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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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燭微。
謂錫羨而貽謀,宜立長以端本。
遂令孱質,獲被殊恩。
謹當祗事兩宮,恒奉怡愉之樂;庶全三善,益輸弼亮之誠。
○遣司譯院注簿史周卿,管押十四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10月28日 ○丁巳,上朝新宮。
○百官賀冊世子。
○世子謁太上王于新宮,太上王設宴慰之,饋寮屬于門外。
○司憲執義樸安臣等上疏曰: 竊惟,曺緻以掌法之官,法孫奴婢屬公條件,旣已受敎,一遵敎旨,推刷屬公,苟有弄法之人不遵敎條者,據法施行,是其職也。
不此之顧,乃以大臣之家,持其白文,捍逆不服,勢難爲辭,綢繆啓達,竊探天心,欲毀其法。
及今奉旨推覈,自謂狂妄,變辭不服,其弄法捍逆者,亦不指說,誠爲姦詐,殊無尊君奉法之意。
臣等具辭申聞,特從末減,隻停其職,戒後無門,臣等竊有憾焉。
伏惟殿下,俯從前疏,下攸司鞫問其情,依律定罪,公道幸甚。
命囚義禁府鞫之。
未幾,太上王諭上釋之。
○金萃執金漸來,囚于義禁府。
10月29日 ○戊午,視事。
○朝新宮。
○王世子謁宗廟、廣孝殿。
○兩上命張允和、樸礎,對辨于兵曹。
令趙末生、李明德、宦者金龍奇將礎所上書,逐條問之。
允和曾以私用之物,皆置簿,若不幹於己。
至是彌縫,對之不差。
太上王曰:「允和實有乖於觀察之任,然入己之物,未能的知,姑令遣歸其家。
」允和性雖貪暴,素得名譽,故人或不知其實曰:「允和豈至此耶?」礎雖儒者,素得貪汚之名,時人以爲,黑犬之逐豕也。
○遣司譯院注簿金陟,管押十五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都城修築都監啓:「諸道軍丁內,除甲士、別牌、侍衛牌、水軍、鎭軍、守城軍、翼正軍,簽發奉足及雜色軍以築之。
土城傾頹處二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尺,每一尺各十五名築之,計三十八萬三千二十五名。
石城傾頹處三千九百四十六尺,每一尺各以五名築之,計一萬九千七百三十名。
西箭門甕城一千名,幷四十萬三千七百五十五名。
各齎四十日糧,分地受工。
京畿自白嶽山東天字至辰字石城傾頹處三百九十七尺,土城傾頹處一千五百四十五尺。
鹹吉道自宿字至列字石城傾頹處一百四十四尺,土城傾頹處三百八十六尺。
江原道自列字終面至來字石城傾頹處一百十尺,土城傾頹處一千七百三十尺。
忠淸道自來字終面至歲字石城傾頹處八百六十七尺,土城傾頹處四千三百八十九尺。
全羅道自歲字終面至麗字石城傾頹處五百七十尺,土城傾頹處三千九百二尺。
慶尙道自麗字終面至海字石城傾頹處二百六十尺,土城傾頹處七千九十四尺。
平安道自海字終面至翔字石城傾頹處六百二十六尺,土城傾頹處三千三百九十一尺,西箭門甕城。
黃海道自翔字終面至弔字石城傾頹處九百七十八尺,土城傾頹處二千九十八尺。
諸道觀察使酌道內水陸防禦緊慢,戶口多寡點送,四十日內畢築者,隨卽放遣。
其有不堅築者,監督、提調、守令及摠牌、頭目,竝加重罪。
若改築後傾頹,則令初築各官築之。
」 太上王從之。
○命除鹹吉道慶源、鏡城、吉州、甲山築城軍,又命停安邊、和州、端川今年採金。
○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州郡,因水災失農。
今年豐儲、廣興倉所納田稅,請輸州倉,以備明年穀種。
」從之。
10月30日 ○己未,視事。
○朝新宮,遂奉太上王,幸樂天亭。
○禮曹啓:「謹稽古制,《禮記》《檀弓》陳氏註曰:『三年喪畢,遇四時之吉祭,神主入廟。
』今恭靖大王喪畢,乞以來十二月臘享大祭日,奉恭靖大王、定安王後神主祔宗廟。
」從之。
○司諫院上疏曰: 竊見,近者刑曹請以法孫奴婢屬公,旣已受敎。
參判曺緻固當知有法而不有其他,今乃反以大臣之故,勢難推刷,公然啓達。
當其憲司奉旨推問之時,多方造辭,不以實答,及下義禁府鞫問之際,乃變其辭,飾非以告,安有爲臣而隱其情於君上乎?其心姦詐不直甚矣,隻罷其職,不復加罪。
伏望更下有司,鞫問其情,依律論罪,以戒後來。
不允。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三〉 十一月 11月1日 ○庚申朔,上從太上王,觀放鷹于廣州,晝停廣津,贊成趙涓等侍。
太上王還禦新宮,上還宮。
○遣司譯院判官兪興俊,管押十六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11月2日 ○辛酉,視事。
○朝新宮。
○贊成事緻仕權維卒。
11月3日 ○壬戌,朝新宮。
○命禮曹,除恭靖大王附廟後中外賀禮。
○奉寧府院君福根卒,太祖長子鎭安君芳雨之子。
當太上王之定社也,福根頗有功策,爲推忠協贊靖亂定社功臣。
功在二等,封奉寧侯,後封府院君,至是卒。
輟朝、素膳三日,諡安簡,賜米豆八十石、紙二百卷。
子二,頎、碩,賤妾出也。
○太上王命義禁府,執全羅道經歷安從信以來,又鉤緻張緝,令兵曹問張允和所犯。
緝素有嫌於允和,見允和從吏所齎文案,其物目皆稱進上,分載二船,輸于京師,其實皆入己也。
緝見之,傳言於人,聞于上。
○上遣醫,問疾於昌寧府院君成石磷,石璘曰:「臣之疾非傷寒,亦非胸腸病,乃年深之所緻也。
若服藥求生,則是欺天也。
但未報兩上之恩,可恨也。
」 11月4日 ○癸亥,朝新宮。
○震牛馬于高敞縣。
11月5日 ○甲子,朝新宮。
11月6日 ○乙醜,視事。
○朝新宮。
○太上王遣宦官,賜祭于奉寧府院君福根曰: 君之於親戚,生則加雍睦之恩;死則擧弔恤之禮,此古今之通義,國家之恒規。
惟卿器宇端方,性行溫雅。
幼藉庭闈之訓,長通禮義之方。
克儉于家,居宗親之家嗣;盡忠於國,參社稷之大功。
不以勢位而驕人,惟以謙恭而事上。
逮封府院,益勤朝儀。
予嘉乃心,期永保于王室,何其中歲,遽永逝于九原?忽聞訃音,良用痛悼。
玆將薄奠,伻展素帷。
嗚呼!休戚之心,旣永肩於終始;哀榮之數,宜當極於存亡。
○太上王召金益精曰:「予無與消日者,主上每日問安而來,與之逍遙,然恐廢事。
爾往啓主上,間日而來。
」益精對曰:「主上每於視事後問安,且有事,隨卽啓達,故事不沈滯。
且主上常以未效文王之日三朝爲恨,豈以間日問安爲安乎?」太上王曰:「往來之際,侍衛之士豈無勞苦乎?」益精曰:「侍衛者,唯入直軍士而已。
誰敢爲勞?」太上王曰:「果如爾言,予亦安心矣。
」益精還,具以啓,上嘉之曰:「予之往來,豈有弊耶?」日詣新宮,問候益勤。
○禮曹啓:「凡告廣孝殿,亦依宗廟例用幣。
」從之。
○日本國前九州摠管源道鎭遣使緻書于議政府曰: 道鎭已辭兵馬之柄,居閑無事,以大國屢篤交好,不忍遐棄舊例,遣使者以伸慇懃之意。
近琉球國商船爲對馬賊所邀,彼此死者幾乎數百,遂焚毀舟楫,虜掠人物。
琉球國比來貢獻于我,故欲問其罪。
夫對馬之賊,人面獸心,難以敎化、法令制之,貴國沿海州郡,當嚴戍禦,以待賊變,伏惟照亮。
仍獻硫黃一千二百斤、丹木一千斤、明礬二百斤、象牙二本、犀角三本、樟腦五斤、磁盆五事、手箱二介、食籠一介、砂糖一百斤。
平宗壽又遣人弔太後之薨,獻硫黃八百斤、沈香三十斤、蘇香五百斤、?提二具、甘草十斤、水犀角二本、手箱一介。
○副司直崔濡齎脯四十脡,奔競于兵曹判書趙末生家,憲府拿鞫之。
○同副代言郭存中啓:「金漸所犯入己之贓,綵段、緜布、皮張、金銀器、弓箭等物俱實。
」上曰:「其不廉,乃至於是也?」其贓物綵段綾羅三十匹、絹百四十九匹、緜紬木緜百三十匹、細麻布三十匹、正布九十匹、皮張十笥、銀器二事、玉纓一貫、鑞鐵三十斤、象箸三十介、角弓二十張,餘物不可勝紀。
11月7日 ○丙寅,視事。
謂近臣曰:「予今日欲開經筵,除經筵堂上官、諫官、史官,令講官二三人侍講。
」又曰:「予欲觀《資治通鑑綱目》,卞季良請觀性理之學。
今日始講四書,卿等其知之。
」知申事金益精請令代言一人入侍,上從之。
是日,始講《大學》。
上雅好儒學,每淸晨視事,仍禦經筵,講論不解,其在宮中讀書,夜分不輟。
太上慮其勞神,禁之曰:「擧子則如此可矣,何至辛苦如是也?」 ○朝新宮。
○命金漢老自願安置。
○禮曹啓:「永寧殿已成,請奉遷穆祖神主。
」從之。
○太上王問卞季良、趙末生、李之剛、金益精曰:「高麗始祖配享功臣凡六,今我太祖配享,唯四人耳。
議其有功者,加配享如何?開國之時,功之大小,予盡知之。
南誾唱於外,李濟助於內,其功不細。
予昔與南誾、李濟、趙仁沃共坐,誾出,仁沃曰:『開國,此人之力也。
』誾、濟功大如此,不得配享,太祖在天之靈,豈不欲令配享乎?後雖有罪,功不可廢也。
」季良等對曰:「二人,前雖有功,後不忠於社稷,豈可以功掩罪乎?」太上王曰:「卿等更議以聞,明日當與卿等定議。
」 ○禮曹啓啓聖殿四時及臘享、有名日別祭朔望祭儀曰: 齋戒。
前享三日,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凡散齋,治事如故,唯不縱酒,不食蔥韭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署刑殺文書,不與穢惡事。
緻齋,唯行享事,已齋而闕者,通攝行事。
諸衛之屬守衛殿門者,俱淸齋一宿。
〈享官以下凡與祭者,皆前享二日,沐浴更衣。
〉 陳設。
前期,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贊引位於東階之西,西向,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前二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皆就殿門外。
前一刻,待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謁者、贊者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各就位。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箋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桓祖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
授盞奠盞準此。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
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後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跪,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跪,大祝進桓祖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桓祖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後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以盞受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立,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立。
謁者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降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大祝北向跪,以盞授獻官,獻官受盞飮訖,大祝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降復位。
贊者曰再拜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
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以次引出。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
四時及臘享、有名日別祭獻官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文官參外〉謁者〈參外〉贊者〈參外〉監察。
朔望祭獻官〈二品〉典祀官〈少尹以下〉大祝〈文官參外〉謁者〈參外〉贊者〈參外〉監察。
又啓廣孝殿有名日別祭親享及攝行儀: 親享儀曰:齋戒。
〈廣孝殿四時、臘享親享儀同〉陳設。
前享二日,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前一日,典樂令設樂懸於殿庭近西,北向。
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設通贊二人位於東階之西,西向,〈若內庭窄狹,則設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典樂令位於樂懸之北,北向,設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書吏各陪其後。
殿司掃除殿之內外。
校書館員以祝版捧進,近臣傳捧以進,殿下署訖,近臣捧出付殿司。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前二刻,書雲觀報時,殿下乘輿以出,權就齋殿。
前一刻,典樂令帥工人入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及文武群官入就位。
知通禮待亞獻官以下盥洗訖,引亞獻官,〈亞獻官,若非王世子,則奉禮郞引。
〉奉禮郞引終獻官入就位。
