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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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安、鹹吉道都體察使皇甫仁辭。

     7月30日 ○甲子,領議政黃喜率百官,具朝服上箋,賀生元孫。

    其箋曰: 聖曆應期,茂啓泰亨之運;儲闈毓慶,煥開震索之祥。

    祚衍宗祊,歡騰朝野。

    恭惟聰明睿智,剛健粹精。

    大統大業之丕承,無競惟烈;文子文孫之相繼,不顯其光?璿派滋長,盤石增固。

    伏念臣等端逢盛際,忝簉班行。

    壽富多男,切效華封之祝;本支百歲,願賡《周雅》之侍。

     開城府及各道,隨所聞先後,皆上箋以賀。

     ○議政府六曹啓:「昨勸肉膳,未蒙兪允。

    臣等以爲今方酷熱,久禦素膳,請進肉膳,以副臣等之望。

    」上曰:「今雖除素帶,日數不可不終。

    嬪自配東宮,未見一事差誤,情愛尤篤,予何遽忍食肉?」喜等曰:「今聞上敎,心甚感動。

    然連値國忌,又當熱時,久禦素膳,慮恐上體因此違和。

    」上曰:「卿等懇請,予當過十日乃食。

    」領議政黃喜等又啓曰:「古者天子諸侯,本無服制,而後世制爲服制。

    然十日定限,無所據依。

    今已經七日,雖禦肉膳,何損聖德?」上乃許之。

     ○靑山縣監安壽希辭,引見曰:「近年以來,下三道稍失農業,忠淸道又因溫陽行幸,至爲疲困。

    其均給義倉,以活民命,副予至意。

    」 八月 8月1日 ○乙醜朔,命兵曹判書鄭淵、參判辛引孫、都鎭撫李順蒙、成達生、金宗瑞、南智、樸從愚等同議,擇朝官詳知火炮之法者,分遣東西兩界,使之敎習,以備不虞,乃以護軍李好誠、前判官邊尙覲薦。

    遂分遣兩道,號曰監鍊官,敎習火炮。

    大小邊將守令萬戶,若不用心,四品以下直斷,三品以上啓聞科罪。

     ○上謂金宗瑞、鄭淵、辛引孫等曰:「國家以巨乙加介之故,待好緻哥甚厚,今背夫,與羅松介奸,當置於法。

    然其父豆稱介,於我國有勞,羅松介則別無勳勞,宜以法繩之。

    然不隨凡察逃去,上來宿衛,其心可賞。

    以此觀之,皆不宜抵罪。

    且當熱時,累日繫獄,恐生疾病,疏放何如?」僉曰:「聖敎允當。

    」命皆放之。

    竟奪羅松介兼司僕。

     ○司諫院啓:「鍾樓造成監役官,自服其罪者,乃以犯贓,皆未還職,辭證各人,招承如一,而身不自服者,罪名已成,亦不宜脫免,今皆蒙宥,未可治罪。

    請收職牒,以懲後來。

    且全羅道知康津縣事趙璘買其邑留養公馬,是乃監守自盜,乞令推劾。

    又今分遣各道推刷人物敬差官,必不能親執其事,但檢察而已。

    若爾,監司可自爲之,請勿遣。

    」 上曰:「予當與大臣議之,但推刷人物,國家之大事,不可不遣。

    」 8月2日 ○丙寅,司諫院啓:「人君爲先世設齋,稱弟子於佛。

    爲尊者押於疏文,尙曰不可,況今殿下爲世子嬪乎?恐悖於理,請令主喪代行。

    」上曰:「使主喪設齋,政府已再請,然予竊思設齋,爲死者薦導之事。

    爲家婦設齋,而獨於疏文不押,乃以主喪代行,尤爲不順。

    」 ○仁壽府尹柳季聞上言: 平安道義州,防禦最緊之地也。

    居民夥多,城郭狹隘,儻於氷合時,野人突入,則噬臍無及矣。

    矧今本國使臣護送遼東軍兵內,女眞居多,我之虛實,彼必深知,義州必先受敵,不可不慮。

    爲今之計,莫若量居民多小,增築城郭,又加軍額,依中朝例設校場,鍊習士卒,以備不虞。

     下兵曹議之。

     8月4日 ○戊辰,掌令金孟獻啓:「今以中樞院副使高得宗爲聖節使。

    得宗嘗奉使中原,以其妾子冒名通事,濫受賞賜。

    又於通信日本,以其吹笛人,妄稱慣於舟楫,朦朧啓達。

    所行若玆,請勿遣。

    且鍾樓營造董役官等,皆以赦前所犯,不分輕重,竝令還任。

    臣等以爲罪在犯贓,不可輕縱,請置於法。

    」 上曰:「若等之言迂矣。

    此人等罪名不成,且發在赦前,不可治罪。

    得宗所行,非是貧汚。

    」孟獻更啓曰:「得宗之事,非特臣等以爲不可,擧國群臣,皆以爲不可,乞勿遣。

    」不允。

     8月5日 ○己巳,司憲府上疏曰: 奉使天庭,專對之職,實難其人,不可不擇。

    中樞院副使高得宗,歲在戊午,管押赴京通事邊鎭病不能行,代率平壤通事姜智順以行,乃以其子正道冒名受賜,以爲己用。

    奸貪不直,莫此爲甚。

    有司請罪,特蒙寬典,宜當小心謹愼,以答上恩。

    又於通信日本之時,耽愛雜伎,欲娛耳目,妄以金海官奴船上慣熟,朦朧啓聞,監司沮止,終莫率行。

    稔惡不悛,又至若此。

    其行詐欺天放縱無忌之狀,在人耳目,故於義禁府提調命下之日,臣等具辭請罷,未蒙允兪,猶懷忿切,今又差聖節使,實違臣民之望,乞收成命,擇遣良臣。

     上曰:「若等言,誠誤矣。

    得宗豈至若是哉?得宗若不可使,則何不於拜二品日止之?」掌令金孟獻啓曰:「除二品之日,不曾諫者,臣等誠有罪也。

    然得宗,貪饕之人,奉使誠不可也。

    得宗若復奉使,見者豈不曰貪饕之人復來乎?頃者義禁府當斬仲生之時,得宗曰:『何忍見之?吾當移病。

    』及斬日,得宗果稱病不出,郞官請坐,竟不出。

    擧此一事則其爲人心術可知,豈宜使於上國,委以專對之任?」上曰:「此非終身不敍之此,且赦前事也。

    毋煩更請。

    」終不允。

     8月7日 ○辛未,右正言李繼善啓:「憲府再論高得宗不宜入朝,未蒙允兪。

    臣等亦以爲得宗不可使也,請從憲府之請。

    」上曰:「若等或有所當言而言者,或有不可言而言者。

    使事至重,發遣日逼,若等沮之,復誰遣乎?予未知其由。

    」 ○濟州按撫使辛處康、眞寶縣監權自庸辭,引見曰:「勸課農桑,義倉斂散,皆守令之先務。

    且濟州牧養畜産,尤爲急務,往欽哉!」 ○震司膳食醫崔自沱等二人,行解怪祭。

     8月8日 ○壬申,大雨。

    是夜城中大水,漂沒水邊人家,平地水三尺許。

     ○上令議政府禮曹議王世子嬪喪主除服之節,領議政黃喜、判書閔義生、右參贊李叔畤、參判尹炯等議:「王世子嬪卒哭後,喪主除衰服,以白衣白靴烏角帶烏紗帽,常侍魂殿,朝夕上食。

    若朔望祭及俗節別祭則着衰服行祭,期年而止。

    有不得已之故,具辭以聞,然後出入。

    」右議政申槪議:「喪主以衰服,常侍魂殿,期年而除。

    」左贊成河演議:「喪主以衰服,常侍魂殿,期年後以白衣白靴烏角帶烏紗帽,朔望祭及俗節別祭,詣魂殿緻齋行祭,三年而止。

    」上從喜等議。

    又議嬪墓立石馬與否,黃喜、申槪、李叔畤等議:「先王陵室有石人二、石虒二、石羊二、石望柱二,而無石馬。

    今世子嬪墓,亦宜除石馬。

    」河演議:「石馬有古制,自今於陵室,皆置石馬二爲便。

    」閔義生、尹炯等議:「元敬王後之陵,石人四、石羊四、石虒四、石望柱二,無石馬。

    貞昭公主墓,石人二、石羊二、石虒二。

    今除石馬,加羊虒各一,以別貞昭公主墓制。

    」上從演議。

     ○禮曹啓:「今秋雨過多,禾穀損傷。

    請於四門祈晴。

    」從之。

     ○黃海道江陰、兔山、鳳山官及龍泉站大水,禾稼損傷,令其道預備救荒之資。

     8月9日 ○祭酉,信川縣監崔中辭,引見,勉以民事。

     ○議政府啓:「厚陵守護軍四十戶,齊陵守護軍五十戶。

    今世子嬪墓守護軍,宜差減爲三十戶。

    」從之。

     8月10日 ○甲戌,安東大都護府使閔恭辭,引見曰:「今徙民入居,騷擾不貲,往盡乃心。

    」 ○鹹吉道都節制使啓:「鏡城府官奴毛知裡奸女妓,因妬恚,投射軍官會處,推劾抵罪,決杖一百,贖徒三年。

    此人罪重罰輕,懲艾無門,請置極刑。

    」命安置濟州。

     8月11日 ○乙亥,掌令金孟獻啓:「成均館專爲敎訓,故五部敎官,職帶成均者,初一日朝賀外,其餘衙日,勿令隨參,以專其任。

    今以成均司藝何潔爲人物推刷敬差官,恐有虧於敎養之方,乞勿遣。

    」卽命改差。

     ○議政府啓:「謹按《唐書》《百官志》:『太常博士,按王公三品以上功過善惡,爲之諡』。

    《唐文粹》:『按舊儀,凡歿者之故吏,得以行狀,請諡於尙書省,而考行定諡,則有司存。

    韓愈以故吏,撰董晉行狀,請牒太常,議所諡牒,史官請垂編錄。

    柳宗元以從孫,撰右散騎常侍柳渾行狀,上尙書考功,下太常諡議曰:「貞奉勅依。

    」』今我本朝凡大臣之卒,令親戚述其行狀,呈于吏曹,吏曹報議政府,移文禮曹,下奉常寺,考行定諡。

    又移文春秋館,垂諸編錄,則諡號之法,悉遵古制,宜無可議。

    但行狀或有溢美之辭,而議諡之際,未免名實相浮之弊。

    臣等又按《論語》,子貢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注曰:『凡人性敏者,多不好學;位高者,多恥下問,故諡法有以勤學好問爲文者。

