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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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監司、經歷,以其官物,私自贈與,其爲黨惡明矣。

    憲司劾問其由,申請其罪,殿下隻罷其職。

    臣等竊謂,人臣之罪,莫大於不忠,監司專制方面,其於不忠之人,固宜嚴加防禁,不此之顧,反與交通。

    其時知昆南郡事劉季芬、鹽場官辛好文亦從監司之令,公然與之,罪亦大矣。

    伏望將崔迤、李潑、金尙寧、權專、劉季芬、辛好文等,下有司,鞫問其由,依律科罪。

     不允。

     ○戶曹佐郞河潔乃於加科啓目,擅自改書他人之名,注書樸以昌言於史官安修己,修己又於啓目,自書其名,事覺,皆下義禁府鞫之。

     ○命議補充軍還賤條款。

    左議政樸訔獻議曰:「竊謂,國家以民之賤者多而良者少,置補充軍,以廣從良之路,其類有五。

    曰,身良水軍者,蓋於良賤分辨之際,良賤籍俱不明者,於良於賤,難以一定,故屬之水軍,其法至公。

    今以逃避之故,定爲賤口,臣未知其可也。

    曰,稱幹稱尺者,其役雖賤,異於奴婢,故其女子嫁公私奴所生,竝從奴役。

    且幹尺之人訴良者,百無一二,而國家特設法以充軍耳。

    今此邊遠之民,不勝京役,或有逃避者,遽定爲奴婢,臣未知其可也。

    曰,婢妾産,祖父、自己婢妾所生,同氣至親也,而子孫分執役事,甚爲不仁。

    故令從父爲良,所以重人倫也。

    今以逃避之罪,遽令從賤,仍給其同氣族親之人,臣未知其可也。

    曰,勿問是非者,以限內訴良未決者,本是天民也。

    更不分辨,竝屬補充軍,所以抑賤多之弊也。

    今以逃罪,不辨良賤,遽以從賤,臣未知其可也。

    曰,贖身者,凡兩班子孫之賤者,能自贖身,則亦許從父爲良,所以救良小之弊也。

    況其公私本主,旣收其贖價,則安有還執之理?今許陳告還賤,臣未知其可也。

    蓋此補充軍,旣爲良人,雖其男丁之當立軍者,罪非大逆,則固無從賤之理。

    況婦女不當立軍者,若以逃隱之罪從賤,則一人之子孫,有一良一賤者,而五類從良之法,終必紊矣。

    臣願補充軍男丁,元不現者、匿名不付籍者、逃避差役者,皆許人陳告,將犯人田地、穀米外,財物、奴婢、牛馬,不拘多少,爲半充賞,其犯人一依兵律論罪。

    再犯、三犯者,議加刑法,婦女不付籍者,依律收贖,竝免從賤。

    」 命政府、六曹更議以聞。

     ○上王遣知兵曹事郭存中諭上曰:「九月十七日,安葬最吉,況十九日,若値風雨,則必不克葬,後無退期,且葬具已備,宜以十七日爲定。

    其召李陽達、高仲安問之。

    」上問於陽達等,定以十七日。

     ○昭悼君妻沈氏設奠于殯殿。

     9月2日 ○丁卯,恭寧君?設奠于殯殿。

     ○吾麿歹伏誣,命杖一百,徒三年。

     ○禮曹啓啓殯奠儀曰: 前三日,告社稷、宗廟。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道東近北,北向,設工曹判書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

    執事者一人執拂,拭梓宮之巾,陪其後。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入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次,詣版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

    〈奠酒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執事者徹饌,判通禮導殿下權歸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升自東階,〈執事者從升〉就攅宮南,北向跪,啓曰:「謹以吉辰,啓欑塗。

    」啓訖,掌事者升,徹欑塗訖,工曹判書以巾拂拭梓宮,覆以棺衣於幕內,執事周回設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儀〈朝夕水剌〉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工曹判書降就本班〉立定,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9月3日 ○戊辰,慶愼宮主設奠于殯殿。

