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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將牙上舍利二顆,雜以他舍利二顆,幷頂骨以進。
其經與袈裟,不必進也,又不可告使臣換置之實。
」廷顯終變,與訔等之議同。
上王曰:「將從卿等之議,然與使臣不可不以實告。
」 ○上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9月2日 ○甲辰,日暈。
○上王命李明德、元閔生、元肅等,告黃儼曰:「釋迦齒生舍利,父王迎取于通道寺,造石塔以置之。
及薨逝,營影堂及佛堂于宮北,移置齒生舍利,乃以釋迦頭骨所生舍利四枚,換置于石塔。
昨聞元肅等誤以此爲齒生舍利,心實惶恐,切欲奉進佛堂所置齒生舍利及頭骨。
」儼曰:「吾當奏以石塔及王府所藏舍利,竝皆進獻,何必分辨?勿緻疑慮。
過四日則當進見老王,仍見舍利及頭骨。
」 ○上幸太平館宴使臣,各贈馬一匹。
黃儼因醉先入寢房,王賢密進舍利四枚曰:「毋令儼知之。
」 ○宦官洪得敬、兪實犯罪當死,上王特命貸死,屬得敬忠扈衛諸員,實司僕諸員。
9月3日 ○乙巳,日暈。
○朝壽康宮。
○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司諫院上書請洪得敬、兪實罪。
9月4日 ○丙午,日暈。
○視事。
○司憲掌令鄭淵啓:「李從茂以功臣,不待宣旨,擅率不忠之人金訓、盧異赴征,請治其罪。
」上曰:「將啓于上王。
」 ○禦經筵。
○宗親詣太平館,宴使臣。
○司諫院請李同仁、洪得敬、兪實等罪,不允。
○上王幸東郊,日暮還宮。
○上每日朝壽康宮,凡國之大事與軍務,皆啓于上王。
自昌德宮步詣壽康宮,代言及兵曹官至於注書,皆得侍從,唯史官不得與。
元肅啓:「今事繁,請令史官侍從。
」上曰:「代言等亦兼編修。
」遂不允。
○司諫院左正言河潔詣闕啓曰:「金訓、盧異曾犯不忠之罪,上雖命率行,爲人臣者所不敢率行者也。
今李從茂招訓、異,旣置船中,然後以聞,又不待命而行,有乖人臣之義。
然從茂今爲使臣館伴,臣等姑先問從事官徐省,事狀已成,將以啓于壽康宮。
」上曰:「予已知矣。
」 ○先是,卞季良承宣旨,撰樂天亭記以進,命權弘書刻闆訖,懸于樂天亭。
記曰: 樂天亭我上王殿下,時觀遊之所也。
殿下在位之十九年秋八月,禪位于我主上殿下,廼以農隙出遊東郊,有一丘焉,高亢窮窿,狀如覆釜,名曰臺山。
登焉四顧,則大江回塘,縈紆演洋,而連峯疊嶂,秩見層出,環丘來朝,勢若星拱,信乎天作之勝地矣。
殿下命建離宮於丘之艮隅,取庇風雨,遂作亭于丘上,命左議政臣樸訔名亭,訔取《易》《繫》樂天二字以進,蓋摠殿下行事之實,而寓之於亭名,且以志今日之樂也。
命臣季良,作文以記之。
臣季良竊惟,天者理而已矣,樂則無所勉強,而自然合理之謂也。
蓋無極之眞、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人乃生焉,則天理之賦於人者,無不同。
雖然,衆人之生,氣稟駁矣、物欲蔽矣。
蔽欲勉強,以循天理,亦且不能,況望其有自然合理也哉?恭惟,殿下天縱之資,首出庶物,淸明在躬,德性常用,是其所行,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嘗在潛邸,慟神懿母後之薨,則屛棄人事,廬於齊陵之側矣。
前朝之季,君昏相酷,謀我太祖,禍機甚迫,則倡義開國,推戴太祖於千乘之尊矣。
歲戊寅,權臣乘我太祖之不豫,挾幼構亂,炳幾殲除,安宗社也。
輿意推戴,殿下當立,讓于上王,尊嫡長也。
卽位以來,常以未能朝夕於太祖爲憂,歲丙戌,乃欲辭位,以遂侍側之志也。
群臣死執不可,太祖力止之。
越三年戊子,太祖賓天,不勝慟悼,諒闇盡禮,及其祔廟,時方霖雨,殿下軫念,將事之夕,天地開霽,旣卒事三日而雨復作,天之相夫孝誠也。
緻愛敬於上王,久而益篤,則簡策所載,古未有也。
釋懷安而不置於法,則蓋遵大舜之全象,而不願効周公之緻辟也。
存王氏之後,俾安生業,則公天下國家天地之量,卽湯、武革命,存杞、宋之義也。
事大以禮,則再受誥命,而天子每稱殿下之至誠矣。
字小以仁,則五十年之海寇,頓顙納款而願爲臣僕矣。
至於處宮庭,則雝雝其和;承祭祀,則肅肅其敬。
進用忠直,黜退姦奢,從諫好學,崇儉節用,謹天戒而恤民隱。
凡所存諸身心而現諸行事者,粹然一循乎理,而亦非有所勉強而行之,蓋我殿下之天性然也。
二十年間,四方寧一,倉廩富實,民無兵火,天降甘露,昇平之極,前古所罕。
先儒所謂循天理,則自無不利者,其不信矣乎? 往歲內禪之擧,春秋未至於倦勤;疾病未至於廢事,又非逼於勢而有所不得已也。
大小臣僚庭立痛哭者數日,而竟不能効回天之力,一朝辭位,如脫屣然,蓋亦古今帝王之所未有也。
今我主上殿下聰明孝悌,溫仁勤儉,事皆稟命,以承付托之重,可以紓殿下之憂矣,樂天亭之所以作也。
臣觀夫玆亭也,春風扇和,佳卉爭發,而紅綠敷披;畏景流金,大地烘爐,而淸風滿座。
秋染江山,則明鏡錦屛,映帶左右;密雪初霽,憑軒擧目,千裡一色。
我殿下陪上王而置酒,忘言相屬,主上殿下周旋乎其間,兄友弟恭,父慈子孝,愉愉如也。
天下之樂,復有何樂加於此者哉?蓋我殿下所樂者,天理也;所不樂者,天位也。
與舜、禹之不與焉者同一揆矣,而宗社生民之大計,則豈肯頃刻而忘于懷也?若夫鳶飛、魚躍於天淵者,道之費也;大畜之山、習坎之水,仁智之所樂也。
玄渾之運於上也,不息之氣昭矣;方儀之靜於下也,厚德之象著矣,而我殿下怡然妙契於登覽俯仰之間,而自樂其樂者,則夫豈筆舌所可得而形容其萬一也哉?臣所書者,殿下樂天,見諸行事之實也。
夫見諸行事之實,臣庶之所共知也,則其觀感興起於天性之眞,而各親其親、各長其長,以盡人倫之道,以樂殿下之樂,烏可已也?我朝鮮風化之美,比擬虞、周,而王業之永,直與丘山、江水倂久而無窮矣。
於戲盛哉! ○吏曹啓:「鹹興、平壤土官及各宗僧徒除授,以寅申巳亥年,定爲恒式。
」從之。
○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兵船一艘遭風,船軍二十一名溺死。
」上命復溺死人等戶,量給米豆,以資喪葬。
○兵曹啓:「外方分置公私倭奴婢等,慮或偸乘小船逃去。
宜令各浦萬戶、千戶,竝籍公私船,以時察其往來。
」上王從之。
○兵曹啓:「京畿廣州、驪興等官藏在兵器及對馬島所獲兵器,請分給無軍器防禦各官。
」上王從之。
9月5日 ○丁未,日暈。
○視事。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大小人員陳言。
○遣宦官,贈食物于使臣。
○命元肅、李隨等,揀擇中外所得如來、菩薩舍利。
9月6日 ○戊申,視事。
司憲掌令鄭淵啓:「新除宜川守李養修曾任豐儲倉副使,監臨自盜,情犯深重。
使養修信有材能,猶未足以揜罪,況素乏文武才幹,豈可使之臨民?且前宜川守樸蘇坐私用庫物,追徵訊鞫,逮繫人吏,尙未決正。
若繼以養修,使得恣其貪汚,則宜川之民奚罪,連養二賊人乎?」元肅啓曰:「養修坐罪之後,尙不悛改,所至皆有醜聲,當從憲司之請。
」上曰:「然。
行且改除矣。
」 ○金漸啓曰:「僧竺丘爲臣言:『石塔所藏舍利四枚,自新羅以來,世世寶藏,號爲眞的,且有靈異。
願得留鎭法門。
』臣聞之,不敢不啓」上曰:「僧徒容有是言,然於國體則不可。
天子求舍利,當以本國寶藏尊敬者進獻,以表至誠,況石塔舍利,天子所知,豈可以是爲靈異舊物,潛隱留置,上欺天子乎?今雖獻此舍利,於我國保無災怪,卿其勿疑。
」漸慙赧無以對。
○禦經筵。
○朝壽康宮。
○命遣內資尹金由性、司宰副正吳乙濟,量田于濟州。
○議政府詣太平館,宴使臣。
○謝恩使曺洽、副使李興發回自京師。
帝命還我都芚串被擄船軍李元生等三名。
元生等言:「賊寇中國之境,爲都督劉江所敗,斬首一千五百級,生擒一百三名。
賊之守船者謂所俘我國人曰:『汝國潛通我入寇之事,使我見敗。
』遂刺殺四十餘人。
吾等三見逃入中國,皇帝賜衣糧命還。
」初,千秋使成揜赴京時,就報遼東以賊變,劉江得預備之,故賊敗沒。
9月7日 ○己酉,遣李明德、元閔生、元肅,請黃儼至文昭殿內佛堂,以釋迦舍利四枚及本國所揀擇舍利五百五十枚出示之,儼見必頂戴,極加敬重,仍請供佛齋僧,遂奉舍利歸太平館。
○上王命李元生等三名,限明年復戶。
9月8日 ○庚戌,日珥。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李明德、元肅、元閔生等復從黃儼往興天寺,供佛齋僧,啓石塔,出所謂釋迦頂骨及舍利四枚,奉歸太平館。
○王賢請遊觀加乙頭峯,遣戶曹判書閔汝翼、禮曹判書許稠、右代言李隨,置酒以慰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報:「今被擄唐人自對馬島逃來言:『倭賊議以九十月間侵掠朝鮮之境。
』請徵聚右道各浦左右領船軍,分乘無軍兵船,以備不虞。
」從之。
9月9日 ○辛亥,朝壽康宮。
○上王以重陽遣宦官,贈生鹿於黃儼,仍請兩使臣,置酒善養亭,上亦侍坐,儼以佩劍進于上王。
及孝寧大君??[1]行酒,上王謂儼曰:「讓寧大君禔以罪見廢,使居于外,天子所知。
但以老父母在此,故或値俗節,召之則來。
今其居處,隻隔一水,而不得來見天使者,正是自召也。
適見孝寧行酒,因爲之發此言,幸無怪。
」儼曰:「父子間天性也。
殿下應有此意。
」上王曰:「吾年二十三歲,以書狀入朝,見小大之人無不解書者,深服中國之事。
今聞大人父子間天性一語,正合予心,予豈敢或忘?」儼笑對曰:「自少讀書,聖賢所言,能記憶耳。
」上王又曰:「小邦受天子之恩,至深至重。
今者睿澤不遺老臣,施及今王,感聖祝壽,億萬斯年。
大人慣知小國之事,民風俗禮,皆所洞見。
今者再臨我居處,燕笑譽處,實所欣悅。
國王年少,未得自達於大人,然其心亦望老父請大人枉臨王宮,幸大人知之。
」儼曰:「唯命。
」上就揖謝。
上王各贈豹皮及班鹿皮一領。
9月10日 ○壬子,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王旨:「禁絶流亡,已有著令。
今守令不用心奉行,遂緻無恒産者續續流亡,其令申明隣保之法。
」 ○黃儼每來我國,必遣人祭木覓,至是令王賢親往祭之,上命禮曹,邀設酌于山麓以慰之。
賢酒酣下淚曰:「儼令我出遊,多納貨賄,忌我斯甚矣。
」 9月11日 ○癸醜,禦仁政殿受朝。
○禦便殿,視事,經筵。
○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黃儼欲令鄭允厚之子赴京謝恩,禮曹判書許稠啓曰:「允厚惟一子,無他主喪者,不可令赴京師。
」上乃使元肅言於黃儼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允厚之子,今在衰經之中,釋服朝見,不合於禮。
」儼曰:「殿下所言甚是,不可以細鎖之事廢大禮。
皇帝如問,當以此奏之。
」因請任載牛馬曰:「吾不虛請,當酬以直。
」 ○六曹詣太平館宴使臣。
○濟州子弟文忠德、高得宗等上言: 濟州邈在海中,未有收租儲備之法,故一遭水旱,人無所資,未免餓莩。
今國家降從寬典,依兩界例量田,欲立收租之法,以備不虞。
然濟州土地磽薄,農人之家,服勤南畝,艱難辛苦,百倍其功,而常有卒歲無食之嘆。
因此,不事農業,而務行商賈者頗多。
其打量之際,山田沙田,雖依本朝田制,悉降三甲,然人心安於舊習,猶以爲重,收租之際,不無愁嘆。
《傳》曰:「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而宜於土俗。
」伏望下令有司,其沙田山田,或降以五甲、六甲而打量,以寬其稅,則民心不駭,而公私兩便矣。
上乃命隨宜打量,使無怨咨。
○上王幸樂天,日暮乃還。
○柳廷顯啓:「前日分置一岐州倭,依對馬島倭例,使爲奴婢。
」上王命屬深遠各官爲奴婢。
9月12日 ○甲寅,視事,經筵。
○黃儼令王賢出遊漢江亭,上遣許稠慰宴。
○黃儼歷謁黃氏、李氏、韓氏本家。
○上遣元肅,贈儼貂鼠皮一百領。
9月13日 ○乙卯,上請使臣,宴于仁政殿。
○禮曹啓:「視學酌獻儀注謂:『殿下服冠袍,行酌獻禮。
』洪武二年,中書省欽奉聖旨,賜與冠服咨文內:『冕服,朝覲及奉祀之服;遠遊冠、絳紗袍,受陪臣朝見之服。
』今後視學酌獻時,用冕服。
」從之。
9月14日 ○丙辰,上王遣李明德,贈黃儼十二升苧麻布各十匹、十一升麻布十匹、交綺二匹、細紬布三匹、細緜布三匹、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二事、厚紙四百張、茶一封、念珠一帒,王賢十二升苧麻布各三匹、人蔘十斤、石燈盞一事、茶一封、念珠二十貫,黃儼所率頭日八人十升苧布各一匹、麻布各一匹,廚子二人別贈十一升苧麻布各一匹。
遂幸太平館設餞宴。
賢醉謂儼曰:「老官見我何罪,而揚說吾事?」涕泣不止,儼怒,督進宴饌而罷。
上以足上患??不與宴。
○遣宦官,進肉于老上王。
時,老上王在西江樸因家。
9月15日 ○丁巳,黃儼遣通事金時遇,獻靑魚牙帶于上王,賜時遇衣一領。
○遣宦官李村,贈食物于使臣。
○上王以元肅有老母,賜昨日所進大肉及生鹿。
○黃儼請表箋紙,命贈二十張。
○速古赤林昇富貸死贖杖一百,永充河東縣官奴;妓鳳紹蓮贖杖八十,還屬公州官婢。
昇富詐傳上旨,盜用尙衣院物,又潛通鳳紹蓮,盜禦府物以與之。
當內宴之日,於上前與鳳紹蓮私戲,下義禁府鞫之,獄成當斬,上特從末減施行。
9月16日 ○戊午,上遣元肅,贈黃儼苧麻布各二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三十斤、滿花席六張、滿花寢席六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厚紙六百丈、茶三鬥、交綺二匹、細紬緜布各三匹,王賢苧麻各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十五斤、滿花席四張、滿花寢席二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茶一鬥,儼頭目八人苧麻布各四匹、襦衣、毛冠、靴各一,廚子二人別贈麻布各二匹,賢頭目二人各麻布二匹、衣冠靴各一。
時所贈貨賂食物甚多,儼猶求索不已,上欲副其意,皆命遺之。
○上王幸東郊,上命右代言李隨及宦官盧希鳳,進酒果于晝停所。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請林昇富依律處斬,不允。
再請尤不宜收贖,命昇富及鳳沼蓮竝杖之。
○上王遣元閔生,贈黃儼交綺及紬綿布竝一十匹,以答牙帶之贈。
○上王以新都多有未造家者,命京畿、江原道各官,許人斫取松木。
9月17日 ○己未,上幸太平館餞宴。
9月18日 ○庚申,黃儼、王賢還,就獻印經紙一萬張。
上王及上餞于慕華樓,遣元閔生,隨黃儼奉進舍利。
奏曰: 永樂十七年八月十七日,欽差內官司禮監太監黃儼到國,傳奉聖旨:「朝鮮國石塔寺塔中舍利,不問幾顆,都請來和別箇寺裏,有的舍利也請來。
」欽此。
臣父臣將先祖康獻王供養有的,釋迦舍利幷頂骨及境內遍行迎取諸佛如來、菩薩幷名僧舍利,差陪臣左軍同知摠制元閔生齎擎,一同欽差官奉進。
計舍利摠五百五十八顆。
上王遣孝寧大君??,上遣李原、卞季良、元肅,往碧蹄驛餞使臣,又遣長川君李從茂,伴送于義州。
○上王遂幸西江,問病於老上王。
上還宮,以老上王病重,遣人于慈悲嶺等處祈禱。
○朝壽康宮。
9月19日 ○辛酉,日重暈,有珥有冠,又有白氣貫日。
○視事。
大司憲申商啓曰:「今內資寺布貨,因雨漏,數多朽敗。
此,往等官吏不能監檢之所緻也,請以朽敗之物分徵之。
」上曰:「往等官吏非一人,豈能人人而徵之?況其中,仕不多日者頗多乎?」商對曰:「前年夏霾雨甚,爲官吏者不能監檢,其罪不小。
律文,凡倉庫財物主守之人,緻有損壞者,坐贓論,均陪還官。
今若不徵,則無以鑑後矣。
」上曰:「然則以仕日多小,分徵之可也。
」金漸啓曰:「若以仕日多少分徵,則或有隻仕五六日者。
於五六日之內,豈能監檢在庫之物?宜徵仕十五日以上者。
」商曰:「以仕日多少分徵,猶雲可也,若全不徵,則爲官吏者,將無所懲矣。
」上曰:「然則不得已也。
」 ○漸又啓曰:「今歲公田損實檢踏之際,令幷檢踏私田。
臣以爲,去年私田檢踏委官,率皆庸劣,以實爲損,大小臣僚田租所入甚小,以緻京中米貴。
且科田旣是永永賜與,則其損實檢踏,委之田主,可謂萬世之法。
如不已,則兇年委敬差官;豐年委田主可矣。
今歲五穀頗熟,宜令田主檢踏。
」上曰:「公田、私田均是國田,損實檢踏,不當有異。
予聞,昔公田檢踏,委敬差官,故多緻虛疎;私田委田主,故多刻迫。
今歲公私皆委敬差官,其拜辭之際,再三諭之,務要適中,何獨於私田,皆緻虛疎?況每州縣不多委官,尙有不中者,受田各品所使檢踏之奴隷,寧保其不爲民弊乎?欲爲萬世之法,莫若令敬差官檢踏之爲良也。
立法定制,要傳悠久,豐年、兇年豈可殊觀?若今年米貴,則專是年歉所緻,非緣私田收租所入之小也。
」啓事諸臣鹹退,上謂元肅曰:「今憲府欲徵內資朽敗之物,若盡徵之,則不可勝徵;欲擇有罪而徵之,則不知緻朽敗者爲誰,將何以處之?」肅對曰:「殿下卽位以來,數下寬恩,況往等官吏,非故緻朽敗,情可恕也。
」上曰:「盡徵之則無罪者必與焉。
與其竝徵無罪,不如不徵有罪也,其令憲府勿徵。
」 ○上王遣吉昌君權跬,上遣平壤君趙大臨于留後司,齎宣醞慰使臣。
○禦經筵。
上謂尹淮曰:「近日覽《高麗史》,多牴牾處,宜改修。
」 ○朝壽康宮。
9月20日 ○壬戌,朝壽康宮。
○老上王疾甚,自西江還仁德宮。
○上命藝文館大提學柳觀、議政府參贊卞季良等,改修鄭道傳所撰《高麗史》。
○滕賢、邊尙等還自對馬島。
守護宗都都熊瓦遣都伊端都老,通書于禮曹判書乞降,請賜印信,仍獻土物。
9月21日 ○癸亥,視事。
戶曹啓:「軍資米穀所貸,雖在乙酉年之前,例同義倉,竝令還收。
」李原亦請,上從之。
○上曰:「對馬島今雖窮甚乞降,心實譎詐。
若卷土來降則可矣,如其不來,何足信乎?」李原曰:「雖卷土來降,置處亦難。
」上曰:「不滿數萬,處之何難?」原曰:「窮甚,面許交好耳,必不卷土投降矣。