    孔圉得諡爲文,以此而已』。

    蘇氏曰:『孔文子使太叔疾出其妻而妻之。

    疾通於初妻之娣,文子怒,將攻之,疾奔宋。

    文子使疾弟遺室孔姞。

    其爲人如此,而諡曰文,孔子不沒其善,能如此,亦足以爲文,非經天緯地之文也』。

    《語錄》問:『孔姞事,如此不好。

    便敏學好問,經得甚事?』曰:『古諡法甚寬。

    所謂節以一惠,言隻有一善,亦取之。

    孔文子固是不好,隻敏學下問,亦是他好處。

    《周禮》,諡隻有二十八字,不成說。

    孔文子與文王一般。

    蓋人有善多者,則摘其尤善者一事,以爲諡,亦有隻有一善,則隻取其一善以爲諡,而隱其惡,如孔文子是也。

    惟無一善可稱,而純於惡,然後名曰幽、厲耳』。

    《唐書》《百官志》:『吏部考二郞中員外郞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過善惡及其行狀。

    若死而傳於史官,諡于太常,則以其行狀,質其當否』。

    又《唐文粹》:『丞相呂諲諡議,獨孤及議曰:「呂諲聰敏肅給,能以才智潤飾吏道。

    在台司齪齪,雖無匪躬之能,然其爲荊州一年有成,號令明具。

    大抵以威信爲主,戮陳希昴,按申太芝之奸,而三楚之人悅服。

    按諡法,威德克就曰肅。

    禁暴,威也;愛人,德也。

    考禮議名而請諡曰肅。

    」嚴郢駁議曰:「故相國呂諲,昔事先朝,累當大任。

    至德之初,天步艱難,公首披荊榛,扈蹕靈武,忘軀盡忠,一日三接。

    今太常議荊南之政詳矣,而在台司齪齪,無匪躬之能者,乃扶瑕掩瑜之論,非中適之言也。

    國家故事,掌臣之諡,皆有二字,以彰善旌德焉。

    夫以呂公,文能無害,武能禁暴,盛烈弘規,不可備擧。

    《傳》敍八元之德曰忠肅恭懿。

    若以美諡擬於形容,請諡曰忠肅。

    」獨孤及重議曰:「魏、晉以來,以賈詡之籌算、賈逵之忠壯、張旣之政能、程昱之智勇、顧雍之密重、王渾之器量、劉剡之鑑裁、庚翼之志略。

    彼八君子者,死之日,竝諡曰肅,當代不以爲貶,何嘗徵一字二字爲之升降乎?參之禮經而求其行事,請依前諡曰肅。

    」』今我本朝諡法行狀則考功無可否之論,議諡則奉常隻書諡號字義,取旨而已,至其人實德行事之迹,則略無及之,誠爲未便。

    乞自今令吏曹考功司以其行狀,質其當否,磨勘覈實,然後下奉常寺。

    奉常議所諡,使遵聖人不沒其善之義,參用古制駁議重議之法,節取其人之行實,若善多者,則摘其尤善者以爲諡,隻有二善,則隻取其二善以爲諡。

    惟無善可稱,而純於惡,然後加惡諡。

    各於三諡之下,竝錄諡議行實,依前取旨施行,則庶有合於古制而無名實相浮之弊。

    」 從之。

     ○上護軍閔光美等六十人上言曰: 臣等竊見我國自三韓至于高麗,世世事大。

    高麗設漢語都監及司譯尙書房,專習華語,其時漢人來寓本國者甚多。

    至國初,置司譯院,如龐和、荊華、洪揖、唐城、曹正等相繼訓誨。

    由是親灸習業,人才輩出。

    然學徒所讀,不過《老乞大》、《樸通事》、前後漢等書而已。

    且其書所載,率皆俚近俗語,學者患之。

    判三司事偰長壽乃以華語解釋《小學》,名曰直解,以傳諸後。

    今主上益勤事大,增設講肄官別齋學官,幷前銜權知生徒及承文院吏文學官學生等,皆給餼廩,敦加勸勉,敎養之方,至矣盡矣,而無他師範,唯以直解一部爲習,長壽之功,至此大矣。

