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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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監國嘉之,即以為令,守之。

    未幾,城複陷,被執;見我大帥不跪,瞋目罵不絕。

    磔于市;懸其頭于城之東門,數日色不變。

    一卒投諸濠中,夜狂叫,若有擊之者;乃羅拜而瘗之。

    同時有楊涞者,亦不屈死。

    我朝賜有桢通谥「節愍」。

     毛協恭字端甫,武進人。

    崇祯庚辰(一六四○)進士,知甯德縣。

    南都授陝西道監察禦史,隆武時命提督福建學政。

     丙戌(一六四六)八月,王師入閩;協恭适試士興化,聞變痛哭,躍入水,遇救不死,轉徙泉州、建甯間。

    土寇發,力疾趨崇安。

    明年七月,在道為王師所執;大帥欲降之,協恭厲聲曰:『若亦知毛提學乎?尚奚道』!乃被殺。

    妻周氏與其子女躍水死,仆鄒良、王大郎亦死。

    我朝賜通谥,曰「節愍」(補)。

     郭符甲,晉江人。

    崇祯癸未(一六四三)進士,官南京戶部主事。

    國變後,家居。

    丁亥(一六四七)朱成功會師泉州之桃花山,符甲與邑紳沈佺期起兵應之。

    戰殁,屍暴七日如生;鄉人義而葬之。

    我朝賜通谥,曰「節愍」。

     諸葛斌,晉江人;光祿卿倬從子也。

    隆武時,為監紀推官。

    從朱成功起兵泉州之桃花山;我西門守将楊義謀内應,有成約矣。

    而我提督趙國祚召義守東門,斌不知;夜率衆臨城,與副将蔡參等全軍俱殁。

     葉翼雲字敬甫,同安縣廈門人。

    崇祯庚辰(一六四○)進士,知吳江縣。

    捕奸民朱和尚,文選司吳昌時贻書為緩頰;拒不應。

    歲大旱、蝗;翼雲按捕蝗法,當于露翅濕濡時,乃夜行田間,令輕罪以捕蝗贖,災不為害。

    時有議加賦者,條上其不便;縣省六萬有奇。

    十六年(一六四三)東陽許都之亂,列郡大震;翼雲練壯士、治樓橹。

    北都陷,廉得土匪主名,捕殺之;一邑帖然。

    巡撫祁彪佳、巡按周元泰列其治狀為上考;以催科不及格,為昌時所阻。

    吳民嘩曰:『吾曹奈何累公』!争相輸納,不旬日完二萬七千有奇;台臣歎曰:『生祠、去思碑可作而緻,惟卸事官不事敲樸而完糧幾三萬,非得民心胡緻此』!起禮部主事,轉吏部;以親老,歸。