宮闈令開匱,捧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判通禮啓外辦,殿下盥帨訖,判通禮導殿下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
〉樂作,殿下至版位西向立,樂止。
判通禮前,啓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導殿下,樂作,升自東階訖,〈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樂止。
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近侍以盞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啓請跪,殿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殿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
進盞奠盞準此。
〉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殿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殿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判通禮啓請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判通禮導殿下出戶,樂作,降自東階復位,樂止。
知通禮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知通禮引亞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亞獻官跪,執事者以盞授亞獻官,知通禮贊執盞獻盞,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知通禮贊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亞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引降復位。
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
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授近侍。
判通禮導殿下,樂作,詣飮福位西向立,近侍奉盞北向跪進,判通禮啓請跪受盞,殿下跪受盞飮訖,近侍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殿下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降復位,樂止。
啓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啓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前,啓禮畢,導殿下還齋殿,樂作,出門,樂止。
知通禮引亞獻官,奉禮郞引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典樂令帥工人出。
宮闈令納神主如儀,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
祝版瘞於坎,殿下乘輿還宮。
行事執事官:亞獻官王世子,終獻官〈正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內製〉宮闈令〈六品〉應奉官近侍〈承政院〉判通禮〈通禮門〉通賛〈通禮門〉攝行儀曰: 陳設。
前享二日,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前一日,典樂令設樂懸於殿庭近西,北向,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設謁者、贊者位於東階之西,俱西向北上,設典樂令位於樂懸之北,北向。
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前二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皆就殿門外。
前一刻,獻官以下諸執事盥帨訖,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
典樂令帥工人入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宮闈令、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各就位。
宮闈令開匱,捧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
授盞奠盞準此。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謁者贊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大祝北向跪,以盞授獻官,獻官受盞飮訖,大祝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引降復位。
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就拜位。
立定,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贊引以次引出。
典樂令帥工人出,宮闈令納神主如儀。
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
祝版瘞於坎。
行事執事官:獻官〈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文官參外〉宮闈令〈殿直〉謁者〈參外〉贊引〈參外〉齋郞〈參外〉監察。
11月8日 ○丁卯,視事,經筵。
○朝新宮。
○太上王召柳廷顯、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李之剛、李明德、金益精,置酒議太祖配享功臣。
廷顯等議如太上旨,乃遣益精就問於樸訔第,訔曰:「南誾雖有功,亦有不赦之罪,今之臣子所不共戴天者也。
然太上殿下大公至正,念功釋罪謂:『太祖在天之靈,亦欲使配享。
』非獨誾之榮幸,殿下美譽亦垂於無窮矣。
」益精還啓,太上王曰:「然。
非曰無罪,以其功之大也。
」乃引唐太宗用魏徵事諭之。
明德啓曰:「南誾雖有功,知有太祖,而不知有今日。
假如得遂其謀,則安有今日乎?臣以爲,不宜配享。
」太上王曰:「不可以私怨,棄大功也。
」乃命贈誾及濟諡。
○遣禮曹正郞高得宗,賜祭于福根曰: 陰陽聚散,人物所同,蓋難逃於生死;哀榮贈恤,國家常典,當克敦於始終。
矧惟宗室之勳臣,盍加恩禮之異數?惟卿神姿洪裕,氣宇沈深。
執溫恭之心,勵忠勤之節。
當父王定社之日,克有協贊之功;及寡躬莅政之時,益著藩衛之効。
自委質而許國,能循義而忘家。
允矣同姓之懿親,可謂累朝之碩輔。
加以謙沖而自飭,富貴而不驕。
方期倚賴而守成,共享昇平於有永。
何知一疾之遽作,遂爲九泉之冥遊?興言及此,痛悼曷已?義同休戚,卿旣全於一身;宥及子孫,予敢忘於後日?伻奠薄禮,以慰貞魂。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與臺諫啓曰:「金漸所犯,皆已畢訊。
請仍繫獄,以徵贓物。
」上曰:「凡盜物者,不囚而徵之,例也。
何必繫獄而後徵之乎?宜令放出。
」廷顯等固請,不允。
11月9日 ○戊辰,視事,經筵。
○朝新宮。
○太上王謂金益精曰:「李濟、南在、南誾等倡義開國,皆當配享太祖廟庭。
然在之配享與否,令禮官議於三議政以聞。
在若不宜配太祖,則當配享於予矣。
」廷顯等皆無異議。
又謂益精曰:「益安大君芳毅,雖無出人之功,然爲定社功臣,宜以厚意,配享恭靖。
」 ○兩上命金益精曰:「上黨君李薆長子,俾參功臣嫡長之列。
」 ○王世子始開書筵。
11月10日 ○己巳,朝新宮,遂從太上王,幸豐壤離宮,因觀放鷹于東郊。
11月11日 ○庚午,兩上觀放鷹于離宮近郊,還離宮,置酒奏樂,孝寧大君??、恭寧君?及趙涓、李和英、文貴、洪敷、文孝宗、柳殷之、李明德、金益精、韓惠侍。
11月12日 ○辛未,上奉太上王,自豐壤還禦新宮置酒,??[1]、裀、李原、金承霔、卞季良、李明德、金益精侍。
日暮,上還宮。
○遣司譯院注簿唐夢賢,管押十七運馬五百匹如遼東。
11月13日 ○壬申,朝新宮。
上以天氣寒甚,賜新宮及昌德宮入番軍士酒殽。
○命義禁府,金漸贓物追還官主。
漸初不服,獄官究問辭連人,與漸對置,漸不能隱,贓至千貫。
太上王疑犯在赦前,不可追徵,遲回久之,群臣皆言:「漸見贓明白,情犯深重,不可不追徵。
」乃從衆議。
又罷徐勣、姜方禮職。
漸在獄常流涕曰:「吾之惡名,必書於史冊,而流於無窮矣。
」時人聞之曰:「漸之方寸,尙有羞惡之端。
」 ○命義禁府,鞫問張允和、樸礎、樸熙中、姜渭等,覈實以啓。
11月14日 ○癸酉,視事。
○朝新宮。
○命臺諫、刑曹及戶曹參判崔士康、左代言鄭招,同義禁府鞫張允和、樸礎、樸熙中、姜渭、張緝等。
11月15日 ○甲戌,朝新宮。
○太上王幸樂天亭。
○司諫院右司諫崔蠲等上疏曰: 金漸幸生盛代,受一方澄淸之命,不以宣上德達下情爲心,汲汲焉唯利是圖,賣官鬻獄,無所不至。
每當入朝之行,公然贈囑,恣行買賣,至於謀奪人財貨,則用心回譎,千態萬變,不可勝紀。
貪汚若是,前後所未聞也。
大小人民,莫不痛疾,誠國人之所不與同中國也。
豈可專以赦前,置而不論也?伏望上裁,命置於法,以正風俗,以快衆心。
○司憲府執義樸安臣等上書: 竊謂,貪暴之人不可不懲。
知敦寧府事金漸外說忠言,內懷姦貪,嘗爲平安道監司,奪人財、盜官物,賣官鬻獄,受賂貨殖,無所不至,贓盜物件,無慮數萬,其不念聖鑑,不畏邦憲,貪暴之極,無甚於此。
罪惡貫盈,天網不漏,旣伏其辜。
乃今隻追贓物,還其官主,而漸也仍帶官秩,而公然靦面,有同於人,凡有耳目,莫不痛心。
觀其盜奪之際,施措之術,姦暴兇險,變詐不測。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乃白晝大盜,非他贓吏之比,釋此不論,爲惡者無所懲矣。
伏望殿下,勿論赦之前後,明正其罪,以解臣民之痛憤,以戢貪暴,以戒後來。
上覽疏,召臺諫問之,安臣對曰:「若不奪告身,必參於宰樞之列。
凡有耳目者,孰肯坐其下乎?尙帶其職,無異平昔,甚爲未便。
請奪告身,放黜于外。
」蠲曰:「漸贓過貫數,宜依律斷罪。
」持平梁權曰:「漸與強盜白晝刦奪無異,不可蒙宥。
」上又問於六曹堂上,孟思誠曰:「金漸之罪,事在赦前,法當蒙宥。
臺諫之意,以爲不可參於朝廷。
」工曹參判李蕆曰:「令出惟行,旣頒赦令,赦之可也。
」六曹、臺諫出,上問於代言金益精,對曰:「柳廷顯、樸訔亦以爲:『雖不抵罪,不可使居國中。
』臣等之意,亦如此。
」上曰:「然。
」 ○司憲府啓曰:「入朝使臣之行,防禁已有成法。
工商之徒,不畏邦憲,因緣付托,使臣亦汨於利欲,妄稱家奴,冒名率行,恣行買賣,非徒取侮,慮恐生釁,其防禁之令,不可不嚴。
其率行奴子名字年甲,傳來宗派,具錄呈本府,本府考其面貌,詳加核實,移文承文院,錄於差批,行臺監察更驗其面貌,方許過江。
書狀官兼稱檢察官,使臣之行,如有謀利人及泛濫事件,暗錄回還,從實啓聞,兼呈本府,以憑考察。
有違犯者,以曾降敎旨施行,書狀官不告者,依使臣例論。
」從之。
11月16日 ○乙亥,上未寧。
○太上王自樂天亭還禦新宮。
○日本九州摠管源義俊遣人獻土宜,求《大藏經》。
平滿景與宗金,亦皆遣人獻土宜。
11月17日 ○丙子,日暈、日珥。
11月18日 ○丁醜,視事。
○朝新宮。
11月19日 ○戊寅,冬至。
百官以朝服,行望闕禮,停本朝賀禮,議政府率百官,進鞍馬、手帕。
○上詣新宮上壽,宗親、政府、六曹堂上侍宴。
○慶尙道陜川、鹹陽、居昌、安陰、珍城、巨濟雷,星州、知禮地震。
11月20日 ○己卯,朝新宮,遂奉太上王,幸豐壤宮。
○慶尙道知禮、順興、醴泉地震。
11月21日 ○庚辰,地震,雷。
日暈,日背日珥。
○太上王與上觀獵于抱川等處,夕,駕次永平縣客舍,太上王禦東上房,上禦西上房。
大雪,夜寒甚,賜扈駕臣僚及軍士酒。
○曺顯還自遼東言:「有宦官王太監者到遼東,與都司揀取所進馬,太監索細狗厚紙。
」 11月22日 ○辛巳,晝停抱川之知乙洞,孝寧大君??[1]等侍。
遂還豐壤宮。
○大護軍宣存義還自遼東。
在道報曰: 「存義至遼東,將以馬付都司,都司僉曰:『老且矮小者多,何也?』存義曰:『我國不産大馬,上國素共知也。
自天使傳聖旨,我殿下卽命中外,督文武百官下至軍民,悉令納馬。
職掌官精選而啓于殿下,殿下又親點,擇其善者,然後授臣等以進。
務以今歲之內畢獻,豈意今日見退之若是乎?存義路逢初運退馬七十二匹,到館又見二運退馬八十匹。
若然則前去曺顯等還啓我殿下,請差官于朝廷而選馬,豈有今日往來之苦乎?然則今歲之內,必不能盡獻,而朝廷用馬之機,似乎違矣。
』周、夏兩都司聞而默然,良久議之,呼鎭撫王永曰:『二運馬退者,且不要去,明日更選。
』翌日,更選二運退馬六十匹而取之,存義所押六百匹,隻退十五匹;偰耐所押馬五百匹,退十九匹。
明日辭還,夏都司曰:『若等謂遼東爲退馬過多,故但退十八歲以上者與殘疾不堪用者。
汝殿下以至誠獻馬,萬匹之內,雖一十匹有不可用者,則豈副於殿下事大之誠?宜以此意,啓汝殿下。
』存義曰:『我殿下親選之時,豈有一匹不堪用者?第以數千裡之路,草枯水凍,飼亦不飽,而累月過嶮,以緻疾病,不足疑矣。
』曰:『汝之言然矣。
』」 存義又報:「三衛達賊摽掠遼東,殺三堡人,都督巫凱等率兵逐之,又簽軍防禦。
