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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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分确切,并且進行有力的追擊,那麼戰敗者往往不可能進行這樣的集中,其兵力分成幾部分的狀況會導緻極嚴重的後果,可以逐漸發展到崩潰的地步。

    假如拿破侖在萊比錫會戰中獲勝,那麼其後果将是聯軍完全被分割,他們的戰略地位就會一落千丈。

    在德累斯頓附近,拿破侖雖然沒有進行真正的防禦會戰,但是他的進攻卻具有我們在這裡所說的那種幾何形式,即由圓心指向圓周[2]。

    衆所周知,聯軍當時被其分開後的處境是多麼困難,隻是普軍在卡茨巴赫河畔的勝利才使他們擺脫了這一困境(因為拿破侖得到這一消息後,率領近衛軍返回德累斯頓了)。

     卡茨巴赫河會戰本身也是一個類似的戰例[3]:防禦者在最後時刻轉入進攻,并因此而離心狀地采取行動;法軍各部隊由此受到擠壓,四外散開,皮托[4]師在會戰後數日落入聯軍之手,成為聯軍勝利的一個果實。

     由此我們得出結論,進攻者能夠利用在本性上與進攻相适應的向心方向行動作為擴大勝利的手段,防禦者也同樣可以利用在本性上與防禦相适應的離心方向行動作為擴大勝利成果的手段。

    防禦者用這種手段取得的戰果比他與進攻者成平行部署時,向敵正面垂直行動所取得的戰果要多,而且我們認為,這兩種手段的價值至少是相同的。

     我們在戰史上很少看到防禦會戰取得進攻會戰那樣大的勝利,但這絲毫不能證明我們關于&ldquo防禦會戰本身同樣适合取得大勝利&rdquo的看法是錯誤的。

    防禦會戰之所以沒有取得進攻會戰那樣大的勝利,原因在于防禦者所處的情況與進攻者相比非常不同。

    防禦者大多是較弱的一方,不僅在兵力上,而且從總的情況來看也是這樣。

    他大多不能或者認為不能讓自己的勝利有大的戰果,于是隻滿足于消除危險和挽回軍人的榮譽。

    由于防禦者力量較弱且條件不利,他無疑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束縛。

    但是人們往往認為這種不得不出現的結果是防禦者這種角色所帶來的結果,于是對防禦形成了一種實在是愚蠢的基本看法,認為防禦會戰隻應立足于抵禦,而不應立足于消滅敵人。

    我們認為這是最有害的謬誤之一,認為它完全把形式與事物本身搞混了。

    我們一定要堅持:采用我們稱作防禦的這種作戰形式,獲勝的可能性不僅更大,而且勝利的規模和效果可以和進攻時一樣大。

    隻要具備适量的力量和意志,那麼不僅在構成戰局的所有戰鬥的總的戰果中是這樣,而且在單個會戰中也是這樣。

     *** [1]普萊瑟河(diePleisse),白埃爾斯特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萊比錫,長9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1813年秋季戰局開始時,反法聯盟的軍隊約為49萬,拿破侖的法軍為44萬,雙方兵力相差不大。

    10月中旬,法軍退過易北河,據守萊比錫附近的帕爾特河、普萊瑟河和白埃爾斯特河地區,當時的兵力約為16萬人,而聯軍的兵力有28萬(也有資料稱萊比錫會戰開始的16日當天,法方有19萬人,聯軍有20.5萬人,到19日結束時才出現兵力懸殊,聯軍達到了36.5萬人)。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防禦者要有從防禦轉入進攻的條件。

    &mdash&mdash譯者注 [4]1813年秋季戰局開始時,拿破侖所率法軍的主力部署在德累斯頓附近,處于内線,反法聯盟的軍隊分别部署在波希米亞、西裡西亞和柏林,處于外線。

    因此法軍從德累斯頓附近發起的出擊是由圓心向圓周的運動。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章 要塞 在大規模常備軍出現的時代之前,要塞(城堡和設防城市)隻是為保護當地民衆而設置的。

    貴族在受到各方威脅時,就進入自己的城堡避難,以赢得時間,等待有利的時機;城市則力圖憑借其防禦設施使自己不至于受到掠過的戰争風暴的侵襲。

    這是要塞最原始和最自然的防禦設施的使命,但它并未就此止步。

    要塞所在的這樣一個點與整個國土以及與在國内各處作戰的民衆是有關系的,這些關系很快使要塞具有了更大的重要性,具有了超出其城牆以外的意義,對占領或保衛國土,對整個鬥争勝利或失敗的結局都有了影響,并以這種方式甚至成了一個将戰争更多地聯結成一個相互關聯的整體的手段。

    于是要塞就有了戰略意義,這種戰略意義有一個時期受到高度重視,以至要塞對戰局計劃的基本輪廓起着決定性的作用,使戰局計劃更多的是以奪取一個或數個要塞為目的,而不是以消滅敵軍為目的。

    後來,人們想到當初使要塞具有這種戰略意義的原因,即想到一個設防地點與地區和軍隊的關系,于是就認為,在确定應設防的地點時,把要塞的使命想象得再全面、細緻和抽象也不為過。

    要塞有了這種抽象的使命以後,它本來的使命就幾乎被完全忘掉了,于是人們就産生了在沒有城市和居民的地方設置要塞的想法。

     另外,僅加固城垣而不建設其他軍事設施就可以完全保護一個地點,不讓它被席卷全國的戰争洪水淹沒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加固的城垣以前之所以能起到這個作用,部分是由于以前各民族分為一些小的國家,部分是由于當時進攻的間歇特性。

    在當時,或是由于封臣急于回家[1],或是由于經常付不出要支付給傭兵隊長[2]的錢,進攻幾乎像季節那樣有一定的、十分有限的持續時間。

    自從龐大的常備軍能夠用強大的炮兵像機器一樣碾碎各地的抵抗以來,就不再有任何城市和其他小團體願意以自己的力量做賭注了,因為它們隻是使城市推遲數周或數月失守,之後卻會受到更加嚴厲的懲罰。

    而對軍隊來說,如果把兵力分散到無數的要塞中隻是使敵人的前進稍微變緩,最終卻隻能以屈服于敵人而結束的話,則不是軍隊的興趣所在。

    軍隊不得不始終在要塞留有足夠的兵力,以便與要塞以外的敵人抗衡,除非要塞守軍可以指望有一個盟友抵達,為我們的要塞解圍并解救我們的軍隊。

    因此這種情況又要求人們大幅減少要塞的數量,使人們從利用要塞直接保護城市居民和财産的想法變為另一種想法:把要塞視為對國土的一種間接保護,使要塞通過其作為戰略樞紐的戰略意義而起到這種間接的保護作用。

     這就是有關要塞的想法的演變過程,不僅是在書本中,也是在實際生活中的演變過程;但是像常見的那樣,書本中的演變過程自然會更抽象。

     盡管事情必然會這樣發展,可上述關于要塞的想法還是發展得太過分了,臆想的和空洞的東西擠掉了自然的和人們急需的東西。

    當我們列舉要塞的使命和條件時,将隻考慮這些簡單的和人們急需的東西。

    我們将先談簡單的,再談複雜的,并在下一章看一看,從中能為确定要塞的位置和數量而得出什麼結論。

     要塞的效果顯然是由兩個不同的因素構成的,一個是被動的因素,一個是主動的因素。

    要塞通過被動的因素保護某地點和該地點内的一切,通過主動的因素對要塞炮火射程以外的周圍地區産生一定的影響。

     這個主動因素體現在要塞守軍能夠對接近到一定距離的任何敵人發起進攻。

    守軍的規模越大,可以用于出擊的部隊規模就越大;出擊部隊的規模越大,其出擊的範圍通常就越廣。

    由此可見,與小要塞的主動影響程度相比,大要塞的主動影響程度不僅更強有力,而且影響的範圍也更大。

    但是主動因素本身一定程度上又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是要塞本身守軍的行動,二是其他不屬于守軍,但與守軍有聯系的大小部隊可以實施的行動。

    這些要塞之外的大大小小的部隊力量較弱,無法單獨對抗敵人,但是有了要塞的保護(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退入要塞),他們就能夠在要塞周圍的地區立足,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這個地區。

     一個要塞的守軍所能實施的行動總是相當有限的。

    即使要塞很大,守軍兵力多,其能夠派出去行動的部隊與野戰部隊相比大多還是比較小的,它們活動範圍的直徑很少超過兩日行程。

    如果要塞很小,那麼派出的部隊就會非常小,其活動範圍大多限于鄰近的一些村莊。

    然而那些不屬于守軍的部隊由于不必返回要塞,其受到的束縛要小得多;當其他條件有利時,通過這些部隊就可以極大地擴展一個要塞主動影響的範圍。

    因此當我們談到要塞一般所具有的主動影響時,必須特别注意這部分主動因素。

     但是即使是最弱小的守軍所起的最小的積極效果,對要塞要完成的一切使命來說,也仍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部分;因為嚴格地說,即使是要塞所有活動中最消極的活動(進攻時的防禦),如果沒有上面所說的積極效果也是不可想象的。

    同時,顯而易見,在要塞一般的或者某一時刻所能完成的不同的使命中,有的更多要求發揮消極效果,有的則更多要求發揮積極效果。

    這些使命有些是簡單的,有些是複雜的,在前一種情況下,要塞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直接的;在後一種情況下,要塞的效果則或多或少是間接的。

    我們準備先談前者,再談後者,但是先要說明一點,即一個要塞自然可以同時或至少在不同時刻擔負多個或全部使命。

     因此我們說,要塞是防禦首要的和最大的支柱,具體是通過以下方式: 1.作為有安全保障的倉庫。

    進攻者在進攻期間隻需考慮其一兩天的給養,而防禦者通常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也就是說他不能僅從其所在地區獲取給養,因為這本來是他欲保全的地方,因此倉庫對防禦者來說是非常需要的。

    進攻者在前進時,其各種物資留在後面,這些物資因此不會面臨戰區内的各種危險,而防禦者的物資是在戰區内的。

    如果防禦者的各種物資不是存放在設防地點,那麼這想必會對野戰行動産生極為不利的影響,也就是說,為保護這些物資,部隊往往不得不進入非常迫不得已選定的、範圍極大的陣地。

     一支沒有要塞的防禦部隊就像一個未穿铠甲的人,有無數的部位會被擊傷。

     2.用以保護富庶的大城市的安全。

    這一使命與前一項使命非常接近,因為富庶的大城市,特别是商業中心,是部隊的天然倉庫。

    作為這樣的倉庫,其得失對部隊有直接的影響。

    此外,花費一些力量來保護這部分國家财産畢竟總是值得的,因為一方面,從這裡可以間接地汲取力量;另一方面,一個重要的地點本身在媾和談判時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砝碼。

     要塞的這一使命在近代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但它畢竟是最起作用的、最少招緻失誤的最自然而然的使命之一。

    如果一個國家不僅在所有富庶的大城市築有工事,而且在每個人口稠密的地點也築有工事,由當地的民衆和附近的農民來防守這些地方,那麼進攻者的戰争運行速度就會受到很大的減弱,受到進攻的民衆就會以其很大一部分力量投入到戰争中去,以至敵方統帥的才智和意志力下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

    我們提出這種全國設防的理想,隻是為了讓要塞的使命能得到應有的重視,希望人們時刻不要忽視要塞提供直接保護的重要性。

    此外,這一想法與我們這裡的考察并不矛盾,因為在全部城市中必然會有一些城市的設防程度比其他城市更高,被視為武裝力量的真正支柱。

     要塞在完成上述第一項和第二項使命時,幾乎隻需要發揮其被動因素。

     3.作為真正的堡壘。

    要塞可以用來封鎖道路,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可以用來封鎖流經要塞的江河。

     進攻者要找到一條可以用來迂回要塞的小路,并不像人們通常想的那樣容易,因為這種迂回不僅必須在要塞炮火射程以外進行,而且由于守軍可能出擊,因此還必須在距要塞較遠的範圍以外進行。

