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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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打毬于思政殿,諸宗親入侍。
5月7日 ○壬子,日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義禁府提調贊成權軫、判書安純、金自知等啓:「今鞫金生彥殺害李春發眞僞,前後異辭,未得見著。
然潛齎金銀禁物,行賣倭館,此罪亦當死,乞依此律施行。
」上曰:「此事不小,更問情由。
」軫等復啓:「願同臺省委官鞫之。
」乃命判府事許稠爲委官,大司憲曹緻、左司諫柳孟聞同鞫之。
○戶曹據忠淸道監司關啓:「今承下敎,百濟始祖廟宇,已於稷山縣營構,請依平壤府箕子殿例,定本官奴婢各二人守之。
」從之。
○傳旨兵曹: 其諭中外,令進田犬可進獻者。
5月8日 ○癸醜,日暈,月暈。
○受常參,視事。
上謂大臣等曰:「年前昌盛、尹鳳謂予曰:『本國所産海菜魚物,宜進獻。
』予以爲帝若許一嘗,當精備而獻,乃擇品美魚物,令醎淡得中。
乃進獻之日,盛先嘗之曰:『醎味過多,不宜進獻。
』今盛謂予曰:『進獻海物,味須極醎。
』以是觀之,其意不要甘味,冀帝一嘗,務欲多數,不計美惡,雖中國所産之物,亦幷備之。
其言與事,前後不同如此。
且初謂予曰:『欲擇年少善歌舞者。
』今又曰:『若歌舞則將入朝學之,雖未善歌舞,多數爲最。
』若歸而學之,則小女之在中國者亦多,何必我國之人?予意此輩窺覘帝意,自爲己功,多採物産女孩,下以誇視諸路,上以求媚於帝也。
且使臣曾問執饌婢子之數幾何,予答曰:『年前得十人以去。
』盛曰:『又加十人。
』予曰:『旣謂執饌婢子,則當知饌飮烹調之節。
今若更加十人,則非預習之人,奈何?』盛曰:『雖未知烹調之節,入朝可學也。
』予更難之,鳳笑而不言,亦可見盛之意專在誇多也。
」 ○輪對,經筵。
5月9日 ○甲寅,日暈。
○傳旨禮曹: 長子長孫秩卑,衆子孫有秩高者,其祭先世代數從秩高者可否,其與詳定所同議以聞。
○李相出遊于加乙頭,觀捕魚。
5月10日 ○乙卯,日暈,日珥。
5月11日 ○丙辰,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昌盛怒鞍子匠遲來,招迎接都監使趙貫、副使金有讓、判官金連枝、金自怡、通事任種義、張俊等,令跪庭下,極口罵之,欲下杖乃止,遂杖工曹令史及匠人等十餘下。
○左議政黃喜、判府事卞季良、許稠、判書申商、摠制鄭招等言:「曩奉敎旨,凡爲治之道,不可以卑陵尊、以下陵上,必須嚴立法禁,以杜其漸,謹具一二條以啓。
一。
禁品官吏民告訴守令之後,陰嗾他人告狀者有之。
由此風俗日弊,宜加痛懲。
今後陰嗾者,則被訴守令勿論,品官吏民,竝杖一百徒三年。
如有陰嗾告訴、身自告訴者,連續不絶,則知官以上降號,縣官降爲屬縣。
又有姦猾之徒,私記守令過失,揚說恐動,亦宜痛禁,乞依律文部民罵本屬官條施行。
一。
宣德二年三月日,刑曹受敎:『訟者陵辱官員者,不受理,元隻所訟外,他事告擧者,亦勿受,官吏於所告本狀外,別救他事爲罪者,依律論罪。
』其後元告,欲增隻人過惡,竝錄別件罪犯,被告者亦然,官司或受理。
乞加申明,如有違敎者,官吏及訟者元隻,悉皆論罪。
又姦愎之徒,有不愜於己者,捃摭過失,無因告訴,因此獄訟繁滋,風俗日偸。
乞自今律文及本朝敎旨,許人陳告事條及死罪外,無因告訴他人過犯痕咎者,不受,以違令論。
一。
卑下與尊上相訟者,罵詈歐打其尊上,則先覈歐罵之罪,依律決罰,然後辨其所訟曲直。
」從之。
○遣內史韓龍鳳,賜別膳于三使臣。
○昌盛求削刀,尹鳳求黑斜皮靴等物,命與之。
5月12日 ○丁巳,受常參,輪對,經筵。
○義禁府啓:「殺李春發工曹匠人姜龍,今已捉囚,其黨六十李得時,亡匿南山。
」卽命兵曹,與義禁府、鎭撫所、軍器監搜捕。
5月13日 ○戊午,受常參,輪對。
○遣漢城府尹沈道源于平安道,相閭延城基。
右獻納李賴啓曰:「當此農時,遣大臣于外,必緻騷擾,請俟秋遣之。
」上曰:「若於秋成築城,須及此時審定,然後事不稽緩矣。
」 ○親傳齊陵望祭香祝。
○李相求鍮器,昌盛求滿花席等物,命與之。
5月14日 ○己未,月暈。
○受常參。
○視事。
時江華城基未定,左右各以所見,紛紜獻策。
兵曹判書崔閏德啓:「小臣出使東西,凡沿海城堡,莫不留心相之,江華城,莫若因舊基之爲便。
臣於軍國重事,安敢率爾妄語?」上曰:「予當審思。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曰:「進獻栢子歲貢之數少,若從使臣之言,獻五十石,則無奈過多乎?他日若使臣語及之,答以備一千斤。
若鷹子則唯使臣之言是從,不宜事事不從也。
」 ○經筵,輪對。
○親傳望祭香祝。
○上謂左右曰:「今獻執饌婢、唱歌女、鷹、犬、酒、松子、魚、蝦醢物,使臣所備魚醢,不可幷錄於奏本,若必幷錄,則不可不詳其色味與數。
然則使臣旣自備而私藏矣,如之何?」孟思誠對曰:「雖自備私藏,不可不錄於奏本。
」 5月15日 ○庚申,日暈。
○輪對,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謝恩表箋,摠制李中至、趙菑,奉表箋以行。
表曰: 帝德誕敷,懷柔旣洽。
睿恩覃及,感愧冞深。
糜粉難酬,佩銘曷已?伏念臣猥將孱質,幸際昌辰。
惟知述職之勤,未效輸忠之懇。
豈期綸音之降,又承天貺之蕃!文綺氛氳,爛雲霞之吐彩;花銀瑩耀,與日星而爭光。
且頒磁器之精,實出帑府之秘。
寵榮若此,前昔所稀。
玆蓋度擴包容,仁敦涵育。
謂弊邦熏陶治化,憐小臣祗服典常,遂令庸資,獲蒙殊錫。
臣謹當夙興夜寐,恒存挾纊之情;地久天長,益切享年之祝。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霑殊渥。
土宜雖薄,聊効謝忱。
謹備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絲麻兼織布二十匹、黃花席一十五張、滿花席一十五張、雜彩花席滿花方席各一十五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庶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中宮禮物:紅細苧布、黑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箋曰: 位尊貳極,允協輿情。
恩導九重,覃施海徼。
撫躬知感,銘骨何忘?伏命臣邈處荒陬,端逢盛際。
綸音密勿,特頒天府之銀;彩幣紛披,且錫茶湯之具。
揆分踰望,擧國騰歡。
玆蓋性稟溫文,姿凝岐嶷,承兩宮之眷愛,繫四海之歡心,遂令弊邦,得霑異渥。
臣謹當永謹蕃宣之守,倍伸頌禱之勤。
進獻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人蔘、松子各五十斤、雜色馬四匹。
賜中至、菑衣笠靴。
○使臣請遣頭目二人于海口捕魚。
○以旱停供上酒,放慶會樓軍資監造成軍人。
○尹鳳求銅器,李相求馬韂等物,命與之。
○差右軍副司直偰振,管押被虜唐人多金夫等四名,解送遼東。
5月16日 ○辛酉,命知申事鄭欽之,詣太平館,邀使臣而至,上迎入思政殿,行茶禮。
使臣見歌舞女雪梅等八人、執饌女重婢等八人、釀酒女內隱伊等二人,請加釀酒女二人,卽選取羽加等二人。
○命摠制鄭招等,撰《農事直說》。
其序曰: 農者,天下國家之大本也,自古聖王,莫不以是爲務焉。
帝舜之命九官十二牧也,首曰:「食哉惟時。
」誠以粢盛之奉、生養之資,捨是,無以爲也。
恭惟太宗恭定大王,嘗命儒臣,掇取古農書切用之語,附註鄕言,刊闆頒行,敎民力本。
及我主上殿下,繼明圖治,尤留意於民事,以五方風土不同,樹藝之法,各有其宜,不可盡同古書,乃命諸道監司,逮訪州縣老農,因地已試之驗具聞。
又命臣招,就加詮次,臣與宗簿少尹臣卞孝文,披閱參考,祛其重複,取其切要,撰成一編,目曰《農事直說》。
農事之外,不雜他說,務爲簡直,使山野之民曉然易知。
旣進,下鑄字所,印若幹本,將以頒諸中外,導民厚生,以至於家給人足也。
臣竊觀周詩,周家以農事爲國,歷八百餘年之久。
今我殿下惠養斯民,爲國長慮,豈不與後稷、成王同一揆範乎?是書雖小,其爲利益,可勝言哉 ○昌盛求銅花甁,尹鳳求孤刀子,李相求紬單衾等物,命與之。
5月17日 ○壬戌,雨。
○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遣內史韓龍鳳,贈別膳于三使臣。
○大司憲曺緻等上疏曰: 今禾苗方興,旱氣始熾,殿下恐懼自責,徹酒減膳,誠感于天,不日乃雨,然雨澤尙未浹洽。
群下不體聖上敬天恤民之至意,縱酒糜費,願自今大小祭享、各殿供上、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中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
○義禁府啓:「李得時剃髮爲僧,行于廣州之境,私奴元萬、夫存、豆彥、金錄等捕之。
請賞元萬緜布一百二十匹,夫存四十匹,金錄、豆彥各二十匹。
」從之。
○崔蠲上書辨其無罪,傳旨承政院曰: 蠲等不慮民事,已見著矣,然當更遣人,驗其情僞。
誰可使者?其議以啓。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曰:「進獻之物,須錄奏本,而別遣人,與使臣偕行可矣。
使臣必欲自獻,以爲己功,若錄奏本,則彼必忿怒。
然予意以爲當錄奏本,而別遣人獻之,其議可否于兩議政。
」 5月18日 ○癸亥,雨。
○輪對,經筵。
○上謂鄭欽之曰:「予將視學取士,成均館五部學堂赴學者及朝士外,勿許赴試。
」 5月19日 ○甲子,雨。
○禮曹啓:「時當農月,旱氣太甚,請禱雨。
」從之。
5月20日 ○乙醜,輪對,經筵。
○義禁府鞫洪成富、金生彥、李得時、幹沖等,殺李春發情由以聞:「初,成富欲奪春發倭通事之任,與生彥謀害春發。
生彥率素知李得時婢夫幹沖等,人定後,到薰陶坊,留得時幹開川橋邊,與幹沖到春發家,詐稱倭館使令曰:『館倭相鬪,宜速來見。
』退還得時在處,令幹沖伺候雜人,待春發至,得時詐作巡官,春發下馬,生彥杖擊春發首,得時從而擊之,遂死。
」又啓:「金悟、高龍鳳,以銀私賣于倭。
」 ○頒賜《孝經》于東班集賢殿應敎以上、西班僉摠制以上。
5月21日 ○丙寅,日暈。
○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尹鳳歸李彬妻之第,遣知申事鄭欽之、內史李貴,齎酒果往慰之,仍議進獻物數及差人進獻便否。
5月22日 ○丁卯,日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三使臣出遊于加乙頭,命都摠制元閔生,齎酒肉往慰之。
○親傳太祖忌晨祭香祝。
○賜酒肉于讓寧大君禔。
5月23日 ○戊辰,日暈。
有星如火,自天中流東方,聲如雷。
5月24日 ○己巳,禮曹啓文廟酌獻儀: 前一日,有司灑掃廟庭之內外。
忠扈衛,設大次於廟殿東門外,南向,設王世子次於大次東南,西向。
其日,通禮門設王世子及文武群官位於廟庭,王世子在東階東南,北向,文武群官分東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學生位於群官之後,北向西上,設典儀位於東階之西,通贊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廟司及典祀官各帥其屬入,設祭器於大成至聖文宣王神位前。
左一籩,〈實以鹿脯。
〉右一豆,〈實以鹿醢。
〉爵一在籩豆前,犧尊一〈實以淸酒〉加勺冪,在殿上東南隅。
設香爐香合燭於神位前,又設配享及從享位祭器,各左一籩,〈實脯〉右一豆。
〈實醢〉爵一在籩豆前。
共設象尊四,〈實酒〉一在殿上前楹東,一在前楹西,其二分兩廡,俱加勺冪。
車駕出宮:前出宮三日,攸司宣攝內外,各供其職。
其日,應從駕文武官,依時刻、集朝堂,諸衛陳設仗衛。
判通禮跪啓外辦,殿下乘輦,文武侍從,竝如常儀。
駕將至,館官、學官帥學生,奉迎於路左。
駕至大次,降輦入幄。
通禮門分引文武群官及館官學官俱朝服,學生靑衿服,入就位,僉知通禮引王世子,朝服入就位。
判通禮進大次前,跪啓請行酌獻禮,殿下服冕服出次,判通禮前導,入自東門,陞自東階,詣文宣王神位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鞠躬四拜興平身,殿下鞠躬四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王世子及在位者,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近侍奠爐于神位前。
近侍酌酒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四拜興平身,殿下俛伏興四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王世子及在位者,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判通禮前導,降自東階還大次。
館官學官,分詣配享及從享位,酌獻如儀訖,判通禮啓禮畢,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通禮門,分引文武群官及館官以下,以次出。
判通禮量時刻,跪啓外辦,殿下乘輦還宮,館官學官奉辭於路左,王世子及文武群官陪從,如來儀。
從之。
5月25日 ○庚午,禮曹啓親試視學儀: 試前一日,繕工監,設題闆于明倫堂東西階下。
有司,設殿下座於明倫堂上北壁下當中,南向,設小次於堂後,設侍臣位於東西階之南,相向,設典儀位於東階之西。
通贊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殿下出大次,乘輿入小次。
侍臣先就位次,引學生入庭,俱北向東上立定。
判通禮進啓請陞座,殿下出次陞座。
侍臣橫行行四拜禮還侍位,奉禮郞引讀券官及館官學官入就學生之北。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讀券官以下及學生,皆鞠躬四拜興平身訖,引讀券官由東階陞就座,〈二品以上東壁,三品則南行。
〉通禮門,分引左右侍臣及館官學官出次。
代言傳宣,典儀稱有旨,學生皆跪。
通禮門,以試題付于闆上,學生俯伏興,就西廡下。
讀券官下庭就西邊,皆躬身。
殿下降座乘輿出,讀券官以下皆平身。
