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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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尼德蘭地區,12月20日進占阿姆斯特丹,次年1月,法軍占領荷蘭全境。
&mdash&mdash譯者注 [15]&ldquo尼德蘭&rdquo一詞意為&ldquo低地&rdquo,指萊茵河、默茲河、斯海爾德河下遊以及北海沿岸的低窪地區,包括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和法國北部的一小部分,面積7萬餘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6]帕薩爾格河(diePassarge),即今波蘭北部的帕斯文卡河,長14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7]沙恩霍斯特早年曾在漢諾威軍隊任職,1793年在英荷聯軍中任騎炮兵連連長,1801年轉赴普魯士軍隊任職,1807年任普魯士羅斯托克軍的參謀長,在埃勞會戰中支援俄軍。
埃勞會戰後,法軍退至帕薩爾格河左岸休整,與俄普聯軍隔岸對峙。
&mdash&mdash譯者注 [18]缪拉(JoachimMurat,1767&mdash1815),大公,法國元帥,那不勒斯國王(1808&mdash1815),拿破侖的妹夫。
率領那不勒斯王國1萬餘人參加1812年戰局,并任法軍騎兵司令,同年12月5日,在拿破侖因戰局失利而先行回國後,代拿破侖指揮法軍退卻。
法軍在萊比錫大會戰失敗後,缪拉轉投反法聯軍,以換取英、奧承認其對那不勒斯的統治。
英、奧食言後,缪拉再次投靠拿破侖,後被西西裡國王斐迪南一世下令處死。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八章 前出部隊的行動方式 我們剛剛談過前衛部隊和側面部隊對迫近之敵所産生的作用如何決定着大部隊的安全。
當這些部隊與敵軍主力發生沖突時,人們能想象出,它們是很弱的。
因此我們需要專門探讨一下,它們如何才能既完成自己的任務,又不必擔心由于兵力懸殊而受到嚴重的損失。
這些前出部隊的任務是監視和遲滞敵人。
如果前出的是一支小部隊,那麼連第一項監視任務也是永遠無法完成的,一方面是因為它很容易被敵人擊退,另一方面是因為它的工具&mdash&mdash眼睛看不到那麼遠。
此外,監視的程度也應該更高些。
這些前出部隊應該了解當面之敵的全部兵力情況,不僅比較清楚地了解其兵力,而且還有其計劃。
如果前出部隊的規模較大,那麼僅是它的存在就可以起到這種作用,它隻要等待敵人做好擊退它的準備,就可以了解到有關情況,然後就可以開始後撤了。
但是前出部隊還有遲滞敵人前進的任務,為此已然需要進行認真的抵抗。
前出部隊如何做到既能等到最後的時刻,又能進行抵抗,而且不至于有受到重大損失的危險呢?主要是由于以下情況:敵人前進時也派出一支前出的前衛部隊,并不是立即以整個部隊的壓倒性力量前進的。
即使敵人的前衛部隊一開始就比我方的前出部隊占優勢(敵人自然會這樣部署),即使敵軍主力距其前衛部隊比我軍主力距我們的前出部隊更近,而且由于敵軍主力正在前進,很快就能趕上來全力支援其前衛部隊進攻,但我方前出部隊仍然能夠在與敵前衛部隊(雙方的兵力差不多)接觸的第一階段赢得一些時間,并有能力對對手前進的情況監視一段時間,而且不至于讓自己在退卻時有什麼危險。
前出部隊即使在适于抵抗的陣地上進行一些抵抗,也不至于帶來在其他情況下由于兵力懸殊而可能産生的各種不利結果。
在抵抗優勢之敵時,主要的危險永遠是抵抗者有可能被敵迂回,受到圍攻,從而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
但是前出部隊在适于抵抗的陣地上進行抵抗時,面臨的這種危險往往很小,因為行進中的敵人從來不可能清楚我軍主力距我前出部隊有多遠,因此會顧慮其派出的幾路部隊會受到兩面夾擊。
結果是,行進中的敵軍總是盡量使其各路部隊齊頭并進,隻有在确實查明我方情況以後,才開始小心謹慎地迂回我軍的這一翼或那一翼。
由于敵軍到處這樣摸索和小心謹慎地行動,使得我方前出部隊有可能在真正的危險到來以前回撤。
至于說允許這樣一支前出部隊對敵人的正面進攻或者敵人剛開始的迂回抵抗多長時間,則主要取決于當地地形的特點和自己援兵的遠近。
如果由于缺乏理智,或者由于大部隊需要時間而使前出部隊付出犧牲,從而使前出部隊抵抗的時間超過了自然允許的限度,那麼結果總是前出部隊受到很大的損失。
隻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也就是有大的地形障礙可以利用的時候,通過認真的戰鬥進行抵抗才有意義。
但是前出部隊能進行的這種小規模會戰的持續時間就其本身來看是很短的,很難為大部隊赢得足夠的時間。
要赢得足夠的時間,更多是要通過下列三種方式,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1.使對手前進時更為謹慎,從而更為緩慢; 2.進行一段時間認真的抵抗; 3.退卻本身。
這種退卻應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緩慢地進行。
如果有地形利于退卻部隊做出新的部署,則應加以利用,以迫使敵人再次為進攻和迂回做準備,從而為自己再次赢得時間。
退卻的部隊甚至可以在這個新的陣地上接受一次認真的戰鬥。
人們可以看到,通過戰鬥進行的抵抗與後撤在内部是融合在一起的;如果戰鬥持續的時間不夠,則應通過反複戰鬥來赢得時間。
這就是一支前出部隊的抵抗方式。
其效果首先取決于這支部隊的兵力大小和地形的特點,其次取決于它退卻路程的遠近,以及它得到的支援和接應的情況。
一支小部隊即使兵力比例與一支大部隊相同,也無法像這支大部隊那樣進行長時間的抵抗,因為兵力越大,為完成其活動(不管是什麼樣的活動)所需要的時間就越長。
在山地,僅是單純的行軍就已經緩慢得多,在每個陣地上進行抵抗的時間也更長,也會更安全,而且到處都有機會做出這樣的部署。
一支部隊前出得越遠,其後撤的路程就越長,其通過抵抗所赢得的絕對時間就越多,但是由于這種部隊從位置來看,其抵抗能力較弱,得到的支援較少,因此其退卻的速度較快(與距離主力較近、退路較短時相比)。
前出部隊能得到接應和支援,當然肯定對它能抵抗多久産生影響,因為退卻時本應有的小心和謹慎往往用于了抵抗,而這種情況應通過得到接應和支援有所改變。
如果敵人在下午才出現在我前出部隊的前面,那麼前出部隊通過抵抗赢得的時間就與在其他時間段所赢得的時間顯著不同。
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敵人很少利用夜間繼續前進,因此我們通常可以多赢得一個夜間的時間。
例如,1815年,齊滕[1]将軍率領普魯士第1軍約3萬人與拿破侖的12萬人對抗,在從沙勒羅瓦[2]到利尼[3]這段還不到2普裡的短短的路程上,為普魯士大部隊的集結赢得了24個小時以上的時間。
齊滕将軍是在6月15日上午約9時受到進攻的,而利尼會戰[4]是16日下午約2時開始的。
當然,齊滕将軍受到了很大的損失,傷亡和被俘5000~6000人。
根據經驗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作為考察這個問題時的依據。
一個得到騎兵加強的10,000~12,000人的師,前出一日行程(3~4普裡),在一般地形上能夠阻擋敵人的時間(包括該前衛部隊退卻的時間),大約是單純穿過退卻地區所要求行軍時間的一倍半;但是如果這個師僅前出1普裡,那麼敵人停留的時間可能是單純行軍時間的2~3倍。
以一個前衛師前出4普裡為例(一般行軍的時間可估計為10小時),從敵人在該師面前出現,到敵人有能力向我軍大部隊發起進攻,該前衛師大約可阻擋敵人15小時。
相反,如果前衛部隊距離大部隊僅1普裡,那麼到敵人可能向我大部隊發起進攻要超過3~4小時,而實際上可以估計在6~8小時以後(因為對手為針對我前衛部隊而展開最初舉措,同樣需要3~4小時)。
也就是說,這支前衛部隊在其最初的部署中抵抗敵人的時間甚至比在一處前出很多的陣地中抵抗的時間更長。
結果是:在第一種情況下,敵人要在擊退我軍前衛部隊的當天就進攻我軍大部隊是不容易的,在實際經驗中大多也的确如此。
甚至在第二種情況下,敵人不得不至少在上午就擊退我軍前衛部隊,才有可能在當天還有時間與我軍會戰。
在第一種情況下,由于黑夜對我軍有利,因此可以看到,一支前出較遠的前衛部隊會赢得很多時間。
關于一支大部隊的側面部隊的任務,我們已經講過了。
它們的行動方式在大多數情況下或多或少取決于具體運用時的情況。
最簡單的是把它們視為部署在大部隊側面的一支前衛部隊,應該稍前出些,退卻時斜向前往大部隊。
這些側面部隊不是在大部隊的正前方,不像一支真正的前衛部隊那樣,可由大部隊方便地從兩面接應它,因此如果不是敵軍在兩翼最外端的進攻力量一般會減弱一些,而且我們的側面部隊即使是在最糟糕的情況下也有退避空間的話(它們退卻時不至于像前衛部隊逃跑時那樣會直接給主力帶來危險),側面部隊就會面臨較大的危險。
對前出部隊的接應,最喜歡用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以大量騎兵進行。
這就使得人們在前出部隊距大部隊較遠時,往往将騎兵預備隊部署在大部隊與前出部隊之間。
最後的結論就是:前出部隊的作用較少是通過它們固有的力量,而更多是通過它們切實的存在發揮出來的,較少是通過它們真正進行戰鬥,而更多是通過它們可能進行的戰鬥發揮出來的。
前出部隊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阻止敵人的行動,而隻能像擺錘減緩和節制鐘擺的行動一樣,減緩和節制敵人的行動,使我們有能力正确地估計敵人的動向。
*** [1]1812年10月18日,缪拉指揮的2萬名法軍在距莫斯科西南67公裡處的塔魯季諾村附近與本甯森指揮的3.6萬名俄軍展開會戰,法軍損失2000人和38門火炮,缪拉敗退。
這次會戰的失敗促使拿破侖決定早日撤出俄國。