」上曰:「然。
」許稠曰:「初,日本使臣尙少,比年以來獻一刀者,亦稱使臣,自要買賣,所齎財貨,絡繹道路,驛吏受弊不小。
往往到禮曹,有論功怒叱者,國家一年所賜,多至萬有餘石。
今若許其交通,則當作倭館於都外,毋令入城。
其齎都都熊瓦及宗俊等書契而來者,待之以禮,其買賣財貨,令自轉運。
他如藤次郞等使人不許接待,以嚴相交之始。
」上曰:「若交通則如卿言可也。
」 ○元肅啓:「前者諫院請從祀權近於文廟,命下政府、六曹擬議。
然政府、六曹武臣居半,乞令大小文臣聚議。
」從之。
○上詣仁德宮問疾,進米百二十石,以備救病之費。
○命停講武。
○遣戶曹判書閔汝翼于黃州,齎宣醞慰使臣。
9月22日 ○甲子,禦經筵。
○朝壽康宮。
○前都摠制李伯溫卒,停朝市三日。
贈諡昭思,容儀恭美昭,追悔前過思。
伯溫貪酒好色,不識事理。
○遣永嘉君權弘于平壤,齎宣醞慰使臣。
9月23日 ○乙醜,日暈。
○上王命設升聞鼓於壽康宮,以伸大小軍士冤抑之情。
○命廣州牧使,勿禁讓寧往來于大夫人避病所。
9月24日 ○丙寅,上王遣李明德,慰使臣于安州。
○朝壽康宮。
○上王詣仁德宮問病,夜分乃還。
○李順蒙啓:「對馬島赴征時,右軍竝不下陸,唯臣率軍士下據高峯,力戰卻敵。
且自二十日至二十五日,搜捕倭賊,焚其家戶。
其時論有功軍士等第,卽報右道節制使,節制使不報兵曹。
且於錄功時,隻錄斬首五人,其餘勝敵有功者竝皆不錄,非徒行賞不公,將無以勸後。
」 9月25日 ○丁卯,視事。
金漸啓曰:「姦婦情犯深重,乞除收贖。
」上曰:「收贖之法,本爲楮貨通行,然犯不忠不孝者,未嘗贖罪。
婦之於夫,三綱所係,君臣父子夫婦,初無輕重。
其婦人失行者,可依所啓,勿論有夫無夫,竝令決杖。
」漸及柳廷顯請竝杖奸夫,上曰:「奸夫之罪,雖可憎,然比不忠不孝則有間。
今收贖之法未革,且依舊收贖。
」 ○兪顯啓曰:「臣等前日請洪得敬、兪實、李同仁之罪於上王,竝不蒙允。
近日內竪林昇富詐傳上旨,靡不以此也。
請依律施行。
」上曰:「此父王所不允,予不敢擅斷。
」 ○以尹坤爲吏曹判書,樸子靑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孟思誠判漢城府事,洪敷左軍都摠制,成達生、金貴寶、樸光衍竝中軍摠制,李順蒙左軍摠制,安純戶曹參判,柳暲恭安府尹,李之剛平安道都觀察使,李恪慶尙道右道兵馬都節制使。
又論東征之功,受賞職者二百餘人。
○遣知敦寧府事韓長壽于義州,齎宣醞慰使臣。
○兵曹啓:「曾降宣旨,令每年秋,遣官各道,點檢軍器衣甲兵船。
今倭賊防禦緊急,請移文各道,令諸色軍丁修補軍器衣甲,乃於十一月晦時,分遣敬差官點考,如有轉借承點者,幷物主依律論罪,船軍則今方修補兵船,待事畢後,別遣官點考。
」從之。
9月26日 ○戊辰,老上王薨於仁德宮之正寢,享年六十三歲,在位三年,居閑二十年。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喪禮。
○上以素服、烏帶、靑陽傘、靑扇詣仁德宮,百官以素服、烏帶從之,班立門外。
判通禮導上入就殿門內,判通禮啓請四拜哭十五聲,上四拜哭。
通贊唱四拜哭,百官皆四拜哭。
判通禮啓請四拜,上四拜。
通贊唱四拜,百官四拜。
判通禮導上就幄次,通禮門分引群臣以次出。
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等見于幄次。
上還宮,命右副代言尹淮,監視喪事。
以藝文提學卓愼、前都摠制盧弼爲殯殿都監提調,知敦寧金九德、恭安府尹柳暲齋都監提調,禮曹參判金自知喪服色提調,戶曹參議鄭招爲副。
上王以未寧不臨,然上王主喪,停朝十日,巷市五日。
斷音樂、禁屠殺及婚嫁,限山陵前;停大小祀,限虞祭前,社稷不在停限。
○上再朝壽康宮。
三議政及卞季良、許稠等議喪禮。
三議政及趙末生據鄭康成之言以爲:「主上於大行上王,孫之行也。
上王率百官,當服斬衰二十七日,主上當服齊衰十三日。
」卞季良、許稠啓曰:「兩上率群臣皆服斬衰。
昔宋孝宗崩,光宗病,寧宗當服喪。
文公勸寧宗代父行斬衰三年之禮,寧宗從之。
及光宗病瘳,禦史胡?奏曰:『光宗病愈,宜行喪如法。
』以寧宗行三年之喪爲非,遂使寧宗不終。
雖是寧宗從胡?之奏,而中變卽吉,實光宗病愈故也。
病若未愈,則終三年之喪必矣。
今上服斬衰三年,用以日易月之制,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祭卽吉可也。
」兩上從三議政之議。
○以都摠制權希達爲告訃兼請諡使,府尹徐選副之。
○行大行上王襲奠。
9月27日 ○己巳,命淸城府院君鄭擢,告喪于宗廟,又遣知印徐皎,告喪于使臣行次,兼送喪服于隨從通事及奏聞使、宣慰使各處。
○以義平君元生爲攝喪主,行大行王小斂奠。
○朝壽康宮。
○以判漢城府事孟思誠、前判書崔迤、慶昌府尹禹洪康爲國葬都監提調,以前都摠制呂稱、前都觀察使李伯持爲山陵都監提調。
○禮曹與儀禮詳定所同議啓曰: 大行上王喪制,依宋寧宗故事,參用本朝太祖康獻大王喪葬依軌,上王服斬衰三年,以日易月,十三日而練服。
祥服、練冠,去首絰、負版、辟領,衰二十五日而祥,服禫,服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
主上齊衰期年,亦以日易月,十三日而除,其服制,竝依《朱子家禮》。
大妃、明嬪以下宮人,竝斬衰三年;恭妃,齊衰期年;誠妃、貞慶宮主以下宮人齊衰三年,其服制亦依《朱子家禮》,參用俗制。
宗親斬衰三年,十三日而練,二十五日而祥,二十七日而禫,服用《家禮》之制。
文武百官及各道使臣、守令斬衰三年,生麤布團領、布裹軟角紗帽、生麻帶、白靴,十三日而練,白布裹紗帽,二十五日而祥,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依宋制,凡幹喪事,皆用喪服。
前銜大小官及生員、生徒,白衣、白笠、白靴、白帶,二十七日而除。
四都監、十一色內,前銜各品官服,與百官同。
有職事前銜各品及內侍茶房,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
錄事、知印、各司吏典,白衣、白布裹平頂巾、麻帶、白靴,竝二十七日而除,。
軍官五品以下,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
僧徒及庶人男女,白衣、白笠、白帶,竝三日而除,行首、牽龍,諸府知印、書題、給事,與百官同。
皂隷、所由、喝道、杖首、抄螺匠,與庶人同。
其外方大小使臣及守令,訃音到日,設香案於公廳,素服望京都,四拜哭臨,擧十五音訖四拜。
聞訃第四日,早設香案於公廳,着斬衰就位,四拜哭盡哀訖,四拜退,毋得擅離任所,沿邊不用擧哀。
○禮曹啓成服儀曰: 其日,忠扈衛先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上王殿幄次在東近北,主上殿幄次近南。
〉時至,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臣,易服就位。
立定,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
書雲觀報時,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禮曹判書臣某言。
請殿下爲上昇仁文恭睿上王成服。
」啓訖,俛伏興。
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如上,俛伏興。
尙衣爲上王殿下、主上殿下,釋素服,易衰服,簾捲。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出幄詣幾筵側,北向褥位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出幄詣幾筵側,北向褥位立。
〈主上殿下位,在上王殿下之位之後。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官皆再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殿下幄前,群官移班,主上殿下率群官奉慰,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9月28日 ○庚午,朝壽康宮。
○禮曹啓:「拜正朝表箋時,百官以白衣、烏紗帽、黑帶入殿庭行禮,樂陳而不作,送至國門外訖,各還喪服。
」從之。
○上王語樸訔、李原等曰:「壽康宮,宋光宗宮名也。
今取以名宮何也?」訔等曰:「徒知《洪範》有曰壽曰康之文,不知有是也。
」上王曰:「光宗因憤疾病,避居壽康宮,六年而崩,此見于《宋鑑》。
」樸訔等曰:「爲相者當博文,臣等不學,故至此。
當使禮曹備考改之。
」上王曰:「改之則氣狹矣,不須改也。
」 ○命僉知敦寧金世敏,從大行上王遺敎,服斬衰。
○行大斂奠。
○禮曹啓:「在前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齊陵祭享床排,左右俠床,亦一樣以油蜜果爲之,不惟煩弊,恐緻不潔。
自今凡祭享床排,除左右俠床。
」從之。
9月29日 ○辛未,日暈。
○朝壽康宮。
○禮曹啓:「正朝進獻方物封裹時,議政府、六曹着烏紗帽、白衣、黑帶。
」又啓:「仁德宮齋、法席、祭奠皆奉宣旨行。
」 ○禮曹啓殯殿朔望奠親行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通禮門設殿下拜位於殿庭,當中北向。
設攝喪主及衆子拜位於殿下拜位之後,設宗親及文武群官拜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判道禮導殿下,詣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臣,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俛伏跪,啓請行禮,判通禮導殿下,至拜位北向立,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阼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殿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
〈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還拜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攝喪主攝行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陳設如儀。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
攝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靈座之西,左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
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朝奠儀曰: 每日晨起,攝喪主〈攝喪主以義平君元生爲之。
〉及大祝、諸執事皆服其服,入就位哭。
小臣設盥櫛之具于靈床側,奉魂帛出就靈座,然後朝奠。
執事者設奠,〈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床,三味飯物。
夕奠同。
〉大祝盥手焚香,斟酒奠于靈座前,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再拜哭盡哀。
○食時上食儀〈平時朝夕水剌例,內膳代用素膳。
〉:行禮如朝奠儀。
夕奠儀,如朝奠儀畢,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奉魂帛,入就靈床,哭盡哀。
有新物則薦之,如上食儀。
冬十月 10月1日 ○壬申朔,日暈。
○上以黑帽、白衣、烏帶,率百官,詣仁德宮禦幄次,百官易服就位。
引禮當幄前啓請成服,尙衣進齊衰。
判通禮導上詣幾筵側褥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及在位官,皆再拜哭。
引禮啓禮畢,判通禮導上還幄次,百官仍立班。
判通禮導上入行朔奠,如儀訖,還幄次,百官詣幄前奉慰。
上王以疾成服於壽康宮,上率百官詣壽康宮奉慰。
○禮曹啓:「今來日本國九州田平殿所送原珍等五人及留船格倭三十六名,請給禦寒襦衣。
」從之。
○元肅啓:「樸訔言:『服喪二十七日之間,上王當主喪行禮,二十七日後,齋祭及葬時諸事,主上當主之。
』臣以謂,二十七日後齋祭,則不在禮文,猶雲可也,其山陵諸事,載在禮典,而主上主之,則此正喪有二孤,似爲未便。
」上曰:「吾將啓于上王。
」 10月2日 ○癸酉,朝壽康宮。
○摠制成揜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初齋于仁德宮殯殿。
10月3日 ○甲戌,朝壽康宮。
○樸訔啓曰:「進告訃請諡表箋,雖是戊子年例,使副俱行,豈爲無弊?當依請封世子及請傳位例,遣一人進奏啓本可也。
」李原及卞季良等曰:「當依戊子年例。
」兩上從樸訔之言,仍命別無專對事,其遣權希達奏聞。
○兵曹啓:「今新除水軍僉節制使、萬戶、千戶,令除朝辭赴任。
」上王從之。
○慶尙道右道兵馬節制使啓:「對馬島已遣人納款,且今秋耕拾栗爲緊。
其屯守陸地軍人等,姑令放送,有變則徵聚防禦。
」上王從之。
○兵曹啓:「對馬島倭奴不顧國家撫育之恩,殺掠邊民,罪不容誅,命將征討,恐有餘孽鼠竊邊鄙,令修戰艦,以備再擧。
乃遣投化倭藤賢等于對馬島,具陳利害,賊等遣人,隨賢奉書送款。
今聞,諸道軍丁等要避再擧,續續流亡,不爲恒産之計。
今雖再擧,亦是爲民耳,宜當盡心敵愾,況今餘賊送款,而無識之民,不畏邦憲,謀欲逃避,不可不懲。
請令忠淸、全羅、慶尙等道監司,捕緻京師,大懲鑑後。
」上王從之。
10月4日 ○乙亥,遣都摠制李湛、戶曹參判安純,奉表箋如京師,賀明年正。
○上率群臣,素服、烏帶,拜表箋如儀,樂懸而不奏。
○朝壽康宮。
○樸訔、李原、許稠等啓:「主上十三日卽吉後,當行大小祀,然百官皆在衰絰之中,旣爲一體,不可行祀。
」 ○摠制洪涉詣壽康宮,奉香及疏文,設懺經法席于殯殿。
○新作壽康宮樓寢室。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前日奉宣旨,聚各浦兵船,各以二十艘,分守要害之處。
今當禾穀成熟之時,各離本浦,聚於三四息之地,賊若以輕船突入侵掠,則必未及捕。
乞令各還本浦,以便備禦。
」從之。
10月5日 ○丙子,朝壽康宮。
○禮曹啓:「告訃使當以白衣、烏帶赴京,至會同館改吉服詣闕。
」兩上皆曰:「二十七日後,本國君臣皆卽吉。
且賀正使以吉服入朝,而獨告訃使着素服未便。
」樸訔、李原曰:「當以吉服赴京。
」卞季良、許稠曰:「旣定以凡幹喪事白衣、烏帽之法,且如陪諡使臣使來,而以吉服待之,則告訃使亦當服吉,不爾則用白衣、烏帽可也。
」許稠又曰:「臣於戊子年賀正,爲書狀官入朝,見皇帝、群臣皆爲皇後之喪,以白衣視事。
時皇後之崩已七月,而皇帝尙以未葬,服白衣,況繼世之君,未及葬期,竝純吉服,臣竊以爲未便。
」上曰:「吾已知之。
」 10月6日 ○丁醜,上王詣殯殿,行祭如朔望奠,儀訖還宮,但文武群官不與行禮。
其祭文曰: 天生聖祖,肇造東方。
纉承洪業,惠我無疆。
義爲父子,親則弟兄。
壎箎相和,共享康寧。
如何不淑,永秘形聲?嗚呼已矣,何以爲心?煢煢衰絰,慟悼冞深。
來陳薄奠,有淚霑襟。
惟靈在上,庶借顧歆。
○權希達奉表箋奏啓本如京師。
上命權希達曰:「敬寧君想已回程,卿若及見於京城,則許令白衣、黑帶出來,到遼東就所館私處,爲位,服斬衰,還脫,齎持權服白衣、黑帶而來。
」其訃告表曰: 緣臣薄祐,罹此咎殃,哀號痛苦,不自勝堪。
贍望雲霄,禮謹告終。
箋曰: 緣臣不幸,遽罹憂咎,悲哀痛楚,何可自勝?瞻望銅闈,以謹告終。
其請諡奏本曰: 臣伯父先臣曔,係是臣先祖康獻王嫡子。
先祖於洪武三十一年戊寅九月間,以老疾,令曔權署國事,越三年庚辰十一月,伯父曔因患風疾,又無繼嗣,令臣父王芳遠襲位,居閑養病。
今來疾增薨逝,所據諡號,理宜奏請。
爲此謹具奏聞。
其行狀曰: 前權署國事諱曔字光遠,康獻王嫡子,以丁酉七月初一日生。
性質純謹,志行端方,長於武略。
嘗從康獻王,戰破群盜,屢立大功,歲庚午,捕倭于禮山獻捷。
戊寅秋九月,襲位于父王,在位三年。
歲庚辰冬十一月,以病傳位於母弟,居閑養病二十年。
以己亥九月二十六日,薨于正寢,壽六十三。
○禮曹啓:「《儀禮》斬衰正義服圖曰:『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旣葬,以其冠爲變,衰六升、冠七升。
』乞依此例,練冠用六七升以下熟麻布。
」從之。
○朝壽康宮。
10月7日 ○戊寅,朝壽康宮。
○全州府尹金謙擅自離職,奔仁德宮喪,上曰:「禮則非,而義則是。
」命爲國葬都監提調。
10月8日 ○己卯,朝壽康宮。
○禮曹啓小祥儀: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上王幄次在東近北,主上幄次近南。
尙衣院陳練服於上王殿下幄次,陳淺淡服於殿下幄次。
通禮門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位於殿庭當中,俱北向,主上殿下位近南差退。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
