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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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將見招討使以軍禮。
置德順軍於籠竿城,廢涇原等五州營田,以其地募弓箭手。
其所更置尤多。
方公使還,行至涇州,而德勝寨兵迫其將姚貴閉城叛。
公止道左,解裝為榜射城中,以招貴,且發近兵討之。
初,吏白曰:「公奉使且還,歸報天子爾。
貴叛,非公事也。
」公曰:「貴,土豪也,頗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後必生事,為朝廷患。
」貴果出降。
明年四月,以學士權三司使。
自朝廷理元昊罪,軍興而用益廣,前為三司者皆厚賦暴斂,甚者借內藏,率富人出錢,下至果菜皆加稅,而用益不足。
公始受命,則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
」由是天子一聽公所為。
公乃推見財利出入盈縮,曰:「此本也,彼末也。
」計其緩急先後,而去其蠹弊之有根穴者,斥其妄計小利之害大體者,然後一為條目,使就法度。
罷副使、判官不可用者十五人,更薦用材且賢者。
期年,民不加賦而用足。
明年,以其餘償內藏所借者數百萬。
又明年,其餘而積於有司者數千萬,而所在流庸稍復其業。
公曰:「臣之術止於是矣,且臣母老,願解煩劇。
」天子多公功,以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
初,宦者張永和方用事,請牧民房錢十之三以佐國事。
下三司,永和陰遣人以利動公,公執以為不可。
度支副使林濰附永和,議不已,公奏罷濰,乃止。
益、利、夔三路轉運使皆請增民鹽井課,歲可為錢十餘萬,公亦以為不可。
而權幸因緣,多見裁抑。
京師數為飛語及上之左右,往往讒其短者,上一切不問,而公為之亦自若也。
及公既罷,上慰勞之,公頓首謝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爾。
」 丁母憂,去職,服除,復為學士、群牧使,再遷給事中。
皇祐三年,以本官為樞密副使。
公持法守正,遂以身任天下事,凡宗室、宦官、醫師、藥工、嬖習之賤,莫不關樞密而濫恩幸,請隨其事,可損損之,可絕絕之,至其大者,則皆著為定令。
由是小人益怨構,為飛書以害公,公得書,自請曰:「臣恐不能勝眾怨,願得罷去。
」上愈知公為忠,為下令購為書者甚急,公益感勵。
在位六年,廢職修舉,皆有條理。
樞密使狄青以軍功起行伍,居大位,而士卒多屬目,往往造作言語以相扇動,人情以為疑,而青色頗自得。
公嘗以語眾折青,為陳禍福,言古將帥起微賤至富貴而不能保首領者,可以為鑒戒,青稍沮畏。
嘉祐元年三月,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三年,遷吏部侍郎。
八月二十一日,以疾薨於位,享年五十有六。
公在政事,論議有所不同,必反復切剴,至於是而後止,不為獨見。
在上前,所陳天下利害甚多,至施行之,亦未嘗自名。
其所設施與在樞密時特異,豈政事者丞相府也,其體自宜如是邪? 公為人純質,雖貴顯不忘儉約。
與其弟純臣相友愛,世稱孝悌者言王氏。
遇人一以誠意,無所矯飾,善知人,多所稱,薦士為時名臣者甚眾。
有文集五十卷。
將終,口授其弟純臣遺奏,以宗廟至重儲嗣未立為憂。
天子湣然,臨其喪,輟視朝一日,贈左僕射,太常諡曰文安。
曾祖諱化,某官,贈太傅;妣戚氏,封曹國太夫人。
祖諱礪,某官;父諱瀆,某官,皆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祖妣袁氏,鄆國太夫人。
妣仇氏,徐國太夫人。
娶丁氏,安康郡夫人。
子男三人:同老,大理評事;周老,太常寺太祝,早卒;朋老,大理評事。
二女:長適校書郎戚師道,早卒;次未嫁。
王氏自遷虞城,由公曾祖而下或葬雙金,或葬土山,皆在虞城。
嘉祐四年八月十日,改葬公之皇考於宋城縣平台鄉石落原,而以公從葬焉。
銘曰: 王為祁人,遭亂不還。
六世之祖,初留碭山。
其後再遷,虞、宋之間。
遂安其居,葬不遠蔔。
宋多名家,王實大族。
族大而振,自公顯聞。
公初奮躬,以學以文,逢國多事,有勞有勤。
利歸於邦,怨不避身。
帝識其忠,謂堪予弼。
俾副樞機,出入惟密。
遂參政事,實有謀謨。
誰中止之,不俾相予?帝有褒章,湣飾之贈。
長於百寮,考德惟稱。
維古載功,在其廟器。
今亦有銘,幽宮是。
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贈吏部尚書正肅吳公墓誌銘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資政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丞、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國、渤海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八百戶、食實封八百戶、贈吏部尚書、諡曰正肅吳公,葬於鄭州新鄭縣崇義鄉朝村之原。
吳氏世為建安人,自高、曾以來皆葬建州之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於新鄭。
公諱育,字春卿。
為人明敏勁果,強學博辯。
能自忖度,不可,守不發;已發莫能屈奪。
天聖中,與其弟京、方俱舉進士,試禮部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
當是時,吳氏兄弟名聞天下。
公初以大理評事知臨安、諸暨二縣,遷本寺丞知襄城縣。
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策入三等。