     如果地形稍難通行一些,那麼即使進攻者稍微離開大路也往往會使其行動遲緩,可能耽誤一整天的行程。

    如果這是一條必須經常使用的大路,這種耽誤就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至于利用要塞封鎖江河上的航行如何妨礙進攻者的行動,則是不言而喻的。

     4.作為戰術上的依托點。

    由于一個不算太小的要塞的火力控制範圍通常就已經達到數小時行程,而出擊的活動範圍無論如何還要更大些,因此永遠可以把要塞看作一處陣地某一翼的最好的依托點。

    一個數普裡長的湖泊肯定可以算是極好的依托點,但是一個中等要塞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陣地的一翼不必靠近要塞,因為進攻者不會在陣地這一翼與要塞之間行動,否則他将失去退路。

     5.作為兵站。

    如果要塞位于防禦者的交通線上(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的),那麼對于往來這條路上的一切,要塞就是便利的兵站。

    交通線受到的威脅往往來自敵方襲擾部隊,其影響隻是短暫的。

    一支重要的運輸隊在這種彗星般的襲擾部隊接近時,隻要加快前進或迅速返回要塞,就得救了,等危險過去後就可以再次行動。

    此外,一切來來往往的部隊都可以在這裡休息一天或數天,由此更會加快餘下的行軍速度。

    而休息期間恰恰是部隊受到威脅最大的時候。

    因此一條長30普裡的交通線,如果中間有一個要塞,這條交通線在某種程度上就縮短了一半。

     6.作為弱小部隊或敗退部隊的避難地。

    任何一支部隊在一個不太小的要塞的炮火保護下,即使沒有專門構築設防營壘,也不至于受到敵人的襲擊。

    當然這樣一支部隊如果想留駐在這裡,就不得不放棄繼續退卻。

    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不能繼續退卻并不會帶來大的損失,因為繼續退卻也許隻能以全軍覆滅而告終。

     但是在很多情況下,要塞可以保障部隊停留數日,而且不會讓部隊因此而失去退卻的可能性。

    特别是對那些早到的戰敗部隊中的輕傷員和潰散的士兵來說,要塞是他們的避難地,他們可以在那裡等候自己的部隊。

     在1806年,假如馬格德堡[3]位于普魯士軍隊的徑直退卻線上,假如這一退卻線沒有在奧爾施泰特[4]附近就已經被切斷,那麼普軍自然就可以在這個大要塞中停留3~4天,從而集結并重新組織起來。

    即使是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馬格德堡還是成為霍恩洛厄餘部的集結地,這支部隊在那裡才又重新組織起來[5]。

     人們隻有通過在戰争中的鮮活體驗,才能對情況不利時附近一處要塞所起的良好作用有一個正确的概念。

    要塞中有彈藥、槍支、燕麥和面包,使病員有住處,使健康者有安全,使受到驚吓的人恢複鎮靜。

    要塞就是荒漠中的旅店。

     要塞在完成上述後四項使命時,需要更多地發揮其主動作用,這本身是很清楚的。

     7.作為抵擋敵人進攻的真正盾牌。

    防禦者設置在自己前方的要塞就像大冰塊一樣斷開敵人進攻的洪流。

    敵人不得不包圍這些要塞。

    如果要塞守軍作戰勇敢,那麼敵人為達成包圍,大緻需要比守軍多一倍的兵力。

    此外,大部分要塞的守軍幾乎一半可以或者就是由那些如果不用于要塞就根本無法帶上戰場的人員組成的,例如未經充分訓練的後備軍、半殘軍人、武裝民衆、國民軍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敵軍因包圍我要塞而被占用的兵力大概為我軍的四倍。

     敵軍受到這種不成比例的削弱,是受到圍攻的要塞通過其抵抗帶給我們的第一個和最重要的好處,但這并不是唯一的好處。

    從進攻者突破我們的要塞線的那一刻起,他的一切運動都受到很大的制約;他的退路受到限制,而且總是不得不考慮如何直接保護他所進行的圍攻。

     因此,要塞在這方面對防禦行動起着巨大的和決定性的作用。

    我們必須把這一點看作一處要塞能具有的所有使命中最重要的使命。

     盡管如此,我們在戰史上很少看到這樣使用要塞,特别是很少看到經常這樣使用要塞,這是由過去大多數戰争的特點所決定的。

    對這些戰争來說,使用這一手段某種程度上過于堅決和強硬了。

    對這一點,我們以後再做進一步的說明[6]。

     要塞的這個使命從根本上來說,主要是要求要塞發揮其進攻力量,至少要塞在這種情況下的效果是來自這種進攻力量的。

    假如要塞對進攻者來說隻是一個無法占領的地點,那麼它對于進攻者雖然礙事,但絕不會達到使進攻者感到必須加以圍攻的程度。

    然而由于進攻者不能讓6000,8000乃至1萬名敵軍在他背後任意活動,因此他不得不用适當的兵力去沖擊要塞,而且為了不總是要這樣沖擊要塞,就不得不占領要塞,也就是不得不圍攻要塞。

    從要塞被圍攻的那一刻起,要塞主要是通過其被動因素發揮作用。

     對于所有上述使命,要塞都是以相當直接和簡單的方式完成的。

    與此相反,對于以下兩項使命,要塞發揮作用的方式更為複雜。

     8.用以保護延展較大的舍營地。

    一個中等的要塞可以封鎖通向它身後舍營地的接近地,寬度可達3~4普裡。

    這是由于要塞的存在而産生的一個很簡單的效果。

    但是至于說這樣一個要塞能夠保護一條長15~20普裡的舍營線(在戰史上經常談到這一點),如果确有其事,則需要加以探讨,而如果隻是幻想,也需要加以指出。

     在這裡需要考察以下幾種情況: (1)要塞本身可以封鎖一條主要道路,并确實可以保護寬3~4普裡的地區。

     (2)可将要塞視為防禦者的一個非常強大的前哨,或者它能使人們更全面地了解當地的情況。

    由于一個大城鎮與周圍地區之間的社會關系,防禦者還可以通過秘密情報的途徑增加這種了解。

    人們在一個6000、8000到1萬人口的城鎮,自然比隻在一個村莊(一個普通前哨經常利用的舍營地)能更多地了解到周圍地區的情況。

     (3)一些較小的部隊可以依托要塞,得到要塞的保護和保障;他們不時可以對敵出擊,以獲取情報,或者在敵途經要塞的情況下,在其背後采取些行動。

    因此,盡管要塞是固定的,但它在某些方面可以起到一支前出部隊的作用(見第五篇第八章)。

     (4)防禦者集結其部隊後,正好可以在要塞後面進行部署,以緻進攻者無法推進到防禦者的這一部署地,否則其背後就會受到防禦者要塞的威脅。

     當然,任何對一條舍營線的進攻都可被視為帶有襲擊特點的進攻,或者更确切地說,這裡說的進攻就是襲擊。

    襲擊與對戰區的進攻相比,會在短得多的時間内達到效果,這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說,進攻者在進攻戰區時,有必要對不得不經過的要塞進行沖擊和控制,那麼他在襲擊一條舍營線時,就沒必要對要塞這樣做了,因此要塞也就不會像削弱敵人進攻那樣削弱敵人的襲擊。

    這當然是事實。

    距要塞6~8普裡的兩翼的舍營地也不會因此而得到要塞的直接保護。

    不過,這樣一種襲擊的目的也并不是攻擊幾個舍營地。

    至于這樣一種襲擊的真正意圖是什麼,以及襲擊者可以期待得到些什麼,我們在《進攻》一篇[7]中才能做更詳細的說明,但在這裡我們就已經可以指出:襲擊取得的主要成果不是通過真正襲擊幾個舍營地得來的,而是通過追趕,迫使敵方一些部隊應戰得來的(敵方這些部隊狀态不佳,更多是準備趕往某些地點集合,而不是準備戰鬥)。

    但是進攻者的這種推進和追趕必須總是或多或少地指向敵舍營地的中心。

    而此時一個位于該中心前面的大要塞當然會給進攻者造成很大的困難。

     我們認為,如果考慮到上述四個方面的綜合效果,那麼就可以看出,一個大要塞能以直接的和間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為一個超出人們最初想象的、延展更大的舍營地提供一些安全保障。

    我們之所以說&ldquo一些安全保障&rdquo,是因為要塞所有那些間接的效果并不能阻止敵人前進,隻能使敵人在前進時的困難和顧慮更多,從而使其前進的可能性小些,對防禦者的危險少些。

    然而人們對要塞所能要求的,以及要塞在這種情況下所能提供的保護也就是這些了。

    真正的、直接的安全必須通過部署前哨和正确地安排舍營來獲得。

     因此,如果人們認為一個大的要塞有能力保護它後面的延展很大的舍營線,并非不現實。

    但是我們也不能否認,在這個問題上,人們在實際的戰争計劃中,尤其是在曆史著作中常常遇到空洞的言辭或者虛幻的觀點。

    既然隻有多種條件共同起作用,要塞才能産生上述保護作用,而且即使有了這種作用,也隻是減少一些危險而已,那麼人們就不難看出,在有些情況下,由于特殊原因,特别是由于對手勇敢,要塞的這種保護作用有可能化為泡影。

    因此在戰争中,人們不能滿足于籠統地假設要塞有這種作用,而是必須深入細緻地考慮到各種具體情況。

     9.用以保護未設防的地區。

    如果在戰争中某個地區根本沒有軍隊駐守,或者沒有大部隊駐守,多少有受敵襲擾的危險,那麼人們就會把位于這個地區的一個較大的要塞看作對該地區的保護,或者,如果願意的話,把它看作對該地區的安全保障。

    人們當然可以把要塞看作對這個地區的保障,因為敵人在攻占要塞以前是控制不了這個地區的,這樣我們就赢得了時間,可以趕來對這個地區進行防禦。

    但是人們對這種保護當然隻能理解為一種非常間接的保護,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保護,因為要塞隻能通過它的主動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敵人的襲擾。

    如果人們隻靠要塞的守軍來發揮這一作用,就不會收到很大的效果,因為這種要塞的守軍大多兵力薄弱,通常隻是由步兵組成的,而且還不是精銳的步兵。

    如果有一些小部隊在要塞周圍活動,同時與要塞保持聯系,把要塞作為它們的支撐和基地,那麼要塞發揮保護作用的現實性就會更大些。

     10.作為民衆武裝的中心。

    在一場人民戰争中,給養、武器和彈藥不可能有正規的供應,而是由民衆盡自己所能在這方面想辦法,并且通過這種方式去喚醒數以千計的、點點滴滴的、如果沒有人民戰争就将始終沉睡的抵抗力量,這正是人民戰争的本性。

    不過,如果有一個儲存這類物資可供救急的大要塞,就會使整個抵抗更加嚴密和可靠,更有相互聯系和連續性,這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要塞是傷員的避難地,是領導機關的所在地,是貴重物品的保管庫,是較大行動的集結地等,最後是抵抗的中心,使敵軍在其圍攻期間處于一種容易受到民衆武裝襲擊的狀态。

     11.用于江河和山地防禦。

    大江大河沿岸的要塞比其他地方的要塞能達成更多的目的,扮演更多的角色。

    在這裡,要塞可以随時保障我軍安全渡河,阻止敵軍在要塞附近數普裡的範圍内渡河,控制江河上的運輸,收納一切船隻,封鎖橋梁和道路,使防禦者有可能以間接的方法,即在對岸敵占區進入一處陣地來防守江河。

