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意義》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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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這種傾向應該認為是具有預見性質而加以重視的。
①指1907年出版的《實用主義》,即本書的前身。
下文所指該書第78頁,可參看本書同頁(原書頁碼)。
——譯者 ②見同書第75頁。
顯然,那些批評我的絕對主義者全沒有這樣來體會他們自己的心理活動情況,所以我也隻好向他們道歉而把我的“禮物”收回。
既然這樣,“絕對”的概念,也就在任何方面都不是真的!特别是在我所指的那方面,既然他們有這種論斷,也就更不是真的! 我對“上帝”、“自由”、“計劃”等概念,也都抱同樣的看法。
利用實用主義方法從它們确切可經驗的作用來看,我證明它們都具有同一個意義,即世界上存在有“希望”的意義。
“有沒有上帝”,就等于說“有沒有希望”。
我覺得分這兩種看法是足夠客觀的——是一個關于宇宙究竟具有哪一種性質的問題——即使我們暫定的答案是憑主觀理由作出的。
可是,不論基督教徒批評者也好,非基督徒批評者也好,都一緻向我進攻,說我是在号召人們說“上帝存在”,盡管并沒有上帝存在——因為在我的哲學中,的确,這話的真實意義并不是真指在任何形式上有上帝存在,而隻是指這樣說能令人感覺舒服。
實用主義者和非實用主義者的争執大半是系于真理究竟應該作何解這一點,而不在于真理情況中所包含的任何具體事實;因為實用主義者和非實用主義者同樣都相信存在的客體,正象他們同樣都相信我們關于它們的觀念一樣。
區别隻在于:實用主義者所說的真理,隻限于指觀念而言,也就是限于指觀念的“适用性”而言;而非實用主義者所說的真理,一般似都是指客體而言。
但既然實用主義者,隻要他承認一個觀念确實是真的,也必然承認這觀念對它的客體所說的一切,而多數非實用主義者既然也都已承認,隻要客體是存在的,關于這客體存在的觀念也就是适用的,那末,剩下的似沒有什麼多大可争之點,人們很可以提問,為什麼我這裡還在翻印我這些無謂之争的舊稿,而不明達一些,把它們付之一炬呢? 這一點我很明白。
問題在于我還在提倡另一種我所叫做徹底經驗主義的學說;而我覺得把實用主義的真理論确立起來,對于徹底經驗主義的推行,是個頭等重要的步驟。
徹底經驗主義首先包括一個假定,接着是一個事實的陳述,最後是一個概括的結論。
它的假定是:隻有能以經驗中的名詞來解釋的事物,才是哲學上可争論的事物。
(當然,不能經驗的事物也盡可以存在,但絕不構成哲學争論的題材。
) 事實的陳述是:事物之間的關系,不管接續的也好,分離的也好,都跟事物本身一樣地是直接的具體經驗的對象。
概括的結論是:經驗的各個部分靠着關系而連成一體,而這些關系本身也就是經驗的組成部分。
總之,我們所直接知覺的宇宙并不需要任何外來的、超驗的聯系的支持;它本身就有一連續不斷的結構。
當前思想上對于徹底經驗主義的一個嚴重障礙,就在于那種根深蒂固的理性主義信念,認為直接經驗全是分離的、沒有聯系的;要從這分離的狀态中構成一統一的世界,必須有一個超人的統一者存在。
根據流行的唯心主義看法,此統一者就是“絕對全睹者”,他用各種“範疇”象網一般地把萬物囊括起來、聯系起來。
而所有這些範疇中最特殊的一種,也許要算那“真理關系”這個範疇了,它把實在的各個部分成對地聯系起來,把其中一個當作是“認識者”,另一個當作是“被認識者”,但它本身卻是在經驗上一無内容的,既不能描述,又不能解釋,更不能化為更簡單的名詞,而隻能說它是“真理”來加以表示。
相反,實用主義對真理關系的觀念卻是:它有一定的内容;它所包含的一切都是可經驗的。
它的整個的性質可以用确切的名詞來表示。
所謂觀念的“适用性”——一切真的觀念所必須具備的“适用性”——是指這些觀念在具體經驗的各部分間所能産生的個别具體的作用——不論是物質的或理智的,實際的或可能的。
這樣一個實用主義論點,如果能被接受,徹底經驗主義也将獲得了一個巨大的勝利;因為理性主義者認為一個客體和那真正認識這客體的觀念之間的關系,絕不是這樣一種可描述的關系,而是超越于一切可能的世俗經驗的關系;而且在這樣解釋的這點關系上,理性主義也是最不甘放棄它的主張的。
由于本書中我所準備駁斥的各種反實用主義論點極易被理性主義者用來不僅反對實用主義,而且也反對徹底經驗主義(因為如果真理關系能被說成是超驗的,其他的關系也能被說成如此),我深感有戰略性的必要予以認真的反擊和堅決的清除。
