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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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學之特質甲自然之改造與順成乙真如之親證與應化丙理論之超越與施設丁定通之習得與銷融戊即空之有與即有之空己即悲之智與即智之悲二佛學之全貌三佛學之較量甲佛學之教與宗教乙佛學之理與哲學丙佛教之色法不相應行法與物理學生理學丁佛理之心心所法不相應行法與心理學戊佛理之因明與論理學己佛行之律與經世學庚佛行之禅與衛生學辛佛果之施設應化與文藝美術

在此盛暑之下,得在廬山會聚一堂,真有“火宅得清涼”之感。

    但依清涼之境而暫得心地清涼,更進一步來研究從根本上化熱惱而成清涼之佛學,誰曰不宜。

    此次來山,因李協和、許俊人諸先生邀作佛學研究,遂亦欣然樂從。

    現在地球之各個國家,階級鬥争正烈,人民皆惶惶不安;我國尤内憂外患、天災人禍疊演不窮。

    于此時來研究玄妙高深之佛學,似不相宜。

    但佛法之出現于世。

    正因世間種種困難有待解救,所以感佛出世為說種種解救之法。

    若世間安甯,反不感覺需要了!今中國有災難而待救,正應研究佛法。

    蓋佛法從大悲心而起,因悲憫衆生之苦而為說種種解脫方法。

    其目的在令普衆皆離苦得樂。

    而且世界之不安,由人心不良所造成,佛法能根本改善人心,今中國之禍亂,已非支支節節所能救,故正須從根本上以佛法來改善人心。

    今先談佛學大要。

    

一、佛學之特質

佛學祗是佛學。

    就佛學提出其特點,略講如下:

甲、自然之改造與順成“改造”與“順成”是相反的。

    “自然”是通俗名辭,今人以人類及世界萬物統名之曰自然界,而改造自然界則為佛學之特質。

    蓋自然即俗語“天生成的”,“生來就是這樣的”,此在各教各學,大抵皆遵循唯謹。

    如道家謂“道法自然”;儒學之“天命”,亦即自然;科學雖倡言征服自然,事實上仍是根據自然法則以為利用;故改造自然為佛學之特點。

    然佛學不謂為自然,謂之為衆生世界,或謂之為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明其是業果而非自然,乃有情衆生行為造作所集成的結果。

    然業果複有共同與各别兩種。

    如社會行動而得同一之結果為共業果,個人行動而得各别之結果為别業果;其共業之普遍者為共中共;其小者如一民族共業而成國家之果,是為共中不共。

    由此業果以成衆生世界──即自然界,所以佛學不認為自然,而認為共業與不共業所發生之結果。

    業之造成,雖藉種種關系條件,而其主要的發動力則出于各人及各有情的識心,所以各人皆可從自心上去改造。

    複次、改造自然又有淺深,凡業皆從身語意所生,于身語意之發動處時時改惡存善,亦能造成善果,如一家善則一家和美,一團體善則一團體優良,推之一國及全世界亦莫不然。

    然此種改造,佛法仍未認為澈底,僅等儒家之非禮勿視聽言動等,而其出發點之心,于宇宙萬有之事理,還是不明。

    佛法則更要在業的發動處去追求宇宙之根源,乃知其原動力胥出于半明半昧之無明心,以無明故不免于錯誤,故仍無可靠之道德标準。

    此“無明”即佛說生死循環之十二因緣中的第一支,因為衆生心皆半明半暗的無明心,以此心為發動機,結果終難盡善,其非正本清源之改造,可以概見。

    故欲根本改造,非轉“無明”而為明心──如禅宗明心見性的所謂明心不可。

    此則必須修禅定而生般若,方可解脫由煩惱而起之種種惑業,正如夢中由“無明心”發現種種夢境,一經覺來(喻如明心)便失夢境。

    此從消極方面說故雲解脫;若能運用此由“無明心”轉成之“明心”,照知一切事理之真性,發揮真性中所具足之真實功德妙用,将一切由煩惱結成之惡濁世界,一轉而為清淨妙嚴的勝妙國土,是皆由“無明心”變成“明心”的結果。

    此為佛法于自然改造中的澈底改造,若能運用此心以改造人世間,方可改造天災之自然界。

    此皆吾人平等具有之自心力量,亦人人所能達到而無或缺蝕的真實功德。

    由此力量改造的結果,是為佛法中之出世法,亦即佛法之本質。

    然佛法從随順世間方面講,亦說明種種世間之因果法,如說由上品十善業力得生天之果,中品十善業力得生人之果,下品十善業力得生阿修羅等之果。

    反之則為十惡:上品地獄果,中品餓鬼果,下品畜生果。

    此為佛法中随順世間所成之善惡因果的說明。

    雖佛法本質超脫于六道,但同時于循業受報之六道衆生,亦為說明善惡因果以資方便救濟。

    若人未得最高智慧以頓斷無明,而能于善惡因果承認無疑,便可逐漸改惡從善,使善果日增惡行日少;推及于世人不休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