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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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二年大明永樂十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子朔,上率群臣,行賀正禮于仁政殿,停百官朝賀。

    群臣獻鞍馬,各道奉箋稱賀畢,獻方物,又獻遞手帕于恭妃殿。

    上詣移禦所,率百官行賀禮,進表裏、鞍馬,又獻遞手帕于大妃殿。

    上乃入內獻壽。

     ○大行上王梓宮次于天壽寺前平。

     1月2日 ○辛醜,朝移禦所。

    上王禦便殿,引見兵曹堂上官及繕工提調樸子靑等,諭之曰:「避方之地,當有離宮,予旣成樂天亭,又欲營離宮于抱川、豐壤矣。

    今思避厄隨年異方,抱川、豐壤皆在國東,獨國西未有避方之宮,可作新宮于母嶽明堂,勿令侈大,不過百間。

    」 ○大行上王梓宮至陵所。

     1月3日 ○壬寅,朝移禦所。

     ○上王欲幸樂天亭,上啓曰:「今日乃大行上王葬日也,恐未宜出也。

    」上王深然之曰:「吾適忘之。

    」遂止。

     ○讓寧授家奴病鷹,送詣上王,上王命兵曹、承政院曰:「讓寧再犯法,今又以其病鷹送于我,其無恥之甚如此。

    告主上,召見責之。

    」 ○葬順孝大王于厚陵。

    誌文曰: 永樂十七年歲在己亥秋九月二十六日戊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宮車晏駕,我聖德神功上王殿下及我主上殿下哀慕切至,服喪盡禮。

    上率群臣,奉上尊號,越明年庚子正月初三日壬寅,以禮合葬于松京海豐郡定安王後之陵,遺命也。

    大王我太祖康獻大王之第二子,天資溫仁恭謹,勇略過人,仕高麗累官至將相,嘗從太祖出征立功,歲庚午,將兵捕倭于禮山獻捷。

    歲壬申秋七月,太祖卽位,封永安君。

    歲戊寅秋八月,太祖不豫,權臣有欲挾幼構亂者,我上王炳幾殲除,請于太祖,冊封大王爲世子。

    九月丁醜,受太祖內禪,歲庚辰春三月,以無繼嗣,封我上王爲世子。

    其年冬,不豫,禪位于我上王,上王進大王尊號曰仁文恭睿。

    上王愛敬盡孝,久而益篤。

    大王春秋六十三歲,在王位三年,居閑養病二十年。

    此終始哀榮之大槪也。

    妃金氏,贈門下左侍中諱天瑞之女,性不妬忌,禮遇妾侍。

    我上王進尊號爲順德王大妃,追贈定安王後,無子。

    宮妾子,男十五人、女十人。

    曰元生,封義平君,次茂生,次幼,池氏出也。

    曰群生,封順平君,次義生,次三皆幼。

    女適全州府尹金謙之子世敏,封淑愼翁主,次二皆幼,奇氏出也。

    其餘男女皆幼。

    義平娶衿州監務崔緻崇之女,生一男一女,皆幼。

    順平娶判司宰監事薛存之女。

    永樂十八年庚子正月日,謹誌。

     哀冊文曰: 永樂十七年歲在己亥九月癸卯朔二十六日戊辰,仁文恭睿上王薨于正寢,殯于仁德宮,上諡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越明年庚子正月庚子朔,初三日壬寅,葬于厚陵,禮也。

    殯殿向晨,靈轜將發。

    淡月昭兮銘旌,酸風吹兮縞紼。

    嗣王臣某祗奉祖儀,竚延晷刻。

    悵仙禦之難攀,悼宸容之永隔。

    爰命詞臣,載撰誠德。

     其詞曰: 於皇太祖,肇造洪業。

    粵我先後,昭哉繼述。

    因心孝友,克敦和睦。

    其在潛邸,贊襄弘多。

    屈此倭奴,民用投戈。

    茂膺盈成,恩孚動植。

    乃緣沈痾,倦于勤恪。

    讓于有德,早解機務。

    肆惟上聖,受命踐祚。

    垂二十年,治道熙洽。

    比于文明,纉承歷服。

    式至今休,莫非啓迪。

    惟德之光,惟功之濯。

    優遊怡養,謂享期頤。

    夫何一夕,遽貽永違?嗚呼哀哉!覩宸扆兮如在,遺弓劍兮奚遽?緻慼見於二聖,紛感集於臣庶。

    嗚呼哀哉!嗟有生之萬殊兮,鹹乘化以歸盡,惟神聖之遺烈,等乾坤而不泯。

    嗚呼哀哉! ○石室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

    〈尺用營造尺,下倣此。

    〉兩旁石二,〈兩邊各一〉高各八尺、長各十一尺五寸、厚各二尺五寸。

    北隅石一,高八尺、長十一尺、厚二尺五寸。

    蓋石二,廣各八尺、長各十四尺、厚各三尺。

    加置蓋石一,廣五尺、長十尺五寸、中厚二尺、四邊厚一尺。

    門兩邊立石二,〈兩邊各一〉高各八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三尺。

    門閾石一,厚二尺、長七尺、廣三尺。

    門扉石二,高各七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一尺。

    門倚石一,高七尺、廣七尺、厚二尺。

    陵室外排地臺石十二,〈刻爲覆蓮〉厚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廣各三尺。

    地面石十二,〈下刻靈芝,上刻雲彩及十二地神,雲彩分在左右,地神在中,每一石一神。

    〉高各二尺八寸、長各四尺八寸五分、厚各三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下刻靈芝,上刻靈杵及鐸,杵在左、鐸在右。

    〉高各二尺八寸、長各三尺九寸、厚各三尺。

    滿石十二,〈刻爲仰蓮〉高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厚各三尺。

    引石十二,〈外端牧丹、葵花、菊花,相間彫刻,每一端一花兒。

    〉長各六尺、方廣各一尺一寸。

    石欄幹初面地臺排石十二,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六尺八寸、廣各二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四寸、廣各二尺五寸。

    石柱十二,高六尺三寸。

    〈以一尺爲圓頭,以一尺三寸分作仰覆蓮,次以九寸爲納竹石端處,次以二尺一寸兩旁分作仰覆蓮葉,其仰覆葉間,刻圓如意紋。

    仰蓮葉擎竹石端,覆蓮葉鎭地旁石端,以覆蓮葉下一尺爲納兩旁地方石處,竝高六尺三寸。

    〉童子柱石十二,〈以一尺一寸爲圓頭,其內外面刻爲雲頭,其雲頭擎竹石連接處。

    〉高各三尺二寸、四面廣各一尺一寸。

    地方石二十四,厚各一尺、廣各一尺一寸。

    竹石二十四,長各四尺九寸、八面各三寸、徑八寸。

    薄石二十四,廣各二尺、厚各一尺、長各五尺五寸。

    次面地臺排石十二,厚各一尺三寸、長各七尺五寸、廣各二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高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厚各一尺五寸。

