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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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

    仁政必自經界始,一番打量之後數十年,民生利害皆係於此。

    若不及此改正,孑遺民生,擧將有愁歎之怨,令該曹急速定奪回下,使道內各官,一體施行,俾無彼此之殊。

     〈史臣曰:「國無善政,財用不足,則不思所以務本、節用,而必取盈於民,急征橫斂,式日斯生,民失其業,扶攜仳離,土地雖多,財何殖焉?若然則黃壤千裡,等歸於無尺寸之地。

    自古奉使之臣,鮮以損上益下爲念,而競以剝下媚上爲能。

    以至下情不通,上降不究,根本先拔,而國以隨之矣。

    」〉 4月4日 ○丙申,朝,王世子問安。

     ○北兵使李時言〈武弁之傑,而構殺金德齡,物議憤之。

    〉啓:「北鄙艱虞之事,倍蓰曩時,善後之策,所當汲汲講究,以備不虞。

    雖曰忽賊敗衂;老寇還巢,忽有忿憤移怒之跡;老有牧馬再動之志。

    前有一忽,尙難隄防,又添強寇,憂未歇也。

    前日添兵,隻在六鎭,而今之防禦,山堡尤緊,隄備之難;分派之多,槪可知矣。

    至如甫乙下、茂山、富寧、魚遊澗等處,不可不優數添兵。

    而鏡城則六鎭喉舌,而控制山堡,當留重兵,以防不測。

    假令忽賊摧挫不振,老寇跳梁如是,則此,除狼而値虎也。

    然則添防之擧,不容少緩,而練士卒、修兵器、儲峙糧餉,蓄力待時,當今之急務也。

    」判付曰:「今日北道之勢,誠爲危急。

    老酋兵勢甚盛,以深入疲勞之兵,當忽賊新至之軍,一麾敗之,如摧枯拉朽,此必有不可當者,存於其中。

    夷狄如猛獸,強則噬人,必至之勢也。

    狀啓辭緣採施,極盡籌畫,俾無後悔。

    但此賊巢穴,在於鴨綠江外,常所憂者,恒軫西鄙,而不料變出於六鎭。

    又與忽賊相戰,凡事誠難逆覩矣。

    平安道,亦宜另加措置。

    朝鮮之事,必失馬然後,始乃改廐,切宜熟慮,毋忽。

    」下備邊司。

     ○江原道都事崔光弼上疏,略曰: 臣竊觀,漢文之世,可謂治平,而有識之士,猶以爲厝火積薪,而寢其上。

    以此觀今之勢,內而朝政日紊;外而兇醜孔熾,所當寅畏修省,以答天譴;懷保惠鮮。

    而朝廷不念天災降酷,下民其咨,而惟以宮闕之未廣爲憂,自去年始有營建之議,及今春方興土木之役。

    都監嚴令,急於星火,功鉅力微,民之流散,日以益甚。

    臣自嶺西,行至江陵,扶抱其婦子者,途路不絶,十室九空,氣象愁慘。

    此豈不可已而不已者乎?臣伏見,江原一路,土瘠民貧,八道之尤,而棟樑巨材,皆出於此,材木定數,視他爲最。

    峰巒高峻,石路犖确,斫伐絶頂,輸運水滸,丁壯入山,老弱饋食,勿論士子、賤隷,率皆腁手而胝足。

    戶無男丁,傭人赴役,一月之直,幾十餘斛,傭者或逃於中路;或死於覆壓,而又傭於人,非一非再,傾家破産,呼寒啼飢。

    而嶺東九郡,嶺西沿江,去年水災,生民盡爲流屍,沃野變成平沙,所當弔死給復。

    而木數尤多,途道修夐,裹糧於三四日之程;輸木於數百裡之外,功役百倍,怨詛方興。

    今又特遣敬差,嚴勑流下。

    以于耜擧趾之日,爲擧木呼耶之役;以存問賑貸之時,而爲震動勞擾之擧,捨其穡事,違此農時。

    況日氣尙寒,春水未滿,小川悠揚,百石巉巖,不流束楚,何容巨材?淺灘曳木,如陸行舟,一木之運,百夫莫當。

    長立水中,死傷亦多。

    非徒殘縣小邑,煙火斷絶,以至雄州大邑,居圉卒荒,臣竊恐民方殿屎,弄兵潢池,而外寇乘隙,淪喪之禍,將不可救也。

    嗚呼!重恢之本,不在於宮觀,孰謂以殿下之濬哲,而爲此擧乎?三司在殿下左右,而未嘗吐一辭;大臣爲殿下股肱,而不之察;殿下守祖宗基業,而不加察,則其如宗社何;其於國家何?〈江原巨材,已伐通計二萬一千餘條,敬差官柳慶宗馳啓。