    顯然,要塞通過這種多方面的作用,大幅減輕了江河防禦的難度,應被視為江河防禦的一個重要環節。

     與上述情況類似,在山地的要塞也是重要的。

    山地要塞構成路網的樞紐,控制着整個路網,并因此而控制着這些道路所通過的整個地區。

    因此,山地要塞應該被看作山地防禦體系的真正支柱。

     *** [1]1813年8月布布爾河戰鬥後,布呂歇爾為避免與拿破侖會戰,向東撤退。

    拿破侖派麥克唐納追擊。

    26日,布呂歇爾趁法軍渡過卡茨巴赫河後立足未穩,分三路發起進攻,将法軍擊潰。

    29日,聯軍在追擊中殲滅了屬于法軍第5軍的皮托師,重新推進至布布爾河。

    &mdash&mdash譯者注 [2]皮托(Jacques-Pierre-Louis-Marie-JosephPuthod,1769&mdash1837),法國少将。

    &mdash&mdash譯者注 [3]在中世紀,西歐封建領主将土地及土地上的農民分給封臣作為采邑,封臣則對領主負一定的義務,主要是提供軍隊的義務。

    一旦戰事發生,領主即召集封臣的軍隊作戰。

    這種軍隊往往以完成某一戰事為期限,戰事告一段落,封臣的軍隊就返回家鄉。

    &mdash&mdash譯者注 [4]中世紀晚期至16世紀中葉,意大利一些城邦國家,如威尼斯、佛羅倫薩、熱那亞等,雖然經濟發達,但防衛能力弱,它們為維護其利益而與傭兵簽合同,由其提供保護。

    傭兵成為一種職業,傭兵的首領稱為傭兵隊長(Condittiere)。

    每個傭兵集團的武器裝備為傭兵隊長所有,給養和薪饷由傭兵隊長負責。

    傭兵隊長可以使自己的集團受雇于任何國家甚至個人。

    &mdash&mdash譯者注 [5]馬格德堡(Magdeburg),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爾特州首府,曆史上是普魯士一處要塞,位于易北河畔,東北距柏林13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6]奧爾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北距馬格德堡約11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在1806年耶拿會戰開始前,普魯士軍隊部署在耶拿和魏瑪一帶。

    10月14日,普軍霍恩洛厄部在耶拿和奧爾施泰特被法軍擊潰後,繞道經奎德林布克向北方退卻,于20日抵達馬格德堡,在這裡等待和集結潰散的部隊。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一章 要塞(續) 我們已經談了要塞的使命,現在談一談要塞的位置。

    這個問題初看上去似乎很複雜,因為要塞的使命很多,而每個使命又因地形不同而可能有變化。

    但是如果我們把握住事物的本質,注意避免多餘的枝節問題,那麼就沒必要顧慮這些了。

     顯然,如果人們在那些可被視為戰區的地區内把位于連接兩國的大路上的最大、最富庶的城市,尤其是優先把靠近港口、海灣以及大江河沿岸和山地中的城市都構築成要塞,那麼就能同時滿足所有那些對要塞提出的要求了。

    大城市和大路總是在一起的,兩者與大的江河和海岸也有天然的密切關系。

    因此,這四者很容易共處,不會産生矛盾。

    相反,山地很難與之共處,因為大城市很少位于山地。

    因此,如果某一山地的位置和走向适于作為防線,那就有必要通過一些小堡壘封鎖該山地的道路和隘口。

    這些小堡壘應專門用于此目的,構築時應盡量少花費用。

    同時,大的要塞設施應繼續用于平原上的大城市。

     我們還沒有談到在邊境設置要塞的問題,也沒有談到整個要塞線的幾何形式,以及要塞位置的其餘地理因素,因為我們認為前一章所談的是要塞最重要的任務,并且認為在很多情況下,尤其是對小國來說,構築要塞時隻考慮這些使命已經足夠了。

    當然就那些幅員更為遼闊的國家來說,有的擁有很多大城市和大路,有的則相反,幾乎完全沒有大城市和大路;有的非常富有,在既有的很多要塞之外還想構築新的要塞,有的則相反,非常貧窮,不得不以很少的要塞勉強應付。

    總之,如果要塞的數目與需要構築要塞的大城市和大路的數目不是很協調,大城市和大路不是特别多就是特别少,那麼選擇構築要塞的地點時,就可以而且需要考慮另外一些依據。

    我們隻是簡單地談一談這個問題。

     餘下的主要問題涉及以下幾點: 1.當連接兩國的主要道路很多,不能沿每一條道路都設置要塞時,應該選擇沿哪條大路設置要塞? 2.要塞應該僅僅設置在邊境附近,還是應該分布在全國? 3.要塞應該平均分布,還是應成組分布? 4.設置要塞時應考慮當地的哪些地理條件? 就要塞線的幾何樣式來說,還有很多其他問題,例如:要塞線應設置成一排,還是多排,也就是說,要塞前後分布時的作用大,還是左右分布時的作用大;應該設置成棋盤狀,還是直線式,或者要塞線是否應像工事本身的形狀那樣有一些凹凸的部分。

    我們認為這些都是空洞的細枝末節問題,也就是說,是一些不必加以考慮的問題,當人們考慮更重要的問題時,是決不會談論它們的。

    我們在這裡之所以觸及這些問題,隻是因為在有些書本中不僅談到它們,而且賦予這些内容貧乏的東西過大的重要性。

     說到第一個問題,為了把它講得更清楚些,我們隻想提一下南德意志[1]對法國,即對上萊茵地區[2]的關系。

    如果我們不去考慮構成南德意志的各個邦國的情況,隻把這塊土地看作一個整體,從戰略上來考慮如何構築其要塞的問題,那麼想必會出現一個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為自萊茵河畔有無數漂亮的大路通往弗蘭肯、巴伐利亞[3]和奧地利的腹地。

    雖然在這些大路上并不缺少比一般城市大得多的城市,例如紐倫堡[4]、維爾茨堡[5]、烏爾姆[6]、奧格斯堡[7]、慕尼黑[8]等,但是如果不打算在所有這些城市中都構築工事,那就必須有所選擇。

    此外,即使人們根據我們的觀點,認為主要應該在最大和最富庶的城市中構築工事,也還是不得不承認,由于紐倫堡距慕尼黑較遠[9],其戰略意義與慕尼黑相比顯然也不同,因此始終存在着這樣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是否應該取代紐倫堡,而在慕尼黑地區的一個地點(即使是比較小的地點)設置要塞。

     至于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做出決定,也就是說,如何回答第一個問題,請讀者參閱我們論述一般防禦計劃和選擇進攻點的那幾章。

    哪裡是最自然的進攻點,哪裡也就是我們應該優先構築防禦設施的地方。

     因此,在敵國通往我國的多條大路中,我們應優先在那條最徑直通往我國心髒的道路上構築要塞,或者在那條由于穿過富饒的地區或靠近通航的河流而最便于敵人行動的道路上構築要塞,然後我們要确定,敵人或者會遇到這一要塞的阻攔,或者當敵人欲繞過要塞時,要塞會為我們提供一個自然和有利的從翼側向其采取行動的手段。

     維也納是南德意志的心髒,僅從與法國交戰的角度來看(假設瑞士和意大利是中立的),慕尼黑或奧格斯堡作為主要要塞所起的作用顯然會比紐倫堡或維爾茨堡更大。

    如果人們同時再考慮到從瑞士經過蒂羅爾[10],以及從意大利過來的道路,對這一點就更有感觸了,因為慕尼黑或奧格斯堡對這兩條道路總可以起到一些作用,而維爾茨堡和紐倫堡對它們來說就像不存在一樣。

     現在我們來談談第二個問題:要塞應該僅僅設置在邊境附近,還是應該分布在全國。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對小國來說,這個問題是多餘的,因為在戰略上可以稱之為邊境的地方,在小國幾乎就是整個國土。

    而國家越大,就越有必要考慮這個問題。

     對這個問題的最自然的回答是:要塞應該設置在邊境附近,因為要塞應該用于保衛國家,而隻要守住了邊境,也就保衛住了國家。

    這一觀點一般來說是正确的,但是以下的考察表明,這個觀點會有很大的局限性。

     凡是主要依靠外援的防禦,都尤為重視赢得時間。

    這種防禦不是強有力的還擊,而是一種緩慢的推進。

    在這一過程中,它主要是赢得時間,而不在于削弱敵人。

    假設其他一切情況相同,敵人攻占分布在全國的、相隔很遠的要塞比攻占密集在邊境附近一線上的要塞要用更長的時間,這是符合事物本性的。

    此外,凡是在欲通過使敵人拉長交通線和出現生存困難而戰勝敵人的一切場合,也就是說在那些可以優先考慮這種抵抗方式的國家,如果它們僅在邊境附近設置防禦設施,則與其具備的這種抵抗方式是完全矛盾的。

    最後,如果我們再考慮到以下因素,那麼就可以看出,人們或多或少總是有在腹地設置要塞的理由。

    這些因素是:隻要條件允許,在首都構築防禦設施是首要的事情;根據我們的原則,各省的首府和商業中心也需要構築這種防禦設施;橫貫一國的江河、山脈以及其他地形障礙有利于設置新的防線;有些城市因自然的固定位置,需要構築防禦設施;最後,某些軍事設施(例如所有兵工廠)設置在腹地,比在邊境附近更好,因為它們很重要,的确值得要塞工事保護。

    我們認為,即使那些有很多要塞的國家有理由将較多要塞設置在邊境附近,但如果它們在腹地完全不設置要塞,就仍是犯了一個大的錯誤。

    我們認為,法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犯了這樣的錯誤。

    如果一個國家在邊境地區完全沒有大城市,隻是在深遠的後方才有大城市(例如在南德意志這種情況就特别明顯,在士瓦本[11]幾乎沒有大城市,而在巴伐利亞卻有很多大城市),那麼是否隻應該在邊境附近設置要塞就更值得懷疑了。

    我們認為,沒有必要根據一般的論據來一勞永逸地排除這一懷疑。

    我們說,在這種情況下要得出結論,就必須讓論據符合具體情況,但我們還是請讀者注意本章最後的結論。

     第三個問題是,要塞更應平均分布,還是更應成組分布。

    如果人們對各方面的情況都進行了考慮,那麼很少會出現這一問題。

    但是我們并不因此就認為這是毫無意義的枝節問題,因為由兩個、三個或四個要塞組成的要塞群,距一個共同的中心隻有數日行程,當然能極大地加強這一中心和在該地的部隊的力量,以至隻要其他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允許,人們必然會力圖組成這樣的戰略棱堡[12]。

     最後一點涉及選擇要塞地點時應考慮的其餘地理因素。

    要塞設置在沿海、大江河的兩岸和山地,能加倍發揮作用。

    這一點,我們在前面已經談過,因為這是人們要考慮的主要問題,但還要考慮到其他一些地理因素。

     如果一個要塞不能設置在江河畔,那就最好不要把它設置在江河附近,而是設置在距江河10~12普裡的地方,因為江河在我們上面提到的一切方面都會分割和幹擾要塞的作用範圍[13]。

     在山地就沒有這種情形,因為山地不會像江河那樣把大小部隊的行動限制在個别點上,但是在山地迎向敵人的一面(距敵人較近處)設置要塞是不利的,因為這樣的話,自己的援軍很難為該要塞解圍。

    而如果把要塞設置在山地背向敵人的一面,則會加大敵人圍攻的難度,因為山地切斷了敵人的交通線。

    我們請讀者注意1758年圍攻奧爾米茨的例子[14]。

     難以通行的大片林地和沼澤地的情況與江河類似,這是不難理解的。

     位于難以通行的地形上的城市是否應該設置要塞,也是一個人們經常提出的問題。

    由于這種城市以少量的費用就可以構築工事進行防禦,或者與其他城市相比,付出同樣多的力量即可成為堅固得多而往往難以被攻克的城市,同時由于要塞的作用更多是被動而非主動産生的,因此人們似乎不必太重視那種認為這種城市容易被封鎖的意見。

