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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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官同等,曷若一邑四面同等哉?一邑內四面穀形,豈相遠乎?或累結災傷,則曾有審定之法乎?』或曰:『所欲貢法者,爲惡隨損給損之煩也。

    每邑分等,不亦煩乎?』臣曰:『隨損給損之法,一邑之田有幾千萬,每田皆審,其煩太甚。

    一邑同一等,猶爲太簡矣』。

    或曰:『各官等第,監司焉得適中分揀乎?』臣曰:『禾穀損實之刑,明在眼前,一見可知,雖中智,處心公正,則不至錯誤。

    昔使庸徒損實分揀,今胡不信監司乎?然則田品分揀,果誰爲可信者而不疑乎?尤爲難事也。

    況禾穀誤分,弊在一年,田品誤分,弊在永世乎?』臣於當初議立貢法之時,臣不與諸臣之議符合,特以此獻議,未蒙賜允,誠惶誠恐。

    今復敷陳,拳拳不能自已者,蓋每田踏驗,其弊已極矣。

    今法科定收租,似乎事簡,然於塉地及兇年不通,且每邑每裡改審分等之議,則詳矣,然事煩而怨生,亦於兇年不通。

    若以九等之數,隨歲分等,則事簡無弊。

    非但小臣一得之愚,亦有先儒之所論,伏望裁擇施行。

    」 領議政黃喜議曰:「貢法試驗,今已三年矣。

    當道之民,好惡不同,而惡之者居多。

    然量田之初,尺有三等長短,故地有三等廣狹。

    以下等田廣準上等田狹,則地品雖有不同,所出不甚相遠矣。

    此國家定制收租之義也。

    今雖欲州州邑邑,各分九等之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

    故一邑境內,又有難齊之等,其將何以止怨哉!且其陳損不審之怨,亦將何以止之哉!今雖稱上等道,非以皆收上等之租,亦以各收三等之租矣。

    托以地品不同爲辭者,不敢斥言耳,直欲不行貢法也。

    地品旣爲上等如三道之民,尙且惡之,況未經驗京畿、江原、黃海之民,好惡可知。

    臣竊謂此法終必難行矣。

    乞嚴委官損實不中之禁制,仍祖宗隨損給損之成憲何如?」 又曰:「五常,禮之大者,而信居一焉,聖人所以易生也。

    奴婢誤決改正便否,臣於前日,備悉上言。

    今承傳敎,反覆思之,《六典》所載嚴密無餘,不可輕改以失信。

    且《續典》者,裒集太宗朝受敎及特旨,其沿革損益,逐一取裁,以成一代之盛典。

    印頒未幾,輒隨更改,恐未爲全書,將爲無用之物。

    臣竊見先儒胡一桂述《古今通要》,論歷代帝王自三代以下一無全賢,至於大宋仁宗則曰:『吾無間然矣』。

    迹其仁宗行事,寧處於舒緩之勢,而不敢有嚴刻之政;寧拂變更之請,不敢傷積累之業。

    以故法制不立,法令不行。

    當時大臣有蕩滌之請,而仁宗以治體爲念,一切置之,力爲持守不變,興國之規模,雖過於安靜,不害其爲景祐之治,宜乎先儒無罅隙而非議之也。

    臣竊謂若東倭北狄邊警武備,則雖有變法擾民之弊,未暇爲恤,不可不救焚拯溺矣。

    若其曰田曰民若制度文爲《六典》之法,昭如日星,祖宗之民,安如盤石,何用汲汲紛更,爲多事哉?臣願凡所施爲,一從《六典》,示信於民,以行安靜之化,以定民志,治道幸甚。

    昔高麗氏之未免三日誚者,爲其輕變法耳。

    臣之所見如是,再以冒聞,隕越之至。

     ○上禦思政殿,引見都承旨成念祖、右副承旨李承孫謂曰:「樸好問爲人稍善射,且穎悟便利,久任司僕,領中樞崔閏德爲提調,信任之。

    又於癸醜年,崔閏德薦好問穎悟可使,予使反間于李滿住者再三。

    其後伐滿住之時,閏德每事咨焉,言無不從。

    予聞之,以爲過信也。

    然有獻馘之功,褒授官爵。

    曩者鹹吉道會寧節制使闕,因大臣薦差遣。

    赴鎭之後,與吾都裡凡察等深相結納。

    凡察等偏愛好問,稱爲兄弟,聞好問有疾,至涕泣問疾。

    凡察朝見到京,問好問安否,且欲相見曰:『樸公稱我爲兄』。

    其交結之篤如此。

    凡察相與好問言曰:『君在則吾亦留此,君去則吾當逃去』。

    其心中秘計,一無所隱。

    厥後好問以疾辭職上京,予引見咨問邊事,答曰:『宗瑞非力戰之士,且不能射禦。

    又性本躁急,其待野人甚嚴,野人惡之』。

    目以爲姦,其毀宗瑞如此。

    大抵邊將之於野人,懷之以恩,使之愛慕,斯亦可矣。

    然好問異於是。

    好問旣爲裨將,當與元帥同心協力,其待夷狄之道,一體處之,以安一方,乃其職也。

    宗瑞尙剛,好問尙柔。

    好問之事,常反於宗瑞,使凡察等愛好問日篤,惡宗瑞日深,終緻逃叛。

    又多毀宗瑞,必有構隙。

    予欲下攸司鞫問,未知事端,卿等與申槪、河演等同議以啓。

    」 槪等議曰:「誠宜按問,然事端未形,姑待都體察使皇甫仁之還,必有會寧防禦失誤之事。

    因此鞫之何如?」從之。

     7月14日 ○甲寅,司諫院左司諫大夫金中坤辭職曰:「臣稟性昏愚,本無才能,特蒙上德,官至司諫。

    歲在壬子,以言事不中得罪,尋蒙赦宥,退居田廬,含哺聖恩,若將終身,但以未報涓埃,臣心常以爲嫌。

    去四月日,除臣本職,臣雖愚老,思欲鞠躬盡力,圖報萬一,聞命卽日,上道就職,于玆數月。

    然臣年七十有五,氣力衰耗,莫能報効,乞還田廬,以終餘年。

    」 不允。

     ○傳旨平安、鹹吉道觀察使曰: 昔在太宗時,慮糧餉之費,許於東西兩界各官,自願納穀者,以他道之穀換給。

    於是興利之徒,爭持布貨,奔走各官,不計穀之多小而貿易之。

    各官居民要買布貨,罄竭所有而易之,以資衣服。

    當是時,公廩之儲有餘,而民食不贍,多貸公廩,未能還納。

    因此公廩虛竭,故以爲無益而罷之。

    今聞中國之人持匹段布帛等物,到於遼東,買粟以納,受直於南方而得利什倍也。

    近年以來,東西兩界,防禦最緊,糧餉之畜,不可不慮也;防禦人民衣食之備,又不可不慮也。

    且鹹吉道新設四鎭,土地沃饒,遇災不甚,則民食必有餘矣。

    可以懋遷有無,以資其生也。

    若於兩界各官,皆令納穀回換,則必至搔擾,甚不可也。

    今欲鹹吉道某官以北各官、平安道沿邊某官以北各官,令自願者納穀換給,邊郡有畜積之多,戍卒免無衣之嘆,何如?下政府議之。

    皆議曰:「鹹吉道四鎭,雖雲土地沃饒,民食有餘,然近年以來,下三道人民入居者頗多。

    各以布物買穀資生,民間所畜,尙且不贍。

    今若許令自願者買穀納官則興利之徒,各持布貨,爭相貿易,慮恐民間所畜尤爲不贍,似未可也。

    況平安道沿邊各官,類皆地塉,民間之畜罕少,尤不可也。

    臣等之議如此,然使兩道監司訪問施行可也。

    」卿將此便否,備細訪問,磨勘啓達。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判承文院事鄭陟上言曰:『今惠寧君之卒,適當六月極熱之時,漆棺諸事,未易猝辦。

    臣竊以謂有生有死,必然之理,願自今擇松黃腸及美材,預造壽器,令工曹郞聽親監漆之,藏於歸厚所,以備國用』。

    本曹參詳,禮葬,所以尊禮宗親及大臣也。

    倉卒之間,造棺精緻,甚爲難辦,請依上言造棺四件,全漆藏之,隨用隨備,以充其用。

    」 從之。

     7月15日 ○乙卯,兵曹報議政府曰: 平安道都節制使李蕆、都事皇甫恭、都鎭撫樸訥生、閭延節制使柳江、判官柳士枝、都鎭撫裵陽德、趙明幹萬戶崔俊等,俱以邊將,乃於賊路要害之處,固當申嚴防禦之策,計不出此,檢覈陵夷,賊虜突入,殺虜人畜,甚爲不可。

    請移牒刑曹,照律施行。

    其軍人金具、申得守能斬賊首,請依舊例,論功行賞,其被殺虜軍民等,亦依舊例,緻賻復戶有差。

     議政府啓曰:「請依所報施行,但將帥雖不自斬獲,指揮士卒,能斬首級,論功行賞,乃古今常典。

    今崔俊身先赴敵,能斬賊首,然未免罪罰,軍人金具等乃獨受賞,有違於大體。

    且無舊例,請勿論賞。

    」從之。

     7月16日 ○丙辰,月食。

     7月17日 ○丁巳,平安、鹹吉道都體察使皇甫仁回自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上書就付仁以啓。

    其一曰: 上護軍趙石岡回自京中,前會寧節制使樸好問使石岡語臣曰:「上問:『都節制使於野人來朝,以賂官妓者,許送于京,否者不送。

    又多耕屯田作弊,果有之乎?』對曰:『皆無之。

    』」彼好問,臣所薦擧,且臣戚屬。

    平昔無絲毫之嫌,但守會寧之日,多作土木之役,流毒新徙之民。

    又刑罰過重,軍民不堪其苦,逋逃日增,面責其不可者再三,猶不聽,又作無用營廳,窮極壯麗,遣經歷李師曾撤毀之。

    去年冬月,賊變且緊,京中軍士,亦來赴防,好問累朔稱疾,不顧軍務,擧義責之,猶不起。

    及其遞歸,恐其麾下虛費官物,密囑判官池淨,封鎖其庫,好問益怒,積如此私忿,毀臣不直一錢。

    竊疑對問之時,其曰皆無,非其實情也。

    將之所爲,苟有不義,則必形於外,三軍共視,不可掩覆。

    諸種之朝見者,各鎭錄其名與其進上物目,以報本營,首領官檢覆而移文禮曹,臣但署其文而已,何有私意於其間?但忽剌溫兀狄哈往往有贈魚膠者,色潔則進上,不潔則備修營中軍器。

    此物甚不宜於娼妓,受之何用?且屯田非私事,載在《六典》。

    諸野人供億,皆出於營田,鎭撫掌其出納,臣何私於其間?若以一條絲一升米枉入於己,則天地鬼神,幽遠難明,一方軍民耳目,安可蔽也?如此昭昭之事,尙且誣毀,其他疑似之毀,應亦必多。

    遠在絶域,無由得辨,拊心泣血而已。

     其二曰: 營屬軍士,但聚春秋防禦之時,平時則但有衙前軍官數十輩而已。

    當春秋防禦軍卒聚會之時,往往因田獵習武,然不至於勞軍廢事。

    平時則唯與軍官因放鷹馳馬,亦習武藝,非如昔年專委聚軍累日田獵遊戲廢事也。

    況因田獵習武,古今通制,毀者亦獨何心? 其三曰: 去秋慶興節制使樸以寧因公事來謁,不卽責還,其罪固所甘受。

    今義禁府請罪乃雲:「二日會飮。

    」以寧經宿之夕、翌日之朝,粟燒酒二器、生年魚三十餘首、生雉一十餘首,設於射廳,卽分給習射軍士。

    「來謁之夕,以寧獨入臥處,或課公事,或議禦戎之策,不覺夜深,獨進獨退,況宗瑞、以寧性不能飮酒,進謁之夕與退歸之朝,俱不飮一滴之酒,三軍所共見聞,各人供狀,又無二日會飮之說。

