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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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翰林院檢讨加詹事府贊善銜六合徐鼒譔 列傳第六 劉宗周(子汋) 劉宗周(子汋) 劉宗周字啟東,号念台,山陰人;學者所稱蕺山先生也。

    父坡,為諸生。

    母章氏,妊五月而坡亡;既生宗周,家酷貧,攜之育外家。

    後宗周大父老疾歸,事之;析薪、汲水、持藥糜。

    然體孱甚,母憂念成疾。

     萬曆辛醜(一五八九),宗周成進士。

    母卒于家,宗周奔喪,為垩室中門外,日夜哭泣其中。

    服阕,選行人;請終養大父母。

    居七年,始赴補。

    時中朝有昆黨、宣黨,與東林為難;乃上言:『東林,顧憲成講學處。

    高攀龍、劉永澄、姜士昌、劉元珍皆賢人;于玉立、丁元薦亦皎然不欺其志,有國士氣。

    是故摘流品可也,争意見不可;攻東林可也,黨昆、宣必不可』!于是黨人大嘩,宗周乃告歸。

     天啟元年(一六二一),起儀制主事。

    抗疏極诋魏進忠,謂『進忠導皇上馳射戲劇,而奉聖夫人客氏出入自由,無以閑内外;且一舉逐三谏臣、罰一人,皆出中旨。

    左右将日進鷹犬、聲色,指鹿為馬,生殺予奪制國家大命。

    今東西方用兵,奈何以天下委閹豎哉』(進忠,即忠賢也)!尋請戮崔文升以正弒君之罪,戮盧受以正交私之罪,戮楊鎬、李如桢、利瓦伊翰、鄭之範以正喪師失地之罪,戮高出、胡嘉棟、康應幹、牛維曜、劉國缙、傅國以正棄城逃潰之罪;急起李三才為兵部尚書,錄用清議名賢丁元薦、李樸等、诤臣楊漣、劉重慶等,以作仗節徇義之氣。

    诏切責之。

    累遷光祿寺丞、尚寶太仆少卿;移疾歸。

    四年(一六二四),起右通政;複固辭。

    忠賢惡之,削其籍。

    崇祯元年(一六二八),召為順天府尹。

    屢論時政,帝迂其言而歎為忠。

    曆官至都察院左都禦史。

    竟以請釋熊、姜之獄忤旨,斥為民;年已六十有四。

     歸二年,而京師陷。

    宗周徒步荷戈詣杭州,以「發喪讨賊」責巡撫黃鳴駿;鳴駿曰:『哀诏未至,當靜以鎮之』。

    宗周勃然曰:『君父變出非常;公專阃外,不思枕戈泣血激勵同雠,顧借口鎮靜作遜避計邪』?鳴駿唯唯。

    明日,複趨之;則曰『發喪必待哀诏』!宗周曰:『嘻!此何時也!安得哀诏哉』!既發喪,問師期;則曰『甲仗未具』。

    宗周歎曰:『烏足與有為哉』!乃與前侍郎朱大典、前給事中章正宸、熊汝霖召募義旅;将發,而弘光帝立,宗周起故官。

    宗周以大雠未報,不敢受職,自稱草莽孤臣。

    言『今日宗社大計,舍讨賊複雠,無以表陛下渡江之心;非毅然決策親征,亦無以作天下忠臣義士之氣。

    至讨賊次第:一曰據形勢以規進取。

    江左非偏安之業,請進而圖江北。

    今淮安、鳳陽、安慶、襄陽等處雖各立重鎮,尤當重在鳳陽,而駐以陛下親征之師。

    中都固天下之樞也,東扼淮徐、北控豫州、西顧荊襄,而南去金陵亦不遠。

    以此漸恢漸進,秦、晉、燕、齊當必響應。

    兼開一面之網,聽其殺賊自效;賊勢益孤,賊黨日盡矣。

    一曰重屏藩以資彈壓。

    地方之見賊而逃也,總由督、撫非才,不能彈壓。

    遠不具論;即如淮揚數百裡之間,兩節钺不能禦亂賊之南下,緻淮北一塊土拱手而授之賊。

    尤可恨者,路振飛坐守淮城,以家眷浮舟于遠地,是倡之逃也;于是鎮臣劉澤清、高傑遂相率有家眷寄江南之說,尢而效之,又何誅也!按軍法:臨陣脫逃者斬;臣謂一撫、二鎮皆可斬也。

    一曰慎爵賞以肅軍情。

    今天下兵事不競極矣;将悍兵驕,已非一日。

    今請陛下親征所至,亟問士卒甘苦而身與共之;乃得漸資騰飽,徐張撻伐。

    一面分别各帥之封賞,孰應孰濫?輕則量收侯爵,重則并奪伯爵。

    軍功既核,軍法益伸;左之右之,無不用命。

    夫以左帥恢複焉而封,高、劉敗逃也而亦封;又誰為不封者!武臣既濫,文臣随之;外廷既濫,中珰從之:臣恐天下聞而解體也。

    一曰核舊官以立臣紀。

    燕京既破,有受僞官而逃者、有在封守而逃者、有在使命而逃者,于法皆在不赦;急宜分别定罪。

    至于僞命南下,徘徊于順逆之間者,實繁有徒;尤當顯示誅絕。

    行此數者,于讨賊複雠之法亦略具是矣。

    若夫邦本之計,貪官當逮、酷吏當誅,循良卓異當破格旌異,則有安撫之使在。

    而臣更有不忍言者,當此國破君亡之際,普天臣子皆當緻死;幸而不死,反膺升級,能無益增天譴!除濫典不宜概行,一切大小铨除仍請暫稱「行在」,少存臣子負罪引慝之誠』!又疏言:『賊兵入秦逾晉,直逼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