    而況中朝儒者見直解,皆以爲解說至當,敬慕不已,則長壽之爲人,可知矣。

    聖朝曾無褒賞,臣等竊惟憾焉。

    伏望殿下,特擧善善之長,錄長壽子,超陞爵秩,則不惟慰長壽於地下,實是盛朝之令典也。

     命吏曹錄用其子。

     ○禮曹啓:「元敬王後返虞時,鄕唐樂陳而不奏。

    世子嬪,常時亦無音樂之節,今返虞時無樂爲便。

    」從之。

     ○傳旨禮曹: 我朝祖宗以來,山陵制度,悉遵古制,金銀珠玉,一切不用。

    今以銷金銷銀,飾明器服玩等物,納諸玄宮,有違古制。

    自今雖銷金銷銀,一皆禁斷,永爲恒式。

     8月12日 ○丙子,臨瀛大君璆、和義君??陰使奴每邑金、司正樸枝,以女二人,衣男服披蓑衣,乘昏入自光化門,爲把門者所捕。

    上曰:「璆、??,不可依律施行,隻收職牒與科田僕從,置於關內,使不得他適,隻許來往本家,亦使節之以時,不得自擅。

    」杖二女一百,放濟州爲官婢,亦杖每邑金、樸枝等一百。

    收樸枝職牒,贖徒二年;每邑金以私奴,贖流三千裡。

     ○慶尙道玄風人前縣令樸文祐進粟,一莖或三穗或二穗。

     ○祈晴于宗廟、社稷、昭格殿。

     8月13日 ○丁醜,遣中樞院副使高得宗,如京師賀聖節,上率群臣拜表如儀。

     ○禮曹啓:「王世子嬪哀冊,宜令喪主及東宮僚屬等上之。

    」從之。

     8月14日 ○戊寅,知鹹陽郡事鄭穰、龍潭縣令李居敬辭,引見曰:「予聞沿邊郡縣,雨水過多,又有風變。

    然不至害穀,予未知其實也。

    失農之民,或有流移,宜當賑恤,勸課農桑,以厚民生,副予至意。

    」 8月15日 ○己卯,議政府啓:「竊詳先王先後上諡節次,前此議政府署事時,本府行移吏曹,吏曹行移奉常寺,奉常寺敬依施行,報禮曹,本府據禮曹呈,啓聞受旨。

    去甲午年,本府罷署事後,吏曹直啓受旨。

    敬惟上諡,傳示萬世,事莫重焉。

    今王世子嬪諡,乞令吏曹報本府,本府行移禮曹,禮曹行移奉常寺,奉常擬議報禮曹,本府據禮曹呈,啓聞受旨施行。

    」 從之。

     8月16日 ○庚辰,禦勤政門受朝。

    倭人宗彥七所遣皮古三甫羅等四人、吾良哈充賞等三人隨班獻土物。

     ○漣川縣監安璹、知德源郡事李克潭辭,引見曰:「大抵鹹吉之民,怠惰愚直。

    京畿之民,徭役煩重,固當撫摩子育。

    各勤乃職,以副予意。

    」 ○上以領議政黃喜年老,初一十六日外,勿令朝參。

     ○同知中樞院事趙琓卒。

     ○開城留後司留後李思芬卒。

    思芬,初名都芬,慶尙道星州人,萬年之曾孫。

    五任守令,三爲鎭帥,皆有勞續,歷左軍都摠制,至是卒,年八十八。

    諡胡簡,彌年壽考胡,平易不訾簡。

    子春英。

     8月18日 ○壬午,受常參。

     ○刑曹啓:「平安道平壤囚強盜船軍金巨隻信、德川囚良女德隻殺人,強取財物。

    慈山囚鄭莫同等三人故燒人家,竊取財物,請皆依律處斬。

    慶尙道軍威囚良女升加伊,與奸夫石伊謀殺本夫,請依律升加伊陵遲處死,石伊處斬。

    」皆從之。

     ○平安道都觀察使鄭苯請於關塞要害處,設闆釘以拒賊。

    其制將長大闆鑿孔,兩孔相距不過二三寸,以堅梗木長一尺燻煮剡之,自闆下逆出,使不得拔,約廣十步,埋之地中,釘出地四五寸,則賊之馬步,不敢輕進矣。

    上然之,命姑試之。

     ○戶曹啓:「各道監司轉報雨澤,已有成法。

    然土性燥濕不同,入土淺深,亦難知之。

    請於書雲觀作臺,以鐵鑄器長二尺、徑八寸,置臺上受雨,令本觀官員尺量淺深以聞。

    又於馬前橋西水中,置薄石,石上刻立趺石二,中立方木柱,以鐵鉤鏁趺石,刻尺寸分數於柱上,本曹郞廳審雨水淺深分數以聞。

    又於漢江邊巖石上立標,刻尺寸分數,渡丞以此測水淺深,告本曹以聞。

    又於外方各官,依京中鑄器例,或用磁器,或用瓦器,置廨宇庭中,守令亦量水淺深報監司,監司傳聞。

    」 從之。

     8月20日 ○甲申,風水學提調禮曹判書閔義生、知中樞院使鄭麟趾等啓:「《捉脈附》,範麟雲:『穿壙之法,須要深藏。

    自一丈之深以下,雨濕之所不能至,旱氣所不能侵』。

    司馬溫公雲:『穿壙宜深,深則盜難近也』。

    李守約雲:『凡發堀者,皆淺葬之故。

    若深一二丈,自無此患。

    福州人擧移舊墓,稍深者不無有水,淺葬,蓋防水耳。

    北方土地深厚,深葬不防』。

    《文獻通考》雲:『營山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

    唐太宗葬昭陵,深七十五尺』。

    胡氏涓吉書雲:『葬穴淺深,用土圭尺。

    其尺尺五寸』。

    由是觀之,古人穿壙之制,莫不以深爲貴,其淺葬者,隻避水患。

    議者曰:『穿壙之制,當用周尺』。

    然而本國葬,率用高陵大阜,雖深鑿,似無水患矣。

    若用周尺,則非惟戾於古人深葬之義,以周尺穿地,亦無古文矣。

    至若胡氏涓吉書,參用九成之法,則開壙之淺,或至五尺,其法之不可明矣。

    本國山陵穿壙,皆用營造尺,已有格例。

    今以周尺計營造尺,其長一尺五寸,與土圭尺尺有五寸之文相合矣。

    乞自今陵室穿壙,宜用範麟一丈之說,遵祖宗已行舊例,用營造尺,鑿深一丈之下,以爲定式。

    若於土薄水淺之地則當臨時量減尺數。

    」 從之。

     ○領議政黃喜奉書承政院,其略曰: 臣子保身犯罪,所受科田內祖母田遞受交河縣十五結,例在屬公。

    臣以臣之田莊所在,又近於臣母及外祖之塋,欲將臣之科田,啓請相換,卽具書,已呈承政院矣。

    臣子緻臣來言:「問諸同僚,皆曰:『此事,明有舊例。

    』」臣竊念事涉保身,心懷慙懼,遂不上聞。

    伏望從容善啓,許令以臣科田授受,不失世業,傳之子孫,永守域塋,臣死且無憾矣。

     承政院以啓,乃許之。

     8月22日 ○丙戌,親祭于文昭殿。

     ○鹹吉道都節制使馳啓:「女眞金毛多虜漢人李相爲奴。

    臣與相語,粗知經書,習吏文,仍留營中。

    若給緜布三十匹,則可得買之。

    」上謂領議政黃喜、右議政申槪、左贊成河演、右參贊李叔畤、承文院提調閔義生、柳季聞、安止、金聽曰:「漢人被虜者投我,則解送京師,已有舊例。

    野人若見我買被虜漢人,謀利之徒,爭來買之。

    被虜者雖自投我境,野人援例求償,其事難繼。

    如不聽,邊釁又開,況今相見招而來,若還毛多,亦必見殺。

    朝廷聞之,得無不可乎?莫若使毛多自率上京,然後賞以衣服,仍量給綿布可矣。

    或以爲:『相被虜爲奴,國家收買解送,則朝廷益見我事大之誠,買之爲便』。

    何如而可?其議以聞。

    」 喜、演、季聞、止、聽等議曰:「毛多雖帶相上來,若賞賜未滿其意,必生怨隙,且館穀之費不貲。

    況漢人被虜倭寇者,來歸於我,買以米鬥解送,又有例焉,相亦依例買之可也。

    但其直過多,令邊將更詰,量減買之爲便。

    」叔畤曰:「野人虜掠,常事也。

    彼若聞毛多賣人收價,必將所虜漢人,不論老弱,爭欲賣之,則邊將難支矣。

    且我旣知爲漢人,則不買又不可,乞依聖敎施行。

    」義生曰:「國家若有任使之事,朝廷若有尋討之命,則不得已收買。

    旣無此事,何必強買解送乎?我雖不買,彼旣甘心使喚,必無殺害之理。

    雖朝廷聞之,豈以我爲非乎!不如還給毛多,聽其所爲。

    」申槪曰:「當如聖敎,諭毛多帶來,毛多如不肯,依喜等議買之可也。

    」上從槪議。

     ○議政府啓:「今民生多苦,而分遣採金敬差,其弊甚多。

    乞自明年除敬差,遣金工于諸道,傳習採金之術。

    傳習旣熟,然後乃還令産金各官守令,以傳習者採之,親自董役。

    首領官巡行考覈,限以五年,憑校各軍所採數及人力日數,定爲常貢,其本定貢物,量移無金各官。

    採金者,因公作威,暗受贈賄,冒指産金處爲不産,多産處爲少産,或私竊用金。

    一應犯法者,許人陳告,守令報監司,監司照律斷罪,以贓物充償告者。

    知情不告及贈與人者,委首領官及守令等,考察其産金有無,顚倒施行者,竝皆抵罪。

    見告産處者,亦宜褒賞。

    」 從之。

     8月23日 ○丁亥,右獻納閔寅啓:「今以黃緻身嘗抵換之田,換賜領議政黃喜。

    臣等以謂父子一體,給其父,猶給其子。

    」上曰:「黃喜初若啓予,何爲不可!所以非之者,初不啓予耳。

    今以科田相換,亦何不可?」寅更啓曰:「初不啓達,擅自相換,此緻身之不肖也。

    今特命換給,是長緻身之欲也。

    」上曰:「雖特賜,何害於義?」 ○兵曹啓:「修城典船色別監,依威儀色禁火都監例,以本曹郞廳一員兼任。

    」從之。

     8月24日 ○戊子,兵曹啓:「鹹吉道入居人率行奴子,如背主逃亡者,宜窮極推,按律外大懲。

    」下議政府議之。

    僉議啓:「奴婢背主,律外大懲,非唯不可,又難擧行。

    請依逃避差役律論罪,其容隱者,亦竝入居。

    」從之。

     8月25日 ○己醜,典農寺奴睦孝智上言曰: 凡相地之法,以祖宗爲本,祖山高峻,然後生氣盛,生氣盛,然後蔭注緜遠。

    蓋山川英靈之氣,不能自行,因山而運行,融結爲局,則必有來龍高聳,龍虒回抱,朝案分明,四山拱揖,水脈屈曲,泓澄洄澓,來無其源,去無其流,宜入而入,宜出而出,可謂吉矣。

    若祖宗低軟,來龍微小,有斷有塹,氣脈不連,山水背趨,散亂無歸,流神直注,宜入而出,宜出而入,可謂兇矣。

    令觀嬪宮陵所安山古邑之地,其山來龍低弱,路斷之處,多至十餘。

    《洞林照膽》雲:「來龍惡弱,生兒銷鑠。

    」《坤鑑歌》雲:「斷山橫塹氣難連。

    」《地理新書》雲:「道路橫塹,令氣脈絶也。

    」又《新書》李筌雲:「築長城斷山岡而秦亡,開淇、汴斷地脈而隋亡。

    」其大小雖殊,理則一也。

    且乾亥山,變爲癸坐丁向,水破巳地,癸山屬土,巳爲胎絶,誠可笑也。

    雖作土而免其長生之言,必發其不小之害也。

    此山以乾亥作主,水破巳地,乾亥屬金,生於巳,是爲長生。

    《疑龍經》雲:「流破生旺皆絶滅。

    」《狐首經》雲:「主山在坎,轉步癸醜,垂頭爲艮。

    水行益前,山行益後。

    先受木氣,次受土氣,方受水氣。

    三年一步,十年一世。

    」《洞林照膽》雲:「乾山來短,來山節是亥。

    」今俗師爲所見,坐乾山短,便以亥山爲主,更不將乾山折水,此一病也。

    《狐首經》雲:「宜出而入,乖戾之集;宜入而出,傷破之實。

    」又雲:「見水所出,名曰短氣。

    又穴在天關。

    」《地理門庭》雲:「天關穴,不可犯。

    犯之則殺男殺長。

    」李淳風《小卷》天關穴注雲:「天關者,水之源也。

    又靑龍帶水而直走。

    靑龍者,男之位也。

    」《門庭》雲:「左山左水直者,殺長。

    」《樂道歌》雲:「東宮走竄過西宮,長子長孫須夭壽。

    」又古縣,山家之亦忌也。

    《洞林照膽》雲:「市墟古縣,婦女微賤。

    」其吉兇感應,如影隨形,如《葬書》所謂山崩鍾鳴、木華栗芽也。

    《明山論》雲:「所主吉兇,應如影響。

    」《葬書》雲:「禍福不旋日。

    君子奪神工改天命。

    葬書之法,若呼谷中。

    」以此觀之,正是兇惡之地。

     上覽之,乃命右議政申槪、風水學提調星原君李正寧、禮曹判書閔義生、知中樞院事鄭麟趾、僉知中樞院事庾順道及都承旨趙瑞康等議之。

     ○崔揚善言:「伐葬石時,石鳴如鍾聲。

    」以妖言下刑曹鞫之。

     8月26日 ○庚寅,禦勤政門受朝。

    骨看兀狄哈昌介等二人隨班獻土物。

     ○召申槪、李正寧、閔義生、鄭麟趾、庾順道及趙瑞康等,詰問孝智,仍命晉陽大君瑈、安平大君瑢參聽是非,孝智力辨不屈。

    槪等啓:「孝智以安山葬穴爲乾亥山,故水破長生。

    臣等以爲山脈自壬來,穴亦落於壬地,固無疑也。

    孝智所言,亦皆不足取信,然國之大事,不可以臣等所見爲定也,宜遣他人更相之。

    」上曰:「孝智之言,予亦不信,但其地近海,恐有波濤之聲。

    且其穴,孝智以爲乾亥而不服,亦不可不辨也。

    」仍命瑢及義生、瑞康等,更相葬穴,又分遣術者于京畿,更相吉地。

     8月27日 ○辛亥,閔義生、趙瑞康等,與安平大君瑢往審安山葬穴,以孝智書逐條論斷: 其曰:「來龍低弱,路斷之處,多至十餘。

    」然來龍自安山新郡主山來,或起或伏,形勢有氣,非低弱也。

    縱曰紙弱,地理書有藕斷絲連之語,則豈來脈低弱而山氣斷絶乎?至若路斷之說,都城主山白嶽及齊陵,多有路斷之處,豈可謂之防害哉?若以路斷爲兇,則《靑烏經》注雲:「或自然而成,或人力爲之。

