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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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完全避開山地。

    這樣山地會戰必然與平原會戰有明顯不同的特點:陣地要寬得多,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平原上的2~3倍,部隊的抵抗要被動得多,還擊會無力得多。

    這是山地地形帶來的無法避免的影響。

    但是盡管如此,防禦者還是不應把這種會戰中的防禦轉變為山地防禦。

    這種會戰中的防禦的主要特點隻應是在山地集中部署部隊。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部隊置于一位統帥的指揮下,進行一場戰鬥,并保持充足的預備隊,以便讓會戰決出的結果更多一些,而不是單純的抵禦,不隻是在敵人面前舉起盾牌。

    這一條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人們很難做到這一點。

    這種防禦很容易變成單純的山地防禦,以至經常出現而不足為奇。

    但這是極為危險的,以至理論要不厭其煩地反複對此發出警告。

     關于主力在山地進行決定性會戰的問題就談這些。

     2.山地作為從屬型戰鬥的戰場。

     與上面所談的情況相反,山地對從屬和次要的戰鬥是極為有利的,因為在這種戰鬥中不會進行絕對抵抗,也不會帶來任何有決定意義的結果。

    我們隻要把進行這種抵抗的目的列舉出來,就可以更清楚地理解這個問題了: (1)單純赢得時間。

    這一目的是極為常見的,每當我們為了解敵情而設置防禦線時,就有這個目的。

    此外,凡是等待援軍的場合,也都有這個目的。

     (2)抵禦敵方的單純佯動或小的次要行動。

    如果一個地區有山地保護,山地又有部隊防守,那麼無論這種防禦多麼薄弱,總是足以阻止敵人的襲擾和其他為掠奪該地區而進行的小規模行動。

    假如沒有山地,如此薄弱的防線是無濟于事的。

     (3)展示自己[2]。

    在人們對山地的作用有正确的認識之前,還有很長的時間。

    在這期間,總會有對手害怕山地,在山地面前駐足,不敢行動。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使用主力進行山地防禦。

    在投入兵力和運動不多的戰争中,常常會出現這種情況。

    但是這樣做永遠有個條件,那就是既不打算在這一山地陣地中接受主力會戰,也不能被迫進行這樣的會戰。

     (4)一般來說,山地适于用來部署那些不準備進行主要戰鬥的部隊,因為各部隊在山地中的戰鬥力比較強,隻是整個部隊在山地中的戰鬥力比較弱。

    此外,部隊在山地不大容易受到襲擊,不大容易被迫進行決定性的戰鬥。

     (5)最後,山地是真正适合民衆武裝活動的地方。

    但是民衆武裝必須總是得到小股正規軍的支援。

    如果附近有大部隊,反而可能對民衆武裝産生不利的影響,因此支援民衆武裝通常不能成為派大部隊進入山地的理由。

     關于山地作為從屬戰鬥的戰場問題就談這些。

     二、占據山地對其他地區的影響。

    如前所述,兵力不大的哨所守軍在山地很容易确保較大地區的安全,而在便于通行的地區則無法守住較大地區,會不斷遇到危險,這是因為如果對手占領了山地,那麼另一方在山地的每一次前行都比在平原慢得多,也就是說無法跟上對手。

    因此,對同樣大小的一處山地和其他地區來說,誰占有山地會重要得多。

    一個開闊地區,被誰所占有可能每天都有變化,我方戰鬥力強的部隊隻要推進,就可以迫使敵軍把我們需要的地區讓給我們,而在山地就不是這樣。

    在山地,敵人的兵力即使少得多,也有可能進行出色的抵抗,因此如果我們需要山區中的一個地段,就總是要為此采取專門計劃的行動,而這往往要耗費很多兵力和時間。

    因此,即使山地不是主要軍事行動的發生地,我們也不能像在便于通行的地區那樣認為山地的得失是取決于主要軍事行動的,不能把奪取和占有山地視為我們推進過程中自然會産生的結果。

     由此可見,山地具有大得多的自主性,對山地的占有更為确切,較少會發生變化。

    如果再看到山地就其特性而言,可以使人們從山地邊緣很好地俯視開闊地,而山地本身卻始終像隐藏在漆黑的夜裡一樣,那麼人們就可以理解,任何一片山地對沒有占據它、卻位于它附近的一方來說,永遠可以被看作一個無法封堵的、産生不利影響的源泉和敵人隐蔽其力量的場所。

    如果山地不僅為對手所占有,而且還是在其領土上,那麼這種情況就更為明顯。

    小股魯莽的遊擊隊員如果受到追擊,可以進入山地躲避,然後平安無事地從另一地點突然沖出;規模很大的幾路部隊可以在山地中隐蔽前行。

    我們的軍隊如果不想陷入受到山地影響的地區,不想卷入一場失衡的戰鬥,不想受到敵人的進攻和突擊而無法還擊,就不得不始終與山地保持相當的距離。

     每一處山地對一定距離内的較低地區就是以上述方式産生影響的。

    至于這種影響是很快發生作用,例如在一次會戰中(1796年萊茵河畔的馬爾什會戰[3]),還是過一段時間才對交通線發生作用,這要取決于它們的空間位置關系;至于這種影響能否被在山谷或平原發生的決定性的行動一起克服和消除,則取決于雙方兵力的對比情況。

     1805年和1809年,拿破侖沒怎麼考慮蒂羅爾就向維也納前進了;但是莫羅在1796年不得不離開士瓦本,主要是因為他未控制地勢較高的地區,從而不得不投入很多兵力監視該地區。

    在雙方勢均力敵而形成拉鋸的戰局中,我們應該擺脫敵人占領的山地對我們的持續不利影響,因此應該設法占領并守住這一山地中涉及我們進攻主要路線方向上的部分地區。

    在這種情況下,山地通常成為敵我雙方小規模戰鬥的主要戰場,但是人們應該避免高估山地對附近地區的影響,不應在任何情況下都把這種山地看作解決全部問題的關鍵,不應把占領山地看作主要的事情。

    當一切取決于勝利時,勝利是主要的事情。

    而赢得勝利後,勝利者就可以根據主要需求來安排其餘的一切了。

     三、山地作為戰略屏障的影響。

    在這裡,我們必須分别談談山地作為屏障的兩個影響。

     一是對決定性會戰的影響。

    人們可以把山脈看成一條河流,是一道帶有一定通路的屏障。

    這一屏障把前進中的敵軍隔開,把他們限制在幾條小路上,使我們能夠用集中部署在山後的大部隊襲擊敵軍的某個部分。

    這樣,這一屏障就給了我們取得戰鬥勝利的機會。

    進攻者在穿過山地前進時,即使他想排除其他所有顧慮,也無法保持一路縱隊,因為他要避免陷入在隻有一條退路的情況下進行決定性會戰的極大危險。

    因此,這種山地防禦是以敵軍分兵前進這個十分重要的情況為前提的。

    但是由于山地和山地出口的概念是很不确切的,因此在采用這種山地防禦手段時,一切取決于地形本身的情況,隻能認為這種手段是有可能被采用的一種手段,而且還應該記住,采用這種手段時還有兩個不利之處:第一,敵人在受到進攻時,可以很快在山地中找到保護;第二,敵人占有較高的地勢,這對防禦者來說雖不是決定性的不利因素,但畢竟是不利的。

     除了1796年針對阿爾溫齊[4]的會戰以外,我們還未曾見過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的會戰。

    但是拿破侖在1800年翻越阿爾卑斯山脈[5]的行動[6]清楚地表明,這種情況是有可能出現的。

    當時梅拉斯[7]本應而且能夠在拿破侖的各路部隊集中起來之前就以全部力量進攻他的。

     二是當山地穿過敵交通線時對該交通線的影響。

    在山地,撇開設置在通路上的工事和民衆武裝的影響不提,僅是糟糕的山路在惡劣的季節就能使一支部隊陷于絕望,它們把部隊弄得筋疲力盡,往往迫使其退卻。

    如果再有小股部隊頻繁襲擾,甚至出現人民戰争,那麼敵軍就不得不派出大量部隊,最後不得不在山中部署固定的哨所守軍,從而陷入進攻戰中所能有的最不利的境地。

     四、山地對部隊給養的影響。

    這個問題很簡單,本身很容易理解。

    當進攻者不得不停留在山地中,或者至少把山地留在自己背後時,山地在給養方面造成的困難對防禦者來說有極大的好處。

     由于上述對山地防禦的考察也折射出山地進攻的一些情況,因此它們實際上是對整個山地戰的考察。

    我們不能因為無法變山地為平原,變平原為山地,以及不能因為戰區的選定是由很多其他因素決定的,似乎沒有多大的選擇餘地,便認為這些考察不正确或不切實際。

    如果是較大範圍内的行動,我們就會發現,選擇戰區的餘地并不那麼小。

    如果涉及的是主力的部署和效果,而且是在決定性會戰的時刻,那麼部隊向前或向後多走數日行程,就可以離開山地,進入平原,果斷地在平原上集中主力就可以使附近的山地不起作用。

     現在我們還想把上面分别論述的各點歸納成一個明确的看法。

     我們斷言并認為已經證明:無論是在戰術上,還是在戰略上,山地一般來說對防禦不利。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防禦是指決定性的,其成功與否涉及國土的得失。

    山地阻擋了防禦者的視線,妨礙其向各方向的運動;山地迫使防禦者陷于被動,不得不分兵把守每一條通路,這樣一來,這種防禦總是或多或少地變成哨所線戰争,因此人們應該盡量使主力避開山地,把主力部署在山地的側面,或部署在山前或山後。

     另外,我們認為,對完成從屬目的和扮演次要角色的部隊來說,山地是一種加強力量的因素。

    當我們說,山地對弱者(那些無法再尋求絕對決戰的部隊)來說是真正的避難地,這與我們上面的論點并不矛盾。

    次要角色可以從山地得到好處,這再次說明不應把主力用于山地。

     但是所有這些考察都很難改變人們的印象。

    不僅沒有戰争經驗的人,而且那些運用過拙劣戰法的人,在具體情況下還是會強烈地感到山地就像是一種高密度、強黏性的介質,會給進攻者的一切運動帶來困難,以至他們很難不認為我們的見解是最為奇怪的謬論。

    但是在做過全面考察後,人們就會以18世紀獨特的軍事藝術史實取代上述印象。

    例如,他們決不會相信,奧地利在保衛它的各邦時,針對意大利方向并不比針對萊茵河方向容易。

    相反,法國軍隊在一位精力充沛、無所顧忌的統帥指揮下作戰20年之久,其統帥對這一戰法帶來的勝利總是記憶猶新,以後還會長期在山地戰和其他戰鬥中,由于熟練的判斷力而有出衆的表現[8]。

     這樣說來,好像開闊地比山地更能保護一個國家:西班牙如果沒有它的比利牛斯山脈[9]會更強大,倫巴第地區[10]如果沒有阿爾卑斯山脈會更難接近,而平原國家(例如北德意志[11])比山地國家(例如匈牙利)更難征服。

    針對這些錯誤推論,我們最後想做一點說明。

     我們并未斷言,沒有比利牛斯山脈的西班牙會比有比利牛斯山脈的西班牙強大,而是認為,如果一支西班牙軍隊感到自己足夠強大,能夠進行決定性的會戰,那麼較好的做法是集中部署在埃布羅河[12]後邊,而非分兵把守比利牛斯山脈的15個隘口,但是比利牛斯山脈還遠未因此就失去它對戰争的影響。

    我們的這種看法對意大利軍隊也同樣是适合的。

    假如意大利軍隊是分散部署在高高的阿爾卑斯山脈,就不會有決戰的選擇權,而被任何一個果敢的對手擊敗。

    假如它部署在都靈平原上,就會像任何其他軍隊一樣有獲勝的機會。

    但是人們不會因此就認為對進攻者來說,通過像阿爾卑斯山脈這樣巨大的山體,并把它留在身後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此外,在平原進行主力會戰并不排斥以次要部隊在山地進行短暫的防禦,在阿爾卑斯山脈和比利牛斯山脈這樣的大型山地進行這種防禦是很值得建議的。