    〉 〈史臣曰:「崔光弼以昏庸,爲一時笑囮。

    然其所論,正中時弊。

    噫!民生怨苦之狀,擧一疏,可知其他,而以人廢言,惜哉!」〉○諫院啓曰:「黃海監司柳夢寅,處事顚倒,貽笑一道,請命遞差。

    驪州牧使金玄成,年紀衰耗,性且迂拙,到任之後,凡幹公務,一委於吏輩之手,民甚怨苦。

    請命罷職,其代十分擇遣。

    」答曰:「依啓。

    」 4月5日 ○丁酉,王世子問安。

     4月6日 ○戊戌,王世子問安。

     ○晝,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當初老軍來壓境上,邊上之報日至,意外橫突之患,難保其必無,欲令平安兵使差人,開諭老酋,以觀其意者,固非偶然。

    今見樸東亮、李慶濬書狀則以爲:『無端送人,彼必生疑,而北方情形接語之際,亦無節次。

    』雲雲,多費辭說,終乃曰:『我國西北兩邊,俱無可恃之勢,而一朝開諭於禽獸之域,未知其有益。

    』雲。

    自朝廷分付之言,別無激怒生事之事,而如是過慮,趁不入送,以失事機,非但事體未便,亦不無後弊。

    監、兵使推考爲當。

    今則老酋想已還巢穴,事勢與前有異,姑勿入送。

    而彼若以前日所言,求請職牒、藩胡出給等事,來言于滿浦,則答之曰:『忽賊化外雜種,權宜給牒,以爲羈縻。

    爾酋則受職天朝,我國與爾。

    共事天朝,豈有私相授職之理乎?藩胡如阿逆大等爾等攻掠縣城諸藩之時,畏其見害,自相逃避,散走山谷,非我所知也。

    且彼此疆域截然,我軍不可越犯爾境,爾軍亦不可犯入我境,而今者小酋,領軍穿過我境。

    邊將豈不知阻攔,隻以與我相好之故,姑許過去。

    此後不可如是之意,回諭於老酋。

    』雲,善爲措辭,答送爲當。

    此意,行會于監、兵使處何如?」傳曰:「允。

    」 4月7日 ○己亥,文定王後忌辰。

     ○朝,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弘文館箚子,傳曰:『此箚子,禮曹議啓。

    』事,傳敎矣。

    同堂異室之制,初非禮家商度講定之禮,特出於漢明帝臨崩之遺詔,過於抑損,而不自知其陷於非禮,亦不料其仍此,而遂爲宗廟之定制也。

    故,宋臣朱熹有曰:『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孫,而更僻處於一隅,旣無以見其爲七廟之尊。

