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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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翰林院檢讨加詹事府贊善銜六合徐鼒譔 紀第七 監國魯王 監國魯王 王諱以海,太祖十世孫、魯肅王壽镛之第五子也。

    兄以派,以長子襲封。

    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七月,封為鎮國将軍。

    十五年(一六四二),大清兵攻兖州;城破,以派自缢。

    王年幼,詭稱魯王牧兒。

    見兵入王邸,眦忽流淚;怪而察之,知為王。

    刃之三,皆不中;駭曰:『汝大有福,我不殺汝』!乃舍去。

    十七年(一六四四)春二月甲戌(十五日),嗣魯王位。

    北都之變,諸王皆南下;乙酉(一六四五)夏四月,弘光帝命移駐台州。

     五月,南都不守;六月,浙中潞王亦降。

    閏六月己醜(初九日),九江道佥事孫嘉績、吏科都給事中熊汝霖同起兵于餘姚。

    其明日,諸生鄭遵謙應之紹興,襲殺我招撫使于江上;兵部尚書張國維起兵東陽。

    又明日,刑部員外郎錢肅樂起兵于鄞;以是月十八日遣舉人張煌言奉箋赴台請王監國。

    同時,以兵以饷來歸者,總兵王之仁自定海,黃斌卿遣将自舟山,張名振自石浦,沈宸荃、馮元飗亦應之慈溪,聲勢震興。

    二十八日,再奉箋勸進;國維與宋之溥、陳函輝、柯夏卿等亦具表迎王。

    即日移駐紹興,以分守署為行在。

    途中,加錢肅樂太仆寺少卿、授張煌言為行人。

    尋進肅樂右佥都禦史,加督師銜。

    以張國維、朱大典、宋之溥為東閣大學士;國維督師江上、大典鎮守金華、之溥司票拟。

    未幾,召舊輔方逢年入直,宋之溥罷。

    起章正宸為戶部左侍郎行吏部事、李占春戶部尚書、王思任禮部尚書、餘煌兵部尚書、張文郁工部尚書、陳函輝詹事府少詹事。

    擢陳潛夫為太仆寺少卿;尋改大理寺卿。

    列兵江上,畫地戍守:總兵方國安自浙西來,駐守七條沙;王之仁守西興,鄭遵謙守小亹,孫嘉績、熊汝霖、錢肅樂分守瀝海。

    嘉績、汝霖等亦加佥都禦史督師銜,進國安鎮東侯、之仁武甯伯。

     秋七月,會師西興。

    張國維複富陽,封其子世鳳為将軍。

    命姚志倬守分水。

    江上兵每日蓐食鳴鼓,登陸搏戰;日中複轉舵還戍:率為常。

     八月,國維複于潛。

    兵部尚書田仰從海道至,留為東閣大學士。

    賜張煌言進士,加翰林院編修,典制诰。

     九月,兵部主事攝餘姚知縣王正中表進「監國大統曆」;宣付史館。

     冬十月壬辰(十四日),與大清兵戰于江上。

    方國安嚴陣以待,張國維、錢肅樂等率所部翼後;前鋒副将锺鼎新用火攻,首先擊殺绯衣大将一,諸将呂宗忠、王國斌、趙天祥各斬數十級。

    直抵張灣,奪獲軍械歸。

    連陣十日,諸軍皆有功。

    第七戰尤捷,追至草橋門下;會大風雨,弓矢各不能發而退。

    時浙西諸路義旗四起,蘇、松、嘉、湖列營數百;杭州孤懸危甚。

    說者謂王初起江上,适有浙西首尾相應之勢,惜坐失此會也! 未幾,分地、分饷之議起。

    統計浙東地丁正饷六十餘萬,盡予正兵;正兵者,方、王之衆也。

    義兵則取給于義饷,富戶樂輸之款也。

    交争之,不能平;而國安尤暴橫。

    已正兵并取義饷,緻義兵無所仰給。

    錢肅樂屢疏人告,王不能問,但叙其十捷功,加右副都禦史;具疏辭,且言:『臣今不入杭,誓不再受一官』。

    不許。

     是時隆武帝立于閩中,遣兵科給事中劉中藻頒诏于越;将吏恇惑,謠稱将避返台州。

    張國維亟馳還,令勿宣诏;與熊汝霖議:以『唐、魯同宗,無親疏之别;義兵同舉,無先後之分。

    惟成功者,帝耳。

    若一稱臣,則江上諸将須聽命于閩,如王之号令何』!錢肅樂、朱大典謂『宜權稱皇太侄報命。

    大敵在前,未可先雠同姓』。

    議大不合。

    然卒如國維指,具疏以報。

    于是閩、浙水火矣。

    行人張煌言自請充使赴閩釋二國之嫌,從之。

     以内臣客鳳儀、李國輔兼制軍饷;饷更不可問。

     十一月,進方國安荊國公、王之仁武甯侯,封鄭遵謙義興伯。

    王勞軍江上,駐劄西興,築擅拜方國安為帥,命各營佥聽節制。

    初,義兵派支鄞、奉二縣義饷;至是,國安檄縣不準應給;緻絕糧四十餘日,行乞于道。

    徒以肅樂忠義相激,無敢叛者。

    時馬士英竄入方國安軍中、阮大铖亦踵至;請朝見,不許。

     十二月,王回紹興。

    以降臣謝三賓為禮部尚書,入閣辦事;從戚臣張國俊之請也。

    國俊納三賓賄,外倚方、王勢,内通客、李二奄,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