     ○臺諫上疏,請治崔迤等罪,不允。

     9月4日 ○己巳,雲城君樸從愚、撫安君妻王氏設奠于殯殿。

     ○上王將幸樂天亭,次于松溪院平,召柳廷顯、樸訔、李原、許稠、元肅,乃議石室之制曰:「用全石爲蓋,則民力艱大,須用二片。

    且四隅石,亦皆連合二三片可也。

    我百歲後,當用此制矣。

    」又曰:「室底勿用石,隻用石灰細沙。

    」稠進啓曰:「近州縣吏民,告其守令所犯者,比比有之,風俗薄惡莫甚,臣嘗憤憤。

    曩引古事,上書陳請,間有異議,未蒙兪允。

    若不防禁,將至於妻背其夫、子背其父、奴婢謀其主。

    比之堂屋,棟樑,君父也;窓戶,臣子也。

    與其傷窓戶,孰若護棟樑哉?如得蒙允,臣死無悔。

    」脫帽叩頭曰:「臣嘗憤憤,今日乃得啓達。

    」上王曰:「旣常憤憤,何至今乃啓?此乃卿之過也。

    」稠曰:「中有異議,未敢上啓。

    」訔曰:「稠之欲啓久矣。

    如臣等輩,安得啓如此避嫌之事?」稠又請主上卒哭後釋服,親進疏,上王受之。

    訔曰:「崔迤爲人,端平無害,今爲觀察使,亦大謹愼。

    其所犯雖誤,當以自覺論。

    」上王曰:「予亦知其爲人,然非受罪之例,止罷職耳。

    雖無罪者,往往免官,況其自覺,不是朝行夕改,經月乃收其文牒。

    且義孫連父罪,猶雲可也,金訓罪犯有甚,豈可給口糧乎?」進晝膳,恭寧君?及趙涓、洪敷、李皎、李明德、尹淮、許稠、元肅等侍膳。

    遂幸樂天亭。

     9月5日 ○庚午,視事。

     ○上王還豐壤離宮。

     ○宣旨:「洪汝方許外方從便。

    」 ○慶善宮主設奠于殯殿。

     9月6日 ○辛未,視事。

     ○鈴平君尹季童設奠于殯殿。

     ○上王遣兵曹知印張仲老傳旨曰:「明日乃山陵穿壙之日,欲幸樂天亭,遣人視之。

    」 ○忠淸道觀察使報:「水損田三千五百六十餘結。

    」 ○命河潔就職。

     ○遣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宦官金龍奇,檢察山陵諸事。

     ○命赴山陵時,毋令京畿觀察使支應。

     9月7日 ○壬申,大雨雷雹。

     ○穿壙于廣州大母山,深至十三尺三寸,度用周尺。

    土色光潤無水氣。

    上王嘗命李陽達相壽陵,得此地,又命晉山府院君河崙、知申事李思訥審視。

    至是,上王有旨曰:「少東之,虛其右,我百歲後用之。

    」 ○功臣嫡長及重試文武科,設奠于殯殿。

     9月8日 ○癸酉,上王遊于豐壤北村掛羅裡之谷,設小酌。

     ○漢平君趙涓設奠于殯殿。

     ○義禁府啓安修己、樸以昌之罪,上曰:「二人皆識事理,而加書啓目,情涉欺詐,贖杖一百。

    」 ○以徐選爲慶尙道都觀察使。

     9月9日 ○甲戌,司諫院請崔迤罪,不允。

     ○號魂殿曰廣孝。

     ○禮曹啓:「臨壙奠,依宋制改稱遷奠;掩壙奠,依俗禮改稱安陵奠。

    以國葬都監都提調爲摠護使,摠治喪葬諸事,山陵都監都提調爲山陵使,掌山陵諸事,判漢城府事爲橋道頓遞使,掌橋梁道路修治事。

    」 9月10日 ○乙亥,都摠制李湛、李澄設奠于殯殿。

     ○禮曹啓:「古制,皇太後諡則攝太尉率百官告太廟,今大行厚德王大妃諡,依古制,領議政率百官告于宗廟。

    」從之。

     ○禮曹啓:「山陵及魂殿朝夕上食,依殯殿例。

    」從之。

     ○禮曹啓:「梓宮赴山陵時,議政府堂上一人、舍人一人、六曹堂上各一人、郞廳各一人、諸司各二人留都,餘竝扈從。

    」從之。

     ○命以緜布百匹、正布五百匹,支《法華經》披覽布施。

     ○禮曹啓大妃上諡告宗廟儀曰: 前期,有司設冊寶褥位及案於殿上當中,北向,設奉上冊寶領議政位於其南,北向,又設權置褥位及案於殿西階下,東向,設領議政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班首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庭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其日,班首以下文武群官,常服、黑角帶徑至告廟處,領議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亦常服、黑角帶詣闕,俟諡冊、諡寶內降,出安於龍亭,〈其儀具上冊寶儀注內。

    〉詣宗廟。

    奉冊官、奉寶官奉諡冊、諡寶,入置於權置位,〈冊北寶南〉乃退俟。

    有司設酒脯排辦訖,〈饌品如朔望奠儀,但無牲有幣。

    〉通禮門分引班首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立定,奉禮郞引讀冊官、讀寶官,詣權置位之南,北向立,引奉冊官、奉寶官立於讀冊官、讀寶官之後,引領議政入就位,西向立。

    通贊贊四拜,領議政以下在位官皆四拜訖,奉禮郞引領議政,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穆祖室香案前跪,三上香,執幣、奠幣,執爵奠爵,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領議政之左,東向跪,讀祝文,〈祝文五室各一道。

    維永樂十八年歲次庚子,九月丙寅朔,十四日戊寅,哀曾孫嗣王臣署。

    四室同稱,太祖室稱哀孫嗣王臣署。

    謹遣臣某,敢昭告于某祖某王某祖妃某王後某氏。

    伏以,追崇母後,當冊禮之斯陳,肆涓穀朝,仰神明而敢告。

    惟冀沖鑑,庶諒孝思。

    謹以制幣,淸酌庶羞,式陳明薦,尙饗。

    〉訖,領議政俛伏興。

    次詣翼祖室,次詣度祖室,次詣桓祖室,次詣太祖室,行禮竝如上儀。

    出就前楹間當中,北向再拜,引降復位。

    奉禮郞再引領議政,詣權置位立,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匣興,升詣殿上當中褥位,跪奠訖,小退立。

    奉禮郞引領議政,升詣殿上褥位跪,奉冊官跪擧冊,讀冊官北向跪,讀冊文訖,俛伏興,退。

    奉冊官奉冊匣,降置於權置位,奉禮郞引領議政,降就權置位立,奉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盝興,升詣殿上當中褥位,跪奠訖,小退立。

    奉禮郞引領議政,升詣殿上褥位跪,奉寶官跪擧寶,讀寶官北向跪讀寶訖,俛伏興退。

    奉寶官奉寶盝降置於權置位,奉禮郞引領議政,降復位西向立。

    通贊贊四拜,領議政以下在位官,皆四拜訖,大祝奉祝幣,瘞於坎,奉冊官、奉寶官奉冊寶,安於龍亭,奉禮郞引領議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隨至殯殿,奉冊寶安於權置幄內。

    初,領議政以下行事執事官奉冊寶,將詣殯殿,班首以下文武群官皆退。

     9月11日 ○丙子,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

     ○原從功臣右議政緻仕李龜年、戶曹判書鄭易等設奠于殯殿。

     ○遣漆原君尹子當、贊成事柳觀,以啓殯告于宗廟、社稷。

     ○禮曹啓:「上諡告宗廟時,行事執事官及文武群官,依宋制,用黑衣黑帶。

    」從之。

     9月12日 ○丁醜,百官設奠于殯殿。

    其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一品以下文武群官位於殯殿前,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禮饌,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

    時至,通禮門分引文武群官一品以下入就位。

    立定,通贊贊再拜哭,群官皆再拜哭。

    執事者詣盥洗位盥帨訖,洗爵拭爵,升自東階,置于尊所。

    奉禮郞引班首,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

    奉禮郞贊跪,班首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班首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引降復位。

    通贊贊再拜哭,群官皆再拜哭。

    通禮門以次引出,執事者徹饌。

     ○上王還禦豐壤離宮。

     ○禮曹啓:「《周禮》秋官大司寇之職曰:『大祭祀,奉大牲。

    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曰:「莅誓百官。

    」凡朝覲會同大喪,亦如之。

    』小司寇之職曰:『凡禋祀五帝,實鑊水。

    』然則刑官與祭,古之制也。

    宋制,上冊寶官以太傅爲之。

    今領議政柳廷顯爲上寶官,已受命矣。

    或以廷顯兼義禁府提調,而爲上諡告宗廟之任,似爲未便。

    然提調乃兼官,非職帶刑官之例,今後請令與祭行事。

    」 不許,仍命刑曹,勿令與祭。

     ○大臣皆以爲:「山陵後當釋衰絰,以素服奉虞主還宮。

    」唯許稠獨以爲:「卒哭前不當釋服。

    」上曰:「謁父王時則權釋衰服,其餘時則當以衰絰終制。

    返虞之日,百官豈可以遽釋衰絰?初虞後,當依舊,以素服陪祭。

    」 9月13日 ○戊寅,視事。

     ○遣左議政樸訔,以上大妃諡冊告于宗廟。

     ○全羅道觀察使啓:「大風雨,金堤郡碧骨堤決,損堤下田二千九十八結。

    」 ○禮曹判書許稠等啓:「竊謂,天下國家人倫所在,莫不各有君臣上下之分,不可少有陵犯之心也。

    近來以下伺上,得一小釁,則羅織告訴,以逞陵上之心者,比比有之。

    此等之俗,漸不可長也。

    古人有言曰:『一星之火,至於燎原。

    』若此不禁,其流之弊,至於君不得畜臣、父不得畜子,故謹以防禁一二淺計,條列于後。

    一,唐太宗曰:『比有奴告主叛者。

    夫謀反,不能獨爲,何患不發,何必奴告之也?自今奴告主勿受。

    』仍斬之。

    願自今臧獲如有告主者勿受,仍斬之。

    一,朱文公言於孝宗朝曰:『願陛下深詔司政、典獄之官,凡有獄訟,必先論其尊卑上下、長幼親疎之分,然後聽其曲直之辭。

    凡以下犯上、以卑陵尊者,雖直不右,其不直罪加凡人之坐。

    』前朝之俗,緣此義,民有陵犯守令者,必斥逐之,至瀦其宅而後已。

    願自今如有府史、胥徒告其官吏、品官,吏民告其守令與監司者,雖實,若不關係宗社安危及非法殺人,則在上者置而勿論,如或不實,則在下者加凡人之坐論罪。

    」從之。

     ○司憲掌令許誠上疏曰: 兵曹參議尹淮,於冊寶使率百官,告宗廟時,醉酒入班,失儀不敬。

    乞治其罪。

     上曰:「淮飮酒則輒醉,醉中之事,不必論也。

    予當召淮責之。

    」 ○命知申事元肅,還給刑曹參判安壽山科田。

    肅召戶曹正郞金安卿宣傳,仍請給妹壻李原備科田。

     ○禮曹啓發引儀、百官路祭儀、遣奠儀、安陵奠儀、返魂儀、虞祭儀、卒哭儀。

    其發引儀曰: 有司陳吉兇二駕、儀仗如儀。

    俟遣奠禮畢,攝判通禮進當靈座前跪,啓請乘輿,啓訖,俛伏興。

    執事者奉諡冊寶、哀冊及平時所封冊寶,各安於腰輿,大祝奉魂帛函,安於腰輿上,虞主匱置其後。

    小臣奉輿,鄕攝判通禮前導,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升車,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魂帛函,安於車上,虞主匱置其後。