&mdash&mdash譯者注 [2]齊滕(HansErnstKarlvonZieten,1770&mdash1848),伯爵,普魯士元帥。
參加過利尼會戰和滑鐵盧會戰。
&mdash&mdash譯者注 [3]沙勒羅瓦(Charleroi),今比利時一城市,位于桑布爾河畔,北距布魯塞爾約5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4]利尼(Ligny),今比利時那慕爾省城市松布雷夫(Sombreffe)的一部分。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九章 野營[1] 對軍隊在戰鬥以外的三種狀态[2],我們隻從戰略的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說對這三種狀态涉及單個戰鬥地點、時間和兵力的因素進行考察。
至于所有涉及戰鬥的内在部署和向戰鬥狀态過渡的問題,則屬于戰術範疇。
我們所說的在野營地内的部署,指的是在舍營以外的各種宿營地内的部署,包括幕營、廠營或者露營。
野營部署與受其制約的戰鬥在戰略上是完全一緻的,但在戰術上未必總是一緻,因為人們基于某些原因所選擇的野營地并不一定是預計的戰場。
有關軍隊部署(軍隊的各部分應進入的地點)要談的問題,我們已經談過了,因此現在隻是對野營做一曆史的考察。
以往,即從軍隊的規模再次加大、戰争持續的時間更長、戰争的各部分相互關聯更緊密的那個時候起,直到法國革命為止,部隊始終是在帳篷中宿營的。
這是當時的正常情況。
舒适的季節一到,部隊就離開營地,直到冬季來臨,才又回到營地。
進入越冬營地在某種意義上應該被看作是非戰争狀态,因為部隊在越冬營地裡,就像停擺的鐘表一樣不再起作用。
部隊在進入真正的越冬營地以前,為休整而進行的舍營,以及在窄小空間和短時間内進行的其他宿營,都是過渡和特殊狀态。
至于部隊這樣有規律和自願地停止活動,在過去和現在是如何尚能與戰争的目的和本質協調一緻的,由于這裡不是研究這個問題的地方,因此我們以後再談這一問題。
在此我們隻是說,當時的情況就是如此。
自從法國革命戰争[3]以來,很多國家的軍隊完全不再用帳篷了,因為運送帳篷必須有龐大的辎重隊。
一方面,人們認為,如果在一支10萬人的部隊中,能省下運送帳篷的6000匹馬,轉而增加5000名騎兵或者200門火炮,當然更好;另一方面,在部隊大規模迅速運動時,這樣龐大的辎重隊隻能是一種累贅,而且也沒多大用處。
但是取消使用帳篷,反過來産生了兩個影響,即部隊受到更大的損失,地方受到更大的破壞。
不管質量低劣的粗麻布帳篷頂的保護作用是多麼小,人們都不能忽視,部隊長時間沒有帳篷會感到很不适。
一天使用或不使用帳篷,差别是微小的,因為帳篷幾乎不能抵風禦寒,也不能完全防潮。
但是如果在一年裡有兩三百次宿營都不能使用帳篷,那麼微小的差别就變成很大的差别。
部隊由于疾病而減員,就是十分自然的結果。
至于部隊如何由于缺少帳篷而加大對地方的破壞,就無須加以說明了。
因此人們有理由相信,取消帳篷想必會由于上述這兩個影響而以另一種方式削弱了戰争的激烈程度,因為部隊不得不更長時間地和更經常地舍營,而且由于缺乏宿營必需品,也許就隻好放棄一些本可借助于幕營而進行的部署。
如果不是戰争在這同一時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從而抵消了這些微小和次要的影響,那麼确實可能會出現上述情況。
戰争的原始火焰變得如此不可抑制,戰争的威力變得如此異乎尋常,以至上述有規律的休整時段[4]消失了,雙方都以無法阻擋的力量尋求決戰。
關于這一點,我們将在第九篇中詳細論述[5]。
在這種情況下,也就談不上部隊因缺少帳篷而使部隊的運用發生變化。
部隊廠營或露營,完全不考慮氣象、季節和地形因素,而這些本是整個行動的目的和計劃所要求考慮的。
至于戰争是否在所有時代和所有情況下都會保持這樣的威力,我們以後再講。
戰争的威力如果沒有這樣大,不使用帳篷當然會對作戰産生一些影響。
不過,如果說這種影響大到足以促使軍隊再進行幕營,那是值得懷疑的。
這是因為戰争要素一旦沖破很多限制,那麼它隻是在某些特定時段和條件下才會回到以前那種狹小的範圍中去,但很快又會以其不可抑制的本性再次沖出這個範圍。
因此軍隊保留哪些制度和裝備,隻能根據戰争的這一本性來确定。
*** [1]1815年6月15日,拿破侖擊退齊滕率領的普軍的前衛部隊之後,進占沙勒羅瓦,命奈伊元帥繼續向北推進,牽制威靈頓指揮的英軍,命旺達姆向松布雷夫前進,拿破侖本人率領預備隊居後策應。
此時,布呂歇爾的三個軍部署在聖阿芒、利尼和松布雷夫一線。
16日下午,旺達姆率第3軍進攻普軍右翼,攻陷聖阿芒;熱拉爾率第4軍進攻利尼,遇到頑強抵抗;格魯希則攻普軍左翼。
下午6時半,拿破侖将近衛軍投入戰鬥,最後擊敗了普軍。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野營&rdquo(Lager),與&ldquo舍營&rdquo(在屋舍中宿營)相對,指利用帳篷、棚蓋宿營(分别稱幕營和廠營),或露天宿營(露營)。
&mdash&mdash譯者注 [3]根據作者前文所述,這三種戰鬥以外的狀态是野營、行軍、舍營。
&mdash&mdash譯者注 [4]也稱革命戰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争(1792&mdash1802)。
&mdash&mdash譯者注 [5]指進駐越冬營地。
在拿破侖戰争以前,軍隊在冬季一般都要進入越冬營地休整。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章 行軍 行軍隻是部隊從一個部署地點向另一個部署地點的移動,其中包含兩個主要要求。
第一個要求是部隊的舒适性,以避免無謂地消耗本應有效使用的力量;第二個要求是運動的準确性,以便部隊準确無誤地抵達目的地。
如果讓一支10萬人的部隊成唯一一路,并沿着一條大路不間斷地行軍,那麼這路部隊的首尾絕不可能在同一天抵達目的地。
在這種情況下,部隊要麼不得不非常緩慢地前行,要麼像落下的水柱濺成很多水滴一樣,四下散開,加上這路部隊很長,會使最後的部分過度勞頓,使全軍很快陷入混亂狀态。
與這種極端情況相反,一路部隊的人數越少,行軍就越容易和越準确。
于是就産生了分兵的需求,這種分兵行軍的需求與分兵部署所引起的那種分兵毫無關系,因此雖然在一般情況下,部隊分為若幹路行軍是根據部隊部署的需要進行的,但并不是在每個具體情況下都是如此。
要把一支大的部隊集中部署到某一地點,在行軍時就有必要分兵。
但即使是分兵部署導緻分兵行軍,在行軍過程中也可能有時以滿足部署的要求為主,有時以滿足行軍的要求為主。
例如,如果一支部隊的部署目的隻是休息,而不是在休息中等待戰鬥,那麼行軍時滿足行軍的要求就是主要的,而這些要求主要就是選擇路況良好、已經開辟出來的大路。
考慮到這些不同情況,人們有時要根據舍營和野營的情況選擇道路,有時則根據道路的情況選擇舍營和野營的地點。
如果人們預期要進行一次會戰,問題的關鍵是要以一支大部隊抵達合适的地點,那麼必要時就得毫不猶豫地讓這支部隊通過最難走的小道前往。
相反,如果大部隊尚在通往戰區的途中,那麼就應該為各路部隊選擇最近的大路,并盡量在大路附近尋找舍營和野營地點。
不管是上述兩種行軍方式中的哪一種,近代軍事藝術的一個總的原則是:在可能發生戰鬥的任何地點,即在真正作戰的整個範圍内,組織行軍時必須使每路部隊能夠獨立作戰。
為滿足這個要求,就要把三個兵種結合起來,就要對整體進行有機的劃分,而且要任命合适的總指揮官。
由此可見,主要是行軍促使産生了新的戰鬥序列,并且從新的戰鬥序列中得到了最大的好處。
在18世紀中葉,特别是在弗裡德裡希二世的戰區中,人們開始把運動視為作戰的一個專門要素,開始利用出敵不意的運動來赢得勝利。
當時還沒有出現有機的戰鬥序列,因此部隊在行軍時就不得不進行極為複雜和困難的部署。
部隊要想在敵人附近實施運動,就必須時刻做好戰鬥準備,而如果整個部隊沒有集中在一起,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因為隻有整個部隊集中在一起,才能形成一個整體[1]。
翼側行軍[2]時,第二列陣為保持與第一列陣不太遠的距離,即不超過1/4普裡,必須特别熟悉當地地形,不顧艱辛地越過各種險阻前進,因為人們在1/4普裡的距離内很難找到兩條開辟好的并行小路。
當部隊垂直開向敵人時,兩翼的騎兵就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在行軍隊列中有了炮兵(它需要有步兵保護的單獨的大路),就會産生新的困難,因為步兵列陣必須由多條連續的散兵線組成,而炮兵會使本來已經拉得很長的步兵縱隊拉得更長,從而打亂縱隊内步兵各部分的間隔。
人們隻要讀一讀滕佩爾霍夫的譯著《七年戰争史》中列出的行軍部署,就可以了解這些情況,并知道戰争因此而受到的種種束縛。
然而近代軍事藝術允許部隊進行有機的劃分,各主要部分可被視為小的整體,在戰鬥中能發揮大的整體所能發揮的一切作用,唯一的區别是小的整體的活動持續的時間較短。
自那以來,各路部隊在行軍時不必再靠得很近,以達到在戰鬥開始以前就能夠集中的程度,而隻要在戰鬥過程中集中起來就夠了。
甚至為了進行一次集中兵力的打擊行動也不必事先在行軍時集中了。
一支部隊的人數越少,就越便于運動,就越不需要為避免大部隊行動不便而進行分兵(這裡指的不是為分兵部署而事先進行分兵)。
一支小部隊沿一條大路行進時,如果要成數條散兵線前進,會很容易在附近找到數條小路,完全可以滿足這支小部隊的需要。
但是部隊的人數越多,就越需要分兵,行軍縱隊的數目就越多,就越需要有開辟好的小路甚至大路,各路部隊的間隔也就越大。
這種分兵需求與分兵帶來的危險,用算術術語來說就是成反比。
分兵越多,各部分就越需要相互支援;分兵越少,各部分獨立行動的時間就越長。
我們隻要回憶一下前一篇涉及該問題的有關論述,并考慮到在耕作區内距主要大路數普裡的範圍内,總可以找到幾條平行的開辟好的小路,那麼我們就很容易了解,在組織行軍時,沒有什麼非常大的困難會使部隊的迅速前進、準确抵達與适當的兵力集中發生矛盾。
