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西周到春秋時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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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等事的官。

    有公族大夫等,是掌管公族和卿大夫子弟教育的官。

    有執秩,是掌爵秩的官。

    有縣大夫,或作縣守,其屬下有縣師輿尉等,是從縣制下産生的地方官吏。

     齊國有左右二相,這是後世左右丞相制度的由來。

    周、魯、鄭、宋、衛、楚等國似也有相制的存在,但不可詳考了。

     楚國有令尹,是執政的大官(令尹和司馬又稱為“卿士”)。

    有莫敖,職位次于令尹。

    有左尹、右尹,似是令尹的佐官。

    有環列之尹,是掌管王宮衛兵的官。

    又有箴尹、連尹、寝尹、工尹、樂尹、莠尹、監馬尹、中廄尹、宮廄尹、右領等官,其職無庸詳考。

    有左右司馬,似是司馬的屬官。

    有縣公(楚君稱王,所以他的官吏稱公),亦稱縣尹,是一縣的長官(伍奢的兒子伍尚為棠邑大夫,稱棠君尚,是楚的縣長又稱君。

    按“公”與“君”古同音,“君”與“尹”同形,實即一事。

    又齊國的邑大夫有時亦稱“公”,如“棠公”,或是仿于楚制的)。

     秦國有庶長、不更等官,似是軍職,其詳不可考。

     魯國有縣人的官(這個官職恐是周、齊等國所共有的),是都鄙制度下的地方官吏。

     宋國有左師、右師(宋以二師四司為“六卿”),是可以執政的大官(魯國也有左師的官,地位似不甚重要)。

    有大尹,是君主所親近的大官。

     鄭國有少正(魯國似也有此官),據說乃是“卿官”。

    有馬師,似是管兵馬庫的官(魯國也有此官)。

    有褚師(宋、衛也有此官),是掌市的官。

     至于王室的官吏,特立的有卿士、三吏(三公),是執政的大官。

    王朝官吏自西周以來多稱公、稱伯、稱子,爵位等于畿外的諸侯,雖然實力遠不如他們。

    近畿的諸侯也常有做王官的事,如鄭、虢等國的君主都以得為王官為榮。

    但這類情形隻盛行于春秋初年以前,到了春秋中年以後,王綱大墜,這類事情便少見了。

     卿大夫家官卿大夫的家裡也有許多職官,見于記載的,如家宰、家大夫、家宗人、家司馬等,大緻和列國的官制一樣。

     教育制度周代的教育制度,古書上雖說得天花亂墜,其實多不可靠。

    現在隻抽取他們所說的大緻可靠的部分來叙述一下:那時的學制大概分為大學、小學二等;大學立在國都之内,小學立在鄉邑和家中。

    學校所造就的人才,隻是王子、公子和卿大夫士們的子孫。

    他們先進小學,然後循序進入大學(當時的學校又是議論朝政的所在,《左傳》載鄭人遊于鄉校議論執政,所謂“人”當是朝廷上一班執事的人員)。

    那時教育的課程大緻分為文、武兩項:文的教育的科目是書(文字)、數(計數)、詩、書、禮、樂以及其他的古典等。

    詩是祭祀用的頌神歌和當時士大夫們抒情的作品,其中較多的還推各國流行的民歌。

    書是王朝和侯國史官所記的诰誓等檔案。

    禮是各國通行的儀節。

    樂是古代和當代的音樂(詩便是奏樂時所歌唱的詞句)。

    詩書在當時不知道已否寫成書本?至于禮和樂兩項最重要的科目,則本來并沒有寫成的書本,他們隻憑口頭的傳授和實際的演習。

    武的教育科目有射、禦、技擊等項。

    他們也像現在的體育家一般,整天裸着臂膀練習射箭、禦車和幹戈等的使用。

    武的教育是他們所最注重的。

    學校的“校”字似乎就從比較武藝的意義出來。

    除了上述文、武兩項普通的教育以外,還有許多專門的科目,如蔔筮、曆數等等,那是專門家所學的東西,似是父子相傳,不授外人的。