」 11月23日 ○壬午,兩上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太上王還禦新宮,上還宮。
11月24日 ○癸未,視事,經筵。
又召判承文院事曺崇德,講《大學語錄》。
崇德,知漢音者也。
○臺諫、刑曹與義禁府提調,復請金漸之罪,不允。
○禮曹啓:「恭靖大王禫祭後,除厚陵朔望祭,隻行有名日別祭。
」從之。
○禮曹啓:「朝廷使臣往還路邊,勿許安墓,其路邊埋骨,亦令移埋。
」從之。
11月25日 ○甲申,朝新宮。
○太上王與上,始打毬于新宮內庭。
以天氣寒冱,不可出郊外,故爲此戲,至明春乃止。
其入侍打毬者,孝寧大君??[1]、益平府院君石根、敬寧君??、恭寧君?、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漢平君趙涓、都摠制李澄、李湛及光祿卿權永均也。
繫毬之法,分曹較勝。
負棒,狀如匙,大如掌,用水牛皮爲之,以厚竹合而爲柄。
毬大如雞卵,用碼碯或用木爲之。
掘地如椀,名窩兒,或隔殿閣,或於階上,或於平地作窩。
擊者或跪或立,以棒擊毬,或騰越、或斜起、或輪轉,各隨窩所在之宜。
毬入窩則獲算,節目甚多。
○太上王召尹淮、金益精入內庭謂曰:「金漸所犯,在宥旨前,今物論必欲罪之,何也?」皆對曰:「宥者,宥其罪耳。
金漸所犯,若計其贓,則何止十死?今得保首領,已蒙宥旨之大信矣。
若其已推贓盜,則豈可許其自用,以惠奸軌乎?追還官主,削職放置,庶合人情。
」太上王笑曰:「此儒輩,又不以吾言爲是也。
」 11月26日 ○乙酉,朝新宮,侍打毬。
太上王勝,謂兵曹曰:「凡負者無奈設宴乎?」趙末生曰:「先負者設小宴,後負者設大宴。
」以前日太上負,而今日上負也。
11月27日 ○丙戌,視事。
○朝新宮。
○召金漸之子義孫,使金益精傳旨曰:「汝父不可在京中,可於外方,隨意居住。
」於是漸出歸金浦別業。
漸嚚黠,每與人議,議不合,輒攘臂奮拳,擬其頰,極口罵之,人惡而畏之,不敢異同,所至貪暴,至是人皆快之。
初,太上之黜淑恭宮主也,左議政樸訔謂金益精曰:「金漸雖有罪,宮主無與焉。
漸若出外,宮主無依,宜令復入後宮。
」益精啓于上,上以聞,太上王曰:「是欲使吾爲窩主也。
」 ○太上王召卞季良、許稠,賜毛衣、毛冠。
○禮曹啓:「益安大君芳毅諡,與恭靖王諡相似,請改之。
」從之。
11月28日 ○丁亥,視事。
○朝新宮。
○遣內贍注簿金仲諸,管押十八運馬三百匹如遼東。
○罷酥油赤。
黃海、平安等道有酥油赤,自言達達之遺種,以屠宰爲業,每戶歲貢酥油一丁于司饔房,家無差役,避軍者多往依之。
然酥油實難得,或有一戶經數歲未納一丁者;或有數戶一歲共納一丁者,所入於國家者無幾,而爲州縣之弊者實多。
瑞興郡有一戶壯男二十一名,而抗拒差役,太上王命兵曹遍考各道酥油赤戶數,令所居官充定軍役。
參議尹淮啓曰:「酥油供禦用藥餌,且時時以賜老病諸臣,恐未可罷也。
」太上王曰:「非汝所知也。
」遂盡罷之,凡數百戶。
○有鄭孝善者主於從兄家,通其妓妾,從兄知而棄之。
孝善因以爲己妾,爲開寧縣監,率之赴任。
臺諫不署告身滿五十日,論罷。
○漢城府啓:「州郡丁口之數,載在戶籍,每當差役,易以考驗。
府城底十裡人丁及所耕多少,竝無文案,若東西兩江則豐儲倉、軍資監守護等項差役頗多。
管領、正長以人情好惡,不公差役,尤爲未便。
請自今十裡民戶,悉皆點考,竝驗人丁所耕多少,以均差科,其進上生鮮幹,亦令定數,別賜伴倘、功臣伴倘、吏胥、皂隷,四丁以上戶,一皆差役。
」 命:「吏胥、皂隷依前受敎施行,生鮮幹則加乙頭十九名,西江四名,禿音浦十二名式差定。
」 11月29日 ○戊子,朝新宮。
○左軍摠制韓承顔卒。
承顔,溫厚人也。
無子。
11月30日 ○己醜,日暈。
○朝新宮。
太上王設宴奏樂,孝寧大君??[1]、恭寧君?、順平君群生、都摠制李澄、李湛、漢平君趙涓、義平君元生、光祿卿權永均等侍宴,日沒乃罷。
以前日負打毬也。
十二月 12月1日 ○庚寅朔,視事。
○朝新宮。
○京畿觀察使啓:「紫燕、龍流二島牧場,過冬穀草及茭草,令州郡輸入,水路遙隔,實爲巨弊。
請令牧子刈島中茭草飼之。
」命從所啓。
12月2日 ○辛卯,視事。
知司諫許盤石、執義樸安臣等復請金漸之罪,上曰:「留臺諫狀疏者,以事在赦前也。
今黜之于外,亦足矣。
」安臣曰:「漸累蒙上恩,位至宰相,奪民財、盜官物,賣官鬻獄,其罪莫大。
不奪其職,與平民混處,非徒臣僚之所共痛憤,愚夫愚婦莫不疾之。
故縱賊刑,眚災肆赦,漸之用意,是故縱,不可例以眚災而赦之也。
況今太上割去椒房,以示絶之之意。
今不奪其職,隻黜于外,深爲明時惜之。
」上曰:「已知卿意。
」安臣出,上從容謂近侍曰:「臺諫之請然矣,然以犯在赦前不聽耳。
漸之所犯,非挾椒房之勢也,狂妄不畏人之緻然也。
」左代言鄭招對曰:「漸之在獄也,卞季良訊之不服,季良誘之曰:『子今行年五十,前去百年幾何?子雖服罪,以知敦寧,挑燈坐奧房,度餘年亦足矣。
』漸答曰:『心雖不肖,以予貫日之忠,獨坐度年,心實痛焉。
』仍放聲而哭,此誕妄之證也。
」右代言趙瑞老曰:「漸坐衙軒,白日使奴排官庫門取物,豈非狂妄之甚歟?」上曰:「信然。
予聞,漸伴送使臣至平壤,知事發,謂府人訴己,入太祖眞殿泣誓,此亦可誅矣。
」 ○朝新宮。
12月3日 ○壬辰,上詣新宮上壽,??[1]、裀、元生、群生、趙涓、李澄、李湛、權永均等侍宴,日沒乃罷。
下逮軍士,皆賜酒。
○左議政樸訔以病辭。
○甲士金以仁謂讓寧大君曰:「設若卽位,則吾欲蒙德。
」事覺,義禁府律以謀逆,上命杖之,充軍。
12月4日 ○癸巳,朝新宮。
○改敬順府爲仁順府。
12月5日 ○甲午,日暈。
○朝新宮。
12月6日 ○乙未,日暈。
○朝新宮。
○禦經筵。
12月7日 ○丙申,朝新宮。
○以樸訔爲錦川府院君,李原左議政,鄭擢右議政,李從茂長川府院君,趙涓漢平府院君,趙狷平城府院君,韓劒領敦寧府事緻仕,孟思誠議政府贊成事,樸子靑判右軍都摠制府事,許遲吏曹判書,李潑刑曹判書,李湛知敦寧府事,金謙、曺備衡右軍都摠制,吳陞判漢城府事,禹洪康留後司留後,安壽山同知敦寧府事,成揜戶曹參判,徐選刑曹參判,成抑仁壽府尹,文孝宗左軍摠制,李隨、李種善左軍同知摠制,文貴、趙定右軍同知摠制,卓愼藝文館提學,崔關吏曹參議,許晐戶曹參議,李漸工曹參議,沈道源右司諫大夫,申丁理司憲掌令,辛繼參司憲持平,崔興孝司諫院右獻納,崔府、崔士康、柳暲爲京畿、慶尙、黃海道都觀察使,尹得洪京畿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兪顯判南陽都會府事。
先是,樸訔病篤,兩上遣金益精,問於李原曰:「左議政疾篤,誰可以代之?」原薦贊成趙涓,太上王曰:「議政與君可否相濟。
涓之爲人,終日侍坐,未有一言可否。
淸城府院君鄭擢,功臣也,又多聞,可以代訔。
」益精對曰:「擢留心財利,不宜相職。
」太上王曰:「擢功高年老,居是任,豈不謹愼?」竟用擢。
子靑起自微賤,專以監督營繕,位至一品;得洪拔於水軍,便習水戰,屢卻海寇,驟遷至此。
○兵曹以當番甲士,移於下番,陞品者六十餘人,啓于太上王,太上王責趙末生、尹淮曰:「三軍甲士侍衛七八年,到宿至二千,乃得陞品。
今以移下番,安坐於家者,陞品除職何哉?汝等將此事,聞于主上,好爲之。
」趙末生等頓首謝罪。
自是,移下番陞品之法絶。
12月8日 ○丁酉,朝新宮。
○王旨:「永樂十六年六月十二日,父王敎旨內:『奸惡之徒,謀欲陷人,造飾人罪,無名示榜,至爲陰譎大惡。
初見者,卽便裂破火燒,雖父子之間,毋得傳說喧嘩。
又不裂破火燒者,以妖言妖書律,大懲監後。
』此法,近來專不奉行。
今後匿名文書,不卽燒毀,自中傳說者、送入官司者,依曾降王旨施行。
」 先是,谷山君延嗣宗將無名榜來啓,李明德入啓于太上王,太上王召閔義生曰:「無名榜不卽燒毀者論罪,已有成法。
明德以此入啓,無奈違法乎?予何私乎?明德歸家待罪。
」旣而,召明德、嗣宗曰:「嗣宗,功臣,參判,侍從日久,故赦之。
須諭代言司,申明禁止。
」故有是命。
12月9日 ○戊戌,視事。
○朝新宮。
○禮曹啓:「癸未年元子入學酌獻儀,隻祭文宣王、兗國、鄒國公。
今世子入學酌獻時,依視學儀及世子釋奠儀,幷祭郕國公、沂國公。
又癸未年儀,元子服學生服,祭文宣王、兗國公、鄒國公,有司分獻十哲及東西廡,未便。
依唐開元七年皇太子入學酌獻時,以冑子爲亞終獻官例,皆以學生分獻。
」從之。
○吏曹啓:「典醫監、書雲觀、司譯院參外則各品正從,分揀遷轉,參上則不分正從,每品超遷未便。
自今參上受職者,自七品以至四五品,散官正從分揀,次第遷轉。
若三品則初受中訓,次授中直,後正三品遷轉,以爲恒式。
」從之。
○是歲,斷死刑十三。
○玉川府院君劉敞卒。
敞古名敬,江陵府羽溪縣人。
高麗恭愍王二十年登第,補成均學諭,遷博士,移門下注書。
太祖在潛邸,常與敬讀書,因蒙知待。
辛禑元年,除通禮門祗候,歷典工佐郞禮儀軍簿正郞。
恭讓王元年,除成均司藝,遷戶曹議郞、成均祭酒。
四年七月,太祖開國,敬與議有功,功在第二等,除成均大司成,冊爲協贊開國功臣,尋遷左散騎常侍。
二年,擢中樞院左副承旨,明年,拜中樞院副使、玉城君。
累歷僉書中樞院事、藝文館大提學。
太祖薨,守陵三年,擢參贊議政府事,後封玉川府院君,至是卒。
賻米豆四十石,葬以一等。
敞溫柔敦厚,謹言篤行,位愈高而心愈下,人以比唐之婁師德。
諡文僖,學勤好問文,小心畏忌僖。
子仁統。
12月10日 ○己亥,朝新宮。
○賜六代言毛衣、毛冠。
○以右議政鄭擢爲都城修築都監都提調,增置提調三十三,使、副使、判官、錄事幷百九十人。
初,兵曹參判李明德主其事,發諸道丁夫摠四十三萬。
代言等啓于上曰:「竊考太祖初定都漢陽,築城丁夫二十餘萬。
今則修之耳,何若是之多耶?」上啓太上王,命減之,明德固執前議,太上王命三議政議之,皆請減,乃減十餘萬。
於是,實簽丁夫,京畿二萬一百八十八名,忠淸道五萬六千一百十二名,江原道二萬一千二百名,黃海道三萬九千八百八十八名,全羅道四萬九千一百四名,慶尙道八萬七千三百六十八名,平安道四萬三千三百九十二名,鹹吉道五千二百八名,凡三十二萬二千四百名。
工匠二千二百十一名。
每一差使員兼領三邑軍,又令諸道經歷,幷領其道軍。
赴京領軍經歷、守令凡百十五人。
○太上王移禦壽康宮。
○禮曹啓永寧殿移安儀曰: 其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各司一員〉各具朝服,詣宗廟門外,序立於道左,候宗廟告遷訖,大祝、宮闈令先匱穆祖室神主,安於腰輿,〈二主各一腰輿。
繖在腰輿前,扇在腰輿後。
〉奉引而出,群臣鞠躬,過則平身,隨至永寧殿。
神輿入自正門,〈群臣止於門外,候神主匱入安訖退。
〉大祝、宮闈令奉神主匱安於龕室,〈其本室舊幄帳等物,幷移於遷所。
〉腰輿等退。
宗廟令典祀官設饌,獻官行安神祭,其具饌行禮,幷如朔望儀。
12月11日 ○庚子,雷。
○上從宮中道朝壽康宮。
○禮曹啓:「本朝諸祀儀式雲:『先王神主,大祝出納;先後神主,宮闈令出納。
』自高麗至今,臨時以宗廟祿官爲宮闈令。
謹稽古制,唐宗廟儀雲:『帝主,大祝出納;後主,宮闈令出納。
』職官考雲:『宮闈令以宦官爲之,三品以上。
』時享儀雲:『祝及奄人以次出神主。
』宋太廟後廟宮闈令三人,以內侍充之。
自今宮闈令以宦官爲之。
」 從之。
○禮曹啓:「穆祖永寧殿移安後安神祭,依大享例。
」從之。
12月12日 ○辛醜,朝壽康宮,遂奉太上王還禦新宮。
○仇敬夫還自遼東言:「韃韃兵四十萬屯於瀋陽路,遼東城門晝不開,易換馬送北京,中路見虜四百餘匹。
」 ○禮曹啓:「恭靖大王功臣配享及祠堂告祭,依太祖附廟時例施行。
」從之。
12月13日 ○壬寅,視事。
前此每於歲終,遣內侍別監,祈福于佛宇、山川,謂之年終還願。
至是,禮曹啓其狀,上目參贊卞季良曰:「年終還願,邀福之事,崇佛之端也。
近者,事佛之事罷之幾盡,惟先王先後忌齋,未忍罷之,然猶減其煩。
此爲寡人祈福之事也,倘有獲福之理,猶爲鄙陋,況於無理乎?自今罷之如何?」季良默然不對。
元肅對曰:「臣等固知無理,然爲上祈禱,未敢言耳。
」群臣出,上謂近臣曰:「予欲罷之,然下人未有請之者。
自上罷之可乎?」益精對曰:「宜裁自聖心。
」上納之,卽命罷佛宇,而隻祭嶽海瀆山川。
○以宗室石根爲大匡輔國益平府院君,仁嘉靖愼宜君。
○命領議政緻仕李枝、左議政緻仕安天保、領敦寧緻仕韓劒,依從二品科給祿。
○兵曹啓:「平安、鹹吉道土官權差任事未便。
自今土官有闕,第其才幹而望三人,啓聞下批。
」太上王從之。
○命議永寧殿祭享疎數、饌品豐殺及樂懸、儀仗之數。
樸訔議:「我太祖追崇四祖,乃建宗廟,今當遷之祖,依宋制,建別廟。
其祭期之疎數、祭品之豐殺與夫樂懸之差等,臣不敢妄議。
竊謂,文宣王異代追崇之聖,尙且廟食萬世,我四祖盛朝始廟之主,當享百世。
其祭期、祭器、樂懸之數,竝依已定文宣王祭禮施行,謂朔望仍舊,大享止於春秋行之,祭品、樂懸,皆如釋奠例。
移安時儀仗,依唐代宗附廟時,遷毀廟之制,用本室舊仗移安。
」 卞季良議:「高麗諸陵署,尙備朔望,況別立廟於宗廟之西,以安四祖崇奉之至也。
然祭之疎數則不可與宗廟無別,朔望仍舊,大享止於春秋,行之如社稷例,其祭品、樂懸皆與宗廟差減。
朱子論四祖殿曰:『棟宇儀物,亦必不能如宗廟之盛。
』蓋別廟不可與宗廟等,故朱子酌事理之輕重,而言之也,非謂別廟儀物,當如宗廟之盛,而宋朝不能爲之也。
然則別廟祭器、樂懸之不可與宗廟等,朱子之意也,臣不敢加損焉。
」 許稠、李之剛議:「宋制別建僖、順、翼、宣四祖殿于太祖之西隅,歲令禮官薦獻,三年一祫,先詣四祖殿行禮,次詣太祖廟,逐幄行禮。
乞依宋制,每歲一次行祭,三年一次祫享于別廟。
朱文公論僖祖不當遷曰:『別立一廟,以奉四祖,則別廟棟宇儀物,亦必不能如太廟之盛,是乃名爲尊祖而實卑之。
』然則別廟奠物,不可減於宗廟。
且宋制,別廟在大殿西隅,相踞甚邇,無別立神廚,而每當祫享,先詣四祖殿行禮,次詣太廟,逐幄行禮,則太廟、別廟牲牢必無別備。
今別廟奠物內,犧牛共用於兩廟,祭時樂懸,隻設堂上樂。
」 樸訔、卞季良、李之剛等又獻議:「唐玄宗天寶二年,追尊咎繇爲德明皇帝,涼武昭王爲興聖皇帝,各立廟,四孟月祭享。
肅宗寶應時,禮儀使杜鴻漸請停四時享獻,獻、懿二祖祔于德明、興聖廟後,祭禮未有所考。
太祖之後祧遷之主,依歷代之制,藏諸西夾室,隻於祫祭與享,不可與別立四祖殿同。
」 許稠又議:「宋別立四祖殿,以奉追崇之祖,歲令禮官薦獻,三年一祫,先詣四祖殿行禮。