    臣之虛蒙,每事皆然,中心痛憤,無所控告。

    」 其四曰: 甲山之人勞於防禦,初無錄用之法。

    本官人民等告于監司,移文主掌官,鹹興土職二、鏡城土職二,詳定敍用。

    本府守令考其防禦最久、功績最多者傳報,各從其報差任,何敢容私於其間?毀者之說,其無實類此。

     其五曰: 丙辰春二月,起復還任。

    其年冬,內史嚴自治來見居處,謂曰:「蕭索如此,何可堪居?」答曰:「起復之人,固當如是。

    」潛問私妾有無而還。

    其後嚴內史再來謂曰:「絶域死地,不可獨行,宜招私妾。

    」臣固拒曰:「服喪未除,且邊將率私妾,邦有常禁。

    」翼年丁巳冬喪盡,吉州倡妓名鏡婢者乃來。

    此妓,乃姜孝忠之女,籍連戚裡,哀其辱爲官妓,且待年未及,留養營衙,而年尙幼,不幹外事。

    本道之人,亦不知其誰何,彼人安得而知之,敢行賄賂乎?其說之不當如是。

     7月18日 ○戊午,忠淸道處置使尹重富辭,上引見。

    重富席兄宦者之勢,至任重寄,不厭人望。

     ○左正言樸積善啓曰:「今重守令之選,以掌令禹孝剛、獻納權衡等皆補外寄,其法雖美,然前此臺諫雖有過,但左遷而已,未嘗外補。

    今以言官補外,其流之弊,不可勝言,有違大體,臣等以爲不可。

    衡則自乞外寄,猶可也,孝剛請還授京官。

    」上曰:「予將議諸政府。

    」卽命議政府擬議以聞。

    右議政申槪議曰:「國朝以來,未嘗由臺諫出爲守令。

    請姑改除孝剛京官,隨後除外寄便益。

    」贊成河演、參贊崔府、樸安臣等議曰:「臺諫不除外寄,未有定制。

    今孝剛之除守令,未爲不可。

    」上又令領議政黃喜議之。

    喜議曰:「前者李叔畤由大司憲出爲鹹吉道觀察使,皇甫恭由獻納出爲平安道都事。

    由臺諫出補外寄,不可謂古無其例。

    昔我太宗朝,守令三載爲期,雖未考滿,或擢拜代言,或拜臺諫,以示用賢不拘常例也。

    今孝剛業已補外,不宜還拜京官也。

    臣今所恨者,守令拘於六期之法,必待考滿,方許得代,雖有卓異之才,若經一二州縣,則膂力衰耗,無復大用。

    請自今由臺諫補外者,若有賢能,勿拘六期之限,超拜淸要京官,則人皆知守令之重也。

    」上從喜等議。

     ○領議政府事黃喜上言曰: 臣昨以請停高興改號及移排之處,略陳於上,謬蒙兪允。

    今當更遣都巡察使臣鄭淵,審視高興移排之處,臣復以昨日未盡之策,敢冒天威,隕越之至。

    臣竊謂當初設鎭於兆陽者,與茂長鎭相爲救援要害之計也。

    今欲兼鎭高興,移排於近海者,爲其捍衛濱海居民而已。

    然而移排之處,不占於近海之地,而占於去海三十餘裡之地而止,其新排高興以南沿海居民,又誰賴焉?其計似乎踈矣。

    臣以謂仍兆陽之鎭,兼任寶城,與都節制使本營及茂長、順天兩鎭相爲掎角之勢,似無破東補西之誚矣。

    且高興新得長興任內荳原、道陽、加淵、寶城任內豐安、道化、沙魚、紵川,仍有本土,故土地之廣、人民之衆,將比於州府,須於沿海要害之地移排,而加設守護軍二三百名,深溝高壘,堅壁固守,日夜戒嚴,雖有賊變,飾城不下,示以將爲出擊之勢。

    又使左道都萬戶、築頭、呂島兩萬戶兵船器械精備而示威外護,則安肯捨兵船而侵高興,捨高興而深入爲寇哉?然則其設邊鎭之策,同於他道,且不戾於兆陽設鎭之本義,而兩得矣。

    乞以臣之遙度臆策,倂敎都巡察使,兼審可否。

     從之。

     ○上禦思政殿,引見都承旨成念祖、右副承旨李承孫,謂曰:「樸好問旣有罪矣。

    今又將予所問之事,使趙石岡潛通宗瑞。

    旣毀宗瑞於予,又私通於宗瑞,其奸詐諂諛如此,下攸司劾問何如?令議政府擬議以啓。

    」僉曰:「鞫問治罪便。

    」遂傳旨義禁府: 樸好問乃以裨將,交結野人,稱爲兄弟,野人嘗曰:「節制使在,則吾亦在,節制使去,則吾亦去」。

    言發禍應,緻使野人心中秘計,全保邊將,公然發言。

    又以面啓之辭,私通于金宗瑞,其推鞫以聞。

     7月19日 ○己未,衿川縣監樸趁、禮山縣監姜毅辭,上引見曰:「愼刑罰勸、農桑、謹斂散,守令之先務,汝等往欽哉!」 ○議政府據吏曹呈啓:「謹稽古制,《記》:『大夫七十而緻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幾杖』。

    杜氏《通典》:『周制,大夫七十緻仕。

    大唐令諸職事官七十聽緻仕,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聞』。

    《冊府元龜》:『七十而緻仕,謂之禮經。

    商、周之時,施及戰國,蓋有引年請老,緻其官政』。

    《名臣言行》《錄》:『在官年七十而不緻仕者,有司按籍擧行』。

    以此參詳,人臣仕宦而年至七十者緻仕乞退,歷代之常制也。

    今我聖朝崇重老成,大小朝臣年至七十,官高望尊者,特賜幾杖,仍授職事。

    雖至官卑,如無過愆,亦不罷免,以待衰病不敢自請,而後許免職事。

    大小老臣亦感上恩,忘其老衰,勤謹奉職,此誠美意,而後世之欽慕者也。

    然年滿七十,則血氣衰耗,願欲安心頤養,保全名節,人情之常也。

    故古昔帝王制爲定法,七十緻仕而俾全餘年,人臣顧義知退,而得全晩節,此優禮老臣之義也。

    自今乞依古制,朝臣年七十以上關係至重將相大臣與夫宗戚功臣及大小能任國家要務者,本曹具由啓聞取旨仍置外,非特旨,竝令許免職事,以示敬老之義。

    且各處差任前銜官員,待其考滿年至七十者,依《續典》守令至考滿時近七十者毋得外敍之例,亦勿許充差。

    」 從之。

     ○傳旨義禁府: 曩遣卞孝文于鹹吉道之時,凡事勿令獨斷,必與都節制使同議。

    且下去後,又傳旨:「童者音波若自見,則論罪爲難,須勿招來,當執而罪之。

    」孝文乃區區使人招來。

    旣已執之,則不可釋也,又不與都節使同議,而擅自放還,妻孥財産,亦皆還給,聽其自便,遂至逃去,其推鞫以啓。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曰: 惟卿處事精敏,克勤不怠。

    予選卿以爲鹹吉道主將,欲賴卿以寧一方,未嘗聞卿之愆也。

    曩者因卿上書,問于承政院,政院啓曰:「有人以妾妓受野人之賂與好田獵屯田等事,訴于憲府,憲府知其人之有所銜也,已不受理。

    」予欲追論告者,以謂日久之事而停之。

    夫妾妓受賂之事,予意以爲若使妾受人之賂,卿必先受之矣。

    野人獨賂妾,而不賂卿乎?今告者不得誣卿之受賂,隻言妾事,此不合於人情天理者也。

    雖頑愚無識者,尙且不爲,而謂卿有此乎?告之者,至愚且狂也。

    屯田之說,細瑣之事,尤不足芥於意也。

    好田獵之事,予亦以爲侍從軍士諸道侍衛牌等,當春秋講武之時,亦多有受陳省謀避者。

    若停講武,則攅手喜躍。

    赴武試者厭其擊毬之技,或有毬杖擊倭之譏,因而得罪者,皆卿所知也。

    夫以往來京師,多習聞見者,尙且厭之如此,邊圉無知人好田之誚宜矣。

    況予將一道數千精兵,悉屬於卿?鄕已令卿因田獵講習武藝,雖率赴防軍士,隨意行獵,亦因戲習武之擧,無害於義也。

    甲山人受土官之事,予初未聞有此事也,今得卿書乃知。

    然予意以爲卿若鬻爵營私,卿之左右侍從者甚多,何不於此人而必於甲山之人乎?且土官必待本官論報,然後注擬,則豈容挾私於其間乎?上項數事,必是不得其志者之妄構,固非其實,予不信也,卿亦勿以爲疑也。