在山地,雖然平行的大路最少,各條大路之間的聯系也最困難,但是每路部隊的抵抗能力也大得多。
為使這個問題更加明确,我們想舉個具體例子說明一下。
根據經驗,在一般的情況下,一個8000人的師連同其炮兵和其他一些車輛行進時所占道路長度相當于1個小時的行程。
因此如果兩個師沿一條大路前進,第二個師将在第一個師抵達1小時後抵達指定地點。
我們在第四篇第六章中已經說過,一個兵力這樣大小的師即使對一個優勢之敵也應該有能力抵抗數小時。
因此甚至在最不利的情況下(第一個師被迫立即開始戰鬥),第二個師在1個小時後抵達也不算太晚。
而且在歐洲中部的耕作區,在大路1小時左右的行程内,部隊大多能夠找到可供行軍用的小路,而不必像七年戰争時期那樣常常需要穿越田野行軍。
此外,經驗告訴我們,對一支由4個步兵師和一個騎兵預備隊組成的部隊來說,即使在不好走的小路上行軍,其先頭部隊通常在8小時内也可以行軍3普裡。
如果每個師的行軍長度按1小時行程計算,騎兵預備隊和炮兵預備隊的行軍長度也同樣按1小時行程計算,那麼整個行軍時間将是13個小時。
這個時間并不算太長,但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近4萬人要沿同一條道路行進。
當然對這支大部隊來說,他們也可以尋找和利用其他小道,從而很容易縮短行軍的時間。
假如沿一條大路上行進的部隊比上述部隊還多,那麼整個部隊就不一定都要在當天抵達目的地,因為現在這樣的大部隊絕不可能在遭遇敵人後立即進行會戰,而是通常要到次日。
我們談到上述這些具體情況,并不是為了窮盡這類情況,而隻是為了把問題闡述得更清楚一些,并根據經驗說明:在現在的戰争中,組織行軍已經不再那麼困難了;現在組織最迅速和最準确的行軍,已經不像弗裡德裡希大帝在七年戰争中那樣需要專門的技巧和精确的地理知識了;現在借助于部隊的有機劃分,行軍幾乎可以自動進行,至少不需要拟制大的計劃了。
以往單憑号令就可以指揮會戰,而組織行軍卻需要制訂長長的計劃;現在确定會戰序列需要制訂長長的計劃,而組織行軍卻幾乎隻憑号令就可以了。
衆所周知,行軍分為垂直行軍和平行行軍。
平行行軍又稱翼側行軍,會改變部隊各部分的幾何位置:并列部署的各部分在行軍時就成了前後部署,反之亦然。
盡管此時直角内的所有角度都可能成為行軍的方向,但畢竟要根據行軍的樣式來确定行軍的序列。
隻有在戰術上才有可能徹底改變各部分的幾何位置,也隻有在戰術上進行所謂&ldquo三人并排行進&rdquo[3]時才能做到這一點,而大部隊是不可能做到三人并排行進的,在戰略上更不可能這樣做。
在以往的戰鬥序列中,隻有在兩翼的部隊和列陣可以變換其幾何關系;在近代的戰鬥序列中通常是第一層級部隊,即軍、師或旅(視整體的劃分而定)可以變換其幾何關系。
不過我們在前面談到近代戰鬥序列時所得出的結論對此也是有影響的。
由于現在已經不需要像以前那樣,在戰鬥開始前把整個部隊集中在一起,因此人們更加關心的是使已經集中在一起的各部分自成整體。
假如有兩個師,其中一個師在另一個師的後面,作為預備隊,現在要求這兩個師沿兩條道路開向敵人,那麼沒有人會讓其中一個師分開沿兩條道路行進,而是會毫不遲疑地讓兩個師各沿着一條道路并列行軍,并且讓每個師長各自組織預備隊以備發生戰鬥時使用。
統一的指揮比部隊原來的幾何位置關系重要得多。
如果兩個師在行軍中未經戰鬥就抵達了指定的陣地,那麼它們仍然可以恢複原來的位置關系。
如果兩個并列的師沿兩條道路平行行軍,那麼人們就更不會讓每個師後面的列陣或預備隊沿後面的道路[4]行進,而是會讓每個師沿一條道路行進,也就是說在行軍過程中把其中一個師視為另一個師的預備隊。
如果一支大部隊由4個師編成,其中3個師部署在前面,1個師作預備隊,并以這樣的序列開向敵人,那麼人們自然應該給前面的三個師各規定一條道路,而讓預備隊跟在中間那個師的後面。
如果這三條道路之間的距離不合适,部隊也可以毫不猶疑地沿兩條道路行進,這并不會帶來什麼明顯的不利。
在與平行行軍相反時,也是這樣。
另一個問題是行軍縱隊應向右還是應向左開始行軍。
在平行行軍時,這個問題自行就解決了。
任何人欲向左面運動時,都不會向右開始行軍。
部隊在向前或向後行軍時,其實應該根據道路與未來開進線的位置關系來确定行軍序列。
在戰術上,這在很多情況下也是能夠做到的,因為戰術上的空間較小,對幾何關系更容易一覽無餘。
在戰略上,這就完全不可能了。
如果我們仍不時看到有人把戰術上的東西照搬到戰略上去,那麼這純粹是書呆子的做法。
由于過去部隊在行軍時也保持為一個不可分的整體,而且隻設想進行一次整體戰鬥,因此整個行軍序列純粹是個戰術問題,盡管如此,當什未林[5]在1757年5月5日從布蘭代斯[6]地區出發時,還是無法知道未來的戰場是在他的右邊還是左邊,因此最後不得不進行著名的&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7]。
如果一支按照舊戰鬥序列的部隊成四路開向敵人,那麼第一列陣和第二列陣兩翼的騎兵就構成靠外的兩路,兩個列陣兩翼的步兵就構成中間的兩路。
這樣這四路部隊就可以整體向右或者向左出發,或者右翼向右、左翼向左出發,或者左翼向右、右翼向左出發。
對最後一種情況,人們可稱為&ldquo出自中央&rdquo的出發。
盡管所有這些形式應與未來開進戰場的隊形有關,但實際上恰恰是在這方面并沒有什麼關系。
弗裡德裡希大帝進入洛伊滕會戰戰場時,以每一翼成四路向右出發,從而非常輕松地過渡為成列陣出發(這一做法受到所有曆史著作家們的贊歎),因為國王要進攻的恰好是奧軍的左翼。
假如當時他要迂回奧軍的右翼,那麼他就不得不像在布拉格附近那樣進行一次&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了。
如果說這些形式在當時就已經不适應行軍的目的了,那麼今天看來,這些形式對行軍的目的來說純粹是一種兒戲。
人們現在同樣不了解未來的戰場與行軍道路的位置關系,即使由于出發時的次序有誤而損失了一些時間,也遠不像以前那樣重要了。
在這方面,新的戰鬥序列同樣起到了好的作用。
哪個師應先抵達,哪個旅應先投入戰鬥,已經完全沒有什麼差别了。
在這種情況下,部隊向右和向左出發的作用,隻是通過左右交替開始行軍,平衡各部隊的疲勞程度。
這就是大體上仍保持這兩種出發次序的唯一的且非常重要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下,&ldquo自中央出發&rdquo隻能偶爾采用,自然就不再是行軍的一種固定次序了。
而且從戰略上來看,一路縱隊從中央出發已經是不合理的了,因為這種出發是以有兩條道路為前提的。
其實,行軍次序更多屬于戰術範圍,較少屬于戰略範圍,因為它隻不過是把整體分為若幹部分,行軍結束後這些部分又重新成為一個整體。
但是由于人們在近代軍事藝術中已經不再注重各部分必須完全集中在一起,而是願意各部分在行軍過程中相距更遠些,并獨立行動,這樣就更容易出現各部分單獨進行的戰鬥,而且每一個這樣的戰鬥都應被視為整體戰鬥。
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對這個問題做上述這麼多的說明。
另外,我們在本篇第二章[8]中已經看到,在沒有特殊目的的情況下,三個部分并列部署是最自然的,因此行軍時采用三路大的縱隊也是最自然的。
現在我們在這裡僅還需要指出,一路部隊的概念不僅是指沿一條道路行進的一支部隊,而且人們在戰略上也把在不同日期沿同一條道路行軍的部隊稱為一路部隊,因為人們将大部隊分為數路部隊的目的主要是縮短行軍時間和便于行軍,因為小部隊總是比大部隊行軍更快和更方便。
如果大部隊不是沿不同的道路,而是在不同的日期沿同一條道路行軍,也可以達到行軍更快和更方便的目的。
*** [1]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沒有第九篇。
&mdash&mdash譯者注 [2]弗裡德裡希二世時,采用列陣式戰術,作戰時整個部隊往往分成兩至三個機械的、完整的戰鬥隊形,依據正面之敵距離不同,分别稱作第一列陣或第二列陣,第三列陣往往用作預備隊。
行軍時,每個列陣的部隊成縱隊,進入戰鬥前又成橫隊,而且各列陣的士兵不能打亂原來的相對位置,因此行軍部署非常複雜。
同時,各部分不能獨立作戰,要集中在一起才能組成戰鬥序列。
&mdash&mdash譯者注 [3]翼側行軍(Flankenmarsch),部隊改變原垂直行進的方向,向左或向右轉向翼側的行軍。
請注意與側面行軍(Seitenmarsch,在另一行軍隊伍側面的行軍)的不同。
&mdash&mdash譯者注 [4]原文&ldquoRottenmarsch&rdquo,即每三名士兵一排組成縱隊行進。
&mdash&mdash譯者注 [5]指兩條道路中距部隊較遠的那條道路。
&mdash&mdash譯者注 [6]什未林(KurtChristophvonSchwerin,1684&mdash1757),伯爵,普魯士元帥。
弗裡德裡希二世最主要的統帥之一。
1757年5月6日,在七年戰争初期的布拉格會戰中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7]布蘭代斯(Brandeis),波希米亞一城市,位于布拉格東北,在伊澤拉河與易北河的彙合處附近。
&mdash&mdash譯者注 [8]&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原文&ldquoKontremarsch&rdquo。
1757年布拉格會戰前,弗裡德裡希二世與什未林在奧軍陣地前會合,因敵陣地在布拉格東面的高地上,難以從正面進攻,于是弗裡德裡希二世決定對奧軍右翼進行迂回。
這樣普軍必須向右展開,而什未林是以右翼開始行軍的,左翼在後,根據當時對戰鬥序列的要求,隻能向左展開。
因此什未林不得不命令部隊在行進中,排在縱隊尾部的士兵逐個出列,前往排頭位置,從而使左翼在前,右翼在後,然後向右展開。
由于整個過程形似跳四對舞,非常耗時,故作者在此形象地将此次行軍稱為&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一章 行軍(續一) 對一次行軍的行程和走完這一行程所需要的時間,自然應遵照一般的經驗來确定。
