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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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監司:
平安、鹹吉道農事甚疎,未盡地力,今欲採可行之術,令傳習。
凡五穀土性所宜及耕種耘穫之法、雜穀交種之方,悉訪各官老農等,撮要成書以進。
7月14日 ○甲子,禦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遣宣慰使平壤府院君趙大臨于留後司。
○石城管事宗金,緻書禮曹,報國王薨逝,其弟爲嗣。
又還被虜人二名,仍獻土物,回賜綿布二十匹、正布一百十五匹、燒酒十五甁。
○慶尙道及全羅道南原、珍原、玉果、潭陽、全州、和順、古阜、扶安、泰仁、龍潭、益山、井邑、淳昌、興德、沃溝、金溝、長水、金堤、忠淸道沃川、忠州等官地震。
7月15日 ○乙醜,禦經筵。
講馬遷史,至漢高祖責蕭何,治未央宮甚盛曰:「高祖責何之意甚善。
何治功甚盛,已非矣,又從而爲之辭曰:『毋令後嗣有以加是。
』旣失於事,又失於言也。
」 ○安陰縣監權自庸、礪山縣監樸耋、任實縣監李存忠、高靈縣監裵鈞、雲峯縣監權信等辭,上引見曰:「予聞今年禾穀稍盛,然比年因旱失農,民皆艱食。
爾等勿謂今年稍稔,怠於存恤,流移人民,尤加撫恤。
守令之任雖多,要不過恤民而已,其各愼之。
」 ○賜李相弟達衣一襲笠靴,以迎相。
○慶尙道山?浦、仇郞浦、露梁等處,海水赤黑四日。
○日本國源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三十八匹。
7月16日 ○丙寅,受朝,視事,禦經筵,輪對。
7月17日 ○丁卯,禦經筵。
7月18日 ○戊辰,賜祭于慶昌府尹郭存中。
○鵂鶹鳴于東宮。
7月19日 ○己巳,上率王世子及百官,迎勑于慕華樓,至景福宮行禮如儀。
勑曰: 今賜王白素磁器十卓、白磁靑花大盤五箇、小盤五箇,至可領也。
○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命知申事鄭欽之,贈三使臣鞍馬笠靴及苧麻布衣一襲,頭目張勇、崔眞等三十六人,鞍馬及苧麻布衣一襲笠靴。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謹考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敎旨:「犯不忠之人,或外方安置,或付處從便,使之得終天年。
大小人員互相使人,隱密交通者,正犯人及黨不忠之人,幷皆依律施行。
」我太宗殿下,防微立法之意,至深切矣。
李原以勳舊大臣,曾犯不忠之罪,聖上不忍加罪,隻收職牒,安置礪山縣,今者原妻弟崔虎生爲其道都事,豈無往來相見之時?如或往來,則隨從之徒,又何禁焉?臣等竊恐往來之輩,從此而起矣。
伏望殿下,移差虎生于他道,以杜其漸。
不允。
○尹鳳密告知申事鄭欽之曰:「帝使我,求貫念珠鹿皮以來,宜備三百張。
」 7月20日 ○庚午,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7月21日 ○辛未,受朝,禦經筵。
○使臣等往處女韓氏第,韓氏曾被選,以疾未行,故往見之。
○遣李貴,贈別膳于使臣。
○遣工曹參判李蕆于鹹吉道慶源等處,審定城基。
○禮曹據迎接都監牒呈啓:「使臣及頭目等,求縫衣眞絲及箭筒彈弓等物,請依所求給之。
」從之。
○司憲府啓:「請從前疏,移差崔虎生于他道,使不得往來李原之處。
」上曰:「原雖犯不忠,然非叛逆。
不忠之中,亦有輕重,雖或往見,亦非私通,何可曲生疑意,而改差乎?」 7月22日 ○壬申,視事,禦經筵。
○世子詣太平館,設慰宴。
○禮曹啓:「宣德元年二月初九日,本曹受敎,謹按杜氏《通典》、《文獻通考》,唐制東宮官,置左庶子二人,位正四品,上屬左春坊,掌侍從贊相、駁正啓奏,皇太子出,則版奏、外辦、中嚴,入則解,置右庶子二人,位正四品,下屬右春坊,掌侍從獻納啓奏,皇太子出,則負寶。
高宗龍朔二年,改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
宋太宗至道元年,建儲闈,置左右庶子各一人,位從五品,竝以他官兼充。
本朝東宮贊相之任,以知通禮掌之。
知通禮非東宮官屬,有違古制,請設左右中護各一人,位正四品,在弼善之下。
以書筵文學兼左中護,掌贊相,仁壽府少尹兼右中護,掌負印,有故則各其司次員代其任。
」從之。
○兵曹啓:「永樂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受敎:『凡侍朝人員物故,歸葬本鄕者,令各驛遞送。
』自今外方奉使及赴任物故者,亦依此例施行。
」從之。
7月23日 ○癸酉,賜李相父山衣二襲,繼母衣裳等物。
7月24日 ○甲戌,尹鳳進龍眼、荔枝各一盤。
○以南暉爲宜山君,李山左軍司正,李達、韓??左軍副司正。
??,韓氏之弟也。
7月25日 ○乙亥,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謝恩表箋,漢原君趙璿、同知摠制成槪,奉表箋以行。
表曰: 綸音誕降,昭示懷柔;睿澤覃施,祗增感激。
佩銘曷已!糜粉難酬。
伏念臣,每霑優渥之沓臻,顧乏絲毫之少補。
何期使命之至,又荷天貺之加?矧器皿之榮頒,諒前昔之所罕。
白磁列案,實分內帑之珍;靑花滿盤,光照弊邦之陋。
揆分踰望,擧國騰歡。
伏遇度擴兼容,仁推一視。
以大字小,常敦保佑之私;非舊惟新,克布陶甄之化。
遂令孱質,獲被殊恩。
臣謹當十襲以藏,期永世而爲寶;萬年之祝,雖一飯而何忘! 獻方物表曰: 天眷實深,特蒙殊錫。
土宜雖薄,聊表謝忱。
謹備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白細緜紬三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斤、雜色馬十六匹。
右件等物,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冀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東宮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麻布各二十匹。
箋曰: 聖神禦極,優降德音;儲副居尊,允副輿望。
矢心知感,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逢昭代。
綸言密勿,偏荷自天之榮;珍器鮮明,實爲希世之寵。
恭惟凝姿岐嶷,稟性溫良。
承眷愛於兩宮,繫歡心於萬國。
遂令鬥筲之質,獲蒙雨露之私。
臣謹當虔述職於藩宣,倍殫誠於頌禱。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五十斤、松子一百斤、雜色馬四匹。
○遣知申事鄭欽之于太平館,邀三使臣,設溫斟宴于慶會樓。
尹鳳見沼上白鷹曰:「得之何處?其志將以齎進也。
」贈三使臣鞍馬各一。
○傳旨開城留後及黃海、平安道監司: 昌盛還歸遼東時,如有求請之物,其難得者,勿許。
「 7月26日 ○丙子,三使臣遊覽興天寺。
○昌盛索錮鑄鍍金日月眞言字及諸般銅鍮器皿席子、細麻布擣鍊紙,尹鳳索鹿皮、銅鍮器皿,李相索諸般銅鍮器皿、鞍子、刀子、皮籠,序班崔眞索鍮鐥韂、弓箭、草笠、胡床、緜紬等物,皆與之。
7月27日 ○丁醜,宗親宴使臣。
○命內史,緻祭于義和宮主。
7月28日 ○戊寅,李相往平康,命同知摠制金益生伴送。
贊成權軫、判書申商、左代言金赭,餞于普濟院。
○遣宣慰使左軍摠制李恪于鐵原。
○鷹師楊美等十人,齎進獻鷹十連、狗十隻發行,竝賜衣笠靴。
○遣內史金龍奇,贈別膳于兩使臣。
7月29日 ○己卯,議政府宴使臣。
○李相路得喉疾,遣典醫副正樸允德,治之。
○刑曹啓:「恭妃殿房子永婢,與補充軍薛孝誠通奸懷孕,雖非侍女,不可以凡奸例論。
請杖永婢一百、贖徒三年,孝誠一百、發二千裡,內衛分充軍。
」從之。
八月 8月1日 ○庚辰朔,大護軍尹重富,進畫龍簇一隻、唐太宗昭陵圖簇一雙、白磁盤四箇,賜米二十石。
○慶尙道寧海、盈德、安東等官蝗。
○禮曹啓:「忠淸道天安郡所藏前朝太祖眞、文義縣太祖眞、文義縣太祖眞及鑄像功臣影子、全羅道羅州惠宗眞及塑像、光州太祖眞,請竝移就留後司,埋於各陵之傍。
」從之。
8月2日 ○辛巳,六曹宴使臣。
8月3日 ○壬午,尹鳳出遊衿川,命內史李貴,齎酒肴往慰之。
○李相回自平康,遣贊成權軫、判書金自知、左副代言鄭淵,迎于普濟院。
8月4日 ○癸未,昌、李兩使臣,出遊于露渡等處,贊成權軫、判書申商、館伴成達生、右副代言李師厚,設宴待之,兩使臣,不赴宴而還。
○進鷹使上護軍洪師錫,齎鴉骨十連、大狗二十三隻、熟鹿皮三百張以行,賜師錫及鷹師十人,衣笠靴。
○差司譯院判官李舍,齎鴻臚寺少卿崔得霏告訃咨以行。
○禮曹啓:「通信使到日本行祭,喪未畢,則宜用白衣烏紗帽角帶,已畢,則用吉服。
」從之。
○昌盛求馬銜六、理馬粧銅鐥銅鑄觥靑鼠皮二十五張、貂皮五張,尹鳳求銅爐口二,皆與之。
8月5日 ○甲申,視事。
上曰:「予聞守令催徵還上,民甚苦之。
今歲僅免兇荒而已,停斂還上若何?」贊成權軫、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等對曰:「今四方豐登,民食裕矣,可使畢納。
往歲永蠲舊貸之粟,今又停斂,則雖富者又希永蠲,必不納矣。
」上曰:「設義倉,以爲民也。
雨暘不時,僅免兇歉,若強斂所貸,則貧民盡輸於官,其艱食無異於兇年。
其諭守令,審視貧富,收斂若何?」純、商曰:「如使分辨,則愚民皆納,而姦吏皆不納,宜盡斂積年之貸。
」上曰:「今歲東風屢吹,恐傷禾稼。
」純曰:「今禾穀皆實,固無東風之害。
」上曰:「自今以後,亦未可知也。
」啓事者出,上謂代言等曰:「予聞民苦還上之斂久矣。
大臣等以謂:『糧餉不可虛渴,宜於平常之日儲備,以救不虞之患。
』予固然之。
然近來比歲不登,民食不裕,幸今年稍登,若以一年之稔,盡收前日之貸,則鰥寡孤獨,必至困窮,其可乎?欲以此意諭守令,卿等待十月更啓。
」 ○同知摠制全羅道處置使李蘭卒,賻米豆幷三十石、紙六十卷。
子陽德、思明、思哲。
○禦經筵,輪對。
○兵曹啓:「凡軍士取才,本曹悉掌,而唯別侍衛,則各番節制使試取,自今本曹與三軍都鎭撫、訓鍊觀提調試取。
」從之。
○兵曹啓:「依甲士加設例,三軍近仗元額四百、加二百,防牌三千、加一千五百,攝隊長隊副一千二百、加六百,取才分爲三番,更相休養。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僉曰:「可。
」從之。
8月6日 ○乙酉,禦經筵,輪對。
○昌、尹兩使臣,俱詣韓氏之第。
○昌盛求狐皮十張、水獺皮五張、磬子一,尹鳳求櫃子十、鹿皮靴、黑斜皮靴各一、緜子二十兩、紅染緜布六匹,頭目楊眞求磨箭十二枚,史貴求豬皮弓鞬鹿皮矢服,皆與之。
○禮曹啓:「左衛門大郞書契有雲:『本國兵革未息,路梗難行。
』請姑停通信使之行。
」從之。
○昌盛進烏犀帶一腰、段子九匹、紗一匹、羅二匹,中宮錦被一床、段子三匹、紗二匹,東宮段子四匹、紗二匹,回贈麻布六十七匹、苧布三十匹。
8月7日 ○丙戌,視事。
上曰:「今年農事,熟與甲辰年?甲辰年雨暘時若,禾穀豐登,今年雖早旱,禾穀亦盛。
」又曰:「常聞太宗時,使臣黃儼,縱欲求請,人皆曰:『貪。
』然儼因人諷曉,不能直達。
今昌盛,則貪求無厭,因予使人,頗多請之。
前請未遂,又從而求,昨日旣受鼠皮白紙,又求鹿皮百張。
看此氣像,難得之物,亦必求之,難以應矣。
雖假處女鷹犬爲名,實爲謀利而來,貪欲甚於尹鳳,所求鹿皮,與之乎否?」右議政孟思誠對曰:「昌盛於所求,無欲不遂,今若不許,忿必不已,姑與十張。
」上曰:「此人初來,自言:『到國纔多一二日,持鷹犬卽還遼東。
』到國之後,多將私貨,貪於貿易,鷹犬已發程,尙不偕行,欲於奏本,退日塡之,及貿易已畢,又不急行,中道稽留,其誣上行私,莫此若也。
旣無知識,又無廉恥,可鄙之甚也。
」左議政黃喜曰:「今昌盛之來,賞賜之樻但六,自己之櫃百餘。
人謂儼爲多慾,然其私櫃,多不至三四十。
今盛之櫃,倍蓰於儼,使臣貪利者,無如此人。
」 ○上又曰:「營繕雖多,停之者亦多。
今集賢殿藏書閣,不可不構,卿等思之。
」 ○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戶曹啓:「京畿、江原、忠淸、全羅等道,今年稍稔,請分遣敬差官量田。
」從之。
○禮曹啓:「今承傳旨:」文昭殿、廣孝殿、健元陵、齊陵、獻陵四時大享、有名日別祭,無左右挾卓,且於饌卓幷設,平時若不進雜饌未便,其與儀禮詳定所,同議以聞。
「臣等謹稽古典,原廟之設,所以象平日,故文昭殿、廣孝殿膳羞品物,悉從俗禮,允合事亡如存之義。
乞於文昭、廣孝殿及健元陵、齊陵、獻陵四時大享、有名日別祭,皆用左右挾卓,原廟則饌品內,平時供進各色餠食,兼用肉膳,其平時不進雜膳,一切除之,山陵則本以神道事之,饌品仍舊。
」從之。
○傳旨兵曹: 今後齊戒日,有告父母病者,隨卽給由,齊戒後啓達。
若臺諫、集賢殿官員、長番內官、守令之子、濟州子弟向化人等,例給鋪馬者、其他給草料者,竝除啓達給之,齊戒後啓之,以爲恒式。
○兵曹據黃海道站路察訪呈啓:「平安道貢物齎持者、補充軍押領者,竝給草料粥飯,往來于京。
因此各站,日以凋殘。
今考永樂二十年十月十二日本曹受敎:『安州以西、和州以北八日程,各官守令家小,方給草料粥飯。
』請依上項受敎,七日程以下各官因公來往者,勿給草料粥飯。
」從之。
8月8日 ○丁亥,月入南鬥魁。
○禦經筵。
○昌、尹兩使臣,往工曹判書成達生之第。
8月10日 ○己醜,隕霜殺蕎麥。
○上親祭于獻陵,王世子亞獻。
○昌盛求茶鍾盤,頭目昌順、昌貴,求弓箭二部、緜布十匹、小鑰六、馬粧二部,尹鳳求大錚一、水獺皮二張,李相求白紬三匹、綿子一斤十兩、白緜布一匹、牛皮靴黑斜皮靴各一、鍮行器一部、刀子三柄、鍮中錚鍮甁各一、中鑰三、鐵箭十八,頭目昌旺求鐵箭四,皆與之。
○慶尙道馬山浦海水色赤,魚有死者。
8月11日 ○庚寅,受朝參,視事,禦經筵。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序班崔眞詣闕,上引見于慶會樓下。
