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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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時間關系。
然此念念開導,不必連接無斷,而以中無間隔故曰無間。
時分是依心識流動刹那生滅而假設,吾人平時所覺心境,皆現前生滅相續之意識境,至無意識生滅時,如睡眠無夢,或一小時乃至一年,皆無時間相可得。
是故空間是物質假相,時分是心法生滅假相。
因緣所生法,即宇宙萬有諸法。
依佛法義,世間諸法皆因緣生,空無自性,世或言上帝造成,或言大梵天生,或言地水火風所生,或言陰陽太極生,或言原子電子生,或說由虛空生;佛法不如是,以是諸論,皆執一端故。
蓋凡因緣,亦所生法,即阿賴耶種子亦所生法,是故一切法皆因緣所生。
而因緣又即為一切法,此關系之衆緣無際無盡,故佛法明因緣生諸法真象,無邊無中,無始無終,一切分别對待之所執,皆安不上。
世間之所執,于佛法明因緣所生法義上,都打破之。
此五乘共通最低限度所明──因緣所生法──之學理,今分說如下。
第二節、無始流轉 因緣所生法(法界諸法)即通常言世界萬有。
因緣者,非于世界萬有之外别有其物,因者以世界萬有為因,緣者亦以世界萬有為緣,是無邊無中,無始無終者,此諸法是有為生滅法,相續生滅,有似旋流。
成唯識論雲:“恒轉如暴流”,以刹那生滅,後一刹那即非前一刹那,是故世界萬有皆以生滅相續為相。
其來無始,其去無終,皆以轉為義──轉有轉起轉現二義,轉起者、以轉而生起,轉現者、以轉而顯現──。
此無始流轉,亦即世界萬有諸法之真相。
以無固定起時,故曰無始流,以刹那刹那流轉,故曰無始流轉。
一、心之分析 在無始流轉中,心法最要,故先以分析。
今分心為二部,一、心識,二、心所有法。
心識又分二類,一、不恒行者,以不恒時現起流行,故曰不恒行,即指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識言。
成唯識論等說之甚詳,今不具述。
二、恒行者,無一時不現起流行,故曰恒行,即末那識、阿賴耶識。
末那識正翻意識,第六識亦名意識者,以依第七識現起流行,故亦假末那識之意名。
或翻末那為染污意者非是,意者恒審思量為義故。
阿賴耶翻藏──亦雲第八識──,含藏一切法種子,即因緣中之因。
所有能生諸法功力,即曰種子,萬法之因藏在此識中,故曰能藏識。
又以隐藏在有情根身之中,為有情根身及器界之所藏,故曰所藏識。
兩類八種心識略如此。
吾人平時即末那識亦辨不清,所能辨者僅散意識,前五識亦不易明,隻知為五根(五官)之知覺而已。
其實五根并非五識,不過五識依五官為增上緣而現起爾。
世人以助五識之增上緣,認為自有知覺者非是,如人戴眼鏡,鏡能助見而鏡非見。
吾人用内省法審觀意識時,與前五識同行之明了意識,亦不易察覺,可察覺者,唯散位獨頭意識。
獨頭意識有三種,一、散位獨頭意識,二、定位獨頭意識,三、夢位獨頭意識。
此散位獨頭意識,吾輩平日認為意識,實已非意識之全體,祗是散亂獨頭意識,凡言知覺知識皆屬之。
至恒行二識,通俗所謂“無意識之精神作用”,即有此二識意思在内,楞伽經、瑜伽師地論等皆有詳說。
