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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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於龍門浦,其龍門見泊都萬戶兵船,移泊於左道中央呂島,都萬戶循環防禦爲便。

    一,會寧浦萬戶兵船所泊長興府召麻浦,潮退則水淺,故兵船未易出入,周浦則倭賊初程,且田地沃饒。

    召麻浦兵船四隻,移泊於周浦爲便。

    一,唐津縣高助訥伊見泊馬島萬戶兵船四隻,移泊於本縣垣浦,則佐谷、都示等十一村及七陽、大丘居民安心土著。

    一,右道黔毛浦都萬戶兵船九隻,移泊於鹹平,垣串之見泊臨淄萬戶兵船四隻革罷,分屬於防禦緊要左道都萬戶營及水營爲便。

    」 命下政府六曹議之,僉曰:「依啓施行。

    」從之。

     ○黃海道敬差官黃垟據兵曹關啓:「道內海州槌串,長淵大串、阿郞浦等處見泊兵船移泊於要害處便否,臣與都觀察使成揜,同審具錄以聞。

    一,海州槌串兵船移泊於無知串便否,臣等審得,無知串通望海島,實爲要害之處,然東南皆大洋,多石多風,不宜藏船。

    惟槌串西百步許有一浦,可以聚泊兵船,但因潮水進退,兵船不得恒泊,然每日兩潮,亦何以行船。

    前項槌串兵船,移泊於此,便益。

    一,長淵阿郞浦兵船移泊於存伊浦便否,臣等審得,存伊浦亦是防禦最緊之地,然無水泉,且通望大洋,無隱蔽之處,泊數少兵船,深爲未便。

    惟自阿郞浦十餘裡許沈香串,東望靑石山烽火,南望彌羅山烽火,北望幾串烽火,西望大洋,浦內藏風,可泊兵船。

    前項可郞浦兵船移泊於此,便益。

    一,長淵大串兵船移泊於吾叉浦便否,臣等審得,吾叉浦浦內藏風,實是要害之衝,然浦內窄狹,且江口皆沙石之地,下碇爲難。

    前件大串,通望諸島,亦爲要衝之地。

    雖於水消時未得行船出入,然一月水消,不過上下二弦而已,仍舊便益。

    」 命下政府諸曹同議,僉曰:「一如所啓。

    」從之。

     ○兵曹據漢城府關啓:「本府事務煩劇,使令數少。

    皀隷前數四十名,加設三十名,分左右番役使。

    五部使令,各給十名,亦分二番,以京外無役人定之。

    」從之。

     ○兵曹啓:「將京畿、忠淸道程驛察訪李吉培興利除害條件,曹與政府、諸曹同議以聞。

     一,轉運奴婢、急走奴婢,已令三丁爲一戶,給轉運奴婢口分田五十蔔、急走奴婢一結,然其戶首所耕,尙且不足,況其奉足乎?無田可食,而辛勤立役,豈得安心?因此續續逃散,日就殘亡。

    驛屬公須之田,旣曰驛田,而外人專占耕作,未便。

    請其中所耕多者,量宜除出,分給上項奉足奴婢,使之耕作資生,以供其役。

     一,各驛立馬口分之田,或受於本驛隔遠之地,役事煩重,未暇親耕,或與人幷耕,或隻受其租,生利日益艱難,誠爲可愍。

    以近驛之田,勿論科田、軍資,除各人農舍外,量宜換給,以便農業。

     一,轉運、急走助役奴婢多小,當初分大中路定體,其後逃亡物故、侍丁年老、篤廢疾等雜故甚多。

    其餘強存者,無限苦役,不勝支當,將盡逃散。

    前項雜故奴婢,以革去寺社及法孫奴婢,充數立役。

     一,各驛奴屬父子兄弟以至夫婦,分屬典農,或屬都官,一家分役兩處者頗多。

    驛役雖苦,而父子兄弟夫婦不忍相離,有自願完聚爲驛役者,其情可憐。

    請於前項雜故奴婢空闕,從願充定,使之完聚。

     一。

    各驛公須、口分、立馬田,其數有限,因打量年久,或反爲川,或圮於水,久荒不耕者頗多,有名無實,實爲未便。

    請改量,以革去寺社田,換各驛近處之田充給。

     一,靑郊、狻猊兩驛,本不給公須田,令留後司支給廩料,驛吏先供過客而後受之。

    秋冬猶可也,春夏新舊不周之時,貧窮驛吏稱貸供給,其弊不小。

    請依他驛例,以革寺之田,換兩驛近處軍資、科田,給公須田,令無所耕轉運助役奴婢耕作,以厚其生。

    且收稅供給,以除稱貸之弊,公私兩便。

    」 命依議得施行。

     ○刑曹啓:「海州囚強盜金興立、金德生、吳蔔海、吳仇叱達、李佛生、崔加仇之,律該處斬。

    」從之。

     ○正朝使通事趙忠佐、皇親通事艾儉復命,欽錄詔勑二道而來。

    其勑曰: 皇帝勑諭天下文武群臣。

    朕惟,天地以生物爲德;人君以安民爲任。

    設官分職,簡賢任能,所以相成其功。

    朕祗紹洪圖,仰惟祖宗創業守成之艱難,夙夜惓惓,體天爲治。

    嗣守之初,蠲逋負、赦有罪,不急之務,一切停罷。

    愼選賢良,共圖惟親之治,期與天下安於太平。

    今天下庶事未盡理,生民未盡安,斯朕之責,亦爾文武群臣之責,尙勉思之。

     咨爾文臣,六卿掌國之庶務,布政司受任方隅,守令典郡邑,大小庶官,各有攸司,其竭忠殫慮,以安黎庶。

    銓選必擇人,賦稅必有常,禮敎必修明,兵政必振擧,刑罰必平恕,營繕必撙節,凡百政令,必謹審度,以存恤爲心。

    內外相承,興利除害,休息以蕃其生;勸課以厚其本。

    興學勸士,以正其俗,以成其才,必使吾民衣食充足,禮讓成風,匹夫匹婦,鹹得其所,斯爲稱職。

     咨爾武臣,都府掌國之軍政,都司控制一方,衛所邊圍,各有信地,其悉心戮力,以衛國家。

    簡閱訓鍊,必公必勤,紀律部伍,必嚴必肅,器械必堅利,城堡必修繕。

    糧茭儲峙,必足於用,巡邏望瞭,必謹以備。

    使奸究屛迹,吾民安於無事。

    其要以撫養軍士爲本,?其飢寒,念其疾苦,用之於萬全,斯爲稱職。

    至於風憲,爲朕耳目,朝政闕典、吏治得失、軍民利病、百官有司孰賢孰否,悉宜廉察,必使官得其人,政無不擧,人鹹樂生,斯爲稱職。

     夫君臣一體,上下相須。

    朕勉於修德,爾尙勵於忠貞,弼成治化,以躋斯民於雍熙泰和之盛,不其偉歟?朕代天子民,恪存戒飭,不以小人備任使,不以浮費傷財力,不以刑罰先敎化,不以貪黷勞士卒,爾尙體予至意,以副職任。

    惟忠足以事君,惟仁足以?人,惟勤則庶事集,惟廉則公道存。

    乃若驕盈縱恣,朋比用事,貪暴培克,漁獵吾民,或附阿從事,務爲容悅,庸庸保位,無補於時。

    黜陟之明、賞罰之公,典章具在,爾其欽哉!故諭。

     親祀南郊後詔: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朕惟君國之道,事天爲大,事天之實,?民爲本。

    我國家聖聖相承,太祖高皇帝肇基垂統,弘靖萬方,太宗文皇帝繼志守成,德威廣被,天下無事,生民乂安,六十於今矣。

    是皆天地祐祚之隆。

    肆及眇躬,獲承鴻緖,嗣位以來,夙夜其愼,上惟天命之重;下念民生之艱,式嚴昭事,庶臻康濟。

    謹於今年正月十五日,恭祀天地于南郊,股肱相助,群工駿奔,三靈交悅,百順介祥。

    嘉與臣民,均膺慶澤。

    於戲!郊禋緻誠,所以仰答靈貺;陽春布德,所以順體乾元。

    迎導至和,蕃育庶品。

    尙玆有位,感懋乃事。

    惟其仁愛之誠,輔我太平之治。

    詔告中外,悉使聞知。

     2月26日 ○丙寅,受朝,視事,經筵。

     2月27日 ○丁卯,禦經筵。

     ○司憲執義宋仁山,掌令宋箕、梁活,持平金自怡等上書辭職曰: 臣等本無才能,過蒙上恩,濫承風憲之任,暫無報効,惟日戰兢。

    然以監察許晩石妄請無罪,俾還就職,實臣等才劣識淺之所緻。

    監察李英幹、全衷等極揚臣等過惡,臣等上書辭職,未蒙兪允,命還辭狀,仍令復仕。

    臣雖就職,心實愧焉,今又諫院上疏請罪。

    反復思之,前日受責下官,恥莫大焉,又被諫院之誚,臣等之失至於如此。

    以察百官、糾風俗之任,靦面公行,汚染朝綱,實爲未便。

    乞罷職事,以正憲職。

     上不允曰:「古人有言曰:『身若無瑕,何恤人言?』予以汝等爲無罪,宜各就職。

    」仁山啓曰:「近,臣等又受辱矣。

    今月初七日,掌務持平成念祖以監察沈涓、權守宗爲初九日漢江、三角兩祭祭監,又使分臺於各司,沈涓等監祭後,告于本府曰:『兩處乃中祀,宜散齋三日,緻齋二日,乃於初七日分臺,宜罪分臺書吏。

    』本府問於涓等曰:『掌務持平,雖誤使分臺,不得散齋,監察等何不告而監祭乎?』涓等答曰:『本府曾於親幸宗廟祭,使犯染許晩石爲淸齋監,今又如此,必本府不敬祭祀而然也。

    頭烹耳熟,故請罪分臺書吏。

    且臺長所失甚多,何反劾無罪之人乎?是必挾前日晩石之事而報復也。

    』又問於成念祖曰:『初九日之祭,於初七日差祭監,已爲稽緩,又使分臺,何其多失乎?』答曰:『本府公事,大司憲以下皆知之,何獨歸罪於我乎?』臣等之受辱非一,何以靦面行公?願罷臣等之職。

