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碑、銘

關燈
,而誅妖人所以止亂。

    由是天子益知公賢,召為給事中、知開封府。

    前為府者,苦其治劇,或不滿歲罷,不然,被謗譏,或以事去,獨公居數歲。

    久而治益精明,盜訟稀少,獄屢空,詔書數下褒美,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守禦史中丞。

    久之,天子思其治,召為翰林學士。

    復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

    不悅苟利,不貪近功。

    時議者患民稅多目,吏得為奸,欲除其名而合為一。

    公以謂合而沒其名,一時之便,後有興利之臣必復增之,是重困民也。

    議者莫能奪。

    其於出入尤謹,禁中時有所取,未嘗肯予。

    宦官怒,言陛下雖有欲,物在程某何可得!公曰:「臣所以為陛下惜爾。

    」天子以為然。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公益自信不疑,宰相有所欲私,輒眾折之,其語至今士大夫能道也。

    初,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復用之,稍徙知潤州。

    而惡仲淹者遽誣以事,語入,上怒,急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為黨人;公獨為上開說,上意解而後已。

    是時,元昊叛河西,朝廷多故,公在政事,補益尤多。

    而小人僥幸皆不便,遂以事中之,坐貶為光祿卿,知潁州。

    已而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中,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遂以為留守。

    宦者皇甫繼明方用事,主治行宮,務廣制度以市恩,公為裁抑之,與繼明章交上。

    天子遣一禦史往視之,還,直公,天子為罷繼明,獨委公以建都事。

     公自知政事,以論議不私見嫉,被貶斥,已稍復見用,遂與繼明爭曲直,由是益不妄合於世。

    雖不復大用,而契丹方遣使數有所求,兵誅元昊未克,西北宿重兵,公於是時,天子常委以河北、陝西之重,留守北京凡四年。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鄜延路經略使馬步軍都部署、判延州,仍兼陝西安撫使。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留守北京。

    其於二方,威惠信著,尤知夷狄情偽、山川險易、行師製敵之要。

    其在延州,夏人數百驅畜產至界上請降,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且亂,願自歸。

    公曰:「契丹兵至元昊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乎?聞夏人方捕叛族,此其是乎?不然,誘我也。

    」拒而不受。

    已而夏人果以兵數萬臨界上,公戒諸堡寨無得輒出兵,夏人以為有備,引去,自此不復窺邊。

     公於河北最久,民愛之,為立生祠。

    明年,改武勝軍節度使,猶在北京。

    又改鎮安軍節度使,在鎮四年,猶上書:鎮安一郡爾,不足以自效,願復守邊。

    書未報,得疾,以至和三年閏三月七日己醜薨於陳州之正寢,享年六十有九。

     天子輟視朝二日,贈中書令,諡曰文簡。

    明年,袷享太廟,推恩,加贈公太師尚書令。

    公累階至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廣平郡爵公,封戶七千四百而實封二千一百,賜號推誠保德守正翊戴功臣。

    娶陳氏,封衛國夫人。

    子男四人:曰嗣隆,太常博士;嗣弼,殿中丞;嗣恭,太常博士;嗣先,大理寺丞。

    女五人,皆適良族。

     謹按程氏之先,出自重、黎。

    至休父,為周司馬,國於程,其後子孫遂以為氏。

    自秦、漢以來,世有其人,程氏必顯,而各以其所居著姓,後世因之,至唐尤盛。

    號稱中山程氏者,皆祖魏安鄉侯昱。

    公,中山博野人也,世有積德,至公始大顯聞。

    臣修以謂古者功德之臣,進受國寵,退而銘於器物,非獨私其後世,所以不忘君命,示國有人,而詩人又播其事,聲於詠歌,以揚無窮。

    今去古遠,為製不同,而猶有幽堂之石、隧道之碑,得以紀德昭烈,而又幸蒙天子書而名之,其所以照臨程氏,恩厚寵榮,出古遠甚而臣又得刻銘其下。

    銘,臣職也,懼不能稱。

    銘曰: 程以國氏,世遠支分。

    因居著姓,各以其人。

    公世中山,在昔有聞。

    克大自公,厥聲以振。

    乃秉國鈞,乃授將鉞。

    出入其勤,險夷一節。

    帝曰噫歟餘有勞臣。

    何以旌之?有爛其文。

    惟此勞臣,實餘同德。

    憂國在心,匪勞以力。

    二方有事,諸將無功。

    俾我舊老,不遑居中。

    間息近藩,庶休厥躬。

    有請未報,奄雲其終。

    歿而後已,茲可謂忠。

    惟帝之褒,其言甚簡。

    銘以述之,萬世丕顯。

     太子太師緻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 潁川公既葬於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

    我先正文惠公,歷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故敢請以墓隧之碑。

    」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於初、盛於中、有於終而大施於其後者。

    曰: 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

    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

    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

    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於閬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

    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顯於蜀。

    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諫議大夫。

    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

    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

    用理獄有能績,遷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貶通判潮州。

    自潮還,獻詩數百篇,而大臣亦薦其文學,得直史館,知壽、廬二州,提點府界諸縣公事。

    丁秦公憂,服除,判三司都勾院兩浙轉運使,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

    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

    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