我們的批評者所最常堅持的一個說法是:雖然作用伴随真理,但并不構成真理。
他們總是說:真理是超于作用的,是先于作用的,是解釋作用的,而決非被作用所解釋的。
因此,我
①指1907年出版的《實用主義》,即本書的前身。
下文所指該書第78頁,可參看本書同頁(原書頁碼)。
——譯者 ②見同書第75頁。
顯然,那些批評我的絕對主義者全沒有這樣來體會他們自己的心理活動情況,所以我也隻好向他們道歉而把我的“禮物”收回。
既然這樣,“絕對”的概念,也就在任何方面都不是真的!特别是在我所指的那方面,既然他們有這種論斷,也就更不是真的! 我對“上帝”、“自由”、“計劃”等概念,也都抱同樣的看法。
利用實用主義方法從它們确切可經驗的作用來看,我證明它們都具有同一個意義,即世界上存在有“希望”的意義。
“有沒有上帝”,就等于說“有沒有希望”。
我覺得分這兩種看法是足夠客觀的——是一個關于宇宙究竟具有哪一種性質的問題——即使我們暫定的答案是憑主觀理由作出的。
可是,不論基督教徒批評者也好,非基督徒批評者也好,都一緻向我進攻,說我是在号召人們說“上帝存在”,盡管并沒有上帝存在——因為在我的哲學中,的确,這話的真實意義并不是真指在任何形式上有上帝存在,而隻是指這樣說能令人感覺舒服。
實用主義者和非實用主義者的争執大半是系于真理究竟應該作何解這一點,而不在于真理情況中所包含的任何具體事實;因為實用主義者和非實用主義者同樣都相信存在的客體,正象他們同樣都相信我們關于它們的觀念一樣。
區别隻在于:實用主義者所說的真理,隻限于指觀念而言,也就是限于指觀念的“适用性”而言;而非實用主義者所說的真理,一般似都是指客體而言。
但既然實用主義者,隻要他承認一個觀念确實是真的,也必然承認這觀念對它的客體所說的一切,而多數非實用主義者既然也都已承認,隻要客體是存在的,關于這客體存在的觀念也就是适用的,那末,剩下的似沒有什麼多大可争之點,人們很可以提問,為什麼我這裡還在翻印我這些無謂之争的舊稿,而不明達一些,把它們付之一炬呢? 這一點我很明白。
問題在于我還在提倡另一種我所叫做徹底經驗主義的學說;而我覺得把實用主義的真理論确立起來,對于徹底經驗主義的推行,是個頭等重要的步驟。
徹底經驗主義首先包括一個假定,接着是一個事實的陳述,最後是一個概括的結論。
它的假定是:隻有能以經驗中的名詞來解釋的事物,才是哲學上可争論的事物。
(當然,不能經驗的事物也盡可以存在,但絕不構成哲學争論的題材。
) 事實的陳述是:事物之間的關系,不管接續的也好,分離的也好,都跟事物本身一樣地是直接的具體經驗的對象。
概括的結論是:經驗的各個部分靠着關系而連成一體,而這些關系本身也就是經驗的組成部分。
總之,我們所直接知覺的宇宙并不需要任何外來的、超驗的聯系的支持;它本身就有一連續不斷的結構。
當前思想上對于徹底經驗主義的一個嚴重障礙,就在于那種根深蒂固的理性主義信念,認為直接經驗全是分離的、沒有聯系的;要從這分離的狀态中構成一統一的世界,必須有一個超人的統一者存在。
根據流行的唯心主義看法,此統一者就是“絕對全睹者”,他用各種“範疇”象網一般地把萬物囊括起來、聯系起來。
而所有這些範疇中最特殊的一種,也許要算那“真理關系”這個範疇了,它把實在的各個部分成對地聯系起來,把其中一個當作是“認識者”,另一個當作是“被認識者”,但它本身卻是在經驗上一無内容的,既不能描述,又不能解釋,更不能化為更簡單的名詞,而隻能說它是“真理”來加以表示。
相反,實用主義對真理關系的觀念卻是:它有一定的内容;它所包含的一切都是可經驗的。
它的整個的性質可以用确切的名詞來表示。
所謂觀念的“适用性”——一切真的觀念所必須具備的“适用性”——是指這些觀念在具體經驗的各部分間所能産生的個别具體的作用——不論是物質的或理智的,實際的或可能的。
這樣一個實用主義論點,如果能被接受,徹底經驗主義也将獲得了一個巨大的勝利;因為理性主義者認為一個客體和那真正認識這客體的觀念之間的關系,絕不是這樣一種可描述的關系,而是超越于一切可能的世俗經驗的關系;而且在這樣解釋的這點關系上,理性主義也是最不甘放棄它的主張的。
由于本書中我所準備駁斥的各種反實用主義論點極易被理性主義者用來不僅反對實用主義,而且也反對徹底經驗主義(因為如果真理關系能被說成是超驗的,其他的關系也能被說成如此),我深感有戰略性的必要予以認真的反擊和堅決的清除。
我們的批評者所最常堅持的一個說法是:雖然作用伴随真理,但并不構成真理。
他們總是說:真理是超于作用的,是先于作用的,是解釋作用的,而決非被作用所解釋的。
因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