    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

    儀衛以次前引,以赴山陵,至靈帳殿前回車,南向。

    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

    大祝以輿奉魂帛函及虞主匱,攝判通禮前導,就靈帳殿,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

    執事者奉冊寶,各安於案上。

    初,大祝奉魂帛,將升車,攝判通禮進梓宮前跪,啓請升輴,啓訖,俛伏興。

    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降階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及行障、坐障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輴前跪,啓請升柳車,啓訖,俛伏興。

    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柳車。

    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靈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

    執鐸司馬俱振鐸,〈凡靈駕進止,司馬皆振鐸。

    〉靈駕動。

    判通禮導殿下升素輦,殿下率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侍從如儀。

    〈於城外留都群官奉辭後,侍從群官皆上馬。

    〉方相至山陵,入壙以戈擊玄宮四隅。

    明器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

    柳車至陵門,侍從群官竝下馬從行,至帳殿前回車,南向。

    判通禮進輦前跪,啓請降輦,導殿下權就幄次卽座。

    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降車升輴,啓訖,俛伏興。

    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

    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及行障、坐障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帳殿。

    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奉哀冊置于案上。

    葬儀具遷奠儀。

     ○路祭儀曰: 前期一日,忠扈衛設帳殿於城外,南向,設殿下幄次於帳殿東南,西向,隨地之宜。

    執事者設靈座於帳殿近北,南向。

    其日,奠祝闆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禮饌,設尊於帳殿東南,北向,設盥洗位於帳殿之外近東。

    儀仗將至,留都文武群官隨地立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俟靈駕至,判通禮進輦前跪,啓請降輦,殿下降輦。

    判通禮導殿下入幄次,攝判通禮詣靈駕前跪,啓請靈駕小駐,啓訖,俛伏興。

    通贊贊再拜哭,群官皆再拜哭。

    執事者詣盥洗位盥帨訖,洗盞拭盞,置于尊所。

    奉禮郞引班首,詣盥洗位盥帨訖,詣靈座前北向立。

    奉禮郞贊跪,班首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班首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

    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通贊贊再拜哭,群官皆再拜哭。

    奉禮郞引班首,退復位,通贊贊再拜哭,群官皆再拜哭奉辭。

    攝判通禮詣靈駕前跪,啓請靈駕進發,判通禮導殿下升輦,執事者徹饌。

     ○遷奠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靈帳殿及吉帷宮於玄宮之西,南向,〈帷宮在帳殿之西〉設殿下幄次於吉帷宮之西,南東向,隨地之宜。

    其日,執事者設榻於靈帳殿近北,設靈座於榻前,設諡冊寶、哀冊案於靈座前稍東。

    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靈帳殿之南,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靈帳殿東南,北向,設洗於靈帳殿之外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方相氏至,入壙以戈擊玄宮四隅。

    明器:筲八、甖三、甒二、蓋一、鍾十二、磬十二、壎一、簫一、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琴一、瑟一、竽一、羽籥幹楯各一、瓦竈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匏勺一、瓦酒尊二、匏勺二、瓦盃十、籩十二、豆十二、簠一、簋二、尊二、食鉢一、羹鉢一、匙楪一、饌楪一、蔬菜脯醢楪十二、炙楪一、酒甁一、食托一、匙筯各一、食卓一、盥盤一、盥匜一、香合一、香椀一、唾盂一、溷甁一、溲器一、木鞍馬二、木散馬二、木奴婢各五十、木鄕唐樂人二十、贈玉一段、贈帛玄六、纁四、粉紅綾裌長衫一、紫的段子裌隔音一、粉紅段子繡甫老一、紅段子赤古裡一、藍羅裌赤亇一、帛綾裌襪裙一、白苧布襪裙一、白綃汗衫一、白苧布長衫一、紅段子帶二、白苧布汗衫一、白苧布闊汗衫一、白苧布赤亇一、白苧布苔衣一、手巾一、草綠段子裌衿一、白綃單衾一、枕一、紅段子褥二座、滿花寢席一、白麻布足巾二、白苧布裏衣二、紅段子五、指手衣一、粉紅段子同靴一、粉紅段子溫鞋一、螺鈿梳函一、假金簪釵各一、土藤箱子三、假金竿子二、假銀竿子一、齊音同一、鏡一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

    魂帛車至,大祝奉魂帛函,就靈帳殿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

    執事者奉諡冊寶、哀冊及平時所封冊寶,置於案上。

    柳車至,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降車升輴,俛伏興。

    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及行障、坐障障梓宮,挽士奉輴至靈帳殿前,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

    判通禮進輦前跪,啓請降輦,殿下降輦,判通禮導殿下,權歸幄次卽坐。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置於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

    〈奠酒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奉辭位於羨〈音衍,墓道也〉道之南,西向,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又於其南近東,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

    又設領議政進冊位於羨道東南,西向,奉哀冊官位又於其南小退,西向。

    書雲觀報時,有司設安梓宮褥位於玄宮門外,南向。

    攝判通禮進當靈帳殿前跪,啓請升輴卽玄宮,啓訖,俛伏興退。

    大祝以腰轝奉魂帛,就吉帷宮,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

    工曹判書以巾進,拭梓宮幷拂棺衣。

    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及行障、坐障障梓宮,挽士奉輴,將卽玄宮。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哭從,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哭從。

    奉禮郞引領議政及奉哀冊官,就羨道東南位,西向立。

    奉梓宮入自羨道,安於玄宮內榻褥上北首。

    〈將入玄宮之時,安於門外褥上,戶曹判書察其上下。

    〉工曹判書再整棺衣、銘旌令平正。

    領議政以哀冊入,跪奠於梓宮之西於玄宮外。

    近侍以贈帛玄六、纁四及贈玉奉進,殿下執贈帛贈玉,授近侍置于梓宮之旁。

    黼翣、黻翣、畫翣亦樹於梓宮之旁。

    群官各就奉辭位,判通禮導殿下詣奉辭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

    奉辭訖,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攸司祠後土如儀。

    執事者藏明器、下誌石,繕工監鎖閉玄宮。

    領議政、司憲一人竝監鎖閉玄宮,工曹判書覆土九鍤,攸司帥作工,續以終事。

    柳車及輴之屬,於栢城內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則不焚。

     ○安陵奠儀曰: 俟覆土旣訖,通禮門設山陵使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諸執事位於山陵使之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群官位於羨道左右近南,宗室在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