    群廟之神,上壓於祖考,而失其尊。

    』乃至斥爲漢明之亂命,而其臣子苟從之罪,無能正其非者爲恨。

    其所以深惡,而痛絶之者,蓋不遺餘力,豈不嚴且懼哉?頃日聖敎曰:『遵倣古制,以正東方之謬,不亦宜乎?』是與朱熹之意,異世而同符。

    三代以後,豈不有奉先思孝之時,未聞有發此議者,王言一出,夐掩前古,聽聞所及,孰不感激而欽服?誠千載一時之際會,猗歟盛哉。

    況今廟制,每室右壁作龕室,竝東向,古者昭穆,各專一廟,昭不見穆;穆不見昭。

    故,各專其東向之尊,而無相壓之嫌。

    今則不然,雖曰異室,旣在同堂之內,隻隔一壁,背尊而坐,太祖最在群背之後。

    揆之神道,豈遠人情?以人情所不忍者,定爲奉先之禮,而不知非。

    當初議禮之臣,不知有何所見,而違情悖禮,莫此爲甚。

    僻在一隅,猶以爲失太祖之尊,今以太祖之尊,更在群室之背後,設令朱熹見之,未知又當如何說也。

    凡此之類,皆聖敎所謂,東方之謬之大者,決不可因循謬誤,而安於非禮者也。

    至於玉堂所箚,考據精博,議論簡當,皆先儒已定之論;前代已行之禮,灼有可據,實非空言,不爲則已,爲則不必別講他說。

    然而奉先之道,莫大於尊祖;尊祖之禮,莫重於別廟。

    別廟旣定,則大體斯正,其間一二節目,度數之不合於時宜者,亦不無因時損益之可言者。

    然,依儒臣所論,先正其大體,似不可已。

    第又有一說焉,或者以爲:『古者門堂、寢室,皆平人所居之室屋,故以之爲廟,則隻是此制;登降、酬酢,皆平日所行之禮數,故以之爲祭,而亦是此禮。

    所以事存、事亡,道無二緻,而通行無弊者。

    後世則平時起居日用,與古昔絶異,獨於廟禮,膠守古制,亦非權時識務之論。

    大體不悖,則斯可矣。

    皇明太廟制度,實出於太祖高皇帝聖算,高出庶物,定爲萬世之法者。

    其制後寢前殿,而在寢則太祖居中南向,昭主在左;穆主在右,以次橫列,坐皆向南,以中爲上。

    出殿則太祖獨居南向之尊,昭穆東西相向,以次而南。

    外有以合於前堂後寢之義;內有以寓其尊太祖、序昭穆之意,不泥古而無失於禮意;便人情而不乖於事理。

    雖不免同堂異室,而其義則自別,且時王之制,當今四方萬國之所仰法者,藩國遵而行之,於禮爲宜。

    』雲。

    是亦不無一蠡之測,而近於俗論,據經守禮之士,所羞言者。

    然,謀國之道,菅蒯之微,亦所不遺,敢以備採擇焉。

    然,議禮大事,有非該曹之獨擅,更議大臣,稟旨定奪,施行何如?」傳曰:「允。

    」 4月8日 ○庚子,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今見安邊府使金尙容〈意味偏滯,取舍不明。

    〉牒呈則:『府居向化胡人馬甫太等八戶,今月初一日,擅離本居,率其老弱,京畿向去之際,令把總領軍攔住,而不爲聽從,至於亂打軍人,仍爲上京。

    』雲。

    此胡等不遵朝廷處分,任意上來,殊爲可惡。

    但今已登途雲,待其來後,議處之意,敢啓。

    」傳曰:「允。

    」 ○以洪慶臣爲左副承旨,韓百謙爲判決事,閔夢龍爲同知中樞府事,柳公亮爲黃海道觀察使,呂??吉爲奉常寺正,李慶禥爲司饔院正,宋錫慶爲司成,成俊耉爲舍人,趙誠立爲兵曹正郞,李光胤爲工曹正郞,林??爲禮曹佐郞,柳洸爲工曹佐郞,權渫爲監察,洪緻祥、黃緻誠、李成吉〈麤率。

    〉尹??爲典籍,李箕賓爲三道統制使兼慶尙道水軍節度使,成允文〈貪殘鷙悍,所至,吏民、將士皆懷怨散。

    嘗牧濟州,虐使軍卒,乘忿酷刑,殺數十人,其殘忍如是,物議憤之。

    〉爲水原府使兼防禦使,趙守準爲驪州牧使,崔有源爲禮賓副正,李有慶〈貧居迂散,再徵不至。

    〉爲王子師傅。

     4月9日 ○辛醜,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傳于右副承旨樸東說曰:「唐人等以不爲推還所持之物,至於白晝,擊鍾訴冤。