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入就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次前,俛伏跪,啓請,易服,啓訖,俛伏興,上王殿下易服。
通禮門俟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易服,以次分引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俛伏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以淺淡服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以練服入就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上王殿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上王殿下禫茶三奠酒。
〈奠酒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上王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
」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禮曹判書啓禮畢。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幄前,群臣移班,主上殿下率群臣奉慰。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大祥儀同,但陳禫服於上王殿下幄次,不設殿下位。
10月9日 ○庚辰,上王以大行大王小祥,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
是日,主上卽吉。
議政府、六曹請復常膳,不允。
恭妃與近侍皆從吉。
○上王賜兵曹堂上、都鎭撫、代言等馬各一匹。
○知敦寧金九德詣壽康宮,奉香、疏祭文,設二齋于興德寺。
10月10日 ○辛巳,朝壽康宮。
○議政府請進肉膳于大妃殿,從之。
○命刑曹,除用刑事外,凡幹決訟,依前例施行。
10月11日 ○壬午,朝壽康宮。
上王召柳廷顯、樸訔、李原、許稠、申商等,議招諭對馬之策,僉三:「當諭之雲:『汝島之人,初以作賊爲事,侵掠我疆。
其後宗貞茂遣人乞降,我不忍絶之,從其所欲,蓋有年矣。
今又作賊生釁,命遣兵船,捕其妻孥,汝等拒命,各因地險戰,兩不利。
若再遣兵船,或千餘艘,或五六百艘,出入攻之,自緻飢困以死,可立待也。
今汝來乞交好,然前此非不交好,而構釁如此,豈可信哉?其必如宗俊等親來投化,乃許其降,大者爲官,小者爲民,聽其所願,使安生業。
汝往曉諭島人,其速來報。
待十一月不報,吾亦以爲永不來投矣。
』以此爲辭,令兵曹、禮曹同諭遣之。
」上王然之。
○上因素膳瘦甚,樸訔請進肉膳,上不許。
上王曰:「主上顔色之瘦,使我傷心。
若不許肉膳,是亦不孝。
」上始進肉膳。
○漢城府尹李孟畇詣壽康宮奉香、疏,設圖覺法席于興德寺。
○巡陵使鄭守弘啓諸山陵頹圮處,命有司修葺。
○兵曹啓:「各領防牌,當番則受祿,下番則除雜役,待之甚優,而每當立番,托故窺避,待受祿之日乃見。
乞推其所居,京中及留後司,則屬軍器監別軍,外方各官,則充軍。
」從之。
○忠淸道兵馬節制使啓:「曾奉宣旨,對馬島赴征還來逃亡甲士、別牌、侍衛牌、鎭屬軍官人等,幷充船軍,待後日再征,成功自贖。
今道內別牌元數七百名內,甲士試才者三十二名,以逃亡、充船軍者二百八十六名,共三百十八名,更無閑良者,可以充補。
乞於元定船軍內,擇其富實、才能者,充定。
」從之。
10月12日 ○癸未,被虜漢人曾亞椒等五人,自倭逃回,遣譯者全義,解赴遼東。
○朝壽康宮。
10月13日 ○甲申,朝壽康宮。
○命趙末生,就禮曹與許稠,說與都伊端都老以招來之意如前所議,都伊端都老對曰:「當以宣旨事意,回說都都熊瓦。
然島內人未必盡爲賊,今下旨以爲盡是作賊,心實痛悶。
」 ○以閔若孫爲全州府尹,李湘判黃州牧事。
10月14日 ○乙酉,朝壽康宮。
10月15日 ○丙戌,朝壽康宮。
○繕工提調樸子靑役軍人二百名,始營太平館禦室。
○知遂安郡事樸如恒陪箋到京師物故,乃命緻賻。
10月16日 ○丁亥,朝壽康宮。
○府尹柳暲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三齋于興福寺。
10月17日 ○戊子,月犯畢。
○朝壽康宮。
○對馬島賊中都萬戶左衛門大郞通書于禮曹曰:「貴國見討本島時,敬畏王命,不敢發一箭,且說宗俊,委護官軍,使之汲水,其時將帥悉皆知之。
乞還前日所送船及格人。
」 ○上王命曰:「予於宮中,設遮陽,隻蓋草芚一件,加之以黃草,甚無弊。
又於喪葬之助,皆給以黃草,則草芚之貢,雖減三分之二,亦可足用。
」 10月18日 ○己醜,朝壽康宮。
○摠制金乙和詣壽康宮,奉香疏,設法華法席于殯殿。
○都都熊瓦使人都伊端都老詣闕拜辭命。
禮曹判書許稠答其書曰: 使至得書,備詳辭意。
將所諭發還本島人及賜與印信等事,謹以啓聞。
兵曹判書臣趙末生敬奉宣旨,若曰:「降衷秉彜,有生所同得;好善惡惡,人心所同然。
五方之人,其言語習尙,雖或不同,降衷秉彜之性、好善惡惡之心則未始有異也。
今對馬島人等投集小島,以爲窟穴,肆爲盜賊,屢被死亡,無所忌憚者,非天之降才爾殊也。
特以小島,類皆石山,土性磽薄,不宜稼穡,阻於海中,懋遷魚藿,勢難常繼,率以海菜草根爲食,未免爲飢餓所迫,喪其良心而至此耳,予甚憫焉。
都都熊瓦之父宗貞茂,爲人深沈有智,慕義輸誠,凡有所需,靡不申請。
嘗請珍島、南海等島,欲與其衆遷居,其爲子孫萬世慮,豈淺淺哉?予甚嘉之,方欲聽其所請,而貞茂捐世,嗚呼悲夫!都都態瓦若能體予仁愛之心,念父慮後之計,曉諭其衆,卷土來降,則當錫以大爵,授以印信,頒以厚祿,錫之田宅,俾世享富貴之樂。
其代官人等,皆以次授爵頒祿,待以厚禮,自餘群小,亦皆隨所願,欲處之沃饒之地,各給爲農之備,使獲耕稼之利,以免飢饉。
充其良心,皆知善之當爲、惡之當去,一洗舊染之汚,變爲禮義之俗,共享福利於無窮,顧不偉歟?然農事不可緩也。
若委心聽順,欲爲農桑,則須當十二月,先遣島中管事者以來,聽予指揮。
其農糧磁器與穀種等事,預爲之備,至時方無欠缺,若違此時,則後不可強爲之說。
所請向來分置倭人等,竝令諸道,官給衣糧,以遂其生,待汝衆來降之日,卽令完聚,俾無離散之憂。
其父子兄弟,若有欲速見之者,則先來管事者,將帶出來,庶爲便益。
嗚呼!敷文德以懷綏四方者,自古帝王之本心也,奮威武以殄殲不率者,豈所欲哉?不獲已也。
下令禮曹,書付回使,諭予至懷,使開自新之路,永遂生生之望,以副予一視同仁之意。
」敬此。
今將宣旨事意,備書回去,細在還使耳聞。
足下其思之,與島中識時勢、知義理者共圖之,一島幸甚。
○進賀使通事林密回自京師啓曰:「皇帝隻賜使鈔五十張,從事官以下鈔二十張耳。
」又啓:「敬寧君之行,盤纏似爲不敷。
」上聞之,卽命知印金伯壎,齎細布二十匹,追授押解官全義,使到遼東告都司,令義州通事前往,敬寧行次傳付。
10月19日 ○庚寅,進賀使李澄、副使許遲回自京師。
○朝壽康宮。
○戶曹啓:「豐儲、廣興等倉所納草芚,本無定式,其長短廣狹不齊。
乞自今用布尺,長四尺、廣七尺、經二十,以爲恒式。
」命自明年始,依所啓施行。
10月20日 ○辛卯,朝壽康宮。
○朔州都護府使金紹於壽康宮進膳狀,不稱臣,兵曹啓移法司鞫之,宣旨以金淛代之。
義州牧使禹均見辱於天使,又坐濫刑殺人,以前節制使金廷雋代之。
10月21日 ○壬辰,上王以大祥,率百官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
政府、六曹詣壽康宮,請進肉膳,從之。
○朝壽康宮。
○都摠制盧龜山卒,停朝市三日,賜棺槨及紙,遣內官黃崇弔之。
贈諡齊戴,執心克莊齊,典禮不愆戴。
10月22日 ○癸巳,朝壽康宮。
○賜二品以上及近臣白緜子有差。
以禮曹判書許稠喪女,特賜紙五十卷。
○禮曹啓攝喪主攝行禫祭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竝燭於靈座前。
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
攝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
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禮曹啓:「今年震死,人六名、馬三匹、牛一首。
」 10月23日 ○甲午,攝喪主義平君元生攝行禫祭于殯殿。
上王卽吉于壽康宮,百官皆從吉。
○朝壽康宮。
○同知摠制李中至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四齋于興天寺。
○上王分遣鎭撫于鐵原、永平等處,獵獐雉以獻宗廟。
10月24日 ○乙未,視事。
初,上雖卽吉,群臣猶服衰,故仍停視事,至是始復。
先是,史官每於視事,伏在殿外東階上,上命就殿內楹外。
○吏曹啓:「和州,龍興之地。
地廣人衆,請置判官。
」從之。
○吏曹判書尹坤啓曰:「臣前尹平壤時,見太祖影子,每當霖雨,似有著霾,請爲點火。
」上曰:「殿內燃火,則火災可畏,而卷舒亦未安。
將何以辟霾乎?」卞季良曰:「卷影子,常安於溫室,祭時則舒而掛壁,不害於義。
以神主觀之,常安於櫝中,當祭則移安於褥位以祭之。
雖卷舒何害?」上曰:「影子非獨平壤,於全州、慶州、鹹興亦皆有之。
可因來人,問着霾與否,點火之事,當更議之。
」金漸曰:「平壤有土官,箕子祠尙置殿直,獨於影殿不置,於義不可。
」上曰:「如置殿直,則豈可獨設於平壤乎?」左右皆曰:「影殿之設,本以各處父老希慕太祖之盛德,而請建耳,非與於國家,何必更置殿直?」漸曰:「平壤,上國使臣往來之地,宜置殿直,以尊瞻視。
」上曰:「卿言有理,然當待擬議而後定耳。
」 ○黃海道監司啓:「鹽幹一年每戶貢鹽二十四石,甚苦之,公私奴婢之貢,每年不過麤布一二端。
以是觀之,鹽戶之貢太重,乞減其半。
」漸曰:「魚鹽之利,其出無窮。
雖收二十餘石,未爲重斂,況國用將不足乎?」上曰:「當更議之。
」漸悉啓人民訴訟之言及諸見聞瑣瑣之事,或誇己能,移日啓事,舌不暫停,殿上皆厭之,上獨優容之。
○上王禦壽康宮正殿,視事,仍餉都鎭撫及兵曹堂上。
○以曺備衡爲右軍摠制,李安遇仁寧府尹,河演右軍同知摠制,李興濟中軍同知摠制,洪涉左軍摠制,成抑慶昌府尹,尹子當漆原君,申槪全羅道都觀察使,成揜江原道都觀察使,金廷雋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吉州牧事,李興發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安州牧事,盧元湜判義州牧事,金宗瑞司諫院右正言。
○禮曹啓:「宋朝故事,以日易月,禫除,婚嫁無禁。
請勿禁婚嫁。
」從之。
○初,上王召樸訔、李原、卞季良等問曰:「今旣卽吉,當以前例,行大小祀乎?」樸訔等曰:「臣等以謂,先王在殯,雖當祭,而樂則未可擧也。
宜令禮官稽古。
」上王曰:「吾已退位,主上則稍疎。
且旣卽吉行祭,而不擧樂可乎?」訔等曰:「古有當祭,大夫卒,去樂卒事之事。
今先王在殯,豈不如大夫卒乎?」上王曰:「《春秋》有叔弓卒,去樂卒事之語,卿等之議是矣。
」卽命禮曹參判金自知、代言尹淮等,考諸古文以啓。
自知等啓:「大行上王赴山陵前,凡朝會、祭享,宜陳而不作。
」從之。
○朝壽康宮。
○命議權近從祀可否時,竝議前後名臣如崔沖、河崙等以聞。
10月25日 ○丙申,視事。
上曰:「今年因東征,人民困瘁,免明年貢鐵。
」 ○金漸請置急遞鋪,使傳文書,以息各驛之吏,不允。
○知敦寧府事韓長壽詣壽康宮,奉香、疏,設華嚴法席于興天寺。
10月26日 ○丁酉,上以仁政殿繪事未訖,禦殿前幄次受朝,樂陳而不作。
○廣州牧使文繼宗承命陪讓寧大君,詣壽康宮。
○上朝壽康宮設酌,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申商等入侍。
上王密語廷顯等曰:「前日征對馬島時,甲士五六人被賊所擒未還。
今都都熊瓦使人還時,諭之發還乎?」末生曰:「未也。
」上王卽命遣鎭撫洪師錫,追及諭之。
上王又曰:「予聞,下道之民憚於再征,流移者頗多。
且對馬爲島,險阻隔海,未易征討,今幸都都熊瓦乞降。
造船鍊士,將爲再征之擧,彼豈不聞乎?賊旣聞此聲,而佯若再征以動之,不亦可乎?」廷顯對曰:「上敎甚當。
」樸訔、李原等曰:「臣以爲,當移文各道曰:『今倭人誠心來降,姑停再征之擧。
苟作耗如前,則必當再擧,其各預備以待。
」』上王曰:「然。
」卽命移文。
○鹹吉道觀察使啓:「指揮安禿率伴人二名,奉聖旨到慶源府,招諭本府住殷阿古大等,率歸中國,遣人追尋不及。
」宣旨:「慶源府使不能隄防,罪當按律科斷,然初犯也,且防禦所不可空虛,故特原之。
」 ○敎:「自今諸道各官守令褒貶,春夏等則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則十一月十五日前,以爲定限。
且於啓本,將守令七事實迹,依曾降敎旨,具錄以聞。
」 10月27日 ○戊戌,視事。
上曰:「倭人接待,自今更始,禮曹宜與議政府擬議施行。
其築館城外之事,爲今急務。
」金漸曰:「天氣始寒,不可興作土木之役。
」 ○朝壽康宮,還禦經筵。
○以鄭孝文判黃州牧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啓:「道內諸色軍丁逃亡、物故者數多,請改定軍籍。
」從之。
10月28日 ○己亥,霧。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仍宿。
○上王曰:「明春有故,亦未可知。
且京畿以山陵諸事,徭役甚繁。
今喪事已畢,欲幸橫城,何如?」趙末生、李明德、李隨、柳穎、元肅等皆以爲:「今旣卽吉,訓鍊軍士,不可廢也。
」 ○以曺緻爲京畿都觀察使。
10月29日 ○庚子,上王遣兵曹佐郞鄭旅,就問柳廷顯、樸訔、李原以幸橫城可否,訔、原皆曰:「可。
」獨廷顯曰:「先王未葬而行幸,恐有議者,然行幸亦可。
」上王遂定行幸之計,先遣上護軍李君實于江原道,以審諸事,仍命兵曹受敎知會,又命諸宰樞探籌隨駕。
○上王與上觀放鷹于東郊,日暮還宮。
○兵曹啓:「講武,有國之大典。
四時之田,載在典策,固不可廢也。
然我殿下止用《春秋傳》曰:『無事而不田,則是謂不敬。
』因歲之歉,不擧者三年,又今秋不行。
今旣終制,乞依古者仲冬大閱之典,以遵古制。
」宣旨依允。
○兵曹啓:「來十一月初三日行幸時鋪馬,令京畿三百匹、黃海道各驛五十匹、七站百匹、忠淸道百五十匹、江原道二百匹,刷發上送。
」上王從之。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五〉 十一月 11月1日 ○辛醜朔,禦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禦便殿視事。
上曰:「赴山陵儀,兼用佛儀可乎?」卞季良以爲:「兼用可也。
」獨許稠對曰:「不可。
」 ○禦經筵。
○下李從茂、李迹、徐省于義禁府,命三省雜治之。
金訓乃迹姊夫,雖由文科出身,性好武事,能射猛獸,自負有文武才,所爲多不謹。
又好女色,愛水原官妓碧團團,密攜至京。
仁德宮宮人小梅香,碧團團之叔母也。
訓夤緣得潛謁仁德宮,仁德宮賜訓以弓矢及所禦衣。
迹父前大提學行素畏謹,頗知其狀,恐爲家禍,使迹告于朝,按驗當死,上王貸死杖流之,後遇赦還鄕。
及東征,迹言於從茂曰:「金訓武才過人,公若使從軍自効,庶免前日之罪。
」從茂許之。
及至慶尙道,啓請以訓及盧異從軍,不待報率行。
至是,臺諫効啓:「訓曾犯不忠之罪,從茂不顧逆順,使之從軍。
迹初以父言告訓之罪,今乃背父之言,反薦於從茂,以希後日起發之漸,省爲從事官,不能規正。
乞竝治其罪。
」上王從之。
迹辭引李順蒙、林尙陽,皆薦訓從軍者也。
遂幷下二人于義禁府,順蒙得自辨明,尋釋之。
○知敦寧金九德奉香及疏,設五齋于藏義寺。
11月2日 ○壬寅,朝壽康宮。
○命今講武行幸時,除各司侍衛。
司諫院上疏于上王言: 大行上王在殯未葬,不可行幸。
上王曰:「爲後者以日易月之喪旣畢,兄弟之服亦盡,故將行幸鍊兵,何不曾言以日易月之爲不是,而到今乃言不可講武乎?」遂不允。
柳廷顯、樸訔、卞季良、許稠等同請上王勿親馳獵,上王曰:「吾將從之。
」 ○義禁府啓:「全羅道羅州鹽幹金仁發亂言,罪幹不忠,律應淩遲處死。
」從之。
11月3日 ○癸卯,上詣壽康宮。
上王與上講武于江原道,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恭寧君?、右議政李原、漢平君趙涓、谷山君延嗣宗、判都摠制府事李和英、長興君馬天牧、兵曹判書趙末生、都摠制李湛、洪敷、光祿寺卿權永均、少卿韓確、摠制柳殷之、文孝宗、郭承祐、李春生、成達生、田興、樸實、樸成陽、李順蒙、元胤、李皎、黃象、文貴、兵曹參判李明德、唐城君洪海、知申事元肅、左代言金益精、右代言李隨、同副代言柳穎、僉知敦寧府事洪尙直、僉摠制金月下、池伯淵、趙定等隨駕。
除上大護軍、護軍、司禁、司嚴及私伴倘外,甲士、別牌、侍衛牌,幷二千餘人、馬萬餘匹、別軍防牌數千人。
以延嗣宗、李和英、李春生、樸成陽、樸實、黃象等爲三軍將帥。
是日,觀鷹于平丘驛等處,晝停于楊州曺時背嶺之南。
京畿監司曺緻、經歷柳士根等來見,仍進酒果。
命饋僉摠制以上于帳殿前,賜酒于侍衛大小人。
遂獵于龍津之陽,涉龍津灘,次于南岸。
曺緻又獻酒果,命分賜侍衛大小人。
每晝停、宿所必以所獻酒,分賜侍衛諸人。
○漢城府尹徐選奉香疏,設大彌陁懺法席于殯殿。
11月4日 ○甲辰,兩上觀鷹于鍮多谷,晝停砥平縣之支德院郊,次于鍾懸野。
11月5日 ○乙巳,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原州北境。
江原道監司成揜、經歷禹敬夫、兵馬節制使玄貴命、經歷李明保等來見,揜進酒果。