    當時的貴族女子似乎也受過相當的教育,便是所謂“姆教”;至于制度如何,沒有可靠的材料,不敢随便亂說。

     教育目标那時貴族階級的教育雖說文武合一,但就實際情形推測,似乎比較偏重于武事。

    用西方的名詞說來,那時的教育是一種“武士教育”。

    這是封建時代的普遍情形。

    那時武士的生活,一方面以技藝為尚,一方面又沉浸于禮儀和音樂的空氣中。

    他們的教育目标,是要造成德、智、體、藝四位合一的“君子”的人格。

     教育程度一般人都以為春秋是個禮學盛行的時代,這個觀念實在是錯誤的!我們知道,春秋時士大夫的學問實在非常淺陋。

    現在姑且舉出兩個例子來一說: 魯宣公十六年,晉将士會帶兵滅掉赤狄甲氏和留籲铎辰等部落,立下大功,晉侯向周王請求封冊,命他為中軍主帥,兼做太傅的官,執掌國典。

    不久王室起了内亂,晉侯派士會去和協王室,周王接待他,等到獻上菜來,乃是些零碎的肉塊。

    士會不知道王室的禮節,私向旁人打聽。

    周王聽見了,便召他來對他說道:“你難道不知道嗎?天子的享禮用體薦(把整隻的豬分成七塊做菜),宴禮用折俎(零碎的肉塊),諸侯當受天子的享禮,卿當受天子的宴禮。

    這是王室的典制呵!”士會碰了一個釘子,回國以後才去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我們知道士會是晉國的賢大夫,又做着“博聞宣教”的太傅的官,他竟不知道王室的普通典制,給周王教訓一頓回來,這可以證明當時的貴族階級是怎樣的不學無術! 魯昭公七年,昭公到楚國去朝見,經過鄭國,鄭伯在本地慰勞昭公,由大夫孟僖子做“介”(相禮的副使)。

    他竟不能贊相儀節。

    到了楚國,他又不能答謝楚人郊勞的禮。

    回國以後,自覺羞恥,才去講習儀文;隻要聽得有知道禮節的人,就向他去請教。

    到臨終的時候,又吩咐他的兩個兒子去做知禮的孔子的門徒,以蓋他的前愆。

    我們知道魯國是封建禮教的博物院,孟僖子又是魯國的賢大夫,他竟至于不能當相禮的差使,這又可見當時禮學是怎樣的荒蕪了。

    因為當時禮學荒蕪,一班賢士大夫有傳授禮節的師傅的需要,所以我們的大聖人孔子便應運而起。

     平民階級的教育在春秋時,至少在孔子以前,平民階級可以說除了從小受父兄們各行職業的專門訓練以外,所受的國家教育隻有打仗一事。

    所謂“禮不下庶人”,他們隻是受統治階級的奴隸訓練,去供給争權奪利的犧牲,哪裡有什麼教育可言。

    他們剛好給貴族們愚弄利用,貴族階級用以統治他們的,便是所謂“刑”。

     刑法“刑”的作用本在鎮壓被征服的人民,所以征伐所用的兵和誅罰所用的刑,在古代是不分的。

    到了人民已被壓服以後,刑便轉化成維持封建社會秩序的工具了。

    古代重要的刑罰,約有黥(刺面)、劓(割鼻)、?(截耳)、刖(斬足)、蒼(宮刑)、大辟(斬)等若幹種,以罪的輕重為施刑的等差。

    據說古代的刑律共有三千條之多(案:周初刑罰最嚴,凡不孝不慈不恭不友和酗酒的人都處死刑),最輕的罪隻用鞭撲的刑。

    在軍隊裡又有“貫耳”(用箭穿耳)之刑。

    俘虜了人,把他截下一隻耳朵,叫做“馘”。

    貴族階級,犯了大罪才加以刑殺,犯了較輕的罪,則或奪爵位,或把他們流放到遠處去,就算了事;所謂“刑不上大夫”,大辟以下殘傷肢體的刑,似乎是不大用在貴族們的身上的。

    凡是受了黥、劓、?、刖、蒼等刑的人大半都成為奴隸。

    有時一個家長或族長犯了罪,整家或整族便都降為奴隸了。

    據說秦國在文公時已定下一人犯罪,誅滅三族(三族的說法很多,沒有一定)的刑律;在《左傳》等書中我們也時常看見有滅族的事;《尚書》中更有“孥戮”之文:大約古代已有這種慘酷的刑法了(據說古代的刑罰是随世輕重的,所謂“刑亂國用重典,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