    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山陵使就位。

    立定,通贊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

    奉禮郞引山陵使詣盥洗位,盥帨訖,引山陵使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

    執事者以茶酒授山陵使,山陵使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引降復位。

    通贊贊再拜哭,山陵使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

    奉禮郞引山陵使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執事者徹饌,祝版瘞於坎。

     ○返魂儀曰: 攸司陳儀仗如儀。

    使執事者徹立主奠訖,攝判通禮進當吉帷宮前跪,啓請升轝,啓訖,俛伏興。

    執事者奉冊寶,置於腰輿,大祝奉虞主匱,安於輿上,魂帛函置其後,小臣奉輿。

    攝判通禮前導至陵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升車,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虞主,安於車上,魂帛函置其後。

    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

    車駕動,儀衛以次前引。

    判通禮導殿下升素輦,殿下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侍從如儀。

    〈群官去陵門百步許上馬。

    〉先是,執事者設靈座于廣孝殿當中近北,南向,設冊寶案於靈座前稍東。

    留都文武群官出城外俟,虞主車將至,班立道左。

    虞主車至,通贊贊四拜,群官四拜訖,乘馬前導。

    虞主車將至廣孝殿門外,導從群官皆下馬。

    虞主車至殿門外,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降輦。

    攝判通禮進當虞主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虞主匱,安于輿上,小臣奉輿。

    攝判通禮前導至殿階上,攝判通禮跪,啓請降輿升座,啓訖,俛伏興。

    大祝奉虞主匱,安于靈座,魂帛函置其後。

    執事者奉冊寶,置於案上,判通禮導殿下入齋殿。

     ○其虞祭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

    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

    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有坫〉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瓚〉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則又實以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皆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

    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靑苧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跪,啓請行初虞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洗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捧香合跪進,近侍一人捧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少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少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少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大祝帥執事者,奉魂帛埋於屛處潔地,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卒哭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少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書吏各陪其後。

    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爵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

    〉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則又實以爵〉亞終獻官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之爵。

    〉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

    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祀、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洗訖,各就位。

    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靑苧巾。

    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

    執尊者擧羃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凡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受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事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

