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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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翰林院檢讨加詹事府贊善銜六合徐鼒譔
列傳第五十
錢士升(高承埏、鈕應鬥、錢嘉征)朱治■〈忄間〉(吳鉏)高鬥樞(子宇泰)周元懋(從兄元初、沈中柱、鄭龍釆)林時對(陸寶)馮元揚(弟元飙、沈崇埨)(補)熊明遇(李汝璨、顔垓)易應昌(詹爾選、蕭士偉、範康生)黃景昉(王觀光、莊鳌獻、餘揚、林衍培、張利民、李躍龍、楊瑞鳳、謝國瑄)王志道(張若化、弟若仲、子士楷、李瑞和)林蘭友(唐顯悅、許璟、林英)盧若騰(郭貞一、沈佺期、張灏、張瀛、楊期演、葉啟蕤、林志遠、葉迎、諸葛倬、許吉璟等)王忠孝(張正聲、蔡國光、劉子葵、王簡伯、陸昆亨、黃事忠)沈光文(姚翼明、程應璠、陳瑞龍、萬年英、辜朝薦、謝元忭、任穎眉、任廷貴、陳駿音、齊價人等)楊永言(張應星)
錢士升(高承埏、鈕應鬥、錢嘉征)朱治■〈忄間〉(吳鉏)高鬥樞(子宇泰)
周元懋(從兄元初、沈中柱、鄭龍釆)林時對(陸寶)
馮元揚(弟元飙、沈崇埨)(補)
熊明遇(李汝璨、顔垓)易應昌(詹爾選、蕭士偉、範康生)
黃景昉(王觀光、莊鳌獻、餘揚、林衍培、張利民、李躍龍、楊瑞鳳、謝國瑄)
王志道(張若化、弟若仲、子士楷、李瑞和)
林蘭友(唐顯悅、許璟、林英)
盧若騰(郭貞一、沈佺期、張灏、張瀛、楊期演、葉啟蕤、林志遠、葉迎、諸葛倬、許吉璟等)
王忠孝(張正聲、蔡國光、劉子葵、王簡伯、陸昆亨、黃事忠)
沈光文(姚翼明、程應璠、陳瑞龍、萬年英、辜朝薦、謝元忭、任穎眉、任廷貴、陳駿音、齊價人等)
楊永言(張應星)
錢士升抑之,嘉善人。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進士;廷對第一,授修撰。
以母老,乞歸。
趙南星、魏大中、萬燝之被珰禍也,破産營護之;以是為東林所推。
崇頓元年(一六二八),起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旋謝病歸。
四年(一六三一),起禮部右侍郎,署尚書事。
六年(一六三三)九月,召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時帝操切,溫體仁以刻薄佐之;士升撰「四箴」以獻,謂寬以禦衆、簡以臨下、虛以宅心、平以出政。
帝優旨報聞,而意不怿也。
無何,有武生李琎請括江南富戶,行首實籍沒之法。
士升惡之,拟旨下刑部;帝不許。
士升謂此亂本也,當以去就争之。
抗疏極言;帝報曰:『前疏已足沽名,無庸汲汲』!士升遂乞休。
國變後七年,乃卒。
高承埏字寓公,嘉興人;屯田郎道素子也。
崇祯庚辰(一六四○)進士。
以父死非罪,伏阙訟冤,得贈故官。
知寶坻縣;嘗固守抗王師,竟不賞。
亂後,閉戶讀書。
有「病中述志」詩雲:『惟将前進士,慘淡表孤墳』!讀者比之澤畔行吟、西台恸哭雲。
又,同邑鈕應鬥字宿夫,崇祯癸未(一六四三)進士;知漳浦縣有聲。
鼎革後,裡居,杜門不出。
錢嘉征字孚于,海鹽人。
天啟辛酉(一六二一),舉順天鄉試副榜。
崇祯改元,嘉征上書論魏忠賢十大罪;或尼之,嘉征慨然曰:『虎狼食人,徒手亦可搏之。
舉朝不言,而草莽言之以為忠臣義士之倡;雖死何憾』!自是言者繼起,元惡就誅。
晚選松溪知縣。
閩亡,卒于裡。
着有「松龛剩稿」。
朱治■〈忄間〉字子暇,嘉興人。
天啟辛酉(一六二一)舉于鄉,選肇慶通判;曆同知。