暮,雷電以雨。
駕次橫城沙器所,揜又進酒果。
11月6日 ○丙午,兩上晝停于禾洞,遂驅北山,忠州道及原州道驅軍九千餘人,與隨駕軍登山驅之。
鼓角震天,獸下射場,兩上親逐獸,各射中一鹿,仍次禾洞,時天甚寒。
上王曰:「天寒如此,還京何如?」趙末生、河敬復、延嗣宗曰:「還京甚便。
」李明德獨曰:「忠淸道驅軍,已到芳林,且寒暖相承,不久當暖。
請向江陵。
」上王曰:「諺稱寒三暖四,然入江陵之境則爲日久矣。
雖暖豈不又寒乎?況講武,本欲薦廟,今旣獲獸薦進,更復何爲?」命放驅軍六千餘人。
遣注書卞孝文,薦禽於宗廟,仍送各殿及政府、六曹鹿。
上王賜趙末生馬一匹,文貴毛冠。
11月7日 ○丁未,成揜進方物。
兩上晝停于扇巖洞,次于洞原。
留都宰樞遣參贊卞季良問安,仍獻酒果,上王賜季良毛衣。
大妃遣宦官申德希問安。
11月8日 ○戊申,黃海道觀察使李叔畝遣人進方物,成揜、玄貴命等亦進方物及馬各一匹,命分賜方命於侍衛諸人。
晝停于蔥丘,遂獵疎薪山,次于實美院川邊。
是日,同知敦寧安壽山奉香及疏祭文,設六齋于津寬寺。
11月9日 ○己酉,義禁府都事宋箕來啓李從茂等罪,請鞫金訓、盧異,上王曰:「還京後乃決,姑待之。
」命放驅軍三千餘人。
晝停于原州之鋤音所,判原州牧事趙啓生迎謁。
駕次歧大裡,上王賜弓箭筒各一于諸節制使及司僕官,令爭射賭之。
鹹吉道都觀察使安望之遣人進方物,忠淸道觀察使鄭津遣人進馬及方物,命以方物分賜扈從諸臣。
原州耆老鄭政、劉善寶等十餘人來謁,上王命饋酒,謂善寶曰:「吾十三歲時,居覺林寺,曾到爾家?爾今記否?予曾除汝女壻印時敬爲將軍,今在何處?」 11月10日 ○庚戌,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安將驛前川邊,曺緻迎謁。
駕次驪興金堂川邊,留都宰樞遣吏曹判書尹坤來問安,仍進酒果。
黃海道兵馬節制使遣人獻方物。
11月11日 ○辛亥,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川寧縣東郊,次于楊根之機山。
11月12日 ○壬子,駕涉龍津灘觀鷹,晝停于灘邊,判廣州牧事文繼宗迎謁。
駕次灘邊,上王以寒甚,命留都群臣毋得出迎,又命停兩殿豐呈。
11月13日 ○癸醜,晝停于楊津邊,諸駙馬來見。
日暮還宮,留都群臣朝壽康宮,次朝昌德宮。
11月14日 ○甲寅,司憲府大司憲申商等上疏曰: 竊惟,人臣之罪莫大於不忠,安有爲臣不忠,而苟容於天地之間乎?曩者,金訓爲沃溝鎭兵馬使,擅自上京,密使仁德殿,使其妓妾具進豐呈,頻受賜物,是懷二心也;其父丁憂在永同,過行不見,是忘其親也。
爲臣子而背君、忘親,罪不容誅。
當時臺諫、刑曹請置於法,上王殿下以好生之德,特垂寬典,隻令杖流。
甫及翼年,又令外方從便,俾終餘年,罪甚重而罰甚輕,爲臣子者莫不痛憤。
今訓又不念聖上保全之恩,乃與李迹、林尙陽輩通同相應,潛圖薦拔,又令其子屬於李從茂,率行上京,私結權貴,再幹邦憲,是乃自速天誅也。
伏望殿下,一依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特降敎旨內,將不忠金訓及黨不忠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施行,以戒後來,宗社幸甚。
上朝壽康宮,引見元肅曰:「義禁府啓從茂等罪,皆論以謀反。
雖不分首從,原其情,豈無差等?且此律,似不正合於罪設,與三議政擬議以聞。
」肅出議三議政,皆曰:「從茂之罪,隻在黨於不忠爾。
今不論金訓、盧異不忠之罪,而先論從茂等,臣等以爲未便。
雖不置訓、異於法,沒爲官奴,然後可副臣民之望。
」肅以聞于上。
上入啓于上王,出語肅曰:「金訓可勿論;從茂、徐省自願付處;李迹、林尙陽廢爲庶人,遠方付處,永不敍用。
其告諸議政。
」仍下司憲府疏及義禁府啓本。
樸訔、李原曰:「須先罪金訓。
」柳廷顯曰:「若不先論金訓,則臣不敢奉敎。
」樸訔曰:「從茂、徐省之罪,稍有差等,未可一槪施行。
徐省特未能禁從茂耳。
」卞季良、許遲等曰:「省以識理之人,從事幕下,知而不禁,罪不下於從茂。
」肅具啓,上曰:「非以徐省、從茂罪同也。
從茂之罪,本重於徐省,特以功臣之故,降同徐省耳。
若先罪金訓之請,則是矣。
」乃入啓于上王,上王不允。
三議政再請,上王命籍金訓家産,沒爲官奴。
義禁府提調等啓:「盧異之罪,無異於房文仲,請置於法。
」上王亦不允。
再請,乃命籍家産,沒爲官奴。
○全羅道都觀察使申槪以母病呈辭,以李伯持代之。
11月15日 ○乙卯,視事,禦經筵。
○忠淸道觀察使鄭津啓:「師儒之任,必須廣置,敎育人才。
今知郡事以下各官,無敎授官,學者病之。
生員等皆爲圓點赴成均館,雖以幼學爲學長,學者皆輕之。
願置敎授訓導官,以興學校。
」趙末生以爲不可,許稠及元肅以爲可。
上命:「五百戶以上各官,置訓導官,以三館權知,爲先差遣。
其生員、進士可爲人師者,許人保擧。
京中則禮曹,外方則觀察使,四書二經試取,望報差遣,永爲恒式。
」 ○漢城府啓:「算學博士二人內,兼通地算者一人,使兼本府量地之任。
」從之。
○濟州商船一艘來到楸子島,爲倭賊所圍,下船登山,賊搜捕凡五日,擄七人。
濟州都按撫使鄭乙賢、判官河澹望有火氣,募軍一百三名,以三闆船十七艘遣尋之,至楸子島,賊船三艘方發還,我船分三道追及賊船二艘挾攻之,賊多投海而死,斬賊三級,獲我被擄大靜人三名以還。
賊船一艘,以日暮未及追捕。
上王命陞乙賢嘉靖大夫,授澹工曹正郞,論賞募軍有差。
遣承文院校理高得宗,就賜宣醞、表裏。
○大靜縣民成甫介以故殺人處斬,吉州民崔毛知裡、海豐郡居私奴吾麿之以歐殺人處絞,成州居私奴加言金以強盜處斬。
○命賜太平館赴役軍人酒價楮貨四百張。
○命司憲府,迎餞會飮外,勿禁酒。
○金九德奉香及疏祭文,設七齋于開慶寺。
○刑曹啓死囚,上曰:「今年斷死囚三十餘人矣。
爲囚求生道可也,其改照律。
」 11月16日 ○丙辰,禦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禦便殿視事訖,饋啓事諸臣。
○司憲府啓:「津寬寺僧斯益奸其寺婢,住持演澄不能檢擧,請皆拿問。
」命隻鞫斯益。
○忠淸道監司啓:「淸州判官鄭載、燕歧縣監卞宏違令會飮,請罷其職。
」從之。
○上王使宦官崔閑傳旨曰:「太平館改造之役,大臣以爲宜待豐年,予止令改洑而已,今乃妄稱宣旨,增廣改造。
嚴寒動役,豈無物論?」元肅等對曰:「樸子靑、宋南直等信木手吳德海之言,不更稟于兵曹、承政院,妄興工役,當治其罪。
」上王曰:「爾言甚是,然臺省知而請罪,則對之爲難。
其隻責南直,仍督畢功。
」 ○禮曹啓:「敦寧府僉知府事坐次,依三軍僉摠制例,坐於南行繩床。
」從之。
11月17日 ○丁巳,視事,禦經筵。
○司諫院上疏請金訓、盧異、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科罪,且言:「李順蒙交結金訓,知金山郡事金履素受訓書,綢繆傳報,皆黨不忠,宜置於法。
」上曰:「順蒙之罪,豈同於從茂乎?訓旣得赴征,安可不相與語?其受訓馬,乃其馬之價也。
若其平昔之交,不足論也。
履素之罪,憲府方移文鞫之,待報施行。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啓:「李從茂當鞫問之際,憤然曰:『老僕死而不來可也。
』其辭色怨懟,請更鞫之。
」上曰:「將以啓于上王。
」 ○刑曹啓:「博川郡居私奴金能、端川郡居私奴祐靈、彥陽縣民孔德萬等,以故殺人當處斬。
」從之。
○朝壽康宮。
11月18日 ○戊午,朝壽康宮。
○柳廷顯等又請李從茂等罪,不允。
大司憲申商等上疏以爲:「李從茂有憤怨之辭,李順蒙黨於不忠,請置於法。
」不允。
○宦官金世忠詐稱大妃傳旨,到檜巖寺,擅封文書及雜物,傳與僧正厚。
事覺,下義禁府鞫之。
11月19日 ○己未,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李原以受賜天鵝,宴宰樞于其第。
上王遣趙末生,就賜宣醞,弓箭各二部,命爭射賭之。
上遣元肅,賜宣醞及魚肉。
○刑曹啓:「龍宮縣居私奴莫金故殺人,當處斬。
」從之。
11月20日 ○庚申,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
○李伯持以病辭全羅道都觀察使,乃以申浩代之。
○上命元肅曰:「吉州囚女英珍與姦夫殺其弟加知,律該免死,然其情甚可憎。
弟如有罪則可矣,無罪被殺,而殺之者免死,則似非作律之本意。
爾與尹淮詳考律文以啓。
」上又命曰:「無疾、無咎之女,年壯而無人與婚者,豈無陰怨乎?予意於樸東美等受罪之時,特命許婚也,其悉考啓。
若無則吾將啓聞許婚。
」 ○慶尙道觀察使報:「日本國王使臣禪和子亮倪等及九州摠兵官使人等五行次,率都豆音串被擄前司正姜仁發、對馬島赴征時被擒甲士金定命等四人,今到富山浦。
」 11月21日 ○辛酉,視事,朝壽康宮。
○賜樂天亭赴役補充軍二百人酒,限五日役之。
○光州民吳今音山打殺女壻,順川民金成萬三犯竊盜,竝皆律應處絞,從之。
11月22日 ○壬戌,禦經筵。
○朝壽康宮。
兩上禦內殿設酌,命柳廷顯、樸訔、李原、趙涓、許稠、趙末生、申商、田興、許遲、元肅等入侍。
申商、許遲、田興等就上前啓曰:「李從茂憤怨之迹已著,乞置於法。
」廷顯等亦同辭以請,上王曰:「憤怨之言,愚直所緻,豈有他心哉?」廷顯等力請再三,竟不允。
11月23日 ○癸亥,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遣大護軍李繩直于慶尙道,齎宣醞迎慰日本國王使臣。
○上王遣兵曹知印裵自錦,就賜平安道都觀察使李之剛宣醞、表裏。
○上王召趙末生、元肅語曰:「近日鵂鶹來鳴,吾不以爲怪,然離宮避居,自古而然。
且《韻會》釋鶹字曰:『鶹,鳥名,鳴則兇。
』吾欲避居,若開京則涉水且遠,吾於前年,審知往來多弊。
欲於抱川、豐壤,以本宮奴子營室十餘間,自樂天亭經由豐壤,向抱川來往避方。
若抱川則多有本宮田民,營室不難,予已命施行,若豐壤則有奴子而無田土,欲於古邑之基營室,又得閑田,給奴子以資其生。
然營室之事,誓不煩國家之力。
爾其具告領議政。
」領議政適承召詣壽康宮,聞命啓曰:「上敎甚當,臣請奉行。
」 11月24日 ○甲子,上王幸豐壤及抱川,相離宮基。
○臺諫詣闕請曰:「從茂罪之首而罰輕,於國家萬世之典何?李順蒙受金訓馬,豈得無罪?」尹淮對以「今日太乙醮禮齋也,不敢以聞。
」臺諫退。
時,政府、六曹以啓事詣闕,將退,上曰:「醮禮爲一身也,敢不聽國家之政?」遂禦便殿視事。
大司憲申商、左司諫兪顯進曰:「從茂黨於不忠,其罪匪輕。
順蒙受金訓馬,爲將而受人財賄,罪亦不小。
金履素受金訓書,以報體察使,其通同用情可知。
」上曰:「履素自首曰:『曾不知訓受罪之狀。
』」商等曰:「履素與訓皆儒生也。
訓之所犯,人皆知之,履素言不知罪名,是亦姦也。
順蒙與訓互相贈與,非惟黨於不忠,爲將而受賂,有累士風。
況從茂爲之首乎?」樸訔曰:「上以功臣,赦從茂。
以功臣黨不忠,臣心不願與同朝也。
請置於法。
」金漸曰:「從茂之罪不可赦也。
」上曰:「從茂旣流于外足矣。
履素雖不得無罪,若曰黨不忠,則非其罪也。
」 ○禦經筵。
11月25日 ○乙醜,木稼。
○視事,經筵。
○命還給鄭承緖告身。
○刑曹啓:「鹹陽郡人樸興打殺妻母,律應處斬。
」從之。
○日本國右武衛原公元臣濃州太守平宗壽遣人進細藤八十餘箇、石硫黃千六十斤、環刀二柄,回賜紬布四十匹、緜布百七十匹。
11月26日 ○丙寅,上詣壽康宮,問安于大妃。
率政府、六曹幸東郊,迎上王,獻酒果,還宮。
○義禁府啓:「金世忠罪當處斬。
」命貸死,贖杖一百,本鄕付處。
11月27日 ○丁卯,冬至。
上以冕服,率群臣行望闕禮訖,以遠遊冠、絳紗袍,禦仁政殿受朝賀如儀。
諸道進箋及方物。
司藝申檣讀箋不如法,不待披箋,先自誦之。
禮畢,上入便殿曰:「申檣識理之儒,不待披箋,誦而讀之雖爲小失,無乃誤乎?今日之禮皆得序,而獨此失之。
」上率百官,詣壽康宮。
上具冕服,百官具朝服陳賀,進表裏于兩殿,欲獻壽,上王止之。
禦內殿設酌,政府、六曹入侍。
○謝恩使通事宣存義、閔光美等回自京師,啓皇帝待敬寧極厚之事,又啓:「中國有麒麟、獅子、福祿等異獸,帝命模畫,令洪汝方留待,畫畢齎去。
」上王賜存義衣馬,光美衣。
上王曰:「今聞,敬寧入朝,帝命禮部曰:『接待之事,父王必知,其委曲待之。
』帝豈爲敬寧如此哉?」上曰:「父王當行謝恩,其進賀則臣爲之。
」上王曰:「然。
敬寧承吾命赴京,吾行謝恩,似合於義。
」 ○上王因論檜巖寺僧徒犯姦盜事,笑曰:「以吾心觀之,對大臣與對小宦之時異。
彼僧徒常近婦女,豈能不犯乎?吾曾立法,使僧徒不得役婢子,爲此也。
其令婢子居於遠地,而奴子輪番入役可也。
又有上策,隻給土田,而革其奴婢,則安有此弊?僧徒雖親執薪饌亦可也。
」諸臣皆出,命留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元肅,辟左右曰:「革寺社奴婢,予之素所欲也。
但恐此屬逃入中國,生變如尹彛、李初之事。
以是未果頓革,反令勿役僧徒,以慰其心。
今乃自取,又誰怨乎?宜令臺諫上疏,政府、六曹亦宜請之。
」卞季良曰:「宜隻革婢子。
」李原非之,上亦不允。
11月28日 ○戊辰,朝壽康宮。
○議政府上書曰: 釋迦以天竺淨飯王之子,踰城出家,修道雪山,乞食城中。
初祖達摩、六祖惠能或被衲面壁,或袒爲舂役,俱未聞以臧獲奉養者也。
國家以檜巖作法之場、津寬水陸之所,優給奴婢,以資供養。
居是者,誠宜淸淨寡欲,以續佛祖,壽君福國,以報重恩。
今檜巖寺僧可休、正厚,津寬寺僧斯益、省珠等數十餘人,常與寺婢恣行淫欲,汚染三寶,以幹邦憲。
號爲名刹,尙且乃爾,其他寺社僧徒汚穢無行,斷可知矣。
諸寺之有奴婢,蓋因舊弊,未能遽革,是使僧徒陷於罪戾,非徒有愧於釋道,抑亦有虧於國典。
恭惟,主上殿下以聰明睿智之資,受命踐阼,勵精圖治,宜革舊弊,以布惟新之政。
臣等願盡除諸寺奴婢,俾僧徒無淫穢陷罪之累,有淸淨寡欲之美,不勝幸甚。
六曹上書曰: 竊聞佛氏之道,以淸淨爲宗,淫欲爲戒。
釋迦雪山苦行,以成其道;六祖惠能身親碓杵,勵行求心,遂承祖派。
蓋苦其筋骨,麤其飮食,乃所以增益修進之術也。
今之各寺僧人役使奴婢,飽煖安逸,肆行淫穢,豈其師敎哉?檜巖、津寬號爲淸淨,今其寺僧姦其婢子,或至二三。
陰陽相求,理之常也。
日夜親近,安能不犯哉?檜巖、津寬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乞將各寺奴婢,悉令屬公,令僧徒苦志修行,以正其道。
臺諫上疏曰: 竊惟釋氏之敎,以淸淨寡欲爲宗,故苦行乞食,不求安飽,乃其道也。
爲住持者,以田民所收,恣爲鞍馬衣服酒食之費,至有如道澄、雪然者背其師敎,淫其寺婢,自毀其道,固當革其奴婢,使盡其道也。
第以積年之弊,不可遽革,隻令沙汰寺社,定其奴婢之數,處於十裡之外,禁其婢子入役,是欲使僧徒不陷於淫欲也。
檜巖、津寬號爲名刹,今斯益、省珠姦其寺婢,事覺在逃。
正厚、信覺、可休等亦姦其寺婢,其爲恣行淫欲,又有甚於道澄、雪然者矣。
居此者,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且爲僧者,旣已辭親割愛,雖父母奴婢,不宜役使。
願革寺社奴婢,僧人奴婢,亦令歸宗,以副其師淸淨之敎。
上召三議政及大司憲,命曰:「可革京外寺社奴婢。
其開慶、衍慶、大慈菴奴婢,亦當革之,唯淨業院,寡婦所聚,又非奴子所昵近也,宜免之。
」又曰:「今謝恩,父主行之禮也。
然吾隻修賀表,不行謝禮,似乎不可,但恐力不贍也。
」廷顯等曰:「行之爲可。
」上以啓于上王,上王曰:「初遣敬寧吾命也。
且恐細布不足,主上隻修賀禮亦通。
」 ○謝恩使通事葉孔秦回自京師曰:「本月二十四日,敬寧君已越江。
」賜孔秦衣一襲。
11月29日 ○己巳,視事,禦經筵。
○上曰:「大行上王陵廟諡號,擬議以啓。
予意以爲,不可私諡,宜隻用賜諡。
」許稠曰:「我太祖亦有私諡,廟號則古無其例,今亦可無也。
」上曰:「然。
更議以啓。
」 ○朝壽康宮。
○上王問趙末生、元肅曰:「寺社奴婢,今已盡革,僧徒之心以爲:『又將革其土田,僧道永絶矣。
』是亦不可不慮也。
雖欲闢之,其業已久,不可遽革。
莫若如檜巖等名刹,加給田土,以慰其心。
」末生等對曰:「上敎甚當。
」 11月30日 ○庚午,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禦內殿,引見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趙末生、許稠、申商、李明德、張允和等。
上王曰:「兵曹多事,欲令與諸曹同進主上殿啓事,而三軍鎭撫專掌軍事,啓聞于我何如?」皆曰:「鎭撫代兵曹專掌軍事,則其多事,何以異於兵曹?不如仍舊。
宜定事目,以除煩冗。
」上王曰:「然。
卿等其擬議施行。
」又曰:「今革寺社奴婢,僧徒必恐其幷革土田矣。
故欲將田百結,加給檜巖,以示不絶僧徒之意如何?今聞檜巖寺僧十名共飮一合米粥,誠可憐也。
」許稠曰:「加給田五十結亦足矣。
何必加至百結?」 ○申商極陳李從茂等罪,請置於法,上王不允。
○許稠啓曰:「濟用監事多員小,宜除事務,移送他司。
又禮曹事繁,宜以典祀寺分掌事務。
」上王曰:「然。
大臣鹹在,宜共議之。
」皆曰:「宜汰冗官,加設典祀寺官。
」稠曰:「前朝省五樞七,今宰相數多,宜除之。
」上王曰:「省五樞七,難行之事也。
」李原曰:「宜削摠制、同知摠制各三、仁順府尹一、中軍僉摠制一、恭安府尹二,以補多事官吏。
」上王曰:「摠制之設,專以待將士,不可削之,其餘則可削。
」上王曰:「諸閔之女,無人娶之,以緻失時,不可不慮。
又領議政嘗言:『國家不可支廩讓寧。
』擬議以啓。
」許稠曰:「諸閔之女,已曾下敎,令庶人相婚。
」樸訔、李原、申商曰:「祖父及己身無職者相婚,雖曾有旨,亦當申明。
讓寧之事則國家供給,甚不可也。
雖不稱供上,其實則僭,宜給科田,又令農作居生,隻禁雜人出入可也。
」 十二月 12月1日 ○辛未朔,禦仁政殿受朝。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置酒,柳廷顯、樸訔、李原等入侍。