    最後,我們遠不認為征服一個平原國家比征服一個多山國家容易,[13]除非通過一次勝利就可以完全解除敵人的武裝。

    征服者在對多山國家取得這一勝利後就進入防禦狀态,這時山地正如過去對原來的防禦者不利一樣,對征服者也必然同樣不利和更為不利。

    如果戰争持續下去,此前防禦者的外來援軍紛紛抵達,民衆都拿起了武器,那麼山地将增強所有這些抵抗的力量。

     人們在考察這一問題時,就像透過折光鏡看物體一樣,當拿着物體向一定方向移動時,物體的影像會越來越清晰,但不能随意地移動下去,而是隻能到焦點,一旦超過焦點,就适得其反了。

     如果山地中的防禦比較弱,那麼這可能促使進攻者優先考慮把山地作為他的行進方向。

    但是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給養和行路的困難,不确定對手是否恰恰準備在山地接受主力會戰,以及對手是否會把主力部署在山地,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進攻者可能有的前述好處。

     *** [1]作者所說的&ldquo消極的反應&rdquo指防禦者抵禦敵人的進攻,&ldquo積極的反應&rdquo指防禦者為轉入反攻而積極做準備。

    &mdash&mdash譯者注 [2]指反攻。

    &mdash&mdash譯者注 [3]指卡爾大公撰寫的《由1796年德意志戰局論戰略原則》(GrundsätzederStrategie,erläutertdurchdieDarstellungdesFeldzugesvon1796inDeutschland)(三卷,1814年維也納出版)。

    &mdash&mdash譯者注 [4]指故意展示自己的力量,以震懾敵人。

    &mdash&mdash譯者注 [5]1796年7月9日,莫羅率領的法軍和卡爾大公率領的奧軍在南德意志黑林山脈附近的馬爾什(Malsch,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一小鎮)進行會戰。

    當時一部分法軍從山上對低處的奧軍左翼進行迂回,奧軍被迫後撤。

    &mdash&mdash譯者注 [6]阿爾溫齊(JosephFreiherrvonBerberekAlvinzi,1735&mdash1810),男爵,奧地利元帥。

    曾于1796年11月和1797年1月兩次率奧軍試圖為曼托瓦解圍,均被拿破侖擊敗。

    &mdash&mdash譯者注 [7]阿爾卑斯山脈(dieAlpen),歐洲最大的山脈,長1100餘公裡,寬100~25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8]1799年,北意大利的大部分領土重新被奧地利軍隊占領,法軍僅占領熱那亞一地,并被奧軍包圍。

    次年5月,拿破侖率法軍經瑞士分三路翻越阿爾卑斯山脈,從背後襲擊奧軍。

    奧地利的梅拉斯将軍沒有在法軍開出山地之前各個擊破敵人,使法軍得以集中後在馬倫戈附近大敗奧軍。

    &mdash&mdash譯者注 [9]梅拉斯(MichaelvonMelas,1729&mdash1806),男爵,希臘裔奧地利元帥。

    曾參加七年戰争,多次在意大利與法軍作戰。

    1800年6月14日在馬倫戈會戰中被拿破侖擊敗。

    &mdash&mdash譯者注 [10]作者可能是想說明在山地進行防禦并不比在其他地區防禦容易,即如果奧地利抵抗法國的進攻,在針對意大利的方向上(山地地形)進行防禦,并不比在針對萊茵河的方向上(平原地形)進行防禦容易。

    而法軍在拿破侖的統率下,有多年戰争的經驗和勝利帶來的信心,将來仍會在各種戰鬥中有出色的表現。

    &mdash&mdash譯者注 [11]比利牛斯山脈(Pyrénées),位于法國與西班牙交界處,長43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2]倫巴第地區(dieLombardei),曆史上指意大利整個西北部地區,包括皮埃蒙特、熱那亞和今天瑞士的提契諾州,遠大于今天的意大利倫巴第大區。

    &mdash&mdash譯者注 [13]北德意志(Norddeutschland),指北德平原上講低地德語的地區,主要包括今德國沿北海和波羅的海的一些聯邦州。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七章 山地防禦(續二) 我們在第十五章論述了山地戰鬥的特性,在第十六章論述了山地戰鬥在戰略上的可能運用。

    在這些論述中曾屢次遇到真正的山地防禦這一概念,但沒有停下來論述這種防禦舉措的形态和部署。

    我們在此想比較詳細地考察一下這些問題。

     山脈往往呈條狀或帶狀延伸于地表,使河水在它左右兩側分流而下,從而成為整個水系的分水嶺。

    整個山脈的這種形态在其各部分反複出現,各支脈或山脊從主脈分出,之後又成為較小水系的分水嶺。

    基于這一情況,人們十分自然地想象山地防禦的主要形态是一個長度大于寬度、像一道大屏障似的障礙。

    盡管地質學家對于山脈的形成及其構成的規律至今尚無任何定論,但無論如何,水流總是最直接和最确切地展示出山脈的體系(無論是水流通過沖刷過程參與影響山脈的形成,還是水流是山脈的産物),因此人們在考慮山地防禦時,以水流做引導也是很自然的。

    人們不僅可以把水流看作用于了解總體起伏情況(地表總的斷面情況)的天然水平儀,而且還可以把那些由水流形成的谷地看作最容易通往山頂的道路,因為無論如何,水流的沖刷是在緻力于将高低不平的山坡變成一些平緩而有規律的彎路。

    這樣一來,人們對山地防禦的設想大概是這樣的:如果山脈大體是與防禦正面平行的,就可以将山脈看作一道大的障礙,類似一道牆,僅有谷地可供出入。

    這時真正的防禦應在這道牆的脊部,即在山上台地的邊緣進行,并且橫穿各主要谷地。

    假如山地的主脈更多是垂直于防禦正面,那麼就應在主脈的一個主要支脈上進行防禦,具體是在與主要谷地平行向上、一直延伸到主脈的山脊(這裡可以看作防線的終點)上進行防禦。

     我們在這裡談及按地質結構進行的公式化的山地防禦,是因為這種公式化在軍事理論界确實風靡一時,并且在所謂地形學中把河水沖刷過程的規律與戰法混為一談。

     但是在這種見解中有如此多的錯誤假設和不準确的概念替換,使這種見解在現實中沒剩下什麼有用的東西,無法作為制定系統理論的根據。

     實際上,山脈的主山脊都難以通行,不适合宿營,因此不能在上面部署大部隊;次要山脊往往也是這樣,經常不是太短,就是太不規則;而台地并不是所有山脊上都有,即使有,也大多狹窄,不适合宿營。

    如果我們更仔細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甚至那種主山脊延續較長、兩面大體上是斜坡或者至少是階梯狀山坡的山脈也是很少見的。

    主山脊蜿蜒曲折,分支衆多,大的支脈呈曲線伸入原野,往往恰恰在其終點又高高聳起,形成高出主山脊的高地;山前餘脈與這些高地相連,形成與山脈體系不相稱的大的深谷。

    此外,在多條山脈交彙處,或者在多條山脈外延的起點,根本不存在狹長的條狀或帶狀山脈,而是被放射狀分布的水流和山脈替代。

     由此可見,任何一個人如果像上面所說的那樣來觀察山地,就能更清楚地認識到,在山地按地質結構系統地部署部隊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就會認識到堅持以這種想法作為部署部隊的基本思想是多麼不切實際。

    但是關于山地的進一步運用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值得注意。

     如果我們再仔細看一下山地戰的戰術現象,那麼就會看到其中有兩個要素:一是對陡坡的防禦,二是對狹窄谷地的防禦。

    谷地防禦經常甚至在大多數情況下能發揮較大的抵抗效果,但這種防禦不便與在主山脊上部署力量結合進行,因為這經常要求占領谷地本身,而且往往是要占領谷地出山的部分,而非占領谷地在山中的起點,因為谷地出山的部分更深。

    此外,即使在山脊本身根本無法部署部隊,這種谷地防禦仍為山地防禦提供了一個手段;山體越高,越難以通行,谷地防禦所起的作用通常也就越大。

     從所有這些考察中可以得出結論:人們應該完全抛棄那種必須沿一條與某一地質線相重合、多少有些規律的線進行防禦的想法,而隻應把山地看作高低不平和有某些障礙的地面,對這種地面的各個部分,隻要情況許可,應盡量嘗試加以利用;即使某一地區的地質線對防禦者清楚了解山體的形态是不可缺少的,但它們在防禦舉措中并沒有多大的用處。

     無論是在奧地利王位繼承戰争中,還是在七年戰争中,或是在革命戰争中,我們均未發現部隊部署在整個山系,并按山系的主要輪廓組織防禦的情況。

    我們從未見到部隊部署在主山脊上,而總是部署在山坡上:有時高些,有時低些,有時在主山脊的這一面,有時在另一面;有時與主山脊平行,有時與它垂直,有時與它斜交;有時順着水流,有時逆着水流;在一些較高的山地,例如在阿爾卑斯山脈,部隊甚至常常是沿着一道谷地部署;在一些較低的山地,例如在蘇台德山脈,則會看到一種極為特别的情況,即部隊常常部署在自己一方的半山腰,也就是說面對着主山脊部署(例如1762年弗裡德裡希大帝為保護對施韋德尼茨的圍攻而設置的陣地就是這樣,他的營壘正面就是面對歐累峰[1])。

     七年戰争中著名的施莫特塞芬陣地和蘭德斯胡特陣地就是設置在一般的山谷裡的,福拉爾貝格[2]境内的費爾德基希[3]陣地的情況也是這樣。

    在1799年和1800年戰局中,法國人和奧地利人的一些主要哨所始終都是部署在山谷裡的,這些哨所不僅橫跨山谷以對其進行封鎖,而且還沿整個狹長的山谷分布,同時各山脊要麼根本無人占領,要麼隻部署少量哨所。

     較高的阿爾卑斯山脈的山脊既不便通行,又不宜歇宿,以至不可能用大量部隊去占領。

    如果人們為控制山地而一定要派部隊去那裡,那麼隻有把部隊部署在山谷裡。

    初看起來,這樣做似乎是荒謬的,因為根據一般的理論觀點,人們會說,山谷處于山脊的控制之下。

    不過實際情況并沒那麼糟糕,在山脊上隻有很少的小路和小徑可供通行,除了少數例外情況,隻有步兵可以通行,因為所有的車道都分布在山谷裡,因此敵人隻能用步兵登上山脊的個别點。

    但是在這樣的山地裡,雙方軍隊相隔的距離太大,遠遠超出步槍的有效火力範圍,因此實際上把部隊部署在山谷裡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樣危險。

    當然這種山谷防禦也有另一種大的危險,即有可能被切斷退路。

    雖然敵人隻能用步兵緩慢而非常費力地從幾個點下到山谷,也就是說他無法進行襲擊,但是由于從山脊通往山谷的小徑的出口處沒有部隊防守,因此敵人可以陸續将優勢兵力調下山,然後展開,進而突破防禦者單薄的、從這一刻起非常無力的防線。

    在該防線上,部隊除了一道不深的山間河流的多石河床以外,找不到其他任何保護。

    在這種情況下,山谷防禦線上的很多部隊就無法撤出,因為防禦者在找到撤出山區的出口以前,在山谷隻能分批後退。

    正是由于這個原因,奧地利人在瑞士幾乎每次都有1/3或1/2的部隊被俘。

     現在還要談一談進行這種防禦[4]時,通常可以分兵到何種程度。

     任何一個這樣的防禦部署,都是以主力在最主要的山間通道上占領的陣地為中心的,這個陣地大緻位于整個防線的中央。

    其他部隊從這一陣地向左右派出,去占領最重要的入口,于是整個防禦部署就由大緻位于一條線上的3個、4個、5個、6個乃至更多的哨所組成。

    這一防線能夠或不得不延展的長度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兩三日的行程,即6~8普裡就非常合适,當然也有延長到20普裡和30普裡的。