因有此二恒行心識,即在沉睡中仍是活人而非死人;此二識今皆由此量得之,然有聖教可依,而聖教非由推測,乃由聖智實證流出。
此“無意識之精神”,在今日心理學上始成重大問題,而佛法中早已徹底了知矣。
心所有法中,分遍行五種,别境五種,善十一種(佛法中所謂善惡,指現後皆有益,彼此皆有益者為善,反之即為非善。
遍行、别境,是非善非染)。
六根本煩惱,二十随煩惱,是不善及無記性(六根本中邪見亦曰不正見,可更分五種)。
根本煩惱之支流曰随煩惱,二十随煩惱又可分三小類。
此外複有不定四種,即尋求、伺察、睡眠、懊悔。
二、煩惱業生 依上心之分析。
已知有所謂煩惱心。
煩惱者,亦即心識系中之染污心法。
在恒行心識系中成恒行煩惱,在不恒行心識系中成不恒行煩惱。
如末那識中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煩惱,在異生心識無一刻不流轉,如不流轉即至聖位。
我癡者、即無明,無明者、不明阿賴耶識。
末那識以阿賴耶識為對境,由此無明妄認為我,此即我見。
由我見生我慢,由是執彼賴耶為我而起我愛,此是恒常有者,至證聖果始伏斷,至成佛始斷盡。
既恒行有二識,何獨雲末那煩惱而不及阿賴耶,以阿賴耶無煩惱故。
然阿賴耶雖無現行煩惱,而煩惱種子亦伏其中。
不恒行六識和合而有之煩惱,亦唯不恒行。
第六識任何煩惱皆依之現起,根本煩惱、随煩惱皆攝其中。
前五識隻有貪嗔癡三種根本煩惱,及昏沉散亂不正知等八種随煩惱,且皆由附和第六識而起。
前五識限于色界初禅天,初禅之上即無之,第六識遍于三界。
煩惱、業、生三雜染,普通佛典謂之惑業苦三道。
依法相精确名辭,曰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
煩惱自體似極污垢物,故正曰染,在現行心心所中雜夾有煩惱在内,亦成染污之物,即為雜染。
故凡與煩惱附合而起之心心所,皆煩惱雜染,雖第八阿賴耶識亦是雜染。
阿賴耶所以為雜染者,以第八識受前七熏染故,又是生雜染故。
未到聖位之心。
皆煩惱雜染,此三界有漏心義也。
業雜染者,業即思,即五遍行中(作意觸受想思)之思,思即心之動作之謂,亦可簡言動力,此動力即業──此思能自造作,亦可使餘心心所造作──。
所以名之為業者,即動作的思也。
此中能招生死之業,專指前六識上之思。
身與語皆依思而起染,故業有三種,一、身業,二、語業,三、意業。
業由何染,染于煩惱,雜煩惱故曰雜染業,亦曰有漏業,未得無分别智以前所造業,皆是雜染業,以末那識有無始恒行煩惱。
雖前六識現行為善,而其善業以依第七識故,仍為雜染而非清淨。
以造雜染業故,第八識受熏亦因之而成雜染,如香臭之氣散在空中,即不離空處,是故前七識皆不離第八識。
受熏所留餘氣,即謂之種子,能為後來生起之用。
生雜染者,生有依正二義,依即器界,正即根身。
大小乘經典講明器界者甚多,茲不述。
有情根身約分胎、卵、濕、化四生,有情之生,即指其一期生活之時期而言。
何以生是雜染,以生依第八識為本,而第八識依前六識雜染業緣所招感故。
生為業之感應,業即感,生即其應,業既為煩惱所雜染,故生亦雜染。
異生身之五蘊非清淨故,是曰生雜染。
阿賴耶是雜染,則有生皆雜染,以名色之發生,根塵之觸受,皆依此故。