    」 上曰:「前事則雖固辭不聽,此事予當分辨。

    」遂入沈涓、成念祖公緘、答通覽之,命代言,明日視事更啓,惡其不恭而交惡也。

     ○兵曹啓:「謹將慶尙道監司及敬差官李自直所啓道內巨濟縣移設及本縣守護加定便否,曹與政府、諸曹同議,條列以啓。

     一,今巨濟縣治所,誠爲不可。

    農場狹隘,人物不得聚居,地卑水潤,三面山壓,難於守護。

    又況賊船易入,變在不測。

    因此,人物不得安心,朝夕難保,殆非長久之地也。

    唯古邑地形,可以置邑,非唯農圃之場廣且膏腴,倭賊亦不得突入,人物聚居,實有利益。

    請於今年秋節,築城移縣。

     一,萬一海寇侵突,各浦兵船,非全爲巨濟守護,諸處追逐應變,則巨濟一縣孤虛單弱,誠爲可慮。

    請限本縣人物阜盛,於在前守護軍一百名加二百名,其二百名以附近各官新白丁與陸軍,相換定屬,分四番赴防。

    」 命依議得施行。

     2月28日 ○戊辰,禦經筵。

     ○兩使臣出遊加乙頭,泛舟中流,遣知申事郭存中、左議政李原、兵曹判書趙末生等,設宴以慰,極歡乃還。

     ○傳旨于義禁府:「執義宋仁山、掌令梁活、宋箕、持平金自怡、成念祖等,三角、漢江祭監,不爲預定,又使分臺,不得齋戒。

    且不小祭享誤錯之事,不卽問劾之由及監察沈涓、權守宗,雖本府誤令分臺,不卽論告,退宿于家。

    又於本府問劾之際,揚惡答通之罪,究劾以聞。

    」 2月29日 ○己巳,視事。

    上曰:「前日臺員呈辭狀,以前日受辱於監察爲言,予還給其狀,仍令就職。

    臺員啓:『近日又受辱於監察沈涓、持平成念祖,未敢安然出仕。

    』予納二人公緘答通而覽之,沈涓之答,固可憎也,臺長亦不無失。

    方涓之請罪分臺書吏也,念祖欲避嫌,臺長等止之曰:『小小事何嫌?』累日後更生計較,問備於念祖,其間必有異意。

    前日之事,雖十呈辭,予欲不受,今此事不無阿曲,乃許辭職。

    且臺長何以知晩石之犯染乎?雖犯染,爲淸齋之監何妨,亦於淸齋者何損?監察等以如此疑事咎晩石,又於問備之際,反辱臺長,非也。

    上古之事,予未知之,近來如此緻辱耳目之官,予未嘗聞也。

    卿等以爲何如?」吏曹判書許稠對曰:「人心包天地,在我誠敬至,則在彼之染惡,於我何損?夫臺諫,人君耳目之官,任大責重,大小官吏緻敬,古之制也。

    今監察等以下僚,淩辱官長,此非小失,大不祥之事也。

    」 ○禦經筵。

     ○遣知申事郭存中、摠制元閔生,分贈兩使臣黑麻布各二十匹、白苧布各二十匹、滿花方席各六張、滿花寢席各六張、石燈盞各一事、金熊皮各二張。

     ○戶曹啓:「東西籍田耕作秬黍十七石三鬥,除今年種子各一石外,其餘頒賜正三品以上。

    」命分送京畿、忠淸、慶尙、全羅、黃海等道各官耕種。

     ○傳旨禮曹:「今後江原道平康等處講武時,京畿、江原道監司、經歷外,他道大小使臣,毋得越境問安。

    」 ○兵曹據京畿監司關啓:「楊州綠楊平左軍、中軍牧場內可耕之地二百餘結,而其築場之處卑濕,故未得堅築,一遇水澇,盡皆頹落,修築之弊,已爲不少。

    又況馬匹連續逃逸,踐損禾稼,誠爲未便。

    請自廣濟院北松峴至佛多山,徑築長垣,前項可耕之地,給轉運奴婢及無所耕人吏、官奴婢,懇耕資生便益。

    」 於是,命左軍經歷裵恒,同楊州府使看審以啓。

    裵恒回啓:「竊觀,綠楊中軍牧場,南北相去一千八百六十步,左軍牧場,南北相距一千六百十步。

    然左軍牧場則自春至秋,長牧於此,其中軍則牧場二所,其一在三田浦,其一卽此。

    三田浦牧場水沈,然後移牧於此,故中軍牧場可以減省。

    今以松峴爲限築場,則逃逸馬匹,防閑便易,且築場力役減少,兩軍馬匹牧養水草亦足,而其外可耕之地,且一百五十餘結。

    」 上命察訪,同楊州府使,量給轉運奴婢、楊州人吏官奴婢無所耕者。

     2月30日 ○庚午,視事。

     ○遣知申事郭存中、摠制元閔生,問安于兩使,仍贈裌衣一襲、靴套,頭目三十四人衣靴。

     ○尹鳳詣闕拜辭,上迎入于便殿,贈鳳貂裘、弓矢,頭目貂皮各二十領,仍設酌。

    上與鳳言,鳳皆跪對。

     ○兵曹啓:「前此講武時,田犬則除大君、左右議政、府院君兵曹、代言各牽兩隻外,其餘不得牽帶,鷹子則除常時有牌者外,無牌者不得帶行。

    且射獸之箭,亦皆着標,以憑考驗。

    今隨駕大小人員,不畏法令,濫帶鷹犬及無標之箭者,間或有之。

    請本曹及鎭撫所司禁、察訪不時檢擧,隨卽收取沒官,如有敢行濫帶者,二品以上則伴倘,三品以下則當身,本曹直行決斷。

    箭則三軍甲士於鎭撫所,內禁、忠義、別侍衛、司禁於各衛節制使,有所任上大護軍、護軍及兼司僕於本曹,鎭撫於都鎭撫,各品伴倘於根隨各品受署。

    二品以上,各書其名,其帶無署無名之箭者,亦依上項例直斷。

    」從之。

     三月 3月1日 ○辛未朔,以黃喜爲兼大司憲,金沱執義,林仁山、皇甫仁掌令,李孝禮、權偲持平。

     ○皇親鴻臚寺卿任添年、光祿寺少卿韓確、鴻臚寺少卿崔得霏等,齎領欽差李琦齎還詔書一道、劉景齎還勑諭一道,回自京師。

     3月2日 ○壬申,上幸太平館,設餞宴。

     ○義禁府啓:「持平成念祖以掌務,晩差祭監、監察罪;監察沈涓不齋戒而監祭,且本府劾問時,反歸咎本府罪;大司憲李明德、執義宋仁山、掌令宋箕、梁活、持平金自怡不卽劾念祖稽緩罪。

    」命念祖、涓照律,仁山勿論,明德、箕、活、自怡旣已罷職,幷勿論,律該涓以佐職罵長官,杖八十,命減二等,念祖祭祀日時,不先告示,笞四十,以勳孫免。

    初,上命臺長就職,箕、自怡仕,活持兩端,或仕或否以待變,仁山稱疾不出,念祖告服在暇,明德亦有故。

    箕、自怡潛往念祖家,問其所向,念祖曰:「服盡,吾常辭職。

    」自怡等慙懼,追劾念祖旣往之失,念祖答曰:「厭我欲辭而劾之耳。

    晩定祭監,非獨吾罪也。

    」又劾沈涓,涓又揚箕、自怡等過失,箕、自怡佯不知而仍仕,朝論鄙之。

    仁山、活到本府欲共呈辭,箕、自怡不肯,強之而後從之。

    上初不許辭職,仁山切言己過,詳陳監察等緻辱,上遂下義禁府辨之。

    唯仁山伏罪,其他相毀詆,無異庸人,上惡之,故原仁山左遷,其餘皆罷。

     3月3日 ○癸酉,視事,經筵。

     ○遣金乙賢,贈兩使臣石燈盞各二事。

    尹鳳求《翰林別曲》,命承文院書寫以與之。

     ○留後司宣慰使淸平君李伯剛發行。

     ○刑曹啓:「安州囚明火強盜金決,律該處斬。

    」從之。

     3月4日 ○甲戌,使臣尹鳳、樸實還京,上率王世子以下群臣,幸慕華樓設踐宴,贈兩使內廐馬各一匹。

    上謂使臣曰:「本國北門江界、閭延等處,建州衛都司李滿住、指揮童修甫答等托以乞糧,各率管下百餘人、或二百餘人,連續出來,留連不還,切欲奏聞間,今幸遇尊使,細陳吾情。

    彼輩旣逃上國,潛來我邊境,不可厚接,令邊將隻給回程糧送還。

    我之接待,未滿彼心,倘若生變,其禍不測,應之之方,予甚慮焉。

    請爲我悉奏上前。

    」使臣答曰:「吾等胡不盡心奏達?然吾等之言,不如殿下一奏。

    」鳳曰:「臣本國人也,尤恐帝鑑以爲本國之事,言之如此繾綣也。

    奏聞則於臣無嫌,而臣亦從而極陳之。

    」上曰:「使臣之言誠是。

    」又曰:「曾降勑諭,拿送楊木答兀,然本人不曾來往於我國,國人皆不知其面貌。

    且北方多閑曠之地,野人散處山谷,若兀良哈、斡朶裡、兀狄哈之類是也。

    予連屬使人諜訊,皆雲:『楊木答兀無定居,潛隱山谷,遷徙不常,拿捕無由。

    』予用至慮,幸竝此聞奏。

    」使臣曰:「是先皇帝以征胡爲棘,未暇問罪。

    由是此人等得全至今。

    」宴將罷,鳳執盞實注酒,進上前一爵,行三拜而出,上送于門外。

    世子立道左,兩使就前揖別,至三議政立處,各行揖禮乃行。

    上命知申事郭存中,餞于碧蹄驛。

    上由慕華樓回禦慶會樓觀射,賜司正樸成良弓,以其射過三百步也。

    未時,還宮。

     3月5日 ○乙亥,禦便殿,宴鴻臚寺卿任添年、光祿寺少卿韓確、鴻臚寺少卿崔得霏、領議政李稷、判府事崔迤、都摠制曺恰、同知摠制李恰等慰之,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領敦寧柳廷顯、左議政李原、知敦寧李湛、兵曹判書趙末生及六代言侍宴。

