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假皇後禁死獄中真将軍興師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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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其罪狀,正告陛下,仰祈剛斷,與天下共棄之。
自先帝之變,人人号泣。
士英利災擅權,事事與先帝為難。
逆案先帝手定者,士英首翻之;《要典》先帝手焚者,士英複修之;思宗改谥,明示先帝不足思,以絕天下報仇雪恥之心。
罪不容于死者一也。
國家提衡文武,全恃名器,鼓舞人心。
自賊臣柄國以來,賣官鬻爵,殆無虛刻,都門有“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之謠。
如越其傑,以貪罪遣戍,不一年而立升部堂;張孫振以贓污絞犯,不數月而夤緣仆少;袁弘勳、張道浚,同诏獄論罪者也,借起廢徑複原官。
如楊文骢、王炳發及趙書辦等,或行同賊惡,或罪等叛逆,皆用之于當頭。
凡此之類,直以千百計。
罪不容于死者二也。
閣臣司票拟,政事歸六部,至于兵柄,尤不得兼握。
士英已為首輔,猶占握兵柄不放。
是弁髦太祖法度。
且又引其心腹阮大铖為添設尚書,以濟其篡弑之謀。
兩子枭獍,各操重兵以呼聽,司馬昭複生于今。
罪不容于死者三也。
陛下選立中宮,典禮攸關。
士英居為奇貨,先擇其尤者以充下陣,罪通于天。
而又私買歌女,寄于阮大铖之家,希圖選進。
計亂中宮,陰議叵測。
罪不容于死者四也。
陛下即位之初,恭儉仁明,士英百計诳惑,進優童豔女,損傷盛德。
每對人言,惡則歸君。
罪不容于死者五也。
國家遭此大難,須寬仁慈愛,以收人心。
士英自引用阮大铖以下,睚眦殺人。
如雷祚、周镳等,鍛煉周内,株連蔓引。
尤其甚者,借三案為題,深埋陷阱,将大铖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網打盡。
今天下士紳,重足解體。
罪不容于死者六也。
九重私密,豈臣子所敢言?士英遍布私人,凡陛下一言一動,無不窺視。
又募死士,窺伏皇城,詭名禁軍,以視陛下動靜,曰“廢立由我”。
罪不容于死者七也。
率土碎心痛号者,先帝殉國,皇子猶存。
前此定王之事,海内至今傳疑未已。
況今皇太子授受分明,臣前疏已悉。
士英乃與阮大铖一手拿定,抹煞的确識認之方拱乾,而信串通朋謀之楊維垣。
不畏天道神明,不畏二祖、列宗,不畏天下公議,不畏萬古綱常,忍以先帝已立七年之嗣君,為四海讴歌頌言所歸者,付諸幽囚。
天昏地慘,神人共憤。
凡有血氣,皆欲寸磔士英、大铖等,以謝先帝。
此非臣之私言,諸将士之言也;非獨臣标将士之言,天下忠臣義士、愚夫愚婦之公言也。
伏乞陛下,立将馬士英、阮大铖等肆諸市朝,傳首四方,用抒公憤。
臣謹束兵計刻以待,不禁大聲疾呼,激切以聞。
左良玉一面上本,一面點起人馬,浩浩蕩蕩往東而來。
就是他長子左夢庚為先鋒,屯兵在漢口,以待聖旨。
阮大铖正掌兵駐紮江北,聞了此信,魂不附體。
先把愛妾、寵童、歌兒、舞女一面打發下船,往南京進發,一面寫書于馬士英,要他調黃得功、方國安,專在采石一帶江邊截他人馬,使不得東下。
時馬士英正奏了弘光,把從賊的光時亨、周鐘、武愫斬首于西市。
又因雷演祚、周镳與阮大铖有仇,牽連在案,勒令自盡。
督饷戶部侍郎申紹芳,在浦口駐紮,未免與阮大铖品級相符,人不肯附己,奏準奉差往浙直催饷。
外面紛紛道:“侍郎親自催饷,從無此例。
豈是治平世界!” 馬士英隻信阮大铖調撥,哪管朝野的公論。
忽然見有左良玉一本,大驚失色,不覺跌足道:“阮年兄誤我事。
倘右捍截人馬不住,我卻怎了?”在内衙門走來走去,不酒不飯,足足走了一夜。
次日梁雲構上本,請召劉铎清、黃得功提兵入京,保護天子。
廣西總兵黃斌卿尚未赴任,上本請留駐防。
馬士英慌了手腳,無計可施,請了張捷、楊維垣來商議,怕京城自變,反出告示道:“反兵東下,上遊告警,妙算已周,何必張皇!”遂奉了旨意,先調得黃得功為大元帥,又調方國安為副元帥,專阻截左良玉反兵。
如有疏虞,罪有所歸。
楊維垣又獻策與馬士英道:“大凡事大了,須先鎮定人心。
目今選妃齊到。
禮部尚書錢謙益已有了本,說淑女先後到齊,該擇日進宮,以成大禮。
老閣台該奏過今上,快行此事。
庶人心不疑。
”馬士英奏了弘光,着禮部大小官員,會同禮科給事中,在于貢院,從公遴選三人,着于十五日進元輝殿。
四月十四日,各官聚集貢院,在本京選中淑女七十人裡,再選中了阮姓一人;在浙江田太監選中淑女五人裡,再選中了王姓一人;又周書辦自獻女一人。