對于我們現在的軍隊來說,一般一日行程為3普裡,這是早就明确了的;長途行軍時,為了在途中有一些必要的休息日進行休整,一日行程甚至要減至2普裡。
一個8000人的師,在平坦地形上沿中等路況道路行軍時,走完一日行程需要8~10小時,在山地則需要10~12小時。
如果數個師編成一路行軍縱隊,即使不算後面數個師的出發時間,行軍時間也要多出數個小時。
由此可見,走完這一行程幾乎要占用一整天;士兵負重行軍10~12小時的勞頓程度是不能與平常徒步行走3普裡相比的(單個人沿着普通的道路步行3普裡隻要5小時就夠了)。
在不是連續行軍的情況下,一日行程5普裡,最多6普裡;在連續行軍的情況下,一日行程4普裡。
這些都屬于強行軍。
一次5普裡的行軍,中間就已經需要停下來休息數小時了,而一個8000人的師要走完這一行程,即使有狀況良好的道路,也不會少于16小時。
如果行程為6普裡,而且是數個師在一起行軍,那麼至少需要20個小時。
這裡所說的行軍是指集中在一起的數個師從一個營壘到另一個營壘的行軍,因為這樣的行軍是戰區内常見的形式。
如果多個師以一路縱隊行軍,那麼應該讓最前面的數個師提前一些集合和出發,它們也會同樣提前一些進入目的地的營壘。
但是提前的這段時間畢竟從來不能達到一個師走完其行軍長度所需要的時間,即不能達到法國人很形象地說的&ldquo流過&rdquo[1]一個師所需要的時間,因此通過這種行軍方法減輕不了多少士兵的勞頓,而且部隊數量的增多會使行軍時間延長很多。
一個師也用類似的方式讓它的各個旅在不同的時間集合和出發,隻在極少數情況下是可行的,這就是我們把師作為行軍單位的原因。
部隊分為小部隊,在不設集結點的情況下從一個舍營地向另一個舍營地長途行軍時,其行程當然可能增加,事實上,僅由于繞道去舍營,其行程就已經增加了。
如果部隊每天都要以師,甚至以軍為單位集結在一起,而且還要行軍去舍營,那麼這種行軍花費的時間最多。
隻有在富庶的地區和部隊人數不太多的情況下才建議這樣行軍,因為部隊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得到較好的給養和舍營地,足以補償長途行軍帶來的勞頓。
1806年,普魯士軍隊在退卻途中為了取得給養,每夜都進行舍營,這無疑是一種錯誤的做法。
其實部隊如果野營(露營),同樣能夠搞到給養,部隊就不至于在過度疲憊的情況下在14天内行軍大約50普裡。
在難走的道路和山地行軍時,上述關于時間和行程的一切規定就會有很大的改變,以至在某一特定情況下,人們難以有把握地估算出一次行軍所需要的時間,更不用說做出一般的規定了。
因此理論隻能提醒人們注意有犯這種估計錯誤的危險。
為避免犯這種錯誤,必須特别謹慎地進行計算,為無法預料的耽擱多留出一些時間。
同時還要考慮到天氣和部隊狀況對行軍的影響。
自取消帳篷以及自部隊采取就地強征糧秣的給養方式以來,部隊的辎重顯著減少了。
這一情況的最大影響自然首先表現為部隊的運動加快了,也就是說部隊的每日行程加大了。
當然隻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這樣。
戰區内的行軍很少因為辎重減少而得到加快,衆所周知,在行軍的目的要求行軍速度超過一般标準的所有情況下,人們或者把辎重留在後邊,或者讓其先行,通常在整個運動過程中總是與部隊保持一定的距離。
因此辎重一般來說對部隊的運動沒有什麼影響,而且隻要辎重不再是部隊的一個直接的累贅,不管它在部隊運動過程中可能受到多大的損失,人們一般不再去考慮它。
因此在七年戰争中有幾次行軍的速度是很快的,就是在今天也很難超過。
我們可以拉齊1760年的行軍[2]來證明這一點。
他當時是為支援俄國人對柏林的佯攻而進行這次行軍的。
他從施韋德尼茨[3]出發,穿過勞西茨,抵達柏林,在10天内行軍45普裡,平均每天4.5普裡。
一支1.5萬人的大部隊能夠達到這樣的行軍速度,就是在今天也是很不尋常的。
從另一方面來看,正是由于給養方式的改變,近代軍隊的運動又有了一個遲緩的因素。
部隊不得不自己解決一部分給養,這是經常出現的,而這比起從面包供應車上領取現成的面包自然要花費更多的時間。
此外,在長途行軍時,為了更容易讓部隊得到休整,不能讓大量部隊在一個小地方宿營,而是必須讓各師分開設營。
最後,經常遇到的情況是,一部分部隊,具體說就是騎兵,是必須舍營的。
所有這一切總的來說會導緻行軍速度顯著減慢。
因此我們看到,1806年拿破侖追擊普魯士軍隊和欲切斷其退路時,以及1815年布呂歇爾帶着同樣的意圖追擊法軍時,在10天之内都隻走了約30普裡。
而弗裡德裡希大帝自薩克森前往西裡西亞,再返回薩克森時,盡管攜帶着全部辎重,其行軍也達到了這一速度。
其間,由于辎重的減少,大小部隊在戰場上的機動性和便捷性(如果我們可以用這兩個詞表述的話)還是顯著增加了。
一方面,在騎兵和火炮數量不變的情況下,馬匹數量減少了,不必經常擔心飼料不夠了;另一方面,人們不必總是顧及拖在後面的長長的辎重隊了,在陣地中不是那麼受困了。
1758年,當弗裡德裡希大帝放棄圍攻奧爾米茨[4]後率領部隊行軍時,曾帶有4000輛辎重車。
他把一半軍隊分散成單獨的營和排,以保護這些辎重車。
在今天,這樣的行軍即使碰上最膽小的敵人,也不會再成功。
在長途行軍時(例如從塔霍河[5]直至涅曼河),由于辎重減少了,部隊當然感到輕快。
由于要攜帶餘下的辎重,部隊仍隻能維持日行軍的一般裡程,但在緊急情況下畢竟可以以較小的代價行軍,超出一般的日行軍裡程。
總之,辎重減少的意義更多在于節省力量,較少在于加快運動。
*** [1]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本篇第五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流過&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dècollement&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3]1760年秋,托特列賓率俄軍經奧得河向普魯士首都柏林進軍。
奧地利為支援俄軍,派拉齊率1.8萬人從西裡西亞的施韋德尼茨出發,連續行軍,于10月2日抵達柏林以南7公裡的滕佩爾霍夫村,10天行軍320多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4]施韋德尼茨(Schweidnitz),即今波蘭城市斯韋德尼察(Swidnica),東北距布雷斯勞5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5]1758年5月1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從西裡西亞攻入摩拉維亞,11日在奧爾米茨(Olmütz,即今捷克城市奧洛穆茨)附近占領陣地,因缺乏攻城辎重,推遲至22日才開始圍攻。
奧地利統帥道恩為營救在奧爾米茨的奧軍,于7月1日突然出現在奧爾米茨附近。
此前一天,奧軍一部在奧爾米茨東北截獲普軍大批彈藥辎重。
弗裡德裡希二世因後方交通線受到威脅,被迫停止圍攻,向波希米亞退卻。
普軍退卻時因攜帶大量辎重,速度極慢,7天隻走了60公裡,但奧軍并未進行追擊。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二章 行軍(續二) 現在我們來研究一下行軍對部隊的損害作用。
這種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至必須把它當作一個除了戰鬥以外對部隊造成損害的專門因素。
一次适度的行軍并不會使軍隊這一工具受到什麼損害,但是連續數次這樣的行軍就會使軍隊受到損害,如果是連續數次困難的行軍,那麼對軍隊的損害自然就更大。
在戰争這個舞台上,缺乏給養和宿營地,道路條件差或破損嚴重,部隊不幸地要一直做好戰鬥準備,這些都會造成部隊力量的過度消耗,從而使人員、牲畜、車輛和被服受到損失。
人們習慣說,長時間的休息并不利于一支部隊保持體力,此時的病員人數比采取适當行動時的病員人數更多。
當然,如果讓士兵擠在狹小營舍的上下鋪裡,可能而且必然會使他們患病,但是士兵在行軍途中的營舍裡也是會患病的,缺少新鮮空氣和運動從來不是患這些疾病的原因,因為人們行軍時是很容易得到新鮮空氣和運動的。
人們隻需要考慮一下,一個士兵在野外泥濘的道路上冒雨負重行軍時生病,與在營房裡生病相比,身體受到的損害和削弱會有什麼不同。
一個士兵即使是在營壘中生了病,也還是可以很快被送到附近村鎮的,不至于完全得不到醫治。
但如果他在行軍中生了病,則先要在路旁無助地躺倒數個小時,然後成為掉隊者,拖着病體行走數普裡。
在這種情況下,有多少小病被耽誤成了重病,又有多少重病導緻了喪生!請再想一想,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和夏日灼熱的陽光下,即使是一次适度的行軍也會使士兵感到酷熱難當,使他們在極度口渴的折磨下撲向生水而狂飲,從而患病甚至死亡。
我們做這一考察的意圖,不是要減少戰争中的活動。
工具就是為了使用的,而使用就會造成損耗,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我們隻是想看到一切都做得恰如其分。
我們反對那些理論上的空談,這些理論宣稱,高度的出敵不意、最迅速的運動、毫不停歇的行動不會付出任何代價,把這些運動描述成豐富的礦藏,稱統帥們由于懶惰而未利用它們。
這些理論家對待挖掘這些礦藏的态度,就像對待金礦和銀礦一樣,隻看到産品,而不問開采這些礦藏要付出多少勞動。
在戰區外長途行軍時,盡管行軍的條件通常比較好,每天的損失比較小,但是即使是最輕的病号通常也會長時間地落在後邊,因為初愈的人不可能趕上不斷前進的部隊。
在騎兵方面,受鞍傷的馬匹和蹶馬會不斷增多;在車輛方面,會有一部分因損壞而無法前行,出現混亂。
因此我們經常看到,一支部隊行軍100普裡或者更遠,抵達目的地時已經受到很大的削弱,特别是馬匹和車輛。
如果部隊必須在戰區内,即在敵人的眼皮底下長途行軍,那麼戰區行軍和長途行軍的兩種不利情況就會同時出現。
在人數較多,而且其他條件不利時,部隊的損失就可能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現在我們隻舉幾個例子,來證明上述論點。
