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判攝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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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二期我對一切佛法的看法甲初期的略述乙第二期的略述二第三期我對于一切佛法的看法甲教之佛本及三期三系乙理之實際及三級三宗丙行之當機及三依三趣

  這題目講起來很廣,可分為三期說明,由于時間的關系,今則縮為二段;即前二期的略述和第三期的詳說。

    

  一、前二期我對一切佛法的看法

  甲、初期的略述

  我最初對佛法成立一個有系統的思想,是在光緒三十四年至民國三年間。

    那時我對佛法用過這麼一番修學工夫:一方面作禅宗的參究,一方面也聽些經教。

    所聽的經教,以天台教理為主,兼及賢首的五教儀、慈恩的相宗八要等,所謂教下的三家。

    後來閱藏,讀大般若經,在甚深般若中得一相應,于是對從前所參學的禅教,便融會貫通,将整個佛法作這樣的看法:認為佛法不外宗下與教下二種──同于世親所分證法、教法。

    我這樣的看法,和明朝政制将佛法分為禅、講、律、淨、教的五門是相攝的。

    「禅」是教外别傳,離語言文字的禅宗,也就是宗下。

    「講」包括教下三家──天台、賢首、慈恩,就是教下,而律淨教亦可歸教下所攝(不過正式可稱為教下的,是天台、賢首、慈恩的三家)。

    「律」乃出家在家所受持的戒法,「淨」是修學佛法的入所歸的淨土;「教」就是「密」教而為當時所流行的,如早晨上殿念楞嚴大悲十小咒,晚間施食念蒙山及放焰口等。

    然皆可為教下所攝,故全部佛法,即宗下教下也。

    離語言文字,離心意識相,離一切境界分别,去參究而求自悟自證者謂之宗;由語言文字建立,而可講解行持者謂之教。

    以宗下教下說明一切佛法,是我初期對佛法的系統思想。

    這期的思想略見遺留在佛教月報。

    

  乙、第二期的略述

  講到第二期,是從民四年普陀山閉關後而産生的一系思想。

    在這閉關期間,我對佛法的見解和認識,與初期大有變更,這在佛法導言及僧伽制度論僧依品裡說得很明白。

    佛法有大乘和小乘,而小乘是大乘的階梯、大乘的方便,所以小乘可附屬于大乘,所謂「附小于大」。

    故我認為佛法的根本宗旨,唯在大乘,法華經中說:「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就是闡明這個宗旨。

    不過有一部份的根機,在小乘法中修證到就以為滿足,以為究竟,其實真正的究竟,還在大乘。

    

  小乘的宗派在印度雖有二十部,在中華雖有毗昙、俱舍、成實三宗,但俱舍毗昙可歸納于唯識,成實可附入三論。

    至于我國的大乘十一宗,涅盤宗後歸法華,地論宗歸入華嚴,攝論宗歸入唯識。

    所以把整個佛法歸納為大乘八宗。

    其中的律宗,是取的南山律宗,南山所傳的四分律,雖源出小乘,但在道宣律師的弘揚下,卻也轉為大乘了。

    如南山律所明的戒體即以思心所種子為其體,故南山律宗是融小歸大的一乘律宗。

    天台、賢首、三論、唯識、禅、律、淨、密這大乘八宗,其「境」是平等的,其「果」都以成佛為究竟,也是平等的,不過在「行」上,諸宗各有差别的施設。

    這差别的施設,乃各宗就某一點上來說明一切法所起的觀行:如唯識宗,以一切法皆是識而說明一切法,三論宗以一切法皆是空而說明一切法....故各宗有各宗的方便殊勝施設。

    這樣來判攝一切佛法與古德的判教,完全不同了,比方天台判釋迦如來一代時教,則有藏通别圓等差别,判自己所宗的為最圓教理。

    我則認為諸宗的根本原理及究竟的極果,都是平等無有高下的,隻是行上所施設的不同罷了。

    八宗既是平等,亦各有其殊勝點,不能偏廢,更不能說此優彼劣,彼高此下。

    關于這個說法,最有具體說明的是大乘宗地圖(此圖制于民國十二年,曾演講數次:民二十年最後一次在柏林寺講時,由法舫紀錄,現有大乘宗地圖釋單行本流行)。

    以上是我前二期對佛法見解的一個概念。

    

  二、第三期我對佛法的看法

  這一期我對佛法的整個系統思想,在本院修學的人,應仔細的聽,聽時要牢牢的記得,聽後要如理思惟和加以研究。

    學天台教的人,學了他的判教,即以他的五時八教方式去弘揚;故在這裡跟随我學的人,對我所講此期的佛法系統思想,也應善為運用,以作将來弘法時,判攝一切佛法的根據,亦可以這作為對整個佛法的基本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