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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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捉回李如珍來,事情就大了,村裡人要求的是斃,鐵鎖是個區長,不便做主。

    縣長也是随軍來的,還住在部隊裡。

    縣政府區公所都還沒有成立起來,送也沒處送,押也沒處押。

    鐵鎖和村裡人商量,叫把李如珍和小毛暫且由村裡人看守,他去找縣長。

    到部隊上見了縣長,說明捉住這兩個漢奸以後群衆對政府的要求。

    縣長覺着才來到這裡,先處理一個案件也好,能叫群衆知道又有抗日政權了。

    這樣一想,他便答應就到村裡去對着全村老百姓公審這兩個人。

     龍王廟的拜亭上設起公堂,縣長坐了正位,村裡公舉了十個代表陪審。

    公舉了白狗和王安福老漢代表全村作控告人,村裡的全體民衆站在廟院裡旁聽。

    李如珍一看這個形勢,也知道沒有什麼便宜,便撐住氣來裝好漢。

    縣長叫控告人發言,訴說李如珍的罪行。

    群衆中有個人向白狗叫道:"白狗!不用說他以前那些訛人的事,就從中央軍來了那時候算起,算到如今,看他殺了多少人,打過多少人,逼死過多少人,訛窮了多少人,逼走了多少人&hellip&hellip"白狗道:"可以,先數殺的人吧!"接着就指名數了一遍,别人又把說漏了的補充了一些,一共是四十二個。

    縣長問李如珍,李如珍說:"這些人殺是殺了,有的是中央軍殺的,有的是突擊隊殺的,有的是日本人殺的,我沒有親手殺過一個。

    "王安福道:"你開名單,你出主意,說叫誰死誰就不得活,如今還能推到誰賬上去?"有個青年喊道:"照你那麼說,縣政府要斃你,還非縣長親自動手不行?"又有人說:"怕他嘴巧啦?咱村裡會說話的人都是他的證人。

    "李如珍料也推不過,就裝好漢道:"就說成殺了你們兩個人,我一條命來抵也不賠本!殺了你們四十二個,利不小了!說别的吧!這些人都是我殺的!不差!"他既然痛快承認,以下的事情就不麻煩了。

    控告人說一宗,他承認一宗,一會也就說完了。

    審罷李如珍又審小毛。

    小毛打的人最多,控告人一時給他數不清,就向群衆道:"打跑了的且不說,現在在場的,誰挨過小毛的打都站過東邊,沒有挨過的留在西邊!"這樣一過,西邊隻留下幾個小孩子和年輕媳婦們,差不多完全都到了東邊了,數了一下,共六十八人,陪審的十個代表、當控告代表的白狗還不在數。

    白狗道:"連陪審的人帶我自己一共七十九個!叫他本人看看有冒數沒有?"小毛也不細看,他說:"我知道打得不少。

    反正是錯了,也不用細數他吧!不過我可連一個人也沒有害死過,叫我去捉人都是他們的主意!他們訛人家的東西我也沒有分過贓,隻是跟着他們吃過些東西吸過些大煙!"群衆裡有人喊:"跟着龍王吃賀雨就是幫兇!""光喝一口泔水還那麼威風啦,能分上東西來,你還認得你是誰啦?" 審完以後,全村人要求馬上斃;可是這位縣長不想那麼辦。

    縣長是在老根據地作政權工作的。

    老根據地對付壞人是隻要能改過就不殺。

    他按這個道理向大家道:"按他們的罪行,早夠斃的資格了&hellip&hellip"群衆中有人喊道:"夠了就斃,再沒有别的話說!"縣長道:"不過隻要他能悔過&hellip&hellip"群衆亂喊起來:"可不要再說那個!他悔過也不止一次了!""再不斃他我就不活了!""馬上斃!""立刻斃!"縣長道:"那也不能那樣急呀?馬上就連個也沒有!"又有人喊:"就用縣長腰裡那枝手!"縣長說沒有子彈,又有人喊:"隻要說他該死不該,該死沒有還弄不死他?"縣長道:"該死吧是早就該着了&hellip&hellip"還沒有等縣長往下說,又有人喊:"該死拖下來打不死他?"大家喊:"拖下來!"說着一轟上去把李如珍拖下當院裡來。

    縣長和堂上的人見這情形都離了座到拜亭前邊來看。

    隻見已把李如珍拖倒,人擠成一團,也看不清怎麼處理。

    聽有的說"拉住那條腿",有的說"腳蹬住胸口"。

    縣長、鐵鎖、冷元,都說"這樣不好這樣不好"。

    說着擠到當院裡攔住衆人,看了看地上已經把李如珍一條胳膊連衣服袖子撕下來,把臉扭得朝了脊背後,腿雖沒有撕掉,褲裆子已撕破了。

    縣長說:"這弄得叫個啥?這樣子真不好!"有人說:"好不好吧,反正他不得活了!"冷元道:"唉!咱們為什麼不聽縣長的話?"有人說:"怎麼不聽?縣長說他早就該死了!"縣長道:"算了!這些人死了也沒有什麼可惜,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