     在相距1小時或2~3小時行程的各個哨所之間很可能還有一些人們後來才注意到的次要的通道。

    這裡可能有一些适于部署兩三個步兵營的哨位,非常适于聯系各主要哨所,這些地方也要派兵占領。

    當然人們不難設想,兵力還可以進一步劃分下去,一直劃分到單個步兵連和騎兵連,而且這種情況在過去也是屢見不鮮的。

    總之,兵力的劃分是沒有通用限度的。

    另外,各哨所的兵力大小應視整個部隊兵力的大小而定,因此對各主要哨所可能或應該保持多少兵力的問題,就沒有什麼可談的了。

    我們隻想提出以下幾項根據經驗和事物的本性所得出的原則,作為兵力部署的依據: 1.山越高,越難通行,兵力劃分的程度就可以越大,而且也必須大,因為一個地區的安全越是較少能通過機動戰鬥來保障,就越必須依靠直接的保護。

    對阿爾卑斯山脈的防禦與對孚日山脈或者裡森山脈[5]的防禦相比,兵力劃分的程度就必須大得多,因此更接近于哨所線防禦。

     2.凡是進行山地防禦的地方,兵力上均是這樣劃分的:主要哨所大多隻有一個列陣的步兵,在第二列陣中有數個騎兵連;隻有部署在中央的主力才在第二列陣中有數個步兵營。

     3.在正面延展很大的情況下,人們已經覺得處處兵力薄弱,因此隻在極少數情況下才留有戰略預備隊,以增援受到進攻的點,因此受到進攻的哨所的援軍,大多是從防線上未受到進攻的哨所中抽調的。

     4.即使兵力劃分的程度尚小,各哨所的兵力尚多,這些哨所進行的主要抵抗也總是局部的防禦。

    某一哨所一旦被敵人完全占領,就不能再指望增援部隊幫上什麼忙了。

     根據上面的論述,從山地防禦中可以期待得到什麼,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運用這一手段,防線的延展和兵力的劃分能夠和允許達到什麼程度,理論隻能把這一切留給統帥去解決。

    理論隻要告訴統帥這個手段的特點到底是什麼,它在兩軍交戰時應該起到什麼作用,就夠了。

     一位在展開過大的山地陣地中被徹底打敗的統帥,應該送交軍事法庭接受審判。

     *** [1]埃布羅河(derEbro),西班牙東北部的主要河流,長約92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

    從上下文的邏輯來看似應為&ldquo我們遠不認為征服一個多山國家比征服一個平原國家容易&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3]歐累峰(HoheEule),波蘭西南部蘇台德山脈中的歐倫山脈(Eulengebirge)的最高峰,海拔1015米。

    &mdash&mdash譯者注 [4]福拉爾貝格(Vorarlberg),今奧地利最西面的聯邦州,與德國、瑞士、列支敦士登接壤。

    面積2600餘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5]費爾德基希(Feldkirch),今奧地利西部福拉爾貝格州一城市,靠近瑞士邊境。

    在第二次反法聯盟戰争(1799&mdash1802)期間,奧軍曾在此構築陣地,與法軍作戰。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八章 江河防禦 從防禦的角度來看,大的江河和山地一樣,同屬戰略屏障。

    但是江河與山地有兩點不同,第一點表現在對它們的相對防禦上,第二點表現在對它們的絕對防禦上。

     和山地一樣,江河能增強相對抵抗的力量,但是江河的表現如同堅硬卻易碎的材料制成的工具,特點是要麼經得住任何打擊,毫不彎曲,要麼失去作用,防禦完全瓦解。

    如果江河很大,而且其他條件對防禦者有利,那麼進攻者要想渡河是絕對不可能的。

    而任何一條江河的防禦,如果有一點被突破,那麼整個江河防禦就告一段落,不像在山地還能進行後續的抵抗,除非江河本身流過山地。

     從戰鬥的角度來看,江河的另一特點是,相比山地,在某些情況下,它可以使那些為進行決定性會戰而采取的部署非常有利,在一般情況下也比在山地有利。

     江河和山地又有共同的地方,兩者都是危險的、誘人的東西,常常誤導人們采取錯誤的舉措,陷于危險的境地。

    我們在深入考察江河防禦時将提醒人們注意這些結論。

     盡管戰史上有效江河防禦的例子相當少,證明江河并不是多麼有力的屏障(當時人們認為,一個絕對的防禦體系應利用地形提供的所有加強手段),但是江河總體上對戰鬥和國土防禦的有利作用還是不容否認的。

     為系統地了解事物的全貌,我們先把考察江河防禦時的不同着眼點列舉出來。

     首先,我們必須把江河防禦的戰略作用與未加防禦的江河對國土防禦的影響加以區别。

     其次,江河防禦本身可能有三種不同的意義: 1.以主力進行的絕對抵抗; 2.純粹的假抵抗; 3.以次要部分(例如前哨、掩護部隊、次要部隊等)進行的相對抵抗。

     最後,我們必須就江河防禦的形态把它區分為三個主要的程度或類型: 1.直接防禦,即阻止敵人渡河; 2.比較間接的防禦,即隻把江河及其谷地作為進行更有利會戰的手段; 3.完全直接的防禦[1],即在江河的敵方領土一邊固守一處堅不可摧的陣地。

     我們就按這三個程度對江河防禦進行考察。

    我們準備先分别了解這三個程度與第一種,也即最重要的江河防禦的關系,然後再談談它們與其他兩種江河防禦的關系。

    現在我們首先研究直接防禦,即阻止敵人渡河的防禦。

     隻有大的江河,即水量大的江河,才能談得上用于這種防禦。

     空間、時間和兵力的組合必須被視為這種防禦理論的要素。

    這種組合使江河防禦變得相當複雜,以至很難得出一個固定的論點。

    經過更仔細的思考以後,任何人都會得出以下結論。

     根據敵人架橋所需的時間,可以确定防禦江河的各部隊相隔的距離;用防線的整個長度除以這個距離,就得出所需部隊的數量;用整個部隊的人數除以這個數量,就得出各支部隊的兵力。

    如果把各支防禦部隊的兵力與敵人在架橋期間能夠利用其他手段渡河的兵力比較一下,就可以判斷出是否能夠進行一次成功的抵抗,因為隻有當防禦者在敵人架好橋梁以前有可能以較大的優勢兵力,也就是以多出敵軍1倍左右的兵力進攻已渡河的敵軍時,才能認為敵軍不可能強渡。

    現舉例說明如下: 如果敵人架橋需要24小時,在這段時間内能夠用其他手段渡河的部隊不超過2萬人,而防禦者能夠在約12小時内以2萬人出現在任何地點,那麼敵人就不可能強渡,因為進攻者将其2萬人大緻渡過一半時,防禦者就能夠趕到。

    由于防禦者在12小時内(已經算上通報情況和傳達命令所需時間)可以行軍4普裡,故如果防禦24普裡的河段,每隔8普裡需要2萬人,共需要6萬人。

    假如防禦者有這樣的兵力,即使敵人試圖同時在兩處地點渡河,防禦者也足以向任何一地調去2萬人;假如敵人隻在一處渡河,防禦者甚至可以調去4萬人。

     在這裡有三個決定性的因素:1.江河的寬度。

    2.渡河手段。

    這兩個因素不僅決定架橋所需的時間,而且也決定架橋期間能夠渡河的部隊數量。

    3.防禦者的兵力。

    對敵軍本身的兵力,這時尚可不加考慮。

    根據這個理論,我們可以說,這樣一個點可以使敵人,甚至使任何優勢之敵都不可能強行渡河。

     這就是直接的江河防禦的簡單理論(直接的江河防禦就是欲阻止敵人完成架橋和渡河本身),但這裡尚未考慮渡河一方可能采取的佯動的效果。

    我們現在就來考察一下這種防禦的詳情和必要的舉措。

     首先,如果抛開地理上的一切具體情況不談,那麼需要指出的隻是,防禦者根據前述理論所确定的各個部隊應該緊靠江河各自集中部署。

    部隊之所以要緊靠江河,是因為任何遠離江河的部署都會加大路程,既無必要,也無好處。

    由于江河的水量可以保障部隊不至于受到敵軍大的威脅,因此沒必要像設置國土防禦線那樣,把部隊留作預備隊。

    其次,江河沿岸的道路通常比從後面到江河任何一點的橫向路更便于通行。

    最後,比起純粹的哨所鍊,通過這樣的部署無疑能對江河進行更好的觀察,主要是因為指揮官都在江河附近。

    這樣部署的各部隊必須各自集中,否則的話,整個計算就不同了。

    凡是知道集中部隊要消耗多少時間的人都會明白,防禦的最大效果恰恰就是來自這種集中的部署。

    利用各個哨所讓敵人甚至連漕渡也無法進行,這初看上去當然非常吸引人,但是除了在少數例外的、特别便于渡河的地點以外,采取這種舉措是極為不利的。

    在大多數情況下,敵人自對岸以優勢火力就可以擊退這種哨所守軍,即使不考慮這一點,這樣做通常也是白白浪費力量,也就是說,這種哨所除了讓敵人另選渡河點以外,達不到任何其他目的。

    因此,如果防禦者沒有強大到可以把河流當作要塞溝壕來對待和防守的程度(在這種情況下也就不需要任何規則了),那麼這種真正的岸邊防禦就必然導緻偏離目标。

    除了這些一般部署的原則以外,人們還應該考慮到:第一,江河的具體特點;第二,清除渡河工具;第三,沿岸要塞的影響。

     如果将江河視為一條防線,那麼其左右兩端都要有依托點(例如大海或中立區),或者有其他條件,使敵人無法從防線兩端以外渡河。

    由于這樣的依托點和條件隻有在江河防線很長的情況下才可能出現,從中可以看到,江河防禦總是不得不在很長的距離内展開,因此在現實中,人們不可能把大量部隊部署在相對短的河段上,而我們必須總是依據現實情況部署部隊。

    我們所說的相對短的河段,是指河段的長度比部隊在沒有江河的情況下一般展開的長度稍大。

    我們認為,這樣的情況并不存在,而且任何直接的江河防禦總是一種哨所線防禦(至少就其延展程度來說是這樣),因此根本不适合以集中部署時自然會采用的那些方法對付迂回。

    因此,直接的江河防禦(不管它在其他情況下有多麼好的結局),隻要可能受到敵人的迂回,就總是一種極為危險的行動。

     就整條江河來說,不言而喻,不是所有地點都同樣程度上适于渡河。

    對于選擇渡河地點,我們雖然可以總體上提出更詳細的要求,但并不能明确做出規定,因為即使是當地一些極細的特點也往往比書本着重強調的東西更具決定性。

    而且做這種規定也是完全沒有什麼用處的,因為隻要觀察一下江河,從當地民衆那裡了解些情況,就幾乎可以直觀地知道哪裡适于渡河了,沒必要去回想書本上的東西。

     為了更詳細地說明渡河要求,我們可以指出,通往江河的道路、流入江河的支流、江河沿岸的大城鎮,特别是江河中的洲島等對渡河都很有利。

    與此相反,書本上往往認為作用很大的河岸的制高點、渡河點附近的彎曲河道等卻很少有什麼作用。

    原因在于這兩點的作用是以絕對的河岸防禦這一狹隘概念為基礎的,而對于大的江河,人們基本上不可能進行絕對的河岸防禦。

     凡是使江河上某些地點更便于渡河的情況,無論它是什麼樣的情況,都會對江河防禦者的部署産生影響,并少許改變一般的幾何法則。

    但是過于偏離這種法則和過分依靠某些地點給渡河一方造成的困難,是不可取的。

    因為敵人恰恰會選擇那些天然條件不利于渡河的地點渡河,如果他确信在那裡與我們遭遇的可能性最小的話。

     以盡可能多的兵力占領江河中的洲島,這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值得推薦的舉措,因為敵人對洲島的認真進攻會最确切地暴露出他的渡河點。