    非但事體未安,若至於禮兵部,必增誣說以爲,朝鮮邊將盡奪吾等之物雲則我國以禮義之國,至誠事大,見稱天下,一朝得攘奪不義之名,其虧損大矣。

    當初邊將等處事錯謬,以緻如此。

    予意,其所失之物,計數折價,以紬匹償之,仍據實開諭曰:『亂軍等所失之物,無從搜得,故以此償之。

    』雲則渠未必不以爲快,而中朝聞之,或以爲知義矣。

    議處,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以備忘記傳敎意回啓曰:「此事,臣等亦爲商量矣。

    今承聖敎,極爲允當。

    其所失之物,令該曹以紬匹,量宜折價給之,且令事知譯官,措辭開諭,則非但渠輩之心可以慰解,其於待上國人之道,亦爲得體。

    敢啓。

    」傳曰:「允。

    」 ○諫院啓曰:「兵曹佐郞金終男,爲人迂踈,不合機務重地,請命遞差。

    近來本曹薦望之時,專不擇人,殊無難愼之意,物情深以爲未便。

    色郞廳請命推考。

    德源府使金好恬,本院三度越署經,請命遞差。

    本府以路傍殘弊之邑,近因守宰數易,將爲棄地。

    勿論文武,極擇勤幹有聲績者,差送。

    」答曰:「依啓。

    」 4月10日 ○壬寅,王世子問安。

     ○兵曹啓曰:「卽日漂流唐人等成群,直入新東門,號哭隳突,無所不至,不得已掩門攔阻,一邊多招通事,使之開諭。

    而觀其氣色,似無容易解散之勢,多定闕內入直軍士,使之守直,又於南北門,亦不無意外突入之患,亦依此加定守直。

    但闕門不得已暫掩之意,敢啓。

    」傳曰:「允。

    此人等隻欲自刎雲則雖是恐脅之說,而是決死爭之,其懷憤可知。

    誣訴該部,以洩其憤必矣。

    設使邊將不謹,未盡推還所失幾何,而不計事體,至於如此,爲人頑悍,亦可知矣。

    大槪或擊鍾;或隳突號哭,見聞可駭。

    更加守直嚴禁。

    」 ○夕,王世子問安。

     4月11日 ○癸卯,朝,王世子問安。

     ○江原監司狀啓: 秪受有旨:「稽古,山海有官;虞衡有職者,蓋奪豐餘之厚利,免調斂之重徭。

    而近歲以來,國綱解弛,山林川澤,祖宗朝縱民漁採,不在委人斂野之科者,皆爲豪勢家冒占榷利之資。

    而至於漕運海路、供上漁場,或稱爲立案之地,甚者,蟄燕之堤、淫鬼之詞,亦爲採稅之所,芻蕘漁獵者,無不觸手被禁。

    而農商因之失業,有識之仰屋竊歎者久矣。

    勿爲循例文具,十分著實査出,爻周立案,非但諸宮家、士大夫及豪勢品官之漁場、柴場、海澤、堤堰,冒出立案,專利害民者,一一摘發,或爲禁斷;或爲屬公,逐日開坐啓聞。

    而自今後,各道觀察使,或不有承傳,因其訴狀,文移各官者及各官守令,不體朝廷至意,出給立案者,皆以『制書有違律』照斷之意,卿其知悉。

    」事,有旨。

    漁場、柴場、海澤、堤堰等冒受立案者,摘發牒報事,各官行文知委,則竝稱無有雲雲。

     〈史臣曰:「一自國憲之不擧,言路之壅塞,諸宮皀隷,縱恣橫行,莫能捕治。

    以至市井奸細之徒,結托權豪,漁奪民利者,布滿域中,蔑法縱慝,擅弄利權,愁歎方興。

    而民益日困,征斂愈煩,國不加富。

    比如害稼之蟊;食木之蟲,必至於覆邦而乃已。

    王言一出,四方拭目,奉法之臣,所當窮尋剔刮,斷以重法,使魑魅魍魎,無所容匿。

    而終不免奉行文具,方伯委之各官;各官委之吏胥。

    張目呵止,莫敢摘發,終乃以無稱之,使旣明之陽光掩彩;欲散之奸黨復肆,可勝痛哉!」〉○夕,王世子問安。

     4月12日 ○甲辰,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星州牧使黃洛以有識文官,赴任之時,分送從馬,西方官物,公然駄來,率去于任所,極爲無謂。

    請命罷職。

    忠淸水營虞候李弘嗣、慶州判官樸瑺,駄率京娼,恣行泛濫之事,弊多及民,極爲駭愕。

    請命罷職。

    東部主簿尹安民,爲人庸鄙,侵虞坊民,輪役其家,閭閻之間怨聲騰播。

    請命罷職。

    右邊捕盜大將李潤德,年紀衰耗,不合本職,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傳于左副承旨洪慶臣曰:「卽刻聞,訓鍊都監失火雲,極爲驚愕。

    使善走人,急急往探形止。

    都監已燒耶?火藥、軍器,亦已盡燒耶?滅與否,竝爲仔細見之,回告入啓事,言于兵曹。

    」 ○左副承旨洪慶臣〈天性淳良,不修邊幅。

    〉啓曰:「問于兵曹,則急走人看審,則訓鍊都監大門外,下人家失火,延爇糧餉、雜物庫六間燒火,許多布物,幾盡成灰。

    火藥、軍器,一無所失,火則已滅矣。

    」傳曰:「知。

    」 ○備邊司回啓曰:「北道監、兵使之意,皆欲以向化胡人,分置諸道絶島之中,以絶投入老、忽之患。

    而聚集胡種,作爲藩落於水上、水下,常加撫摩,使之進告虜情者,其意深遠。

    不幸近年以來,老、忽兩賊,互相侵掠,其中強者,叛附於賊中,餘存藩胡,竝皆不得安居,欲爲內附,處處號訴,其情則果爲可矜。

    但多聚雜種於域中,漸至滋蔓,必有後悔,往牒已事,明鑑昭昭,此豈可容易許之哉?其他各鎭藩胡,多般開諭,勿爲輕許而已,許入城者,姑爲出置土城之內,以示撫恤之意何如?」啓依允。