     ○傳旨:「今後使臣迎接時,軍士朱紅頭具,毋得着持,自今勿更造作。

    」 ○尹鳳到留後司,請米五斛幷宴卓,齎至李彬妻家贈之,又贈段子、毛子各一匹,彬妻回贈苧麻布。

     3月6日 ○丙子,受朝,視事。

     ○親傳齊陵寒食祭香祝。

     ○平壤宣慰使宜山君南暉、黃州宣慰使吏曹參判李隨奉宣醞發行。

     ○傳旨知利川縣事:「讓寧夫人若欲往父殯所,勿禁。

    」 3月7日 ○丁醜,視事,經筵。

     ○瑞興宣慰使同知摠制李恪發行,以尹鳳因拜掃留瑞興也。

     ○慶尙右道處置使啓:「二月二十一日,倭船一隻,自連花島到欲知島,令鎭撫李權、黃允厚、副司正金乙萬分道追逐,至外麻屹頭斬二級,又射殺十二人,餘六人投溺。

    遂取倭船,令金乙萬帶來問,戰時火箭留船底,會大風火起,所載賊倭及兵器船隻盡燒,唯倭頭一、環刀二、槍一,授黃允厚以進。

    」命兵曹,戰卒論功行賞。

     ○傳旨:「京中會飮、迎餞外,勿禁用酒,外方監司、節制使、處置使服藥外,一禁。

    」 3月8日 ○戊寅,安州宣慰使同知摠制李蕆、義州宣慰使刑曹參判李叔畝發行。

     ○傳旨兵曹:「來四月當番京畿、忠淸、全羅、慶尙道侍衛別牌等,勿令番上。

    」 ○原從功臣領敦寧緻仕韓劒、漢平府院君趙涓、谷山府院君延嗣宗、判左軍府事崔迤、檢漢城尹金英富等上言:「釋王寺太祖施納穀食及原從功臣等立寶米穀,無管轄出納者。

    請每年差官收納,亦定監守奴。

    」命下刑曹,依衍慶寺例,定監守奴十名。

     3月9日 ○己卯,上講武于鐵原、平康等處。

    是日動駕,晝停于楊州沙川洞口,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誼城君?入侍。

    京畿監司金謙、經歷安崇善、程驛察訪李吉培、楊秩、楊州府使李繩直具朝服迎謁。

    賜酌于隨駕堂上官,三品以下則賜酒,自是至回駕,例也。

    夕次于楓川平,京畿、忠淸、全羅道監司獻馬及方物,平安道監司獻鷹三連,京畿監司亦進酒果。

     ○刑曹啓:「前此犯罪收贖之法,笞一十楮貨六張,每一十加六張,杖一百,六十張。

    去壬寅年,因民間楮貨價賤,笞一十,十八張,每一十加十八張,杖一百,一百八十張。

    今則笞一十銅錢一百五十文、楮貨七十五張,杖一百銅錢一千五百文、楮貨七百五十張。

    等而推之,則杖一百徒三年,銅錢六千文、楮貨三千張。

    杖一百,流三千裡,銅錢九千文、楮貨四千五百張。

    婦女及公私賤口貧窮者,決杖後,徒流收贖之際,雖破産傾資,未易充納,請得中詳定。

    」 命下政府、六曹同議。

    議雲:「請於《大明律》笞一十贖錢六百文,今減三分之二,贖錢二百文,每一十加二百文。

    笞五十一貫,杖六十一貫二百文,每一十加二百文。

    杖一百贖錢二貫,杖六十,徒一年四貫,每一等加一貫。

    杖一百,徒三年八貫,杖一百,流一千裡十貫,每一等加一貫。

    杖一百,流三千裡十二貫,絞斬十四貫。

    」從之。

     3月10日 ○庚辰,驅漣川加舁平及夫老隻山,上射獲鹿一獐一。

    晝停于夫老隻山西平設酌,在內諸君入侍。

     ○京畿監司進酒果,漣川縣監辛回具朝服迎謁。

    驅五峯山,夕次于松折院前,黃海道監司獻方物及鷹三連、犬二隻。

     ○辛回以潛隱贈賄,見執於禁亂察訪,推劾以聞,原之。

     3月11日 ○辛巳,驅加乙麿古介東山,上射獲獐二。

    晝停于鐵原珍衣川邊,在內諸君入侍,鐵原府使柳渼具朝服迎謁,監司獻酒果。

    驅加乙麿古介西山,上射獲鹿。

    夕次于鐵原之馬山,分賜所獲禽于隨駕宰樞及代言、鎭撫所,賜酒肉于掌軍節制使。

    金謙別進酒肉,分賜軍士。

    平安道都節制使崔閏德獻鷹犬。

     ○平安道監司金自知以書啓: 使臣樸實馬,留養義州病死。

    尹鳳齎來石燈盞大見樣,請下送。

     回諭死馬擇相準馬充給,仍命囚內官金孟于義禁府,以孟嘗謂石燈盞大見樣于右副代言李臺私用也。

     3月12日 ○壬午,驅楓泉驛平及浦平、爐昆足平,晝停于鐵原之豬山平設酌,在內諸君入侍。

    驅蘆伐,上射獲獐二,夕次于平康之甲非川邊。

     ○江原道監司韓有紋、都事李雍、平康縣監、程驛察訪等具朝服迎謁,監司獻土物及淸酒,中宮遣內官裵萱問安,京畿經歷安崇善來問安。

    賜酒肉于掌軍節制使,以所獲禽一百七十五,分送于誠妃殿、中宮各殿、留都議政府、六曹、宗親、駙馬及領敦寧柳廷顯。

     3月13日 ○癸未,驅穿巖串獐望平,上射獲獐二,晝停于獐望山西洞口設酌,在內大君、諸君入侍,監司進酒果。

    驅獐望山北串、豆伊浦北山,上射獲獐,夕次于今音堀。

     ○兵曹據鹹吉道節制使關啓:「兀狄哈家吾下進告:『初居兀狄哈地面,後歸開陽,娶唐女仍居。

    往年楊木答兀捉拿身及妻子爲奴使喚,然吾本非賤口,聞其爲賤役,欲投貴境,安心過活,挈家以來。

    』姑留於吉州。

    請移處於田地沃饒全羅道。

    」從之。

     ○差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解送被倭漢人徐車夫于遼東,賜車夫衣服、笠靴、苧麻布。

     3月14日 ○甲申,驅分水嶺平、杻岾山,晝停于杻岾山東平設酌,大君、諸君入侍,監司進殽酒。

    夕還次前營,監司別進酒及魚肉,分賜宗親及扈從大小臣僚,下及賤者。

     3月15日 ○乙酉,留晝設酌,在內諸君入侍。

    左議政李原詣幄次問疾,上曰:「吾無疾,此言何從而出?」原對曰:「注書卞孝敬言之也。

    」上怒孝敬妄言,命歸其家。

     ○監司進酒果。

     3月16日 ○丙戌,驅加豆等及積山東平,命軍士射逸出禽獸。

    晝停于積山南平設酌,在內諸君入侍,監司進酒肉,分賜臣僚,以及賤者。

    命召韓有紋入幄次賜爵,仍命行酒,賜有紋、李雍衣各一領。

    驅平康南平,夕次于鐵原之楓泉驛前平,京畿監司金謙、經歷安崇善、鐵原府使柳渼等迎謁,獻酒果。

    吏曹判書許稠問安,進酒果,分賜僉摠摠以上。

     ○命囚承政院椽吏曺漢臣于義禁府。

     ○賜酒肉于掌軍節制使。

     ○傳旨兵曹:「司僕、司禁、內禁衛駕前駕後等近侍軍士捕獲禽獸,令鎭撫掌進。

    」 3月17日 ○丁亥,驅多也盞平及高石亭串,晝停于高石亭川邊設酌,諸君入侍。

    夕次于永平之崛洞,永平縣監閔恭具朝服迎謁。

     ○禮曹據慶尙道監司關啓:「今來日本國王使臣上副官人所坐船格人,依癸卯年例給糧料,其餘帶來各船格人,勿許幷給。

    若請幷給,答以無國家之命,難以擅便。

    」從之。

     ○賜獐于讓寧大君。

     ○平安道監司據江界節制使金益生呈馳報:「皇城平來住兀良哈指揮童所乙好、張三甫等到滿浦口子言:『欲謁新節制使。

    』卽令人傳說:『汝等彼土人,私自來謁不可。

    』所乙好、張三甫等不聽憤怒,乃率王好乙好、王心波老、高豆乙土、文裡赤,到西村好麟浦,又使人問其爲來事由,答曰:『將還原住婆豬江,欲求行糧。

    且辭新節制而去。

    』不得已於城外略設饋餉,仍審其狀,所率來軍人壯男八十九名、小童十名,窮困現然,故分其壯弱,以鬥升給糧。

    所乙好等受之曰:『我等於婆豬江、皇城兩處,分居農作,自此以後願無來擾。

    』仍贈以熊皮一領、鹿皮二領,卻而不受。

    所乙好等還去皇城平。

    」 3月18日 ○戊子,驅寶藏山,晝停于永平縣西平設酌,諸君入侍。

    駕至水餘洞,觀放鷹,夕次于每隱塲院南平,抱川縣監金恒具朝服迎謁。

     3月19日 ○己醜,賜監司金謙、經歷安崇善衣各一領。

    駕至綠楊驛平,觀放鷹,世子出迎于瓦窰平。

    晝停于多也巖南平,禦幄次,誠妃殿、中宮、世子以次進豐呈,議政府、六曹亦進豐呈。

    宗親、駙馬、異姓諸君、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隨駕宰驅、代言、臺諫、監司、經歷入侍宴,分賜酒肉于三品以下臣僚,至于賤者。

    留都各司皆就興仁門外,迎駕還宮。

     3月20日 ○庚寅,命囚注書卞孝敬于義禁府,劾其妄言之罪,竟坐杖六十。

     ○命放金孟還仕。

     ○兼大司憲黃喜曾受南原府使李侃所贈油紙鞍籠,至是事覺避嫌。

    初,全羅道察訪李宗揆至南原,搜探侃饋遺各人私書而劾之,京外官吏多犯受賂,而獨權貴者不與焉,時人頗疑其削之也。

    惟喜自首,而其他竟匿之,物議以此獨賢喜。

    大提學卞季良私書通請,宗揆庇之,事竟不發,由是人皆不直。

    宗揆之爲人,外似廉勤,而內實阿險。

     3月21日 ○辛卯,視事。

     ○對馬州左衛門大郞使人來獻土物,兼報日本國王使臣之來,回賜正布一百二十匹及燒酒二十甁。

     ○賀大行皇帝尊諡使判漢城府事吳陞、副使慶昌府尹柳思訥、千秋使摠制樸礎回自京師。

     ○命摠制文孝宗、玄貴命、元胤與訓鍊觀提調,敎軍士擊毬,仍下擊毬杖三十于訓鍊觀。

     ○命放還當番各道侍衛別牌。

     3月23日 ○癸巳,視事。

     ○以李正寧爲資憲星原君,尹愚嘉善坡城君,金素漢城府尹。

    正寧尙太宗宮主盧氏女,愚尙太宗宮人辛氏女。

     ○平安道隨川人梁石三父檢金發顚狂病,石三截其手指,燒而食之,病愈。

    事聞,命旌門、復戶。

     ○刑曹啓:「撫山囚強盜李波介,律該處斬。

    」從之。

     3月24日 ○甲午,視事。

     ○賜自願侍衛兀狄哈豆乙公阿衣服、笠靴、鞍馬、奴婢、家舍、家財,令聚妻。

     ○刑曹啓:「外方各道各官囚人,推考未畢,或有緻死者。

    此必以爲犯罪之人,或得病或飢饉,全不救護,使至於死,已違欽恤之意。

    且於推考時,枉刑緻死者,亦或有之。

    雖眞死罪,獄事不成,在獄而死,誠爲未便。

    自今如有獄囚得病者,差人專心救療,毋令緻死,且不得枉刑。

    違者,監司糾擧,移文本曹。

    」從之。

     ○命以察訪皇甫仁案劾昌原府使安從約所犯,下司憲府更劾以聞。

    上仍曰:「曩者以部民訴守令,其風不美,乃立部民告訴之禁,此乃厚風也。

    然貪暴之吏,恃其禁令,姿行無忌,故予更使察訪案問民間,今犯法守令被劾者多矣。

    所犯雖小,仍坐治民,無乃不可乎?予謂小事雖在勿論,須皆遞任別敍,何如?」吏曹判書許稠對曰:「罪若輕則未可輕遞。

    」上曰:「予以爲遞任可也。

    」 3月25日 ○乙未,日本九州前節度使原道鎭使人獻土宜,求《大般若經》,回賜正布一百九十匹及經一部。

     ○日本一岐州知主原朝臣重遣人獻土物,回賜正布一百三十匹。

     3月26日 ○丙申,視事。

     ○吏曹啓:「京中各司箇月,依外方例,用實仕。

    」從之。

     ○傳旨:「今後無口傳,門外行幸,政府、六曹除侍衛。

    」先是,諫院請:「雖無口傳行幸,以耳目之官不扈從,甚不可。

    」上旣納之,而今復停之。

     ○樸行之妻,元尹德根之女,枉刑殺其女奴,刑曹劾問論請,上謂同副代言鄭欽之曰:「樸行之妻,乃宗親也。

    斷此罪,吾甚難之,而亦甚愧焉。

    雖欲流之,婦女也,豈比於男子而流之?雖欲罪之,宗親也,豈比於常人而罪之?以此而不以罪罪之則亦非也,如之何則可?其將此議,議於左議政李原。

    」原曰:「原其情則可憎,然懿親不可罪之。

    」 3月27日 ○丁酉,上幸東郊,觀放鷹,命漁于楮子島,駐輦箭串平,命隨駕內禁衛、司僕甲士騎射。

    晝停于三田渡下平設酌,二品以上及知申事郭存中入侍,賜酒肉于三品以下軍士。

    賜摠制文孝宗矢箙一副,副司直金自雍箭筒。

    孝宗善調鷹,自雍是日能騎射也。

     ○忠淸道鴻山人樸自明妻一産二女一男。

     3月28日 ○戊戌,視事,經筵。

     ○司憲府啓:「鄭千寶、宋惟景二次壓膝,吐實雲:『僞造太祖親押賜牌時,義平君元生亦與知。

    』」下元生于義禁府,命提調,同委官、臺諫雜治之。

    初,元生與人訟臧獲,傳來契券不明,勢將不勝,書題宋惟景謀曰:「若僞造太祖賜恭靖王奴婢券,庶可得也。

    」遂與奸人鄭千寶摸寫太祖署押僞造文契,而元生亦與知之,至是事覺。

     3月29日 ○己亥,禦經筵。

    上召大提學卞季良命曰:「與庾順道蔔世子配匹以聞。

    」季良稍知星命,順道雖儒者,而專以陰陽術數與醫術進者也。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二十七〉 夏四月 4月1日 ○庚子朔,受朝,視事,仍小酌,饋朝啓宰樞、臺諫,命領敦寧柳廷顯及政府、諸府院君,皆入侍酌。

