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竊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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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計謀與他們的心路相異,那罪犯當然會挫敗他們。

    若那計謀高他們一着,這種挫敗更不可避免。

    即便那計謀遜他們一籌,這種挫敗也屢見不鮮。

    他們進行調查的原則始終一成不變,即使被某種緊急情況催迫(被某筆高額賞金驅使),他們充其量也隻會把他們習慣的那套老辦法鋪得更開,拉得更長,而不會去觸及他們的原則。

    比如在這次D案中,他們的所作所為有哪一點改變了其行動原則呢?鑽孔、刺眼、測量、用放大鏡觀察、把房屋表面劃分成編上号的一個個平方英寸,這一切,除了說是那個或那套搜尋原則在運用時的變本加厲之外,還能說是什麼呢?而這種原則難道不是建立在那位局長在其長期的公務中所習慣的對人類心智的一整套看法?你難道沒有看出,他理所當然地認為,任何人要藏一封信,即便不是不折不扣地藏在椅腳上鑽出的空洞裡,至少也是藏在那個念頭所啟示的另外某一個洞穴或角落?你難道沒有看出,這種秘密的藏物之處隻适合一般情況,而且隻被智力平平的人采用,因為在所有的藏匿物品案中,物品的這種藏法(以這種秘密的藏法)總是最先被假定并被推測出的;因而所藏物品之發現并不依賴搜尋者的敏銳,僅僅依賴他們的細心、耐心和決定;而每逢案情重大,或者說因為巨額賞金使案情在警方眼中顯得重大,還從不知道有過失去這種細心、耐心和決心的時候。

    你現在肯定已明白了我要說的意思,假若那被竊之信藏匿在那位局長搜尋範圍之内的任何地方,換言之,假若其藏匿原則包括在警察局長那套原則之中,那它的被發現就會是一件毫無疑問的事。

    可這位局長大人已完全被弄得莫名其妙,而他受挫的間接原因就在于他推測那位大臣是個白癡,因為該大臣素有詩人的名望。

    白癡皆詩人,警察局長這麼認為,并因此而得出詩人皆白癡的結論,從而徹底地犯了一個全稱肯定判斷之謂項周延的邏輯錯誤。

    &rdquo &ldquo可此人真是詩人嗎?&rdquo我問,&ldquo據我所知他們是兩兄弟,兩人都以博學多才而聞名。

    我想這位大臣曾頗有見地寫過微分學方面的專論。

    他是個數學家,而不是詩人。

    &rdquo &ldquo你弄錯了。

    我對他非常了解,他兩者都是。

    作為詩人兼數學家他曆來善于推理,若僅僅是個數學家,那他壓根兒就不會推理,而這樣他也許早就由那位長官擺布了。

    &rdquo &ldquo你真令我吃驚,&rdquo我說,&ldquo這種見解一直被世人群起而攻之。

    你總不至于要蔑視千百年來舉世公認的看法。

    數學推理早已被視為最完善的推理方法。

    &rdquo &ldquo&lsquo可以斷定,&rsquo迪潘引用尚福爾的一句原話作為回答, &lsquo所有流行的見解和公認的慣例都是蠢話,因為它們适合大多數人。

    &rsquo[61]不錯,數學家們一直不遺餘力地散播你所提到的這個流行的謬誤,這個謬誤雖被當作真理傳播,但歸根結底還是謬誤。

    譬如,他們以一種本值得用于更好目的的心計,巧妙地把 &lsquo解析&rsquo這個術語悄悄挪用于&lsquo代數&rsquo。

    法國人是偷換這個術語的創始人;但是,如果說一個術語還有其重要性,如果說字眼從其應用性中衍生出什麼含義,那麼,&lsquo解析&rsquo本身就包含&lsquo代數&rsquo之意,這差不多就像拉丁文&lsquoambitus&rsquo含有&lsquo野心&rsquo之意, &lsquoreligio&rsquo含有&lsquo宗教&rsquo之意,或像&lsquohomineshonesti&rsquo含有&lsquo體面人&rsquo的意思一樣。

