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關燈
能寝息。

    遂使先帝十七年之定力頓付逝波,皇上數日前之精神竟同反汗。

    梓宮未冷,增龍馭之凄涼;制墨未幹,賊四方之觀聽。

    惜哉維新,遂有此舉!但恐忠臣裹足,志士灰心。

    臣遭遇聖明,備員政府,不能扶危持颠,有負生平。

    必待群言交責,始求罷斥,良亦晚矣。

    夫祖宗會推之典,行之萬世者也;昨日大铖之起,竟出内傳。

    夫斜封墨敕種種覆轍,史冊昭然。

    臣觀先帝之善政雖多,而以堅持「逆案」為盛美;先帝之害政間有,而以頻出口宣為亂階。

    用閣臣以内傳,用部臣、勳臣以内傳,選大将、選言官以内傳。

    所得閣臣,則淫貪巧猾之周延儒、逢君朘民、奸險刻毒之溫體仁、楊嗣昌,偷生從賊之魏藻德;所得部臣,則陰邪貪狡之王永朘民、奸險刻毒之溫體仁、楊嗣昌,偷生從賊之魏藻德;所得部臣,則陰邪貪狡之王永光、陳新甲;所得勳臣,則力沮南遷、盡撤守禦狂稺之李國桢;所得大将,則纨绔支離之王樸、倪寵輩;所得言官,則貪橫無賴之史■〈範上土下〉、陳啟新。

    凡此皆力排衆議,簡自中旨者也,其後效亦可睹矣。

    陛下亦知内傳之故乎?總緣鄙夫熱心仕進,一見擯于公論,遂乞哀于内廷;見其可憫之狀、聽其一面之詞,不能無動者,亦人情也。

    而外廷口談清議之人,亦有貪婪敗類之事;授之口實,得以反唇。

    而内廷攻之者,盡皆如此也。

    間其事情密聞于上及得上之意旨,則又轉而授之。

    于是别創新法,令之面試平台,祗須一語投機也。

    夫立談取官,同登場之戲劇;下殿意得,類赢勝之販夫:天下事從此不可為矣。

    臣昔痛心此事,亦于講義敷陳。

    小人何知,求進而已。

    陰奪會推之柄,陽避中旨之名;此豈可為訓哉!先帝一誤,皇上豈堪再誤!天威在上,密勿深嚴,臣安得事事争之。

    但願深宮有暇,時取「大學衍義」、「資治通鑒」視之:周宣、漢光何以複還前烈、晉元,宋高何以終狃偏安?武侯之出師,何惓惓于親君子、遠小人?李綱之禦敵,何切切以信君子、勿比小人?必能發聖心之天明、破邪說于先覺,然後國恥可得雪,中興可得期也。

    臣待罪綸扉,朝廷未肅、風俗未醇。

    兵民之危疑未解、江河之備禦全疏,半壁東南有同幕燕,就死無地;終夜拊膺,而責臣者叢至矣。

    苟好盡言,終蹈不測之禍;聊取充位,又來鮮恥之譏。

    郁郁居此,臣今誠病,恐他日求病而死亦不可得耳』。

    疏入,上溫旨慰留。

    而士英、大铖大愠,陰嗾朱國■〈弼,丙代百〉、劉孔昭以诽謗先帝、誣蔑忠臣李國桢為辭,交章攻之。

    時議複設廠衛,曰廣力持不可;言『緝事不除,宗社且不可知,何廠之有』!會蘇松巡撫祁彪佳亦上疏力谏,曰廣拟旨俞之,且具疏力争;上改命五城禦史察訪。

    士英念曰廣不去,己終不得肆志;乃使大铖為疏,令宗室朱統■〈金類〉上之,言『從賊之輩,皆曰廣私人。

    定策時,又懷異志;不可為相』!旋又劾曰廣五大罪,詞甚醜穢。

    疏不由通政司上,禮科袁彭年、通政使劉士桢糾之;俱不問。

     曰廣被誣蔑,求罷益力。

    以太後至,加太子太保;至九月,得請。

    陛辭日,上禦殿,群臣陪列;曰廣曰:『微臣觸忤權奸,自應萬死。

    聖恩廣大,猶許歸田』。

    士英勃然曰:『我為權奸,汝且老而賊矣』!即叩頭言:『從滿朝異議中擁戴皇上,願以犬馬餘生歸老貴陽,避賢路。

    如陛下留臣,臣亦但多一死』。

    曰廣叱之曰:『擁戴是人臣居功地邪』!士英曰:『汝謀立潞藩,功安在』?上溫語解之。

    既出,複于朝門相诟罵。

    曰廣骨鲠廉介,有古大臣風;扼于奸邪,土論惜之。

     南京亡後二年,而降将金聲桓偕其黨王得仁以南昌叛我大清,歸永曆帝。

    曰廣方家居,聲桓、得仁以其人望也,奉為盟主,資号召。

    曰廣書生,不知兵。

    我大清兵之圍南昌也,聲桓撤贛圍援之。

    得仁将以所部趨九江為犄角勢,曰廣檄召之;得仁謂『棄要害、入孤城,譬猛虎陷坑阱耳』。

    曰廣不聽,一日夜檄數十至;得仁不得已,還南昌。

    既糧盡援絕,聲桓日責曰廣遣客出城号召;客胡澹辭不行,而殷國桢等被執死,遂坐困。

    初,曰廣将應金、王而出也,使人邀隐士漢儒裔與俱;裔力辭。

    既受事,又邀緻之,乃入谒;曰廣問『事當若何』?不答。

    固問之;則曰:『明之所以失天下者,非左與闖邪?金則左孽、王乃闖枝,公與侯安所授之哉!十月間,年号兩易;名雖歸明,實叛清耳。

    今擅除爵,殺人、筦刑權。

    若明有主而不待命,是僭也;不奉隆、永而為之,是僞也。

    僭與僞,「春秋」所不許。

    而公與之同事,後世且以公為何如人!今兩人内相猜忌,公能親于建武之與豫國乎?能則攬其兵柄,退稱舊輔,缟素待罪,以告天下。

    令其慚而聽我,竭心力為之;不濟則死。

    不能,則引身而退,歸耕浠水之陽,毋從叛亂。

    夫人居美名,天道所惡也』。

    曰廣沈吟無以答。

    後在圍城中徘徊太息,思其言而悔不能用也。

    永曆三年(一六四九)正月戊寅(十九日),城潰;聲桓、得仁自殺。

    曰廣作絕命歌六章,投契家池死一家從死三十餘人。

    我朝賜專谥,曰「忠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