     大臣議雲:「凡察等以耕農爲辭,往來東良北,累年矣。

    邊將不能禁制,不得辭其責矣。

    」予意謂大臣之議是矣。

    然吾都裡等嘗怨雲:「邊將令我不得隨意出入。

    」已告于中國也。

    當是時,因農往來,固無叛狀,不可嚴其禁防,況諸種野人浮動之時,不可以兵威制之?以此觀之,當徐觀其勢,勿禁可矣。

    樸好問詣闕,予引見,問以邊事,好問對問之際,多毀卿。

    予引見之意,但問邊事,初無意於因好問知卿過失也。

    好問旣毀卿於予,又私通于卿,其往來讒言,輕薄不肖如此。

    好問毀卿之翌日,予謂兵曹判書皇甫仁、都承旨成念祖等曰:「邊將待野人以恩,使之懷慕,固善也。

    然好問則異於此,使人懷己而嫉主將,必有其由也。

    昔年凡察來朝,數稱主將之賢,近日來朝,又言主將之短,隻言好問之賢,其情可知,好問漏洩陰謀明矣。

    然今聽其言,知其憎惡主將,其與凡察言話之際,必見於外貌矣。

    其爲人也,輕薄難信,卿等知之。

    」皇甫仁等亦以爲然。

    予之欲論其罪久矣,今下義禁府,鞫問情由,卿其知悉。

    但卿布置失宜者,亦有焉。

    我於夷狄,兵精勢強,能制其出入,置之掌握,則猶可待之以嚴,如其不然,不若寬柔撫恤之爲愈也。

    卿嘗待凡察等及其管下人,多端恐嚇,乃懷疑貳,以至逃竄。

    卿嘗啓雲:「凡察挺身逃竄,則其逃易矣,勢難追禁。

    若率部落逃去,則可能及期禁制矣。

    」今者凡察等預定移徙日期,帶領部落,擧群逃竄,而卿不能阻當;凡察能用計逃竄,而卿乃墮於奸謀,一無所爲,此誠卿之失也。

    卿其體予至懷,熟計善處。

     7月20日 ○庚申,知喬東縣事安濟定辭,引見曰:「守令皆憚六期,予以爲別無其弊。

    還上斂散,當審其時宜,使官民兩便。

    且勸課農桑,不可嚴督,順其民情,使民各遂生業可也。

    」 ○遣判禮賓寺事李暿,齎敎書十道、宣醞六十甁、靑紅木緜各一百匹,往鹹吉道,宣慰吾都裡吾郞介。

     7月21日 ○辛酉,禦勤政殿受朝,吾都裡馬佐化、馬仇音波、童也吾他、哥哥時波、吾郞介仇赤等隨班獻土物。

    上引見謂吾郞介、吾都裡等曰:「自我祖宗撫恤爾等祖父,爾等祖父,亦鹹能歸附,宣力効順。

    予亦仰體祖宗之意,尤加撫恤,凡有所求,無不曲從。

    凡察、童倉等違背卵翼之恩,潛謀逃竄,爾等遠來朝見,予甚嘉之。

    」謂吾都裡等曰:「童倉、凡察辜恩背德,勒管下人逃去。

    然能悔過還業,則予當存恤,有加於舊。

    況爾等不忘厚恩,仍舊居住,予將益敦撫恤,爾其安心快活。

    」又謂吾郞介曰:「童倉、凡察,已曾率群逃叛,其留在吾都裡等不從姦計,仍舊按堵,誠可憐恤。

    爾等旣與此輩爲隣,宜當同心協力,共享昇平。

    」仇赤對曰:「臣祖及父,俱受萬戶職事,昔者邊將托以招安,紿殺我父。

    厥後每欲來朝,恐被誅戮,不敢朝見者有年矣。

    側聞國家治邊將枉殺無辜之罪,又聞國家懷柔遠人,待之甚厚,臣頓釋前疑,感慕至德,肆修朝禮。

    國家待予如都乙溫、甫乙看例,賜以鞍馬衣服,則臣欲誇示部落。

    」馬佐化對曰:「凡察、童倉等逼勒部下逃竄,老臣諭諸人留住,第恐寡弱不能自存,欲與仇赤協心効力。

    願殿下降內旨于都節制使與四鎭邊將,儻有虧知介侵掠之變,則出兵救援,俾遂生業。

    」上曰:「汝之好意,予已具悉。

    」遂賜宴。

    降敎書,命直藝文館樸以昌,開讀于宴廳,通事解說敎旨辭意,野人等俯伏而聽。

    其敎吾都裡馬佐化等曰: 洪惟我國家,誕受明命,撫有東方,惟爾輩世居北門,爲我藩屛。

    昔我始祖穆王之在慶興,爾等祖先始率諸部,鹹能歸附,服事不懈。

    自是列祖亦世加仁恩,護恤甚至。

    爰及我祖康獻王開國之時,爾祖父等又能輸誠宣力,昵近宿衛,我祖嘉其勞効,推赤心以待之,益敦存撫,恩德甚厚。

    凡玆事蹟,具載史牒,昭然可考,非惟爾等之所逮聞,亦諸種之所共知也。

    況予恭承祖宗之緖,敢不祗述先猷?是用子視爾輩,益勤撫綏。

    近年凡察等妄懷疑阻,欲與李滿住聚居,告于朝廷,於正統三年五月十五日,欽捧勑諭,節該:「童倉、凡察等,聽令仍在鏡城地面居住,不必搬移。

    」凡察等執迷不悟,再告朝廷。

    又於正統四年三月初六日,欽奉勑諭,節該:「童倉、凡察等,旣在彼安生樂業,仍聽其在彼居住,不必搬移。

    」欽此。

    凡察等凡厥所求,悉皆曲從,每有來見者,優其館穀,或不次除官,或賜鞍馬衣食,至於耕農打圍畜牧等事,亦聽自便,多方撫恤,實爾等所共知也。

    邇者凡察等不自悔悟,虛捏事情,復行奏達,旣不得請,又逼管下人等,潛謀逃竄。

    予聞之久矣,第冀其悔悟自安,略無緻詰,待之如初,亦爾等所共知也。

    不期凡察等尙不體勑諭至意,猶蹈前非,辜恩背德,妄起浮言,恐動部落,驅率逃去。

    然凡察若能悔過自還,則予當優待,有加於舊。

    夫人孰無過?過而能改,斯爲善矣。

    豈以一時之過而遂絶之耶?矧惟爾等深念我國家涵育之恩,不徇不義,不蹈姦計,屹然獨存,仍舊按堵,其心可嘉,卽頒賞賜,仍命邊將,益敦撫恤,凡可以厚其生業者,無所不至。

    且聞爾等素與具州野人構隙,悶其寡弱,將被侵擾,今已敎諭旁近吾郞介等,如有緩急,協心救援,使成輔車之勢,永作藩籬之固。

    爾其體予至懷,安心保業,其享昇平之樂,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吾都裡四人各受敎書,其辭皆同。

    敎吾郞介仇赤曰: 始祖穆王之在慶興,爾等祖先,世居北門,始率諸部,鹹能歸附,服事不懈。

    自是列聖亦世加仁恩,護恤甚至。

    爰及我祖康獻王開國以來,爾祖父又能宣力,昵近宿衛,我祖深嘉勞効,加意優待,事在簡策,昭然可考。

    我國家之於爾輩,待以恩信,非一世矣。

    非惟爾等之所逮聞,亦諸種之所共知也。

    且吾都裡凡察、童倉等,自其祖父世居我境,款附于我,亦我祖宗世加撫綏者也。

    予承祖宗之意,爾輩及吾都裡,一體存恤。

    又爾等之與吾都裡有唇齒相資之勢,凡出入患難,義所當援。

    近日凡察等非惟忘恩背德,又違累降皇帝勑諭,欲與李滿住同居,虛捏事情,奏達上國,旣不得請,輒起浮言,逼勒管下,強率逃竄,而凡察親兄斡沙哈、阿哈裡、哈時汲及管下人等,獨不忘我國厚恩,不肯隨去,仍留安業,予甚嘉之。

    然此輩與具州野人素有讎隙,彼將乘其寡弱,或肆侵擾,予甚慮焉。

    爾等旣與此輩爲隣,脫有寇變,約爲聲勢,悉力救援,務令彼此各得其所,以副聖天子一視同仁之意。

    予惟汝嘉,尤示恩待之隆,故玆敎示,體予至懷。

     ○鹹吉道經歷李思哲辭,引見曰:「予之族屬,皆未知學術,深嘉汝力學,予欲久置集賢殿。

    然汝侍從日久,知予至懷,故特遣汝,以久專其任,汝往毋怠。

    」思哲啓曰:「小臣素不諳練,恐緻失誤。

    」上曰:「知汝質美,不爲則已,若用心力,何事不能也?」仍賜弓矢。

     ○下判承文院事鄭陟、知事卞孝敬、副校理金從舜、博士金礭于義禁府杖之。

    舊例,凡進獻時,於太皇太後皇太後前,皆有方物狀,今奏聞時,不參考古事,竝無方物狀。

    上問方物狀有無,陟、孝敬不參考舊例,率爾對曰:「舊例竝無之。

    」故皆杖之。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 昔者權豆請雲:「吾與深處虧狄哈素有讎隙,恐被侵掠,如其有變,貴國憐憫我等,耀兵救之。

    」厥後吾都裡等連請不已,予謂是乃諸種野人之自相構釁,予何憎愛於其間乎!李澄玉亦雲:「野人性本強狼,好爲戰鬪,報復無常,便是自中之事,固無關於我國,不可輕擧救援,以速彼人之怨也。

    」今又問諸李叔畤,叔畤之對亦猶是也。

    然更思之,吾都裡等久居境內,已曾歸附,予憫其寡弱,特加仁恩,凡有需索,一如所求。

    邇者童倉、凡察等違背卵翼之恩,強驅管下,潛謀逃竄,其餘吾都裡等深念我厚恩,不從姦計,仍舊安業,予甚嘉之。

    況今留在者甚寡,勢窮力弱,款附于我,哀鳴請救,脫有深處野人成群突入,侵掠境內之人,我國以爲非我族類,坐視其死亡而不之救乎?且虧狄哈等姦猾尤甚,聲言侵彼吾都裡,乘虛突入,犯我邊鄙,亦未可知也。

    以此觀之,如有緩急,陳師境上,約爲聲援,一以濟其弱,一以應其變可也。

    然不可輕易下手,以生釁也。

    如或殺擄我人民,盜竊我財物,卿其較彼多寡,量我強弱,臨機應變,勿爲野人之所侮。

     宗瑞回啓: 彼類款附于我,哀鳴請救,坐視其死亡而不赦,有違字小之義。

    且彼賊犯境恣行,漸不可長,不可不禁,當一依內敎施行。

    今寧北鎭馳報雲:「南訥虧知介阿羅介等率四姓虧知介幷百餘人,欲掠吾弄草,留住吾都裡。

    」臣卽遣兵耀威,虧知介等無所得而退,吾都裡老少男女攅手喜悅。

    然賊謀難知,已令各鎭整兵以待。

     ○刑曹將李蕆、柳江、裵陽德、樸訥生、柳士枝、崔俊、田得富等防禦陵夷被殺掠人畜之罪,按律以啓。

    命隻罷李蕆職;杖裵陽德、田得富一百,樸納生八十,竝配戍邊鎭;皇甫恭贖杖八十;柳江、柳士枝、崔俊,其更鞫以聞。

     7月22日 ○壬戌,兔山縣監金侅辭,引見曰:「勸課農桑,斂散以時,守令所當先務。

    爾往懋哉!」 ○以韓昌壽判敦寧府事,趙末生、文孝宗竝判中樞院事,李叔畤工曹判書,李澄玉中樞院使、兼平安道都節制使,柳守剛刑曹參判,李中至同知中樞院事,全光義中樞院副使,金一起同知敦寧府事,金中坤禮曹參議,成勝慶尙道兵馬節制使。