學生進寫題,分坐東西廡下,日未昏,皆進卷子而出。
從之。
5月26日 ○辛未,禦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幸成均館,以冕服酌獻于文宣王,命館官分獻四位十哲東西廡。
便服禦明倫堂,命讀券官右議政孟思誠、判府事許稠、對讀官同副代言皇甫仁、集賢殿副提學鄭麟趾、集賢殿直提學偰循等出題,擬贊成權近進《豳風七月圖》箋。
赴試者,摠四百人。
○傳旨平安、黃海道監司都節制使曰: 來秋進獻鴉鶻,分養各官,勿令生病。
又諭京畿、江原、鹹吉、忠淸、全羅、慶尙道監司都節制使,令進進獻鴉鶻。
5月27日 ○壬申,成均大司成黃鉉等進箋謝恩,箋曰: 欽崇先聖,聿嚴酌獻之儀;振起儒風,丕闡文明之化。
事光簡策,喜溢臣工。
恭惟剛健粹精,齊莊中正。
尊師重道,克追三代之隆;講藝取人,式遵兩漢之制。
欣覩無前之盛事,特蒙自天之洪私。
伏念臣等猥以末資,幸忝文席。
於倫於樂,載賡《菁莪》之雅音;曰壽曰康,願獻《洪範》之多福。
○昌盛求鍮器,尹鳳求角弓,李相求黑漆衣函等物,命贈之。
○兵曹啓:「今以閑良中新甲士取才者,除人所共知兩班子弟外,本曹考其騎蔔馬烙印後,方許敍用。
如有借馬冒瞞者,其授受人,竝依律科罪,受職後見者,收還告身,定外方軍役。
」從之。
5月28日 ○癸酉,輪對。
經筵。
○司憲府啓: 慶尙道固城安置吳用權妻康氏狀告:「夫之罪犯,如不得蒙赦,則許令收贖。
」今詳用權說,大不道之言,欲毀天倫,三省交章,請置於法,特蒙太宗欽恤之仁,獲保首領,廢爲庶人,安置固城,誠天地再造之恩,不念罔極之恩,迨今蓄憤含怨,假作妻書,訴于本府,罪不容誅。
請明正其罪,以爲萬世亂逆之戒。
上曰:「用權雖濫行告訴,勿更論罪,令其道監司曉諭之。
」 ○禮曹啓:「每年六月四部學堂課詩,文臣則令吏曹,差三品以下官,分番輪日直詣學堂,若閑散文官,則各以居近學堂者生徒,隨宜請詣。
其文臣生徒饋餉酒肉等物,令戶曹量宜支給。
」從之,每一日一部,給陳酒十甁。
○上謂代言等曰:「儒生能治四書五經及《三場文選》、《源流至論》之類,亦可能製述,而應擧矣。
不此之急,專聚儕輩所述,以爲抄集,或遇疑似之題,剽竊書之,靡然成風,近日視學,令製箋文,皆竊用權孟孫都試居魁進《豳風圖》箋,故予不取之。
雖平時製述,竊用抄集,固非識理儒生所爲也。
況予親臨試士之時乎?予欲痛禁,然非所以令臺諫,禁止之事也。
爲之乃何?其議于卞判府事。
予心以爲四書五經之外,抄錄中朝有名抄集及東國名儒所製若表箋策問之類,印出頒行,悉禁鄙拙之文,以杜詭遇之門。
若其譎詐之徒,不悛前行,則置之度外,亦可也,幷此議之。
」 5月29日 ○甲戌,受常參,輪對,經筵。
上謂侍講官等曰:「諸生皆模倣抄集製述,故今視學所取,罕有佳作。
予嘗欲數視學取士,自後不復行乎?若欲取人,將何術以試之?」左代言許誠、副提學鄭麟趾等對曰:「不時幸學,或講經、或製述試取、爲可。
」上曰:「予欲以五經疑出題,何如?」麟趾曰:「出題難矣。
」 ○親傳齊陵朔祭香祝。
○使臣遣頭目三人于通津、海豐等處,捕黃魚。
○傳旨刑曹司憲府: 凡論斷大小人員罪犯,時散東班九品、西班八品以上及有蔭子孫成衆衙門人等,皆取旨施行,而本係常人,則勿問有職與否,悉直斷,不更取旨,未便。
自今雖本係常人,苟有職者,竝取旨收贖施行。
○傳旨各道監司: 道內有家藏《國語》、《宋播芳》、《資治通鑑源委》、《文苑英華》、《朱文公集》、《周禮》、《東巖證議》等書者,備悉訪問,雖未成秩,竝令進之。
○工曹啓:「甲士沈從義,於聞慶縣草岾得水精,其品比他最好。
請令本縣掘取,驗其難易及多少,仍差人守之。
」從之。
5月30日 ○乙亥,親傳朔祭香祝。
○禦經筵。
○禦勤政殿,放榜親試及第趙注、閔孝悅、張謹止等三人。
○以李澄判左軍府事,李孟畇吏曹判書,李隨中軍都摠制,趙注義盈庫副使,閔孝悅宗簿直長,張謹止典農直長。
六月 6月1日 ○丙子朔,視事,輪對,經筵。
○楊州水落山,因雨頹壓地藏寺,僧二人、儒生三人死。
○司諫院啓:「仁順府副丞趙由信,其祖母金氏恣行淫慾,汚染風俗,再見流貶。
今若署經由信告身,得齒東班,則後無所懲。
請勿敍東班,以勵風俗。
」上曰:「旣知淫女之孫,則當不令赴擧矣,乃何登第然後,反欲錮仕路乎?況才者用之,何論其他乎?」仍命知申事鄭欽之曰:「後日各品除拜時更啓。
」由信,禾之孫也。
○兵曹據中軍都摠制府牒呈啓:「三軍甲士等到宿,依宣德二年九月日受敎,三軍首領官同其司上大護軍護軍,每於月季,考其公座簿磨勘。
今以二十領甲士之多,踰三朔始考到宿,故精覈實難。
自今各領護軍,將上項公座簿,逐日監銜着署,藏之公櫃,及至月季,各其司上大護軍護軍,會于一處,通考五領公座簿,明白置簿,待三朔依上項敎旨,首領官將其文案,同上大護軍護軍點考,永以爲式。
如有冒濫者,當身及掌務、上大護軍、護軍竝論罪,請依所報,令其領護軍,每於入番三日,監銜着署。
其領護軍有故,則同司護軍,五領護軍皆有故,則其司上大護軍代之。
」從之。
○昌盛求衣函,尹鳳求捉虎槍、馬銜、馬勒,李相求紅綿紬四十尺,命與之。
○司憲府啓:「前副司直樸居善,誣說監察姜齊老痕咎,陰毀士人,心志險譎,姦惡莫甚,請依律杖六十、徒一年。
」從之。
6月2日 ○丁醜,輪對,經筵。
上謂侍講官曰:「大臣等嘗謂予曰:『視學取士,則儒者常聚泮宮,鼓舞興起矣。
』今視學取人則曰:『但當視學,不必取人。
』前後所言,紛紜各異。
」同副代言皇甫仁啓:「視學取人,誠美事也。
法立未久,而紛紜如此,臣深以爲嫌。
」上曰:「或謂視學之時,宜講經書以取士,是說何如?嘗聞式年講經之際,或引問、或顯說,頗有對面容私之弊,故從卞季良上書議,除講經,而專用製述,將何處之而可?」仁及偰循等對曰。
「式年講經之際,旬日之內,未能盡講多士,況視學一日之間,豈能盡講?」上曰:「予亦以爲未可也。
若試製述,則須命難製之題,以辨能否。
」命循曰:「爾等出五經疑題,善製以進,予將覽焉。
」 6月3日 ○戊寅,受常參,視事。
判府事許稠啓:「端午石擲戲,自昔有之,故國家禁之,而不能止。
太宗朝,因使臣求見,兵曹聚驍勇者,作石擲牌,每歲端午,會于鍾樓街,交戰鬪勇,以至傷軀殞命者多矣。
臣又恐強悍之徒交結朋黨,或生不虞之變,甚無益於國家,安可坐視不禁乎?請罷石擲軍,如有私相戰鬪者,有司嚴禁。
」上曰:「每歲使臣有欲見之者故不得已而然耳。
必欲見之,則如之何?」稠對曰:「如欲見之,則臨時募人可也,不必作牌。
」上曰:「然。
」卽命代言等曰:「亟罷石擲軍,收其牌記,且令兵曹禁止。
」 ○輪對,經筵。
○三使臣往觀檜巖寺,命內史金淳問安。
○昌盛求漆梳函、銅小燈盞、雨傘等物,頭目陳禮求磬子一、大箭六簇,命與之,但梳函,前已與之,勿許。
頭目楊眞等九人,各有所求,竝從之。
○刑曹啓:「議刑之際,《唐律疏議》,最有益,不可不知,近來律學等,專不講習。
請自今四孟朔,取才及律科,幷試《疏議》,通計等第。
」從之。
6月4日 ○己卯,輪對,經筵。
○李相自檜巖歸平康,掃母墳。
○全羅道監司啓:「濟州進馬船,遭風沒溺。
」 6月5日 ○庚辰,輪對,經筵。
○昌、尹兩使臣,回自檜巖,命政府六曹左代言許誠,宴于普濟樓。
使臣知之,經由東小門,到太平館,政府六曹代言,宴慰于館。
6月6日 ○辛巳,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黃海道監司啓:「臣與水軍僉節制使,同審豐川、廣巖兵船移舶便否。
殷栗縣距海口不過十餘裡,而與倭船來泊楮島甚近,賊變可畏,故曾於廣巖梁,設置兵船,使之通救殷栗及長連、安嶽等官。
若豐川則距海口不過四裡,而與倭船隱泊椒島尤近,故突入寇攘,尤爲可畏。
去乙未年五月,倭船一艘隱于椒島,夜入豐川,殺掠人民,郡官按撫使亦皆遇害,全城屠滅,故前此於本梁,設置兵船,守護有年矣。
若革豐川兵船與廣巖梁兵船,移泊許草浦,則兩邑相距,各一息餘程,脫有席島、椒島隱泊之倭,窺伺投隙,突入爲寇,則將不及救護矣。
況許草爲浦,潮滿則水深船浮,潮退則水淺船膠。
且浦口甚窄,僅容一船。
又於浦口西北百餘步間,巖石連列,小有風浪,則觸石破船,莫能救護。
浦口之外,又無泊舟待變之處,萬一席島、椒島隱泊之倭,當潮退舟膠之時,乘機突進,則非徒士卒見虜,兵船亦皆毀傷,其不可移泊明甚,宜仍舊於廣巖、豐川二梁,置兵防禦爲便。
但廣巖梁必待潮滿,然後舟乃可浮,宜於水深常浮,熊島豆毛之地,小退移泊也。
其永康縣松明浦,則兵船常泊,防禦要害之處也,宜除廣巖、豐川、館梁、巡威等四處,兵船各一艘,泊于本浦。
然臣意以爲若除四處兵船,移之松明浦,則非徒四處兵船反爲單弱,松明浦亦甚幽辟,前望不通,救兵懸絶,若但以四艘單弱之兵,猝遇敵變,則反興寇賊呑噬之心矣。
館梁則以水軍本營,領兵船五艘,深入海口十餘裡,泊于塞浦,常時閣置守護,甕津邑城外,其餘地面,不得守護。
其在春夏之交,則每遇東南風,風水俱逆,雖有賊變,暫不得出海應變。
前此兵船泊于本梁,盡爲倭賊所燒矣。
若甕津東南齊沙浦,則四面藏風,兵船十餘艘,常時浮泊,而或南或西,水路交通,如有賊變,則易於發船。
南距松明浦不過十裡,西距甕津邑南浦口,不過十餘裡,永康西南及甕津等處,亦能通救,宜將館梁兵船五艘,移泊齊沙浦。
又以防禦稍輕,廣巖梁兵船五艘內一艘、豐川梁兵船四艘內一艘,共二艘,移屬齊沙浦。
若以減廣巖、豐川兵船爲未當,則宜隻除廣巖兵船一艘,又新造一艘,以古永康仍居人吏日守奉足二十五戶及曾革別牌不合侍衛人七十五戶,定爲船軍,以實防禦爲便。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
左議政黃喜等以爲:「廣巖、豐川,仍舊置兵,而以廣巖兵船,小移熊島,又以館梁兵船,移泊齊沙浦,而廣巖、豐川兵船,元額不多,不宜除出。
如遇大賊,則長山串以北各浦兵船,會于一處,長山串以南各浦兵浦,又會一處,各於要害,聚而應變,已有前例。
不必新造兵船,又不必除出廣巖、豐川兵船也。
」從之。
6月7日 ○壬午,尹鳳自其弟重富之第,詣闕,上迎入慶會樓,設溫斟宴,饋頭目五人于賓廳。
贈鳳毛衣,頭目麻布各二匹。
蓋鳳不令昌盛知,托以歸弟家,遂詣闕,欲獨受贈遺也。
○昌盛怒護軍樸絜,不盡心捕魚,杖之。
○李相自平康往瑞山。
6月8日 ○癸未,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護軍吳明義代樸絜,隨頭目捕魚于海豐。
○戶曹啓:「光祿少卿韓確,欲遞受母守信田,請依賜米例,以從三品科折給。
」命依從二品給之。
○禮曹啓:「新製《歌聖德》、《祝聖壽》樂章二篇,請載樂府,用於宴享。
」從之。
《歌聖德》曰: 於皇明受天命,聖繼神承,履九五大一統,撫綏萬邦。
日月所照,霜露所墜,莫不來庭。
偉,四海一家景何如?帝德廣運,覃被九圍。
〈再唱〉偉,四海一家景何如?九天上皇華使,聿至海東,宣上德、達下情,洞達無間。
玉節星軺,峩冠麗服,望若天仙。
偉愛之敬之景何如?降綸綍、布德音,天貺便蕃,吐雲霞、輝星日,偏荷恩憐。
神人胥悅,父老騰歡,蹈舞蹁躚。
偉,祝壽萬年景何如?海隅日出,沐浴恩波。
〈再唱〉偉,祝壽萬年景何如?天無風海不波,躋世雍熙,重九譯、獻百琛,庶邦來賀。
一人有慶,萬福來同,海晏、河淸。
偉,天下太平景何如?殊方異域,款塞稱臣。
〈再唱〉偉,天下太平景何如?惟我王盡忠誠,心同葵藿,奉幣帛、勤梯航,虔恭侯度。
上下交孚,中外寧一,小大稽首。
偉,三呼萬歲景何如?事大惟謹,永世無愆,〈再唱〉偉,三呼萬歲景何如?白嶽西盤松洞慕華樓,上率群臣備禮儀,開張祖席,琴瑟擊鼓,以永今夕,歌詠聖德。
偉,敷奏冕旒景何如?吾王赤心,天日照臨。
〈再唱〉偉,敷奏冕旒景何如? 《祝聖壽》曰: 我朝鮮在海東,殷父師受周封。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八條敎啓群蒙,仁聖化傳無窮。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惟我王繼祖宗,緻其孝、盡其忠。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畏天命、益虔恭,誠之至達宸聰。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帝仁聖擴包容,懷柔篤、眷顧隆。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使華至宣皇風,絲綸密、錫予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擧國榮千一逢,拜舞蹈及黃童。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鼓琴瑟、奏笙鏞,筵秩秩、樂融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化東漸軼禹功,望北極、歌時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我受恩重華、嵩,祝聖壽、齊蒼穹。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 ○昌盛求金一錢五分、畫彌陀八大菩薩,尹鳳求粧小佛彩色,命與之。
○禮曹啓:「昌盛求靴轎子燭臺等物,尹鳳求燭臺小鐘等物。
盛則前此已請黑斜皮靴三,今所求靴,請勿造給。
」從之。
6月9日 ○甲申,受常參,輪對,經筵。
謂侍講官偰循曰:「今科擧之法,未得其當,就五經中命二題製述,人或以爲不可。
向者提學尹淮謂予曰:『竝出五經義題,使各述所長,而取之可也。
』判府事卞季良曰:『若出一經義,則須盡誦五經者,乃可作之。
』禮曹判書申商曰:『若能述一經義,則他經可類推而述也。
』右議政孟思誠之言亦然。
或雲試以講經,則儒者固澁而損志,或雲試以製述,則浮華而少實,互相紛紜,未得其要。
將立何法,可以興學乎?法立弊生,自然之理。
予意以爲連往學宮,親試擧子,則庶可勸學,然此亦終必有弊矣。
」 ○左司諫柳孟聞等上疏曰: 監司之職,承流宣化,專制一方,任莫重焉。
今我國家分遣監司,巡咨諸道,生靈休戚、守令賢否,靡不詳察,其委任之意,可謂至矣。
獨於平安、鹹吉兩道監司,兼差府尹,率眷赴任,期以二周,是誠國家重此二道,欲其久任之意。
然監司守令之職,固不可相兼。
爲監司者拘於兼尹,淹留一府,而不肯出巡,雖歷二周,未巡之郡頗多,其於生民疾瘼、守令廉汚,豈能周知?非特有乖於咨諏之意,恐其宣化有所未盡也。
況兼尹之於本府,錢穀刑獄民間冗務,委於少尹判官,一不視察,而隻率家屬,徒經兩期,實爲未便。
且日用營爲之際,豈無犯法?監司旣犯法,則守令貪汚,吏民姦惡,何以懲之?曩日金漸兼尹平壤,恣行己慾,貪汚亂政。
今者崔蠲坐于鹹興,不巡諸郡,生民飢饉,恝然不問,是皆兼尹之故也。