上王曰:「欲造三闆船,試於楊花渡,然後令各道多造,載於戰艦,見賊遠不可及,放三闆船追之,以留賊船,兵曹其知之。
」柳廷顯曰:「儻有賊變,沿海之民必被擄掠,宜令邊民淸野入保。
又在
其經與袈裟,不必進也,又不可告使臣換置之實。
」廷顯終變,與訔等之議同。
上王曰:「將從卿等之議,然與使臣不可不以實告。
」 ○上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9月2日 ○甲辰,日暈。
○上王命李明德、元閔生、元肅等,告黃儼曰:「釋迦齒生舍利,父王迎取于通道寺,造石塔以置之。
及薨逝,營影堂及佛堂于宮北,移置齒生舍利,乃以釋迦頭骨所生舍利四枚,換置于石塔。
昨聞元肅等誤以此爲齒生舍利,心實惶恐,切欲奉進佛堂所置齒生舍利及頭骨。
」儼曰:「吾當奏以石塔及王府所藏舍利,竝皆進獻,何必分辨?勿緻疑慮。
過四日則當進見老王,仍見舍利及頭骨。
」 ○上幸太平館宴使臣,各贈馬一匹。
黃儼因醉先入寢房,王賢密進舍利四枚曰:「毋令儼知之。
」 ○宦官洪得敬、兪實犯罪當死,上王特命貸死,屬得敬忠扈衛諸員,實司僕諸員。
9月3日 ○乙巳,日暈。
○朝壽康宮。
○遣宦官,贈松菌于使臣。
○司諫院上書請洪得敬、兪實罪。
9月4日 ○丙午,日暈。
○視事。
○司憲掌令鄭淵啓:「李從茂以功臣,不待宣旨,擅率不忠之人金訓、盧異赴征,請治其罪。
」上曰:「將啓于上王。
」 ○禦經筵。
○宗親詣太平館,宴使臣。
○司諫院請李同仁、洪得敬、兪實等罪,不允。
○上王幸東郊,日暮還宮。
○上每日朝壽康宮,凡國之大事與軍務,皆啓于上王。
自昌德宮步詣壽康宮,代言及兵曹官至於注書,皆得侍從,唯史官不得與。
元肅啓:「今事繁,請令史官侍從。
」上曰:「代言等亦兼編修。
」遂不允。
○司諫院左正言河潔詣闕啓曰:「金訓、盧異曾犯不忠之罪,上雖命率行,爲人臣者所不敢率行者也。
今李從茂招訓、異,旣置船中,然後以聞,又不待命而行,有乖人臣之義。
然從茂今爲使臣館伴,臣等姑先問從事官徐省,事狀已成,將以啓于壽康宮。
」上曰:「予已知矣。
」 ○先是,卞季良承宣旨,撰樂天亭記以進,命權弘書刻闆訖,懸于樂天亭。
記曰: 樂天亭我上王殿下,時觀遊之所也。
殿下在位之十九年秋八月,禪位于我主上殿下,廼以農隙出遊東郊,有一丘焉,高亢窮窿,狀如覆釜,名曰臺山。
登焉四顧,則大江回塘,縈紆演洋,而連峯疊嶂,秩見層出,環丘來朝,勢若星拱,信乎天作之勝地矣。
殿下命建離宮於丘之艮隅,取庇風雨,遂作亭于丘上,命左議政臣樸訔名亭,訔取《易》《繫》樂天二字以進,蓋摠殿下行事之實,而寓之於亭名,且以志今日之樂也。
命臣季良,作文以記之。
臣季良竊惟,天者理而已矣,樂則無所勉強,而自然合理之謂也。
蓋無極之眞、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人乃生焉,則天理之賦於人者,無不同。
雖然,衆人之生,氣稟駁矣、物欲蔽矣。
蔽欲勉強,以循天理,亦且不能,況望其有自然合理也哉?恭惟,殿下天縱之資,首出庶物,淸明在躬,德性常用,是其所行,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嘗在潛邸,慟神懿母後之薨,則屛棄人事,廬於齊陵之側矣。
前朝之季,君昏相酷,謀我太祖,禍機甚迫,則倡義開國,推戴太祖於千乘之尊矣。
歲戊寅,權臣乘我太祖之不豫,挾幼構亂,炳幾殲除,安宗社也。
輿意推戴,殿下當立,讓于上王,尊嫡長也。
卽位以來,常以未能朝夕於太祖爲憂,歲丙戌,乃欲辭位,以遂侍側之志也。
群臣死執不可,太祖力止之。
越三年戊子,太祖賓天,不勝慟悼,諒闇盡禮,及其祔廟,時方霖雨,殿下軫念,將事之夕,天地開霽,旣卒事三日而雨復作,天之相夫孝誠也。
緻愛敬於上王,久而益篤,則簡策所載,古未有也。
釋懷安而不置於法,則蓋遵大舜之全象,而不願効周公之緻辟也。
存王氏之後,俾安生業,則公天下國家天地之量,卽湯、武革命,存杞、宋之義也。
事大以禮,則再受誥命,而天子每稱殿下之至誠矣。
字小以仁,則五十年之海寇,頓顙納款而願爲臣僕矣。
至於處宮庭,則雝雝其和;承祭祀,則肅肅其敬。
進用忠直,黜退姦奢,從諫好學,崇儉節用,謹天戒而恤民隱。
凡所存諸身心而現諸行事者,粹然一循乎理,而亦非有所勉強而行之,蓋我殿下之天性然也。
二十年間,四方寧一,倉廩富實,民無兵火,天降甘露,昇平之極,前古所罕。
先儒所謂循天理,則自無不利者,其不信矣乎? 往歲內禪之擧,春秋未至於倦勤;疾病未至於廢事,又非逼於勢而有所不得已也。
大小臣僚庭立痛哭者數日,而竟不能効回天之力,一朝辭位,如脫屣然,蓋亦古今帝王之所未有也。
今我主上殿下聰明孝悌,溫仁勤儉,事皆稟命,以承付托之重,可以紓殿下之憂矣,樂天亭之所以作也。
臣觀夫玆亭也,春風扇和,佳卉爭發,而紅綠敷披;畏景流金,大地烘爐,而淸風滿座。
秋染江山,則明鏡錦屛,映帶左右;密雪初霽,憑軒擧目,千裡一色。
我殿下陪上王而置酒,忘言相屬,主上殿下周旋乎其間,兄友弟恭,父慈子孝,愉愉如也。
天下之樂,復有何樂加於此者哉?蓋我殿下所樂者,天理也;所不樂者,天位也。
與舜、禹之不與焉者同一揆矣,而宗社生民之大計,則豈肯頃刻而忘于懷也?若夫鳶飛、魚躍於天淵者,道之費也;大畜之山、習坎之水,仁智之所樂也。
玄渾之運於上也,不息之氣昭矣;方儀之靜於下也,厚德之象著矣,而我殿下怡然妙契於登覽俯仰之間,而自樂其樂者,則夫豈筆舌所可得而形容其萬一也哉?臣所書者,殿下樂天,見諸行事之實也。
夫見諸行事之實,臣庶之所共知也,則其觀感興起於天性之眞,而各親其親、各長其長,以盡人倫之道,以樂殿下之樂,烏可已也?我朝鮮風化之美,比擬虞、周,而王業之永,直與丘山、江水倂久而無窮矣。
於戲盛哉! ○吏曹啓:「鹹興、平壤土官及各宗僧徒除授,以寅申巳亥年,定爲恒式。
」從之。
○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兵船一艘遭風,船軍二十一名溺死。
」上命復溺死人等戶,量給米豆,以資喪葬。
○兵曹啓:「外方分置公私倭奴婢等,慮或偸乘小船逃去。
宜令各浦萬戶、千戶,竝籍公私船,以時察其往來。
」上王從之。
○兵曹啓:「京畿廣州、驪興等官藏在兵器及對馬島所獲兵器,請分給無軍器防禦各官。
」上王從之。
9月5日 ○丁未,日暈。
○視事。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大小人員陳言。
○遣宦官,贈食物于使臣。
○命元肅、李隨等,揀擇中外所得如來、菩薩舍利。
9月6日 ○戊申,視事。
司憲掌令鄭淵啓:「新除宜川守李養修曾任豐儲倉副使,監臨自盜,情犯深重。
使養修信有材能,猶未足以揜罪,況素乏文武才幹,豈可使之臨民?且前宜川守樸蘇坐私用庫物,追徵訊鞫,逮繫人吏,尙未決正。
若繼以養修,使得恣其貪汚,則宜川之民奚罪,連養二賊人乎?」元肅啓曰:「養修坐罪之後,尙不悛改,所至皆有醜聲,當從憲司之請。
」上曰:「然。
行且改除矣。
」 ○金漸啓曰:「僧竺丘爲臣言:『石塔所藏舍利四枚,自新羅以來,世世寶藏,號爲眞的,且有靈異。
願得留鎭法門。
』臣聞之,不敢不啓」上曰:「僧徒容有是言,然於國體則不可。
天子求舍利,當以本國寶藏尊敬者進獻,以表至誠,況石塔舍利,天子所知,豈可以是爲靈異舊物,潛隱留置,上欺天子乎?今雖獻此舍利,於我國保無災怪,卿其勿疑。
」漸慙赧無以對。
○禦經筵。
○朝壽康宮。
○命遣內資尹金由性、司宰副正吳乙濟,量田于濟州。
○議政府詣太平館,宴使臣。
○謝恩使曺洽、副使李興發回自京師。
帝命還我都芚串被擄船軍李元生等三名。
元生等言:「賊寇中國之境,爲都督劉江所敗,斬首一千五百級,生擒一百三名。
賊之守船者謂所俘我國人曰:『汝國潛通我入寇之事,使我見敗。
』遂刺殺四十餘人。
吾等三見逃入中國,皇帝賜衣糧命還。
」初,千秋使成揜赴京時,就報遼東以賊變,劉江得預備之,故賊敗沒。
9月7日 ○己酉,遣李明德、元閔生、元肅,請黃儼至文昭殿內佛堂,以釋迦舍利四枚及本國所揀擇舍利五百五十枚出示之,儼見必頂戴,極加敬重,仍請供佛齋僧,遂奉舍利歸太平館。
○上王命李元生等三名,限明年復戶。
9月8日 ○庚戌,日珥。
○視事,經筵。
○朝壽康宮。
○李明德、元肅、元閔生等復從黃儼往興天寺,供佛齋僧,啓石塔,出所謂釋迦頂骨及舍利四枚,奉歸太平館。
○王賢請遊觀加乙頭峯,遣戶曹判書閔汝翼、禮曹判書許稠、右代言李隨,置酒以慰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報:「今被擄唐人自對馬島逃來言:『倭賊議以九十月間侵掠朝鮮之境。
』請徵聚右道各浦左右領船軍,分乘無軍兵船,以備不虞。
」從之。
9月9日 ○辛亥,朝壽康宮。
○上王以重陽遣宦官,贈生鹿於黃儼,仍請兩使臣,置酒善養亭,上亦侍坐,儼以佩劍進于上王。
及孝寧大君??[1]行酒,上王謂儼曰:「讓寧大君禔以罪見廢,使居于外,天子所知。
但以老父母在此,故或値俗節,召之則來。
今其居處,隻隔一水,而不得來見天使者,正是自召也。
適見孝寧行酒,因爲之發此言,幸無怪。
」儼曰:「父子間天性也。
殿下應有此意。
」上王曰:「吾年二十三歲,以書狀入朝,見小大之人無不解書者,深服中國之事。
今聞大人父子間天性一語,正合予心,予豈敢或忘?」儼笑對曰:「自少讀書,聖賢所言,能記憶耳。
」上王又曰:「小邦受天子之恩,至深至重。
今者睿澤不遺老臣,施及今王,感聖祝壽,億萬斯年。
大人慣知小國之事,民風俗禮,皆所洞見。
今者再臨我居處,燕笑譽處,實所欣悅。
國王年少,未得自達於大人,然其心亦望老父請大人枉臨王宮,幸大人知之。
」儼曰:「唯命。
」上就揖謝。
上王各贈豹皮及班鹿皮一領。
9月10日 ○壬子,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王旨:「禁絶流亡,已有著令。
今守令不用心奉行,遂緻無恒産者續續流亡,其令申明隣保之法。
」 ○黃儼每來我國,必遣人祭木覓,至是令王賢親往祭之,上命禮曹,邀設酌于山麓以慰之。
賢酒酣下淚曰:「儼令我出遊,多納貨賄,忌我斯甚矣。
」 9月11日 ○癸醜,禦仁政殿受朝。
○禦便殿,視事,經筵。
○遣宦官,贈食物於使臣。
○朝壽康宮。
○黃儼欲令鄭允厚之子赴京謝恩,禮曹判書許稠啓曰:「允厚惟一子,無他主喪者,不可令赴京師。
」上乃使元肅言於黃儼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允厚之子,今在衰經之中,釋服朝見,不合於禮。
」儼曰:「殿下所言甚是,不可以細鎖之事廢大禮。
皇帝如問,當以此奏之。
」因請任載牛馬曰:「吾不虛請,當酬以直。
」 ○六曹詣太平館宴使臣。
○濟州子弟文忠德、高得宗等上言: 濟州邈在海中,未有收租儲備之法,故一遭水旱,人無所資,未免餓莩。
今國家降從寬典,依兩界例量田,欲立收租之法,以備不虞。
然濟州土地磽薄,農人之家,服勤南畝,艱難辛苦,百倍其功,而常有卒歲無食之嘆。
因此,不事農業,而務行商賈者頗多。
其打量之際,山田沙田,雖依本朝田制,悉降三甲,然人心安於舊習,猶以爲重,收租之際,不無愁嘆。
《傳》曰:「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而宜於土俗。
」伏望下令有司,其沙田山田,或降以五甲、六甲而打量,以寬其稅,則民心不駭,而公私兩便矣。
上乃命隨宜打量,使無怨咨。
○上王幸樂天,日暮乃還。
○柳廷顯啓:「前日分置一岐州倭,依對馬島倭例,使爲奴婢。
」上王命屬深遠各官爲奴婢。
9月12日 ○甲寅,視事,經筵。
○黃儼令王賢出遊漢江亭,上遣許稠慰宴。
○黃儼歷謁黃氏、李氏、韓氏本家。
○上遣元肅,贈儼貂鼠皮一百領。
9月13日 ○乙卯,上請使臣,宴于仁政殿。
○禮曹啓:「視學酌獻儀注謂:『殿下服冠袍,行酌獻禮。
』洪武二年,中書省欽奉聖旨,賜與冠服咨文內:『冕服,朝覲及奉祀之服;遠遊冠、絳紗袍,受陪臣朝見之服。
』今後視學酌獻時,用冕服。
」從之。
9月14日 ○丙辰,上王遣李明德,贈黃儼十二升苧麻布各十匹、十一升麻布十匹、交綺二匹、細紬布三匹、細緜布三匹、人蔘三十斤、石燈盞二事、厚紙四百張、茶一封、念珠一帒,王賢十二升苧麻布各三匹、人蔘十斤、石燈盞一事、茶一封、念珠二十貫,黃儼所率頭日八人十升苧布各一匹、麻布各一匹,廚子二人別贈十一升苧麻布各一匹。
遂幸太平館設餞宴。
賢醉謂儼曰:「老官見我何罪,而揚說吾事?」涕泣不止,儼怒,督進宴饌而罷。
上以足上患??不與宴。
○遣宦官,進肉于老上王。
時,老上王在西江樸因家。
9月15日 ○丁巳,黃儼遣通事金時遇,獻靑魚牙帶于上王,賜時遇衣一領。
○遣宦官李村,贈食物于使臣。
○上王以元肅有老母,賜昨日所進大肉及生鹿。
○黃儼請表箋紙,命贈二十張。
○速古赤林昇富貸死贖杖一百,永充河東縣官奴;妓鳳紹蓮贖杖八十,還屬公州官婢。
昇富詐傳上旨,盜用尙衣院物,又潛通鳳紹蓮,盜禦府物以與之。
當內宴之日,於上前與鳳紹蓮私戲,下義禁府鞫之,獄成當斬,上特從末減施行。
9月16日 ○戊午,上遣元肅,贈黃儼苧麻布各二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三十斤、滿花席六張、滿花寢席六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厚紙六百丈、茶三鬥、交綺二匹、細紬緜布各三匹,王賢苧麻各十匹、襦衣一襲、貂裘、貂冠、護膝、靴各一、人蔘十五斤、滿花席四張、滿花寢席二張、石燈盞一事、念珠一帒、茶一鬥,儼頭目八人苧麻布各四匹、襦衣、毛冠、靴各一,廚子二人別贈麻布各二匹,賢頭目二人各麻布二匹、衣冠靴各一。
時所贈貨賂食物甚多,儼猶求索不已,上欲副其意,皆命遺之。
○上王幸東郊,上命右代言李隨及宦官盧希鳳,進酒果于晝停所。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請林昇富依律處斬,不允。
再請尤不宜收贖,命昇富及鳳沼蓮竝杖之。
○上王遣元閔生,贈黃儼交綺及紬綿布竝一十匹,以答牙帶之贈。
○上王以新都多有未造家者,命京畿、江原道各官,許人斫取松木。
9月17日 ○己未,上幸太平館餞宴。
9月18日 ○庚申,黃儼、王賢還,就獻印經紙一萬張。
上王及上餞于慕華樓,遣元閔生,隨黃儼奉進舍利。
奏曰: 永樂十七年八月十七日,欽差內官司禮監太監黃儼到國,傳奉聖旨:「朝鮮國石塔寺塔中舍利,不問幾顆,都請來和別箇寺裏,有的舍利也請來。
」欽此。
臣父臣將先祖康獻王供養有的,釋迦舍利幷頂骨及境內遍行迎取諸佛如來、菩薩幷名僧舍利,差陪臣左軍同知摠制元閔生齎擎,一同欽差官奉進。
計舍利摠五百五十八顆。
上王遣孝寧大君??,上遣李原、卞季良、元肅,往碧蹄驛餞使臣,又遣長川君李從茂,伴送于義州。
○上王遂幸西江,問病於老上王。
上還宮,以老上王病重,遣人于慈悲嶺等處祈禱。
○朝壽康宮。
9月19日 ○辛酉,日重暈,有珥有冠,又有白氣貫日。
○視事。
大司憲申商啓曰:「今內資寺布貨,因雨漏,數多朽敗。
此,往等官吏不能監檢之所緻也,請以朽敗之物分徵之。
」上曰:「往等官吏非一人,豈能人人而徵之?況其中,仕不多日者頗多乎?」商對曰:「前年夏霾雨甚,爲官吏者不能監檢,其罪不小。
律文,凡倉庫財物主守之人,緻有損壞者,坐贓論,均陪還官。
今若不徵,則無以鑑後矣。
」上曰:「然則以仕日多小,分徵之可也。
」金漸啓曰:「若以仕日多少分徵,則或有隻仕五六日者。
於五六日之內,豈能監檢在庫之物?宜徵仕十五日以上者。
」商曰:「以仕日多少分徵,猶雲可也,若全不徵,則爲官吏者,將無所懲矣。
」上曰:「然則不得已也。
」 ○漸又啓曰:「今歲公田損實檢踏之際,令幷檢踏私田。
臣以爲,去年私田檢踏委官,率皆庸劣,以實爲損,大小臣僚田租所入甚小,以緻京中米貴。
且科田旣是永永賜與,則其損實檢踏,委之田主,可謂萬世之法。
如不已,則兇年委敬差官;豐年委田主可矣。
今歲五穀頗熟,宜令田主檢踏。
」上曰:「公田、私田均是國田,損實檢踏,不當有異。
予聞,昔公田檢踏,委敬差官,故多緻虛疎;私田委田主,故多刻迫。
今歲公私皆委敬差官,其拜辭之際,再三諭之,務要適中,何獨於私田,皆緻虛疎?況每州縣不多委官,尙有不中者,受田各品所使檢踏之奴隷,寧保其不爲民弊乎?欲爲萬世之法,莫若令敬差官檢踏之爲良也。
立法定制,要傳悠久,豐年、兇年豈可殊觀?若今年米貴,則專是年歉所緻,非緣私田收租所入之小也。
」啓事諸臣鹹退,上謂元肅曰:「今憲府欲徵內資朽敗之物,若盡徵之,則不可勝徵;欲擇有罪而徵之,則不知緻朽敗者爲誰,將何以處之?」肅對曰:「殿下卽位以來,數下寬恩,況往等官吏,非故緻朽敗,情可恕也。
」上曰:「盡徵之則無罪者必與焉。
與其竝徵無罪,不如不徵有罪也,其令憲府勿徵。
」 ○上王遣吉昌君權跬,上遣平壤君趙大臨于留後司,齎宣醞慰使臣。
○禦經筵。
上謂尹淮曰:「近日覽《高麗史》,多牴牾處,宜改修。
」 ○朝壽康宮。
9月20日 ○壬戌,朝壽康宮。
○老上王疾甚,自西江還仁德宮。
○上命藝文館大提學柳觀、議政府參贊卞季良等,改修鄭道傳所撰《高麗史》。
○滕賢、邊尙等還自對馬島。
守護宗都都熊瓦遣都伊端都老,通書于禮曹判書乞降,請賜印信,仍獻土物。
9月21日 ○癸亥,視事。
戶曹啓:「軍資米穀所貸,雖在乙酉年之前,例同義倉,竝令還收。
」李原亦請,上從之。
○上曰:「對馬島今雖窮甚乞降,心實譎詐。
若卷土來降則可矣,如其不來,何足信乎?」李原曰:「雖卷土來降,置處亦難。
」上曰:「不滿數萬,處之何難?」原曰:「窮甚,面許交好耳,必不卷土投降矣。
」上曰:「然。
」許稠曰:「初,日本使臣尙少,比年以來獻一刀者,亦稱使臣,自要買賣,所齎財貨,絡繹道路,驛吏受弊不小。
往往到禮曹,有論功怒叱者,國家一年所賜,多至萬有餘石。
今若許其交通,則當作倭館於都外,毋令入城。
其齎都都熊瓦及宗俊等書契而來者,待之以禮,其買賣財貨,令自轉運。
他如藤次郞等使人不許接待,以嚴相交之始。
」上曰:「若交通則如卿言可也。
」 ○元肅啓:「前者諫院請從祀權近於文廟,命下政府、六曹擬議。