人生有老死,器界有壞空,故雜染生者,包有情五蘊身及器界而言,即俗雲人生世界。
以恒行煩惱不能斷故,三界心心所皆成煩惱雜染,由煩惱雜染故而業雜染,由業雜染故而生雜染,由生又起煩惱,循環無端,是曰無始流轉。
三、有情本死中生 有情之無始流轉者即四有:一、本有,即現在有。
二、臨死一刹那時曰死有。
三、死後應另得到一生,在未得後生之時則曰中有;或死時即得後生,即無中有。
四、及至初生之一刹那,則曰生有。
由此循環無端,吾人平時隻知本有為一生,不知四有流轉循環不息。
四、器界成住壞空 器世界無始流轉者,即成住壞空。
此在佛典中有極詳說明,不能詳述。
太空中無數世界之成住壞空,等于有情根身之生老死滅,一一世界之成住壞空,亦如浮漚之起滅。
人或妄認世界由空而生,其實空亦由壞而緻,了無先後可得,如落邊際,即非因緣生法實相。
第三節、業與界趣 業之意義,前已大略講過,即行為造作義。
業之雜染者曰有漏業,有煩惱漏故。
然行為不都屬有漏,如菩薩行亦曰淨業,即無漏業。
但今别名淨業為行,此處之業且專指染業。
業之大分,從所依法上講,即一、身業,以依身造成故;二、語業,以依言語造成故;三、意業,依意識造成故。
身語意所起行為,就性質上别有三種。
一、善業,現在将來自己他人皆有利故。
二、不善業,于現在将來自己他人皆有害故。
三、無記業,不能記其善惡故,如無意識動作等。
業能得果,因業受罪者謂之罪業,因業得福者謂之福業,能得色無色界天果報常在定中者曰不動業。
此業即指禅定修習,由此生于初禅天以上,壽命極長,曰不動業果。
界即指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一)欲界者,有色身及五塵欲者,謂之欲界。
(二)色界者,色有變義礙義,合變礙二義,即可礙滞有變壞之物質是也。
但塵欲已空,雖有色身,常在定中。
故在初禅天尚有眼耳身識,二禅天以上即五識盡泯,隻有定中意識,更無意識,更無塵欲,雖超欲界尚有色身,故雲色界。
此界有四重,即四禅天。
雖同在色界天而高下懸異,故區為四重:一、離生喜樂地即初禅,有三重天。
欲界天有憂愁、苦惱、及歡喜、快樂與不苦不樂等受,至初禅天,雖欲界生色界,憂愁、苦痛已無,隻有歡喜快樂;然此尚不在定中,亦有言語行為,是為初禅天。
二、二禅天有三重天,名曰定生喜樂地。
以常在定中,更加喜樂故。
三、三禅有三重天,并喜亦泯之。
凡有歡喜鼓舞之情,其樂尚淺,至極樂則喜亦無之,故曰離喜妙樂地。
四、四禅有九重天,喜與憂對,樂與苦對,至四禅并歡喜快樂皆無之,但是不可形容之平等受,是曰舍受,名曰舍念清淨地。
是四禅十八天名色界。
(三)超出色界,是曰無色界,即純精神界。
平日以為離物質無法證明精神之存在,而在此界中則唯有精神也。
二禅天以上,有後三識,無前五識,無色界中亦然,隻有與定力相應之意識及七八識。
以定力相應之業報淺深不同亦分四重,一、空無邊處,此天定心了惟虛空,佛典中曾言,在人中初得此定者,旁人仍見其人,而本人則并自身不知所在,但是無邊虛空,此時其身仍在,及至報盡命終,由其定力得業果,即空無邊處天。
二、識無邊處,有空時仍有相對之空,此空仍是對境,至此定中即空亦泯,故曰識無邊處。
三、無所有處,此天并所觀無邊心識亦泯之。
四、非想非非想處,識無邊即想,無所有處即非想,此天既非有想亦非非想,故曰非想非非想。