     ○議政府啓:「但罷李蕆職事,後人何所懲乎?若不依律治罪,請依李恪例施行。

    」從之,貶蕆于忠淸道天安郡。

     7月24日 ○甲子,以旱停不緊營繕。

     7月25日 ○乙醜,中樞院事曺備衡卒。

    備衡字平父,慶尙道昌寧縣人。

    自幼膂力絶人,及長,善射禦,歲壬午,擢武擧,累官至親從護軍。

    乙酉,出爲甕津兵馬使,適歲歉,官無宿儲,多方救恤,至輸家粟以賑之。

    冬,召還爲大護軍,遷至上護軍,出爲義州兵馬節制使。

    時天使田嘉禾刦備衡,使坐下座,備衡略不小屈,嘉禾大怒。

    及嘉禾還,國家慮辱之,權罷其職,尋拜同知摠制。

    歲甲午,國家新置慶源府,時備衡丁父憂,起復爲慶源等處兵馬節制使。

    戊戌,遷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明年,召還爲摠制。

    庚子,陞都摠制,轉工曹判書,再入議政府爲參贊,尋出爲平安道都節制使,庚戌,入爲中樞院使,甲寅,又爲慶尙道都節制使,丙辰,召還復爲中樞院使,至是卒,年六十五。

    訃聞,輟朝二日,緻弔賜賻。

    謚安武,寬容和平安,剛彊直理武。

    備衡體貌魁偉,性稟質直。

    出鎭邊閫,恩威竝著,士卒畏服。

    無子,有妾子曰孝生。

     7月26日 ○丙寅,傳旨書雲觀: 太陽之夜食、太陰之晝食,日月出入食外,竝不令報禮曹,已曾立法。

    雖在地下,若復圓初虧,近於平地,則雖不傳報禮曹,當食之日,書雲觀預告承政院,承政院轉啓,令本觀官員乘傳往三角山峯頭側候。

    至於日月帶食,亦依此例測候,永爲恒式。

     ○甕津縣人樸永實妻一産三男,賜米豆幷七石。

     7月27日 ○丁卯,吾郞介浪甫乙看等十人、吾都裡阿下裡等四人來獻土物。

    上禦勤政殿,引見甫乙看等曰:「爾以好意數來,予甚嘉之。

    」其餘吾郞介、吾都裡等傳敎之辭,與前日敎仇赤、馬佐化等同。

    甫乙看啓曰:「凡察、童倉等執迷欲逃,臣多般開諭止之,凡察等不改前心,逃叛而去,故終不得請。

    」上曰:「爾之好意,予已具悉。

    」甫乙看更啓曰:「其留居人,或有兄逃弟在者,或子逃父在者。

    若聞凡察等快活居住,則慮或相繼逃去,欲啓此意而來。

    且臣自祖父專仰國家,盡心効力,老人欲以死報,故來見耳。

    童倉雖逃竄,其留居者過半,若令速遣還小人,則臣當曲加救恤矣。

    」上曰:「爾言甚合予意,予甚喜之。

    」甫乙看又啓曰:「凡察等今已逃叛,深處野人慮恐侵掠留居吾都裡第。

    恐國家以予爲疑耳。

    」上曰:「予豈不知?邊將亦已知之,爾其勿疑。

    」阿下裡啓曰:「臣前此住於吾弄草地面。

    今聞虧知介林阿車謂我寡弱,將肆侵掠,今臣上來之時,匿臣之妻子於慶源旁近之處。

    臣亦欲移居幽隱之處,以避侵掠。

    」上曰:「不若舊居之地。

    且予未知土地形勢,將問諸邊將,然後施行。

    」賜見訖,仍賜宴,又命直藝文館樸以昌開讀敎書於宴廳,通事從旁解說。

    其敎書,亦與前日敎書同。

     ○禮曹啓:「大小臣民第舍,競尙侈靡,上下無等,故宣德六年敎旨內,自一品至庶人,皆有定制,而今大小臣僚第舍,頗踰制度,甚爲未便。

    其樓閣之數及栿柱尺度,磨勘謹錄于後。

    大君六十間內樓十,兄弟親子公主五十間內樓八間,二品以上四十間內樓六間,三品以下三十間內樓五間,庶人一十間內樓三間。

    公主以上正寢翼廊栿長十尺,行長十一尺,柱高十三尺,其餘間閣栿長九尺,行長十尺,柱高十二尺,樓高十八尺。

    一品以下正寢翼廊栿長九尺,行長十尺,柱高十二尺,其餘間閣栿長八尺,行長九尺,柱高七尺五寸,樓高十三尺。

    庶人間閣栿長七尺,行長八尺,柱高七尺,樓高十二尺,皆用營造尺。

    」 從之。

     7月28日 ○戊辰,幸西郊觀稼。

     ○傳旨鹹吉道觀察使、節制使曰: 野人齎捧敎書,經過各官,各官除祗迎,置敎書于卓子上。

    又上香,引野人立於大廳東北隅,守令以時服入就位,行四拜禮。

    野人奉敎書者若再至,則除四拜禮,隻奉敎書,置於卓子上。

    若野人齎奉敎書,煩數橫行者,守令善諭之曰:「本國之法,敎書至重,常時不敢輕易齎奉,爾等宜當秘藏,愼勿常時齎奉。

    」又勿令敎書與野人一處支待。

    乃以此意知會各官。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醫學,人命所關,其業至重,必習讀方書,通曉藥理,乃於急遽之際,能隨證投藥。

    今典醫監、惠民局、濟生院、醫員等除授之際,取才畫數,不分等第,但入格者,竝皆充差,故取才分數,雖一二畫者,若於本品,他無取才者,則例陞資品。

    及其作散,不顧所業,苟延日月,於後年取才之時,更不加勉,才得一二分數,則復陞資級,非徒官爵猥濫,甚違國家選揀之意。

    請自今十分以上爲一等,六分以上爲一等,三分以上爲三等,定爲恒式。

    其一二等入格者,乃加擢用,其三等者,勿許敍用。

    若無一二等者,則無人闕位,竝勿敍用,以杜冒濫之弊。

    且醫員等其所讀方書,不依師受,私自習讀,故不知奧義,所學孤陋。

    雖有通經書者,以醫爲賤術,皆不肯業醫術,將至廢絶,甚可慮也。

    自今擇儒臣一二人,稱爲敎授官,三司醫生及先進醫員四品以下,竝令敎訓。

    儒臣則雖通經書,不能兼曉藥理,故診視命藥之法,竝敎誨爲難。

    三品醫員內,擇其精於藥理者,幷差敎官,一同訓誨,每當春秋仲月取才,考其畫數多少,其畫多者一人,賞職勸後。

    又惠民局所賣藥價過重,故大小病家未易市買救活,今後最貴淸心元蘇合元保命丹外,其餘藥價,更加磨勘,酌量差減。

    」 從之。

     ○義禁府劾啓卞孝文之罪:「請依制書有違律,決杖一百。

    」命隻罷其職。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 凡察、童倉等負恩逃竄,然其存留部落尙多,其留住之徒,連續逃往,勢之必然也。

    若宣言於衆曰:「我殿下差吏曹參判崔緻雲,將凡察等逃叛情由,奏達朝廷,必令還業,若未蒙允,更須奏達,期於得請。

    今雖逃叛,永無安生之理。

    」留住人等聞之,以爲:「我雖逃去,終當不能安業。

    我等徒勞往還,彼此失所矣。

    」其不聽凡察招誘,仍舊按堵者,庶或有之矣。

    如是則其說豈不當理而有益哉?玆將奏聞必還之意,因言吹噓,使存留者自聞,卿其知悉,與四鎭守將潛議,愼勿與野人直說,務要勿露形跡。

    我國之人,若有事機,必形於外,彼若知之,豈不爲國家之恥哉?卿當熟計。

     7月29日 ○己巳,視事。

     ○親傳朔祭香祝。

     ○三和縣監李韻、鎭海縣監樸延世辭,上引見曰:「操練兵馬,勸課農桑,愼刑罰謹斂散,守令之先務。

    爾等各就乃職,敬哉!」 ○平安、鹹吉道都體察使、兵曹判書皇甫仁上沿邊備禦之策: 一,平安道沿邊各官居民之田,皆在江邊,其口子則皆置於山谷之間,儻賊乘虛突入,則略無及救之理。

    請義州之方山、碧潼之碧團、理山之山羊會等木柵,皆退設於江邊,使之守護農民,候望寇賊,及機應變。

     一,煙臺,乃備邊重事也。

    閭延府下無路煙臺,距邑城遙隔,江外又多賊路,其間不置煙臺,實爲未便。

    請於溫大晝望峰等處及趙明幹東峰巖石之上,加築煙臺,候望賊變。

    且於理山婆豬江,合流兩岸,所多枝大木,依鹿角城例竪置,及江水始凍,乃於水上橫結葛繩,懸石於多枝大木,置之水中,使之合凍。

    又於昌城郡於丁灘,設置雜木,至氷凍時,列置大石於其上,及春氷消石沈,虜騎未易過涉矣。

     一,鹹吉道甲山郡每年過惠山口子,深入賊境,乃於池巷浦煮白磻。

    池巷浦,乃賊路要衝,賊若潛師虜掠,則惠山口子之兵,將不及救援矣。

    請於池巷浦洞口之西,築石堡,令甲山千戶率兵守禦。

    又本郡之東加音麿洞,與東良北相連,居民散處,請於甘音坡築壁城,令居民聚居城內,又築煙臺候望。

     一,理山郡古德裡城三面據險,舊基猶存,繕治不難,煙臺諸柵,亦且不遠,儻有緩急,救援便易。

    請於今秋築石城,移理山郡於此,仍革仰土裡木柵之守護,乃於仰土裡洞口築小堡,使本郡千戶率兵赴防。

     一,小朔州新城基,四面稍險,內又平衍,且多水泉。

    請築石城,移朔川府於此。

    又於仇寧口子築石堡,使朔州千戶率兵守禦,竝爲便益。

     一,西北野人,怒猶未解,平安道義州、麟山等各官,乃以非要害之處,或有入保陵夷,實爲可慮。

    前此,以義州邑城狹隘,審定退築之基。

    請於其基,片月城例樹木柵,令旁近居民皆入居。

    此若猶狹窄,不能盡入,則又樹柵於古靜州舊基,亦令旁近之民悉入居之,使義州千戶率兵守禦。

    且義州之西今音同、暗林、弘勒堂等口子及鎭兵串,量其信砲相聞,宜築煙臺。

    前此又於麟山郡,已定城基,亦宜樹柵,入保固守。

     一,江界鄭夫人代城基,山麓相連,地且狹隘,水泉不足,不宜置邑。

    滿浦口子,賊路要衝,城基平衍,井泉有餘,甚合城邑。

    請於此口子東南,退築石城,使旁近五六十裡居民,量宜居之。

    又令江界節制使勿論冬夏,留鎭守禦。

     一,自閭延府距上無路二百餘裡,其間道路險隘,人馬不得竝行,閭延往來,極爲艱苦。

    及至氷合,則寇賊可畏,脫有緩急,閭延不及救援。

    上無路以上甫山、厚州等處,閑曠平衍,土地沃饒,皆可居之地也。

    請於上無路置邑爲便。

    但前築石堡狹隘,水泉不足,置邑後量宜退築。

     一,平安道沿邊各口子木柵,竝皆狹窄,故儻有火災,則人民老幼,避災無由。

    且赴防南道軍士寄寓民戶,男女混處,尤爲未便,固當漸次退築,使軍民異處可也。

    其未退築之前,於柵內,或別築軍士所寓之處。

    若柵內狹隘,則乃於城外,依片月城例,造築軍營,使其軍士毋得寓於民戶爲便。

    鹹吉道四鎭及各處場堡,竝皆狹窄,民家稠密,火災可畏。

    亦依此例,別建營舍,令軍民異處。

     一,甲山郡惠山口子距農所裡幾二百裡。

    其裡居民,夏則布野耕農,冬則勿論遠近,幷入保惠山口子經冬,困苦之弊不少,請於中央三水裡築石堡,回山以上之民,皆入保惠山城,上羅暖以下、農所裡以上之民,皆入三水裡,使甲山千戶率兵,勿論冬夏守護。

     一,臣相其會寧、鍾城軍鋪移設之處,公須山新基,此山非徒與野人入寇洞口遙隔,左右山谷,樹木茂密,人物往來,不得通望,不宜置柵之地。

    公須山之北十裡許魚呑水之南,有中峰焉。

    東西北據險,且三面通望,設置柵堡,甚爲便益。

    請移軍鋪於此,分兵守護,吏之勸耕。

     一,臣伏審鹹吉道沿邊四邑設置之狀,鍾城、慶源距江遙遠,且煙臺皆距邑城或五裡或十裡或二十裡,故彼虜入寇之路,專不通望,虜或潛入我境,隱於林谷之間,窺覘虛實,乘間突入,將卒驚駭,罔知所措。