    」出式歌曰:「高還高低還低,則防路養氣,何難之有?」曰:「乾亥山,變爲癸坐丁向,水破巳地長生方。

    」今於主山來脈及落穴處,與孝智相之,山脈自壬而來。

    且盡伐主山雜木,登案山看之,主穴落於山之中央,故還主山更相之,不特壬山穴落於坎。

    更定點穴於其處曰:「穴在天關。

    」蓋明堂水出於主山落穴之下則然矣。

    共探明堂水源,一源出於白虒山之北,一源出於主山洞之源,則不可謂穴在天關也。

    曰:「靑龍帶水而直走。

    《門》雲:『左山右水直者兇。

    』」今與孝智共登山頂觀之,孝智雖曰第二靑龍帶水直下,然其山脈,非是直走來,至水口內向回抱。

    又其來龍之水,出於主山東邊洞源,流下洞口,與明堂水合流入海,豈可謂靑龍帶水而直走乎?其左山左水直者之說,尤是妄說。

    地理書有左山右水直右山左水直之文,無左山左水之文,則其爲妄說,不待辨而明矣。

    曰:「東宮走竄過西宮。

    」蓋東宮則靑龍之謂也,西宮則白虒之謂也。

    此山之案,連續白虒,故孝智以案山爲西宮,其爲誕妄尤甚矣。

     曰:「古縣,山家之忌也。

    」地理書雲:「城郭丘墟不合人情之處不用。

    」則此地雖雲古縣,不是大段城郭丘墟之比也。

    暫築小保而已。

    況地理書,城斷路絶傷氣處不用,則此山雖在古縣,其主山之穴,不是城斷之處,乃是全地,用之何防?以此詰責之,孝智語塞不答,心猶不服。

    初點穴於主山近東,更登案山,審其山脈,改點穴於稍西。

    崔揚善不於改點處穿壙,乃於初定處穿壙,閔義生詰責之,揚善妄曰:「非我擅移,實公所定也。

    」 8月28日 ○壬辰,安平大君瑢及閔義生、趙瑞康等還,具辭以聞,上曰:「予聞孝智言,心頗不安,卿等往辨其疑,予甚喜之。

    然疑其地爲古縣,又恐波濤及聞,更考地理諸書。

    」義生等以龍穴明圖蒼龍奔海遊龜下海之語及《捉脈賦》波濤洶湧未爲盡善城郭丘墟崩破斷岸諸不合人情之處皆不可遷之語上聞,上曰:「波濤洶湧,山家所忌者,非指濤聲及聞者,必是所見常常洶湧之地也;城郭丘墟,亦不是如此小堡之謂也,予當用此地矣。