     由于靠近江河部署的各部隊必須根據情況需要向上遊和下遊方向行進,因此在缺少一條與江河平行的大路的情況下,就近整修與江河平行的小路或在短距離内修築全新的小路都屬于重要的防禦準備工作。

     我們要講的第二點是清除渡河工具。

    在江河本身清除渡河工具就已經很不容易,至少需要較長的時間,而要在流入敵方江河的支流上清除渡河工具,困難大多更是無法克服的,因為這些支流通常已經被敵人控制。

    在這種情況下,利用要塞封鎖這些支流的河口很重要。

     敵人攜帶的渡河工具,即浮橋舟,在大江河上渡河時很少夠用。

    因此,很多都取決于能否從江河本身、各支流和岸邊的城鎮中找到渡河工具,以及在江河附近是否有林地,以用于建造船隻和木筏。

    在這些方面,有時情況對敵人非常不利,以緻幾乎不可能渡河。

     最後,防禦者位于江河兩岸或者敵岸的要塞,不僅是阻止敵人從要塞左右附近的各個地點渡河的盾牌,而且是封鎖各支流和迅速收納渡河工具的手段。

     關于水量豐沛的江河的直接防禦,我們就談這些。

    如果再有陡峭的深谷或者沼澤較多的河岸,那麼它們雖然會增加渡河的困難和提高防禦的效果,但是無法替代水量豐沛的江河,因為它們不能構成絕對斷絕的地形,而絕對斷絕的地形是直接防禦的必要條件。

     如果要問這種江河的直接防禦在戰局的戰略計劃中能夠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那麼人們必須承認這種防禦絕不可能導緻決定性的勝利,這一方面是因為它的意圖僅僅是阻止敵人渡河,擊退最先渡河的較多敵軍;另一方面是因為江河妨礙防禦者通過一次有力的出擊将已取得的好處擴大為決定性的勝利。

     不過這種江河防禦常常能夠赢得很多時間,而這對防禦者來說通常是很重要的。

    進攻者為了籌集渡河工具,往往要花費很多時間,如果進攻者幾次嘗試渡河都未成功,那麼防禦者就能赢得更多的時間。

    如果敵人因為不能渡河而完全改變了前進方向,那麼防禦者也許還會得到其他一些好處。

    最後,在進攻者不是認真推進的一切場合,江河就會使他停止運動,這時江河就成了保衛國土的永久屏障。

     因此,當江河水量大和條件有利時,對江河的直接防禦可以被看作是大部隊對大部隊的一個非常好的防禦手段,能夠産生現在人們很少重視的那種結果(之所以很少重視,是因為人們隻注意了那些由于力量不足而失敗的江河防禦)。

    如果在上述前提條件下(這在萊茵河和多瑙河這樣的江河上還是容易找到的),人們能夠用6萬人在24普裡長的地段上對擁有顯著優勢兵力的敵人進行一次有效的防禦,那麼當然可以說這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結果。

     我們在上面提到了針對顯著優勢兵力的防禦,現在我們再來談談這個問題。

    根據我們已經提出的理論,隻要企圖渡河的兵力不小于進行江河防禦的兵力,那麼一切就都取決于渡河工具,而不取決于企圖渡河的兵力。

    這種說法看上去很奇怪,但卻是事實。

    當然人們不應該忘記,大多數江河防禦,或更實際地說,一切江河防禦,都沒有絕對的支撐點,即都可能受到敵人的迂回,而如果敵人有兵力優勢,就很方便進行這種迂回。

     這種江河的直接防禦,即使被敵人突破了,也不同于一次失利的會戰,很少能導緻防禦者徹底大敗,因為他投入戰鬥的隻是一部分部隊,而對手隻能通過一道橋梁慢慢過河,會受到阻礙,雖然戰勝了防禦部隊,卻無法立即擴大戰果。

    如果人們看到這些,就更不會輕視這種防禦手段了。

     對現實生活中的一切事情來說,問題都在于處理得是否恰到好處。

    人們在進行江河防禦時,對各種情況判斷得正确與否,其結果将不大相同。

    一個看似無關緊要的情況會使事情發生重大變化,一個在這裡極為明智和有效的舉措在那裡卻可能變成有害的舉動。

    正确地判斷各種情況,不認為江河隻是簡單的江河而已,這在江河防禦中也許比在其他場合更難做到,因此我們必須特别提防因錯誤理解和運用江河防禦而帶來的危險。

    但是做了這樣的分析以後,我們也不能不直率地指出,有些人的叫嚷是根本不值得重視的,他們根據模糊的感覺和含混的看法,把一切都寄希望于進攻和運動,把輕騎兵在頭頂上揮舞馬刀向前狂奔看作戰争的全部景象。

     指揮官即使能夠長時間地保持這種看法和感覺,也是不足以解決問題的(關于這一點,我們隻要回憶一下顯赫一時的獨裁官韋德爾[2]在1759年齊利曉會戰[3]中的表現就夠了)。

    而最糟糕的是這種看法和感覺很少能夠持久,當牽涉面很廣的重大而複雜的情況紛紛向指揮官襲來時,這種看法和感覺就會在最後一瞬間在他身上消失得一幹二淨。

     因此我們認為,當防禦者滿足于阻止敵渡河這一不大的目的時,如果部隊人數多,而且條件有利,那麼進行直接的江河防禦能夠取得好的結果,但對較小的部隊來說,就不是這樣。

    如果說6萬人在一定長度的河段上能夠阻止10萬和10萬人以上的敵軍渡河,那麼1萬人在同樣長的河段上将無力阻擋1萬人渡河。

    如果5000人不怕與如此優勢之敵在同一河岸上相遇,那麼1萬人同樣會無力阻擋這5000人渡河。

    這是很清楚的,因為渡河工具沒有發生變化。

     直到現在我們還很少談到佯渡,因為在江河的直接防禦中很少考慮如何對付佯渡。

    一方面是因為這種防禦的主要問題不在于把部隊集中在一點,而在于各部隊各自防守一個河段;另一方面是因為即使具備了上述渡河的前提條件,進行佯渡也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進攻者的渡河工具本來就很少,也就是說,現有的工具還不足以保障渡河的需要,那麼進攻者就不可能,而且也不會願意把很大一部分渡河工具用于佯渡。

    無論如何,進攻者在真正渡河點上可以漕渡的兵力會由于佯渡而減少,這樣防禦者就能夠重新赢得因敵情不明而可能耽誤的時間。

     這種江河的直接防禦一般來說僅适用于在歐洲主要江河的中下遊進行。

     第二種江河防禦(比較間接的江河防禦)适用于較小的江河,在有深谷時,甚至适用于很小的江河。

    這種防禦要求防禦者在距江河較遠的地方部署部隊,部隊到江河的距離應使防禦者在敵軍同時在多個地點渡河時,能夠分别迎擊敵軍,或者當敵在某一點渡過河,受限于一座橋梁和一條道路時,能夠在江河附近迎擊他。

    進攻者背後緊緊卡在一條大的江河或深谷旁,并被限制在唯一一條退卻用的小路上,是一種極為不利的會戰處境。

    防禦者在所有中等江河和深谷的防禦中均應利用進攻者的這種不利處境。

     在進行直接的江河防禦時,我們認為最有利的部署是把一個軍團分為幾支大部隊緊靠江河部署,其前提是敵人不可能突然大批渡河,否則防禦者的部隊就有被分割和各個擊破的危險。

    如果防禦者進行江河防禦的條件并不夠有利,如果敵人已經擁有綽綽有餘的漕渡工具,如果江河中有很多島嶼甚至淺灘,如果江河不夠寬,如果防禦者兵力過小等,那麼防禦者就不能進行直接的江河防禦。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的部隊為相互間更好地聯系,就必須向後離開江河一段距離。

    此時防禦者唯一可以采取的辦法是,在敵渡河時盡快向這一渡河點集中兵力,在敵人還未占領更多的地域和渡口時向其發起進攻。

    防禦者此時應通過前哨鍊對河流或河谷進行監視,并做些抵抗,而軍團大部隊則分為多支部隊部署在距江河一定距離(通常是數小時行程)的适當地點。

     進攻者在這裡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通過江河與其谷地形成的狹窄水道。

    也就是說這裡不僅取決于水量,而且取決于狹窄水道的整個情況,而通常一處深陡的谷地比一段較寬的江河所起的作用大得多。

    一支大部隊通過一條較長的狹窄水道時所遇到的困難,在現實中比純粹考慮到的要大得多。

    通過這條水道需要很長時間,而且通過時,敵人有可能控制周圍的高地,這一危險會令人非常不安。

    通過後的首批部隊如果前行得太遠,就會過早與敵遭遇,有被優勢之敵擊敗的危險;而如果首批部隊停在渡河點附近,就要在極為不利的處境下作戰。

    因此進攻者隻有在兵力上占很大優勢和在指揮上有很大把握時,才能通過這樣一處地形到對岸去與敵人較量,否則就是一個冒險的行動。

     當然,這樣一條防線不可能延展到對一條大江河的直接防禦那樣長,因為防禦者欲集中全部兵力作戰,而且即使進攻者渡河很困難,但畢竟無法與渡一條大的江河相比,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進行迂回會更容易。

    不過這一迂回會使進攻者偏離其自然的行進方向(因為我們自然會假設河谷大體上垂直于進攻者原來自然的方向),而且變窄的退卻線所産生的不利影響不是一下子,而是逐漸消失的,以至進攻者即使沒有恰好在危急關頭遭遇防禦者,而且通過迂回赢得了更多一些的活動餘地,也不如防禦者有利。

     我們在談江河時,不僅談它們的水量,而且幾乎更多地注意到了其深陡的谷地,因此必須事先說明,不能把這裡所說的谷地理解為山谷,否則有關山地的論述在這裡也要适用了。

    衆所周知,有很多平原地區,在那裡甚至極小的河流也有陡峭的深谷。

    此外,布有沼澤的河岸和其他妨礙接近河流的障礙也屬于這種情況。

     因此在這些條件下,把一支用于防禦的大部隊部署在較大江河或者較深河谷的後面是一種非常有利的态勢。

    這種樣式的江河防禦可算是最好的戰略舉措之一。

     這種防禦樣式的弱點,即防禦者容易犯錯誤的地方是部隊展開過大。

    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會很自然地将兵力從一個渡河點一直部署到另一個渡河點,卻忽略了本應切斷的真正的點;而如果防禦者不能集中整個部隊作戰,就收不到這種防禦的效果,結果是:即使部隊不是抵禦到底,但一場失利的戰鬥、一次必要的退卻,以及一些混亂和損失就會使部隊近乎徹底大敗。

     防禦者在上述條件下不應把防線拉得過長,并且無論如何要在敵人渡河的當晚把自己的兵力集結起來,對這兩點我們說得很多了,因此無須再讨論那些取決于很多當地條件的時間、兵力和空間之間的關系了。