     最後,如果我們回過來再看一下我們提出的有關在全國構築要塞的非常簡單的理論體系,可以說:這一體系是以直接關系到國家根基的重大而持久的事務和因素為基礎的,其中不可能含有任何早晚會過時的有關戰争的時髦觀點、空想出來的戰略妙計,以及隻适合眼前的極個别的需要。

    這些時髦觀點和妙計對為使用五百年,甚至一千年而構築的要塞來說是錯誤的,會引起無法挽回的後果。

    弗裡德裡希二世在西裡西亞的希爾博貝格[15]要塞構築在蘇台德山脈[16]的一個山脊上,在情況完全變化後,幾乎失去了它的全部意義和作用;而假如布雷斯勞是一個堅固的要塞并且能保持這樣,那麼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針對法國人,還是針對俄國人、波蘭人和奧地利人,它都能保持其原來的意義和作用。

     請讀者不要忘記,我們的這些考察并不是針對一個國家完全從頭構築要塞的那種情況提出的,如果是那樣的話,這些考察就沒有用處了,因為從頭構築要塞的情況基本沒有出現過。

    我們的這些考察在設置每個具體要塞時可能是有用的。

     *** [1]作者在本篇第二十八章和第三十章中談及類似的問題。

    &mdash&mdash譯者注 [2]參閱本書第三卷第七篇第十九章。

    &mdash&mdash譯者注 [3]南德意志(Süddeutschland),一般指今德國包括巴登-符騰堡州、巴伐利亞州、黑森州自美因河畔法蘭克福以南的部分、薩爾州和萊茵蘭-普法爾茨州在内的地域。

    &mdash&mdash譯者注 [4]上萊茵地區(derOberrhein),指巴塞爾和賓根之間的萊茵河中遊兩岸地區,大緻包括今法國阿爾薩斯大區,德國巴登-符騰堡州、萊茵蘭-普法爾茨州,以及瑞士北部部分地區。

    &mdash&mdash譯者注 [5]巴伐利亞(Bayern),今德國東南部的一個州,曆史上曾是德意志的公國、選帝侯國和王國。

    &mdash&mdash譯者注 [6]紐倫堡(Nürnberg),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城市,位于佩格尼茨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7]維爾茨堡(Würzburg),今德國巴伐利亞州西北部一城市,位于美因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8]烏爾姆(Ulm),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一城市,位于多瑙河左岸。

    &mdash&mdash譯者注 [9]奧格斯堡(Augsburg),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城市,位于萊希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10]慕尼黑(München),今德國巴伐利亞州首府。

    &mdash&mdash譯者注 [11]兩者相距約170公裡。

    慕尼黑位于從法國直接通往維也納的道路上,而紐倫堡則位于另一條繞道較遠的道路上。

    &mdash&mdash譯者注 [12]蒂羅爾(Tirol),曆史上歐洲中部阿爾卑斯山脈中的一個地區,包括今奧地利西部和意大利北部的部分地區。

    &mdash&mdash譯者注 [13]士瓦本(Schwaben),曆史上曾是德意志的一個公國(911&mdash1268),包括符騰堡、黑森、巴伐利亞西部和巴登的一部分,後主要指德國境内說士瓦本方言的地區。

    &mdash&mdash譯者注 [14]&ldquo棱堡&rdquo,原文為法語&ldquoRedan&rdquo,指要塞、堡壘等工事突出的部位,以便于觀察和防禦,有V字等形狀。

    &mdash&mdash譯者注 [15]菲利普斯堡就是要塞位置選擇不當的一個典型,它就像一個白癡把鼻子緊緊貼在牆上。

    &mdash&mdash作者注 [16]奧爾米茨是18世紀奧地利的一個要塞,位于蘇台德山脈南面,即背向普魯士一面。

    普軍想要圍攻奧爾米茨,必須經過蘇台德山脈,交通線易被切斷。

    1758年5月22日,普軍圍攻奧爾米茨要塞。

    6月30日,奧地利統帥道恩派出襲擾部隊在普軍通過蘇台德山脈的交通線上截獲大批辎重,迫使普軍停止圍攻,退向波希米亞。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二章 防禦陣地 任何一個我們利用地形作為一種防護手段而在其中接受會戰的陣地都是一處防禦陣地。

    至于我們當時的行動是以防守為主還是以進攻為主,是沒有區别的。

    從我們關于防禦的總的看法中就已經可以得出這一結論。

     人們可以進一步把一支迎向對手的部隊在對手挑戰而被迫應戰時所處的任何陣地,也叫作防禦陣地。

    實際上,大多數會戰都是這樣發生的。

    在整個中世紀,就沒有其他的會戰。

    在戰争中,大多數陣地都是這類陣地,但我們這裡要談的不是這類陣地。

    對于這樣的陣地,我們隻要指出陣地的概念與行軍途中的宿營地不同就夠了。

    一個專門被稱作防禦陣地的陣地與這類陣地相比,想必還是有不同的地方。

     在一處普通陣地上進行決戰時,時間的概念顯然是主要的:雙方部隊相向運動,以期相遇,而地點是次要的,人們隻要求它合适就行了。

    但是在選擇真正的防禦陣地時,地點的概念卻是主要的,因為決戰隻應在這一地點進行,或者更準确地說,決戰應主要利用這一地點進行。

    這裡說的隻是這一陣地。

     地點在此的意義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部署到這一地點上的部隊将對整個防禦起到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這個地點的地形可以作為保護和加強這支部隊力量的手段。

    簡而言之,前者是戰略方面的意義,後者是戰術方面的意義。

     如果我們要說得确切,那麼防禦陣地這個術語隻是源于地點在戰術方面的意義,因為地點在戰略方面的意義(部署在該地點的部隊通過其存在影響到國家的防禦)也适合一處帶有進攻性質的陣地。

     上述兩個意義中的第一個意義,即一個陣地在戰略上的作用,以後在研究戰區防禦時才能得到充分的說明,我們在這裡隻想談現在可以談的問題。

    為此我們必須先弄清楚兩個近似的、經常被混淆的概念,即對陣地的迂回和從陣地的側面通過。

     對陣地的迂回是指繞過陣地的正面,要麼是為了從側面甚至從背後進攻這一陣地,要麼是為了切斷這一陣地的退卻和交通線。

     前一種情況,即從側面和背後發起進攻,是有戰術特性的行動。

    當今部隊的機動性很強,一切戰鬥計劃都或多或少地準備進行迂回和包圍打擊,每個陣地都應對此有所準備。

    一個名副其實的堅固陣地不僅應該有牢固的正面,而且當側面和背後受到威脅時,至少還能在那裡組織對己有利的戰鬥。

    這樣陣地就不會因迂回所具有的旨在從側面或背後進攻它的意圖而失去作用,在這個陣地上進行的會戰成敗才是陣地的意義所在。

    陣地應給防禦者帶來它通常所能提供的好處。

     如果陣地受到進攻者旨在威脅其退卻和交通線的迂回,那麼這就是戰略問題了,這時的問題在于陣地能堅持多久,以及陣地在退卻和交通線方面是否優于對手,而這兩點都取決于陣地的位置,也就是說主要取決于雙方交通線與陣地的關系。

    任何好的陣地都應該保障防禦的部隊在陣地裡占有優勢。

    無論如何,陣地不應因受到迂回而失去作用,而是應該讓忙于對付陣地的對手至少失去一些進攻的銳氣。

     但是如果進攻者不理睬在防禦陣地中等待他的敵軍,而是以主力沿另一條道路推進,去追求其目的,那麼這就是從陣地側面通過。

    如果進攻者能夠不受懲罰地這樣做,那麼當他真的這樣做了以後,就随時可迫使防禦者放棄這個陣地,也就是說使這個陣地失去作用。

     僅就&ldquo從陣地側面通過&rdquo的字面意義來看,在世界上幾乎沒有不能從側面通過的陣地,像彼列科普地峽[1]那樣的情況由于極為少見,因此幾乎可以不予考慮。

    進攻者不能從陣地側面通過,一定是由于他會因此而陷入不利。

    至于這些不利究竟是什麼,我們在第二十七章[2]将有更好的機會予以闡明。

    這些不利有大有小,但無論如何它們補償了陣地未能發揮的戰術效果,與陣地一道構成防禦陣地的目的。

     從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防禦陣地在戰略上的兩個特點: 1.敵人無法從其側面通過; 2.在争奪交通線的鬥争中使防禦者處于有利地位; (現在我們還要補充另外兩個戰略上的特點) 3.交通線與陣地的位置關系對防禦者的戰鬥進程也應該産生有利的作用; 4.地形的一般影響應該對防禦者有利。

     雙方交通線與陣地的位置關系不僅對進攻者能否從陣地側面通過,以及能否切斷陣地上的給養供應有影響,而且也影響到會戰的整個進程。

    防禦者的斜向退卻線在會戰中便于進攻者進行戰術迂回,同時妨礙防禦者自己的戰術運動。

    但這種斜向部署并不總是戰術上的過失,而往往是錯誤選擇戰略地點的結果。

    例如,如果道路在陣地附近改變方向,那麼斜向部署就是根本不可避免的(1812年的博羅季諾會戰)。

    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不改變其垂直部署,就已經處于可以迂回防禦者的方向上。

     此外,如果進攻者有很多退路,而防禦者隻有一條退路,那麼進攻者就會享有大得多的戰術自由所帶來的好處。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防禦者即使用盡了一切巧妙的戰術,也無法消除戰略錯誤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至于最後的第四點,地形也可能在某些方面對防禦者十分不利,以至即使精心地選擇了并且非常巧妙地運用了戰術手段,也不能消除這一不利情況。

    在這方面,應該注意的最主要的情況是: 1.防禦者首先必須争取有利條件,使自己能夠清楚地觀察對手,并能夠在自己陣地所處地帶内迅速撲向對手。

    隻有在那些地形通過障礙與這兩個條件結合的地方,地形才對防禦者特别有利。

     所有受到制高點制約的地點,所有或者大多數山地陣地(這一問題在有關山地戰的那幾章中還要專門論述),所有側面依托山地的陣地(在這種情況下,山地雖然增加了進攻者從陣地側面通過的難度,但卻便于他迂回),所有前面不遠處有山地的陣地,以及所有不符合上述地形要求的地點對防禦者都是不利的。

     在與上述不利情況相反的情況中,我們隻想提出陣地背後有山地這一情況。

    這種情況可以帶來很多好處,以至一般來說可以把它看作對防禦陣地最有利的情況之一。

     2.地形應該多少與部隊的特點和編成相适應。

    一支很占優勢的騎兵部隊當然應該去尋找開闊地,而一支缺少騎兵和炮兵,但經過戰争曆練、熟悉地形和勇敢的步兵部隊,則最好去利用非常難以通過的複雜地形。

     在這裡,我們沒有必要詳細論述一處防禦陣地所在的地形對部隊的戰術意義,而隻談防禦陣地所在地形的總的影響,因為隻有這種影響才是具有戰略分量的一個因素。

     毫無疑問,部隊完全為了等待敵人進攻而進入的陣地,應該為這支部隊提供非常有利的地形條件,以至這些條件可以被看作部隊的力量倍增器。

    在大自然提供了很多,但仍未能滿足我們願望的地方,就要由築壘術來幫忙。

    用這種方法往往可以使陣地的某些部分變得堅不可摧,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使整個陣地變得堅不可摧。

