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瘋狂的人們

關燈
幾件連續殺人命案……當她知道這樣可怕的殺人魔竟然是自己最愛的人,她連活下去的勇氣也沒有了……” “神津,那你又要趕去淺川?” 他的回答顯得有氣無力:“不,現在趕去也沒用了。

    還是利用今夜好好休息,準備明天的活動吧!人的精神和體力總是有限度的。

    ” 我不再說一句話,黯然走出紅靈教總壇。

     雖然,神津恭介擁有睿智和才能,他卻無法防止這連續悲劇的發生。

     受紅靈教洗禮,擁有财産繼承權的三位少女澄子、烈子和土岐子,加上睦夫、時子、千晶姬,總共有六個人被恐怖的殺人魔殺害。

    第一樁悲劇無法防止,倒還有話可說,但剩下的五次殺人行為,可以說是神津恭介的徹底慘敗,因為,土岐子之死雖是自殺,卻也等于他殺一樣…… 我當然也了解他會猶疑不決的理由。

    這完全是因戰後公布施行的新法律之故。

    新法律極端尊重個人的人權,卻也因而産生不少弊端。

     譬如,任何罪犯隻要條件齊備,一定可被保釋。

    可是,這麼做卻等于縱虎歸山,又會埋下新的犯罪種子。

     搶劫犯也能獲保釋。

    在前一次罪刑未确定之前,他可以反覆犯下搶劫罪。

    被保釋的詐欺犯又會犯下新的詐欺罪……這樣的例子可說不勝枚舉,結果,依尊重個人人權而訂定的新法律,卻侵害了多數人的福祉。

     在任何一個時代,法律都是一種怪物,從其被創造的瞬間,就開始出現固有的生命動向,結果,衍生出創造者想像不到的事态……發明創造斷頭台的醫生,可能也未想到自己終有一天會被該機械斷頭吧? 我的哥哥,警視廳調查一課課長松下英一郎,從以前就以缺乏确實證據,決不将嫌犯移送法辦着稱。

    但他時常滿含諷刺的說:“研三,現在的新法律是很難應付的。

    尊重基本人權是好事,但任何事物都得有限度……沒有法官的逮捕令就不能逮捕嫌犯,這也是好事,可是,常會因兇手明明就在眼前,你卻不得不視若無睹的放他離開……四十八小時之内查不出犯罪的證據就得釋放嫌犯也是一件好事,但是,能在四十八小時之内查出證據的,一定不是重大的罪案。

    如果兇手非常聰明,不留下指紋和線索,也未被目擊,又有不在場證明,很難查出證據的。

    ” 這種法律的缺陷,後來雖也有某種程度的實質緩和了。

    但兇手的計劃愈奸詐巧妙,逮捕上就愈為困難。

     例如:此次的紅靈教殺人事件,可稱之為證據之物全無,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兇手經警方偵查而自供罪刑,一旦到了法庭上翻供,絕對不可能被處罪刑,結果,被讪笑的還是警方! 神津恭介對逮捕蔔部鴻一的行動之所以躊躇,原因應該也是在此。

    但蔔部鴻一是自掘墳墓!他從東洋飯店逃走之事可以得到諒解,可是,他留下了摻有番木鳌毒藥的藥包,豈非就是确實的證據?何況,他又回到詛咒之家來,實在不是無罪之人應有的行動…… 我腦海裡不斷思索着這些事,連日來的緊張,已使我筋疲力竭,什麼判斷或推理都做不到了。

    不知不覺間,來到菊川醫院門前。

     裡面仍是燈火輝煌…… 走進玄關,菊川醫生自診療室露出頭來:“你回來了?今夜又累得差不多了吧?” “嗯,神津和我都快累倒了。

    ” “我剛去替千晶姬驗過屍,才回來不久。

    屍體實在慘不忍睹。

    ” “但也隻到今夜為止了。

    蔔部鴻一回到宅邸裡,已經被捕了。

    ” 菊川凝視着爐火的眼睛一亮,很詫異似的望着我:“這是真的?” “當然真的,情形是這樣……”我把今夜的經過一五一十的告訴他。

     “蔔部鴻一……他果然是兇手!”他深歎一口氣,邊卷起袖管,神情黯然。

     不久,我也回自己的房間。

     才剛踏入房裡,立刻聽到一陣刺耳的狂笑,那是驕傲的轟笑,而且決非正常人應有的笑聲! ——是蔔部六郎在笑。

    惡魔正高奏凱歌! 就在這一刹那,外面突然傳來敲窗戶的聲音,我全身一凜,怔住了。

     “松下,是我,神津恭介,快打開窗戶。

    ” 自打開的窗戶爬進來,恭介一直仔細傾聽蔔部六郎的狂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