     閩中擢稽勳司員外。

    閩亡,谒朱成功于安平;成功令以便宜視同安縣事,與訓導陳鼎助部将邱缙、林壯猷、金作裕城守。

    城陷,翼雲曰:『今日猶得死于明土,吾輩之幸也』!與其弟監紀推官翼俊同遇害,鼎、缙、壯猷、作裕皆死之。

    鼎字尚圖,天啟丁卯(一六二七)舉于鄉;同安人。

    我朝賜翼雲通谥「烈愍」。

     楊廷樞字維鬥,吳縣諸生。

    天啟朝顔佩韋五人之難,廷樞實倡之;佩韋等死,廷樞獲免。

    舉崇祯庚午(一六三○)應天鄉試第一。

    國變,隐居鄧尉山;魯監國遙授翰林院檢讨兼兵科給事中。

     丁亥(一六四七)四月,以門人戴之雟通吳勝兆株連被逮;慨然曰:『予自幼慕文信國之為人;今日之事,素志也』。

    舟中,書血衣遺其孤曰:『惜時命之不猶,未登朝而食祿;值中原之多難,遂蒙禍以捐生。

    其年丁亥之建,為日孟夏之終;方隐遁夫山椒,忽陷罹于羅網。

    雖雲突如其來,亦已知之稔矣。

    但因報國無能,懷忠未展;終是人臣未竟之事,尚孤累朝所受之恩』雲雲。

    綴以絕命詩十二首。

    五月朔,我大帥會鞫于泗州寺;巡撫重其名欲生之,命之剃頭。

    廷樞曰:『砍頭事小,剃頭事大』!乃擁出。

    至寺橋臨刑,大聲曰:『生為大明人』,刑者急揮刀,首堕地;複曰:『死為大明鬼』!監刑者咋舌,乃禮而殡之。

    己醜(一六四九)永曆帝以尚書魯可藻薦,将召用;既聞其殉難,乃贈翰林院侍讀。

    我朝賜通谥,曰「忠節」。

     劉曙字公旦,長洲人也;崇祯癸未(一六四三)進士。

    弘光時,授南昌知縣;未赴而南都陷,歸隐蠡口。

     監國魯王之駐舟山也,諸生欽浩疏吳中忠義之士二十餘人于冊,首列曙名,将進之;曙不知也。

    渡海,為松江提督吳勝兆邏卒所獲;勝兆藏之。

    既而勝兆事敗,巡撫土國寶搜得冊,遂名捕曙。

    曙衣冠就絷,賦絕命詞曰:『孤臣孤子淚如泉,死傍君親即灑然!吾道直如弦上矢,此心清似水中蓮。

    枕戈未雪河山恨,濡筆空勞史冊傳。

    欲戀春晖報慈母,登堂愁賦「白華篇」』!見國寶,曰:『吾世受國恩,南都之變,已辦一死;特以父喪未葬、老母在堂,延喘至今。

    願速死,見高皇帝耳』!國寶令具通海狀;曙曰:『起義吾素志,恨不手刃汝輩耳』!白梃交下,血灑地有聲;猶罵不絕口。

    械至南京,洪承疇霁顔相勞苦,答如前。

    承疇曰:『汝不念老母邪』?曰:『君、親原非兩人,臣、子豈有二理』!發按察使盧某鞫之。

    溽暑中,匍匐十餘裡,狂呼欲絕;盧聞而驚甚,進以水。

    問何故兩年不谒地方官?對曰:『幼承祖宗清白之訓,為秀才時便如此。

    若以不見官長為罪,豈所以教天下之廉恥乎』!婉谕之,不屈;乃與昆山顧鹹正、松江夏完淳同下獄。

    丁亥(一六四七)九月十九日赴市,同刑者三十餘人。

    我朝賜通谥,曰「節愍」。

     華允誠字汝立,無錫人。

    早有志行,受「易」于同郡錢一本;中天啟壬戌(一六二三)進士。

    對策,極陳奄寺之害;主者不敢進呈,置二甲。

    乃從同裡高攀龍講學首善書院,傳其「主靜」之學;旋從攀龍入京,授工部都水司主事。

    魏奄日熾,攀龍去官歸,允誠亦乞假同行。

    崇祯改元,起營繕主事,轉員外郎。

    命督琉璃廠,減經費數萬。

    明年冬,京師戒嚴,諸曹郎分守城門;以守禦不備,多杖下斃。

    允誠守德勝門,四十餘日不稍懈;帝微行察知之,賜白金叙功,複加俸一年。

    久之,調兵部職方員外郎;疏攻閣臣溫體仁、吏部闵洪學朋比植私,奪俸半年(詳「明史」)。

    尋以終養歸。

    裡居十二年,事母色養備至;母八十三而終。

     南都立,起驗封員外郎,署文選司事。

    莅官十三日,見高宏圖、徐石麒等先後去位,即引疾退。

    乙酉(一六四五)後,屏居墓田,杜門讀「易」。

    戊子(一六四八)四月,有讦其不薙發者,逮至江甯,滿、漢官并緩言款之;允誠直立南向,舉手曰:『二祖列宗,神靈在天。

    允誠發不可薙,身不可降』!因賦絕命詩。

    臨刑,顧從孫尚濂曰:『心即太虛之心;太虛中何嘗有刀鋸斧钺!清其刀鋸斧钺不得加焉之心,亦安往不得哉』!遂見殺;年六十一。

    尚濂字靜觀,亦同死。

    仆薛成聞主被執,長恸不食;先一日死。

    訃至,仆宋孝号哭,觸階死。

    我朝賜允誠通谥「節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