    然其當初點穴處,不詳立標,使揚善穿他穴。

    陵寢,大事也,幾於敗事,其可乎哉?」卽命李正寧、鄭麟趾等,更審葬穴。

    尋命義生等曰:「孝智之言,雖無所取,然當大事,上書極陳,心則可取。

    況更定葬穴,實因孝智也,其除孝智本役。

    」 8月29日 ○癸巳,兵曹啓:「各道驛路裡數,相距不一,如有軍務重事,稽留不及者,憑考檢擧實難,宜漸次改量。

    而平安道,朝廷使臣來往之地,宜先正之。

    請以新造步數尺量之,每三十裡立一標,或聚土石,或植樹木以識。

    」從之。

     九月 9月1日 ○甲午朔,禦勤政殿受朝。

    吾良哈都指揮同智浪蔔兒罕等十一人隨班獻土物,上引見勞慰之。

    郞甫乙看曰:「臣年老,邈居遐方,未得以時朝見,隻欲每一年一朝耳。

    」上曰:「爾之好意,予用嘉之。

    」 ○慶尙道永登浦海水赤,遣官行解怪祭。

     9月2日 ○丙申,平安道都觀察使鄭苯馳啓:「八月二十六日,吾良哈二十餘人,自閭延、楡坡等處潛入虞芮口子,射殺邏卒,虜婦女六人、馬七匹、牛四頭。

    權管前知熙川郡事裵乙富率軍九名追逐,賊拒,我乙富等二人皆中傷。

    」上命都承旨趙瑞康、右承旨李承孫曰:「自癸醜年以後,平安防戌之事,布置詳悉,遠斥候築煙臺,以伺賊變,至於夏雨水漲之時,防禦之節,無不備慮,曉諭丁寧。

    然而每被侵掠者,實本道防禦之處甚多,未盡布置也。

    近邊將以不能禦侮,屢被罪責,宜警省矣,而本國之人,雖有其始,鮮克有終。

    以如是之人,任備禦之責,誠難矣。

    今都節制使李澄玉欲於賊路堀坎,率軍渡江,以護崛坎之卒,而虞芮等地,絶無守護之兵,野人乘其虛弱,突入殺虜,此乃澄玉之失計也。

    以此觀之,其他未盡布置之事,亦必多矣。

    爾等與右議政申槪、兵曹判書鄭淵、參判辛引孫等擬議以聞。

    」槪等議曰:「備邊擧無違策,唯奉行未盡耳。

    今聞偵候人,皆殘劣無勇,怯於深入,無敢窺伺賊境,而又無糾擧之法,誠爲不可。

    乞自今擇赴防軍士有智略壯勇者,錄其名,增置斥候,循環刺探,知賊動靜,奔告于我,使得預備,則庶可矣。

    」卽以此意諭澄玉。

     ○議政府啓:「閭延節制使柳江不使軍卒守護虞芮,唯以權管及甲士四人抄送,多發軍士,渡江崛塹,殊失緩急之宜。

    都鎭撫兪益明、護軍樸柳星分守虞芮等處,而布置疎虞,又不追逐寇賊,罪固大矣。

    都節制使李澄玉、都事李耕畤等不察屯守,兵勢械備,至爲虛疎,使小賊如入無人之境,人口頭畜,恣意虜去,有違委任之意。

    請皆劾問治罪。

    」 上特貸澄玉,其餘,卽遣義禁府鎭撫金連枝劾之。

     ○李正寧、閔義生、鄭麟趾、庾順道等啓:「安山葬穴,癸坐丁向,於古書有忌,請改以子坐午向。

    」從之,卽遣義生于安山,改定之。

    掌令金孟獻啓:「安山葬穴,當初已定,至睦孝智上言乃改之。

    葬,大事也。

    儻非孝智,事必誤矣。

    證考大臣則本府已劾。

    孝智,賤隷也。

    如知葬地之非,當告風水學,與禮曹擅便上言,固有罪矣。

    今特免其役,是賞其功也。

    臣恐後之倣孝智幹冒天威者,必多矣。

    乞幷推問,以懲後來。

    」上曰:「證考大臣自知其非,待罪於予,予已非之,何必更問!孝智之事,非賞功也。

    其人年少,可學地理,故使免役讀書耳。

    況上言者,雖有過失,亦不加罪也,何獨於孝智不然?」孟獻曰:「孝智,賤人,不當上言者也。

    今不問其罪,反賞其功,臣恐持不根之言,變亂是非者,將接踵而起矣。

    請須劾問。

    」上曰:「孝智所言,雖無足取,然因此改定葬穴,不可謂之無功也。

    」 9月5日 ○戊戌,保寧縣監安永辭,引見曰:「勸課農桑,守令先務。

    然過急則民擾,過緩則失時,毋急毋緩,往盡乃心。

    義倉斂散,所當勤謹,而不宜刻迫;刑罰須要寬平,而不可失中。

    且忠淸之民,再因行幸,騷擾必多,今年稍稔,不至飢饉,予聞而喜之。

    往就爾職,欽哉!」 ○兵曹啓:「義州境連上國,如有緩急,不可虛弱也。

    其流寓人民在本州者,若皆盡還,則虛弱必矣。

    乞自麟山至茂昌軍籍見付人物逃至本州者,還之,其餘流寓者,一切勿還,以實邊鎭。

    」從之。

     ○司憲府啓:「知東萊縣事偰猷盜用官物,罪在赦前,雖不劾問,請徵其已見贓物。

    」從之。

     9月6日 ○己亥,移禦于延昌君安孟聃第。

     9月7日 ○庚子,諡王世子嬪曰顯德,行見中外顯,忠和純淑德。

     9月8日 ○辛醜,黃海道黃州蝗。

    上曰:「蝗蟲之害,予甚慮焉。

    其議捕之之策,勿令蕃息。

    」 9月9日 ○壬寅,遣上護軍韓方至于江原道,修講武場;行司勇元益秀于伊川,修溫井道路。

     ○仁壽府尹姜籌卒。

     ○慶尙道晉州蛇梁海水色黃,魚多死,遣官行祭解怪。

     9月11日 ○甲辰,黃州牧使權護辭,引見曰:「比來黃海道屢被水災,今年稍稔,予心喜之。

    汝往,須以時勸課,使無失業。

    予於明年,欲幸伊川,其道之民,或緻勞費,爾當均役,以副予意。

    」 9月12日 ○乙巳,同知中樞院事柳殷之卒。

    殷之初名隱之,黃海道文化人,贊成事曼殊之子也。

    以蔭補官,累遷吏兵曹正郞,歷官至中樞院事。

    殷之性豪侈,好鷹犬聲色,不學無術,家道不正。

    初,辛禑納評理王興之女爲妃。

    禑旣廢,殷之娶以爲妻,有司論貶離異,至是卒,年七十二。

    諡荒胡,好樂怠政荒,彌年壽考胡。

    子江、溆、洙。

     ○慶尙道右道處置使李澄石啓:「鐵蒺藜,兵家利器也,宜密散倭賊要害之路,以備不虞。

    然則賊不敢輕易突入矣。

    又以鐵蒺藜列於戰艦兵遮,則賊不得踰越,其利亦倍矣。

    但水陸營鎭,不能多作,乞令州府郡縣多造鐵蒺藜,分送鹹吉、平安兩道,以嚴防禦。

    」 下兵曹議之。

     ○忠淸道公州、燕歧、定山、舒川、恩津、文義、懷仁、大興、懷德、新昌、牙山、溫陽、木川、鴻山、鎭岑、扶餘、尼山、礪山、林川、連山等官地震。

     9月14日 ○丁未,遣判漢城府事李明德,賜王世子嬪諡。

    冊曰: 選德配賢,旣多內助。

    易名定諡,庸示後昆。

    玆乃舊章,實非私惠。

    咨爾世子嬪權氏,生從名閥,早入宮闈。

    性稟謙恭,蹈榘儀之有度;心專儆誡,謹夙夜以無違。

    每承顔以怡愉,常率下而雍睦。

    眷言淑媛,允矣好逑。

    肆儷位於元良,而有補於風敎。

    燕媒席慶,熊夢鍾祥。

    聖緖甫衍於宮庭,頌聲交騰於臣庶。

    昊天不整,賦命靡融。

    愴懿質之遽亡,念徽音之未泯。

    據玆縟禮,揚爾遺芳。

    於戲!不亡者存,如在其左。

    祗受嘉冊,益敷煒管之輝;申錫繁禧,永流璿源之慶。

     ○禮曹啓顯德嬪賜諡及喪葬諸儀注: 賜諡儀:前一日,忠扈衛設權安冊印幄次於殯宮門外,南向;設使者次於冊印幄之南,隨地之宜;設冊印案于殯宮月臺上東北,南向;設使者位于冊印案之東,西向;設喪主代受冊印位於冊案前,北向;設喪主立位於東階下,西向;設喪主拜位于庭中北向。

    其日,有司陳冊印樓子於勤政門外,設鹵簿于弘禮門。

    〈小駕儀仗〉有司奉冊函印盝入內。

    〈冊印案,置於思政殿門外。

    〉使者及行事執事官,竝常服詣闕,入就勤政殿庭道東北向立。

    承旨詣思政門,奉諡冊諡印授執事者,〈內侍別監〉執事者跪受,置于冊印案,〈每案二人對擧〉由勤政殿東邊,詣使者東北西向立,稱有旨。

    通贊贊跪,使者跪,承旨宣旨曰:「賜王世子嬪權氏諡冊諡印,命卿展禮。

    」宣訖,執事者以冊案進,立於承旨之南小退,俱西向。

    承旨取冊函,西向授使者,使者受,以授奉冊官。

    執事者以印案進立於承旨之南,承旨取印盝西向授使者,使者授,以授奉印官。

    〈內侍執事者,各以冊印案授行事擧冊印案者,退。

    〉擧冊印案者立於奉冊印官之後,使者俯伏興平身,奉冊印官前行,〈擧冊印案者隨之〉由勤政門東偏門出,使者隨行至勤政門外,以樓子載冊函印盝而行,至弘禮門外。

    鹵簿前導,至殯宮門外幄次,權安於案上。

    掌次者引使者就次,司儀引喪主就東階下立,使者出次,立於門西東向。

    奉冊官奉冊函,奉印官奉印盝立於使者之北,俱東向;擧冊印案者立於奉冊印官之後。

    司儀入告,喪主去杖免絰,司儀引喪主出迎於門外。

    〈在西東向〉司儀引使者入,奉冊印官先行,持案者從之,升置於月臺上東近北,南向。

    使者立於其東,西向;奉冊印官及擧案者立於使者之後稍南,西向。

    司儀引喪主就拜位北向,司儀贊鞠躬四拜興平身,喪主鞠躬四拜興平身。

    使者稱有旨,司儀贊跪,喪主跪,使者宣旨曰:「賜諡冊印。

    」宣訖,司儀贊俯伏興四拜興平身,喪主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司儀引喪主升自西階,入就代受冊印位跪,使者取冊函授喪主,喪主受冊函,擧冊案者進,擧冊案跪奠于靈座前,喪主以冊函跪奠于靈座前。

    喪主還就代受冊印位跪,使者取印盝授喪主,喪主受印盝,擧印案者進,擧印案跪奠于靈座前,喪主以印盝跪奠于靈座前,降立於東階下。

    司儀引使者出,喪主送于門外。

    使者還,司儀引喪主,絰杖而入。

    使一〈正二品〉奉冊官一〈參外〉奉印官一〈參外〉擧冊案者一〈參外〉擧印案者一〈參外〉通贊一〈通禮門〉司儀一〈參外〉 ○賜諡後奠儀: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司儀引喪主立於庭中北向,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司儀贊俯伏興小退跪,祝進靈座前北向跪,開冊函取冊讀訖,納于函。

    又開印盝取印讀訖,納于盝,置于靈座之東。

    司儀贊俯伏興平身,喪主俯伏興平身。

    司儀引喪主出戶,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酌茶酒。

    司儀引喪主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進茶酒,喪主酹茶三奠酒。

    司儀贊俯伏興小退跪,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喪主俯伏興平身,降復位。

    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司儀引喪主出。

    司儀一〈參外〉祝一〈文官參外〉執事二〈參外〉 ○啓殯奠儀: 其日,有司設喪主位於庭東近北,北向;設告啓殯官位於喪主之後近南。

    執事者一人執拭柩之巾,陪其後,俱北向。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司儀引告啓殯官入就位,執事者從之。

    司儀引喪主入就位北向立,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執事者進茶酒,喪主酹茶三奠酒。

    司儀贊俯伏興小退跪,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喪主俯伏興平身,降復位。

    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權歸幕次,執事者徹饌。

    告啓殯官升自東階,〈執巾者從升〉就殯南北向跪告曰:「謹以吉辰啓殯。

    」告訖,掌事者升,徹殯塗訖,告啓殯官以巾拂拭靈柩,覆以棺衣。

    執事周回設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儀〈朝多上食〉訖,司儀引喪主入就位北向立,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以出。

    啓殯官〈工曺參判〉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司儀一〈參外〉執巾者一〈參外〉掌事者一〈繕工監官員〉 ○祖奠儀: 其日,有司設喪主位於庭東近北,北向。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司儀引喪主入就位北向立,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跪進,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執事者進茶酒,喪主酹茶三奠酒,司儀贊俯伏興小退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喪主俯伏興平身,降復位。

    司儀唱再拜,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以出。

    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司儀一〈參外〉 ○遣奠儀: 其日,有司設喪主位於庭東近北,北向。

    有司〈國葬都監〉進輴於中門外當中,南向;進柳車於外門外當中,南向;儀仗明器序列於柳車前。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司儀引喪主入就位北向立,司儀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執事者進茶酒,喪主酹茶三奠酒,司儀贊俯伏興小退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喪主俯伏興平身,小退於位。

    執事者設哀冊褥位於奠東,職掌先捧冊案,置於褥位,西向。

    捧冊官捧冊升詣冊案前,跪奠於案上,俯伏興小退。

    司儀贊跪,喪主跪,捧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讀冊官跪讀冊訖,俯伏興退,捧冊官以冊授仁順府官員。

    司儀贊俯伏興再拜哭,喪主俯伏興再拜哭盡哀,內外俱再拜哭盡哀。

    執事者徹饌訖,司儀引喪主權歸幕次。

    舁柩官進輴於階下,祝〈內官〉以轝捧魂帛函,安於車上,虞主匱置其後。

    執事者〈內官〉奉諡冊諡印哀冊及平時冊,置於轝。

    攝僉知通禮進靈座前跪,告請升輴,俯伏興退跪。

    捧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奉柩降階升輴。

    攝僉知通禮興,前導靈柩。

    捧翣者〈內官〉以翣及行障障柩。

    挽士捧輴至外門外,攝僉知通禮進輴前跪,告請升柳車,俯伏興退跪。

    捧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捧柩升柳車,攝僉知通禮進靈駕前跪,告請靈駕進發,俯伏興退。

    儀衛以次前引,喪主以下以次哭從如儀。

    奉柩官一〈戶曹參判〉舁柩官一〈武官五品〉攝僉知通禮一〈僉知通禮〉設哀冊褥位執事一〈長興庫參外〉職掌二〈內侍別監〉奉冊官一〈書筵六品〉讀冊官一〈書筵四品〉奠酌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司儀一〈參外〉 ○發引儀: 攸司陳吉兇儀仗如儀。

    竢遣奠禮畢,攝僉知通禮進當靈座前跪,告請升轝,告訖俯伏興。

    官捧諡冊印哀冊平時封冊,各安於腰轝,祝捧魂帛函安於腰轝上,虞主匱置其後。

    捧柩官帥舁柩及內官,捧柩降階升輴,攝僉知通禮前導靈柩,奉翣官以翣及行障障柩。

    挽士捧輴至外門外,攝僉知通禮進輴前跪,告請升柳車,告訖俯伏興。

    捧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捧柩升柳車,攝僉知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告請靈車進發,告訖俯伏興退。

    執鐸司馬俱振鋒,〈凡靈車進止,司馬皆振鋒。

    〉靈車動,侍衛官以次侍從如儀。

    〈於城外,議政府六曹路祭後,侍從群官,皆上馬,執儀仗者步行。

    〉至宿所,靈仗設於路上,南向,隨地之宜。

    帳內設靈座於柩東,南向;宮人幕次設於靈帳之旁;魂帛車及銘旌駐於靈座前。

    靈車至,攝僉知通禮詣靈車前跪,告請降車升輴,捧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捧柩安於榻上,南首;內官捧魂帛函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內官捧銘旌植於靈座之右。

