第六章 運河與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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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序》,《存複齋文集》卷四。
五至二十人計②,元代海運每三百餘萬石糧,水手應達六萬餘人次,春夏二運平均每期三萬餘人。
但至大前有一期春運(歲運額在三百萬石以下)用舟四百餘艘,水手竟達四萬餘人③。
海運的興衰元代海運号稱“一代之良法”,但統治者對它的認識,并非始即了然,因而,對它的籌劃和組織也是逐步趨于完善的,這大緻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試行階段。
約從至元十九年初運到至元二十四年專管海運的“行泉府司”的設立,在這期間,海運的優越性逐步顯露,引起了統治者的重視。
至元十三年,元軍攻陷臨安後,一方面調撥糧食北運,另一方面把繳獲的庫藏圖籍,通過海道運往大都。
此後,元廷着重于傳統的河運系統的整建,并在山東境内修鑿河道,實行多渠道運輸。
至元十九年,丞相伯顔鑒于多年内河糧運的勞費,始從至元十三年經海道搬運宋室庫藏的舊例中得到啟發,聽從朱清、張瑄的建議,通過海道運輸漕糧,當年由江淮行省制造平底船六十隻,行省又委托上海總管羅璧和朱清、張瑄另造船隻,再利用本處軍人和官船召雇水手,将江南各地的糧食集中揚州,往東出海,沿海道北上。
這次初運糧食為四萬六千石,數目雖不足觀,卻有了一個好的開端。
與水陸轉運、河海聯運過程中出現的不利因素相對比,海運在經濟上的效益非常明顯,此後,海運量便從一二十萬猛增到五十七萬八千石。
于是,元廷逐步罷廢一些内陸河運及海河聯運的航線,采取多種措施,特别是設立了行泉府司,專管海運,加強了海運的運輸能力。
(二)确立階段,約從至元二十五年“都漕運使司”和“京畿都漕運使司”的設置到大德年間。
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委用朱清、張瑄專管海運,漕運主要依賴海道,歲運之數大幅增長。
前面提到,元廷曾設立南北兩處漕運司,管理以中灤為轉運點的漕運。
到了至元二十五年,改在天津直沽河西務和大都分别設置都漕運使司,前者接納南來的糧食物資,但實際主要接納的是海上運來的糧食;後者把前者按納來的糧物收入倉庫。
這實際是一套銜接海運的接運系統,說明海運逐步成為主要運輸方式,于是,其他漕運機構相繼罷廢。
在這過程中,負責海運的官員受到了最高統治者的特别信任,其中最著名的是崇明人朱清和嘉定人張瑄。
他們原是南宋時的“海盜”,入元後逐漸被重用,至元二十年首次海運成功,分别授為中萬戶和千戶,次年又分别以②丘浚:《漕挽之宜》下,《大學衍義補》卷三四;沈廷揚:《海道奏疏》(見于《崇明縣志》卷十九《藝文志·奏疏》)。
③任士林:《江浙行省奏運海糧記》,《任松下先生文集》卷二。
江東道和淮東道宣慰使之職兼領海道都漕運萬戶。
忽必烈曾對丞相說過:“朱、張有大勳勞(指開創海運),朕寄股肱,卿其卒保護之。
”①“南人”如此受器重,在元代并不多見,說明他們确實為元廷解決了國脈所系的漕運大計。
漕糧主要取自江南官田歲入,在至元二十五年至大德七年這十五年中間,除元貞、大德初因“京畿所儲充足”而減額外,歲運之數,至元二十五年、至元二十六年分别為四十萬石和九十三萬石,以後激增至一百四五十萬石,大德七年為一百六十五萬石。
海運漕糧滿足了大都愈益增多的糧食需要。
(三)發展階段。
約從大德末年至天曆二年(1329)。
這一時期,南方漕糧征收的布局有所調整,歲運之數繼續大幅上升。
漕糧的征收地,元初大緻沿襲宋代,即以湖廣、江西和江浙地區的稅糧充運。
其中,江東甯國、池、饒、建康地區的漕糧稱為“上江糧米”,常由海船逆長江而上裝運;江西湖廣的漕糧,則用河船東運至真州兌入海船。
這不僅耗費人力、物力,而且海船逆長江上行困難很大。
于是,至大四年(1311)作出新的規定,實物糧改從兩浙地區征收,海船停泊沿海港口,就便裝糧起運。
這種“棄遠就近”裝糧的方法,頗與已經形成的海運體制相适應,效益明顯,“海漕之利,蓋至是博矣!”(《元史·食貨志一》)。
後來,随着歲運之數的激增,并考慮到兩浙地區不斷出現災荒,上述“棄遠就近”裝糧的原則也不得不有所調整,具體辦法是在集慶龍灣(今江蘇南京下關)構築糧倉(集慶倉,或稱廣運倉)以集中沿江糧米,再另撥河船往東運至開洋港口,兌入海船①。
糧食征集區域再次擴大,同時又能避免海船逆江上行之難。
歲運之數,至大四年前在兩百萬石以下。