當拿破侖于1812年6月24日渡過涅曼河時,他準備接下來攻打莫斯科的龐大的中央部隊有30.1萬人。
8月15日,他在斯摩棱斯克[1]附近向其他地方派出了1.35萬人,按理說他還應該有28.75萬人,而他當時實際隻有18.2萬人,也就是說已經損失了10.55萬人[2]。
我們知道,在這之前隻發生過兩次著名的戰鬥,一次是達武與巴格拉季翁[3]之間的戰鬥,另一次是缪拉與奧斯特曼-托爾斯泰[4]之間的戰鬥[5],這樣我們對法軍
&mdash&mdash譯者注 [15]&ldquo尼德蘭&rdquo一詞意為&ldquo低地&rdquo,指萊茵河、默茲河、斯海爾德河下遊以及北海沿岸的低窪地區,包括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和法國北部的一小部分,面積7萬餘平方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6]帕薩爾格河(diePassarge),即今波蘭北部的帕斯文卡河,長145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17]沙恩霍斯特早年曾在漢諾威軍隊任職,1793年在英荷聯軍中任騎炮兵連連長,1801年轉赴普魯士軍隊任職,1807年任普魯士羅斯托克軍的參謀長,在埃勞會戰中支援俄軍。
埃勞會戰後,法軍退至帕薩爾格河左岸休整,與俄普聯軍隔岸對峙。
&mdash&mdash譯者注 [18]缪拉(JoachimMurat,1767&mdash1815),大公,法國元帥,那不勒斯國王(1808&mdash1815),拿破侖的妹夫。
率領那不勒斯王國1萬餘人參加1812年戰局,并任法軍騎兵司令,同年12月5日,在拿破侖因戰局失利而先行回國後,代拿破侖指揮法軍退卻。
法軍在萊比錫大會戰失敗後,缪拉轉投反法聯軍,以換取英、奧承認其對那不勒斯的統治。
英、奧食言後,缪拉再次投靠拿破侖,後被西西裡國王斐迪南一世下令處死。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八章 前出部隊的行動方式 我們剛剛談過前衛部隊和側面部隊對迫近之敵所産生的作用如何決定着大部隊的安全。
當這些部隊與敵軍主力發生沖突時,人們能想象出,它們是很弱的。
因此我們需要專門探讨一下,它們如何才能既完成自己的任務,又不必擔心由于兵力懸殊而受到嚴重的損失。
這些前出部隊的任務是監視和遲滞敵人。
如果前出的是一支小部隊,那麼連第一項監視任務也是永遠無法完成的,一方面是因為它很容易被敵人擊退,另一方面是因為它的工具&mdash&mdash眼睛看不到那麼遠。
此外,監視的程度也應該更高些。
這些前出部隊應該了解當面之敵的全部兵力情況,不僅比較清楚地了解其兵力,而且還有其計劃。
如果前出部隊的規模較大,那麼僅是它的存在就可以起到這種作用,它隻要等待敵人做好擊退它的準備,就可以了解到有關情況,然後就可以開始後撤了。
但是前出部隊還有遲滞敵人前進的任務,為此已然需要進行認真的抵抗。
前出部隊如何做到既能等到最後的時刻,又能進行抵抗,而且不至于有受到重大損失的危險呢?主要是由于以下情況:敵人前進時也派出一支前出的前衛部隊,并不是立即以整個部隊的壓倒性力量前進的。
即使敵人的前衛部隊一開始就比我方的前出部隊占優勢(敵人自然會這樣部署),即使敵軍主力距其前衛部隊比我軍主力距我們的前出部隊更近,而且由于敵軍主力正在前進,很快就能趕上來全力支援其前衛部隊進攻,但我方前出部隊仍然能夠在與敵前衛部隊(雙方的兵力差不多)接觸的第一階段赢得一些時間,并有能力對對手前進的情況監視一段時間,而且不至于讓自己在退卻時有什麼危險。
前出部隊即使在适于抵抗的陣地上進行一些抵抗,也不至于帶來在其他情況下由于兵力懸殊而可能産生的各種不利結果。
在抵抗優勢之敵時,主要的危險永遠是抵抗者有可能被敵迂回,受到圍攻,從而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
但是前出部隊在适于抵抗的陣地上進行抵抗時,面臨的這種危險往往很小,因為行進中的敵人從來不可能清楚我軍主力距我前出部隊有多遠,因此會顧慮其派出的幾路部隊會受到兩面夾擊。
結果是,行進中的敵軍總是盡量使其各路部隊齊頭并進,隻有在确實查明我方情況以後,才開始小心謹慎地迂回我軍的這一翼或那一翼。
由于敵軍到處這樣摸索和小心謹慎地行動,使得我方前出部隊有可能在真正的危險到來以前回撤。
至于說允許這樣一支前出部隊對敵人的正面進攻或者敵人剛開始的迂回抵抗多長時間,則主要取決于當地地形的特點和自己援兵的遠近。
如果由于缺乏理智,或者由于大部隊需要時間而使前出部隊付出犧牲,從而使前出部隊抵抗的時間超過了自然允許的限度,那麼結果總是前出部隊受到很大的損失。
隻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也就是有大的地形障礙可以利用的時候,通過認真的戰鬥進行抵抗才有意義。
但是前出部隊能進行的這種小規模會戰的持續時間就其本身來看是很短的,很難為大部隊赢得足夠的時間。
要赢得足夠的時間,更多是要通過下列三種方式,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1.使對手前進時更為謹慎,從而更為緩慢; 2.進行一段時間認真的抵抗; 3.退卻本身。
這種退卻應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緩慢地進行。
如果有地形利于退卻部隊做出新的部署,則應加以利用,以迫使敵人再次為進攻和迂回做準備,從而為自己再次赢得時間。
退卻的部隊甚至可以在這個新的陣地上接受一次認真的戰鬥。
人們可以看到,通過戰鬥進行的抵抗與後撤在内部是融合在一起的;如果戰鬥持續的時間不夠,則應通過反複戰鬥來赢得時間。
這就是一支前出部隊的抵抗方式。
其效果首先取決于這支部隊的兵力大小和地形的特點,其次取決于它退卻路程的遠近,以及它得到的支援和接應的情況。
一支小部隊即使兵力比例與一支大部隊相同,也無法像這支大部隊那樣進行長時間的抵抗,因為兵力越大,為完成其活動(不管是什麼樣的活動)所需要的時間就越長。
在山地,僅是單純的行軍就已經緩慢得多,在每個陣地上進行抵抗的時間也更長,也會更安全,而且到處都有機會做出這樣的部署。
一支部隊前出得越遠,其後撤的路程就越長,其通過抵抗所赢得的絕對時間就越多,但是由于這種部隊從位置來看,其抵抗能力較弱,得到的支援較少,因此其退卻的速度較快(與距離主力較近、退路較短時相比)。
前出部隊能得到接應和支援,當然肯定對它能抵抗多久産生影響,因為退卻時本應有的小心和謹慎往往用于了抵抗,而這種情況應通過得到接應和支援有所改變。
如果敵人在下午才出現在我前出部隊的前面,那麼前出部隊通過抵抗赢得的時間就與在其他時間段所赢得的時間顯著不同。
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敵人很少利用夜間繼續前進,因此我們通常可以多赢得一個夜間的時間。
例如,1815年,齊滕[1]将軍率領普魯士第1軍約3萬人與拿破侖的12萬人對抗,在從沙勒羅瓦[2]到利尼[3]這段還不到2普裡的短短的路程上,為普魯士大部隊的集結赢得了24個小時以上的時間。
齊滕将軍是在6月15日上午約9時受到進攻的,而利尼會戰[4]是16日下午約2時開始的。
當然,齊滕将軍受到了很大的損失,傷亡和被俘5000~6000人。
根據經驗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作為考察這個問題時的依據。
一個得到騎兵加強的10,000~12,000人的師,前出一日行程(3~4普裡),在一般地形上能夠阻擋敵人的時間(包括該前衛部隊退卻的時間),大約是單純穿過退卻地區所要求行軍時間的一倍半;但是如果這個師僅前出1普裡,那麼敵人停留的時間可能是單純行軍時間的2~3倍。
以一個前衛師前出4普裡為例(一般行軍的時間可估計為10小時),從敵人在該師面前出現,到敵人有能力向我軍大部隊發起進攻,該前衛師大約可阻擋敵人15小時。
相反,如果前衛部隊距離大部隊僅1普裡,那麼到敵人可能向我大部隊發起進攻要超過3~4小時,而實際上可以估計在6~8小時以後(因為對手為針對我前衛部隊而展開最初舉措,同樣需要3~4小時)。
也就是說,這支前衛部隊在其最初的部署中抵抗敵人的時間甚至比在一處前出很多的陣地中抵抗的時間更長。
結果是:在第一種情況下,敵人要在擊退我軍前衛部隊的當天就進攻我軍大部隊是不容易的,在實際經驗中大多也的确如此。
甚至在第二種情況下,敵人不得不至少在上午就擊退我軍前衛部隊,才有可能在當天還有時間與我軍會戰。
在第一種情況下,由于黑夜對我軍有利,因此可以看到,一支前出較遠的前衛部隊會赢得很多時間。
關于一支大部隊的側面部隊的任務,我們已經講過了。
它們的行動方式在大多數情況下或多或少取決于具體運用時的情況。
最簡單的是把它們視為部署在大部隊側面的一支前衛部隊,應該稍前出些,退卻時斜向前往大部隊。
這些側面部隊不是在大部隊的正前方,不像一支真正的前衛部隊那樣,可由大部隊方便地從兩面接應它,因此如果不是敵軍在兩翼最外端的進攻力量一般會減弱一些,而且我們的側面部隊即使是在最糟糕的情況下也有退避空間的話(它們退卻時不至于像前衛部隊逃跑時那樣會直接給主力帶來危險),側面部隊就會面臨較大的危險。
對前出部隊的接應,最喜歡用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以大量騎兵進行。
這就使得人們在前出部隊距大部隊較遠時,往往将騎兵預備隊部署在大部隊與前出部隊之間。
最後的結論就是:前出部隊的作用較少是通過它們固有的力量,而更多是通過它們切實的存在發揮出來的,較少是通過它們真正進行戰鬥,而更多是通過它們可能進行的戰鬥發揮出來的。
前出部隊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阻止敵人的行動,而隻能像擺錘減緩和節制鐘擺的行動一樣,減緩和節制敵人的行動,使我們有能力正确地估計敵人的動向。
