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悟入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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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依其現見之果法上起諸斷見或起常見,或計其為無因而然,或計其為有因而然。
計無因者,謂去來今宇宙一切參差之現象森羅環列,人生一切變化之休咎富貴貧賤,皆何由而然耶?曰:皆自然而然,非有因而然也;即莊子所謂“然乎然、不然乎不然”之計也。
計有因者有二支:一計宇宙人生為神造的,一計宇宙人生為物集的。
計為物集,中士則說為陰陽二氣、五行生克;印度則說為地水火風,極微造色;西土則說為原子電子,物質物力;然彼所說皆謂物集則相顯,物散則相沒,人生宇宙所言一切之果相,莫不由物理之因果律所緻也。
計為神造,東土則計為天,西土則計為上帝;然彼等皆謂宇宙之所以有此森羅萬象,人生之所以有諸存亡休咎者,必有一獨尊萬能全知之天神主之宰之造之作之也;豈無而能然耶!何以故?以現見能活動之人之畜,不能如此故耳!不然者,則人畜等何以每不能遂其所樂欲而常為環境之苦所支配乎?故必有上帝也。
合此二支與自然一派,又可約為二種邪見:一者斷見,二者常見。
計常見者即神迷派,彼謂上帝既為吾人之主宰,萬能而全知,是以信之敬之念之禱之,當必賴之永生天堂,享快樂于無窮;若不信而忽之侮之慢之背之,自求永堕地獄,終僞撤但。
常流于化外而莫之救藥。
噫!此教此見,一梗于胸中,其最善者或幸能生天享一期之福報,但報盡則仍不免于六道輪回,三途之痛苦;次之者則什九不免鬼道幽冥之苦矣。
計斷見者,即自然迷派與物集迷派;蓋謂自然如是,本無因果,好醜固定,佛豈可緻?遂順其貪嗔慢之流而不複求其解脫之力。
又謂人由物集,物散人亡,人生無常,應即時行樂;苟得以滿吾貪嗔慢之狂壑者,雖五逆十惡亦何憚而不犯!雖殺盡天下人,亦何所顧忌而不為!苟不得遂吾之所欲為,悶悶一生,則無如自殺速死之為快耳!籲嗟乎!此見一印入腦中,其不長淪惡趣注冊地獄者鮮矣!噫!不明十二因緣之概相,别共業感之正理,則不落于常,即流于斷;既落斷常而欲保持人類之地位尚烏可得耶!故吾人若真欲做一個人,昧此則無軌道之可循也。
故此業果不斷有情續生之理,吾嘗謂之為“做人的要義”;推而廣之,做天乃之做佛,亦莫不基此為出發之點,奉此為根本之理。
故在佛法應謂之曰五乘之共通教義,為學佛之最低限度也。
上來所說,非如世俗模糊影響之談因果。
若能以之普及于今世之人類,則雖不倡世界和平而世界必趨于和平矣。
且儒家雖不深明佛法,亦常謂佛教之談因果,有裨于世道人心,足以補儒之阙也。
記者謹案:中國庸儒,每耳食佛家有因果之論,辄謂佛教之談因果,其于世道人心亦不無小補;實屬乖謬已極,可知彼輩于佛經佛論必未曾寓目,于因果之理,必完全不能仿佛其粗義也。
夫釋氏所雲因果之理,乃如實而言,豈彼橫記妄說為如是如是哉!釋氏之意,亦非借此論以駭懼世人,使勿殺人放火也;亦非待釋氏道出因果之論,而後世間方有因果報應也;惟因事相本來實現為如此如此,故釋氏說為如此如此。
蓋以于事實上雖因果昭昭不爽,然異生身為異熟之報所礙而不能見其底蘊;心為種種戲論所障而不能明其正情;故釋氏集合異生分上所有之種種事情,于其共同點上指出其因果之公理,次複告之以人生輪回之事情,使之由此理上比知必有六道輪回之事實。
