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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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今锺複為闖賊忠臣;枭獍萃于一門,逆黨锺于兩世:宜加赤族誅。

    其胞兄铨,尚廁衣冠之班;從兄镳,俨然寅清之署:均宜從坐,用清逆黨』。

    锺遂被逮。

    士英之起大铖也,為廷臣所阻;大铖語人曰:『彼阻「逆案」,我當立「順案」相對』(以闖僞号「順」也)。

    锺既系獄,數求解于士英;不可得。

    及六等定罪,刑官解學龍置锺次等,待系。

    士英拟旨诘問,學龍不得已,改從一等而以停刑請。

    士英怒,學龍削籍去。

    明年四月,刑部尚書高倬用新竹篦杖之數十;禦史張孫振再鞫,再杖。

    居數日,左兵檄至,人情洶洶,遂與光時亨、武愫同棄市;锺猶謂行刑者曰:『殺我,天下遂太平乎』? 項煜字仲昭,号水心;吳縣人。

    天啟乙醜(一六二五)進士,授庶吉士。

    嘗抹江西艾南英文,為所诋;怒,因磨勘陷之,停科。

    甲戌(一六三四),分校會闱,抑陳大士而進李青;群論大嘩。

    煜故以經藝名天下,恥之;納賄于嘉定伯周奎,求再入闱雪恥。

    而癸未(一六四三)會元,所得又為陳名夏;聲譽頓減。

    累遷少詹兼侍讀。

    甲申(一六四四)三月,疏請南遷,為給事中光時亨所持。

    城陷,與鄉人痛哭,将自裁;忽其甲戌(一六三四)門生黎志升者排闼入,呼曰:『今日魏征,非師而誰』!志升固以山西學道降賊為僞尚玺卿者;煜方恨罵,而志升竟挾之,上馬去。

    煜既不死,即對衆曰:『大丈夫名節既不全,當立蓋世功名如管仲、魏征可也』!已得僞太常寺丞,大沮。

    奉賊命祀泰山,馳驿微服走南都;适弘光帝登極,雜入朝賀班,為衆所逐。

    尋與周锺等同下獄。

    刑部尚書高倬,為煜乙醜(一六二五)同年;為援助饷例,斂金出獄。

    而故裡居已為鄉人之讨賊者所毀,不敢歸;走慈溪門生馮元飂之鄉村。

    明年,薙發令下;衆揭竿起,擁煜入縣署。

    令王玉藻者,亦癸未(一六四三)門生也;将為煜地。

    衆複擁之西門外之太平橋,繩系擲激湍中;噪曰:『今日真項水心矣』!元飂奔救之,氣已絕雲。

     光時亨,祁門人。

    崇祯甲戌(一六三四)進士,官刑科給事中;疏論練饷之非。

    甲申(一六四四)三月,帝召對平台,大學士範景文、都禦史李邦華、少詹事項煜請奉太子撫軍江南;時亨叱之曰:『奉太子往南,意欲何為?将為靈武故事乎』!議遂格。

    已奉命分守東直門;城陷,首迎降。

    賊獎谕之,以原官視事。

    時亨寄書其子雲:『諸葛兄弟分事三國,伍員父子亦事兩朝;我受恩「大順」,汝等可改姓「走肖」讀書,以無負南朝科第』雲雲。

    賊敗,南歸,與周锺、武愫同伏法。

     武愫,泾陽人。

    崇祯末,以進士候選京師。

    值城陷,迎降;授淮安防禦使。

    方愫之吉服迎賊也,有仆某大恸曰:『奴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此何時,不奔喪哭臨而吉服事賊乎』!叩頭出血。

    愫叱之去;仆曰:『李賊貧淫無道,上幹天怒、下拂人情;吾不忍見主人之失身且罹禍也』!遂絕粒死。

    愫後竟伏法南都。

     邱磊,鄒平人。

    少為諸生,有才名;走遼東,詣軍門上書。

    嘗與左良玉從軍剽掠,坐法論斬;磊願以身獨任罪而免良玉于死。

    磊系刑部獄;崇祯十三年,良玉捐萬金救之。

    侯恂再出督師,奏以磊為山東總兵,與劉澤清不相能;澤清之南下也,過安東,磊掠其辎重。

    澤清慮為侪輩笑,匿不以聞。

    會南都立,因請命磊渡海收登、萊。

    磊于白沙祭海,将以眷屬、辎重北發;澤清構之于督師史可法,謂其有異謀。

    甲申(一六四四)冬十月初六日(庚寅),磊以百餘騎至安東;副總兵柏承馥绐磊進署,突兵擒之,下淮安獄。

    澤清自往唁之,置酒把臂嗚咽;谕獄吏小心承值,會當疏請。

    無何,得旨賜自盡;議者多冤之。

    良玉之東下也,蓋亦因磊死雲(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