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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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進攻和防禦 一、防禦的概念 防禦的概念是什麼?是抵抗一次進攻。

    防禦的特征是什麼?是等待這一進攻。

    這一特征常常使軍事行動成為一次防禦行動,在戰争中僅根據這一特征就能将防禦與進攻區别開來。

    然而由于絕對的防禦與戰争的概念是完全矛盾的(因為在絕對防禦時将隻有一方在進行戰争),因此在戰争中的防禦也隻能是相對的,防禦的這個特征隻能用于防禦的總概念,而不應擴大到防禦的所有部分。

    在一次局部戰鬥中,如果我們等待敵人的沖鋒,那麼它就是防禦戰鬥;在一次會戰中,如果我們等待敵人的進攻,即等待敵人出現在我們的陣地前面,進入我們的火力打擊範圍,那麼它就是防禦會戰;在一次戰局中,如果我們等待敵人進入我們的戰區,那麼它就是防禦戰局。

    在所有這些情況中,等待和抵禦的特征均符合防禦的總概念,并未因此而與戰争的概念相矛盾,因為等待敵人迎着我們的刺刀沖鋒,等待敵人向我們的陣地和戰區進攻,我們從中是可以得到好處的。

    但是我方要真正進行戰争,就必須還擊,于是在防禦戰争中的這種進攻行動某種程度上是在防禦這一大的主題下進行的,也就是說,我們所運用的攻勢是在陣地或戰區的概念内進行的。

    因此人們在防禦戰局中可以有進攻行動,在防禦會戰中可以用某些師發起進攻。

    最後,在一個簡單的針對敵人沖鋒的部署中,甚至也可以在進攻中用子彈迎擊敵人。

    因此,作戰的防禦形式不是單純的盾牌,而是由多個巧妙的打擊組成的盾牌。

     二、防禦的好處 防禦的目的是什麼?是維護現狀。

    維護現狀比奪取更容易,因此人們從中就已經可以得出結論:假設使用同樣的手段,防禦比進攻更容易。

    為什麼維護或保持現狀更容易呢?因為進攻者所有未利用的時間,防禦者都可以利用。

    防禦者可以坐享其成。

    凡是進攻者由于估計錯誤、畏懼或懈怠而沒有利用的時機,都會給防禦者帶來好處。

    在七年戰争中,防禦的這個好處不止一次使普魯士這個國家免遭覆滅。

    這個在防禦的概念和目的中得以體現的防禦的好處是符合一切防禦的本性的。

    這一好處在現實生活的其他領域,特别是在與戰争非常近似的法律事務交往中,也已經為&ldquo先占者得利&rdquo[1]這一拉丁諺語固定下來了。

    另一個純粹由戰争本性帶來的好處是當地地形之利,它是防禦者可以優先享用的一個好處。

     明确了這些一般概念後,現在我們想轉而更多地談談防禦本身。

     在戰術範圍,凡是我們把主動權留給敵人,等待敵人在我們陣地前出現的戰鬥,無論規模大小,都是防禦戰鬥。

    從敵人出現在我們陣地前的這一刻起,我們就可以運用一切進攻的手段,而且不會失去防禦的上述兩個好處,即等待之利和地形之利。

    在戰略範圍,戰局先是取代了戰鬥,戰區取代了陣地;之後則是整個戰争取代了戰局,整個國家取代了戰區。

    在戰略範圍這兩種情況下的防禦和戰術上的防禦是一樣的[2]。

     防禦比進攻容易,這一點我們已經泛泛地談過了。

    但是由于防禦具有消極的目的&mdash&mdash維護現狀,進攻具有積極的目的&mdash&mdash占領,而占領可以增加進攻者的作戰手段,維護現狀不能增加防禦者的作戰手段,因此為了表達确切,人們應該說:作戰的防禦形式本身比進攻形式更有力。

    這就是我們要得出的結論。

    盡管這個結論完全符合事物的本性,而且得到了經驗的千百次證明,但流行的說法卻完全與這個結論相反。

    這證明膚淺的著作家們能夠給概念造成很大的混亂。

     既然防禦是一種更有力的、但帶有消極目的的作戰形式,那麼人們自然可以得出結論:隻有因力量弱小而需要運用這種形式時,人們才不得不運用它,一旦力量大到足以追求積極目的時,就應該立即放棄防禦。

    由于人們借助于防禦成為勝利者,通常可以導緻出現對自己更有利的兵力對比,因此以防禦開始和以攻勢結束也就成了戰争的自然進程。

    如果人們不僅認為防禦總體上具有被動性,而且認為防禦的各個部分均具有被動性,那麼這與戰争的概念是相矛盾的。

    同樣,如果人們認為防禦是最終目的,則也是與戰争的概念相矛盾的。

    換句話說,如果人們在戰争中将其取得的勝利僅用于抵禦,根本不想反攻,那麼這場戰争就是荒謬的,就如同人們在會戰中讓最絕對的防禦(被動性)在一切舉措中占主導地位一樣,這種會戰也是荒謬的。

     有人也許會舉出很多戰例,想證明上述總的看法是錯誤的。

    在這些戰例中,防禦的目的一直到最後仍是防禦性的,并未考慮反攻。

    他們之所以有可能這樣做,是因為他們忘了,我們在這裡談的僅僅是一個總的看法,而且在他們用于反駁這一看法的那些戰例中,反攻的可能性尚未出現。

     例如在七年戰争中,弗裡德裡希大帝至少在這場戰争的最後三年沒有想要發起一次攻勢。

    我們甚至認為,他在這場戰争中隻是将攻勢視為一種較好的防禦手段。

    他的整個處境迫使他這樣做。

    一位統帥隻準備做最符合他當時處境的事,這是十分自然的。

    盡管如此,如果我們不把有可能對奧地利進行反攻的想法視為他整個行動的基礎,如果我們不認為反攻的時機隻是直到那時尚未出現,那麼我們就無法從總體上考察這一防禦戰例。

    雙方最終締結和約,表明上述這一總的看法在這一戰例中也是具有現實性的。

    正是國王的防禦使奧地利人認識到,僅以他們的力量無法與這位國王的才幹相抗衡,認識到他們無論如何還要付出比到那時更大的努力,而且隻要他們有絲毫放松,就有可能再喪失領土,也就是說正是國王的防禦才促使奧地利人締結和約的。

    而且實際上,如果弗裡德裡希大帝當時不是部分兵力被俄國、瑞典和帝國軍隊牽制住,他一定會嘗試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3]再次戰勝奧地利人。

    對于這一點,沒有人會懷疑。

     在我們明确了在戰争中應如何理解防禦這一概念,以及給出了防禦的界限以後,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談一談防禦是更有力的作戰形式這一論點。

     對進攻和防禦做進一步考察和比較後,這一論點已經十分清晰了。

    現在我們隻想指出,與之相反的論點是如何自相矛盾,并且與經驗相矛盾的。

    假如說進攻是更有力的作戰形式,那麼人們就不會再有任何理由去采取防禦這種作戰形式了,因為防禦終究隻有消極的目的;假如說進攻是更有力的作戰形式,那麼每個人想必都要進攻,防禦就不存在了。

    反過來,追求較高的目的是要付出更大代價的,這是十分自然的。

    誰認為自己的力量足夠強大,可以采取進攻這種比較弱的作戰形式,誰就可以追求較大的目的;誰要是給自己設定了較小的目的,誰就可以享用防禦這種較強作戰形式帶來的好處。

    如果我們看看過去的情況,就會發現,大概從來沒有聽說過,人們在有兩個戰區的情況下,以一個兵力較少的軍團在一個戰區進攻,而以一個兵力較多的軍團在另一個戰區防禦。

    如果說自古以來的情形到處都與此相反,那麼這就很好地證明了,即使是那些非常喜歡進攻的統帥,也認為防禦更有力。

    我們在接下來的幾章裡還要闡明幾點問題。

     *** [1]第二次西裡西亞戰争中的一次著名會戰。

    1745年6月2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進至施韋德尼茨以北,統率奧地利、薩克森聯軍的洛林親王誤認為普軍向奧得河畔的布雷斯勞運動,因此走出山區,進入霍恩弗裡德貝格(Hohenfriedeberg,即今波蘭下西裡西亞省村莊多布羅米爾茨[Dobromierz])東北部平原,企圖監視普軍的動向。

    3日午夜,普軍突然接近聯軍,并于4日淩晨2時發起進攻,首先擊潰聯軍左翼的薩克森軍,然後以優勢的騎兵擊敗奧軍主力。

    聯軍遂向霍恩弗裡德貝格以南退去。

    &mdash&mdash譯者注 [2]希臘神話中的一個典故。

    為避免子女們争奪遺産,阿拉伯王埃伊吉普圖斯(Aigyptos)向孿生兄弟、利比亞王達那阿斯(Danaos)建議,由自己的50個兒子娶他的50個女兒(均名達那伊得斯)。

    後者認為其中有詐,于是命女兒們在新婚之夜将其新郎刺死。

    除大女兒助新郎逃走外,其他49個女兒都殺死了自己的丈夫,因此被罰在地獄中不停地往無底桶裡注水。

    後比喻無意義的付出。

    &mdash&mdash譯者注 [3]&ldquo先占者得利&rdquo,原文為拉丁語&ldquobeatisuntpossidentes&rdquo,系古羅馬律法中的一條原則,規定當兩人就一件物品的所有權産生争議時,目前占有者不必證明自己占有該物品的合法性,而另一方主張其權利時,則需證明對方占有該物品的非法性。

    作者借此比喻防禦者占據陣地,相對于進攻者擁有地形熟悉、以逸待勞等有利條件。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章 進攻和防禦在戰術上的關系 首先我們必須探讨一下在戰鬥中導緻勝利的因素。

     我們在這裡不談部隊的優勢、勇敢、訓練有素或其他特點,因為一般決定它們的東西不包括在我們在這裡所說的軍事藝術的範圍之内,而且它們在進攻和防禦時将起到相同的作用。

    即便是對總的數量上的優勢,在這裡也不能加以考慮,因為部隊的數量同樣是一個既定的東西,而不是統帥可以任意決定的。

    上述這些東西對進攻和防禦也沒有特别的關系。

    在我們看來,極有利于取得勝利的隻有三個因素:出敵不意、地利和多面進攻。

    出敵不意是通過在某一點部署遠出乎敵人意料的兵力來達到效果。

    這種局部的數量優勢與總的數量優勢十分不同,它是軍事藝術中最重要的有效手段。

    至于地利如何有助于取得勝利,對此是十分容易理解的,隻有一點需要加以說明,那就是這裡所說的地利不僅是指進攻者在前進時遇到的障礙(例如陡峭的谷地、高山峻嶺、兩岸泥濘的河流、成片的灌木叢等等),而且也指那些給防禦者機會,讓防禦者能隐蔽部署的地形。

    甚至一個極為普通的地形,我們也可以說,誰熟悉它,誰就能從中得利。

    多面進攻包括所有戰術上的大小迂回,它之所以起作用,一方面是因為敵人受到火力夾擊,一方面是因為敵人害怕退路被切斷。

     那麼在考慮到上述因素的情況下,進攻和防禦的關系又是怎樣的呢? 如果我們想起上面所說的導緻勝利的三個因素,那麼這一問題的答案是:進攻者隻能利用第一和第三這兩個因素的一小部分,而防禦者則可以利用這兩個因素的大部分,以及第二個因素的全部。

     進攻者隻有以全部部隊對敵全部部隊進行真正襲擊的好處,而防禦者在戰鬥中有能力通過強度和樣式不一的進攻不斷地對進攻者采取出敵不意的行動。

     進攻者比防禦者更容易包圍對方的全部部隊,并切斷其退路,因為防禦者已經停下,而進攻者相對于防禦者的停止狀态仍在運動。

    進攻者的這種迂回依舊隻是針對防禦者的整個部隊而言。

    在戰鬥中以及對部隊的各個部分來說,則是防禦者比進攻者更容易進行多面進攻,因為如前所述,防禦者比進攻者更有能力通過其進攻的樣式和強度對敵采取出敵不意的行動。

     防禦者優先享受到地利,這本身是很清楚的。

    至于防禦者能夠通過進攻的強度和樣式在出敵不意方面占有優勢,是因為進攻者不得不沿着大小道路行進,容易被觀察到,而防禦者可以隐蔽部署,在決定性的時刻到來之前,進攻者幾乎發現不了防禦者。