太祖以下祧遷之主,藏諸西夾室,每遇祫享,合食於太祖之前。
今旣依宋制,別立永寧殿,以奉追崇之祖,其永寧殿及太祖之後祧遷之主,祭享疎數、奠物豐殺,一依宋制。
」 上命:「遷廟,隻於春秋大享,其牲牢祭品,視宗廟。
」 12月14日 ○癸卯,親傳宗廟、原廟及諸山陵香祝。
○朝新宮,上壽于太上王,孝寧大君??[1]、恭寧君?、益平府院君石根、都摠制李澄、李湛、漢平君趙涓、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等侍宴,極歡乃罷。
○兵曹啓:「今新置京畿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請革左道水軍僉節制使。
」從之。
12月15日 ○甲辰,親傳宗廟告遷祭、永寧殿安神祭香祝。
○朝新宮。
○改諡益安大君芳毅爲安襄公,好和不爭安,甲冑有勞襄。
12月16日 ○乙巳,親傳恭靖大王魂殿先告祭香祝。
○朝新宮。
○遷穆祖神主於永寧殿第一室,陞翼祖於宗廟第一室,度祖以下以次遞遷。
將以祔恭靖大王神主也。
○太上王遣宦官,賜祭于玉川府院君劉敞。
○禮曹啓:「恭靖大王配享功臣,序於太祖配享功臣之下。
」從之。
12月17日 ○丙午,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臘享祭香祝及恭靖大王祔廟祭香祝。
○朝新宮。
○上遣工曹正郞李粟,賜祭于益安大君芳毅曰: 開國定社,實稀世之元勳;崇德報功,乃有邦之令典。
惟卿以敦厚雄偉之資,事我太祖,恭謹緻孝。
當麗運自絶之時,奮義協贊,化家爲國,建萬世無疆之業,其功固已大矣。
厥後姦臣擅柄,挾庶圖嫡,幾傾社稷,禍在不測,卿又仗義協謀,剗除兇渠,遂使天倫克正,宗社載寧。
苟非忠孝之實,夙蘊於中者,其能若是哉?以王室之懿親,有如是之勳德,雖極褒崇,豈私恩耶?今恭靖大王之將祔宗廟也,廣詢配享之臣,僉曰卿哉,允協予意。
是用俾卿從祀廟庭。
於戲!念玆恩義,雖沒世而難忘;享我精禋,庶終天而勿替。
○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劉敞曰: 爲臣事上之心,旣誠一於終始;爲君待下之禮,當無間於存亡。
此古今之恒規,而邦家之令典。
惟卿性成恬靜,識洞幾微。
以正誼明道之治經,爲太祖父王而納誨。
及其麗運旣絶,歷數有歸,上奉天心,與群賢而定策;下詢輿意,扶聖祖以開邦。
指誓山河,勳銘金石。
進登銀臺之要,歷參樞府之機。
守壽宮於健元,祗奉宸衷之至孝;封府院之崇秩,豈稱元老之膚功?惟予寡人纉承丕緖,允釐庶政,方圖任於舊人,如何昊天不憖遺於一老?俾令禮官而議諡,乃奠菲薄以紓情。
嗚呼!千載風雲,旣密贊無疆之洪業;九原窀穸,宜寵答不昧之貞魂。
12月18日 ○丁未,攝事于宗廟,百官陪祭。
以皇伯考恭仁溫靖順孝大王、皇伯妣定安王後金氏神主,祔于太廟。
樂章曰: 噫噫大王,承我烈光。
則篤孝友,保玆東方。
籩豆楚楚,磬管將將。
庶哉佑之,降福無疆。
以安襄公芳毅配享。
敎曰: 蓋聖王之制,祭法也五,而一則曰以勞定國,二則曰能捍大患。
其勳勞之最尊顯者,謂之功宗而作元祀,此古今不易之恒規,非出於一人之私恩也。
惟卿以王室懿親,才全德鉅,量宏慮周,深得事親從兄之實,恒存尊主庇民之心,眞所謂溫溫恭人,惟德之基者也。
昔在麗季,政散民離,天命民心歸于有德。
卿乃能扶翼我太祖,肇造我邦家,功誓山河,藏在金匱者,已不細矣。
逮我太祖不豫,姦權伺隙,謀立幼孼,禍在不測,卿又能奮義協謀,克淸兇逆,遂使綱常復正,宗社再安,其豐功偉烈,正如祭法之所載者,不特紀于簡編、銘于金石而已也。
肆我恭靖大王之將祔宗廟也,訪誰可與配享者,庭臣果僉以卿應命。
是用俾卿從享于肇裀,尙其有知,歆予時命。
於戲!竭孝盡忠,旣開國而定社;敦宗將禮,期篤弼而鹹休。
○上詣新宮,設飮福宴,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益平府院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漢平府院君趙涓、都摠制李澄、李湛等侍宴。
○都城修築都監啓:「今令惠民局、濟生院療治築城軍疾疫,然軍數多,而二司醫少,未易救療。
請令一差使員所掌三邑軍,各率醫學生徒二三人,幷備藥材以來,從京醫指授療治。
」從之。
○禮曹參議答日本九州平宗壽書曰: 人至承書,知嚴君棄世,痛悼殊深。
嚴君輸誠我國,爲日久矣。
今足下善繼父志,良可嘉也。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玆將土宜,就付回價,領納。
12月20日 ○己酉,上親祭文昭殿。
○朝新宮。
12月21日 ○庚戌,上親祭廣孝殿。
○太上王謁健元陵,上如中良浦,設幄殿以迎,張樂置酒,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順平君群生、淸平府院君李伯剛、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右議政鄭擢、贊成孟思誠、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李之剛、兵曹判書趙末生、刑曹判書李潑、兵曹參判李明德、都摠制權希達、洪敷、知申事金益精等侍宴。
饋隨駕宰樞、兵曹、代言、拜陵諸執事于幄殿之外,下逮軍士,皆賜酒。
○西活人院提調韓尙德啓:「明春築城軍大集,必有疫癘。
太祖開國之初,始築都城,疫癘大興,華巖宗僧坦宣不畏癘疾,盡心救恤。
今坦宣在慶尙道新寧,乞驛召,俾令救護。
」從之。
12月22日 ○辛亥,視事。
上謂戶曹參判成揜曰:「築城之役,臨農乃罷。
明春京中上納租稅,皆納其州,以紓民力。
」 ○朝新宮。
○下旨于刑曹曰:「凡死罪三覆啓者,以重人命,恐或差誤也。
今刑曹二覆三覆時,更不考元券,有違立法之意。
自今二三覆啓時,元券備細相考定議,然後啓聞,以爲恒式。
」 ○太上王賜酒于都城修築都監。
都城修築都監啓:「凡京外行移之事,如有稽遲者,二品以上,啓聞論罪;通政以下,本都監直斷。
」從之,因命都提調與諸提調同議科罪。
○命復吉再妻戶。
12月23日 ○壬子,視事。
上謂刑曹判書李潑曰:「刑曹所失非細故,然以自覺勿論,無乃復有如此事乎?」潑俯伏以謝。
前此,刑曹誤以絞爲斬,旣覆啓訖,乃知而更啓,故有是命。
又謂吏曹判書許遲曰:「凡犯贓者,贓物現則徵之,未見則勿徵,已曾立法。
今金漸、邊處厚之贓,亦有未見,宜更詳之。
」遲對曰:「以法論之,贓物多至十數,而一物見,則餘皆徵之。
」上又曰:「凡斷刑,再三覆奏者,古今令典,宜更參酌。
」 ○朝新宮。
○王世子習入學儀於廣延樓。
○禮曹啓王世子入學儀及束脩儀。
入學儀曰:前一日,攸司灑掃廟殿及學堂之內外,忠扈衛設王世子便次於廟門外西向。
有司設王世子版位於廟東階東南,西向,設執事者位於王世子版位之後稍南,西向,〈執事者皆以學生充之。
〉每等異位,俱重行西向,北上,設贊者二人位於堂下,俱近東,西向北上;設學生位於庭中,北向西上。
廟司及典祀官各率其屬,入設祭器於大成至聖文宣王、兗國復聖公、郕國宗聖公、沂國述聖公、鄒國亞聖公神位之前,每位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設犧樽一,〈實以淸酒〉加勺羃,在殿上東南隅。
〈配位酒尊,卽於正位尊所之東。
〉各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又設殿內東西從享及兩廡祭器,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設象尊四,一在殿上前楹東,一在前楹西,其二分兩廡,俱加勺冪。
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有坫。
〉設執事者洗又於東南,北向,執尊罍篚冪者位於尊罍篚冪之後。
出宮。
其日,攸司陳設仗衛。
王世子依時刻,便服乘腰輿以出,宮僚及諸侍從如儀。
酌獻未行事前,廟司及典祀官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時至,學生服靑衿服。
贊者二人就階間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
執事者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喝四拜,執事者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學生入就位。
執事者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王世子服學生服出次,侍衛如常儀。
相者引王世子,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
〉至版位西向立,〈每立定,相者退立於左。
〉相者前,贊請四拜,王世子四拜。
贊者喝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先拜者不拜〉相者引王世子詣盥洗位北向立盥帨訖,相者引王世子,升自東階,〈左右侍衛量入從升。
〉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相者引王世子,詣文宣王神位前北向立,贊請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跪進,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相者贊請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相者贊請俛伏興。
相者引王世子出戶,詣配位尊所西向立,執事者擧冪酌酒,執事者四人以爵受酒。
相者引王世子,詣復聖公、宗聖公、述聖公、亞聖公神位前,行禮竝如上儀。
當配位酌獻將畢,殿內從享及兩廡諸神位前助奠訖,相者引王世子,降自東階,就版位,相者贊請四拜,王世子四拜。
贊者喝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相者引王世子,出門還便次,侍衛如常儀,在位者以次出。
執事者俱復拜位,贊者喝四拜,執事者四拜訖,以次出。
贊者二人就拜位,四拜而出。
束脩儀: 其日,王世子服學生服,至學門外,束帛、〈三匹〉酒一壺、〈二鬥〉脩一案〈五脯〉。
相者引王世子,立於門東西面,陳帛篚、脩篚案、酒壺於王世子西南,當門北向,重行西上。
博士具公服,執事者引立於學堂東階上西面。
將命者出,立門西,東向曰:「敢請事。
」王世子少進曰:「某方受業於先生,敢請見。
」將命者入告,博士曰:「某也不德,請王世子無辱。
」將命者出告,王世子固請,博士曰:「某也不德,請王世子就位,某敢見。
」將命者出告,王世子曰:「某不敢以視賓客,請終賜見。
」將命者入告,博士曰:「某辭不得命,敢不從?」將命者出告,執篚者以篚東面,授王世子,王世子執篚。
博士降,伺于東階下西面,相者引王世子,執事者奉酒壺、脩案以從。
王世子入門而左詣西階南,東面,奉酒脩者立於王世子西南,東面北上。
王世子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
王世子還避,遂進跪取篚,相者引王世子,進博士前,東面授幣,奉酒脩案者從奠於博士前,博士受幣。
執事者取酒脩幣以東,相者引王世子,立於階間近南北面,奉酒脩者出。
王世子再拜訖,相者引王世子,出就幕次以俟。
博士釋服,升堂就座,〈在學堂東壁下,西向。
〉相者引王世子,詣博士前,講經如常儀。
12月24日 ○癸醜,視事。
○朝新宮。
○都城修築都監啓曰:「築城軍逃者,初犯則杖一百,再犯則斬。
」太上王從之。
12月25日 ○甲寅,上上壽于太上王。
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君趙大臨、宜山君南暉、雲城君樸從愚、鈴平君尹季童、漢原君趙璿各獻豐呈,益平府院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光祿卿權永均等亦侍宴。
入直宰樞、兵曹堂上、代言,賜宴于外廳,下逮軍士皆賜酒。
初昏,命兵曹、代言皆入獻爵,夜至二鼓,極懽而罷。
○初,上封世子,謂代言等曰:「人生八歲入學,古之制也。
今世子年八歲,須以今年之內,擇日入學。
」至是,世子備儀衛、率僚屬,至成均館,以儒服入大成殿,酌獻于文宣王及四配位。
令學生分獻十哲與東西廡,行束脩禮于博士。
世子陞堂,講《小學》《題辭》,還詣新宮侍宴。
上命饋學官與學生。
時卓愼以兼成均司成爲博士。
○命還給李居易之子伯寬、伯信、儇等告身。
12月26日 ○乙卯,視事。
○朝新宮。
○王世子始開書筵。
戶曹啓曰:「明春州郡上納租稅,皆納其本邑,忠淸道近京州郡,請令依舊納上。
」上曰:「以功役方興,故欲紓民力。
忠淸道近京州郡,亦皆赴役,何必令直納乎?」 ○初,禮曹判書許稠建議:「臧獲告主者,勿問虛實,皆處斬,以厚風俗。
」從之。
至是,刑曹啓:「婢夫奴妻,亦在臧獲之例,然與臧獲有間,罪同未便。
婢夫奴妻告主者,請於本律加等論罪。
」上曰:「初不考而緻,然如有正律,當從律文。
」 12月27日 ○丙辰,視事。
○朝新宮。
○命禮曹曰:「永寧殿祭禮,與政府、諸曹更議以聞。
」 ○囚右獻納曺尙于義禁府,尋罷之。
以夜犯巡牌也。
12月28日 ○丁巳,視事。
○朝新宮。
12月29日 ○戊午,上與世子朝新宮。
世子還宮,上侍太上守歲于新宮,置酒奏樂。
讓寧大君禔等侍。
○濟州牧馬,多至萬餘匹。
前此,本島地暖,冬無積雪,是歲寒甚,雪深至五六尺,馬多凍死。
○京城疫。
謂錫羨而貽謀,宜立長以端本。
遂令孱質,獲被殊恩。
謹當祗事兩宮,恒奉怡愉之樂;庶全三善,益輸弼亮之誠。
○遣司譯院注簿史周卿,管押十四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10月28日 ○丁巳,上朝新宮。
○百官賀冊世子。
○世子謁太上王于新宮,太上王設宴慰之,饋寮屬于門外。