    顯然,在整個陣地變得堅不可摧的情況下,防禦舉措的整個性質就起了變化。

    這時我們尋找的不再是在有利條件下進行會戰和通過這種會戰取得戰局的成果,而是不經過會戰就取得成果。

    如果我們讓部隊在堅不可摧的陣地上固守,就等于斷然拒絕會戰,迫使對手采用其他決出勝負的方法。

     因此我們必須把這兩種情況完全區别開來。

    我們将在以堅固陣地為題的下一章中探讨後一種情況。

     我們這裡所談的防禦陣地,應是一個對防禦者更為有利的戰場。

    而要使防禦陣地成為一個戰場,防禦者的有利條件就不宜過多。

    這樣一處防禦陣地究竟應該加強到什麼程度呢?顯然,我們對手進攻的決心越大,陣地的堅固程度也要越大,這一點取決于對具體情況的判斷。

    對抗拿破侖這類人物與對抗道恩或施瓦岑貝格這類人物相比,可以而且必須退到更堅固的防禦工事後面。

     如果陣地的某些部分是堅不可摧的(例如正面),那麼就應該把這些部分視為陣地全部力量的一個因素,因為在這些地點省下來的兵力可以用到其他地點。

    但是我們也必須指出:敵人由于無法突破這些堅不可摧的部分,就會完全改變其進攻形式,這時我們必須首先弄清楚,敵人改變進攻形式對我們是否有利。

     例如,如果我們在一條大河後面很近的地方部署部隊,以至可以把這條大河看作對我們正面的加強(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但實際上這一部署不過是使這條河成為我們右翼側或左翼側的依托點,因為敵人自然不得不在右方或左方更遠的地方渡河,之後變換正面,向我們發起進攻。

    因此這時的主要問題是,這種做法會給我們帶來哪些利弊。

     我們認為,防禦陣地的堅固程度越隐蔽,我們通過戰鬥組合達到出敵不意效果的機會越多,防禦陣地就越接近其理想狀态。

    正如人們顧及自己的部隊,要設法向對手隐瞞其真正的兵力和真正的動向一樣,人們同樣應該力求向對手隐瞞自己想從地形方面獲得哪些好處。

    當然,這隻能做到一定程度,而且也許需要一些特别的、迄今還較少運用的辦法。

     任何一個位于大要塞(不論它在哪個方向)附近的陣地都可以使部隊在運動和運用方面較敵人占大的優勢。

    适當地使用野戰工事可以彌補某些地點天然堅固程度的不足,可以使我們随心所欲地預先确定戰鬥的大體輪廓,這些就是人為加強陣地的方法。

    如果我們把這些方法與善于選擇地形障礙結合起來,增加敵軍的行動難度,但又不至于讓其不能動,如果我們盡量利用環境帶來的一切好處(例如我們熟悉戰場而敵人不熟悉,我們能夠比敵人更好地隐蔽自己的各種舉措,以及在戰鬥過程中能夠比敵人更好地運用出敵不意的手段),那麼這些條件結合在一起就能使地形産生一種強有力的、決定性的影響,使敵人由于這種影響而失敗,卻不知道其失敗的真正原因。

    這就是我們所理解的防禦陣地。

    我們認為這是防禦戰的最大優點之一。

     如果不考慮特殊情況,人們可以認為中等耕作程度的起伏地可以提供大部分這樣的陣地。

     *** [1]希爾博貝格(Silberberg),即今波蘭下西裡西亞省村莊斯雷布諾戈拉(SrebrnaGóra)。

    三次西裡西亞戰争後,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于1765年下令在該地附近構築要塞,1778年建成。

    &mdash&mdash譯者注 [2]蘇台德山脈(dieSudeten),位于歐洲中部,在西裡西亞和波希米亞之間,連接埃爾茨山脈和喀爾巴阡山脈,長310公裡,寬30~50公裡。

    最高峰斯涅日卡山,海拔1603米。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三章 堅固陣地和設防營壘 我們在前一章已經說過,如果一個陣地經天然條件和人為的加強,堅固到堅不可摧的程度,那麼它就已經完全超出了一個有利的戰場的意義,從而具有了專門的意義。

    我們準備在本章中考察這種陣地的特點,并且由于它具有近似要塞的本性而把它稱為堅固陣地。

     這種陣地單靠防禦工事是不容易有突出的表現的,除非作為要塞附近的設防營壘,而單靠天然障礙就更不容易有突出的表現了。

    這種陣地是天然條件和人工加強相結合的産物,因此它們常常被稱為設防營壘或設防陣地。

    實際上任何一個或多或少築有工事的陣地都可以稱作設防陣地,這樣的陣地與我們在這裡所談的陣地的本性是完全不同的。

     構築一處堅固陣地的意圖是使其中的部隊堅不可摧,從而要麼确實直接保護一個地區,要麼隻是保護部署在這一地區的部隊,以便之後用這部分部隊以另外的方式間接地保護國土。

    以往戰争中的防線(尤其是法國邊境一帶的防線)要起到的作用是前一種,而向四周都形成正面的營壘和在要塞附近設置的設防營壘要起到的作用是後一種。

     如果陣地的正面由于工事和阻止敵人接近的障礙物而堅固到敵人無法進攻的程度,那麼敵人就會被迫迂回,以便從側面或背後發起進攻。

    為了使敵人不容易進行這種迂回,人們為這些防線尋找從側面支撐它們的依托點。

    萊茵河和孚日山脈就是這樣從側面對阿爾薩斯[1]的防線提供支撐。

    這種防線的正面越長,就越容易防止敵人迂回,因為任何迂回對迂回者說來總是有些危險的,而且部隊迂回時越是不得不偏離它原來的行動方向,這種危險就越大。

    如果防線有一個可以做到堅不可摧的寬大正面和良好的依托點,就有可能直接保護一個較大地區,使之免受敵人的入侵。

    以往的防禦設施至少是出于這種想法構築的。

    以右翼依托萊茵河,以左翼依托孚日山脈的阿爾薩斯防線,以及以右翼依托斯海爾德河[2]和圖爾奈[3]要塞,以左翼依托大海的15普裡長的佛蘭德防線,都是為起到這個作用而構築的。

     但是人們在沒有這樣寬大而堅固的正面和良好的依托點作為手段的情況下,如果還要借助一支有良好防禦工事的部隊來防守一個地區,那麼這支部隊就必須使自己和陣地的四面都成為正面,從而保護自己免遭敵人的迂回。

    在這種情況下,真正受到保護的不是這個地區,因為這樣一處陣地在戰略上隻是一個點。

    受到保護的隻是這支部隊,而這支部隊因此有可能守住這個地區,也就是說它有可能在這個地區固守。

    這樣的營壘是無法再被迂回的,也就是說,它不會作為比較薄弱的部分在側面和背後再受到進攻,因為它處處都是正面,處處都同樣堅固。

    但是敵人有可能從這種營壘的側面通過,而且比從設防防線側面通過容易得多,因為營壘的正面沒有延展。

     要塞附近的設防營壘其實起着堅固陣地的第二種作用,因為它們的使命是保護集結在其中的部隊;而它們在戰略上的進一步作用,也就是它們對這支受到保護的部隊的運用所起的作用,與其他設防營壘是有些不同的。

     談過這三種不同的防禦手段的産生情況,我們想考察一下它們的價值,并且用堅固防線、堅固陣地,以及要塞附近的設防營壘這三個名稱來區别它們。

     一、堅固防線。

    堅固防線是哨所線戰争[4]的最不利的方式。

    這種防線對進攻者的阻礙,隻有在強大火力的保護下,才有價值,而它本身根本毫無價值。

    而這種火力保護部隊能達到的延展程度相對于國土的延展程度總是很小的,因此這種防線肯定是很短的,隻能保護很少的國土,或者說,部隊将無力确實防守所有的地點。

    于是人們或許就想到,不去占領這些防線上所有的點,而隻是對它們加以監視,需要時則借助于部署好的預備隊進行防禦(就像防守一條中等江河那樣)。

    不過這種做法是違背防線這一手段的本性的。

    假如天然的地形障礙大到足以采用這種&ldquo監視+防禦&rdquo的方式,那麼防禦工事就毫無用處和毫無危險了,因為這種防禦方式不是為扼守某地,而防禦工事本來隻是為了扼守某地而設置的。

    如果人們把防禦工事本身看作阻止敵人接近的主要障礙,那麼就很容易理解,一處未加防守的防禦工事在阻止敵人接近方面的作用是多麼小。

    試問,當成千上萬的人一起發起進攻時,如果沒有敵方的火力殺傷他們,一條12或15普尺深的壕溝和一道10~12普尺高的城垣又能起到什麼作用呢?因此結論是:這種防線如果較短,從而相對來說有較多的部隊防守,就會受到迂回;而如果它延展較大,并且沒有相應的兵力來防守,就很容易被敵人從正面攻占。

     由于這種防線使部隊局限于局部防禦而失去任何機動性,因此用它來對抗敢作敢為的敵人是很不合适的。

    如果說盡管如此這種防線在近代戰争中還是存在了很長時間,那隻是因為戰争要素受到了削弱,表面上的困難往往像真正的困難一樣起了作用。

    此外,這種防線在大多數戰局中隻是在次一級防禦上用于對付敵人的襲擾部隊。

    如果說這些防線用于這些情況還是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我們同時要知道,假如把用于這些防線防禦的部隊用在其他地點,能夠做多少更有用的事情啊!在最近的戰争中,根本沒有人再采用這種防線,連這種防線的一點痕迹都找不到了。

    至于說這種防線是否會再度出現,也是值得懷疑的。

     二、堅固陣地。

    奉命在一個地區進行防禦的部隊在該地固守多久,該地區的防禦就存在多久(對這一問題,我們在第二十七章[5]中将更詳細地論述)。

    當這支部隊離開和放棄這個地區時,防禦才終止。

     如果一支部隊奉命在一塊國土上固守,而該國土受到優勢很大的對手的進攻,那麼一個辦法就是将這支部隊部署在堅不可摧的陣地中,以保護其免受打擊。

     正如我們已經談過的那樣,這種陣地不得不把四面都加固成正面,因此在兵力不是很大(否則就不符合這裡所假設的整個情況了),采用通常寬度的戰術部署的情況下,這種陣地就隻能防守很小的地區。

    這個地區在戰鬥的整個過程中會面臨很多不利因素,即使盡可能利用防禦工事來加強,也難以想象進行成功的抵抗。

    因此這種四周都是正面的營壘,每一面都必須有相應的較大的寬度,而且每一面還都應該是堅不可摧的。

    盡管寬度很大,每一面還要求具有這樣的堅固程度,這是築壘術所做不到的。

    因此,人們應利用地形障礙使對手完全無法接近營壘的某些部分,并難以接近其他部分,這是一個基本要求。

    因此,為了能夠運用這一防禦手段,必須有一處滿足這一要求的陣地。

    在沒有這種陣地的地方,人們隻靠構築防禦工事是達不到目的的。

     上述考察關系到戰術上的結果,隻是為了适度地确定堅固陣地這一戰略手段的存在。

    為了清楚地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在這裡提出皮爾納[6]、崩策爾維茨、科爾貝格[7]、托裡什-韋德拉什和德裡薩[8]這些營壘作為例子。

    現在我們來談談堅固陣地在戰略上的特點和作用。

     這種陣地應具備的第一個條件,當然是部署在這一營壘中的部隊的給養在一定時間内能得到保障,也就是說,在需要營壘發揮作用的期間能保障部隊的給養。

    而要做到這一點,隻有陣地背後通向某一港口(例如科爾貝格和托裡什-韋德拉什營壘),或者與一處要塞有緊密的聯系(例如崩策爾維茨和皮爾納營壘),或者在營壘内部或距營壘很近的地方有大量儲備(例如德裡薩營壘)。