    自從普遍采用了正确的防禦方式以來,對防禦者的偵察已經完全過時了,也就是說對防禦者已經不大可能進行這樣的偵察了。

    雖然進攻者不時還進行這種偵察,但是能帶回去的收獲很少。

    防禦者為部署部隊可以選擇地形,在戰前即充分熟悉它,這給防禦者帶來的好處很大;防禦者隐蔽在這種地形中,必然比進攻者更能對對手采取出敵不意的行動,這個道理也很簡單,但人們現在仍不能擺脫陳舊的觀念,似乎接受一次會戰就等于已經輸了一半。

    這種舊觀念來自20年前流行的防禦方式(部分在七年戰争中仍流行)。

    當時人們期望從地形方面獲得的好處無非是占有一個難以接近的正面(例如陡峭的山坡等)。

    當時部隊的部署沒有縱深,而且翼側運動不便,從而出現很大一個弱點,以至部隊總是從一座山延伸部署到另一座山,導緻情況越來越糟。

    這時如果部隊在翼側找到某種依托,那麼一切就都取決于這支像一塊繃在刺繡框架上的部隊,任何一點都不能被敵人突破。

    部隊所占地形的任何一點都有直接的價值,因此必須對這一地形進行直接防禦。

    這樣一來,在會戰中就既談不上運動,也談不上出敵不意了。

    這樣一種防禦與可稱之為良好的防禦(在近代也确實成為現實)是完全相反的。

     實際上,人們之所以輕視防禦,往往是因為一個時代有了變化,某種防禦方式過時了。

    我們上面所談的防禦方式也是這種情況,過去有一個時期這種防禦方式确實優于進攻。

     如果我們看一下近代軍事藝術的形成過程,就可以知道,起初(在三十年戰争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争期間),部隊的展開和部署是會戰中最主要的事情之一,是會戰計劃中最占篇幅的内容。

    這種情況通常對防禦者十分有利,因為他已經完成部署和展開。

    随着部隊機動能力的增強,防禦者的這個有利條件不複存在,進攻者在一段時間取得了優勢。

    對此,防禦者設法在河流、深谷後面以及山上尋求保護,再次取得明确的優勢,直到進攻者變得十分機動和靈活,敢于進入地形複雜的地區并分多路進攻,即能夠迂回對手時,防禦者才又失去優勢。

    由于進攻者敢于這樣行動,防禦者就把正面部署得越來越寬,這必然使進攻者想到把兵力集中在數個點上,以突破對方縱深不大的陣地。

    于是進攻者第三次取得優勢,防禦者不得不再次改變防禦方法。

    在最近幾次戰争中,防禦者已經在這樣做了:防禦者将其兵力集結成數支大部隊,通常不預先展開,而是盡量隐蔽部署,也就是隻做好行動的準備,等進攻者的舉措進一步暴露後再采取行動。

     這種防禦方法并不完全排斥在部分地區進行消極防禦,這種消極防禦的優點極為明顯,因此在一次戰局中,人們成百次地運用它。

    但是這種被動防禦目前一般已經不占主要地位了,我們在這裡要指出的正是這一點。

     如果進攻者再發明某種新的有效的方法(但是現在一切都趨向簡單,一切都以事物的内在必然性為依據,恐怕難以期待出現什麼新的方法),防禦者也就必須改變自己的方法,然而地形肯定總是有利于防禦的。

    由于地形和地貌的特點對軍事行動的影響現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大,因此一般能确保防禦者擁有其天然的優勢。

     第三章 進攻和防禦在戰略上的關系 我們首先還是要問: 在戰略上能帶來成果的因素有哪些? 如前所述,在戰略上沒有勝利[1]。

    戰略上的成果,一方面是指為戰術勝利做好了準備(這一成果越大,戰鬥中的勝利就越有把握),另一方面是指運用已經取得的戰術勝利。

    戰略越是有能力在一場勝利會戰後通過各種綜合運用使勝利産生大量效果,越是能夠從被會戰動搖了基礎的敵軍那裡奪取大量戰利品,越是能夠大手筆地弄到很多那些在會戰中本來不得不費盡力量逐個取得的成果,那麼戰略的成果就越大[2]。

    那些尤其能夠導緻或便于取得這種成果的主要條件,也就是在戰略上起作用的主要因素有下述幾個: 1.地利; 2.出敵不意(要麼通過進行真正的襲擊,要麼通過在某些地點出敵意料地部署較多力量); 3.多面進攻。

     (上述三個因素與戰術範圍的三個因素是相同的。

    ) 4.戰區由于擁有要塞和一切有關設施所具有的支援作用; 5.民衆的支持; 6.對巨大的精神力量的利用[3]。

     那麼在考慮到上述因素的情況下,進攻和防禦的關系又是怎樣的呢? 防禦者占有地利,進攻者占有襲擊之利,這在戰略範圍和在戰術範圍都是一樣的。

    但對于襲擊,我們要指出的是,它在戰略上是一個遠比在戰術上有效和重要的手段。

    在戰術範圍,人們很少能将一次襲擊擴展為大的勝利,相反在戰略範圍,一次襲擊一舉結束整個戰争的情況并不少見。

    但是我們還要指出,使用這個手段是以對手犯了嚴重、确切和罕見的錯誤為前提的,因此這一手段并不能給進攻的天平一端加上很重的砝碼。

     通過在某些地點部署優勢兵力,造成出敵不意,這又與戰術上的情況非常相似。

    假如防禦者将其兵力分開部署在其戰區的多個接近點上,那麼進攻者顯然就有以全部兵力打擊防禦者某一部分的有利條件。

     不過,新的防禦藝術在這裡也采取了另一種行動方式,在不知不覺中帶來了與以往不同的防禦原則。

    如果防禦者不用擔心對手沿着未設防的大路撲向一處大的物資庫(或補給站),或撲向未做好防禦準備的要塞或首都;如果防禦者不用擔心失去退路,因此不必沿着進攻者選定的道路去迎擊對手,那麼他就沒有任何理由分兵,因為如果進攻者在一條道路上發現防禦者後轉而選擇另一條道路,那麼防禦者仍可在數天後以全部兵力沿着進攻者選擇的道路去搜尋他。

    在大多數情況下,防禦者甚至可以确信,他會榮幸地受到進攻者的拜訪。

    而如果進攻者認為有必要分兵前進(因為給養的關系,分兵往往幾乎是不可避免的),那麼防禦者顯然就處于有利地位,因為防禦者能夠以自己的全部兵力打擊對手的一部分兵力。

     在戰略範圍,翼側進攻和背後進攻涉及戰區的背後和側面,其本性有很大程度的改變。

     1.火力夾擊不存在了,因為人們不可能從戰區的一端射擊到另一端。

     2.一方受到迂回時,其對于失去退路的恐懼要小很多,因為空間在戰略範圍不像在戰術範圍那樣會被人封鎖。

     3.在戰略範圍,由于空間較大,内線(較短的路線)的效果增大,這對抵抗多面進攻極為有利。

     4.交通線脆弱是一個新的因素,也就是說交通線一旦被切斷,影響就很大。

     在戰略範圍内,由于空間較大,通常隻有掌握主動權的一方(進攻者)才能進行包圍(多面進攻);防禦者無法像在戰術範圍那樣,在行動過程中對包圍者進行反包圍,因為他既無相應的縱深,也無法隐蔽部署他的部隊。

    這些當然都是由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如果包圍不能帶來什麼好處,盡管包圍是容易的,但對進攻者又有什麼幫助呢?因此,假如不是考慮到圍攻對交通線的影響,人們在戰略範圍就根本不會把圍攻作為一個緻勝的因素。

    不過這個因素在最初的時刻,即在進攻者和防禦者相遇但還在各自陣地對峙時,很少能起到大的作用。

    隻是在一個戰局的進程中,當進攻者在敵國逐漸成為防禦者時,這一因素的作用才會變大。

    這時,這個新的防禦者的交通線變得脆弱了,原來的防禦者作為進攻者能夠利用這個弱點了。

    但是新進攻者所具有的這種優越性總的來說不能算到進攻上,因為它實際上是從防禦的較高關系中産生的[4],誰還看不出這一點呢! 第四個因素,即戰區的支援作用自然是在防禦者一邊。

    當進攻的部隊開啟了戰局,他們也就離開了自己的戰區,并因此而受到削弱,也就是說,他們把要塞和各類倉庫留在後方了。

    他們需要通過的行動區域越大,他們受到的削弱也就越多(因為行軍和派出占領軍),而防禦者的部隊則保持着與各方面的聯系,也就是說,他們享用着自己的要塞提供的支援,不會受到任何削弱,而且距其人員補充和物資補給地更近。

     民衆的支持作為第五個因素,并不是在每次防禦中都能得到的,因為一個防禦戰局也有可能在敵國進行,但是這一因素終究隻是從防禦的概念中産生出來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适用的。

    此外,這裡所說的民衆支持主要是(但并不隻是)指國民軍和民衆武裝的作用,同時也是指部隊遇到的阻力較小,人員補充和物資補給地都比較近,補充和補給比較豐富等。

     1812年戰局使我們像透過放大鏡一樣清晰地看到第三個和第四個因素中提到的那些手段的效果:法軍渡過涅曼河時有50萬人,打博羅季諾會戰時隻有約13萬人,抵達莫斯科時就更少了。

     人們可以說,拿破侖這次龐大的試圖征服俄國的行動失利所帶來的後果是如此之大,以至俄國人即使沒有繼而進行反攻,也可以長時期确保不再會受到入侵。

    當然,除瑞典以外,沒有一個歐洲國家與俄國的情況相似,但是起作用的因素是相同的,隻是起作用的程度不同。

     對第四個和第五個因素還需做一點說明:有利于防禦的這兩個因素是就最初的防禦,即在本國境内進行的防禦而言的,當部隊在敵國進行防禦,而且與進攻行動交織在一起時,這兩個因素的作用就會被削弱。

    當我們考慮到這一情況時,就會發現這兩個因素大體像上述第三個因素一樣,從中又會産生對進攻的一個新的不利因素,因為正如防禦不僅僅由抵禦要素構成一樣,進攻也不是完全由積極要素構成的,甚至每個不能直接導緻媾和的進攻最終都不得不以防禦結束。

     既然在進攻中出現的一切防禦因素都由于進攻的本性(防禦因素是進攻的一部分)而受到削弱,那就不得不将此視為進攻的一個普遍存在的不利之處。

     這并不是閑來無事的吹毛求疵,相反,一切進攻的主要弱點正是在這裡,因此人們在制訂每個戰略進攻計劃時,都必須一開始就特别注意這一點,即特别注意進攻過後的防禦。

    關于這一點我們将在《戰局計劃》[5]一篇中詳細闡述。

     巨大的精神力量不時像真正的酵素一樣滲入戰争的要素,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統帥能夠運用它們來加強自己的力量。

    可以想象,防禦者和進攻者都有可能擁有這些精神力量。

    精神力量在進攻時起的作用尤其顯著,例如造成對手混亂和恐懼,但由于它們通常隻在決定性打擊以後才能呈現出來,因此對決定性打擊本身很少能起到決定其方向的作用。

     至此,我們認為已經充分論證了防禦是比進攻更有力的一種作戰形式這一論點,但是還剩下一個迄未談到的小的因素需要提一下,這就是勇氣,即部隊中源于意識到自己是進攻者而産生的占有優勢的感覺。

