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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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三司使楊察,其四尚幼。

    孫十有二人。

    公既樂善而稱為知人,士之顯於朝者,多公所薦達,至擇其女之所從,又得二人者如此,可謂賢也已。

     銘曰: 有姜之裔,齊為晏氏。

    齊在《春秋》,晏顯諸侯。

    《傳》載桓子,嬰稱於丘。

    其後無聞,不亡僅存。

    有煒自公,厥聲以振。

    公之顯聲,實相天子。

    天子曰噫!予考真宗,唯多名臣,以臻盛隆。

    汝初事我,王官東宮。

    以暨相予,始卒一躬。

    輔我以德,有勞於邦。

    公疾在外,來歸自洛。

    天子曰留,汝予舊學。

    凡今在庭,莫如汝舊。

    孰以畀予?唯予聖考。

    今既亡矣,孰為予老?何以贈之,司空、侍中。

    禮則有加,予思何窮!有篆其文,在其碑首。

    天子之褒,史臣有詔。

    銘以述之,永昭厥後。

     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文正範公神道碑銘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於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於河南尹樊裏之萬安山下。

    公諱仲淹,字希文。

    五代之際,世家蘇州,事吳越。

    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為武寧軍掌書記以卒。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適長山朱氏。

    既長,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

    入學舍,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

    居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為文章,論說必本於仁義。

    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一,遂中乙科,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養。

    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蘇州糧料判官諱夢齡為太保,祖秘書監諱讚時為太傅,考諱墉為太師,妣謝氏為吳國夫人。

     公少有大節,於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於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

    」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擇利害為趨舍。

    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為秘閣校理。

    以言事忤章獻太後旨,通判河中府。

    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諫。

    當太後臨朝聽政時,時以至日大會前殿,上將率百官為壽。

    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強母後之漸,其事遂已。

    又上書請還政,天子不報。

    及太後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後時事,欲深治之。

    公獨以謂太後受托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

    初,太後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為太後。

    公諫曰:「太後,母號也,自古無代立者。

    」由是罷其冊命。

    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

    使還,會郭皇後廢,率諫官、禦史伏閤爭,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

    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益論時政闕失,而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

    開封素號難治,公治有聲。

    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今治亂安危為上開說,又為《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堯、舜之治不過此也。

    」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為公,可以為私,亦不可以不察。

    」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辨語切,坐落職,知饒州。

    明年,呂公亦罷。

    公徙潤州,又徙越州。

     而趙元昊反河西,上復召相呂公。

    乃以公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龍圖閣直學士。

    是時,新失大將,延州危。

    公請自守鄜延捍賊,乃知延州。

    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書有僭號,不可以聞,乃自為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辯。

    坐擅復書,奪一官,知耀州。

    未逾月,徙知慶州。

    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為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兵馬都部署,累遷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公為將,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

    於延州築青澗城,墾營田,復承平、永平廢寨,熟羌歸業者數萬戶。

    於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奪賊地而耕之。

    又城細腰、胡蘆,於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為中國用。

    自邊製久隳,至兵與將常不相識。

    公始分延州兵為六將,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為法。

    公之所在,賊不敢犯。

    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為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將不知所向,軍至柔遠,始號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

    至於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

    賊以騎二萬來爭,公戒諸將:戰而賊走,追勿過河。

    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

    賊失計,乃引去。

    於是諸將皆服公為不可及。

     公待將吏,必使畏法而愛己。

    所得賜賚,皆以上意分賜諸將,使自為謝。

    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人逃者。

    蕃酋來見,召之臥內,屏人徹衛,與語不疑。

    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信大洽,乃決策謀取橫山,復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

     初,西人籍為鄉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為軍,惟公所部,但刺其臂,公去兵罷,獨得復為民。

    其於兩路,既得熟羌為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內地,而紓西人饋免之勞。

    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呂公貶,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呂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為黨,或坐竄逐。

    及呂公復相,公亦再起被用,於是二公歡然相約戮力平賊。

    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黨之論遂起而不能止。

    上既賢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議而用之。

     慶曆三年春,召為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

    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

    公歎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於久安,非朝夕可也。

    」既而上再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紙筆,使疏於前。

    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

    其詔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別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為之佐佑。

    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為河東、陝西宣撫使。

    至則上書願復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

    其知政事,才一歲而罷,有司悉奏罷公前所施行而復其故。

    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賴上察其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