     ○夕,王世子問安。

     4月13日 ○乙巳,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兼宣傳官韓贇,鹹鏡南道防禦使處秘密有旨齎去時,行過永興府,而有旨不爲傳授,及到北靑,始乃使人傳送。

    軍機重事,累日遲滯,不自傳授,極爲駭愕。

    請命罷職。

    近日典獄之官,屍居不職,凡幹囚放,一任下吏,物情之寒心久矣。

    本月初十日,政院擲奸時,書吏金德孫、算員金方慶等,皆爲點閱,不小罪囚,任意私放,極爲駭愕。

    請當該官員罷職。

    法典內:『年近六十五歲者,勿外敍。

    』雲,立法本意,固有所在。

    近年以來,政多苟且,爲人擇官,年紀衰耗者,苟有勢力,大城饒邑之除,惟意所欲,無復防限。

    到任之後,不顧前程,先私後公,無所不至,官家之耗竭;民生之受弊,有不可勝言。

    請自今以後,守令除拜,依法典,申明擧行。

    」答曰:「依啓。

    」 ○兵曹啓曰:「用劍武士,抄出書啓,逐朔試材,以爲勸懲之規,事非偶然。

    而被抄之輩,無意學習,及其試才之日,苟冀塞責,凡其踴躍進退之際,懶慢無度,至以戲笑爲事。

    昨日試才,所見駭愕,把摠、哨官以下,爲先推考,以懲後來何如?」傳曰:「知。

    」〈史臣曰:「閱兵講武,有國之不可忽也。

    我國忘備誨盜,敗深塗地,而猶且不戒,亂後十餘年,度日以戲玩,安禁武士之戲笑耶?所謂訓鍊都監三手軍士,正如偶人之形,不可以驅逐烏鳶,況用之於緩急乎?騎省之啓似矣,而原其罪則實歸於本曹。

    三軍之勇怯,繫乎主將;主將之善惡,繫用捨之當否,用人以賄,而常罰無章,則又何以激礪勇夫哉?」〉○夕,王世子問安。

     ○以韓孝純爲判敦寧府事,崔天健爲吏曹判書,盧稷爲刑曹判書,尹承吉爲知中樞府事,李時彥爲判尹,睦長欽爲輔德,申橈爲弼善,柳慶宗爲兵曹正郞,柳惺爲直講,宋碩祚爲持平,曺倬爲弘文校理,吳翊爲兵曹佐郞,宋英耉爲星州牧使,吳允謙爲安州牧使。

     4月14日 ○丙午,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各道方物,戊申年正朝爲始,依數封進事,前有公事。