    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9月14日 ○己卯,上帥群臣,上諡于大行厚德王大妃。

    冊曰: 惟永樂十八年,歲在庚子,九月丙寅朔,十四日己卯,哀子國王臣某,謹再拜頓首上言。

    竊以,正位居尊,克成內治,易名定諡,當示後來,祗率舊章,式薦徽號。

    恭惟皇妃厚德王大妃,稟性淵懿,制行謙恭。

    念在憂勤,夙著宜家之德;心存恪愼,密裨定社之功。

    及膺大寶以纂圖,遂陟中宮而儷極。

    厚體坤元之順,式表母儀;敬承乾道之剛,贊敷王化。

    陰敎旣隆於深壼;仁恩旁洽於四方。

    念以,眇躬叨承丕緖,期奉歡於百歲,何貽痛於一朝?旣違榮養之至情,盍擧追崇之盛典?謹奉玉冊,上尊諡曰元敬王後。

    仰惟昭鑑,俯諒情衷。

    誕受休稱,垂月星之照耀;永延洪祚,等天地之久長。

     ○上召尹淮責之曰:「爾穎悟人也。

    飮酒過度,爾之失也。

    自今兩殿賜醞外,毋得過飮。

    」 ○禮曹啓:「依故事,宮主、翁主哭從梓宮,至山陵奉辭。

    」上曰:「宮主、翁主宜於殯殿奉辭,令宮女哭從至山陵。

    」 ○全羅道觀察使請修築碧骨堤、訥堤,令政府、六曹議之,皆請待豐年修築,從之。

     9月15日 ○庚辰,日暈。

    行啓殯奠于殯殿,乃啓殯,日晡時又行祖奠。

     ○造舟爲梁於麻田渡。

     9月16日 ○辛巳,行遣奠于殯殿,百官竝以衰服陪祭,上哀冊。

    冊曰: 惟永樂十八年,歲在庚子,七月丁卯朔,初十日丙子,厚德王大妃薨于壽康宮,殯于別殿,越三月十七日壬午,葬于獻陵,禮也。

    殯殿向晨,攅宮肇啓。

    丹祧載途,祖庭奉禮。

    素月明兮慘惔,寒風動兮悲涼。

    聖上號天永慕,叩地增傷。

    望仙馭兮不返,痛慈訓之永違。

    爰命法從,式敍孝思。

     其辭曰: 乾元資始,坤道順承。

    母儀之正,王化攸行。

    恭惟太後,生有令德。

    來自世家,獲儷宸極。

    君子好逑,家人利貞。

    秉心祗敬,率禮相成。

    比登大位,奉承宗祀。

    祥應麟趾,慶緜瓜瓞。

    子孫振振,德音秩秩。

    惟我聖上,撫運昇平。

    黎民於變,治敎休明。

    惟功之盛,惟德之光。

    宜受多福,永享無疆。

    何一疾之大漸,至數旬而靡瘳?遂奄棄於榮養,恨無計而攀留。

    嗚呼哀哉!陳象服兮如在,委環珮兮劇忙。

    嗟聖上之號慕兮!仰蒼旻而痛癢。

    儼庶寮兮侍從,藹仙仗於康莊。

    嗚呼哀哉!哀人生之脩短,諒天數之參差。

    惟義範之不泯,與日月而昭垂。

    臣承命而載筆,敢撰德而敍辭。

    嗚呼哀哉! 上出就中門外幄次痛哭,大小群臣亦皆痛哭。

    梓宮出中門外,乘龍輴出東門,乘柳車以行。

    上出殯殿門外乘素輦,率百官侍衛。

    留都群臣贊成事柳觀等,功臣西原府院君韓尙敬等設奠于門外,奉辭梓宮。

    渡麻田渡浮橋,如履平途。

    初,樸子靑請造浮橋,上王從之,人皆非之,至是擧國稱歎。

    車駕次南岸,日脯時至山陵,奉安梓宮於帳殿。

    國俗,凡喪事舊用佛家之儀,至是盡革之,一從古禮。

    群臣見上哀痛,皆悲泣不已。

     ○柳車之制: 其制用轂二,長二尺五寸、徑二尺一寸,兩端以鐵帶之。

    兩輪徑各七尺。

    軸一,長十三尺,中央方其徑九寸,兩端圓其徑六寸,皆以鐵帶之,其端各加大鐵環。

    轅二,長二十一尺五寸、廣四寸、厚七寸。

    前兩端施橫木一,長十二尺、廣厚各六寸,所謂衡也。

    後兩端,刻龍頭施五釆,中央施橫木四,長五尺、廣四寸、厚二寸五分。

    橫木上爲車箱,其制前後左右,各施歸機一,歸機四隅立短柱,短柱間立小柱。

    左右各三柱,間施精闆,車箱內四隅立柱,高四尺二寸五分。

    柱上施棟樑爲屋,覆以鴨靑段子,所謂鼈甲也。

    緣邊畫白黑黼文,所謂黼荒也。

    中央畫爲火氣三行,又畫兩已相背爲三行,所謂火三列、黼三列也。

    次用椵木爲齊,形圓如車之蓋,高三尺、徑二尺,餘施於鼈甲上當中,以五采繒衣之,列行相次,又連五色珠爲五行,各長一尺,絞絡齊上,所謂齊五采五具也。

    次用椵木,刻爲雲頭,施於荒邊,四面刻爲龍頭,施於四隅垂流蘇。

    次用白苧布爲帷,畫龍施於四面,所謂龍帷也。

    又織竹爲籠,衣以靑苧布,掛於柳上荒邊三面瓜端,以象宮室承霤,所謂三池也。

    次用靑黃繒十五幅爲容,長丈餘如幡,畫雉懸於池下,車行則幡動,所謂振容也。

    次鑄銅魚九,懸於池下,當振容間,車行則魚跳躍,上拂於池,所謂魚躍拂池也。

    次用纁帛爲紐,以連上蓋,與邊障相離處,兩傍各三,故凡六,所謂纁紐六也。

    用素錦爲屋,象宮室,置於荒下,高二尺八寸五分、廣三尺五寸、長九尺一寸,所謂素錦褚也。

    其內施褥席。

    次用纁帛爲戴,所以繫棺着柳骨,使棺堅緻也。

    棺之橫束有三,每一束兩邊,各屈皮爲紐,令穿戴於紐,以繫柳骨,故六戴也,所謂纁戴六也。

    次用纁帛爲被,以一頭繫所連柳之戴之中,而出一頭於帷外,人牽之,每戴繫之,故亦六也。

    若牽車登高,則引前以防軒車,適下則引後以防翻車,欹左則引右,欹右則引左,使不覆也。

    所謂纁披六也。

     一,輴一。

    用杠二,長二十三尺八寸、廣二寸五分、厚五寸。

    兩端圓,其徑三寸。

    就中施橫木五,長四尺四寸、廣三寸、厚二寸。

    橫木上四面施欄幹如車箱之制,高五寸。

    其前後面各出戶,以備梓宮升降時開閉。

    將奉梓宮升輴,則開後面,升訖閉之,鐵鏁拘之。

    又以白苧布,從外四面堅結,加素錦褚於其上。

    將降輴升柳車,則去素錦褚,而開前面,降輴升柳車。

     一,返虞車一。

    用轂二,長一尺八寸、徑一尺四寸,兩端以鐵帶之。

    兩輪徑各六尺,軸一,長十尺、中央方其徑七寸、兩端圓其徑四寸,其端各加中鐵環。

    轅二,長十五尺、廣三寸、厚六寸。

    前兩端施橫木一,長九尺、廣厚各四寸。

    後兩端刻爲龍頭。

    中央施橫木四,長五尺、廣四寸、厚二寸五分。

    橫木上施歸機爲車箱。

    車箱內四隅立柱,高三尺五寸。

    柱上施樑棟爲屋,覆以鴨靑段子,用椵木爲齊,朱其色,施於屋上當中,如柳車之齊而小。

    又以綵帛爲簾衣,施於屋四面,其下用厚紙,畫以花草,障三面,用朱簾垂前面,其內施褥席。

     一,返虞輿一。

    用杠二,長十一尺、廣二寸、厚三寸。

    就中施橫木二,長二尺三寸。

    橫木外兩杠施足各二,高一尺。

    其上立柱四,高二尺八寸、廣厚一寸五分。

    柱上加橫扃,扃上施椽爲屋,其形穹隆,覆以鴨靑絹,用椵木爲齊,朱其色,施於屋上當中。

    又用椵木,刻爲雲頭,簾衣施於屋,四面刻爲鳳頭,施於四隅。

    其下用厚紙,畫以花草障三面,用小朱簾垂前面,其內施褥席。

     一,諡冊腰轝一。

    其制與返虞同,但蓋用靑木緜,四面無障。

    其內施紫紬縇踏席地衣一。

     一,哀冊腰轝一。

     一,明器腰輿六。

    其制同上,但蓋用靑布,四面用白布障之,其內施靑布縇白文席地衣各一。

     一,香亭子一。

    用杠二,長十尺。

    就中施橫闆,長一尺八寸。

    杠下施雲足,其上立柱四,高一尺五寸。

    柱上加橫扃,扃上施椽爲屋,如常時香亭子。

     一,載槨車一。

    其制如常時任載之車。

     一,方相氏車四。

    其制如常車而小,車上施小牀。

    方相氏四,以黃金四目、耳環,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立其上。

     一,儀仗。

    吉仗:偏扇十八、團扇十八、方扇十八、行障四具、坐障二具、六柱扇二、繖一、大扇二、大團扇四、曲蓋二、戟九十。

    已上繖扇曲蓋,皆用苧布。

    紅陽繖一、靑蓋一、紅蓋一、尾扇二、雀扇二、紅旗二。

    已上皆用綃製造。

    山陵後紅旗外,皆入廣孝殿。

     兇仗: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羽葆一、靑繡鞍馬十、紫繡鞍馬十、竹鞍馬十、竹散馬二、方相氏四。

     一,燈燭。

    白燭籠二、靑燭籠二、紅燭籠二、望燭五百、火鐵籠四十、炬火五百。

     一,挽詞四十道。

     一,喪帷。

    白苧布帳三、白正布帳四。

     一,玉冊諡冊五十六簡,哀冊五十六簡,皆書而刻之。

    簡長六寸、廣七分、厚四分,以紅眞絲貫而編之,以錦綿爲純緣,裹以紅綃袱,各納于函。

    函以木爲之,漆其外,內塗以黃綾鏁匙全,外裹以紅綃袱。

     一,返虞。

    虞主一匱,浴主槃匜,拭巾藏魂帛函。

    右虞主,先期依式製造,發引前一日,奉常寺官員以引路四人,前導陪進殯殿門,外殿官員奉安于魂帛之後,至發引日,奉詣山陵。

     ○山陵制度: 尺用營造尺。

    石室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

    兩旁石二,高各八尺、長各十一尺五寸、厚各二尺五寸。

    蓋石二,廣各八尺、長各十四尺、厚各三尺。

    加置蓋石一,廣五尺、長十尺五寸、中厚二尺、四邊厚一尺。

    北隅石一,高八尺、長十一尺、厚二尺五寸。

    門兩邊立石二,高各八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三尺。

    門閾石一,厚二尺、長七尺、廣三尺。

    門扉石二,高各七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一尺。

    門倚石一,高七尺、廣七尺、厚二尺。

    外排地臺石十二,〈刻爲覆蓮〉厚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廣各三尺。

    地面石十二,〈下刻靈芝,上刻雲彩及十二地神。

    雲彩分在左右,地神在中,每一石一神。

    〉高各二尺八寸、長各四尺八寸五分、厚各三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下刻靈芝,上刻靈杵及鐸。

    靈杵在左,鐸在右。

    〉高各二尺八寸、長各三尺九寸、厚各三尺。

    滿石十二,〈刻爲仰蓮〉高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厚各三尺。

    引石十二,〈外端牡丹、葵花、菊花相間彫刻,每一端一花兒。

    〉長各六尺、方廣各一尺一寸。

    石欄幹初面地臺排石十二,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六尺八寸、廣各二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四寸、廣各二尺五寸。