然政府、六曹武臣居半,乞令大小文臣聚議。
」從之。
○上詣仁德宮問疾,進米百二十石,以備救病之費。
○命停講武。
○遣戶曹判書閔汝翼于黃州,齎宣醞慰使臣。
9月22日 ○甲子,禦經筵。
○朝壽康宮。
○前都摠制李伯溫卒,停朝市三日。
贈諡昭思,容儀恭美昭,追悔前過思。
伯溫貪酒好色,不識事理。
○遣永嘉君權弘于平壤,齎宣醞慰使臣。
9月23日 ○乙醜,日暈。
○上王命設升聞鼓於壽康宮,以伸大小軍士冤抑之情。
○命廣州牧使,勿禁讓寧往來于大夫人避病所。
9月24日 ○丙寅,上王遣李明德,慰使臣于安州。
○朝壽康宮。
○上王詣仁德宮問病,夜分乃還。
○李順蒙啓:「對馬島赴征時,右軍竝不下陸,唯臣率軍士下據高峯,力戰卻敵。
且自二十日至二十五日,搜捕倭賊,焚其家戶。
其時論有功軍士等第,卽報右道節制使,節制使不報兵曹。
且於錄功時,隻錄斬首五人,其餘勝敵有功者竝皆不錄,非徒行賞不公,將無以勸後。
」 9月25日 ○丁卯,視事。
金漸啓曰:「姦婦情犯深重,乞除收贖。
」上曰:「收贖之法,本爲楮貨通行,然犯不忠不孝者,未嘗贖罪。
婦之於夫,三綱所係,君臣父子夫婦,初無輕重。
其婦人失行者,可依所啓,勿論有夫無夫,竝令決杖。
」漸及柳廷顯請竝杖奸夫,上曰:「奸夫之罪,雖可憎,然比不忠不孝則有間。
今收贖之法未革,且依舊收贖。
」 ○兪顯啓曰:「臣等前日請洪得敬、兪實、李同仁之罪於上王,竝不蒙允。
近日內竪林昇富詐傳上旨,靡不以此也。
請依律施行。
」上曰:「此父王所不允,予不敢擅斷。
」 ○以尹坤爲吏曹判書,樸子靑判右軍都摠制府事,孟思誠判漢城府事,洪敷左軍都摠制,成達生、金貴寶、樸光衍竝中軍摠制,李順蒙左軍摠制,安純戶曹參判,柳暲恭安府尹,李之剛平安道都觀察使,李恪慶尙道右道兵馬都節制使。
又論東征之功,受賞職者二百餘人。
○遣知敦寧府事韓長壽于義州,齎宣醞慰使臣。
○兵曹啓:「曾降宣旨,令每年秋,遣官各道,點檢軍器衣甲兵船。
今倭賊防禦緊急,請移文各道,令諸色軍丁修補軍器衣甲,乃於十一月晦時,分遣敬差官點考,如有轉借承點者,幷物主依律論罪,船軍則今方修補兵船,待事畢後,別遣官點考。
」從之。
9月26日 ○戊辰,老上王薨於仁德宮之正寢,享年六十三歲,在位三年,居閑二十年。
○朝壽康宮。
○命政府、六曹議喪禮。
○上以素服、烏帶、靑陽傘、靑扇詣仁德宮,百官以素服、烏帶從之,班立門外。
判通禮導上入就殿門內,判通禮啓請四拜哭十五聲,上四拜哭。
通贊唱四拜哭,百官皆四拜哭。
判通禮啓請四拜,上四拜。
通贊唱四拜,百官四拜。
判通禮導上就幄次,通禮門分引群臣以次出。
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等見于幄次。
上還宮,命右副代言尹淮,監視喪事。
以藝文提學卓愼、前都摠制盧弼爲殯殿都監提調,知敦寧金九德、恭安府尹柳暲齋都監提調,禮曹參判金自知喪服色提調,戶曹參議鄭招爲副。
上王以未寧不臨,然上王主喪,停朝十日,巷市五日。
斷音樂、禁屠殺及婚嫁,限山陵前;停大小祀,限虞祭前,社稷不在停限。
○上再朝壽康宮。
三議政及卞季良、許稠等議喪禮。
三議政及趙末生據鄭康成之言以爲:「主上於大行上王,孫之行也。
上王率百官,當服斬衰二十七日,主上當服齊衰十三日。
」卞季良、許稠啓曰:「兩上率群臣皆服斬衰。
昔宋孝宗崩,光宗病,寧宗當服喪。
文公勸寧宗代父行斬衰三年之禮,寧宗從之。
及光宗病瘳,禦史胡?奏曰:『光宗病愈,宜行喪如法。
』以寧宗行三年之喪爲非,遂使寧宗不終。
雖是寧宗從胡?之奏,而中變卽吉,實光宗病愈故也。
病若未愈,則終三年之喪必矣。
今上服斬衰三年,用以日易月之制,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祭卽吉可也。
」兩上從三議政之議。
○以都摠制權希達爲告訃兼請諡使,府尹徐選副之。
○行大行上王襲奠。
9月27日 ○己巳,命淸城府院君鄭擢,告喪于宗廟,又遣知印徐皎,告喪于使臣行次,兼送喪服于隨從通事及奏聞使、宣慰使各處。
○以義平君元生爲攝喪主,行大行王小斂奠。
○朝壽康宮。
○以判漢城府事孟思誠、前判書崔迤、慶昌府尹禹洪康爲國葬都監提調,以前都摠制呂稱、前都觀察使李伯持爲山陵都監提調。
○禮曹與儀禮詳定所同議啓曰: 大行上王喪制,依宋寧宗故事,參用本朝太祖康獻大王喪葬依軌,上王服斬衰三年,以日易月,十三日而練服。
祥服、練冠,去首絰、負版、辟領,衰二十五日而祥,服禫,服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
主上齊衰期年,亦以日易月,十三日而除,其服制,竝依《朱子家禮》。
大妃、明嬪以下宮人,竝斬衰三年;恭妃,齊衰期年;誠妃、貞慶宮主以下宮人齊衰三年,其服制亦依《朱子家禮》,參用俗制。
宗親斬衰三年,十三日而練,二十五日而祥,二十七日而禫,服用《家禮》之制。
文武百官及各道使臣、守令斬衰三年,生麤布團領、布裹軟角紗帽、生麻帶、白靴,十三日而練,白布裹紗帽,二十五日而祥,烏紗帽、白衣、黑帶,二十七日而禫,釋服卽吉,依宋制,凡幹喪事,皆用喪服。
前銜大小官及生員、生徒,白衣、白笠、白靴、白帶,二十七日而除。
四都監、十一色內,前銜各品官服,與百官同。
有職事前銜各品及內侍茶房,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
錄事、知印、各司吏典,白衣、白布裹平頂巾、麻帶、白靴,竝二十七日而除,。
軍官五品以下,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
僧徒及庶人男女,白衣、白笠、白帶,竝三日而除,行首、牽龍,諸府知印、書題、給事,與百官同。
皂隷、所由、喝道、杖首、抄螺匠,與庶人同。
其外方大小使臣及守令,訃音到日,設香案於公廳,素服望京都,四拜哭臨,擧十五音訖四拜。
聞訃第四日,早設香案於公廳,着斬衰就位,四拜哭盡哀訖,四拜退,毋得擅離任所,沿邊不用擧哀。
○禮曹啓成服儀曰: 其日,忠扈衛先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上王殿幄次在東近北,主上殿幄次近南。
〉時至,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臣,易服就位。
立定,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
書雲觀報時,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禮曹判書臣某言。
請殿下爲上昇仁文恭睿上王成服。
」啓訖,俛伏興。
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如上,俛伏興。
尙衣爲上王殿下、主上殿下,釋素服,易衰服,簾捲。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出幄詣幾筵側,北向褥位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出幄詣幾筵側,北向褥位立。
〈主上殿下位,在上王殿下之位之後。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官皆再拜哭盡哀。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殿下幄前,群官移班,主上殿下率群官奉慰,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9月28日 ○庚午,朝壽康宮。
○禮曹啓:「拜正朝表箋時,百官以白衣、烏紗帽、黑帶入殿庭行禮,樂陳而不作,送至國門外訖,各還喪服。
」從之。
○上王語樸訔、李原等曰:「壽康宮,宋光宗宮名也。
今取以名宮何也?」訔等曰:「徒知《洪範》有曰壽曰康之文,不知有是也。
」上王曰:「光宗因憤疾病,避居壽康宮,六年而崩,此見于《宋鑑》。
」樸訔等曰:「爲相者當博文,臣等不學,故至此。
當使禮曹備考改之。
」上王曰:「改之則氣狹矣,不須改也。
」 ○命僉知敦寧金世敏,從大行上王遺敎,服斬衰。
○行大斂奠。
○禮曹啓:「在前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齊陵祭享床排,左右俠床,亦一樣以油蜜果爲之,不惟煩弊,恐緻不潔。
自今凡祭享床排,除左右俠床。
」從之。
9月29日 ○辛未,日暈。
○朝壽康宮。
○禮曹啓:「正朝進獻方物封裹時,議政府、六曹着烏紗帽、白衣、黑帶。
」又啓:「仁德宮齋、法席、祭奠皆奉宣旨行。
」 ○禮曹啓殯殿朔望奠親行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
通禮門設殿下拜位於殿庭,當中北向。
設攝喪主及衆子拜位於殿下拜位之後,設宗親及文武群官拜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判道禮導殿下,詣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臣,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幄前,俛伏跪,啓請行禮,判通禮導殿下,至拜位北向立,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阼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殿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
〈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殿下,還拜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
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親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攝喪主攝行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陳設如儀。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
攝喪主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靈座之西,左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
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朝奠儀曰: 每日晨起,攝喪主〈攝喪主以義平君元生爲之。
〉及大祝、諸執事皆服其服,入就位哭。
小臣設盥櫛之具于靈床側,奉魂帛出就靈座,然後朝奠。
執事者設奠,〈油蜜果、實果,交排九果床,三味飯物。
夕奠同。
〉大祝盥手焚香,斟酒奠于靈座前,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再拜哭盡哀。
○食時上食儀〈平時朝夕水剌例,內膳代用素膳。
〉:行禮如朝奠儀。
夕奠儀,如朝奠儀畢,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奉魂帛,入就靈床,哭盡哀。
有新物則薦之,如上食儀。
冬十月 10月1日 ○壬申朔,日暈。
○上以黑帽、白衣、烏帶,率百官,詣仁德宮禦幄次,百官易服就位。
引禮當幄前啓請成服,尙衣進齊衰。
判通禮導上詣幾筵側褥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及在位官,皆再拜哭。
引禮啓禮畢,判通禮導上還幄次,百官仍立班。
判通禮導上入行朔奠,如儀訖,還幄次,百官詣幄前奉慰。
上王以疾成服於壽康宮,上率百官詣壽康宮奉慰。
○禮曹啓:「今來日本國九州田平殿所送原珍等五人及留船格倭三十六名,請給禦寒襦衣。
」從之。
○元肅啓:「樸訔言:『服喪二十七日之間,上王當主喪行禮,二十七日後,齋祭及葬時諸事,主上當主之。
』臣以謂,二十七日後齋祭,則不在禮文,猶雲可也,其山陵諸事,載在禮典,而主上主之,則此正喪有二孤,似爲未便。
」上曰:「吾將啓于上王。
」 10月2日 ○癸酉,朝壽康宮。
○摠制成揜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初齋于仁德宮殯殿。
10月3日 ○甲戌,朝壽康宮。
○樸訔啓曰:「進告訃請諡表箋,雖是戊子年例,使副俱行,豈爲無弊?當依請封世子及請傳位例,遣一人進奏啓本可也。
」李原及卞季良等曰:「當依戊子年例。
」兩上從樸訔之言,仍命別無專對事,其遣權希達奏聞。
○兵曹啓:「今新除水軍僉節制使、萬戶、千戶,令除朝辭赴任。
」上王從之。
○慶尙道右道兵馬節制使啓:「對馬島已遣人納款,且今秋耕拾栗爲緊。
其屯守陸地軍人等,姑令放送,有變則徵聚防禦。
」上王從之。
○兵曹啓:「對馬島倭奴不顧國家撫育之恩,殺掠邊民,罪不容誅,命將征討,恐有餘孽鼠竊邊鄙,令修戰艦,以備再擧。
乃遣投化倭藤賢等于對馬島,具陳利害,賊等遣人,隨賢奉書送款。
今聞,諸道軍丁等要避再擧,續續流亡,不爲恒産之計。
今雖再擧,亦是爲民耳,宜當盡心敵愾,況今餘賊送款,而無識之民,不畏邦憲,謀欲逃避,不可不懲。
請令忠淸、全羅、慶尙等道監司,捕緻京師,大懲鑑後。
」上王從之。
10月4日 ○乙亥,遣都摠制李湛、戶曹參判安純,奉表箋如京師,賀明年正。
○上率群臣,素服、烏帶,拜表箋如儀,樂懸而不奏。
○朝壽康宮。
○樸訔、李原、許稠等啓:「主上十三日卽吉後,當行大小祀,然百官皆在衰絰之中,旣爲一體,不可行祀。
」 ○摠制洪涉詣壽康宮,奉香及疏文,設懺經法席于殯殿。
○新作壽康宮樓寢室。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啓:「前日奉宣旨,聚各浦兵船,各以二十艘,分守要害之處。
今當禾穀成熟之時,各離本浦,聚於三四息之地,賊若以輕船突入侵掠,則必未及捕。
乞令各還本浦,以便備禦。
」從之。
10月5日 ○丙子,朝壽康宮。
○禮曹啓:「告訃使當以白衣、烏帶赴京,至會同館改吉服詣闕。
」兩上皆曰:「二十七日後,本國君臣皆卽吉。
且賀正使以吉服入朝,而獨告訃使着素服未便。
」樸訔、李原曰:「當以吉服赴京。
」卞季良、許稠曰:「旣定以凡幹喪事白衣、烏帽之法,且如陪諡使臣使來,而以吉服待之,則告訃使亦當服吉,不爾則用白衣、烏帽可也。
」許稠又曰:「臣於戊子年賀正,爲書狀官入朝,見皇帝、群臣皆爲皇後之喪,以白衣視事。
時皇後之崩已七月,而皇帝尙以未葬,服白衣,況繼世之君,未及葬期,竝純吉服,臣竊以爲未便。
」上曰:「吾已知之。
」 10月6日 ○丁醜,上王詣殯殿,行祭如朔望奠,儀訖還宮,但文武群官不與行禮。
其祭文曰: 天生聖祖,肇造東方。
纉承洪業,惠我無疆。
義爲父子,親則弟兄。
壎箎相和,共享康寧。
如何不淑,永秘形聲?嗚呼已矣,何以爲心?煢煢衰絰,慟悼冞深。
來陳薄奠,有淚霑襟。
惟靈在上,庶借顧歆。
○權希達奉表箋奏啓本如京師。
上命權希達曰:「敬寧君想已回程,卿若及見於京城,則許令白衣、黑帶出來,到遼東就所館私處,爲位,服斬衰,還脫,齎持權服白衣、黑帶而來。
」其訃告表曰: 緣臣薄祐,罹此咎殃,哀號痛苦,不自勝堪。
贍望雲霄,禮謹告終。
箋曰: 緣臣不幸,遽罹憂咎,悲哀痛楚,何可自勝?瞻望銅闈,以謹告終。
其請諡奏本曰: 臣伯父先臣曔,係是臣先祖康獻王嫡子。
先祖於洪武三十一年戊寅九月間,以老疾,令曔權署國事,越三年庚辰十一月,伯父曔因患風疾,又無繼嗣,令臣父王芳遠襲位,居閑養病。
今來疾增薨逝,所據諡號,理宜奏請。
爲此謹具奏聞。
其行狀曰: 前權署國事諱曔字光遠,康獻王嫡子,以丁酉七月初一日生。
性質純謹,志行端方,長於武略。
嘗從康獻王,戰破群盜,屢立大功,歲庚午,捕倭于禮山獻捷。
戊寅秋九月,襲位于父王,在位三年。
歲庚辰冬十一月,以病傳位於母弟,居閑養病二十年。
以己亥九月二十六日,薨于正寢,壽六十三。
○禮曹啓:「《儀禮》斬衰正義服圖曰:『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旣葬,以其冠爲變,衰六升、冠七升。
』乞依此例,練冠用六七升以下熟麻布。
」從之。
○朝壽康宮。
10月7日 ○戊寅,朝壽康宮。
○全州府尹金謙擅自離職,奔仁德宮喪,上曰:「禮則非,而義則是。
」命爲國葬都監提調。
10月8日 ○己卯,朝壽康宮。
○禮曹啓小祥儀: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二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上王幄次在東近北,主上幄次近南。
尙衣院陳練服於上王殿下幄次,陳淺淡服於殿下幄次。
通禮門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位於殿庭當中,俱北向,主上殿下位近南差退。
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阼階東南,北向,爵洗在西,盥洗在東,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阼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幄次卽座,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