*** [1]1812年10月18日,缪拉指揮的2萬名法軍在距莫斯科西南67公裡處的塔魯季諾村附近與本甯森指揮的3.6萬名俄軍展開會戰,法軍損失2000人和38門火炮,缪拉敗退。
這次會戰的失敗促使拿破侖決定早日撤出俄國。
&mdash&mdash譯者注 [2]齊滕(HansErnstKarlvonZieten,1770&mdash1848),伯爵,普魯士元帥。
參加過利尼會戰和滑鐵盧會戰。
&mdash&mdash譯者注 [3]沙勒羅瓦(Charleroi),今比利時一城市,位于桑布爾河畔,北距布魯塞爾約5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4]利尼(Ligny),今比利時那慕爾省城市松布雷夫(Sombreffe)的一部分。
&mdash&mdash譯者注 第九章 野營[1] 對軍隊在戰鬥以外的三種狀态[2],我們隻從戰略的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說對這三種狀态涉及單個戰鬥地點、時間和兵力的因素進行考察。
至于所有涉及戰鬥的内在部署和向戰鬥狀态過渡的問題,則屬于戰術範疇。
我們所說的在野營地内的部署,指的是在舍營以外的各種宿營地内的部署,包括幕營、廠營或者露營。
野營部署與受其制約的戰鬥在戰略上是完全一緻的,但在戰術上未必總是一緻,因為人們基于某些原因所選擇的野營地并不一定是預計的戰場。
有關軍隊部署(軍隊的各部分應進入的地點)要談的問題,我們已經談過了,因此現在隻是對野營做一曆史的考察。
以往,即從軍隊的規模再次加大、戰争持續的時間更長、戰争的各部分相互關聯更緊密的那個時候起,直到法國革命為止,部隊始終是在帳篷中宿營的。
這是當時的正常情況。
舒适的季節一到,部隊就離開營地,直到冬季來臨,才又回到營地。
進入越冬營地在某種意義上應該被看作是非戰争狀态,因為部隊在越冬營地裡,就像停擺的鐘表一樣不再起作用。
部隊在進入真正的越冬營地以前,為休整而進行的舍營,以及在窄小空間和短時間内進行的其他宿營,都是過渡和特殊狀态。
至于部隊這樣有規律和自願地停止活動,在過去和現在是如何尚能與戰争的目的和本質協調一緻的,由于這裡不是研究這個問題的地方,因此我們以後再談這一問題。
在此我們隻是說,當時的情況就是如此。
自從法國革命戰争[3]以來,很多國家的軍隊完全不再用帳篷了,因為運送帳篷必須有龐大的辎重隊。
一方面,人們認為,如果在一支10萬人的部隊中,能省下運送帳篷的6000匹馬,轉而增加5000名騎兵或者200門火炮,當然更好;另一方面,在部隊大規模迅速運動時,這樣龐大的辎重隊隻能是一種累贅,而且也沒多大用處。
但是取消使用帳篷,反過來産生了兩個影響,即部隊受到更大的損失,地方受到更大的破壞。
不管質量低劣的粗麻布帳篷頂的保護作用是多麼小,人們都不能忽視,部隊長時間沒有帳篷會感到很不适。
一天使用或不使用帳篷,差别是微小的,因為帳篷幾乎不能抵風禦寒,也不能完全防潮。
但是如果在一年裡有兩三百次宿營都不能使用帳篷,那麼微小的差别就變成很大的差别。
部隊由于疾病而減員,就是十分自然的結果。
至于部隊如何由于缺少帳篷而加大對地方的破壞,就無須加以說明了。
因此人們有理由相信,取消帳篷想必會由于上述這兩個影響而以另一種方式削弱了戰争的激烈程度,因為部隊不得不更長時間地和更經常地舍營,而且由于缺乏宿營必需品,也許就隻好放棄一些本可借助于幕營而進行的部署。
如果不是戰争在這同一時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從而抵消了這些微小和次要的影響,那麼确實可能會出現上述情況。
戰争的原始火焰變得如此不可抑制,戰争的威力變得如此異乎尋常,以至上述有規律的休整時段[4]消失了,雙方都以無法阻擋的力量尋求決戰。
關于這一點,我們将在第九篇中詳細論述[5]。
在這種情況下,也就談不上部隊因缺少帳篷而使部隊的運用發生變化。
部隊廠營或露營,完全不考慮氣象、季節和地形因素,而這些本是整個行動的目的和計劃所要求考慮的。
至于戰争是否在所有時代和所有情況下都會保持這樣的威力,我們以後再講。
戰争的威力如果沒有這樣大,不使用帳篷當然會對作戰産生一些影響。
不過,如果說這種影響大到足以促使軍隊再進行幕營,那是值得懷疑的。
這是因為戰争要素一旦沖破很多限制,那麼它隻是在某些特定時段和條件下才會回到以前那種狹小的範圍中去,但很快又會以其不可抑制的本性再次沖出這個範圍。
因此軍隊保留哪些制度和裝備,隻能根據戰争的這一本性來确定。
*** [1]1815年6月15日,拿破侖擊退齊滕率領的普軍的前衛部隊之後,進占沙勒羅瓦,命奈伊元帥繼續向北推進,牽制威靈頓指揮的英軍,命旺達姆向松布雷夫前進,拿破侖本人率領預備隊居後策應。
此時,布呂歇爾的三個軍部署在聖阿芒、利尼和松布雷夫一線。
16日下午,旺達姆率第3軍進攻普軍右翼,攻陷聖阿芒;熱拉爾率第4軍進攻利尼,遇到頑強抵抗;格魯希則攻普軍左翼。
下午6時半,拿破侖将近衛軍投入戰鬥,最後擊敗了普軍。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野營&rdquo(Lager),與&ldquo舍營&rdquo(在屋舍中宿營)相對,指利用帳篷、棚蓋宿營(分别稱幕營和廠營),或露天宿營(露營)。
&mdash&mdash譯者注 [3]根據作者前文所述,這三種戰鬥以外的狀态是野營、行軍、舍營。
&mdash&mdash譯者注 [4]也稱革命戰争,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争(1792&mdash1802)。
&mdash&mdash譯者注 [5]指進駐越冬營地。
在拿破侖戰争以前,軍隊在冬季一般都要進入越冬營地休整。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章 行軍 行軍隻是部隊從一個部署地點向另一個部署地點的移動,其中包含兩個主要要求。
第一個要求是部隊的舒适性,以避免無謂地消耗本應有效使用的力量;第二個要求是運動的準确性,以便部隊準确無誤地抵達目的地。
如果讓一支10萬人的部隊成唯一一路,并沿着一條大路不間斷地行軍,那麼這路部隊的首尾絕不可能在同一天抵達目的地。
在這種情況下,部隊要麼不得不非常緩慢地前行,要麼像落下的水柱濺成很多水滴一樣,四下散開,加上這路部隊很長,會使最後的部分過度勞頓,使全軍很快陷入混亂狀态。
與這種極端情況相反,一路部隊的人數越少,行軍就越容易和越準确。
于是就産生了分兵的需求,這種分兵行軍的需求與分兵部署所引起的那種分兵毫無關系,因此雖然在一般情況下,部隊分為若幹路行軍是根據部隊部署的需要進行的,但并不是在每個具體情況下都是如此。
要把一支大的部隊集中部署到某一地點,在行軍時就有必要分兵。
但即使是分兵部署導緻分兵行軍,在行軍過程中也可能有時以滿足部署的要求為主,有時以滿足行軍的要求為主。
例如,如果一支部隊的部署目的隻是休息,而不是在休息中等待戰鬥,那麼行軍時滿足行軍的要求就是主要的,而這些要求主要就是選擇路況良好、已經開辟出來的大路。
考慮到這些不同情況,人們有時要根據舍營和野營的情況選擇道路,有時則根據道路的情況選擇舍營和野營的地點。
如果人們預期要進行一次會戰,問題的關鍵是要以一支大部隊抵達合适的地點,那麼必要時就得毫不猶豫地讓這支部隊通過最難走的小道前往。
相反,如果大部隊尚在通往戰區的途中,那麼就應該為各路部隊選擇最近的大路,并盡量在大路附近尋找舍營和野營地點。
不管是上述兩種行軍方式中的哪一種,近代軍事藝術的一個總的原則是:在可能發生戰鬥的任何地點,即在真正作戰的整個範圍内,組織行軍時必須使每路部隊能夠獨立作戰。
為滿足這個要求,就要把三個兵種結合起來,就要對整體進行有機的劃分,而且要任命合适的總指揮官。
由此可見,主要是行軍促使産生了新的戰鬥序列,并且從新的戰鬥序列中得到了最大的好處。
在18世紀中葉,特别是在弗裡德裡希二世的戰區中,人們開始把運動視為作戰的一個專門要素,開始利用出敵不意的運動來赢得勝利。
當時還沒有出現有機的戰鬥序列,因此部隊在行軍時就不得不進行極為複雜和困難的部署。
部隊要想在敵人附近實施運動,就必須時刻做好戰鬥準備,而如果整個部隊沒有集中在一起,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因為隻有整個部隊集中在一起,才能形成一個整體[1]。
翼側行軍[2]時,第二列陣為保持與第一列陣不太遠的距離,即不超過1/4普裡,必須特别熟悉當地地形,不顧艱辛地越過各種險阻前進,因為人們在1/4普裡的距離内很難找到兩條開辟好的并行小路。
當部隊垂直開向敵人時,兩翼的騎兵就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在行軍隊列中有了炮兵(它需要有步兵保護的單獨的大路),就會産生新的困難,因為步兵列陣必須由多條連續的散兵線組成,而炮兵會使本來已經拉得很長的步兵縱隊拉得更長,從而打亂縱隊内步兵各部分的間隔。
人們隻要讀一讀滕佩爾霍夫的譯著《七年戰争史》中列出的行軍部署,就可以了解這些情況,并知道戰争因此而受到的種種束縛。
然而近代軍事藝術允許部隊進行有機的劃分,各主要部分可被視為小的整體,在戰鬥中能發揮大的整體所能發揮的一切作用,唯一的區别是小的整體的活動持續的時間較短。
自那以來,各路部隊在行軍時不必再靠得很近,以達到在戰鬥開始以前就能夠集中的程度,而隻要在戰鬥過程中集中起來就夠了。
甚至為了進行一次集中兵力的打擊行動也不必事先在行軍時集中了。
一支部隊的人數越少,就越便于運動,就越不需要為避免大部隊行動不便而進行分兵(這裡指的不是為分兵部署而事先進行分兵)。
一支小部隊沿一條大路行進時,如果要成數條散兵線前進,會很容易在附近找到數條小路,完全可以滿足這支小部隊的需要。
但是部隊的人數越多,就越需要分兵,行軍縱隊的數目就越多,就越需要有開辟好的小路甚至大路,各路部隊的間隔也就越大。
這種分兵需求與分兵帶來的危險,用算術術語來說就是成反比。
分兵越多,各部分就越需要相互支援;分兵越少,各部分獨立行動的時間就越長。
我們隻要回憶一下前一篇涉及該問題的有關論述,并考慮到在耕作區内距主要大路數普裡的範圍内,總可以找到幾條平行的開辟好的小路,那麼我們就很容易了解,在組織行軍時,沒有什麼非常大的困難會使部隊的迅速前進、準确抵達與适當的兵力集中發生矛盾。