丙戌(一六四六)十月,永曆帝監國肇慶,治■〈忄間〉與推戴;上奔梧州,擢為兩廣總督,守肇慶。
明年正月,王師自廣州乘勝下,治■〈忄間〉棄城走;終事不可詳。
而秀水朱彜尊書其詩後雲:『子暇宣勞戎務,一星卒殒天南;生為進表之劉琨,死作思歸之溫序』。
蓋亦粵臣之抗節以殁者。
吳鉏字稽田,初名祖錫、字佩遠;嘉興人。
父吏部文選郎昌時,以罪死。
鋤素負大志,而又欲雪其父之恥,終身冥行,不返家園。
早年與妻弟徐枋往來靈岩、支硎間,既又同栖積翠。
嘗走海上依張煌言,魯監國授為職方郎中。
辛醜(一六六一)王師入緬,煌言遣鉏挾帛書入鄖陽山中說十三家軍,使出師撓楚以援緬。
是時十三家已衰敝不敢出,煌言軍亦尋散;鉏乃北走中原。
間南歸,則過徐枋之澗上草堂而不入其家;郁郁竟死。
葬膠東,以明蹈海之憤,不願首邱雲。
高鬥樞字象先,鄞人。
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授刑部主事;坐議巡撫耿如杞獄,與同列四人下獄。
尋複官,進員外郎。
五年,遷荊州知府。
久之,擢長沙兵備副使。
時賊氛已逼臨、藍,湖湘間土寇蜂起。
長沙止老弱衛卒五百,又遣二百戍攸縣,城庫雉堞盡圮;鬥樞建飛樓四十,大修守具。
臨、藍賊艘二百餘,由衡、湘抵城下;相拒十餘日,乃卻去。
尋擊殺亂賊劉高峰等,撫定餘衆;诏錄其功。
巡撫陳睿谟大征臨、藍寇,鬥樞當南面,大小十餘戰。
賊平,诏赉銀币。
十四年(一六四一)六月,進按察使;撫治王永祚移鬥樞守鄖陽。
鄖被寇且十載,居民才四千。
鬥樞至甫六日,而張獻忠自陝而東;鬥樞與知府徐啟元遣遊擊王光恩及其弟光興分扼之,戰頻捷。
光恩,故均州降渠小秦王也,善用其下;鬥樞亦善撫光恩。
闖賊先後四至,皆大創去。
當是時,湖南、北十四郡皆陷,鄖獨存。
自十五年(一六四二)冬,撫治王永祚被逮,連命李幹德、郭景昌代之,路絕不能至,中朝謂鄖已陷;十六年(一六四三)夏,鬥樞上請兵疏,始知鄖存。
衆議即任鬥樞;而陳演與有隙,乃擢啟元右佥都禦史撫治鄖陽,加鬥樞太仆少卿。
明年二月,朝議設漢中巡撫兼督川北軍務,擢鬥樞右佥都禦史;以往路阻,朝命皆不得達。
至三月,始聞仆少之命,即以軍事付啟元。
七月,北部變聞,并聞漢中之命;地已失,不可往。
冬十二月,命代何騰蛟巡撫湖廣,又以鄖陽固守功,加副都禦史;鬥樞皆不聞也。
明年,南都陷,将之陝不可,乃還鄖;鄖亦降,旁皇無之。
念老父尚在,間道歸鄞;與子宇泰與于江上之役。
累被名捕,竟得脫;後數年,卒。
宇泰字符發,少負才名,性尤忠笃。
乙酉(一六四五),偕錢肅樂起兵于鄞;時鬥樞猶未歸也。
魯監國手谕獎之,以為不愧浙東喬木;授兵部武選司員外郎。
丙戌(一六四六)冬,蠟書自海至,為邏者所得;首被捕。
戊子(一六四八),翻城事洩,再随鬥樞囚系。
壬寅(一六六二),複以海上事,被逮。
在獄,終日鼓琴。
仁和令者,
萬曆丙辰(一六一六)進士;廷對第一,授修撰。
以母老,乞歸。
趙南星、魏大中、萬燝之被珰禍也,破産營護之;以是為東林所推。
崇頓元年(一六二八),起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旋謝病歸。
四年(一六三一),起禮部右侍郎,署尚書事。
六年(一六三三)九月,召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時帝操切,溫體仁以刻薄佐之;士升撰「四箴」以獻,謂寬以禦衆、簡以臨下、虛以宅心、平以出政。
帝優旨報聞,而意不怿也。
無何,有武生李琎請括江南富戶,行首實籍沒之法。
士升惡之,拟旨下刑部;帝不許。
士升謂此亂本也,當以去就争之。
抗疏極言;帝報曰:『前疏已足沽名,無庸汲汲』!士升遂乞休。