貴眞進磁鍾一事,賜毛衣冠土豹皮一張、貂鼠皮三十張、石燈盞一事、麻布十匹、人蔘三十斤、彩花席十張。
命左副代言鄭淵,饋之。
○禮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本道文科鄕試之額,依江原、鹹吉道例,加取十五;生員鄕試之額,依江原道例,取六十。
」從之。
8月12日 ○辛卯,禦經筵,輪對。
○賜崔眞衣靴及苧麻布各四匹,頭目王勝,衣靴及苧麻布各二匹,被虜唐人三名,苧麻布各一匹。
8月13日 ○壬辰,禦經筵。
○以樸成陽爲左軍摠制,申檣中軍同知摠制。
○賜執饌婢二十人,各緜布一匹、正布四匹。
○兵曹啓:「前此下番甲士取才時,射牌則步射一百八十步,左右各五步立標,三矢入一矢、騎射二次三發一中以上,馬手俱快弓滿者,槍牌則二次中二芻人以上馬手,俱怏勢具者,乃得入格,獨於槍牌,以一事取才未便。
自今槍二次中一芻人以上、步射三矢入一矢者,方許入格。
」從之。
○司憲府啓:「監察孔宗周欲速許參,父忌日匿不告狀,律該杖八十。
」從之。
宗周嘗除監察,以不廉,不署告身,至此又除,幾五十日乃署。
○刑曹啓:「司正金壽山,直宿昌德宮,人定後擅開門出入,律該處絞。
」命隻收職牒,充所居官軍役,以功臣之子也。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乃而浦恒居倭,而羅三甫羅,與時郞古羅,有隙刺殺之,其同類伊羅時羅又殺而羅三甫羅。
彼雖倭人,累年留浦,粗知我國法令,而擅殺人命,罪固當懲,但留浦之倭,非投化之比,請置勿問。
」從之。
○差司譯院注簿吳忠效,管押被虜唐人兪旺等五名,解送遼東。
8月14日 ○癸巳,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近日隕霜,多傷蕎麥。
東北山高,風氣早寒,其令京畿、江原道監司訪問傷穀之狀以聞。
」 ○禦經筵。
○平安道監司啓:「吾東方禮義之俗,實由箕子,而平壤爲基化之地,故國家立廟于玆,置殿直二人,又置祭田,朔望以祭,又於春秋降內香,祭以小牢,我殿下崇德報功之禮,可謂盡矣。
臣竊見位目,書曰朝鮮侯箕子。
夫箕,國名,子,爵也。
旣曰朝鮮侯,又曰箕子,臣恐取笑於人也。
且史稱武王封于朝鮮,而不臣也,今以朝鮮侯之稱,冠於箕子之上,臣以爲未安也。
臣又竊念箕子之德東人,與天地而無窮期矣,其功德之懿、風化之遠,誠不可以不表也。
是宜追上尊號,仍加封爵,而於其位目上,書殷太師,下書東國尊號封爵,則上可以昭箕子不臣之心,下可以著東人不忘之意,而可知其爲箕子也。
又殿內隻安位闆,於神座前置香卓,而無他儀衛,亦爲簡慢而不嚴也。
前施帷帳,以閟神座;左右扇蓋,以嚴廟貌,庶合於神道,而我殿下敬謹之德,益以大矣。
乞令禮曹將上項位號儀衛等事,參詳施行。
」命下禮曹,磨勘以啓。
○尹鳳求銅甁、銅香爐,李相求銅器,昌盛求鑰六,頭目王賢,求銅湯灌,皆與之。
○兵曹啓:「前此閭延,合屬甲山之時,設三翼,每一翼差上副千戶竝六人。
去丁酉年,別置閭延郡,移屬平安道,隻置千戶二人。
甲山乃三處防禦要地,宜加千戶一人,每一處,令千戶一人,率軍赴防,又依慶源例,百戶差下。
」命政府諸曹同議。
參判鄭招、參贊盧閈、判書金自知、李孟畇、崔潤德、贊成權軫、右議政孟思誠、左議政黃喜等以爲:「甲山,實三處防禦最緊之處,宜從所啓,加千戶一人,百戶則勿差。
以差年最多、防禦有能者一人,授鹹興鎭北衛之職。
」從之。
○宗貞盛遣人獻土物,求《大般若》二部,賜《般若經》一部及正布三百四十匹。
8月15日 ○甲午,遣知申事鄭欽之,贈三使臣裌衣各一襲。
邀昌、尹兩使臣,設溫斟宴于慶會樓,李相以疾不詣,命送宴饌于館。
8月16日 ○乙未,月食。
○禦經筵,輪對。
○昌盛發向遼東,命參贊盧閈伴送。
右議政孟思誠、贊成權軫、判書安純、申商、左代言金赭,餞于洪濟院。
○尹鳳求馬銜四部,李相求銅甁、銅爐古各一,皆與之。
8月17日 ○丙申,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鴉骨一連于尹鳳。
○遣宣慰使宜山君南暉于平壤,都摠制李順蒙于義州。
8月18日 ○丁酉,視事。
贊成權軫啓:「臣於乙酉年,奉使在外,審視量田之狀,敬差官,不知田制算法,妄意爲之,頗多錯誤。
今量田之議已定,宜令敬差官預習算法,試其量田,能者遣之,庶無差謬矣。
」上曰:「量田之事甚重,若遣不知算法者,必有錯誤,卿言誠是。
」又謂戶曹判書安純曰:「量田宜先擇人,使之得中可也。
」 ○禦經筵,輪對。
○李相發向瑞山,命同知摠制金益生,爲接伴使。
8月19日 ○戊戌,禦經筵,輪對。
○尹鳳觀射于訓鍊觀。
8月20日 ○己亥,禦經筵,輪對。
○尹鳳放鷹丁城山平,遣內史李貴,贈黃鷹一連。
○刑曹啓:「天安人表守、寶城人佛老謀殺人,律該處斬。
」從之。
8月21日 ○庚子,受朝參,視事,禦經筵,輪對。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前司正高尙深,以濟州京在所之薦,除司贍直長。
臣等以謂用人,國家重事,但以京在所薦狀,輕受東班之職,則恐有冒濫之弊。
濟州子弟敍用之法,請依宣德三年四月初十日受敎,授以西班遞兒職,其中文吏俱能,堪爲東班者,考其保擧,依他例敍用,一禁京在之薦,以重銓選之法,收還尙深之職,以杜冒濫。
不允。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人材,國家之先務;學校,人材之本源。
學校不修,則人材何自而興乎?是以古先哲王,莫不以此爲重。
漢明帝臨雍拜老,以興永平之化;唐太宗增廣生員,以成貞觀之治,此明効大驗也。
今我聖上崇重師儒,表章經典,旣設成均,又置學堂,拳拳以興學養賢爲念,其所以培養人材、扶持治道者至矣。
然成均赴學,生員之額,常不過數十人,雖有司每加考察,辭避不赴學者常多,比年厥數尤少,國學陵夷,誠可慮也。
臣等未知其由,反覆籌之,豪富之子,先驅於射禦之場;寒門之士,日入於成衆之官,居齋挾冊者,十常一二。
不寧惟是,凡爲生員者,不問敎訓之能否,竝授敎導之職,又於試年,不考圓點,皆許赴試,故爭相請謁,僥倖除職,甫及赴任,多端托故,隨卽辭免,又托權門,加受資級,赴任之後,亦復如前,不數年間,遷至五六品者,容或有之。
且年滿四十者,敎導差下,曾有敎旨,而爲敎導者妄冒年齒,受官職者亦或有之。
彼皆不以敎養爲念,而以冒進爲急,心術先毀,非徒無益於國家,反以開官爵之濫,良可歎也。
伏望殿下,特命攸司,擇年滿五十可爲師儒者,除授敎導,年未滿五十者,勿許竝差,督令赴學,每當試年,雖曾經敎導者,必考圓點,方許赴試,則人無倖爵之心,日懷赴學之志,經明行修,人材輩出矣。
伏望聖裁施行。
命下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僉曰:「不可。
」 ○以吳陞爲工曹判書,金孝孫刑曹參判,元?中軍摠制,趙慕左軍同知摠制,金文卿司直,金雨霖、尹良平、孝恭、金孟雲、宋有良副司直,李崇道司正,金貴林、高山壽、金忠、金緻山、趙乙生副司正。
文卿等十二人,皆尹鳳請也。
○李相求銅盂,頭目尹全求三刀子一部、大鐵箭五根,皆與之。
8月22日 ○辛醜,禦經筵,輪對。
○尹鳳遣頭目,祭于判書成達生之母。
8月23日 ○壬寅,禦經筵,輪對。
○傳旨京畿、黃海、江原道監司: 侍衛牌除番上,悉令捕進獻海靑。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尹鳳。
8月24日 ○癸卯,尹鳳詣闕,謝除族人職,上迎入思政殿,設溫斟宴,贈以毛衣。
8月25日 ○甲辰,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生獐于尹鳳。
○戶曹啓:「各道田地,勿分陳墾,竝皆打量成籍,其久陳田,則別行打量,續成文籍。
若所掌田,多未能獨量者,報于監司,以近官守令及曾令習算顯秩六品以上者,定爲委官,與差使員分道打量,敬差官常往來考察,務令得中,以便民生。
其不公打量者及鄕吏佃人不悉指導,故使脫漏,以圖後利者,依《六典》,三品以上,申聞論罪,四品以下,直斷施行。
若敬差官,打量失中,偏見作弊者,監司身親考察,申聞治罪。
」從之。
8月26日 ○乙巳,禦經筵,輪對。
○上謂承政院曰:「今年量田,除京畿,先行黃海道何如?」知申事鄭欽之、右代言許誠對曰:「使臣支待,京畿與黃海道無異。
且黃海頗有水災,京畿則小稔,請姑除黃海,先行京畿。
」 ○傳旨伴送使盧閈、進獻使洪師錫: 卿等告使臣雲:「欲及期進鷹,督令發遣,是殿下誠意也。
今欲以本國護送軍,陪使臣入歸。
」使臣若曰:『待遼東迎逢軍入歸。
』則卿又曰:「以鷹子久會一處,恐或生病,況進獻使受命以來,不宜久留中道,義當先歸進獻。
」使臣若許,則疾速赴京,如不肯則勿說。
○尹鳳求胡琴一張、矢服弓鞬各二,李相求造笠白草三觔,皆命給之。
頭目等求索之物,不可勝記。
○九州巡撫使平常嘉,緻書禮曹曰: 正月己亥,我國王殿下義持薨,無守器,弟卽位,國事倂委于一二老臣。
我國與貴國,交接有自來矣,小臣亦私通好於下執事,故馳一價以報焉。
凡同盟,則吉兇必告,《春秋》之例也,想貴國亦不失相恤之義也。
夫爲生靈,拯苦海之溺,爲義天之梯,無若浮屠氏之功德。
其說雖多,而《大般若經》爲最,前已求之不許,今切欲之。
倘獲一部披閱,以祈先王之冥福,則非翅臣等折屐齒,而先王之靈,亦必爲貴國結草。
仍獻土物。
答書雲: 諭及《大般若經》,貴國諸鎭,求去殆盡,姑將正布一百一十匹,就付回價。
石見州藤觀心,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四匹。
8月27日 ○丙午,視事。
○傳旨工曹: 用松木燔瓦,未可也。
自今各官納瓦窰之木,勿用松木。
○上謂代言等曰:「使臣所賣段子,品惡而價高,市人貿易者皆不欲之,和賣實難。
其語迎接都監,傳語使臣。
」蓋使臣所欲無窮,難以應之也。
○禦經筵,輪對。
○命藏太宗恭定大王、元敬王後喪葬儀軌于忠州史庫。
8月28日 ○丁未,禦經筵,輪對。
○禮曹啓:「赴京一使之行,隻定譯語二人,如或一人有故,或押領方物各行,則任使傳語,兩皆不足。
請加定譯語打角夫一人,以爲恒式。
」從之。
○賜順平君母棺槨及米豆幷二十石、紙七十卷。
8月29日 ○戊申,親傳齊陵朔祭香祝。
○禦經筵。
○尹鳳往韓氏之第。
○接伴使金益生狀啓: 李相請陞本鄕瑞山爲牧官。
傳旨益生曰:「李相若更說陞號之事,答雲:『大抵各官,以邑之大小、地之形勢,科等稱號,我國定法,啓達爲難。
』李相若援尹鳳瑞興陞號爲說,則答雲:「瑞興元是大邑,地廣民稠,宜爲都護府,故陞之。
」」 ○左衛門大郞,遣人請還被留妙善等十人,仍獻土物,命還所諭人口,回賜正布一百六十匹。
8月30日 ○己酉,禦經筵,輪對。
○親傳朔祭香祝。
○尹鳳放鷹于東郊,遣內史李貴,齎內醞魚肉,往慰之。
○賜別膳于讓寧大君禔。
○刑曹啓:「濟州人私奴一同,與其妻泥乙望,縊殺前夫之子鄭伸道。
又泥乙望有十歲女癩疾,聞官徙癩者于海濱,率其女到海岸擠之,其女攀手哀號,強擠之墮岸死。
請依律杖泥乙望六十,贖徒一年,斬一同。
」從之。
九月 9月1日 ○庚戌朔,流星出河鼓東,入天田南,狀如拳,色白,尾長五六尺。
○受朝,視事。
上謂左右曰:「聞早霜,黃豆未熟,然乎?」戶曹判書安純對曰:「晩種黃豆,或有未熟,若其早種者,已熟矣。
」 ○大司憲趙啓生等啓:「古之儒者着麻鞋,把冊徒步,遜志力學,今則不然,生員生徒等,以挾冊徒行爲恥,率皆騎馬,令僕隷挾冊,朝往夕還。
因此心志驕傲,向學之心不專,國學虛疎,請禁騎馬,抑其心志,俾專學業。
」上曰:「予亦聞學生率奴騎馬,殊異乎古之學者。
然立法以禁馬,無乃過乎?若師弟之間,犯馬違禮者,禁之可也,然無古例也。
其下禮曹擬議。
」上曰:「內侍別監齎宣醞,詣兩府以上會處,兩府以上,祗迎以入,至開宴不與之坐,殊無敬使臣之禮。
《春秋》之法,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孔子尊君抑臣之義至矣。
此等之禮,令禮曹,詳定以啓。
」 ○禦經筵,輪對。
○司憲府啓:「妓小婢,曾入壽康宮者也。
今李宏之子副司正明仁,作妾事覺。
明仁,宗室之裔,而敢以侍女爲妾,乞收職牒,囚鞫之。
」上曰:「小婢以絃歌得入,非近侍者也。
其後太宗命許嫁人,予亦許之,然明仁之娶此女,其罪匪輕。
」遂下義禁府鞫之,收明仁職牒,小婢從本定役。
○傳旨禮曹: 凡撰集文書,雖與衆共議,猶難也。
今禮曹檢詳一員,將各司受敎條件,修改文辭,別爲一書,其受敎本意及可爲後法與否,必未能悉知,而詳載之。
自今除修改撰集,唯於謄錄,詳悉記載。
○兵曹啓:「捉虎甲士及吹螺赤,請依加設三軍甲士近仗防牌攝隊長隊副例,捉虎仍元額八十加十,每一番三十,吹螺赤五十加二十,五分三番。
侍衛吹螺赤,則慶尙、忠淸、黃海、平安道各六,京畿、全羅、江原、鹹吉道各四,令都節制使,擇取家産有實、堪爲侍衛者以遣,本曹更試差下。
」從之。
9月2日 ○辛亥,禦經筵,輪對。
○贈石燈盞四事于尹鳳。
○遣宣慰使同知摠制宋希美于瑞山。
9月3日 ○壬子,太白晝見。
○禦經筵,輪對。
○刑曹啓:「靑松人良女加伊,少時奸私奴夫金有子,官以良賤相婚離異,令嫁倭奴孫多。
加伊與夫金及隣人李乃斤乃共殺孫多。
加伊律該淩遲處死,然初被官威,舍有子夫而嫁倭奴,未可與淫恣殺夫者例論。
請比律處絞,幷斬夫金,絞乃斤。
」乃命減加伊一等,餘依所啓。
9月4日 ○癸醜,視事。
禮曹判書申商啓:「許稠言兇禮不可啓,故喪葬儀軌未成久矣。
太祖之喪,倉卒未備者頗多,轜車之制大,難出城門。
至定安王妃之喪,依太祖喪禮,而損益之,然亦未備。
恭靖王之喪,又倣王妃喪禮,而損益之,然王及王妃之禮不同,大略則相因,而制之也。
及我太宗之喪,所行之禮,多不合古制,故因而修改,以成一代之典禮。
」上曰:「兇禮不啓,何據而說歟?」商曰:「許稠言之。
」上曰:「必有見處,然儀軌,非但行之一時,實萬世通行之制也。
太宗喪葬之禮,當載其時已行之實,其不合古制者,可改正追錄之。
」 ○禦經筵,輪對。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李明仁其父宏,曾犯不孝,見削勳裔,及至其身,不籍忠義衛,已爲明時之不齒矣。
聖上第以宗室之故,除拜官職,其乾坤再造之恩至矣。
爲明仁者,當鑑先父之惡,每思自新之慮,悚然畏懼,措身無地,竭力效忠,仰報聖上罔極之恩,若不暇也,念不及此,忘義貪色,潛奸小婢,以爲己妾。
夫小婢者,縱非近幸,曾入太宗宮,衆所共聞。