    這種感覺本身确實是真實存在的,隻是它很快就會被淹沒在部隊由于勝利或失敗、由于指揮官有才或無能而産生的更普遍和更強烈的感覺中。

     *** [1]指如果防禦者在戰略上運用進攻手段,其仍不會失去防禦的兩個好處。

    &mdash&mdash譯者注 [2]摩拉維亞(Mähren),曆史地域名,位于今捷克共和國東部,約占捷克面積的三分之一。

    &mdash&mdash譯者注 [3]根據作者的觀點,&ldquo勝利&rdquo指戰鬥(會戰)的結果,而戰鬥是戰術範圍的問題,因此作者認為在戰略範圍沒有&ldquo勝利&rdquo這一概念。

    &mdash&mdash譯者注 [4]參閱本書第一卷第四篇第十二章。

    &mdash&mdash譯者注 [5]從亞當·馮·比洛先生那裡學到有關戰略知識的人不會理解,為什麼我們在這裡不多不少地恰好全部略去了(亞當·馮·比洛的)戰略。

    但這不是我們的過錯,亞當·馮·比洛先生談的淨是次要的事情。

    一個商店學徒在浏覽了全部算術書的目錄之後,如果既沒有看到比例運算法,也沒有看到多倍比例運算法,那麼他同樣會感到詫異。

    而亞當·馮·比洛先生的見解連這樣實用的規則都不如,因此我們在這裡做這個比喻,是出于其他原因。

    &mdash&mdash作者注 第四章 進攻的向心性和防禦的離心性 進攻的向心性和防禦的離心性這兩個概念,這兩種在進攻和防禦時使用部隊的形式,在理論和實踐中經常出現,以至不知不覺地造成一種印象,似乎它們分别是進攻和防禦的固有形式。

    但是人們隻要稍加思索就知道,事實上并非如此。

    因此我們想盡早考察它們,一勞永逸地得出明确的概念,以便今後在進一步考察進攻和防禦的關系時可以完全撇開它們,以免不停地受到它們所造成的有利或有弊的假象的幹擾。

    因此我們在這裡把它們視為純粹抽象的東西,像提煉酒精似的把概念總結出來。

    至于這一概念在實際中的作用,則留待以後再做研究。

     無論是在戰術範圍還是在戰略範圍,人們都可以想象防禦者是處于等待狀态的,也就是說是處于停止狀态的;而進攻者則是運動着的,而且是針對防禦者的停止狀态進行運動的。

    人們從中必然會得出結論:隻要進攻者在運動,而防禦者處于停止狀态,那就隻有進攻者可以随意進行包圍和合圍。

    進攻者這種根據利弊決定是否向心進攻的自由,想必是進攻的普遍優點。

    不過進攻者隻是在戰術範圍才有這種自由,在戰略範圍并不總是有這種自由。

    在戰術範圍,防禦者兩翼的依托點幾乎從不會有絕對的安全,而在戰略範圍,當防線從一個海岸徑直延伸到另一海岸,或由一個中立區延伸到另一中立區時,兩翼的依托點則常常是安全的。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不可能向心進行,進攻者的選擇是受到限制的。

    而當進攻者不得不向心推進時,這種選擇受限的情況就更讓他難受。

    如果俄國和法國進攻德意志,那麼他們就隻能以合圍形式進攻,而不能集中兵力進攻。

    如果我們可以假設,在大多數情況下,向心形式對發揮兵力作用來說是較弱的形式,那麼進攻者因在選擇方面有較大自由而獲得的好處,很有可能被他在沒有選擇自由的情況下被迫采用這種較弱的形式完全抵消掉。

     現在我們想進一步考察這兩種形式在戰術範圍和戰略範圍的作用。

     部隊從圓周向圓心做向心運動時,兵力在前進中越來越集中,人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優點。

    兵力越來越集中,固然是事實,但所謂的優點并不存在,因為雙方的兵力都在集中,因此雙方是保持均勢的。

    在分兵進行離心行動時,也是這樣。

     但另一個(而且是真正的)優點是:做向心運動的各路部隊是在向一個共同的點采取行動,而在做離心運動時不是這樣。

    那麼向心運動能産生哪些作用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分别從戰術和戰略兩個方面來談。

     我們不想做過多的分析,僅提出下列幾點作為向心運動的有利的作用: 1.當所有部隊都向某一點推進并接近它時,對這一點的火力效果就可以增加一倍,或至少有所增加。

     2.可以對敵人的同一個部分進行多面進攻。

     3.可以切斷敵人的退路。

     切斷退路在戰略範圍也是可能的,不過顯然要困難得多,因為空間大,不容易封鎖。

    至于對敵人的同一個部分進行多面進攻,一般來說,敵人的這一部分越小,越是接近部隊建制的最低限度(單個士兵),這種進攻就越有效,就越具有決定性。

    一支大部隊可能有理由經得住同時來自多面的打擊,而一個師要做到這一點就已經比較困難了,一個步兵營隻有集結在一起時才能做到這一點,單人則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但是戰略是占用大量人員、空間和時間的領域,戰術則相反。

    由此可見,多面進攻在戰略上不可能取得它在戰術上的結果。

     火力效果根本不是戰略範圍内的問題,但取而代之的有另外的問題,就是基地受到威脅。

    當敵人在自己背後或遠或近的地方取得勝利時,任何軍隊都會或多或少感到自己的基地受到威脅。

     因此可以肯定,部隊在采取向心行動時有一個優點,那就是對甲産生作用的同時對乙産生作用,而且并未因此而削弱對甲的作用;對乙産生作用時,又同時對甲産生作用。

    因此部隊向心行動的總的作用,不是對甲的作用加上對乙的作用,而是還會更大一些。

    這一優點在戰術範圍和戰略範圍雖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存在的。

     那麼部隊在采取離心行動時,相應地有什麼優點呢?顯然是部隊相距較近和在内線運動這兩點。

    至于這兩點以什麼方式成了力量的倍增器,以至對手沒有大的兵力優勢就不敢在這種不利情況下向它發起進攻,對此已經沒有必要再展開加以論證了。

     盡管防禦者的運動開始得比進攻者晚,但他總是可以及時地擺脫停滞的被動狀态的束縛。

    隻要防禦者開始運動,那麼更為集中和處于内線這兩個優點比起進攻者的向心形式,對于取得勝利就更具決定性,而且通常也能起更大的作用。

    而要取得成果,勢必先要取得勝利。

    在考慮切斷敵人退路以前,必須先戰勝敵人。

    簡而言之,向心形式與離心形式的關系大體上與進攻和防禦的關系相類似。

    向心形式能導緻輝煌的成果,離心形式則更有把握取得成果;前者是較弱的形式,但具有更積極的目的;後者是較強的形式,但具有消極的目的。

    在我們看來,這兩種形式由此得到了某種平衡。

    如果我們現在再說明一點,即防禦不是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向心使用兵力(因為防禦不總是純粹的防禦),那麼人們至少不再有理由認為單是向心的運動方式就足以使進攻相對防禦擁有普遍的優勢。

    同時這也可以使人們擺脫這一看法每每對判斷所産生的影響。

     我們以上所說的包括戰術和戰略方面。

    現在我們還要強調指出一個隻涉及戰略的極為重要的一點。

    内線的好處是随着與之有關空間的擴大而增大的。

    在數千步或者半普裡的距離上,人們赢得的時間自然不會與數日行程甚至20~30普裡的距離上赢得的時間相同。

    在前一種情況下,空間較小,屬于戰術範圍;在後一種情況下,空間較大,屬于戰略範圍。

    即使人們要在戰略範圍内達到目的,當然比在戰術範圍内需要更多的時間,戰勝一個軍團不可能像戰勝一個步兵營那樣快,但是在戰略範圍内這些時間也隻能增至某一點,即隻能增至一次會戰持續的時間,必要時可增至既可避免會戰,又不至于帶來重大後果的那麼幾天。

    此外,人們在這裡或那裡赢得的先機在戰略範圍與在戰術範圍相比,也有更大的差别。

    在戰術範圍,在會戰中,距離比較小,一方的運動幾乎在另一方的視野内進行,處于外線的一方大多可以迅速發覺其對手的運動。

    在戰略範圍,距離比較大,一方的運動一天都瞞不過另一方的情況極少,如果隻是一部分部隊在運動,而且是派遣到較遠的地方,那麼數周不被敵人發現也是常有的事。

    如果一方處于最适合利用隐蔽之利的位置,那麼隐蔽之利給他帶來多麼大的好處,是很容易被看清的。

     關于兵力的向心方向運動和離心方向行動,以及它們與進攻和防禦的關系,我們就考察到這裡,以後在談到進攻和防禦時,我們還要談到這方面的問題。

     第五章 戰略防禦的特點 前面已經談了防禦究竟是什麼。

    防禦無非是戰争的一種更有力的形式,人們欲借助這種形式赢得勝利,以便在取得優勢後轉入進攻,也就是轉向戰争的積極目的。

     即使戰争的意圖隻是維持現狀,單純的擊退進攻也是與戰争的概念相矛盾的,因為作戰無疑不是忍受。

    當防禦者取得很大的優勢時,防禦就已經完成了它應做的事情。

    如果防禦者不甘某種程度上的消沉,就應該利用這一優勢進行反攻。

    聰明的做法是趁熱打鐵,利用取得的優勢,防備敵人再次進攻。

    至于應該怎樣以及在何時何地反攻,當然取決于很多其他條件,我們将在以後加以闡述。

    我們在這裡要說的是:必須把轉入反攻設想為防禦的一個趨勢,即防禦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隻要是在軍事上對通過防禦形式所取得的勝利未以某種方式利用,而是聽任它像花朵一樣凋謝,那就是犯下了一個大錯。

     迅速而有力地轉入進攻(這是閃亮的複仇之劍),是防禦的最亮的閃光點。

    誰要是在防禦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或者更确切地說,誰要是沒有一開始就把它納入防禦的概念,誰就永遠不會理解防禦的優越性,就會隻想到人們通過進攻摧毀敵人的那些手段,以及通過進攻為自己赢得的那些手段,但是這些手段并不取決于打結的方式,而是取決于解結的方式[1]。

    此外,如果人們認為進攻總是出敵不意的,因此想象防禦無非是迫不得已和混亂的,那就是完全混淆了概念。

     征服者進行戰争的決心自然比善意的防禦者下得早,如果征服者懂得很好地保守其舉措的秘密,那麼他大概就經常可以或多或少出敵不意地進攻防禦者。

    但這對戰争本身來說是件完全陌生的事情,因為實際情況不會是這樣。

    戰争與其說是随着征服者出現的,不如說是随着防禦者出現的,因為入侵引起了防禦,而有了防禦才引起了戰争。

    征服者總是自稱愛好和平的(正如拿破侖一貫聲稱的那樣),他非常想在一片甯靜之中進入我們的國家。

    而為了不讓征服者這樣得逞,我們就不得不要進行戰争,也就是說要準備戰争。

    換句話說,正是那些被迫進行防禦的弱者,應該總是做好戰争的準備,以免受到襲擊。

    這正是軍事藝術所要求做到的。

     至于誰先出現在戰區,這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取決于抱有進攻意圖還是抱有防禦意圖,而是取決于另外的完全不同的因素。

    因此進攻和防禦意圖不是誰先出現在戰場上的原因,而往往是誰先出現在戰場上的結果。

    誰先做好準備,而且突然進攻帶來的好處足夠大,誰就可以出于這個原因而以進攻方式推進;而準備較遲的一方,就隻能通過利用防禦的優點來多少彌補一下因自己準備較遲而帶來的不利。

     對于進攻者能夠利用較早做好準備這一點,一般說來應該将其看作進攻的一個優點(這在第三篇中也已經得到肯定),但這個一般的優點并不是在每個具體情況下都必然出現。

     因此,如果我們設想一下防禦應該是什麼樣的,那麼防禦應該是:盡可能地準備好一切手段,有一支能征善戰的軍隊,有一位不是心中無數和提心吊膽地等待敵人,而是主動進取和沉着冷靜的統帥,有不怕圍攻的要塞,最後還有不怕對手而是讓對手害怕的堅強的民衆。