     在這些情況下發生的會戰必然有其特點,即來自防禦者方面的行動肯定非常激烈。

    進攻者以幾個佯渡地點可以使防禦者一時弄不清情況,通常讓防禦者到了最緊急的時刻才出現在真正的渡河地點。

    防禦者在态勢方面固有的有利之處在于當面之敵處境不利。

    如果敵軍的其他部隊從其他渡河點過來,包圍防禦者,那麼防禦者就無法像在防禦會戰中那樣,從後面對這部分敵軍通過有力的突擊進行打擊,否則就會失去其有利的态勢。

    因此,防禦者必須在這部分敵軍沒有威脅到他的時候,先解決正面的問題,就是說,他必須盡量迅速而有力地進攻當面之敵,通過讓正面之敵大敗來解決全部問題。

     但是,這種江河防禦的目的從來不能是抵禦一支優勢過大的大部隊(而這在大江河的直接防禦中必要時還是可以設想的),因為防禦者實際上通常要對付的已經是敵這支大部隊中的絕大部分,即使這是在對防禦者有利的情況下進行的,人們還是容易看出,此時已經必須考慮兵力對比了。

     大部隊在中等江河和深谷進行的防禦就是這樣。

    在河谷邊緣進行較多的抵抗會造成陣地分散的不利情況,對大部隊來說,不能采用這種方法,因為他們需要的是一個确切的勝利。

    而如果防禦者僅僅是為加強一道次要的防線,這道防線隻需進行短時間的抵抗并有望得到援軍,那麼防禦者當然就可以在河谷邊緣,甚至在河岸進行直接防禦。

    盡管防禦者在這裡不能期望得到山地陣地那樣類似的有利條件,但是抵抗的時間畢竟總是會比在一般地形上長。

    隻有一種情況會使這種兵力運用變得非常危險,甚至是不可能,即如果河道非常蜿蜒曲折(深谷中的河流往往是這樣)。

    人們隻要看一看德意志境内的摩澤爾河[4]的河道就能明白這一點。

    在這種情況下,前出到河流轉彎處的部隊在退卻時幾乎不可避免地會被消滅。

     大的江河同樣可以給大部隊提供在中等江河上适用的防禦手段,而且條件有利得多,這是不言而喻的。

    當防禦者要争取徹底的勝利時,總是要運用這個手段(例如阿斯旁會戰[5])。

     至于部隊為了使江河或深谷成為阻止敵人接近的戰術障礙,即在戰術上加強正面,而緊靠江河或深谷部署,則完全是另一種情況。

    對這個問題的進一步考察是戰術範圍的事情,不過我們要指出,從結果來看,這說到底完全是自欺欺人。

    如果陡谷很深,那麼陣地正面就因此而變得絕對不會被攻破。

    這樣一來,進攻者從這種陣地側面通過并不比從任何其他陣地側面通過而有更多的麻煩,因此防禦者這樣部署實際上幾乎是在給進攻者讓路,這顯然本不是這樣部署的意圖。

    隻有當地形對進攻者的交通線十分不利,他一旦離開自己的道路就會招緻極為不利的後果時,防禦者這樣部署部隊才可能是有利的。

     采用第二種防禦時,進攻者的佯渡會給防禦者帶來更大的危險,因為進攻者更容易實施佯渡,而防禦者的任務卻是要把全部部隊集結在真正的渡河點。

    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在時間方面并不十分緊迫,因為在進攻者把全部兵力集中起來和占領幾個渡河點以前,對防禦者有利的條件一直是存在的。

    此外,進攻者在這種情況下進行佯攻的效果也沒有對哨所線防禦進行佯攻的效果那麼好,因為防禦者在哨所線防禦中必須保持所有地點都不被攻破,因此在如何使用預備隊的問題上更為困難,需要判明哪個地點會首先被敵人攻破,而在這裡隻要弄清敵主力在哪裡就可以了。

     關于在大小江河上進行的上述兩種防禦,我們總體上還必須指出:如果這兩種防禦是在退卻時的緊急和混亂中部署的,沒有準備,沒有清除渡河工具,沒有對當地地形的确切了解,那麼當然就得不到上面所設想的結果了。

    由于防禦者在大多數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指望具備上述有利條件,因此為進行江河防禦而把兵力分散在延展的陣地上是極為愚蠢的做法。

     總之,正如在戰争中凡是在意識不明确和意志不堅定的情況下所做的一切都會失敗一樣,如果由于沒有勇氣在一場面對面的野戰中與對手進行會戰而選擇了江河防禦,指望利用寬河深谷擋住對手,那麼江河防禦肯定也不會取得好結果。

    在這種情況下,統帥和部隊談不上對自己的處境有真正的信心,往往是憂心忡忡的,而且擔憂的事情通常很快就會變成現實。

    一場面對面的野戰不會像決鬥那樣以雙方情況完全相同為前提。

    一個防禦者如果在野戰中不善于利用防禦的特點、迅速的行軍、熟悉的地形以及自如的運動争取到好處,那麼他就無可救藥了。

    江河和河谷對這樣的防禦者是最無能為力的了。

     第三種防禦是通過在敵岸占領一個堅固的陣地進行的。

    這種防禦之所以能夠産生效果,是因為河流穿過敵人的交通線,從而使敵人的交通線有依賴一座或數座橋梁的危險。

    顯而易見,這裡指的隻能是水量大的江河,因為隻有大江河才能造成這種情況。

    相反,一條谷深水少的江河一般都有很多渡口,根本不會産生上述危險。

     這種陣地必須非常堅固,幾乎無法被攻破,否則就會迎合敵人的希望,并使防禦者失去有利的條件。

    如果陣地堅固到敵人不敢進攻的程度,那麼在某些情況下,敵人甚至會被束縛在防禦者所在的河岸上。

    假如他渡河,就會失去其交通線,當然他渡過河後也會威脅到防禦者的交通線。

    這時,如同雙方相互從側面通過的所有場合,一切都取決于誰的交通線在數量、位置和其他方面得到的保障更多;誰在這種情況下在其他方面會失去得更多,也就是誰會被對手輕易戰勝;最後,取決于誰在自己的軍隊中保有更多的制勝力量,以便在最緊急的情況下可以依靠這一力量。

    江河在此的作用無非是加大雙方在交通線方面所面臨的危險,因為雙方的交通線都被限制在橋梁上。

    通常情況下,防禦者的渡河點和各種倉庫由于受到要塞的保護,比進攻者的更安全。

    如果這一點能夠确定,那麼防禦者當然是可以設想進行這種防禦的。

    在其他條件不适于進行直接的江河防禦時,也可以用這種防禦來代替直接防禦。

    這樣,雖然江河沒有受到部隊的防守,部隊也沒有受到江河的保護,但是兩者結合在一起守衛了國土,而這正是防禦者要達到的目的。

     但是必須承認,這種沒有決定性打擊的防禦就像正負電荷僅簡單接觸時産生的電壓一樣,隻适于阻擋力量較小的沖擊。

    如果對方統帥是一個謹小慎微、猶豫不決、任何東西都不會促使他猛烈前進的人,那麼即使他擁有極大的兵力優勢,防禦者還是可以采取這種防禦。

    同樣,如果雙方此前已形成均勢,彼此試圖争奪的僅僅是小的利益,防禦者也可以采取這種防禦。

    但是如果防禦者要對付的是一個莽撞者帶領的優勢兵力,那麼采取這種防禦就有走向滅亡的危險。

     另外,這種防禦方法看起來是既大膽又科學,可以稱得上高雅的防禦方法。

    但是高雅的一般容易流于華而不實,而在戰争中不像在社交中可以允許華而不實的作風存在,因此采用這種高雅方法的實例是很少見的。

    不過,從這第三種防禦發展出一種輔助前兩種防禦的特别手段,即通過控制橋梁和橋頭堡,總是以渡口威脅敵人。

     這三種江河防禦中的任何一種防禦,除了可以旨在以主力進行絕對抵抗外,還可以旨在進行假抵抗。

     防禦者固然可以采取很多其他舉措,而且說到底可以以任何一處與行軍宿營地有所不同的陣地來造成這種不想真正進行的抵抗假象,不過對一條大江河的假防禦确實能起到欺騙作用,因為人們為此多少要采取複雜的舉措,其效果通常較其他所有場合更大和更持久。

    對進攻者來說,在防禦者眼皮底下渡河總是一個重要的步驟,往往要考慮很久,或者要推遲到更為有利的時間進行。

     因此防禦者在進行這種假防禦時,要求主力大體上像真防禦那樣分布和部署在河邊。

    但是由于假防禦這種意圖本身說明當時的情況不利于進行真防禦,因此如果部隊真的進行了哪怕隻是适度的抵抗,也會由于不得不多少拉長的防線和分散的部署而很容易面臨損失慘重的危險。

    從本來的意義上講,這是一種不徹底的舉措。

    可見在進行假防禦時,一切行動的目的必須是使部隊确實能在遙遠後方(往往相距數日行程)的某一地點集中,因此在進行假防禦時,其抵抗隻能以不妨礙這一集中為限度。

     為了清楚地說明我們的看法,同時指出這種假防禦可能具有的重要性,我們想提一下1813年戰局末期的情況。

    當時,拿破侖率領約4萬~5萬人退過了萊茵河。

    聯軍按照自己前進的方向可以在曼海姆至奈梅亨[6]的區域内輕而易舉地渡河,因此拿破侖要以上述兵力防守這一河段實際上是不可能的。

    他隻能考慮大緻在法國的馬斯河[7]沿岸進行首次認真的抵抗,因為他在那裡可以得到一定的增援。

    假如拿破侖立刻退到馬斯河,聯軍就會緊追到那裡;假如拿破侖讓部隊渡過萊茵河後入營休整,那麼很快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因為聯軍即使謹慎到極為膽小的程度,也會派遣一些哥薩克騎兵[8]和其他輕裝部隊渡河,而當他們看到渡河如此順利,一定還會派其他部隊接着渡河,因此法軍有必要準備在萊茵河進行認真的防禦。

    由于可以預見,一旦聯軍真的渡河,法軍這個防禦不會産生什麼結果,因此人們可将這次防禦視為一次純粹的佯動。

    在進行這一佯動時,法軍根本不會冒任何危險,因為他們的集結點在摩澤爾河上遊。

    隻是麥克唐納犯了錯誤:衆所周知,他率2萬人在奈梅亨附近,一直等到一月月中真的被溫岑格羅德[9]軍(該軍抵達較遲)逐走,從而妨礙了他在布裡昂會戰以前與拿破侖會合。

    法軍在萊茵河畔的這一假防禦使聯軍的前進運動停了下來,并使其下決心把渡河推遲到援軍抵達後進行,也就是說推遲了六周之久。

    對拿破侖來說,這六周時間想必是極為寶貴的。

    假如沒有法軍這次在萊茵河畔的假防禦,聯軍就會挾萊比錫大會戰勝利的餘威直驅巴黎,而法國人根本不可能在首都的這一邊進行一場會戰。

     采取第二種江河防禦,即利用中等江河進行防禦時,也可以進行這樣的欺騙,隻是效果一般說來要差得多,因為這裡僅是試圖渡河,所做的準備工作遠沒有真正渡河時的複雜,所以這種戲法很快會被戳穿。

     采取第三種江河防禦時,估計假防禦的效果還要更差些,不會超過臨時進入某一陣地後進行防禦的效果。

     最後,前兩種江河防禦非常适于在為某一次要目的而部署的前哨線或其他防線(哨所線)上采用,也非常适用于僅僅為進行監視而部署的次要部隊。

    這兩種江河防禦相比沒有江河的場合可以給上述防線和部隊帶來更多的力量和把握。

    在所有這些場合都隻是進行相對的抵抗,而河流這種地形自然會顯著地加強相對抵抗的力量。

    在這裡人們不僅應該想到抵抗在戰鬥本身中可以持續相對很長的時間,而且應該想到敵人在針對這一抵抗的每次行動之前都會有很多顧慮。

    在沒有緊迫動機的情況下,這些顧慮往往會使其99%的行動不能付諸實施。

     *** [1]作者在這裡應該是泛泛地指山地防禦。

    &mdash&mdash譯者注 [2]裡森山脈(dasRiesengebirge),即克爾科諾謝山脈,是蘇台德山脈最高的部分,位于今波蘭和捷克邊境地帶。

    &mdash&mdash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

    似應為&ldquo完全間接的防禦&rdquo,因為作者曾在本篇第十章中把這種方法稱為&ldquo間接&rdquo的方法(&ldquo&hellip&hellip使防禦者有可能以間接的方法,即在對岸敵占區進入一處陣地來防守江河&rdquo);從遞進的邏輯關系來看也應為&ldquo完全間接的防禦&rdquo,因為作者在上面第1點中已經指出過&ldquo直接防禦&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4]韋德爾(CarlHeinrichvonWedel,1712&mdash1782),普魯士中将,普魯士首任國防大臣。