     ○禦經筵。

     ○賜女眞金劉時、所應哈、李於乙虛取、睦加乙獻鞍馬,授職。

     ○禮曹啓:「日本國王及諸島土主求佛經闆者頗多,今京外革去寺社及無僧寺社所藏金銀字經、印寫諸經及諸經闆子,無識之徒或偸取、或破毀,將來塞請爲難。

    京中則令禪敎兩宗,外方則令所在官守令考察收頓,移置僧人聚居寺社,其各寺見在諸經及闆數,明白置簿傳掌,具錄以聞。

    」從之。

     ○禮曹據鹹吉道監司關啓:「道內吉州、北靑、端川、鏡城、慶源、甲山等官,皆以閑良人定爲鄕吏役,吉州、鏡城、慶源、甲山之吏着平笠。

    北靑、端川之吏着方笠,以一般鄕役,冠服各異,似爲未便。

    且本非鄕吏,故特立去官之法,立役十四年或十五年去官,爲正軍、侍衛、守城軍,其後因無去官之限,或有一一年立役去官者,去官之後,免一切雜徭,故當初求屬及其入屬,多般請托,免役閑遊。

    因此,凡事廢弛,誠爲不可。

    然慶源、鏡城、甲山則邊戍之地,宜從鄕習,不可使之強着方笠。

    吉州旣爲內地,請依端川、北靑例,使着方笠。

    上項各官鄕吏,竝滿十五年,方許去官。

    」從之。

     ○傳旨兵曹:「今後門外行幸時,侍衛軍士,竝令着帖裏。

    」 ○左議政李原、右議政柳寬會于戶曹判書安純之第,動樂傾酒,以時方憂旱,識者譏之。

     4月2日 ○辛醜,雨。

     ○禦經筵。

     ○禮曹啓:「諸嬪、諸宮主竝稱殿,殆失於禮,自今改稱宮。

    」從之。

     ○命收元生職牒,自願安置,仍命義禁府曰:「毋使差人督遣,予當使人出置于外。

    」 ○大提學卞季良製《華山別曲》以進,其詞曰: 華山南漢水北,朝鮮勝地。

    白玉京黃金闕,平夷通達。

    鳳峙龍翔,天作形勢,經經陰陽,偉都邑景其何如?太祖、太宗創業貽謀,〈再唱〉偉持守景其何如?內受禪上稟命,光明正大。

    禁草竊通商賈,懷服倭邦。

    善繼善述,天地交泰,四境寧一,偉太平景其何如?至誠忠孝,陸隣以道,〈再唱〉偉兩得景其何如?存敬畏戒逸欲,躬行仁義。

    開經筵覽經史,學貫天人。

    置集賢殿,四時講學,春秋製述,偉右文景其何如?天縱之聖,學問之美,〈再唱〉偉古今景其何如?訓兵書敎陳兵,以習坐作。

    順時令擇閑曠,不廢蒐狩。

    萬騎雷騖,殺不盡物,樂不極盤,偉講武景其何如?長慮卻顧,安不忘危,〈再唱〉偉預備景其何如?懼天災悶人窮,克謹祀事。

    進忠直退姦邪,欽恤刑罰。

    考古論今,夙夜圖治,日愼一日,偉無逸景其何如?天生聖主,以惠東人,〈再唱〉偉千歲〈乙〉世〈伊小西〉。

    慶會樓、廣延樓,崔巍敝豁。

    軼煙氛納灝氣,遊目天表。

    江山風月,景槪萬千,宣暢鬱堙,偉登覽景其何如?蓬萊、方丈、瀛洲三山,〈再唱〉偉何代可覓?止於慈止於孝,天性同歡。

    止於仁止於敬,明良相得。

    先天下憂,後天下樂,樂而不淫,偉侍宴景其何如?天生聖主,父母東人,〈再唱〉偉萬歲〈乙〉世〈伊小西〉。

    勸農桑厚民生,培養邦本。

    崇禮讓尙忠信,固結民心。

    德澤之光,風化之洽,頌聲洋溢,偉長治景其何如?華山、漢水,朝鮮王業,〈再唱〉偉竝久景其何如? 命載諸樂部,用之宴饗。

     ○兵曹據鹹吉道點馬別監呈啓:「鹹興府都連浦、和州末應島,皆水草俱足,馬不得風逸,可爲牧場。

    請鹹興、定平、預原等各官馬匹,放於都連浦;和州以南至安邊六官馬匹,放於末應島。

    」從之。

     ○兵曹據濟州道敬差官手本啓:「在先以國屯有咎馬一匹,換私屯良馬一匹。

    濟州之人,市馬以爲衣食之資,故良馬一匹,給有咎不實馬二匹,猶以爲不足,故雖有良馬者,不樂與國屯爲市。

    請將國屯有咎馬及體小雄馬,換其良馬,隨其馬之等第,量宜加給布貨,則市馬不難,而人皆便之。

    其加給之價,以全羅道魚鹽,貿易布貨,酌量支給。

    」從之。

     ○前判忠州牧事樸光衍卒,依例緻賻。

     4月3日 ○壬寅,司憲府啓:「順平君群生、元尹義生、同僉知敦寧金世敏、同副知敦寧樸賡等,與元生同狀告訟,亦知僞造賜牌之由,請竝收職牒論罪。

    」上議於領議政李稷、左議政李原曰:「元生以王室之親,幹犯僞造太祖賜牌署押,予不得已囚禁鞫問,收職黜外。

    今憲府又將群生、義生、金世敏、樸賡,請置於法,予心難斷,卿等熟議,使不乖於情法。

    」李稷等議曰:「群生、義生不識文字,雖從寬典猶可也。

    若金世敏、樸賡乃知文字,且非群生、義生之比也,當按律施行。

    」命群生、義生、世敏、樸賡,自願安置;世敏、樸賡,收職牒。

    仍召持平權偲曰:「群生、義生,予當使人出置于外,毋得督遣。

    」 ○司憲府執義金沱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元生以王室至親,臣子之職兼焉。

    坐享富貴,宜其小心戒懼,思補上德者也。

    今因私己小利,僞造太祖署押,乃與群弟謀奪迷民奴婢,忝辱先君,以徼其利,不忠不孝,罪莫大焉。

    殿下第以仁愛之篤,坐諸輕典,以保首領,非所以懲惡戒後之道也,願將元生置之於法。

    群生、義生、金世敏、樸賡,以次科罪,以杜臣子不敬之漸。

     上不允曰:「予議諸大臣以定罪,不乖情法,今後勿言。

    」 ○左司諫柳季聞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臣子之罪,莫大於不敬,不敬之實,莫甚於矯誣。

    爲臣子而苟犯於此,則不得容於天地之間。

    今元生以王室懿親,席君父之德,寵榮已極,而足任使令,固當謹愼,而永享富貴,上答聖恩,乃其分也。

    不此之顧,惟欲之從,將恭靖大王平日明斷之事,迨其升遐之後,反以爲君父之志,謀欲奪人之奴婢,聽從鄭千寶、宋惟景之奸謀,乃出太祖親押文籍,令惟景等摹寫諱押,許爲賜牌,恐嚇公私,以逞己欲。

    太祖、恭靖大王在天之靈,以爲何如?其矯誣不敬之罪大矣。

    又以造飾賜牌,爲宗開寫告狀,呈于憲府都官,其與謀造飾之迹著矣。

    當其義禁府奉王旨訊問之際,衆證明白,頑然不服,其不敬殿下,亦已甚矣。

    且群生、義生、金世敏、樸賡等,俱以兄弟,朝夕相從,書名告狀,其同心與謀,不待辨說而自明矣。

    臣等竊恐推此心則後日不測之謀,將自此而起矣。

    宜置於法,以布不敬之罪。

    殿下但以欽恤之心,特從寬典,末減施行,是雖殿下議親之美意,然爲臣子而幹犯大不敬之罪,則不用議親,載在律文。

    殿下不可以一時之私恩,廢萬世之公義。

    伏望斷以大義,將上項人員等,依律科罪,以快臣民之望。

     ○上禦廣延樓下,三功臣及嫡長進豐呈,世子及孝寧大君??[1]、恭寧君?、謹寧君襛、誼城君?、知敦寧李湛、都摠制樸實、摠制文孝宗、李中至、柳殷之、知申事郭存中、左代言趙從生、左副代言金赭、右副代言李臺侍宴。