上明之無色界境。
中國書上隻老子始有此境,餘書并無之。
但印度外道每有此境,及至成阿羅漢果始能超出。
有情異生由死轉生,趣向一類之中故曰趣,此有五種:一、天趣,二、人趣、三、畜趣,四、鬼趣,五、獄趣。
恒言講六道,五趣較六道祗少阿修羅;以彼上通天趣下通鬼趣,故今不别立。
一、三界二十八天,皆包于天趣之中,平常中國人之所謂天,隻是欲界第二天,道家之天,亦不過如是。
二、二十五有中,人趣亦有四種。
三、畜趣名不甚正、應曰傍生,即指人以外動物而言,然亦有動物非人眼所能見者,亦包其中。
四、鬼趣之鬼與常言之鬼不同,佛典認鬼亦為衆生之一。
衆生者,五蘊衆法所生義,隻以業報不同,故人見則鬼不見,鬼見則人不見,其實鬼亦有色身。
人礙鬼不礙,鬼礙人不礙,可同與人在一處而不互見。
亦有一種鬼有小神通,亦可見人。
不過與吾人所見不同,随吾人心象變現而為象、故依佛典,鬼亦衆生之一趣。
總之,鬼報與人不同,人見是水鬼見是火。
平常人以為人死為鬼,鬼生為人,實為誤解。
其實鬼是罪業報生,故人死不必為鬼,人生不必由鬼,但可雲人死轉生為鬼,或鬼死轉生為人耳。
五、佛典原語,并非地獄,隻苦處之義。
由罪業報生專受苦處,曰地獄趣。
又依佛法說,人死未必為鬼,或有作鬼,或有生天,或作畜生,或為人,或為地獄,皆是轉生,非死所成也。
天死或轉生為人,地獄死或轉生為人,故鬼非人死所必成之物。
佛典講生死流轉。
而講鬼者認鬼是本體,實是誤解。
鬼有化生亦有胎生,并非鬼套人殼即成為人,鬼套牛殼即成為牛。
依上義可判别如左: 一、罪業報生三惡趣(畜生、鬼、地獄)。
二、福業報生人及欲界天(有六天)。
三、不動業報生有色界無色界天。
佛法之三界五趣循業流轉義,大略如此。
第四節、異生與聖 異生即通言凡夫。
人與天之身形同,與佛菩薩亦相近,故天與人皆是善報。
畜生鬼獄則奇形怪狀,異形無數。
可生此異形類中者曰異生,此統言凡夫之類皆可受“異”形“生”故。
然異生有異生之同類性,此異生性依人我執而假立,然執有實我亦有淺深不同。
非異生即曰聖者,佛典之所謂聖,破我執義。
我執有二種,一、俱生我執,二、分别所起我執;俱生通末那及第六意職。
入聖位之最低限度,要将分别所起我執完全斷除,否則終是異生。
一、煩惱伏與斷 既知上義,吾人如不欲堕三惡趣流轉,非斷去分别我執不可,否則必仍可流入惡趣之異生也。
即無色界,如不能斷去分别我執,亦仍可堕入惡趣。
釋迦在世,有外道修行甚深,其人死後,有人問其轉生何處,佛言:“生非非想處天”。
又問:“更後如何”?曰:“堕畜生及地獄”。
故學佛以斷除我執為主,此不能斷,則終不能永離惡趣也。
無漏生空慧現觀衆生,但是五蘊衆法之和合相續,其中實無主宰之我。
種種分别于我之執見,以戒定等能伏,如草木有根種伏于地中,以石壓之,不過暫得不起,并非斷盡。
在聖智方便上,亦必經戒定伏之階級。
斷者、一分一分去除,永不複生曰斷。
凡能伏煩惱而尚不能斷者,即是凡夫,能斷一分者,即是聖人。
異生與聖者之區别如此。
二、斷之差别 斷有數種,以生空慧斷我執所起煩惱盡,即阿羅漢,阿羅漢是三乘共果。
法空慧者,有生空慧不必有法空慧,有法空慧必有生空慧,此能對治法執所起所知障。
大乘聖者即斷此障生此慧,斷至究竟,即證佛果。
煩惱易知,所知障不易解,恒有錯誤。