    &mdash&mdash譯者注 [5]又稱凱伊會戰。

    在1759年戰局中,弗裡德裡希二世采取守勢。

    為阻止奧地利和俄國軍隊會合,弗裡德裡希二世提拔年輕的中将韋德爾接替多納任東戰區司令官,并賦予他羅馬獨裁官式的權力,以便指揮資曆較深的将軍作戰。

    1759年7月23日,韋德爾率2.74萬名普軍在齊利曉(Züllichau,即今波蘭城市蘇萊胡夫[Sulechów])附近的凱伊村與5萬餘名俄軍遭遇。

    韋德爾由于地形偵察不足、騎兵與步兵的部署過近、炮兵數量少,以及事先沒有準備進行防禦會戰而失利,損失6800人,被迫退卻。

    &mdash&mdash譯者注 [6]摩澤爾河(dieMosel),萊茵河的一條支流,流經法國、盧森堡和德國,長544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7]1809年,拿破侖率法軍攻入奧地利,在雷根斯堡附近擊敗卡爾大公後,于5月13日攻克維也納。

    卡爾大公在維也納附近與拿破侖相隔多瑙河對峙。

    21日中午,法軍渡過多瑙河的部隊達4萬人,在阿斯旁(Aspern,今維也納城區的一部分,位于多瑙河左岸)與埃斯靈(Essling,今維也納城區的一部分,距離阿斯旁半小時行程)之間占領陣地。

    卡爾大公見時機已到,率奧軍向法軍發起進攻,經激烈戰鬥,大敗法軍。

    次日,法軍在損失2萬餘人後,被迫退回多瑙河畔的洛鮑灘塗(dieLobau,多瑙河流經維也納形成的灘塗地,面積22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8]奈梅亨(Nymwegen),今荷蘭海爾德蘭省一城市,位于瓦爾河左岸,靠近德、荷邊境。

    &mdash&mdash譯者注 [9]馬斯河(dieMaas),萊茵河第二大支流,發源于法國東部的朗格勒高原,流經法、比、荷,長約874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九章 江河防禦(續) 我們現在還要談談本身并未設防的江河在國土防禦中所起的作用。

     每一條大的江河連同其主流的和支流的河谷,構成一個很大的地形障礙,因此總的來說對防禦有利,其特有的影響可以從幾個主要方面來進一步說明。

     首先,我們必須分清這條大的江河與國境(總的戰略正面)是平行的,還是傾斜的或垂直的。

    如果是平行的,我們還必須分清江河是在我軍(作為防禦者)的前面,還是在進攻者的前面,并弄清在這兩種情況下,我軍與江河之間的距離。

     如果在一支進行防禦的大部隊後面不遠處(但不少于平常的一日行程)有一條大河,而且在這條河畔有足夠數量的安全的渡河點,那麼防禦者的處境無疑比在沒有這條大河時有利得多。

    這是因為,雖然防禦者要顧及各渡河點而在行動上失去了一些自由,但是由于戰略後方(主要是交通線)安全了,因此獲得的好處更多。

    不言而喻,我們這裡設想的是在本國境内進行的防禦,因為在敵國,即使敵軍主力在我們前面,但我們作為防禦者總還是或多或少地擔心在自己背後的江河的另一岸出現敵人。

    這時,由于江河對道路通行有限制作用,它對防禦者處境的影響更多是有害的,而不是有利的。

    江河在防禦部隊背後越遠,對部隊的好處就越少,到了一定距離,它的影響就完全是零。

     如果進攻的部隊不得不渡過江河前進,那麼江河對它的運動隻會起到不利的影響,因為江河把部隊的交通線限制在個别渡河點上了。

    1760年,海因裡希親王[1]在布雷斯勞附近的奧得河[2]右岸迎擊俄軍時,顯然是以他背後一日行程遠的奧得河為依托的。

    相反,俄軍在切爾尼舍夫[3]的指揮下渡過奧得河後,處境卻非常不利,因為他隻有一座橋梁,面臨失去退路的危險。

     如果一條江河或多或少地垂直穿過戰區,那麼由此帶來的好處就又在防禦者一邊。

    首先,由于有江河做依托,以及可以利用下沉的橫貫河谷,防禦者通常可以占據很多有利的陣地來加強正面(例如易北河在七年戰争中對普魯士人所起的作用);其次,進攻者要麼不得不對江河兩岸中的一岸不管不問,要麼不得不分兵,而分兵對防禦者是有利的,因為防禦者将比進攻者占據更多的安全的渡河點。

    人們隻要縱覽一下七年戰争就會看到,盡管普魯士在整個七年戰争中對奧得河和易北河本身并未進行過真正的防禦,而且這兩條河的走向與敵人的正面在大多數情況下更多是相傾斜或垂直的,很少是平行的,但是這兩條河對弗裡德裡希大帝防守他的戰區(西裡西亞、薩克森和勃蘭登堡邊區)是非常有利的,并順理成章地對奧地利人和俄國人占領這些地區構成了很大障礙。

     一般來說,江河隻有與戰區垂直,并且可以作為運輸通道時,才對進攻者有利,原因是進攻者的交通線較長,在運輸各種必需品方面困難更大,因此水運可以極大減少運輸困難的做法想必主要是給他帶來好處。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防禦者也有其有利的一面,即自本國邊境起可以利用要塞封鎖江河,但是江河流入本國邊境前的河段給進攻者帶來的好處卻不會因此而消失。

    不過,有些從軍事上其他角度來看寬度不算小的江河,卻并不能通航;有的江河不是四季都可通航;船隻在有些江河上逆流航行時非常緩慢,往往十分困難;有些大江河曲折很多,往往使路程增加一倍以上;現在兩個國家之間的主要交通線大多是公路。

    最後,大部分必需品現在通常是在最近的省份籌集,而不是像商人那樣習慣于從遠方運來。

    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這一切,就會清楚地看出,水運對部隊給養所起的作用根本不像書本習慣上所描繪的那樣大,因此它對戰事進程的影響很小并不确定。

     *** [1]哥薩克騎兵(Kosaken),&ldquo哥薩克&rdquo的突厥語意為&ldquo自由自在的人&rdquo,原是生活在烏克蘭和俄羅斯南部草原的遊牧部落,以骁勇善戰和精湛騎術著稱。

    曆史上,俄國沙皇通過發給俸祿、分封土地等手段籠絡其上層人物,使哥薩克騎兵成為俄國用于擴張的重要力量。

    現多分布在頓河、捷列克河和庫班河流域等地。

    &mdash&mdash譯者注 [2]溫岑格羅德(FerdinandFreiherrvonWintzingerode,1770&mdash1818),男爵,俄國騎兵将軍。

    &mdash&mdash譯者注 [3]海因裡希親王(PrinzFriedrichHeinrichLudwigvonPreussen,1726&mdash1802),普魯士親王,将軍,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最小的弟弟。

    14歲時即成為輕步兵團上校團長,曾參加奧地利王位繼承戰争和三次西裡西亞戰争。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十章 一、沼澤地防禦 像北德意志的布爾坦沼澤地[1]那樣的大片沼澤地是很少見的,因此不值得對這樣的沼澤地進行論述。

    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窪地和泥濘的小河河岸卻是常見的,而且它們往往會構成很大的、可以用來進行防禦的地段,事實上人們也是常常這樣利用這些地段的。

     沼澤地防禦的舉措雖然與江河防禦的舉措相當一緻,但是畢竟還有幾個特點應該特别注意。

    沼澤地的第一個和最主要的特點是,除了堤道以外,步兵在沼澤地中根本無路可走,通過它比渡過任何一條江河都困難得多。

    這是因為:首先,築一道堤壩不像架一座橋梁那樣快;其次,沒有臨時的通過沼澤地的手段,無法把保護築堤的部隊先運到沼澤對面去。

    在江河上,可以用部分船隻把前衛部隊先運到對岸,再開始架橋,但在沼澤地沒有相應的輔助手段。

    即使隻是步兵要通過沼澤地,其最簡便的方法也是要鋪設木闆,但是如果沼澤地有一定的寬度,那麼鋪設木闆這一工作所需的時間比第一批船隻渡河的時間要多得多。

    如果沼澤地中間還有一條沒有橋梁就過不了的河,那麼把首批部隊運過去的任務就更困難,因為在隻有木闆的情況下,單個人也許可以通過,但架橋所必需的沉重器材無法運過去。

    在某些情況下,這一困難是無法克服的。

     沼澤地的第二個特點是,人們通過後不能像毀壞渡口那樣徹底地破壞沼澤地上的通路。

    人們可以斷開橋梁,或者将其破壞到根本無法再利用的程度,但對堤壩充其量隻能将其挖開,而這起不到什麼作用。

    如果沼澤地中間有一條小河,固然可以拆掉小河上的橋梁,但整個通路并不會因此而像大河的橋梁被破壞後受到那樣大的影響。

    因此,要想使沼澤地對自己有利,就必須用相當多的兵力占領現有的所有堤壩,并且進行認真的防守。

     于是在沼澤地防禦中,人們一方面不得不進行局部的防禦;另一方面,由于堤壩以外的其他地點難以通行,又減輕了這種防禦的難度。

    上述兩個特點使沼澤地防禦必然比江河防禦更局限在一個地點,從而更為被動。

     由此産生的一個後果是:人們在沼澤地防禦中投入的兵力相對要比直接的江河防禦多一些。

    換句話說,人們無法設置較長的防線,特别是在耕作發達的歐洲。

    在這裡,即使是在對防禦最有利的情況下,通道的數目通常也還是很多的。

     因此從這個角度看,沼澤地不如大江河有利。

    認識到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所有局部防禦都有一些極為棘手和危險的事情。

    但是如果人們考慮到,這種沼澤地和窪地通常都很寬,歐洲最大的江河也無法與之相比,因此防守通路的哨所絕對沒有被對面火力消滅的危險,而哨所本身的火力效果卻由于這樣一條非常狹長的堤壩提高了很多,而且通過這樣一條1/4普裡或1/2普裡長的隘路比通過一座橋梁要耽擱更多的時間,那麼人們就不能不承認,在其通路并不太多的情況下,這種窪地和沼澤地是世界上可能有的最堅固的防線之一。

     正如我們在論述江河防禦時曾談到的那樣,人們應利用難以通過的地形進行間接防禦,于己有利地開始一次主力會戰,這一方法同樣适用于沼澤地。

     但是由于通過沼澤地需要很多時間,而且困難很大,采取在敵岸占領陣地的第三種江河防禦的方法在這裡就過于冒險了。

     有些沼澤地、草地、帶樹叢的泥沼地,除堤壩以外還有其他能通行的地方,在這些地帶進行防禦是極為危險的,因為敵人隻要發現一個能通行的地點,就可以突破防線,而若防禦者進行真正的抵抗,常常會給己方帶來重大的損失。