    石羊四,〈左右各二〉長各五尺、廣各二尺八寸、高二尺五寸。

    石虎四,〈左右各二〉長各四尺、廣各二尺、高各三尺九寸。

    錢竹石二,〈以一尺爲圓頭,次以頭下一尺五寸,上刻仰蓮,下刻雲彩,次以四尺一寸作八面,其圓徑一尺一寸。

    〉高各六尺四寸。

    地臺石二,〈八面有腰〉高各二尺六寸、上下圓經各二尺二寸五分。

    燒錢臺石一,〈其上四角,高中平有腰,刻雲彩。

    〉高二尺五寸、上下皆方、四面各三尺一寸。

    石床一,長十一尺、廣六尺三寸、厚一尺四寸。

    足石五,〈刻爲羅魚頭〉圓經各三尺、高各一尺六寸。

    足石下臺石五,長明燈頂子石一,〈頭圓刻爲雲彩〉高一尺五寸、圓經一尺一寸。

    蓋石一,〈八面雲角〉高二尺五寸、上經一尺一寸、下經三尺九寸。

    隔石一,〈八面空其中,其四面有窓。

    〉高一尺七寸、徑二尺三寸。

    臺石一,〈足彫刻上下皆八面,以其上一尺三寸,刻爲仰蓮。

    次一尺二寸作腰八面,每面隅皆刻蓮珠。

    次以一尺五寸,上刻覆蓮,下刻雲足。

    〉高四尺、經三尺二寸。

    有地臺石石人四,〈二人冠帶,二人衣甲,左右各一相向。

    〉長各十一尺五寸、〈出地上七尺五寸,入地下四尺。

    〉廣各三尺、厚各二尺五寸。

    拜石一,長六尺一寸、廣三尺二寸。

    北庭及東西庭,廣各六尺。

    北墻底階一級,高三尺三寸、廣二尺五寸。

    地臺隔石、滿石具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五尺。

    地臺高九寸。

    東西墻底階各一級,高九寸、廣各二尺。

    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八尺八寸。

    地臺高九寸,南面三階,上階高一尺、南北廣十四尺、東西長五十五尺五寸、中階廣二十一尺,高及長與上階同。

    下階廣二十七尺、高二尺七寸、〈地臺滿石具〉長與上階同,當南東西,各有小石梯。

     ○是日,奉虞主返至天壽寺前,行初虞祭,夕次于東坡驛前平。

     1月4日 ○癸卯,有異氣狀如銀甁,起自東北,入于西南,有聲如雷。

    日者不察,下司曆魏思玉于獄,治其罪。

     ○上王及大妃移禦于樂天亭。

     ○上視事。

    申商面請李從茂、金陽俊等罪,且請削從茂功臣籍,不允。

     ○上詣樂天亭起居。

    上王召見讓寧,戒忠君孝親,勿長前非之意。

    是夕,上還宮。

     ○大行上王虞主在東坡驛前平,行再虞祭,夕次于馬山驛前平。

     ○奉迎虞主儀曰: 前期,執事者設靈座于魂殿當中,近北南向,設諡冊寶案於靈座前稍東,設大次於外門外,小次於中門外,皆隨地之宜。

    判通禮導殿下,詣大次卽座,留都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出城外,俟虞主車。

    將至,班立道左,虞主車至,通贊贊四拜,群官四拜訖,乘馬前導,虞主車將至魂殿門外,導從群官下馬,判通禮導殿下,出大次奉迎。

    虞主車至殿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虞主匱,安于輿,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殿階上,攝判通禮跪,啓請降輿升座,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虞主匱,安于靈座,執事者奉諡冊寶,置於案上乃退,判通禮導殿下,詣小次卽座。

    時至。

    行虞祭禮如儀。

     1月5日 ○甲辰,大行上王虞主至自山陵,奉安于魂殿。

    先期,上率群臣,詣魂殿,以俟虞主至,奉迎入安,行三虞祭如儀。

    魂殿,卽仁德宮也。

     ○日本國京都小早河常賀、九州摠管源道鎭、濃州守平宗壽等遣人來獻土宜。

     ○骨看亐知哈都千戶照郞哈等來獻土宜。

     1月6日 ○乙巳,上禦仁政殿,受群臣朝如常儀,始奏樂。

    日本國使臣亮倪率其屬,亦隨班行禮,序亮倪等于西班從三品之列。

    禮畢,命通事尹仁甫,引亮倪升殿,上語曰:「風水險路,艱苦來矣。

    」亮倪俯伏對曰:「上德難以名言。

    」上曰:「汝等所求何事?」亮倪曰:「《大藏經》而已。

    」上曰:「《大藏》,我國所稀有也,然當賜一部矣。

    」亮倪俯伏扣頭曰:「我國厚蒙上恩,不可勝言。

    」上又問曰:「汝等有所欲言,則言之。

    」亮倪對曰:「未可言語盡也,謹賦詩著志。

    」出諸懷中以進,詩曰:「廣拓山川歸禹貢,高懸日月揭堯天。

    聖朝何以酬皇化?端拱三呼萬萬年。

    」上乃諭以兩國通好,永堅毋渝之意,且告以去年征討對馬島之故。

    亮倪等出,命饋于客廳。

     ○上王命金尙旅、金粹知、黃彥、李思儉、李德生、李枚、安權、金理恭竝皆放赦。

     ○兵曹啓:「諸道各驛遞運牛,從懸鈴挾闆傳送。

    以近日屬公寺社奴婢,正奉足計定,量給口分田,令別自立役。

    」上王從之。

    凡正丁一名給餘丁,使之出財力,以助正丁,國俗謂之奉足。

     ○上朝樂天亭,至暮乃還。

    是日夜,王子璆生,遣宦官崔得龍,馳啓于樂天亭,上王賜得龍衣冠。

     1月7日 ○丙午,以金漸爲戶曹判書,許遲刑曹判書,金自知大司憲,申商吏曹參判,河演禮曹參判,金謙左軍摠制,崔雲右軍摠制,郭存中兼知兵曹事。

     ○上朝樂天亭。

     ○命贊成鄭易等,行魂殿四虞祭。

     ○兵曹啓:「以重房爲前朝弊法,已曾革罷,而護軍房尙存。

    乞罷護軍房,令諸護軍各仕本衛,所屬攝隊長、隊副各還本領,補充軍亦分屬各領。

    防牌隊長、隊副定其牌頭,聚會一處,亦爲未便,宜分屬各領護軍率領。

    若防牌肄習時則兵曹鎭撫、訓鍊觀共試。

    」上王從之。

     ○命除黃海道站路察訪進上。

     1月8日 ○丁未,上王及上,自樂天亭幸峩嵯山觀獵。

    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齋宿于廣延樓別室。

     1月9日 ○戊申,上王問曰:「慶尙、全羅道船軍,擇無才者,換屬侍衛軍如何?」樸訔、卞季良曰:「須先實侍衛軍,然後當慮船軍,不可換定也。

    」柳廷顯曰:「倭寇可慮,兩道船軍,皆當以實換定,以備不虞。

    」 ○上問曰:「仁德宮侍女生理,何以處之?」柳廷顯、樸訔皆曰:「當給料以資其生。

    」上曰:「不可如此薄待,宜給宣飯及房子、炊飯、汲水人等,又定宦官考察之。

    」 ○戶曹啓:「讓寧家內人料,皆減前數,其奴婢料,皆以造米給之。

    」上曰:「家人之料,宜加給。

    奴婢二十六口內,親近十口料,以中米給之。

    」 ○禮曹啓:「定安王後神主移安于順孝大王魂殿,四時大享及有名日別祭、朔望祭、朝夕上食,竝依啓聖殿、文昭殿例。

    」從之。

     ○命鄭易等行魂殿五虞祭。

     ○吏曹啓:「典祀錄事張敬止等七人將赴擧,請給暇。

    」從之。

    凡士之赴擧者,例皆給暇。

     1月10日 ○己酉,上禦廣延樓下視事。

    上問誓戒之義,卞季良對曰:「誓戒之義,專以不犯染、不縱酒、不茹葷、收放心也。

    古者誓戒于三司,今也誓戒于議政府,以政府百官之首故也。

    」金漸啓曰:「齋戒宰相,皆聚于議政府,則禮賓無奔走饋餉之勞,宰相亦安心定位。

    且今議政府不坐本府,使大廈空曠,莫若聚議政府也。

    」卞季良啓曰:「議政府雖不坐本府,乃百官之首,不可雜處也。

    且入淸齋者,須居靜處,以收放心,不可群居共坐,談笑喧譁也。

    」上曰:「然。

    」金漸啓:「禮賓寺虛竭,且提調猥多,不視職事,隻率根隨而已。

    」季良曾爲本寺提調,故辨之不得。

    漸又啓:「豐儲倉官秩卑,宜以三品官差下。

    」季良以爲不可,上然季良之言。

     ○命吏典出身鷹揚衛,毋得更揀,竝令屬內侍等各司。

     ○吾都裡指揮伯顔帖木兒、阿河吾郞哈千戶都老等來獻土宜,命饋于西廊。

     ○吏曹啓:「今加設宗簿寺尹班次,序于從三品典祀寺尹之下,司僕判官序于從五品訓鍊判官之下,內資、內贍判官序于從五品典農判官之下,都染署令序于從六品典廐署令之下,都染署丞序于從七品典廐署丞之下,都染副丞序于從八品架閣庫副丞之下,典廐副錄事、禮賓副錄事、濟用副錄事各二序于正九品校書校勘之下,都染錄事二序于從九品校書正字之下。

