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關燈
小
中
大
人,以此譏之。
苗夫人,其父太師也,其舅張河東也,其夫延賞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韋太尉也。
近代衣冠婦人之貴,無如此者。
李锜之擒也,侍婢一人随之。
锜夜則裂衿自書管榷之功,言為張子良所賣。
教侍婢曰:“結之衣帶。
吾若従容奏對,當為宰相,揚、益節度;不得,従容受極刑矣。
吾死,汝必入内,上必問汝,汝當以此進之。
”及锜伏法,京城三日大霧不開,或聞鬼哭。
憲宗又得帛書,頗疑其冤,内出黃衣二襲,賜锜及子。
敕京兆府收葬之。
李銛锜之従父兄弟也。
為宋州刺史,聞锜反狀恸哭,悉驅妻子奴婢無長幼,量其頸為枷,自拘于觀察使。
朝廷聞而愍之,薄貶而已。
裴相垍嘗應宏詞,崔樞考不中第。
及為相,擢樞為禮部侍郎,笑而謂曰:“此報德也。
”樞惶恐欲墜階,又笑曰:“此言戲耳!” 憲宗久親政事,忽問:“京兆尹幾員?”李吉甫對曰:“京兆尹三員,一中大尹,二員少尹。
”時人謂之善對。
獨狐郁,權相子婿,曆掌内職綸诏,有美名。
憲宗嘗歎曰:“我女婿不如德輿女婿。
” 韋相貫之,為尚書右丞,入内,僧廣宣贊門曰:“竊聞閣下不久拜相。
”貫之叱曰:“安得不軌之言!”命紙草奏,僧恐懼走出。
長安中,争為碑志,若市賈然。
大官薨卒,造其門如市,至有喧競構緻,不由喪家。
是時裴均之子,将圖不朽,積缣帛萬匹,請于韋相。
貫之舉手曰:“甯餓死,不苟為此也。
” 杜羔有至行,其父為河北一尉而卒。
母氏非嫡,經亂不所之。
羔嘗抱終身之戚。
會堂兄兼為澤潞判官,嘗鞫獄于私第,有老婦辯對,見羔出入,竊謂人曰:“此少年狀類吾兒。
”诘之,乃羔母也。
自此迎侍而歸。
又往來河北求父厝所,邑中故老已盡,不所詢,館于佛廟,日夜悲泣。
忽睹屋柱煙煤之下,見字數行,拂而視之,乃其父遺迹,言:“後我子孫,若求吾墓,當于某村某家詢之。
”羔号泣而往,果有老父年八十歲餘,指其邱垅,因得歸葬。
羔至工部尚書緻仕。
衢州餘氏子,名長安,父叔二人,為同郡方全所殺。
長安八歲自誓,十七乃複雠,大理斷死。
刺史元錫奏言:“臣伏見餘氏一家,遭橫禍死者,實二平人;蒙顯戮者,乃一孝子。
”又引《公羊傳》“父不受誅,子得雠”之義,請下百僚集議其可否,詞甚哀切。
時裴中書垍當國,李刑部鄘司刑,事竟不行。
有老儒薛伯高遺錫書曰:“大司寇是俗吏,執政柄乃小?生,餘氏子宜其死矣!” 孔戣為華州刺史,奏江淮海味,無堪道路擾人,并其類數十條上。
後欲用戣,上不記名,問裴晉公,不能答。
久之方省,乃拜戣嶺南節度使。
有殊政,南中士人死于流竄者,子女皆為嫁之。
李遜為衢州刺史,以侯高試守縣令。
高策杖入府,以議百姓,亦近代所難也。
憲宗問趙相宗儒曰:“人言卿在荊州,球場草生,何也?”對曰:“死罪!有之,雖然草生,不妨球子往來。
”上為之啟齒。
鄭陽武,常言欲為《易》比,以三百八十四爻,各比以人事。
又雲:“玄義之有莊周,猶禅律之有維摩诘,欲圖畫之,俱恨未能。
” 王相注《太玄經》,常取以蔔,自言:“所中多于《易》筮。
” 蔣乂撰《宰臣錄》,每拜一相,旬月必獻一卷,故得物議所嗤。
陳谏者,市人,強記。
忽遇染人歲籍,所染绫帛尋丈尺寸,為簿合圍。