     二、泛濫地防禦 現在我們還要談一談泛濫地。

    無論作為防禦手段,還是作為自然現象,泛濫地無疑都與大的沼澤地最接近。

     當然,這種泛濫地是很少見的。

    荷蘭[2]也許是歐洲唯一值得我們研究的有這種現象的國家。

    而正是這個國家由于奇特的1672年[3]和1787年戰局[4],以及它與德、法兩國密切相關的位置,使我們有必要對這一現象進行一些考察。

     荷蘭的泛濫地與普通泥濘的和通行困難的窪地有以下不同特點: 1.土地本身是幹燥的,或是幹燥的草地,或是耕地。

     2.很多深淺和寬窄不一的小的灌溉和排水渠在這片土地上縱橫交錯,使這些泛濫地一片一片地平行排列。

     3.這裡到處都有用于排灌和航行、周圍築有大堤的較大運河,這些運河沒有橋梁是無法通過的。

     4.整個泛濫地的地面顯著地低于海平面,因此也低于運河的水面。

     由此可見,借助于挖開堤壩和開關水閘就可以淹沒土地,這時隻有較高堤壩上的一些道路還是幹燥的,其他道路或者完全淹沒在水中,或者至少被水浸泡得松軟到無法利用的程度。

    如果泛濫地水深隻有3~4普尺,那麼必要時在短距離内還可以涉水,但是當上述第2點所說的那些小排灌渠也淹沒在水中,無法被看見,那麼它們就會妨礙涉水。

    隻有當這些溝渠都朝着一個方向,人們可以在它們之間行進而不必跨越它們時,泛濫地才不會成為通行的絕對障礙。

    不難理解,這種情況常常隻能出現在很短的距離内,也就是說隻能用于十分特殊的戰術需要。

     根據上述特點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進攻者隻能沿有限的幾條通道行進,這些通道都在相當狹窄的堤壩上,而且左右兩側通常有水渠,使其成為一條很長的讓進攻者面臨危險的隘路。

     2.這種堤壩上的任何防禦設施可以很容易地加強到難以逾越的程度。

     3.由于防禦者如此地受限制(涉及各個點時也是如此),隻能進行最被動的防禦,從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被動抵抗上。

     4.這裡的防禦并不是像一道保衛國土的屏障那樣的一條單獨的防線,而是到處可以利用同樣的通行障礙保護自己的翼側,也可以不斷地設置新的防禦陣地。

    第一道防線的某一段失守後,可以這種方式用新的一段來替代。

    可以說,這裡的各種防禦部署組合就像是棋盤上的情況,是無窮無盡的。

     5.但是一個國家隻有在耕作發達和人口稠密的前提下才可能出現這樣的整個狀況,因此通道和封鎖通道的陣地的數量自然比其他戰略部署中的要多得多,從中又可以得出結論:這種防線不應過長。

     荷蘭最主要的防線自須德海[5]畔的納爾登[6]起,絕大部分經費赫特河[7]彼岸,直到瓦爾河[8]畔的霍林赫姆[9],也就是說實際上是沿着比斯博什[10],長約8普裡。

    1672年和1787年,荷蘭人曾用25,000~3萬人防守這條防線。

    如果守軍确實能夠進行不屈不撓的抵抗,那麼肯定會收到很大的效果,至少對防線後面的荷蘭省來說是這樣。

     1672年,這條防線确實抵擋過兩位著名統帥(起初是孔戴,後來是弗朗索瓦·盧森堡)指揮的有顯著優勢的軍隊。

    他們本可以率領4萬~5萬人進攻這條防線,但是他們按兵不動,想等待冬季,結果當年的冬季并不十分寒冷。

    與此相反,1787年荷蘭人在這第一道防線上的抵抗絲毫沒起作用,甚至在須德海與哈勒姆湖[11]之間短得多的防線上進行的更強一些的抵抗也在一天内就被粉碎了。

    這是由于布倫瑞克公爵采取了巧妙的、适合當地情況的戰術,盡管真正向這條防線推進的普魯士軍隊的兵力并不比防禦者的兵力多多少,甚至根本不多。

     兩次防禦結果不同的原因在于最高指揮的不同。

    1672年,荷蘭人在沒有備戰的情況下受到路易十四世的襲擊。

    衆所周知,荷蘭步兵平時的戰鬥精神不是很強,當時絕大多數要塞裝備很差,守軍很少,而且都是雇傭兵,要塞指揮官不是一些毫無忠誠可言的外國人,就是一些指揮能力差的本國人。

    因此荷蘭軍隊原來從勃蘭登堡手裡占領的萊茵河沿岸要塞,以及他們自己在這一防線以東所有的要塞(除格羅甯根[12]以外),大都未經真正防禦即很快落入法國人之手。

    當時,15萬法軍的主要行動就是占領大量要塞。

     但是1672年8月,德·維特兄弟[13]被謀殺,奧蘭治公爵[14]執政[15],在防禦舉措方面有了統一的指揮,還有時間完成上述防線的建設,各種舉措相互配合得非常好,以至蒂雷納[16]和路易十四世率領兩支部隊離開後,指揮駐荷蘭法軍的孔戴和弗朗索瓦·盧森堡都不敢對這條防線上的哨所采取行動。

     1787年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成為進攻者真正敵人和進行主要抵抗的,不是七省聯合組成的共和國,而隻是荷蘭一省。

    這次進攻者談不上攻占所有的要塞(這在1672年是主要的事情),荷蘭的防禦也一開始就僅限于前述防線。

    進攻者也不是15萬人,而隻有2.5萬人,擔任指揮的不是相鄰大國的有權勢的國王,而是遙遠的、在某些方面受到約束的國君[17]派遣的一位統帥[18]。

    雖然包括荷蘭省在内的荷蘭全體國民分裂成兩派,但是共和派在荷蘭省占絕對優勢,而且當時民衆的情緒确實十分激昂。

    在這種情況下,1787年的抵抗至少應該取得和1672年抵抗同樣的結果。

    但是防禦者在1787年有一個重要的不利情況,那就是沒有統一的指揮,這和1672年相比是一個很大的不同。

    1672年時,指揮全權交給了英明而堅強的威廉·馮·奧蘭治公爵[19],1787年時卻交給了一個所謂的防務委員會。

    這個委員會雖然由四位堅強的人物組成,卻沒有能力使全部行動一緻,未能赢得民衆信任,因此整個委員會的工作顯得不完善和軟弱無力。

     我們用這麼多時間談這個問題,為的是進一步明确這一防禦舉措的概念,同時指出,由于整個指揮在統一性和連貫性上的不同,其産生的效果也有極大的差别。

     盡管這種防線的組織和抵抗方法屬于戰術問題,但是我們不能不就1787年戰局來說明一下這種抵抗方法,因為它已經比較接近于戰略。

    我們認為,盡管各個哨所的防禦就其屬性來說必然是被動的,但是當對手像1787年那樣不占顯著優勢時,防禦者從防線的某一點進行還擊并非不可能,而且并不一定沒有好的結果。

    盡管這種出擊隻能在堤壩上進行,不會有很大的運動自由和特别大的沖擊力,但是進攻者畢竟不能占領所有其未在上面推進的堤壩和道路,因此熟悉國土情況并占據堅固陣地的防禦者還是有辦法用這種方式對推進中的進攻縱隊進行真正的翼側進攻,或者切斷它們與儲備物資之間的通道。

    如果人們考慮到進攻者本身的處境極為被動,具體是他比其他一切場合更依賴于交通線,那麼就會很好地理解,防禦者的任何一次出擊即使成功的可能性很小,但作為一種佯動就已經能産生大的效果。

    如果荷蘭軍隊實施一次這樣的佯動(例如自烏得勒支[20]出擊),那麼我們非常懷疑,小心謹慎的布倫瑞克公爵是否還敢接近阿姆斯特丹[21]。

     *** [1]奧得河(dieOder),歐洲中部的主要河流之一,源于捷克,流經波蘭的西裡西亞地區和今德波邊境,流入波羅的海,長898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2]切爾尼舍夫(SacharGrigorjewitschTschernyschew,1722&mdash1784),伯爵,俄國元帥。

    七年戰争期間指揮2萬俄奧聯軍攻打普魯士國王弗裡德裡希二世,并進占柏林。

    彼得三世繼位後,于1762年5月命切爾尼舍夫與弗裡德裡希二世結盟。

    後任俄國防大臣(1763&mdash1774)。

    &mdash&mdash譯者注 [3]布爾坦沼澤地(dasBourtangerMoor),位于德國和荷蘭邊境地帶,埃姆斯河以西,曾是西歐最大的沼澤地,現面積約200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4]荷蘭(Holland),尼德蘭的一個省,因其經濟和政治地位重要,所以自16世紀也将尼德蘭稱為荷蘭。

    &mdash&mdash譯者注 [5]17世紀後半期,荷蘭成為海外貿易強國,竭力抵制法國的擴張政策,法、荷矛盾十分尖銳。

    1672年5月,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世率領法軍攻入荷蘭,六周内占領半數省份。

    7月,荷蘭總督和陸海軍司令奧蘭治·威廉三世下令打開阿姆斯特丹水閘,形成洪泛區,使法軍的行動受阻。

    &mdash&mdash譯者注 [6]1780&mdash1784年,荷蘭因海戰失敗,喪失大批海外殖民地。

    奧蘭治家族的反對派起而反對威廉五世。

    1786年,議會決定廢止奧蘭治家族的總督世襲權利。

    1787年9月12日,普魯士國王威廉二世派布倫瑞克公爵率軍隊攻入荷蘭,10月初占領阿姆斯特丹,奧蘭治·威廉五世複位。

    &mdash&mdash譯者注 [7]須德海(derZuidersee),即艾瑟爾湖,位于荷蘭西北部。

    原為深入内陸約100公裡的海灣,1932年修築攔海大壩後成為内湖。

    &mdash&mdash譯者注 [8]納爾登(Naarden),今荷蘭北荷蘭省小鎮霍伊澤梅倫(GooiseMeren)的一部分,鄰近的霍伊湖原為須德海的一部分。

    &mdash&mdash譯者注 [9]費赫特河(dieVecht),又稱烏得勒支費赫特河,荷蘭西部一條河流,流入古伊湖,長4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0]瓦爾河(dieWaal),荷蘭境内萊茵河下遊的一條支流,流經奈梅亨等城市。

    &mdash&mdash譯者注 [11]霍林赫姆(Gorinchem),今荷蘭南荷蘭省東南部一城市,位于瓦爾河下遊北岸。

    &mdash&mdash譯者注 [12]比斯博什(Biesbosch),今荷蘭一自然保護區,面積90平方公裡,其中97%位于北布拉班特省,3%位于南荷蘭省。

    &mdash&mdash譯者注 [13]哈勒姆湖(HaarlemerMeer),原荷蘭西部的一個湖泊,位于哈勒姆、萊頓與阿姆斯特丹之間。

    1840&mdash1853年湖水被排幹後成為耕地。

    &mdash&mdash譯者注 [14]格羅甯根(Groningen),今荷蘭北部格羅甯根省省會。

    &mdash&mdash譯者注 [15]即科内利斯·德·維特(CornelisdeWitt,1623&mdash1672)和約翰·德·維特(JohandeWitt,1625&mdash1672),荷蘭貴族黨的領袖,1660年荷蘭總督威廉二世去世後,二人掌握政權,後于1672年政變時被殺。

    &mdash&mdash譯者注 [16]即威廉三世(WilhemⅢ.vonOranien-Nassau,1650&mdash1702),奧蘭治-拿騷公爵,荷蘭總督威廉二世之子。

    1672年7月被選為荷蘭總督和陸海軍司令。

    1689&mdash1702年任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

    &mdash&mdash譯者注 [17]16世紀,尼德蘭爆發資産階級革命,反對西班牙的統治。

    1578年1月23日,尼德蘭北方七省(荷蘭、澤蘭、烏得勒支、弗裡斯蘭、海爾德蘭、上艾瑟爾、德倫特、格羅甯根)成立烏得勒支同盟,1581年成立聯省共和國,因荷蘭省最大,經濟最發達,而且是政治中心,故又稱荷蘭共和國。