世人不曉,而謂因果之教,唯是釋氏所施設,唯是佛教徒所迷信,豈人生真有所謂因果輪回來生來世哉,縱聞有二三現見之果報等事,亦不過适逢其會耳!總之,輪回非現前可見證,來
計無因者,謂去來今宇宙一切參差之現象森羅環列,人生一切變化之休咎富貴貧賤,皆何由而然耶?曰:皆自然而然,非有因而然也;即莊子所謂“然乎然、不然乎不然”之計也。
計有因者有二支:一計宇宙人生為神造的,一計宇宙人生為物集的。
計為物集,中士則說為陰陽二氣、五行生克;印度則說為地水火風,極微造色;西土則說為原子電子,物質物力;然彼所說皆謂物集則相顯,物散則相沒,人生宇宙所言一切之果相,莫不由物理之因果律所緻也。
計為神造,東土則計為天,西土則計為上帝;然彼等皆謂宇宙之所以有此森羅萬象,人生之所以有諸存亡休咎者,必有一獨尊萬能全知之天神主之宰之造之作之也;豈無而能然耶!何以故?以現見能活動之人之畜,不能如此故耳!不然者,則人畜等何以每不能遂其所樂欲而常為環境之苦所支配乎?故必有上帝也。
合此二支與自然一派,又可約為二種邪見:一者斷見,二者常見。
計常見者即神迷派,彼謂上帝既為吾人之主宰,萬能而全知,是以信之敬之念之禱之,當必賴之永生天堂,享快樂于無窮;若不信而忽之侮之慢之背之,自求永堕地獄,終僞撤但。
常流于化外而莫之救藥。
噫!此教此見,一梗于胸中,其最善者或幸能生天享一期之福報,但報盡則仍不免于六道輪回,三途之痛苦;次之者則什九不免鬼道幽冥之苦矣。
計斷見者,即自然迷派與物集迷派;蓋謂自然如是,本無因果,好醜固定,佛豈可緻?遂順其貪嗔慢之流而不複求其解脫之力。
又謂人由物集,物散人亡,人生無常,應即時行樂;苟得以滿吾貪嗔慢之狂壑者,雖五逆十惡亦何憚而不犯!雖殺盡天下人,亦何所顧忌而不為!苟不得遂吾之所欲為,悶悶一生,則無如自殺速死之為快耳!籲嗟乎!此見一印入腦中,其不長淪惡趣注冊地獄者鮮矣!噫!不明十二因緣之概相,别共業感之正理,則不落于常,即流于斷;既落斷常而欲保持人類之地位尚烏可得耶!故吾人若真欲做一個人,昧此則無軌道之可循也。
故此業果不斷有情續生之理,吾嘗謂之為“做人的要義”;推而廣之,做天乃之做佛,亦莫不基此為出發之點,奉此為根本之理。
故在佛法應謂之曰五乘之共通教義,為學佛之最低限度也。
上來所說,非如世俗模糊影響之談因果。
若能以之普及于今世之人類,則雖不倡世界和平而世界必趨于和平矣。
且儒家雖不深明佛法,亦常謂佛教之談因果,有裨于世道人心,足以補儒之阙也。
記者謹案:中國庸儒,每耳食佛家有因果之論,辄謂佛教之談因果,其于世道人心亦不無小補;實屬乖謬已極,可知彼輩于佛經佛論必未曾寓目,于因果之理,必完全不能仿佛其粗義也。
夫釋氏所雲因果之理,乃如實而言,豈彼橫記妄說為如是如是哉!釋氏之意,亦非借此論以駭懼世人,使勿殺人放火也;亦非待釋氏道出因果之論,而後世間方有因果報應也;惟因事相本來實現為如此如此,故釋氏說為如此如此。
蓋以于事實上雖因果昭昭不爽,然異生身為異熟之報所礙而不能見其底蘊;心為種種戲論所障而不能明其正情;故釋氏集合異生分上所有之種種事情,于其共同點上指出其因果之公理,次複告之以人生輪回之事情,使之由此理上比知必有六道輪回之事實。
世人不曉,而謂因果之教,唯是釋氏所施設,唯是佛教徒所迷信,豈人生真有所謂因果輪回來生來世哉,縱聞有二三現見之果報等事,亦不過适逢其會耳!總之,輪回非現前可見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