谏泛覽悉記之。
州縣籍帳,凡所一閱,終身不忘。
王仲舒為郎中,與馬逢有善。
每責逢曰:“貧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見救?”逢笑曰:“适有人走馬呼醫,立可待否?” 裴佶常話:少時姑夫為朝官,有雅望。
佶至宅看其姑,會其朝退,深歎曰:“崔昭何人衆口稱美,此必行賄者也。
如此安得不亂?”言未竟,阍者報壽州崔使君候谒。
姑夫怒呵阍者,将鞭之。
良久,束帶強出。
須臾,命茶甚急,又命酒馔,又令秣馬、飯仆。
姑曰:“前何倨而後何恭也?”及入門,有得色,揖佶曰:“且憩學院中。
”佶未下階,出懷中一紙,乃昭贈官絁千匹。
呂元膺為鄂嶽都團練使,夜登城,女牆已鎖。
守陴者曰:“軍法:夜不可開。
”乃告言中丞自登。
守者又曰:“夜中不辨是非,雖中丞亦不可!”元膺乃歸,明日擢守陴者為大職。
王锷累任大鎮,财貨山積,有舊客誡锷以積而能散之義。
後數日,客複見锷。
锷曰:“前所見教,誠如公言,已大散矣。
”客曰:“請問其目?”锷曰:“諸男各與萬貫,女婿各與千貫矣!” 張圓者,韓弘舊吏。
初,弘秉節,事無大小委之。
後乃奏貶,圓多怨言,乃量移,誘至汴州,極歡而遣,次八角店,白日殺之,盡收所賂而還。
于頔任高洪,苛刻剝下,一道苦之。
小将陳儀,白日袖刃,刺洪于府,群胥奔潰。
洪走案庫而伏,中刃七八不死。
武相元衡遇害,朝官震恐,多有上疏,請不窮究。
惟尚書左丞許孟容奏言:“當罪京兆尹,誅金吾鋪官,大索求賊。
”行行然有前輩風采。
時京兆尹裴武問吏,吏曰:“殺人者未嘗得脫。
”數日,果擒賊張晏輩。
裴晉公為盜所傷刺,隸人王義捍刃死之。
公乃自為文以祭,
苗夫人,其父太師也,其舅張河東也,其夫延賞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韋太尉也。
近代衣冠婦人之貴,無如此者。
李锜之擒也,侍婢一人随之。
锜夜則裂衿自書管榷之功,言為張子良所賣。
教侍婢曰:“結之衣帶。
吾若従容奏對,當為宰相,揚、益節度;不得,従容受極刑矣。
吾死,汝必入内,上必問汝,汝當以此進之。
”及锜伏法,京城三日大霧不開,或聞鬼哭。
憲宗又得帛書,頗疑其冤,内出黃衣二襲,賜锜及子。
敕京兆府收葬之。
李銛锜之従父兄弟也。
為宋州刺史,聞锜反狀恸哭,悉驅妻子奴婢無長幼,量其頸為枷,自拘于觀察使。
朝廷聞而愍之,薄貶而已。
裴相垍嘗應宏詞,崔樞考不中第。
及為相,擢樞為禮部侍郎,笑而謂曰:“此報德也。
”樞惶恐欲墜階,又笑曰:“此言戲耳!” 憲宗久親政事,忽問:“京兆尹幾員?”李吉甫對曰:“京兆尹三員,一中大尹,二員少尹。
”時人謂之善對。
獨狐郁,權相子婿,曆掌内職綸诏,有美名。
憲宗嘗歎曰:“我女婿不如德輿女婿。
” 韋相貫之,為尚書右丞,入内,僧廣宣贊門曰:“竊聞閣下不久拜相。
”貫之叱曰:“安得不軌之言!”命紙草奏,僧恐懼走出。
長安中,争為碑志,若市賈然。
大官薨卒,造其門如市,至有喧競構緻,不由喪家。
是時裴均之子,将圖不朽,積缣帛萬匹,請于韋相。
貫之舉手曰:“甯餓死,不苟為此也。
” 杜羔有至行,其父為河北一尉而卒。
母氏非嫡,經亂不所之。
羔嘗抱終身之戚。
會堂兄兼為澤潞判官,嘗鞫獄于私第,有老婦辯對,見羔出入,竊謂人曰:“此少年狀類吾兒。
”诘之,乃羔母也。