禮曹參判進當主上殿下幄前,俛伏跪,啓請,入哭,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入就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禮曹判書進當上王殿下幄次前,俛伏跪,啓請,易服,啓訖,俛伏興,上王殿下易服。
通禮門俟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易服,以次分引入就位。
立定,禮曹判書俛伏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以淺淡服入就位北向立,又判通禮導上王殿下,以練服入就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盥洗位盥洗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上王殿下跪三上香。
〈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
〉近侍進茶酒,上王殿下禫茶三奠酒。
〈奠酒亦近侍爲之。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上王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上王殿下主上殿下再拜哭盡哀。
典儀曰:「再拜哭。
」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訖,禮曹判書啓禮畢。
判通禮導上王殿下還幄次,又判通禮導主上殿下詣上王幄前,群臣移班,主上殿下率群臣奉慰。
判通禮導主上殿下還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大祥儀同,但陳禫服於上王殿下幄次,不設殿下位。
10月9日 ○庚辰,上王以大行大王小祥,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
是日,主上卽吉。
議政府、六曹請復常膳,不允。
恭妃與近侍皆從吉。
○上王賜兵曹堂上、都鎭撫、代言等馬各一匹。
○知敦寧金九德詣壽康宮,奉香、疏祭文,設二齋于興德寺。
10月10日 ○辛巳,朝壽康宮。
○議政府請進肉膳于大妃殿,從之。
○命刑曹,除用刑事外,凡幹決訟,依前例施行。
10月11日 ○壬午,朝壽康宮。
上王召柳廷顯、樸訔、李原、許稠、申商等,議招諭對馬之策,僉三:「當諭之雲:『汝島之人,初以作賊爲事,侵掠我疆。
其後宗貞茂遣人乞降,我不忍絶之,從其所欲,蓋有年矣。
今又作賊生釁,命遣兵船,捕其妻孥,汝等拒命,各因地險戰,兩不利。
若再遣兵船,或千餘艘,或五六百艘,出入攻之,自緻飢困以死,可立待也。
今汝來乞交好,然前此非不交好,而構釁如此,豈可信哉?其必如宗俊等親來投化,乃許其降,大者爲官,小者爲民,聽其所願,使安生業。
汝往曉諭島人,其速來報。
待十一月不報,吾亦以爲永不來投矣。
』以此爲辭,令兵曹、禮曹同諭遣之。
」上王然之。
○上因素膳瘦甚,樸訔請進肉膳,上不許。
上王曰:「主上顔色之瘦,使我傷心。
若不許肉膳,是亦不孝。
」上始進肉膳。
○漢城府尹李孟畇詣壽康宮奉香、疏,設圖覺法席于興德寺。
○巡陵使鄭守弘啓諸山陵頹圮處,命有司修葺。
○兵曹啓:「各領防牌,當番則受祿,下番則除雜役,待之甚優,而每當立番,托故窺避,待受祿之日乃見。
乞推其所居,京中及留後司,則屬軍器監別軍,外方各官,則充軍。
」從之。
○忠淸道兵馬節制使啓:「曾奉宣旨,對馬島赴征還來逃亡甲士、別牌、侍衛牌、鎭屬軍官人等,幷充船軍,待後日再征,成功自贖。
今道內別牌元數七百名內,甲士試才者三十二名,以逃亡、充船軍者二百八十六名,共三百十八名,更無閑良者,可以充補。
乞於元定船軍內,擇其富實、才能者,充定。
」從之。
10月12日 ○癸未,被虜漢人曾亞椒等五人,自倭逃回,遣譯者全義,解赴遼東。
○朝壽康宮。
10月13日 ○甲申,朝壽康宮。
○命趙末生,就禮曹與許稠,說與都伊端都老以招來之意如前所議,都伊端都老對曰:「當以宣旨事意,回說都都熊瓦。
然島內人未必盡爲賊,今下旨以爲盡是作賊,心實痛悶。
」 ○以閔若孫爲全州府尹,李湘判黃州牧事。
10月14日 ○乙酉,朝壽康宮。
10月15日 ○丙戌,朝壽康宮。
○繕工提調樸子靑役軍人二百名,始營太平館禦室。
○知遂安郡事樸如恒陪箋到京師物故,乃命緻賻。
10月16日 ○丁亥,朝壽康宮。
○府尹柳暲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三齋于興福寺。
10月17日 ○戊子,月犯畢。
○朝壽康宮。
○對馬島賊中都萬戶左衛門大郞通書于禮曹曰:「貴國見討本島時,敬畏王命,不敢發一箭,且說宗俊,委護官軍,使之汲水,其時將帥悉皆知之。
乞還前日所送船及格人。
」 ○上王命曰:「予於宮中,設遮陽,隻蓋草芚一件,加之以黃草,甚無弊。
又於喪葬之助,皆給以黃草,則草芚之貢,雖減三分之二,亦可足用。
」 10月18日 ○己醜,朝壽康宮。
○摠制金乙和詣壽康宮,奉香疏,設法華法席于殯殿。
○都都熊瓦使人都伊端都老詣闕拜辭命。
禮曹判書許稠答其書曰: 使至得書,備詳辭意。
將所諭發還本島人及賜與印信等事,謹以啓聞。
兵曹判書臣趙末生敬奉宣旨,若曰:「降衷秉彜,有生所同得;好善惡惡,人心所同然。
五方之人,其言語習尙,雖或不同,降衷秉彜之性、好善惡惡之心則未始有異也。
今對馬島人等投集小島,以爲窟穴,肆爲盜賊,屢被死亡,無所忌憚者,非天之降才爾殊也。
特以小島,類皆石山,土性磽薄,不宜稼穡,阻於海中,懋遷魚藿,勢難常繼,率以海菜草根爲食,未免爲飢餓所迫,喪其良心而至此耳,予甚憫焉。
都都熊瓦之父宗貞茂,爲人深沈有智,慕義輸誠,凡有所需,靡不申請。
嘗請珍島、南海等島,欲與其衆遷居,其爲子孫萬世慮,豈淺淺哉?予甚嘉之,方欲聽其所請,而貞茂捐世,嗚呼悲夫!都都態瓦若能體予仁愛之心,念父慮後之計,曉諭其衆,卷土來降,則當錫以大爵,授以印信,頒以厚祿,錫之田宅,俾世享富貴之樂。
其代官人等,皆以次授爵頒祿,待以厚禮,自餘群小,亦皆隨所願,欲處之沃饒之地,各給爲農之備,使獲耕稼之利,以免飢饉。
充其良心,皆知善之當爲、惡之當去,一洗舊染之汚,變爲禮義之俗,共享福利於無窮,顧不偉歟?然農事不可緩也。
若委心聽順,欲爲農桑,則須當十二月,先遣島中管事者以來,聽予指揮。
其農糧磁器與穀種等事,預爲之備,至時方無欠缺,若違此時,則後不可強爲之說。
所請向來分置倭人等,竝令諸道,官給衣糧,以遂其生,待汝衆來降之日,卽令完聚,俾無離散之憂。
其父子兄弟,若有欲速見之者,則先來管事者,將帶出來,庶爲便益。
嗚呼!敷文德以懷綏四方者,自古帝王之本心也,奮威武以殄殲不率者,豈所欲哉?不獲已也。
下令禮曹,書付回使,諭予至懷,使開自新之路,永遂生生之望,以副予一視同仁之意。
」敬此。
今將宣旨事意,備書回去,細在還使耳聞。
足下其思之,與島中識時勢、知義理者共圖之,一島幸甚。
○進賀使通事林密回自京師啓曰:「皇帝隻賜使鈔五十張,從事官以下鈔二十張耳。
」又啓:「敬寧君之行,盤纏似爲不敷。
」上聞之,卽命知印金伯壎,齎細布二十匹,追授押解官全義,使到遼東告都司,令義州通事前往,敬寧行次傳付。
10月19日 ○庚寅,進賀使李澄、副使許遲回自京師。
○朝壽康宮。
○戶曹啓:「豐儲、廣興等倉所納草芚,本無定式,其長短廣狹不齊。
乞自今用布尺,長四尺、廣七尺、經二十,以爲恒式。
」命自明年始,依所啓施行。
10月20日 ○辛卯,朝壽康宮。
○朔州都護府使金紹於壽康宮進膳狀,不稱臣,兵曹啓移法司鞫之,宣旨以金淛代之。
義州牧使禹均見辱於天使,又坐濫刑殺人,以前節制使金廷雋代之。
10月21日 ○壬辰,上王以大祥,率百官詣殯殿,易服哭臨,設祭如儀訖,還宮。
政府、六曹詣壽康宮,請進肉膳,從之。
○朝壽康宮。
○都摠制盧龜山卒,停朝市三日,賜棺槨及紙,遣內官黃崇弔之。
贈諡齊戴,執心克莊齊,典禮不愆戴。
10月22日 ○癸巳,朝壽康宮。
○賜二品以上及近臣白緜子有差。
以禮曹判書許稠喪女,特賜紙五十卷。
○禮曹啓攝喪主攝行禫祭儀曰: 其日質明,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竝燭於靈座前。
設尊所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又設諸執事洗於東南,北向。
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
攝喪主及大祝、諸執事入就位再拜哭。
攝喪主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跪三上香。
執事者進茶酒,攝喪主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小退、跪。
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攝喪主俛伏、興、再拜哭。
攝喪主及大祝以下俱降復位,再拜哭,以次出。
○禮曹啓:「今年震死,人六名、馬三匹、牛一首。
」 10月23日 ○甲午,攝喪主義平君元生攝行禫祭于殯殿。
上王卽吉于壽康宮,百官皆從吉。
○朝壽康宮。
○同知摠制李中至詣壽康宮,奉香及疏祭文,設四齋于興天寺。
○上王分遣鎭撫于鐵原、永平等處,獵獐雉以獻宗廟。
10月24日 ○乙未,視事。
初,上雖卽吉,群臣猶服衰,故仍停視事,至是始復。
先是,史官每於視事,伏在殿外東階上,上命就殿內楹外。
○吏曹啓:「和州,龍興之地。
地廣人衆,請置判官。
」從之。
○吏曹判書尹坤啓曰:「臣前尹平壤時,見太祖影子,每當霖雨,似有著霾,請爲點火。
」上曰:「殿內燃火,則火災可畏,而卷舒亦未安。
將何以辟霾乎?」卞季良曰:「卷影子,常安於溫室,祭時則舒而掛壁,不害於義。
以神主觀之,常安於櫝中,當祭則移安於褥位以祭之。
雖卷舒何害?」上曰:「影子非獨平壤,於全州、慶州、鹹興亦皆有之。
可因來人,問着霾與否,點火之事,當更議之。
」金漸曰:「平壤有土官,箕子祠尙置殿直,獨於影殿不置,於義不可。
」上曰:「如置殿直,則豈可獨設於平壤乎?」左右皆曰:「影殿之設,本以各處父老希慕太祖之盛德,而請建耳,非與於國家,何必更置殿直?」漸曰:「平壤,上國使臣往來之地,宜置殿直,以尊瞻視。
」上曰:「卿言有理,然當待擬議而後定耳。
」 ○黃海道監司啓:「鹽幹一年每戶貢鹽二十四石,甚苦之,公私奴婢之貢,每年不過麤布一二端。
以是觀之,鹽戶之貢太重,乞減其半。
」漸曰:「魚鹽之利,其出無窮。
雖收二十餘石,未爲重斂,況國用將不足乎?」上曰:「當更議之。
」漸悉啓人民訴訟之言及諸見聞瑣瑣之事,或誇己能,移日啓事,舌不暫停,殿上皆厭之,上獨優容之。
○上王禦壽康宮正殿,視事,仍餉都鎭撫及兵曹堂上。
○以曺備衡爲右軍摠制,李安遇仁寧府尹,河演右軍同知摠制,李興濟中軍同知摠制,洪涉左軍摠制,成抑慶昌府尹,尹子當漆原君,申槪全羅道都觀察使,成揜江原道都觀察使,金廷雋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吉州牧事,李興發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安州牧事,盧元湜判義州牧事,金宗瑞司諫院右正言。
○禮曹啓:「宋朝故事,以日易月,禫除,婚嫁無禁。
請勿禁婚嫁。
」從之。
○初,上王召樸訔、李原、卞季良等問曰:「今旣卽吉,當以前例,行大小祀乎?」樸訔等曰:「臣等以謂,先王在殯,雖當祭,而樂則未可擧也。
宜令禮官稽古。
」上王曰:「吾已退位,主上則稍疎。
且旣卽吉行祭,而不擧樂可乎?」訔等曰:「古有當祭,大夫卒,去樂卒事之事。
今先王在殯,豈不如大夫卒乎?」上王曰:「《春秋》有叔弓卒,去樂卒事之語,卿等之議是矣。
」卽命禮曹參判金自知、代言尹淮等,考諸古文以啓。
自知等啓:「大行上王赴山陵前,凡朝會、祭享,宜陳而不作。
」從之。
○朝壽康宮。
○命議權近從祀可否時,竝議前後名臣如崔沖、河崙等以聞。
10月25日 ○丙申,視事。
上曰:「今年因東征,人民困瘁,免明年貢鐵。
」 ○金漸請置急遞鋪,使傳文書,以息各驛之吏,不允。
○知敦寧府事韓長壽詣壽康宮,奉香、疏,設華嚴法席于興天寺。
10月26日 ○丁酉,上以仁政殿繪事未訖,禦殿前幄次受朝,樂陳而不作。
○廣州牧使文繼宗承命陪讓寧大君,詣壽康宮。
○上朝壽康宮設酌,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申商等入侍。
上王密語廷顯等曰:「前日征對馬島時,甲士五六人被賊所擒未還。
今都都熊瓦使人還時,諭之發還乎?」末生曰:「未也。
」上王卽命遣鎭撫洪師錫,追及諭之。
上王又曰:「予聞,下道之民憚於再征,流移者頗多。
且對馬爲島,險阻隔海,未易征討,今幸都都熊瓦乞降。
造船鍊士,將爲再征之擧,彼豈不聞乎?賊旣聞此聲,而佯若再征以動之,不亦可乎?」廷顯對曰:「上敎甚當。
」樸訔、李原等曰:「臣以爲,當移文各道曰:『今倭人誠心來降,姑停再征之擧。
苟作耗如前,則必當再擧,其各預備以待。
」』上王曰:「然。
」卽命移文。
○鹹吉道觀察使啓:「指揮安禿率伴人二名,奉聖旨到慶源府,招諭本府住殷阿古大等,率歸中國,遣人追尋不及。
」宣旨:「慶源府使不能隄防,罪當按律科斷,然初犯也,且防禦所不可空虛,故特原之。
」 ○敎:「自今諸道各官守令褒貶,春夏等則六月十五日前,秋冬等則十一月十五日前,以爲定限。
且於啓本,將守令七事實迹,依曾降敎旨,具錄以聞。
」 10月27日 ○戊戌,視事。
上曰:「倭人接待,自今更始,禮曹宜與議政府擬議施行。
其築館城外之事,爲今急務。
」金漸曰:「天氣始寒,不可興作土木之役。
」 ○朝壽康宮,還禦經筵。
○以鄭孝文判黃州牧事。
○慶尙道右道都節制使啓:「道內諸色軍丁逃亡、物故者數多,請改定軍籍。
」從之。
10月28日 ○己亥,霧。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仍宿。
○上王曰:「明春有故,亦未可知。
且京畿以山陵諸事,徭役甚繁。
今喪事已畢,欲幸橫城,何如?」趙末生、李明德、李隨、柳穎、元肅等皆以爲:「今旣卽吉,訓鍊軍士,不可廢也。
」 ○以曺緻爲京畿都觀察使。
10月29日 ○庚子,上王遣兵曹佐郞鄭旅,就問柳廷顯、樸訔、李原以幸橫城可否,訔、原皆曰:「可。
」獨廷顯曰:「先王未葬而行幸,恐有議者,然行幸亦可。
」上王遂定行幸之計,先遣上護軍李君實于江原道,以審諸事,仍命兵曹受敎知會,又命諸宰樞探籌隨駕。
○上王與上觀放鷹于東郊,日暮還宮。
○兵曹啓:「講武,有國之大典。
四時之田,載在典策,固不可廢也。
然我殿下止用《春秋傳》曰:『無事而不田,則是謂不敬。
』因歲之歉,不擧者三年,又今秋不行。
今旣終制,乞依古者仲冬大閱之典,以遵古制。
」宣旨依允。
○兵曹啓:「來十一月初三日行幸時鋪馬,令京畿三百匹、黃海道各驛五十匹、七站百匹、忠淸道百五十匹、江原道二百匹,刷發上送。
」上王從之。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五〉 十一月 11月1日 ○辛醜朔,禦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禦便殿視事。
上曰:「赴山陵儀,兼用佛儀可乎?」卞季良以爲:「兼用可也。
」獨許稠對曰:「不可。
」 ○禦經筵。
○下李從茂、李迹、徐省于義禁府,命三省雜治之。
金訓乃迹姊夫,雖由文科出身,性好武事,能射猛獸,自負有文武才,所爲多不謹。
又好女色,愛水原官妓碧團團,密攜至京。
仁德宮宮人小梅香,碧團團之叔母也。
訓夤緣得潛謁仁德宮,仁德宮賜訓以弓矢及所禦衣。
迹父前大提學行素畏謹,頗知其狀,恐爲家禍,使迹告于朝,按驗當死,上王貸死杖流之,後遇赦還鄕。
及東征,迹言於從茂曰:「金訓武才過人,公若使從軍自効,庶免前日之罪。
」從茂許之。
及至慶尙道,啓請以訓及盧異從軍,不待報率行。
至是,臺諫効啓:「訓曾犯不忠之罪,從茂不顧逆順,使之從軍。
迹初以父言告訓之罪,今乃背父之言,反薦於從茂,以希後日起發之漸,省爲從事官,不能規正。
乞竝治其罪。
」上王從之。
迹辭引李順蒙、林尙陽,皆薦訓從軍者也。
遂幷下二人于義禁府,順蒙得自辨明,尋釋之。
○知敦寧金九德奉香及疏,設五齋于藏義寺。
11月2日 ○壬寅,朝壽康宮。
○命今講武行幸時,除各司侍衛。
司諫院上疏于上王言: 大行上王在殯未葬,不可行幸。
上王曰:「爲後者以日易月之喪旣畢,兄弟之服亦盡,故將行幸鍊兵,何不曾言以日易月之爲不是,而到今乃言不可講武乎?」遂不允。
柳廷顯、樸訔、卞季良、許稠等同請上王勿親馳獵,上王曰:「吾將從之。
」 ○義禁府啓:「全羅道羅州鹽幹金仁發亂言,罪幹不忠,律應淩遲處死。
」從之。
11月3日 ○癸卯,上詣壽康宮。
上王與上講武于江原道,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恭寧君?、右議政李原、漢平君趙涓、谷山君延嗣宗、判都摠制府事李和英、長興君馬天牧、兵曹判書趙末生、都摠制李湛、洪敷、光祿寺卿權永均、少卿韓確、摠制柳殷之、文孝宗、郭承祐、李春生、成達生、田興、樸實、樸成陽、李順蒙、元胤、李皎、黃象、文貴、兵曹參判李明德、唐城君洪海、知申事元肅、左代言金益精、右代言李隨、同副代言柳穎、僉知敦寧府事洪尙直、僉摠制金月下、池伯淵、趙定等隨駕。
除上大護軍、護軍、司禁、司嚴及私伴倘外,甲士、別牌、侍衛牌,幷二千餘人、馬萬餘匹、別軍防牌數千人。
以延嗣宗、李和英、李春生、樸成陽、樸實、黃象等爲三軍將帥。
是日,觀鷹于平丘驛等處,晝停于楊州曺時背嶺之南。
京畿監司曺緻、經歷柳士根等來見,仍進酒果。
命饋僉摠制以上于帳殿前,賜酒于侍衛大小人。
遂獵于龍津之陽,涉龍津灘,次于南岸。
曺緻又獻酒果,命分賜侍衛大小人。
每晝停、宿所必以所獻酒,分賜侍衛諸人。
○漢城府尹徐選奉香疏,設大彌陁懺法席于殯殿。
11月4日 ○甲辰,兩上觀鷹于鍮多谷,晝停砥平縣之支德院郊,次于鍾懸野。
