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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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二天,我獨自回了北京。

     我給肖哲回了信,告訴他我想要出國,越快越好。

    但是我沒有任何準備,我甚至不知道應該先做什麼事。

    在等待肖哲回信的時間裡,我問自己,為什麼要急着出國。

    在艾葉鎮,那隻是一個用來分手的借口而已。

    出國?我連托福的書都沒摸過,出什麼國? 肖哲的回信來得很快,他甚至沒有問我如此倉促決定要出國的原因,就給我提供了他認為最好最快的方案:先申請來美國讀語言課,再一邊準備研究生考試。

    郵件裡還附帶了他從他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那裡要來的一大堆相關資料,詳細無比。

     那些材料全是英文,那晚我喝了三杯咖啡,讀到了早晨。

    讀完之後,頭昏眼花,好像當即忘了大半。

    我盯着放在一旁的手機看了好久,沒有一點動靜。

     他再也沒有出現,再沒有一條短信一個電話。

    我想我們大概再也不會相見,這一次分手,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決絕,他什麼都可以傷,除了自尊。

     然而,像過去的無數次,重逢總是發生在不經意間。

    若再遇到,我或許仍會一頭栽進那無法抗拒的漩渦之中,作繭自縛。

    莫非,我如此急于逃離這裡,不僅僅是要找個地方默默療傷,更是希望能夠與他不再相見,也就不再相愛了吧。

     某天,洛丢丢忽然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方律師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鑒于他表現良好,将侵吞财産悉數吐出,所以,沒再判的更重。

    吳媚媚當然還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還好,隻有一年而已。

     方律師最終為何決定自首,原因我未可知,甚至連整個案件的調查和審判,我都沒什麼興趣去了解。

    也許是他知法犯法的行為讓我失望,畢竟我是那樣敬重他,一直視他為我在律師這個行業裡的榜樣和努力的方向。

    但如今,我連到法庭看他如何為自己做最後辯護的勇氣都沒有。

    隻聽說他在法庭上落下淚來,興許是念及他與吳媚媚的多年情誼,或是良心發現想為他那在旁聽席嗷嗷大哭的腦癱兒子積德祈福。

     “姐姐,”洛丢丢說,“我想你。

    ” 她剛說完門鈴就響了,我打開門,門外站着擠眉弄眼的她。

    還給我帶了禮物,一袋子水果外加一張陳奕迅的cd。

     “我媽給我請了新家教,我答應在她出獄前重新回到學校,參加高考。

    ” “挺好。

    ”我說。

     “姐姐你不開心?”她察言觀色。

     “沒。

    ” 我可不想在一個孩子面前洩露心事。

    但她真的變得不一樣,也不再打破沙鍋問到底,沒事的時候,她常來看我。

    在重新變的孤單和不安的北京城,那些時日,她真是我最大的安慰。

     “為什麼失戀啊?”有一天,她終于問我。

     “因為我是孤兒,”我摸着她的頭發說,“我不希望這個世界上,因為我,又多出一個沒爸爸的孩子。

    ” “可是你都不快樂。

    ”她說,“值得嗎?” “還好吧。

    ”我說,“總會過去的。

    ” “愛情難道不是自私的麼?”她仰起脖子問我。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她。

     有了肖哲的幫助,加之我成績一向不錯,美國大學的申請辦的異常順利。

    辦完簽證的那天,阿南也來到北京,開始為我預訂機票打點行李。

    而我隻是把學校寄來的材料和報到日期再看了一遍,就把它塞到抽屜裡了。

     無人值得相告,也不覺得有什麼好慶祝。

     畢竟,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實是要奔赴一場逃亡,一場逃離錯愛的遠行。

     倒計時十天的時候,我才開始着手收拾行李,将所有東西都塞進了皮箱,還反複檢查保證他們既不會超重也不會因為被塞進了過多的東西而在中途就地崩開。

    辦妥一切手續,又與顔舒舒幾翻告别之後,空蕩蕩的房間裡唯一擺着的一個日曆上那個被圈起來的日子,竟然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