    」從之。

     ○分遣三軍鎭撫于諸道,檢閱軍器。

     ○以前參判申槪爲學堂造成色提調。

     ○禮曹啓:「厚陵有名日別祭及朔望祭,依健元陵例。

    」從之。

     1月11日 ○庚戌,禦廣延樓視事。

    金漸啓:「諸倉庫官吏,皆不用心,累年已用之物,猶不上重記。

    請奉王旨,嚴加考察。

    」上曰:「已曾立法,何必更請王旨,然後檢察乎?數下王旨似輕,卿其檢之,有不從者,啓聞論罪。

    」 ○上王幸豐壤,觀離宮之役而還。

    離宮乃豐壤縣古基,去都城四十裡。

     ○行魂殿六虞祭。

     1月12日 ○辛亥,禦廣延樓下視事。

    金漸啓曰:「損實敬差官雖擇而遣之,其中必有各司吏典去官者。

    若此之類,豈皆能體委任之意,而自勉者哉?莫若委之守令,而俾監司經歷嚴加檢察。

    」柳廷顯啓曰:「監司經歷,事務繁劇,宜擇公廉之士,而別遣之。

    」 ○上遣宦官李村詣樂天亭,請於十六日行祭後獻壽,上王曰:「其徐之。

    天氣尙寒,且無對客處,可於二三月間開宴也。

    」 1月13日 ○壬子,上王幸廣州治之西大母山,觀壽陵。

    至明堂下馬,徘徊眺望,歎息良久而還。

     ○右議政李原受命,行開福神醮禮於宮庭。

     ○行魂殿七虞祭。

     ○禮曹啓卒哭祭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其日,通禮門設殿下闆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闆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

    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

    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闆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

    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

    〉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洗爵之篚則又實以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虞主於座,覆以白苧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闆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凡進香、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水帨水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

    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攝行儀曰: 執禮設初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初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西向,書吏陪其後,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

    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監察以下四拜。

    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初獻官,贊引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執禮曰四拜哭,初獻官以下皆四拜哭。

    〈先拜者不拜〉謁者進初獻官之左,請行禮。

    謁者引初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水帨手訖,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冪,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跪,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

    大祝以幣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幣獻幣,以幣受大祝,奠于靈座前。

    〈凡奉香、授瓚、受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

    受爵、奠爵準此。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初獻官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謁者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復位,引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

    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贊引各引初獻官以下以次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禮曹啓恭靖大王四時大享儀曰: 前期,執禮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

    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闆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洗訖,各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

    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鬱鬯。

    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瓚授獻官,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

    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

    〈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

    授爵、奠爵準此。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獻官,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禮曰徹饌,大祝入徹。

    〈徹者,籩豆各一,稍移於古處。

    〉徹訖,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諸執事皆四拜訖,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1月15日 ○甲寅,行卒哭祭于順孝大王魂殿。

     ○大妃自樂天亭還禦于南暉之第,以將獻壽于三韓國大夫人宋氏故也。

    宋氏,大妃之母。

     ○是夕,値上元,行三界大醮於昭格殿,而以宗廟大享,當省牲宰殺,上慮有相妨,以問近臣,鄭招對曰:「祭天用牲,古今通禮,昭格殿用素,道家所傳耳。

    且行處旣異,恐不相妨。

    」上是之,命禮曹判書許稠曰:「前此享時,亞獻以後,衆音雜奏,不成音節,今宜改之。

    」稠對曰:「日迫,請待他日。

    」 1月16日 ○乙卯,上親享宗廟如儀,停賀禮。

    上召樸訔等勞之曰:「今日祀事無違,良以爲喜。

    」對曰:「式禮莫愆,天日淸明,實殿下孝誠之緻然也。

    」 ○遣右代言鄭招,獻膰肉、祭酒于樂天亭;遣執禮兪顯,獻膰肉、祭酒于大妃移禦所。

     ○上詣大妃移禦所問安。

     1月17日 ○丙辰,大妃詣卒驪興府院君閔霽之第,緻祭于影堂,獻壽于宋氏。

    上命鄭招監宴享諸事,賜隨駕群官及本房奴隷酒果。

     ○上朝樂天亭,獻豐呈。

    柳廷顯、樸訔、李原、趙涓、卞季良、趙末生、許稠、李明德、郭存中、元肅、趙瑞老入侍。

    先是,樸訔等以易月之制已終,請用樂,不許。

    歲日以已發引,復請獻壽,又不許,至是乃用樂。

    元閔生回自北京,亦侍宴,獻白馬一匹、彩段三匹于上王,白馬一匹、綵段六匹于上,仍啓中國有甘露瑞氣及空現文殊、普賢菩薩等禎祥。

     ○賜宗廟享官宴于議政府。

     1月18日 ○丁巳,上還宮。

     1月19日 ○戊午,大妃自移禦所還樂天亭。

     ○上王及上幸東郊,上先詣樂天亭,問安于大妃,遂還宮。

    上王乘夕還樂天亭。

     1月20日 ○己未,視事。

     ○司憲府詣樂天亭,請禹均擅自離職、尹坤、尹子當奉使平安不能調兵之罪,上王曰:「曾命所司,如有啓我事,先啓主上,轉達於我。

    今何遽來上疏,而兵曹何不止之?」 ○臺諫擧司詣,闕請李從茂、金陽俊、張月下竝置於法,從讓寧踰墻者,幷治其罪,上曰:「從茂、陽俊之罪,予亦請於上王,未蒙允兪,月下則今又在囚。