共隻三人,俱進皇城裡去了。
雖如此按捺,誰不知左兵東下?馬士英晝夜算計,把傾成元寶,都擡進裡書房去。
做總兵的兒子愈加恩愛,與重兵要他出力保護。
未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自先帝之變,人人号泣。
士英利災擅權,事事與先帝為難。
逆案先帝手定者,士英首翻之;《要典》先帝手焚者,士英複修之;思宗改谥,明示先帝不足思,以絕天下報仇雪恥之心。
罪不容于死者一也。
國家提衡文武,全恃名器,鼓舞人心。
自賊臣柄國以來,賣官鬻爵,殆無虛刻,都門有“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之謠。
如越其傑,以貪罪遣戍,不一年而立升部堂;張孫振以贓污絞犯,不數月而夤緣仆少;袁弘勳、張道浚,同诏獄論罪者也,借起廢徑複原官。
如楊文骢、王炳發及趙書辦等,或行同賊惡,或罪等叛逆,皆用之于當頭。
凡此之類,直以千百計。
罪不容于死者二也。
閣臣司票拟,政事歸六部,至于兵柄,尤不得兼握。
士英已為首輔,猶占握兵柄不放。
是弁髦太祖法度。
且又引其心腹阮大铖為添設尚書,以濟其篡弑之謀。
兩子枭獍,各操重兵以呼聽,司馬昭複生于今。
罪不容于死者三也。
陛下選立中宮,典禮攸關。
士英居為奇貨,先擇其尤者以充下陣,罪通于天。
而又私買歌女,寄于阮大铖之家,希圖選進。
計亂中宮,陰議叵測。
罪不容于死者四也。
陛下即位之初,恭儉仁明,士英百計诳惑,進優童豔女,損傷盛德。
每對人言,惡則歸君。
罪不容于死者五也。
國家遭此大難,須寬仁慈愛,以收人心。
士英自引用阮大铖以下,睚眦殺人。
如雷祚、周镳等,鍛煉周内,株連蔓引。
尤其甚者,借三案為題,深埋陷阱,将大铖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網打盡。
今天下士紳,重足解體。
罪不容于死者六也。
九重私密,豈臣子所敢言?士英遍布私人,凡陛下一言一動,無不窺視。
又募死士,窺伏皇城,詭名禁軍,以視陛下動靜,曰“廢立由我”。
罪不容于死者七也。
率土碎心痛号者,先帝殉國,皇子猶存。
前此定王之事,海内至今傳疑未已。
況今皇太子授受分明,臣前疏已悉。
士英乃與阮大铖一手拿定,抹煞的确識認之方拱乾,而信串通朋謀之楊維垣。
不畏天道神明,不畏二祖、列宗,不畏天下公議,不畏萬古綱常,忍以先帝已立七年之嗣君,為四海讴歌頌言所歸者,付諸幽囚。
天昏地慘,神人共憤。
凡有血氣,皆欲寸磔士英、大铖等,以謝先帝。
此非臣之私言,諸将士之言也;非獨臣标将士之言,天下忠臣義士、愚夫愚婦之公言也。
伏乞陛下,立将馬士英、阮大铖等肆諸市朝,傳首四方,用抒公憤。
臣謹束兵計刻以待,不禁大聲疾呼,激切以聞。
左良玉一面上本,一面點起人馬,浩浩蕩蕩往東而來。
就是他長子左夢庚為先鋒,屯兵在漢口,以待聖旨。
阮大铖正掌兵駐紮江北,聞了此信,魂不附體。
先把愛妾、寵童、歌兒、舞女一面打發下船,往南京進發,一面寫書于馬士英,要他調黃得功、方國安,專在采石一帶江邊截他人馬,使不得東下。
時馬士英正奏了弘光,把從賊的光時亨、周鐘、武愫斬首于西市。
又因雷演祚、周镳與阮大铖有仇,牽連在案,勒令自盡。
督饷戶部侍郎申紹芳,在浦口駐紮,未免與阮大铖品級相符,人不肯附己,奏準奉差往浙直催饷。
外面紛紛道:“侍郎親自催饷,從無此例。
豈是治平世界!” 馬士英隻信阮大铖調撥,哪管朝野的公論。
忽然見有左良玉一本,大驚失色,不覺跌足道:“阮年兄誤我事。
倘右捍截人馬不住,我卻怎了?”在内衙門走來走去,不酒不飯,足足走了一夜。
次日梁雲構上本,請召劉铎清、黃得功提兵入京,保護天子。
廣西總兵黃斌卿尚未赴任,上本請留駐防。
馬士英慌了手腳,無計可施,請了張捷、楊維垣來商議,怕京城自變,反出告示道:“反兵東下,上遊告警,妙算已周,何必張皇!”遂奉了旨意,先調得黃得功為大元帥,又調方國安為副元帥,專阻截左良玉反兵。
如有疏虞,罪有所歸。
楊維垣又獻策與馬士英道:“大凡事大了,須先鎮定人心。
目今選妃齊到。
禮部尚書錢謙益已有了本,說淑女先後到齊,該擇日進宮,以成大禮。
老閣台該奏過今上,快行此事。
庶人心不疑。
”馬士英奏了弘光,着禮部大小官員,會同禮科給事中,在于貢院,從公遴選三人,着于十五日進元輝殿。
四月十四日,各官聚集貢院,在本京選中淑女七十人裡,再選中了阮姓一人;在浙江田太監選中淑女五人裡,再選中了王姓一人;又周書辦自獻女一人。
共隻三人,俱進皇城裡去了。
雖如此按捺,誰不知左兵東下?馬士英晝夜算計,把傾成元寶,都擡進裡書房去。
做總兵的兒子愈加恩愛,與重兵要他出力保護。
未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