     隻有在上述第一種情況下,營壘的給養才能得到相當充分的保障,而在第二、三種情況下,隻能得到有限的保障,因此營壘中的部隊僅是在給養方面就經常面臨缺乏的危險。

    由此可以知道,保障給養這一條件将很多本來适于做營壘的險要地點都排除在外了,從而使适于構築這種陣地的地點變得稀少了。

     為了了解這種陣地的作用,以及它帶來的好處和危險,我們必須研究一下進攻者針對這種陣地會采取什麼行動。

     1.進攻者可以從堅固陣地的側面通過,繼續他的行動,同時以一定數量的部隊監視這個陣地。

     在這裡,我們必須區别兩種情況:設防陣地是由主力部隊占據的,還是隻由一支次要部隊占據的。

     在第一種情況下,進攻者隻有在除防禦者的主力以外還有其他可取得的、決定性的進攻目标時(例如攻占一處要塞、首都等),從堅固陣地側面通過才有一些意義。

    而且即使進攻者有這樣的進攻目标,也隻有在其基地的堅固程度和交通線的位置讓他不必擔心其戰略翼側受到威脅時,才能去追求。

     雖然我們根據上述情況可以得出結論說,對防禦者的主力來說,堅固陣地是可靠的,并且能發揮作用,但是這隻有在下述情況下才是可能的:要麼這個陣地對進攻者的戰略翼側能産生确切的影響,以至防禦者事先有把握将進攻者牽制在對自己無害的地點上;要麼是根本不存在防禦者擔心的、進攻者可取得的目标。

    如果存在着這樣的目标,同時又不能對敵人的戰略翼側造成足夠的威脅,那麼防禦者的主力要麼根本不能占據這樣的陣地,要麼隻能佯做占據,對進攻者進行試探,看他是否認為這個陣地重要。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始終是有危險的,即一旦進攻者并不認為這個陣地重要,防禦者想馳援受到威脅的地點就來不及了。

     如果占據堅固陣地的隻是次要部隊,那麼進攻者就肯定會有其他的進攻目标了,因為這一目标有可能就是防禦者的主力。

    在這種情況下,陣地的意義就僅限于有可能對敵人的戰略翼側産生作用,而且取決于能否起到這種作用。

     2.如果進攻者不敢從陣地側面通過,他就有可能包圍這一陣地,迫使陣地上的守軍因絕糧而投降。

    但是進攻者要進行這種包圍,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防禦者的陣地沒有行動自如的後方;第二,進攻者的兵力足以進行這種包圍。

    如果進攻者具備這兩個條件,那麼他的部隊雖然一段時間被這一堅固營壘牽制住了,但是防禦者為得到這一好處也付出了代價&mdash&mdash占用了防禦的兵力。

     從以上論述可以得出結論,防禦者隻有具備下列條件,才能以主力占據堅固陣地: (1)具有十分安全的後方(例如托裡什-韋德拉什營壘)。

     (2)預料敵人的優勢不足以把我們真正地包圍在營壘中。

    如果敵人在優勢不足的情況下仍要這樣做,那麼我們就能夠成功地沖出營壘,并各個擊破敵人。

     (3)可以期待援軍解圍。

    1756年薩克森人在皮爾納附近的營壘就是這樣[9]。

    1755年布拉格會戰[10]以後發生的情況其實也是這樣,當時的布拉格隻能被看作是個設防營壘,假如卡爾[11]親王不知道摩拉維亞軍團能夠解救他,他就不會讓敵人把自己包圍在這個營壘中。

     因此,隻有具備上述三個條件之一時,才允許以主力占據一處堅固陣地。

    但人們還是要承認,後兩個條件對防禦者來說已經近乎于一個大的危險了。

     但是,如果占據堅固陣地的是一支為整體利益必要時可以犧牲的次要部隊,那麼就無須考慮這三個條件了,此時需要考慮的隻是通過這種犧牲能否避開确實比這更嚴重的災禍。

    這種情況可能是很少見的,但并非不可設想。

    皮爾納的設防營壘就阻止了弗裡德裡希大帝于1756年對波希米亞發起進攻。

    當時奧地利人幾無準備,以至于波希米亞這一王國的失陷似乎是肯定無疑的了。

    如果它失陷了,損失的人員也許會超過在皮爾納營壘投降的1.7萬名盟軍人員。

     3.如果進攻者不可能像第1和第2兩項中所說的那樣去行動,也就是說防禦者具備我們上面所列出的條件,那麼進攻者能做的自然隻有在防禦者的陣地前面停下來,就像一條狗停在一群雞前面一樣,頂多派出一些部隊,盡量擴大所占範圍,滿足于取得這種沒有決定意義的小的好處,而把真正的事關占有這一地區的勝負留待将來決出。

    這時,防禦陣地就充分發揮了它的作用。

     三、要塞附近的設防營壘。

    如前所述,如果要塞附近設防營壘的使命不是保護一個地區,而是保護一支部隊免受敵人的進攻,那麼這種營壘就屬于設防陣地。

    要塞附近設防營壘與其他設防營壘的不同之處,實際上隻在于前者與要塞是一個不可分的整體,因此自然具有大得多的力量。

     這些營壘還具備下列一些特點: 1.這些營壘可以擔負其他特殊使命,使敵人完全不可能或者很難對要塞進行圍攻。

    如果要塞是一個無法被封鎖的港口,那麼其附近設防營壘中的部隊為了這一目的而受到大的損失是值得的。

    如果要塞不是一個難以封鎖的港口,那麼它可能很快就會由于糧秣耗盡而投降,故不值得犧牲大量兵力去保衛它。

     2.要塞附近的這些設防營壘可供開闊地上的小部隊使用。

    4000~5000人在要塞城垣的保護下可能成為不可戰勝的力量,而在開闊地上,他們即使是在世界上最堅固的營壘中,也仍然會被消滅。

     3.這些營壘可以用于集結那些内部結構還不夠緊密、沒有要塞城垣的保護、尚不能接敵的部隊,進行戰前準備,例如新兵、後備軍、國民軍等。

     對要塞附近的設防營壘,如果無法派兵去駐守,就會或多或少有損于要塞,這是個嚴重的不足。

    如果沒有這個不足,這種營壘可以說是一個在很多方面都有利、非常值得推薦的手段。

    然而,總是要求要塞保有足夠的守軍,以便分出一定兵力準備駐守設防營壘,也是太過強人所難。

     因此我們傾向于這樣一種看法:隻是在海岸要塞附近才建議構築這種營壘,在所有其他場合構築這種營壘則弊多利少。

     最後,如果我們再歸納一下我們的看法,那就是: 1.國土越小,可用于避開的空間越小,就越需要堅固陣地和設防陣地; 2.越是有把握得到幫助和解圍(來自其他國家的軍隊、氣候惡劣的季節、民衆暴動或進攻者缺乏給養和物資等),堅固陣地和設防陣地面臨的危險就越小; 3.敵人可用于突擊的基本力量越弱,堅固陣地和設防陣地的作用就越大。

     *** [1]彼列科普地峽(LandengevonPerekop),連接陸地與克裡米亞半島的狹長通道,寬5~8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本篇第二十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3]阿爾薩斯(Elsass),今法國東北部一個大區,被萊茵河分為上、下萊茵省,與德國的萊茵蘭-普法爾茨州、巴登-符騰堡州,以及瑞士的巴塞爾州相鄰。

    &mdash&mdash譯者注 [4]斯海爾德河(dieSchelde),又稱埃斯科河,流經法國東北部、比利時和荷蘭西南部,長36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5]圖爾奈(Tournai),今比利時埃諾省一城市,位于斯海爾德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6]借助一道或多道由一系列哨所構成的哨所線進行防禦,是18世紀末歐洲常見的一種防禦形式。

    當時作戰部隊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尋找和占據合适的哨所陣地,避免進行大的殲滅戰。

    哨所線有縱深小、占用兵力多、易被各個擊破等弱點。

    請參閱作者在本卷第六篇第二十二章和第三卷第七篇第十二章的有關論述。

    &mdash&mdash譯者注 [7]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本篇第二十八章。

    &mdash&mdash譯者注 [8]皮爾納(Pirna),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位于易北河畔,西北距德累斯頓2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9]科爾貝格(Kolberg),即今波蘭港口城市科沃布熱格(Ko?obrzeg),位于波羅的海岸邊。

    &mdash&mdash譯者注 [10]德裡薩(Drissa),即今白俄羅斯城市維爾什尼亞溫斯克(Werchnjadswinsk),位于道加瓦河與德裡薩河交彙處附近。

    &mdash&mdash譯者注 [11]1756年8月,弗裡德裡希二世進攻薩克森,企圖進而占領波希米亞。

    薩克森軍隊在皮爾納附近構築堅固陣地進行防禦,等待奧地利軍隊前來支援。

    直到奧地利的援軍被普軍擊敗後,皮爾納的守軍才于10月中旬投降。

    但弗裡德裡希二世也由于冬季臨近而未能達到占領波希米亞的目的。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四章 翼側陣地 我們像編纂詞典一樣把翼側陣地單列一章,隻是為了使讀者更容易在本書中找到這個在一般軍事術語中很突出的概念,因為我們并不認為它是一個獨立的東西。

     凡是在敵人從其側面通過後仍應固守的陣地都是翼側陣地,因為自敵人從側面通過的那一刻起,該陣地除了威脅敵人的戰略翼側外,就沒有其他作用了。

    因此所有的堅固陣地必然同時是翼側陣地,因為它們是堅不可摧的,也就是說對手隻能從它們側面通過,因此這種陣地的價值隻在于威脅對手的戰略翼側。

    至于堅固陣地本來的正面應該如何設置,是應像科爾貝格營壘那樣平行于敵人的戰略翼側,還是應像崩策爾維茨和德裡薩營壘那樣垂直于敵人的戰略翼側,則完全是無關緊要的,因為一處堅固陣地必須在所有方向上都是正面。

     但是,即使我們的陣地不是堅不可摧的,隻要陣地的位置在保障退卻線和交通線方面能使我們占有重要的優勢,我們仍然可以在敵人從陣地側面通過後固守這一陣地,以至我們不僅能有效地進攻推進之敵的戰略翼側,而且會使進攻者擔心其退路,并且無力徹底切斷我們的退路。

    假如敵人能夠徹底切斷我們的退路,那麼我們就會面臨在無退路情況下作戰的危險,因為我們的陣地不是堅固陣地,即不是堅不可摧的陣地。

     1806年的一個戰例向我們說明了這一點。

    如果部署在薩勒河右岸的普魯士軍隊正面朝向薩勒河,并且在這個陣地上靜候情況的發展,那麼當拿破侖經霍夫[1]前進時,這個陣地就完全可以成為翼側陣地。

     假如當時雙方在物質和士氣方面不是如此懸殊,假如指揮法軍的隻是道恩式的人物,那麼普軍的陣地就會顯示出巨大的作用。

    從這個陣地側面通過,是完全不可能的,甚至拿破侖也承認這一點,因此他決心進攻這個陣地。

    至于切斷這一陣地的退路,即便是拿破侖也未能完全做到。

    即使雙方在物質和士氣方面的差别不大,法軍要切斷普軍退路也與從其陣地側面通過一樣,是不可行的,因為普軍左翼一旦被攻克所面臨的危險比法軍左翼一旦被攻克所面臨的危險要小得多。