11月5日 ○乙巳,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原州北境。
江原道監司成揜、經歷禹敬夫、兵馬節制使玄貴命、經歷李明保等來見,揜進酒果。
暮,雷電以雨。
駕次橫城沙器所,揜又進酒果。
11月6日 ○丙午,兩上晝停于禾洞,遂驅北山,忠州道及原州道驅軍九千餘人,與隨駕軍登山驅之。
鼓角震天,獸下射場,兩上親逐獸,各射中一鹿,仍次禾洞,時天甚寒。
上王曰:「天寒如此,還京何如?」趙末生、河敬復、延嗣宗曰:「還京甚便。
」李明德獨曰:「忠淸道驅軍,已到芳林,且寒暖相承,不久當暖。
請向江陵。
」上王曰:「諺稱寒三暖四,然入江陵之境則爲日久矣。
雖暖豈不又寒乎?況講武,本欲薦廟,今旣獲獸薦進,更復何爲?」命放驅軍六千餘人。
遣注書卞孝文,薦禽於宗廟,仍送各殿及政府、六曹鹿。
上王賜趙末生馬一匹,文貴毛冠。
11月7日 ○丁未,成揜進方物。
兩上晝停于扇巖洞,次于洞原。
留都宰樞遣參贊卞季良問安,仍獻酒果,上王賜季良毛衣。
大妃遣宦官申德希問安。
11月8日 ○戊申,黃海道觀察使李叔畝遣人進方物,成揜、玄貴命等亦進方物及馬各一匹,命分賜方命於侍衛諸人。
晝停于蔥丘,遂獵疎薪山,次于實美院川邊。
是日,同知敦寧安壽山奉香及疏祭文,設六齋于津寬寺。
11月9日 ○己酉,義禁府都事宋箕來啓李從茂等罪,請鞫金訓、盧異,上王曰:「還京後乃決,姑待之。
」命放驅軍三千餘人。
晝停于原州之鋤音所,判原州牧事趙啓生迎謁。
駕次歧大裡,上王賜弓箭筒各一于諸節制使及司僕官,令爭射賭之。
鹹吉道都觀察使安望之遣人進方物,忠淸道觀察使鄭津遣人進馬及方物,命以方物分賜扈從諸臣。
原州耆老鄭政、劉善寶等十餘人來謁,上王命饋酒,謂善寶曰:「吾十三歲時,居覺林寺,曾到爾家?爾今記否?予曾除汝女壻印時敬爲將軍,今在何處?」 11月10日 ○庚戌,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安將驛前川邊,曺緻迎謁。
駕次驪興金堂川邊,留都宰樞遣吏曹判書尹坤來問安,仍進酒果。
黃海道兵馬節制使遣人獻方物。
11月11日 ○辛亥,兩上沿路觀鷹,晝停于川寧縣東郊,次于楊根之機山。
11月12日 ○壬子,駕涉龍津灘觀鷹,晝停于灘邊,判廣州牧事文繼宗迎謁。
駕次灘邊,上王以寒甚,命留都群臣毋得出迎,又命停兩殿豐呈。
11月13日 ○癸醜,晝停于楊津邊,諸駙馬來見。
日暮還宮,留都群臣朝壽康宮,次朝昌德宮。
11月14日 ○甲寅,司憲府大司憲申商等上疏曰: 竊惟,人臣之罪莫大於不忠,安有爲臣不忠,而苟容於天地之間乎?曩者,金訓爲沃溝鎭兵馬使,擅自上京,密使仁德殿,使其妓妾具進豐呈,頻受賜物,是懷二心也;其父丁憂在永同,過行不見,是忘其親也。
爲臣子而背君、忘親,罪不容誅。
當時臺諫、刑曹請置於法,上王殿下以好生之德,特垂寬典,隻令杖流。
甫及翼年,又令外方從便,俾終餘年,罪甚重而罰甚輕,爲臣子者莫不痛憤。
今訓又不念聖上保全之恩,乃與李迹、林尙陽輩通同相應,潛圖薦拔,又令其子屬於李從茂,率行上京,私結權貴,再幹邦憲,是乃自速天誅也。
伏望殿下,一依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特降敎旨內,將不忠金訓及黨不忠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施行,以戒後來,宗社幸甚。
上朝壽康宮,引見元肅曰:「義禁府啓從茂等罪,皆論以謀反。
雖不分首從,原其情,豈無差等?且此律,似不正合於罪設,與三議政擬議以聞。
」肅出議三議政,皆曰:「從茂之罪,隻在黨於不忠爾。
今不論金訓、盧異不忠之罪,而先論從茂等,臣等以爲未便。
雖不置訓、異於法,沒爲官奴,然後可副臣民之望。
」肅以聞于上。
上入啓于上王,出語肅曰:「金訓可勿論;從茂、徐省自願付處;李迹、林尙陽廢爲庶人,遠方付處,永不敍用。
其告諸議政。
」仍下司憲府疏及義禁府啓本。
樸訔、李原曰:「須先罪金訓。
」柳廷顯曰:「若不先論金訓,則臣不敢奉敎。
」樸訔曰:「從茂、徐省之罪,稍有差等,未可一槪施行。
徐省特未能禁從茂耳。
」卞季良、許遲等曰:「省以識理之人,從事幕下,知而不禁,罪不下於從茂。
」肅具啓,上曰:「非以徐省、從茂罪同也。
從茂之罪,本重於徐省,特以功臣之故,降同徐省耳。
若先罪金訓之請,則是矣。
」乃入啓于上王,上王不允。
三議政再請,上王命籍金訓家産,沒爲官奴。
義禁府提調等啓:「盧異之罪,無異於房文仲,請置於法。
」上王亦不允。
再請,乃命籍家産,沒爲官奴。
○全羅道都觀察使申槪以母病呈辭,以李伯持代之。
11月15日 ○乙卯,視事,禦經筵。
○忠淸道觀察使鄭津啓:「師儒之任,必須廣置,敎育人才。
今知郡事以下各官,無敎授官,學者病之。
生員等皆爲圓點赴成均館,雖以幼學爲學長,學者皆輕之。
願置敎授訓導官,以興學校。
」趙末生以爲不可,許稠及元肅以爲可。
上命:「五百戶以上各官,置訓導官,以三館權知,爲先差遣。
其生員、進士可爲人師者,許人保擧。
京中則禮曹,外方則觀察使,四書二經試取,望報差遣,永爲恒式。
」 ○漢城府啓:「算學博士二人內,兼通地算者一人,使兼本府量地之任。
」從之。
○濟州商船一艘來到楸子島,爲倭賊所圍,下船登山,賊搜捕凡五日,擄七人。
濟州都按撫使鄭乙賢、判官河澹望有火氣,募軍一百三名,以三闆船十七艘遣尋之,至楸子島,賊船三艘方發還,我船分三道追及賊船二艘挾攻之,賊多投海而死,斬賊三級,獲我被擄大靜人三名以還。
賊船一艘,以日暮未及追捕。
上王命陞乙賢嘉靖大夫,授澹工曹正郞,論賞募軍有差。
遣承文院校理高得宗,就賜宣醞、表裏。
○大靜縣民成甫介以故殺人處斬,吉州民崔毛知裡、海豐郡居私奴吾麿之以歐殺人處絞,成州居私奴加言金以強盜處斬。
○命賜太平館赴役軍人酒價楮貨四百張。
○命司憲府,迎餞會飮外,勿禁酒。
○金九德奉香及疏祭文,設七齋于開慶寺。
○刑曹啓死囚,上曰:「今年斷死囚三十餘人矣。
爲囚求生道可也,其改照律。
」 11月16日 ○丙辰,禦仁政殿前幄次,受朝。
○禦便殿視事訖,饋啓事諸臣。
○司憲府啓:「津寬寺僧斯益奸其寺婢,住持演澄不能檢擧,請皆拿問。
」命隻鞫斯益。
○忠淸道監司啓:「淸州判官鄭載、燕歧縣監卞宏違令會飮,請罷其職。
」從之。
○上王使宦官崔閑傳旨曰:「太平館改造之役,大臣以爲宜待豐年,予止令改洑而已,今乃妄稱宣旨,增廣改造。
嚴寒動役,豈無物論?」元肅等對曰:「樸子靑、宋南直等信木手吳德海之言,不更稟于兵曹、承政院,妄興工役,當治其罪。
」上王曰:「爾言甚是,然臺省知而請罪,則對之爲難。
其隻責南直,仍督畢功。
」 ○禮曹啓:「敦寧府僉知府事坐次,依三軍僉摠制例,坐於南行繩床。
」從之。
11月17日 ○丁巳,視事,禦經筵。
○司諫院上疏請金訓、盧異、李從茂、李迹、林尙陽、徐省等依律科罪,且言:「李順蒙交結金訓,知金山郡事金履素受訓書,綢繆傳報,皆黨不忠,宜置於法。
」上曰:「順蒙之罪,豈同於從茂乎?訓旣得赴征,安可不相與語?其受訓馬,乃其馬之價也。
若其平昔之交,不足論也。
履素之罪,憲府方移文鞫之,待報施行。
」義禁府提調柳廷顯等啓:「李從茂當鞫問之際,憤然曰:『老僕死而不來可也。
』其辭色怨懟,請更鞫之。
」上曰:「將以啓于上王。
」 ○刑曹啓:「博川郡居私奴金能、端川郡居私奴祐靈、彥陽縣民孔德萬等,以故殺人當處斬。
」從之。
○朝壽康宮。
11月18日 ○戊午,朝壽康宮。
○柳廷顯等又請李從茂等罪,不允。
大司憲申商等上疏以爲:「李從茂有憤怨之辭,李順蒙黨於不忠,請置於法。
」不允。
○宦官金世忠詐稱大妃傳旨,到檜巖寺,擅封文書及雜物,傳與僧正厚。
事覺,下義禁府鞫之。
11月19日 ○己未,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李原以受賜天鵝,宴宰樞于其第。
上王遣趙末生,就賜宣醞,弓箭各二部,命爭射賭之。
上遣元肅,賜宣醞及魚肉。
○刑曹啓:「龍宮縣居私奴莫金故殺人,當處斬。
」從之。
11月20日 ○庚申,朝壽康宮。
上王幸樂天亭。
○李伯持以病辭全羅道都觀察使,乃以申浩代之。
○上命元肅曰:「吉州囚女英珍與姦夫殺其弟加知,律該免死,然其情甚可憎。
弟如有罪則可矣,無罪被殺,而殺之者免死,則似非作律之本意。
爾與尹淮詳考律文以啓。
」上又命曰:「無疾、無咎之女,年壯而無人與婚者,豈無陰怨乎?予意於樸東美等受罪之時,特命許婚也,其悉考啓。
若無則吾將啓聞許婚。
」 ○慶尙道觀察使報:「日本國王使臣禪和子亮倪等及九州摠兵官使人等五行次,率都豆音串被擄前司正姜仁發、對馬島赴征時被擒甲士金定命等四人,今到富山浦。
」 11月21日 ○辛酉,視事,朝壽康宮。
○賜樂天亭赴役補充軍二百人酒,限五日役之。
○光州民吳今音山打殺女壻,順川民金成萬三犯竊盜,竝皆律應處絞,從之。
11月22日 ○壬戌,禦經筵。
○朝壽康宮。
兩上禦內殿設酌,命柳廷顯、樸訔、李原、趙涓、許稠、趙末生、申商、田興、許遲、元肅等入侍。
申商、許遲、田興等就上前啓曰:「李從茂憤怨之迹已著,乞置於法。
」廷顯等亦同辭以請,上王曰:「憤怨之言,愚直所緻,豈有他心哉?」廷顯等力請再三,竟不允。
11月23日 ○癸亥,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遣大護軍李繩直于慶尙道,齎宣醞迎慰日本國王使臣。
○上王遣兵曹知印裵自錦,就賜平安道都觀察使李之剛宣醞、表裏。
○上王召趙末生、元肅語曰:「近日鵂鶹來鳴,吾不以爲怪,然離宮避居,自古而然。
且《韻會》釋鶹字曰:『鶹,鳥名,鳴則兇。
』吾欲避居,若開京則涉水且遠,吾於前年,審知往來多弊。
欲於抱川、豐壤,以本宮奴子營室十餘間,自樂天亭經由豐壤,向抱川來往避方。
若抱川則多有本宮田民,營室不難,予已命施行,若豐壤則有奴子而無田土,欲於古邑之基營室,又得閑田,給奴子以資其生。
然營室之事,誓不煩國家之力。
爾其具告領議政。
」領議政適承召詣壽康宮,聞命啓曰:「上敎甚當,臣請奉行。
」 11月24日 ○甲子,上王幸豐壤及抱川,相離宮基。
○臺諫詣闕請曰:「從茂罪之首而罰輕,於國家萬世之典何?李順蒙受金訓馬,豈得無罪?」尹淮對以「今日太乙醮禮齋也,不敢以聞。
」臺諫退。
時,政府、六曹以啓事詣闕,將退,上曰:「醮禮爲一身也,敢不聽國家之政?」遂禦便殿視事。
大司憲申商、左司諫兪顯進曰:「從茂黨於不忠,其罪匪輕。
順蒙受金訓馬,爲將而受人財賄,罪亦不小。
金履素受金訓書,以報體察使,其通同用情可知。
」上曰:「履素自首曰:『曾不知訓受罪之狀。
』」商等曰:「履素與訓皆儒生也。
訓之所犯,人皆知之,履素言不知罪名,是亦姦也。
順蒙與訓互相贈與,非惟黨於不忠,爲將而受賂,有累士風。
況從茂爲之首乎?」樸訔曰:「上以功臣,赦從茂。
以功臣黨不忠,臣心不願與同朝也。
請置於法。
」金漸曰:「從茂之罪不可赦也。
」上曰:「從茂旣流于外足矣。
履素雖不得無罪,若曰黨不忠,則非其罪也。
」 ○禦經筵。
11月25日 ○乙醜,木稼。
○視事,經筵。
○命還給鄭承緖告身。
○刑曹啓:「鹹陽郡人樸興打殺妻母,律應處斬。
」從之。
○日本國右武衛原公元臣濃州太守平宗壽遣人進細藤八十餘箇、石硫黃千六十斤、環刀二柄,回賜紬布四十匹、緜布百七十匹。
11月26日 ○丙寅,上詣壽康宮,問安于大妃。
率政府、六曹幸東郊,迎上王,獻酒果,還宮。
○義禁府啓:「金世忠罪當處斬。
」命貸死,贖杖一百,本鄕付處。
11月27日 ○丁卯,冬至。
上以冕服,率群臣行望闕禮訖,以遠遊冠、絳紗袍,禦仁政殿受朝賀如儀。
諸道進箋及方物。
司藝申檣讀箋不如法,不待披箋,先自誦之。
禮畢,上入便殿曰:「申檣識理之儒,不待披箋,誦而讀之雖爲小失,無乃誤乎?今日之禮皆得序,而獨此失之。
」上率百官,詣壽康宮。
上具冕服,百官具朝服陳賀,進表裏于兩殿,欲獻壽,上王止之。
禦內殿設酌,政府、六曹入侍。
○謝恩使通事宣存義、閔光美等回自京師,啓皇帝待敬寧極厚之事,又啓:「中國有麒麟、獅子、福祿等異獸,帝命模畫,令洪汝方留待,畫畢齎去。
」上王賜存義衣馬,光美衣。
上王曰:「今聞,敬寧入朝,帝命禮部曰:『接待之事,父王必知,其委曲待之。
』帝豈爲敬寧如此哉?」上曰:「父王當行謝恩,其進賀則臣爲之。
」上王曰:「然。
敬寧承吾命赴京,吾行謝恩,似合於義。
」 ○上王因論檜巖寺僧徒犯姦盜事,笑曰:「以吾心觀之,對大臣與對小宦之時異。
彼僧徒常近婦女,豈能不犯乎?吾曾立法,使僧徒不得役婢子,爲此也。
其令婢子居於遠地,而奴子輪番入役可也。
又有上策,隻給土田,而革其奴婢,則安有此弊?僧徒雖親執薪饌亦可也。
」諸臣皆出,命留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許稠、趙末生、元肅,辟左右曰:「革寺社奴婢,予之素所欲也。
但恐此屬逃入中國,生變如尹彛、李初之事。
以是未果頓革,反令勿役僧徒,以慰其心。
今乃自取,又誰怨乎?宜令臺諫上疏,政府、六曹亦宜請之。
」卞季良曰:「宜隻革婢子。
」李原非之,上亦不允。
11月28日 ○戊辰,朝壽康宮。
○議政府上書曰: 釋迦以天竺淨飯王之子,踰城出家,修道雪山,乞食城中。
初祖達摩、六祖惠能或被衲面壁,或袒爲舂役,俱未聞以臧獲奉養者也。
國家以檜巖作法之場、津寬水陸之所,優給奴婢,以資供養。
居是者,誠宜淸淨寡欲,以續佛祖,壽君福國,以報重恩。
今檜巖寺僧可休、正厚,津寬寺僧斯益、省珠等數十餘人,常與寺婢恣行淫欲,汚染三寶,以幹邦憲。
號爲名刹,尙且乃爾,其他寺社僧徒汚穢無行,斷可知矣。
諸寺之有奴婢,蓋因舊弊,未能遽革,是使僧徒陷於罪戾,非徒有愧於釋道,抑亦有虧於國典。
恭惟,主上殿下以聰明睿智之資,受命踐阼,勵精圖治,宜革舊弊,以布惟新之政。
臣等願盡除諸寺奴婢,俾僧徒無淫穢陷罪之累,有淸淨寡欲之美,不勝幸甚。
六曹上書曰: 竊聞佛氏之道,以淸淨爲宗,淫欲爲戒。
釋迦雪山苦行,以成其道;六祖惠能身親碓杵,勵行求心,遂承祖派。
蓋苦其筋骨,麤其飮食,乃所以增益修進之術也。
今之各寺僧人役使奴婢,飽煖安逸,肆行淫穢,豈其師敎哉?檜巖、津寬號爲淸淨,今其寺僧姦其婢子,或至二三。
陰陽相求,理之常也。
日夜親近,安能不犯哉?檜巖、津寬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乞將各寺奴婢,悉令屬公,令僧徒苦志修行,以正其道。
臺諫上疏曰: 竊惟釋氏之敎,以淸淨寡欲爲宗,故苦行乞食,不求安飽,乃其道也。
爲住持者,以田民所收,恣爲鞍馬衣服酒食之費,至有如道澄、雪然者背其師敎,淫其寺婢,自毀其道,固當革其奴婢,使盡其道也。
第以積年之弊,不可遽革,隻令沙汰寺社,定其奴婢之數,處於十裡之外,禁其婢子入役,是欲使僧徒不陷於淫欲也。
檜巖、津寬號爲名刹,今斯益、省珠姦其寺婢,事覺在逃。
正厚、信覺、可休等亦姦其寺婢,其爲恣行淫欲,又有甚於道澄、雪然者矣。
居此者,尙且如此,況其他乎?且爲僧者,旣已辭親割愛,雖父母奴婢,不宜役使。
願革寺社奴婢,僧人奴婢,亦令歸宗,以副其師淸淨之敎。
上召三議政及大司憲,命曰:「可革京外寺社奴婢。
其開慶、衍慶、大慈菴奴婢,亦當革之,唯淨業院,寡婦所聚,又非奴子所昵近也,宜免之。
」又曰:「今謝恩,父主行之禮也。
然吾隻修賀表,不行謝禮,似乎不可,但恐力不贍也。
」廷顯等曰:「行之爲可。
」上以啓于上王,上王曰:「初遣敬寧吾命也。
且恐細布不足,主上隻修賀禮亦通。
」 ○謝恩使通事葉孔秦回自京師曰:「本月二十四日,敬寧君已越江。
」賜孔秦衣一襲。
11月29日 ○己巳,視事,禦經筵。
○上曰:「大行上王陵廟諡號,擬議以啓。
予意以爲,不可私諡,宜隻用賜諡。
」許稠曰:「我太祖亦有私諡,廟號則古無其例,今亦可無也。
」上曰:「然。
更議以啓。
」 ○朝壽康宮。
○上王問趙末生、元肅曰:「寺社奴婢,今已盡革,僧徒之心以爲:『又將革其土田,僧道永絶矣。
』是亦不可不慮也。
雖欲闢之,其業已久,不可遽革。
莫若如檜巖等名刹,加給田土,以慰其心。
」末生等對曰:「上敎甚當。
」 11月30日 ○庚午,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禦內殿,引見柳廷顯、樸訔、李原、卞季良、趙末生、許稠、申商、李明德、張允和等。
上王曰:「兵曹多事,欲令與諸曹同進主上殿啓事,而三軍鎭撫專掌軍事,啓聞于我何如?」皆曰:「鎭撫代兵曹專掌軍事,則其多事,何以異於兵曹?不如仍舊。
宜定事目,以除煩冗。
」上王曰:「然。
卿等其擬議施行。
」又曰:「今革寺社奴婢,僧徒必恐其幷革土田矣。
故欲將田百結,加給檜巖,以示不絶僧徒之意如何?今聞檜巖寺僧十名共飮一合米粥,誠可憐也。
」許稠曰:「加給田五十結亦足矣。
何必加至百結?」 ○申商極陳李從茂等罪,請置於法,上王不允。
○許稠啓曰:「濟用監事多員小,宜除事務,移送他司。
又禮曹事繁,宜以典祀寺分掌事務。
」上王曰:「然。
大臣鹹在,宜共議之。
」皆曰:「宜汰冗官,加設典祀寺官。
」稠曰:「前朝省五樞七,今宰相數多,宜除之。
」上王曰:「省五樞七,難行之事也。
」李原曰:「宜削摠制、同知摠制各三、仁順府尹一、中軍僉摠制一、恭安府尹二,以補多事官吏。
」上王曰:「摠制之設,專以待將士,不可削之,其餘則可削。
」上王曰:「諸閔之女,無人娶之,以緻失時,不可不慮。
又領議政嘗言:『國家不可支廩讓寧。
』擬議以啓。
」許稠曰:「諸閔之女,已曾下敎,令庶人相婚。
」樸訔、李原、申商曰:「祖父及己身無職者相婚,雖曾有旨,亦當申明。
讓寧之事則國家供給,甚不可也。
雖不稱供上,其實則僭,宜給科田,又令農作居生,隻禁雜人出入可也。
」 十二月 12月1日 ○辛未朔,禦仁政殿受朝。
○上王與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置酒,柳廷顯、樸訔、李原等入侍。
上王曰:「欲造三闆船,試於楊花渡,然後令各道多造,載於戰艦,見賊遠不可及,放三闆船追之,以留賊船,兵曹其知之。
」柳廷顯曰:「儻有賊變,沿海之民必被擄掠,宜令邊民淸野入保。
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