    故去正月,成公事入啓,而至今未蒙發落。

    方物之數,極爲浩大,必須前期預爲措備,庶免忙遽倉黃之患。

    卽今時月向晩,尙無皀白,各道監、兵使移文本曹,頗以爲悶。

    故敢啓。

    」傳曰:「前則多事,今在病中,未能留意商量。

    大槪廟闕之役,民生艱苦,外方多事,明年姑依近年封進,其公事則隨後更爲判下矣。

    」〈史臣曰:「民生艱苦之狀,九重深遠,亦猶明燭,而該司不能因此,極陳息民之道,以廣如傷之仁,而隻擧兩端之議,取裁於上。

    若無姑依近年之敎,則亦將牧人牛羊,而立視其死矣。

    」〉○禮曹啓曰:「弘文館箚子回啓,議大臣事,傳敎矣。

    議于大臣則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以爲:『臣本不學,於禮文尤懜然。

    廟制重禮,豈與敢論?但念者制,亦代各不同,我朝流來之制,恐不必變改。

    若患其狹窄,則因舊制而稍廣之,亦無不可。

    伏惟上裁。

    』領中樞府事李德馨〈剛果不足,爲相無所建白。

    〉、行判中樞府事尹承勳以爲:『伏見儒臣啓辭,臣等亦無異議焉。

    古制雖難卒復,而當此機會,旣知其謬於禮,則酌宜變革,誠不可已。

    平時廟制,旣爲同堂,而祖宗於各龕室,背後東向,甚爲苟簡。

    此尤議改之大者。

    第周則以後稷爲祖,而文、武爲世室,故諸王以此入廟。

    今永寧殿爲別廟,而宗廟又改前制,則地勢必大加恢拓增築,乃可議也。

    講究定禮,審度而處之宜當。

    伏惟上裁。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喜爲滑稽。

    〉以爲:『太廟之制,該官之論備矣。

    至下條附議,兼有權時合宜之意,雖臣等商度,亦何所加焉?其所言列聖坐次,則臣於平日,嘗所未曉,而屢與人商確者也。

    若其時議禮之臣,無他見聞,而隻泥於古者,廟皆南向,主皆東向之說,牽強附會,乃爲此違背之擧,則陋謬甚矣,尤當先正者也。

    至論制度,則臣之前議所雲,當以從周爲正,不然則寧因舊貫者,意已盡矣。

    蓋古廟本意,非以尊太祖,敍昭穆爲重,則今不能復古,而隻加一殿於前墠之下,已失古制,而徒多事耳。

    臣故曰,寧仍舊貫,而正其坐向。

    第慮每廟各具門堂、寢室,繚以周垣,故朱熹亦曰:「古所謂廟,體面甚大,非如今人之廟。

    」況我朝世室,已加於古則今不知太廟舊址,可能容得許多室屋與否也。

    故臣之前議所雲,先令禮官,按圖定式,相度面勢然後,議其可否者,蓋以此也。

    宗廟之制,先儒之論甚多,而朱熹獨取劉歆之說,以定百王之大經者,有以此也。

    今豈可創出新議,以撓先師成憲也。

    伏惟上裁。

    』領議政柳永慶、左議政許頊、右議政韓應寅〈和於流俗。

    〉以爲:『改定廟制,事體極重,不可輕易爲之。

    廣收廷議,得宜施行爲當。

    伏惟上裁。

    』行判中樞府事奇自獻〈權量有餘。

    〉以爲:『據古禮而立廟,誠千載不可得之機會也。

    但地勢狹窄,若不得以成其制,則仍舊而略加恢拓,似不得已。

    伏惟上裁。

    』行知中樞府事沈喜壽以爲:『伏見儒臣上箚,據禮經之本意;守先儒之定論,欲有以將順聖美之萬一,凡在聽聞,莫不稱賞。

    此實千載一時,不可得之嘉會也。

    誰敢以古今殊制,藩、夏異宜之陋說,而有所容議於其間哉?但經亂闆蕩之餘,有此營建不容已之擧,揆之目前事力;參以舊基面勢,則五廟、都宮之制,恐不能容易成就,世室之設,亦似有拘礙難便。

    此,該曹覆啓最下一款之說,所由起也,籲亦戚矣!前殿、後寢之規,亦未免同堂異室之謬,而尊太祖、序昭穆,頗有古意,其視太祖僻處一隅,乃在諸室之背後者,則猶爲彼善於此。

    況時王之制,固宜遵奉,而通行者乎。

    第念,中朝廟制,論議頗多端,沿革靡常,亦難得以適從也。

    所謂寢殿後,又有所謂祧寢,藏德、懿、僖、一四祖主雲者,猶我國之有永寧殿也。

    今我太廟之制,稍改其舊,則獨不改永寧之制乎?若不大加恢拓,增築四圍,則似無繕完之理,亦豈非難處之甚者也?臣等前日所陳,不得從周,則寧仍舊貫者,凡以此也。

    伏惟上裁。

    』鵝城府院君李山海病不收議。

    大臣之意如此,上裁施行。

    」傳曰:「議論似異我國之議。

    如此則後必有人言,而人豈喜新創之制乎?此事恐難成矣。

    」〈史臣曰:「國之大事,在乎宗廟,於此而不得其正,則雖三百之禮;三千之儀,無足以觀焉。

    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

    周公其衰矣。

    』又曰:『禘自旣灌而往者,吾不欲觀。

    』諸聖人之反覆傷嘆於魯祭之非禮,籲可恨矣。

    當廟宇重新之日,自上有『一正東方之謬』之敎,蓋非孔聖之遺意歟。

    將順聖旨,革非歸正,則千載謬制,一朝鼎新,而廟堂之議,紛然不一,權時之論,又從而沮撓之,遂使先王之禮,將顯而復晦,豈不爲萬世之羞恨也?」〉 4月15日 ○丁未,恭惠王後忌辰。

     ○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譯官崔屹受內司題名書冊,〈通事赴京時,自內題名書冊以給之,以唐物貿易之具也。