國變後七年,乃卒。
高承埏字寓公,嘉興人;屯田郎道素子也。
崇祯庚辰(一六四○)進士。
以父死非罪,伏阙訟冤,得贈故官。
知寶坻縣;嘗固守抗王師,竟不賞。
亂後,閉戶讀書。
有「病中述志」詩雲:『惟将前進士,慘淡表孤墳』!讀者比之澤畔行吟、西台恸哭雲。
又,同邑鈕應鬥字宿夫,崇祯癸未(一六四三)進士;知漳浦縣有聲。
鼎革後,裡居,杜門不出。
錢嘉征字孚于,海鹽人。
天啟辛酉(一六二一),舉順天鄉試副榜。
崇祯改元,嘉征上書論魏忠賢十大罪;或尼之,嘉征慨然曰:『虎狼食人,徒手亦可搏之。
舉朝不言,而草莽言之以為忠臣義士之倡;雖死何憾』!自是言者繼起,元惡就誅。
晚選松溪知縣。
閩亡,卒于裡。
着有「松龛剩稿」。
朱治■〈忄間〉字子暇,嘉興人。
天啟辛酉(一六二一)舉于鄉,選肇慶通判;曆同知。
丙戌(一六四六)十月,永曆帝監國肇慶,治■〈忄間〉與推戴;上奔梧州,擢為兩廣總督,守肇慶。
明年正月,王師自廣州乘勝下,治■〈忄間〉棄城走;終事不可詳。
而秀水朱彜尊書其詩後雲:『子暇宣勞戎務,一星卒殒天南;生為進表之劉琨,死作思歸之溫序』。
蓋亦粵臣之抗節以殁者。
吳鉏字稽田,初名祖錫、字佩遠;嘉興人。
父吏部文選郎昌時,以罪死。
鋤素負大志,而又欲雪其父之恥,終身冥行,不返家園。
早年與妻弟徐枋往來靈岩、支硎間,既又同栖積翠。
嘗走海上依張煌言,魯監國授為職方郎中。
辛醜(一六六一)王師入緬,煌言遣鉏挾帛書入鄖陽山中說十三家軍,使出師撓楚以援緬。
是時十三家已衰敝不敢出,煌言軍亦尋散;鉏乃北走中原。
間南歸,則過徐枋之澗上草堂而不入其家;郁郁竟死。
葬膠東,以明蹈海之憤,不願首邱雲。
高鬥樞字象先,鄞人。
崇祯戊辰(一六二八)進士,授刑部主事;坐議巡撫耿如杞獄,與同列四人下獄。
尋複官,進員外郎。
五年,遷荊州知府。
久之,擢長沙兵備副使。
時賊氛已逼臨、藍,湖湘間土寇蜂起。
長沙止老弱衛卒五百,又遣二百戍攸縣,城庫雉堞盡圮;鬥樞建飛樓四十,大修守具。
臨、藍賊艘二百餘,由衡、湘抵城下;相拒十餘日,乃卻去。
尋擊殺亂賊劉高峰等,撫定餘衆;诏錄其功。
巡撫陳睿谟大征臨、藍寇,鬥樞當南面,大小十餘戰。
賊平,诏赉銀币。
十四年(一六四一)六月,進按察使;撫治王永祚移鬥樞守鄖陽。
鄖被寇且十載,居民才四千。
鬥樞至甫六日,而張獻忠自陝而東;鬥樞與知府徐啟元遣遊擊王光恩及其弟光興分扼之,戰頻捷。
光恩,故均州降渠小秦王也,善用其下;鬥樞亦善撫光恩。
闖賊先後四至,皆大創去。
當是時,湖南、北十四郡皆陷,鄖獨存。
自十五年(一六四二)冬,撫治王永祚被逮,連命李幹德、郭景昌代之,路絕不能至,中朝謂鄖已陷;十六年(一六四三)夏,鬥樞上請兵疏,始知鄖存。
衆議即任鬥樞;而陳演與有隙,乃擢啟元右佥都禦史撫治鄖陽,加鬥樞太仆少卿。
明年二月,朝議設漢中巡撫兼督川北軍務,擢鬥樞右佥都禦史;以往路阻,朝命皆不得達。
至三月,始聞仆少之命,即以軍事付啟元。
七月,北部變聞,并聞漢中之命;地已失,不可往。
冬十二月,命代何騰蛟巡撫湖廣,又以鄖陽固守功,加副都禦史;鬥樞皆不聞也。
明年,南都陷,将之陝不可,乃還鄖;鄖亦降,旁皇無之。
念老父尚在,間道歸鄞;與子宇泰與于江上之役。
累被名捕,竟得脫;後數年,卒。
宇泰字符發,少負才名,性尤忠笃。
乙酉(一六四五),偕錢肅樂起兵于鄞;時鬥樞猶未歸也。
魯監國手谕獎之,以為不愧浙東喬木;授兵部武選司員外郎。
丙戌(一六四六)冬,蠟書自海至,為邏者所得;首被捕。
戊子(一六四八),翻城事洩,再随鬥樞囚系。
壬寅(一六六二),複以海上事,被逮。
在獄,終日鼓琴。
仁和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