所知非知識之謂,是對能知而言,指諸法相性皆所可了知之境。
以吾人有無始來無明迷惑,障吾能知使不了于所知,去此障盡
然此念念開導,不必連接無斷,而以中無間隔故曰無間。
時分是依心識流動刹那生滅而假設,吾人平時所覺心境,皆現前生滅相續之意識境,至無意識生滅時,如睡眠無夢,或一小時乃至一年,皆無時間相可得。
是故空間是物質假相,時分是心法生滅假相。
因緣所生法,即宇宙萬有諸法。
依佛法義,世間諸法皆因緣生,空無自性,世或言上帝造成,或言大梵天生,或言地水火風所生,或言陰陽太極生,或言原子電子生,或說由虛空生;佛法不如是,以是諸論,皆執一端故。
蓋凡因緣,亦所生法,即阿賴耶種子亦所生法,是故一切法皆因緣所生。
而因緣又即為一切法,此關系之衆緣無際無盡,故佛法明因緣生諸法真象,無邊無中,無始無終,一切分别對待之所執,皆安不上。
世間之所執,于佛法明因緣所生法義上,都打破之。
此五乘共通最低限度所明──因緣所生法──之學理,今分說如下。
第二節、無始流轉 因緣所生法(法界諸法)即通常言世界萬有。
因緣者,非于世界萬有之外别有其物,因者以世界萬有為因,緣者亦以世界萬有為緣,是無邊無中,無始無終者,此諸法是有為生滅法,相續生滅,有似旋流。
成唯識論雲:“恒轉如暴流”,以刹那生滅,後一刹那即非前一刹那,是故世界萬有皆以生滅相續為相。
其來無始,其去無終,皆以轉為義──轉有轉起轉現二義,轉起者、以轉而生起,轉現者、以轉而顯現──。
此無始流轉,亦即世界萬有諸法之真相。
以無固定起時,故曰無始流,以刹那刹那流轉,故曰無始流轉。
一、心之分析 在無始流轉中,心法最要,故先以分析。
今分心為二部,一、心識,二、心所有法。
心識又分二類,一、不恒行者,以不恒時現起流行,故曰不恒行,即指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識言。
成唯識論等說之甚詳,今不具述。
二、恒行者,無一時不現起流行,故曰恒行,即末那識、阿賴耶識。
末那識正翻意識,第六識亦名意識者,以依第七識現起流行,故亦假末那識之意名。
或翻末那為染污意者非是,意者恒審思量為義故。
阿賴耶翻藏──亦雲第八識──,含藏一切法種子,即因緣中之因。
所有能生諸法功力,即曰種子,萬法之因藏在此識中,故曰能藏識。
又以隐藏在有情根身之中,為有情根身及器界之所藏,故曰所藏識。
兩類八種心識略如此。
吾人平時即末那識亦辨不清,所能辨者僅散意識,前五識亦不易明,隻知為五根(五官)之知覺而已。
其實五根并非五識,不過五識依五官為增上緣而現起爾。
世人以助五識之增上緣,認為自有知覺者非是,如人戴眼鏡,鏡能助見而鏡非見。
吾人用内省法審觀意識時,與前五識同行之明了意識,亦不易察覺,可察覺者,唯散位獨頭意識。
獨頭意識有三種,一、散位獨頭意識,二、定位獨頭意識,三、夢位獨頭意識。
此散位獨頭意識,吾輩平日認為意識,實已非意識之全體,祗是散亂獨頭意識,凡言知覺知識皆屬之。
至恒行二識,通俗所謂“無意識之精神作用”,即有此二識意思在内,楞伽經、瑜伽師地論等皆有詳說。
因有此二恒行心識,即在沉睡中仍是活人而非死人;此二識今皆由此量得之,然有聖教可依,而聖教非由推測,乃由聖智實證流出。
此“無意識之精神”,在今日心理學上始成重大問題,而佛法中早已徹底了知矣。