    〉而不納,故昨日本司催納,則屹方在禁府囚中雲。

    通事等放送事,去初九日命下,而擅自仍囚,至於六七日不放,極爲駭愕。

    予聞,今之該官不察職事,凡文簿,不爲手執親見,一任吏胥,所爲堂上,豈能盡知?必郞廳庸劣之輩,爲奸吏所欺而然耳。

    若稍留意於職事,詳察而緻思,則豈如此乎?獄囚度日如年,而彼奸吏作爲奇貨,惟恐一囚之見放,乃其素性耳。

    判付內仍囚之語,乃指軍官與成時憲而言也。

    蓋軍官與時憲,前於公事中,皆以仍囚判下故也。

    彼郞廳、奸吏,必以此字附會於通事。

    今此通事難於定罪事,旣爲議定於本府,仍囚何爲耶?抑更有憑閱之事耶?何不緻意而思之?又何不考前公事耶?設或不能解見,則何難於更稟;或問於政院,而處事若是其無謂耶?因某條不放事,問于禁府以啓。

    」 ○義禁府知事宋言愼、尹承吉、同知吳億齡啓曰:「頃日韓述等獄事議啓時判下,臣等誤見以爲,使書狀,則照律譯官則仍囚;軍官及成時憲則放送矣。

    今承備忘記,更取判下公事,看得『譯官等竝除加刑;仍囚軍官及成時憲竝以放送,之敎。

    自是一段放送事,而臣等見識昏謬,作譯官仍囚,軍官等放送兩段,而見使蒙放之人累日囚禁,初不緻疑於其間,不復有申稟之事,一擧而三失。

    臣等不職之罪,至此尤大,不勝惶恐之至,待罪。

    」傳曰:「判付下字不明,偶然未及察見。

    勿待罪。

    」 ○王世子問安。

     4月16日 ○戊申,王世子問安。

     ○同副承旨李惟弘以漢城府言啓曰:「京中江上車子之數,比平時未滿十分之一,而盡入於諸宮家,供役本府者,隻有四輛。

    名之曰元車夫,幷屬於廟、闕兩都監,本府無有一輛餘存。

    如零碎應用窘迫之狀,不可盡達,至於祭享樂器等物,大內造成材瓦則事係重大,亦不得趁時輸運,極爲憫慮。

    都監則自備募最,其數甚多,雖非本府車子,亦足以濟事。

    令都監元車夫宋連金、嚴守還、宋遠同、邊信等,還給本府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

    」 4月17日 ○己酉,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宗廟制度議大臣事,傳曰:『議論似異我國之議。

    如此則後必有人言,而人豈喜新創之制乎?此事恐難成矣。

    』事,傳敎矣。

    自古議禮之時,孰不曰古禮?然而卒不能見行於世者,非古禮之不盡合於時宜也,上之人多不緻意於禮文,諉以古今異宜,而揮斥之,徒滋識者之憾而已。

    今者上有好禮之至德,而不能承奉盛美,緻令千載一時之際會,歸於蹉過,後來之憾,必將有深於今日。

    但前堂後寢之制,則亦非新創之規,我先王世宗大王已嘗行之於文昭殿,其設立之時,雖曰原廟,豈不一依太廟之制乎?然而別立新規者,聖意所在,誠不敢測度,而必不徒然也已。

    迄今人言反在於太廟之制,而不在於文昭之制者,豈非出於聖智之獨運,而且合於人事之儀則乎?然,有非該曹所敢獨擅,以傳敎之意,更議于廟堂,稟旨定奪施行何如?」傳曰:「允。

    」 ○右副承旨樸東說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夏等,北道守令、邊將,依傳敎,一一付祿。

    自上特軫將士遠戍之苦,有此布憫恩命,凡在瞻聆,孰不感激?所當遵奉施行,使有實惠。

    而見任守令、邊將,居京者數少,率多外方之人,各其祿捧受出無人。

    若不別樣處置,中間未免爲花消之歸,而特霈之恩,終不得霑及,是甚可慮。

    守令、邊將中,在京應受者外,外方居住者,從實査出,勿給京祿,就於家屬所在之官,以官穀,依本品科祿題給,會計減錄後,小名成冊啓聞,則恩澤足以下究,揆之公私,允爲便益。

    惶恐敢啓。

    」傳曰:「允。

    」 4月18日 ○庚戌,王世子問安。

     ○宮闕營造都監啓曰:「各道田結收布作米,軍資監空庫捧上事,前日啓下,而今者作米上來捧置。

    米麪色、監役官,輪日晝夜遞直,而且令兵曹,別定部將,多率軍人,協同守直,俾無虛踈之弊爲當,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兵興以來,生民蕩柝,國計空竭,取盈於民,無有紀極。

