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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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矮樹叢,沒有指南針,沒有手表,甚至樹也不是原來的那棵樹了,因為樹旁有一隻絨毛狗。
于是,他依照薩姆教的那樣,又做了一件事,也是最後一件事。
他在一根枯木上坐下來,正好看見了那道歪斜的熊掌印——歪歪扭扭,巨大無比,雙趾腳掌留下的凹痕。
他仔細看去,隻見掌印裡積滿了水。
他擡頭看了看,荒野縮攏了,凝固了——那片空地,他尋覓的那棵樹、矮樹叢、手表、指南針,在一束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發光。
就在這時,他看見了那頭熊。
它并不是一下子冒出來突然現身的,它原本就在那兒,巋然不動,結結實實,在郁郁蔥蔥、無風的正午時刻,鑲嵌在太陽投下的斑駁光影中。
它不像他夢到過的那麼巨大,但是與他預料中的一樣高大,或更加高大,高大無邊,映襯在斑駁而朦胧的光影中。
他安靜地坐在枯木上,熊打量着他,他也朝熊看去。
這時,熊動了,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它從容地走着,穿越那片空地,頃刻間走進了耀眼奪目的陽光下。
它走到了空地的另一頭,又停了下來,并轉頭朝他看過來,而他屏住了呼吸,總共吐納了三次。
熊走了。
它不是走進叢林,或走進低矮的灌木叢。
它的身影漸漸消失,重新湮沒在荒野中,仿佛他是看着一條魚,一條古老的大鲈魚,沉入黑暗而深不可測的水塘後銷聲匿迹了,甚至連魚鳍也沒有動彈分毫。
他心裡想着,要等到下一年秋天了。
可是第二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三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四年的秋天也沒有見到。
這時他已經十四歲了。
他獵殺了一頭雄鹿,薩姆·法澤斯用溫熱的鹿血在他的臉上塗上了标記。
次年,他又獵殺了一頭熊。
不過,早在獲得這個殊榮之前,他已經和許多大人一樣是森林中的能手了,擁有豐富的捕獵經驗。
到了十四歲的時候,他是一個比大多數大人還要優秀的森林獵手,捕獵經驗更加豐富。
營地周圍三十英裡的地界,沒有他不熟悉的地點——小河、山脊、水閘、地标、樹木、道路。
他可以把人帶到其中的任何一點而不出一絲偏差,然後又能把人帶出來。
他知道的一些捕獵小路,甚至連薩姆·法澤斯也不知道。
十三歲那年,他發現了一頭雄鹿的窩。
他瞞着父親,借來了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在拂曉時分埋伏以待,等雄鹿回窩休息的時候,當場把它獵殺。
就像薩姆教他的那樣,他按照古老的契卡索族先輩們的樣子再獵殺了母鹿。
然而,那頭老熊卻不好對付,盡管現在他對爪印的熟悉超過他自己的腳印。
不隻是那個歪扭的雙趾爪印了,即使看見了那三個正常的爪印,他也能明确地區分,而且不是根據爪印的大小來判斷。
方圓三十英裡的地界内,其他熊也留下了幾乎一樣大小的爪印,但是這頭熊的爪印不僅僅是巨大而已。
如果說薩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他家後院裡的兔子和松鼠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出沒的這片荒野就是他的大學,這頭老公熊就是他的母校了。