    有了這些條件,面對進攻,防禦大概就不會再像某些人模糊想象的那樣隻是扮演糟糕的角色,而進攻也不會再像某些人模糊想象的那樣輕而易舉和萬無一失了。

    這些人在談到進攻時,就隻想到勇敢、意志力和運動,而在談到防禦時則隻想到軟弱無力和喪失行動能力。

     *** [1]意思是說,這種優越性是在防禦轉為進攻的情況下産生的,而不是單純的進攻造成的。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六章 防禦手段的範疇 在防禦中,除了部隊的絕對兵力和質量以外,決定戰術和戰略結果的還有地利、出敵不意、多面進攻、戰區的支援作用、民衆的支持、對巨大精神力量的利用等因素。

    防禦者在運用這些因素方面是如何自然地比進攻者更優越,我們在本篇第二、三章裡已經談過了。

    我們認為,在這裡再談一下防禦者尤其喜歡使用的那些手段是有益的,這些手段可以被看作支撐防禦這座大廈的不同支柱。

     1.後備軍。

    在近代,後備軍也被用于在國外進攻敵國,而且不容否認,從一些國家(例如普魯士)後備軍的組織樣式來看,幾乎應将其視為常備軍的一部分,因為它不僅用于防禦。

    但是也不能忽略,人們在1813年、1814年和1815年非常廣泛地使用後備軍,是從防禦戰争開始的;後備軍隻在極少數地方是像在普魯士那樣組織的,而那些組織不完善的後備軍想必更适合用于防禦,而不是進攻。

    此外,在後備軍的概念中總是包含着這樣一種考慮,即全體民衆在戰時以他們的體力、财力和精神不同尋常地、或多或少志願地共同作戰。

    人們在組織後備軍時越是遠離這種考慮,他們組建起來的隊伍就越成為一支換了名稱的常備軍,就越具有常備軍的優點,但也就越缺乏真正後備軍的優點。

    真正後備軍的優點就是其力量涵蓋範圍比常備軍廣泛得多,受到的約束少得多,更容易因精神和信念的作用而力量大增。

    後備軍的本質就表現在這些方面。

    人們應通過組織後備軍,為全體民衆留出共同參戰的餘地,否則期待後備軍有什麼特别的表現就隻能是幻想。

     顯而易見,後備軍的這種本質與防禦的概念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同樣不可否認的是,這樣的後備軍更适于防禦,而不是進攻,後備軍挫敗進攻的那種效果主要體現在防禦中。

     2.要塞。

    進攻者能發揮助攻作用的要塞僅限于邊境附近,而且幫助不大;防禦者的要塞所能發揮的輔助作用則深入國土,能使很多要塞發揮作用,而且這種作用本身的強度大得多。

    一個能促使敵軍進行真正的圍攻,而自己又能頂得住的要塞,比起一個憑借其工事隻是使敵人打消占領這一地點的想法,即并未能真正牽制和消滅敵軍的要塞,在戰争的天平上自然占更重的分量。

     3.民衆。

    盡管戰區内單個居民對戰争的影響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比一滴水在整個河流中的作用更大,但是即使在根本談不上是民衆暴動的場合,全國民衆對戰争的總的影響也絕不是無足輕重的。

    在本國進行一切活動都更容易,前提是民衆服從本國政府。

    而敵人要讓被占地區民衆盡的任何義務,無論大小,都隻有公然使用暴力強迫才能得逞,而使用暴力就必須動用軍隊,這将占用敵人大量兵力和增加很多勞頓。

    防禦者卻可以得到這一切,即使民衆沒有像在熱情奉獻的情況下那樣真正出于自願,但通過公民長期養成的服從性(這種服從性已成為民衆的第二天性),以及通過一些不是來自軍隊的、與軍隊相距甚遠的其他威吓和強制手段,防禦者可以得到這一切。

    而且民衆出于真正忠誠的自願協助在任何情況下也是非常多的,在一切不需要流血犧牲的事情上,這種協助總是不會少的。

    我們隻想提出其中一項對作戰有重要意義的事情,這就是情報。

    這裡指的不是個别重大的、需要通過偵察獲取的情報,而是指一支大部隊在日常勤務中遇到的無數讓人心裡沒底的和細小的情況。

    與民衆的關系使防禦者在這方面普遍占有優勢。

    最小的偵察隊、每個小哨和哨兵、每位外出執行任務的軍官都應向當地民衆了解關于敵、友和對手的情報。

     如果我們在考察了這些普遍存在的、從不會缺少的情況之後,再研究一下特殊的情況,即民衆開始參與鬥争,并且發展到這些特殊情況的最高階段,像在西班牙那樣主要通過人民戰争進行鬥争[1],那麼人們就會懂得,在此已經不單純是民衆的支持增加了,而是出現了一種嶄新的力量,因此我們可以提出: 4.民衆武裝或國民軍是一個獨特的防禦手段。

     5.最後,我們還可以把盟友稱為防禦者的最後支柱。

    我們在這裡指的當然不是進攻者也有的一般的盟友,而是指那些實質參與維持一個國家生存的盟友。

    我們隻要看一看目前歐洲各國的情況,就會發現各國之間的均勢實際上并不存在(頂多是對力量和利益進行系統調節後形成某種均勢),因此各國經常并且不無道理地否認均勢,但不可否認的是,國家和民衆的大大小小的利益是以最複雜和最可變的方式交彙在一起的。

    每一個這樣的交彙點都是一個起固定作用的結,因為在這個結裡,一個趨向對另一個趨向來說就是一種平衡力量;通過所有這些結,顯然又組成整體中較大的聯系;在每一次出現變化時,都不得不部分地克服這一聯系。

    因此,各國之間總的相互關系更多是有助于維持整體的現狀,而不是引起它的變化,也就是說,維持現狀的傾向是普遍存在的。

     我們認為,對政治均勢應做上述這樣的理解。

    在這個意義上,凡是多個文明國家有多方面接觸的地方,都自然會産生政治均勢。

     至于要求維持現狀的這種整體利益的傾向能起多大作用,是另外一個問題。

    當然我們可以設想,個别國家之間的關系會發生變化,有的變化便于整體發揮這種維持現狀的作用,有的變化則使整體難以發揮這種作用。

    在第一種情況下,這種變化是形成政治均勢的力量,由于它們的傾向與共同利益的傾向相同,因此它們也會得到這些利益中的大部分。

    但是在另外一種情況下,這種變化是一種回避,是個别部分在積極活動,是一種真正的病态。

    在由大大小小很多國家結成的松散整體内出現這種病态,是不足為奇的。

    在所有生物的排列非常精巧的有機整體内,畢竟也是會出現這種病态的。

     因此,如果有人向我們指出,曆史上有個别國家能夠施加影響,實現隻對自己有利的重大變化,而整體并未嘗試阻止這種改變,甚至單個國家能夠高居于其他國家之上,幾乎成了整體的絕對統治者,那麼我們的回答是:這絕不證明整體利益要求維持現狀的傾向不存在,而隻證明這個傾向的作用在當時不夠強大;追求達到某一目标與向這一目标運動是有所不同的,但決不能因此就說這種追求不存在。

    這個道理我們在天體力學中看得再清楚不過了。

     我們說,均勢的傾向是保持現狀,當然這是以現狀中存在着平靜狀态(均勢)為前提的;因為當平靜狀态已經受到幹擾,已經出現了緊張,那麼均勢當然也可能趨于變化。

    但是如果我們看事物的本性,這種變化總是隻涉及個别少數國家,永遠不會涉及大多數國家,因此可以肯定,大多數國家都認為其生存權始終得到了所有國家整體利益的代表和保證;還可以肯定,每一個與整體未處于緊張狀态的國家在進行防禦時,支持它的國家會比反對它的國家多。

     誰嘲笑這些考察是烏托邦式的空想,誰就是抛棄了哲學上的真理。

    這一哲學上的真理讓我們認識了事物的基本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但是如果我們繞過一切偶然現象,欲從這些相互關系中推論出能夠支配每個具體情況的法則,當然也是欠考慮的。

    不過誰要是不能超越逸事趣聞(一位著名的著作家曾如此表述),而是用這些逸事趣聞堆砌全部曆史,處處從最個别的現象和事件最淺顯的地方開始研究,而且研究的深度隻限于剛好找到原因,從來不去探究深藏着的起支配作用的總的關系,那麼他的見解也就永遠無法對一個以上的情況研究有什麼價值。

    在這種人看來,哲學對情況的普遍性的研究,自然是烏托邦式的夢幻了。

     假如那種普遍追求平靜和維持現狀的努力不存在,那麼大量文明國家就絕不可能長時期地并存,而是必然會合并成一個國家。

    如果說現在的歐洲已經存在了一千多年,那麼我們隻能把這種結果歸功于整體利益要求維持現狀的傾向。

    如果說整體的保護并不總是足以維持每一個國家的存在,那麼這是這一整體生活中的不規律現象,但是這些不規律現象并沒有破壞整體,而是最終被整體克服了。

     有些過于幹擾均勢的變化會被其他國家或多或少公開的反對所阻止或恢複原樣。

    人們隻要浏覽一下曆史,就可以明白這一點,因此羅列大量這樣的事件将是非常多餘的。

    我們在這裡隻想談一個事例,因為那些嘲笑政治均勢這一想法的人總是提到它,而且在這裡談一個無辜的防禦者走向滅亡而沒有赢得任何外國支援的事例,看來也是尤其适合的。

    我們說的是波蘭。

    一個擁有800萬人口的國家滅亡了,被另外三個國家瓜分了[2],而其餘國家沒有一個拔刀相助。

    這初看上去似乎足以證明政治均勢一般是不起作用的,或者至少表明政治均勢在個别情況下不起作用到何種程度。

    這樣一個規模的國家會滅亡,成為幾個最強大國家(俄國和奧地利)的掠奪物,這似乎是一種極為特殊的情況。

    如果這樣一種情況都不能引起歐洲國家整體利益的任何反應,那麼人們就會說,這種整體利益對維護各個國家生存所應起的作用是虛構的。

    然而我們仍然堅持認為,個别事件無論它多麼引人注意,都不能成為否定普遍性的論據;其次,我們認為波蘭滅亡一事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樣難以理解。

    難道真的可以把波蘭看作一個歐洲國家,一個在歐洲各國中具有同等水平的成員嗎?不能!它曾是一個鞑靼人的國家,隻是不像克裡米亞半島[3]的鞑靼人那樣位于黑海[4]之濱,位于歐洲國家的邊緣,而是位于歐洲國家之間的維斯瓦河畔。

    我們這樣說既不是蔑視波蘭人民,也不是為瓜分這個國家辯解,隻是實話實說。

    百年來,這個國家說到底沒再起什麼政治作用,對其他國家來說,它隻是引起紛争的禍根。

    就其狀況和結構來說,波蘭不可能在其他各國之間長期保持存在;而要根本改變這種鞑靼人的狀态,即使波蘭人的領袖們有這種願望,也是一件需要半個或一個世紀才能完成的工作。

    但這些領袖本身的鞑靼人習氣很重,很難産生這種改變的願望。

    他們漫不經心的政治生活和他們無可比拟的輕舉妄動相互助長,就這樣踉踉跄跄地墜入深淵。

    在波蘭被瓜分以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俄國人在那裡就如同在自己家裡一樣。

    波蘭作為一個獨立的、對外自成一體的國家的概念根本不複存在。

    完全可以肯定,即使波蘭不被瓜分,也一定會變成俄國的一個省份。

    假如情況完全不是這樣,假如波蘭是個有防禦能力的國家,那麼三個強國就不會如此輕易地瓜分它;同時那些最希望波蘭保持存在的強國(如法國、瑞典和土耳其)就有可能以完全不同的态度來協助維護波蘭的存在。

    但是如果一個國家的生存完全依靠外國的力量來維護,這自然是一個過分的要求。

     瓜分波蘭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已經多次成為話題。

    從那時起,人們就不把這個國家看作門禁森嚴的住宅,而看作一條外國軍隊經常往來的公路。

    難道要其他各國來制止這一切嗎?難道要其他國家經常拔出劍來維護波蘭國界在政治上的神聖不可侵犯嗎?這無異于要求其他國家做一件道義上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這個時期的波蘭從政治上看就像是一片荒無人煙的草原;人們沒有能力始終保護這片位于其他國家之間的未設防的草原不受這些國家的侵犯,同樣也無法保證這個所謂國家的不可侵犯性。