伏望殿下,俯察臣等之瞽言,平安、鹹吉兩道,一依他道,特遣監司,期以一周;別差府尹,委以六載,益廣咨訪,益敦撫字,國家幸甚。
命下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6月10日 ○乙酉,大護軍尹重富,進白磁靑花大鍾一事,賜米豆二十石。
○賜知申事鄭欽之鴉靑羅衣。
6月11日 ○丙戌,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以??爲惠寧君,尹重富上護軍,鳳之請也。
○刑曹啓:「本宮奴限後娶良女及補充軍女所生,則依公處例屬本宮,公私婢嫁補充軍所生,則依前朝判定百姓例施行,嫁鹽幹牧子驛吏所生,則依永樂十二年受敎,驛子娶自己婢所生,仍爲驛子例,各其父役處定屬。
」從之。
○兵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倭人馬多時知等三人、被虜唐人吾敦而老等雲:『父母俱歿,又無族屬。
所居對馬島土瘠,不得爲農,飢餓將死。
爲此逃至國境,願得閑田,耕稼以生命。
』令其道守令,給田宅糧種,常加存恤。
吾敦而老,送于京。
」 ○刑曹據都官呈啓:「前知郡事金士信家奴元萬,捕得殺人李得時,例宜免賤,故以公賤年歲相若者,償給其主。
今考宣德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受敎,都城內逆賊捕捉公私賤人,許令免賤,而其子孫,不得幷免,故私賤之主,將其子孫,依舊使喚,其所償給公賤子孫,亦令屬公。
今償給金士信公處奴子所生,請依上項受敎屬公。
」 從之。
6月12日 ○丁亥,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命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昌、尹兩使臣,仍贈土豹皮一張、靑鼠皮四百張于昌盛。
○賜新及第恩榮宴于禮曹。
○昌、尹兩使臣,設酌于韓確之第。
○禮曹啓:「昌盛求白苧黃麻布等五件物,請贈之。
但苧麻布,前日已贈,勿復給。
」從之。
6月13日 ○戊子,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日本國右武衛源道鎭,緻書禮曹曰:「今我王登祚,兼相公新立,朝野胥慶,無日不馳仰貴國執事。
凡我同僚以我辱沐寵光,覬霑餘波,儻蒙賜黑苧布一百段、緜布一百段,以頒同僚,不亦善乎?」仍獻土物,回賜正布七十匹、白細紬緜布各十匹。
宗金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八十五匹,六郞次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五十八匹。
○新及第趙注等進箋,謝賜恩榮宴。
○昌盛毀前日所贈二鞍,見斡木有補處,大恚,盡碎之。
下工曹正郞金好知、佐郞安尙縝于義禁府,鞫之。
○上謂代言等曰:「序班崔眞,本我國之人。
我朝使臣,凡諸擧措,莫不賴焉。
雖至難事,宜盡從其請。
」 6月14日 ○己醜,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贈尹鳳石燈盞三事。
○禮曹啓:「昌盛求刀子及鍮銅器,銅器則去歲已多與之,請勿復給。
尹鳳求經紙等物,頭目沈貴求弓箭等物。
」命與之。
○禮曹啓:倭館買賣商賈人等,與通事使令通同,潛賣禁物者頗多,其禁防條件,具錄以聞。
一。
舊例,倭客下陸,則監司令差使員至船所,詳考所齎之物名數,轉報于朝,京館禁亂官,據所報物數令貿易。
今也差使員,於其初來及回還,皆不稱量移文,因此姦詐之徒,於倭客發行日,就漢江及中路宿所,潛行貿易。
自今倭物名數,或有加減,則船所差使員、護送通事,竝治罪。
回還時未畢買賣物數,則禁亂官稱量報禮曹,移文其道監司,令差使員到船所,其已和賣及還齎去之物,計數稱量,如有增減及犯禁之物,罪其護送官通事等,收其禁物納官。
今後館貿易,則禁亂官錄事,船所貿易,則差使員與客人對坐,親監考察買賣。
一。
前此禁物名目,不曾分辨受敎,因此或有潛換禁物者。
今後金銀及彩花席十一升以上苧麻布豹皮銅錢等物禁斷。
一。
倭館禁亂官,隻定一員,故夜不直宿考察。
由是姦詐之徒,與通事、使令、房直、庫直通同,乘夜買賣。
今後每館定禁亂二人,輪次直宿,嚴加考察。
一。
宣德二年十二月,本曹受敎:「在前倭館房守使令再行人等,稍解倭語,潛隱貿易,弊將難禁。
使令則未行人,房守則各司奴子,輪番遞差。
」自今不分行未行,定送官吏,依律科斷。
一。
每當貿易時,通事使令冒濫之事,禁亂官掌務官錄事,或不考察,緻有犯法人,則禁亂官錄事,竝論罪。
一。
倭物除公處市準,從自願貿易,禁亂官,察其禁物及凡所非違。
從之。
6月15日 ○庚寅,日暈,日珥。
○命知申事鄭欽之,邀昌、尹兩使臣而至,上迎入慶會樓,設溫斟宴。
○頭目崔眞,求紫紬草笠等物,命許之。
6月16日 ○辛卯,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義禁府鞫金好知、安尙縝之罪以聞,命罷職,杖其鞍匠。
○昌盛求全漆十斤,命與之。
○頭目尹洪、尹全求刀子,崔眞求馬韂,竹紗帽,楊靑求箭鏃,海寶求鐵箭,命許之。
○刑曹啓:「麻田縣人鄭貴壽,烝其繼母地藏,請依律竝斬。
」從之。
○司憲府啓:「副司正張子厚,潛奸異姓四寸妹故司正全季謙妻姜氏,情迹已著,請收職牒鞫之。
」上曰:「奸事不可輕易推鞫,以至加刑。
奸而苟免,固不可,不奸而被罪,亦不可,更詳問以啓。
」旣而謂代言等曰:「中國男女有別,故雖姊妹不得相見。
我國之風,以姊妹相見爲美俗,故屢有如此之事,宜明辨情實。
」 ○司憲府啓:「趙安生言夢見壽康殿,且說傳敎之言,其言甚妖誕,律無正條,比詐傳王旨當斬。
」上曰:「此非詐傳王旨之例,乃造飾祥瑞之類也。
昔宋之趙氏、漢之田千秋,皆發如此之言,此乃怪異之事也。
然援此論罪,亦不中,更與左右議政,同議以啓。
」 6月17日 ○壬辰,受常參,視事。
上謂左右曰:「昌盛初欲進獻索鞍材六件,旣得之,擇其一,遂私造,館伴止之,盛乃止。
去年本國所進田犬,到遼東易以他狗,今所進鞍材,必易換而獻之。
又進獻鷹,予欲待秋羽齊,然後獻之,昌盛雲:『七月初吉,當齎去。
』此不論後日之用不用,但欲見其自獻之功耳。
予恐帝不知盛所爲,而反過我也。
」 ○輪對,經筵。
○昌盛怒其造鞦轡不精,杖匠人及工曹令史各三十、迎接都監錄事公路十八。
○刑曹啓:「井邑縣民金則金妻藥非,與奸夫方勿金,殺則金。
藥非律該淩遲,勿金處斬。
」從之。
6月18日 ○癸巳,日暈,月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昌、尹兩使臣,放舟楊花渡向阻江,蓋欲親捕黃魚也。
館伴趙從生隨之。
命贊成盧閈、判書金自知、左副代言李師厚齎內醞餞之。
○日本駿州太守源省後室融仙,緻書禮曹雲:「我先君嘗建佛宇,願賜《大般若經》。
」仍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三十八匹。
6月19日 ○甲午,受常參,視事。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左代言許誠、右代言鄭淵曰:「今昌盛求請無厭,一有不快於心,輒鞭笞朝官,其爲淩辱甚矣。
何以處之?將忍辱而依舊待之乎?據義而直言責之乎?卿等審聽予言,議諸兩議政以聞。
」黃喜、孟思誠等同議啓:「昌盛無知宦寺,不計禮義,專肆貪慾者也。
今雖據義責之,必不慙悔,徒增憤怨矣。
若含憤積憾,妄訴朝廷,則以外國,而一一辨明難矣。
安知不爲異日之大患乎?莫若忍辱優待以遣。
」喜等又啓:「趙安生發妖言之罪,憲府雖論以詐傳詔旨,當斬,然安生愚惑,不識事理而然耳。
以聖上好生之心,宜減等科罪。
」命減二等,杖一百徒三年。
○輪對,經筵。
○江原道監司崔府進箋,謝賜醫藥。
○卒府尹李玄妻李氏進十九升絲麻交織布一匹,賜米豆幷十五石。
○執義辛引孫啓:「富居人尹德生納壻之日,大備酒饌宴飮,本府鞫之,事幹杖罪,移關刑曹。
刑曹幷計本府訊杖之數,止笞二十。
欲移文刑曹問其故,大司憲曹緻沮之。
本月十五日,緻在告,臣與掌令尹炯、趙克寬、持平李重議,移關刑曹,至十九日,緻與臣等同坐,本府吏,將刑曹回牒以告,緻怒,令都吏下庭曰:」執義掌令雖賢良,何乃擅便移文乎?「詰問叱勑,辭甚傲慢。
本府非他衙門之比,見辱至此,靦面就職,心甚未安,乞避嫌。
」命司諫院推劾以聞。
○司憲府啓:「內贍判官吉師舜,因索逃婢,直入司直李君實家,縛其妻毆之。
及事覺,欲窺免己罪,誘五寸叔李慶門爲己所犯,妄冒招承。
請依律杖八十。
」從之。
6月20日 ○乙未,遣內史韓龍鳳,詣阻江,問安于昌、尹兩使臣。
○書筵啓:「自今每衙日,賓客共會書筵本司,通後五六日所進講處,預先講論。
」從之。
6月21日 ○丙申,命工曹參判李蕆,齎內醞往瑞山,慰李相,賜其父山苧麻布衣一襲、米豆幷二十石。
○尹鳳、崔眞請除親戚平壤土官,授張尊典客署注簿,李順典賓署錄事,林天儉掌膳署令,林夫介司獄署丞。
6月22日 ○丁酉,受常參。
6月23日 ○戊戌,受常參,視事。
全季謙女子上言:「母嘗以事,打家婢燕脂之夫,燕脂以故含恨,訴母有淫行。
」命留之,且曰:「我國之俗,雖無服之親,男女相見,故有言相奸者屢矣。
自今立法,使無服之親,不得相見,若何?」右議政孟思誠對曰:「四寸已爲無服之親,若使不得相見,則無乃緻風俗之薄歟?」上曰:「寧使風俗之薄,豈如男女有別,無相幹之爲愈乎?」思誠及兵曹判書崔閏德、判府事許稠等啓:「禁斫松木,曾有著令,故未易造家蓋瓦。
請以京中家舍阜盛爲期,弛斫松之禁。
且諸山陵卉木甚茂,火災可畏。
願令疏剔,以給未造家者。
」上曰:「自古山陵樹木,欲其茂盛,未聞斫伐也。
此乃大事,未可輕議,更加商度。
」 ○上謂代言等曰:「昔仁宗皇帝卽位二年,進厚紙以千數,皆極精美。
今皇帝卽位已五年,一未進獻,心常爲恨,欲及秋節進獻,須令盡善預備。
」 ○命都摠制元閔生,齎內醞往阻江,慰昌、尹兩使臣。
○司諫院鞫前日臺員相詰之故及刑曹官吏減杖決笞之由以啓,上曰:「辛引孫等疑曹緻,停移文刑曹者,以緻之奴,幹於尹德生也。
故及緻不坐之日移文。
緻若有私心,則豈於前日合議,以決杖移關乎?引孫等當其不坐之日,乃強移文,無乃失次乎?」命留諫院狀,且召刑曹官吏,就職。
○賜順德侯陳理妻李氏米豆幷十石。
○禮曹啓:「昌盛求麻布、水銀、猠皮靴等物。
」命與之。
6月24日 ○己亥,受常參。
○以河演爲兵曹參判,曹緻大司憲,鄭苯執義,張修、崔文孫掌令,辛引孫、尹炯、趙克寬,皆左遷。
○賜故護軍樸疑問棺槨及米豆幷十石、紙六十卷、石灰三十石。
○賜幾杖于右議政孟思誠、驪川府院君閔汝翼、贊成權軫。
敎思誠書曰: 耆英舊德,國家之所倚重,而人君之所禮貌也。
稽諸往昔,率由是道。
惟卿有謙恭溫雅之美,歷事祖宗,任居端揆,表率庶官,弼亮予治,年德俱高,禮數宜加。
玆賜幾杖,以昭達尊。
卿其扶力養和,益思贊襄。
敎汝翼書曰: 大臣旣有達尊之美,人君宜加緻敬之儀。
是乃令規,固非私惠。
卿學敦詩禮,識洞幾微。
身事四朝,勳名旣著。
年踰七十,齒德俱尊。
玆率典常,用錫幾杖。
於戲!尊賢敬老,蓋將擬於蓍龜;養性怡神,庶幾保於壽耉。
敎軫書曰: 臣有齒德,是乃達尊。
君任老成,當加優禮。
稽諸古典,自有恒規。
卿以端方之資、宏達之器,自信淸儉,素履忠勤,稀年已過,執德彌固。
玆錫幾杖,昭示禮經。
卿宜養氣體以保身,作股肱而輔國。
思誠進箋謝恩,箋曰: 上心念舊,特加優老之恩;賤質臨衰,榮荷異常之寵。
光生閭裡,喜溢家門。
臣學術本疎,桑楡已晩。
未賞究經書之蘊奧,何以知義理之精微?每奉綸音,愧乏絲毫之補;又當獻議,率非藥石之言。
顧平生之所爲,無一善之可取。
豈圖幾杖之錫與,亦倂敎示之丁寧!揆分踰涯,措身無地。
玆蓋伏遇乾坤合德,雨露同功。
至治廣被,生成殊澤,光霑枯槁。
烏皮穩於鮐背,適意自便;鶴膝續於鳩形,扶顚不壹。
慈和遍覆,感激兢惶。
臣謹當罄竭愚衷,冀延慶祚。
坐詠崗陵之高大,行歌日月之恒升。
國步盤安,期歷年之有永;聖躬天保,祝萬壽於無疆。
汝翼箋曰: 臣本備員,幸際風雲之會;官從承乏,濫趨鸞鳳之行。
豈期列聖之朝,廼過稀年之壽?矧非棟梁之材質,肯望幾杖之恩榮?策勵瘦羸,感筯骸之更固;倚穩衰朽,悅身體之再安。
縱踰分之眷私,實衛生之寵賜。
倍深兢惕,祗荷優容。
玆蓋伏遇察臣摧頹,矜臣鄙樸。
推能爲有無之厚禮,施不堪任用之殘軀。
寤寐銘于心,罄竭涓埃之小補;顚沛必於是,奉祝天地之遐齡。
軫箋曰: 聖主推恩,特頒殊錫。
愚臣荷寵,冞切感懷。
喜溢親姻,光生裡閈。
竊以孔光作相,漢帝賜靈壽杖以優賢;毛價有勳,魏祖錫素憑幾以褒德。
皆名績之竝著,而古昔之罕逢。
如臣者性本疎庸,材惟譾薄。
濫蒙倚任之眷,曾無報效之勞。
數道觀風,僅似駑馬之十駕;諸曹治事,又同鼯鼠之五窮。
況貳調鼎之司,尤增覆餗之懼。
豈圖希世之寵,猥賁不材之身?玉翰寶章,忽降璇極之上;烏皮鳩刻,謬及衡屋之中。
玆蓋伏遇德洽生民,心敦化育。
不遺樗蒲之朽質,特霈雨露之深恩。
保若提孩,慈踰怙恃。
臣謹當或扶或倚,聊安犬馬之餘生;有始有終,庶答乾坤之洪造。
6月25日 ○庚子,日暈,北珥。
6月26日 ○辛醜,受朝參。
○賜卒雞林君李升商妻李氏,棺槨及米豆幷三十石、紙一百卷。
6月27日 ○壬寅,受常參,視事,經筵。
○高山縣監安璟辭,上引見曰:「聞今年禾穀稍盛,近日不雨,恐傷禾稼。
爾勿謂小旱,務盡人事。
」 ○安東人尹屺進《朱文公集》三十二卷,賜以弓矢橐韃。
○禮曹判書申商啓:「成均館學生,常養百五十人,已有成法,今又加五十人。
然曾設五部,生徒讀書之數廣矣,成均館生員,猶未滿百人,姑停常養二百人。
」上曰:「生員滿一百,則宜幷生徒養二百人,然更議兩議政以啓。
」 ○命勿進酒,以旱也。
○禮曹據東活人院呈啓:「曾構汗蒸沐浴室,至爲狹隘,或男女多聚,則未得治病者頗多。
今大禪師一惠等,欲區分尊卑男女,蒸浴之室,增營三處,仍設石湯子,力微未就。
願借豐儲倉米一百石、典農寺緜布一百匹營造訖,就平安、鹹吉兩道,納于官倉,請給還上米一百石。
」從之。
○傳旨: 入直軍士有疾,令惠民局濟生院劑藥送兵曹,傳付入直醫員救療,以爲恒式。
6月28日 ○癸卯,扶安縣住私婢,一産二男一女,命依前例賜米。
6月29日 ○甲辰,承文院都提調黃喜議:「瑞兔進賀使,除別差,就差進獻使權蹈,齎表箋進賀。
」孟思誠以爲:「就差進獻使進表箋,其副使則別差。
」提調許稠、鄭招以爲:「非大祥瑞,又非直聞於帝所。
且本國非海內郡縣之比,小小祥瑞,雖不賀,庸何傷乎?」從喜議。
○命放付處李順蒙、趙秩、李明仁、徒流金尙知、鄭得芝、鄭得蓀、鄭得萱、安置金仲誠等六十六人,以旱也。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四十四〉 秋七月 7月1日 ○乙巳朔,以旱徙市。