    即使雙方在物質和士氣方面差别很大,假如指揮果敢而鎮定,普軍仍有大的獲勝希望。

    其實沒有什麼能阻止布倫瑞克公爵[2]在13日做适當的準備,以便在14日拂曉率領8萬人與拿破侖在耶拿和多恩堡[3]附近渡過薩勒河的6萬人對峙。

    即使普軍的這一兵力優勢和法軍背靠薩勒河陡峭河谷的處境還是不足以使普軍取得決定性的勝利,人們還是要說,這種對峙局面本身對普軍是十分有利的。

    如果普軍不能利用這種有利的局面而赢得決戰的勝利,那麼就根本不應考慮在這一地區進行決戰,而應繼續退卻,以便在退卻中加強自己和削弱敵人。

     可見在薩勒河畔的普軍陣地雖然是可以被攻破的,但對經霍夫而來的那條大路來說,這一陣地還是可以被視為翼側陣地的。

    隻是像任何可以被攻破的陣地一樣,它并不具備翼側陣地的所有特性,因為隻有當敵人不敢進攻它時,它才成為翼側陣地。

     有些陣地在進攻者從其側面通過時固守不住,因此防禦者就想從這些陣地出發,從側面對進攻者發起進攻。

    如果人們僅僅因為這一進攻是從側面發起的,就要把這些陣地叫作翼側陣地,那就更不符合翼側陣地的明确概念了,因為這樣的側面進攻與陣地本身幾乎沒有什麼關系,或者這種進攻至少主要不是以翼側陣地的特性(可以威脅進攻者的戰略翼側)為依據的。

     無論如何,從以上可以看出,關于翼側陣地的特性沒有什麼新東西可談了。

    在這裡我們隻需簡單地談談翼側陣地這一防禦舉措的特點。

     關于真正的堅固陣地,我們完全不必再談了,因為這個問題已經談得相當清楚了。

     一處并非堅不可摧的翼側陣地是一種極為有效的工具,但自然也是一種危險的工具,正是由于它并非堅不可摧。

    如果進攻者被翼側陣地牽制住了,那麼防禦者使用少量兵力就産生了大的效果,就像騎手用小指按壓反應靈敏的銜鐵長柄。

    然而如果這一翼側陣地的效果太小,進攻者沒有被牽制住,那麼防禦者就會或多或少失去退路,要麼不得不試着急忙繞道逃命,即在非常不利的條件下尋找脫身之計,要麼面臨在沒有退路的情況下作戰的危險。

    針對一個大膽、士氣上占優勢并且正在尋求真正決戰的對手,防禦者采取這一手段是極為冒險和不合适的,就像上面所舉的1806年的例子所證明的那樣。

    但是針對一個謹小慎微的對手和在雙方隻是相互監視的戰争中,這一手段卻是有才幹的防禦者可以采用的最好的手段之一。

    費迪南德[4]公爵利用威悉河[5]左岸陣地防守該河,以及著名的施莫特塞芬[6]和蘭德斯胡特[7]陣地的利用,都是這方面的例子。

    不過1760年富凱[8]軍在蘭德斯胡特的慘敗[9]同時也說明錯用這種手段所面臨的危險。

     *** [1]1757年,普軍攻入波希米亞,5月初在布拉格附近大敗奧軍。

    奧地利統帥卡爾親王被迫退守布拉格,等待道恩所率的摩拉維亞軍團前來解圍。

    6月18日,道恩在科林擊敗弗裡德裡希二世,迫使普軍放棄布拉格,撤出波希米亞。

    &mdash&mdash譯者注 [2]卡爾(KarlAlexandervonLothringen,1712&mdash1780),奧地利元帥,奧皇弗朗茨一世之弟,曾任奧屬尼德蘭總督,多次參加針對土耳其、法國、普魯士等國的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3]霍夫(Hof),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城市,位于薩勒河畔。

    &mdash&mdash譯者注 [4]即卡爾·威廉·費迪南德(KarlWilhelmFerdinand,1735&mdash1806),布倫瑞克-呂讷堡公爵,普魯士元帥。

    1787年曾占領尼德蘭,1792年率奧普聯軍進攻法國。

    1806年在耶拿會戰中任普軍總司令,被拿破侖擊敗,雙目受傷後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5]多恩堡(Dornburg),今德國圖林根州城市多恩堡-坎姆堡(Dornburg-Camburg)的一部分,位于耶拿以北的薩勒河西岸。

    &mdash&mdash譯者注 [6]即卡爾·威廉·費迪南德。

    &mdash&mdash譯者注 [7]威悉河(dieWeser),今德國中部的一條河流,長452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8]施莫特塞芬(Schmottseiffen),即今波蘭下西裡西亞省村莊普瓦夫納戈爾納(P?awnaGórna),位于布布爾河畔。

    1759年7月10日,普軍在此占領堅固陣地,阻擋奧軍前往奧得河與俄軍會合。

    &mdash&mdash譯者注 [9]蘭德斯胡特(Landeshut),即今波蘭西南部城市卡緬納古拉(KamiennaGóra),位于布布爾河東岸。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五章 山地防禦 山地對作戰的影響是很大的,因此對于理論非常重要。

    由于這種影響是一個減緩軍事行動的因素,因此它首先對防禦有利。

    我們在這裡研究這種影響,但并不局限于山地防禦的較窄的概念。

    由于我們在考察這一問題時,在某些方面所得出的結論與通常的觀點是相反的,因此我們必須對這些方面做深入的分析。

     首先,我們要考察這一問題的戰術屬性,以便能找到與之相聯的戰略節點。

     一路大的部隊沿山地小路行軍會遇到數不清的困難,而一個小哨所,如果正面有陡峭的山體保護,左右有深谷做依托,卻能獲得非常強大的力量。

    毫無疑問,正是這兩種情況使人們一向認為山地防禦能産生很大的效果和力量,認為隻是在某些時期由于武器和戰術特點的限制,大部隊才未能在山地進行防禦。

     一路部隊蛇行前進,費力地穿過狹長深谷,攀登上山,然後蝸牛般翻過山頭繼續前行,炮兵和辎重兵邊走邊罵,抽打着筋疲力盡的騾馬通過崎岖不平的山路,每損壞一輛車,都要費盡力氣才能清掉。

    清障期間,後面的一切都會被堵住去路,導緻怨聲載道,罵聲不絕于耳。

    這時人人都會想:這裡隻要出現200個敵人,就一切都完了。

    因此曆史著作家們在談到隘路時,總是把它描繪成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樣子。

    但是每個熟悉戰争的人都知道(或者說應該知道),這種穿過山地的行軍與山地進攻很少有或根本沒有共同之處,因此從這種山地行軍的困難推論出山地進攻會有更大的困難,是錯誤的。

     一個沒有戰争經驗的人很自然會得出這種結論,甚至某個時期的軍事藝術幾乎也同樣自然地陷入這種錯誤。

    當時山地作戰對有戰争經驗的人來說就像對新手一樣,幾乎同樣是一種新現象。

    在三十年戰争以前,由于戰鬥序列具有縱深大、騎兵多、火器不完善以及其他種種特點,因此利用險要地形障礙的做法還很不普遍,幾乎不可能進行正式的山地防禦(至少是用正規部隊進行的山地防禦)。

    大約到了戰鬥序列展開較大,步兵及其火器占了主要地位時,人們才想到利用群山和谷地。

    百年以後,也就是到18世紀中葉,山地防禦的思想才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上面提到的第二種情況,即一個小哨所部署在難以接近的山地某處,能夠由此獲得大的抵抗能力,這更容易讓人得出山地防禦力量強大的結論。

    有人甚至認為,似乎隻要把這種哨所的兵力增加若幹倍,就可以使一個步兵營起到一支大部隊的作用,使一座山起到一道山脈的作用。

     毫無疑問,一個小哨所如果在山地選擇了有利的部署地,就可以獲得不同尋常的力量。

    一支小部隊在平原上被數個騎兵連追擊,這時如果它能迅速逃掉,不被擊潰和被俘,就已經是萬幸了。

    而這支小部隊在山地卻能以一種從戰術上來看可以說是狂妄的姿态出現在一支大部隊的眼前,迫使後者鄭重其事地采取正規的進攻或迂回等行動,從而得到軍事上的榮耀。

    至于這支小部隊應該如何利用通行障礙、兩翼依托點,以及在退卻途中找到的新陣地來赢得這種抵抗能力,那是戰術應該闡明的問題。

    我們認為這些問題通過經驗是可以得到解決的。

     以往人們有以下想法是很自然的,即如果把很多這種強有力的哨所并列部署,必然就會形成一個非常堅固的、幾乎堅不可摧的正面,從而使問題的關鍵隻在于确保自己不被迂回。

    為此,正面必須向左右延展,直到找到能滿足整個防禦要求的依托點,或者直到人們認為延展的程度本身足以保證不會被迂回。

    一個多山的國家尤其容易吸引人們這樣做,因為它能提供很多這樣的哨所部署地,這些地點似乎一處勝似一處,以至人們竟不知應該延展到何處才算是個頭。

    于是人們在一定的寬度上用小部隊占據和防守山地的所有入口,認為用10個或者15個單獨的哨所占據一處寬約10普裡的地域,就終于可以不必擔心受到可惡的迂回了。

    由于這些單獨的哨所之間是難以通過的地形,使這些哨所看似緊密相連,而行軍縱隊在山地無法離開道路行進,因此人們就認為這是在敵人面前構築了一道銅牆鐵壁。

    此外,防禦者還保留數個步兵營、數個騎炮兵連和十幾個騎兵連作為預備隊,以防進攻者奇迹般地突破陣地的某一點。

     這種看法現在已經完全過時了,這是誰都不會否認的,但誰也不能肯定說,我們已經完全摒棄了這種錯誤看法。

     自中世紀以來,軍隊人數日益增加,戰術也随之發展,同樣有助于人們在軍事行動中像上面所說的那樣利用山地。

     山地防禦的主要特點是極為确切的被動性,因此部隊在具有今天的機動性以前,傾向于山地防禦是相當自然的。

    部隊的規模日益加大,為避免對手的火力打擊,人們開始将部隊部署成長而稀疏的橫隊,這種橫隊的相互聯系非常複雜,機動非常困難,往往不可能機動。

    部署這樣的橫隊就像安裝一台複雜的機器,常常要花費半天工夫,占去會戰的一半時間,幾乎構成現在會戰計劃的全部内容。

    這種部署一旦完成,就很難再根據新出現的情況做出改變。

    從而出現的情況是:進攻者比防禦者較晚進入戰鬥狀态,因此可以根據防禦者的陣地情況進行部署;而防禦者卻不能采取相應的對策。

    于是進攻者取得了總的優勢,而防禦者除了尋求地形障礙的保護之外,就沒有什麼其他的辦法。

    當然對尋求保護來說,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會像在山地那樣到處都可以找到有效的地形障礙,因此人們試圖在某種程度上把部隊與一處險要的地形結合在一起,從而使二者共做一事:部隊防守山地,山地保護部隊。

    這樣一來,被動防禦借助于山地大幅增強了力量,這種做法本身還沒有什麼害處,隻是防禦者失去了更多的活動自由,但防禦者本來也不知道特意去利用這種自由。

     當敵對雙方較量時,暴露的側面(其中一方的弱點)總是會招緻對方的打擊。

    如果防禦者一動不動像釘子一樣守在本身堅固和無法攻克的哨所中,那麼進攻者就可以大膽地進行迂回,因為他對自己的側面就不必再有任何顧慮。

    這種情況很快就會發生,所謂的迂回包抄不久就會被提到進攻者的日程上來。

    為了應對迂回,防禦者的陣地越來越向兩側延展,于是正面相應地被削弱了,而這時進攻者突然采取相反的方法:不是對防禦者展開的陣地進行迂回,而是集中兵力進攻一點,進而突破整個防線。

    現代戰争中的山地防禦大體上就處于這樣的節點。

     于是進攻又取得了完全的優勢,這是借助于日益提高的機動性而取得的。

    防禦也隻能求助于這種機動性,但是山地就其本性來看是與機動性相反的,因此整個山地防禦遭到了一次大敗(如果我們可以這樣說的話)。

    那些迷信山地防禦的部隊在革命戰争中就曾多次遭受類似的大敗。

     但是為了不把好的連同壞的一概否定,為了不至于人雲亦雲地得出一些在實際生活中已千百次被活生生的現實否定了的論斷,我們必須根據各種具體情況來分别研究山地防禦的各種作用。