○司憲執義樸安臣等上疏曰: 竊惟,曺緻以掌法之官,法孫奴婢屬公條件,旣已受敎,一遵敎旨,推刷屬公,苟有弄法之人不遵敎條者,據法施行,是其職也。
不此之顧,乃以大臣之家,持其白文,捍逆不服,勢難爲辭,綢繆啓達,竊探天心,欲毀其法。
及今奉旨推覈,自謂狂妄,變辭不服,其弄法捍逆者,亦不指說,誠爲姦詐,殊無尊君奉法之意。
臣等具辭申聞,特從末減,隻停其職,戒後無門,臣等竊有憾焉。
伏惟殿下,俯從前疏,下攸司鞫問其情,依律定罪,公道幸甚。
命囚義禁府鞫之。
未幾,太上王諭上釋之。
○金萃執金漸來,囚于義禁府。
10月29日 ○戊午,視事。
○朝新宮。
○王世子謁宗廟、廣孝殿。
○兩上命張允和、樸礎,對辨于兵曹。
令趙末生、李明德、宦者金龍奇將礎所上書,逐條問之。
允和曾以私用之物,皆置簿,若不幹於己。
至是彌縫,對之不差。
太上王曰:「允和實有乖於觀察之任,然入己之物,未能的知,姑令遣歸其家。
」允和性雖貪暴,素得名譽,故人或不知其實曰:「允和豈至此耶?」礎雖儒者,素得貪汚之名,時人以爲,黑犬之逐豕也。
○遣司譯院注簿金陟,管押十五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都城修築都監啓:「諸道軍丁內,除甲士、別牌、侍衛牌、水軍、鎭軍、守城軍、翼正軍,簽發奉足及雜色軍以築之。
土城傾頹處二萬五千五百三十五尺,每一尺各十五名築之,計三十八萬三千二十五名。
石城傾頹處三千九百四十六尺,每一尺各以五名築之,計一萬九千七百三十名。
西箭門甕城一千名,幷四十萬三千七百五十五名。
各齎四十日糧,分地受工。
京畿自白嶽山東天字至辰字石城傾頹處三百九十七尺,土城傾頹處一千五百四十五尺。
鹹吉道自宿字至列字石城傾頹處一百四十四尺,土城傾頹處三百八十六尺。
江原道自列字終面至來字石城傾頹處一百十尺,土城傾頹處一千七百三十尺。
忠淸道自來字終面至歲字石城傾頹處八百六十七尺,土城傾頹處四千三百八十九尺。
全羅道自歲字終面至麗字石城傾頹處五百七十尺,土城傾頹處三千九百二尺。
慶尙道自麗字終面至海字石城傾頹處二百六十尺,土城傾頹處七千九十四尺。
平安道自海字終面至翔字石城傾頹處六百二十六尺,土城傾頹處三千三百九十一尺,西箭門甕城。
黃海道自翔字終面至弔字石城傾頹處九百七十八尺,土城傾頹處二千九十八尺。
諸道觀察使酌道內水陸防禦緊慢,戶口多寡點送,四十日內畢築者,隨卽放遣。
其有不堅築者,監督、提調、守令及摠牌、頭目,竝加重罪。
若改築後傾頹,則令初築各官築之。
」 太上王從之。
○命除鹹吉道慶源、鏡城、吉州、甲山築城軍,又命停安邊、和州、端川今年採金。
○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州郡,因水災失農。
今年豐儲、廣興倉所納田稅,請輸州倉,以備明年穀種。
」從之。
10月30日 ○己未,視事。
○朝新宮,遂奉太上王,幸樂天亭。
○禮曹啓:「謹稽古制,《禮記》《檀弓》陳氏註曰:『三年喪畢,遇四時之吉祭,神主入廟。
』今恭靖大王喪畢,乞以來十二月臘享大祭日,奉恭靖大王、定安王後神主祔宗廟。
」從之。
○司諫院上疏曰: 竊見,近者刑曹請以法孫奴婢屬公,旣已受敎。
參判曺緻固當知有法而不有其他,今乃反以大臣之故,勢難推刷,公然啓達。
當其憲司奉旨推問之時,多方造辭,不以實答,及下義禁府鞫問之際,乃變其辭,飾非以告,安有爲臣而隱其情於君上乎?其心姦詐不直甚矣,隻罷其職,不復加罪。
伏望更下有司,鞫問其情,依律論罪,以戒後來。
不允。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三〉 十一月 11月1日 ○庚申朔,上從太上王,觀放鷹于廣州,晝停廣津,贊成趙涓等侍。
太上王還禦新宮,上還宮。
○遣司譯院判官兪興俊,管押十六運馬六百匹如遼東。
11月2日 ○辛酉,視事。
○朝新宮。
○贊成事緻仕權維卒。
11月3日 ○壬戌,朝新宮。
○命禮曹,除恭靖大王附廟後中外賀禮。
○奉寧府院君福根卒,太祖長子鎭安君芳雨之子。
當太上王之定社也,福根頗有功策,爲推忠協贊靖亂定社功臣。
功在二等,封奉寧侯,後封府院君,至是卒。
輟朝、素膳三日,諡安簡,賜米豆八十石、紙二百卷。
子二,頎、碩,賤妾出也。
○太上王命義禁府,執全羅道經歷安從信以來,又鉤緻張緝,令兵曹問張允和所犯。
緝素有嫌於允和,見允和從吏所齎文案,其物目皆稱進上,分載二船,輸于京師,其實皆入己也。
緝見之,傳言於人,聞于上。
○上遣醫,問疾於昌寧府院君成石磷,石璘曰:「臣之疾非傷寒,亦非胸腸病,乃年深之所緻也。
若服藥求生,則是欺天也。
但未報兩上之恩,可恨也。
」 11月4日 ○癸亥,朝新宮。
○震牛馬于高敞縣。
11月5日 ○甲子,朝新宮。
11月6日 ○乙醜,視事。
○朝新宮。
○太上王遣宦官,賜祭于奉寧府院君福根曰: 君之於親戚,生則加雍睦之恩;死則擧弔恤之禮,此古今之通義,國家之恒規。
惟卿器宇端方,性行溫雅。
幼藉庭闈之訓,長通禮義之方。
克儉于家,居宗親之家嗣;盡忠於國,參社稷之大功。
不以勢位而驕人,惟以謙恭而事上。
逮封府院,益勤朝儀。
予嘉乃心,期永保于王室,何其中歲,遽永逝于九原?忽聞訃音,良用痛悼。
玆將薄奠,伻展素帷。
嗚呼!休戚之心,旣永肩於終始;哀榮之數,宜當極於存亡。
○太上王召金益精曰:「予無與消日者,主上每日問安而來,與之逍遙,然恐廢事。
爾往啓主上,間日而來。
」益精對曰:「主上每於視事後問安,且有事,隨卽啓達,故事不沈滯。
且主上常以未效文王之日三朝爲恨,豈以間日問安爲安乎?」太上王曰:「往來之際,侍衛之士豈無勞苦乎?」益精曰:「侍衛者,唯入直軍士而已。
誰敢爲勞?」太上王曰:「果如爾言,予亦安心矣。
」益精還,具以啓,上嘉之曰:「予之往來,豈有弊耶?」日詣新宮,問候益勤。
○禮曹啓:「凡告廣孝殿,亦依宗廟例用幣。
」從之。
○日本國前九州摠管源道鎭遣使緻書于議政府曰: 道鎭已辭兵馬之柄,居閑無事,以大國屢篤交好,不忍遐棄舊例,遣使者以伸慇懃之意。
近琉球國商船爲對馬賊所邀,彼此死者幾乎數百,遂焚毀舟楫,虜掠人物。
琉球國比來貢獻于我,故欲問其罪。
夫對馬之賊,人面獸心,難以敎化、法令制之,貴國沿海州郡,當嚴戍禦,以待賊變,伏惟照亮。
仍獻硫黃一千二百斤、丹木一千斤、明礬二百斤、象牙二本、犀角三本、樟腦五斤、磁盆五事、手箱二介、食籠一介、砂糖一百斤。
平宗壽又遣人弔太後之薨,獻硫黃八百斤、沈香三十斤、蘇香五百斤、?提二具、甘草十斤、水犀角二本、手箱一介。
○副司直崔濡齎脯四十脡,奔競于兵曹判書趙末生家,憲府拿鞫之。
○同副代言郭存中啓:「金漸所犯入己之贓,綵段、緜布、皮張、金銀器、弓箭等物俱實。
」上曰:「其不廉,乃至於是也?」其贓物綵段綾羅三十匹、絹百四十九匹、緜紬木緜百三十匹、細麻布三十匹、正布九十匹、皮張十笥、銀器二事、玉纓一貫、鑞鐵三十斤、象箸三十介、角弓二十張,餘物不可勝紀。
11月7日 ○丙寅,視事。
謂近臣曰:「予今日欲開經筵,除經筵堂上官、諫官、史官,令講官二三人侍講。
」又曰:「予欲觀《資治通鑑綱目》,卞季良請觀性理之學。
今日始講四書,卿等其知之。
」知申事金益精請令代言一人入侍,上從之。
是日,始講《大學》。
上雅好儒學,每淸晨視事,仍禦經筵,講論不解,其在宮中讀書,夜分不輟。
太上慮其勞神,禁之曰:「擧子則如此可矣,何至辛苦如是也?」 ○朝新宮。
○命金漢老自願安置。
○禮曹啓:「永寧殿已成,請奉遷穆祖神主。
」從之。
○太上王問卞季良、趙末生、李之剛、金益精曰:「高麗始祖配享功臣凡六,今我太祖配享,唯四人耳。
議其有功者,加配享如何?開國之時,功之大小,予盡知之。
南誾唱於外,李濟助於內,其功不細。
予昔與南誾、李濟、趙仁沃共坐,誾出,仁沃曰:『開國,此人之力也。
』誾、濟功大如此,不得配享,太祖在天之靈,豈不欲令配享乎?後雖有罪,功不可廢也。
」季良等對曰:「二人,前雖有功,後不忠於社稷,豈可以功掩罪乎?」太上王曰:「卿等更議以聞,明日當與卿等定議。
」 ○禮曹啓啓聖殿四時及臘享、有名日別祭朔望祭儀曰: 齋戒。
前享三日,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凡散齋,治事如故,唯不縱酒,不食蔥韭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署刑殺文書,不與穢惡事。
緻齋,唯行享事,已齋而闕者,通攝行事。
諸衛之屬守衛殿門者,俱淸齋一宿。
〈享官以下凡與祭者,皆前享二日,沐浴更衣。
〉 陳設。
前期,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贊引位於東階之西,西向,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前二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皆就殿門外。
前一刻,待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謁者、贊者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各就位。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箋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桓祖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
授盞奠盞準此。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
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後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跪,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跪,大祝進桓祖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桓祖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後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以盞受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立,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堂中,北向立。
謁者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降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大祝北向跪,以盞授獻官,獻官受盞飮訖,大祝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降復位。
贊者曰再拜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
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以次引出。
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
四時及臘享、有名日別祭獻官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文官參外〉謁者〈參外〉贊者〈參外〉監察。
朔望祭獻官〈二品〉典祀官〈少尹以下〉大祝〈文官參外〉謁者〈參外〉贊者〈參外〉監察。
又啓廣孝殿有名日別祭親享及攝行儀: 親享儀曰:齋戒。
〈廣孝殿四時、臘享親享儀同〉陳設。
前享二日,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前一日,典樂令設樂懸於殿庭近西,北向。
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設通贊二人位於東階之西,西向,〈若內庭窄狹,則設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典樂令位於樂懸之北,北向,設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書吏各陪其後。
殿司掃除殿之內外。
校書館員以祝版捧進,近臣傳捧以進,殿下署訖,近臣捧出付殿司。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前二刻,書雲觀報時,殿下乘輿以出,權就齋殿。
前一刻,典樂令帥工人入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及文武群官入就位。
知通禮待亞獻官以下盥洗訖,引亞獻官,〈亞獻官,若非王世子,則奉禮郞引。
〉奉禮郞引終獻官入就位。
宮闈令開匱,捧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判通禮啓外辦,殿下盥帨訖,判通禮導殿下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
〉樂作,殿下至版位西向立,樂止。
判通禮前,啓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導殿下,樂作,升自東階訖,〈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樂止。
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近侍以盞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啓請跪,殿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殿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