在山地,雖然平行的大路最少,各條大路之間的聯系也最困難,但是每路部隊的抵抗能力也大得多。
為使這個問題更加明确,我們想舉個具體例子說明一下。
根據經驗,在一般的情況下,一個8000人的師連同其炮兵和其他一些車輛行進時所占道路長度相當于1個小時的行程。
因此如果兩個師沿一條大路前進,第二個師将在第一個師抵達1小時後抵達指定地點。
我們在第四篇第六章中已經說過,一個兵力這樣大小的師即使對一個優勢之敵也應該有能力抵抗數小時。
因此甚至在最不利的情況下(第一個師被迫立即開始戰鬥),第二個師在1個小時後抵達也不算太晚。
而且在歐洲中部的耕作區,在大路1小時左右的行程内,部隊大多能夠找到可供行軍用的小路,而不必像七年戰争時期那樣常常需要穿越田野行軍。
此外,經驗告訴我們,對一支由4個步兵師和一個騎兵預備隊組成的部隊來說,即使在不好走的小路上行軍,其先頭部隊通常在8小時内也可以行軍3普裡。
如果每個師的行軍長度按1小時行程計算,騎兵預備隊和炮兵預備隊的行軍長度也同樣按1小時行程計算,那麼整個行軍時間将是13個小時。
這個時間并不算太長,但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近4萬人要沿同一條道路行進。
當然對這支大部隊來說,他們也可以尋找和利用其他小道,從而很容易縮短行軍的時間。
假如沿一條大路上行進的部隊比上述部隊還多,那麼整個部隊就不一定都要在當天抵達目的地,因為現在這樣的大部隊絕不可能在遭遇敵人後立即進行會戰,而是通常要到次日。
我們談到上述這些具體情況,并不是為了窮盡這類情況,而隻是為了把問題闡述得更清楚一些,并根據經驗說明:在現在的戰争中,組織行軍已經不再那麼困難了;現在組織最迅速和最準确的行軍,已經不像弗裡德裡希大帝在七年戰争中那樣需要專門的技巧和精确的地理知識了;現在借助于部隊的有機劃分,行軍幾乎可以自動進行,至少不需要拟制大的計劃了。
以往單憑号令就可以指揮會戰,而組織行軍卻需要制訂長長的計劃;現在确定會戰序列需要制訂長長的計劃,而組織行軍卻幾乎隻憑号令就可以了。
衆所周知,行軍分為垂直行軍和平行行軍。
平行行軍又稱翼側行軍,會改變部隊各部分的幾何位置:并列部署的各部分在行軍時就成了前後部署,反之亦然。
盡管此時直角内的所有角度都可能成為行軍的方向,但畢竟要根據行軍的樣式來确定行軍的序列。
隻有在戰術上才有可能徹底改變各部分的幾何位置,也隻有在戰術上進行所謂&ldquo三人并排行進&rdquo[3]時才能做到這一點,而大部隊是不可能做到三人并排行進的,在戰略上更不可能這樣做。
在以往的戰鬥序列中,隻有在兩翼的部隊和列陣可以變換其幾何關系;在近代的戰鬥序列中通常是第一層級部隊,即軍、師或旅(視整體的劃分而定)可以變換其幾何關系。
不過我們在前面談到近代戰鬥序列時所得出的結論對此也是有影響的。
由于現在已經不需要像以前那樣,在戰鬥開始前把整個部隊集中在一起,因此人們更加關心的是使已經集中在一起的各部分自成整體。
假如有兩個師,其中一個師在另一個師的後面,作為預備隊,現在要求這兩個師沿兩條道路開向敵人,那麼沒有人會讓其中一個師分開沿兩條道路行進,而是會毫不遲疑地讓兩個師各沿着一條道路并列行軍,并且讓每個師長各自組織預備隊以備發生戰鬥時使用。
統一的指揮比部隊原來的幾何位置關系重要得多。
如果兩個師在行軍中未經戰鬥就抵達了指定的陣地,那麼它們仍然可以恢複原來的位置關系。
如果兩個并列的師沿兩條道路平行行軍,那麼人們就更不會讓每個師後面的列陣或預備隊沿後面的道路[4]行進,而是會讓每個師沿一條道路行進,也就是說在行軍過程中把其中一個師視為另一個師的預備隊。
如果一支大部隊由4個師編成,其中3個師部署在前面,1個師作預備隊,并以這樣的序列開向敵人,那麼人們自然應該給前面的三個師各規定一條道路,而讓預備隊跟在中間那個師的後面。
如果這三條道路之間的距離不合适,部隊也可以毫不猶疑地沿兩條道路行進,這并不會帶來什麼明顯的不利。
在與平行行軍相反時,也是這樣。
另一個問題是行軍縱隊應向右還是應向左開始行軍。
在平行行軍時,這個問題自行就解決了。
任何人欲向左面運動時,都不會向右開始行軍。
部隊在向前或向後行軍時,其實應該根據道路與未來開進線的位置關系來确定行軍序列。
在戰術上,這在很多情況下也是能夠做到的,因為戰術上的空間較小,對幾何關系更容易一覽無餘。
在戰略上,這就完全不可能了。
如果我們仍不時看到有人把戰術上的東西照搬到戰略上去,那麼這純粹是書呆子的做法。
由于過去部隊在行軍時也保持為一個不可分的整體,而且隻設想進行一次整體戰鬥,因此整個行軍序列純粹是個戰術問題,盡管如此,當什未林[5]在1757年5月5日從布蘭代斯[6]地區出發時,還是無法知道未來的戰場是在他的右邊還是左邊,因此最後不得不進行著名的&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7]。
如果一支按照舊戰鬥序列的部隊成四路開向敵人,那麼第一列陣和第二列陣兩翼的騎兵就構成靠外的兩路,兩個列陣兩翼的步兵就構成中間的兩路。
這樣這四路部隊就可以整體向右或者向左出發,或者右翼向右、左翼向左出發,或者左翼向右、右翼向左出發。
對最後一種情況,人們可稱為&ldquo出自中央&rdquo的出發。
盡管所有這些形式應與未來開進戰場的隊形有關,但實際上恰恰是在這方面并沒有什麼關系。
弗裡德裡希大帝進入洛伊滕會戰戰場時,以每一翼成四路向右出發,從而非常輕松地過渡為成列陣出發(這一做法受到所有曆史著作家們的贊歎),因為國王要進攻的恰好是奧軍的左翼。
假如當時他要迂回奧軍的右翼,那麼他就不得不像在布拉格附近那樣進行一次&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了。
如果說這些形式在當時就已經不适應行軍的目的了,那麼今天看來,這些形式對行軍的目的來說純粹是一種兒戲。
人們現在同樣不了解未來的戰場與行軍道路的位置關系,即使由于出發時的次序有誤而損失了一些時間,也遠不像以前那樣重要了。
在這方面,新的戰鬥序列同樣起到了好的作用。
哪個師應先抵達,哪個旅應先投入戰鬥,已經完全沒有什麼差别了。
在這種情況下,部隊向右和向左出發的作用,隻是通過左右交替開始行軍,平衡各部隊的疲勞程度。
這就是大體上仍保持這兩種出發次序的唯一的且非常重要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下,&ldquo自中央出發&rdquo隻能偶爾采用,自然就不再是行軍的一種固定次序了。
而且從戰略上來看,一路縱隊從中央出發已經是不合理的了,因為這種出發是以有兩條道路為前提的。
其實,行軍次序更多屬于戰術範圍,較少屬于戰略範圍,因為它隻不過是把整體分為若幹部分,行軍結束後這些部分又重新成為一個整體。
但是由于人們在近代軍事藝術中已經不再注重各部分必須完全集中在一起,而是願意各部分在行軍過程中相距更遠些,并獨立行動,這樣就更容易出現各部分單獨進行的戰鬥,而且每一個這樣的戰鬥都應被視為整體戰鬥。
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對這個問題做上述這麼多的說明。
另外,我們在本篇第二章[8]中已經看到,在沒有特殊目的的情況下,三個部分并列部署是最自然的,因此行軍時采用三路大的縱隊也是最自然的。
現在我們在這裡僅還需要指出,一路部隊的概念不僅是指沿一條道路行進的一支部隊,而且人們在戰略上也把在不同日期沿同一條道路行軍的部隊稱為一路部隊,因為人們将大部隊分為數路部隊的目的主要是縮短行軍時間和便于行軍,因為小部隊總是比大部隊行軍更快和更方便。
如果大部隊不是沿不同的道路,而是在不同的日期沿同一條道路行軍,也可以達到行軍更快和更方便的目的。
*** [1]原文如此,疑誤。
本書并沒有第九篇。
&mdash&mdash譯者注 [2]弗裡德裡希二世時,采用列陣式戰術,作戰時整個部隊往往分成兩至三個機械的、完整的戰鬥隊形,依據正面之敵距離不同,分别稱作第一列陣或第二列陣,第三列陣往往用作預備隊。
行軍時,每個列陣的部隊成縱隊,進入戰鬥前又成橫隊,而且各列陣的士兵不能打亂原來的相對位置,因此行軍部署非常複雜。
同時,各部分不能獨立作戰,要集中在一起才能組成戰鬥序列。
&mdash&mdash譯者注 [3]翼側行軍(Flankenmarsch),部隊改變原垂直行進的方向,向左或向右轉向翼側的行軍。
請注意與側面行軍(Seitenmarsch,在另一行軍隊伍側面的行軍)的不同。
&mdash&mdash譯者注 [4]原文&ldquoRottenmarsch&rdquo,即每三名士兵一排組成縱隊行進。
&mdash&mdash譯者注 [5]指兩條道路中距部隊較遠的那條道路。
&mdash&mdash譯者注 [6]什未林(KurtChristophvonSchwerin,1684&mdash1757),伯爵,普魯士元帥。
弗裡德裡希二世最主要的統帥之一。
1757年5月6日,在七年戰争初期的布拉格會戰中陣亡。
&mdash&mdash譯者注 [7]布蘭代斯(Brandeis),波希米亞一城市,位于布拉格東北,在伊澤拉河與易北河的彙合處附近。
&mdash&mdash譯者注 [8]&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原文&ldquoKontremarsch&rdquo。
1757年布拉格會戰前,弗裡德裡希二世與什未林在奧軍陣地前會合,因敵陣地在布拉格東面的高地上,難以從正面進攻,于是弗裡德裡希二世決定對奧軍右翼進行迂回。
這樣普軍必須向右展開,而什未林是以右翼開始行軍的,左翼在後,根據當時對戰鬥序列的要求,隻能向左展開。
因此什未林不得不命令部隊在行進中,排在縱隊尾部的士兵逐個出列,前往排頭位置,從而使左翼在前,右翼在後,然後向右展開。
由于整個過程形似跳四對舞,非常耗時,故作者在此形象地将此次行軍稱為&ldquo四對舞式的行軍&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一章 行軍(續一) 對一次行軍的行程和走完這一行程所需要的時間,自然應遵照一般的經驗來确定。
對于我們現在的軍隊來說,一般一日行程為3普裡,這是早就明确了的;長途行軍時,為了在途中有一些必要的休息日進行休整,一日行程甚至要減至2普裡。
