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與民族文化傳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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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變異,有時升華為藝術,成為文化藝術活動的一部分。

    第三十八回寶钗協助湘雲做東,請賈母等吃螃蟹,是和遊園、賞花、做詩結合在一起的,藝術價值多于實用價值。

    第四十四回賈母給湘雲還席,“每人跟前擺一張高幾,各人愛吃的東西一兩樣,再一個什錦攢心盒子”,“攢盒式樣,亦随幾之式樣,每人一把烏銀洋錾自斟壺,一個十錦琺琅杯”。

    作者的目的主要是寫充滿雅趣的飲馔方式和款儀,不在飲馔本身,因而究竟怎麼吃,誰吃了些什麼,隻字未提。

    接着便大寫特寫熱鬧非凡的牙牌令,又轉到遊樂方面了。

    第七十一回賈母八旬大壽,榮甯二府各開筵宴,甯府請官客,榮府請堂客,然後是各種形式的家宴,前後持續一周,還穿插着觀戲等活動,但重點是在渲染排場和禮儀,總離不開文化的内容。

    想按《紅樓夢》裡的菜譜進行烹調,甚至準備開一家餐館,用賈府的菜肴招徕顧客,這樣的“紅學家”兼實業家從來不乏其人,但成功者寥寥。

    原因何在?蓋由于《紅樓夢》裡的飲馔觀賞價值每多于實用價值。

    曹雪芹一方面把藝術生活化了,另一方面也把生活藝術化了。

    謂予不信,劉老老贊不絕口的那種“茄鲞”,哪位依法按料做一個試試?恐怕未必成功。

     《紅樓夢》中滲透的傳統文化的因子,不僅表現在大量的關于文化生活和文化活動的直接描寫中,更主要的是書裡面的人物集中代表了中國人的文化性格。

     中國長期是一宗法社會,以家族為本位,親親尊尊,根蒂連結,單獨的個人無以立足,隻有在人際關系中才能見出性格。

    《紅樓夢》中的各色人物圍繞賈府這一封建大家族旋轉,縱橫捭阖,互相勾連,生出無窮故事。

    所謂晴為黛影,所謂襲為钗副,既是寫人物的一種手法,又是同處一家族環境中人物性格的表現。

    書中衆女子,各代表不同的文化層次,高低、貴賤、雅俗、文野,彼此互為區别。

    賈家四姐妹,以探春的文化素質最突出,元春、迎春、惜春稍次之,但也不乏優良的教養,隻是各有偏長罷了。

    同是服侍主子的丫鬟,襲人、紫鵑、平兒、鴛鴦,個性互不相同,但性情教養中又有受傳統文化熏陶的共同的一面。

    她們自己不能讀書識字,卻有一定的文化教養,完全是環境習染所緻。

    即使是雪雁、麝月、莺兒、翠縷、玉钏等小丫頭,耳濡目染,也無異于“鄭家詩婢”。

    第六十二回小螺、芳官等幾個人鬥草,這個說“我有《牡丹亭》上的牡丹花”,那個說“我有《琵琶記》裡的枇杷果”,兩部戲曲名著的名字脫口而出;第四十六回鴛鴦抗婚,頂撞她嫂子說:“什麼‘好話’?宋徽宗的鷹、趙子昂的馬,都是好畫兒!”這兩個例子,足以證明賈府的不識字的丫鬟也有一定文化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