    &rdquo &ldquo我明白了,&rdquo我說,&ldquo你是在同巴黎的一些代數學家進行一場争論,但請說下去。

    &rdquo &ldquo除了抽象邏輯形式的推理之外,我對根置于其他任何特殊形式的推理之實用性表示懷疑,因而也懷疑它們的價值。

    我尤其懷疑由數學研究演繹而出的推理。

    數學是研究空間形式和數量關系的科學,數學推理僅僅是用來觀察形式和數量的邏輯推理。

    世人之大錯在于竟把那種所謂的純代數之真理視為抽象真理或普遍真理。

    這種錯誤是如此荒謬絕倫,以緻它被接受之普遍性着實令我惶惑。

    數學公理并非普遍真理之公理。

    譬如,形式和數量關系中的真理,于倫理學則常常是十足的謬誤。

    在倫理學中,各部分相加之和等于整體這一公理幾乎不能成立。

    這公理在化學中也不足為理。

    在考慮動機時,這公理也不适用;因為兩個各有其既定價值的動機,加在一起的價值未必就等于二者各自價值之和。

    還有許多其他的數學真理也隻有在研究關系的範疇内才稱其為真理。

    但數學家據自己的有限真理進行争論之時,都出于習慣地認為它們似乎具有絕對普遍的實用性,正如世人們實際上所想象的那樣。

    布賴恩特在其博大精深的《神話》[62]中提到了一個類似的謬誤根源,他說&lsquo盡管異教徒的神話純屬子虛,可我們卻不斷地忘乎所以并把它們當作存在的現實,并從中做出推論。

    &rsquo但對這些本身就是異教徒的代數家們來說,&lsquo異教神話&rsquo是可信的,他們從中做出推論與其說是由于記憶差錯,不如說是因為一種莫名其妙的頭腦糊塗。

    總之,我還沒遇見過一位除了求等根之外能信得過的數學家,也不知道有哪位數學家不暗中堅信x2+px絕對無條件等于q。

    請你不妨試試,去對那些先生中的某一位說你認為可能會出現x2+px不盡然等于q的情況,而且一旦讓他明白你的意思你就盡快溜走,因為毫無疑問,他會竭力把你駁倒。

    &rdquo 當我隻是對他最後一句話付之一笑之時,迪潘繼續道:&ldquo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大臣僅僅是名數學家,那麼警察局長就沒有必要給我這張支票。

    但我知道他既是數學家又是詩人,因而我用的辦法很适合他的智力,同時也考慮到了他所處的環境。

    我還知道他是個猾吏佞臣,是一個無恥的陰謀家。

    我認為這樣一個人不可能不了解警方行動的常規模式。

    他不可能不料到,而事實已經證明他的确料到了,他會遭到攔路搶劫。

    我想,他肯定也預料到了他的住宅會被秘密搜查。

    他常常不在家過夜被警察局長喜滋滋地認為是助他成功的良機,可我卻隻把它視為詭計,他是故意向警方提供徹底搜查的機會,以便更快地讓他們确信那封信并沒有藏在家裡,事實上G最後果然上當。

    還有我剛才用心對你講的關于警方搜贓行動之不變原則的那一連串想法,我覺得這些想法也必定會在那位大臣腦子裡一一閃過。

    這必然會使他看不上通常藏匿物品的那些旮旯角落。

    我想他不可能這麼愚鈍,竟然看不出在警察局長的探針、木鑽和放大鏡前,他那宅邸裡最偏僻隐秘的角落也會像最普通的櫥櫃一樣暴露無遺。

    總而言之我看出,即便不是出于深思熟慮的選擇,他也會理所當然地被迫求簡。

    你大概該記得我們與警察局長第一次會談時他是如何狂笑,就是當我向他暗示這難題令他棘手很可能正是因為其不證自明的那個時候。

    &rdquo &ldquo記得,&rdquo我說,&ldquo我記得他當時那股樂勁兒。

    我真以為他會笑得抽筋。

    &rdquo &ldquo物質世界,&rdquo迪潘繼續道,&ldquo有很多地方與非物質世界極其相似;因此修辭定義便被賦予了某種真實的意味,隐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來給描述潤色,也可以用來增強論證的效果。

    譬如,慣性原理在物理學中和在形而上學中似乎是相同的。

    在物理學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