延祐六年至天曆二年間(1319&mdash1329),除至治三年(1323)外,均在三百萬石以上,天曆二年,達三百五十餘萬石,這是元代海運的最高額。
(四)衰落階段。
從後至元元年到至正二十八年元亡(1335&mdash1368)。
元朝後期,海運業如同元代社會那樣,衰落破敗,百孔千瘡,“水旱相仍,公私俱困,疲三省之民力,以充歲運之恒數,而押運監臨之官,與夫司出納之吏,恣為貪黩..兼以風濤不測,盜賊出沒,剽劫覆亡之患,自仍改至元之後,有不可勝言者矣!”(《元史·食貨志五》) 元末農民大起義後,海運瀕臨衰歇,“元京軍國之資,久倚海運,及失蘇州,江浙運不通;失湖廣,江西運不通”①。
為挽救危機,元廷試圖用就近屯田的辦法另辟糧源,但很快歸于失敗,于是隻得繼續乞求于海運。
元末海運殘局的維持,一是依賴江浙的張士誠、方國珍,二是福建的陳①王逢:《張孝子序》,《梧溪集》卷五。
①鄭元祐:《海道都漕運萬戶府達魯花赤和尚公政績碑》,《僑吳集》卷十一;虞集:《兩浙運使智公神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三。
①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上《克謹篇》。
友定。
方國珍兄弟于至正八年(1348)“亡入海,聚衆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
此後降于元,元廷利用他維持海運。
他雖時降時叛,但從至正十九年起,尚能“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于京師”(《明史·方國珍傳》)。
張士誠于至正十六年據平江(今江蘇蘇州),次年降元。
至正十九年,元廷派專使來平江,于方、張之間“往來開谕”,使二人各具舟、糧,結果,“糧得入京者僅十一萬石,自是歲以為常”(吳寬《平吳錄》)。
據載,至正十九年和二十年,起運糧為十一萬石,至正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為十三萬石。
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張士誠自立為吳王,此後“元征糧,不複與”,并殺勸貢将領,江浙海運至此絕。
但福建陳友定仍忠于元廷,一條從福建繞過江浙直通大都的海道得以一度通行,一些地方官員也不時湊集一些糧食接濟大都,直至元亡。
五至二十人計②,元代海運每三百餘萬石糧,水手應達六萬餘人次,春夏二運平均每期三萬餘人。
但至大前有一期春運(歲運額在三百萬石以下)用舟四百餘艘,水手竟達四萬餘人③。
海運的興衰元代海運号稱“一代之良法”,但統治者對它的認識,并非始即了然,因而,對它的籌劃和組織也是逐步趨于完善的,這大緻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試行階段。
約從至元十九年初運到至元二十四年專管海運的“行泉府司”的設立,在這期間,海運的優越性逐步顯露,引起了統治者的重視。
至元十三年,元軍攻陷臨安後,一方面調撥糧食北運,另一方面把繳獲的庫藏圖籍,通過海道運往大都。
此後,元廷着重于傳統的河運系統的整建,并在山東境内修鑿河道,實行多渠道運輸。
至元十九年,丞相伯顔鑒于多年内河糧運的勞費,始從至元十三年經海道搬運宋室庫藏的舊例中得到啟發,聽從朱清、張瑄的建議,通過海道運輸漕糧,當年由江淮行省制造平底船六十隻,行省又委托上海總管羅璧和朱清、張瑄另造船隻,再利用本處軍人和官船召雇水手,将江南各地的糧食集中揚州,往東出海,沿海道北上。
這次初運糧食為四萬六千石,數目雖不足觀,卻有了一個好的開端。
與水陸轉運、河海聯運過程中出現的不利因素相對比,海運在經濟上的效益非常明顯,此後,海運量便從一二十萬猛增到五十七萬八千石。
于是,元廷逐步罷廢一些内陸河運及海河聯運的航線,采取多種措施,特别是設立了行泉府司,專管海運,加強了海運的運輸能力。
(二)确立階段,約從至元二十五年“都漕運使司”和“京畿都漕運使司”的設置到大德年間。
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委用朱清、張瑄專管海運,漕運主要依賴海道,歲運之數大幅增長。
前面提到,元廷曾設立南北兩處漕運司,管理以中灤為轉運點的漕運。
到了至元二十五年,改在天津直沽河西務和大都分别設置都漕運使司,前者接納南來的糧食物資,但實際主要接納的是海上運來的糧食;後者把前者按納來的糧物收入倉庫。
這實際是一套銜接海運的接運系統,說明海運逐步成為主要運輸方式,于是,其他漕運機構相繼罷廢。
