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之分宗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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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土戒賢、智光二家,及華土賢首、天台諸家,以一時門庭施設之方便,于唯一大乘教所诠之自證境行果、化他境行果上,判教高下,緻後人死守其語互争優劣,予固不偏取之。

    而近人聞古者一音教之風而悅之,膠執“教一乘三”,亦有未可。

    蓋同一大乘教,特其所诠于境行果有偏重,或自證化他有偏重,雖偏重即為其殊勝之處,而統計其全,則平等平等也,至大乘與餘乘則不然、其所诠各有自乘之境行果,其能诠亦各有自乘之教。

    乘既三,教非一;教若一,乘豈三?設雲教屬乎佛故一,乘屬乎機故三,殊不知佛不應機何有乎教?機不感佛何有乎乘?故應機三則乘三教亦三;感佛一則教一乘亦一。

    若無機佛之感應,何論教乘之一三哉?故予意教之判當依乘之别,乘之别、不别于後世,在佛應機而教興時已别之;故諸聖教處處有乘别之明文也。

    

  然乘之開合亦不一其說:有時總說為一,乘無别而教亦無判;有時分為大小二乘;有時分菩薩獨覺聲聞之三乘;有時加人天為四乘;有時分所加人天為五乘。

    複有于三乘加佛乘為四乘者,此則迷一大乘之因果以為二,出于後人謬計,為聖教明文所無也。

    但今綜佛法之大全以類别之,可别為三:一、化俗教,謂人及天等五乘之共教。

    二、出世教,謂聲聞乘等三乘之共教。

    三、正覺教,謂大乘(菩薩乘佛乘)不共教。

    初一不離後二,而後二非初一能盡,若離後二,則成凡外之法而非佛法;前二不離後一,而後一非前二能盡,若離後一,則僅凡小之法而非佛法。

    故此三乘教法,皆不離佛自住之大乘也。

    茲表如下:

┌………………………………………………………………┬─菩薩││……………………………├─獨覺││……………………………├─聲聞││├─天乘││├─人乘大三五乘正明諸法唯心義乘出明五蘊無我義乘化明因緣生果義别覺共世共俗教教無上菩提為鹄教教無餘涅盤為鹄教教生長善因為鹄

  近人(見支那内學院各書)引金剛般若,佛令一切衆生皆入無餘涅盤之意,證明其“乘三教一”,由僅知三乘共教之故耳。

    然三乘共教誠亦佛法之通相,據此以言教一乘三,亦無不可;但更應知大乘别教·五乘共教,乃能至極而普應耳。

    茲更表如下:

賢首│┌藝術─┐天台│三┌收當┌┤科學│三論│乘│││哲學├─人唯識│─────大乘别教─────———————五乘共教┤│││儒教─┘淨土│共│││回教─┐真言│教└破謬┤│耶教├─人天禅宗││││道教─┘南山│││└梵教───天││└│││││地下種源──根───————─┼──——本────地上枝葉││地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