    丙辰慶源之變,足爲明驗。

    慶源之北多溫平,平衍沃饒,且正値江邊三路賊路輻湊之處。

    又其東厚訓平,亦平衍膏腴。

    厚訓灘及其下各灘,悉皆賊路要衝之地。

    厥初措置踈闊,守禦不謹,丙辰之賊,入自多溫,出由厚訓。

    多溫平,鞠爲茂草,乃爲野人遊獵之所。

    居民皆欲耕厚訓平,畏賊不敢。

    童巾、愁州,竝虜入寇要害之地,今亦空棄不守,此實甚可痛已。

    我國本以大江爲界,而江內之地,至今坵墟,虜以我國怯弱無疑矣。

    請移鍾城於愁州,又於多溫置新邑。

    童巾、愁州之間者未下洞大江合流洞口及會寧、愁州之間吾弄草洞口,皆置萬戶。

    會寧之西權豆家西峯之末築堡,厚訓灘邊又置萬戶,移乾原萬戶於慶源。

    吾弄草洞口,皆築石城,置兵守禦。

    且自權豆家西峯頭至于慶興之南海口徐水羅串,度信砲相聞之處,皆置煙臺。

    又移都節制使行營於鍾城古壁城,審其江邊緩急先後,或築石,或鑿坎,或伐木塡塞,則我國疆界正,而彼賊絶窺伺之心,邊民無朝夕之警,安業阜盛可期矣。

     一,平安、鹹吉兩道大江之外,賊虜入寇之路。

    自平安道義州至鹹吉道甲山,鴨綠江之外則山勢險阻,間或有低微之處,然虜騎勢難踰越而來,皆由山谷水道通行之處而來。

    乃於山谷險隘之處,量宜防塞,則賊未易出入。

    若築石防塞,則力役甚重,難以猝辦,鑿坎則土性柔軟,易緻塡陷,宜斫多枝大木,如鹿角城例竪置爲便。

    鹹吉道鏡城、吉州賊來之路則皆與東良北相連,遠處之賊,無由而入。

    若江邊措置備實,則不足慮也。

    姑先伐木防塞,亦爲便益。

    自會寧至慶興,豆滿江之外,縱有高山,不甚險阻,雖防其川谷,登山而來,亦無難矣。

    且原野居多,賊入之路非一,難以盡防。

    又豆滿江內外,野人居者頗多。

    歸順野人,亦由此路而入,故猝遽防塞未便。

    江邊備禦之策,無遺措置,然後徐觀其勢,除投化野人入來之路外,其餘可塞之路,悉皆防塞爲便。

    鴨綠江之外及吉州、鏡城山谷可塞之處與夫豆滿江之外賊虜來路過涉之灘,謹錄于後。

    義州北面四處、東面四處,昌城西面一處、北面七處,碧潼西面六處、北面三處,理山西面三處、北面四處,江界西面七處,慈城西面三處,閭延西面十二處、東面七處,甲山西面二處、北面二處,吉州西面一處,鏡城西面三處、北面一處,會寧南面九處、西面三處、北面五處,鍾城西面十三處,慶源東面十七處、北面六面,慶興北面五處。

     下議政府議之。

    議政府啓曰:「請竝依都巡察使所啓施行。

    但第六條古靜州樹柵,姑停之,請於義州邑城,量其人數,依片月城例退設。

    其麟山木柵及四處煙臺,姑寢之,以待各處石堡畢築後築之。

    第十二條乾原萬戶移置及多溫置邑便否,令都觀察使都節制使同議啓聞,然後更議。

    第十三條防塞之處,今秋爲始,令赴防軍築之。

    」 從之。

     八月 8月1日 ○庚午朔,上禦勤政殿受朝,大內殿多多良持世所遣上官人禪和子一照等隨班獻土物。

    引見一照謂曰:「大內殿待我國以至誠,予亦待之益厚。

    今汝等險路艱苦而來。

    」一照對曰:「大內殿受任以後,常欲遣使來朝,第因兵亂,不得使人。

    貴國先遣人通信,大內殿不勝惶懼,又感上德,遣我等來謝厚恩。

    且大內殿爰自祖宗崇信佛法,今幸營建寺刹,恨無釋典,因我等之來,請《大藏經》。

    又通信使到我境,船軍一人逃匿,大內殿旁搜未得,深慮稽緩,姑先遣我等,欲隨後更搜追捕以獻。

    」上曰:「厚意,予已具悉。

    」多多良持世緻書禮曹曰: 己未秋,殿下遠遣重臣高得宗等,尉諭深貺,拜命之辱甚過到。

    及奉讀來諭,戰兢難自持。

    持世微眇,負負何言?謹獻大刀二十振、鑓一十挺、白練綃十五匹、靑練綃三匹、黃鍊綃二匹、摺疊扇二百本、香一十斤、紅漆椀一十具。

    筐篚不腆,安足酬厚意?然而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足下熟察悃誠,上黷殿聽,則至驩至幸焉耳。

    此方風俗尙武,不恐當來苦報。

    持世由此,父有求得《毘盧法寶》、《大藏直詮》,歸向佛乘之志,夤緣未果。

    不知貴國諸刹所貯之一藏,若函若卷無欠闕者,可輟以送也否?伏望承于殿旨,見以利遠方。

    玆臨書次,不覺贅說。

    持世於赤間關,與使臣高公晤對,亦粗及之。

    所期,遞徹殿下操履康寧,廷臣各自保愛。

     又奉書于通信使僉知中樞院事高得宗曰: 伏聞麾下率金淵,俄而遁逃,不知所往。

    玆者下令于赤間關、司兩關以家諭戶訊,未得也。

    歜有赤間一婢,粗說其物色,恐渠有交契隱匿之私也否?仍雖加苛尅鞫譴,渠大誓于神以不知,旣無可罪也。

    然而猶縛而納于麾下,麾下亦知無一辭可措,卻見傳報,留渠于下國,具經殿旨,而後可決之緖,由是下國之所未知也。

    凡有生之徒,朝不慮夕,下國豈得一婢以悠久護之耶?麾下恕焉。

    不知金淵作僧以混緇徒歟?就于諸寺,百計求之,亦未脫白,下國旣無籌策之可設也。

    它時後日,搜索金淵以得之,則附船舶可回件件,匪下國之慢也。

    恕察爲幸。

     8月2日 ○辛未,吾郞哈金都乙溫來朝,上禦勤政殿引見曰:「爾以厚意來見,予甚嘉之。

    自我祖宗撫恤爾祖父,爾祖父亦鹹能順服。

    予亦仰體祖宗之意,尤加撫恤。

    童倉、凡察等違背卵翼之恩,擧種逃叛,其留住吾都裡,不從奸計,仍舊按堵,誠可憐恤。

    爾等旣與此輩爲隣,宜當同心協力,共享昇平。

    」都乙溫對曰:「臣爰自祖父厚蒙上恩,故臣今來朝。

    今凡察、童倉執迷不悟,忘國厚恩,遂行逃竄。

    臣深荷上德,安敢有搬移之意?仍於元住地方,依舊安業。

    前日蒙賜鞍馬等物,其時卽欲來謝,第因路遠,且邊將阻當不送,未果如心,今乃來朝。

    」又曰:「吾所居之地,賊路要衝。

    忽剌溫赴京者,必經由於此;諸種野人之來朝者,亦皆經過而來,小人甚慮焉。

    」上曰:「予已具悉。

    」仍賜敎書。

    其敎書,與所賜甫乙看同。

     8月3日 ○壬申,雨。

    大風拔木飛瓦。

     ○傳旨禮曹: 驪興府院君家廟,令嫡孫閔麤奉祀有年矣。

    今者麤歿無後,隻有賤妾子,然不宜奉祀,故今以無疾之子矗,俾承其祀。

    矗雖無識,然府院君,非他臣庶之例,許令得祭三代。

    且矗之父,旣得罪宗社,不可合祀於廟,其令矗之次弟別承無疾之祀。

     8月4日 ○癸酉,議政府據兵曹呈啓:「足食足兵,軍國急務。

    若民食不足,則兵力何自而強哉?雖民食有餘,而戰馬不敷,則攻取何田而得哉?我國平安、鹹吉之民,其耕耘皆賴於牛,故無牛則不得農作。

    然道內無牛之民,安得一一遍給乎?宜先其急而後其緩也。

    今鹹吉道沿邊四邑內會寧府民有牛者少,而不得盡力於耕耘,未免艱食之嘆矣。

    願計其濟用監一年經費神布之數,量減鹹吉道一年上納之布,買牛於吉州以南各官,分給會寧之民,則民得盡力於農畝,而邊邑稍實矣。

    若戰馬則國家深知緩急,各其牧場體小有咎馬,竝令分給。

    至於司僕寺馬匹,亦或入送,然馬匹數少,故軍士不受者頗多,戰馬無加於前日。

    願來辛酉年春節始,每年平安、鹹吉兩道牧場所在馬匹,除可充國用馬外,竝皆刷出分給。

    且濟州牧場內體小有咎馬,無遺刷出,計除國用,其餘啓聞,分送兩道。

    全羅、慶尙、忠淸、黃海道、京畿牧場馬匹,亦依此例刷出,計除國用,其餘亦送于平安、鹹吉兩道都節制使,量宜分給。

    如此數年,則兩道戰馬,庶可敷矣。

    又令邊民及守禦軍士,毋令牧馬於極邊無人之處,違者,所在官吏考察論罪。

    脫有違禁,放養被虜者,則馬主及當該官吏,竝皆論罪。

    」 從之。

     ○傳旨鹹吉道都觀察使曰: 兵曹判書皇甫仁啓:「鹹吉一道,野人聲息不絶。

    每聞事變,輒徵吉州以南各官軍士各官軍卒,踰越峻嶺,晝夜馳赴,及到四鎭,人疲馬困,留住數月,待其事變寢息,而後放還。

    又聞事變,則更令馳赴,到家纔數日而還發矣。

    如此數數往還,無歲無之。

    兵法所謂以逸待勞之意安在?眞所謂坐而疲弊者也。

    」自今總計端川以南各官下番甲士及正軍之數,量其一年防禦緊緩之月,緊月則加數,不緊月則減數,預先分番赴防,每有事變,毋令急急徵發。

     吉州、鏡城下番甲士及正軍,亦令量宜分番,常時休養,若有事變,都節制使率領防禦,亦勿令合番。

    且平安道沿邊各邑則山川險隘,無閑曠之處。

    鹹吉道沿邊各邑則山川不險,多閑曠之地,宜置屯田,以備軍需。

    農牛則官備之,農軍則次正軍之無才不堪爲卒者,量宜抽出,使之耕作,其收納費出之數,觀察使考察可也。

    且其軍士之分番赴防便否及沿邊各官置屯田便否,與都節制使同議訪問啓達。

     8月5日 ○甲戌,集賢殿副提學金鑌等上疏曰: 臣等謹按《禮記》:「大夫七十而緻仕。

    」正義引《白虎通》雲:「臣年七十緻仕者,以執事趨走爲職,七十耳目不聰明,是以退老去,避賢也,所以長廉遠恥也。

    君不使退而自去者,尊賢也。

    」唐韓愈論孔戣緻仕狀雲:「自古以及聖朝故事,年雖八九十,但視聽思慮,苟未昏錯,尙可顧問,委以事者,雖求退罷,無不殷勤留止,優以祿秩,不聽其去,以明人君貪賢敬老之道也。

    」七十求退,人臣之常禮,若有德及氣力尙壯,君優而留之,不必年過七十盡許緻仕也。

    《詩》曰:「雖無老成人,尙有典刑。

    」此言老成人重於典刑,不可不惜而留也。

    宋朝《名臣言行錄》:「朝議:『在官年七十而不緻仕者,有司以時按籍擧行。

    』胡宿以爲:『養廉恥厚風俗,宜有漸,而欲一切以吏議從事,殆非所以優老勸功之意。

    常少緩其事,使人得自言而全其美節。

    』朝廷是其言行之。

    」《通典》:「唐制令職事官七十聽緻仕。

    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申省奏聞。

    」以此觀之,七十而求緻仕,人臣之常禮也,未有臣不請緻仕而君使之緻仕也。

    我朝緻仕之法,未曾著令,近者攸司據禮論請,固爲當矣。

    然令纔下,群臣豈能盡知?今不因自言,而悉令退罷,恐非所以優老勸功全其美節爲國養恩之道也。

    且人之氣質不同,有年未七十而昏昧衰老者,有雖過七十而強健聰明者,一切以緻仕之年而罷之,亦非圖任舊人之意。

    今緻仕之法旣立,則銓曹察之,有司糾之,誰肯自處以薄而不肯緻仕者乎?宜明立一品至于六品緻仕之法,必因其自請,方許緻仕。

    其中自少至老,歷仕中外,無贓汚之行,有勞効之績,而氣力不衰,堪任職事,雖非將相大臣,優而留之。

    其無廉恥,專爲持祿容身,不告老讓賢者,令攸司糾擧。

    如此則君之待臣,臣之自處,兩盡其道,廉恥興而風俗厚矣。

    臣等以淺識管見,冒昧以陳,伏惟上裁。

     不允。

     8月6日 ○乙亥,上禦勤政殿受朝。

     ○前贊成李孟畇在貶所得疾,上賜藥餌,命遣姪李衍基侍疾。

     ○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判禮賓寺事李暿等奉書承政院曰: 今伏覩敎書及事目,竝不錄骨看之種。