雖已許嫁在他,臣子尙且不忍,況此明仁,宗室子弟,而安然率居,恣行淫慾,罪誠不細,俯從寬典,隻收職牒。
臣等竊謂有罪之人,不繩以法,則豈特明仁之無戒?恐後來之徒,亦無懲惡之鑑矣。
伏望依律科罪,竄逐于外,以嚴王法。
命外方付處。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正,然後裕國足民之道得矣。
是以國家曾量土田,勒成載籍,分三品定其四標,隱占兼幷之弊,由玆以絶。
然量田已久,或荒或墾,且生齒日繁,開墾浸廣,每當踏驗損實之時,率以眼量審之,頗有輕重之失,非細故也。
我殿下灼知是弊,於京畿、忠淸、全羅、江原等道,將遣敬差,改量以正之,誠今日之急務也。
臣等以謂量田,大事也。
小有失中,則豈特一時之害?將貽小民永世之怨,不可不慮也。
竊聞己巳年間量田之時,各於一方,竝遣使副使判官,共議量之。
今若獨遣敬差一人,各授方面,而無與議者,則失中之處,誰其正之?伏望殿下,令攸司精簡曾經顯秩諳練之士,每一處遣敬差二人,方其始量之時,同議以示例,又從而互相糾摘,同議施行,則庶無差誤失中之弊矣,伏惟睿裁。
今京畿雖雲豐稔,近因水旱,連歲不登,供役之煩,又倍他道,姑停今年量田。
下吏曹。
○放韓洪。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尹鳳。
9月5日 ○甲寅,禦經筵,輪對。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李明仁,其父宏犯罪,削籍忠義衛,殿下但念宗親之義,授以官爵,恩至渥也。
爲明仁者固宜謹愼,以蓋前人之愆,敢肆情慾,乃奸小婢。
小婢曾入太宗宮,雖非近幸,爲人臣者不忍相犯,明仁以宗室之裔,暫不畏忌,安然作妾。
當初奸之日,安知非近幸之人乎?原其情則罪莫大焉。
憲府具疏申請,殿下尙不加罪,隻黜于外,其於情法,實有未協。
伏望殿下依憲司之請,按律科罪,以懲其惡。
不允。
○司憲府啓:「趙萬安嘗爲交河縣監,濫用米穀一百六十餘石,又以官米換鹽,抑賣民間,多收雜穀,又以油鐵紙筆等物,抽斂民戶用之,又以閑田及官家材木,給高得宗之奴,謀換良馬,其藉公營私,暴斂傷民,莫此爲甚。
雖經赦宥,未可治罪,請徵濫用米穀及贈人雜物。
」從之。
9月6日 ○乙卯,熒惑入軒轅。
○大霧不辨人物。
○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千秋箋,摠制李恪齎行,賜恪衣笠靴。
○命停今年大閱。
9月7日 ○丙辰,雷。
○禦經筵,輪對。
○召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等議曰:「謝恩副使成槪在京師,聞母喪,處之何如則可?」喜等曰:「槪若未聞喪,則今去李恪,但請病劇,勿語已逝。
若已聞發哀,則其處變之事,依古制行之可也。
」上然之,遂傳敎于恪曰:「槪若不朝見進表箋,則依古制權着吉服,隨例而行。
五日一朝及宴享等事,稱疾勿參,拜辭之日,亦以吉服,隨例而行。
在館舍則着衰服,屛坐勿出入。
赴京後遭母喪之意,令通事微達禮部。
古制則《儀禮經典通解》曰:『若有私喪,則哭于館。
衰而居,不饗食。
』歸使衆介先,衰而從之。
」 ○遣內史金淳,弔李相繼母之喪,賻米豆共三十石、紙一百卷及槨。
9月8日 ○丁巳,親傳翼祖忌辰祭香祝。
○視事。
上曰:「遼東入歸通使馳報:『趙府殿下叛,稱皇帝住南京。
』以曩日盡抄遼東軍觀之,果然矣。
然未可的知,不宜使尹鳳知之,故曾令代言等,勿露此言。
昔漢府殿下叛,潛師以伐,不如今日之急,趙府則賢名素聞,今若信叛,必不輕動矣。
向者尹鳳告予曰:『歲丙午,帝使內史田獵,侵擾民間,禦史入奏曰:「人主不食野獸,請毋使內史獵之,使其驕恣」。
帝怒曰:「爾使我勿食野獸,是野獸便於汝也」。
卽投畀猛豹,咥齕之不死,更斬之。
』鳳之意以爲帝非枉殺諫臣,禦史自取之也。
」 ○上謂代言等曰:「尹鳳率爾告予曰:『洪熙皇帝及今皇帝,皆好戲事。
洪熙嘗聞安南叛,終夜不寐,甚無膽氣之主也。
』」知申事鄭欽之對曰:「尹鳳謂予曰:『洪熙沈于酒色,聽政無時,百官莫知早暮。
今皇帝燕于宮中,長作雜戲。
永樂皇帝,雖有失節之事,然勤於聽政,有威可畏。
』鳳常慕太宗皇帝,意以今皇帝爲不足矣。
」上曰:「人主興居無節,豈美事乎?」 ○判府事許稠啓:「《小學》乃格緻誠正之本,學者之先務也。
今闆刓字缺,未得印看,學者病焉。
請下臣所曾進《集成小學》于鑄字所印之。
」從之。
○禮曹判書申商啓:「請加上箕子尊號,書于碑。
」上曰:「我國安得加上尊號?但以箕子碑書之可也。
卿等更議。
」 9月9日 ○戊午,命知申事鄭欽之邀尹鳳,設溫斟宴于思政殿,贈交綺、廣紬各二匹。
○尹鳳求馬韂等物,皆給之。
9月12日 ○辛酉,視事。
贊成權軫啓:「藥山城修築便否,令政府六曹及曾經其道之任者共議。
臣亦嘗爲其道監司,未能審其要害險阻之何如,曾經其道之任者,必皆如臣。
請擇宰相審視,然後定議。
」上然之,命知申事鄭欽之,語左議政黃喜曰:「卿擇宰相一人,偕往觀之。
」 ○右代言許誠啓:「李相今遭繼母喪,飮酒食肉,無異平日,惡其弟達不食肉,撻而勸之。
方踞床,其父過行,安坐不起,其言語動靜,不類於人。
且曰:『吾掌刑人之任,刑人殺人,我不畏忌。
』」上曰:「以刑殺人自誇,甚無狀者也。
」 ○判府事卞季良啓:「人君喪葬儀軌,萬世之所鑑也。
恭定大王喪葬儀軌雲:『棺槨松木,無白邊黃腸。
』安有無白邊之松乎?後世信之,必欲得無白邊之松,不亦難乎?」上然之,令與許稠共議改正。
○禦經筵,輪對。
○傳旨戶曹: 自今京外無族屬,寄食他家九十歲以上者,其給四節衣及朔料。
○司憲府上疏曰: 自今各品伴人,令兵曹成籍,一以藏諸本府,以憑後考,改差之時,亦必移文本府,考其當否,然後改差。
若有外方差送之事,則必授差牒遣之,如或濫行作弊,守令考其差牒,無者隨卽科罪。
且於宗親伴人遞兒授職時,亦必考差牒,方許除授,出謝之際,又考差牒。
如此則阿附之徒自絶,而冒濫之漸永息矣,伏望聖裁施行。
9月13日 ○壬戌,禦經筵,輪對。
○接伴使盧閈馳報:「昌盛回自遼東雲:『安州、平壤、黃州留後司外,勿令設宴。
』」 ○遣宣慰使雲城君樸從愚于平壤。
○命除李相族人李春、李龍等船軍役。
9月14日 ○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視事,禦經筵,輪對。
○尹鳳進段子二匹、紗一匹,中宮段子紗各一匹,東宮段子二匹,回贈麻布二十八匹、苧布九匹。
○詳定所提調李稷、黃喜、卞季良、許稠、申商、趙啓生、鄭招等議啓:「《禮》《曾子問》曰:『宗子爲士,庶子爲大夫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祝曰:「孝子某,爲介子某,薦其常事。
」若宗子有罪,居於他國,庶子爲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臣等竊詳庶子雖爲大夫,己不得祭,宗子越在他國,庶子祭之,以宗子之命,其尊祖敬宗之嚴如此。
無次子立廟之文,然而事有難處,禮從而變。
若長子長孫殘劣,雇居人家,雖有宗人相助,終不得立祠堂者,許令次子立之。
其長子長孫,今雖單弱無依,終可立祠堂者,次子依《經濟六典》不能立廟者例,擇淨室一間,以奉神主,待長子長孫立祠堂,奉還神主。
自餘長子長孫,雖廢疾者,苟有宅舍,皆立祠堂,至祭時,令次子代行,依《文公家禮》,祭初就位參神,休於他所,祭終復位辭神。
且國俗無大小宗之制,乞依《朱文公家禮》,大宗小宗圖,惟曾祖之長子孫爲宗,營祠堂、立神主行祭,同曾祖衆子孫詣其家,與執事以物相助。
其有相去遠,而不能與祭,則依《文公家禮》,隻於祭時旋設位,以紙牓標記,祭畢焚之。
」又議二室竝祔之禮,稷、稠、商、啓生等以爲:「謹按《禮》《喪服小記》:『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
』此言祔廟之禮。
三人,或有二繼也。
親者,謂舅所生母也。
唐韋公肅曰:「前娶後繼,竝是正嫡。
」則偕祔之義,於禮無嫌。
《朱文公家禮》:『卒哭明日而祔。
』註雲:《母喪,祖妣二人以上,則以親者祔。
》臣等竊詳天子諸侯嫡配嬪媵,名分甚嚴,嫡配遭喪之後,嬪媵雖以寵幸,進位中壼,乃前日名分已定之人也。
傳所謂竝後二嫡,亂之本也。
或有繼世之君,出自庶孽,欲尊其母,加以尊號,先儒所謂反卑其父者也。
至於大夫,於禮得再娶,韋公肅所謂前娶後繼,竝是正嫡者,不可一尊一卑也。
古禮,祖姑有三人者,豈不以此歟?乞依古禮,二人以上竝祔。
」 季良以爲:「三代之時,一帝一後而已,自漢以後,乃有前娶後繼皆嫡,始微終顯,皆嫡也之論,肆爲邪說,而莫之禁。
大宋元豊年間,有引古人祖姑三人,則附於親者之文,繼爲邪議而用之者,至有以二後三後,竝祔之說焉。
臣竊謂三代之制,最爲得正。
後世儒者乃有推尊時君之母之心,援引古今,傅會經傳,以飾其說者,不可勝言。
臣伏覩聖上,出自宸衷,特下明旨,以一室祔廟,二室三室祭享處,命臣等擬議,是蓋足以破千古儒臣之諂媚鄙陋。
若其二室三室祭享處,則其所生子設位緻祭,何如?」命召喜、思誠、季良、稠、商、招等更議。
喜、季良、商等又議:「士大夫祭四代之禮,以爲宜從《元典》之制。
」思誠、稠、招等以爲:「宜從朝廷之制。
」命季良、招各述其意,招曰:「有問於程子曰:『今人不祭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卻祭高祖。
」又曰:「自天子至於庶人,五服未嘗異,皆至高祖服,旣如是,祭祀亦須如是。
』《朱文公家禮》雲:「爲四龕,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
」大明公侯品官之家祀先圖,列高曾祖禰四位。
本朝立六品以上祭三代、七品以下祭二代、庶人隻祭考妣之法。
若父爲六品以上,得祭三代,身沒之後,其子無職,隻祭父母,當撤去曾祖與祖神主,及後日除授六品,復作神主,勢有難處,一從朝廷之制。
」季良曰:「大抵《儀禮》制法,自天子至於庶人,須有等差,此出於天理之本然,非私智邪說所得而撓也。
朱子傳《中庸》脩其祖廟之章以爲:『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
或問朱子:「官師一廟,隻祭父母,更不及祖母,乃不近人情。
」曰:」位卑澤淺,其理自當如此,實天下古今之大典。
』今朝廷之制,品官祭四代,庶民祭三代,亦未嘗以品官,混於庶人也。
然其制與古不合,本朝時享之禮,最得事理之正、人情之宜,不可得而變也。
若以父死子繼被黜復爵之際等論,疎闊尤甚,蓋立法于其常,而不于其變,天下萬事皆然,何獨至於神主之作撤,而疑之哉?正所謂一笑而揮之者,不必深辨。
唯朱子論程子之說,爲得祭祀本意者,不可不究其旨,然程子冬至始祖、立春先祖之祭,朱子已議其僭,且謂未見祭及高祖之文,則所謂得本意者,特論其理耳。
其與位卑澤淺,理當如此雲者,自相矛盾,故先儒謂朱子之言,一說其分,一說其理,正所謂理一而分殊者也。
古人廟制,自有降殺,祭祀之禮,亦必如之,豈可謂廟雖有等,祭則無差也哉?古人之意,其不出此也決矣。
又況皆不及高曾,更不及祖之說,章章明甚矣乎!恭惟太祖、太宗四十年之成憲,實爲有據。
且以事理論之,彼庶人,雖使之祭四代,其能然乎?設有不能,又從而刑之可乎?若曰庶人雖不能行,姑立此法以示來世,則亦非以信待人之道也。
況欲從《家禮》,則又與朝廷之制不同,一依祖宗成憲,無有變更。
「命文臣四品以上會議,從季良之議者多,從招之議者,四五人而已。
9月16日 ○乙醜,太白晝見。
○受朝參。
9月17日 ○丙寅,視事。
上曰:「量田之事最難,近日令敬差官等,就郊外試之一田,而所見各異。
大抵量田者,欲以正負結之數也,號爲精算者,尙如此,況以餘人,分遣諸道,則輕重必不如一矣。
」右議政孟思誠對曰:「歲乙酉量田之時,擇其能算者,預習試驗,然後分遣諸道,猶且輕重失中,至今爲患。
臣以爲選精於算法、明於田制者,今年量一道,明年又量一道,及至八年,八道皆畢,事不遽而打量得中矣。
」上然之曰:「卿等更議以聞。
」 ○吏曹參判鄭招啓:「古者人臣進見於君,出入必拜,今也朝啓輪對及拜辭時,但伏地而已,無拜禮。
請參酌以定。
」上曰:「君前臣拜,雖是古禮,然不亦煩乎?凡禮貴乎簡,不害於義,則從俗可也。
且我國之禮,未能盡合古制,豈獨此禮,必行古制乎?」判府事許稠曰:「臣之見君,不可無禮度,請令朝啓入參者,四拜後乃入。
」上曰:「太宗於受朝之日,仍視事,再三試之,而除朝啓禮度,卿等更議之。
」 ○知申事鄭欽之啓:「昌盛還自遼東,多齎段子而來。
雖使商賈換易,布已罄盡,殆不能當。
」上曰:「使商賈易之不足,則昌盛必怒曰:『何如此其難也?』將應之曰:『送人于市,自易之可也。
』」 ○輪對。
○命贊成權軫、判書安純、右代言許誠等,迎昌盛于洪濟院亭。
○王世子讀《尙書》畢。
師黃喜、傅孟思誠、左賓客李孟畇、右賓客鄭招、右副賓客申檣等啓:「請每日熟讀集註十張三遍,輔德以下侍講。
」貳師卞季良、左副賓客尹淮啓:「請每日讀集註五張一遍,晝講則輔德以下侍講,讀至六遍。
」上從喜等議。
9月18日 ○丁卯,幸太平館,宴昌盛。
9月19日 ○戊辰,上林園啓:「本院所植梨柿之實,甚多。
」命減今歲各官所貢梨柿之半。
9月20日 ○己巳,三使臣出遊露渡,命左副代言鄭淵,齎內醞魚肉等物,往慰之。
○禮曹啓:「鹹吉道釋王寺,自太祖潛邸時,稱爲願刹,重新營構,屬田一百結,又給羅漢十王齋位田各五十結。
請依他寺社例,革羅漢十王齋位田。
」從之。
9月21日 ○庚午,慶尙道監司報:「善山人私奴龍金,久患瘧疾,妻權莊傭身奉養。
一日,虎噬其夫而去,權莊執其脛叫號,隨至六十步許,虎乃棄去。
龍金死,權莊抱屍痛哭,三日乃葬。
」 ○石城宗金,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六十七匹。
9月22日 ○辛未,尹鳳嗾昌盛,杖迎接都監錄事金純禮。
9月23日 ○壬申,月入軒轅。
○傳旨禮曹: 尹鳳求鐁鑼,李相求皮衣,其速造給。
上每慮昌盛黷貨無厭,是日盛見代言金赭,忿恚曰:「殿下何不聽吾言?」令頭目執迎接都監官柳佃,欲杖之,不果。
9月24日 ○癸卯,視事。
上謂戶曹判書安純曰:「嘗聞古者一人巡行四方量田,欲令四方如一也。
今使習算者三人,量郊外田,所見各異。
且今節晩,姑試一二道何如?」純對曰:「三人所量,不甚相遠,且熟算法者,四十餘人。
請今年量京畿、全羅兩道。
」上曰:「京畿則勞於支待使臣,先量江原、全羅兩道可也。