它在如此漫長的日子裡沒有伴侶,沒有子女,已經成了它自己無性的祖先了。
不過,他還從未看清過它呢。
現在隻要他願意,他随時能找到那隻歪斜的爪印,距離十五英裡、十英裡或五英裡,有時候更近,就在營地附近。
在過去三年的蹲守期間,他兩次聽見獵犬碰巧追到了它的蹤迹。
第二次時,獵犬們似乎狂跳了起來,聲音高亢,帶着自卑,幾乎像人一樣歇斯底裡,猶如兩年前那個淩晨所出現的情況一樣。
其實,它們遇到的不是那頭熊。
他會回憶起三年前的那個正午、林中空地、他自己,還有那頭熊,在無風的時刻鑲嵌在斑駁的陽光中。
對他來說,這件事似乎從未發生過,他也隻是在做夢而已。
然而,它确實發生了。
他們互相看着對方,從和地球一樣古老的荒野中冒出來,在那同一時刻步調一緻地出現,不僅僅是因為奔流的血液驅動着肉身與骨骼,而是源于對某種更加永恒的事物的觸動、承諾與确認,因為脆弱不堪的血肉之軀随時可能被意外事件所毀滅。
就在這個當口,他又看到了那頭熊。
之所以能看到,完全是因為他雖然一心想着它,卻渾然忘了去尋找它。
他仍然手持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看到老熊穿越了長長一塊空地——那是一條龍卷風刮過時形成的狹長地帶——的尾端。
老熊快速穿過那裡,而不是像火車頭那樣軋過雜亂的樹幹和樹枝,奔跑的速度比他曾經想象過的要快得多,幾乎與飛鹿一樣快——因為鹿奔跑時大部分時間是四腳離地的——速度太快了,連舉槍瞄準也來不及。
這時,他猛然意識到這三年來究竟是哪兒不對勁了。
他坐在一根枯木上,戰栗着,哆嗦着,仿佛以前從未見過森林一般,也從未見過在森林中出沒的動物一樣。
他帶着難以置信的驚訝和困惑意識到,怎麼能把薩姆·法澤斯教給他的那件重要的事情給忘了,那件事在第二天就被老熊印證了。
三年後的今天,這件事又重新得到了确認。
眼下,他明白了薩姆·法澤斯說過要找到一條合适的獵犬是什麼意思了,這條獵犬的大小并不那麼重要。
因此,當他四月份單獨回家時——那時學校已經放假,男孩子們幫着父親打理地裡的莊稼,而他得到了父親的允許,承諾四天後回家——于是他得到了這條獵犬。
這是屬于他的獵犬,黑奴們管它叫混血狗,一條幼犬,一條捕鼠犬,它的身體不比老鼠大多少,但是卻無比勇猛——這種勇猛長久以來已不再是一種膽量,而是演變成了一種兇悍的蠻勇。
他并沒有等到第四天。
他又一次獨自一人,僅在第一天就發現了熊的足迹。
這不是一次尾追,而是一次埋伏。
他幾乎就像是和某個人約會一樣計算好了相遇的時間,牽着那條獵犬,用飼料袋捂着嘴消音。
薩姆·法澤斯用一根缰繩牽上兩隻獵犬。
他們在第二天破曉時分埋伏在熊迹的下風口。
他們如此貼近,以至于熊轉身的時候,甚至都沒有奔跑,仿佛看到那條松開的小獵犬瘋狂咆哮後感到愕然與驚訝。
它被逼入了困境,身體抵住一棵大樹的軀幹,用一雙後腿站了起來。
在男孩看來,它似乎将永遠屹立在那兒,越來越高大。
那兩條獵犬似乎從小獵犬的身上獲得了在絕望中拼死一搏的勇氣,也跟着它沖了過去。
這時他意識到小獵犬并不會停下。
他揮起了手臂,将那杆槍扔在一邊,自己也奔跑了過去。
當趕上并抓住那隻瘋狂打轉的小獵狗時,他似乎直接站在了巨熊的身下。
他能嗅到它身上的味兒,濃厚、燥熱、腥臭。
他匍匐在地,擡頭看去,隻見它隐隐約約屹立在上方,宛如一場暴雨,顔色猶如霹靂一樣,非常熟悉,熟悉得平靜而透明。
記憶突然浮現——這就是他夢中經常見到的情境。
這時,熊走了。
他沒有看見它是怎麼走的。