    讓寧之事,非以姑息之計對也,乃爲長久之計,毋得更請。

    」 ○下忠淸道經歷吳寧老于義禁府。

     1月21日 ○庚申,上禦仁政殿受朝,禦便殿視事。

    金自知、兪顯等啓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上曰:「吾將啓於上王。

    」 ○司諫院上書請張月下及私通讓寧者之罪,不允。

     ○上初卽位,下敎中外,求孝子、節婦、義夫、順孫所在,以實迹聞,凡數百人。

    上以爲宜簡特行,命鄭招,以禮曹所上記行實狀,議於左右議政,凡得四十一人以聞。

     大興戶長李成萬與其弟順,事父母盡心,甘旨奉養,每春秋具酒食,緻父母所愛親舊宴樂,以悅其心。

    及沒,兄守母墳,弟守父墳,每朝夕兄弟相往,食共一案,雖得一味,必與共食。

    海美船軍林上左母沒守墳,家貧織屨,以供祭祀。

    樸蕤母沒守墳,其妻傭債,以給祭祀,間或不繼,祭之以蔬。

    仁同金閏戍海未還,其母病疫,諸子皆避,閏遞戍來侍。

    及歿,親負以葬。

    每當番上,雇人自代,守墳三年。

    珍原學生李格妻沈氏,年甫七歲父死,侍母而居。

    恨父早死,廬于殯側,祭如事生。

    公州住縣監鄭自丘妻高氏,年三十三夫亡,父欲改嫁,不從其命,造家於墳側,每俗節日,必親自設祭。

    沔川少監沈仁富妻耿氏,年二十八夫亡,一族欲奪情,哭泣不從,至今守節。

    瑞山私奴莫金妻召史,年二十四夫亡,爭欲娶之,不從守節,年已五十四矣。

    連山及第金問妻許氏,年二十夫亡,結廬墓側,親奠朝夕,克終三年,至今哭泣不輟,不飾容儀。

    大丘郞將金鼐妻徐氏,年二十四夫亡,父欲奪節,固拒不從,至今守節,年四十八矣。

    善山船軍趙乙生妻藥加伊,歲丙子,夫爲倭所擄,未知存沒,不食酒肉、葷菜,父母欲嫁,涕位不從。

    隔八年,其夫還來同居,以全婦道。

    學生金玽妻佛非,年二十夫亡,父欲改嫁,誓死不從,終養舅姑。

    鹹昌前權務樸希俊妻金氏,年二十三夫亡,父欲改嫁,強辭守節,年已四十七。

    永川郞將李鮮妻鄭氏,年二十四夫亡,父母欲改嫁,不從,至今不食肉。

    迎日前提控李登妻吳氏,年二十七,夫死於京,收遺骸葬于家北,事夫祖母如事己親,每月朔望,詣墓設祭。

    金海前錄事尹弘道妻裵氏,年十九夫亡,事姑甚謹,及姑歿,奉祀不怠。

    宜寧學生沈緻妻石氏,年二十夫亡,事姑克孝,其父欲改嫁,辭曰:「良人以獨子早逝,父若奪志,亡夫病母,其誰奉養?」遂不從命,事姑益謹,每姑出入,身親扶之。

    陜川前長興庫副使張友良妻韓氏,年二十五,以無子見棄,守節不改,舅姑歿,行喪六年,忌日行祭。

    全州記官李瓊妻召史,年二十六夫亡,善事舅姑,及沒,代夫行喪,傾家産以供喪葬。

    井邑散員陳慶妻劉氏,年三十夫死倭亂,至今守節,事姑克孝。

    錦山副正林英順妻韓氏,年二十六夫亡,至今守節,年已六十一矣。

    前散員李益妻召史,年二十五夫亡,至今守節,年已六十七矣。

    光州別將洪琠妻樸氏,年三十夫亡,陪姑孝養,年已五十一。

    羅州翰林趙琢妻羅氏,年二十四,無子寡居不更。

    泰仁前司正樸慥妻林氏,從夫居京,姑病不運身,半夜失火,直入火焰之中,負姑以出,焦頭爛臂,遂得免。

    濟州前注簿文邦貴,州俗不行三年喪,歲丙戌父沒,守墳三年,喪制悉遵《家禮》,以樹孝風,鄕人效之,守墳者三人,行喪三年者十餘人。

    京中南部住前正權景,早年父歿,侍母定省,出告反面,家中之物不敢自私,必請而後用之。

    若見異味,必懷之;若有疾,衣不解帶,求醫嘗藥,疾止乃已。

    中部住幼學全思禮,父死,寢苫枕塊,日飮飦粥,不嘗美味,以終三年。

    事母出告反面,昏定晨省,學問勤勤,操行不謬。

    公州前判撫山縣事林謩,歲庚午,倭賊七十餘名到家,當門拒之,使賊不得入,俟父母出後門,遂俱以去。

    舒川兪仁奉,事父母,祁寒暑雨,不憚勞苦,凡所奉養,盡力營辦,及歿,守墳六年。

    海美前別將林雨,歲丙辰、丁巳年間,倭賊突至圍之,適其父病臥,獨力卻賊,負父走山,遂得俱脫。

    幼學鄭孝新,年十三父沒,守墳三年。

    安陰散員沈腆,歲戊辰,倭賊突入,執其父結項而去,持銀帶銀塊赴賊中,買父而來。

    善山學生田益修,歲丁巳,父死於戰。

    事祖如父,及沒,廬墓三年。

    鹹昌幼學申孝良,守祖墳三年,飯蔬食。

    幼學申孝溫,居父喪三年,不食菜果,事母及祖母,能養而敬。

    務安生員金生禹,善事父母,及歿,守墳六年,寢苫枕塊,事死如生。

    海美幼學鄭安義,守祖母墳。

    晉州前郞將姜用珍,倭賊入寇,牧使樸自安與戰而敗,馬困幾爲賊所獲,進其所乘馬遂得免。

    金堤前敎授官鄭坤,私置書院,境內與他鄕自願來學者,無不敎訓。

    光州生員崔保民,私置書院,訓誨生徒。

     上命李成萬、李順、林上佐、樸蕤、金閏、文邦貴、李格妻沈氏、鄭自丘妻高氏、沈仁富妻耿氏、莫金妻召史、金問妻許氏、金鼐妻徐氏、趙乙生妻藥加伊、金玽妻佛非、樸希俊妻金氏、李鮮妻鄭氏、李登妻吳氏、尹弘道妻裵氏、沈緻妻石氏、李瓊妻召史、陳慶妻柳氏、林英順妻韓氏、李益妻召史、洪琠妻樸氏、趙琢妻羅氏、樸慥妻林氏等,竝旌表門閭,復其家,權景、全思禮、林謩、兪仁奉、林雨、鄭孝新、沈腆、田益修、申孝溫、孝良、鄭安義、姜用珍、鄭坤、崔保民、金生禹等量宜注授。

     ○吉州人金元呂妻一産三男,命賜米。

     ○宦者洪得敬犯罪,上王命屬楊州官奴。

     1月22日 ○辛酉,視事。

     ○臺諫請李從茂、金陽俊等罪,不允。

     ○亮倪等請鵲及白鳩鴨,命捕白鳩鴨各二雙、鵲五雙賜之。

     ○陞京畿利川縣監爲判縣事,以讓寧居其縣也。

     ○禮曹啓:「今來五郞哈指揮老古物故,官爲緻祭埋葬。

    」從之。

     1月23日 ○壬戌,月犯氐中。

     ○朝樂天亭。

     ○上王設酌,趙涓、趙末生、洪敷、河演、元閔生等入侍。

     ○刑曹判書許遲、大司憲金自知、左司諫兪顯等上疏曰: 李從茂、金陽俊等不忠之罪,情狀已著,近日臺諫累次上請,未蒙兪允,大小臣僚罔不缺望。

    竊惟,臣等之於二人,旣無私憤,又無公怨,而敢請不已者,非惟一國臣民不共戴天,亦惟天地、宗社之所共誅,殿下不得而赦也。

    自古不忠之人,必先絶其黨與,然後爲惡者孤矣。

    金訓不忠,人所共知,從茂謀欲薦拔,引以赴敵,又受其子,敢與來京,及問其由,怨咨憤怒,敢發怨上之言,其不忠明矣。

    且樸習獲罪宗社,死有餘誅,而陽俊愛惜其死,見於言動,其不忠亦明矣。

    惟我殿下不忍置之於法,從茂隻令外方付處,尙置功臣之列,陽俊亦隻籍沒爲奴,皆保首領,未快人望,甚乖宗社之大計,此臣等所以敢冒天威,而再請無已也。

    伏望殿下,斷以大義,按律科罪,以懲後來,宗社幸甚。

     1月24日 ○癸亥,上還宮。

     ○宥吳寧老復其職,觀察使姜淮仲亦令行公。

    初,淮仲下界,請停道內改軍籍事,上王曰:「軍機,重事也。

    操鍊當精,考閱當整,數額當實,雖値兇年,亦不可廢也。

    昨以李蕆、樸礎之言,議於兵曹,僉曰可,是以施行。

    淮仲不顧大體,欲悅人心,輕脫啓聞,當治其罪。

    」乃囚寧老于獄,令淮仲私馬上京。

    是日,樸訔、李原詣樂天亭,請釋淮仲罪,以開言路,上王意解,遂有是命。

     ○前義州牧使禹均性苛暴,所至枉刑,吏民多死者。

    憲府請依律科罪,命自願付處。

     1月25日 ○甲子,遣禮曹參判河演,偕光祿少卿韓確如京師,獻厚紙三萬五千張、石燈盞一十事。

    贈黃儼交綺麻布四匹、細紬六匹、鉗鐵帶一腰、貂裘一領,仍乞免金銀貢。

    其奏本曰: 小邦每遇進賀正朝、聖節、千秋節,謹備金銀器皿、苧麻細布、人蔘、花席等項禮物進獻。

    臣參詳,金銀自來本國不産,隻有前元時,客商往來興販,到些少金銀,用度今已殆盡。

    今誠恐臨時遇節,器皿不敷,幹係匪輕。

    伏望聖慈,許免金銀器皿,將土産物件,代備進貢。

     自僞辛時,用金銀爲獻,金銀本國所不産,上王嘗遣人,請代以他物,禮部不肯奏。

    去年秋,黃儼私語元閔生曰:「明年君與韓確同來,乞減金銀,可以得請。

    」旣還,閔生以奏聞使往,儼復道前言,閔生還以聞,上初欲遣閔生,以閔生不可亟往,乃命演同確前赴獻之,因以金銀爲請。

    演將行請曰:「大國若問代以何物,何以對之?」上曰:「朝廷必不問,假令問之,國家選擇而遣卿,何必受辭?」演乃行。

     ○京畿監司啓:「通津潮水,自前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初三日,加溢四尺;自今正月初二日至初三日,加溢三尺。