」 ○上謂卞季良曰:「大夫士兩妻附廟之議,卿以爲不可何也?」季良對曰:「大夫士於禮無二妻,若其死亡失德,則不得已而改之,所以重宗祀也。
生旣不得畜二妻於一室,死豈可竝祔二妻於祖宗之廟乎?臣故以爲未可也。
」上曰:「卿之此言,以義理言之耳。
若有古制,則豈可不竝祔乎?天子諸侯,則禮無二嫡,先後旣薨,後妃之子立,雖欲尊母而祔廟,不可得也。
若大夫士之禮,與天子諸侯異,雖有故改娶,旣有二嫡之禮,何不竝祔乎?古文有曰:『竝祔妾族。
』妾族猶祔,況先後妻乎?」季良曰:「臣未嘗考士大夫之禮,然竊料仁宗皇帝,後妃出也。
仁宗以嫡母無後先薨,欲尊所生母以祔母,其時臣子,雜採古禮遂祔之,始瀆亂古制。
時有諍之以爲不可者,此眞忠臣也。
若以爲大夫士,有二妻竝祔之禮,則臣恐後世以爲臣子,尙有二妻竝祔之禮,況人主乎?援以爲證,將有如仁宗之尊母者矣。
立法一變,末流不可遏也。
」上曰:「卿言末流難制,此語甚善。
然議禮制度,聖人之事。
士大夫二妻竝祔之禮,若是周公所制,則豈可變易乎?」命詳定所及集賢殿,稽古制以聞。
○輪對。
○命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傳旨兵曹: 今改定各品伴人之數,大君二十,諸王子十,封君宗親七,元尹三,尙公主駙馬十,翁主駙馬七,左右議政功臣諸君十,時散二品以上五,集賢殿副提學以上三,竝給差牒。
京外有役者及數外冒受者,依在前受敎糾察。
○命還給李彬屬公牛峯田及奴婢四口于彬妻,奴婢限生前使之。
因尹鳳之請也。
○一岐州小大郞家次,緻書禮曹,謝賜印子,仍獻土物,回賜正布四十六匹。
○昌盛求燭臺、矢服、弓鞬等物,給之。
○傳旨兵曹: 三品以下賤妾子及雜色補充軍,去官爲隊長隊副者,竝取才,限品敍用。
○工曹啓:「各司稱物出納之際,姦狡之徒謀利瞞官,移易錙銖,官員務劇,眩於術中,以緻出納不均。
請自今京市署,每當春秋平校鬥斛之時,竝校各司稱子,如有用謀者,隨卽治罪。
」從之。
9月25日 ○甲戌,禦經筵。
講至《曹參世家》,論參待人,且曰:「自古新進之儒,好爲紛更,變亂成憲者頗多。
」檢討官偰循啓曰:「宋神宗時,王安石好變法,亦新進之士也。
」 ○李相出遊露渡,泛舟沿流,至楊花渡而還。
○李相求白紬四十尺、銅湯灌一,昌盛求牸牛皮一張,頭目張信求矢服一部,雷勉求弓鞬矢服各一部,昌海求大鐵箭六箇,皆給之。
○兵曹啓:「新白丁,已與平民例論,許屬侍衛牌。
請依他侍衛牌例,幷甲士取才。
」從之。
9月26日 ○乙亥,遣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三使臣,仍贈毛冠貂裘及衣一襲、護滕靴套苧麻布各二十匹、滿花方席及寢席各六張、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一事,指揮張勇、百戶史貴,襦裌衣靴套及麻布四匹,頭目裵敬等三十二人,衣靴及苧麻布各二匹,福住等六人,麻布二匹。
李相進兜羅綿二床、段子八匹、紅綾二匹,東宮及嬪宮,各白毛子一匹、段子三匹、綾一匹,回贈苧布三十七匹、麻布三十九匹。
○遣內史金龍奇,贈別膳于三使臣。
○鹹吉道都節制使報:「今聞裡麻大住兀狄哈阿裡多看及深處兀狄哈幷七姓兀狄哈二百餘名,欲來寇慶源。
卽令鎭撫千戶領吉州軍馬四百,赴慶源府,臣亦領北靑、端川軍馬各一百五十,星夜行兵。
」 9月27日 ○丙子,視事,禦經筵,輪對。
○頭目齎櫃子及黑狐白鷹,先發行。
狐鷹,尹鳳所求也。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順城君??居京城享爵祿,固已不可。
曾與憲府累次上疏,請黜于外,未蒙兪允,尙爲憤悶,今又令扈駕,尤增缺望。
乞收是命,以慰臣等之望。
」不允。
○命給白米十石、造米大豆各二十石于尹鳳瑞興本家。
○兵曹啓:「國家之治亂,本於禮;風俗之美惡,係於習。
赤子之啼,無有五方,其聲一也。
及其長也,言語不通,飮食不同者,無他,所習然也。
況軍士不得已用於危迫死生之地,若不素定禮,則或生橫恣之心,雖有智將,安能濟大事乎?謹按宋制,藝祖深鑑唐末五代之弊,旣平諸國,聚勁兵於京師,躬定軍制,紀律詳盡,又峻其等級相犯之刑,以絶犯上之心。
眞宗以後,司馬光奏請申嚴階級之制,其略曰:『治軍無禮,則威嚴不行。
禮者何?上下之分是也。
唐自肅、代以降,務行姑息之政,藩鎭跋扈,士卒驕橫,上陵下替,以至五代,天下大亂,生民塗炭。
祖宗受天景命,知天下之亂,生於無禮,乃立軍前之制曰:「一階一級,敢有違犯,罪至於死。
」等衰相承,粲然有序,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敢不從,故能東征西伐,削平海內。
近世以來,中外主兵之官,不識大體,好爲施惠,以盜虛名,軍中有犯階級者,務行寬貸,遂使行伍之間驕恣悖慢,寖不可制。
臣聞聖王,刑期於無刑,今乃寬貸犯階級之人,雖活一人之命,殊不知軍法不立,漸成陵替之風,則所係皆億兆之命也。
本朝《元六品》內,洪武二十八年二月日,三軍府受判軍事,以嚴爲重,階級之間不相犯,然後可以上能出命,下能服役,事功以成。
當令各衛上將軍以下,勿論彼我衛領,自上而下,一位嚴於一位,不相陵犯,不敢竝立,路上相逢,卑者先下馬,隔一位高者,下馬不下馬,任意違者治罪。
永樂元年十一月日,司憲府申軍令,以嚴爲重,而禮爲之主宰者也。
是以前朝盛時,重房之禮,自上將至隊正,尊卑之等,粲然有序,雖處於平常無事之日,一有違禮,卽加重責,養威有素,使畏之如神明,毋或幹犯者,欲於臨敵危急之際,輕生重義,不敢違令也。
今府衛之兵,盛於前朝,而府衛之禮,略於前朝,爲府兵者,徒尙驍勇,未知禮節,或與長官,抗衡陵冒,無所忌憚,其於養威之道何?臣等竊恐不敎之以禮,則縱使擊賊,曾不畏威,必不用命矣。
願令承樞府,一依前朝重防規式。
去丙戌年,府院君李稷,以司馬溫公軍士階級之疏,上書申請,太宗遂命,復立護軍房,自此武班階級之禮,無有犯者焉。
後至庚子年,兵曹以護軍房,爲前朝弊法,啓聞革之,遂使大小軍士不行階級之禮,非唯階級相犯,至於惡言罵詈,陵辱甚矣。
如有危急,雖嚴號令,其能聽從乎?縱不能盡行宋朝之刑,其可寬假,以成陵替之風乎?此而不替,習以爲常,則雖日刑一人,不可猝變矣。
孔子曰:『勇而無禮則亂也。
』如此則無制之兵,雖有億萬之衆,實非國家之利也。
在明時則已矣,後日之弊,未可知也。
《書》曰:《政由俗革。
》伏望殿下,居安思危,修明軍政,一依《元典》,復立護軍房以主之,申明階級之禮,以成風俗。
」命政府諸曹,同議以聞。
○刑曹啓:「晉州人金禾殺其父,律該淩遲處死。
」從之。
旣而嘆曰:「婦之殺夫、奴之殺主,容或有之,今乃有殺父者,此必予否德所緻也。
」判府事許稠啓:「臣年已踰六旬,粗知五十年事,未有如此者。
臣願以下犯上者,必嚴其罪。
」上曰:「卿每言嚴上下之分,予聞而嘉之,今有此事,卿言果驗矣。
然加減律文,予以爲不可。
」稠對曰:「如此之事,固宜因時救弊。
」啓事者出,上謂代言等曰:「許稠之言甚善,今日金禾之變,足驗矣。
」代言等曰:「如此陵上之罪,不可不懲,然於律文加等爲難。
」 9月28日 ○丁醜,禦經筵,輪對。
○贈尹鳳兜牟一。
○以李順蒙爲左軍都摠制,樸實中軍都摠制,沈道源右軍同知摠制,趙從生左軍同知摠制,崔士儀戶曹參判,韓惠禮曹參判。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四十一〉 冬十月 10月1日 ○己卯朔,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正表箋。
使柳殷之、副使沈道源,奉表箋以行。
賜殷之等毛冠衣靴及藥。
○差僉知司譯院事仇敬夫,管押被虜唐人彭表等二名,解送遼東。
○禦經筵。
○中宮餞韓氏于慶會樓下。
○贈昌盛大狗三隻。
10月2日 ○庚辰,幸太平館,餞三使臣。
○鷹師錢大平等二十人,奉進獻皂鷹,騎過持平文承祚,承祚令臺卒曳下,皂鷹驚,命承祚就第。
10月3日 ○辛巳,禦經筵。
上嘗聞晉州人金禾弑父之事,矍然失色,乃至自責,遂召群臣,議所以敦孝悌、厚風俗之方。
判府事卞季良曰:「請廣布《孝行錄》等書,使閭巷小民尋常讀誦,使之駸駸然入於孝悌禮義之場。
」至是,上謂直提學偰循曰:「今俗薄惡,至有子不子者,思欲刊行《孝行錄》,以曉愚民。
此雖非救弊之急務,然實是敎化所先,宜因舊撰二十四孝,又增二十餘孝。
前朝及三國時孝行特異者,亦皆褏集,撰成一書,集賢殿其主之。
」循對曰:「孝乃百行之原,今撰此書,使人人皆知之,甚善。
若《高麗史》,莊之春秋館,外人不得考閱。
請令春秋館抄錄以送。
」卽命春秋館抄之。
○三使臣詣闕辭,上迎入勤政殿,行茶禮。
頭目指揮張勇等十人,陞殿階上,再拜辭,上立受之。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今見兵曹各品伴人定數之文,順成君??亦在賜伴人之列。
臣等以爲??之父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見絶宗社,??之不得齒於宗親審矣。
本院與憲府累上封章,請黜于外,未蒙兪音,尙切憤悶,今又賜伴七人,使之隨從,甚爲不可。
伏望殿下俯思公義,亟收是命,以副臣民之望。
不允。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其子??,非他宗親之例,不宜在京,聖上特以友愛至情,請許留京中。
歲在丙午,政府勳臣六曹臺諫,再三申請,未蒙兪允,一國臣民,莫不憤激,今又比諸宗親,賜伴七人。
臣等竊謂父旣得罪,竄逐于外,而子在京城,出入禁闥,已違防微杜漸之義,又賜伴人,以開交結之路,以成羽翼之黨。
非唯失今日保全之計,抑亦非萬世宗社之慮也。
伏望殿下命除伴人,以杜其漸,以副輿望。
不允。
○執義安崇善等又上疏曰: 讓寧大君禔,曾居儲位,恣行不義,得罪宗社,見竄于外。
苟有人心,則固當小心畏懼,常懷保全之計,仰答生成之德,罔有悛心,每逞不道,以幹邦憲,其反側難信也無疑矣。
其子??在京出入宮禁,擧國臣民,莫不危懼。
豈圖今日又賜伴人,以開私黨之機乎?甚非宗社生民之福也。
且於講武,命??隨駕,臣等未知必令隨駕之由也。
伏望聖上,勿以臣等爲迂,深留聖慮,命停隨駕,勿差伴人,以防履霜之漸。
不允。
○火者金城人金儒、廣州人廉龍、信川人鄭同、保寧人樸根先發行赴京,使臣所選也。
○賜賻前判書成達生母,米豆幷五十石。
○戶曹啓:「前此己巳年以上量田時,三步三尺四方周回爲一負,三十三步四方周回爲一結。
乙酉年改量時,以爲三步三尺負數,於三十三步結數不準,而改以三步一尺八寸爲一負,一結之數,減至十二負四束。
因此結負之數差重。
請依己巳年例,三步三尺四方周回爲一負,令其負數,相準三十五步爲一結,量之。
」從之。
○義禁府啓:「軍資副正房九達,娶前陵直金壽禮之女,數日以爲貌醜,誣言非處女,棄去,律該杖六十、徒一年,追還完聚。
」從之。
10月4日 ○壬午,三使臣陪韓氏,率火者鄭善、金安命,齎海靑一連、石燈盞石十箇回還,上餞于慕華樓。
進獻使摠制趙從生、韓氏親兄光祿寺少卿韓確偕行。
都人士女望韓氏之行,歎息曰:「其兄韓氏爲永樂宮人,竟殉葬,已可惜也,今又往焉。
」至有垂泣者,時人以爲生送葬。
○遣右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知申事鄭欽之,慰送使臣于碧蹄驛。
○以秋等講武,駕幸楊州,次于楓川平。
○平安道監司進白雉,扈從群臣進賀,不受。
10月5日 ○癸未,慶尙道昌原、金海、漆原、鹹安等官地震。
○都摠制李順蒙,竊私前兵曹判書黃象妓妾月下逢,爲象所執,以掌軍節制使不及扈駕,託言枉入妻親家,日晩乃至。
兵曹劾以聞,下憲府鞫之,律該杖七十,命隻罷職。
○次于松節院。
10月6日 ○甲申,夜大雨。
○次于過伊末屹。
10月7日 ○乙酉,雨。
○鹹吉道監司,進北靑府所捕海靑一連,命追付進獻使之行。
賜監司崔蠲一表裏,府使具爰立衣一領。
○禮曹判書申商來問安,仍啓:「《傳》曰:『人君敬宗廟,則白烏至。
』今白雉呈瑞,不可不賀。
請移文中外稱賀。
」不允。
○江原道監司進方物及酒肉。
10月8日 ○丙戌,留。
10月9日 ○丁亥,賜江原道監司崔府、都事李元根等衣。
○次于鐵原府多也盞。
10月10日 ○戊子,知申事鄭欽之,請往抱川見母,許之,仍賜酒肉。
○兵曹啓:「講武,軍國重事,而功臣子孫,幸其免罪,不畏軍法。
請依大閱例,功臣子孫犯法者,本曹隨卽直斷,以嚴軍令。
」從之。
○次于永平縣屈洞。
10月11日 ○己醜,大霧,數步不辨人。
○次于抱川縣每場院。
10月12日 ○庚寅,驟雨,雷電。
○晝停于彌沙裡院北平,王世子來迎。
○賜京畿監司柳季聞、都事曹沆等衣。
10月13日 ○辛卯,輪對。
○晉平大君瑈,娶軍器副正尹璠之女。
10月14日 ○壬辰,夜,雷電。
○視事,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前以順成君??之事,上疏申請,未蒙兪允,更瀆天聰,??之不可率伴人審矣。
曩者讓寧大君禔,欲以其子乳養京師,達于太宗,太宗曰:「汝之子,豈可來京?」其憂國慮後、防微杜漸之訓至矣。
前此本院與憲司累次封章,極陳??不可居京,未得蒙允,尙且缺望,殿下以親愛之情,旣崇爵祿,又賜伴人,以啓憸小私附之漸。
臣等竊謂其父,旣得罪於宗社君父,安有其子反承寵待如此其至乎?此臣等所以期於得請,而不已也。
伏望殿下,思太宗之明訓,念國家之公義,勿給伴人,以慰臣民之望。
不允。
孝貞啓:「臣等之疏,留中不下,心竊憾焉。
殿下旣加爵祿,又賜伴七人,恐因此憸小之徒,乘機投隙,往來造言,若其有事,則不能享富貴矣。
」上曰:「臺諫之疏,皆以爲順成君,衆所共疑,旣有爵祿,獨不可賜伴人乎?凡事貴乎天然,乃以人皆疑懼爲辭,此非倭人與兀良哈,何可疑懼?故予旣使列於宗親而爵祿之,何獨於伴人一事,別之乎?憸小之徒往來生事,豈待伴人,而後然歟?且待人當以信義,爾等何曲生疑意,以爲國人之所疑懼者乎?爾等之深思遠慮過矣。
」孝貞與大司憲趙啓生再請之,上曰:「予未解惑。
古今異宜,三代之事,非今日所可言也。
然以周公待蔡叔觀之,蔡叔之事,有甚於讓寧,而乃封蔡仲,此實可法者也。
」孝貞曰:「蔡仲,賢人也,周公待之宜厚,??則年少而富貴已極,所爲狂妄,豈可比蔡仲乎?若不收伴人,則安知不生事,而未得永享富貴乎?」上曰:「順成雖不如蔡仲,然賜伴人,細事也。
旣加爵祿,而還收伴人,則物議必以順成,爲不如他人也。
」孝貞曰:「臣等以爲實不如他宗親也。