在這過程中,負責海運的官員受到了最高統治者的特别信任,其中最著名的是崇明人朱清和嘉定人張瑄。
他們原是南宋時的“海盜”,入元後逐漸被重用,至元二十年首次海運成功,分别授為中萬戶和千戶,次年又分别以②丘浚:《漕挽之宜》下,《大學衍義補》卷三四;沈廷揚:《海道奏疏》(見于《崇明縣志》卷十九《藝文志·奏疏》)。
③任士林:《江浙行省奏運海糧記》,《任松下先生文集》卷二。
江東道和淮東道宣慰使之職兼領海道都漕運萬戶。
忽必烈曾對丞相說過:“朱、張有大勳勞(指開創海運),朕寄股肱,卿其卒保護之。
”①“南人”如此受器重,在元代并不多見,說明他們确實為元廷解決了國脈所系的漕運大計。
漕糧主要取自江南官田歲入,在至元二十五年至大德七年這十五年中間,除元貞、大德初因“京畿所儲充足”而減額外,歲運之數,至元二十五年、至元二十六年分别為四十萬石和九十三萬石,以後激增至一百四五十萬石,大德七年為一百六十五萬石。
海運漕糧滿足了大都愈益增多的糧食需要。
(三)發展階段。
約從大德末年至天曆二年(1329)。
這一時期,南方漕糧征收的布局有所調整,歲運之數繼續大幅上升。
漕糧的征收地,元初大緻沿襲宋代,即以湖廣、江西和江浙地區的稅糧充運。
其中,江東甯國、池、饒、建康地區的漕糧稱為“上江糧米”,常由海船逆長江而上裝運;江西湖廣的漕糧,則用河船東運至真州兌入海船。
這不僅耗費人力、物力,而且海船逆長江上行困難很大。
于是,至大四年(1311)作出新的規定,實物糧改從兩浙地區征收,海船停泊沿海港口,就便裝糧起運。
這種“棄遠就近”裝糧的方法,頗與已經形成的海運體制相适應,效益明顯,“海漕之利,蓋至是博矣!”(《元史·食貨志一》)。
後來,随着歲運之數的激增,并考慮到兩浙地區不斷出現災荒,上述“棄遠就近”裝糧的原則也不得不有所調整,具體辦法是在集慶龍灣(今江蘇南京下關)構築糧倉(集慶倉,或稱廣運倉)以集中沿江糧米,再另撥河船往東運至開洋港口,兌入海船①。
糧食征集區域再次擴大,同時又能避免海船逆江上行之難。
歲運之數,至大四年前在兩百萬石以下。
延祐六年至天曆二年間(1319&mdash1329),除至治三年(1323)外,均在三百萬石以上,天曆二年,達三百五十餘萬石,這是元代海運的最高額。
(四)衰落階段。
從後至元元年到至正二十八年元亡(1335&mdash1368)。
元朝後期,海運業如同元代社會那樣,衰落破敗,百孔千瘡,“水旱相仍,公私俱困,疲三省之民力,以充歲運之恒數,而押運監臨之官,與夫司出納之吏,恣為貪黩..兼以風濤不測,盜賊出沒,剽劫覆亡之患,自仍改至元之後,有不可勝言者矣!”(《元史·食貨志五》) 元末農民大起義後,海運瀕臨衰歇,“元京軍國之資,久倚海運,及失蘇州,江浙運不通;失湖廣,江西運不通”①。
為挽救危機,元廷試圖用就近屯田的辦法另辟糧源,但很快歸于失敗,于是隻得繼續乞求于海運。
元末海運殘局的維持,一是依賴江浙的張士誠、方國珍,二是福建的陳①王逢:《張孝子序》,《梧溪集》卷五。
①鄭元祐:《海道都漕運萬戶府達魯花赤和尚公政績碑》,《僑吳集》卷十一;虞集:《兩浙運使智公神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三。
①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上《克謹篇》。
友定。
方國珍兄弟于至正八年(1348)“亡入海,聚衆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
此後降于元,元廷利用他維持海運。
他雖時降時叛,但從至正十九年起,尚能“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于京師”(《明史·方國珍傳》)。
張士誠于至正十六年據平江(今江蘇蘇州),次年降元。
至正十九年,元廷派專使來平江,于方、張之間“往來開谕”,使二人各具舟、糧,結果,“糧得入京者僅十一萬石,自是歲以為常”(吳寬《平吳錄》)。
據載,至正十九年和二十年,起運糧為十一萬石,至正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為十三萬石。
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張士誠自立為吳王,此後“元征糧,不複與”,并殺勸貢将領,江浙海運至此絕。
但福建陳友定仍忠于元廷,一條從福建繞過江浙直通大都的海道得以一度通行,一些地方官員也不時湊集一些糧食接濟大都,直至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