    」 ○禮曹啓:「二名不偏諱,著於禮律,又載於《經濟六典》。

    近年以來,凡於文書,以遐字代遠字,遂成格例,非唯不合古典,實乖於聖祖成憲。

    乞自今一依成法,以杜臣子謟諛之端。

    」從之。

     ○對馬島宗俊遣人來獻土物。

     ○大司憲金自知、司諫兪顯等請李從茂、金陽俊及從讓寧者之罪,上曰:「從茂得罪,而尙在功臣之列,吾意以爲未可,上王亦以爲不便,吾將啓于上王施行。

    陽俊之罪則不可加也,私通讓寧者,亦非以姑息之計,不允也。

    」自知等出。

    上命元肅,語自知等曰:「今後凡上疏,毋得直啓上王殿。

    」以上王厭煩也。

    又語曰:「私通讓寧人事,毋得更啓。

    」 1月26日 ○乙醜,視事。

    許稠啓:「今國家方乞免金銀貢,請禁純金銀帶。

    」上曰:「然。

    但不可刻期而禁也,預定禁限可也。

    」 ○上問:「京中五敎兩宗,各司奴婢分定何如?」金漸啓曰:「慈恩、天台兩宗,於城內無寺。

    宜以藏義、中興二寺,分屬兩宗,依他例,分定奴婢。

    」上曰:「都城外雖開慶、演慶,亦不給奴婢,豈可分給藏義、中興乎?」漸復啓曰:「京庫寺雖小,亦慈恩宗屬寺也,可給奴婢。

    天台宗雖於城內無寺,慕華樓洞口有所屬草幕,宜給奴婢,改建爲寺。

    」上曰:「今當革寺社奴婢之時,苟在城外,則雖大寺,例不給奴婢,何必改建爲寺而給之?若不得已則一宗內,於城中有二寺者,分屬無寺之宗,以給奴婢可也。

    」仍命元肅,更議于政府以啓。

     ○三省請置讓寧于窮僻之地,不允。

     ○命會議各宗寺社幷合及給田。

    柳廷顯曰:「革各道州郡資福寺社,擇山水勝處寺社,給田百結,聚僧作法。

    」樸訔曰:「今觀各宗所報,不革寺社皆於平地,至如佛經所載金剛山表訓寺,不在其例,甚無意謂。

    可於此寺,給田五六百結,餘皆擇名山大刹,量宜給田。

    」李原曰:「各宗合爲禪敎兩宗,擇山水勝處,寺社分屬之,其餘寺社在村落者皆革,以其田分給不革之寺。

    」命寺社幷合便否,更訪各宗以聞。

     1月27日 ○丙寅,以包衣浦萬戶李蔭父死,七月不葬,杖一百。

     ○宣旨:「今天氣暄暖,江氷將解,恐緻陷溺,令各津關鑿氷渡人。

    」 1月28日 ○丁卯,視事。

     ○三省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不允。

     ○司憲府啓:「凡各司置提調兼判事者,欲檢察官吏,使盡其職也。

    今乃陵夷,隻率根隨,或有不知其司之門者。

    乞自今擇任勤敏委公者,悉令坐其司,檢覈勤慢,每當冬夏之季,褒貶以啓。

    」從之。

     ○刑曹判書許遲、大司憲金自知、左司諫兪顯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苟有不忠之人,必置極刑,乃宗社萬世之大計也。