」上曰:「聽之已悉。
」固請,不允。
○憲府啓:「前日駕幸慕華樓,群臣序立闕門外,兵曹參議閔義生,與判書崔閏德竝肩徐行,容止驕傲,傍若無人,請罪之。
」上曰:「義生常時動靜軒擧,不類他人,其性然也。
判書亦雲:『方與義生共議公事。
』何可罪之?」命召義生于承政院責之。
10月15日 ○癸巳,雷電,大雨雹。
○輪對,禦經筵。
○慶尙道密陽、順興、基川等官地震。
聞慶縣鳳生山雲霧晦冥雷雨,山頂枯松自燒,火光靑赤。
○全羅道礪山郡,震人二。
10月16日 ○甲午,受朝,視事。
刑曹啓:「洪州人百姓金乃斤乃鬪殺妹壻孫莫述,律該處絞。
」命減一等。
以莫述打乃斤乃之母,乃斤乃爲母而殺,故減之也。
○上謂代言等曰:「處女今到何處?」左代言金赭對曰:「已到安州。
」上曰:「昔黃儼陪處女而去,敬畏之至,如對皇後妃嬪,今昌盛、尹鳳、李相等,甚怠慢不敬。
處女中路遘疾,盛等或在馬上,撫其
凡五穀土性所宜及耕種耘穫之法、雜穀交種之方,悉訪各官老農等,撮要成書以進。
7月14日 ○甲子,禦經筵。
○親傳望祭香祝。
○遣宣慰使平壤府院君趙大臨于留後司。
○石城管事宗金,緻書禮曹,報國王薨逝,其弟爲嗣。
又還被虜人二名,仍獻土物,回賜綿布二十匹、正布一百十五匹、燒酒十五甁。
○慶尙道及全羅道南原、珍原、玉果、潭陽、全州、和順、古阜、扶安、泰仁、龍潭、益山、井邑、淳昌、興德、沃溝、金溝、長水、金堤、忠淸道沃川、忠州等官地震。
7月15日 ○乙醜,禦經筵。
講馬遷史,至漢高祖責蕭何,治未央宮甚盛曰:「高祖責何之意甚善。
何治功甚盛,已非矣,又從而爲之辭曰:『毋令後嗣有以加是。
』旣失於事,又失於言也。
」 ○安陰縣監權自庸、礪山縣監樸耋、任實縣監李存忠、高靈縣監裵鈞、雲峯縣監權信等辭,上引見曰:「予聞今年禾穀稍盛,然比年因旱失農,民皆艱食。
爾等勿謂今年稍稔,怠於存恤,流移人民,尤加撫恤。
守令之任雖多,要不過恤民而已,其各愼之。
」 ○賜李相弟達衣一襲笠靴,以迎相。
○慶尙道山?浦、仇郞浦、露梁等處,海水赤黑四日。
○日本國源貞,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三十八匹。
7月16日 ○丙寅,受朝,視事,禦經筵,輪對。
7月17日 ○丁卯,禦經筵。
7月18日 ○戊辰,賜祭于慶昌府尹郭存中。
○鵂鶹鳴于東宮。
7月19日 ○己巳,上率王世子及百官,迎勑于慕華樓,至景福宮行禮如儀。
勑曰: 今賜王白素磁器十卓、白磁靑花大盤五箇、小盤五箇,至可領也。
○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命知申事鄭欽之,贈三使臣鞍馬笠靴及苧麻布衣一襲,頭目張勇、崔眞等三十六人,鞍馬及苧麻布衣一襲笠靴。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謹考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敎旨:「犯不忠之人,或外方安置,或付處從便,使之得終天年。
大小人員互相使人,隱密交通者,正犯人及黨不忠之人,幷皆依律施行。
」我太宗殿下,防微立法之意,至深切矣。
李原以勳舊大臣,曾犯不忠之罪,聖上不忍加罪,隻收職牒,安置礪山縣,今者原妻弟崔虎生爲其道都事,豈無往來相見之時?如或往來,則隨從之徒,又何禁焉?臣等竊恐往來之輩,從此而起矣。
伏望殿下,移差虎生于他道,以杜其漸。
不允。
○尹鳳密告知申事鄭欽之曰:「帝使我,求貫念珠鹿皮以來,宜備三百張。
」 7月20日 ○庚午,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7月21日 ○辛未,受朝,禦經筵。
○使臣等往處女韓氏第,韓氏曾被選,以疾未行,故往見之。
○遣李貴,贈別膳于使臣。
○遣工曹參判李蕆于鹹吉道慶源等處,審定城基。
○禮曹據迎接都監牒呈啓:「使臣及頭目等,求縫衣眞絲及箭筒彈弓等物,請依所求給之。
」從之。
○司憲府啓:「請從前疏,移差崔虎生于他道,使不得往來李原之處。
」上曰:「原雖犯不忠,然非叛逆。
不忠之中,亦有輕重,雖或往見,亦非私通,何可曲生疑意,而改差乎?」 7月22日 ○壬申,視事,禦經筵。
○世子詣太平館,設慰宴。
○禮曹啓:「宣德元年二月初九日,本曹受敎,謹按杜氏《通典》、《文獻通考》,唐制東宮官,置左庶子二人,位正四品,上屬左春坊,掌侍從贊相、駁正啓奏,皇太子出,則版奏、外辦、中嚴,入則解,置右庶子二人,位正四品,下屬右春坊,掌侍從獻納啓奏,皇太子出,則負寶。
高宗龍朔二年,改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
宋太宗至道元年,建儲闈,置左右庶子各一人,位從五品,竝以他官兼充。
本朝東宮贊相之任,以知通禮掌之。
知通禮非東宮官屬,有違古制,請設左右中護各一人,位正四品,在弼善之下。
以書筵文學兼左中護,掌贊相,仁壽府少尹兼右中護,掌負印,有故則各其司次員代其任。
」從之。
○兵曹啓:「永樂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受敎:『凡侍朝人員物故,歸葬本鄕者,令各驛遞送。
』自今外方奉使及赴任物故者,亦依此例施行。
」從之。
7月23日 ○癸酉,賜李相父山衣二襲,繼母衣裳等物。
7月24日 ○甲戌,尹鳳進龍眼、荔枝各一盤。
○以南暉爲宜山君,李山左軍司正,李達、韓??左軍副司正。
??,韓氏之弟也。
7月25日 ○乙亥,上率王世子及百官,拜謝恩表箋,漢原君趙璿、同知摠制成槪,奉表箋以行。
表曰: 綸音誕降,昭示懷柔;睿澤覃施,祗增感激。
佩銘曷已!糜粉難酬。
伏念臣,每霑優渥之沓臻,顧乏絲毫之少補。
何期使命之至,又荷天貺之加?矧器皿之榮頒,諒前昔之所罕。
白磁列案,實分內帑之珍;靑花滿盤,光照弊邦之陋。
揆分踰望,擧國騰歡。
伏遇度擴兼容,仁推一視。
以大字小,常敦保佑之私;非舊惟新,克布陶甄之化。
遂令孱質,獲被殊恩。
臣謹當十襲以藏,期永世而爲寶;萬年之祝,雖一飯而何忘! 獻方物表曰: 天眷實深,特蒙殊錫。
土宜雖薄,聊表謝忱。
謹備黃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五十匹、白細緜紬三十匹、人蔘一百觔、松子二百斤、雜色馬十六匹。
右件等物,製造匪精,名般甚寡。
冀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進皇太後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
東宮禮物,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麻布各二十匹。
箋曰: 聖神禦極,優降德音;儲副居尊,允副輿望。
矢心知感,銘骨何忘!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逢昭代。
綸言密勿,偏荷自天之榮;珍器鮮明,實爲希世之寵。
恭惟凝姿岐嶷,稟性溫良。
承眷愛於兩宮,繫歡心於萬國。
遂令鬥筲之質,獲蒙雨露之私。
臣謹當虔述職於藩宣,倍殫誠於頌禱。
禮物: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人蔘五十斤、松子一百斤、雜色馬四匹。
○遣知申事鄭欽之于太平館,邀三使臣,設溫斟宴于慶會樓。
尹鳳見沼上白鷹曰:「得之何處?其志將以齎進也。
」贈三使臣鞍馬各一。
○傳旨開城留後及黃海、平安道監司: 昌盛還歸遼東時,如有求請之物,其難得者,勿許。
「 7月26日 ○丙子,三使臣遊覽興天寺。
○昌盛索錮鑄鍍金日月眞言字及諸般銅鍮器皿席子、細麻布擣鍊紙,尹鳳索鹿皮、銅鍮器皿,李相索諸般銅鍮器皿、鞍子、刀子、皮籠,序班崔眞索鍮鐥韂、弓箭、草笠、胡床、緜紬等物,皆與之。
7月27日 ○丁醜,宗親宴使臣。
○命內史,緻祭于義和宮主。
7月28日 ○戊寅,李相往平康,命同知摠制金益生伴送。
贊成權軫、判書申商、左代言金赭,餞于普濟院。
○遣宣慰使左軍摠制李恪于鐵原。
○鷹師楊美等十人,齎進獻鷹十連、狗十隻發行,竝賜衣笠靴。
○遣內史金龍奇,贈別膳于兩使臣。
7月29日 ○己卯,議政府宴使臣。
○李相路得喉疾,遣典醫副正樸允德,治之。
○刑曹啓:「恭妃殿房子永婢,與補充軍薛孝誠通奸懷孕,雖非侍女,不可以凡奸例論。
請杖永婢一百、贖徒三年,孝誠一百、發二千裡,內衛分充軍。
」從之。
八月 8月1日 ○庚辰朔,大護軍尹重富,進畫龍簇一隻、唐太宗昭陵圖簇一雙、白磁盤四箇,賜米二十石。
○慶尙道寧海、盈德、安東等官蝗。
○禮曹啓:「忠淸道天安郡所藏前朝太祖眞、文義縣太祖眞、文義縣太祖眞及鑄像功臣影子、全羅道羅州惠宗眞及塑像、光州太祖眞,請竝移就留後司,埋於各陵之傍。
」從之。
8月2日 ○辛巳,六曹宴使臣。
8月3日 ○壬午,尹鳳出遊衿川,命內史李貴,齎酒肴往慰之。
○李相回自平康,遣贊成權軫、判書金自知、左副代言鄭淵,迎于普濟院。
8月4日 ○癸未,昌、李兩使臣,出遊于露渡等處,贊成權軫、判書申商、館伴成達生、右副代言李師厚,設宴待之,兩使臣,不赴宴而還。
○進鷹使上護軍洪師錫,齎鴉骨十連、大狗二十三隻、熟鹿皮三百張以行,賜師錫及鷹師十人,衣笠靴。
○差司譯院判官李舍,齎鴻臚寺少卿崔得霏告訃咨以行。
○禮曹啓:「通信使到日本行祭,喪未畢,則宜用白衣烏紗帽角帶,已畢,則用吉服。
」從之。
○昌盛求馬銜六、理馬粧銅鐥銅鑄觥靑鼠皮二十五張、貂皮五張,尹鳳求銅爐口二,皆與之。
8月5日 ○甲申,視事。
上曰:「予聞守令催徵還上,民甚苦之。
今歲僅免兇荒而已,停斂還上若何?」贊成權軫、戶曹判書安純、禮曹判書申商等對曰:「今四方豐登,民食裕矣,可使畢納。
往歲永蠲舊貸之粟,今又停斂,則雖富者又希永蠲,必不納矣。
」上曰:「設義倉,以爲民也。
雨暘不時,僅免兇歉,若強斂所貸,則貧民盡輸於官,其艱食無異於兇年。
其諭守令,審視貧富,收斂若何?」純、商曰:「如使分辨,則愚民皆納,而姦吏皆不納,宜盡斂積年之貸。
」上曰:「今歲東風屢吹,恐傷禾稼。
」純曰:「今禾穀皆實,固無東風之害。
」上曰:「自今以後,亦未可知也。
」啓事者出,上謂代言等曰:「予聞民苦還上之斂久矣。
大臣等以謂:『糧餉不可虛渴,宜於平常之日儲備,以救不虞之患。
』予固然之。
然近來比歲不登,民食不裕,幸今年稍登,若以一年之稔,盡收前日之貸,則鰥寡孤獨,必至困窮,其可乎?欲以此意諭守令,卿等待十月更啓。
」 ○同知摠制全羅道處置使李蘭卒,賻米豆幷三十石、紙六十卷。
子陽德、思明、思哲。
○禦經筵,輪對。
○兵曹啓:「凡軍士取才,本曹悉掌,而唯別侍衛,則各番節制使試取,自今本曹與三軍都鎭撫、訓鍊觀提調試取。
」從之。
○兵曹啓:「依甲士加設例,三軍近仗元額四百、加二百,防牌三千、加一千五百,攝隊長隊副一千二百、加六百,取才分爲三番,更相休養。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僉曰:「可。
」從之。
8月6日 ○乙酉,禦經筵,輪對。
○昌、尹兩使臣,俱詣韓氏之第。
○昌盛求狐皮十張、水獺皮五張、磬子一,尹鳳求櫃子十、鹿皮靴、黑斜皮靴各一、緜子二十兩、紅染緜布六匹,頭目楊眞求磨箭十二枚,史貴求豬皮弓鞬鹿皮矢服,皆與之。
○禮曹啓:「左衛門大郞書契有雲:『本國兵革未息,路梗難行。
』請姑停通信使之行。
」從之。
○昌盛進烏犀帶一腰、段子九匹、紗一匹、羅二匹,中宮錦被一床、段子三匹、紗二匹,東宮段子四匹、紗二匹,回贈麻布六十七匹、苧布三十匹。
8月7日 ○丙戌,視事。
上曰:「今年農事,熟與甲辰年?甲辰年雨暘時若,禾穀豐登,今年雖早旱,禾穀亦盛。
」又曰:「常聞太宗時,使臣黃儼,縱欲求請,人皆曰:『貪。
』然儼因人諷曉,不能直達。
今昌盛,則貪求無厭,因予使人,頗多請之。
前請未遂,又從而求,昨日旣受鼠皮白紙,又求鹿皮百張。
看此氣像,難得之物,亦必求之,難以應矣。
雖假處女鷹犬爲名,實爲謀利而來,貪欲甚於尹鳳,所求鹿皮,與之乎否?」右議政孟思誠對曰:「昌盛於所求,無欲不遂,今若不許,忿必不已,姑與十張。
」上曰:「此人初來,自言:『到國纔多一二日,持鷹犬卽還遼東。
』到國之後,多將私貨,貪於貿易,鷹犬已發程,尙不偕行,欲於奏本,退日塡之,及貿易已畢,又不急行,中道稽留,其誣上行私,莫此若也。
旣無知識,又無廉恥,可鄙之甚也。
」左議政黃喜曰:「今昌盛之來,賞賜之樻但六,自己之櫃百餘。
人謂儼爲多慾,然其私櫃,多不至三四十。
今盛之櫃,倍蓰於儼,使臣貪利者,無如此人。
」 ○上又曰:「營繕雖多,停之者亦多。
今集賢殿藏書閣,不可不構,卿等思之。
」 ○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戶曹啓:「京畿、江原、忠淸、全羅等道,今年稍稔,請分遣敬差官量田。
」從之。
○禮曹啓:「今承傳旨:」文昭殿、廣孝殿、健元陵、齊陵、獻陵四時大享、有名日別祭,無左右挾卓,且於饌卓幷設,平時若不進雜饌未便,其與儀禮詳定所,同議以聞。
「臣等謹稽古典,原廟之設,所以象平日,故文昭殿、廣孝殿膳羞品物,悉從俗禮,允合事亡如存之義。
乞於文昭、廣孝殿及健元陵、齊陵、獻陵四時大享、有名日別祭,皆用左右挾卓,原廟則饌品內,平時供進各色餠食,兼用肉膳,其平時不進雜膳,一切除之,山陵則本以神道事之,饌品仍舊。
」從之。
○傳旨兵曹: 今後齊戒日,有告父母病者,隨卽給由,齊戒後啓達。
若臺諫、集賢殿官員、長番內官、守令之子、濟州子弟向化人等,例給鋪馬者、其他給草料者,竝除啓達給之,齊戒後啓之,以爲恒式。
○兵曹據黃海道站路察訪呈啓:「平安道貢物齎持者、補充軍押領者,竝給草料粥飯,往來于京。
因此各站,日以凋殘。
今考永樂二十年十月十二日本曹受敎:『安州以西、和州以北八日程,各官守令家小,方給草料粥飯。
』請依上項受敎,七日程以下各官因公來往者,勿給草料粥飯。
」從之。
8月8日 ○丁亥,月入南鬥魁。
○禦經筵。
○昌、尹兩使臣,往工曹判書成達生之第。
8月10日 ○己醜,隕霜殺蕎麥。
○上親祭于獻陵,王世子亞獻。
○昌盛求茶鍾盤,頭目昌順、昌貴,求弓箭二部、緜布十匹、小鑰六、馬粧二部,尹鳳求大錚一、水獺皮二張,李相求白紬三匹、綿子一斤十兩、白緜布一匹、牛皮靴黑斜皮靴各一、鍮行器一部、刀子三柄、鍮中錚鍮甁各一、中鑰三、鐵箭十八,頭目昌旺求鐵箭四,皆與之。
○慶尙道馬山浦海水色赤,魚有死者。
