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理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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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緣生法──向上增進心甲破無因及邪因乙正因緣法丙近明六道業果──惡止善行丁推進三乘行果──舍染趣淨

二三法印──出離流轉心甲諸行無常乙諸法無我丙涅槃寂靜

三大乘法──普度成佛心甲一切法自性空義乙一切法唯識現義丙一切法大總持義

  四結論

  一切佛法,以教、理、行、果四字攝盡。

    現在所講,是專從理上提綱挈領而解故曰“佛理要略”。

    略分三段。

    

  一、因緣生法──五乘共法──向上增進心

  因緣生法之意義于下當明,此中所亟須言者,即佛理要略雲何先就因緣生法義上而明?蓋因緣生之意義,乃明一切法從因緣而生,此實為佛法建立唯一之基本;其理最為普遍,所謂一切世出世法皆從因緣生是也。

    故若欲明佛理要略,必明因緣生法,以為佛法之基本故。

    

  因緣生法,可遍通五乘共法。

    佛法随機,故于乘有一乘、三乘、五乘之差。

    此雖種種,大緻此因緣生法可為五乘共通法而攝盡世出世法。

    言五乘者:一、人乘,二、天乘,三、聲聞乘,四、緣覺乘,五、大乘即佛菩薩乘。

    此中所謂人乘,就吾輩人類之因果以明。

    人類因果既明,進而天乘,更明三界諸天果因之如何也。

    天之果有欲天、色天、無色天,感天之因有福業,不動業等。

    然此人乘、天乘、皆屬世間善法;至于出世間善法,則聲聞乘、緣覺乘,大乘菩薩佛也。

    此中所謂因緣生法即是五乘共法,蓋人天因果皆于此法上建立,亦通出世三乘,故為五乘共法也。

    

  明因緣生法之主要目的,厥為發起向上增進心。

    所謂向上,即非向下之義,明乎此則能明善惡因果。

    故于此能真正了達确信不疑者,必能發生向上增進心。

    正确信解,顯非仿佛之明了,蓋仿佛之心,每随境轉而無有定也。

    

  向上增進心,不但為信修佛法所基、即世間聖賢道德亦本乎此。

    儒家謂“在止于至善”,與夫使人希聖希賢,皆是使人向上。

    由人修積福德禅定等資糧生天,亦為向上增進心,不過仍為世間所攝耳。

    至于要明出世因果,超脫三界生死證出世聖果,更為進一步的向上增進心。

    總之、一切世出世善行勝果,固皆以明因緣生法所發向上增進心為基本。

    如人若明因緣生法,則于一生必不肯虛度,最低限度,亦要不令退堕而有所進步,即向上增進心所緻。

    如菩提道次曰:‘增上生者,謂得此增上生福報,唯有增上善因緣方能獲得’。

    亦同于斯向上增進心之意義。

    

  甲、破無因及邪因

  欲明因緣生法,須先破無因及邪因論。

    蓋世有一類自命識得萬有皆自然生或偶然生,全不假一點因緣,故謂萬物皆自然而然或偶然而然。

    如已生為中國人,其生既無所謂因緣,死亦無所謂因緣;此乃不明因緣生法所緻。

    由執無因而自然偶成,于是即易生懶惰懈怠放逸等堕落行為,若成若敗,完全付之于命運,更無所謂志願或向上心。

    此在印度中國皆有之。

    故在佛法中明因緣生法,首須破無因見。

    

  次破邪因,邪因甚多,茲擇其要者言之:1.即有一類執有一個神為宇宙萬物之創造主宰,或稱大梵天等者是。

    今之耶稣教等亦主張萬有為神所造,神乃宇宙萬有之因;此神等種類亦多,概言之為造萬有之神也。

    2.或有執一種物質為生宇宙萬有之因,如近代唯物科學者即主張此說。

    此之物質非一,古有以四大極微為因者,今說原子電子等,總之皆以物質為因是。

    3.或有執萬有從虛空所生,如中國古語,‘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即從虛空生萬物也。

    4.或有執抽象的一種理為萬物生因,如曰諸法從時生,到時即生,時為實有;或計從數論所計之冥性──萬物以前之體──而生;或如中國古代所說萬物生于太極,太極生于無極;此等可說是計執抽象的一種理為萬物之生因。

    此上各種皆未作詳細的分析,唯示其梗概,皆所當破也。

    

  乙、正因緣法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