    石柱十二,高各六尺三寸。

    〈以一尺爲圓頭,以一尺三寸,分作仰覆蓮,次以九寸爲納竹石端處,次以二尺一寸,兩旁分作仰覆蓮葉,其仰覆蓮葉間,刻圓如意紋。

    仰蓮葉擎竹石端,覆蓮葉鎭地方石端。

    以覆蓮葉下一尺爲納兩旁地方石處,竝高六尺三寸。

    〉童子柱石十二,〈以一尺一寸爲圓頭,其內外面,刻爲雲頭,其雲頭,擎竹石連接處。

    〉高各三尺二寸、四面廣各一尺一寸。

    地方石二十四,厚各一尺、廣各一尺一寸、長各四尺三寸。

    竹石二十四,長各四尺九寸、八面各三寸、徑八寸。

    薄石二十四,廣各二尺、厚各一尺、長各五尺五寸。

    次面地臺排石十二,後各一尺三寸、長各七尺五寸、廣各二尺。

    隅石十二,〈狀似石磬〉高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厚各一尺五寸。

    石羊四,〈左右各二〉長各五尺、廣各二尺八寸、高各二尺五寸。

    石虎四,〈左右各二〉長各四尺、廣各二尺、高各三尺九寸。

    石望柱二,〈以一尺爲圓頭,次以頭下一尺五寸,上刻仰蓮,下刻雲彩。

    次以四尺一寸,作八面,其圓經一尺一寸。

    〉高各六尺四寸。

    地臺石二,〈八面有腰〉高各二尺六寸、上下圓徑各二尺二寸五分。

    燒錢臺石一,〈其上四角高,中平有腰,刻雲彩。

    〉高一尺五寸,上下皆方,四面各三尺一寸。

    石床一,長十一尺、廣六尺三寸、厚一尺四寸。

    足石五,〈刻爲羅魚頭〉圓徑各二尺、高各一尺六寸。

    足石下臺石五,長明燈頂子石一,〈頭圓,下刻爲雲彩。

    〉高一尺五寸、圓徑一尺一寸。

    蓋石一,〈八面雲角〉高二尺五寸、上徑一尺一寸、下徑三尺九寸。

    隔石一,〈八面空其中,其四面有窓。

    〉高一尺七寸、徑二尺三寸。

    臺石一,〈上下皆八面,以其上一尺三寸,刻爲仰蓮,次以一尺二寸作腰八面,每面隅,皆刻蓮洙,次以一尺五寸,上刻覆蓮,下刻雲足。

    〉高四尺、徑三尺二寸。

    有地臺石,石人四,〈二人冠帶,二人衣甲,左右各一相向。

    〉長各十一尺五寸、〈出地上七尺五寸,入地下四尺。

    〉廣各三尺、厚各二尺五寸。

    拜石一,長六尺一寸、廣三尺二寸。

    北庭及東西庭,廣各六尺。

    北墻底階一級,高三尺三寸、廣二尺五寸。

    地臺、隔石、滿石具。

    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五尺,地臺高九寸,東西墻底階各一級,高各九寸、廣各二尺。