    出于所有這些理由,人們對波蘭的悄無聲息的滅亡,如同對克裡米亞鞑靼國[5]的默默無聞的滅亡一樣,不應該感到驚訝。

    無論如何,土耳其人對保持波蘭的獨立,比任何一個歐洲國家都有更大的興趣,但是他們同樣認識到,保護一片毫無抵抗能力的草原是徒勞無益的。

     我們再回到讨論的問題上來。

    我們認為已經證明,防禦者一般比進攻者更能指望得到外部的支持;防禦者的存在對所有其餘國家越是重要,也就是說它的政治、軍事狀況越是健全和有力,它就越有把握得到外部的支持。

     我們在這裡提出的主要供防禦者使用的手段,并不是每次防禦都能運用的,可能有時缺少這幾種,有時缺少那幾種,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些手段都是屬于防禦的總概念的。

     *** [1]指本書第三卷第八篇《戰争計劃》。

    作者在第七篇的附錄《關于勝利的頂點》一文中也論述了這一問題。

    &mdash&mdash譯者注 [2]可能是指雙方作戰手段的多寡并不取決于激化矛盾(打結)的方式(例如進攻),而是取決于解決矛盾(解結)的方式(例如媾和)。

    &mdash&mdash譯者注 [3]1808年拿破侖誘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赴法國并加以囚禁,立約瑟夫(拿破侖之兄)為西班牙國王,以防止英軍在西班牙登陸為由,派軍隊繼續占領西班牙。

    西班牙人民群起反對,起義遍及全國。

    起義軍和英國遠征軍一起對法軍作戰,最後趕走了法軍。

    &mdash&mdash譯者注 [4]波蘭在18世紀時成為鄰國争奪的對象,分别于1772年、1793年、1795年三次被普魯士、俄國和奧地利瓜分。

    &mdash&mdash譯者注 [5]克裡米亞半島(Krim),位于黑海與亞速海之間,面積26,100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七章 進攻和防禦的相互作用 現在我們準備最大限度地對進攻和防禦分别加以研究。

    出于以下理由,我們從防禦開始研究。

    制定防禦的規則時,以進攻的規則為基礎;建立進攻的規則時,以防禦的規則為基礎&mdash&mdash這雖然是十分自然和必要的,不過要使這一系列概念有一個開端,也就是說,要使這些概念能夠成立,就必須在進攻和防禦兩點之外再有一個第三點。

    現在要談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個點。

     如果我們從哲學角度來考慮戰争的發生,那麼真正戰争的概念不是随着進攻,而是随着防禦産生的,因為進攻的絕對目的與其說是鬥争,不如說是占有,而防禦則是以鬥争為直接目的的,因為抵禦和鬥争顯然是一回事。

    抵禦隻是針對進攻的,因此必然以對方的進攻為前提;但進攻不是針對抵禦的,而是為了别的東西,是為了占有,所以并不一定以對方的抵禦為前提。

    因此,首先将戰争要素帶入行動,首先從戰争的角度考慮對立雙方,并為戰争制定最初法則的是防禦者,這是符合事物本性的。

    這裡談及的不是個别情況,而是理論為了确定其研究方法而設想的普遍的、抽象的情況。

     由此我們知道,應在哪裡去尋找在進攻與防禦相互作用以外的固定點,那就是在防禦方面。

     如果上述結論是正确的,那麼即使防禦者對進攻者将要采取的行動還一無所知,他也要有自己行動的基本規定,而且這些基本規定必須包含對戰鬥手段的部署。

    相反,隻要進攻者不了解其對手的情況,他想必也就沒有确定其行動的基本規定(包括戰鬥手段的運用)。

    進攻者能做的隻是帶上這些戰鬥手段,也就是借助于一支軍隊去實行占領。

    實際情況也正是如此,因為創建戰鬥手段還不等于使用戰鬥手段。

    進攻者帶上戰鬥手段,是基于一種完全普遍存在的假設,即他可能要使用這些戰鬥手段。

    如果進攻者不是以派遣官員和發表宣言的方式,而是以軍隊占領别國的土地,那麼其實他還沒有采取任何積極的戰争行動。

    而防禦者不僅集中了他的戰鬥手段,而且還按照他進行戰鬥的意圖對戰鬥手段進行了部署,是防禦者首先采取了真正符合戰争概念的行動。

     現在的第二個問題是:在不考慮進攻本身之前,如果首先在理論上為防禦提出确定其行為時應注意的事項,那麼在确定這些事項時應考慮的進攻的本性有可能是什麼呢?顯然是為占領而進行的推進。

    人們應将這一推進想象成是戰争以外的東西,但這一推進是戰争行為最初一批行動的基礎。

    防禦要阻止的就是這一推進,因此人們應聯系到國土來考慮進攻者的推進問題,于是就産生了有關防禦的最初的、最普遍的規定。

    這些規定一旦确立,進攻者就針對它們采取對策;而針對進攻者運用的手段進行研究後,又産生新的防禦原則。

    這樣就出現了相互作用。

    隻要理論認為不斷産生的新結果值得注意,它就可以持續研究這種相互作用。

     為了使我們今後所有的考察更為清晰和更有根據,上述這一簡短的分析是必要的。

    我們的這一分析不是為戰場,也不是為未來的統帥所做,而是為一群迄今過于輕率地對待這些問題的理論家們所做。

     第八章 抵抗的方式 防禦的概念是抵禦,在這種抵禦中有等待,而在我們看來,這種等待是防禦的主要特征,同時也是防禦的主要長處。

     由于防禦在戰争中不能隻是忍受,因此等待也不能是絕對的,而隻能是相對的。

    等待所涉及的對象,就空間來說,或是國土,或是戰區,或是陣地;就時間來說,或是戰争,或是戰局,或是會戰。

    我們非常清楚,這些對象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位,隻分别是某些相互交織的領域的中心。

    不過在現實世界中,我們往往不得不滿足于對事物隻是分類,而不是嚴格地加以區分,而這些概念經由現實世界中的使用已經十分明确了,以至我們可以方便地根據它們來确立其餘的概念。

     因此,國土防禦隻是等待敵人進攻國土,戰區防禦隻是等待敵人進攻戰區,陣地防禦隻不過是等待敵人進攻陣地。

    防禦者在這一時刻以後實施的任何積極的(從而或多或少帶有進攻樣式的)活動,都不會消除防禦的概念,因為防禦的主要特征和主要長處&mdash&mdash等待之利已經出現了。

     屬于時間範疇的戰争、戰局和會戰等概念與國土、戰區和陣地等概念是相對應的,因此與我們考察對象的關系是相同的。

     因此,防禦是由等待和行動這兩個本性不同的部分組成的。

    我們将等待與一定的對象聯系到一起,即在行動之前先等待,這樣就使兩者有可能結合成為一個整體。

    但是一次防禦行動,特别是一次大的防禦行動(例如戰局或者整個戰争)在時間上不能由兩大階段組成(不能在第一大階段隻是等待,在第二大階段隻是行動),而是由等待和行動這兩種狀态交替組成的,以至等待能夠像一條長線貫穿于整個防禦行動。

     我們之所以賦予等待如此大的重要性,隻是因為事物的本性要求我們這樣做。

    迄今還沒有任何一個理論把等待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突出出來,但是它在現實世界中一直是行動的主導,盡管這往往是不自覺的。

    等待是整個戰争行動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以至戰争行動沒有等待就幾乎不可能成為戰争行動。

    因此我們以後還将不時回到這一點,會提請讀者注意等待在雙方力量激烈較量的過程中的作用。

     現在我們想談談等待這一要素是如何貫穿于防禦行動的,以及由此産生了哪些程度不同的防禦方式。

     為了用較為簡單的對象來說明我們的看法,我們打算把國土防禦留到《戰争計劃》一篇去研究,因為在國土防禦中,政治關系更為複雜,影響也更大。

    另外,陣地和會戰中的防禦行動是一個戰術問題,它們隻有作為一個整體才構成戰略活動的起點。

    因此,最能讓我們說明防禦情況的是戰區防禦。

     我們說過,等待和行動(行動常常是反攻,也就是還擊)是防禦的兩個十分重要的部分。

    沒有等待,防禦就不成其為防禦;沒有行動,防禦就不成其為戰争。

    這個見解此前已經使我們得出了這樣一個觀點:防禦無非是一種可以更有把握戰勝對手、更有力的戰争形式。

    我們必須徹底堅持這一觀點,一方面是因為最後隻有它能保護我們不犯錯誤;另一方面是因為這一觀點越是有活力,越是為人們所掌握,它就越是能強化整個防禦行動。

     如果有人要把還擊這一構成防禦的第二個必要的組成部分加以區分,隻把狹義的抵禦(自國土、戰區和陣地抵禦)看作是必要的部分(這部分行動僅夠保障國土、戰區和陣地的安全),而把轉入真正戰略進攻領域的進一步還擊的可能性看作是與防禦無關的、可有可無的東西,那麼這種看法是違背我們上述觀點的。

    因此,我們不能把這樣一種區分視為一種本質上的區分,而是應堅持主張每個防禦均要有報複進攻者的想法,因為無論防禦者最初的還擊在順利時能使其對手受到多大損失,進攻與防禦的力量對比畢竟還是失衡的。

     因此我們說,防禦是更容易戰勝對手的更有力的戰争形式,至于這個勝利能否超過防禦的原來的目的,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但是由于防禦是與等待這個概念聯系在一起的,因此戰勝敵人這一目的隻有在一定條件下,即隻有在敵人發起進攻後才能存在。

    不言而喻,如果敵人沒有發起進攻,防禦者就隻能滿足于維持已有的東西。

    維持已有的東西是防禦在等待狀态中的目的,也是它最直接的目的。

    同時,防禦隻有在滿足于這一較低的目标時,才能得到它作為更有力的戰争形式的那些長處。

     如果我們現在設想一支大部隊受命防守其戰區,那麼防禦可能以下列方式進行: 1.敵人一旦進入戰區,這支大部隊即向他們發起進攻(例如莫爾維茨會戰、霍恩弗裡德貝格會戰)。

     2.這支大部隊在靠近戰區邊緣的地方占據一處陣地并等待,直到進攻的敵人出現在該陣地前,然後對敵人發起進攻(例如恰斯拉夫會戰[1]、索爾會戰[2]、羅斯巴赫會戰[3])。

    防禦者在這裡顯然更為被動,等待的時間更長。

    在敵人确實發起了進攻的情況下,即使采取這種防禦方式與前一種方式相比,赢得的時間很少或者相同,但是在前一種情況下肯定會發生會戰,而在這種情況下不一定發生會戰,因為敵人可能沒有足夠的決心發起進攻,因此等待所帶來的好處也就更大。

     3.這支大部隊在靠近戰區邊緣的陣地上不僅等待敵人定下會戰的決心(等待敵人出現在我們陣地前),而且等待敵人發起真正的進攻(為引用同一位統帥的戰例,可以崩策爾維茨營壘為例)。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将進行一次真正的防禦會戰;然而正如前面我們說過的,這種防禦會戰還有可能包括部分進攻行動。

    像第二種情況一樣,這裡還根本未考慮赢得時間的問題,但是敵人的決心卻要受到新的考驗。

    有的進攻者為進攻而推進到前面以後,由于他認為對手的陣地過于堅固,于是在最後時刻,或者在進行第一次進攻嘗試時便放棄了進攻。

     4.這支大部隊退入本國腹地進行抵抗。

    這一退卻的目的是使進攻者受到極大的削弱,或者等待進攻者受到極大的削弱,進攻者要麼不得不停止前進,要麼至少無法再擊破我們在其進攻路程的終點進行的抵抗。

     如果防禦者能夠在退卻中留下一個或多個要塞,迫使進攻者不得不對其進行圍攻或者包圍,那麼這種情況就會表現得最為直截了當和清晰明确。

    很清楚,進攻者的部隊會因此而受到很大的削弱,會給防禦者機會,以大的優勢在一個地點上對進攻者發起進攻。

     即使防禦者在退卻時沒有留下要塞,向本國腹地的退卻也能使防禦者逐漸取得他所需要的均勢或優勢(而在戰區邊緣附近,他是得不到這種均勢或優勢的),因為在戰略進攻中,任何推進都會受到削弱,這種削弱一方面是絕對的[4],另一方面是必要的分兵造成的。