他跪在地上,用雙手拉住瘋狂的小獵犬,聽見那兩條獵犬發出的局促不安的幹号聲越來越遠了。
這時,薩姆站了起來。
他拾起了那杆槍,靜靜地放在男孩的身旁,然後站在那兒,低頭看着男孩。
“你手裡拿着槍看見它兩次啦,”薩姆說,“如果你開槍的話,不可能打不中的。
于是,他依照薩姆教的那樣,又做了一件事,也是最後一件事。
他在一根枯木上坐下來,正好看見了那道歪斜的熊掌印——歪歪扭扭,巨大無比,雙趾腳掌留下的凹痕。
他仔細看去,隻見掌印裡積滿了水。
他擡頭看了看,荒野縮攏了,凝固了——那片空地,他尋覓的那棵樹、矮樹叢、手表、指南針,在一束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發光。
就在這時,他看見了那頭熊。
它并不是一下子冒出來突然現身的,它原本就在那兒,巋然不動,結結實實,在郁郁蔥蔥、無風的正午時刻,鑲嵌在太陽投下的斑駁光影中。
它不像他夢到過的那麼巨大,但是與他預料中的一樣高大,或更加高大,高大無邊,映襯在斑駁而朦胧的光影中。
他安靜地坐在枯木上,熊打量着他,他也朝熊看去。
這時,熊動了,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它從容地走着,穿越那片空地,頃刻間走進了耀眼奪目的陽光下。
它走到了空地的另一頭,又停了下來,并轉頭朝他看過來,而他屏住了呼吸,總共吐納了三次。
熊走了。
它不是走進叢林,或走進低矮的灌木叢。
它的身影漸漸消失,重新湮沒在荒野中,仿佛他是看着一條魚,一條古老的大鲈魚,沉入黑暗而深不可測的水塘後銷聲匿迹了,甚至連魚鳍也沒有動彈分毫。
他心裡想着,要等到下一年秋天了。
可是第二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三年的秋天沒有見到,第四年的秋天也沒有見到。
這時他已經十四歲了。
他獵殺了一頭雄鹿,薩姆·法澤斯用溫熱的鹿血在他的臉上塗上了标記。
次年,他又獵殺了一頭熊。
不過,早在獲得這個殊榮之前,他已經和許多大人一樣是森林中的能手了,擁有豐富的捕獵經驗。
到了十四歲的時候,他是一個比大多數大人還要優秀的森林獵手,捕獵經驗更加豐富。
營地周圍三十英裡的地界,沒有他不熟悉的地點——小河、山脊、水閘、地标、樹木、道路。
他可以把人帶到其中的任何一點而不出一絲偏差,然後又能把人帶出來。
他知道的一些捕獵小路,甚至連薩姆·法澤斯也不知道。
十三歲那年,他發現了一頭雄鹿的窩。
他瞞着父親,借來了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在拂曉時分埋伏以待,等雄鹿回窩休息的時候,當場把它獵殺。
就像薩姆教他的那樣,他按照古老的契卡索族先輩們的樣子再獵殺了母鹿。
然而,那頭老熊卻不好對付,盡管現在他對爪印的熟悉超過他自己的腳印。
不隻是那個歪扭的雙趾爪印了,即使看見了那三個正常的爪印,他也能明确地區分,而且不是根據爪印的大小來判斷。
方圓三十英裡的地界内,其他熊也留下了幾乎一樣大小的爪印,但是這頭熊的爪印不僅僅是巨大而已。
如果說薩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他家後院裡的兔子和松鼠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出沒的這片荒野就是他的大學,這頭老公熊就是他的母校了。
它在如此漫長的日子裡沒有伴侶,沒有子女,已經成了它自己無性的祖先了。
不過,他還從未看清過它呢。
