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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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不變;年甫十八。

    我朝賜允彜通谥曰「忠節」、完淳「節愍」。

     林逢經字守一、逢平字守衡,閩之長樂人。

    兄弟切劘相師友,以文雄一時。

    逢經性剛急,或面摘人過;逢平性沖和。

    閩中建文社,八郡人士悉集西湖之荷亭;二林領袖之。

    從逢平問難者數十人,從逢經十數人而已;時以伯醇、伊川事拟之。

    兄弟皆執贽黃道周門下。

    道周當國,薦逢經補中書舍人,累轉翰林院檢讨,修「威宗實錄」;逢平為兵部司務。

    道周殉節金陵,逢經請出使覓其齒發;或難之,逢經曰:『若得營厝三尺,使忠魂時望孝陵,吾即殉師何憾哉』!已聞南都有收葬道周者,乃已。

    閩敗,披缁入山。

    除夜,賦詩曰:『已拚身與汨羅遊,不謂殘年托此邱!何處角聲吹世換,一龛燈影覺生浮。

    妻孥杜曲對如夢,日月斜川望更幽。

    回首玉堂人散後,爐中商陸總添愁』。

    戊子(一六四八),永福陷,赴海死。

    逢平亦郁郁死。

    先後殉節者,永福人給事中邬正畿,投水死;長樂人禦史王恩及〔□〕妻李氏,服毒死(詳不可聞)。

    我朝賜逢經、正畿、恩及通谥,俱「節愍」。

     李魯字得之,上杭人。

    幼穎慧,塾師以「執竿驅雀」屬之對,魯應聲曰「拔劍斬蛇」;塾師異之。

    天啟甲子(一六二四),舉于鄉。

     甲申(一六四四)國變,山寇蜂起,上杭尤甚。

    當事議募鄉兵;魯曰:『四鄉皆寇出沒之區;召募之兵,慮即寇也。

    兵寇雜伍,此以城與寇耳。

    在城者,當大戶捐赀結義以固城;在鄉者,當大戶鸠宗築砦以固鄉:無瑕可攻,寇當潛寝耳』。

    乃上書于巡撫張肯堂曰:『治病者,未進藥石,先調髒腑;獵獸者,未加擊刺,先布網羅:髒腑固而後藥石有效,網羅設而後擊刺無虛。

    寇即病與獸也,兵則藥石、擊刺也,民則髒腑、網羅也;欲剿寇必使民有固志,欲固志必先有守禦,欲守禦必先築砦堡。

    何也?鄉民各戀身家,心膽易搖;平時團集易、聞警驚潰亦易,團集适為累耳。

    若鄉砦四布,家累悉有憑依,耕藝不廢。

    寇至,清野掠無所得,且疑設伏扼隘,進退狼顧;不必交鋒,而氣已銷沮過半矣。

    然後以大兵夾剿之,譬網羅設而擊刺随,獸即奔突安往乎!不然,崇山複谷,深入則虞堕伏中,持久則運饋難繼;我往賊去、我去賊來,勞逸之緻,便皆在賊。

    且賊害如梳、兵害如栉,生趣既窮,民盡為賊矣。

    即今賊起一年而民情已三變:始而人皆避賊,一變而貧者通賊、再變而從賊矣;近則,富民亦不得不通賊矣。

    往綏寇初發,事亦類此;禍延宗社,可不畏哉!夫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聽民自為結約,不可得也。

    董勸,責在上耳。

    宜令鄉之大戶各歸之寨,不立寨者以通賊論。

    賊來量力戰守;有備牛酒、金錢媚賊贖屋者,以接濟論。

    奸民從賊,聽寨長公結,與衆棄之;官留難者,以縱賊論。

    官兵所至,不許入砦;強入砦者,以擄掠論。

    如此極力施行,不出期月,可保太平百年也』。

    書上,肯堂稱善,谕邑令舉行;而城中富民,交口謂魯張皇多事。

    及乙酉(一六四五)夏,南都、江西皆破,魯誅茅于幅員山;蜚語謂魯倡逃。

    魯曰:『桐江子陵之釣、南陽諸葛之耕,山居非聖朝所禁也;何以此禁魯乎』!自題草廬曰:『采薇深處』。

    聯句曰:『風搖彼黍聲如訴,雨漬山薇淚不幹』。

    又曰:『時事浮雲留不住,我心匪石确難移』!蓋将躬耕以老也。

     閩中建國,閣部曾櫻贻書谯曰:『嫠不恤緯,匹婦猶知之;志士仁人,乃宴宴居息邪』?魯乃詣行在,上封事:其『一曰簡忠誠之士以救時艱。

    近世論人,動曰救時之才;至問所謂救時者,儇巧通方士耳。

    夫儇巧通方,乃改身鬻面之别名;破滅人國則有餘矣,可謂救乎!臣愚以為天下無無才之人,但心有誠僞耳。

    心誠,則大才可大用、小才可小用;心僞,則小才害及小、大才害及大也。

    凡處必擇便安、言豫持兩可,微長即欲自炫、護短惟恐人知者,僞人也。

    受職而蹇蹇匪躬、奏對而侃侃不回,功與人同而不私、過與人見而不諱者,誠士也。

    親誠、遠僞,在人主力持其衡而已。

    一曰加守令之權以練土兵。

    今寇賊所至、在在崩潰者無他,守令不兼兵,土著之師少也。

    既無兵權,寇至束手,惟有逃耳;雖其人之不肖,亦事勢使然也。

    昔成周卒旅軍帥統于鄉、遂大夫,漢則郡國民兵領于太守,唐則諸道府兵領于刺史;臣愚謂宜慎擇守令假以兵權,省召募而專料土兵。

    古者,五家為比、五比為闾、四闾為族,此民數也;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此兵數也。

    然則五與十者,先王所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