    命三功臣及嫡長子進酒,仍命起舞,極歡而罷。

    賜送內醞大膳于讓寧大君。

     4月4日 ○癸卯,禦經筵。

     ○司憲執義金沱、掌令皇甫仁、持平權偲等庭諍曰:「常人犯如此之罪,其漸尙可畏也,況元生等以王室懿親,忍此敢爲,臣等竊恐其漸難測也。

    宜置於法,以戒後來。

    」上曰:「予已議大臣,處決得中。

    」沱等更啓曰:「是雖殿下仁愛之恩,臣等以爲罪重罰輕,未爲得中。

    」上曰:「周之三叔,厥罪惟均,成王隻誅管叔,況今元生等,不可與三叔之罪比也。

    予則以爲得中。

    」 ○司諫院左司諫柳季聞、司憲執義金沱等進交章曰: 臣等前日將元生等之罪,具疏以聞,未蒙兪允,不勝隕越之至。

    臣等竊謂,臣子之分,莫大於忠孝,爲臣不忠,爲子不孝,則罪不容於天地之間矣。

    今元生將恭靖大王平日已斷之事,更生姦計,與宋惟景、鄭千寶等摹寫太祖諱押,陰謀告狀,其不忠不孝,固爲大矣。

    矧今奉王旨訊問之日,事證已著,當輸情服罪可也,頑然不服,其不敬殿下,亦已甚矣。

    是則元生非獨得罪於殿下,又得罪於太祖、恭靖大王之靈,實非殿下所得而私宥也。

    且群生、義生、金世敏、樸賡等,與元生同辭告狀,其爲與謀,彰彰明矣。

    伏望殿下,爲祖宗在天之靈,將上項人員之罪,一依前日之疏,明正其罪,以快臣民之望。

     上曰:「明日朝啓,予當親諭。

    」 ○親傳夏享大祭香祝。

     ○刑曹啓:「黃海道鳳山百姓韓仲甫以其馬匹,賣於使臣頭目李長壽,請依敎典刑鑑後,所賣物沒官。

    」命他罪人行刑時更啓。

     ○刑曹啓:「城內走馬,曾無禁令,律無罪名,故無識常人及試馬軍士,街路稠人中,狂妄馳走,緻傷人命者頗多。

    自今承傳急速事外,城內走馬者,以違令論;走馬傷人者,以《大明律》凡無故於街市鎭店馳驟車馬,因而傷人者,減凡鬪傷一等、緻傷人命者,流三千裡施行。

    」從之。

     ○慶尙道都觀察使啓:「謹稽司憲府受敎:『京中誤決、畢決,受立案後十日內呈本府,外方守令誤決,受立案後三十日呈其道監司。

    監司誤決,近道京畿、忠淸、黃海、江原道則三十日內呈本府,遠道鹹吉、平安、全羅、慶尙道則五十日內呈本府,接狀移送後,過五十日不現者,令勿聽理。

    』然外方自三月至七月,如奴婢相訟不緊雜訟,竝不聽理。

    憲司受敎,徒有定限,無外方農時停訟之節,訟者不計農時,幹證各人,相率來訟,其弊不少。

    請外方奴婢誤決,接狀定限,依憲府受敎,接狀後現身日限,除農時,自八月初一日至翌年二月晦日內,五十日不現者,不許聽理。

    」 命依所啓,幷各道行移。

     4月7日 ○丙午,移禦景福宮。

     ○刑曹啓:「請斬僞造禦押宋惟景、鄭千寶。

    」從之,仍命代言司,焚其僞券。

     4月8日 ○丁卯,視事,經筵。

     ○蟲食穆淸殿近山松葉,發裡內丁夫捕之。

     ○全羅道監司啓:「依戶曹受敎,道內各官民戶楮貨一萬二千三百九十張,收價米四百十三石,以補義倉。

    」 ○戶曹啓:「以使臣所買毛物外,遺在貂皮八百五領、狐皮六百二十五領、狸皮七百五十八領、山獺皮九百四領,竝輸尙衣院。

    外方上納狸狐皮每一領,給價楮貨十二張,山獺皮每一領六張,貂皮每一領二十五張,以各道會計付楮貨及新頒銅錢支給,如其不足,以今年神稅布及官鹽,和賣布貨,準各道時價計給。

    」 從之。

     ○兵曹啓:「各道都節制使進上及國用豬鹿捕獲時,近營各官軍官率行之法,考諸謄錄,無載錄處。

    今後以當番營屬軍官驅逐,如有不得已別例事,則軍官之數,酌量啓聞,取旨施行。

    」 4月9日 ○戊申,禦經筵。

     4月10日 ○己酉,停誕日賀禮。

    先是,禮曹請於誕辰,設君臣同宴,上曰:「人子於生日,當倍悲痛,何可宴樂?」不聽。

    議政府率百官,進表裏、鞍馬,諸道進賀箋、方物。

     ○禮曹啓倭使肅拜節次:「各司序立後,奉禮郞及通事引倭使入班於西班三品之上序立,通贊唱班齊,中禁傳嚴,通贊唱鞠躬,殿下陞殿,百官及倭使一時行禮如常儀訖,通贊唱禮畢。

    通事引倭使升殿進見後,引降復位。

    通贊唱鞠躬,殿下入內,通事引倭使就宴次,百官以次出。

    」 4月11日 ○庚戌,禦經筵。

     ○使臣伴送使摠制成達生復命,仍啓曰:「尹鳳言:『前日失禮於殿下,心實愧焉。

    且殿下憐見小人族親,皆授職秩,深感深感。

    』及到義州,以瑞興家舍圖,出諸袖中授臣曰:『願啓殿下依圖造成。

    』」命黃海道監司營構。

     4月12日 ○辛亥,日本國王使臣西堂、梵齡等奉進國王書,其書曰: 日本國道詮奉書朝鮮國王殿下。

    前歲航海所需者,《大藏》之闆也,而頒以《華嚴》等闆,雖非素志,先暫留之。

    故今重發專使虎巖西堂、副使梵齡藏主,再諭懇志。

    我聞,菩薩之行檀也,及乎國城,頭目皆以施人,苟能以佛心爲心,則雖祖宗之相傳無二亦無三,亦似不可深惜。

    敢請飜然改圖,遠感爲法之切,以所求之闆,惠之於吾國,則流通被遠,利益無邊,不亦厚隣好之一端乎?季秋漸冷,爲國自珍。

    土宜銀扇一百把、佩刀五十箇、練緯十五匹。

     上禦勤政殿,受西堂等拜,仍命前來,西堂等二人入殿內西南俯伏。

    上曰:「險路好來爲喜。

    」西堂啓曰:「上路日多,恐不得來拜於殿下,如今無恙來見,爲感。

    」上曰:「書內事,予已見之。

    若等回還時,予當詳悉親諭。

    」西堂更啓曰:「老僧以再請經闆,不得已而來。

    」上曰:「路遠身勞,姑去歇息,予再見親諭。

    」梵齡啓曰:「回禮使樸熙中到本國時,帶去船軍一名,逃留本國,如今領還。

    」上曰:「已知。

    」命饋于東廊。

    逃留船軍,淸道郡人樸奉也。

    坐杖一百,徒三年。

     ○前左軍摠制樸矩卒,依例緻賻。

     4月13日 ○壬子,視事,經筵。

     ○上議稻種還上加給可否,領敦寧柳廷顯啓曰:「臣家奴自外來言:『人無貸臣家長利者。

    』臣以是知民之不甚窮乏,宜勿更給,姑待告乏。

    」上曰:「若待告,則恐緩不及事。

    」廷顯殖貨吝嗇,每當秋成,發驅使僕隷,刻剝徵債,故民不願貸於其家爾,非民裕而不稱貸也。

     ○傳旨戶曹:「如今播種時,愚民以雨澤未洽,不肯趁節耕種者,間或有之。

    令各道勸督,及時下種。

    」 ○戶曹啓:「僉知司譯院事金貴龍所試鹹吉道甲山郡産出光明白礬造作之法,一日四五人取薪,五六人拾白礬石,燒爲石灰一萬餘斤,埋經一二朔酸辛後,將石灰五十斤,先以溫水淋下,又以淸水五盆,煮至三盆,則所取光明白礬可三十斤。

    據此參考,一年國用,尙衣院九斤十四兩,都染署二百七斤十五兩。

    今甲山白礬煮取,力役輕而所出多,乞自今上項兩司一年經費外,加不時備用共三百斤,爲本郡常貢,錄之貢案,每年上納。

    」從之。

     ○禮曹據江原道觀察使牒啓:「道內各官鄕校生徒,限農月放學。

    」 ○平安道肅川,京畿南陽、安山等八邑報雨澤降。

    時方旱,命諸道郡縣有雨澤,則入土深淺,開具馳報。

     4月14日 ○癸醜,視事。

    上謂諸臣曰:「前日錢楮兼用,延訪於政府、六曹而後行之。

    夫錢楮之設,始於宋朝,至于大元,欲兼用錢楮,未克而亡,大明亦未能兼用。

    前日議設錢幣之時,立兼用之法,予於其時,灼知不可兼用也。

    然於未鑄錢頒行之前,不用楮貨,則民益厭之,故姑立兼用之法。

    」顧謂參贊卓愼曰:「前日之議,卿意何如?」愼對曰:「臣時在春秋館,未參其議。

    臣愚以爲,前日用布幣之時,買賣食用,物價低昻,皆從民便,無國家折定之法,民皆安之。

    今欲使民好用錢幣,毋使折定,錢幣米布,皆從民願而試之可也。

    前日楮幣,民甚惡之,嚴立禁防以罪之,民乃艱食,其弊不少。

    」上曰:「卿之言善矣。

    爲國之道,莫如示信,初以楮幣爲寶而用之,今專用錢而空棄之,民之有楮幣者,豈無愁歎?給錢於民間,以收楮貨可矣。

    然恐楮貨多而錢尙少也。

    」戶曹參判睦進恭進曰:「今頒布錢文,三千貫也,見留在官者,二萬四千餘貫。

    臣臆意,以錢易楮貨,不過費錢一千貫也。

    」上曰:「令司贍署計曾印楮貨之數以聞。

    」於是,戶曹啓:「今依甲辰年十一月日受敎,楮貨銅錢兼用,然民心未安。

    請除兼用楮貨,專用錢文,其錢價高下,一從民間時直,敢以雜物私相貿者,依曾降敎旨,一切禁止。

    民間散在楮貨,以銅錢一千貫換收納官,楮貨一張準錢一文。

    」從之。

     ○禦經筵。

     ○賜侍衛兀狄哈豆乙公阿衣服、笠靴。

     ○賜宴于春秋館。

     ○吏曹啓:「書雲觀參外官,依成衆愛馬例,仕上直、隨駕、到宿置簿,每歲抄、都目、取才,畫數同等者,以上項到宿,兼用遷轉。

    」從之。

     4月15日 ○甲寅,禦經筵。

     ○紙箚進獻官通事全義先來復命啓:「使臣一人率頭目三人,爲權永鈞緻祭而來。

    」仍進謄來布告天下詔。

    其詔曰: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朕恭承大統,爲天下生民之主,惟我皇祖、皇考愛民之心,祗率不怠。

    朝夕思念,人命甚重,哀矜庶獄,惓惓在懷。

    夫刑以禁暴止邪,導民於善,豈念專務於誅殺哉?故律令之制,善善長而惡惡短,罰之輕重,鹹適厥中。

    顧執法之吏,不能皆平,有虛飾其情,傅緻死罪,而比付謬妄,尤甚枉人,朕甚憫之。

    莫甚大辟,大辟之施,身首異處,斯已極矣。

    自今有犯死罪,律該淩遲者,依律科決,其餘死罪,止於斬絞。

    法司竝不許牽合傅會,昧情失實,以緻冤濫。

    若朕一時過於嫉惡,律外用籍沒及淩遲之刑,法司再三執奏,再三不允,至於五奏,五奏不允,同三公及大臣執奏,必允乃已,永爲定制。

    文武諸司,自今亦不許恣肆暴酷,於法外用鞭背等刑,以傷人命,尤不許加人宮刑,絶人嗣續,有自宮者,以不孝論。

    且人之爲非,固有父子不相爲謀者,肆虞舜爲君,罰不及嗣;文王之世,罪人不孥。

    自今有犯謀叛大逆者,依律連坐,其餘有犯,隻坐本身,毋得一槪處以連坐之法。

    古之盛時,恒采民言,用資戒警。

    今兇險之徒,往往摭拾,誣爲誹謗,法吏深刻,鍛鍊成獄,刑之失中,民則無措。

    今有告誹謗者,一切勿治。

    爾中外文武群臣,宜端乃志悉乃心,畏天愛人,務崇寬恕,庶有以佐朕父母斯民之治,有或違者,必罰不貸。

    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戶曹啓:「楮貨散在民間者,今隻令司贍署獨掌收納,將不能及期畢納。

