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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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能運衆生,度脫無常苦空不淨,得至常樂真淨,故名曰乘。
偏觀若一一身、若一一塵、若内諸物、若外諸物、若諸有命、若諸無命、若諸有情、若諸無情、若諸地水氣質、若諸風水電力、若諸各别離相、若諸衆和合事、若諸色聚受聚想聚行聚識聚、若諸天類神類人類畜類鬼類、若罪業福業無動業、若欲界梵界無形類、若此處彼處無量處、若前際後際無住際:舉要言之,一切皆是生住異滅──有為法。
有為法故無常,無常故危迫不安穩,不安穩故是苦,苦故系縛牽引流轉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無我故空,空故無可取著為真淨者。
既如是如實了知已,在此生死純大苦海,如香潔衣忽沾糞穢,如姣冶面忽生瘡疱,極起厭患,速求除滅,是為最初得聞“小乘真聖法流”之正因也。
罪業福業,皆緣馳求營為執取染著而有,而所以馳求營為執取染著者,則本乎情愛欲貪(亦曰我愛塵貪)也。
愛根乎我,不明本無我性(無明);緣是盲然心動(無明緣行),緣心動故虛妄分别(行緣識也);緣虛妄分别故現五蘊,取執我我所(識緣名色);緣于五蘊執取我我所故,則有能見所見乃至能知所知(名色緣六入也);緣能所知見故,有根塵識三和合轉(六入緣觸),緣三和合則有順違而生苦樂憂喜(觸緣受也);故六入識心趨六受境,于喜樂則戀愛希貪,于憂苦則憎惡怨恨(受緣愛也)。
夫本不見有我而我愛起于不自知,盲動以求樂者癡也,而憎惡怨恨則嗔也。
然癡情存乎愛,癡是情識,故曰情愛。
嗔則因乎違欲貪起,恒欲貪所樂所喜事,反緣起所憂所苦事而來逼迫,或障礙所欲貪之事令不得究竟,或破壞所欲貪之事令歸失敗,遂有憎惡怨恨。
更進言之、依愛我貪生之情為标準,遂于前境而有順違,故戀愛希貪憎惡怨恨皆本乎貪愛。
而我與我所之界無定量,我身、我家、我國、我類乃至我世界、我天神。
常情以身為我,身外則為我所。
執我甚者,複以我所攝受為我,對取非攝受者而為我所,若以家為我以國為我所。
執我深者,身亦降為我所,或以靈魂或以理性為我。
所以然者,本無我故,妄情得起别别諸執而執我我所。
我所在即貪愛所存,故必渴望永住存在。
迫此渴愛,遂取著而造作善惡雜染諸業,複感來世生死之苦。
而今生之癡情,則依往世愛、取、業有。
三世流轉,輪回無已。
是故要舍生死,以離貪愛為本。
欲塵者,生情所欲塵境也,而有精粗二種五欲。
其粗五欲,則财産、男女、名譽、衣食、睡眠也。
具此五欲者,皆唯人間之事,且所欲者皆在身外,故為粗劣。
其精五欲,則美色、美音、美香、美味、美觸也。
此為欲界衆生之所同欲,所欲遍一切境遍一切事,無間自身他身,有情無情,故為精勝。
為離此二欲貪,故出家持苾刍戒律,因戒生定則勝劣欲貪皆離矣。
了生死苦,情我已舍,但因無始積遺業習,其我愛恒起不自覺;情愛猶在,則離欲貪亦由強制,終難淨盡。
故色界無色界諸天,由禅定力雖離欲貪,禅定力衰還堕欲塵。
故須依定精進修習無常苦空無我不淨慧觀,由定開發無漏真慧,從無漏慧具修戒定慧法滿足,則情業全消而貪愛永離矣。
流轉永寂,成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