    骨看雖不與吾都裡爲隣,然世居慶興,其類甚衆,前後獨不爲亂。

    今賜宴賜物,又頒敎書,特施恩渥,雖爲吾都裡而擧,骨看焉知其故?彼謂獨薄於我,必生怨惡,生釁可慮。

    唯賜吾郞介敎書內與吾都裡爲隣等語,似不通於骨看。

    且內傳與事目,皆未之及焉,臣等不敢擅便施行。

     ○司憲府啓:「江界判官樸沖武盜官物七貫,律該杖六十,徒一年刺字。

    」命免刺。

     ○前都摠制申孝昌卒。

    孝昌字友之,黃海道平山人。

    初以蔭積官至司憲侍史,累遷上將軍。

    甲戌,陞戶曹典書,丙子,擢拜司憲府大司憲。

    壬午,太祖北幸,孝昌扈從,癸未春,授同知中樞院事。

    甲申,出爲忠淸道都觀察使,乙酉,入爲同知摠制。

    戊戌春,陞左軍都摠制,冬,以罪削職,貶于全羅道茂朱。

    乙巳,還京,閑廢者幾二十年,以其孫女連姻王子,還受告身,至是卒。

    訃聞,輟朝一日,緻弔緻賻。

    諡齊靖,執心克莊齊,寬樂令終靖。

    有子曰自謹、自敬、自守。

     8月7日 ○丙子,知楊根郡事禹孝剛、長興府使趙邦信、知鹹安郡事權衝、知古阜郡事鹹禹治辭,上引見曰:「守令之職,莫切憮民。

    義倉斂散,爾等勉哉!」 ○上謂承政院曰:「興天寺丹雘,僧瓊如實斡其事,予欲以兩宗判事賞之。

    今遭母喪,又欲緻賻,何如?」左承旨趙瑞康對曰:「宜賻米豆幷四石。

    」從之。

     8月8日 ○丁醜,大司憲尹璠啓曰:「自古言官若有所失,則但左遷而已,不除外寄。

    今掌令禹孝剛,旣無所失,而除楊根郡,有違古例。

    請除京官,然後乃補外。

    」上曰:「內外一體也,如卿之言則是內重而外輕也。

    況今立法之初乎?」 ○義禁府啓:「樸好問離間君臣,及當野人浮動之時,處變等事,略不措置,務欲解任,妄稱疾病,啓請醫員。

    又厚賂醫員,使之詐啓病重,得免職事,罪當斬。

    」從之。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 曩者女眞、吾郞哈、虧狄哈之種素居境內者及雖居境外,來往効誠者,如有心志淳厚,射禦有能,身彩可觀者,密啓二三人,以充侍衛,已曾內傳矣。

    卿與李叔畤啓曰:「充尙本是強族,一部酋長也。

    甫乙看第二子伊所應哥,年雖十三,且有將來。

    唯此二人僅可,餘無可取人。

    」予惟思之,太祖開國之時,女眞之類,久居境內,附籍當差,至有上京宿衛者頗多,太祖亦推赤心以待之。

    吾都裡亦是女眞之種,隻以居吾都裡城,故因以爲號耳。

    今吾都裡之從仕於京者亦多,其中馬邊者、童幹古,尤其穎悟者也。

    馬邊者以元隨從,特授達官;童幹古,亦將陞授職事矣。

    玆者,甫乙看曰:「國家之待吾都裡,厚於兀良哈、虧狄哈。

    」倘有心厚才能,情願從仕者,予將一體敍用,以釋其疑。

    卿若廣求之,則諸種人,厥數猥多,其中豈無宿衛可當者乎?卿其知悉,不限境之內外,更須披訪,選心志淳厚、族勢強盛、才堪宿衛者,錄名啓達。

     8月9日 ○戊寅,鹹吉道都節制使移文兵曹曰: 將軍童於虛裡告於會寧僉節制使池淨曰:「斜地住居吾都裡毛多吾等十七人逃去,使人追止之,毛多吾曰:『我輩逃來,非厭朝鮮也,乃被虧狄哈侵掠,不勝艱苦。

    且吾等所居之地,與貴國隔遠,不相救援,故欲避虧狄哈之侵,乃至於此。

    』其使人反覆開諭,毛多吾悔悟,心欲還歸,乃迫於其子,遂不回還。

    」又遣於虛裡及司直童幹古、童三波、童玉等,乘傳追及拘留。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忠淸道觀察使李孟常,乃本曹判書皇甫仁友壻也。

    凡幹公牒相通時,孟常不署,但據首領官報牒施行。

    本曹職掌軍務,乃據首領官無印驗報牒施行,實爲未便。

    自今凡諸公牒相通時,令觀察使依他例移文,而判書則避不署合,參判以下署合移文。

    」 從之。

     8月10日 ○己卯,判中樞院事趙末生上箋辭曰: 知足而止,先哲之格言;告老而歸,禮經之常法。

    敢據舊典,庸瀆高明。

    伏念臣家世單寒,天資魯鈍。

    幸緣一藝,起自諸生。

    始事太宗,濫獲非常之遇;重逢繼照,偏承不次之恩。

    顧惟踰分之榮,固無可長之理。

    自度淺拙,姑俟汰歸。

    聖度優容,天慈惻隱。

    特賜幾杖,念舊物而不忘;又降批章,渙新渥而殊眷。

    恩深照煦,感極涕洟。

    臣當更勉衰遲,欲圖報補。

    今臣位崇一品,期望已過於平生;年踰七旬,歸休敢昧於古訓。

    而況形與氣而俱瘁,疾乘老而交侵?骨脛丁零,已乏奔走之力;精神耗損,仍衰聽斷之聽。

    旣無功於勤勞,徒坐戶於寵祿。

    素飧已甚,淸論謂何?且臣去留,非國輕重。

    伏望察臣情懇,矜臣朽衰。

    令臣得還田閭,以守分限。

    則臣謹當烏皮鳩刻,優遊晩節之餘榮;華祝蒿呼,頌禱千齡之睿算。

     不允。

     ○召平安道都節制使李澄玉、兵曹判書皇甫仁,與都承旨成念祖、右副承旨李承孫議措置北方防禦之策。

    澄玉久在北方,仁亦以兩道都體察使,皆祥知地理,按圖措置。

     ○傳旨承政院: 鑄字所模印書籍,頒賜各品,其受賜者不用心粧?,以緻損毀。

    自今令限以三月粧?呈本院,受宣賜之記,永以爲式。

     ○僉知中樞院事高得宗上書曰: 臣本貫濟州,因無站驛,應乘傳者,每於所至處,隨卽刷馬以傳,其來久矣。

    歲丙辰,獨念刷馬不均之弊,一應鋪馬,皆定以所耕,令五日爲次,民間牛馬,輪立於官門,無牛馬者,亦爲僕從之任,皆曠日在公,廢農之弊,莫此爲甚。

    令兵曹據前按撫使韓承舜之報,行移本州,欲設站路,實是美法也,但別置站驛與防護所驛子之任,皆以補充軍爲定,似有不可者三焉。

    凡人安土重遷,情所同也。

    本州及鏡城、慶源補充軍,各於所居處,從願立防,《續典》所載,故男婚女嫁,累代安業。

    若令毀其廬舍,棄其田土,強使之移聚,定其苦役,必緻怨咨,其不可者一也。

    站路之設,周回本州,隻設六站。

    兩站之間,或六十餘裡,或七十餘裡,其間相距,路遠且險,馬之困斃必矣。

    而州之田土,沙石塉薄,非陸地驛田之比也。

    隻將位田,所出甚少,難以立馬,其不可者二也。

    本州腴田少,所居之民,難以爲生,衆所知也。

    一朝奪諸平民本業之田,給之站驛,使其民無所耕作,因以失所,其不可者三也。

    站驛之設,本爲救民也,而復爲生弊至於此,願令補充軍一依《六典》,仍舊本役,勿使遷移。

    所居站驛,除別排於他處,皆合屬於諸防護所,喂養馬匹僕從之任,委之防護立番之人可也。

    其軍人立番五日,旣未得自家來往,不離本所,無事終日,各於附近防護所,傳傳遞送,其不難矣。

    其考察之任,令防護所爲頭千戶主之,又擇附近所居鄕吏一二人,定爲都色色掌,以掌其事,而奪平民所耕之田,隻收位田之租,每年趁時採備,所産魚藿等物,販賣取息,以立其馬。

    又買牝馬,隨宜孶息,以資其用,則雖不別立站驛,而實有鋪馬之利矣。

    視古刷馬之時,非啻爲優,而且無失所奪田之弊矣。

    適今遣敬差官,其便否利害,與按撫使訪問施行。

     下兵曹,訪問便否,州人亦如得宗意。

     8月11日 ○庚辰,禦勤政殿受朝。

    上曰:「大抵立法非難,行法爲難。

    旣立其法,則雖有不得已之故,不可廢也。

    昔高麗之八關會、我朝之講武,雖遇旱乾兇歉之歲,常行不廢。

    今養老宴之法,誠爲美典,亦宜永爲遵行,不可廢也。

    」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內禁衛薦望,隻委本曹與都鎭撫,則非惟擇之不廣,恐生後日之弊。

    且但取其才,則僥倖者,亦或有之矣。

    乞以五品以下衣冠子弟,竝令取才,其取才之法,亦依舊例,以其入格人等,令曹與三軍都鎭撫更試之,取其武才卓異衆所共知者。

    若於敍用之際,隻以取才等第而遷轉,則年高者不無沈滯之患,勤仕者亦且罕矣。

    隻以仕日多少而遷轉,則必有更不鍊才之弊矣。

    自今每當春節,試步射一百八十步二次,騎射三次。

    步射六矢內,取其中一矢者;騎射十五矢內,取其中七矢者。

    雖不中步射、中騎射者;騎射雖不中、步射中三矢者,皆勿論矢數,竝考仕日多少遷轉。

    步射雖不中,而騎射中六矢者及中步射,而騎射中四矢以上者,竝不遷轉,不罷黜。

    步射不中,而騎射中五矢以下者及中步射而騎射三矢以下者,竝皆罷黜。

    」 從之。

     8月12日 ○辛巳,以皇甫仁爲議政府左參贊、兼判兵曹事,崔府吏曹判書,韓磪兵曹判書,許誠藝文館大提學,吾都裡馬仇音波爲護軍。

     ○鹹吉道都節制使移文兵曹曰: 童玉等回還曰:「我等追及毛多吾於南羅耳,毛多吾曰:」我輩非厭朝鮮而逃去也。

    自凡察逃叛後,虧狄哈等不數日,擄掠我人畜。

    且聞巨乙加介子家裡應可等將大擧而來,盡行擄掠,驚惑而來。

    「童玉等又謂毛多吾曰:」汝等與我國家隔遠居住,故畏其虧狄哈,不安其居,若居會寧旁近,則無此患矣。

    「毛多吾答曰:」若吾等未移徙之前則可,今旣離家遠來,勢難復還。

    「 遂不聽。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 今來指揮加裡告于禮曹曰:「前此居于東良北地面,慮爲虧狄哈侵掠,願移住會寧,隨節制使防禦。