心所有法中,分遍行五種,别境五種,善十一種(佛法中所謂善惡,指現後皆有益,彼此皆有益者為善,反之即為非善。
遍行、别境,是非善非染)。
六根本煩惱,二十随煩惱,是不善及無記性(六根本中邪見亦曰不正見,可更分五種)。
根本煩惱之支流曰随煩惱,二十随煩惱又可分三小類。
此外複有不定四種,即尋求、伺察、睡眠、懊悔。
二、煩惱業生 依上心之分析。
已知有所謂煩惱心。
煩惱者,亦即心識系中之染污心法。
在恒行心識系中成恒行煩惱,在不恒行心識系中成不恒行煩惱。
如末那識中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煩惱,在異生心識無一刻不流轉,如不流轉即至聖位。
我癡者、即無明,無明者、不明阿賴耶識。
末那識以阿賴耶識為對境,由此無明妄認為我,此即我見。
由我見生我慢,由是執彼賴耶為我而起我愛,此是恒常有者,至證聖果始伏斷,至成佛始斷盡。
既恒行有二識,何獨雲末那煩惱而不及阿賴耶,以阿賴耶無煩惱故。
然阿賴耶雖無現行煩惱,而煩惱種子亦伏其中。
不恒行六識和合而有之煩惱,亦唯不恒行。
第六識任何煩惱皆依之現起,根本煩惱、随煩惱皆攝其中。
前五識隻有貪嗔癡三種根本煩惱,及昏沉散亂不正知等八種随煩惱,且皆由附和第六識而起。
前五識限于色界初禅天,初禅之上即無之,第六識遍于三界。
煩惱、業、生三雜染,普通佛典謂之惑業苦三道。
依法相精确名辭,曰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
煩惱自體似極污垢物,故正曰染,在現行心心所中雜夾有煩惱在内,亦成染污之物,即為雜染。
故凡與煩惱附合而起之心心所,皆煩惱雜染,雖第八阿賴耶識亦是雜染。
阿賴耶所以為雜染者,以第八識受前七熏染故,又是生雜染故。
未到聖位之心。
皆煩惱雜染,此三界有漏心義也。
業雜染者,業即思,即五遍行中(作意觸受想思)之思,思即心之動作之謂,亦可簡言動力,此動力即業──此思能自造作,亦可使餘心心所造作──。
所以名之為業者,即動作的思也。
此中能招生死之業,專指前六識上之思。
身與語皆依思而起染,故業有三種,一、身業,二、語業,三、意業。
業由何染,染于煩惱,雜煩惱故曰雜染業,亦曰有漏業,未得無分别智以前所造業,皆是雜染業,以末那識有無始恒行煩惱。
雖前六識現行為善,而其善業以依第七識故,仍為雜染而非清淨。
以造雜染業故,第八識受熏亦因之而成雜染,如香臭之氣散在空中,即不離空處,是故前七識皆不離第八識。
受熏所留餘氣,即謂之種子,能為後來生起之用。
生雜染者,生有依正二義,依即器界,正即根身。
大小乘經典講明器界者甚多,茲不述。
有情根身約分胎、卵、濕、化四生,有情之生,即指其一期生活之時期而言。
何以生是雜染,以生依第八識為本,而第八識依前六識雜染業緣所招感故。
生為業之感應,業即感,生即其應,業既為煩惱所雜染,故生亦雜染。
異生身之五蘊非清淨故,是曰生雜染。
阿賴耶是雜染,則有生皆雜染,以名色之發生,根塵之觸受,皆依此故。
人生有老死,器界有壞空,故雜染生者,包有情五蘊身及器界而言,即俗雲人生世界。
以恒行煩惱不能斷故,三界心心所皆成煩惱雜染,由煩惱雜染故而業雜染,由業雜染故而生雜染,由生又起煩惱,循環無端,是曰無始流轉。