進盞奠盞準此。
〉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殿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殿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判通禮啓請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判通禮導殿下出戶,樂作,降自東階復位,樂止。
知通禮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知通禮引亞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亞獻官跪,執事者以盞授亞獻官,知通禮贊執盞獻盞,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知通禮贊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亞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引降復位。
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
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授近侍。
判通禮導殿下,樂作,詣飮福位西向立,近侍奉盞北向跪進,判通禮啓請跪受盞,殿下跪受盞飮訖,近侍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殿下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降復位,樂止。
啓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啓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通贊曰衆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判通禮前,啓禮畢,導殿下還齋殿,樂作,出門,樂止。
知通禮引亞獻官,奉禮郞引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典樂令帥工人出。
宮闈令納神主如儀,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
祝版瘞於坎,殿下乘輿還宮。
行事執事官:亞獻官王世子,終獻官〈正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內製〉宮闈令〈六品〉應奉官近侍〈承政院〉判通禮〈通禮門〉通賛〈通禮門〉攝行儀曰: 陳設。
前享二日,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前一日,典樂令設樂懸於殿庭近西,北向,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設謁者、贊者位於東階之西,俱西向北上,設典樂令位於樂懸之北,北向。
殿司帥其屬,掃除殿之內外。
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
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前二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皆就殿門外。
前一刻,獻官以下諸執事盥帨訖,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
典樂令帥工人入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宮闈令、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各就位。
宮闈令開匱,捧出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
〉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一人捧香合,執事者一人捧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
授盞奠盞準此。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樂止。
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樂作,謁者贊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樂作,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謁者引獻官,入詣神位前北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
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拜興拜興平身,樂止。
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贊者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
謁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大祝北向跪,以盞授獻官,獻官受盞飮訖,大祝進受虛盞,復於尊所。
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引降復位。
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就拜位。
立定,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贊引以次引出。
典樂令帥工人出,宮闈令納神主如儀。
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
祝版瘞於坎。
行事執事官:獻官〈一品〉典祀官〈奉常寺尹以上〉大祝〈文官參外〉宮闈令〈殿直〉謁者〈參外〉贊引〈參外〉齋郞〈參外〉監察。
11月8日 ○丁卯,視事,經筵。
○朝新宮。
○太上王召柳廷顯、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李之剛、李明德、金益精,置酒議太祖配享功臣。
廷顯等議如太上旨,乃遣益精就問於樸訔第,訔曰:「南誾雖有功,亦有不赦之罪,今之臣子所不共戴天者也。
然太上殿下大公至正,念功釋罪謂:『太祖在天之靈,亦欲使配享。
』非獨誾之榮幸,殿下美譽亦垂於無窮矣。
」益精還啓,太上王曰:「然。
非曰無罪,以其功之大也。
」乃引唐太宗用魏徵事諭之。
明德啓曰:「南誾雖有功,知有太祖,而不知有今日。
假如得遂其謀,則安有今日乎?臣以爲,不宜配享。
」太上王曰:「不可以私怨,棄大功也。
」乃命贈誾及濟諡。
○遣禮曹正郞高得宗,賜祭于福根曰: 陰陽聚散,人物所同,蓋難逃於生死;哀榮贈恤,國家常典,當克敦於始終。
矧惟宗室之勳臣,盍加恩禮之異數?惟卿神姿洪裕,氣宇沈深。
執溫恭之心,勵忠勤之節。
當父王定社之日,克有協贊之功;及寡躬莅政之時,益著藩衛之効。
自委質而許國,能循義而忘家。
允矣同姓之懿親,可謂累朝之碩輔。
加以謙沖而自飭,富貴而不驕。
方期倚賴而守成,共享昇平於有永。
何知一疾之遽作,遂爲九泉之冥遊?興言及此,痛悼曷已?義同休戚,卿旣全於一身;宥及子孫,予敢忘於後日?伻奠薄禮,以慰貞魂。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與臺諫啓曰:「金漸所犯,皆已畢訊。
請仍繫獄,以徵贓物。
」上曰:「凡盜物者,不囚而徵之,例也。
何必繫獄而後徵之乎?宜令放出。
」廷顯等固請,不允。
11月9日 ○戊辰,視事,經筵。
○朝新宮。
○太上王謂金益精曰:「李濟、南在、南誾等倡義開國,皆當配享太祖廟庭。
然在之配享與否,令禮官議於三議政以聞。
在若不宜配太祖,則當配享於予矣。
」廷顯等皆無異議。
又謂益精曰:「益安大君芳毅,雖無出人之功,然爲定社功臣,宜以厚意,配享恭靖。
」 ○兩上命金益精曰:「上黨君李薆長子,俾參功臣嫡長之列。
」 ○王世子始開書筵。
11月10日 ○己巳,朝新宮,遂從太上王,幸豐壤離宮,因觀放鷹于東郊。
11月11日 ○庚午,兩上觀放鷹于離宮近郊,還離宮,置酒奏樂,孝寧大君??、恭寧君?及趙涓、李和英、文貴、洪敷、文孝宗、柳殷之、李明德、金益精、韓惠侍。
11月12日 ○辛未,上奉太上王,自豐壤還禦新宮置酒,??[1]、裀、李原、金承霔、卞季良、李明德、金益精侍。
日暮,上還宮。
○遣司譯院注簿唐夢賢,管押十七運馬五百匹如遼東。
11月13日 ○壬申,朝新宮。
上以天氣寒甚,賜新宮及昌德宮入番軍士酒殽。
○命義禁府,金漸贓物追還官主。
漸初不服,獄官究問辭連人,與漸對置,漸不能隱,贓至千貫。
太上王疑犯在赦前,不可追徵,遲回久之,群臣皆言:「漸見贓明白,情犯深重,不可不追徵。
」乃從衆議。
又罷徐勣、姜方禮職。
漸在獄常流涕曰:「吾之惡名,必書於史冊,而流於無窮矣。
」時人聞之曰:「漸之方寸,尙有羞惡之端。
」 ○命義禁府,鞫問張允和、樸礎、樸熙中、姜渭等,覈實以啓。
11月14日 ○癸酉,視事。
○朝新宮。
○命臺諫、刑曹及戶曹參判崔士康、左代言鄭招,同義禁府鞫張允和、樸礎、樸熙中、姜渭、張緝等。
11月15日 ○甲戌,朝新宮。
○太上王幸樂天亭。
○司諫院右司諫崔蠲等上疏曰: 金漸幸生盛代,受一方澄淸之命,不以宣上德達下情爲心,汲汲焉唯利是圖,賣官鬻獄,無所不至。
每當入朝之行,公然贈囑,恣行買賣,至於謀奪人財貨,則用心回譎,千態萬變,不可勝紀。
貪汚若是,前後所未聞也。
大小人民,莫不痛疾,誠國人之所不與同中國也。
豈可專以赦前,置而不論也?伏望上裁,命置於法,以正風俗,以快衆心。
○司憲府執義樸安臣等上書: 竊謂,貪暴之人不可不懲。
知敦寧府事金漸外說忠言,內懷姦貪,嘗爲平安道監司,奪人財、盜官物,賣官鬻獄,受賂貨殖,無所不至,贓盜物件,無慮數萬,其不念聖鑑,不畏邦憲,貪暴之極,無甚於此。
罪惡貫盈,天網不漏,旣伏其辜。
乃今隻追贓物,還其官主,而漸也仍帶官秩,而公然靦面,有同於人,凡有耳目,莫不痛心。
觀其盜奪之際,施措之術,姦暴兇險,變詐不測。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乃白晝大盜,非他贓吏之比,釋此不論,爲惡者無所懲矣。
伏望殿下,勿論赦之前後,明正其罪,以解臣民之痛憤,以戢貪暴,以戒後來。
上覽疏,召臺諫問之,安臣對曰:「若不奪告身,必參於宰樞之列。
凡有耳目者,孰肯坐其下乎?尙帶其職,無異平昔,甚爲未便。
請奪告身,放黜于外。
」蠲曰:「漸贓過貫數,宜依律斷罪。
」持平梁權曰:「漸與強盜白晝刦奪無異,不可蒙宥。
」上又問於六曹堂上,孟思誠曰:「金漸之罪,事在赦前,法當蒙宥。
臺諫之意,以爲不可參於朝廷。
」工曹參判李蕆曰:「令出惟行,旣頒赦令,赦之可也。
」六曹、臺諫出,上問於代言金益精,對曰:「柳廷顯、樸訔亦以爲:『雖不抵罪,不可使居國中。
』臣等之意,亦如此。
」上曰:「然。
」 ○司憲府啓曰:「入朝使臣之行,防禁已有成法。
工商之徒,不畏邦憲,因緣付托,使臣亦汨於利欲,妄稱家奴,冒名率行,恣行買賣,非徒取侮,慮恐生釁,其防禁之令,不可不嚴。
其率行奴子名字年甲,傳來宗派,具錄呈本府,本府考其面貌,詳加核實,移文承文院,錄於差批,行臺監察更驗其面貌,方許過江。
書狀官兼稱檢察官,使臣之行,如有謀利人及泛濫事件,暗錄回還,從實啓聞,兼呈本府,以憑考察。
有違犯者,以曾降敎旨施行,書狀官不告者,依使臣例論。
」從之。
11月16日 ○乙亥,上未寧。
○太上王自樂天亭還禦新宮。
○日本九州摠管源義俊遣人獻土宜,求《大藏經》。
平滿景與宗金,亦皆遣人獻土宜。
11月17日 ○丙子,日暈、日珥。
11月18日 ○丁醜,視事。
○朝新宮。
11月19日 ○戊寅,冬至。
百官以朝服,行望闕禮,停本朝賀禮,議政府率百官,進鞍馬、手帕。
○上詣新宮上壽,宗親、政府、六曹堂上侍宴。
○慶尙道陜川、鹹陽、居昌、安陰、珍城、巨濟雷,星州、知禮地震。
11月20日 ○己卯,朝新宮,遂奉太上王,幸豐壤宮。
○慶尙道知禮、順興、醴泉地震。
11月21日 ○庚辰,地震,雷。
日暈,日背日珥。
○太上王與上觀獵于抱川等處,夕,駕次永平縣客舍,太上王禦東上房,上禦西上房。
大雪,夜寒甚,賜扈駕臣僚及軍士酒。
○曺顯還自遼東言:「有宦官王太監者到遼東,與都司揀取所進馬,太監索細狗厚紙。
」 11月22日 ○辛巳,晝停抱川之知乙洞,孝寧大君??[1]等侍。
遂還豐壤宮。
○大護軍宣存義還自遼東。
在道報曰: 「存義至遼東,將以馬付都司,都司僉曰:『老且矮小者多,何也?』存義曰:『我國不産大馬,上國素共知也。
自天使傳聖旨,我殿下卽命中外,督文武百官下至軍民,悉令納馬。
職掌官精選而啓于殿下,殿下又親點,擇其善者,然後授臣等以進。
務以今歲之內畢獻,豈意今日見退之若是乎?存義路逢初運退馬七十二匹,到館又見二運退馬八十匹。
若然則前去曺顯等還啓我殿下,請差官于朝廷而選馬,豈有今日往來之苦乎?然則今歲之內,必不能盡獻,而朝廷用馬之機,似乎違矣。
』周、夏兩都司聞而默然,良久議之,呼鎭撫王永曰:『二運馬退者,且不要去,明日更選。
』翌日,更選二運退馬六十匹而取之,存義所押六百匹,隻退十五匹;偰耐所押馬五百匹,退十九匹。