    關于分兵,我們在研究進攻時再做詳細的闡述。

    在這裡,我們之所以先提出這個真理,是因為我們認為這是曆次戰争充分證明了的事實。

     對于這第四種情況,首先應該把可以赢得時間看作一個大的好處。

    如果進攻者圍攻我們的要塞,那麼我們就赢得了要塞很可能陷落之前的時間,這段時間有可能長達數周,在有些情況下有可能長達數月。

    如果進攻者力量的削弱(其進攻力量趨于枯竭)隻是由推進和占領必要的地點造成的(隻是路程漫長造成的),那麼我們赢得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會更多,我們的行動就不會被限定在一定的時刻了。

     除了考慮進攻者和防禦者在進攻者路程的終點所出現的力量對比變化,我們還要再次考慮到防禦者因等待而擁有的加大了的好處。

    即使進攻者确實沒有因推進而被削弱到無法向我們停下來的主力發起進攻的地步,但他此時也許已經缺少發起進攻的決心了,因為在這裡發起進攻往往比在戰區邊緣附近發起進攻需要有更大的決心。

    這一方面是因為他的部隊已經受到削弱,不再是新銳部隊了,同時危險已經增大了;另一方面是因為對一些猶豫不決的統帥來說,占領了抵達的地區,往往就足以使其完全放棄會戰的想法,他們要麼确實相信沒必要再進行會戰了,要麼是以此為借口而放棄會戰。

    由于進攻者放棄了進攻,防禦者自然無法得到像在邊境附近那樣通過消極等待所能得到的成果,但畢竟可以赢得很多時間。

     顯而易見,在上述四種情況下,防禦者都享有地利。

    同樣十分明顯的是,他在行動中還能利用要塞和得到民衆的幫助,而且這些因素的作用是随着上述四種防禦方式的次序遞增的,在第四種防禦方式中使敵人力量削弱的主要就是這些因素。

    由于等待帶來的好處也是按這四種防禦方式的次序遞增的,因此不言而喻,人們應将上述四種防禦方式的遞增視為防禦的真正的依次增強,而且防禦這一作戰方式越是與進攻不同,它就越是有力。

    我們并不擔心人們因此而指責我們,說我們認為所有防禦中最消極的防禦卻是最有力的。

    抵抗行動并未随着上述四種防禦方式的不同而受到削弱,僅僅是推遲和換了地點。

    如果人們退卻到一處堅固和适當的設防陣地中進行更有力的抵抗,如果這一抵抗能使敵人的兵力損失一半,使防禦者有可能對敵進行更有效的反擊,那麼這肯定是合理的。

    假如道恩沒有進入科林附近的有利陣地,他恐怕就不會取得那次會戰的勝利;假如在弗裡德裡希大帝率領不超過1.8萬人撤離戰場後,道恩能對他進行更猛烈的追擊,那麼這次勝利就可能成為戰史上最輝煌的勝利之一。

     因此我們斷言,防禦者的優勢(或者更确切地說,防禦者所能得到的抵抗力量)将會依上述四種防禦方式的次序而遞增,防禦者的反擊強度也會随之加大。

     但是這些遞增的防禦力量所帶來的好處是可以憑空得來的嗎?絕不是。

    得到這些好處的代價也是相應增加的。

     如果我們在自己的戰區内等待敵人,那麼無論在距戰區邊緣多近的地方進行決戰,敵軍總是要進入這一戰區的,這就肯定會給戰區帶來損失。

    而如果我們采取進攻,就可以讓敵人遭受這種損失。

    如果我們不是一開始就迎向敵人,對其發起進攻,我們的損失就會更大一些;敵人占領的空間越大,接近我們陣地所需要的時間越長,我們的損失就越大。

    如果我們想要進行一次防禦會戰,也就是說等待敵人定下會戰決心和選定會戰時刻,那麼敵人就有可能長期占據他們所占領的地方。

    這就使我們因敵人下不了決心而赢得的時間又因敵給我造成很大損失而被抵消掉了。

    如果我們向本國腹地退卻,這種損失就更大。

     防禦者因退卻而受到的所有這些損失大多會導緻他缺少兵力,這隻會間接地(也就是在以後,而不是直接地)影響他的部隊,而且往往是如此間接,以至這種影響變得不是很明顯。

    也就是說,防禦者會試圖以今後的人員補充為代價,進行當前的人員補充,他會像每個過于貧窮的人不得不做的那樣:借貸。

     如果我們現在要考察這些不同抵抗方式的效果,那麼就必須看一看進攻的目的。

    敵人進攻的目的是占領我們的戰區,或者至少占領我們的大部分戰區,因為至少是大部分才能理解為整體,而占領數平方普裡的一塊地方,在戰略上通常沒有什麼獨立的重要性,因此隻要進攻者還沒有占領我們的戰區,也就是說,隻要他由于畏懼我軍而根本未向我戰區發起進攻,或者還沒有來尋找我們的陣地,或者是避開了我們欲發起的會戰,那麼我們就達到了防禦的目的,各種防禦舉措的效果就是圓滿的。

    當然這種效果僅僅是消極的,不能直接為真正的還擊提供力量,但是它能夠間接地為真正的還擊提供力量,也就是說,這種效果正在為還擊做準備,因為進攻者正在損失時間,而任何時間上的損失都是一種不利,必然會以某種方式削弱損失時間的一方。

     因此,在采用前三種防禦方式時,即當防禦在戰區邊緣進行時,不進行決戰就已經是防禦的一個成果。

     但是在采用第四種防禦方式時,情況不是這樣。

     如果敵人圍攻我們的要塞,那麼我們就必須适時為這些要塞解圍,也就是說,我們應該通過積極行動發起決戰。

     如果敵人沒有圍攻我們的任何要塞,而是尾随我們進入國土腹地,也是同樣。

    雖然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等到敵人極度削弱的時刻,但是我們最終轉入行動這一前提是不變的。

    敵人此時雖然也許占領了構成其進攻目标的整塊地方,不過這隻是&ldquo借&rdquo給他的,緊張仍在持續,決戰尚待開始。

    隻要防禦者的力量日益增強,進攻者的力量日益削弱,不進行決戰就符合防禦者的利益;但是隻要必然到來的進攻的頂點一出現(即使這個頂點是由于防禦者[5]整體損失最後産生的影響才出現的),防禦者就應該采取行動和進行決戰,此時應認為等待給防禦者帶來的好處已經完全用盡了。

     當然對于這個時刻并沒有普遍适用的标準,因為它取決于很多的情況和條件,但我們還是必須指出,臨近的冬季通常可以被看作一個非常自然的轉折點。

    如果我們不能阻止敵人在其占據的地方過冬,那麼通常就應該認為我們已經放棄了這個地方。

    不過隻要人們想一想托裡什-韋德拉什[6]這個例子[7]就可以知道,這個規律并不具有普遍的意義。

     那麼到底什麼是決戰呢? 我們在思考問題時總是把決戰想象為會戰的形式。

    當然決戰并不一定要采取會戰形式,也可以是分兵進行的、導緻态勢驟變的一系列戰鬥。

    這些戰鬥之所以能導緻态勢驟變,要麼是因為最後确實進行了血戰,要麼是因為這些戰鬥一旦進行而很有可能産生的效果就已經足以迫使對手退卻。

     除上述兩種形式外,在戰區本身不可能以其他方式進行決戰。

    根據我們提出的有關戰争的觀點,得出這個結論是必然的,因為即使一支敵軍僅僅是由于缺乏糧食才退卻的,那也是因為我們手中的利劍限制了他們的行動。

    假如我軍根本不存在,敵軍一定會設法解決糧食問題。

     因此,即使敵人在進攻路程的終點,此前已經在進攻過程中被種種困難弄得疲憊不堪,由于分兵、饑餓和疾病而受到削弱和消耗,但促使他們退卻和放棄已經得到的一切的,仍然永遠隻是他們對我們手中利劍的畏懼。

    不過這樣的決戰與在戰區邊緣進行的決戰當然還是有很大區别的。

     在戰區邊緣進行的決戰中,隻有我們的部隊與敵人的部隊對峙,隻有我們的部隊限制或者摧毀敵人的部隊,而當敵軍在進攻路程的終點時,其由于自身的勞頓已經損失了一半,此時我們的部隊所起的作用就完全不同了。

    即使我軍是決定勝負的最終因素,但已不再是決定勝負的唯一因素,因為敵軍在前進中所受到的損失已為勝負的決出做了準備。

    這種損失可以達到這樣的程度,以至僅是由于我們有可能進行反攻就已經足以促使敵人退卻,也就是說可以引起雙方态勢的驟變。

    對這種情況,決定勝負的原因實際上隻能被歸于敵人在前進中的勞頓。

    當然在任何情況下,防禦者手中的利劍是一并起到決定勝負作用的。

    對提出務實觀點來說,區别兩個因素中哪一個起主要作用,是進攻者的途中勞頓,還是防禦者手中的利劍,是很重要的。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認為,在防禦中,根據進攻者是由于防禦者的利劍,還是由于進攻者自己的勞頓而崩潰,存在着兩種決定勝負的方式,也就是說防禦者有兩種對進攻做出反應的方式。

     不言而喻,第一種決定勝負的方式主要用于前三種防禦方式,第二種決定勝負的方式主要用于第四種防禦方式。

    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隻有在向本國腹地做深遠的退卻時,才能以第二種方式決定勝負;同時,隻是因為以這種方式能夠決定勝負,人們才願意進行這種會帶來大的犧牲的退卻。

     這樣,我們就知道了兩種不同的抵抗原則。

    在戰史上的一些戰例中,這兩個原則是純粹的和分别出現的,就像在現實生活中某個基本概念一樣清晰可辨。

    1745年,當弗裡德裡希大帝在霍恩弗裡德貝格附近向奧地利人發起進攻時,後者正要從西裡西亞的山上下來,其力量既不可能由于分兵,也不可能由于勞頓而受到顯著的削弱。

    與這個戰例完全不同的是:威靈頓在托裡什-韋德拉什的設防陣地上等待,直到馬塞納[8]的部隊由于饑寒交迫而不得不自行退卻。

    在這個戰例中,防禦者的利劍實際上并未參與削弱進攻者。

    而在另一些戰例中,這兩種抵抗原則是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的,但其中一種原則肯定是主要的。

    1812年的情況就是這樣。

    在這一著名戰局中盡管發生了那麼多浴血戰鬥(如果在其他場合,發生這麼多浴血戰鬥,雙方也許就已經可以用武力徹底決出勝負了),但仍然沒有一個戰例能像這個戰例更清楚地說明進攻者是怎樣由于自己的勞頓而可能走向覆滅的。

    組成法軍中央部隊的30萬人抵達莫斯科時隻剩下不到9萬人,由于其派出的分遣隊不過約1.3萬人,因此法軍中央損失了19.7萬人,其中戰鬥減員肯定不超過1/3。

     在以所謂拖延而著稱的一切戰局中,例如在著名的&ldquo拖延者&rdquo法比尤斯進行的那些戰局中,防禦者主要是指望對手由于其自身的勞頓而崩潰。

     總之,這一抵抗原則在很多戰局中起了主要的作用,可是人們沒有認真地談及。

    我們隻有抛開某些曆史著作家們杜撰的原因,轉而深入研究戰事本身,才能找到這個決定很多勝負的真正原因。

     說到這裡,我們認為已經充分闡明了防禦的一些基本概念,清楚地指出了防禦的各種方式和這些方式中的兩個主要抵抗原則,并且說明了等待這一因素是如何應貫穿于整個防禦設想,并與積極行動緊密相連,以至積極行動遲早要出現,之後人們就可以認為等待的好處已經利用殆盡了。