    內官捧諡冊諡印哀冊平時冊,置於靈座之南,稍東;設奠及上食如常儀。

    厥明,朝奠及上食訖,發引皆如初儀。

    柳車至墓門,侍衛官竝下馬從行。

    靈帳前回車南向,攝僉知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告請降車,告訖俯伏興。

    捧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捧柩升輴,奉翣者以翣及行障障柩,安於榻上南首。

    內官取銘旌去杠,置其上,設靈座於榻上。

    祝奉魂帛函及虞主匱,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

    內官捧諡冊諡印哀冊平時冊,各安於案上;明器儀仗入陳於靈帳之西,東向北上。

    喪主以下哭於帳門外,東西相向北上哭盡哀,各退就次。

     ○路祭儀: 前期一日,忠扈衛設靈帳於城外,南向。

    執事者設靈座於帳內近北,南向。

    其日,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禮饌;設尊於帳東南,北向。

    設洗二〈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

    〉於帳外近東,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儀仗將至,議政府六曹隨地立班,異位重行,俱北向。

    竢靈車至,攝僉知通禮詣靈車前跪,告請靈車小駐,告訖俯伏興退。

    通贊贊再拜,衆官皆再拜。

    執事者詣盥洗位盥帨訖,洗盞拭盞,置于尊所。

    奉禮郞引班首詣盥洗位盥帨訖,詣靈座前北向立。

    奉禮郞贊跪,班首跪,衆官皆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班首三上香,奠爐于案上。

    執事者進茶酒,班首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俯伏興小退北向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祭文訖,通贊贊俯伏興平身,退復位,衆官皆俯伏興平身。

    通贊贊再拜,衆官皆再拜退。

    攝僉知通禮詣靈車前跪,告請靈車進發,俯伏興退。

    執事者徹饌。

    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通贊一奉禮郞一〈通禮問〉 ○橋梁祭儀: 前期,執事帥其屬,掃除祭所,陳饌幔,隨地之宜。

    其日醜前五刻,〈醜前五刻,卽三更三點。

    行事用醜時一刻。

    〉執事設神位於橋梁之左,南向,席以莞;設獻官位於神位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位於獻官西南,北上;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設祭器實饌具,籩四在左爲二行,〈第一行,乾棗在前,栗黃次之。

    第二行,榛子在前,栢子次之。

    〉簠簋各二在籩豆間,簠在左簋在右,〈簠實以黍梁,粱在黍前。

    簋實以黍稷,稷在黍前。

    凡言在前者,皆謂南也。

    〉爵一在簠簋前。

    設尊於神位前東南,北向。

    又於其東南設洗,〈盞洗在東,爵洗在西。

    〉諸執事盥洗,又於其南,北向。

    前三刻,獻官以下,各具公服。

    前一刻,謁者贊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獻官以下俱就位。

    立定,贊者曰:「四拜。

    」獻官以下皆四拜。

    祝史齋郞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齋郞詣爵洗位,洗爵拭爵,捧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獻官就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

    〉贊執笏,引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三上香,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贊執笏俯伏興小退北向跪,祝就神位之右,東向讀祝文訖,謁者贊俯伏興平身,引復位。

    大祝進,徹籩豆。

    贊者曰:「四拜。

    」獻官四拜訖,謁者引獻官出。

    謁者引祝以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

    」祝以下皆四拜,謁者引出。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

    執事者徹饌,祝瘞於坎。

    獻官〈五品〉祝史〈文官參外〉謁者一、贊者一、齋郞一〈竝參外〉 ○遷奠儀: 前一日,忠扈衛設靈帳及吉帷於墓之西,南向。

    〈吉帷,在靈帷之西。

    〉其日,執事者設榻於靈帳內近北;設靈座於榻前,設諡冊印哀冊案於靈座前稍東。

    攸司設喪主位於靈帳之南北向;內官在後近南,北向。

    執事者奠祝飯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樽於靈帳東南,北向;設洗於靈帳之外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方相至,入壙以戈擊壙四隅。

    明器:筲五、甕三、甒一、瓦鍾四、瓦磬四、瓦壎一、簫一、笙一、篪一、柷一、敔一、琴一、瑟一、竿羽籥幹楯各一、瓦竈一、瓦釜一、瓦甑一、瓦鼎四、匏勺一、瓦酒尊一、瓦盃五、邊十、豆十、簠一、簋一、樽一、食鉢一、羹鉢一、匙楪一、饌楪一、蔬菜脯醢楪七、灸楪一、酒甁一、食托一、匙筯各一、食卓一、盥盤一、盥匜一、香合一、香椀一、唾盂一、溷甁一、溲器二、木鞍馬二、木散馬二、木奴婢各三十、木鄕唐樂人十、贈帛玄六、纁四、粉紅綾裌長衫一、紫的段子裌隔音一、紅段子衣一、藍羅裌裳一、白綾裌襪裙一、白綃汗衫一、紅段子帶一、白苧闊汗衫一、白苧布苔衣一、手巾一、草綠裌衾一、枕一、紅段子褥一、坐滿花寢席一、白布襪一、白苧布裏衣一、紅段子五指手一、粉紅段子同靴一、粉紅段子溫鞋一、梳函一、紫黃漆木簪釵各一、土藤箱子二、朱紅漆竿子二、齊音同一、鏡一等。

    至,陳於壙東南北上。

    魂帛車至,祝〈內官〉奉魂帛函,就靈帳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

    執事者〈內官〉奉諡冊印哀冊及平時冊封,置於案上。

    柳車至,攝僉知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告請降車升輴,俯伏興退跪。

    奉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奉柩升輴,攝僉知通禮興導柩,奉翣者以翣及行障障柩。

    挽士奉輴至靈帳前,舁柩官及內官奉柩安於榻上,南首。

    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置於尊所,奉饌奠于靈座前。

    司儀引喪主就位北向立,唱再拜哭,喪主以下再拜哭盡哀。

    司儀引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引喪主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靈座前。

    執事者進茶酒,喪主酹茶三奠酒,俯伏興小退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司儀引喪主復位,唱再拜哭,喪主以下再拜哭盡哀,以次出。

    前期,設喪主辭位於羨道之南,西向;又設進哀冊官位於羨道東南,西向;奉哀冊官位又於其南小退,西向。

    書雲觀員報時,有司設安柩褥位於墓門外,南向。

    攝僉知通禮進當靈帳前跪,告請升輴詣壙,告訖,俯伏興退跪。

    祝〈內官〉以腰轝奉魂帛就吉帷,安於靈座前,虞主匱置其後。

    奉柩官以巾進拭柩,幷拂柩衣。

    奉柩官帥舁柩官及內官,奉柩升輴,攝僉知通禮興導柩,奉翣者以翣及行障障柩。

    挽士奉輴詣壙,喪主以下哭從。

    〈宮人不從〉進哀冊官及奉冊官就羨道東南西向立,奉柩安於壙外褥上。

    奉柩官察其上下,奉柩入自羨道,安於壙內榻褥上,北首。

    奉柩官再整柩衣銘旌,令平正。

    進冊官以哀冊入,跪奠於柩西於壙外。

    喪主執贈帛玄六、纁四,授內官置于柩東。

    黼翣黻翣畫翣,樹於柩旁。

    喪主以下就辭位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辭訖退。

    攸司祠後土如儀,執事者藏明器下誌石。

    造墓都監鎖閉壙門,造墓都監居首提調與掌令,竝監鎖閉。

    工曹參判覆土九鍤,攸司率作工覆土。

    終事,柳車及輴之屬,於庚地焚之,其他人通用者則不焚。

    進哀冊官一〈書筵三品〉奉哀冊官一〈參外〉奠爵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司儀一〈參外〉 ○安墓奠儀: 竢覆士旣訖,謁者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諸執事位於獻官之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

    有酒盞三、茶盞一。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置于靈座前。

    謁者引獻官就位。

    立定,謁者唱再拜哭,獻官再拜哭。

    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

    執事者以茶酒授獻官,獻官酹茶三奠酒,俯伏興小退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

    引獻官降復位。

    謁者唱再拜哭,獻官再拜哭,謁者引出。

    諸執事者徹饌,祝版瘞於坎。

    獻官一〈造墓都監提調。

    〉執事者二〈參外〉祝一〈文官參外〉謁者一〈參外〉 ○返虞儀: 攸司陳儀衛如儀。

    竢執事者徹立主奠訖,攝僉知通禮進當吉帷前跪,告請升轝,告訖俯伏興。

    執事者奉冊印就於腰轝,祝〈內官〉奉虞主匱安於轝,魂帛函置其後。

    內官奉腰轝,攝僉知通禮前導至墓門外,攝僉知通禮進當轝前跪,告請升車,告訖俯伏興。

    祝奉虞主,安於車上,魂帛函置其後。

    攝僉知通禮進當車前跪,告請車進發,告訖俯伏興退。

    車發行,儀衛以次前引,喪主以下以次侍從如儀。

    〈去墓門百步許上馬〉先是,執事者設靈座于魂宮當中近北,南向;設冊印案於靈座前稍東。

    虞主車將至魂宮門外,喪主以下皆下馬。

    虞主車至宮門外,攝僉知通禮進當虞主車前跪,告請降車升轝,告訖俯伏興。

    祝奉虞主匱安于轝上,內官奉轝,攝僉知通禮前導至階上跪,告請降轝升座,告訖俯伏興,奉虞主匱安于靈座,魂帛函置其後。

    執事者奉冊印置於案上,喪主入次。

     ○虞祭儀: 其日,掌事者設喪主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謁者贊者位於東階西南,西向。