    」其志可嘉。

    卿其從願使居之,曲加存恤,以安其業。

     8月13日 ○壬午,命重修驪興府神勒寺,以驪興府院君閔霽畫像所在故也。

     ○馬仇音波詣闕謝恩,賜衣靴銀帶。

     ○禮曹啓:「謹稽古典,唐詹事于志寧遭母喪,起復舊職。

    太子治宮室妨農功,好鄭、衛之音,寵昵宦官,志寧上書切諫,太子大怒,遣刺客張思政、紇于承基殺之。

    二人入其第,見志寧憔然在苫塊中,竟不忍殺。

    宋政和末,始議以起復者入公門,不應變服,遂以吉服朝。

    然家居猶喪服也,則其在唐、宋士大夫,雖起復舊職,在公服吉,居家服喪,明有典故也。

    本國士大夫則不然,一家兄弟猶未免服,其奪情起復者,輒釋衰絰,遂著吉服,至若公門則非己擅便矣,其處燕居,猶可衰絰,而尙着淡服,有違古制。

    自今士大夫起復者,在公出入時穿着淺淡服,不得已隨班朝啓,則朱紫外,權着吉服烏角帶。

    若於朝廷使臣接待及赴京時,亦令朱紫外,權着吉服金銀帶。

    其賞賜衣服,雖朱紫,在京師時,又令穿着,一應居家私自出入時則依唐、宋故事,竝着衰服。

    」 從之。

     8月15日 ○甲申,以秋夕親享于文昭殿。

     ○鹹吉道都節制使經歷李謙之辭,引見曰:「昔我祖宗之時,東西兩界人民雖少,皆安其業,及予卽位以後,民物倍多,竝不寧居,予甚愧恥,汝往懋哉!」仍賜弓矢。

    祖宗之時,備邊之事,非不留神焉,然不專事於此,故兩界之民,得以息肩,而邊警亦絶。

    今勞民之擧,無歲無之,民不得飽暖,雖當夏月,不得歸農,全務備邊,故隣寇不加於古,而吾民至困矣。

     8月16日 ○乙酉,議政府啓曰:「甲辰年以上還上,除自願以本色米穀償納人外,竝以布貨準時直徵納,其乙巳年以後還上,許令收舊遺新,以爲恒式,違者毋得給解由,已立法矣,而今考滿見代守令,不問久近,泛稱還上,未畢徵納,不給解由,故六年勤勞于外者及至遞任未得受祿,實爲未便。

    去丙辰丁巳兩年兇歉,近年所無,還上分給之數,十倍往年。

    由此一時督徵爲難,貧乏之徒所受還上,量宜徵納,曾已再降敎旨,兩年分給還上過半徵還者,姑令給祿。

    自今於解由內往等及見任時分給還上已徵未徵之數,開具施行以給,則攸司更加考驗。

    若往等還上未畢徵還者及雖畢徵往等還上,如或見任時還上過半未徵納者,一依宣德十年受敎治罪。

    其臺省政曹決事官則乃以例無解由,給其祿牌,故或有一時同任牧使判官,一人受祿,一人未受祿,大體未便。

    受職上京後遷他官者,若受前任解由,則不問守令時解由有無,幷皆給祿,亦爲未便。

    自今竝據還上徵納實數,乃給祿牌。

    」 從之。

     ○戶曹報政府曰: 將前日啓下陳言條畫磨勘,謹錄于後。

     一,「濟用監所納細紬,乃以所耕,徵之外方織造者,巨細精粗,不合國用,皆於京中,優價買納,一匹之直緜布或至十五六匹,或至十七八匹,其弊不貲。

    乞以所耕收布,納于濟用監,本監依麻布例貿易,庶可便益。

    」右條,來辛酉年爲始,須將京中及各道蠶室所出之繭,令仁壽仁順府內資內贍寺織造進獻。

     一,「我朝作貢之法,元自國初,量費任土,逐歲收科。

    近因營繕之費,不等方木、廣闆木、正炭諸物,每歲引納,民不自辦,令人代納,倍數收價,民生日窮。

    《書》曰:『以萬民惟正之供。

    』願自今裁省土木冗費,蠲除引納之法,以遂民生。

    」右條,不等方木、廣闆木則今旣無引納矣。

    若其正炭則供上及諸處所用不敷,不得已臨時啓聞引納,故難以蠲減,一依《六典》,守令酌量收價,親監面給。

     一,「外方所納貢物,每年依貢案之數徵納,陳陳相繼,以緻腐朽,則賣於民間,取之如錙銖,用之如泥沙,虛棄民力,實爲未便。

    願自今每當七月,令戶曹考驗各司留庫之數,量其一年經費,隨宜減省。

    」右條,依上言施行。

     一,「四民之中,惟農最苦。

    以勸農一事言之,其耕之也,或有早晩,故其耘也,亦有先後之次。

    以此得穀多矣。

    今也監司守令一時督之,爭相先畢,守令罪其未耕者,故民畏其法,一時盡耕,及其耘也,一時草盛,力不能盡去,此所以反有害而得穀少也。

    且歲雖登而禾穀布野,乃令備荒,使拾草食,無暇於秋收,穀之布野者,反爲盜賊禽獸之所食,虛費其力,虛費其穀,非徒有害,反有損也。

    臣竊謂爲農之道,但當順農民之心,考其大體,使得其所,盡其力而已。

    」右條,參詳《續》《戶典》勸農條:「各官守令,播種除草秋收等事,以時考察,毋令失時,毋緻捐傷。

    不能考察者,依律論罪。

    」又正統四年三月本府受敎,節該:「農事須令及期勸課,然其中刻迫催督,使民不得措其手足,至於不遑糞田,作弊者或有之。

    令監司節候早晩、民事緩急,酌量施行。

    」上項立法,申明擧行何如? 議政府啓曰:「請依所啓。

    」從之。

     8月17日 ○丙戌,知大丘郡守宋處恭辭,上引見曰:「勸農桑、謹斂散、賑窮乏、愼刑罰,守令先務也。

    刑罰之際、斂散之時,常懷欽恤撙節之意,毋嚴酷、毋督徵,以緻失業。

    且聞本邑今年兇歉,救荒之策,汝往懋哉!」 ○傳旨: 門外大小行幸時,參贊皇甫仁,常令扈從。

     蓋重之也。

     ○全羅道處置使馳報: 捕獲賊倭七級,二人投水而死。

     8月18日 ○丁亥,受常參。

     ○視事。

     8月19日 ○戊子,受常參。

     ○傳旨禮曹: 自今向闕賀禮、迎命拜表、冬至正朝誕日朔日朝賀、冊封會禮宴、日本國王使送人引見及一應大禮,皆禦勤政殿,其餘朝參及客人引見,皆禦勤政門。

     ○左正言樸積善啓:「守令入拜京官,必滿周年,乃令補外,已立法矣。

    知谷山郡事金豼自谷山拜訓鍊判官纔經四五月,授江陵敎授官。

    敎授官,雖非守令之例,然均是外寄,有違立法本意。

    」上曰:「予將思之。

    」 ○傳旨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 議者曰:「不顧義理貪饕無厭者,野人之性也。

    邊將雖以一時撫綏之計,過厚待之,而其階壑之欲,亦不饜足也。

    後至者若待之不如是,則俱生釁隙,遂爲後日之亂階,何況以有限之物,塡無窮之欲,豈不難哉?前日崔沄、好問之於野人,米布鹽醬,凡百求爲,靡所不從,及其遞任,代至者稍不如意,便生怨隙,是其驗也。

    由此觀之,固當酌其輕重,不使過厚,亦毋令過薄,毋生後日之弊,最爲長策也。

    今後諸種野人內,或密告聲息,或服勞効力者及常時來往酋長及管下人,等第其功之上下,考其族之強弱,分爲等第,其米布鹽醬一應支給之物,悉皆差等定數,以爲常行之式,則我無傾財費用之弊,彼絶分外希望之志,而後日成釁生變之患,庶可除矣。

    」議者之說,似乎可也。

    卿意以爲何如?卿與監司磨勘以啓。

     8月20日 ○己醜,受常參。

     ○鹹吉道都節制使金宗徵奉書承政院曰: 前者伏受內傳,節該:「奏請還本之時,尤不可用兵也。

    如是則示威禁約之事,亦不可輕擧。

    」臣敬此,於前日毛多吾移去時,恐動餘衆,不得已遣兵止之。

    今聞吾沙介、所老加茂等率十五餘戶,欲逃去,輜裝盡輸東良北凡察舊農所,欲於本月十五日內發程。

    令兀良哈護軍波乙大招來二人,吾沙介獨來,所老加茂不來。

    吾沙介留數日勒令上送爲計,所老加茂則本性橫戾,忘其父母,棄如弊徙,其他可知,不可徒以言語招諭,不得已遣兵五十餘名,先使族兄羅松哥森波,與其吾郞介波乙大、仇難等善諭率來,如或抗拒不從,令遣兵率來。