8月11日 ○庚寅,受朝參,視事,禦經筵。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序班崔眞詣闕,上引見于慶會樓下。
貴眞進磁鍾一事,賜毛衣冠土豹皮一張、貂鼠皮三十張、石燈盞一事、麻布十匹、人蔘三十斤、彩花席十張。
命左副代言鄭淵,饋之。
○禮曹據平安道監司關啓:「本道文科鄕試之額,依江原、鹹吉道例,加取十五;生員鄕試之額,依江原道例,取六十。
」從之。
8月12日 ○辛卯,禦經筵,輪對。
○賜崔眞衣靴及苧麻布各四匹,頭目王勝,衣靴及苧麻布各二匹,被虜唐人三名,苧麻布各一匹。
8月13日 ○壬辰,禦經筵。
○以樸成陽爲左軍摠制,申檣中軍同知摠制。
○賜執饌婢二十人,各緜布一匹、正布四匹。
○兵曹啓:「前此下番甲士取才時,射牌則步射一百八十步,左右各五步立標,三矢入一矢、騎射二次三發一中以上,馬手俱快弓滿者,槍牌則二次中二芻人以上馬手,俱怏勢具者,乃得入格,獨於槍牌,以一事取才未便。
自今槍二次中一芻人以上、步射三矢入一矢者,方許入格。
」從之。
○司憲府啓:「監察孔宗周欲速許參,父忌日匿不告狀,律該杖八十。
」從之。
宗周嘗除監察,以不廉,不署告身,至此又除,幾五十日乃署。
○刑曹啓:「司正金壽山,直宿昌德宮,人定後擅開門出入,律該處絞。
」命隻收職牒,充所居官軍役,以功臣之子也。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乃而浦恒居倭,而羅三甫羅,與時郞古羅,有隙刺殺之,其同類伊羅時羅又殺而羅三甫羅。
彼雖倭人,累年留浦,粗知我國法令,而擅殺人命,罪固當懲,但留浦之倭,非投化之比,請置勿問。
」從之。
○差司譯院注簿吳忠效,管押被虜唐人兪旺等五名,解送遼東。
8月14日 ○癸巳,視事。
上謂代言等曰:「近日隕霜,多傷蕎麥。
東北山高,風氣早寒,其令京畿、江原道監司訪問傷穀之狀以聞。
」 ○禦經筵。
○平安道監司啓:「吾東方禮義之俗,實由箕子,而平壤爲基化之地,故國家立廟于玆,置殿直二人,又置祭田,朔望以祭,又於春秋降內香,祭以小牢,我殿下崇德報功之禮,可謂盡矣。
臣竊見位目,書曰朝鮮侯箕子。
夫箕,國名,子,爵也。
旣曰朝鮮侯,又曰箕子,臣恐取笑於人也。
且史稱武王封于朝鮮,而不臣也,今以朝鮮侯之稱,冠於箕子之上,臣以爲未安也。
臣又竊念箕子之德東人,與天地而無窮期矣,其功德之懿、風化之遠,誠不可以不表也。
是宜追上尊號,仍加封爵,而於其位目上,書殷太師,下書東國尊號封爵,則上可以昭箕子不臣之心,下可以著東人不忘之意,而可知其爲箕子也。
又殿內隻安位闆,於神座前置香卓,而無他儀衛,亦爲簡慢而不嚴也。
前施帷帳,以閟神座;左右扇蓋,以嚴廟貌,庶合於神道,而我殿下敬謹之德,益以大矣。
乞令禮曹將上項位號儀衛等事,參詳施行。
」命下禮曹,磨勘以啓。
○尹鳳求銅甁、銅香爐,李相求銅器,昌盛求鑰六,頭目王賢,求銅湯灌,皆與之。
○兵曹啓:「前此閭延,合屬甲山之時,設三翼,每一翼差上副千戶竝六人。
去丁酉年,別置閭延郡,移屬平安道,隻置千戶二人。
甲山乃三處防禦要地,宜加千戶一人,每一處,令千戶一人,率軍赴防,又依慶源例,百戶差下。
」命政府諸曹同議。
參判鄭招、參贊盧閈、判書金自知、李孟畇、崔潤德、贊成權軫、右議政孟思誠、左議政黃喜等以爲:「甲山,實三處防禦最緊之處,宜從所啓,加千戶一人,百戶則勿差。
以差年最多、防禦有能者一人,授鹹興鎭北衛之職。
」從之。
○宗貞盛遣人獻土物,求《大般若》二部,賜《般若經》一部及正布三百四十匹。
8月15日 ○甲午,遣知申事鄭欽之,贈三使臣裌衣各一襲。
邀昌、尹兩使臣,設溫斟宴于慶會樓,李相以疾不詣,命送宴饌于館。
8月16日 ○乙未,月食。
○禦經筵,輪對。
○昌盛發向遼東,命參贊盧閈伴送。
右議政孟思誠、贊成權軫、判書安純、申商、左代言金赭,餞于洪濟院。
○尹鳳求馬銜四部,李相求銅甁、銅爐古各一,皆與之。
8月17日 ○丙申,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鴉骨一連于尹鳳。
○遣宣慰使宜山君南暉于平壤,都摠制李順蒙于義州。
8月18日 ○丁酉,視事。
贊成權軫啓:「臣於乙酉年,奉使在外,審視量田之狀,敬差官,不知田制算法,妄意爲之,頗多錯誤。
今量田之議已定,宜令敬差官預習算法,試其量田,能者遣之,庶無差謬矣。
」上曰:「量田之事甚重,若遣不知算法者,必有錯誤,卿言誠是。
」又謂戶曹判書安純曰:「量田宜先擇人,使之得中可也。
」 ○禦經筵,輪對。
○李相發向瑞山,命同知摠制金益生,爲接伴使。
8月19日 ○戊戌,禦經筵,輪對。
○尹鳳觀射于訓鍊觀。
8月20日 ○己亥,禦經筵,輪對。
○尹鳳放鷹丁城山平,遣內史李貴,贈黃鷹一連。
○刑曹啓:「天安人表守、寶城人佛老謀殺人,律該處斬。
」從之。
8月21日 ○庚子,受朝參,視事,禦經筵,輪對。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前司正高尙深,以濟州京在所之薦,除司贍直長。
臣等以謂用人,國家重事,但以京在所薦狀,輕受東班之職,則恐有冒濫之弊。
濟州子弟敍用之法,請依宣德三年四月初十日受敎,授以西班遞兒職,其中文吏俱能,堪爲東班者,考其保擧,依他例敍用,一禁京在之薦,以重銓選之法,收還尙深之職,以杜冒濫。
不允。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人材,國家之先務;學校,人材之本源。
學校不修,則人材何自而興乎?是以古先哲王,莫不以此爲重。
漢明帝臨雍拜老,以興永平之化;唐太宗增廣生員,以成貞觀之治,此明効大驗也。
今我聖上崇重師儒,表章經典,旣設成均,又置學堂,拳拳以興學養賢爲念,其所以培養人材、扶持治道者至矣。
然成均赴學,生員之額,常不過數十人,雖有司每加考察,辭避不赴學者常多,比年厥數尤少,國學陵夷,誠可慮也。
臣等未知其由,反覆籌之,豪富之子,先驅於射禦之場;寒門之士,日入於成衆之官,居齋挾冊者,十常一二。
不寧惟是,凡爲生員者,不問敎訓之能否,竝授敎導之職,又於試年,不考圓點,皆許赴試,故爭相請謁,僥倖除職,甫及赴任,多端托故,隨卽辭免,又托權門,加受資級,赴任之後,亦復如前,不數年間,遷至五六品者,容或有之。
且年滿四十者,敎導差下,曾有敎旨,而爲敎導者妄冒年齒,受官職者亦或有之。
彼皆不以敎養爲念,而以冒進爲急,心術先毀,非徒無益於國家,反以開官爵之濫,良可歎也。
伏望殿下,特命攸司,擇年滿五十可爲師儒者,除授敎導,年未滿五十者,勿許竝差,督令赴學,每當試年,雖曾經敎導者,必考圓點,方許赴試,則人無倖爵之心,日懷赴學之志,經明行修,人材輩出矣。
伏望聖裁施行。
命下吏曹,與政府諸曹同議,僉曰:「不可。
」 ○以吳陞爲工曹判書,金孝孫刑曹參判,元?中軍摠制,趙慕左軍同知摠制,金文卿司直,金雨霖、尹良平、孝恭、金孟雲、宋有良副司直,李崇道司正,金貴林、高山壽、金忠、金緻山、趙乙生副司正。
文卿等十二人,皆尹鳳請也。
○李相求銅盂,頭目尹全求三刀子一部、大鐵箭五根,皆與之。
8月22日 ○辛醜,禦經筵,輪對。
○尹鳳遣頭目,祭于判書成達生之母。
8月23日 ○壬寅,禦經筵,輪對。
○傳旨京畿、黃海、江原道監司: 侍衛牌除番上,悉令捕進獻海靑。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尹鳳。
8月24日 ○癸卯,尹鳳詣闕,謝除族人職,上迎入思政殿,設溫斟宴,贈以毛衣。
8月25日 ○甲辰,禦經筵,輪對。
○遣內史李貴,贈生獐于尹鳳。
○戶曹啓:「各道田地,勿分陳墾,竝皆打量成籍,其久陳田,則別行打量,續成文籍。
若所掌田,多未能獨量者,報于監司,以近官守令及曾令習算顯秩六品以上者,定爲委官,與差使員分道打量,敬差官常往來考察,務令得中,以便民生。
其不公打量者及鄕吏佃人不悉指導,故使脫漏,以圖後利者,依《六典》,三品以上,申聞論罪,四品以下,直斷施行。
若敬差官,打量失中,偏見作弊者,監司身親考察,申聞治罪。
」從之。
8月26日 ○乙巳,禦經筵,輪對。
○上謂承政院曰:「今年量田,除京畿,先行黃海道何如?」知申事鄭欽之、右代言許誠對曰:「使臣支待,京畿與黃海道無異。
且黃海頗有水災,京畿則小稔,請姑除黃海,先行京畿。
」 ○傳旨伴送使盧閈、進獻使洪師錫: 卿等告使臣雲:「欲及期進鷹,督令發遣,是殿下誠意也。
今欲以本國護送軍,陪使臣入歸。
」使臣若曰:『待遼東迎逢軍入歸。
』則卿又曰:「以鷹子久會一處,恐或生病,況進獻使受命以來,不宜久留中道,義當先歸進獻。
」使臣若許,則疾速赴京,如不肯則勿說。
○尹鳳求胡琴一張、矢服弓鞬各二,李相求造笠白草三觔,皆命給之。
頭目等求索之物,不可勝記。
○九州巡撫使平常嘉,緻書禮曹曰: 正月己亥,我國王殿下義持薨,無守器,弟卽位,國事倂委于一二老臣。
我國與貴國,交接有自來矣,小臣亦私通好於下執事,故馳一價以報焉。
凡同盟,則吉兇必告,《春秋》之例也,想貴國亦不失相恤之義也。
夫爲生靈,拯苦海之溺,爲義天之梯,無若浮屠氏之功德。
其說雖多,而《大般若經》爲最,前已求之不許,今切欲之。
倘獲一部披閱,以祈先王之冥福,則非翅臣等折屐齒,而先王之靈,亦必爲貴國結草。
仍獻土物。
答書雲: 諭及《大般若經》,貴國諸鎭,求去殆盡,姑將正布一百一十匹,就付回價。
石見州藤觀心,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四匹。
8月27日 ○丙午,視事。
○傳旨工曹: 用松木燔瓦,未可也。
自今各官納瓦窰之木,勿用松木。
○上謂代言等曰:「使臣所賣段子,品惡而價高,市人貿易者皆不欲之,和賣實難。
其語迎接都監,傳語使臣。
」蓋使臣所欲無窮,難以應之也。
○禦經筵,輪對。
○命藏太宗恭定大王、元敬王後喪葬儀軌于忠州史庫。
8月28日 ○丁未,禦經筵,輪對。
○禮曹啓:「赴京一使之行,隻定譯語二人,如或一人有故,或押領方物各行,則任使傳語,兩皆不足。
請加定譯語打角夫一人,以爲恒式。
」從之。
○賜順平君母棺槨及米豆幷二十石、紙七十卷。
8月29日 ○戊申,親傳齊陵朔祭香祝。
○禦經筵。
○尹鳳往韓氏之第。
○接伴使金益生狀啓: 李相請陞本鄕瑞山爲牧官。
傳旨益生曰:「李相若更說陞號之事,答雲:『大抵各官,以邑之大小、地之形勢,科等稱號,我國定法,啓達爲難。
』李相若援尹鳳瑞興陞號爲說,則答雲:「瑞興元是大邑,地廣民稠,宜爲都護府,故陞之。
」」 ○左衛門大郞,遣人請還被留妙善等十人,仍獻土物,命還所諭人口,回賜正布一百六十匹。
8月30日 ○己酉,禦經筵,輪對。
○親傳朔祭香祝。
○尹鳳放鷹于東郊,遣內史李貴,齎內醞魚肉,往慰之。
○賜別膳于讓寧大君禔。
○刑曹啓:「濟州人私奴一同,與其妻泥乙望,縊殺前夫之子鄭伸道。
又泥乙望有十歲女癩疾,聞官徙癩者于海濱,率其女到海岸擠之,其女攀手哀號,強擠之墮岸死。
請依律杖泥乙望六十,贖徒一年,斬一同。
」從之。
九月 9月1日 ○庚戌朔,流星出河鼓東,入天田南,狀如拳,色白,尾長五六尺。
○受朝,視事。
上謂左右曰:「聞早霜,黃豆未熟,然乎?」戶曹判書安純對曰:「晩種黃豆,或有未熟,若其早種者,已熟矣。
」 ○大司憲趙啓生等啓:「古之儒者着麻鞋,把冊徒步,遜志力學,今則不然,生員生徒等,以挾冊徒行爲恥,率皆騎馬,令僕隷挾冊,朝往夕還。
因此心志驕傲,向學之心不專,國學虛疎,請禁騎馬,抑其心志,俾專學業。
」上曰:「予亦聞學生率奴騎馬,殊異乎古之學者。
然立法以禁馬,無乃過乎?若師弟之間,犯馬違禮者,禁之可也,然無古例也。
其下禮曹擬議。
」上曰:「內侍別監齎宣醞,詣兩府以上會處,兩府以上,祗迎以入,至開宴不與之坐,殊無敬使臣之禮。
《春秋》之法,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孔子尊君抑臣之義至矣。
此等之禮,令禮曹,詳定以啓。
」 ○禦經筵,輪對。
○司憲府啓:「妓小婢,曾入壽康宮者也。
今李宏之子副司正明仁,作妾事覺。
明仁,宗室之裔,而敢以侍女爲妾,乞收職牒,囚鞫之。
」上曰:「小婢以絃歌得入,非近侍者也。
其後太宗命許嫁人,予亦許之,然明仁之娶此女,其罪匪輕。
」遂下義禁府鞫之,收明仁職牒,小婢從本定役。
○傳旨禮曹: 凡撰集文書,雖與衆共議,猶難也。
今禮曹檢詳一員,將各司受敎條件,修改文辭,別爲一書,其受敎本意及可爲後法與否,必未能悉知,而詳載之。
自今除修改撰集,唯於謄錄,詳悉記載。
○兵曹啓:「捉虎甲士及吹螺赤,請依加設三軍甲士近仗防牌攝隊長隊副例,捉虎仍元額八十加十,每一番三十,吹螺赤五十加二十,五分三番。
侍衛吹螺赤,則慶尙、忠淸、黃海、平安道各六,京畿、全羅、江原、鹹吉道各四,令都節制使,擇取家産有實、堪爲侍衛者以遣,本曹更試差下。
」從之。
9月2日 ○辛亥,禦經筵,輪對。
○贈石燈盞四事于尹鳳。
○遣宣慰使同知摠制宋希美于瑞山。
9月3日 ○壬子,太白晝見。
○禦經筵,輪對。
○刑曹啓:「靑松人良女加伊,少時奸私奴夫金有子,官以良賤相婚離異,令嫁倭奴孫多。
加伊與夫金及隣人李乃斤乃共殺孫多。
加伊律該淩遲處死,然初被官威,舍有子夫而嫁倭奴,未可與淫恣殺夫者例論。
請比律處絞,幷斬夫金,絞乃斤。
」乃命減加伊一等,餘依所啓。
9月4日 ○癸醜,視事。
禮曹判書申商啓:「許稠言兇禮不可啓,故喪葬儀軌未成久矣。
太祖之喪,倉卒未備者頗多,轜車之制大,難出城門。
至定安王妃之喪,依太祖喪禮,而損益之,然亦未備。
恭靖王之喪,又倣王妃喪禮,而損益之,然王及王妃之禮不同,大略則相因,而制之也。
及我太宗之喪,所行之禮,多不合古制,故因而修改,以成一代之典禮。
」上曰:「兇禮不啓,何據而說歟?」商曰:「許稠言之。
」上曰:「必有見處,然儀軌,非但行之一時,實萬世通行之制也。
太宗喪葬之禮,當載其時已行之實,其不合古制者,可改正追錄之。
」 ○禦經筵,輪對。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李明仁其父宏,曾犯不孝,見削勳裔,及至其身,不籍忠義衛,已爲明時之不齒矣。
聖上第以宗室之故,除拜官職,其乾坤再造之恩至矣。
爲明仁者,當鑑先父之惡,每思自新之慮,悚然畏懼,措身無地,竭力效忠,仰報聖上罔極之恩,若不暇也,念不及此,忘義貪色,潛奸小婢,以爲己妾。
夫小婢者,縱非近幸,曾入太宗宮,衆所共聞。
雖已許嫁在他,臣子尙且不忍,況此明仁,宗室子弟,而安然率居,恣行淫慾,罪誠不細,俯從寬典,隻收職牒。
臣等竊謂有罪之人,不繩以法,則豈特明仁之無戒?恐後來之徒,亦無懲惡之鑑矣。