三、有情本死中生 有情之無始流轉者即四有:一、本有,即現在有。
二、臨死一刹那時曰死有。
三、死後應另得到一生,在未得後生之時則曰中有;或死時即得後生,即無中有。
四、及至初生之一刹那,則曰生有。
由此循環無端,吾人平時隻知本有為一生,不知四有流轉循環不息。
四、器界成住壞空 器世界無始流轉者,即成住壞空。
此在佛典中有極詳說明,不能詳述。
太空中無數世界之成住壞空,等于有情根身之生老死滅,一一世界之成住壞空,亦如浮漚之起滅。
人或妄認世界由空而生,其實空亦由壞而緻,了無先後可得,如落邊際,即非因緣生法實相。
第三節、業與界趣 業之意義,前已大略講過,即行為造作義。
業之雜染者曰有漏業,有煩惱漏故。
然行為不都屬有漏,如菩薩行亦曰淨業,即無漏業。
但今别名淨業為行,此處之業且專指染業。
業之大分,從所依法上講,即一、身業,以依身造成故;二、語業,以依言語造成故;三、意業,依意識造成故。
身語意所起行為,就性質上别有三種。
一、善業,現在将來自己他人皆有利故。
二、不善業,于現在将來自己他人皆有害故。
三、無記業,不能記其善惡故,如無意識動作等。
業能得果,因業受罪者謂之罪業,因業得福者謂之福業,能得色無色界天果報常在定中者曰不動業。
此業即指禅定修習,由此生于初禅天以上,壽命極長,曰不動業果。
界即指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
(一)欲界者,有色身及五塵欲者,謂之欲界。
(二)色界者,色有變義礙義,合變礙二義,即可礙滞有變壞之物質是也。
但塵欲已空,雖有色身,常在定中。
故在初禅天尚有眼耳身識,二禅天以上即五識盡泯,隻有定中意識,更無意識,更無塵欲,雖超欲界尚有色身,故雲色界。
此界有四重,即四禅天。
雖同在色界天而高下懸異,故區為四重:一、離生喜樂地即初禅,有三重天。
欲界天有憂愁、苦惱、及歡喜、快樂與不苦不樂等受,至初禅天,雖欲界生色界,憂愁、苦痛已無,隻有歡喜快樂;然此尚不在定中,亦有言語行為,是為初禅天。
二、二禅天有三重天,名曰定生喜樂地。
以常在定中,更加喜樂故。
三、三禅有三重天,并喜亦泯之。
凡有歡喜鼓舞之情,其樂尚淺,至極樂則喜亦無之,故曰離喜妙樂地。
四、四禅有九重天,喜與憂對,樂與苦對,至四禅并歡喜快樂皆無之,但是不可形容之平等受,是曰舍受,名曰舍念清淨地。
是四禅十八天名色界。
(三)超出色界,是曰無色界,即純精神界。
平日以為離物質無法證明精神之存在,而在此界中則唯有精神也。
二禅天以上,有後三識,無前五識,無色界中亦然,隻有與定力相應之意識及七八識。
以定力相應之業報淺深不同亦分四重,一、空無邊處,此天定心了惟虛空,佛典中曾言,在人中初得此定者,旁人仍見其人,而本人則并自身不知所在,但是無邊虛空,此時其身仍在,及至報盡命終,由其定力得業果,即空無邊處天。
二、識無邊處,有空時仍有相對之空,此空仍是對境,至此定中即空亦泯,故曰識無邊處。
三、無所有處,此天并所觀無邊心識亦泯之。
四、非想非非想處,識無邊即想,無所有處即非想,此天既非有想亦非非想,故曰非想非非想。
上明之無色界境。
中國書上隻老子始有此境,餘書并無之。
但印度外道每有此境,及至成阿羅漢果始能超出。
有情異生由死轉生,趣向一類之中故曰趣,此有五種:一、天趣,二、人趣、三、畜趣,四、鬼趣,五、獄趣。
