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釋
關燈
小
中
大
今此論性當先定性之為義,即必如何乃謂之性,非此即不得謂之性。
此義有三:一者、本現成義。
謂凡言性,必是從本以來現成如此,此簡由積集後起不得言性也。
二者、不變壞義。
謂凡言性,又必常住不變永存不壞,此遮随緣改轉有變有壞者不得言性也。
三者、遍一切義。
謂凡言性,複須遍一切法無所偏缺,此遮各有體用義相不得言性也。
二者、或指諸法空理以為性,此即我法二空所顯之真如理,真如理與諸法不一不異。
若說定一,則無為與有為應無分别,若說定異,則應諸法之理性而别有一物曰真如。
然即諸法本來空寂之性名曰真如,亦即諸經所說之三無性。
三者、或指諸法不增益不損減之如實相以為性,此即唯識等所說之三自性,謂一切法遍計所執自性,從本以來乃至究竟是虛妄;一切法依他起自性,從本以來乃至究竟是如幻;一切法圓成實自性,從本以來乃至究竟是真實。
此三自性,不增不減,法爾如是。
如其實相而為施設,故名實相。
以上三種言性,皆是無為,實即一法,惟随方便施設而異。
以第一非安立,二三皆屬安立。
二就遮诠安立名法空,即三論宗之所明;三就表诠安立名實相,即唯識宗之所明。
四者、指心心所之自性以為性,此即覺體。
在莊子名靈台,後人或名靈覺,亦名靈知,在佛法,如雲一切有情皆有佛性者,即說凡屬有情皆有心靈知覺。
雖其覺有份量不同,不可言無,若無覺則不可言心,亦不名有情。
如言火定有熱性,無熱則不得名火,言水定有濕性,無濕不得名水;言心定有覺性,亦複如是。
五者、指各各有情之自體以為性,此即一切有情一期生中之總報體,即第八果相之真異熟識。
是一報之主體,于有情受生先至,死時後去,即八識規矩頌所雲:「去後來先作主公」者是也。
六者、或指諸現行法親能生之種子因以為性,此即第八識所藏無始以來親生諸法一一自果之功能差别。
名一切種;以種為諸現行法各各之自因,故多說為諸法所由生之本性。
七者、或指親能生起無漏佛智之無漏種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