○禱雨于北郊。
○遣中軍摠制李叔畝,相閭延城基。
○司憲府啓:「今當禾穀發穗之時,亢陽不雨,殿下恐懼修省,減膳徹酒,畏天之誠至矣,然禁酒之令不下,無知之徒,沈迷不忌。
大小祭享、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中外公私用酒,請皆禁斷。
」從之。
○昌、尹兩使臣,將往阻江捕魚,上欲餞之,適違豫,命王世子,詣太平館宴慰。
7月2日 ○丙午,親傳秋享大祭香祝。
○昌、尹兩使臣,令指揮張勇、序班崔眞問安,上引見于勤政殿。
○戶曹判書安純,以病辭職,不允。
○命行大護軍李蓁,行蜥蜴祈雨于昌德宮。
○傳旨刑曹: 今當農月,雨澤愆期,恐或無辜繫獄,冤抑莫伸,緻傷和氣,中外二罪以下獄囚,竝釋之。
○掌令崔文孫啓:「今命釋二罪以下,張子厚、莫終相奸之罪,亦在放例。
然事關綱常,請勿放推鞫,以正風俗。
」上曰:「旣宥二罪以下,宜速放之。
」文孫更啓:「子厚又有亂言之罪,請勿放。
」從之。
○兩使臣出遊于普濟院樓,命內史崔濕,齎內醞往慰之。
○禮曹啓:「今旱氣太甚,請依古制陰陽壓勝之術,祭享外,勿令擊鼓。
且沈虎頭于漢江楊津。
」從之。
○禮曹啓:「前此成均館生員幼學,常養一百五十人,今又使有蔭子孫赴學,額數不足,請於前額加設五十,常養二百。
生員雖少,幼學則多不過百人。
」從之。
○別侍衛等上言:「請依成衆官例,加給遞兒。
」命下兵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僉曰:「以今加設三軍司正十五內二、副司正五內二,於左右番,各加司正一、副司正一,以今冬來夏遞差。
」從之。
7月3日 ○丁未,掌令崔文孫啓:「今旱災已甚,請停各司造成及慶源倉材木輸入之役。
」從之。
○昌盛求白細緜布一匹、鍮香筯香匙緜布衾枕等物,尹鳳求狗鏁,頭目昌海求刀子,尹守求磬子,命與之。
7月4日 ○戊申,日暈。
○聚僧徒禱雨于興天寺。
○序班崔眞詣闕,上引見于慶會樓,命同副代言皇甫仁饋之,賜狐裘毛冠及土豹皮一張、貂鼠皮三十張、彩花席十張、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一事、黑細麻布十匹。
眞進段子二匹,回賜麻布七匹。
○命內史,贈別膳于兩使臣。
○命吏曹,追贈愼寧宮主父檢校工曹參議辛永貴從一品。
○禮曹啓:「新羅、高句麗、百濟始祖,今已立廟,請載祀典緻祭。
」從之。
○日本國藤原滿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六十一匹。
7月5日 ○己酉,日暈,日珥。
○以李孟畇爲吏曹判書,申商禮曹判書,文貴、曹備衡竝中軍都摠制,李隨藝文大提學,樸實右軍都摠制,趙慕、趙侯竝同知敦寧府事,趙叙中軍同知摠制,樸葵禮曹參判,金孝孫大司憲,閔審言鹹興府尹,禹承範兵曹參議,李師孟司諫院右獻納,黃守身司憲持平。
○上謂左代言許誠曰:「鐵之用,其利無窮,若造兵器,雖多不厭,然今國家無虞,停罷勞民之事,不亦可乎?其減忠淸道鐵場一所。
」 ○全羅道監司啓:「各官犬牙相入之地,請分屬附近官。
」上曰:「此等事,一開其端,則爭先啓達,莫若仍舊。
」 7月6日 ○庚戌,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予嘗經春旱,未經秋旱。
春旱則雖過一月,猶未太甚,今秋之旱,無乃太甚乎?」 ○賜祈雨行香使李蓁馬一匹,祈雨兒童及別監米有差,以得雨也。
○序班崔眞先往遼東,賜衣靴及海物。
○遣礪山府院君宋居信,禱雨于社稷。
○昌盛求大刀子靴及細苧麻布各一匹,命與之。
○刑曹啓:「自今公處奴子聚良妻者、婢子嫁良夫及私賤者所生五六口以上,勿分良賤,其父母雖一人獨存,亦令一口免役養親。
」從之。
7月7日 ○辛亥,雷震,大雨。
○尹鳳請差宋希璟,爲別侍衛,李處林爲甲士,前都染錄事金陟,爲大殿牽龍,金緻齊爲權知直長,趙勇爲世子宮牽龍,下吏兵曹。
○尹鳳求銅鐵鑪口等物,昌盛求綿子牛皮等物,命與之。
○傳旨: 使臣所求滿花方席五張,其以滿花寢席不合進獻者,與之。
7月8日 ○壬子,日暈。
○親傳元敬王後忌辰香祝。
○遣上護軍洪珚,禱雨于風雲雷雨壇,晡時,大雨震人。
○李相回自瑞山,命代言李孟畛,齎內醞迎慰于漢江。
○尹鳳求佛坐家及厚紙十張、緜三斤、湯灌一、犢牛皮一張,昌盛求藍綃四尺、汗替五、油紙韉十、弓鞬矢筒各一,頭目李敬求鐵箭五箇,李成、胡唐兒各求磬子一,昌安求柳葉箭三箇,李全求艾葉箭三箇,皆與之。
○司憲府啓:「豐儲倉還上陳米,令受者減三分之一還納,故朝士爭先多受,凡九十六人。
戶曹當該正郞黃保身、佐郞文叙以不陳米,指爲陳米以啓,俱自再受。
叙又當劾問時,囑本倉匿其姓名,佯若不知。
監察鄭瑜、金宗淑、李伯瞻、李仁孫、李達、皇甫良、徐皓、豐儲倉副使鄭種等,不察米之新陳而分給,請竝依律科罪,其濫受米穀,依數徵還。
」 命罷保身、叙、瑜、宗琡、伯瞻、仁孫、達、良、皓、種等職,其濫受米六石以上者,悉令還納。
7月9日 ○癸醜,日暈,日珥。
○對馬島宗貞澄,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五十四匹。
○親傳廣孝殿別祭香祝。
○禮曹啓:「尹鳳求弓鞬八,昌盛求鍮燭臺四雙、舞鼓二、牛馬皮各五張、彩紋磁鉢十事、磁椀二十事、細緜布十匹、豹尾一,頭目房童兒、柴友、劉福海等,求磬子各一,請皆與之。
若緜布已給,細布二十一匹,勿復與之。
」從之。
○李相求狐狗皮及墨漆櫃五,頭目楊春等五人求磬子各一,張勇求矢筒一,昌貴等求弓鞬矢服各二,皆與之。
7月10日 ○甲寅,日暈,大雨。
7月11日 ○乙卯,視事。
上謂左右曰:「今歲豐歉,比去歲如何?」左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等對曰:「去歲水田,勝於旱田,今年旱田,優於水田。
」上又曰:「春秋等賦詩,但以一篇之長,幸得居魁而除拜官職,無乃不可乎?」大司憲金孝孫對曰:「西晉以後,詩賦盛行於世,至于今而益盛,然於治國,有何所補?」上曰:「四仲賦詩,除職便否,與政府六曹更議以啓。
」 ○刑曹判書金自知啓:「十五歲以下人竊人鬥粟,欲杖之,則爲未成之人,欲刺字,則旣爲不杖之人,且律無正條,何以處之?」上曰:「年少無知之人,幸而竊之,何足算乎?且律無此條,則是疑事,勿論可也。
」判府事許稠亦曰:「罪疑惟輕,勿論可也。
」申商曰:「不可。
罪疑惟輕,非是之謂也。
旣竊人之物而見執,則未可謂之疑罪也。
且今不刺字,則後無所懲,而復爲之矣。
」上曰:「吾已知卿之意矣。
雖然律無其條,則是疑罪也,其與政府諸曹更議以聞。
」 ○賜府院君宋居信、行上護軍洪珚馬各一匹,以禱雨得雨也。
○訓鍊觀提調李春生、邊處厚等上書曰: 永樂二十年閏十二月初一日兵曹受敎內:「四孟朔武學取才時,竝試本觀五品以下官,精通七書者擢用,時散五品以下自願赴學取才者,亦聽。
」臣等以謂講習武經則至矣,獨於武藝,未有勸懲之門,各年中武擧者,幸於入格,不復緻意射禦,誠爲未便。
乞於每年春秋,依文臣仲月賦詩例,兼試騎步射,其奬勸之法,亦依武學取才敍用例,一等擢用,二三等,諸到宿衙門人,給到,將見出身武科者,不廢射禦,益緻其工,專才輩出矣。
又受敎內:「訓鍊觀祿官及兼官,俱於武科內,擇精通武經者,差授兼官,除仕本司,日仕本觀,講習武經七書,能通武經三品以下,稱武經習讀官,定額二十,常加敎訓。
」敎育武士之道至矣。
臣等竊謂《將鑑博議》,具歷代諸將行事之得失,備《春秋》聖人褒貶之權衡,實七書之羽翼,宜講明之有素。
乞於武學取才,亦竝考試,庶乎爪牙之臣,本之以武經,參之以《博議》,其於受命臨戎之際,得盡料敵設奇之略矣。
命下兵曹磨勘。
本曹啓:「請依上言施行,其敍用之法,亦依文臣仲月賦詩例。
」從之。
○昌盛求小發火三十、中發火十、小蒺藜砲十,尹鳳求大小發火各十,皆與之。
7月12日 ○丙辰,昌盛頭目李成、阮貴、尹鳳頭目沈貴等先往遼東,賜衣靴及細苧麻布各二匹。
7月13日 ○丁巳,視事。
○忠淸道都事李宜洽、龍宮縣監曺尙貞、聞慶縣監盧任、長連縣監全寶倫辭,上引見曰:「近年以來,民不得所者多矣。
此無他,以予昧於時措之方也。
今選爾等任之,其往撫之。
」 ○大司憲金孝孫等上疏曰: 五刑之屬,罪莫大於不孝,爲人子而苟犯不孝,則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者也。
趙秩本無才德,專以元勳之裔,位至宰輔,宜其朝夕謹愼,事亡如存,思欲無忝乃父也。
縱肆貪欲,忌惡其兄,將乃父構成之家,破毀祠堂,賣與他人,使其祖宗之靈無所依托,此爲人子者不可忍爲也。
罪固難貰,殿下特垂寬典,隻令杖配,凡爲人子罔不缺望。
黜外未幾,尋蒙放還,凡有見聞,悉皆驚駭。
爲惡之徒,何所懲哉?伏望殿下,仍將趙秩,黜還前所,以戒萬世爲人子不孝之罪,以敦聖代孝理之道。
不允。
○昌盛頭目李興、吳敬之先往遼東,賜衣靴及細麻布各二匹。
○司憲府啓:「張子厚言:『三四寸作侍養者,非獨我也。
主上亦靑原君之侍養也。
』永樂二十年王旨:『亂言幹犯於上,情理切害者斬;非切害者,杖一百、徒三年。
』子厚之罪,請論以切害處斬。
」命杖一百、徒三年。
7月14日 ○戊午,大雨。
○尹鳳詣闕辭,上迎入思政殿,行茶禮。
○大司憲金孝孫等上疏曰: 臣等請張子厚亂言之罪,殿下特從寬典,末減施行。
臣等竊念罰以懲惡,有國之常典,不可以私宥也。
子厚當推劾己罪之際,妄自援引,言及乎上,情理切害,莫此爲甚,臣等駭愕,不勝憤惋。
其侮慢君上之罪,誠不可不懲也。
釋此不誅,將恐後世爲臣不忠者無所懲矣。
伏望依律科斷,以正邦憲,以快臣民之望。
上曰:「若謀叛大逆、謀危社稷、謀害國家,則謂之情理切害可矣。
子厚所言,非有所指而言也,但雲某亦與四寸同居耳,非謂某亦如我之行也,則以情理切害論,未可也,宜隻杖一百、徒三年。
」 ○幸太平館設餞宴,贈尹鳳夏衣一襲、毛衣毛冠耳掩貂皮護膝、靴、細苧、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寢席六張、人蔘三十觔、石燈盞一事,頭目張勇衣、靴、細苧、麻布各四匹,尹順等十人衣靴及麻苧布各二匹。
鳳進段子二匹,中宮東宮亦進段子、羅各一匹,回贈細麻布二十一匹、苧布八匹。
○贈小舞鼓各一于昌、尹兩使臣。
○命內史韓龍鳳,贈別膳于三使臣。
○贈昌盛大狗二隻,頭目孫仲、陳禮、楊春等,衣、靴、細苧、麻布各二匹。
7月15日 ○己未,李彬妻進靑花磁器及螺盃,賜米豆竝三十石。
7月16日 ○庚申,幸慕華樓,餞尹鳳。
○尹鳳疾作請醫,命楊弘遂,齎藥隨至義州。
○遣內官李貴于碧蹄,贈尹鳳大狗二隻。
鳳求請之物,二百餘櫃,每荷一櫃,用八人,荷櫃軍自太平館至沙峴,絡繹不絶。
使臣求索之多,未有甚於此時者也。
○以都摠制柳殷之爲伴送使。
○全羅道潭陽、南原、金堤、靈巖、海珍、靈光、扶安、茂長、金溝、萬頃、古阜、泰仁、南平、務安、井邑、求禮、谷城、鹹悅等官大風,禾盡偃,大木多折拔。
7月17日 ○辛酉,昌盛求雌馬四匹,命與二匹。
7月18日 ○壬戌,日珥。
○視事。
左司諫柳孟聞、執義鄭苯等啓曰:「天下之罪,莫大於不孝。
趙秩毀祠堂,而委先祖神於草菜之中,其罪大矣。
雖園囿臺榭,若其先祖所作,則不忍毀撤,況祠堂乃祖父之神之所安乎?秩之意以謂若有祠堂,則長子必居,無則必分,故誘其母令毀祠堂,而賣其家,心之姦黠,不可勝言。
初命付處,臣等已爲慨恨,今以母老,放令歸養,彼旣不敬其父,焉能盡孝於母乎?秩之罪,比於黃象,尤重而見放,臣等尤恨其罪同而罰異也。
」 上曰:「秩雖還京,豈敢齒他人之列乎?」孟聞等固請曰:「秩本無才德,承其父蔭,位至宰相,尤宜盡孝,而所爲若此,神人所不容也。
今放此人,則無以懲後日之不孝者矣。
」上曰:「然。
」 ○命饋進獻唱歌女八人、執饌女十一人、小火者六人。
女皆悲咤不食,及退,掩面涕泣,父母親戚提攜而出,哭聲滿庭,觀者灑泣。
初,上禦勤政殿,召唱歌女等聽歌,有一女歌以不復來之意,詞甚悽惋,上惻然。
○命囚東宮侍女胡椒于義禁府,黜徽嬪金氏于私第。
○遣左代言許誠,贈昌、李兩使臣夏衣一襲、貂裘、毛冠、靴、護膝、苧、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三十斤、滿花寢席滿花方席各六張、石燈盞一事,頭目史貴夏衣二領及靴,王勝等二十三人夏衣一領、靴、細苧、麻布各二匹。
昌盛進段子、錦紗羅幷二十二匹,中宮十六匹,東宮二十匹,回贈細麻布一百六十九匹、細苧布五十匹。
又贈晉平大君瑈、安平大君瑢各段子一匹、紗一匹、紗帽一,臨瀛大君璆段子二匹、羅一匹、紗帽一,各回贈細麻布八匹、細苧布四匹。
李相進段子毛子各一匹、香帶一腰、暗花鐘四事,中宮、東宮、徽嬪宮亦進段子各二匹,回贈細麻布二十二匹、細苧布九匹。
○禮曹啓: 謹按禮經:「宗子爲士,庶子爲大夫,其祭也,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張子曰:「宗子爲士,立二廟;支子爲大夫,立三廟。
是曾祖之廟,爲大夫立,不爲宗子立矣。
然不可二宗別統,故其廟亦立於宗子之家。
所謂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者也。
」劉氏曰:「家廟雖因支子而立,亦宗子主其祭。
」朱子曰:「大宗法,旣立不得,亦當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親盡則請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盡者祭之。
」乞依禮經及先儒之說,長子孫官卑,次子孫官高者,依官高者得祭代數,祭於長子孫家廟。
又曾祖代盡,遷爲高祖當出,則就伯叔位祭之。
「 從之。
○命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判府事卞季良、許稠、禮曹判書申商、摠制鄭招、藝文提學尹淮,會于興德寺,令知申事鄭欽之往議,請免金銀貢。
喜、稠、招等以爲:「表文,令文臣製述,揀擇潤色。
其齎進宰相,則以六曹判書爲使,都摠制元閔生爲副。
」思誠、季良、淮等以爲:「以都摠制元閔生爲使,以樞密爲副。
或以宗親駙馬爲使,都摠制元閔生爲副。
」商以爲:「以六曹判書爲使,僉摠制金時雨爲副。
」其代貢土物,則淮、思誠、喜欲用馬匹、布子、油厚紙三物,招、商、稠欲用馬匹及布子,季良欲用布子。
時季良病在興德寺,故命喜等就而議之。
7月19日 ○癸亥,視事,輪對,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賀瑞兔表箋,進獻使仁順府尹權蹈兼齎以行。
表曰: 聖人禦極,克緻太和。
神物應時,式昭上瑞。
事光簡策,喜溢臣民。
竊觀至治之興,必緻貞符之見。
鳳儀著於虞史,麟趾詠於周詩。
