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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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清涼之境而暫得心地清涼,更進一步來研究從根本上化熱惱而成清涼之佛學,誰曰不宜。
此次來山,因李協和、許俊人諸先生邀作佛學研究,遂亦欣然樂從。
現在地球之各個國家,階級鬥争正烈,人民皆惶惶不安;我國尤内憂外患、天災人禍疊演不窮。
于此時來研究玄妙高深之佛學,似不相宜。
但佛法之出現于世。
正因世間種種困難有待解救,所以感佛出世為說種種解救之法。
若世間安甯,反不感覺需要了!今中國有災難而待救,正應研究佛法。
蓋佛法從大悲心而起,因悲憫衆生之苦而為說種種解脫方法。
其目的在令普衆皆離苦得樂。
而且世界之不安,由人心不良所造成,佛法能根本改善人心,今中國之禍亂,已非支支節節所能救,故正須從根本上以佛法來改善人心。
今先談佛學大要。
一、佛學之特質 佛學祗是佛學。
就佛學提出其特點,略講如下: 甲、自然之改造與順成“改造”與“順成”是相反的。
“自然”是通俗名辭,今人以人類及世界萬物統名之曰自然界,而改造自然界則為佛學之特質。
蓋自然即俗語“天生成的”,“生來就是這樣的”,此在各教各學,大抵皆遵循唯謹。
如道家謂“道法自然”;儒學之“天命”,亦即自然;科學雖倡言征服自然,事實上仍是根據自然法則以為利用;故改造自然為佛學之特點。
然佛學不謂為自然,謂之為衆生世界,或謂之為有情世間及器世間。
明其是業果而非自然,乃有情衆生行為造作所集成的結果。
然業果複有共同與各别兩種。
如社會行動而得同一之結果為共業果,個人行動而得各别之結果為别業果;其共業之普遍者為共中共;其小者如一民族共業而成國家之果,是為共中不共。
由此業果以成衆生世界──即自然界,所以佛學不認為自然,而認為共業與不共業所發生之結果。
業之造成,雖藉種種關系條件,而其主要的發動力則出于各人及各有情的識心,所以各人皆可從自心上去改造。
複次、改造自然又有淺深,凡業皆從身語意所生,于身語意之發動處時時改惡存善,亦能造成善果,如一家善則一家和美,一團體善則一團體優良,推之一國及全世界亦莫不然。
然此種改造,佛法仍未認為澈底,僅等儒家之非禮勿視聽言動等,而其出發點之心,于宇宙萬有之事理,還是不明。
佛法則更要在業的發動處去追求宇宙之根源,乃知其原動力胥出于半明半昧之無明心,以無明故不免于錯誤,故仍無可靠之道德标準。
此“無明”即佛說生死循環之十二因緣中的第一支,因為衆生心皆半明半暗的無明心,以此心為發動機,結果終難盡善,其非正本清源之改造,可以概見。
故欲根本改造,非轉“無明”而為明心──如禅宗明心見性的所謂明心不可。
此則必須修禅定而生般若,方可解脫由煩惱而起之種種惑業,正如夢中由“無明心”發現種種夢境,一經覺來(喻如明心)便失夢境。
此從消極方面說故雲解脫;若能運用此由“無明心”轉成之“明心”,照知一切事理之真性,發揮真性中所具足之真實功德妙用,将一切由煩惱結成之惡濁世界,一轉而為清淨妙嚴的勝妙國土,是皆由“無明心”變成“明心”的結果。
此為佛法于自然改造中的澈底改造,若能運用此心以改造人世間,方可改造天災之自然界。
此皆吾人平等具有之自心力量,亦人人所能達到而無或缺蝕的真實功德。
由此力量改造的結果,是為佛法中之出世法,亦即佛法之本質。
然佛法從随順世間方面講,亦說明種種世間之因果法,如說由上品十善業力得生天之果,中品十善業力得生人之果,下品十善業力得生阿修羅等之果。
反之則為十惡:上品地獄果,中品餓鬼果,下品畜生果。
此為佛法中随順世間所成之善惡因果的說明。
雖佛法本質超脫于六道,但同時于循業受報之六道衆生,亦為說明善惡因果以資方便救濟。
若人未得最高智慧以頓斷無明,而能于善惡因果承認無疑,便可逐漸改惡從善,使善果日增惡行日少;推及于世人不休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