    請於京中事歇各司,分送銅錢各一百貫,令速收納,東部人宗簿寺,南部人義禁府,西部人軍資監,北部人通禮門,中部及城底十裡人司贍署分掌,知會收納。

    若外方則留後司、京畿、全羅、慶尙、忠淸、平安等道各五十貫,江原、黃海、鹹吉等道各三十貫,以前頒銅錢,分送各官,計給收納。

    」從之。

     ○兵曹啓:「敬奉王旨,赴京使臣迎送遼東往來時得病軍人,其押領人慢不救護,以緻非命橫歿,且其物故者,亦不輸轉埋葬,誠爲可憫,救弊條目,磨勘以啓。

    一,遼東迎送軍路次病藥,平安道監司趁時劑作,每行依式支給,如有病人,百戶隨卽告于使臣,令醫員診候,給藥救療。

    一,救療而未得卽時差愈者,擇謹厚人付托,徐徐率來。

    其來往時,中路物故者,令從事官審其眞僞,堅實埋葬立標。

    一,氷凍不得埋葬,則酌定軍人,轉送本家。

    遼東入歸時緻死人,牢固裹屍,掛置高樹,回程時帶來。

    一,從事官若不親審,未絶氣者,以爲物故,或埋葬或裹屍,而後現則依律論罪。

    一,道內習熟醫學生徒一名,每行定送。

    一,使臣護送後還來時及使臣迎逢入歸時,病軍救療及物故人埋葬帶來等事,百戶及醫學生徒,一同以上項例施行,不用心者,依律論罪。

    」從之。

     4月16日 ○乙卯,視事,經筵。

     ○賜送魚肉于讓寧大君。

     ○使臣遠接使同知摠制樸礎發程。

     ○禮曹啓:「《經濟元典》大小使臣路次相會禮內:『奉王旨、敎書、內香、宣醞諸使臣相遇,則交相下馬,躬身祗送後,驗職次相揖,無王旨、敎書、內香、宣醞使臣,則下馬躬身祗送。

    若下馬者兩府,則陪來使臣下馬行揖禮,嘉善以下,平身退立,陪來使臣仍過行。

    』京中大小人員,朝路遇內香、敎書、宣醞使臣,亦依此例。

    」從之。

     ○兵曹據卒判府事李和英妻童氏狀告啓:「和英父祖傳領北靑府奉足戶,於子息各處隨品分給,其餘則喪畢後定軍役。

    」命依所啓,其餘人亦勿令定役。

     ○司憲府啓:「井浦萬戶韓佑使所部軍人伐材私用,刑曹劾請,以功臣之後,命勿論。

    如是則貪汚官吏,何所懲乎?請依律科罪,以戒後來。

    」命隻收職牒,外方付處。

     ○司憲府啓:「史官李好文於朝啓睡眠,請依律論罪。

    」命勿論。

     ○司憲府啓:「判安東府事玄孟仁,與嫡妻各居,常對賤妾。

    請以違令笞五十,解見任別敍。

    」命罷職。

     4月17日 ○丙辰,視事,經筵。

     ○戶曹啓:「在先贖罪以餞文、楮貨相半收納,今改全用錢文。

    自今銅及錢文中,從自願依定式收納。

    」從之。

     ○上命禁酒。

    召司憲府掌務曰:「行禁酒之令則唯賣濁酒者,見執而已,故予嘗停此禁。

    近日夜間,聞有吹笛者,此不可不禁也。

    」 4月18日 ○丁巳,禦經筵。

     ○雨雹于江原道伊川縣,大如雞卵。

     ○傳旨平安道監司:「石燈盞大中小幷三十,聽今去司直蔣英實言預備。

    」 4月19日 ○戊午,禦經筵。

     ○移興天寺鍾,懸于南門。

     ○以同知摠制崔士康爲忠淸道監司,尹孟謙左獻納,具綱右獻納。

    綱初爲黃澗縣監,未滿六期,以父病辭職,未幾拜是職,人皆雲厭六期而托故呈辭者,皆超拜淸要矣。

    前此,趙瑞康以淸州判官呈辭,尹孟謙拜漣川縣監不赴任,亦皆未久而拜獻納故雲。

     ○召司諫院掌務左正言趙遂良,傳旨曰:「大抵善善長而惡惡短,李茂之罪,何及於外孫?典廐錄事孟孝曾告身,速署經。

    」 ○司諫院啓:「以使臣尹鳳請受職人,今考前職牒,宋權前職中郞將,濫稱副正;李崇道、尹思恩、宋有良、金雨霖、尹良、金勇、文成章等本無職,詐稱散員,交結尹重富,請托使臣,冒弄天聽,濫受官職,大爲不當。

    請下攸司,鞫問論罪,其濫受職牒,竝還收取。

    且尹重富挾使臣之勢,聽宋權等請托,欺蔽上聰,今當憑問,皆歸咎使臣,奸惡莫甚,請幷推劾斷罪。

    」 命宋權授四品行司直,李崇道、尹思恩、宋有良、金雨霖、尹良、文成章授副司正。

     ○濟州牧使金素遣檢副正車用利、安邦顯等押領進上別馬二十匹、貢馬十匹,隨宣慰別監高得宗回還,船至火達島,因大風敗船,用利、邦顯及同船格軍八名、馬三十匹皆溺死。

     ○兵曹啓:「謹按古制,漢之蹴鞫、唐之擊丸,乃黃帝蹴鞠之遺制,而其所以然者,皆因戲而習戰也。

    前朝盛時,擊毬之戲,實權輿於此矣。

    善擊毬者,可以善騎射,可以能槍劍。

    自今武科試取及春秋都試,幷試其藝,馬手俱快,備勢三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一等,依騎射三發三中例,給分十五畫;馬手俱快,備勢三回,雖不擊出毬門,能擊行杖者爲二等,依騎射三發二中例,給分十畫;馬手俱快,備勢二回,能擊出毬門者爲三等,依騎射三發一中例,給分五畫。

    其親試時一等入格者,給到二百;二等入格者,依都試二等例,給到一百五十;三等入格者,依都試三等例,給到一百;其中無到宿處,而慣熟特異者論賞。

    」從之 4月20日 ○己未,禦經筵。

     ○賜吏曹參判李隨內廐馬一匹,以隨納壻也。

     ○禮曹據典廐署呈啓:「稽諸古文,鷄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

    以此觀之,則閭閻無不畜養,以備養老奉祭之需,今中國率循是法。

    本朝鷄豚稀少,故凡養老祭先,率用市裏蠱敗之物,有違《家禮》用牲之義。

    今本署雌豬五百八口,其母豬之數過多,擇豐肥體大可以孶息者三百口留養,其餘二百口,從自願隨直和賣,家家無不周養蕃息,使備養老、祭先之需。

    」從之。

     4月21日 ○庚申,禦勤政殿受朝,移禦報平殿視事,經筵。

     ○忠淸道監司啓:「依戶曹受敎,道內各官民戶楮貨一萬三千三百二十八張,收價米四百四十四石,以補義倉。

    」 ○禮曹啓:「謹按,唐《開元禮》雲:『凡京都孟夏以後旱,則祈嶽鎭、海瀆及諸山川能興雲雨者,於北郊望而告之,又祈社稷,又祈宗廟,每七日一祈。

    』今當孟夏,雨澤愆期,將來可慮,請先從北郊望祈。

    」從之。

     ○兵曹啓:「今據京畿、忠淸道程驛察訪呈:『道掌各驛使客煩多,而日守兩班〈各官各驛給事於前者,國俗謂之日守兩班。

    〉或三四名、或五六名,凡事不能支當。

    乞依七站例,每驛各十名,加數充定。

    』得此。

    本曹照得,各驛日守之數,京畿大路驛八名,中路驛六名,小路驛四名,黃海道七站,竝皆十名。

    然七站則常時來往大小使客支待,與各官無異。

    京畿、忠淸道察訪所掌各驛,雖是使客煩多,非七站之比,其大路狻猊至駒興驛,各給八名,中路金嶺至分行驛,各給六名。

    」從之。

     ○兵曹啓:「片箭禦敵所重,故武科試取及三軍甲士、成衆愛馬,常時習射,竝令肄習,至於外方侍衛牌、營鎭屬軍官、騎船射官,莫不皆然。

    獨於春秋都試甲士試取,則不用,誠爲未便。

    自今都試及甲士試取,幷用片箭,其常時肄習及試取,用木鏃片箭。

    」 從之。

     4月22日 ○辛酉,禦經筵。

     ○司諫院左正言趙遂良啓曰:「前日臣所承敎孟孝曾告身署經事,本院擬議,孝曾乃是李茂外孫,不宜受職,未敢奉敎。

    」上曰:「罪及外孫,律文所無,予何有私情於其間哉?宜速署經。

    」 ○敎典樂黃植曰:「汝今入朝,習音樂節次,隻於朝會殿庭奏樂時而已,毋訪問私處。

    」 4月23日 ○壬戌,禦經筵。

     ○平壤宣慰使摠制李恪發程。

    上謂恪曰:「今聞遠接使樸礎得疾,如未愈,卿宜急往義州,陪使臣以來,若病愈,則卿還到平壤,以慰使臣。

    」 ○日本國副使釋梵齡奉書禮曹: 一,攝州兵庫人四郞三郞曾蒙賜歸於本國,其婦與子,猶未得歸,婦名佐伊馬都、子名伊治毛時也。

    彼二人夢寐森然而在目,深望歸國,故四郞三郞今來居乃伊浦,仰冀同蒙恩赦。

    一,對馬舟越人名彌耶次郞,其母年踰八旬,而隻一子。

    以久抑留貴國,母切念甚於渴人思水、寒者求衣,凡坐臥晨夕,懷玆在玆,獨語獨笑如狂。

    若一朝終命,恐成冤鬼,速賜歸以慰愚婦蓄念,是卽洪慈之最也。

     一,對馬人左衛門三郞,壬寅之冬,賜恩歸,其子馬多承今在輦下。

    彼母深願見子,冀同蒙歸國之命。

     一,小衲所居之室,號松泉幽處。

    壬寅之臘,予求篆書向之四字,遂命鄭陟,令篆書賜之,持歸國,以爲珍藏焉。

    小衲自壬寅至今玆乙巳四歲之中,三奉使,前三年,以諒陰不求贐行之詩,于今已畢,冀令善詩之士題松泉幽處,送予歸國之行,或長篇、或七言、或五言、或八句,各以所長令作之,深望深望。