一個8000人的師,在平坦地形上沿中等路況道路行軍時,走完一日行程需要8~10小時,在山地則需要10~12小時。
如果數個師編成一路行軍縱隊,即使不算後面數個師的出發時間,行軍時間也要多出數個小時。
由此可見,走完這一行程幾乎要占用一整天;士兵負重行軍10~12小時的勞頓程度是不能與平常徒步行走3普裡相比的(單個人沿着普通的道路步行3普裡隻要5小時就夠了)。
在不是連續行軍的情況下,一日行程5普裡,最多6普裡;在連續行軍的情況下,一日行程4普裡。
這些都屬于強行軍。
一次5普裡的行軍,中間就已經需要停下來休息數小時了,而一個8000人的師要走完這一行程,即使有狀況良好的道路,也不會少于16小時。
如果行程為6普裡,而且是數個師在一起行軍,那麼至少需要20個小時。
這裡所說的行軍是指集中在一起的數個師從一個營壘到另一個營壘的行軍,因為這樣的行軍是戰區内常見的形式。
如果多個師以一路縱隊行軍,那麼應該讓最前面的數個師提前一些集合和出發,它們也會同樣提前一些進入目的地的營壘。
但是提前的這段時間畢竟從來不能達到一個師走完其行軍長度所需要的時間,即不能達到法國人很形象地說的&ldquo流過&rdquo[1]一個師所需要的時間,因此通過這種行軍方法減輕不了多少士兵的勞頓,而且部隊數量的增多會使行軍時間延長很多。
一個師也用類似的方式讓它的各個旅在不同的時間集合和出發,隻在極少數情況下是可行的,這就是我們把師作為行軍單位的原因。
部隊分為小部隊,在不設集結點的情況下從一個舍營地向另一個舍營地長途行軍時,其行程當然可能增加,事實上,僅由于繞道去舍營,其行程就已經增加了。
如果部隊每天都要以師,甚至以軍為單位集結在一起,而且還要行軍去舍營,那麼這種行軍花費的時間最多。
隻有在富庶的地區和部隊人數不太多的情況下才建議這樣行軍,因為部隊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得到較好的給養和舍營地,足以補償長途行軍帶來的勞頓。
1806年,普魯士軍隊在退卻途中為了取得給養,每夜都進行舍營,這無疑是一種錯誤的做法。
其實部隊如果野營(露營),同樣能夠搞到給養,部隊就不至于在過度疲憊的情況下在14天内行軍大約50普裡。
在難走的道路和山地行軍時,上述關于時間和行程的一切規定就會有很大的改變,以至在某一特定情況下,人們難以有把握地估算出一次行軍所需要的時間,更不用說做出一般的規定了。
因此理論隻能提醒人們注意有犯這種估計錯誤的危險。
為避免犯這種錯誤,必須特别謹慎地進行計算,為無法預料的耽擱多留出一些時間。
同時還要考慮到天氣和部隊狀況對行軍的影響。
自取消帳篷以及自部隊采取就地強征糧秣的給養方式以來,部隊的辎重顯著減少了。
這一情況的最大影響自然首先表現為部隊的運動加快了,也就是說部隊的每日行程加大了。
當然隻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這樣。
戰區内的行軍很少因為辎重減少而得到加快,衆所周知,在行軍的目的要求行軍速度超過一般标準的所有情況下,人們或者把辎重留在後邊,或者讓其先行,通常在整個運動過程中總是與部隊保持一定的距離。
因此辎重一般來說對部隊的運動沒有什麼影響,而且隻要辎重不再是部隊的一個直接的累贅,不管它在部隊運動過程中可能受到多大的損失,人們一般不再去考慮它。
因此在七年戰争中有幾次行軍的速度是很快的,就是在今天也很難超過。
我們可以拉齊1760年的行軍[2]來證明這一點。
他當時是為支援俄國人對柏林的佯攻而進行這次行軍的。
他從施韋德尼茨[3]出發,穿過勞西茨,抵達柏林,在10天内行軍45普裡,平均每天4.5普裡。
一支1.5萬人的大部隊能夠達到這樣的行軍速度,就是在今天也是很不尋常的。
從另一方面來看,正是由于給養方式的改變,近代軍隊的運動又有了一個遲緩的因素。
部隊不得不自己解決一部分給養,這是經常出現的,而這比起從面包供應車上領取現成的面包自然要花費更多的時間。
此外,在長途行軍時,為了更容易讓部隊得到休整,不能讓大量部隊在一個小地方宿營,而是必須讓各師分開設營。
最後,經常遇到的情況是,一部分部隊,具體說就是騎兵,是必須舍營的。
所有這一切總的來說會導緻行軍速度顯著減慢。
因此我們看到,1806年拿破侖追擊普魯士軍隊和欲切斷其退路時,以及1815年布呂歇爾帶着同樣的意圖追擊法軍時,在10天之内都隻走了約30普裡。
而弗裡德裡希大帝自薩克森前往西裡西亞,再返回薩克森時,盡管攜帶着全部辎重,其行軍也達到了這一速度。
其間,由于辎重的減少,大小部隊在戰場上的機動性和便捷性(如果我們可以用這兩個詞表述的話)還是顯著增加了。
一方面,在騎兵和火炮數量不變的情況下,馬匹數量減少了,不必經常擔心飼料不夠了;另一方面,人們不必總是顧及拖在後面的長長的辎重隊了,在陣地中不是那麼受困了。
1758年,當弗裡德裡希大帝放棄圍攻奧爾米茨[4]後率領部隊行軍時,曾帶有4000輛辎重車。
他把一半軍隊分散成單獨的營和排,以保護這些辎重車。
在今天,這樣的行軍即使碰上最膽小的敵人,也不會再成功。
在長途行軍時(例如從塔霍河[5]直至涅曼河),由于辎重減少了,部隊當然感到輕快。
由于要攜帶餘下的辎重,部隊仍隻能維持日行軍的一般裡程,但在緊急情況下畢竟可以以較小的代價行軍,超出一般的日行軍裡程。
總之,辎重減少的意義更多在于節省力量,較少在于加快運動。
*** [1]原文如此,疑誤。
應為本篇第五章。
&mdash&mdash譯者注 [2]&ldquo流過&rdquo一詞,作者用了法語&ldquodècollement&rdquo。
&mdash&mdash譯者注 [3]1760年秋,托特列賓率俄軍經奧得河向普魯士首都柏林進軍。
奧地利為支援俄軍,派拉齊率1.8萬人從西裡西亞的施韋德尼茨出發,連續行軍,于10月2日抵達柏林以南7公裡的滕佩爾霍夫村,10天行軍320多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4]施韋德尼茨(Schweidnitz),即今波蘭城市斯韋德尼察(Swidnica),東北距布雷斯勞50公裡。
&mdash&mdash譯者注 [5]1758年5月1日,弗裡德裡希二世率普軍從西裡西亞攻入摩拉維亞,11日在奧爾米茨(Olmütz,即今捷克城市奧洛穆茨)附近占領陣地,因缺乏攻城辎重,推遲至22日才開始圍攻。
奧地利統帥道恩為營救在奧爾米茨的奧軍,于7月1日突然出現在奧爾米茨附近。
此前一天,奧軍一部在奧爾米茨東北截獲普軍大批彈藥辎重。
弗裡德裡希二世因後方交通線受到威脅,被迫停止圍攻,向波希米亞退卻。
普軍退卻時因攜帶大量辎重,速度極慢,7天隻走了60公裡,但奧軍并未進行追擊。
&mdash&mdash譯者注 第十二章 行軍(續二) 現在我們來研究一下行軍對部隊的損害作用。
這種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至必須把它當作一個除了戰鬥以外對部隊造成損害的專門因素。
一次适度的行軍并不會使軍隊這一工具受到什麼損害,但是連續數次這樣的行軍就會使軍隊受到損害,如果是連續數次困難的行軍,那麼對軍隊的損害自然就更大。
在戰争這個舞台上,缺乏給養和宿營地,道路條件差或破損嚴重,部隊不幸地要一直做好戰鬥準備,這些都會造成部隊力量的過度消耗,從而使人員、牲畜、車輛和被服受到損失。
人們習慣說,長時間的休息并不利于一支部隊保持體力,此時的病員人數比采取适當行動時的病員人數更多。
當然,如果讓士兵擠在狹小營舍的上下鋪裡,可能而且必然會使他們患病,但是士兵在行軍途中的營舍裡也是會患病的,缺少新鮮空氣和運動從來不是患這些疾病的原因,因為人們行軍時是很容易得到新鮮空氣和運動的。
人們隻需要考慮一下,一個士兵在野外泥濘的道路上冒雨負重行軍時生病,與在營房裡生病相比,身體受到的損害和削弱會有什麼不同。
一個士兵即使是在營壘中生了病,也還是可以很快被送到附近村鎮的,不至于完全得不到醫治。
但如果他在行軍中生了病,則先要在路旁無助地躺倒數個小時,然後成為掉隊者,拖着病體行走數普裡。
在這種情況下,有多少小病被耽誤成了重病,又有多少重病導緻了喪生!請再想一想,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和夏日灼熱的陽光下,即使是一次适度的行軍也會使士兵感到酷熱難當,使他們在極度口渴的折磨下撲向生水而狂飲,從而患病甚至死亡。
我們做這一考察的意圖,不是要減少戰争中的活動。
工具就是為了使用的,而使用就會造成損耗,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
我們隻是想看到一切都做得恰如其分。
我們反對那些理論上的空談,這些理論宣稱,高度的出敵不意、最迅速的運動、毫不停歇的行動不會付出任何代價,把這些運動描述成豐富的礦藏,稱統帥們由于懶惰而未利用它們。
這些理論家對待挖掘這些礦藏的态度,就像對待金礦和銀礦一樣,隻看到産品,而不問開采這些礦藏要付出多少勞動。
在戰區外長途行軍時,盡管行軍的條件通常比較好,每天的損失比較小,但是即使是最輕的病号通常也會長時間地落在後邊,因為初愈的人不可能趕上不斷前進的部隊。
在騎兵方面,受鞍傷的馬匹和蹶馬會不斷增多;在車輛方面,會有一部分因損壞而無法前行,出現混亂。
因此我們經常看到,一支部隊行軍100普裡或者更遠,抵達目的地時已經受到很大的削弱,特别是馬匹和車輛。
如果部隊必須在戰區内,即在敵人的眼皮底下長途行軍,那麼戰區行軍和長途行軍的兩種不利情況就會同時出現。
在人數較多,而且其他條件不利時,部隊的損失就可能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現在我們隻舉幾個例子,來證明上述論點。
當拿破侖于1812年6月24日渡過涅曼河時,他準備接下來攻打莫斯科的龐大的中央部隊有30.1萬人。
8月15日,他在斯摩棱斯克[1]附近向其他地方派出了1.35萬人,按理說他還應該有28.75萬人,而他當時實際隻有18.2萬人,也就是說已經損失了10.55萬人[2]。
我們知道,在這之前隻發生過兩次著名的戰鬥,一次是達武與巴格拉季翁[3]之間的戰鬥,另一次是缪拉與奧斯特曼-托爾斯泰[4]之間的戰鬥[5],這樣我們對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