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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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戰至遵化夾擊,遂得入城。

    叙功,加二級至副總兵。

    六年(一六三三)遷總兵;其冬,加左都督。

    九年(一六三六),京師戒嚴,統兵入衛;加太子太師。

    十三年(一六四○)五月,山東大饑,民相聚為寇;命澤清會總兵楊禦蕃兵剿捕之。

    八月,降右都督,鎮守山東。

    澤清白面朱唇,甚美;将略無所長,惟聲色、貨利之是好。

    嘗率五千人渡河救汴;壁壘未成,賊來争,相持三日,互有殺傷。

    忽拔營去,惶遽奔迸,士卒争舟多溺死。

     十六年(一六四三)七月,請于青、登諸山開礦煎銀;诏巡撫設法。

    明年二月,移鎮彰德,不奉诏;而虛報捷。

    命以兵扼真定,又不從。

    大掠臨清南下,所至焚劫一空。

    給事中韓如愈嘗疏論澤清不法事,澤清賂以重币弗納,加诮讓;至是,如愈以催饷過東昌戴家廟,澤清遣兵劫殺之于道,無敢上聞者。

     京師陷,澤清南走。

    尋弘光帝立,以澤清與黃得功、高傑、劉良佐為四鎮。

    澤清封東平伯,轄淮、海十一州縣,駐淮安;良佐亦封廣昌伯,轄鳳、壽九州島縣,駐臨淮。

    良佐字明輔,大同左衛人。

    初與高傑同居李自成麾下,傑護内營、良佐護外營。

    傑降後,良佐亦歸朝(或曰故淮督朱大典部将也)。

    崇祯十年(一六三七),流賊羅汝才合其黨搖天動等衆二十餘萬分屯柏鄉之練潭、石井,良佐同總兵牟文绶擊敗之。

    又屢敗革、左、袁時中,護祖陵有功;積官至總兵。

    十五年(一六四二),同黃得功大敗張獻忠于潛山。

    嘗乘花馬陷陣,故亦号「花馬劉」雲。

    時與澤清并封伯;澤清自雲先帝已封伯而诏不達,是冬獨進爵為侯。

    時武臣各占封地,賦入不以上供,恣其所用;封疆、兵事置不問。

    澤清幹預朝政,排擠異己,所言尤狂悖。

    上初立,即援靖康故事請以今歲五月改元,請宥故輔周延儒助饷贓銀,請禁巡按不得訪拿追贓,請嚴緝故總督候恂及其子方域,又薦降賊臣錢位坤、黃國琦、施鳳儀、時敏;朝廷皆曲意從之。

    已複與馬士英相表裡,疏攻侍郎呂大器而薦張捷、鄒之麟、張孫振、劉光鬥及在逃督撫之王永吉、郭景昌。

    都禦史劉宗周嘗劾四鎮跋扈狀,澤清遂具疏痛诋之,言『宗周勸往鳳陽,為謀不忠、料事不智;抗疏稱「孤臣」,無禮;陰撓恢複,不義;欲誅臣等激變士心,召生靈之禍,不仁』。

    疏未下,複草一疏,并署黃得功、高傑暨良佐名上之;言『諸人往以梃擊、紅丸,謀害皇祖母、皇考。

    今歲迎立時,又力戴疏藩、诋誣聖德,非臣等與馬士英、朱國弼歃血訂盟,書約可法翊戴,則天位久屬他人。

    宗周謀危聖躬,已見于駐鳳陽一疏。

    鳳陽無城郭,止有高牆;陛下新承大統,欲安置于烽火兇危之地。

    此必非宗周一人逆謀,乃姜曰廣、吳甡合謀也。

    曰廣心雄膽大、行詭言堅,不快陛下之得位,故密通死黨宗周先翦除内外翊戴諸忠,然後迫劫乘輿遷居耳。

    乞逮曰廣、甡、宗周三奸付法司,明正其謀危君父之罪。

    如甡等入都,臣等即渡江赴阙面诘其奸,正「春秋」讨賊之義』。

    疏入,舉朝大駭。

    先是,澤清錄稿示傑;傑曰:『我輩武人,乃預朝事邪』?得功亦馳奏不預聞。

    士英尼之,不上。

    史可法不平,以諸鎮不知入告;澤清聞之,即言『疏實己出,而良佐知狀。

    可法駁議,是何居心』?良佐黨于澤清,亦疏言『宗周力持「三案」,為門戶主盟;倡義親征,圖晁錯之自為居守、司馬懿之閉城拒君。

    陛下既不為諸奸所容,莫若順成其志,暫幸鳳陽』!朝廷不得已,溫诏解之。

    澤清益橫,選義坊之健者入部,肆掠于野。

    巡撫田仰無如何,乃為請饷;上曰:『東南額饷不滿五百萬,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财供無已之求』!不許。

    或問澤清:『敵來則若何』?曰:『吾立福主,此地供吾休息。

    萬一有事,則擇江南一善地去耳』! 澤清粗解文義,費千金構水閣,招諸生吟詠歌頌,奏請安流寓諸生于淮安府學以便科舉。

    而性殘忍;平居蓄兩猿,一日宴其故人子,酌酒金瓯中,呼猿捧之跪送客,客以猿狀猙獰,逡巡不敢受,澤清笑曰:『若怖乎』!命取囚來撲階下,剜其肝腦和酒置瓯中,付猿捧之前,飲嚼立盡,顔色自若。

    嘗與副總兵劉孔和有違言,即拉殺之;構淮安守将邱磊于史可法,緻之死。

     初與高傑善,明年傑死,即與得功、良佐謀分其衆;朝議不許。

    乃于其間大治淮邸,極宮室之盛,以鐘鼓美人充之。

    聞左兵起,托名勤王,大掠而東。

    我大清豫親王圍揚州,命都統準塔分兵趨淮安;澤清率總兵馬化豹等迎降。

    尋良佐亦解甲歸命,且請擒弘光帝自效;導王師追至蕪湖,挾之以歸。

     順治五年(一六四八),澤清以謀叛誅(良佐事,見「國史」「貳臣傳」)(補)。

     沙定洲者,阿迷土司普明聲部将也。

    明聲死,妻萬氏撫有其衆;萬淫而狡,嘗召部下丁壯入侍,其将沙源之子定海、定洲皆與之私。

    久之,無以服衆,竟贅定海為婿;已複厭其樸陋,而定洲年少白晰,乃殺定海而贅定洲。

    明聲之子普服遠恥之,遂分寨以居。

    未幾,服遠憂抑死;定洲遂兼為阿迷土司。

     乙酉(一六四五),元謀土司吾必奎反,定洲奉調領兵會剿;至則必奎已伏法。

    定洲自以徒來無功,逡巡城外,不即歸。

    有奸民饒希之、餘錫朋嘗往來黔國公沐天波第中,以貨寶玩為名,累負天波金巨萬無以償;因詣各土司營,誇沐氏富埒國。

    定洲心動,陰結城中土司阮韻嘉、張國用、袁士宏等為應,以十二月朔入城辭行;入門,辄呼噪焚劫,天波逸而家屬皆死。

    定洲遂盡得沐氏所有,盤踞省城。

    劫巡撫吳兆元,題請代天波鎮滇;至祿豐,執前大學士王錫衮于家:皆不屈,拘之别室,奪其印以僞疏入告福京,遂行府事。

     萬氏聞定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