恒言講六道,五趣較六道祗少阿修羅;以彼上通天趣下通鬼趣,故今不别立。
一、三界二十八天,皆包于天趣之中,平常中國人之所謂天,隻是欲界第二天,道家之天,亦不過如是。
二、二十五有中,人趣亦有四種。
三、畜趣名不甚正、應曰傍生,即指人以外動物而言,然亦有動物非人眼所能見者,亦包其中。
四、鬼趣之鬼與常言之鬼不同,佛典認鬼亦為衆生之一。
衆生者,五蘊衆法所生義,隻以業報不同,故人見則鬼不見,鬼見則人不見,其實鬼亦有色身。
人礙鬼不礙,鬼礙人不礙,可同與人在一處而不互見。
亦有一種鬼有小神通,亦可見人。
不過與吾人所見不同,随吾人心象變現而為象、故依佛典,鬼亦衆生之一趣。
總之,鬼報與人不同,人見是水鬼見是火。
平常人以為人死為鬼,鬼生為人,實為誤解。
其實鬼是罪業報生,故人死不必為鬼,人生不必由鬼,但可雲人死轉生為鬼,或鬼死轉生為人耳。
五、佛典原語,并非地獄,隻苦處之義。
由罪業報生專受苦處,曰地獄趣。
又依佛法說,人死未必為鬼,或有作鬼,或有生天,或作畜生,或為人,或為地獄,皆是轉生,非死所成也。
天死或轉生為人,地獄死或轉生為人,故鬼非人死所必成之物。
佛典講生死流轉。
而講鬼者認鬼是本體,實是誤解。
鬼有化生亦有胎生,并非鬼套人殼即成為人,鬼套牛殼即成為牛。
依上義可判别如左: 一、罪業報生三惡趣(畜生、鬼、地獄)。
二、福業報生人及欲界天(有六天)。
三、不動業報生有色界無色界天。
佛法之三界五趣循業流轉義,大略如此。
第四節、異生與聖 異生即通言凡夫。
人與天之身形同,與佛菩薩亦相近,故天與人皆是善報。
畜生鬼獄則奇形怪狀,異形無數。
可生此異形類中者曰異生,此統言凡夫之類皆可受“異”形“生”故。
然異生有異生之同類性,此異生性依人我執而假立,然執有實我亦有淺深不同。
非異生即曰聖者,佛典之所謂聖,破我執義。
我執有二種,一、俱生我執,二、分别所起我執;俱生通末那及第六意職。
入聖位之最低限度,要将分别所起我執完全斷除,否則終是異生。
一、煩惱伏與斷 既知上義,吾人如不欲堕三惡趣流轉,非斷去分别我執不可,否則必仍可流入惡趣之異生也。
即無色界,如不能斷去分别我執,亦仍可堕入惡趣。
釋迦在世,有外道修行甚深,其人死後,有人問其轉生何處,佛言:“生非非想處天”。
又問:“更後如何”?曰:“堕畜生及地獄”。
故學佛以斷除我執為主,此不能斷,則終不能永離惡趣也。
無漏生空慧現觀衆生,但是五蘊衆法之和合相續,其中實無主宰之我。
種種分别于我之執見,以戒定等能伏,如草木有根種伏于地中,以石壓之,不過暫得不起,并非斷盡。
在聖智方便上,亦必經戒定伏之階級。
斷者、一分一分去除,永不複生曰斷。
凡能伏煩惱而尚不能斷者,即是凡夫,能斷一分者,即是聖人。
異生與聖者之區别如此。
二、斷之差别 斷有數種,以生空慧斷我執所起煩惱盡,即阿羅漢,阿羅漢是三乘共果。
法空慧者,有生空慧不必有法空慧,有法空慧必有生空慧,此能對治法執所起所知障。
大乘聖者即斷此障生此慧,斷至究竟,即證佛果。
煩惱易知,所知障不易解,恒有錯誤。
所知非知識之謂,是對能知而言,指諸法相性皆所可了知之境。
以吾人有無始來無明迷惑,障吾能知使不了于所知,去此障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