    掌事者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有盤匜及帨巾。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掌事者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謁者贊者先就庭中拜位北向西上再拜,各就位,祝及齋郞入就庭中拜位。

    立定,贊者曰:「再拜。

    」祝及齋郞再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內官開匱,奉出虞主安於座。

    執事者詣盞洗位,洗盞拭盞,置於盤,奉詣尊所。

    謁者引喪主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再拜。

    」喪主再拜哭盡哀。

    謁者引喪主詣盥洗位北向立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祝兼之〉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幣篚跪進,謁者贊執幣獻幣,以幣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興平身,引降復位。

    小頃,謁者引喪主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酌酒,謁者引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以盞跪進,喪主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興少退北向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俯伏興平身,引降復位。

    小頃,謁者引喪主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酌酒。

    謁者引喪主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以盞跪進,喪主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哭興平身,引降復位。

    謁者引喪主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贊者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謁者引出。

    祝及齋郞俱復拜位。

    立定,贊者唱再拜,祝及齋郞再拜出。

    內官納虞主如儀。

    謁者就拜位再拜而出,掌事者徹饌,祝奉魂帛,埋於屛處潔地,〈若經宿,則不於宿所埋之。

    〉祝幣瘞於坎。

    遇柔日再虞,遇剛日四虞,遇剛日五虞,祭儀竝如初虞,唯前期一日,陳器具饌,其日質明,行事。

    掌事者一〈祭物備辦各司〉謁者一、贊者一〈竝參外〉祝一〈文官參外〉齋郞二〈參外〉 ○卒哭祭儀: 〈五虞後遇剛日卒哭。

    檀弓曰:「卒哭曰成事。

    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

    」故此祭漸有吉禮。

    〉前期,掌事者設喪主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謁者贊者位於東階西南,西向。

    掌事者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竝燭於靈座之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二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盞洗在西,有盤匜及帨巾。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質明,掌事者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謁者贊者先就庭中拜位,北向西上再拜各就位,祝及齋郞入就庭中拜位。

    立定,贊者曰:「再拜。

    」祝及齋郞再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內官開匱,奉出虞主安於座。

    執事者詣盞洗位,洗盞拭盞,置於盤,奉詣尊所。

    謁者引喪主入就位北向立,贊者曰:「再拜。

    」喪主再拜哭盡哀。

    謁者引喪主詣盥洗位北向立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祝兼之〉喪主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幣篚跪進,謁者贊執幣獻幣,以幣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哭興平身,引降復位。

    小頃,謁者引喪主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酌酒。

    謁者引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以盞跪進,喪主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興少退北向跪。

    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俯伏哭興平身,引降復位。

    小頃,謁者引喪主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酌酒。

    謁者引喪主詣靈座前北向跪,執事者以盞跪進,喪主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俯伏哭興平身,引降復位。

    謁者引喪主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贊者唱再拜哭,喪主再拜哭盡哀,謁者引出。

    祝及齋郞,俱復拜位。

    立定,贊者唱再拜,祝及齋郞再拜出。

    內官納虞主如儀,謁者贊者就拜位再拜而出。

    掌事者徹饌,祝幣瘞於坎。

    謁者一、贊者一〈竝參外〉祝一〈文官參外〉齋郞一〈參外〉掌事者一〈祭物備辦各司〉 9月15日 ○戊申,築鹹吉道穩城府行城。

    役本道丁夫一萬五千名、江原道丁夫八千名,始八月十五日,至是日畢役。

    石築長八萬五千二百五尺,鹿角城長四萬六千七百十七尺。

     9月16日 ○己酉,顯德嬪柩發引,命右副承旨姜碩德往監葬事,戶曹判書金孟誠、工曹判書尹璠、禮曹判書閔義生、參判尹炯、賓客安止等奉靈車以行,都人莫不涕泣。

     ○議政府啓:「今昇平日久,人才倍多,別侍衛本額一千,加設一千,分番上下,庶可矣。

    然其數多,則恐或未精,姑以一千人分八番,每一番定額一百。

    因其餘二百,又加六百,分爲上下番,每年九月二十日番上,明年九月二十日遞代,輪次休息。

    又嚴其保擧,察産業實否、奴婢多少,以精考覈。

    」 從之。

     9月17日 ○庚戌,降授璆爲副元尹,??爲副正尹,以河演爲議政府左贊成,崔士康右贊成,樸安臣工曹判書,權專知敦寧府事,尹璠知中樞院事,柳季聞判漢城府事,趙侯同知中樞院事,崔士儀中樞院副使,金乙玄仁順府尹,李明德仁壽府尹,鄭甲孫司憲府大司憲,李孟祥戶曹參議,李邊工曹參議,庾智司諫院右獻納,樸崷司憲持平,李穰慶尙道左道節制使。

     9月21日 ○甲寅,上幸景福宮,禦勤政門受朝。

    吾良哈都指揮僉事都乙溫等四人、宗貞盛所遣由羅沙也文等二人隨班獻土物。

    引見都乙溫曰:「爾數來朝,予嘉爾意。

    」都乙溫啓:「臣年已老,每年但欲一朝耳。

    且臣居諸種野人往來之衝,凡有聲息,悉告邊將。

    虧未車、虧知介等居國後門,殺害人口,摽竊牛馬,無歲無之。

    頃者都節制使入賊境,觀兵示威,自是邊患殆息,近來賊復欲爲寇,殺害我輩。

    臣願又令都節制使觀兵示威,臣亦前驅,以助其力。

    」又啓曰:「臣管下之人,半居童巾揮叱介之地,半在阿赤郞耳之地,今欲聚居阿赤郞耳,幷力防禦。

    」上曰:「散居兩地,旣已久矣,今欲聚居,何哉?」都乙溫不復明言其意,又以上京時守令不厚待,訴于上,上卽命推劾。

     ○上還移禦所。

     ○葬顯德嬪于古安山瓦裡山。

    其誌文曰: 謹按嬪姓權氏,遠祖金幸,新羅大姓也,守福州。

    高麗太祖攻新羅,行至福,幸擧邑以降,太祖曰:「幸可謂有權矣。

    」因賜姓曰權,官至太師。

    由是金氏始爲權,世多賢哲,榮盛莫比。

    曾祖諱正平,贈通政大夫二曹參議、行通直郞、版圖正郞;祖諱伯宗嘉善大夫、檢校漢城尹,贈中樞院副使;父諱專,今爲資憲大夫、中樞院使,母崔氏,高麗大儒中書令文憲公諱沖之十二世孫,書雲副正諱鄘之女也。

    以永樂戊戌三月壬申,生嬪于洪州合德縣之私第。

    嬪生而淑懿,姿相異常,言行中節。

    宣德辛亥,選入世子宮,爲承徽,未幾陞良媛。

    正統丁巳二月,嬪奉氏以不德廢,遂冊封爲嬪。

    肅承兩宮,怡愉奉歡,左右媵侍,常蒙假與顔色,克成肅雝之美。

    歲辛酉七月二十三日丁巳免身,元孫乃生,兩宮喜甚,一國臣民莫不交賀。

    是日,上禦勤政殿,頒降敎書,大宥境內,又將擧元孫生之禮,翌日戊午,忽疾發終于東宮資善堂,春秋二十有四。

    醫不及施其藥,禱不得徧于神,兩宮軫悼,國人莫不悲焉。

    嗚呼痛哉!兩宮服大功五日,世子服期三十日。

    以九月初七日,諡曰顯德。

    以禮葬于安山郡治之古邑山。

    嬪天姿閑靜,入宮多譽,克配東宮,生此元孫,一國之慶。

    夫何一疾,遽至莫醫?嗚呼痛哉!嬪生一男一女,女旣齕,男卽元孫也。

    銘曰:柔惠之德,婉孌之容。

    媚于兩宮,受厥冊封。

    式修嬪則,允配元良。

    元孫乃生,其泣皇皇。

    慶衍宗祊,喜溢朝野。

    天乎何故,年不之假?奄然辭世,莫以享福。

    悲哉奈何?刻詞于石。

     ○其哀冊曰: 維正統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戊午,王世子嬪權氏卒于東宮之資善堂,粵九月甲午朔二十一日甲寅,葬于安山郡之新塋,禮也。