今玆星月之精英,乃効乾坤之靈異。
實盛時之美事,而希世之奇逢。
欽惟剛健聰明,溫恭濬哲。
仁推一視,華夏蠻貊之來同;澤洽群生,鳥獸魚鼈之鹹若。
惟嘉貺之有應,諒協氣之所鍾。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逢熙代。
迹拘箕甸,雖阻駿奔之班;心注漢庭,願賡虎拜之雅。
箋曰: 春坊毓德,茂對昌期。
天道産祥
5月7日 ○壬子,日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義禁府提調贊成權軫、判書安純、金自知等啓:「今鞫金生彥殺害李春發眞僞,前後異辭,未得見著。
然潛齎金銀禁物,行賣倭館,此罪亦當死,乞依此律施行。
」上曰:「此事不小,更問情由。
」軫等復啓:「願同臺省委官鞫之。
」乃命判府事許稠爲委官,大司憲曹緻、左司諫柳孟聞同鞫之。
○戶曹據忠淸道監司關啓:「今承下敎,百濟始祖廟宇,已於稷山縣營構,請依平壤府箕子殿例,定本官奴婢各二人守之。
」從之。
○傳旨兵曹: 其諭中外,令進田犬可進獻者。
5月8日 ○癸醜,日暈,月暈。
○受常參,視事。
上謂大臣等曰:「年前昌盛、尹鳳謂予曰:『本國所産海菜魚物,宜進獻。
』予以爲帝若許一嘗,當精備而獻,乃擇品美魚物,令醎淡得中。
乃進獻之日,盛先嘗之曰:『醎味過多,不宜進獻。
』今盛謂予曰:『進獻海物,味須極醎。
』以是觀之,其意不要甘味,冀帝一嘗,務欲多數,不計美惡,雖中國所産之物,亦幷備之。
其言與事,前後不同如此。
且初謂予曰:『欲擇年少善歌舞者。
』今又曰:『若歌舞則將入朝學之,雖未善歌舞,多數爲最。
』若歸而學之,則小女之在中國者亦多,何必我國之人?予意此輩窺覘帝意,自爲己功,多採物産女孩,下以誇視諸路,上以求媚於帝也。
且使臣曾問執饌婢子之數幾何,予答曰:『年前得十人以去。
』盛曰:『又加十人。
』予曰:『旣謂執饌婢子,則當知饌飮烹調之節。
今若更加十人,則非預習之人,奈何?』盛曰:『雖未知烹調之節,入朝可學也。
』予更難之,鳳笑而不言,亦可見盛之意專在誇多也。
」 ○輪對,經筵。
5月9日 ○甲寅,日暈。
○傳旨禮曹: 長子長孫秩卑,衆子孫有秩高者,其祭先世代數從秩高者可否,其與詳定所同議以聞。
○李相出遊于加乙頭,觀捕魚。
5月10日 ○乙卯,日暈,日珥。
5月11日 ○丙辰,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昌盛怒鞍子匠遲來,招迎接都監使趙貫、副使金有讓、判官金連枝、金自怡、通事任種義、張俊等,令跪庭下,極口罵之,欲下杖乃止,遂杖工曹令史及匠人等十餘下。
○左議政黃喜、判府事卞季良、許稠、判書申商、摠制鄭招等言:「曩奉敎旨,凡爲治之道,不可以卑陵尊、以下陵上,必須嚴立法禁,以杜其漸,謹具一二條以啓。
一。
禁品官吏民告訴守令之後,陰嗾他人告狀者有之。
由此風俗日弊,宜加痛懲。
今後陰嗾者,則被訴守令勿論,品官吏民,竝杖一百徒三年。
如有陰嗾告訴、身自告訴者,連續不絶,則知官以上降號,縣官降爲屬縣。
又有姦猾之徒,私記守令過失,揚說恐動,亦宜痛禁,乞依律文部民罵本屬官條施行。
一。
宣德二年三月日,刑曹受敎:『訟者陵辱官員者,不受理,元隻所訟外,他事告擧者,亦勿受,官吏於所告本狀外,別救他事爲罪者,依律論罪。
』其後元告,欲增隻人過惡,竝錄別件罪犯,被告者亦然,官司或受理。
乞加申明,如有違敎者,官吏及訟者元隻,悉皆論罪。
又姦愎之徒,有不愜於己者,捃摭過失,無因告訴,因此獄訟繁滋,風俗日偸。
乞自今律文及本朝敎旨,許人陳告事條及死罪外,無因告訴他人過犯痕咎者,不受,以違令論。
一。
卑下與尊上相訟者,罵詈歐打其尊上,則先覈歐罵之罪,依律決罰,然後辨其所訟曲直。
」從之。
○遣內史韓龍鳳,賜別膳于三使臣。
○昌盛求削刀,尹鳳求黑斜皮靴等物,命與之。
5月12日 ○丁巳,受常參,輪對,經筵。
○義禁府啓:「殺李春發工曹匠人姜龍,今已捉囚,其黨六十李得時,亡匿南山。
」卽命兵曹,與義禁府、鎭撫所、軍器監搜捕。
5月13日 ○戊午,受常參,輪對。
○遣漢城府尹沈道源于平安道,相閭延城基。
右獻納李賴啓曰:「當此農時,遣大臣于外,必緻騷擾,請俟秋遣之。
」上曰:「若於秋成築城,須及此時審定,然後事不稽緩矣。
」 ○親傳齊陵望祭香祝。
○李相求鍮器,昌盛求滿花席等物,命與之。
5月14日 ○己未,月暈。
○受常參。
○視事。
時江華城基未定,左右各以所見,紛紜獻策。
兵曹判書崔閏德啓:「小臣出使東西,凡沿海城堡,莫不留心相之,江華城,莫若因舊基之爲便。
臣於軍國重事,安敢率爾妄語?」上曰:「予當審思。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曰:「進獻栢子歲貢之數少,若從使臣之言,獻五十石,則無奈過多乎?他日若使臣語及之,答以備一千斤。
若鷹子則唯使臣之言是從,不宜事事不從也。
」 ○經筵,輪對。
○親傳望祭香祝。
○上謂左右曰:「今獻執饌婢、唱歌女、鷹、犬、酒、松子、魚、蝦醢物,使臣所備魚醢,不可幷錄於奏本,若必幷錄,則不可不詳其色味與數。
然則使臣旣自備而私藏矣,如之何?」孟思誠對曰:「雖自備私藏,不可不錄於奏本。
」 5月15日 ○庚申,日暈。
○輪對,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謝恩表箋,摠制李中至、趙菑,奉表箋以行。
表曰: 帝德誕敷,懷柔旣洽。
睿恩覃及,感愧冞深。
糜粉難酬,佩銘曷已?伏念臣猥將孱質,幸際昌辰。
惟知述職之勤,未效輸忠之懇。
豈期綸音之降,又承天貺之蕃!文綺氛氳,爛雲霞之吐彩;花銀瑩耀,與日星而爭光。
且頒磁器之精,實出帑府之秘。
寵榮若此,前昔所稀。
玆蓋度擴包容,仁敦涵育。
謂弊邦熏陶治化,憐小臣祗服典常,遂令庸資,獲蒙殊錫。
臣謹當夙興夜寐,恒存挾纊之情;地久天長,益切享年之祝。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霑殊渥。
土宜雖薄,聊効謝忱。
謹備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絲麻兼織布二十匹、黃花席一十五張、滿花席一十五張、雜彩花席滿花方席各一十五張、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庶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中宮禮物:紅細苧布、黑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箋曰: 位尊貳極,允協輿情。
恩導九重,覃施海徼。
撫躬知感,銘骨何忘?伏命臣邈處荒陬,端逢盛際。
綸音密勿,特頒天府之銀;彩幣紛披,且錫茶湯之具。
揆分踰望,擧國騰歡。
玆蓋性稟溫文,姿凝岐嶷,承兩宮之眷愛,繫四海之歡心,遂令弊邦,得霑異渥。
臣謹當永謹蕃宣之守,倍伸頌禱之勤。
進獻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人蔘、松子各五十斤、雜色馬四匹。
賜中至、菑衣笠靴。
○使臣請遣頭目二人于海口捕魚。
○以旱停供上酒,放慶會樓軍資監造成軍人。
○尹鳳求銅器,李相求馬韂等物,命與之。
○差右軍副司直偰振,管押被虜唐人多金夫等四名,解送遼東。
5月16日 ○辛酉,命知申事鄭欽之,詣太平館,邀使臣而至,上迎入思政殿,行茶禮。
使臣見歌舞女雪梅等八人、執饌女重婢等八人、釀酒女內隱伊等二人,請加釀酒女二人,卽選取羽加等二人。
○命摠制鄭招等,撰《農事直說》。
其序曰: 農者,天下國家之大本也,自古聖王,莫不以是爲務焉。
帝舜之命九官十二牧也,首曰:「食哉惟時。
」誠以粢盛之奉、生養之資,捨是,無以爲也。
恭惟太宗恭定大王,嘗命儒臣,掇取古農書切用之語,附註鄕言,刊闆頒行,敎民力本。
及我主上殿下,繼明圖治,尤留意於民事,以五方風土不同,樹藝之法,各有其宜,不可盡同古書,乃命諸道監司,逮訪州縣老農,因地已試之驗具聞。
又命臣招,就加詮次,臣與宗簿少尹臣卞孝文,披閱參考,祛其重複,取其切要,撰成一編,目曰《農事直說》。
農事之外,不雜他說,務爲簡直,使山野之民曉然易知。
旣進,下鑄字所,印若幹本,將以頒諸中外,導民厚生,以至於家給人足也。
臣竊觀周詩,周家以農事爲國,歷八百餘年之久。
今我殿下惠養斯民,爲國長慮,豈不與後稷、成王同一揆範乎?是書雖小,其爲利益,可勝言哉 ○昌盛求銅花甁,尹鳳求孤刀子,李相求紬單衾等物,命與之。
5月17日 ○壬戌,雨。
○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遣內史韓龍鳳,贈別膳于三使臣。
○大司憲曺緻等上疏曰: 今禾苗方興,旱氣始熾,殿下恐懼自責,徹酒減膳,誠感于天,不日乃雨,然雨澤尙未浹洽。
群下不體聖上敬天恤民之至意,縱酒糜費,願自今大小祭享、各殿供上、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中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
○義禁府啓:「李得時剃髮爲僧,行于廣州之境,私奴元萬、夫存、豆彥、金錄等捕之。
請賞元萬緜布一百二十匹,夫存四十匹,金錄、豆彥各二十匹。
」從之。
○崔蠲上書辨其無罪,傳旨承政院曰: 蠲等不慮民事,已見著矣,然當更遣人,驗其情僞。
誰可使者?其議以啓。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曰:「進獻之物,須錄奏本,而別遣人,與使臣偕行可矣。
使臣必欲自獻,以爲己功,若錄奏本,則彼必忿怒。
然予意以爲當錄奏本,而別遣人獻之,其議可否于兩議政。
」 5月18日 ○癸亥,雨。
○輪對,經筵。
○上謂鄭欽之曰:「予將視學取士,成均館五部學堂赴學者及朝士外,勿許赴試。
」 5月19日 ○甲子,雨。
○禮曹啓:「時當農月,旱氣太甚,請禱雨。
」從之。
5月20日 ○乙醜,輪對,經筵。
○義禁府鞫洪成富、金生彥、李得時、幹沖等,殺李春發情由以聞:「初,成富欲奪春發倭通事之任,與生彥謀害春發。
生彥率素知李得時婢夫幹沖等,人定後,到薰陶坊,留得時幹開川橋邊,與幹沖到春發家,詐稱倭館使令曰:『館倭相鬪,宜速來見。
』退還得時在處,令幹沖伺候雜人,待春發至,得時詐作巡官,春發下馬,生彥杖擊春發首,得時從而擊之,遂死。
」又啓:「金悟、高龍鳳,以銀私賣于倭。
」 ○頒賜《孝經》于東班集賢殿應敎以上、西班僉摠制以上。
5月21日 ○丙寅,日暈。
○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尹鳳歸李彬妻之第,遣知申事鄭欽之、內史李貴,齎酒果往慰之,仍議進獻物數及差人進獻便否。
5月22日 ○丁卯,日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三使臣出遊于加乙頭,命都摠制元閔生,齎酒肉往慰之。
○親傳太祖忌晨祭香祝。
○賜酒肉于讓寧大君禔。
5月23日 ○戊辰,日暈。
有星如火,自天中流東方,聲如雷。
5月24日 ○己巳,禮曹啓文廟酌獻儀: 前一日,有司灑掃廟庭之內外。
忠扈衛,設大次於廟殿東門外,南向,設王世子次於大次東南,西向。
其日,通禮門設王世子及文武群官位於廟庭,王世子在東階東南,北向,文武群官分東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學生位於群官之後,北向西上,設典儀位於東階之西,通贊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廟司及典祀官各帥其屬入,設祭器於大成至聖文宣王神位前。
左一籩,〈實以鹿脯。
〉右一豆,〈實以鹿醢。
〉爵一在籩豆前,犧尊一〈實以淸酒〉加勺冪,在殿上東南隅。
設香爐香合燭於神位前,又設配享及從享位祭器,各左一籩,〈實脯〉右一豆。
〈實醢〉爵一在籩豆前。
共設象尊四,〈實酒〉一在殿上前楹東,一在前楹西,其二分兩廡,俱加勺冪。
車駕出宮:前出宮三日,攸司宣攝內外,各供其職。
其日,應從駕文武官,依時刻、集朝堂,諸衛陳設仗衛。
判通禮跪啓外辦,殿下乘輦,文武侍從,竝如常儀。
駕將至,館官、學官帥學生,奉迎於路左。
駕至大次,降輦入幄。
通禮門分引文武群官及館官學官俱朝服,學生靑衿服,入就位,僉知通禮引王世子,朝服入就位。
判通禮進大次前,跪啓請行酌獻禮,殿下服冕服出次,判通禮前導,入自東門,陞自東階,詣文宣王神位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鞠躬四拜興平身,殿下鞠躬四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王世子及在位者,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近侍奠爐于神位前。
近侍酌酒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四拜興平身,殿下俛伏興四拜興平身。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王世子及在位者,皆鞠躬四拜興平身。
判通禮前導,降自東階還大次。
館官學官,分詣配享及從享位,酌獻如儀訖,判通禮啓禮畢,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出,通禮門,分引文武群官及館官以下,以次出。
判通禮量時刻,跪啓外辦,殿下乘輦還宮,館官學官奉辭於路左,王世子及文武群官陪從,如來儀。
從之。
5月25日 ○庚午,禮曹啓親試視學儀: 試前一日,繕工監,設題闆于明倫堂東西階下。
有司,設殿下座於明倫堂上北壁下當中,南向,設小次於堂後,設侍臣位於東西階之南,相向,設典儀位於東階之西。
通贊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殿下出大次,乘輿入小次。
侍臣先就位次,引學生入庭,俱北向東上立定。
判通禮進啓請陞座,殿下出次陞座。
侍臣橫行行四拜禮還侍位,奉禮郞引讀券官及館官學官入就學生之北。
通贊贊鞠躬四拜興平身,讀券官以下及學生,皆鞠躬四拜興平身訖,引讀券官由東階陞就座,〈二品以上東壁,三品則南行。
〉通禮門,分引左右侍臣及館官學官出次。
代言傳宣,典儀稱有旨,學生皆跪。
通禮門,以試題付于闆上,學生俯伏興,就西廡下。
讀券官下庭就西邊,皆躬身。
殿下降座乘輿出,讀券官以下皆平身。
學生進寫題,分坐東西廡下,日未昏,皆進卷子而出。
從之。