    冀善圖爲幸甚。

     上命上項倭人,兵曹考倭案刷還,贐行詩,藝文館掌之,令文臣製述贈之。

     ○司憲府啓:「如今農月,雨澤愆期,耕種節晩,將來可慮。

    請來五月一日爲始,各殿供上、諸處祭享、朝廷使臣迎接、隣國客人饋餉外,中外用酒一禁。

    」從之。

     4月24日 ○癸亥,雨。

     ○視事,經筵。

     ○留後司宣慰使刑曹參判李叔畝發行。

    上謂叔畝曰:「李恪往義州代樸礎之任,則卿往平壤,代李恪之任。

    」 ○戶曹啓:「忠淸道扶餘屯田農奴三百名及黃海道長淵屯田農奴八十名,皆納半貢。

    考其屯田所出之數,長淵屯田種稻五十三石,所出一百六十九石,每一石所出不過三石,其數甚少;扶餘屯田種稻一百十石,所出四千三百九十石,每一石所出四十石,其數倍多。

    其長淵農奴,仍舊收貢,扶餘農奴除貢。

    今後豐年不用心勸課守令及監考色掌,推考論罪,農奴收半貢。

    」命依啓施行,其農奴雖所出數少,除納貢。

     ○禮曹據典廐署呈啓:「祭祀國之大事,故凡大小祭享犧牲,養于淨處,設其垣門,不使群牲雜處,蠲潔豐肥。

    然其進牲之際,或牛駄或人負,以緻汚穢,有違誠敬之意。

    請令繕工監作廂車,除難載祭牛外,羔羊及豬,車載以進。

    」從之。

     ○慶尙道監司進進獻表紙一百九十五卷、擣鍊紙三十四卷。

     4月25日 ○甲子,上服袞冕,率世子以下群臣,拜聖節賀表,賜進賀使判左軍都摠制府事孟思誠衣笠靴套。

    就差通事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管押被倭虜漢人李三官解遼東,賜三官衣帽苧麻布。

     ○禦經筵。

     ○平安道監司馳報:「使臣金滿率頭目十一人,持櫃子二十五、羊豬鷄雁,今月二十二日到義州。

    」 ○上謂知申事郭存中曰:「今當兩麥結實之時,雨澤不降,予甚憫之。

    去癸卯年,亦如此旱,五月初三日,謁獻陵回程,恐兩麥枯傷,使人巡視,則不傷也。

    今年何如?播種之候將過,芒種何日?」存中對曰:「五月十二日也。

    」上曰:「此日以前,下雨播種,則予憂稍緩矣。

    」每視事,先問農事節候與民間之事。

    上又謂存中曰:「今東宮嘉禮,雖王氏之後,若非逆亂,則連姻無妨也。

    」存中對曰:「誠如聖敎。

    」 4月26日 ○乙醜,受朝。

    日本使臣西堂、梵齡等參見,命饋于東廊。

     ○視事,經筵。

     ○傳旨:「今後囚徒,每日朝啓,依式啓達;各道啓本,隨卽啓達。

    」 ○祈雨于北郊。

     ○雨雹于慶尙道大丘郡,傷麻麥。

     ○忠淸道恩津縣住李思敬女名李德者,船軍文成奇之妻也。

    歲己亥,成奇戍庇仁浦,適有倭賊入寇,成奇與戰敗死。

    李德聞之,卽至其所,數日號泣,求屍不得,乃以紙錢招魂,還家作位版,設於廳事,朝夕設奠,哭不絶聲。

    終制之後,父母憐其早寡,將欲奪志,李德聞而痛哭曰:「繄是位版,實我之匹。

    雖至於死,誓無他心。

    」常服素衣,不食酒肉,切切而哀,朝夕上食者七年。

    至是事聞,命旌門復戶。

     ○京畿監司啓:「道內江華府治所,南北險阻,地勢狹窄,不宜築城居民。

    今審古址,土地平衍廣闊,可以築城,周回可四千四百五十尺,請於農隙築城,移置官府,以副民望。

    」從之。

     ○戶曹啓:「江原道嶺東各浦船軍不供他役,且無營田。

    雙城浦、三陟浦産鐵之地,可令船軍陶沙冶鐵,其他産鐵各浦,亦依此例,其軍人日課,監司差官試驗,量定額數,移關本曹,會計施行。

    自三月至八月冶鐵,自九月至翌年二月煮鹽,以爲恒式。

    」從之。

     4月27日 ○丙寅,禦經筵。

     ○命放輕繫。

     ○紙箚進獻官參議成槪復命。

     ○慶尙道採訪別監金允河進銅一千二百八十二兩、鉛一千六百五十八兩。

     4月28日 ○丁卯,視事,經筵。

     ○傳旨戶曹:「前此令各道監司,將義倉米穀,減半撙節分給。

    今當播種之時,慮有種子口糧不足,未得趁節耕種者,其令各道將義倉元數,酌量分給,隨後以啓。

    」 ○蟲食松嶽山松,發坊裡丁夫捕之。

     ○工曹啓:「曹屬諸色匠人,分其所任緊緩,已曾酌量定額,然額內不足者頗多。

    請以良人公賤及別戶私賤成才者,聽各色匠人自告充定,分番立役。

    其中如金箔匠、鍊金匠、螺鈿匠、筆匠、印匠、紅鞓匠等無私習者,以各司年少奴子於定額內,加數傳習,隨其有闕充額,以爲恒式。

    」從之。

     4月29日 ○戊辰,禦經筵,講《左傳》畢。

     ○三功臣勞宴,領議政李稷上遣右副代言李臺,賜內醞。

     ○司憲府啓:「恭靖大王、恭定大王時史草不納人,觀察使權緩則無子,具宗之、樸習、李灌、鄭安止、柳沂等家産,已曾沒官,故未得推劾論罪。

    唯卒參知議政府事樸錫命子去非、卒判書李升商妻李氏、卒檢漢城尹裵仲倫子裵絇、故司藝崔進誠女子尼僧、金漢老、金科子右副等,史草不能堅藏,以緻燒焚遺失,竝皆不當,請依曾降敎旨,各徵白銀二十兩,子孫禁錮。

    」 命如啓施行,但去非,功臣之子;李氏,功臣之妻,其勿復論。

    崔進誠女子,竝勿論。

     ○傳旨于司憲府:「除迎餞會飮外,姑停禁酒。

    」 4月30日 ○己巳,親傳朔祭香祝。

     五月 5月1日 ○庚午朔,視事。

     ○命義禁府提調領敦寧柳廷顯、兵曹判書趙末生、摠制田興及刑曹判書權軫、左司諫柳季聞、執義金沱等,交鞫公州記官李根亂言情由。

    以禮曹參判崔府爲委官。

     ○傳旨刑曹:「獄者,所以懲有罪,本非緻人於死。

    司獄官不能用心考察,囚人於祈寒盛暑,或罹疾病,或因凍餓,不無非命緻死,誠可憐憫。

    中外官吏,體予至意,無時身親考察,修掃囹圄,常令潔淨,疾病罪囚,施藥救療,無養獄者,官給衣糧救護。

    其中不用心奉行者,京中憲府,外方監司嚴加糾理。

    」 ○全羅道五郡地震。

     ○日本國王使送上官人中兌私請:「對馬舟越人源三郞、太郞、四郞,對馬西泊人衛門四郞,築前州博多人巖次郞,對馬西泊人慶珣首座女妙仁、子乙王,志高浦兵衛四郞,鶴房坂浦左衛門四郞,伊勢房土依次郞、三郞,肥前州松浦孫三郞,對馬志高足常祐,伽羅洲女悳等十四名,曾被留貴國,今欲率還本土。

    」上命兵曹考倭案刷還。

     ○傳旨:「嘉禮色,今姑停罷。

    」 ○刑曹據全羅道監司關啓:「私賤人限後嫁良妻所生則當於都官奴婢續案載錄,公賤人限後嫁良妻所生,均是屬公。

    請各於其父所在之司,續案載錄,使其父子不得相離,良妻則離異歸宗。

    」從之。

     5月2日 ○辛未,王子璵生,政府、六曹詣闕賀。

     ○司憲持平權偲進封章,上曰:「予當後日親覽。

    」 ○雨雹于京畿竹山縣,傷麻麥。

     ○慶尙道監司啓:「己亥年分置倭人伊隻時羅,曾爲宜寧姜孫奇婢夫,前年還歸本土,今更出來,自願居生,率倭人麻多而羅等來,竝囚於昌原府。

    」命伊隻時羅還付姜孫奇;麻多而羅自願安置,給田地種子,限新穀成熟,給糧料。

     5月3日 ○壬申,平城府院君趙狷卒。

    狷,浚之母弟,曾拜監門衛上護軍。

    壬申,我太祖卽位,錄開國功,賜協贊功臣之券,封平壤君,改封平城君,陞府院君。

    狷稟性勁直,無他異能,席其兄浚之力,得與勳盟,歷事四朝,位至一品。

    少爲髡,歷諸寺院住持,年過三十乃還髮。

    因僧職,初拜左尹,恥嘗爲緇流,人言少及之輒怒。

    居家富贍,卒年七十五。

    輟朝賜賻,官庀葬事。

    諡平簡,治而無眚平,平易不訾簡。

    三子,壽山、石山、鐵山。

     ○命畫工,改畫進獻韂及表筒畫本,下工曹,仍傳旨曰:「頃者拜聖節表時,見表筒畫兒,似不如意,故特命畫工改圖以下。

    今後進獻韂及表筒,依此樣畫之。

    」上之在潛邸,琴瑟與畫,無不精通,故指示如此。

     ○命進持平權偲所上封章,其文曰: 臣等竊謂,順平君群生、元尹義生與元生同犯不忠不孝之罪,殿下特從寬典,不奪告身,隻令安置,臺諫上疏累請,終不蒙允。

    本府於群生、義生等,問其願去處,群生則曰全羅道金溝,義生則曰黃海道載寧,卽從其願,移文中外。

    今聞群生在水原,義生在原平田舍,供具如昔,安有困苦志慮,改過遷善之心乎?又聞群生因妻之病,還于京家。

    旣犯大罪,特蒙天恩,隻居于外,曾不閱月,得還京師,亦非所以懲惡之道也。

    伏望殿下,卽命群生出居金溝,又移義生於載寧,以期遷善,以戒後來,不勝幸甚。

     不允。

     ○祈雨于社稷。

     ○禮曹據典醫監牒呈啓:「近者受敎:『本監權知以本業出身者,入屬本監。

    』劑藥事煩,而隔三年取九人,分送于本監及惠民局、濟生院,故醫員數少。

    且醫術必須精習,今外方生徒不隷本業,雖出身,至於劑藥、治病,皆未精熟,誠爲未便。

    請自今依司譯院例,三司各立醫生房,令習劑藥讀方書,通曉醫術,然後許令赴試。

    」從之。

     5月6日 ○乙亥,召知司諫李士寬,傳旨曰:「敦寧注簿李孜告身署經,何爲稽緩?何爲不啓?」士寬啓曰:「讓寧得罪宗社,其壻之謝,不宜速出。

    且朝謝之法,滿五十日不出,而後乃啓。

    以故不啓。

    」上曰:「予初命李行之孫,使之連姻宗室,而今反不得仕宦,則是予待人以不信也。

    雖吏兵曹選授之人,謝之不出者,理宜啓達,況今孜以特旨除官,置而不啓,豈法也哉?司諫等日參朝啓,接見非一時矣,獨不得啓此事乎?況懷安之壻,亦有立朝者,懷安、讓寧之間,豈無分別?夫諫官,所以正君之失者也。