     法典成文法的公布乃是春秋晚期的事,但把法律著于典籍,那卻是很早就有的。

    例如《左傳》載周代有“九刑”之書;又載周文王之法,有“有亡荒閱”(有逃亡的奴隸,必定大閱尋查)的話;楚文王《仆區之法》,有“盜所隐器,與盜同罪”(隐藏盜贓的人與盜犯同等的罪)的話。

    此外,晉文公有《被廬之法》,楚莊王有《茅門之法》,範宣子有刑書,《呂刑》更有“明啟刑書”的話(衛祝佗也說:“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

    ”),大概都是把簡要的條律記載在典籍上,以備治獄時的參考而已,并不是公布于人民的(古代的公布法典隻有臨時的诰、誓等,但性質是不永久、不固定的)。

     非刑與贖刑在周代雖已有較文明、較固定的刑法,但是刑制仍很混亂。

    非刑如車裂(用車将人的身體分裂)、镬烹(把人放在镬裡烹煮)、焚燒、肉醢(把人斬成肉醬)等等,仍是不斷的施行着。

    又貴族犯罪,多有賜自盡的,自盡是用繩絞或毒藥鸩死。

    又據說,女人犯罪,除死刑外,不加殘傷肢體的刑罰;就是犯了死刑,也不得暴露屍體的(男子犯大罪的把他的屍體暴露在原野或朝市上示衆)。

    此外,還有一件事須特别一提,那便是所謂“贖刑”的問題。

    據說,古代一般人犯罪有疑問的,準許他們用黃金(銅)或兵器等贖罪,但不知道确實與否? 周人的神祇世界殷以前是傳說時代,社會文化的情形,我們已無法得着正确的明了。

    然而我們卻知道:在殷代,那時迷信的思想充滿于全社會,占蔔和祭祀占去那時人們很多的時間。

    占蔔是向神鬼請求啟示,祭祀是向神鬼禱求降福免災。

    他們以為神鬼是天天同人類打着交道的。

    但是殷代的神鬼世界的詳情,我們知道得不如周代的清楚,周人的宗教似乎比較殷人的單純些,他們所想象的神祇世界大緻是這樣: 封建社會之上有一個天王,所以神鬼世界之上也有一位上帝。

    封建社會裡有大小封君,都統屬于天王,所以神鬼世界裡也有大小神祇,都統屬于上帝。

    上帝是一位有意志、有人格的主宰,他很關心人間的事情,會得賞善罰惡,又會命令人王統治全世界,據說他還是人王們的始祖呢。

    人王被稱為天的兒子,所以天子服事上帝也應當像兒子服事父親一般,應當時時刻刻把上帝放在心頭,把最好的東西請上帝吃,把最好的娛樂請上帝享受。

    隻有天子能夠同天直接打交道,普通的人是無緣和上帝接近的。

     上帝之外,最有權威的神祇便是掌管人們所住的土地的社神和掌管人們所吃的谷類的稷神。

    社神又稱“後土”,他的名字喚做禹,又叫勾龍,他是受上帝之命下凡來平治水土的偉人。

    稷神又稱“後稷”(又有田神稱“田祖”,或許即是稷的化身),他的名字就喚做稷,他也是受上帝之命下凡來播植谷種的天使。

    禹平定了水土,稷便在土上播了谷種,于是人們住的也有了,吃的也有了,感恩報德,把他們特别崇敬起來,所以“社稷”一個名詞就成了國家的代名詞。

    我們須知道:這原是農業社會所構成的觀念。

     日、月、星辰、山、川等在那時也已被當作神祇崇奉了。

    日、月、星辰的神能主使雪霜風雨的合時或不合時;山川等神又是水旱疠疫等災禍的主管者。

    他們多半也有名字可查,如日神叫做羲和,月神叫做常羲,她們倆是上帝的左右夫人,日、月都是她們所産生的。

    商星的神叫做阏伯,參星的神叫做實沈,他們倆是上帝的兒子,原住在荒林裡,整天的打架,上帝看不過,把阏伯遷到商丘,派他主管辰星(就是商星);把實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