     我們認為,至此已經從總的方面分析并研究了防禦問題。

    當然防禦中還有一些十分重要的問題,它們可以構成專門的章節,也就是說可以成為專門思考的中心問題,這些也是我們必須探讨的,包括要塞、設防營壘、山地防禦、江河防禦和翼側行動等的本質和影響,我們将在以下各章加以論述。

    但是我們認為所有這些問題并沒有超出上述一系列看法的範圍,不過是這些看法在具體地形和情況下的進一步運用而已。

    上述系列看法是我們從防禦的概念以及防禦與進攻的關系中得出來的。

    我們把這些簡單的概念與實際聯系起來,從而可以指出從實際再回到簡單看法的方法,也就是指出如何能夠腳踏實地,以便讓人們在讨論問題時不必去求助那些本身尚飄浮在空中的論據。

     戰鬥的組合是多種多樣的,武力抵抗會因這一多樣性(尤其是在浴血戰鬥實際上并未發生,隻是由于有可能發生就已經産生效果的情況下)而在形式和特點上有很大的變化,以至人們很容易認為這裡一定還能找到另外一個産生效果的因素。

    在一場簡單的會戰中浴血擊退敵軍與根本不會讓戰事發展到如此程度的戰略計謀所産生的效果之間是有很大區别的,以至人們必然會揣測在兩者之間還有一種新的力量,就像天文學家由于火星與木星之間空間廣大而認為在這一空間還有其他行星存在一樣。

     如果進攻者發現防禦者在一處堅固的陣地中,并認為自己無法攻克該陣地;如果進攻者發現防禦者在一條大河的後面,并認為自己無法渡過此河;甚至如果進攻者在繼續推進時擔心自己的給養得不到保障,那麼能引起這些效果的始終隻是防禦者手中的利劍。

    進攻者之所以停止行動,是由于他害怕在主要戰鬥中或者在一些特别重要的地點上被防禦者的利劍擊敗,隻是他根本不會或者至少不會坦率地說出這一點罷了。

     即使人們同意我們的觀點,承認甚至是在未經浴血戰鬥而決出勝負的場合,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那些未真正進行而隻是威脅要進行的戰鬥,但他們還是會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應将這些戰鬥的戰略計謀視為最有效的因素,而不應将這些戰鬥在戰術上的勝負視為最有效的因素,而且他們認為隻有考慮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防禦手段,才能使戰略計謀起到這種突出的作用。

    我們承認有這種情況,但這正是我們要讨論的問題。

    我們認為,如果一切戰略計謀必須以戰鬥中的戰術成果為基礎,那麼總有可能發生以下令防禦者擔心的情況:進攻者一定會針對這個基礎采取有力措施,首先力求赢得這些戰術上的成果,以便随後徹底粉碎防禦者的戰略計謀,因此決不應把戰略計謀視為什麼獨立的東西,隻有人們出于這種或那種理由有把握取得戰術成果時,戰略計謀才有可能發揮作用。

    為簡單說明這一點,我們在這裡隻想提一下,一位像拿破侖那樣的統帥之所以能不顧一切地沖破其對手的全部戰略計謀,去尋求戰機,是因為他在這場鬥争中幾乎從未懷疑過結局将有利于自己。

    由此可見,隻要戰略沒有竭盡全力在這場戰鬥中以優勢兵力壓倒拿破侖,而是緻力于玩弄比較精巧的(無力的)計謀,那麼它就會像蜘蛛網一樣被撕破。

    但是一位像道恩這樣的統帥,就容易被這樣的戰略計謀所阻止。

    因此,如果人們認為以普魯士軍隊在七年戰争中對付道恩及其軍隊的辦法可以對付拿破侖及其軍隊,那麼這是愚蠢的。

    為什麼呢?因為拿破侖非常清楚,一切都取決于戰術成果,并且有把握取得戰術成果,而在道恩那裡并非如此。

    因此,我們認為指出以下兩點是值得贊揚的:任何戰略計謀都隻能以戰術成果為基礎;在所有情況下,無論是通過流血的還是不流血的途徑解決問題時,戰術成果都是決定勝負的真正的根本原因。

    隻有在人們不用擔心勝負時(無論是由于對手的特點或情況,還是由于雙方軍隊在士氣和體力上處于均勢,甚至是由于我軍占有優勢),才可以指望從戰略計謀本身得到些好處。

     在全部戰史中,我們看到有很多戰局,其中進攻者沒有經過浴血決戰就放棄了進攻,可以說是防禦者的戰略計謀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這就有可能讓人認為這些戰略計謀至少本身就有巨大的力量,認為在進攻者沒有明确優勢以取得戰術成果時,防禦者的戰略計謀大多可以單獨解決問題。

    對于這一點,我們必須回答說,即使上面所談的現象究其原因在于戰場,也就是說這些現象更多屬于戰争本身,但這一觀點仍是錯誤的;大多數進攻之所以沒有發揮作用,其原因在于戰争的較高的、政治方面的因素。

     從中産生戰争,因此構成戰争基礎的總的關系,也決定着戰争的特點。

    關于這一點,我們在以後研究戰争計劃時還要詳細闡述。

    這些總的關系使大多數戰争變成了似是而非的東西。

    在這種戰争中,本來的敵意不得不迂回地穿行于諸多沖突關系,以至它成了一個非常微弱的因素。

    這一點在采取積極行動的一方,即進攻者一方當然表現得更為明顯和突出,因此如果防禦者稍加壓力就使這種軟弱和忙亂的進攻停了下來,自然是不足為奇的。

    針對進攻者無力的、為重重顧慮所羁絆的、幾乎已不存在的進攻決心,防禦者往往做出抵抗的樣子就足夠了。

     因此,防禦者之所以能用不流血的方法多次取得成功,不是因為到處都有堅不可摧的陣地,不是因為橫貫戰區的山脈或寬闊的江河讓進攻者害怕,也不是因為防禦者能輕易地通過某些戰鬥瓦解敵人用于進攻的力量,而是因為進攻者意志薄弱,導緻他躊躇不前。

     我們可以而且必須考慮上述那些阻止進攻者的因素,但是應該以它們的本來面目認識它們,并且不應該把它們産生的作用歸因于我們這裡所談的事物。

    我們不能不強調指出,如果評論界不從一個修正的角度出發,那麼戰史中關于這方面的叙述就很容易成為不斷說謊和騙人的東西。

     現在我們來考察一下衆多沒有采用流血方式解決而失敗了的進攻戰局的膚淺形态。

     進攻者進入敵國,迫使對手後退一段距離,但對于進行一次決定性的會戰顧慮重重;于是他在對手面前停下來,好像已經完成了占領,除了保護已經占領的地方就沒有其他任務了,好像尋求會戰是對手的事情,好像他每天都可以和對手進行會戰,等等。

    這一切都是統帥對他的部隊、宮廷、世人,以及他自己所做的托詞。

    他停下來的真正原因是認為對手過于強大。

    我們這裡所說的進攻者放棄進攻,不是因為他無法擴大戰果,不是因為他在進攻路程的終點已經沒有足夠的力量來開始一次新的進攻。

    出現這樣的情況,是以已經有一次成功的進攻,即真正的占領為前提的。

    我們這裡所說的進攻者放棄進攻,是他還沒有達到預定的占領目的就停止不前。

     這時進攻者就觀望等待,以便利用有利的情況,但通常這種有利的情況是不可能出現的,因為進攻者現在隻是計劃進攻,這已經證明他在最近的将來不會比現在有更大的希望,因此這又是一個新的錯覺。

    如果這次行動像常見的那樣,與同時進行的其他行動有關聯,那麼這支部隊就會把自己不願承擔的任務推到其他部隊身上,以支援不足和協調不夠為自己的不作為找理由。

    它會訴說種種不可克服的困難,并在各種複雜微妙的關系中尋找理由。

    進攻者的力量就這樣在不作為中消耗殆盡,或者更确切地說,消耗在力量不足的、因此毫無成果的活動之中。

    防禦者赢得了自己主要關心的時間,氣候惡劣的季節臨近,進攻者返回自己的戰區,進駐越冬營地,進攻也就随之結束了。

     這一整套虛假現象都被載入了戰史,掩蓋了進攻者未取得戰果的非常簡單和真實的原因,即畏懼敵人的武力。

    如果評析者想研究這樣的戰局,那麼他就會被很多相互矛盾的原因弄得頭昏腦漲,這些原因給不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因為這些原因都是飄浮在半空中的,而人們又沒有俯下身去研究真理的真正基礎。

     這種欺騙不僅是一種惡劣的習慣,而且還是由事物的本性所決定的。

    那種尤其削弱戰争基本威力(進攻)的牽制力量大部分存在于國家的政治關系和意圖中,人們總是把這些關系和意圖隐藏起來,不讓世界、本國人民和軍隊知道,在一些情況下甚至不讓統帥知道。

    例如沒有人能夠和願意承認,他決定停止或放棄行動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堅持到底,或者是怕樹起新敵,或者是不願讓自己的盟友變得過于強大,等等。

    對所有這類事情,人們都長期甚至也許永遠保持緘默。

    但是面對世界,又要對行動的前因後果有所交代,于是統帥就不得不為他自己或者他政府的過錯編造一套虛假的理由。

    在軍事問題上進行辯論時反複出現的這種欺騙手法在理論上已經僵化成一些體系,這些體系當然同樣沒有什麼真理。

    理論隻有像我們力圖做到的那樣沿着事物内在聯系的簡單線索,才能回到事物的本質。

     如果人們以這種懷疑的眼光來觀察戰史,那麼那些隻存在于說來說去的大量關于進攻和防禦的空洞理論就會不攻自破,而我們提出的有關這方面的簡單的研究方式就會自然而然地顯現出來。

    因此我們認為,這個簡單的研究方式适用于整個防禦領域;人們隻有牢牢地把握這種簡單的研究方式,才能夠以清晰的眼光了解大量的戰事。

     現在我們還要研究一下各種防禦形式的使用問題。

     由于這些防禦形式越來越有力量,是用越來越大的代價換來的,因此在沒有其他條件一同産生作用的情況下,僅僅這一點就足以決定統帥選擇何種防禦方式。

    他會選擇适當的防禦方式,既能使他的部隊具有所需的抵抗能力,又能使他不過度防禦,不帶來任何無謂的犧牲。

    不過我們要看到,統帥在選擇這些不同的防禦方式時,大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為在防禦中出現的其他重要因素必然會迫使統帥選擇這種或那種防禦方式。

    例如,向本國腹地退卻要求有遼闊的國土,或者具有像1810年時的葡萄牙那樣的條件,當時有一個盟國(英國)做它的後盾,而另一盟國(西班牙)則以其遼闊的國土較大地削弱了敵人的進攻力量[9]。

    要塞的位置是更多在邊境附近,還是更多在本國腹地,同樣可以決定是否采取這樣的計劃,而國家的地理和地形、民衆的性格、習俗和信念則起到更大的決定作用。

    選擇進攻會戰還是防禦會戰,應根據對手的計劃、雙方軍隊和統帥的特點來決定。

    最後,是否占有有利的陣地和防線也可以導緻采取這種或那種防禦方式。

    總之,列舉這些因素已經足以讓人感覺到,選擇防禦方式在很多情況下更多是取決于這些因素,而不是取決于單純的兵力對比。

    對于這裡提到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們還要做進一步探讨,因此它們對選擇防禦方式的影響也要在以後才能更明确地加以闡述。

    最後在《戰争計劃和戰局計劃》[10]那篇裡,我們再把這一切總括起來探讨。

     但是這種影響大多隻在兵力對比不懸殊的情況下才起決定性作用。

    在兵力對比懸殊以及一般情況下,兵力對比起着主要的作用。

    戰史充分證明,在并沒有一套我們在這裡闡述的觀點的情況下,即在情況不明中隻是根據判斷情況時的直覺[11](如同在戰争中大多數情況下所做的那樣),根據兵力對比選擇了防禦方式。