    今若此徒縱而不禁,餘黨相繼逃移,漸不可遏,不得已遣兵示威。

     ○傳旨鹹吉道都觀察使、都節制使: 新設四鎭,係是彼人初面,所有畜積,不宜費用。

    然養老之宴則所以尊尙齒德,不可廢也。

    矧四鎭密邇敵境,野人之混處四鎭者頗多,而彼俗尙且不敬其親者有之。

    惟彼狄人,性本悍戾,雖在古昔聖王,尙不能感化,而況寡德乎?然大國擧盛典,不可不使彼觀我尙齒之風,固當招集近處接居年八十以上野人,鹹使赴宴可也。

    其宴享之物,如不豐潔,則非所以敬老之意,而亦不愧於野人之聞見乎?終當得播於中朝,則尤可愧也。

    議諸大臣,僉議曰:「若江外散處野人,竝行招到,則來赴者必多,而將不能支矣。

    隻招江內野人可也。

    」工曹判書李叔畤曰:「雖處江外,密邇居住者尙多,不可隻招江內居人,以示不廣也。

    不限江之內外,招集一日程內居人可也。

    」予惟我國之待野人,不以江之內外爲別,野人之歸順我國,亦不限江之內外。

    今於養老宴,區別待之,似乎不可矣。

    卿將二說同議,臨時加減,隨宜善處。

    若有遠居野人傳聞而來,則不須拒之,亦許參宴。

    且年老野人則竝令坐於他老人之列,其隨從子姪則非爲子弟設宴,坐於別處,隨宜饋之,隻令飽食耳。

    其中老病不能來赴者則不須強緻也。

    養老宴品則竝依已立定式,務要豐潔。

     8月21日 ○庚寅,禦勤政殿受朝。

     ○傳旨司憲府,放還前贊成李孟畇。

     ○召兵曹判書韓確、參判辛引孫、同知中樞院事洪約,仍命右副承旨李承孫,議今秋講武之處,約曰:「伊川道路雖遠,禽獸甚多,宜幸伊川。

    」上曰:「伊川路遠,今年講武,不過四五日矣。

    」約不學無術,本以田獵見用,故欲獵於遠地,媚悅上心。

     ○前中樞院使黃子厚卒。

    字善養,忠淸道懷德縣人。

    初以蔭補官,累歷中外,至癸巳秋,授刑曹左參議。

    冬,建言立號牌之法,遷戶曹參議,陞開城留後司副留後。

    乙未,再遷恭安府尹,請行銅錢之法。

    丙申,以罪貶于懷德縣。

    辛醜秋,拜左軍摠制,壬寅,出爲忠淸道都觀察使,以罪又貶晉州。

    甲辰秋,賜環,判羅州牧事。

    壬子秋,陞資憲、中樞院副使。

    丁巳夏,建言設針灸專門之業,秋,陞中樞院使。

    子厚曉醫藥,常提調典醫。

    戊申夏,以老病乞骸骨,至是卒,年七十八。

    訃聞,輟朝一日,緻弔緻賻。

    諡惠懿,愛民好與惠,溫柔賢善懿。

    有子曰裕。

     8月22日 ○辛卯,受常參。

     8月23日 ○壬辰,受常參。

     8月24日 ○癸巳,幸慕華館,觀騎射擊毬,能者,賜環刀。

     ○上謂承政院曰:「樸好問離間君臣、臨敵托故不進之罪,非不忠不孝之例。

    然其罪甚大,不可以功掩罪,又難以獨子免死。

    予欲依律置之極刑,以懲後來,然好問曾樹功於婆豬江,又久鎭北邊,且以獨子免死者,古或有之,予欲貸死,杖流於閭延。

    然刑不上大夫,古之法也。

    將贖其罪而流乎?不杖大臣,雖古有其法,然金萬樹、李之實、權希達,嘗以大臣,皆不免杖。

    」 仍命左承旨趙瑞康,往議政府擬議以聞。

    議政府議曰:「刑不上大夫,雖古之法,然好問旣免死,持蒙聖恩,得保首領足矣。

    杖流遠地可也。

    」 8月25日 ○甲午,受常參,視事。

     8月26日 ○乙未,禦勤政殿受朝。

     ○左正言樸積善啓:「前年因旱,春秋講武,悉皆停罷。

    今年先旱後水,禾稼不稔,又發黃海道丁夫,築平安道行城,民間騷擾,請停講武。

    」上曰:「予已知之矣。

    」 ○杖樸好問一百,配閭延。

     ○慶源判官宋石同辭,上引見曰:「往就乃邑,務施恩威,恩以撫之,威以治之,使野人畏威懷德。

    毋輕擧妄動,須務持重,前日辛晉保之事,亦可鑑矣。

    昵侍輦穀,雖人臣之所欲,守邊禦侮,亦予之所望。

    」石同啓曰:「臣出身武擧,且未更事,恐不堪任。

    」上曰:「凡事常加戒愼,恐不能爲,則必無敗事。

    今聞汝言,予甚喜焉。

    」 8月27日 ○丙申,受常參。

     ○前副司正奇復觀啓:「富平縣富強鄕吏家,是溫井舊址也。

    」上賜復觀衣一領,竟無得焉。

    先是,上求溫井甚切,有人啓:「富平縣是古溫井之處。

    」命堀鑿試之,冀其必得。

    或曰:「官廨是其處也。

    」或曰:「富強吏家也。

    」官舍民家以至田園,無不堀鑿,其吏民囚繫拷掠,竝被其毒,至是復觀濫受賞賜。

    自是無賴之徒,希望賞賜,競來告之,終無其實。

     ○傳旨禮曹: 溫井切於治病,爲民訪問,已有年矣。

    富平吏民等不體予至意,厭其本邑煩擾之弊,相爲隱匿,累年不告,頑癡莫甚。

    故更以今年十二月晦日爲限,許令自告,窮極推鞫,如前不告,則一依已曾傳敎,姑以本邑三班首吏,定爲京畿殘亡驛吏。

    品官及居民,若於其家基田土有溫井,證佐明白,隱諱不告者,令徙諸他鄕。

    其終雖不實,乃以他人隱諱之事爲公來告,其心可賞,如有來告者,則令富平官隨其言之輕重,酌量論賞。

     ○議政府據禮曹呈啓:「宗簿寺移牒雲:『元尹貴生,今遭收養庶母喪』。

    其服曾無定制,令禮曹考古制詳定何如?』啓下本曹。

    本曹參考《儀禮通解續》齊衰章:『慈母如母』。

    《傳》曰:『慈母者,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爲子。

    」命子曰:「女以爲母。

    」若是生養之終其身,死則喪之三年如母』。

    註曰:『此主謂大夫士之妾、妾子之無母,父命爲母子者』。

    疏曰:『註謂大夫士之妾、妾子之無母,父命爲母子。

    知非天子諸侯之妾與妾子者』。

    按《記》雲:『公子爲其母練冠麻衣縓緣,旣葬,除之』。

    父歿乃大功。

    明天子庶子亦然,何有乎爲母子爲之三年乎?又子遊問:『喪慈母如母,禮歟?』註曰:『子遊意以國君亦當然。

    禮所雲者,乃大夫以下父所使妾養妾子』。

    孔子曰:『非禮也。

    古者男子外有傅,內有慈母。

    君命所使敎子也,備服之有』。

    註曰:『言無服也。

    此指謂國君之子也』。

    又古之禮:『慈母無服』。

    註曰:『據國君也。

    國君之妾子,於禮不服也』。

    疏曰:『國君之庶慈,於禮不服者,以喪服公子爲其母練冠縓緣,故雲於禮不服。

    」親母尙且不服,庶母不服可知。

    若父卒,得爲己母大功,則宗室庶子爲收養庶母,無服矣。

    然三歲前收養,卽同己子,《六典》所載已行之法。

    今元尹貴生爲收養庶母服喪,依公子爲其母練冠麻衣旣葬除之、君卒爲其母大功例,除用月數喪服,隻行心喪九月。

    「 從之。

     ○義禁府啓:「前縣監申綱女幹阿之奸婢夫船軍安龜山,請依律竝斬。

    」從之。

     8月28日 ○丁酉,受常參,視事。

     8月29日 ○戊戌,受常參。

     ○刑曹判書鄭麟趾啓曰:「竊盜斷筋者,所以懲惡也,今斷筋之人,瘡甫痊愈,則行步如舊,復逞盜竊,是以盜賊日興。

    請自今三犯竊盜,勿論赦前後,竝依律施行。

    且斷膝筋,則盜賊不復肆矣。

    」上曰:「將議諸政府。

    」 ○上聞獄囚死曰:「無乃刑罰不中,保放不時,以至於死乎?予今深用惻然。

    」 ○禮曹判書閔義生、右司諫李邊等啓請遣講肄生於遼東,又請師儒于中朝,上曰:「講肄生等亦自請入學,令承文院撰請遣生徒奏本,就付節日使可也。

    」 ○左正言樸積善啓:「樸好問罪重罰輕,請依律科罪。

    」上曰:「好問不忠之罪,前所未聞,然婆豬之功,亦不可不錄。

    且好問,獨子也。

    其罪雖非存留養親之例,予不忍殺之。

    」積善啓曰:「好問之罪,可斬者三。

    考諸律文,則非存留養親之罪,不可以獨子而末減也。

    」上曰:「汝言正合予初心。

    然反覆思之,終不忍殺之也。

    」 8月30日 ○己亥,受常參。

     ○司諫院上疏曰: 賞罰,國之大柄。

    賞一人而千萬人勸,罰一人而千萬人懼。

    然則一賞一罰,不可不愼也。

    樸好問以射禦小藝,特蒙上恩,位至宰相,國當盡忠補君,忘身循國也。

    今一受邊寄,以禦野人,顧無尺寸之効,反生自安之計,妄稱疾病,弄冒天聰,遂辭其職,姦詐不忠,莫大於此。

    又當殿下垂問宗瑞之事,對不以實,而反以極譽之言,私通宗瑞,暗邀其喜,其離間君將,諂媚於人,陰譎詭詐,又莫甚焉。

    又以宮禁所無之言,揚說於外,情亦憯矣。

    犯此三惡,律皆斬,聖上以好問獨子而且有婆豬江之功,特從末減。

    臣等竊惟詐僞不忠者,固非原免存留養親之例,況好問有子成丁,不可謂獨子也。

    雖有婆豬之功,是亦人臣之職分也。

    當其時迢受賞職,亦雲足矣。

    安得以前日之小功,得償今日之大罪乎?昔漢高定天下之時,韓、彭有戰勝攻克之功,而終見菹醢。

    自古君臣之間,苟有一毫不忠之端,則功不掩罪,彰彰明矣。

    爲人臣子而不忠不孝者,神明所不佑,天地所不容也。

    好問棄其忠義,自處以姦,是自絶於君上,自不容於天地者也。

    殿下保全首領,將何用焉?釋此不誅,而後有邊將不盡忠戮力,詐疾謀免者,將何以處之哉?邊境之備,國家之大事,不可不嚴立威法,以示後來也。

    伏望殿下,將好問依律斷罪,以快臣等之望。

     不允。

     ○議政府據戶曹呈啓:「去丁巳年貢法詳定時,未盡條件,謹錄于後。

    慶尙、全羅道上等官上中田一結二十鬥,下田十七鬥;中等官上中田一結十九鬥,下田一結十六鬥;下等官上中田一結十八鬥,下田一結十五鬥。

    忠淸、京畿、黃海道上等官上中田一結十八鬥,下田一結十五鬥;中等官上中田一結十七鬥,下田一結十四鬥;下等官上中田一結十六鬥,下田一結十三鬥。

    江原、鹹吉、平安道上等官上中田一結十七鬥,下田一結十四鬥;中等官上中田一結十六鬥,下田一結十三鬥;下等官上中田一結十五鬥,下田一結十二鬥。

     一,今祥量田尺數,上中田地品不相遠,尺數亦不頓異,故上中田收祖同科,其來已久。

    下田舊以尺數之多而收租同科,然塉薄陳損常多。

    今以上中田爲同科,以下田差減何如? 一,陳田,守令受狀覈實,以時起收之。

     一,如有災傷衆所共知處,則令監司具由啓聞,遣使覈賓,隨其損傷分數,量減收稅。

    其餘條件,一依前受敎施行。

    」 從之。

     ○前左贊成李孟畇卒。

    孟畇字士原,穡之孫也。

    年十三中進士試,十五擢第,例補成均直學。

    累官至司宰少監,遷內書舍人,出知丹陽郡事,考滿拜藝文館直提學。

    未幾,除司憲執義,以言事貶原州。

    及賜環,知永川郡事。

    歲辛卯,召拜知承文院事,尋陞判承文院事,癸巳冬,遷成均大司成,上書乞免,遂除左司諫。

    乙未冬,陞禮曹參議,累遷至敬承府尹。

    戊戌,出爲忠淸道觀察使,還拜漢城府尹。

    壬寅,遷禮曹參判,明年,拜工曹判書,尋遷禮曹判書,累歷吏兵曹判書。

    未幾,拜議政府參贊、兼司憲府大司憲。

    戊申,復拜吏曹判書,庚戌,又拜議政府參贊,乙卯,復拜吏曹判書。

    丙辰秋,遷知中樞院事、兼判吏曹事,冬,陞議政府右贊成,仍兼判吏曹事,己未,陞左贊成。

    至是,自貶所赴京,行至開城府卒,年七十。

    時人憐孟畇受制於婦人,老不安死也。

    訃聞,輟朝二日,緻弔緻賻。

    諡文惠,學勤好問文,柔質慈民惠。

    以禮葬之,王世子亦緻弔緻賻。

    孟畇性稟溫良,早承家業,爲詩文典雅。

    無子。

     九月 9月1日 ○庚子朔,禦勤政殿受朝。

     9月2日 ○辛醜,受常參,視事。

     ○司憲府啓:「賊虜窺覘茂山堡,萬戶金允富不遣兵分守要害,但以兵十五授百戶鄭如,守護農民,自率軍馬,退處本營,以緻虜掠人畜。

    兼會寧判官池淨,賊突入茂山堡,殺掠人畜,不能及期救援。

    慶源同僉節制使金厚、都護府使樸以寧當草賊突入侵掠之時,不分兵應變,但以軍卒八人,乃於賊路遙隔處,分遣候望,人畜幷爲賊殺掠。

    寧北鎭同僉節制使裝惠、僉節制使李仁和不分兵把截要害,又不遠斥候,以應賊變,境內人畜,乃爲賊所虜,請幷依主將不固守之律,決杖一百,邊遠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