    蜃輅霄陳,鶴關曉闢。

    整靈轜以啓行,儼儀衛其如昔。

    殿下德洽群倫,恩敦九族。

    哀懿範之早違,悼潛泉之永隔。

    爰命詞臣,載稽典冊。

    其辭曰:天祚有德,長發其祥。

    廼求淑媛,用儷元良。

    執婦之道,曰嬪于京。

    柔儀夙整,內則惟明。

    善慶斯熾,福祿斯綏。

    載震載夙,彌月不違。

    方熊夢之表瑞,奄蟾輪之墜魄。

    何椿桂之芳鮮,先秋霜而零落?嗚呼哀哉!靑宮閴寂,翠幄依稀。

    悲纏裡巷,痛結儲闈。

    百僚盡瘁,兩宮偏傷。

    優加寵數,備擧彜章。

    行以諡尊,恩由禮盛。

    俾增不朽之名,以彰有後之慶。

    嗚呼哀哉!天闊露零,山重水阻。

    風蕭蕭以驚秋,雲霏霏以拂曙。

    翟茀引而逶迤,薤歌凝而凄急。

    撫祖奠以涕流,擧酹觴而心惻。

    慨彭殤之不齊,仰妊姒其奚及!履霜露而增欷,滿攀松楸以泫泫。

    嗚呼哀哉!山容慘酹,日色蒼茫。

    玄扃一閉,脩夜不陽。

    惟靈如在兮!乃定乃康。

    歆我禋祀兮!天地久長。

    祚我元孫兮!萬壽無疆。

    嗟彤管之撰德兮!與靑史而流芳。

    嗚呼哀哉! 9月22日 ○乙卯,安顯德嬪神主于魂宮。

     9月24日 ○丁巳,上還景福宮,禦勤政殿設養老宴,判敦寧府事緻仕權弘等八十一人赴宴。

     ○前判書樸信上書請依高麗孝思觀之制,創立別殿,令太祖元從功臣等一年二次緻祭,下議政府禮曹議之。

    僉曰:「高麗孝思觀,古禮所無。

    祭祀,大事也,遽行禮文無據之事,實爲不可。

    」上然之。

     ○掌令金孟獻啓:「判漢城府事柳季聞頃以辭免外任抵罪,今加資超授本職不可。

    」上曰:「季聞事在赦前,不必更論。

    」孟獻更啓:「季聞受職在今日,不可以赦前論也。

    乞以季聞更授外寄,則庶合人心。

    」上曰:「旣以季聞爲可用而用之,何必外補?且旣已受職矣,加資又何不可?」 9月25日 ○戊午,受常參,視事。

     ○議政府請設王世子嘉禮色,從之。

     9月27日 ○庚申,王妃設養老宴于思政殿,婦女凡二百一十五人。

     9月28日 ○辛酉,以王妃誕日,曲宴于康寧殿。

     9月29日 ○壬戌,上幸錦城大君瑜第,卽還。

    時永興大君以病在此,故上幸之。

     ○庇仁縣監樸喜宏辭,引見,勉以民事。

    且曰:「本邑乃沿邊防禦之地,軍務不可忽也。

    汝往欽哉!」 ○初,典農寺尹樸根、司僕少尹鄭而漢,俱爲都體察使皇甫仁從事官,根監築趙明幹行城,而漢築碧團行城,至是年夏,二城多有崩頹處,平安道觀察使以聞。

    於是,朝議紛紜,大臣皆欲停行城之役,上遣少尹康勸善審之。

    勸善回啓:「趙明幹城,於外面但纍以石,其內則皆塡以莎土,酉故崩頹者過半。

    」時根在鹹吉道穩城,命義禁府逮捕以來,仍遞從事官。

    大司憲鄭甲孫、執義李宜洽、掌令金孟獻、持平崔仲謙、樸崷等啓:「平安、鹹吉兩道築城之事,國家爲萬世生民之計,非臣等所敢擅論也。

    然臣等竊謂平安之民,自乙卯以前,中朝使臣相續往來,送迎之際,受弊多端。

    又自癸醜野人侵略,困於防戍,生理凋瘵,倍於他道,今又築城南道及黃海之民,路阻糧絶,啜粥飢餓,加以晝夜督役,或至有顚狂者,又有病死者矣。

    鹹吉道之民,率皆新徙,悉令從役,豈得安業?又聞兩道可耕之地,皆在水邊,今築之城,皆因陵阜,膏腴之田,盡在城外,民不得耕,而況期以十年,猶未畢築?築城連年,而民之困苦日甚,城雖畢築,誰與守之?往者下三道邑城定基之時,累遣大臣,相其便否,然在今日,尙有可議之處。

    今兩界築城之役,但取一二大臣之策,及其審定城基,獨遣皇甫仁相之,自非聖人,不能無失,一人之見,安能盡是?且工曹判書樸安臣久任平安監司之職,築城利害,宜無不知而曰:『此道沿邊長城不可築』。

    臣等請別遣大臣,更審城基便否、民弊輕重,使布置得宜,城不至於無用,民不至於太困。

    且樸根、鄭而漢不慮國家久遠之計,徒欲速成邀功,移文諸郡,乃曰:『城之外面,以一人可負之石築之,內以莎土實之』。

    其承差監築守令等恐其易圮而受責,藏其移文,以爲後日之地,曾未踰年,果輒崩苯。

    是二人者,罪不容誅。

    監築守令等,已皆罷職,自齎其糧,監補築之役,此二人獨帶職如舊,何所懲艾?且鹹吉道行城之築,亦如平安道,則又豈能堅固?乞速罷二人職。

    初,平安監司鄭苯聞二人築城布置曰:『此城,奮拳可以擊破,必不經久』。

    曾不啓達,惡得無罪?」上曰:「卿等之言然矣。

    然凡事皆有成敗,其成者,人君善於布置,人臣能奉行者也。

    其敗者,人君不善於布置,而人臣不善於奉行者也。

    自古及今任大事者,安能無誤也?李稷、崔閏德、成達生,皆諳練大臣也。

    頃審定城基,皆有誤錯。

    由是觀之,皇甫仁所定成基,不可盡信也。

    然大事須專任責成,聞人異議,輒欲輕改,雖百年終無所成。

    根與而漢之事,姑待後日議之。

    」 ○議政府啓:「請平安道歲送戰馬三十匹,以備緩急。

    」從之。

     ○上命戶曹參判李宣、集賢殿副修撰樸彭年、著作郞李塏等曰:「古人圖唐明皇、楊妃之事者頗多,然不過以爲戲玩之資耳。

    予欲採開元、天寶成敗之跡,圖畫以觀。

    昔漢時乘輿幄坐屛風,畫紂醉踞姐己作長夜之樂,豈非令世主鑑前轍以自戒耶?明皇號稱英主,而晩年沈於女色,以至於敗,終始之異,未有如此者也。

    至若遊月宮見龍女、楊通幽等事,極爲誕妄,似不足書也。

    然朱子於《綱目》,亦書帝聞空中神語,以見明皇好怪之實。

    凡此等語,亦有國家者之所宜深戒也,爾等其纂之。

    」宣等承命撰集,先圖其形,後紀其實,或附以先儒之論,或係以古今之詩。

    書旣成,賜名曰《明皇誡鑑》。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九十三〉 冬十月 10月1日 ○甲子朔,禦勤政殿受朝。

     ○始作火鞘,頒行平安、鹹吉道。

    其制用竹木,長四五尺,通其孔,用薄鐵貼其中,以裁帛造索五六尺,燃火納孔中佩之,餘索揷腰間,隨火燒盡,輒下穴中,以金鏃小走火納矢筩掛鞍。

    軍士或困憊,弓力不滿,矢不及賊,或被賊追,矢盡力竭,以鞘火發金鏃,則賊不敢近矣。

     10月2日 ○乙醜,幸錦城大君瑜第,卽還宮。

     10月3日 ○丙寅,以王世子生辰,曲宴于康寧殿。

     ○司憲府啓:「分遣行臺于諸道,已有其法。

    且今當敬差官推刷入居人物,宜命臺官糾理。

    」上曰:「予當議諸大臣。

    」卽命議政府議之。

    僉議啓曰:「今年各道使命煩多,下三道敬差官推刷人物,尤爲煩擾,行臺不宜更遣。

    」召司憲府諭之。

     ○吾郞哈都指揮同知浪蔔兒罕辭,仍授都萬戶,賜品帶胡床鞍籠玉環子具網巾。

    傳旨道經各官及監司者節制使曰: 待浪蔔兒罕之時,觀察使都節制使向南,浪蔔兒罕西壁繩床;二品外官向南,浪蔔兒罕東壁交倚;三品以下守令,客東主西;邊將則主東客西。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李世衡曰: 今者都乙溫上來,當禮曹賜宴之日,告于判書閔義生、金宗瑞等曰:「楊木答兀於吾郞哈胷仇大還來時,因言從近親朝。

    」予惟本人於永樂二十年間,背叛朝廷,攻破開陽等城,擄男婦軍丁數千餘口,逃來東良北地面。

    其時太宗皇帝降勑本國,捕獲解送,第以本人潛遁山谷,未知穴處,不得尋捕也。

    今若來朝,則已有勑旨,不可放還矣。

    然彼投化來朝,而我乃掩捕解送,則不特有違於楊木答兀來附之意,諸種野人聞之,亦將以我爲不信而來附之心,必沮矣。

    且人欲附我,而我乃不受,亦不可也。

    其區處之方,卽下大臣議之,皆曰:「今也楊木答兀族屬衰微,部落單弱,其來朝不是誠心,特以勢孤力薄,爲群虜所侮,依附於我耳。

    倘或來朝,則固當縛送朝廷,不可違勑放還也。

    彼欲來朝,邊將沮而不納,則必將傳播於中朝,無乃以我爲不可乎?且本人罪惡之深、朝廷降勑之旨,諸種之所共見聞,雖縛而送之,名正言順,野人等不以我爲疑矣。

    如有可捕之勢,則不可失機,今乘其來,捕獲解送則朝廷益知我事大之誠矣。

    本人如欲來朝,邊將依他例慰送于京,捕送朝廷,甚爲便益。

    」予亦以爲滿住、凡察等輩,背我恩德,屢行侵掠,逃往上國之境,聚居添儻,罪惡深重。

    本國開具事由,再請還本,未蒙兪允,實爲痛憫。

    所據楊木答兀,亦是天下之罪人也。

    彼楊木答兀之於上國,凡察、滿住之於我國,其辜恩積惡,同一罪也。

    我國於朝廷之事,雖至細瑣,尙且竭誠而爲之,況如此大逆之人,固不可違勑而繼釋也?卿其知悉。

    若或本人到境,於卿及邊將處謁見,告以朝京之意,則依他例厚慰,伴送于京可也。

    又或本人潛來近境,卿及邊將處,不卽來謁,雖卽來謁,又無上京之志,卿當審勢伺隙,如有可捕之機,出其不意掩捕,卽令愼密武士數人管押上送于京,晝夜看守,勿令自盡,亦可也。

    本人仍留窟穴,不欲來歸,卿若先送人招緻,固不可也,彼亦反生疑惑而不來矣。

    莫若因彼送人之時,隨請隨給,以悅其心。

    又於贈物之際,愼勿令卿之左右及野人等知之,當潛說雲:「說與楊木答兀所求之物,數數來告,我當從願贈送。

    」如此啗之以利,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