    況從茂名在盟籍,反懷不忠,敢發怨上之言;陽俊愛惜逆臣之死,見於言辭,是皆情法之所必誅也。

    殿下特以好生之德,不忍置之於法,臣等職在奉法,昧死敢言,期於得請,然後已也。

    殿下不以臣等之言爲不可,而不賜兪允,此臣等之尤所缺望也。

    伏望殿下,特賜兪音,宗社幸甚。

     1月29日 ○戊辰,朝樂天亭。

     ○上王及上置酒,餞進賀使都摠制洪敷、副使摠制樸光衍。

     ○上王命黃海道瑞興府上朝宦官尹鳳本家,悉除徭役及雜貢,又命各年上朝宦官等本家,竝皆完護。

     1月30日 ○己巳,上王及上置酒,以李和英來自家鄕,故慰之。

    上還宮。

     閏正月 閏1月1日 ○庚午朔,視事。

     ○經筵始講《綱目通鑑》。

     閏1月2日 ○辛未,拜進賀表箋如儀,洪敷、樸光衍等奉表箋以行。

    表曰: 聖明禦極,治道方隆。

    造化鍾神,禎符屢應。

    事光簡策,喜溢臣工。

    欽惟剛健粹精,溫恭濬哲,恒篤奉天之敬,益敦尊祖之誠。

    甘露下垂,式表至仁之昭格;瑞氣旁燭,聿彰太和之熏蒸。

    且菩薩之現空,尤前昔之罕遇。

    玆嘉祥之疊出,宜慶頌之交騰。

    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遭熙運。

    迹縻海甸,班雖阻於駿奔;目注雲霄,情益深於虎拜。

     箋曰: 重華協帝,克贊皇猷。

    申命自天,式昭靈貺。

    瞻聆所及,懽忭惟均。

    恭惟偉量淵沖,英姿玉裕。

    夙成緝熙之學,令聞斯彰;益著弼亮之工,嘉祥薦至。

    甘露降於松栢,瑞氣燭於雲霄。

    又歌曲之纔頒,而菩薩之竝見。

    此皆稀有之事,實是太平之徵。

    伏念,臣邈處敝邦,幸逢盛際。

    雖阻趨蹌之列,倍申頌禱之勤。

     ○禦經筵。

     ○賀正使李湛、副使安純同告訃使權希達回自北京。

    希達之在北京也,黃儼傳帝旨於希達曰:「予聞,汝善擊毬,今將欲見之。

    」希達連三日詣闕待命,竟不見命,賜良馬二匹曰:「以歸汝國,善習擊毬之戲,如有國王之命,入朝展戲。

    」 ○繕工監闕樂天亭進炭,上王命下判官李仲茂于義禁府。

     閏1月3日 ○壬申,視事。

     ○司憲府請遣行臺監察于平安道,檢察進賀使行李,命勿遣。

     ○三省請李從茂、金陽俊罪,乃曰:「臣等期於得請而後已。

    」不允。

     ○上王命於箭串牧場外擇地,爲習放火?處。

     ○上王命下戶曹正郞洪齡于義禁府,以辭連闕進炭也。

    尋釋齡復其職,罷李仲茂職。

     ○三軍鎭撫所啓:「內禁、內侍衛等武才卓異者外,竝令更試。

    」上王從之。

     閏1月4日 ○癸酉,朝樂天亭設酌,日暮乃還。

     閏1月5日 ○甲戌,視事。

     ○禦經筵。

     ○扶安縣住三韓國大夫人宋氏家奴德金告學生崔尙溫亂言,命下義禁府,以吏曹判書尹坤爲委官,又遣右副代言趙瑞老,同三省雜治。

    德金服誣,命杖一百、流三千裡。

     ○大司憲金自知、掌令宋仁山、鄭淵、持平閔逍、李安敬等及知司諫韓惠、左獻納兪尙智、右獻納李審等以再三請李從茂、金陽俊罪,未蒙兪允,上狀乞罷職事。

     閏1月6日 ○乙亥,禦仁政殿受朝,亮倪及正祐等將還本國,亦在朝列。

    行禮如儀訖,引亮倪、正祐升殿勞慰,亮倪等出,命宦官饋之。

    祐自述行錄以進,救文士贐行詩,命文臣製贈。

     ○上朝樂天亭。

     ○左司諫兪顯上狀辭職,司憲執義樸瑞生上疏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不允。

     ○上以臺諫呈辭,命元肅、鄭招議於三議政。

    上王命金益精曰:「其以主上命召臺省等。

    」臺省等至,上王令李明德語之曰:「人君不可一日而無臺諫也。

    卿等以請從茂、陽俊之罪,不得蒙允辭職,臺諫之請固宜矣。

    然陽俊之罪已足,但不至於死爾。

    從茂本武班,性本癡直,雖有失錯,非其情也。

    且已蒙重律,無可更議,毋更請之,亟就本職。

    」自知等曰:「罪幹宗社,不敢不請。

    」猶爭不已,不報,上亦命臺省就職。

     閏1月7日 ○丙子,上王及上自廣津觀放鷹,遂幸豐壤,觀築離宮。

    始役未旬,而宮寢已成,命賜酒果于董役官樸子靑等下及軍人以勞之。

    上王謂左右曰:「往者術士言:『當此厄會,宜有遷避。

    』再幸松都,供備轉輸,弊實不少,故欲南築樂天亭,東築此宮,西築母嶽,隨時臨幸,以省往來之弊。

    又況母嶽,或言可都,亦宜置宮。

    且其材木,予已備之,不煩國家。

    」禦幕次置酒,趙涓、延嗣宗、趙末生、樸子靑、柳殷之、李皎、黃象、尹淮、郭存中、金益精、權蹈及京畿觀察使曺緻等入侍,極歡乃罷。

    兩上仍留宿幕次。

     閏1月8日 ○丁醜,兩上晝停于中良浦。

    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9日 ○戊寅,視事。

    許遲、兪顯等請收從茂錄券,不允。

     ○禦經筵。

     ○禮曹啓:「士大夫墳前箭防造排可否,與政府,六曹同議,非長久之計,實爲無益,宜勿造排。

    」從之。

    剡木爲扇,形如列戟,俗謂之箭防。

     ○下旨曰:「朝啓日晏,廊饌亦煩。

    因此,六曹、臺諫事或淹滯。

    自今日出時一齊詣闕,廊饌則各呈臺盞一度進湯,代言亦勿往參。

    且六曹及臺諫,每日仕于昌德宮朝房及近處,以爲恒式。

    」 ○以李安愚不啓崔尙溫亂言事,命歸其家。

     ○命國用凡物,皆以楮貨買賣,不得已須用布米,啓聞施行。

     ○命在外人有亂言者,則輒行啓聞,拿來鞫問。

     ○命一二日行幸,毋得問安。

     閏1月10日 ○己卯,視事。

     ○禦經筵。

     ○禮曹啓:「厚德王大妃依古制,太上王後例,旣封大妃,今去大字,似爲未便。

    加太上二字,似得加封之義,但古無太上皇太後之文,亦似未便。

    以厚德王大妃封崇。

    」 ○司憲府啓:「鄕吏免役之法,載在六典。

    其有三丁一子者,亦受申省,皆令免鄕,其他無故避役,冒受官爵者,悉令從本,俾實州郡,我太祖立法之意至矣。

    近年以來,稱三丁受申省者,身無差役,任意投閑,有乖國家均役之義。

    臣等竊惟,前朝凡三丁免役之法,令戶曹據各郡申省,分遣重房、繕工等司充役,待其期滿,乃許永免。

    乞自今,依前朝例,凡三丁一子,令吏曹據各郡申省,分定各司爲吏典,考滿去官,永免其役,其隻受申省,而無去官文憑者,皆令從本,以實州郡。

    」從之,仍命勿許各郡申省,令其道觀察使關報。

     ○禮曹啓:「奉常寺卽古之太常也。

    唐制,太常職掌,曰禦衣院藏祭服曰樂懸院藏祭器;曰神廚院藏禦廩及諸器。

    歲在己醜,革奉常,而設典祀寺,專掌祀事,隻行神廚院之職,其祭服樂器,移於本曹,奉常之職,始不如古。

    自政府庶事,分于六曹,本曹事務,最爲煩劇,樂懸肄習、祭服修補,未暇詳察。

    此非特有廢事之弊,且無六曹體統之義。

    乞依國初之制,復置奉常寺,其所掌職事,一如唐制。

    」從之,仍命本寺四品以下官,竝以文科出身者充差。

     ○禮曹啓:「對馬島都都熊瓦使人時應界都來傳熊瓦言曰:『對馬島土地瘠薄,生理實難。

    乞遣島人,戍于加羅山等島,以爲外護。

    貴國使人民入島,安心耕墾,收其田稅,分給於我以爲用。

    予畏族人窺奪守護之位,未得出去,若將我島依貴國境內州郡之例,定爲州名,賜以印信,則當効臣節,惟命是從。

    都豆音串入侵賊船三十隻內,戰亡十六隻,餘十四隻還來。

    七隻乃一岐州人,已還本州,七隻則我島人也。

    其船主則戰亡,但有格人等還來。

    今已推捉各船作頭人各一,幷其妻子囚繫,收取家財及船以待命,乞速送官人區處。

    』」 閏1月11日 ○庚辰,禦仁政殿受朝。

    樂天亭設酌,以慰告訃使權希達、進獻使李湛。

     ○下旨曰:「判廣州牧事文繼宗、判官金俓再請讓寧出遊,以至飮射、捕魚、博弈。

    職在防閑,反與遊戲,非惟不顧大體,有乖委任之意。

    」下義禁府,與三省按問。

    以繼宗爲元從功臣勿論,金俓自願付處。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監司之職,專任一方,凡大小獄訟,靡不服念,俾無冤滯。