5月26日 ○辛未,禦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幸成均館,以冕服酌獻于文宣王,命館官分獻四位十哲東西廡。
便服禦明倫堂,命讀券官右議政孟思誠、判府事許稠、對讀官同副代言皇甫仁、集賢殿副提學鄭麟趾、集賢殿直提學偰循等出題,擬贊成權近進《豳風七月圖》箋。
赴試者,摠四百人。
○傳旨平安、黃海道監司都節制使曰: 來秋進獻鴉鶻,分養各官,勿令生病。
又諭京畿、江原、鹹吉、忠淸、全羅、慶尙道監司都節制使,令進進獻鴉鶻。
5月27日 ○壬申,成均大司成黃鉉等進箋謝恩,箋曰: 欽崇先聖,聿嚴酌獻之儀;振起儒風,丕闡文明之化。
事光簡策,喜溢臣工。
恭惟剛健粹精,齊莊中正。
尊師重道,克追三代之隆;講藝取人,式遵兩漢之制。
欣覩無前之盛事,特蒙自天之洪私。
伏念臣等猥以末資,幸忝文席。
於倫於樂,載賡《菁莪》之雅音;曰壽曰康,願獻《洪範》之多福。
○昌盛求鍮器,尹鳳求角弓,李相求黑漆衣函等物,命贈之。
○兵曹啓:「今以閑良中新甲士取才者,除人所共知兩班子弟外,本曹考其騎蔔馬烙印後,方許敍用。
如有借馬冒瞞者,其授受人,竝依律科罪,受職後見者,收還告身,定外方軍役。
」從之。
5月28日 ○癸酉,輪對。
經筵。
○司憲府啓: 慶尙道固城安置吳用權妻康氏狀告:「夫之罪犯,如不得蒙赦,則許令收贖。
」今詳用權說,大不道之言,欲毀天倫,三省交章,請置於法,特蒙太宗欽恤之仁,獲保首領,廢爲庶人,安置固城,誠天地再造之恩,不念罔極之恩,迨今蓄憤含怨,假作妻書,訴于本府,罪不容誅。
請明正其罪,以爲萬世亂逆之戒。
上曰:「用權雖濫行告訴,勿更論罪,令其道監司曉諭之。
」 ○禮曹啓:「每年六月四部學堂課詩,文臣則令吏曹,差三品以下官,分番輪日直詣學堂,若閑散文官,則各以居近學堂者生徒,隨宜請詣。
其文臣生徒饋餉酒肉等物,令戶曹量宜支給。
」從之,每一日一部,給陳酒十甁。
○上謂代言等曰:「儒生能治四書五經及《三場文選》、《源流至論》之類,亦可能製述,而應擧矣。
不此之急,專聚儕輩所述,以爲抄集,或遇疑似之題,剽竊書之,靡然成風,近日視學,令製箋文,皆竊用權孟孫都試居魁進《豳風圖》箋,故予不取之。
雖平時製述,竊用抄集,固非識理儒生所爲也。
況予親臨試士之時乎?予欲痛禁,然非所以令臺諫,禁止之事也。
爲之乃何?其議于卞判府事。
予心以爲四書五經之外,抄錄中朝有名抄集及東國名儒所製若表箋策問之類,印出頒行,悉禁鄙拙之文,以杜詭遇之門。
若其譎詐之徒,不悛前行,則置之度外,亦可也,幷此議之。
」 5月29日 ○甲戌,受常參,輪對,經筵。
上謂侍講官等曰:「諸生皆模倣抄集製述,故今視學所取,罕有佳作。
予嘗欲數視學取士,自後不復行乎?若欲取人,將何術以試之?」左代言許誠、副提學鄭麟趾等對曰:「不時幸學,或講經、或製述試取、爲可。
」上曰:「予欲以五經疑出題,何如?」麟趾曰:「出題難矣。
」 ○親傳齊陵朔祭香祝。
○使臣遣頭目三人于通津、海豐等處,捕黃魚。
○傳旨刑曹司憲府: 凡論斷大小人員罪犯,時散東班九品、西班八品以上及有蔭子孫成衆衙門人等,皆取旨施行,而本係常人,則勿問有職與否,悉直斷,不更取旨,未便。
自今雖本係常人,苟有職者,竝取旨收贖施行。
○傳旨各道監司: 道內有家藏《國語》、《宋播芳》、《資治通鑑源委》、《文苑英華》、《朱文公集》、《周禮》、《東巖證議》等書者,備悉訪問,雖未成秩,竝令進之。
○工曹啓:「甲士沈從義,於聞慶縣草岾得水精,其品比他最好。
請令本縣掘取,驗其難易及多少,仍差人守之。
」從之。
5月30日 ○乙亥,親傳朔祭香祝。
○禦經筵。
○禦勤政殿,放榜親試及第趙注、閔孝悅、張謹止等三人。
○以李澄判左軍府事,李孟畇吏曹判書,李隨中軍都摠制,趙注義盈庫副使,閔孝悅宗簿直長,張謹止典農直長。
六月 6月1日 ○丙子朔,視事,輪對,經筵。
○楊州水落山,因雨頹壓地藏寺,僧二人、儒生三人死。
○司諫院啓:「仁順府副丞趙由信,其祖母金氏恣行淫慾,汚染風俗,再見流貶。
今若署經由信告身,得齒東班,則後無所懲。
請勿敍東班,以勵風俗。
」上曰:「旣知淫女之孫,則當不令赴擧矣,乃何登第然後,反欲錮仕路乎?況才者用之,何論其他乎?」仍命知申事鄭欽之曰:「後日各品除拜時更啓。
」由信,禾之孫也。
○兵曹據中軍都摠制府牒呈啓:「三軍甲士等到宿,依宣德二年九月日受敎,三軍首領官同其司上大護軍護軍,每於月季,考其公座簿磨勘。
今以二十領甲士之多,踰三朔始考到宿,故精覈實難。
自今各領護軍,將上項公座簿,逐日監銜着署,藏之公櫃,及至月季,各其司上大護軍護軍,會于一處,通考五領公座簿,明白置簿,待三朔依上項敎旨,首領官將其文案,同上大護軍護軍點考,永以爲式。
如有冒濫者,當身及掌務、上大護軍、護軍竝論罪,請依所報,令其領護軍,每於入番三日,監銜着署。
其領護軍有故,則同司護軍,五領護軍皆有故,則其司上大護軍代之。
」從之。
○昌盛求衣函,尹鳳求捉虎槍、馬銜、馬勒,李相求紅綿紬四十尺,命與之。
○司憲府啓:「前副司直樸居善,誣說監察姜齊老痕咎,陰毀士人,心志險譎,姦惡莫甚,請依律杖六十、徒一年。
」從之。
6月2日 ○丁醜,輪對,經筵。
上謂侍講官曰:「大臣等嘗謂予曰:『視學取士,則儒者常聚泮宮,鼓舞興起矣。
』今視學取人則曰:『但當視學,不必取人。
』前後所言,紛紜各異。
」同副代言皇甫仁啓:「視學取人,誠美事也。
法立未久,而紛紜如此,臣深以爲嫌。
」上曰:「或謂視學之時,宜講經書以取士,是說何如?嘗聞式年講經之際,或引問、或顯說,頗有對面容私之弊,故從卞季良上書議,除講經,而專用製述,將何處之而可?」仁及偰循等對曰。
「式年講經之際,旬日之內,未能盡講多士,況視學一日之間,豈能盡講?」上曰:「予亦以爲未可也。
若試製述,則須命難製之題,以辨能否。
」命循曰:「爾等出五經疑題,善製以進,予將覽焉。
」 6月3日 ○戊寅,受常參,視事。
判府事許稠啓:「端午石擲戲,自昔有之,故國家禁之,而不能止。
太宗朝,因使臣求見,兵曹聚驍勇者,作石擲牌,每歲端午,會于鍾樓街,交戰鬪勇,以至傷軀殞命者多矣。
臣又恐強悍之徒交結朋黨,或生不虞之變,甚無益於國家,安可坐視不禁乎?請罷石擲軍,如有私相戰鬪者,有司嚴禁。
」上曰:「每歲使臣有欲見之者故不得已而然耳。
必欲見之,則如之何?」稠對曰:「如欲見之,則臨時募人可也,不必作牌。
」上曰:「然。
」卽命代言等曰:「亟罷石擲軍,收其牌記,且令兵曹禁止。
」 ○輪對,經筵。
○三使臣往觀檜巖寺,命內史金淳問安。
○昌盛求漆梳函、銅小燈盞、雨傘等物,頭目陳禮求磬子一、大箭六簇,命與之,但梳函,前已與之,勿許。
頭目楊眞等九人,各有所求,竝從之。
○刑曹啓:「議刑之際,《唐律疏議》,最有益,不可不知,近來律學等,專不講習。
請自今四孟朔,取才及律科,幷試《疏議》,通計等第。
」從之。
6月4日 ○己卯,輪對,經筵。
○李相自檜巖歸平康,掃母墳。
○全羅道監司啓:「濟州進馬船,遭風沒溺。
」 6月5日 ○庚辰,輪對,經筵。
○昌、尹兩使臣,回自檜巖,命政府六曹左代言許誠,宴于普濟樓。
使臣知之,經由東小門,到太平館,政府六曹代言,宴慰于館。
6月6日 ○辛巳,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黃海道監司啓:「臣與水軍僉節制使,同審豐川、廣巖兵船移舶便否。
殷栗縣距海口不過十餘裡,而與倭船來泊楮島甚近,賊變可畏,故曾於廣巖梁,設置兵船,使之通救殷栗及長連、安嶽等官。
若豐川則距海口不過四裡,而與倭船隱泊椒島尤近,故突入寇攘,尤爲可畏。
去乙未年五月,倭船一艘隱于椒島,夜入豐川,殺掠人民,郡官按撫使亦皆遇害,全城屠滅,故前此於本梁,設置兵船,守護有年矣。
若革豐川兵船與廣巖梁兵船,移泊許草浦,則兩邑相距,各一息餘程,脫有席島、椒島隱泊之倭,窺伺投隙,突入爲寇,則將不及救護矣。
況許草爲浦,潮滿則水深船浮,潮退則水淺船膠。
且浦口甚窄,僅容一船。
又於浦口西北百餘步間,巖石連列,小有風浪,則觸石破船,莫能救護。
浦口之外,又無泊舟待變之處,萬一席島、椒島隱泊之倭,當潮退舟膠之時,乘機突進,則非徒士卒見虜,兵船亦皆毀傷,其不可移泊明甚,宜仍舊於廣巖、豐川二梁,置兵防禦爲便。
但廣巖梁必待潮滿,然後舟乃可浮,宜於水深常浮,熊島豆毛之地,小退移泊也。
其永康縣松明浦,則兵船常泊,防禦要害之處也,宜除廣巖、豐川、館梁、巡威等四處,兵船各一艘,泊于本浦。
然臣意以爲若除四處兵船,移之松明浦,則非徒四處兵船反爲單弱,松明浦亦甚幽辟,前望不通,救兵懸絶,若但以四艘單弱之兵,猝遇敵變,則反興寇賊呑噬之心矣。
館梁則以水軍本營,領兵船五艘,深入海口十餘裡,泊于塞浦,常時閣置守護,甕津邑城外,其餘地面,不得守護。
其在春夏之交,則每遇東南風,風水俱逆,雖有賊變,暫不得出海應變。
前此兵船泊于本梁,盡爲倭賊所燒矣。
若甕津東南齊沙浦,則四面藏風,兵船十餘艘,常時浮泊,而或南或西,水路交通,如有賊變,則易於發船。
南距松明浦不過十裡,西距甕津邑南浦口,不過十餘裡,永康西南及甕津等處,亦能通救,宜將館梁兵船五艘,移泊齊沙浦。
又以防禦稍輕,廣巖梁兵船五艘內一艘、豐川梁兵船四艘內一艘,共二艘,移屬齊沙浦。
若以減廣巖、豐川兵船爲未當,則宜隻除廣巖兵船一艘,又新造一艘,以古永康仍居人吏日守奉足二十五戶及曾革別牌不合侍衛人七十五戶,定爲船軍,以實防禦爲便。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
左議政黃喜等以爲:「廣巖、豐川,仍舊置兵,而以廣巖兵船,小移熊島,又以館梁兵船,移泊齊沙浦,而廣巖、豐川兵船,元額不多,不宜除出。
如遇大賊,則長山串以北各浦兵船,會于一處,長山串以南各浦兵浦,又會一處,各於要害,聚而應變,已有前例。
不必新造兵船,又不必除出廣巖、豐川兵船也。
」從之。
6月7日 ○壬午,尹鳳自其弟重富之第,詣闕,上迎入慶會樓,設溫斟宴,饋頭目五人于賓廳。
贈鳳毛衣,頭目麻布各二匹。
蓋鳳不令昌盛知,托以歸弟家,遂詣闕,欲獨受贈遺也。
○昌盛怒護軍樸絜,不盡心捕魚,杖之。
○李相自平康往瑞山。
6月8日 ○癸未,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護軍吳明義代樸絜,隨頭目捕魚于海豐。
○戶曹啓:「光祿少卿韓確,欲遞受母守信田,請依賜米例,以從三品科折給。
」命依從二品給之。
○禮曹啓:「新製《歌聖德》、《祝聖壽》樂章二篇,請載樂府,用於宴享。
」從之。
《歌聖德》曰: 於皇明受天命,聖繼神承,履九五大一統,撫綏萬邦。
日月所照,霜露所墜,莫不來庭。
偉,四海一家景何如?帝德廣運,覃被九圍。
〈再唱〉偉,四海一家景何如?九天上皇華使,聿至海東,宣上德、達下情,洞達無間。
玉節星軺,峩冠麗服,望若天仙。
偉愛之敬之景何如?降綸綍、布德音,天貺便蕃,吐雲霞、輝星日,偏荷恩憐。
神人胥悅,父老騰歡,蹈舞蹁躚。
偉,祝壽萬年景何如?海隅日出,沐浴恩波。
〈再唱〉偉,祝壽萬年景何如?天無風海不波,躋世雍熙,重九譯、獻百琛,庶邦來賀。
一人有慶,萬福來同,海晏、河淸。
偉,天下太平景何如?殊方異域,款塞稱臣。
〈再唱〉偉,天下太平景何如?惟我王盡忠誠,心同葵藿,奉幣帛、勤梯航,虔恭侯度。
上下交孚,中外寧一,小大稽首。
偉,三呼萬歲景何如?事大惟謹,永世無愆,〈再唱〉偉,三呼萬歲景何如?白嶽西盤松洞慕華樓,上率群臣備禮儀,開張祖席,琴瑟擊鼓,以永今夕,歌詠聖德。
偉,敷奏冕旒景何如?吾王赤心,天日照臨。
〈再唱〉偉,敷奏冕旒景何如? 《祝聖壽》曰: 我朝鮮在海東,殷父師受周封。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八條敎啓群蒙,仁聖化傳無窮。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惟我王繼祖宗,緻其孝、盡其忠。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畏天命、益虔恭,誠之至達宸聰。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帝仁聖擴包容,懷柔篤、眷顧隆。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使華至宣皇風,絲綸密、錫予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擧國榮千一逢,拜舞蹈及黃童。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鼓琴瑟、奏笙鏞,筵秩秩、樂融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化東漸軼禹功,望北極、歌時雍。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我受恩重華、嵩,祝聖壽、齊蒼穹。
偉,永荷皇恩景何如? ○昌盛求金一錢五分、畫彌陀八大菩薩,尹鳳求粧小佛彩色,命與之。
○禮曹啓:「昌盛求靴轎子燭臺等物,尹鳳求燭臺小鐘等物。
盛則前此已請黑斜皮靴三,今所求靴,請勿造給。
」從之。
6月9日 ○甲申,受常參,輪對,經筵。
謂侍講官偰循曰:「今科擧之法,未得其當,就五經中命二題製述,人或以爲不可。
向者提學尹淮謂予曰:『竝出五經義題,使各述所長,而取之可也。
』判府事卞季良曰:『若出一經義,則須盡誦五經者,乃可作之。
』禮曹判書申商曰:『若能述一經義,則他經可類推而述也。
』右議政孟思誠之言亦然。
或雲試以講經,則儒者固澁而損志,或雲試以製述,則浮華而少實,互相紛紜,未得其要。
將立何法,可以興學乎?法立弊生,自然之理。
予意以爲連往學宮,親試擧子,則庶可勸學,然此亦終必有弊矣。
」 ○左司諫柳孟聞等上疏曰: 監司之職,承流宣化,專制一方,任莫重焉。
今我國家分遣監司,巡咨諸道,生靈休戚、守令賢否,靡不詳察,其委任之意,可謂至矣。
獨於平安、鹹吉兩道監司,兼差府尹,率眷赴任,期以二周,是誠國家重此二道,欲其久任之意。
然監司守令之職,固不可相兼。
爲監司者拘於兼尹,淹留一府,而不肯出巡,雖歷二周,未巡之郡頗多,其於生民疾瘼、守令廉汚,豈能周知?非特有乖於咨諏之意,恐其宣化有所未盡也。
況兼尹之於本府,錢穀刑獄民間冗務,委於少尹判官,一不視察,而隻率家屬,徒經兩期,實爲未便。
且日用營爲之際,豈無犯法?監司旣犯法,則守令貪汚,吏民姦惡,何以懲之?曩日金漸兼尹平壤,恣行己慾,貪汚亂政。
今者崔蠲坐于鹹興,不巡諸郡,生民飢饉,恝然不問,是皆兼尹之故也。
伏望殿下,俯察臣等之瞽言,平安、鹹吉兩道,一依他道,特遣監司,期以一周;別差府尹,委以六載,益廣咨訪,益敦撫字,國家幸甚。
命下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以啓。