    共和國最高權力機構為三級會議,常設行政機構為國務會議。

    三級會議由各省教士、貴族和資産階級代表組成。

    國務會議首腦為總督,由奧蘭治家族世襲。

    1650年,總督威廉二世去世,政權為最高國務秘書約翰·德·維特掌握。

    1672年,法國路易十四世進攻荷蘭,約翰·德·維特因準備割地求和而被推翻,奧蘭治·威廉三世成為總督。

    約翰·德·維特之兄因涉嫌謀殺威廉三世被囚,約翰·德·維特企圖放其出獄,後二人皆被殺死。

    &mdash&mdash譯者注 [18]蒂雷納(HenridelaTourd'AuvergneTurenne,1611&mdash1675),子爵,法國元帥。

    以謹慎用兵和重視部隊後勤補給著稱。

    1672年曾率法軍進攻荷蘭。

    &mdash&mdash譯者注 [19]指當時的普魯士國王威廉二世。

    &mdash&mdash譯者注 [20]指布倫瑞克公爵。

    &mdash&mdash譯者注 [21]即威廉三世(WilhemⅢ.vonOranien-Nassau,1650&mdash1702)。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十一章 林地防禦 首先,我們必須把茂密的、難以通行的野生林與大面積的人造林區别開。

    人造林一方面非常稀疏,另一方面又有無數道路縱橫其間。

     防禦時,人們應該在人造林的前面建立防線,或者盡可能避開它。

    防禦者比進攻者更需要開闊的視野,這一方面是因為防禦者通常是較弱的一方;另一方面,防禦位置的天然有利條件使他可以晚于進攻者展開自己的計劃。

    如果防禦者在一片林地的後面建立防線,那就會讓自己像盲人一樣與健全人作戰。

    如果他在林地中間設防,那麼雙方就都成了盲人,但這種雙方利害相同的情況是違背防禦者本來的要求的。

     因此,防禦者除了在這種林地的前面設防,從而借助林地來隐蔽自己後方的一切,并保護和方便退卻外,林地給防禦者的戰鬥帶不來任何其他好處。

     這裡談的隻是平原上的林地,因為一個地方如果具有明顯的山地特點,那麼在那裡對戰術和戰略舉措起很大影響的就是山地的特點了,而關于山地特點的影響,我們在前面已經談過了。

     但是難以通行的林地(隻能從一定的道路上才能通過的林地),無疑會提供類似間接防禦的優越性,使防禦者像借助山地那樣,利用林地開始一場有利的會戰。

    這時防禦者的部隊可以在林地後面保持一定程度的集中部署,等到敵人從林中隘路出來時立即向其發起襲擊。

    從效果來看,這種林地更接近于山地,而不是江河,因為林地中的道路雖然很長,通行非常困難,但從退卻的角度來看,林地卻是利多弊少的。

     即使林地再難通行,對林地的直接防禦也仍然是一種冒險行為,甚至對最輕裝的前哨部隊來說也是如此。

    因為叢林僅僅是想象中的障礙,任何林地的通行難度都不會大到讓小部隊無法從上百個地點通過,這些小部隊對一條防線來說,就像滲透堤壩的頭幾滴水,很快就可以讓整個堤壩潰決。

     任何類型的大片林地對民衆武裝的影響都是極為重要的:大片林地無疑是民衆武裝活動的正确場所。

    因此,如果戰略防禦計劃能夠讓敵人的交通線通過大片林地,那麼就等于給防禦這部機器加裝了一個有力的杠杆。

     第二十二章 哨所線 凡是用一系列彼此聯系的哨所來直接保護某一地區的防禦部署都可以被稱為哨所線。

    我們之所以說&ldquo直接&rdquo,是因為一支大部隊的多支部隊并列部署時,即使不構成一道哨所線,也有可能保護廣大地區免受敵入侵,而這種保護不是直接的,是通過一系列部署和運動的效果實現的。

     一條計劃直接保護一大片地區的防線必定很長,這麼長的防線顯然隻有很小的抵抗能力。

    即使在這條防線上部署最多的兵力,如果對方的兵力與防禦的兵力差不多,那麼這條防線的抵抗力也還是很小的。

    因此,部署哨所線的意圖隻能是抵禦較弱的進攻,包括戰鬥意志力較弱或進攻兵力較少的進攻。

     中國的長城就是在這個意義上修築的,它是為抵禦鞑靼人的襲擾而修築的屏障。

    與亞洲和土耳其接壤的歐洲各國的所有防線和邊防設施都具有這樣的意義。

    在這種場合下運用哨所線,既是合理的,也是符合目的的。

    當然通過這種哨所線并不能阻止每一次襲擾,但是它畢竟能增加襲擾的難度,從而減少襲擾的次數。

    在亞洲各民族幾乎經常處于戰争狀态的情況下,哨所線的這種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在近代戰争中歐洲各國之間也曾出現過的防線(例如法軍在萊茵地區和在尼德蘭的防線),其作用與哨所線的上述作用最為接近。

    建立這些防線的目的,說到底隻是抵禦敵人為征收戰争稅和以敵養己而發起的進攻。

    這些防線隻應用于抵禦敵人的小規模行動,因此隻宜使用次要的力量。

    但是,當敵軍以主力前來進攻這一防線時,防禦者當然也就不得不以主力防守這一防線,而由此體現出的防禦舉措并不是最好的。

    由于有這種不利,以及在一場短暫的戰争中防止敵襲擾是非常次要的目的,而為此設置這種防線很浪費兵力,因此這種防線在今天被視為一種有害的舉措。

    戰争的威力越大,這一手段就越沒用,就越危險。

     最後,所有保護一支軍隊的舍營地,有一定抵抗能力,延展很大的前哨線,也可被視為真正的哨所線。

     前哨線的這種抵抗針對的主要是襲擾,以及其他小規模的、對個别舍營地的行動。

    如果地形有利,這種抵抗在這方面可以發揮足夠的威力。

    而針對推進中的敵軍主力,前哨線就隻能進行相對的抵抗,即旨在赢得時間的抵抗。

    而且這樣赢得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很多,因此不能将赢得時間視為設置前哨哨所線的目的。

    敵軍本身的集結和推進絕不可能保密到防禦者通過前哨報告才得知的程度。

    如果防禦者處于這樣的境地,也就太可憐了。

     即使在這種場合,哨所線也隻能用于抵禦較弱力量的進攻。

    在這方面,哨所線像在其他兩種情況下一樣,并沒有任何自相矛盾之處。

     但是本應用于保衛國土的主力部隊面對敵軍主力分散成一長列哨所,也就是分散成一道哨所線,看上去是如此不合理,以至于我們有必要詳細地探讨伴随和引發這種部署出現的情況。

     任何山地陣地,即使占據它的意圖是集中兵力進行會戰,都可以而且必須有比平原陣地更寬的正面。

    之所以說山地陣地的正面可以更寬,是因為地形條件使抵抗能力大幅提高了;之所以說這種陣地的正面必須更寬,是因為防禦者需要有一個更寬的供退卻時使用的基地(如同我們在山地防禦一章中已經說過的那樣)。

    但是如果無望很快進行會戰,如果敵人很可能與我們長時間對峙,隻要不出現對他有利的時機,他就不采取行動(這是大多數戰争中常見的狀态),那麼防禦者自然可以不局限于占據最必需的地區,而是在确保部隊安全的前提下向左右盡可能地多控制一些地區,從而得到一些好處(對這一點,我們還要做進一步的說明)。

    在便于通行的開闊地區,人們通過運動可以比在山地更有效地達到這一目的,因此在開闊地區很少有必要通過擴大陣地正面和分兵來達到這個目的。

    同時,這樣做也危險得多,因為分散後的每個部分隻有較小的抵抗能力。

     但是在山地要想占據任何一個地區,更多是要依靠局部防禦;在山地,防禦者不可能很快地趕到受威脅的地點;在山地,如果敵人先于防禦者抵達某地,那麼防禦者即使有一些兵力優勢,也很難再把敵人趕走。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在山地總是願意采用這種盡管不是真正的哨所線,但多個哨所形成一列,畢竟近乎哨所線的部署。

    當然這種分散成很多哨所的部署距哨所線還有一大步,但是統帥往往在不知不覺中跨過這一步,因為他們是一步一步被牽着走的:起初他們分兵的目的是保護和占據某個地區,後來是為部隊本身的安全。

    每個哨所的指揮官都希望占領其哨所左右兩側的接近地,以便對自己有利。

    這樣一來,整個部隊就在不知不覺中逐漸分散了兵力。

     因此,如果出現一場以主力進行的哨所線戰争的話,不能将其視為為阻止敵軍每一次進攻而有意選擇的作戰形式,而是應将其視為防禦者由于追求另一個與此完全不同的目标而陷入的一種狀态,這一目标就是針對一個無意采取大行動的敵人,守住和保護某一地區。

    陷入這種狀态總是一種錯誤,而誘使統帥陸續設立一個個哨所的理由,與一支主力部隊應達到的目的相比是無足輕重的。

    不過我們的上述觀點至少說明,統帥有可能犯盲目設置哨所線的錯誤。

    人們往往忽視這是統帥的錯誤(錯估對手和自己處境)造成的,而認為這隻是錯誤百出的防禦方法造成的。

    但是每當采用這種方法取得有利的結果,或者至少沒有遭受損失時,人們又默認這種方法是有效的。

    盡管海因裡希親王在七年戰争的幾次戰局裡部署了占用兵力最多和最令人費解的正面極寬的哨所陣地,以至這幾次戰局比任何其他戰局更稱得上是哨所線戰局,但是由于國王[1]稱這幾次戰局是無懈可擊的,于是人們也就這樣稱贊它們。

    人們當然完全可以為親王的這些陣地辯解,說親王是了解其對手的,知道不必擔心對手會采取決定性的行動,況且他如此部署的目的始終是占據盡可能大的一片地區,因此隻要情況許可,他就會最大限度地去這樣做。

    而假如親王在這樣一張由哨所陣地組成的蜘蛛網中遭到一次失敗,受到重大的損失,那麼人們又會說:這并不是因為親王遵循了錯誤百出的戰法,而是因為他的具體舉措和運用場合不當。

     我們以上述方式努力說明在戰區的主力部隊中為何會出現所謂的哨所線戰法,以及這種戰法如何才能是理智和有利的,也就是說不再是荒謬的。

    同時,我們還想指出,統帥或他們的參謀部有時确實可能忽略了哨所線戰法的本來意義,把它的相對價值看成是普遍存在的了,相信它真的适于阻止敵人的任何進攻。

    這就不是舉措不當,而是把舉措完全理解錯了。

    我們承認,1793年和1794年,奧普聯軍在孚日山脈防禦中看來就做過這種不折不扣的蠢事[2]。

     *** [1]烏得勒支(Utrecht),今荷蘭中部烏得勒支省省會。

    &mdash&mdash譯者注 [2]阿姆斯特丹(Amsterdam),今荷蘭首都和重要港口。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二十三章 國土的鎖鑰 在軍事藝術中,沒有一個理論概念在評析時能起到我們這裡要研究的這個概念那樣的重要作用。

    這個概念是人們記述會戰和戰局時最愛炫耀的東西,是做出一切論斷時最常用的根據,是評析者用來誇耀自己博學的徒具科學形式的、不完整的論據之一。

    但是這個概念既沒有确定,也從未有人清楚地說明過。

     我們想盡力把這個概念闡述清楚,并且看一看它對實際行動究竟有什麼價值。

     我們之所以在這裡才研究這個概念,是因為對與它首先有關的山地防禦和江河防禦,以及堅固陣地和設防陣地等概念,我們必須先于它闡述清楚。

     在這個古老的軍事比喻詞[1]後面隐藏着的概念是不明确的和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