    況其事幹君父者,豈可一日淹留乎?今者在全羅崔尙溫、德金等以向上不敬之言,相詰告訴,前年九月,繫於犴獄,于今五閱月矣,及至義禁府,不數日辨明。

    臣等未知淹滯之故,問於其時監司,摠制李安愚,答以:「令扶安知縣金滓、古阜知郡安綏推訊而未得其情,十二月見代來京之時,道遇新監司申浩,屬以亟推啓聞。

    」爲辭。

    臣等以爲,獄訟之大者,莫過於此,安遇不卽啓聞,又不用心推鞫,淹滯數月。

    申浩路聞安愚屬之之言,不亟推問,亦閱月而後啓聞,俱失敬上之義,又負委任之重。

    伏望將安愚、申浩等下攸司,鞫問其由,明正其罪,以懲不恪,不勝幸甚。

     憲府亦上疏請之,上以小失,不允。

     閏1月12日 ○辛巳,兩上自樂天亭觀放鷹于東郊。

    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13日 ○壬午,視事。

     ○禦經筵。

     ○卞季良、許稠、行大司成柳伯淳等承命試生員于成均館。

    左代言金益精奉宣醞及行信寶,往成均館,以慰試官,遂印試券。

     ○臺諫請置張月下於法,上曰:「上王旣貸死,然當更啓之。

    」 ○刑曹啓:「外方人民誑說亂言,情涉不忠之事,監司委一守令推鞫之際,或枉訊杖,械繫累月,竟不得情,實爲未便。

    伏望自今監司將告狀者與被告,皆令堅囚,隨卽啓聞,下義禁府覈實。

    」從之。

     ○以南琴判廣州牧事,金宗瑞爲判官。

    琴無他才能,唯務苛刻,時稱俗吏。

     ○上王聞上欲奉冊寶,加上太上王之號,遣尹淮諭上以不可之意曰:「太上者,至尊之名,非諸侯所當稱也。

    予當不受矣。

    」 閏1月14日 ○癸未,視事。

     ○禦經筵。

     ○禮曹啓:「厚陵定安王後有名日別祭奠物,依順孝大王例,用油蜜果。

    」從之。

     ○前監務金挺告友壻李繼芬向上有不忠之言,下義禁府,與三省按驗無狀,杖挺一百,流三千裡,加役三年。

     ○司憲府請李安愚、申浩等罪,不允。

     ○禮曹啓:「今新造祭器與古器,大小不同,其諸處奠物,量器更定。

    」從之。

     ○對馬島都都熊瓦使人來獻土宜。

     閏1月15日 ○甲申,視事。

     ○左司諫兪顯、司憲執義樸瑞生等啓曰:「文繼宗、金俓罪關宗社,不忠甚矣。

    不可輕也,請依律科罪。

    」上曰:「自前牧使李培時,上王命從讓寧往來,故因仍緻此也。

    且繼宗等連啓讓寧無時奉鷹入牧使、判官坐處也,上王所曾知,而予亦聞之。

    以前日無時相見,故與之捕魚于池耳,是非獨繼宗等罪也。

    況繼宗功臣也,是以輕論。

    」顯啓曰:「繼宗雖功臣,罪關宗社,不可輕議也。

    於功臣盟載之書亦曰:『事關宗社,則不饒。

    』如欲防微杜漸,宜於此時辨之。

    」不允。

     ○禦經筵。

     ○議政府、六曹上箋曰: 臣等伏覩,殿下將行兩宮封崇之禮,儀章已備,上王殿下謙沖不允。

    臣等竊惟,纉承大統,克敦孝敬之誠;祗率彜章,宜極尊崇之禮。

    玆殫卑懇,仰瀆高明。

    恭惟上王殿下乃聖乃神,允文允武,克贊聖祖,肇造東方。

    定宗社以守成,底蒸民於於變。

    決萬機於一二日,乃倦于勤;踐洪祚於十九年,遂傳厥位。

    恭惟主上殿下恭承休命,光受丕基。

    祗奉兩宮,益篤承顔之孝;旋加顯冊,以昭歸美之儀。

    然盛德彌崇,而尊號未備。

    肆稽前古之典,當上至尊之稱。

    今我上王殿下固守謙沖,廼違僉願。

    臣等驚惶無措,兢惕失圖。

    伏望殿下,俯循輿情,請加徽號,答深恩之罔極,垂盛美於無窮。

     臺諫亦上章請之。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惟,讓寧得罪於君父,臣子之所共不與也。

    且禁其私通,又定出入之限,已有王旨。

    今者文繼宗、金俓等身爲奉法之吏,固當爲之防閑,使出入有時,嚴其禁令,以絶私通,乃其職也。

    不此之顧,反自無時往來,飮射捕魚,以至鷹犬、博弈之戲,靡不共之,專無臣子奉法之意,罪莫大焉,殿下竝從寬典。

    臣等以爲,若曰爲其守令,非他人之比,可使相從,則爲守令者,但當敬奉王旨,自盡其職可也。

    豈可無時聽從,共爲縱恣於非所乎?若曰繼宗有元從之功,則事係一己者,猶可赦也,其關大計者,豈可輕赦乎?伏望一如曾降敎旨,明正其罪,以戒後來。

     憲司亦上疏,請繼宗等罪。

     ○遣仁寧府少尹宋希璟,報聘于日本。

    其書曰: 奉復日本國王殿下。

    專使書問,副以惠貺,從審動履淸勝,感慰交深。

    敝邦與貴國,世修隣好,其義甚篤。

    但爲風濤阻梗,嗣音不能以時,果如所示。

    諭及釋典,我朝本不多有,然敢不依請?側聞,我國人民,曾爲風濤所漂,托處貴國雲州、安木者,多至七十餘戶,或被寇賊刦掠,轉傳鬻賣,散在諸島者,蓋亦甚衆。

    如得推刷發還,則濟物之仁、交隣之義,庶乎兩全,不甚偉歟?今遣臣僉知承文院事宋希璟,齎《藏經》全部,且以不腆土宜,聊表謝忱,惟領納。

    春寒,更冀爲國保重。

     別幅: 《大藏經》全部、鞍子一面諸緣具、麻布、苧布、緜紬各一十匹、松子五百斤、人蔘、五味子各五十觔、蜂蜜十五鬥、豹皮五領、雜彩花席一十張、滿花方席一十張、斜皮一十張。