明日辭還,夏都司曰:『若等謂遼東爲退馬過多,故但退十八歲以上者與殘疾不堪用者。
汝殿下以至誠獻馬,萬匹之內,雖一十匹有不可用者,則豈副於殿下事大之誠?宜以此意,啓汝殿下。
』存義曰:『我殿下親選之時,豈有一匹不堪用者?第以數千裡之路,草枯水凍,飼亦不飽,而累月過嶮,以緻疾病,不足疑矣。
』曰:『汝之言然矣。
』」 存義又報:「三衛達賊摽掠遼東,殺三堡人,都督巫凱等率兵逐之,又簽軍防禦。
」 11月23日 ○壬午,兩上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太上王還禦新宮,上還宮。
11月24日 ○癸未,視事,經筵。
又召判承文院事曺崇德,講《大學語錄》。
崇德,知漢音者也。
○臺諫、刑曹與義禁府提調,復請金漸之罪,不允。
○禮曹啓:「恭靖大王禫祭後,除厚陵朔望祭,隻行有名日別祭。
」從之。
○禮曹啓:「朝廷使臣往還路邊,勿許安墓,其路邊埋骨,亦令移埋。
」從之。
11月25日 ○甲申,朝新宮。
○太上王與上,始打毬于新宮內庭。
以天氣寒冱,不可出郊外,故爲此戲,至明春乃止。
其入侍打毬者,孝寧大君??[1]、益平府院君石根、敬寧君??、恭寧君?、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漢平君趙涓、都摠制李澄、李湛及光祿卿權永均也。
繫毬之法,分曹較勝。
負棒,狀如匙,大如掌,用水牛皮爲之,以厚竹合而爲柄。
毬大如雞卵,用碼碯或用木爲之。
掘地如椀,名窩兒,或隔殿閣,或於階上,或於平地作窩。
擊者或跪或立,以棒擊毬,或騰越、或斜起、或輪轉,各隨窩所在之宜。
毬入窩則獲算,節目甚多。
○太上王召尹淮、金益精入內庭謂曰:「金漸所犯,在宥旨前,今物論必欲罪之,何也?」皆對曰:「宥者,宥其罪耳。
金漸所犯,若計其贓,則何止十死?今得保首領,已蒙宥旨之大信矣。
若其已推贓盜,則豈可許其自用,以惠奸軌乎?追還官主,削職放置,庶合人情。
」太上王笑曰:「此儒輩,又不以吾言爲是也。
」 11月26日 ○乙酉,朝新宮,侍打毬。
太上王勝,謂兵曹曰:「凡負者無奈設宴乎?」趙末生曰:「先負者設小宴,後負者設大宴。
」以前日太上負,而今日上負也。
11月27日 ○丙戌,視事。
○朝新宮。
○召金漸之子義孫,使金益精傳旨曰:「汝父不可在京中,可於外方,隨意居住。
」於是漸出歸金浦別業。
漸嚚黠,每與人議,議不合,輒攘臂奮拳,擬其頰,極口罵之,人惡而畏之,不敢異同,所至貪暴,至是人皆快之。
初,太上之黜淑恭宮主也,左議政樸訔謂金益精曰:「金漸雖有罪,宮主無與焉。
漸若出外,宮主無依,宜令復入後宮。
」益精啓于上,上以聞,太上王曰:「是欲使吾爲窩主也。
」 ○太上王召卞季良、許稠,賜毛衣、毛冠。
○禮曹啓:「益安大君芳毅諡,與恭靖王諡相似,請改之。
」從之。
11月28日 ○丁亥,視事。
○朝新宮。
○遣內贍注簿金仲諸,管押十八運馬三百匹如遼東。
○罷酥油赤。
黃海、平安等道有酥油赤,自言達達之遺種,以屠宰爲業,每戶歲貢酥油一丁于司饔房,家無差役,避軍者多往依之。
然酥油實難得,或有一戶經數歲未納一丁者;或有數戶一歲共納一丁者,所入於國家者無幾,而爲州縣之弊者實多。
瑞興郡有一戶壯男二十一名,而抗拒差役,太上王命兵曹遍考各道酥油赤戶數,令所居官充定軍役。
參議尹淮啓曰:「酥油供禦用藥餌,且時時以賜老病諸臣,恐未可罷也。
」太上王曰:「非汝所知也。
」遂盡罷之,凡數百戶。
○有鄭孝善者主於從兄家,通其妓妾,從兄知而棄之。
孝善因以爲己妾,爲開寧縣監,率之赴任。
臺諫不署告身滿五十日,論罷。
○漢城府啓:「州郡丁口之數,載在戶籍,每當差役,易以考驗。
府城底十裡人丁及所耕多少,竝無文案,若東西兩江則豐儲倉、軍資監守護等項差役頗多。
管領、正長以人情好惡,不公差役,尤爲未便。
請自今十裡民戶,悉皆點考,竝驗人丁所耕多少,以均差科,其進上生鮮幹,亦令定數,別賜伴倘、功臣伴倘、吏胥、皂隷,四丁以上戶,一皆差役。
」 命:「吏胥、皂隷依前受敎施行,生鮮幹則加乙頭十九名,西江四名,禿音浦十二名式差定。
」 11月29日 ○戊子,朝新宮。
○左軍摠制韓承顔卒。
承顔,溫厚人也。
無子。
11月30日 ○己醜,日暈。
○朝新宮。
太上王設宴奏樂,孝寧大君??[1]、恭寧君?、順平君群生、都摠制李澄、李湛、漢平君趙涓、義平君元生、光祿卿權永均等侍宴,日沒乃罷。
以前日負打毬也。
十二月 12月1日 ○庚寅朔,視事。
○朝新宮。
○京畿觀察使啓:「紫燕、龍流二島牧場,過冬穀草及茭草,令州郡輸入,水路遙隔,實爲巨弊。
請令牧子刈島中茭草飼之。
」命從所啓。
12月2日 ○辛卯,視事。
知司諫許盤石、執義樸安臣等復請金漸之罪,上曰:「留臺諫狀疏者,以事在赦前也。
今黜之于外,亦足矣。
」安臣曰:「漸累蒙上恩,位至宰相,奪民財、盜官物,賣官鬻獄,其罪莫大。
不奪其職,與平民混處,非徒臣僚之所共痛憤,愚夫愚婦莫不疾之。
故縱賊刑,眚災肆赦,漸之用意,是故縱,不可例以眚災而赦之也。
況今太上割去椒房,以示絶之之意。
今不奪其職,隻黜于外,深爲明時惜之。
」上曰:「已知卿意。
」安臣出,上從容謂近侍曰:「臺諫之請然矣,然以犯在赦前不聽耳。
漸之所犯,非挾椒房之勢也,狂妄不畏人之緻然也。
」左代言鄭招對曰:「漸之在獄也,卞季良訊之不服,季良誘之曰:『子今行年五十,前去百年幾何?子雖服罪,以知敦寧,挑燈坐奧房,度餘年亦足矣。
』漸答曰:『心雖不肖,以予貫日之忠,獨坐度年,心實痛焉。
』仍放聲而哭,此誕妄之證也。
」右代言趙瑞老曰:「漸坐衙軒,白日使奴排官庫門取物,豈非狂妄之甚歟?」上曰:「信然。
予聞,漸伴送使臣至平壤,知事發,謂府人訴己,入太祖眞殿泣誓,此亦可誅矣。
」 ○朝新宮。
12月3日 ○壬辰,上詣新宮上壽,??[1]、裀、元生、群生、趙涓、李澄、李湛、權永均等侍宴,日沒乃罷。
下逮軍士,皆賜酒。
○左議政樸訔以病辭。
○甲士金以仁謂讓寧大君曰:「設若卽位,則吾欲蒙德。
」事覺,義禁府律以謀逆,上命杖之,充軍。
12月4日 ○癸巳,朝新宮。
○改敬順府爲仁順府。
12月5日 ○甲午,日暈。
○朝新宮。
12月6日 ○乙未,日暈。
○朝新宮。
○禦經筵。
12月7日 ○丙申,朝新宮。
○以樸訔爲錦川府院君,李原左議政,鄭擢右議政,李從茂長川府院君,趙涓漢平府院君,趙狷平城府院君,韓劒領敦寧府事緻仕,孟思誠議政府贊成事,樸子靑判右軍都摠制府事,許遲吏曹判書,李潑刑曹判書,李湛知敦寧府事,金謙、曺備衡右軍都摠制,吳陞判漢城府事,禹洪康留後司留後,安壽山同知敦寧府事,成揜戶曹參判,徐選刑曹參判,成抑仁壽府尹,文孝宗左軍摠制,李隨、李種善左軍同知摠制,文貴、趙定右軍同知摠制,卓愼藝文館提學,崔關吏曹參議,許晐戶曹參議,李漸工曹參議,沈道源右司諫大夫,申丁理司憲掌令,辛繼參司憲持平,崔興孝司諫院右獻納,崔府、崔士康、柳暲爲京畿、慶尙、黃海道都觀察使,尹得洪京畿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兪顯判南陽都會府事。
先是,樸訔病篤,兩上遣金益精,問於李原曰:「左議政疾篤,誰可以代之?」原薦贊成趙涓,太上王曰:「議政與君可否相濟。
涓之爲人,終日侍坐,未有一言可否。
淸城府院君鄭擢,功臣也,又多聞,可以代訔。
」益精對曰:「擢留心財利,不宜相職。
」太上王曰:「擢功高年老,居是任,豈不謹愼?」竟用擢。
子靑起自微賤,專以監督營繕,位至一品;得洪拔於水軍,便習水戰,屢卻海寇,驟遷至此。
○兵曹以當番甲士,移於下番,陞品者六十餘人,啓于太上王,太上王責趙末生、尹淮曰:「三軍甲士侍衛七八年,到宿至二千,乃得陞品。
今以移下番,安坐於家者,陞品除職何哉?汝等將此事,聞于主上,好爲之。
」趙末生等頓首謝罪。
自是,移下番陞品之法絶。
12月8日 ○丁酉,朝新宮。
○王旨:「永樂十六年六月十二日,父王敎旨內:『奸惡之徒,謀欲陷人,造飾人罪,無名示榜,至爲陰譎大惡。
初見者,卽便裂破火燒,雖父子之間,毋得傳說喧嘩。
又不裂破火燒者,以妖言妖書律,大懲監後。
』此法,近來專不奉行。
今後匿名文書,不卽燒毀,自中傳說者、送入官司者,依曾降王旨施行。
」 先是,谷山君延嗣宗將無名榜來啓,李明德入啓于太上王,太上王召閔義生曰:「無名榜不卽燒毀者論罪,已有成法。
明德以此入啓,無奈違法乎?予何私乎?明德歸家待罪。
」旣而,召明德、嗣宗曰:「嗣宗,功臣,參判,侍從日久,故赦之。
須諭代言司,申明禁止。
」故有是命。
12月9日 ○戊戌,視事。
○朝新宮。
○禮曹啓:「癸未年元子入學酌獻儀,隻祭文宣王、兗國、鄒國公。
今世子入學酌獻時,依視學儀及世子釋奠儀,幷祭郕國公、沂國公。
又癸未年儀,元子服學生服,祭文宣王、兗國公、鄒國公,有司分獻十哲及東西廡,未便。
依唐開元七年皇太子入學酌獻時,以冑子爲亞終獻官例,皆以學生分獻。
」從之。
○吏曹啓:「典醫監、書雲觀、司譯院參外則各品正從,分揀遷轉,參上則不分正從,每品超遷未便。
自今參上受職者,自七品以至四五品,散官正從分揀,次第遷轉。
若三品則初受中訓,次授中直,後正三品遷轉,以爲恒式。
」從之。
○是歲,斷死刑十三。
○玉川府院君劉敞卒。
敞古名敬,江陵府羽溪縣人。
高麗恭愍王二十年登第,補成均學諭,遷博士,移門下注書。
太祖在潛邸,常與敬讀書,因蒙知待。
辛禑元年,除通禮門祗候,歷典工佐郞禮儀軍簿正郞。
恭讓王元年,除成均司藝,遷戶曹議郞、成均祭酒。
四年七月,太祖開國,敬與議有功,功在第二等,除成均大司成,冊爲協贊開國功臣,尋遷左散騎常侍。
二年,擢中樞院左副承旨,明年,拜中樞院副使、玉城君。
累歷僉書中樞院事、藝文館大提學。
太祖薨,守陵三年,擢參贊議政府事,後封玉川府院君,至是卒。
賻米豆四十石,葬以一等。
敞溫柔敦厚,謹言篤行,位愈高而心愈下,人以比唐之婁師德。
諡文僖,學勤好問文,小心畏忌僖。
子仁統。
12月10日 ○己亥,朝新宮。
○賜六代言毛衣、毛冠。
○以右議政鄭擢爲都城修築都監都提調,增置提調三十三,使、副使、判官、錄事幷百九十人。
初,兵曹參判李明德主其事,發諸道丁夫摠四十三萬。
代言等啓于上曰:「竊考太祖初定都漢陽,築城丁夫二十餘萬。
今則修之耳,何若是之多耶?」上啓太上王,命減之,明德固執前議,太上王命三議政議之,皆請減,乃減十餘萬。
於是,實簽丁夫,京畿二萬一百八十八名,忠淸道五萬六千一百十二名,江原道二萬一千二百名,黃海道三萬九千八百八十八名,全羅道四萬九千一百四名,慶尙道八萬七千三百六十八名,平安道四萬三千三百九十二名,鹹吉道五千二百八名,凡三十二萬二千四百名。
工匠二千二百十一名。
每一差使員兼領三邑軍,又令諸道經歷,幷領其道軍。
赴京領軍經歷、守令凡百十五人。
○太上王移禦壽康宮。
○禮曹啓永寧殿移安儀曰: 其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各司一員〉各具朝服,詣宗廟門外,序立於道左,候宗廟告遷訖,大祝、宮闈令先匱穆祖室神主,安於腰輿,〈二主各一腰輿。
繖在腰輿前,扇在腰輿後。
〉奉引而出,群臣鞠躬,過則平身,隨至永寧殿。
神輿入自正門,〈群臣止於門外,候神主匱入安訖退。
〉大祝、宮闈令奉神主匱安於龕室,〈其本室舊幄帳等物,幷移於遷所。
〉腰輿等退。
宗廟令典祀官設饌,獻官行安神祭,其具饌行禮,幷如朔望儀。
12月11日 ○庚子,雷。
○上從宮中道朝壽康宮。
○禮曹啓:「本朝諸祀儀式雲:『先王神主,大祝出納;先後神主,宮闈令出納。
』自高麗至今,臨時以宗廟祿官爲宮闈令。
謹稽古制,唐宗廟儀雲:『帝主,大祝出納;後主,宮闈令出納。
』職官考雲:『宮闈令以宦官爲之,三品以上。
』時享儀雲:『祝及奄人以次出神主。
』宋太廟後廟宮闈令三人,以內侍充之。
自今宮闈令以宦官爲之。
」 從之。
○禮曹啓:「穆祖永寧殿移安後安神祭,依大享例。
」從之。
12月12日 ○辛醜,朝壽康宮,遂奉太上王還禦新宮。
○仇敬夫還自遼東言:「韃韃兵四十萬屯於瀋陽路,遼東城門晝不開,易換馬送北京,中路見虜四百餘匹。
」 ○禮曹啓:「恭靖大王功臣配享及祠堂告祭,依太祖附廟時例施行。
」從之。
12月13日 ○壬寅,視事。
前此每於歲終,遣內侍別監,祈福于佛宇、山川,謂之年終還願。
至是,禮曹啓其狀,上目參贊卞季良曰:「年終還願,邀福之事,崇佛之端也。
近者,事佛之事罷之幾盡,惟先王先後忌齋,未忍罷之,然猶減其煩。
此爲寡人祈福之事也,倘有獲福之理,猶爲鄙陋,況於無理乎?自今罷之如何?」季良默然不對。
元肅對曰:「臣等固知無理,然爲上祈禱,未敢言耳。
」群臣出,上謂近臣曰:「予欲罷之,然下人未有請之者。
自上罷之可乎?」益精對曰:「宜裁自聖心。
」上納之,卽命罷佛宇,而隻祭嶽海瀆山川。
○以宗室石根爲大匡輔國益平府院君,仁嘉靖愼宜君。
○命領議政緻仕李枝、左議政緻仕安天保、領敦寧緻仕韓劒,依從二品科給祿。
○兵曹啓:「平安、鹹吉道土官權差任事未便。
自今土官有闕,第其才幹而望三人,啓聞下批。
」太上王從之。
○命議永寧殿祭享疎數、饌品豐殺及樂懸、儀仗之數。
樸訔議:「我太祖追崇四祖,乃建宗廟,今當遷之祖,依宋制,建別廟。
其祭期之疎數、祭品之豐殺與夫樂懸之差等,臣不敢妄議。
竊謂,文宣王異代追崇之聖,尙且廟食萬世,我四祖盛朝始廟之主,當享百世。
其祭期、祭器、樂懸之數,竝依已定文宣王祭禮施行,謂朔望仍舊,大享止於春秋行之,祭品、樂懸,皆如釋奠例。
移安時儀仗,依唐代宗附廟時,遷毀廟之制,用本室舊仗移安。
」 卞季良議:「高麗諸陵署,尙備朔望,況別立廟於宗廟之西,以安四祖崇奉之至也。
然祭之疎數則不可與宗廟無別,朔望仍舊,大享止於春秋,行之如社稷例,其祭品、樂懸皆與宗廟差減。
朱子論四祖殿曰:『棟宇儀物,亦必不能如宗廟之盛。
』蓋別廟不可與宗廟等,故朱子酌事理之輕重,而言之也,非謂別廟儀物,當如宗廟之盛,而宋朝不能爲之也。
然則別廟祭器、樂懸之不可與宗廟等,朱子之意也,臣不敢加損焉。
」 許稠、李之剛議:「宋制別建僖、順、翼、宣四祖殿于太祖之西隅,歲令禮官薦獻,三年一祫,先詣四祖殿行禮,次詣太祖廟,逐幄行禮。
乞依宋制,每歲一次行祭,三年一次祫享于別廟。
朱文公論僖祖不當遷曰:『別立一廟,以奉四祖,則別廟棟宇儀物,亦必不能如太廟之盛,是乃名爲尊祖而實卑之。
』然則別廟奠物,不可減於宗廟。
且宋制,別廟在大殿西隅,相踞甚邇,無別立神廚,而每當祫享,先詣四祖殿行禮,次詣太廟,逐幄行禮,則太廟、別廟牲牢必無別備。