自此迎侍而歸。
又往來河北求父厝所,邑中故老已盡,不所詢,館于佛廟,日夜悲泣。
忽睹屋柱煙煤之下,見字數行,拂而視之,乃其父遺迹,言:“後我子孫,若求吾墓,當于某村某家詢之。
”羔号泣而往,果有老父年八十歲餘,指其邱垅,因得歸葬。
羔至工部尚書緻仕。
衢州餘氏子,名長安,父叔二人,為同郡方全所殺。
長安八歲自誓,十七乃複雠,大理斷死。
刺史元錫奏言:“臣伏見餘氏一家,遭橫禍死者,實二平人;蒙顯戮者,乃一孝子。
”又引《公羊傳》“父不受誅,子得雠”之義,請下百僚集議其可否,詞甚哀切。
時裴中書垍當國,李刑部鄘司刑,事竟不行。
有老儒薛伯高遺錫書曰:“大司寇是俗吏,執政柄乃小?生,餘氏子宜其死矣!” 孔戣為華州刺史,奏江淮海味,無堪道路擾人,并其類數十條上。
後欲用戣,上不記名,問裴晉公,不能答。
久之方省,乃拜戣嶺南節度使。
有殊政,南中士人死于流竄者,子女皆為嫁之。
李遜為衢州刺史,以侯高試守縣令。
高策杖入府,以議百姓,亦近代所難也。
憲宗問趙相宗儒曰:“人言卿在荊州,球場草生,何也?”對曰:“死罪!有之,雖然草生,不妨球子往來。
”上為之啟齒。
鄭陽武,常言欲為《易》比,以三百八十四爻,各比以人事。
又雲:“玄義之有莊周,猶禅律之有維摩诘,欲圖畫之,俱恨未能。
” 王相注《太玄經》,常取以蔔,自言:“所中多于《易》筮。
” 蔣乂撰《宰臣錄》,每拜一相,旬月必獻一卷,故得物議所嗤。
陳谏者,市人,強記。
忽遇染人歲籍,所染绫帛尋丈尺寸,為簿合圍。
谏泛覽悉記之。
州縣籍帳,凡所一閱,終身不忘。
王仲舒為郎中,與馬逢有善。
每責逢曰:“貧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見救?”逢笑曰:“适有人走馬呼醫,立可待否?” 裴佶常話:少時姑夫為朝官,有雅望。
佶至宅看其姑,會其朝退,深歎曰:“崔昭何人衆口稱美,此必行賄者也。
如此安得不亂?”言未竟,阍者報壽州崔使君候谒。
姑夫怒呵阍者,将鞭之。
良久,束帶強出。
須臾,命茶甚急,又命酒馔,又令秣馬、飯仆。
姑曰:“前何倨而後何恭也?”及入門,有得色,揖佶曰:“且憩學院中。
”佶未下階,出懷中一紙,乃昭贈官絁千匹。
呂元膺為鄂嶽都團練使,夜登城,女牆已鎖。
守陴者曰:“軍法:夜不可開。
”乃告言中丞自登。
守者又曰:“夜中不辨是非,雖中丞亦不可!”元膺乃歸,明日擢守陴者為大職。
王锷累任大鎮,财貨山積,有舊客誡锷以積而能散之義。
後數日,客複見锷。
锷曰:“前所見教,誠如公言,已大散矣。
”客曰:“請問其目?”锷曰:“諸男各與萬貫,女婿各與千貫矣!” 張圓者,韓弘舊吏。
初,弘秉節,事無大小委之。
後乃奏貶,圓多怨言,乃量移,誘至汴州,極歡而遣,次八角店,白日殺之,盡收所賂而還。
于頔任高洪,苛刻剝下,一道苦之。
小将陳儀,白日袖刃,刺洪于府,群胥奔潰。
洪走案庫而伏,中刃七八不死。
武相元衡遇害,朝官震恐,多有上疏,請不窮究。
惟尚書左丞許孟容奏言:“當罪京兆尹,誅金吾鋪官,大索求賊。
”行行然有前輩風采。
時京兆尹裴武問吏,吏曰:“殺人者未嘗得脫。
”數日,果擒賊張晏輩。
裴晉公為盜所傷刺,隸人王義捍刃死之。
公乃自為文以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