    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八尺八寸。

    地臺高九寸,南面三階。

    上階高一尺、南北廣十四尺、東西長五十五尺五寸。

    中階廣二十一尺、高及長與上階同。

    下階廣二十七尺、高二尺七寸,〈地臺滿石具〉長與上階同,當南東西,各有小石梯。

    右制度,穿壙其中央,安大棺處,深九尺四寸。

    四旁地臺石排置處,深十三尺四寸。

    其置地臺石處,以雜石和土而塡之,築實厚四尺,〈及安大棺處平而止〉然後置地臺石,厚一尺四寸訖,作石室於其上,虛其底。

    其造排之序,先置北隅石一,〈鑿兩端長各八尺,廣各一尺五寸,深各五寸,令納兩旁石端。

    〉次置兩旁石各一片,次置門兩邊立石二於兩旁石之南,〈各五寸,入兩旁石之內。

    〉置門閾石一於兩邊立石之間,幾縫罅,皆用油灰彌之訖,北隅石及兩旁石之外,以雜石築實,及石之高而止。

    次加蓋石二片,〈二片皆從中央長八尺之外,兩端作頷,深四寸。

    近北一片,下邊作頷,長十一尺,廣二尺五寸,深四寸。

    以頷處向內,跨置兩旁石及北隅石之上,以防北隅石及兩旁石向內傾仆也。

    近南一片,下邊中央長七尺,鑿之深四寸,廣二尺五寸,令納門扉石上端。

    〉其二片連合處,以油灰彌之。

    又加加置蓋石一片於其上,〈凡連合處,皆以油灰彌之。

    〉其底虛處,布石灰、細沙、黃土拌勺者〈灰三分,二者各一分。

    〉而築之,厚二尺〈謂地臺石,高一尺四寸及三旁石高六寸合二尺。

    〉訖,石室內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

    又用紙畫天象,〈日月星辰皆圖畫〉付石室。

    蓋石內面北隅石及兩旁石之上,外三面,置地臺石十二,〈幷南面爲十二〉用水鐵引錠十二連合,虛其南面。

    〈錠形,兩頭廣,中央小。

    先於地臺石連合兩端,分鑿一坎,形及連置後,以引錠連之,虛其南面者,俟安梓宮閉門,然後周回排設也。

    後同。

    〉以十二隅石及十二地面石,加於地臺石之上,相間連排,虛其南面,次用滿石十二,〈其中央則在面石之上,其兩端則當隅石中央處。

    〉加於十二隅石及面石之上。

    〈鑿滿石兩端連合處,以引錠十二連之,如上項地臺石之排。

    〉以引石十二,加於滿石之上,〈其引石一端,出於滿石之外一尺許,各當滿石連合前。

    〉以土加於蓋石之上,而漸築之。

    〈排地臺石訖,以土築實而平之,後置隅石面石,又以土塡築之,至排滿石亦如之。

    自蓋石上至滿石塡築之,厚五尺寸七。

    〉又於十二地臺石之外,隔二尺,先置石欄幹,初面地臺排石十二,次置隅石十二,相間連排,亦虛其南面,以石柱十二,立於隅石之上,以童子柱石十二,立於初面地臺排石之上。

    〈童子柱石在石柱之間。

    〉下置地方石二十四於石柱與童子柱石之間,〈地方石,每於石柱兩間用二,故爲二十四。

    〉次置薄石二十四於十二地面石之外,初面地臺石之內,上施竹石二十四於石柱之間,其一端接石柱仰覆蓮之下,一端接童子柱石之上,〈竹石每於十二石柱之間用二,故爲二十四。

    〉以次周回連排,皆虛其南面,用油灰彌之。

    又置次面地臺排石十二、隅石十二於石欄幹之外,相間連排,東西北三面,各設階一級,繚以墻。

    墻內列石羊四、〈左右各二〉石虎四。

    〈左右各二〉石虎在南,石羊在北,相間置之,皆外向。

    〈自石欄幹至石虎相去四尺五寸,石羊石虎相去十一尺。

    〉南設三階。

    上階東西,先置地臺石各一,立石望柱各一於地臺石之上,〈自石虎至石望柱相去九尺五寸,東西石望柱相去三十七尺。

    〉又於石望柱之西崛地,以雜石築之,設燒錢臺石一於雜石之上。

    〈自地臺石至燒錢臺相去十五尺〉中階東西掘地,立冠帶石人各一。

    〈二人相向〉下階東西堀地,立衣甲石人各一。

    〈二人相向〉又於下階之中央近南堀地,埋拜石一,其石面齊下階之平。

    下階直南五十步二尺間,構丁字閣五間。

    於丁字閣西北階上,設燒錢臺石一,如上燒錢臺石之排。

    又於陵東南山下平地六十步許,構守陵齋所十七間。

    至奉梓宮安於石室訖,以門扉石二,〈上端四寸,入蓋石南下邊鑿處一端,下端一尺六寸,倚立於門閾石之外面。

    〉塞其門,加門倚石一於扉石之外,以油灰塗其縫罅,又以雜石和土築實,然後置南面地臺石,次加隅石、地面石、滿石、引石,又置石欄幹,竝如上項三面之排。

    周回旣畢,乃於蓋石先築之上,復實以土而堅築之,陵高十三尺七寸。

    〈滿石上八尺,下五尺七寸。

    〉又於陵南近地〈卽石床之北〉堀地用誌石二片,〈靑石出江原道旌善郡〉長各三尺三寸、廣各三尺、厚各三寸,其一爲蓋,刻誌文。

     9月17日 ○壬午,行遷奠,奉梓宮窆于玄宮。

    初,許稠請從虞主不文之制,上是之,及是,泣謂近臣曰:「昨日奉梓宮而來,今日空返何如?題主奉還,庶乎有憑。

    」群臣泣對曰:「上敎甚當。

    」乃行立主奠,題虞主奉還于廣孝殿,行初虞祭。

    上還廬次,群臣詣昌德宮啓曰:「天日淸明,大事無缺,敢以爲慰。

    今梓宮已赴山陵,殿下猶禦廬次,天氣漸寒,願入禦內殿。

    初,殿下請上王欲於山陵後釋服,今則不然。

    上王聞之,豈不動念?」上曰:「賴卿等大事克成,天亦淸明,予亦哀感。

    天寒則予當處內,卒哭之後,當釋衰服。

    然詣豐壤及聽政,以素服,遇朔望,以孝服行事,以終期年,是亦何妨?」 ○上王遣宦官諭上曰:「我爲主上山陵後,當以素服返虞。

    今聞與群臣服衰而返,何也?且以三年之喪,降而爲期者,以我在故也。

    今不聽我言,亦何也?我恨政府、六曹不請也。

    當以卽日釋衰絰,七虞後以白衣、黑笠來見。

    」 9月18日 ○癸未,上以衰服詣廣孝殿,行再虞祭,還廬次。

     ○上遣元肅,啓于上王曰:「五月而葬,實爲古禮,今三月而葬者,不敢踰越上命也。

    且初請山陵後釋服,非謂永釋衰絰。

    太祖之喪,父王服斬衰三年,母後之喪則此其始也,萬世之法,不可至吾身遽薄也。

    若進見之日則雖玄冠綵衣,惟命是從矣。

    願於卒哭後,權釋衰服,以素服視事,魂殿朔望祭,復以衰服行事,至於百官則依太祖喪制及中朝喪制,令以素服終制,宮內宦竪,亦令卽日釋服。

    至魂殿祭時,止令代言及親近宦寺服衰服隨從,若駙馬非他群臣之比,欲令輪日入直。

    」上王曰:「吾謂山陵後釋服,返虞猶不釋服,又令百官,服衰侍衛何也?禮官旣依古者,爲母期及易月之制,立法頒行,而又以初虞後釋服,卒哭後釋服爲言何也?吾聞練祥之變服,未聞初虞、卒哭之變服也。

    禮官之言,似爲輕薄矣。

    主上向母後之誠至矣,其於不從父命何?若欲行之,何止期年?直行三年之喪可也。

    吾豈以野人之俗爲法而妄言之乎?」卽命李明德曰:「卿與元肅偕進具啓,令主上釋服,移禦內別殿。

    且駙馬則當侍從於我,豈可獨令輪日入直?宜使宗親、駙馬、敦寧府輪日入直,以爲恒式,百官亦不必白笠。

    」明德等來啓訖,上曰:「予妄意欲依父王斬衰行三年之制,於朔望祭服衰絰,以白衣烏帽終期年,無害於義,必蒙允許,乃遣元肅陳請,今承上旨,敢不從命?內室過霾,不可輒入,當從近移處。

    駙馬入直事,亦不意其隨駕而妄啓。

    」卽以衰絰,付禮曹判書許稠,稠以上王命焚之,又令群臣着黑笠。

     9月19日 ○甲申,上以白衣、烏紗帽、黑角帶,詣廣孝殿行三虞祭,還廬次。

     ○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邊頤捕倭一隻斬九級。

    上王遣其子次熹,就賜宣醞、表裏。

     ○新置獻陵、廣孝殿直各二人,皆權務也。

     ○宦者金敬德、金天於太後反虞日,以足繭,潛升返魂車上,事覺,命下義禁府。

     9月20日 ○乙酉,遣元肅詣獻陵,點檢諸事。

     ○命戶曹曰:「壽康宮賜與衣服,連續供進,毋或匱乏。

    」 9月21日 ○丙戌,上詣廣孝殿,行四虞祭,還廬次。

     ○遣孝寧大君補,詣獻陵檢察諸事,因薦節菓。

     ○上王觀鷹于豆彌之原。

     9月22日 ○丁亥,上入禦內別室。

     ○禮曹啓:「自前朝以來,凡於追薦,設齋糜費,男女晝夜聚會,徒爲美觀,殊失事佛薦亡之意。

    自今國行及大夫士庶人追薦,皆就山水淨處,設水陸齋,其辦設,除俗人,皆令僧徒供之。

    如國行則宗親一二、禮曹堂上、郞廳各一,點檢諸事。

    大夫士庶人,守殯喪主外子孫一二人往焉,此外雜人,雖設齋翼日,不許參與法席之禁,已有著令,自今申明痛禁。

    其國行物品,蒸飯三十盆,油果九器,豆湯九器,淨餠九器,淨麪九器,實菓九器,左右甁花六用素花,奏紙五十卷,手巾苧布二匹,蠟燭代用燈籠,主法布施木緜一匹,齋廚布施正布五匹。

    二品以上齋,蒸飯九盆、油果、豆湯、淨餠、淨麪、實菓各六器、奏紙十五卷。

    三品以下齋,蒸飯六盆、油果、豆湯、淨餠、淨麪、實菓各六器、奏紙十卷。

    無職人齋,蒸飯三盆、油果、豆湯、淨餠、淨麪、實果各三器、奏紙五卷。

    已上左右甁花六,用素花,手巾正布一匹,蠟燭代用燈籠。

    上項各品及庶人有財者,毋過定制,無財者,稱家有無。

    」 9月23日 ○戊子,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五虞祭。

     ○禮曹啓:「今後國行水陸齋,除內資、內贍及各品加供。

    」從之。

    俗以飯僧時,正食外米??食,謂之加供。

     ○禮曹啓恭靖大王練祭親行儀曰: 前期一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魂殿前近東,隨地之宜,設題主幄次於殿西階上,東向。

    有司設床席、褥位、香案於幄內。

    奉常寺先造栗木主幷匱,〈體制幷如桑木主儀〉盛以箱,覆以帕,安於腰輿,詣幄次,大祝奉安於褥位。

    其日質明,執事者設卓於褥位東南,西向,置筆墨硯光漆,對卓置盥槃盥匜〈具香湯〉拭巾,〈用白細苧布〉設盥洗於東階東南,北向。

    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升自東階,詣卓前北向立。

    大祝盥手開匱,奉出栗主,置於卓上,以香湯浴主,拭以巾,臥置卓上。

    題主官盥手,升自東階,詣卓前西向立,題雲有明贈諡恭靖溫仁順孝大王,墨書訖,以光漆重模之,乃退。

    大祝奉主納于匱中,安于褥位。

    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陪其後。

    典祀官率其屬,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

    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獻、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篚在洗東加爵,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大祝於靈座之後,更設桑主座,奉桑主匱安於座,次奉栗木神主匱以入,開匱奉出神主,安于舊靈座,覆以白苧巾。

    執禮率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

    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典祀官以下四拜。

    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執事者詣洗爵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槃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

    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

    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

    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凡進香、進饌、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

    進爵、奠爵準此。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近侍以爵受酒。

    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欠出。

    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

    典祀官率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本殿官員以腰輿奉桑木主,詣宗廟階間埋之。

    〈通典雲:「廟殿北廡下兩階之間。

    」〉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亞獻官正一品,終獻官正一品,典祀官判奉常寺事,有故則尹。