     這裡首先需要加以解決并有助于弄清其他一切問題的一個關鍵問題是:打算利用山地防禦進行的抵抗是相對的還是絕對的,也就是說這種抵抗隻是持續一段時間,還是堅持到取得一次決定性的勝利為止。

    對相對抵抗來說,山地是再合适不過了,它能極大地增強抵抗的力量;對絕對防禦來說,情況則相反,山地通常完全是不合适的,隻在少數特殊情況下才是合适的。

     在山地,任何運動都更緩慢、更困難,因此耗費的時間也更多。

    如果運動是在危險的條件下進行的,那麼人員的損失也會更多,而時間和人員的損耗量是衡量抵抗強度的标準,因此隻要僅是進攻者在運動,防禦者就一直擁有明确的優勢,而一旦防禦者也必須運動,他就會立刻失去這種優勢。

    相對抵抗比起那種導緻決定勝負的抵抗允許有大得多的被動性,而且允許這種被動性達到最大限度,也就是說一直持續到戰鬥結束為止,而在絕對抵抗中這是決不能允許的。

    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也就是說,從戰術上看是合理的。

    由此可見,山地這一因素就像大密度的介質一樣,給運動帶來困難,會削弱一切積極活動,是完全适合相對抵抗的。

     我們已經說過,一個小哨所在山地憑借地形可以獲得非常強大的力量。

    雖然我們對這一戰術結論并不需要做進一步的證明,但是我們還是要做一點補充,那就是在這裡必須區分這個哨所小部隊是相對地小還是絕對地小。

    如果一支随便什麼規模的部隊把它的一部分單獨地部署在陣地上,那麼這部分部隊就可能受到全部敵軍,也就是說受到一支優勢之敵的進攻。

    與這種優勢兵力相比,防禦者的這支部隊的确是比較小的。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部署該部隊的目的通常就不能是絕對抵抗,而隻能是相對抵抗。

    這支小部隊與它自己一方的全部兵力以及與敵方的全部兵力相比,兵力越小,部署它的目的就越隻能是相對抵抗。

     但是即使是一支絕對的小部隊(當面之敵不比自己多,因此可以設想進行絕對抵抗和追求真正勝利的小部隊),其在山地的處境也比一支大部隊要優越得多,從險要地形中獲得的好處也要大得多。

    我們以後還要再說明。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一個小哨所在山地具有很大的力量。

    不言而喻,在相對抵抗起決定作用的一切場合,這種小哨所會帶來決定性的好處。

    但是如果一支大部隊在山地進行絕對抵抗,是不是能同樣帶來決定性的好處呢?現在我們就來研究這個問題。

     我們先進一步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由若幹個這樣的哨所組成的正面防線,其力量是否像人們迄今所想象的那樣等同于各哨所力量之和呢?肯定沒有,因為以這樣的結論,人們會犯以下兩個錯誤: 首先,人們經常會把難以通行的地方與無法通行的地方混為一談。

    在辎重隊、炮兵和騎兵無法行軍的地方,步兵大多還是可以通過的,炮兵大概也是能通過的,因為戰鬥中的運動雖然非常緊張,但是距離短,故不能以行軍的标準來衡量。

    由此可見,認為哨所之間能有可靠聯系的想法無疑是一種幻想,因為這些哨所的翼側是不安全的。

     其次,人們會認為,一排正面十分堅固的小哨所,其翼側同樣堅固,因為一處深谷、一道懸崖等對一個小哨所來說是非常好的依托點。

    但這些險要地形為什麼能發揮這樣的效果呢?不是因為它們能讓敵人無法迂回,而是因為它們能使敵人在迂回中受到與直接進攻哨所差不多的時間和兵力損耗。

    由于這種哨所的正面是堅不可摧的,敵人就會(而且隻得)不顧地形的困難,對哨所進行迂回,而要實施這樣的迂回,大概需要半天時間,而且還不可避免地會有人員傷亡。

    如果這樣的哨所此時要依靠援軍,或者打算隻進行一段時間的抵抗,或者自己的力量足以與敵人的力量相抗衡,那麼哨所兩翼的依托就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一哨所不僅正面是堅固的,而且兩翼也是堅固的。

    但是如果人們說的是一排哨所,那麼情況就不是這樣了,因為它們是正面展開的山地陣地,上面所說的三個條件就都不存在了。

    敵人可以優勢很大的兵力攻其一點,而防禦者從後方可得到的援軍數量極為有限,而且還要進行絕對的抵抗。

    在這些情況下,這些哨所兩翼的依托就起不到什麼作用了。

     進攻者把他的打擊指向這一弱點。

    他以集中的,也就是優勢很大的兵力進攻正面的一點,這時進攻者激起的抵抗就這一點說來是非常激烈的,但就整個防線來說是微不足道的。

    進攻者克服了這一抵抗之後,就突破了整個防線,就達到了他的目的。

     從以上可以得出結論:相對抵抗一般來說在山地比在平原地能發揮更大的力量;如果這種抵抗是由小哨所進行的,那麼它的相對力量是最大的,但是這種相對力量并不是随兵力的增加而增加的。

     現在我們來談談一般的大規模戰鬥的本來目的,也就是談談赢得積極的勝利這一問題,赢得這種勝利也應該是山地防禦的目的。

    如果用整個部隊或者主力進行山地防禦,那麼山地防禦自然變為山地防禦會戰。

    這時,會戰(也就是運用全部兵力去消滅敵軍)就成了戰鬥的形式,赢得勝利就成為戰鬥的目的。

    在會戰中出現的山地防禦是從屬于會戰的,它不再是目的,而變成了手段。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山地地形對赢得勝利這一目的有什麼影響呢? 防禦會戰的特點是在正面進行消極的反應,在後方加速進行積極的反應[1],但山地地形對這兩種反應來說卻是一個緻命因素。

    這是由下面兩個情況造成的:第一,山地沒有供部隊從後向前各方向快速行軍的道路,甚至戰術襲擊也會由于地形起伏而受到削弱;第二,視線受到限制,不利于觀察地形和敵方的運動情況。

    因此,山地地形給進攻者提供的好處與在正面給防禦者提供的好處是一樣的,這就會妨礙抵抗中更好的另一半[2]出現。

    另外,還有第三個情況,就是防禦者的退路有被切斷的危險。

    盡管山地地形有利于防禦者在正面受到壓力時退卻,盡管山地能讓欲迂回防禦者的敵人損失大量時間,但這些畢竟隻是防禦者在相對抵抗時才能得到的好處,而在決定性會戰即堅持抵抗到底的情況下,防禦者是得不到這些好處的。

    盡管在這種情況下,敵人兩翼的縱隊占領那些威脅甚或封鎖防禦者退路的地點,其所需的時間也會更多些,但一旦敵人占領這些地點,防禦者就沒什麼補救的辦法了。

    防禦者從後面發起的任何攻勢都無法再把敵人從威脅防禦者退路的這些地點趕走;防禦者即使投入全部力量在絕望中發起進攻,也無力突破敵人的封鎖。

    如果有人說這裡有矛盾,認為進攻者在山地擁有的那些有利條件也必然對突圍者有利,那就是沒有看到這兩種情況的差别。

    進攻者派去封鎖通路的部隊沒有絕對防禦的任務,他們抵抗數小時很可能就夠了,因此其處境與哨所小部隊是一樣的。

    而他們的對手此時已不再擁有各種戰鬥手段,而是陷入混亂,缺乏彈藥等等。

    總之,防禦者的勝利希望很小,這種失敗的危險使防禦者最擔心出現這種情況,而這種擔心反過來在整個會戰中都會有影響,會削弱每位戰鬥人員的士氣。

    此時,防禦者對翼側會産生一種病态的敏感,進攻者派到防禦者後方樹木茂密的山坡上的每一小股部隊,都會成為進攻者取得勝利的新的杠杆。

     假如防禦者在山地防禦中将整個部隊集中部署在廣闊的台地上,那麼上述不利條件的絕大部分就會消失,而有利條件會保留下來。

    人們也許想象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正面堅固,翼側很難接近,而陣地内部和後方又有最充分的運動自由,這樣一處陣地可算是最堅固的陣地之一了。

    不過這幾乎隻是一個幻想,因為盡管大多數山地沿其山脊行進比翻越其山坡更容易,但是山地的大多數台地對集中部署的大部隊來說不是太小,就是名不副實。

    它們更多是地質學意義上的台地,而非幾何學意義上的台地。

     此外,正像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對小部隊來說,山地防禦陣地的那些不利因素會減少,原因是小部隊占據的空間較小、所需的退路較少等等。

    單獨的一座山不是山區,沒有山區的那些不利條件。

    部隊越小,就越可以将它的部署局限在一些單個的山脊和山上,而沒有必要把它束縛在密林覆蓋的陡峭山谷的羅網裡,這個羅網是上述一切不利因素的根源。

     *** [1]富凱(HeinrichAugustdelaMotteFouqué,1698&mdash1774),男爵,普魯士将軍。

    1760年6月23日在蘭德斯胡特附近被奧地利勞東元帥所率優勢兵力擊敗并被俘。

    &mdash&mdash譯者注 [2]1760年6月,普魯士富凱将軍率領1.2萬人進入下西裡西亞的蘭德斯胡特附近陣地,試圖憑借丘陵地帶中的堅固陣地使奧軍不敢貿然進攻,從而阻止奧軍通過裡森山脈進入西裡西亞。

    23日淩晨2時,富凱受到奧地利勞東元帥所率2.8萬人的進攻,傷亡2000人,被俘8000人,富凱本人負傷後也被俘,損失火炮68門,奧軍傷亡3000人。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六章 山地防禦(續一) 現在我們轉而看一下前一章所談的戰術上的結論在戰略上的運用。

     我們要分别談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山地作為戰場。

    對這第一點,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還必須分别談談: 1.山地作為主力會戰的戰場。

     我們在前一章已經指出,山地地形在決定性的會戰中對防禦者來說是多麼不利,從而對進攻者來說又是多麼有利。

    這種看法與通常的看法恰恰相反。

    當然人們要知道,持通常看法的人把很多事情都搞亂了,他們很少把極不相同的事情區别開來,看到從屬的小部隊在山地具有非常強大的抵抗力,便認為一切山地防禦都是非常有力的。

    當有人認為防禦中的主要行動(防禦會戰)在山地不是這樣強有力時,他們就會感到驚訝。

    而另一方面,他們總是把防禦者在山地會戰中的失敗歸咎于哨所線防禦,而未認識到這是相關事物的本性使然。

    我們不怕提出與一般人截然不同的看法,而且還要指出,我們非常滿意地看到有一位著作家抱有與我們相同的觀點。

    這位著作家對我們來說在很多方面都是值得尊敬的,這就是卡爾大公。

    他是在論述1796年和1797年戰局的著作[1]中提到這種見解的。

    他是一位優秀的曆史著作家、評論家,更是一位優秀的統帥。

     如果一個兵力較少的防禦者,費盡千辛萬苦集中了他所有的部隊,欲在一次決定性的會戰中讓進攻者感受到自己的愛國之情、戰鬥激情和沉着機智,并且受到人們焦急和殷切的關注,卻把部隊部署在迷障重重的山地,使自己的一切行動都受到特殊地形的束縛,處于一種可能受到優勢之敵千百次襲擊的險境之中,那麼我們不能不說這種處境是十分令人遺憾的。

    這時他隻能向着一個方面發揮他的才智,那就是盡量利用各種地形障礙,從而使他近乎采取有害的哨所線防禦,而這本是他應該竭力避免的。

    因此在進行一場決定性會戰的情況下,我們遠不認為山地是防禦者的一處避難所,而是更願意建議統帥們盡量避開山地。

     當然,有時人們的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