     ○司憲執義樸瑞生等啓:「讓寧得罪宗社,兩聖思欲保全,俾居于外,敦禁交結。

    今文繼宗、金俓等身任防閑,而與之飮射、博弈,卒之出遊,恣意無憚,甚非臣子之意。

    近者讓寧出於閭巷,謀奪人妻,原其所自,實由繼宗等不能防閑故也。

    伏望命下攸司,依律施行。

    」命繼宗從自願,外方付處。

     ○戶曹啓:「告官物偸竊者,米穀則每十石賞二石,楮貨則每十張賞二張。

    」從之。

     閏1月16日 ○乙酉,月蝕。

     ○禦仁政殿受朝,遂朝樂天亭。

     ○兩上王幸箭串,試火砲。

    上王問:「今春講武,何處可乎?」兵曹、代言司合辭曰:「黃海道海州等處行幸,已六年矣,宜幸於此。

    」上曰:「僉議實合於予心。

    」兩上還樂天亭。

     閏1月17日 ○丙戌,上還宮。

     ○六曹啓:「上王行在所問安,議政以上一月三次,六曹累朔一不問安,於臣子之心,誠爲未愜。

    乞一月二次問安。

    」命一月一次問安。

     閏1月18日 ○丁亥,視事。

     ○禦仁政殿,放生員試榜。

    幼學閔瑗等一百人服靑衿儒冠,以次應牓,入就殿庭,行四拜訖,賜酒果,諸生俯伏,興,跪,受爵訖,又俯伏,興,四拜。

    侍臣、三館行禮,竝如儀。

    諸生等遊街三日。

     ○刑曹啓:「各司奴婢陳告受賞人身死後,其子孫一族,不肯告官,其奴婢等,亦要投閑,不卽自現,甚爲未便。

    自今許人陳告,依他例充賞,違者竝皆治罪。

    」從之。

    仍命受賞人身沒後,限六朔內告官。

     閏1月19日 ○戊子,視事,禦經筵。

     ○上曰:「宴享時,常用鄕樂,甚爲鄙俚。

    其令卞季良、趙庸、鄭以吾等以獻壽之意、警戒之辭,各製歌詞三首。

    」 ○臺諫各上章,請張月下之罪,又請講武時,令三省隨駕,皆不允。

     閏1月20日 ○己醜,朝樂天亭,議政府、六曹從之問安,上王設小酌以見之。

     ○遣上護軍李君實于黃海道,以備講武諸事。

     閏1月21日 ○庚寅,兩上自樂天亭幸東郊,觀放鷹。

    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22日 ○辛卯,視事,禦經筵。

     ○三省上疏曰: 李從茂罪在不赦,而降從輕典。

    臣等反復思之,自古未有犯不忠之罪,而在功臣之列者。

    從茂罪在不赦,而隻令削爵收田,此殿下之至仁也。

    然旣已削爵,而使有功臣之號,持功臣之券,食功臣之田,罪重而罰輕,大小臣僚罔不缺望。

    伏望削除盟籍,收其功券,以慰臣民之望。

     閏1月23日 ○壬辰,視事,禦經筵。

     ○命禮曹判書許稠,答都都熊瓦書曰: 人至得書,備審足下誠心悔悟,願爲臣僕,刷送人口,進獻禮物,詳已敷啓,皆蒙兪允,實爲一島之福。

    所請諸州分置之人,已曾優給衣糧,使之各安生業,島中乏食,回還必飢。

    且對馬島隷於慶尙道,凡有啓稟之事,必須呈報本道觀察使,傳報施行,毋得直呈本曹。

    兼請印篆竝賜物,就付回價。

    近來,足下所管代官、萬戶各自遣人,奉書來款,其誠雖至,甚乖體統。

    自今須得足下所親署書契以來,方許禮接。

     其印文曰,宗氏都都熊瓦。

     ○上王觀放鷹于箭串。

     ○上命元肅曰:「每禁酒之時,飮淸酒者,曾不被罪,飮濁醪或買賣者,反罹於罪,情可矜也。

    自今禁酒時,凡父母兄弟迎餞、老病服藥及買賣者勿禁,其會飮及他人迎餞者,一禁何如?議諸政府、六曹、臺諫以啓。

    」皆曰:「上敎甚當。

    」 閏1月24日 ○癸巳,朝樂天亭。

     閏1月25日 ○甲午,兩上幸豐壤觀新宮。

    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26日 ○乙未,恭妃詣樂天亭覲大妃。

     ○遣判漢城府事鄭津赴京賀聖節,上拜表,詣樂天亭,上王幸麻田浦以俟上。

    兩上渡江觀放鷹,還樂天亭。

     閏1月27日 ○丙申,恭妃還宮。

     ○上王命以班泥梁兵船二艘,移置龍媒梁,革其萬戶。

     ○上還宮。

     ○禮曹啓:「謹按唐制,以太常卿行陵。

    今置奉常,其所掌職事,一如唐制,伏望諸山陵巡審,亦依唐制,遣奉常判事,有故以尹代之。

    」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啓:「道內巨濟、南海、昌善三島墾田凡一千一百三十餘結。

    附近各官人民,多潛入耕稼,如遇賊變,被掠可畏。

    乞今後禁民入耕。

    」上王下政府、六曹,與曾經慶尙道監司、水陸節制,使備知形勢者議之。

    遂命三島中田多處,作木柵,或築土城,聽民持兵器入耕,晝則候望應變,夜則入城固守,又令附近各梁兵船守護,其田少處,禁民入耕。

     閏1月28日 ○丁酉,視事,禦經筵。

     ○日本九州摠管平宗秀遣人來獻土宜。

     ○臺省請削李從茂功臣籍,不允。

     ○禮曹啓定安王後移安儀曰: 其日,有司設褥位於殿階上,設靑蓋、紅蓋、尾扇、雀扇各一、陽繖一、陽扇二於殿門外左右,又設褥位於外門外,置大輦於褥位前南向。

    設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移安都監位於大輦前近東,異位重行,西向北上。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其南,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設監察位二於其後,書吏各陪其後。

    禮儀使、〈一品一員〉參乘官〈親戚二員正三品〉先陪將軍、後殿將軍〈上護軍各一員〉假指諭四、假行首六、假牽龍八、內侍五,移安都監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各具常服黑帶。

    執事者陳儀仗於殿門外,次安腰輿於殿階上褥位南向。

    冊寶亭子置於階下近北,香亭子置於正門外。

    時至,攝判通禮升自東階,詣神位前跪,啓請降座乘輿,啓訖,俛伏,興,出。

    大祝及內侍五人升自東階,由東戶入,〈戶內外俛伏興〉內侍一人奉玉冊函,一人奉竹冊函,一人奉諡冊函,一人奉寶,降自中階,安于亭子。

    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幾,由中戶出,安於腰輿,出自正門,冊寶亭子,皆在腰輿前。

    香亭子前導,宗室及內侍、參上、參外、指諭、行首、牽龍挾侍左右,至大門外褥位上小駐,奉禮引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就位。

    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降輿升輦,啓訖,俛伏,興,退。

    大祝及內侍二人進輿前俛伏,興,內侍一人先升輦捲簾,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幾,升輦奉安下簾,俛伏,興,俱降復位。

    冊寶亭子在輦前,香亭子在冊寶亭子前。

    通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訖,參乘官就輦前再拜訖,升輦左右分坐。

    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輦進發,啓訖,俛伏,興,退,擔持近前上肩。

    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前導,〈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在輦前。

    〉樂部陳而不奏。

    〈樂部在香亭子前,腰輿在樂部前。

    〉輦進發至文武群官上馬所小駐,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文武群官上馬,通贊喝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上馬。

    分左右前導,至恭靖溫仁順孝大王魂殿門外,群官先下馬分立於道之左右,躬身迎輦,過則平身。

    輦少駐,參乘官下輦。

    初當執事陳儀仗時,忠扈衛設神主幄次於恭靖大王魂殿外門外,設褥位於幄內,設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位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如前儀,有司設奉謁褥位於殿庭當中北向。

    至參乘官下輦時,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降輦乘輿,啓訖,俛伏,興,退。

    大祝及內侍二人進輦前俛伏,興,升輦,內侍一人捲簾。

    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幾,降輦安於腰輿,奉詣幄次,安於褥位訖,奉禮引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幄前拜位序立。

    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退。

    攝判通禮詣神主幄前跪,啓請祔謁,俛伏,興,引腰輿。

    宗室及內侍、指諭、行首、牽龍前導,至殿庭褥位,大祝奉匱跪,置褥位,開匱奉出神主,設於褥位訖,攝判通禮進褥位西北面跪,啓稱:『以今吉辰,定安王後祔謁。

    』啓訖俛伏興退。

    小頃,攝判通禮詣褥位西,東面跪,啓請祔享,俛伏,興,退。

    大祝進跪於褥位,奉神主匱安於輿。

    〈其匱蓋,亦置輿上近後。

    〉輿旣升,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幾安于座。

    又內侍各奉寶及玉冊函、竹冊函、諡冊函,安於卓上,俛伏,興,降自東階,以次出,行祭如儀。

     ○合享儀曰: 前期,執儀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

    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

    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

    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率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

    贊引引監察、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神主,設於座,〈大祝奉出恭靖溫仁順孝大王神主,覆以白苧巾,又出定安王後神主,覆以靑苧巾,以西爲上。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

    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鬱鬯。

    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瓚授獻官,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

    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

    〈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香在獻官之左。

    受爵奠爵準此。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獻官,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

    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執事者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後神位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二人以爵受酒。

    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執事者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後神位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

    小頃,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贊禮曰徹饌,大祝入徹。

    〈徹者,籩豆各一,小移於古處。

    〉徹訖,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引獻官出。

    贊引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諸執事皆四拜訖,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神主及王後神主如儀。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啓命殿親享儀曰: 齋戒:前享三日,上王殿下與殿下齋心別殿,凡行事執事官及從駕群官,俱淸齋一宿於正寢。

    前一日,忠扈衛設上王殿下與殿下大次於殿大門外,設小次二於中門外,竝隨地之宜,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次於大次之前,隨地之宜。

    殿司掃除殿之內外。

    執事者設上王殿下與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殿下位稍卻〉設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

    通禮門設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校書館員以祝版捧進,近臣傳捧以進,上王殿下署訖,近臣捧出付殿司。

    享前一日,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

    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

     行禮: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

    上王殿下與殿下至大次,典祀官殿司各率其屬,入實饌具畢。

    書雲觀報時,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終獻官入就位,判通禮啓外辦。

    小頃,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與殿下,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

    〉上王殿下與殿下至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上王殿下與殿下四拜。

    通贊唱衆官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酌酒,近侍一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

    〉北向立,啓請跪。

    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

    進盞奠爵準此〉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上王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一人以盞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入詣神位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跪,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奉禮郞引終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

    奉禮郞引終獻官,入詣神位前,贊跪,執事者奉盞跪進,奉禮郞贊執盞獻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北向立,贊再拜,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

    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授近侍。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飮福位,西向立,近侍奉盞北向跪進,判通禮啓請跪,受盞飮訖,近侍進受虛盞,復於導所。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導上王殿下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上王殿下與殿下再拜,通贊唱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

    判通禮啓請四拜,上王殿下與殿下四拜,通贊唱衆官四拜,在位者皆四拜。

    判通禮前,啓請禮畢,導上王殿下與殿下還大次,奉禮郞引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

     閏1月29日 ○戊戌,朝樂天亭。

     ○江原道觀察使成揜病,以韓承顔代之。

     ○初,上,下敎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