    執禮一三品,大祝一內外製,祝史二四品,齋郞二五品,謁者一六品,贊者二通禮門判官,通贊、贊引一參外。

     ○其攝行儀曰: 前期一日,忠扈衛設題主幄次於魂殿西階上,東向,有司設床席褥位、香案於幄內。

    奉常寺先造栗木主幷匱,盛以箱,覆以帕,安於腰輿,詣幄次,大祝進奉安於褥位。

    其日質明,執事者設卓於褥位東南西向,置筆硯墨、光漆,對卓置盥槃匜〈具香湯〉拭巾,〈用白細苧布〉設盥洗於東階東南,北向。

    謁者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卓前北向立,大祝盥手開匱,奉出栗主,置於卓上,以香湯浴主,拭以巾,臥置卓上。

    題主官盥手,升自東階,詣卓前西向立,題雲有明贈諡恭靖溫仁順孝大王。

    墨書訖,以光漆重模之乃退。

    大祝奉主納于匱中,安于褥位。

    謁者引初獻官出就次。

    執禮設初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初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

    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

    典祀官帥其屬,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祭器,實饌具。

    設尊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大祝於靈座之後,更設桑主座,奉桑主匱安于座,次奉栗木神主匱以入,開匱奉出神主,安于舊靈座,覆以白苧巾。

    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

    〉監察以下皆四拜。

    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洗訖,各就位。

    執事者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

    謁者引初獻官,贊引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

    執禮曰四拜哭,初獻官以下皆四拜哭。

    〈先拜者不拜〉謁者進獻官之左,請行禮。

    謁者引初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酒。

    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跪,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

    執事者以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

    大祝以幣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

    〈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奠幣、奠瓚皆在獻官之左。

    授爵、奠爵準此。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初獻官降自東階復位。

    小頃,謁者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帨訖,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

    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

    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

    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

    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

    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贊引各引初獻官以下以次出。

    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

    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

    大祝納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本殿官員以腰輿奉桑木主,詣宗廟階間埋之。

    〈通奠雲:「廟殿北廡下兩階之間。

    」〉初獻官正一品,亞獻官正二品,終獻官從二品,典祀官判奉常寺事,有故則尹,執禮四品,大祝文官參外,祝史二奉常寺參外,齋郞二、謁者一、贊者一、贊引一竝參外,題主官一。

     9月24日 ○己醜,始禦便殿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召三議政、六曹判書,殯殿、國葬、山陵都監提調及山陵都監郞廳,設酌以慰之。

    以山陵竣事也。

     ○上謂許稠曰:「前日禮曹啓:『神懿王後忌辰,雖在卒哭之前,然今已赴山陵,且忌祭非他祭享之比,當祭于文昭殿。

    』予謂神懿王後與太祖,奉安一處,不可獨祭。

    若幷祭太祖,則不享宗廟,而祭于原廟未便,不若不祭。

    」稠對曰:「臣慮不及此,上敎甚當。

    」 ○禮曹啓:「《檀弓》曰:『祔于祖父。

    』註:『遇四時之吉祭,奉神主入廟。

    』今定安王後神主,請依古制,於冬享大祭,奉安於恭靖大王魂殿。

    」從之。

     ○恭靖大王題主之議不同,禮曹具啓,上曰:「當題曰恭靖溫仁順孝大王,然此大事,當啓于上王。

    」禮曹以啓,上王曰:「當依高麗忠敬王、忠烈王之例,書恭靖王,然我太祖神主,旣書有明贈諡康獻太祖至仁啓運聖文神武大王,則當依此例,書有明贈諡恭靖溫仁順孝大王。

    」 ○平安道觀察使啓:「鹹從縣人生員姜友諒私置書院,敎授學徒。

    請依前日敎旨,除旁近州郡敎導以褒之。

    」命下吏曹。

     ○樸訔、卞季良獻議雲:「在前法席,誦閱《法華》、《華嚴》、《三昧懺》、《楞嚴》、《彌陁》、《圓覺懺經》等佛書,今革法席。

    請自今於國行水陸,以上項諸經,分屬七七日,各於其日誦閱。

    且大夫士追薦水陸,毋過定制,其家貧者,稱家有無。

    」柳廷顯、李原、許稠議曰:「國行法席,今已革之。

    若將法席所誦諸經,分屬七七日,其經卷數多,一日內不能畢讀,必聚僧百餘,連日作法乃罷,則無異法席,弊復如前。

    請依曾降宣旨,隻行水陸。

    」上王曰:「旣革法席,何事誦經?其除之。

    」 ○禮曹啓:「於恭靖王稱孝姪嗣王臣某敢昭告于皇伯考恭靖溫仁順孝大王、皇伯妃定安王後金氏。

    」從之。

     9月25日 ○庚寅,上王還豐壤離宮。

     ○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六虞祭。

     9月26日 ○辛卯,行恭靖大王練祭于魂殿,易以栗主。

     9月27日 ○壬辰,上王觀鷹于離宮南郊。

     ○宣旨:「金敬德、金天不可寬貰,宜依律施行。

    」又命以宦者劉忱,定爲原平官奴,梁自山竹山官奴。

     ○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七虞祭,遂詣豐壤離宮。

     ○前此,伶人李法華子吾麿知欲隨正朝使赴京,托成抑之言,賄綾段各一匹於水賜婢內隱伊兄奉吉,奉吉因內隱伊,請於信寧翁主辛氏,俾達於上王。

    內隱伊在離宮,詐傳宣旨於奉吉曰:「此行,皆令通事隨行,不可得也,待後行許之。

    」至是成抑知之,告誠寧大君乳媪,媪啓于上,上命囚奉吉、吾麿知,詣離宮啓于上王,囚內隱伊于義禁府。

    水賜,宮中給事婢子之號。

     9月28日 ○癸巳,上王與上禦樓下,召李明德、元肅命曰:「宦寺不可無。

    雖士大夫家,尙有小宦,以別內外,況宮禁乎?太祖時金師幸、曺恂雖有罪,亦有可恕處,吾欲救其死,爲衆論不容,竟伏其罪。

    近有盧希鳳者,自恭靖王時侍衛,今乃病矣,餘無可使者,又不可令一人專其出納,故使小宦數人輪次傳命。

    近聞金天、金敬德者,升坐返虞車上,劉忱以大妃殿宦者,不與斂襲,其罪大矣。

    又有梁自山者,給事左右。

    曩我令自山尺量廣延樓欄幹,自山量之錯誤,吾叱之,自山憤怒,投其尺於溝中。

    吾怒其無禮,令守門,尋復其職,自山不肯入番。

    又有奴邁龍者爲飯監,我行幸江原道,適有微疾,令侍女從行,恭寧之母與焉。

    使本宮奴道耳掌膳,道耳請肉於邁龍,邁龍臥而答曰:『吾有何物給汝?可割我勢以去。

    』其惡逆如此。

    然不忍加誅,黜爲官奴,已有年矣。

    不忍之弊,流至於此。

    此五人之罪,宜與政府、六曹共議,依律施行。

    凡罪囚雖當誅戮,必待三覈,然後區處,故前已決金天等罪,而今令更議,宜定議以聞。

    」 ○上還自豐壤。

     9月29日 ○甲午,上詣廣孝殿,行卒哭祭,上痛哭聲,撤幹外,百官移班奉慰。

    左議政樸訔曰:「喪制已畢,而無差失,臣等敢以爲慰。

    」上曰:「此乃卿等至誠所緻。

    」召政府、六曹,命元肅傳旨曰:「劉忱以內竪,不與殯斂,金天、金敬德升坐虞車。

    梁自山慍見上前,又命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