現在隻要他願意,他随時能找到那隻歪斜的爪印,距離十五英裡、十英裡或五英裡,有時候更近,就在營地附近。
在過去三年的蹲守期間,他兩次聽見獵犬碰巧追到了它的蹤迹。
第二次時,獵犬們似乎狂跳了起來,聲音高亢,帶着自卑,幾乎像人一樣歇斯底裡,猶如兩年前那個淩晨所出現的情況一樣。
其實,它們遇到的不是那頭熊。
他會回憶起三年前的那個正午、林中空地、他自己,還有那頭熊,在無風的時刻鑲嵌在斑駁的陽光中。
對他來說,這件事似乎從未發生過,他也隻是在做夢而已。
然而,它确實發生了。
他們互相看着對方,從和地球一樣古老的荒野中冒出來,在那同一時刻步調一緻地出現,不僅僅是因為奔流的血液驅動着肉身與骨骼,而是源于對某種更加永恒的事物的觸動、承諾與确認,因為脆弱不堪的血肉之軀随時可能被意外事件所毀滅。
就在這個當口,他又看到了那頭熊。
之所以能看到,完全是因為他雖然一心想着它,卻渾然忘了去尋找它。
他仍然手持沃爾特·厄威爾的步槍,看到老熊穿越了長長一塊空地——那是一條龍卷風刮過時形成的狹長地帶——的尾端。
老熊快速穿過那裡,而不是像火車頭那樣軋過雜亂的樹幹和樹枝,奔跑的速度比他曾經想象過的要快得多,幾乎與飛鹿一樣快——因為鹿奔跑時大部分時間是四腳離地的——速度太快了,連舉槍瞄準也來不及。
這時,他猛然意識到這三年來究竟是哪兒不對勁了。
他坐在一根枯木上,戰栗着,哆嗦着,仿佛以前從未見過森林一般,也從未見過在森林中出沒的動物一樣。
他帶着難以置信的驚訝和困惑意識到,怎麼能把薩姆·法澤斯教給他的那件重要的事情給忘了,那件事在第二天就被老熊印證了。
三年後的今天,這件事又重新得到了确認。
眼下,他明白了薩姆·法澤斯說過要找到一條合适的獵犬是什麼意思了,這條獵犬的大小并不那麼重要。
因此,當他四月份單獨回家時——那時學校已經放假,男孩子們幫着父親打理地裡的莊稼,而他得到了父親的允許,承諾四天後回家——于是他得到了這條獵犬。
這是屬于他的獵犬,黑奴們管它叫混血狗,一條幼犬,一條捕鼠犬,它的身體不比老鼠大多少,但是卻無比勇猛——這種勇猛長久以來已不再是一種膽量,而是演變成了一種兇悍的蠻勇。
他并沒有等到第四天。
他又一次獨自一人,僅在第一天就發現了熊的足迹。
這不是一次尾追,而是一次埋伏。
他幾乎就像是和某個人約會一樣計算好了相遇的時間,牽着那條獵犬,用飼料袋捂着嘴消音。
薩姆·法澤斯用一根缰繩牽上兩隻獵犬。
他們在第二天破曉時分埋伏在熊迹的下風口。
他們如此貼近,以至于熊轉身的時候,甚至都沒有奔跑,仿佛看到那條松開的小獵犬瘋狂咆哮後感到愕然與驚訝。
它被逼入了困境,身體抵住一棵大樹的軀幹,用一雙後腿站了起來。
在男孩看來,它似乎将永遠屹立在那兒,越來越高大。
那兩條獵犬似乎從小獵犬的身上獲得了在絕望中拼死一搏的勇氣,也跟着它沖了過去。
這時他意識到小獵犬并不會停下。
他揮起了手臂,将那杆槍扔在一邊,自己也奔跑了過去。
當趕上并抓住那隻瘋狂打轉的小獵狗時,他似乎直接站在了巨熊的身下。
他能嗅到它身上的味兒,濃厚、燥熱、腥臭。
他匍匐在地,擡頭看去,隻見它隐隐約約屹立在上方,宛如一場暴雨,顔色猶如霹靂一樣,非常熟悉,熟悉得平靜而透明。
記憶突然浮現——這就是他夢中經常見到的情境。
這時,熊走了。
他沒有看見它是怎麼走的。
他跪在地上,用雙手拉住瘋狂的小獵犬,聽見那兩條獵犬發出的局促不安的幹号聲越來越遠了。
這時,薩姆站了起來。
他拾起了那杆槍,靜靜地放在男孩的身旁,然後站在那兒,低頭看着男孩。
“你手裡拿着槍看見它兩次啦,”薩姆說,“如果你開槍的話,不可能打不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