    今君之所爲,不失其正,而爾等反失其道,何哉?予當論爾等不恭之罪,然不輕絶人,玆不復論。

    孜之告身,宜速署經。

    」仍召持平權偲曰:「李孜朝謝,宜速出給。

    」 ○權偲進啓曰:「前日群生因妻之病,入京已久,且居畿內,實爲未便。

    臣等具疏以聞,迨今未蒙兪允。

    」上曰:「群生予當使人出送,若移置遠道,則其時爾等不得究預聞僞造之實,予不從之。

    」 ○賜日本國王使送上副官人紬苧麻布各三匹、雜綵花席五張、人蔘五斤,都船主紬二匹、苧麻布各一匹,副船主押物紬苧布各一匹。

     5月8日 ○丁醜,視事。

     ○時錢文已行於市,而民不樂用,米一升直錢三文,錢價日賤。

    上軫慮,命代言司召富居人,訪問民間錢文行用便否,富居人等皆曰:「每錢一文準米一升,則錢價不賤矣。

    」 ○命領議政府事李稷,行開福神醮于昭格殿。

     ○賜祭于卒平城府院君趙狷。

    其祭文曰: 翊運開國,誠社稷之良臣;推恩報功,實邦家之令典。

    惟卿稟資淸淳,秉心貞諒。

    以衣冠之後,比躋膴仕,以濟時救民爲心,而炳於幾先,遂遭遇我太祖,夙夜祗事。

    當其麗運旣終,天眷有德,卿乃能協心贊謀,推戴我聖祖,肇造家邦,以拯生民之苦,以基萬世之休,豐功偉績,載諸盟府。

    及我昭考,又推誠委任,踐歷中外。

    節制二道,而邊鄙寧;都摠三軍,而士卒肅。

    屢參謀於樞府,且留守于舊都。

    以至奉使而再入天庭,鹹有名聲。

    其効忠勤於我家不細矣,眞累世之元老,而合陞峻秩也。

    惟予寡人嘉乃殊勳,俾稽禮經,賜之幾杖。

    庶其頤養,以共享於永年,天胡不憖?予甚興哀。

    玆遣禮官,就奠繐帷。

    於戲!休戚同心,敢忘卿之碩德?幽明一理,諒體予之深情。

     ○兵曹據全羅道水軍處置使牒啓:「濟州所造鼻居刀船二十八隻,本營及左右道各浦今春加造船二十二隻,元兵船八十四隻,曾加造四十隻。

    鼻居刀船四十九隻,孟船二十六尺,請改字號,春夏等會計施行。

    」從之。

     ○司憲府啓:「受李侃贈遺人內,先推考大司成黃鉉、楊州府使李繩直、韓乙奇、黃得粹、蔣英實、丘仲德、趙孟發、奇碩孫等照律,坐贓緻罪一貫以下笞二十。

    」命依所啓,得粹、孟發,功臣之後,勿論。

     5月9日 ○戊寅,留後司宣慰使元閔生發行。

     ○召領敦寧柳廷顯、領議政府事李稷、左議政李原、右議政柳觀、戶曹判書安純、戶曹參判睦進恭,議錢幣興用之策,僉曰:「一從民願,每一錢準米一升施行。

    」於是,戶曹啓:「錢價請自今從民願,每一錢直米一升買賣,違者依律科罪,其他物價,亦令準此加減買賣。

    且銅錢,國之重寶,無識之徒或有因戲而賭博者。

    請令漢城府、京市署、五部考擧痛禁,違者依律斷罪。

    上項諸司考擧勤慢,令司憲府糾理。

    」從之。

     ○梵齡奉書禮曹曰: 對馬州金海人女兒慶秀者,己亥歲被擄,今在京師爲奴,伏請恩赦歸本國。

    右女兒,年今三十四歲。

     禮曹以啓,上命兵曹,考倭案刷還。

     ○梵齡求跋所帶詩卷,命藝文提學尹淮塞請。

    其詞曰: 日本齡上人銜國王之命,來聘者三,涉海通好,其志勤矣。

    觀其骨淸而心寂,蕭然有出塵之想,蓋釋林之秀也。

    今以其國人所贈詩若幹篇出示,求跋其尾,讀之琅然可愛。

    信乎橐中之珍,而亦足以焜耀山門矣。

    是爲跋。

     ○兵曹啓:「各品妾産赴武擧則不可,隻許春秋都試。

    」從之。

     5月11日 ○庚辰,雨。

     ○上禦勤政殿,倭使中兌、梵齡等四十餘人拜辭。

    上副價陞殿內西南俯伏,上曰:「隣好已久,所求經闆如可與之,奚待再請?此乃祖宗所傳,非予所敢專擅,其意備在回書。

    」中兌等啓曰:「謹如敎復命。

    」上曰:「時熱路險,幸好去。

    」命饋之。

    賜中兌虎肉虎膽虎骨,從其請也。

    其回書曰: 朝鮮國王姓某奉復日本國殿下。

    使至惠書,獲審動止康裕,仍承嘉貺,欣感殊深。

    所需《大藏經》闆,隻是一本,且予祖宗所傳,不可從命,前書已盡,惟照恕之。

    不腆土宜,具如別幅。

    時候向熱,冀順序多福。

    黑麻布、紅苧布、細綿紬各十五匹,人蔘一百斤,虎豹皮各五領,雜彩花席二十張,滿花席十五張,各色斜皮十領。

     ○送日本梵齡詩卷序: 日本氏,國於扶桑之域,政簡民淳,故其俗專尙浮屠,參訪之人,因奉使而遊列國者,前後相望,唐、宋以來,有若奝然、寂照及榮督之徒是已。

    我殿下卽位之初,有倪上人、祐文溪之徒,繼踵而來,亦皆韻釋也。

    今齡上人亦因求法,自歲壬寅至乙巳四年之中,奉使於我者三矣。

    殿下嘉其義,命有司郊勞館待加等。

    上人年芳而學碩,形臞而神腴,粲粲淸立,望之如出壑之氷,盛之玉壺也。

    一日,以其所扁松泉幽處,請於縉紳先生曰:「歲壬寅,特蒙篆書之賜,予固珍藏,願贈一言以終惠焉。

    」於是,朝中文士鹹詩之矣,而俾予序。

     予惟人有所好,各從其類,淵明之愛菊,以其隱逸;奈耶之愛楊,以有五利,其他徽之之竹、遠公之蓮,皆有所好。

    今上人以松泉自扁,果何所取歟?若以吾儒之說言之,聖人於松有歲寒後凋之語;於泉有不舍晝夜之嘆,未識上人之所取,亦猶是歟?無亦以淸淨之道,有感於類而愛之乎?想夫千巖萬壑,一間蘭若,松風灑面,泉水澄心,頓除熱惱,一段淸涼之境,有不可以言語形容者焉。

    觀其蒼蒼貞幹,傲雪淩霜,貫四時閱千秋而不改柯易葉,則有上人得堅固力金剛不毀之節矣。

    泠泠活水注玉涵,雲根一派達千裡,無滯形拘迹,則有上人洞開眞源,浩入性海之妙矣。

    上人所取其在是歟?予觀上人,奉辭我朝,辭命之不差,聘享之有儀,周旋升降,皆中法度,眞所謂墨名而儒行者歟!將以我國家禮樂文物之盛、交隣懷遠之道,達之於其國,使兩國之間,講好息民,至于千萬世,而不替也無疑矣。

    是爲記。

    洪熙元年五月日,集賢殿修撰永嘉權採書。

     作詩者數十人。

    亨齋李稷詩: 禪師遁世絶相尋,松茂泉甘地更深。

    齋罷從容煎活水,講餘瀟灑對淸陰。

    眞如自是無增減,參透何曾異古今?益鍊五門高着眼,明明佛祖有傳心。

     芙蓉亭權弘詩: 最愛齡上人,蔔居在深谷。

    蒼松蔭道傍,淸泉出巖曲。

    向壁悟無生,求詩至萬軸。

    拙句強自書,深愧煩良覿。

     郊隱鄭以吾詩: 師心本愛靜,更此占佳境。

    巖松鬱相重,石泉甘且冷。

    蒼蒼貫歲寒,混混令人省。

    應憐世上人,不識山中景。

    飛空碎玉聲,帶月散淸影。

    連年過海遊,利涉彈指頃。

    天涯望孤舟,猿鶴亦延頸。

     上命承文院事權孟孫,將詩卷與之,且餞于漢江。

    孟孫乃中兌、梵齡遠接宣慰使也。

    梵齡受詩,喜謝。

     ○戶曹啓:「請以仁壽府露積糙米五百石,仁順府緜布二百匹、正布三百匹,許民納錢私賣。

    」 ○上謂代言等曰:「予跨馬日久,欲出郊觀稼,且孝寧於西郊別墅,作亭江上,請予觀之。

    來十三日與孝寧偕往,爾等知之。

    」 5月12日 ○辛巳,視事。

    上謂諸臣曰:「壻爲妻父母服,不合古制,更考禮經,不戾於古,得今之宜,參酌立法可也。

    」禮曹判書申商對曰:「此服固宜改定,然婚禮國家徇俗,不從禮典。

    昏禮正,則甥舅之服,亦從此而定矣。

    」上曰:「昏禮女往夫家,國俗安於舊習,親迎人皆惡之。

    以此,太宗欲正昏禮而未果。

    且禮敎,久而後可變,今爲妻父母服,姑改定制。

    」 ○京畿監司啓:「大小人墳墓之地廣狹,已曾隨品詳定。

    且禁葬於人家百步內,獨於田地則無禁令,故或葬於田中或近田之處。

    據詳定步數,立標禁耕,非惟被奪者怒恨,田地從此日縮。

    又況托以墳塋之內禁耕,陳荒之後,還自開墾,以收其利者,蓋亦有之。

    請自後山野閑地外,勿許強占人田營葬。

    」從之。

     ○禮曹啓:「禪宗所屬全羅道泰仁興龍寺、敎宗所屬昌平瑞峯寺,非山水勝處,請皆革除。

    以江原道金剛山長安寺屬禪宗,正陽寺屬敎宗,其田地亦移給。

    但長安寺旣是大刹,而以興龍寺田一百五十結,供養不足,請減本宗不緊寺社田百五十結加給。

    」從之。

     ○兵曹據中軍經歷所手本啓:「各品馬放牧,緣無定數,一人馬匹,幾至十餘,甲士艱於防閑,其弊不少。

    自今二品以上八匹,四品以上六匹,六品以上四匹,七品以下二匹,定數放牧,違者本曹檢擧,移文所司論罪。

    」從之。

     5月13日 ○壬午,上幸慕華樓西邊,駐馬觀擊毬,遂幸西江孝寧大君??[1]別墅,禦江上亭,觀放砲及軍士騎射設酌,仍賜大君鞍馬及近處本宮農田可種四十餘石之地。

    漢平府院君趙涓、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府院君趙大臨、礪山君宋居信、敬寧君??、恭寧君?、謹寧君禯、誼城君?、摠制柳殷之、文孝宗、李蕆、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成揜、前節制使王麟、軍資監造成提調前留後鄭津、知申事郭存中侍宴。

    賜饋五代言及參議、僉摠制于幄南,以及軍士。

    是日,上由洪濟、良哲兩院,至迎曙驛加乙頭之郊,按馬徐行,觀兩麥茂盛,上欣然有喜色。

    登亭上方設宴,適時雨霈然,須臾四野饒洽,上喜甚,乃命其亭曰喜雨。

     5月14日 ○癸未,司憲執義金沱等上疏曰: 今刑曹所啓贓吏崔孟溫之罪,非惟監守自盜而已。

    在壬寅癸卯間,黃海道連年荒歉,民食不足,天心軫慮,竭財賑恤,且以將來之慮,分給穀種,使不失農;監司以安嶽郡無穀種,將白川稻二百石、海州稻三百石,推移輸運。

    孟溫受京中富商鹹乙生贈遺,與之謀利,以白川稻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