6月10日 ○乙酉,大護軍尹重富,進白磁靑花大鍾一事,賜米豆二十石。
○賜知申事鄭欽之鴉靑羅衣。
6月11日 ○丙戌,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以??爲惠寧君,尹重富上護軍,鳳之請也。
○刑曹啓:「本宮奴限後娶良女及補充軍女所生,則依公處例屬本宮,公私婢嫁補充軍所生,則依前朝判定百姓例施行,嫁鹽幹牧子驛吏所生,則依永樂十二年受敎,驛子娶自己婢所生,仍爲驛子例,各其父役處定屬。
」從之。
○兵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倭人馬多時知等三人、被虜唐人吾敦而老等雲:『父母俱歿,又無族屬。
所居對馬島土瘠,不得爲農,飢餓將死。
爲此逃至國境,願得閑田,耕稼以生命。
』令其道守令,給田宅糧種,常加存恤。
吾敦而老,送于京。
」 ○刑曹據都官呈啓:「前知郡事金士信家奴元萬,捕得殺人李得時,例宜免賤,故以公賤年歲相若者,償給其主。
今考宣德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受敎,都城內逆賊捕捉公私賤人,許令免賤,而其子孫,不得幷免,故私賤之主,將其子孫,依舊使喚,其所償給公賤子孫,亦令屬公。
今償給金士信公處奴子所生,請依上項受敎屬公。
」 從之。
6月12日 ○丁亥,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命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昌、尹兩使臣,仍贈土豹皮一張、靑鼠皮四百張于昌盛。
○賜新及第恩榮宴于禮曹。
○昌、尹兩使臣,設酌于韓確之第。
○禮曹啓:「昌盛求白苧黃麻布等五件物,請贈之。
但苧麻布,前日已贈,勿復給。
」從之。
6月13日 ○戊子,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日本國右武衛源道鎭,緻書禮曹曰:「今我王登祚,兼相公新立,朝野胥慶,無日不馳仰貴國執事。
凡我同僚以我辱沐寵光,覬霑餘波,儻蒙賜黑苧布一百段、緜布一百段,以頒同僚,不亦善乎?」仍獻土物,回賜正布七十匹、白細紬緜布各十匹。
宗金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八十五匹,六郞次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五十八匹。
○新及第趙注等進箋,謝賜恩榮宴。
○昌盛毀前日所贈二鞍,見斡木有補處,大恚,盡碎之。
下工曹正郞金好知、佐郞安尙縝于義禁府,鞫之。
○上謂代言等曰:「序班崔眞,本我國之人。
我朝使臣,凡諸擧措,莫不賴焉。
雖至難事,宜盡從其請。
」 6月14日 ○己醜,受常參,視事,輪對,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贈尹鳳石燈盞三事。
○禮曹啓:「昌盛求刀子及鍮銅器,銅器則去歲已多與之,請勿復給。
尹鳳求經紙等物,頭目沈貴求弓箭等物。
」命與之。
○禮曹啓:倭館買賣商賈人等,與通事使令通同,潛賣禁物者頗多,其禁防條件,具錄以聞。
一。
舊例,倭客下陸,則監司令差使員至船所,詳考所齎之物名數,轉報于朝,京館禁亂官,據所報物數令貿易。
今也差使員,於其初來及回還,皆不稱量移文,因此姦詐之徒,於倭客發行日,就漢江及中路宿所,潛行貿易。
自今倭物名數,或有加減,則船所差使員、護送通事,竝治罪。
回還時未畢買賣物數,則禁亂官稱量報禮曹,移文其道監司,令差使員到船所,其已和賣及還齎去之物,計數稱量,如有增減及犯禁之物,罪其護送官通事等,收其禁物納官。
今後館貿易,則禁亂官錄事,船所貿易,則差使員與客人對坐,親監考察買賣。
一。
前此禁物名目,不曾分辨受敎,因此或有潛換禁物者。
今後金銀及彩花席十一升以上苧麻布豹皮銅錢等物禁斷。
一。
倭館禁亂官,隻定一員,故夜不直宿考察。
由是姦詐之徒,與通事、使令、房直、庫直通同,乘夜買賣。
今後每館定禁亂二人,輪次直宿,嚴加考察。
一。
宣德二年十二月,本曹受敎:「在前倭館房守使令再行人等,稍解倭語,潛隱貿易,弊將難禁。
使令則未行人,房守則各司奴子,輪番遞差。
」自今不分行未行,定送官吏,依律科斷。
一。
每當貿易時,通事使令冒濫之事,禁亂官掌務官錄事,或不考察,緻有犯法人,則禁亂官錄事,竝論罪。
一。
倭物除公處市準,從自願貿易,禁亂官,察其禁物及凡所非違。
從之。
6月15日 ○庚寅,日暈,日珥。
○命知申事鄭欽之,邀昌、尹兩使臣而至,上迎入慶會樓,設溫斟宴。
○頭目崔眞,求紫紬草笠等物,命許之。
6月16日 ○辛卯,受朝參,視事,輪對,經筵。
○義禁府鞫金好知、安尙縝之罪以聞,命罷職,杖其鞍匠。
○昌盛求全漆十斤,命與之。
○頭目尹洪、尹全求刀子,崔眞求馬韂,竹紗帽,楊靑求箭鏃,海寶求鐵箭,命許之。
○刑曹啓:「麻田縣人鄭貴壽,烝其繼母地藏,請依律竝斬。
」從之。
○司憲府啓:「副司正張子厚,潛奸異姓四寸妹故司正全季謙妻姜氏,情迹已著,請收職牒鞫之。
」上曰:「奸事不可輕易推鞫,以至加刑。
奸而苟免,固不可,不奸而被罪,亦不可,更詳問以啓。
」旣而謂代言等曰:「中國男女有別,故雖姊妹不得相見。
我國之風,以姊妹相見爲美俗,故屢有如此之事,宜明辨情實。
」 ○司憲府啓:「趙安生言夢見壽康殿,且說傳敎之言,其言甚妖誕,律無正條,比詐傳王旨當斬。
」上曰:「此非詐傳王旨之例,乃造飾祥瑞之類也。
昔宋之趙氏、漢之田千秋,皆發如此之言,此乃怪異之事也。
然援此論罪,亦不中,更與左右議政,同議以啓。
」 6月17日 ○壬辰,受常參,視事。
上謂左右曰:「昌盛初欲進獻索鞍材六件,旣得之,擇其一,遂私造,館伴止之,盛乃止。
去年本國所進田犬,到遼東易以他狗,今所進鞍材,必易換而獻之。
又進獻鷹,予欲待秋羽齊,然後獻之,昌盛雲:『七月初吉,當齎去。
』此不論後日之用不用,但欲見其自獻之功耳。
予恐帝不知盛所爲,而反過我也。
」 ○輪對,經筵。
○昌盛怒其造鞦轡不精,杖匠人及工曹令史各三十、迎接都監錄事公路十八。
○刑曹啓:「井邑縣民金則金妻藥非,與奸夫方勿金,殺則金。
藥非律該淩遲,勿金處斬。
」從之。
6月18日 ○癸巳,日暈,月暈。
○受常參,輪對,經筵。
○昌、尹兩使臣,放舟楊花渡向阻江,蓋欲親捕黃魚也。
館伴趙從生隨之。
命贊成盧閈、判書金自知、左副代言李師厚齎內醞餞之。
○日本駿州太守源省後室融仙,緻書禮曹雲:「我先君嘗建佛宇,願賜《大般若經》。
」仍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三十八匹。
6月19日 ○甲午,受常參,視事。
上謂知申事鄭欽之、左代言許誠、右代言鄭淵曰:「今昌盛求請無厭,一有不快於心,輒鞭笞朝官,其爲淩辱甚矣。
何以處之?將忍辱而依舊待之乎?據義而直言責之乎?卿等審聽予言,議諸兩議政以聞。
」黃喜、孟思誠等同議啓:「昌盛無知宦寺,不計禮義,專肆貪慾者也。
今雖據義責之,必不慙悔,徒增憤怨矣。
若含憤積憾,妄訴朝廷,則以外國,而一一辨明難矣。
安知不爲異日之大患乎?莫若忍辱優待以遣。
」喜等又啓:「趙安生發妖言之罪,憲府雖論以詐傳詔旨,當斬,然安生愚惑,不識事理而然耳。
以聖上好生之心,宜減等科罪。
」命減二等,杖一百徒三年。
○輪對,經筵。
○江原道監司崔府進箋,謝賜醫藥。
○卒府尹李玄妻李氏進十九升絲麻交織布一匹,賜米豆幷十五石。
○執義辛引孫啓:「富居人尹德生納壻之日,大備酒饌宴飮,本府鞫之,事幹杖罪,移關刑曹。
刑曹幷計本府訊杖之數,止笞二十。
欲移文刑曹問其故,大司憲曹緻沮之。
本月十五日,緻在告,臣與掌令尹炯、趙克寬、持平李重議,移關刑曹,至十九日,緻與臣等同坐,本府吏,將刑曹回牒以告,緻怒,令都吏下庭曰:」執義掌令雖賢良,何乃擅便移文乎?「詰問叱勑,辭甚傲慢。
本府非他衙門之比,見辱至此,靦面就職,心甚未安,乞避嫌。
」命司諫院推劾以聞。
○司憲府啓:「內贍判官吉師舜,因索逃婢,直入司直李君實家,縛其妻毆之。
及事覺,欲窺免己罪,誘五寸叔李慶門爲己所犯,妄冒招承。
請依律杖八十。
」從之。
6月20日 ○乙未,遣內史韓龍鳳,詣阻江,問安于昌、尹兩使臣。
○書筵啓:「自今每衙日,賓客共會書筵本司,通後五六日所進講處,預先講論。
」從之。
6月21日 ○丙申,命工曹參判李蕆,齎內醞往瑞山,慰李相,賜其父山苧麻布衣一襲、米豆幷二十石。
○尹鳳、崔眞請除親戚平壤土官,授張尊典客署注簿,李順典賓署錄事,林天儉掌膳署令,林夫介司獄署丞。
6月22日 ○丁酉,受常參。
6月23日 ○戊戌,受常參,視事。
全季謙女子上言:「母嘗以事,打家婢燕脂之夫,燕脂以故含恨,訴母有淫行。
」命留之,且曰:「我國之俗,雖無服之親,男女相見,故有言相奸者屢矣。
自今立法,使無服之親,不得相見,若何?」右議政孟思誠對曰:「四寸已爲無服之親,若使不得相見,則無乃緻風俗之薄歟?」上曰:「寧使風俗之薄,豈如男女有別,無相幹之爲愈乎?」思誠及兵曹判書崔閏德、判府事許稠等啓:「禁斫松木,曾有著令,故未易造家蓋瓦。
請以京中家舍阜盛爲期,弛斫松之禁。
且諸山陵卉木甚茂,火災可畏。
願令疏剔,以給未造家者。
」上曰:「自古山陵樹木,欲其茂盛,未聞斫伐也。
此乃大事,未可輕議,更加商度。
」 ○上謂代言等曰:「昔仁宗皇帝卽位二年,進厚紙以千數,皆極精美。
今皇帝卽位已五年,一未進獻,心常爲恨,欲及秋節進獻,須令盡善預備。
」 ○命都摠制元閔生,齎內醞往阻江,慰昌、尹兩使臣。
○司諫院鞫前日臺員相詰之故及刑曹官吏減杖決笞之由以啓,上曰:「辛引孫等疑曹緻,停移文刑曹者,以緻之奴,幹於尹德生也。
故及緻不坐之日移文。
緻若有私心,則豈於前日合議,以決杖移關乎?引孫等當其不坐之日,乃強移文,無乃失次乎?」命留諫院狀,且召刑曹官吏,就職。
○賜順德侯陳理妻李氏米豆幷十石。
○禮曹啓:「昌盛求麻布、水銀、猠皮靴等物。
」命與之。
6月24日 ○己亥,受常參。
○以河演爲兵曹參判,曹緻大司憲,鄭苯執義,張修、崔文孫掌令,辛引孫、尹炯、趙克寬,皆左遷。
○賜故護軍樸疑問棺槨及米豆幷十石、紙六十卷、石灰三十石。
○賜幾杖于右議政孟思誠、驪川府院君閔汝翼、贊成權軫。
敎思誠書曰: 耆英舊德,國家之所倚重,而人君之所禮貌也。
稽諸往昔,率由是道。
惟卿有謙恭溫雅之美,歷事祖宗,任居端揆,表率庶官,弼亮予治,年德俱高,禮數宜加。
玆賜幾杖,以昭達尊。
卿其扶力養和,益思贊襄。
敎汝翼書曰: 大臣旣有達尊之美,人君宜加緻敬之儀。
是乃令規,固非私惠。
卿學敦詩禮,識洞幾微。
身事四朝,勳名旣著。
年踰七十,齒德俱尊。
玆率典常,用錫幾杖。
於戲!尊賢敬老,蓋將擬於蓍龜;養性怡神,庶幾保於壽耉。
敎軫書曰: 臣有齒德,是乃達尊。
君任老成,當加優禮。
稽諸古典,自有恒規。
卿以端方之資、宏達之器,自信淸儉,素履忠勤,稀年已過,執德彌固。
玆錫幾杖,昭示禮經。
卿宜養氣體以保身,作股肱而輔國。
思誠進箋謝恩,箋曰: 上心念舊,特加優老之恩;賤質臨衰,榮荷異常之寵。
光生閭裡,喜溢家門。
臣學術本疎,桑楡已晩。
未賞究經書之蘊奧,何以知義理之精微?每奉綸音,愧乏絲毫之補;又當獻議,率非藥石之言。
顧平生之所爲,無一善之可取。
豈圖幾杖之錫與,亦倂敎示之丁寧!揆分踰涯,措身無地。
玆蓋伏遇乾坤合德,雨露同功。
至治廣被,生成殊澤,光霑枯槁。
烏皮穩於鮐背,適意自便;鶴膝續於鳩形,扶顚不壹。
慈和遍覆,感激兢惶。
臣謹當罄竭愚衷,冀延慶祚。
坐詠崗陵之高大,行歌日月之恒升。
國步盤安,期歷年之有永;聖躬天保,祝萬壽於無疆。
汝翼箋曰: 臣本備員,幸際風雲之會;官從承乏,濫趨鸞鳳之行。
豈期列聖之朝,廼過稀年之壽?矧非棟梁之材質,肯望幾杖之恩榮?策勵瘦羸,感筯骸之更固;倚穩衰朽,悅身體之再安。
縱踰分之眷私,實衛生之寵賜。
倍深兢惕,祗荷優容。
玆蓋伏遇察臣摧頹,矜臣鄙樸。
推能爲有無之厚禮,施不堪任用之殘軀。
寤寐銘于心,罄竭涓埃之小補;顚沛必於是,奉祝天地之遐齡。
軫箋曰: 聖主推恩,特頒殊錫。
愚臣荷寵,冞切感懷。
喜溢親姻,光生裡閈。
竊以孔光作相,漢帝賜靈壽杖以優賢;毛價有勳,魏祖錫素憑幾以褒德。
皆名績之竝著,而古昔之罕逢。
如臣者性本疎庸,材惟譾薄。
濫蒙倚任之眷,曾無報效之勞。
數道觀風,僅似駑馬之十駕;諸曹治事,又同鼯鼠之五窮。
況貳調鼎之司,尤增覆餗之懼。
豈圖希世之寵,猥賁不材之身?玉翰寶章,忽降璇極之上;烏皮鳩刻,謬及衡屋之中。
玆蓋伏遇德洽生民,心敦化育。
不遺樗蒲之朽質,特霈雨露之深恩。
保若提孩,慈踰怙恃。
臣謹當或扶或倚,聊安犬馬之餘生;有始有終,庶答乾坤之洪造。
6月25日 ○庚子,日暈,北珥。
6月26日 ○辛醜,受朝參。
○賜卒雞林君李升商妻李氏,棺槨及米豆幷三十石、紙一百卷。
6月27日 ○壬寅,受常參,視事,經筵。
○高山縣監安璟辭,上引見曰:「聞今年禾穀稍盛,近日不雨,恐傷禾稼。
爾勿謂小旱,務盡人事。
」 ○安東人尹屺進《朱文公集》三十二卷,賜以弓矢橐韃。
○禮曹判書申商啓:「成均館學生,常養百五十人,已有成法,今又加五十人。
然曾設五部,生徒讀書之數廣矣,成均館生員,猶未滿百人,姑停常養二百人。
」上曰:「生員滿一百,則宜幷生徒養二百人,然更議兩議政以啓。
」 ○命勿進酒,以旱也。
○禮曹據東活人院呈啓:「曾構汗蒸沐浴室,至爲狹隘,或男女多聚,則未得治病者頗多。
今大禪師一惠等,欲區分尊卑男女,蒸浴之室,增營三處,仍設石湯子,力微未就。
願借豐儲倉米一百石、典農寺緜布一百匹營造訖,就平安、鹹吉兩道,納于官倉,請給還上米一百石。
」從之。
○傳旨: 入直軍士有疾,令惠民局濟生院劑藥送兵曹,傳付入直醫員救療,以爲恒式。
6月28日 ○癸卯,扶安縣住私婢,一産二男一女,命依前例賜米。
6月29日 ○甲辰,承文院都提調黃喜議:「瑞兔進賀使,除別差,就差進獻使權蹈,齎表箋進賀。
」孟思誠以爲:「就差進獻使進表箋,其副使則別差。
」提調許稠、鄭招以爲:「非大祥瑞,又非直聞於帝所。
且本國非海內郡縣之比,小小祥瑞,雖不賀,庸何傷乎?」從喜議。
○命放付處李順蒙、趙秩、李明仁、徒流金尙知、鄭得芝、鄭得蓀、鄭得萱、安置金仲誠等六十六人,以旱也。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四十四〉 秋七月 7月1日 ○乙巳朔,以旱徙市。
○禱雨于北郊。
○遣中軍摠制李叔畝,相閭延城基。
○司憲府啓:「今當禾穀發穗之時,亢陽不雨,殿下恐懼修省,減膳徹酒,畏天之誠至矣,然禁酒之令不下,無知之徒,沈迷不忌。
大小祭享、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中外公私用酒,請皆禁斷。
」從之。
○昌、尹兩使臣,將往阻江捕魚,上欲餞之,適違豫,命王世子,詣太平館宴慰。