今別廟奠物內,犧牛共用於兩廟,祭時樂懸,隻設堂上樂。
」 樸訔、卞季良、李之剛等又獻議:「唐玄宗天寶二年,追尊咎繇爲德明皇帝,涼武昭王爲興聖皇帝,各立廟,四孟月祭享。
肅宗寶應時,禮儀使杜鴻漸請停四時享獻,獻、懿二祖祔于德明、興聖廟後,祭禮未有所考。
太祖之後祧遷之主,依歷代之制,藏諸西夾室,隻於祫祭與享,不可與別立四祖殿同。
」 許稠又議:「宋別立四祖殿,以奉追崇之祖,歲令禮官薦獻,三年一祫,先詣四祖殿行禮。
太祖以下祧遷之主,藏諸西夾室,每遇祫享,合食於太祖之前。
今旣依宋制,別立永寧殿,以奉追崇之祖,其永寧殿及太祖之後祧遷之主,祭享疎數、奠物豐殺,一依宋制。
」 上命:「遷廟,隻於春秋大享,其牲牢祭品,視宗廟。
」 12月14日 ○癸卯,親傳宗廟、原廟及諸山陵香祝。
○朝新宮,上壽于太上王,孝寧大君??[1]、恭寧君?、益平府院君石根、都摠制李澄、李湛、漢平君趙涓、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等侍宴,極歡乃罷。
○兵曹啓:「今新置京畿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請革左道水軍僉節制使。
」從之。
12月15日 ○甲辰,親傳宗廟告遷祭、永寧殿安神祭香祝。
○朝新宮。
○改諡益安大君芳毅爲安襄公,好和不爭安,甲冑有勞襄。
12月16日 ○乙巳,親傳恭靖大王魂殿先告祭香祝。
○朝新宮。
○遷穆祖神主於永寧殿第一室,陞翼祖於宗廟第一室,度祖以下以次遞遷。
將以祔恭靖大王神主也。
○太上王遣宦官,賜祭于玉川府院君劉敞。
○禮曹啓:「恭靖大王配享功臣,序於太祖配享功臣之下。
」從之。
12月17日 ○丙午,親傳宗廟、原廟、諸山陵臘享祭香祝及恭靖大王祔廟祭香祝。
○朝新宮。
○上遣工曹正郞李粟,賜祭于益安大君芳毅曰: 開國定社,實稀世之元勳;崇德報功,乃有邦之令典。
惟卿以敦厚雄偉之資,事我太祖,恭謹緻孝。
當麗運自絶之時,奮義協贊,化家爲國,建萬世無疆之業,其功固已大矣。
厥後姦臣擅柄,挾庶圖嫡,幾傾社稷,禍在不測,卿又仗義協謀,剗除兇渠,遂使天倫克正,宗社載寧。
苟非忠孝之實,夙蘊於中者,其能若是哉?以王室之懿親,有如是之勳德,雖極褒崇,豈私恩耶?今恭靖大王之將祔宗廟也,廣詢配享之臣,僉曰卿哉,允協予意。
是用俾卿從祀廟庭。
於戲!念玆恩義,雖沒世而難忘;享我精禋,庶終天而勿替。
○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劉敞曰: 爲臣事上之心,旣誠一於終始;爲君待下之禮,當無間於存亡。
此古今之恒規,而邦家之令典。
惟卿性成恬靜,識洞幾微。
以正誼明道之治經,爲太祖父王而納誨。
及其麗運旣絶,歷數有歸,上奉天心,與群賢而定策;下詢輿意,扶聖祖以開邦。
指誓山河,勳銘金石。
進登銀臺之要,歷參樞府之機。
守壽宮於健元,祗奉宸衷之至孝;封府院之崇秩,豈稱元老之膚功?惟予寡人纉承丕緖,允釐庶政,方圖任於舊人,如何昊天不憖遺於一老?俾令禮官而議諡,乃奠菲薄以紓情。
嗚呼!千載風雲,旣密贊無疆之洪業;九原窀穸,宜寵答不昧之貞魂。
12月18日 ○丁未,攝事于宗廟,百官陪祭。
以皇伯考恭仁溫靖順孝大王、皇伯妣定安王後金氏神主,祔于太廟。
樂章曰: 噫噫大王,承我烈光。
則篤孝友,保玆東方。
籩豆楚楚,磬管將將。
庶哉佑之,降福無疆。
以安襄公芳毅配享。
敎曰: 蓋聖王之制,祭法也五,而一則曰以勞定國,二則曰能捍大患。
其勳勞之最尊顯者,謂之功宗而作元祀,此古今不易之恒規,非出於一人之私恩也。
惟卿以王室懿親,才全德鉅,量宏慮周,深得事親從兄之實,恒存尊主庇民之心,眞所謂溫溫恭人,惟德之基者也。
昔在麗季,政散民離,天命民心歸于有德。
卿乃能扶翼我太祖,肇造我邦家,功誓山河,藏在金匱者,已不細矣。
逮我太祖不豫,姦權伺隙,謀立幼孼,禍在不測,卿又能奮義協謀,克淸兇逆,遂使綱常復正,宗社再安,其豐功偉烈,正如祭法之所載者,不特紀于簡編、銘于金石而已也。
肆我恭靖大王之將祔宗廟也,訪誰可與配享者,庭臣果僉以卿應命。
是用俾卿從享于肇裀,尙其有知,歆予時命。
於戲!竭孝盡忠,旣開國而定社;敦宗將禮,期篤弼而鹹休。
○上詣新宮,設飮福宴,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益平府院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漢平府院君趙涓、都摠制李澄、李湛等侍宴。
○都城修築都監啓:「今令惠民局、濟生院療治築城軍疾疫,然軍數多,而二司醫少,未易救療。
請令一差使員所掌三邑軍,各率醫學生徒二三人,幷備藥材以來,從京醫指授療治。
」從之。
○禮曹參議答日本九州平宗壽書曰: 人至承書,知嚴君棄世,痛悼殊深。
嚴君輸誠我國,爲日久矣。
今足下善繼父志,良可嘉也。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
玆將土宜,就付回價,領納。
12月20日 ○己酉,上親祭文昭殿。
○朝新宮。
12月21日 ○庚戌,上親祭廣孝殿。
○太上王謁健元陵,上如中良浦,設幄殿以迎,張樂置酒,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順平君群生、淸平府院君李伯剛、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右議政鄭擢、贊成孟思誠、參贊卞季良、禮曹判書李之剛、兵曹判書趙末生、刑曹判書李潑、兵曹參判李明德、都摠制權希達、洪敷、知申事金益精等侍宴。
饋隨駕宰樞、兵曹、代言、拜陵諸執事于幄殿之外,下逮軍士,皆賜酒。
○西活人院提調韓尙德啓:「明春築城軍大集,必有疫癘。
太祖開國之初,始築都城,疫癘大興,華巖宗僧坦宣不畏癘疾,盡心救恤。
今坦宣在慶尙道新寧,乞驛召,俾令救護。
」從之。
12月22日 ○辛亥,視事。
上謂戶曹參判成揜曰:「築城之役,臨農乃罷。
明春京中上納租稅,皆納其州,以紓民力。
」 ○朝新宮。
○下旨于刑曹曰:「凡死罪三覆啓者,以重人命,恐或差誤也。
今刑曹二覆三覆時,更不考元券,有違立法之意。
自今二三覆啓時,元券備細相考定議,然後啓聞,以爲恒式。
」 ○太上王賜酒于都城修築都監。
都城修築都監啓:「凡京外行移之事,如有稽遲者,二品以上,啓聞論罪;通政以下,本都監直斷。
」從之,因命都提調與諸提調同議科罪。
○命復吉再妻戶。
12月23日 ○壬子,視事。
上謂刑曹判書李潑曰:「刑曹所失非細故,然以自覺勿論,無乃復有如此事乎?」潑俯伏以謝。
前此,刑曹誤以絞爲斬,旣覆啓訖,乃知而更啓,故有是命。
又謂吏曹判書許遲曰:「凡犯贓者,贓物現則徵之,未見則勿徵,已曾立法。
今金漸、邊處厚之贓,亦有未見,宜更詳之。
」遲對曰:「以法論之,贓物多至十數,而一物見,則餘皆徵之。
」上又曰:「凡斷刑,再三覆奏者,古今令典,宜更參酌。
」 ○朝新宮。
○王世子習入學儀於廣延樓。
○禮曹啓王世子入學儀及束脩儀。
入學儀曰:前一日,攸司灑掃廟殿及學堂之內外,忠扈衛設王世子便次於廟門外西向。
有司設王世子版位於廟東階東南,西向,設執事者位於王世子版位之後稍南,西向,〈執事者皆以學生充之。
〉每等異位,俱重行西向,北上,設贊者二人位於堂下,俱近東,西向北上;設學生位於庭中,北向西上。
廟司及典祀官各率其屬,入設祭器於大成至聖文宣王、兗國復聖公、郕國宗聖公、沂國述聖公、鄒國亞聖公神位之前,每位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設犧樽一,〈實以淸酒〉加勺羃,在殿上東南隅。
〈配位酒尊,卽於正位尊所之東。
〉各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又設殿內東西從享及兩廡祭器,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設象尊四,一在殿上前楹東,一在前楹西,其二分兩廡,俱加勺冪。
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有坫。
〉設執事者洗又於東南,北向,執尊罍篚冪者位於尊罍篚冪之後。
出宮。
其日,攸司陳設仗衛。
王世子依時刻,便服乘腰輿以出,宮僚及諸侍從如儀。
酌獻未行事前,廟司及典祀官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
時至,學生服靑衿服。
贊者二人就階間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
執事者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贊者喝四拜,執事者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學生入就位。
執事者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王世子服學生服出次,侍衛如常儀。
相者引王世子,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
〉至版位西向立,〈每立定,相者退立於左。
〉相者前,贊請四拜,王世子四拜。
贊者喝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先拜者不拜〉相者引王世子詣盥洗位北向立盥帨訖,相者引王世子,升自東階,〈左右侍衛量入從升。
〉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相者引王世子,詣文宣王神位前北向立,贊請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跪進,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跪進,相者贊請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神位前,相者贊請俛伏興。
相者引王世子出戶,詣配位尊所西向立,執事者擧冪酌酒,執事者四人以爵受酒。
相者引王世子,詣復聖公、宗聖公、述聖公、亞聖公神位前,行禮竝如上儀。
當配位酌獻將畢,殿內從享及兩廡諸神位前助奠訖,相者引王世子,降自東階,就版位,相者贊請四拜,王世子四拜。
贊者喝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相者引王世子,出門還便次,侍衛如常儀,在位者以次出。
執事者俱復拜位,贊者喝四拜,執事者四拜訖,以次出。
贊者二人就拜位,四拜而出。
束脩儀: 其日,王世子服學生服,至學門外,束帛、〈三匹〉酒一壺、〈二鬥〉脩一案〈五脯〉。
相者引王世子,立於門東西面,陳帛篚、脩篚案、酒壺於王世子西南,當門北向,重行西上。
博士具公服,執事者引立於學堂東階上西面。
將命者出,立門西,東向曰:「敢請事。
」王世子少進曰:「某方受業於先生,敢請見。
」將命者入告,博士曰:「某也不德,請王世子無辱。
」將命者出告,王世子固請,博士曰:「某也不德,請王世子就位,某敢見。
」將命者出告,王世子曰:「某不敢以視賓客,請終賜見。
」將命者入告,博士曰:「某辭不得命,敢不從?」將命者出告,執篚者以篚東面,授王世子,王世子執篚。
博士降,伺于東階下西面,相者引王世子,執事者奉酒壺、脩案以從。
王世子入門而左詣西階南,東面,奉酒脩者立於王世子西南,東面北上。
王世子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
王世子還避,遂進跪取篚,相者引王世子,進博士前,東面授幣,奉酒脩案者從奠於博士前,博士受幣。
執事者取酒脩幣以東,相者引王世子,立於階間近南北面,奉酒脩者出。
王世子再拜訖,相者引王世子,出就幕次以俟。
博士釋服,升堂就座,〈在學堂東壁下,西向。
〉相者引王世子,詣博士前,講經如常儀。
12月24日 ○癸醜,視事。
○朝新宮。
○都城修築都監啓曰:「築城軍逃者,初犯則杖一百,再犯則斬。
」太上王從之。
12月25日 ○甲寅,上上壽于太上王。
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君趙大臨、宜山君南暉、雲城君樸從愚、鈴平君尹季童、漢原君趙璿各獻豐呈,益平府院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光祿卿權永均等亦侍宴。
入直宰樞、兵曹堂上、代言,賜宴于外廳,下逮軍士皆賜酒。
初昏,命兵曹、代言皆入獻爵,夜至二鼓,極懽而罷。
○初,上封世子,謂代言等曰:「人生八歲入學,古之制也。
今世子年八歲,須以今年之內,擇日入學。
」至是,世子備儀衛、率僚屬,至成均館,以儒服入大成殿,酌獻于文宣王及四配位。
令學生分獻十哲與東西廡,行束脩禮于博士。
世子陞堂,講《小學》《題辭》,還詣新宮侍宴。
上命饋學官與學生。
時卓愼以兼成均司成爲博士。
○命還給李居易之子伯寬、伯信、儇等告身。
12月26日 ○乙卯,視事。
○朝新宮。
○王世子始開書筵。
戶曹啓曰:「明春州郡上納租稅,皆納其本邑,忠淸道近京州郡,請令依舊納上。
」上曰:「以功役方興,故欲紓民力。
忠淸道近京州郡,亦皆赴役,何必令直納乎?」 ○初,禮曹判書許稠建議:「臧獲告主者,勿問虛實,皆處斬,以厚風俗。
」從之。
至是,刑曹啓:「婢夫奴妻,亦在臧獲之例,然與臧獲有間,罪同未便。
婢夫奴妻告主者,請於本律加等論罪。
」上曰:「初不考而緻,然如有正律,當從律文。
」 12月27日 ○丙辰,視事。
○朝新宮。
○命禮曹曰:「永寧殿祭禮,與政府、諸曹更議以聞。
」 ○囚右獻納曺尙于義禁府,尋罷之。
以夜犯巡牌也。
12月28日 ○丁巳,視事。
○朝新宮。
12月29日 ○戊午,上與世子朝新宮。
世子還宮,上侍太上守歲于新宮,置酒奏樂。
讓寧大君禔等侍。
○濟州牧馬,多至萬餘匹。
前此,本島地暖,冬無積雪,是歲寒甚,雪深至五六尺,馬多凍死。
○京城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