伏望依律科罪,竄逐于外,以嚴王法。
命外方付處。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正,然後裕國足民之道得矣。
是以國家曾量土田,勒成載籍,分三品定其四標,隱占兼幷之弊,由玆以絶。
然量田已久,或荒或墾,且生齒日繁,開墾浸廣,每當踏驗損實之時,率以眼量審之,頗有輕重之失,非細故也。
我殿下灼知是弊,於京畿、忠淸、全羅、江原等道,將遣敬差,改量以正之,誠今日之急務也。
臣等以謂量田,大事也。
小有失中,則豈特一時之害?將貽小民永世之怨,不可不慮也。
竊聞己巳年間量田之時,各於一方,竝遣使副使判官,共議量之。
今若獨遣敬差一人,各授方面,而無與議者,則失中之處,誰其正之?伏望殿下,令攸司精簡曾經顯秩諳練之士,每一處遣敬差二人,方其始量之時,同議以示例,又從而互相糾摘,同議施行,則庶無差誤失中之弊矣,伏惟睿裁。
今京畿雖雲豐稔,近因水旱,連歲不登,供役之煩,又倍他道,姑停今年量田。
下吏曹。
○放韓洪。
○遣內史李貴,贈別膳于尹鳳。
9月5日 ○甲寅,禦經筵,輪對。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李明仁,其父宏犯罪,削籍忠義衛,殿下但念宗親之義,授以官爵,恩至渥也。
爲明仁者固宜謹愼,以蓋前人之愆,敢肆情慾,乃奸小婢。
小婢曾入太宗宮,雖非近幸,爲人臣者不忍相犯,明仁以宗室之裔,暫不畏忌,安然作妾。
當初奸之日,安知非近幸之人乎?原其情則罪莫大焉。
憲府具疏申請,殿下尙不加罪,隻黜于外,其於情法,實有未協。
伏望殿下依憲司之請,按律科罪,以懲其惡。
不允。
○司憲府啓:「趙萬安嘗爲交河縣監,濫用米穀一百六十餘石,又以官米換鹽,抑賣民間,多收雜穀,又以油鐵紙筆等物,抽斂民戶用之,又以閑田及官家材木,給高得宗之奴,謀換良馬,其藉公營私,暴斂傷民,莫此爲甚。
雖經赦宥,未可治罪,請徵濫用米穀及贈人雜物。
」從之。
9月6日 ○乙卯,熒惑入軒轅。
○大霧不辨人物。
○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千秋箋,摠制李恪齎行,賜恪衣笠靴。
○命停今年大閱。
9月7日 ○丙辰,雷。
○禦經筵,輪對。
○召左議政黃喜、右議政孟思誠等議曰:「謝恩副使成槪在京師,聞母喪,處之何如則可?」喜等曰:「槪若未聞喪,則今去李恪,但請病劇,勿語已逝。
若已聞發哀,則其處變之事,依古制行之可也。
」上然之,遂傳敎于恪曰:「槪若不朝見進表箋,則依古制權着吉服,隨例而行。
五日一朝及宴享等事,稱疾勿參,拜辭之日,亦以吉服,隨例而行。
在館舍則着衰服,屛坐勿出入。
赴京後遭母喪之意,令通事微達禮部。
古制則《儀禮經典通解》曰:『若有私喪,則哭于館。
衰而居,不饗食。
』歸使衆介先,衰而從之。
」 ○遣內史金淳,弔李相繼母之喪,賻米豆共三十石、紙一百卷及槨。
9月8日 ○丁巳,親傳翼祖忌辰祭香祝。
○視事。
上曰:「遼東入歸通使馳報:『趙府殿下叛,稱皇帝住南京。
』以曩日盡抄遼東軍觀之,果然矣。
然未可的知,不宜使尹鳳知之,故曾令代言等,勿露此言。
昔漢府殿下叛,潛師以伐,不如今日之急,趙府則賢名素聞,今若信叛,必不輕動矣。
向者尹鳳告予曰:『歲丙午,帝使內史田獵,侵擾民間,禦史入奏曰:「人主不食野獸,請毋使內史獵之,使其驕恣」。
帝怒曰:「爾使我勿食野獸,是野獸便於汝也」。
卽投畀猛豹,咥齕之不死,更斬之。
』鳳之意以爲帝非枉殺諫臣,禦史自取之也。
」 ○上謂代言等曰:「尹鳳率爾告予曰:『洪熙皇帝及今皇帝,皆好戲事。
洪熙嘗聞安南叛,終夜不寐,甚無膽氣之主也。
』」知申事鄭欽之對曰:「尹鳳謂予曰:『洪熙沈于酒色,聽政無時,百官莫知早暮。
今皇帝燕于宮中,長作雜戲。
永樂皇帝,雖有失節之事,然勤於聽政,有威可畏。
』鳳常慕太宗皇帝,意以今皇帝爲不足矣。
」上曰:「人主興居無節,豈美事乎?」 ○判府事許稠啓:「《小學》乃格緻誠正之本,學者之先務也。
今闆刓字缺,未得印看,學者病焉。
請下臣所曾進《集成小學》于鑄字所印之。
」從之。
○禮曹判書申商啓:「請加上箕子尊號,書于碑。
」上曰:「我國安得加上尊號?但以箕子碑書之可也。
卿等更議。
」 9月9日 ○戊午,命知申事鄭欽之邀尹鳳,設溫斟宴于思政殿,贈交綺、廣紬各二匹。
○尹鳳求馬韂等物,皆給之。
9月12日 ○辛酉,視事。
贊成權軫啓:「藥山城修築便否,令政府六曹及曾經其道之任者共議。
臣亦嘗爲其道監司,未能審其要害險阻之何如,曾經其道之任者,必皆如臣。
請擇宰相審視,然後定議。
」上然之,命知申事鄭欽之,語左議政黃喜曰:「卿擇宰相一人,偕往觀之。
」 ○右代言許誠啓:「李相今遭繼母喪,飮酒食肉,無異平日,惡其弟達不食肉,撻而勸之。
方踞床,其父過行,安坐不起,其言語動靜,不類於人。
且曰:『吾掌刑人之任,刑人殺人,我不畏忌。
』」上曰:「以刑殺人自誇,甚無狀者也。
」 ○判府事卞季良啓:「人君喪葬儀軌,萬世之所鑑也。
恭定大王喪葬儀軌雲:『棺槨松木,無白邊黃腸。
』安有無白邊之松乎?後世信之,必欲得無白邊之松,不亦難乎?」上然之,令與許稠共議改正。
○禦經筵,輪對。
○傳旨戶曹: 自今京外無族屬,寄食他家九十歲以上者,其給四節衣及朔料。
○司憲府上疏曰: 自今各品伴人,令兵曹成籍,一以藏諸本府,以憑後考,改差之時,亦必移文本府,考其當否,然後改差。
若有外方差送之事,則必授差牒遣之,如或濫行作弊,守令考其差牒,無者隨卽科罪。
且於宗親伴人遞兒授職時,亦必考差牒,方許除授,出謝之際,又考差牒。
如此則阿附之徒自絶,而冒濫之漸永息矣,伏望聖裁施行。
9月13日 ○壬戌,禦經筵,輪對。
○接伴使盧閈馳報:「昌盛回自遼東雲:『安州、平壤、黃州留後司外,勿令設宴。
』」 ○遣宣慰使雲城君樸從愚于平壤。
○命除李相族人李春、李龍等船軍役。
9月14日 ○癸亥,親傳望祭香祝。
○視事,禦經筵,輪對。
○尹鳳進段子二匹、紗一匹,中宮段子紗各一匹,東宮段子二匹,回贈麻布二十八匹、苧布九匹。
○詳定所提調李稷、黃喜、卞季良、許稠、申商、趙啓生、鄭招等議啓:「《禮》《曾子問》曰:『宗子爲士,庶子爲大夫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祝曰:「孝子某,爲介子某,薦其常事。
」若宗子有罪,居於他國,庶子爲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臣等竊詳庶子雖爲大夫,己不得祭,宗子越在他國,庶子祭之,以宗子之命,其尊祖敬宗之嚴如此。
無次子立廟之文,然而事有難處,禮從而變。
若長子長孫殘劣,雇居人家,雖有宗人相助,終不得立祠堂者,許令次子立之。
其長子長孫,今雖單弱無依,終可立祠堂者,次子依《經濟六典》不能立廟者例,擇淨室一間,以奉神主,待長子長孫立祠堂,奉還神主。
自餘長子長孫,雖廢疾者,苟有宅舍,皆立祠堂,至祭時,令次子代行,依《文公家禮》,祭初就位參神,休於他所,祭終復位辭神。
且國俗無大小宗之制,乞依《朱文公家禮》,大宗小宗圖,惟曾祖之長子孫爲宗,營祠堂、立神主行祭,同曾祖衆子孫詣其家,與執事以物相助。
其有相去遠,而不能與祭,則依《文公家禮》,隻於祭時旋設位,以紙牓標記,祭畢焚之。
」又議二室竝祔之禮,稷、稠、商、啓生等以爲:「謹按《禮》《喪服小記》:『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
』此言祔廟之禮。
三人,或有二繼也。
親者,謂舅所生母也。
唐韋公肅曰:「前娶後繼,竝是正嫡。
」則偕祔之義,於禮無嫌。
《朱文公家禮》:『卒哭明日而祔。
』註雲:《母喪,祖妣二人以上,則以親者祔。
》臣等竊詳天子諸侯嫡配嬪媵,名分甚嚴,嫡配遭喪之後,嬪媵雖以寵幸,進位中壼,乃前日名分已定之人也。
傳所謂竝後二嫡,亂之本也。
或有繼世之君,出自庶孽,欲尊其母,加以尊號,先儒所謂反卑其父者也。
至於大夫,於禮得再娶,韋公肅所謂前娶後繼,竝是正嫡者,不可一尊一卑也。
古禮,祖姑有三人者,豈不以此歟?乞依古禮,二人以上竝祔。
」 季良以爲:「三代之時,一帝一後而已,自漢以後,乃有前娶後繼皆嫡,始微終顯,皆嫡也之論,肆爲邪說,而莫之禁。
大宋元豊年間,有引古人祖姑三人,則附於親者之文,繼爲邪議而用之者,至有以二後三後,竝祔之說焉。
臣竊謂三代之制,最爲得正。
後世儒者乃有推尊時君之母之心,援引古今,傅會經傳,以飾其說者,不可勝言。
臣伏覩聖上,出自宸衷,特下明旨,以一室祔廟,二室三室祭享處,命臣等擬議,是蓋足以破千古儒臣之諂媚鄙陋。
若其二室三室祭享處,則其所生子設位緻祭,何如?」命召喜、思誠、季良、稠、商、招等更議。
喜、季良、商等又議:「士大夫祭四代之禮,以爲宜從《元典》之制。
」思誠、稠、招等以爲:「宜從朝廷之制。
」命季良、招各述其意,招曰:「有問於程子曰:『今人不祭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卻祭高祖。
」又曰:「自天子至於庶人,五服未嘗異,皆至高祖服,旣如是,祭祀亦須如是。
』《朱文公家禮》雲:「爲四龕,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
」大明公侯品官之家祀先圖,列高曾祖禰四位。
本朝立六品以上祭三代、七品以下祭二代、庶人隻祭考妣之法。
若父爲六品以上,得祭三代,身沒之後,其子無職,隻祭父母,當撤去曾祖與祖神主,及後日除授六品,復作神主,勢有難處,一從朝廷之制。
」季良曰:「大抵《儀禮》制法,自天子至於庶人,須有等差,此出於天理之本然,非私智邪說所得而撓也。
朱子傳《中庸》脩其祖廟之章以爲:『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
或問朱子:「官師一廟,隻祭父母,更不及祖母,乃不近人情。
」曰:」位卑澤淺,其理自當如此,實天下古今之大典。
』今朝廷之制,品官祭四代,庶民祭三代,亦未嘗以品官,混於庶人也。
然其制與古不合,本朝時享之禮,最得事理之正、人情之宜,不可得而變也。
若以父死子繼被黜復爵之際等論,疎闊尤甚,蓋立法于其常,而不于其變,天下萬事皆然,何獨至於神主之作撤,而疑之哉?正所謂一笑而揮之者,不必深辨。
唯朱子論程子之說,爲得祭祀本意者,不可不究其旨,然程子冬至始祖、立春先祖之祭,朱子已議其僭,且謂未見祭及高祖之文,則所謂得本意者,特論其理耳。
其與位卑澤淺,理當如此雲者,自相矛盾,故先儒謂朱子之言,一說其分,一說其理,正所謂理一而分殊者也。
古人廟制,自有降殺,祭祀之禮,亦必如之,豈可謂廟雖有等,祭則無差也哉?古人之意,其不出此也決矣。
又況皆不及高曾,更不及祖之說,章章明甚矣乎!恭惟太祖、太宗四十年之成憲,實爲有據。
且以事理論之,彼庶人,雖使之祭四代,其能然乎?設有不能,又從而刑之可乎?若曰庶人雖不能行,姑立此法以示來世,則亦非以信待人之道也。
況欲從《家禮》,則又與朝廷之制不同,一依祖宗成憲,無有變更。
「命文臣四品以上會議,從季良之議者多,從招之議者,四五人而已。
9月16日 ○乙醜,太白晝見。
○受朝參。
9月17日 ○丙寅,視事。
上曰:「量田之事最難,近日令敬差官等,就郊外試之一田,而所見各異。
大抵量田者,欲以正負結之數也,號爲精算者,尙如此,況以餘人,分遣諸道,則輕重必不如一矣。
」右議政孟思誠對曰:「歲乙酉量田之時,擇其能算者,預習試驗,然後分遣諸道,猶且輕重失中,至今爲患。
臣以爲選精於算法、明於田制者,今年量一道,明年又量一道,及至八年,八道皆畢,事不遽而打量得中矣。
」上然之曰:「卿等更議以聞。
」 ○吏曹參判鄭招啓:「古者人臣進見於君,出入必拜,今也朝啓輪對及拜辭時,但伏地而已,無拜禮。
請參酌以定。
」上曰:「君前臣拜,雖是古禮,然不亦煩乎?凡禮貴乎簡,不害於義,則從俗可也。
且我國之禮,未能盡合古制,豈獨此禮,必行古制乎?」判府事許稠曰:「臣之見君,不可無禮度,請令朝啓入參者,四拜後乃入。
」上曰:「太宗於受朝之日,仍視事,再三試之,而除朝啓禮度,卿等更議之。
」 ○知申事鄭欽之啓:「昌盛還自遼東,多齎段子而來。
雖使商賈換易,布已罄盡,殆不能當。
」上曰:「使商賈易之不足,則昌盛必怒曰:『何如此其難也?』將應之曰:『送人于市,自易之可也。
』」 ○輪對。
○命贊成權軫、判書安純、右代言許誠等,迎昌盛于洪濟院亭。
○王世子讀《尙書》畢。
師黃喜、傅孟思誠、左賓客李孟畇、右賓客鄭招、右副賓客申檣等啓:「請每日熟讀集註十張三遍,輔德以下侍講。
」貳師卞季良、左副賓客尹淮啓:「請每日讀集註五張一遍,晝講則輔德以下侍講,讀至六遍。
」上從喜等議。
9月18日 ○丁卯,幸太平館,宴昌盛。
9月19日 ○戊辰,上林園啓:「本院所植梨柿之實,甚多。
」命減今歲各官所貢梨柿之半。
9月20日 ○己巳,三使臣出遊露渡,命左副代言鄭淵,齎內醞魚肉等物,往慰之。
○禮曹啓:「鹹吉道釋王寺,自太祖潛邸時,稱爲願刹,重新營構,屬田一百結,又給羅漢十王齋位田各五十結。
請依他寺社例,革羅漢十王齋位田。
」從之。
9月21日 ○庚午,慶尙道監司報:「善山人私奴龍金,久患瘧疾,妻權莊傭身奉養。
一日,虎噬其夫而去,權莊執其脛叫號,隨至六十步許,虎乃棄去。
龍金死,權莊抱屍痛哭,三日乃葬。
」 ○石城宗金,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六十七匹。
9月22日 ○辛未,尹鳳嗾昌盛,杖迎接都監錄事金純禮。
9月23日 ○壬申,月入軒轅。
○傳旨禮曹: 尹鳳求鐁鑼,李相求皮衣,其速造給。
上每慮昌盛黷貨無厭,是日盛見代言金赭,忿恚曰:「殿下何不聽吾言?」令頭目執迎接都監官柳佃,欲杖之,不果。
9月24日 ○癸卯,視事。
上謂戶曹判書安純曰:「嘗聞古者一人巡行四方量田,欲令四方如一也。
今使習算者三人,量郊外田,所見各異。
且今節晩,姑試一二道何如?」純對曰:「三人所量,不甚相遠,且熟算法者,四十餘人。
請今年量京畿、全羅兩道。
」上曰:「京畿則勞於支待使臣,先量江原、全羅兩道可也。
」 ○上謂卞季良曰:「大夫士兩妻附廟之議,卿以爲不可何也?」季良對曰:「大夫士於禮無二妻,若其死亡失德,則不得已而改之,所以重宗祀也。
生旣不得畜二妻於一室,死豈可竝祔二妻於祖宗之廟乎?臣故以爲未可也。
」上曰:「卿之此言,以義理言之耳。
若有古制,則豈可不竝祔乎?天子諸侯,則禮無二嫡,先後旣薨,後妃之子立,雖欲尊母而祔廟,不可得也。
若大夫士之禮,與天子諸侯異,雖有故改娶,旣有二嫡之禮,何不竝祔乎?古文有曰:『竝祔妾族。