7月2日 ○丙午,親傳秋享大祭香祝。
○昌、尹兩使臣,令指揮張勇、序班崔眞問安,上引見于勤政殿。
○戶曹判書安純,以病辭職,不允。
○命行大護軍李蓁,行蜥蜴祈雨于昌德宮。
○傳旨刑曹: 今當農月,雨澤愆期,恐或無辜繫獄,冤抑莫伸,緻傷和氣,中外二罪以下獄囚,竝釋之。
○掌令崔文孫啓:「今命釋二罪以下,張子厚、莫終相奸之罪,亦在放例。
然事關綱常,請勿放推鞫,以正風俗。
」上曰:「旣宥二罪以下,宜速放之。
」文孫更啓:「子厚又有亂言之罪,請勿放。
」從之。
○兩使臣出遊于普濟院樓,命內史崔濕,齎內醞往慰之。
○禮曹啓:「今旱氣太甚,請依古制陰陽壓勝之術,祭享外,勿令擊鼓。
且沈虎頭于漢江楊津。
」從之。
○禮曹啓:「前此成均館生員幼學,常養一百五十人,今又使有蔭子孫赴學,額數不足,請於前額加設五十,常養二百。
生員雖少,幼學則多不過百人。
」從之。
○別侍衛等上言:「請依成衆官例,加給遞兒。
」命下兵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僉曰:「以今加設三軍司正十五內二、副司正五內二,於左右番,各加司正一、副司正一,以今冬來夏遞差。
」從之。
7月3日 ○丁未,掌令崔文孫啓:「今旱災已甚,請停各司造成及慶源倉材木輸入之役。
」從之。
○昌盛求白細緜布一匹、鍮香筯香匙緜布衾枕等物,尹鳳求狗鏁,頭目昌海求刀子,尹守求磬子,命與之。
7月4日 ○戊申,日暈。
○聚僧徒禱雨于興天寺。
○序班崔眞詣闕,上引見于慶會樓,命同副代言皇甫仁饋之,賜狐裘毛冠及土豹皮一張、貂鼠皮三十張、彩花席十張、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一事、黑細麻布十匹。
眞進段子二匹,回賜麻布七匹。
○命內史,贈別膳于兩使臣。
○命吏曹,追贈愼寧宮主父檢校工曹參議辛永貴從一品。
○禮曹啓:「新羅、高句麗、百濟始祖,今已立廟,請載祀典緻祭。
」從之。
○日本國藤原滿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六十一匹。
7月5日 ○己酉,日暈,日珥。
○以李孟畇爲吏曹判書,申商禮曹判書,文貴、曹備衡竝中軍都摠制,李隨藝文大提學,樸實右軍都摠制,趙慕、趙侯竝同知敦寧府事,趙叙中軍同知摠制,樸葵禮曹參判,金孝孫大司憲,閔審言鹹興府尹,禹承範兵曹參議,李師孟司諫院右獻納,黃守身司憲持平。
○上謂左代言許誠曰:「鐵之用,其利無窮,若造兵器,雖多不厭,然今國家無虞,停罷勞民之事,不亦可乎?其減忠淸道鐵場一所。
」 ○全羅道監司啓:「各官犬牙相入之地,請分屬附近官。
」上曰:「此等事,一開其端,則爭先啓達,莫若仍舊。
」 7月6日 ○庚戌,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予嘗經春旱,未經秋旱。
春旱則雖過一月,猶未太甚,今秋之旱,無乃太甚乎?」 ○賜祈雨行香使李蓁馬一匹,祈雨兒童及別監米有差,以得雨也。
○序班崔眞先往遼東,賜衣靴及海物。
○遣礪山府院君宋居信,禱雨于社稷。
○昌盛求大刀子靴及細苧麻布各一匹,命與之。
○刑曹啓:「自今公處奴子聚良妻者、婢子嫁良夫及私賤者所生五六口以上,勿分良賤,其父母雖一人獨存,亦令一口免役養親。
」從之。
7月7日 ○辛亥,雷震,大雨。
○尹鳳請差宋希璟,爲別侍衛,李處林爲甲士,前都染錄事金陟,爲大殿牽龍,金緻齊爲權知直長,趙勇爲世子宮牽龍,下吏兵曹。
○尹鳳求銅鐵鑪口等物,昌盛求綿子牛皮等物,命與之。
○傳旨: 使臣所求滿花方席五張,其以滿花寢席不合進獻者,與之。
7月8日 ○壬子,日暈。
○親傳元敬王後忌辰香祝。
○遣上護軍洪珚,禱雨于風雲雷雨壇,晡時,大雨震人。
○李相回自瑞山,命代言李孟畛,齎內醞迎慰于漢江。
○尹鳳求佛坐家及厚紙十張、緜三斤、湯灌一、犢牛皮一張,昌盛求藍綃四尺、汗替五、油紙韉十、弓鞬矢筒各一,頭目李敬求鐵箭五箇,李成、胡唐兒各求磬子一,昌安求柳葉箭三箇,李全求艾葉箭三箇,皆與之。
○司憲府啓:「豐儲倉還上陳米,令受者減三分之一還納,故朝士爭先多受,凡九十六人。
戶曹當該正郞黃保身、佐郞文叙以不陳米,指爲陳米以啓,俱自再受。
叙又當劾問時,囑本倉匿其姓名,佯若不知。
監察鄭瑜、金宗淑、李伯瞻、李仁孫、李達、皇甫良、徐皓、豐儲倉副使鄭種等,不察米之新陳而分給,請竝依律科罪,其濫受米穀,依數徵還。
」 命罷保身、叙、瑜、宗琡、伯瞻、仁孫、達、良、皓、種等職,其濫受米六石以上者,悉令還納。
7月9日 ○癸醜,日暈,日珥。
○對馬島宗貞澄,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五十四匹。
○親傳廣孝殿別祭香祝。
○禮曹啓:「尹鳳求弓鞬八,昌盛求鍮燭臺四雙、舞鼓二、牛馬皮各五張、彩紋磁鉢十事、磁椀二十事、細緜布十匹、豹尾一,頭目房童兒、柴友、劉福海等,求磬子各一,請皆與之。
若緜布已給,細布二十一匹,勿復與之。
」從之。
○李相求狐狗皮及墨漆櫃五,頭目楊春等五人求磬子各一,張勇求矢筒一,昌貴等求弓鞬矢服各二,皆與之。
7月10日 ○甲寅,日暈,大雨。
7月11日 ○乙卯,視事。
上謂左右曰:「今歲豐歉,比去歲如何?」左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等對曰:「去歲水田,勝於旱田,今年旱田,優於水田。
」上又曰:「春秋等賦詩,但以一篇之長,幸得居魁而除拜官職,無乃不可乎?」大司憲金孝孫對曰:「西晉以後,詩賦盛行於世,至于今而益盛,然於治國,有何所補?」上曰:「四仲賦詩,除職便否,與政府六曹更議以啓。
」 ○刑曹判書金自知啓:「十五歲以下人竊人鬥粟,欲杖之,則爲未成之人,欲刺字,則旣爲不杖之人,且律無正條,何以處之?」上曰:「年少無知之人,幸而竊之,何足算乎?且律無此條,則是疑事,勿論可也。
」判府事許稠亦曰:「罪疑惟輕,勿論可也。
」申商曰:「不可。
罪疑惟輕,非是之謂也。
旣竊人之物而見執,則未可謂之疑罪也。
且今不刺字,則後無所懲,而復爲之矣。
」上曰:「吾已知卿之意矣。
雖然律無其條,則是疑罪也,其與政府諸曹更議以聞。
」 ○賜府院君宋居信、行上護軍洪珚馬各一匹,以禱雨得雨也。
○訓鍊觀提調李春生、邊處厚等上書曰: 永樂二十年閏十二月初一日兵曹受敎內:「四孟朔武學取才時,竝試本觀五品以下官,精通七書者擢用,時散五品以下自願赴學取才者,亦聽。
」臣等以謂講習武經則至矣,獨於武藝,未有勸懲之門,各年中武擧者,幸於入格,不復緻意射禦,誠爲未便。
乞於每年春秋,依文臣仲月賦詩例,兼試騎步射,其奬勸之法,亦依武學取才敍用例,一等擢用,二三等,諸到宿衙門人,給到,將見出身武科者,不廢射禦,益緻其工,專才輩出矣。
又受敎內:「訓鍊觀祿官及兼官,俱於武科內,擇精通武經者,差授兼官,除仕本司,日仕本觀,講習武經七書,能通武經三品以下,稱武經習讀官,定額二十,常加敎訓。
」敎育武士之道至矣。
臣等竊謂《將鑑博議》,具歷代諸將行事之得失,備《春秋》聖人褒貶之權衡,實七書之羽翼,宜講明之有素。
乞於武學取才,亦竝考試,庶乎爪牙之臣,本之以武經,參之以《博議》,其於受命臨戎之際,得盡料敵設奇之略矣。
命下兵曹磨勘。
本曹啓:「請依上言施行,其敍用之法,亦依文臣仲月賦詩例。
」從之。
○昌盛求小發火三十、中發火十、小蒺藜砲十,尹鳳求大小發火各十,皆與之。
7月12日 ○丙辰,昌盛頭目李成、阮貴、尹鳳頭目沈貴等先往遼東,賜衣靴及細苧麻布各二匹。
7月13日 ○丁巳,視事。
○忠淸道都事李宜洽、龍宮縣監曺尙貞、聞慶縣監盧任、長連縣監全寶倫辭,上引見曰:「近年以來,民不得所者多矣。
此無他,以予昧於時措之方也。
今選爾等任之,其往撫之。
」 ○大司憲金孝孫等上疏曰: 五刑之屬,罪莫大於不孝,爲人子而苟犯不孝,則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者也。
趙秩本無才德,專以元勳之裔,位至宰輔,宜其朝夕謹愼,事亡如存,思欲無忝乃父也。
縱肆貪欲,忌惡其兄,將乃父構成之家,破毀祠堂,賣與他人,使其祖宗之靈無所依托,此爲人子者不可忍爲也。
罪固難貰,殿下特垂寬典,隻令杖配,凡爲人子罔不缺望。
黜外未幾,尋蒙放還,凡有見聞,悉皆驚駭。
爲惡之徒,何所懲哉?伏望殿下,仍將趙秩,黜還前所,以戒萬世爲人子不孝之罪,以敦聖代孝理之道。
不允。
○昌盛頭目李興、吳敬之先往遼東,賜衣靴及細麻布各二匹。
○司憲府啓:「張子厚言:『三四寸作侍養者,非獨我也。
主上亦靑原君之侍養也。
』永樂二十年王旨:『亂言幹犯於上,情理切害者斬;非切害者,杖一百、徒三年。
』子厚之罪,請論以切害處斬。
」命杖一百、徒三年。
7月14日 ○戊午,大雨。
○尹鳳詣闕辭,上迎入思政殿,行茶禮。
○大司憲金孝孫等上疏曰: 臣等請張子厚亂言之罪,殿下特從寬典,末減施行。
臣等竊念罰以懲惡,有國之常典,不可以私宥也。
子厚當推劾己罪之際,妄自援引,言及乎上,情理切害,莫此爲甚,臣等駭愕,不勝憤惋。
其侮慢君上之罪,誠不可不懲也。
釋此不誅,將恐後世爲臣不忠者無所懲矣。
伏望依律科斷,以正邦憲,以快臣民之望。
上曰:「若謀叛大逆、謀危社稷、謀害國家,則謂之情理切害可矣。
子厚所言,非有所指而言也,但雲某亦與四寸同居耳,非謂某亦如我之行也,則以情理切害論,未可也,宜隻杖一百、徒三年。
」 ○幸太平館設餞宴,贈尹鳳夏衣一襲、毛衣毛冠耳掩貂皮護膝、靴、細苧、麻布各二十匹、滿花寢席六張、人蔘三十觔、石燈盞一事,頭目張勇衣、靴、細苧、麻布各四匹,尹順等十人衣靴及麻苧布各二匹。
鳳進段子二匹,中宮東宮亦進段子、羅各一匹,回贈細麻布二十一匹、苧布八匹。
○贈小舞鼓各一于昌、尹兩使臣。
○命內史韓龍鳳,贈別膳于三使臣。
○贈昌盛大狗二隻,頭目孫仲、陳禮、楊春等,衣、靴、細苧、麻布各二匹。
7月15日 ○己未,李彬妻進靑花磁器及螺盃,賜米豆竝三十石。
7月16日 ○庚申,幸慕華樓,餞尹鳳。
○尹鳳疾作請醫,命楊弘遂,齎藥隨至義州。
○遣內官李貴于碧蹄,贈尹鳳大狗二隻。
鳳求請之物,二百餘櫃,每荷一櫃,用八人,荷櫃軍自太平館至沙峴,絡繹不絶。
使臣求索之多,未有甚於此時者也。
○以都摠制柳殷之爲伴送使。
○全羅道潭陽、南原、金堤、靈巖、海珍、靈光、扶安、茂長、金溝、萬頃、古阜、泰仁、南平、務安、井邑、求禮、谷城、鹹悅等官大風,禾盡偃,大木多折拔。
7月17日 ○辛酉,昌盛求雌馬四匹,命與二匹。
7月18日 ○壬戌,日珥。
○視事。
左司諫柳孟聞、執義鄭苯等啓曰:「天下之罪,莫大於不孝。
趙秩毀祠堂,而委先祖神於草菜之中,其罪大矣。
雖園囿臺榭,若其先祖所作,則不忍毀撤,況祠堂乃祖父之神之所安乎?秩之意以謂若有祠堂,則長子必居,無則必分,故誘其母令毀祠堂,而賣其家,心之姦黠,不可勝言。
初命付處,臣等已爲慨恨,今以母老,放令歸養,彼旣不敬其父,焉能盡孝於母乎?秩之罪,比於黃象,尤重而見放,臣等尤恨其罪同而罰異也。
」 上曰:「秩雖還京,豈敢齒他人之列乎?」孟聞等固請曰:「秩本無才德,承其父蔭,位至宰相,尤宜盡孝,而所爲若此,神人所不容也。
今放此人,則無以懲後日之不孝者矣。
」上曰:「然。
」 ○命饋進獻唱歌女八人、執饌女十一人、小火者六人。
女皆悲咤不食,及退,掩面涕泣,父母親戚提攜而出,哭聲滿庭,觀者灑泣。
初,上禦勤政殿,召唱歌女等聽歌,有一女歌以不復來之意,詞甚悽惋,上惻然。
○命囚東宮侍女胡椒于義禁府,黜徽嬪金氏于私第。
○遣左代言許誠,贈昌、李兩使臣夏衣一襲、貂裘、毛冠、靴、護膝、苧、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三十斤、滿花寢席滿花方席各六張、石燈盞一事,頭目史貴夏衣二領及靴,王勝等二十三人夏衣一領、靴、細苧、麻布各二匹。
昌盛進段子、錦紗羅幷二十二匹,中宮十六匹,東宮二十匹,回贈細麻布一百六十九匹、細苧布五十匹。
又贈晉平大君瑈、安平大君瑢各段子一匹、紗一匹、紗帽一,臨瀛大君璆段子二匹、羅一匹、紗帽一,各回贈細麻布八匹、細苧布四匹。
李相進段子毛子各一匹、香帶一腰、暗花鐘四事,中宮、東宮、徽嬪宮亦進段子各二匹,回贈細麻布二十二匹、細苧布九匹。
○禮曹啓: 謹按禮經:「宗子爲士,庶子爲大夫,其祭也,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張子曰:「宗子爲士,立二廟;支子爲大夫,立三廟。
是曾祖之廟,爲大夫立,不爲宗子立矣。
然不可二宗別統,故其廟亦立於宗子之家。
所謂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者也。
」劉氏曰:「家廟雖因支子而立,亦宗子主其祭。
」朱子曰:「大宗法,旣立不得,亦當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親盡則請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盡者祭之。
」乞依禮經及先儒之說,長子孫官卑,次子孫官高者,依官高者得祭代數,祭於長子孫家廟。
又曾祖代盡,遷爲高祖當出,則就伯叔位祭之。
「 從之。
○命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判府事卞季良、許稠、禮曹判書申商、摠制鄭招、藝文提學尹淮,會于興德寺,令知申事鄭欽之往議,請免金銀貢。
喜、稠、招等以爲:「表文,令文臣製述,揀擇潤色。
其齎進宰相,則以六曹判書爲使,都摠制元閔生爲副。
」思誠、季良、淮等以爲:「以都摠制元閔生爲使,以樞密爲副。
或以宗親駙馬爲使,都摠制元閔生爲副。
」商以爲:「以六曹判書爲使,僉摠制金時雨爲副。
」其代貢土物,則淮、思誠、喜欲用馬匹、布子、油厚紙三物,招、商、稠欲用馬匹及布子,季良欲用布子。
時季良病在興德寺,故命喜等就而議之。
7月19日 ○癸亥,視事,輪對,經筵。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賀瑞兔表箋,進獻使仁順府尹權蹈兼齎以行。
表曰: 聖人禦極,克緻太和。
神物應時,式昭上瑞。
事光簡策,喜溢臣民。
竊觀至治之興,必緻貞符之見。
鳳儀著於虞史,麟趾詠於周詩。
今玆星月之精英,乃効乾坤之靈異。
實盛時之美事,而希世之奇逢。
欽惟剛健聰明,溫恭濬哲。
仁推一視,華夏蠻貊之來同;澤洽群生,鳥獸魚鼈之鹹若。
惟嘉貺之有應,諒協氣之所鍾。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逢熙代。
迹拘箕甸,雖阻駿奔之班;心注漢庭,願賡虎拜之雅。
箋曰: 春坊毓德,茂對昌期。
天道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