    同一位統帥,同一支軍隊,在同一個戰區,一次發起霍恩弗裡德貝格會戰,另一次卻進駐崩策爾維茨營壘。

    甚至所有統帥中最喜好進攻會戰的弗裡德裡希大帝在兵力懸殊時也不得不先去進駐一處真正的防禦陣地;拿破侖以往像一頭野豬似的撞向其對手,可是在1813年8月和9月,當兵力對比的變化對他不利時,他卻像籠中困獸一樣來回轉動,并未不顧一切地繼續撲向聯軍中的某個對手。

    難道我們沒有看到這一點嗎?在同年10月,當兵力懸殊達到極點時,他就像一個人在房間裡背靠牆角那樣,在萊比錫附近,在帕爾特河[12]、埃爾斯特河[13]和普萊瑟河[14]構成的角落裡尋求保護和等待敵人[15]。

    難道我們沒有看到這種情況嗎? 我們不能不指出,本章比本篇其他任何一章都更清楚地表明,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提出作戰的新原則和新方法,而是研究早已存在的事物的最内在的聯系,并弄清其最基本的要素。

     *** [1]黑海(SchwarzesMeer),歐亞大陸的一個陸間海,位于歐洲、高加索和安納托利亞半島之間,面積約461,000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克裡米亞鞑靼國是14世紀末金帳汗國解體時在克裡米亞半島上建立的汗國,是土耳其和俄國争奪的對象。

    在第五次俄土戰争(1768&mdash1774)以前臣服于土耳其,此後名義上獨立,不久便為俄國所吞并。

    &mdash&mdash譯者注 [3]又稱霍圖西茨會戰。

    1742年5月17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領的普軍與洛林親王指揮的奧軍在恰斯拉夫和霍圖西茨之間進行會戰,普軍獲勝。

    這是第一次西裡西亞戰争中最後一次會戰。

    &mdash&mdash譯者注 [4]在第二次西裡西亞戰争(1744&mdash1745)期間,1745年8月,弗裡德裡希二世攻入波希米亞,企圖迫使奧地利簽訂和約。

    奧地利不聽英國斡旋,命令洛林親王迎擊弗裡德裡希二世。

    當時,普軍處境非常困難,急需補充給養,後方交通線受到奧地利和薩克森聯軍的威脅。

    9月,弗裡德裡希二世決定率1.9萬名普軍從波希米亞撤退。

    30日,卡爾親王率3.2萬名聯軍在索爾(Soor,今捷克小城哈伊尼茨的一部分)附近本想襲擊普軍,但由于奧軍行動遲緩未果。

    弗裡德裡希二世成功組織反擊,取得勝利,10月6日得以撤到西裡西亞。

    &mdash&mdash譯者注 [5]1757年8月,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向西迎擊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聯軍。

    10月,奧軍進入柏林,弗裡德裡希二世回師救援。

    當奧軍退出柏林後,弗裡德裡希二世又回到萊比錫迎擊聯軍。

    11月5日在羅斯巴赫(Rossbach,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城市布勞恩斯貝德拉[Braunsbedra]的一部分)進行會戰。

    會戰中,聯軍企圖迂回普軍左翼,弗裡德裡希二世及時調轉了正面,并派騎兵襲擊聯軍,結果聯軍大敗。

    &mdash&mdash譯者注 [6]指這種削弱是進攻者由于推進而不可避免和不得不忍受的。

    &mdash&mdash譯者注 [7]本書原文第一版在此并未寫明是&ldquo進攻者&rdquo還是&ldquo防禦者&rdquo。

    此後德語不同版本有的加上了&ldquo進攻者&rdquo,有的加上了&ldquo防禦者&rdquo。

    現參考德國迪姆勒出版社1980年第19版《戰争論》,使用&ldquo防禦者&rdquo。

    從邏輯上看,使用&ldquo防禦者&rdquo也更恰當。

    &mdash&mdash譯者注 [8]托裡什-韋德拉什(TorresVedras),今葡萄牙一城市。

    1809年,英軍統帥威靈頓下令在該市附近構築約40公裡長的同名防禦工事。

    &mdash&mdash譯者注 [9]1810年,拿破侖派馬塞納率法軍攻入葡萄牙,企圖将威靈頓率領的英葡聯軍逐出葡萄牙。

    1810年年底到1811年年初的冬季,英葡聯軍曾退入該防禦工事抗擊拿破侖。

    法軍屢攻不下,後因糧食缺乏和軍中疾病流行,不得不自行退卻。

    &mdash&mdash譯者注 [10]馬塞納(AndréMasséna,1758&mdash1817),公爵,法國元帥。

    1810年在葡萄牙與英葡聯軍作戰時,因給養缺乏,疫病流行,不得不自行退卻。

    &mdash&mdash譯者注 [11]拿破侖在1806年對英國實行封鎖政策,禁止歐洲大陸與其通商。

    葡萄牙受到英國的支持,拒不執行法國這項政策。

    拿破侖于1807年占領葡萄牙,1808年進軍馬德裡。

    1808年英軍在葡萄牙登陸,趕走了駐葡法軍,西班牙也爆發了反法鬥争。

    拿破侖親征西班牙,并于1809年再次派兵攻入葡萄牙。

    1810年,拿破侖專門組建一個軍團,由馬塞納率領,在葡萄牙與葡英聯軍作戰,但由于兵力已在西班牙受到削弱,最終沒有戰勝葡英聯軍,被迫于1811年退出葡萄牙。

    &mdash&mdash譯者注 [12]指本書第三卷第八篇《戰争計劃》。

    &mdash&mdash譯者注 [13]&ldquo判斷情況時的直覺&rdquo,原文&ldquoTaktdesUrteils&rdquo,直譯為&ldquo判斷情況時的分寸感&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14]帕爾特河(dieParthe),今德國境内白埃爾斯特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萊比錫。

    &mdash&mdash譯者注 [15]埃爾斯特河(dieElster),又稱白埃爾斯特河,德國薩勒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萊比錫,長24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九章 防禦會戰 我們在前一章中說過,如果防禦者在對手一進入戰區就尋找和進攻敵人,那麼他在防禦中就可以進行一次從戰術上來看純粹是進攻的會戰;防禦者也可以等敵人來到自己的陣地前,然後轉入進攻,在這種情況下從戰術上看會戰仍會成為一次進攻會戰,盡管它已經是一次帶有某種條件[1]的進攻會戰;最後,防禦者還可以在自己的陣地上等待對手發起進攻,之後既可以通過局部防禦,也可以一部分兵力發起進攻來抵禦對手。

    我們在這裡當然可以設想有不同程度和規模的防禦,從積極還擊的做法下至局部防禦的做法。

    盡管我們在這裡無法說這種防禦可以到什麼程度,以及積極還擊和局部防禦這兩個做法成什麼樣的比例會最有利于取得決定性的勝利,但是我們堅持認為,隻要想取得決定性的勝利,那麼在防禦會戰中就決不能完全沒有進攻,而且我們确信,這一進攻部分就像純粹的戰術進攻會戰一樣,能夠而且必然會帶來決定性勝利所擁有的一切效果。

     從戰略上來看,戰場僅僅是一個點。

    同樣,一次會戰的時間從戰略上看隻是一瞬間。

    在戰略上起作用的因素不是會戰的過程,而是會戰的結束和結果。

     假如任何防禦會戰中都含有的進攻要素真的可以導緻徹底的勝利,那麼對戰略運用來說,進攻會戰與防禦會戰之間其實就沒有什麼區别了。

    我們也确信是這樣,但是表面上看當然不是這樣。

    為了弄清這一問題,為了闡明我們的觀點,從而消除表面上的假象,我們不妨簡略地描繪一下我們想象的防禦會戰。

     防禦者在一個陣地上等待進攻者,為此選擇了适當的地方,并做了準備,也就是說,他仔細了解了這個地方,在幾個最重要的地點構築了堅固的工事,開辟并平整了交通線,部署了炮兵連,在村落中構築了防禦工事,為自己的部隊找好了适于隐蔽部署的場所,等等。

    如果防禦者的陣地正面比較堅固有力,築有一道或數道平行的壕溝,或者設有其他障礙物,或者有堅固的、可以控制周圍地區的制高點,使敵人難以接近,那麼在争奪核心陣地以前的各個抵抗階段,當雙方在一些接觸點上消耗兵力時,防禦者就可以利用這種陣地正面,以少量兵力殺傷敵人大量兵力。

    防禦者兩翼的依托點可以保障他不至于受到來自多方面的襲擊。

    防禦者為部署部隊所選擇的隐蔽地形,使進攻者小心翼翼,甚至畏縮不前,使防禦者有手段進行若幹小規模的成功的進攻,讓這場向核心陣地收縮的、後撤的戰鬥延長時間。

    于是防禦者滿意地注視着眼前不斷燃燒着的、但并不猛烈的戰火。

    當然,防禦者不會認為他在正面上的抵抗力是無窮無盡的,不會相信其翼側是牢不可破的,也不會指望數個步兵營或者騎兵連的成功進攻會使整個會戰局勢發生劇變。

    防禦者的陣地是有縱深的,因為戰鬥序列中的每個部分(從師向下至營)都有用于應對意外和恢複戰鬥的預備隊。

    此外,防禦者把占總兵力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一支大部隊部署在遠離會戰戰場的地方,部署在根本不會受到敵方火力殺傷的地方,并盡量部署在進攻者的迂回線以外(進攻者可能對我們陣地的這一翼或那一翼進行包圍)。

    防禦者準備用這部分部隊保護自己的兩翼免遭敵人較深和較大規模的迂回,以及應付意外情況。

    在會戰的最後三分之一階段,當進攻者的計劃已經全部暴露,他的絕大部分兵力已經投入戰鬥時,防禦者就可以用這支大部隊撲向進攻者的一支部隊,針對它展開較小規模的進攻會戰,并使用攻擊、襲擊、迂回等所有進攻手段。

    在會戰勝負未定的關鍵時刻,通過這樣的施壓行動就會引發整個态勢的逆轉。

     這就是我們通常設想的建立在當前戰術水平上的防禦會戰。

    在這樣的會戰中,防禦者用局部包圍來回應進攻者的全面包圍(進攻者欲以全面包圍來增加其進攻成功的可能性并同時擴大戰果),即防禦者用自己的部隊去包圍敵人進行迂回的那部分部隊。

    這種局部包圍能達到使敵人的包圍不起作用的目的,但不可能發展到類似進攻者那樣的全面包圍,因此在進行這兩種包圍時,部隊運動的形式往往是不同的:在進攻會戰中,包圍敵軍時,是向敵軍的中心點行動;而在防禦會戰中,則或多或少是從中心點沿半徑向四周運動。

     在戰場範圍内和在追擊的最初階段,應認識到包圍是比較有效的形式,但這不是因為它的形狀,也不是因為一旦成功就能夠進行最嚴密的包圍(在會戰時就已經能夠極大地限制敵軍的退卻)。

    而防禦者積極的反擊行動正是針對這一最嚴密的包圍的。

    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反擊行動即使不足以使防禦者獲得勝利,卻足以使防禦者不至于受到最嚴密的包圍。

    但是我們必須承認,在防禦會戰中,這種危險(退卻受到極大限制的危險)大多是存在的。

    如果防禦者不能擺脫這一危險,那麼進攻者在會戰中和在追擊的最初階段所取得的戰果就會大幅增加。

     但是通常隻有在追擊的最初階段,也就是直到天黑以前會出現這種情況;次日包圍行動結束,交戰雙方在這一方面就又處于均勢。

     當然防禦者可能喪失最好的退卻路,從而在戰略上繼續處于不利的态勢,但是除了少數例外,進攻者對他的包圍本身總是會結束的,因為隻是打算在戰場範圍内進行,不會超出戰場很遠。

    如果防禦者獲得勝利,另一方會出現什麼情況呢?被擊敗的進攻者會被分成幾部分,這種情況在最初時刻是有利于退卻的,但在次日人們迫切需要将所有部分集中起來。

    如果防禦者取得的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