遷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通判蘇州,同知太常禮院,三司戶部、度支二判官,知諫院,修起居
置德順軍於籠竿城,廢涇原等五州營田,以其地募弓箭手。
其所更置尤多。
方公使還,行至涇州,而德勝寨兵迫其將姚貴閉城叛。
公止道左,解裝為榜射城中,以招貴,且發近兵討之。
初,吏白曰:「公奉使且還,歸報天子爾。
貴叛,非公事也。
」公曰:「貴,土豪也,頗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後必生事,為朝廷患。
」貴果出降。
明年四月,以學士權三司使。
自朝廷理元昊罪,軍興而用益廣,前為三司者皆厚賦暴斂,甚者借內藏,率富人出錢,下至果菜皆加稅,而用益不足。
公始受命,則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
」由是天子一聽公所為。
公乃推見財利出入盈縮,曰:「此本也,彼末也。
」計其緩急先後,而去其蠹弊之有根穴者,斥其妄計小利之害大體者,然後一為條目,使就法度。
罷副使、判官不可用者十五人,更薦用材且賢者。
期年,民不加賦而用足。
明年,以其餘償內藏所借者數百萬。
又明年,其餘而積於有司者數千萬,而所在流庸稍復其業。
公曰:「臣之術止於是矣,且臣母老,願解煩劇。
」天子多公功,以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
初,宦者張永和方用事,請牧民房錢十之三以佐國事。
下三司,永和陰遣人以利動公,公執以為不可。
度支副使林濰附永和,議不已,公奏罷濰,乃止。
益、利、夔三路轉運使皆請增民鹽井課,歲可為錢十餘萬,公亦以為不可。
而權幸因緣,多見裁抑。
京師數為飛語及上之左右,往往讒其短者,上一切不問,而公為之亦自若也。
及公既罷,上慰勞之,公頓首謝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爾。
」 丁母憂,去職,服除,復為學士、群牧使,再遷給事中。
皇祐三年,以本官為樞密副使。
公持法守正,遂以身任天下事,凡宗室、宦官、醫師、藥工、嬖習之賤,莫不關樞密而濫恩幸,請隨其事,可損損之,可絕絕之,至其大者,則皆著為定令。
由是小人益怨構,為飛書以害公,公得書,自請曰:「臣恐不能勝眾怨,願得罷去。
」上愈知公為忠,為下令購為書者甚急,公益感勵。
在位六年,廢職修舉,皆有條理。
樞密使狄青以軍功起行伍,居大位,而士卒多屬目,往往造作言語以相扇動,人情以為疑,而青色頗自得。
公嘗以語眾折青,為陳禍福,言古將帥起微賤至富貴而不能保首領者,可以為鑒戒,青稍沮畏。
嘉祐元年三月,拜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三年,遷吏部侍郎。
八月二十一日,以疾薨於位,享年五十有六。
公在政事,論議有所不同,必反復切剴,至於是而後止,不為獨見。
在上前,所陳天下利害甚多,至施行之,亦未嘗自名。
其所設施與在樞密時特異,豈政事者丞相府也,其體自宜如是邪? 公為人純質,雖貴顯不忘儉約。
與其弟純臣相友愛,世稱孝悌者言王氏。
遇人一以誠意,無所矯飾,善知人,多所稱,薦士為時名臣者甚眾。
有文集五十卷。
將終,口授其弟純臣遺奏,以宗廟至重儲嗣未立為憂。
天子湣然,臨其喪,輟視朝一日,贈左僕射,太常諡曰文安。
曾祖諱化,某官,贈太傅;妣戚氏,封曹國太夫人。
祖諱礪,某官;父諱瀆,某官,皆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祖妣袁氏,鄆國太夫人。
妣仇氏,徐國太夫人。
娶丁氏,安康郡夫人。
子男三人:同老,大理評事;周老,太常寺太祝,早卒;朋老,大理評事。
二女:長適校書郎戚師道,早卒;次未嫁。
王氏自遷虞城,由公曾祖而下或葬雙金,或葬土山,皆在虞城。
嘉祐四年八月十日,改葬公之皇考於宋城縣平台鄉石落原,而以公從葬焉。
銘曰: 王為祁人,遭亂不還。
六世之祖,初留碭山。
其後再遷,虞、宋之間。
遂安其居,葬不遠蔔。
宋多名家,王實大族。
族大而振,自公顯聞。
公初奮躬,以學以文,逢國多事,有勞有勤。
利歸於邦,怨不避身。
帝識其忠,謂堪予弼。
俾副樞機,出入惟密。
遂參政事,實有謀謨。
誰中止之,不俾相予?帝有褒章,湣飾之贈。
長於百寮,考德惟稱。
維古載功,在其廟器。
今亦有銘,幽宮是。
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贈吏部尚書正肅吳公墓誌銘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資政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丞、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國、渤海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八百戶、食實封八百戶、贈吏部尚書、諡曰正肅吳公,葬於鄭州新鄭縣崇義鄉朝村之原。
吳氏世為建安人,自高、曾以來皆葬建州之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於新鄭。
公諱育,字春卿。
為人明敏勁果,強學博辯。
能自忖度,不可,守不發;已發莫能屈奪。
天聖中,與其弟京、方俱舉進士,試禮部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
當是時,吳氏兄弟名聞天下。
公初以大理評事知臨安、諸暨二縣,遷本寺丞知襄城縣。
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策入三等。
遷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通判蘇州,同知太常禮院,三司戶部、度支二判官,知諫院,修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