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慰忠魂褒封特旨毀《要典》采納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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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起用。

    而維垣于二人,曰非賢,曰不簡。

    是皇上于方隅無不化而維垣實有未化;皇上于正氣無不伸,而維垣實有未伸。

    皇上事事虛公,而維坦言言我見。

    據維垣折臣盛稱東林,蓋以東林之尊李三才而護熊廷弼也。

    抑知東林中有首參魏忠賢二十四罪之楊漣,及提問崔呈秀欲追贓拟戍之高攀龍乎?且當時之議,其于三才也,特推其揮霍之略,而未嘗不指之為貪;于廷弼也,特未即西市之誅,而未嘗不坐之以辟,則猶未為失論失刑也。

    若以今日言之,以忠賢之窮兇極惡,積贓無算,而維垣猶且尊稱之曰“廠臣公”、“廠臣不愛錢”、“廠臣為國為民”,而何況李三才?以五虎、五彪之結交近侍,律當處斬,法司奉有嚴詞,初議止于削奪,豈不亦驕兒護之?而維垣身系言官,不聞駁正,又何尤于昔人之護廷弼者乎?維垣又折臣盛稱韓。

    夫舍昭然抵觸逆及抗疏撄禍之迹,而加以說情罔利莫須有之言。

    即如廷弼一事,特票免一枭,未嘗欲赦而用之也。

    至廷弼行賄之說,自是逆借此為楊、左諸人追贓地耳。

    逆初拟用移宮一案,殺楊、左諸人,及獄上,而以為難于坐贓,于是再傳覆審,改為封疆之案。

    派贓毒比,此天下所共知者,維垣奈何尚守是說乎?至不附紅丸與孫慎行君子之說,臣言原非矛盾。

    蓋慎行清望,較與王之不同,議論深刻,亦不失《春秋》書趙盾之法。

    夫董狐不為賣直,趙盾亦未嘗貶賢,而奈何以臣言為謬也?維垣又折臣盛稱文震孟。

    夫震孟,臣不更論。

    即如王紀,清正著稱,臣不知其與冤死之周朝瑞、冤戍之惠世揚蹤迹何如,而但知紀以參沈忤而譴斥。

    震孟則以薦王紀而降削,均為得罪于逆者也。

    至以破帽策驢,傲蟒馳驿,此說何可全非?維垣試觀數年來,破帽策驢之輩,較之超階躐級之俦,孰為榮辱?不特此也,宮保蟒玉之劉诏,何如桎梏械絷之耿如杞?自此義不明,而于是畏破帽策驢者,遂相率而為頌德生祠;而希蟒玉馳驿者,遂呼“義父”呼“九千歲”而不顧,可勝歎哉!維垣又折臣盛稱鄒元标。

    夫元标之似為兩截人者,以其前峭直後寬和耳。

    若诋之為要錢多藏,則又是廠臣不愛錢之一轉語。

    臣雖斬首穴胸,不敢奉命也。

    且逆之所以驅講學諸人而拆毀書院者,其意正以鉗學士大夫之口,而恣其無所不為之心。

    自元标以僞學見驅,而逆遂以真儒自命,學宮之席,俨然揖宣聖為平交。

    使講學諸公而在,豈遂至此哉?維垣又極力洗發臣“矯激假借”四字。

    夫臣之為此言,正為人之诋真狂狷為假名義者發也。

    當魏、崔之世,人皆任真率性為頌德生祠,使有一人矯激假借而不頌不祠,豈不猶賴此人哉?而非謂臣之有取于假,及東林賢者之于名義盡假也。

    東林已故衣被難諸賢,自鄒元标、王紀、高攀龍、楊漣之外,又如顧憲成、馮從吾、陳大绶、周順昌、魏大中、周起元、周宗建等之為真理學、真氣節、真清标、真吏治,戍遣如趙南星之真骨力、真擔當。

    其餘被廢諸臣,臣不敢疏名以冒薦舉之迹,而其間之為真名賢、真豪傑者,多有其人。

    凡茲存沒不同,并以真著,豈有所矯激假借而然哉?乃若維垣之持論,臣心所未安者,更有之。

    維垣以為,真小人待其貫滿,可攻而去之。

    必待小人之貫滿而已,不知壞天下多少世界,殺天下多少正人,雖攻而去之,不亦晚呼?即如魏、崔之滿貫久矣,使不遇聖明禦極,亦誰有能攻而去之者乎?維垣到底以無可奈何之時,為頌德生祠解嘲,而臣以為大不然也。

    假令崔呈秀一人舞蹈稱臣于逆,其餘諸臣便亦以為不可異同,而盡舞蹈稱臣呼?又令逆以兵劫諸臣使從叛逆,而諸臣便亦畏而從之,以為适值無可奈何之時乎?維垣又言,今日之忠直,不當以崔、魏為對案。

    而臣謂,正當以崔、魏為對案也。

    夫人意見不同,議論偶異,總不足以定貞邪。

    如宋臣蘇轼之與程頤交诋為邪,而兩人并自千古。

    我朝大禮之争論者,亦兩賢之。

    而惟品節,大閑一失,遂分霄壤。

    夫品節,至崔、魏而定矣。

    故有東林之人,為崔、魏所恨其抵觸,畏其才望,而必欲殺之逐之者,此正人也;有攻東林之人,雖為崔、魏之所借,而勁節不阿,或逐或遠者,此亦正人也。

    以崔、魏定邪正,譬之以鏡别妍媸。

    維垣不取案于此,将安不東不西、半補半下之間,又即維垣所稱鄉願之屬乎?總之,東林之取憎于逆獨深,受禍獨酷。

    在今日當曲原其高明之概,不當毛舉其纖寸之瑕,而揭揭焉,徒予逆以首功,反代逆而分謗。

    斯亦不善立論者矣。

     這本一上,崇祯明明曉得楊維垣是逆黨漏網,倪元璐是東林正人,本上且未明白揭出,但批道:“朕總攬人才,一秉虛公,諸臣亦宜消融意見,不得互相诋詈。

    至于宣衆郁、集群議,惟在起廢一節。

    已下所司,着铨臣皆仍訪确具奏。

    ”從此朝裡公論大明翻盡積案。

    正人君子一連幾本,其中備說楊漣之死,隻為上本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缪昌期之死,隻為代楊漣删潤本稿;萬為劾魏忠賢;李應升為申救萬及阻忠賢陵工叙功;魏大中是不肯與他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