』妾族猶祔,況先後妻乎?」季良曰:「臣未嘗考士大夫之禮,然竊料仁宗皇帝,後妃出也。
仁宗以嫡母無後先薨,欲尊所生母以祔母,其時臣子,雜採古禮遂祔之,始瀆亂古制。
時有諍之以爲不可者,此眞忠臣也。
若以爲大夫士,有二妻竝祔之禮,則臣恐後世以爲臣子,尙有二妻竝祔之禮,況人主乎?援以爲證,將有如仁宗之尊母者矣。
立法一變,末流不可遏也。
」上曰:「卿言末流難制,此語甚善。
然議禮制度,聖人之事。
士大夫二妻竝祔之禮,若是周公所制,則豈可變易乎?」命詳定所及集賢殿,稽古制以聞。
○輪對。
○命內史李貴,贈別膳于三使臣。
○傳旨兵曹: 今改定各品伴人之數,大君二十,諸王子十,封君宗親七,元尹三,尙公主駙馬十,翁主駙馬七,左右議政功臣諸君十,時散二品以上五,集賢殿副提學以上三,竝給差牒。
京外有役者及數外冒受者,依在前受敎糾察。
○命還給李彬屬公牛峯田及奴婢四口于彬妻,奴婢限生前使之。
因尹鳳之請也。
○一岐州小大郞家次,緻書禮曹,謝賜印子,仍獻土物,回賜正布四十六匹。
○昌盛求燭臺、矢服、弓鞬等物,給之。
○傳旨兵曹: 三品以下賤妾子及雜色補充軍,去官爲隊長隊副者,竝取才,限品敍用。
○工曹啓:「各司稱物出納之際,姦狡之徒謀利瞞官,移易錙銖,官員務劇,眩於術中,以緻出納不均。
請自今京市署,每當春秋平校鬥斛之時,竝校各司稱子,如有用謀者,隨卽治罪。
」從之。
9月25日 ○甲戌,禦經筵。
講至《曹參世家》,論參待人,且曰:「自古新進之儒,好爲紛更,變亂成憲者頗多。
」檢討官偰循啓曰:「宋神宗時,王安石好變法,亦新進之士也。
」 ○李相出遊露渡,泛舟沿流,至楊花渡而還。
○李相求白紬四十尺、銅湯灌一,昌盛求牸牛皮一張,頭目張信求矢服一部,雷勉求弓鞬矢服各一部,昌海求大鐵箭六箇,皆給之。
○兵曹啓:「新白丁,已與平民例論,許屬侍衛牌。
請依他侍衛牌例,幷甲士取才。
」從之。
9月26日 ○乙亥,遣知申事鄭欽之,問安于三使臣,仍贈毛冠貂裘及衣一襲、護滕靴套苧麻布各二十匹、滿花方席及寢席各六張、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一事,指揮張勇、百戶史貴,襦裌衣靴套及麻布四匹,頭目裵敬等三十二人,衣靴及苧麻布各二匹,福住等六人,麻布二匹。
李相進兜羅綿二床、段子八匹、紅綾二匹,東宮及嬪宮,各白毛子一匹、段子三匹、綾一匹,回贈苧布三十七匹、麻布三十九匹。
○遣內史金龍奇,贈別膳于三使臣。
○鹹吉道都節制使報:「今聞裡麻大住兀狄哈阿裡多看及深處兀狄哈幷七姓兀狄哈二百餘名,欲來寇慶源。
卽令鎭撫千戶領吉州軍馬四百,赴慶源府,臣亦領北靑、端川軍馬各一百五十,星夜行兵。
」 9月27日 ○丙子,視事,禦經筵,輪對。
○頭目齎櫃子及黑狐白鷹,先發行。
狐鷹,尹鳳所求也。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順城君??居京城享爵祿,固已不可。
曾與憲府累次上疏,請黜于外,未蒙兪允,尙爲憤悶,今又令扈駕,尤增缺望。
乞收是命,以慰臣等之望。
」不允。
○命給白米十石、造米大豆各二十石于尹鳳瑞興本家。
○兵曹啓:「國家之治亂,本於禮;風俗之美惡,係於習。
赤子之啼,無有五方,其聲一也。
及其長也,言語不通,飮食不同者,無他,所習然也。
況軍士不得已用於危迫死生之地,若不素定禮,則或生橫恣之心,雖有智將,安能濟大事乎?謹按宋制,藝祖深鑑唐末五代之弊,旣平諸國,聚勁兵於京師,躬定軍制,紀律詳盡,又峻其等級相犯之刑,以絶犯上之心。
眞宗以後,司馬光奏請申嚴階級之制,其略曰:『治軍無禮,則威嚴不行。
禮者何?上下之分是也。
唐自肅、代以降,務行姑息之政,藩鎭跋扈,士卒驕橫,上陵下替,以至五代,天下大亂,生民塗炭。
祖宗受天景命,知天下之亂,生於無禮,乃立軍前之制曰:「一階一級,敢有違犯,罪至於死。
」等衰相承,粲然有序,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敢不從,故能東征西伐,削平海內。
近世以來,中外主兵之官,不識大體,好爲施惠,以盜虛名,軍中有犯階級者,務行寬貸,遂使行伍之間驕恣悖慢,寖不可制。
臣聞聖王,刑期於無刑,今乃寬貸犯階級之人,雖活一人之命,殊不知軍法不立,漸成陵替之風,則所係皆億兆之命也。
本朝《元六品》內,洪武二十八年二月日,三軍府受判軍事,以嚴爲重,階級之間不相犯,然後可以上能出命,下能服役,事功以成。
當令各衛上將軍以下,勿論彼我衛領,自上而下,一位嚴於一位,不相陵犯,不敢竝立,路上相逢,卑者先下馬,隔一位高者,下馬不下馬,任意違者治罪。
永樂元年十一月日,司憲府申軍令,以嚴爲重,而禮爲之主宰者也。
是以前朝盛時,重房之禮,自上將至隊正,尊卑之等,粲然有序,雖處於平常無事之日,一有違禮,卽加重責,養威有素,使畏之如神明,毋或幹犯者,欲於臨敵危急之際,輕生重義,不敢違令也。
今府衛之兵,盛於前朝,而府衛之禮,略於前朝,爲府兵者,徒尙驍勇,未知禮節,或與長官,抗衡陵冒,無所忌憚,其於養威之道何?臣等竊恐不敎之以禮,則縱使擊賊,曾不畏威,必不用命矣。
願令承樞府,一依前朝重防規式。
去丙戌年,府院君李稷,以司馬溫公軍士階級之疏,上書申請,太宗遂命,復立護軍房,自此武班階級之禮,無有犯者焉。
後至庚子年,兵曹以護軍房,爲前朝弊法,啓聞革之,遂使大小軍士不行階級之禮,非唯階級相犯,至於惡言罵詈,陵辱甚矣。
如有危急,雖嚴號令,其能聽從乎?縱不能盡行宋朝之刑,其可寬假,以成陵替之風乎?此而不替,習以爲常,則雖日刑一人,不可猝變矣。
孔子曰:『勇而無禮則亂也。
』如此則無制之兵,雖有億萬之衆,實非國家之利也。
在明時則已矣,後日之弊,未可知也。
《書》曰:《政由俗革。
》伏望殿下,居安思危,修明軍政,一依《元典》,復立護軍房以主之,申明階級之禮,以成風俗。
」命政府諸曹,同議以聞。
○刑曹啓:「晉州人金禾殺其父,律該淩遲處死。
」從之。
旣而嘆曰:「婦之殺夫、奴之殺主,容或有之,今乃有殺父者,此必予否德所緻也。
」判府事許稠啓:「臣年已踰六旬,粗知五十年事,未有如此者。
臣願以下犯上者,必嚴其罪。
」上曰:「卿每言嚴上下之分,予聞而嘉之,今有此事,卿言果驗矣。
然加減律文,予以爲不可。
」稠對曰:「如此之事,固宜因時救弊。
」啓事者出,上謂代言等曰:「許稠之言甚善,今日金禾之變,足驗矣。
」代言等曰:「如此陵上之罪,不可不懲,然於律文加等爲難。
」 9月28日 ○丁醜,禦經筵,輪對。
○贈尹鳳兜牟一。
○以李順蒙爲左軍都摠制,樸實中軍都摠制,沈道源右軍同知摠制,趙從生左軍同知摠制,崔士儀戶曹參判,韓惠禮曹參判。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四十一〉 冬十月 10月1日 ○己卯朔,上率世子及百官,拜賀正表箋。
使柳殷之、副使沈道源,奉表箋以行。
賜殷之等毛冠衣靴及藥。
○差僉知司譯院事仇敬夫,管押被虜唐人彭表等二名,解送遼東。
○禦經筵。
○中宮餞韓氏于慶會樓下。
○贈昌盛大狗三隻。
10月2日 ○庚辰,幸太平館,餞三使臣。
○鷹師錢大平等二十人,奉進獻皂鷹,騎過持平文承祚,承祚令臺卒曳下,皂鷹驚,命承祚就第。
10月3日 ○辛巳,禦經筵。
上嘗聞晉州人金禾弑父之事,矍然失色,乃至自責,遂召群臣,議所以敦孝悌、厚風俗之方。
判府事卞季良曰:「請廣布《孝行錄》等書,使閭巷小民尋常讀誦,使之駸駸然入於孝悌禮義之場。
」至是,上謂直提學偰循曰:「今俗薄惡,至有子不子者,思欲刊行《孝行錄》,以曉愚民。
此雖非救弊之急務,然實是敎化所先,宜因舊撰二十四孝,又增二十餘孝。
前朝及三國時孝行特異者,亦皆褏集,撰成一書,集賢殿其主之。
」循對曰:「孝乃百行之原,今撰此書,使人人皆知之,甚善。
若《高麗史》,莊之春秋館,外人不得考閱。
請令春秋館抄錄以送。
」卽命春秋館抄之。
○三使臣詣闕辭,上迎入勤政殿,行茶禮。
頭目指揮張勇等十人,陞殿階上,再拜辭,上立受之。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今見兵曹各品伴人定數之文,順成君??亦在賜伴人之列。
臣等以爲??之父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見絶宗社,??之不得齒於宗親審矣。
本院與憲府累上封章,請黜于外,未蒙兪音,尙切憤悶,今又賜伴七人,使之隨從,甚爲不可。
伏望殿下俯思公義,亟收是命,以副臣民之望。
不允。
○大司憲趙啓生等上疏曰: 讓寧大君禔得罪君父,義絶宗社,其子??,非他宗親之例,不宜在京,聖上特以友愛至情,請許留京中。
歲在丙午,政府勳臣六曹臺諫,再三申請,未蒙兪允,一國臣民,莫不憤激,今又比諸宗親,賜伴七人。
臣等竊謂父旣得罪,竄逐于外,而子在京城,出入禁闥,已違防微杜漸之義,又賜伴人,以開交結之路,以成羽翼之黨。
非唯失今日保全之計,抑亦非萬世宗社之慮也。
伏望殿下命除伴人,以杜其漸,以副輿望。
不允。
○執義安崇善等又上疏曰: 讓寧大君禔,曾居儲位,恣行不義,得罪宗社,見竄于外。
苟有人心,則固當小心畏懼,常懷保全之計,仰答生成之德,罔有悛心,每逞不道,以幹邦憲,其反側難信也無疑矣。
其子??在京出入宮禁,擧國臣民,莫不危懼。
豈圖今日又賜伴人,以開私黨之機乎?甚非宗社生民之福也。
且於講武,命??隨駕,臣等未知必令隨駕之由也。
伏望聖上,勿以臣等爲迂,深留聖慮,命停隨駕,勿差伴人,以防履霜之漸。
不允。
○火者金城人金儒、廣州人廉龍、信川人鄭同、保寧人樸根先發行赴京,使臣所選也。
○賜賻前判書成達生母,米豆幷五十石。
○戶曹啓:「前此己巳年以上量田時,三步三尺四方周回爲一負,三十三步四方周回爲一結。
乙酉年改量時,以爲三步三尺負數,於三十三步結數不準,而改以三步一尺八寸爲一負,一結之數,減至十二負四束。
因此結負之數差重。
請依己巳年例,三步三尺四方周回爲一負,令其負數,相準三十五步爲一結,量之。
」從之。
○義禁府啓:「軍資副正房九達,娶前陵直金壽禮之女,數日以爲貌醜,誣言非處女,棄去,律該杖六十、徒一年,追還完聚。
」從之。
10月4日 ○壬午,三使臣陪韓氏,率火者鄭善、金安命,齎海靑一連、石燈盞石十箇回還,上餞于慕華樓。
進獻使摠制趙從生、韓氏親兄光祿寺少卿韓確偕行。
都人士女望韓氏之行,歎息曰:「其兄韓氏爲永樂宮人,竟殉葬,已可惜也,今又往焉。
」至有垂泣者,時人以爲生送葬。
○遣右議政孟思誠、禮曹判書申商、知申事鄭欽之,慰送使臣于碧蹄驛。
○以秋等講武,駕幸楊州,次于楓川平。
○平安道監司進白雉,扈從群臣進賀,不受。
10月5日 ○癸未,慶尙道昌原、金海、漆原、鹹安等官地震。
○都摠制李順蒙,竊私前兵曹判書黃象妓妾月下逢,爲象所執,以掌軍節制使不及扈駕,託言枉入妻親家,日晩乃至。
兵曹劾以聞,下憲府鞫之,律該杖七十,命隻罷職。
○次于松節院。
10月6日 ○甲申,夜大雨。
○次于過伊末屹。
10月7日 ○乙酉,雨。
○鹹吉道監司,進北靑府所捕海靑一連,命追付進獻使之行。
賜監司崔蠲一表裏,府使具爰立衣一領。
○禮曹判書申商來問安,仍啓:「《傳》曰:『人君敬宗廟,則白烏至。
』今白雉呈瑞,不可不賀。
請移文中外稱賀。
」不允。
○江原道監司進方物及酒肉。
10月8日 ○丙戌,留。
10月9日 ○丁亥,賜江原道監司崔府、都事李元根等衣。
○次于鐵原府多也盞。
10月10日 ○戊子,知申事鄭欽之,請往抱川見母,許之,仍賜酒肉。
○兵曹啓:「講武,軍國重事,而功臣子孫,幸其免罪,不畏軍法。
請依大閱例,功臣子孫犯法者,本曹隨卽直斷,以嚴軍令。
」從之。
○次于永平縣屈洞。
10月11日 ○己醜,大霧,數步不辨人。
○次于抱川縣每場院。
10月12日 ○庚寅,驟雨,雷電。
○晝停于彌沙裡院北平,王世子來迎。
○賜京畿監司柳季聞、都事曹沆等衣。
10月13日 ○辛卯,輪對。
○晉平大君瑈,娶軍器副正尹璠之女。
10月14日 ○壬辰,夜,雷電。
○視事,輪對,禦經筵。
○左司諫金孝貞等上疏曰: 前以順成君??之事,上疏申請,未蒙兪允,更瀆天聰,??之不可率伴人審矣。
曩者讓寧大君禔,欲以其子乳養京師,達于太宗,太宗曰:「汝之子,豈可來京?」其憂國慮後、防微杜漸之訓至矣。
前此本院與憲司累次封章,極陳??不可居京,未得蒙允,尙且缺望,殿下以親愛之情,旣崇爵祿,又賜伴人,以啓憸小私附之漸。
臣等竊謂其父,旣得罪於宗社君父,安有其子反承寵待如此其至乎?此臣等所以期於得請,而不已也。
伏望殿下,思太宗之明訓,念國家之公義,勿給伴人,以慰臣民之望。
不允。
孝貞啓:「臣等之疏,留中不下,心竊憾焉。
殿下旣加爵祿,又賜伴七人,恐因此憸小之徒,乘機投隙,往來造言,若其有事,則不能享富貴矣。
」上曰:「臺諫之疏,皆以爲順成君,衆所共疑,旣有爵祿,獨不可賜伴人乎?凡事貴乎天然,乃以人皆疑懼爲辭,此非倭人與兀良哈,何可疑懼?故予旣使列於宗親而爵祿之,何獨於伴人一事,別之乎?憸小之徒往來生事,豈待伴人,而後然歟?且待人當以信義,爾等何曲生疑意,以爲國人之所疑懼者乎?爾等之深思遠慮過矣。
」孝貞與大司憲趙啓生再請之,上曰:「予未解惑。
古今異宜,三代之事,非今日所可言也。
然以周公待蔡叔觀之,蔡叔之事,有甚於讓寧,而乃封蔡仲,此實可法者也。
」孝貞曰:「蔡仲,賢人也,周公待之宜厚,??則年少而富貴已極,所爲狂妄,豈可比蔡仲乎?若不收伴人,則安知不生事,而未得永享富貴乎?」上曰:「順成雖不如蔡仲,然賜伴人,細事也。
旣加爵祿,而還收伴人,則物議必以順成,爲不如他人也。
」孝貞曰:「臣等以爲實不如他宗親也。
」上曰:「聽之已悉。
」固請,不允。
○憲府啓:「前日駕幸慕華樓,群臣序立闕門外,兵曹參議閔義生,與判書崔閏德竝肩徐行,容止驕傲,傍若無人,請罪之。
」上曰:「義生常時動靜軒擧,不類他人,其性然也。
判書亦雲:『方與義生共議公事。
』何可罪之?」命召義生于承政院責之。
10月15日 ○癸巳,雷電,大雨雹。
○輪對,禦經筵。
○慶尙道密陽、順興、基川等官地震。
聞慶縣鳳生山雲霧晦冥雷雨,山頂枯松自燒,火光靑赤。
○全羅道礪山郡,震人二。
10月16日 ○甲午,受朝,視事。
刑曹啓:「洪州人百姓金乃斤乃鬪殺妹壻孫莫述,律該處絞。
」命減一等。
以莫述打乃斤乃之母,乃斤乃爲母而殺,故減之也。
○上謂代言等曰:「處女今到何處?」左代言金赭對曰:「已到安州。
」上曰:「昔黃儼陪處女而去,敬畏之至,如對皇後妃嬪,今昌盛、尹鳳、李相等,甚怠慢不敬。
處女中路遘疾,盛等或在馬上,撫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