    雖愛民節財,吹噓生殖,尙難保存,而營造一設之後,力役重斂,一時暴發。

    各邑守令收布之際,務極精細,令急星火,保存之民,驚駭四散。

    棄本逐末,田野荒蕪,食實者日就凋瘵;無賴者群聚爲賊,遍滿山谷,在在剽掠,行路殆至斷絶。

    噫!民之失所,有自來矣,而促其散亡,則營造一司,爲驅雀之鸇也。

    」〉 4月19日 ○辛亥,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目:「粘連。

    關西防守之重,專在沿江六七邑,而近因人參弊痼,軍民逃散殆盡。

    當事之臣,目見病根所在,乃以盡蠲參貢,爲措置防備之本,其所料理,誠不偶然。

    所當曲加變通,以副其望。

    而第此參貢,雖令定價取布,而産參之邑,則事目內許以本色備納者,非但隨地所産,從民情願,亦恐貿參不足於應用。

    故若諉以定價收布,而盡將六官貢參,遍爾移定於本不産參之道,則旣非任土制貢之意,亦非久遠可繼之道矣。

    江邊貢參量減之數亦多,民之出力,比於少紓,惟在本道仰體朝廷立法至意,着實擧行,則邊民之蒙惠,豈微微哉?今日貢參,旣無專靠於參商,而所設參商,不但在於京城,本道如平壤、寧邊、義州等地,最爲多在。

    嚴加括出,小名成籍,輸送該曹,移文禁斷,非一非再,守令或牽於私情;或拘於關節,不能痛禁,以緻如此,極爲痛心。

    自今以後,申飭列邑,嚴禁此輩,使不得接足,則參商之應貿於公家者必多,而可爲本道永久之利矣。

    北道添兵則自此亦料事勢如此,今番不爲分定,防備諸事更宜專力措置,毋負朝廷期待之意事,兵使處幷爲行移何如?」啓依允。

    〈史臣曰:「國之將亡,必有尤物,爲之祟焉。

    非獨女妖爲然,雖一草木之微,苟可以病民蠹國者,莫非尤物也。

    故,丹砂危漢;荔枝傾唐;花石覆宋。

    當其全盛之時,求無不獲,惟意所欲,孰知數物之微,爲害至此哉?然其愛好之極,必至誅求;誅求不已,必至民病;民病不已,必至財竭;財竭不已,必至賦加;賦加不已,必至離散。

    散而爲盜,何所不至?以此觀之,一草亡國,豈虛語哉?夫參之爲物,不過醫方中一等草,及時採取,與溲渤同其用,有之不能使天下人無病;無之不能使天下人皆病,有無不關於國用明矣。

    今也以參之故,而擧國遑遑,恒有不足之嘆,民生戚戚,不堪蹙頞之苦,醫民之草,反爲病民之物,其故何哉?我國之以參爲獻,不過土地之所生,而中國之以參爲貴,如長生之草。

    以遠方之物,爲恒用之茶,公卿士庶,莫不皆然,轉相販賣,其利百倍。

    利源一啓,參價愈騰,我國姦細之徒,私市其直,諸宮權貴之家,倣而行之,招納參商,互相分利,邀結譯官,坐販中原,中國之銀、我國之參,其利正等。

    參何不貴,而民何不病哉?上不爲欲然後,可以禁民之爲盜;上不爭利然後,可以止民之爲姦。

    今一使臣之行,求請遍於列邑;一唐官之來,徵索騷於閭裡,而赴京之時,又自禁門,招緻譯官,量給銀參,販貿唐物,謂之闕內貿易,使臣不能禁;禦史莫敢發。

    藉此爲姦,何憚而不爲乎?宮中高髻,四方一尺。

    諸君亦然;權貴亦然,人爭慕效,上下征利。

    厲民自奉,不但人君;壠斷綱利,非獨商賈如是。

    而使本道多招參商,嚴加禁斷,正如不塞其源,而防其流,尙可得耶?今宜痛陳人參之弊上達,凾命進獻之物隨民所採,不擇大小。

    貿易之參。

    絶自禁門,次禁諸宮,次禁權貴然後,一尺禁令,四方傳命,參商自絶,參價自平,視參不過如蒼、白朮耳,雖不移定內地可也。

    今因聖上西鄙之憂,撫摩之敎,此正拔本塞源之機。

    爲該曹者,不能反覆開陳,永杜巨弊,而顧乃區區論啓於收貿之不足;移定之不可,使積年病民之物,終爲空國之妖草,可勝嘆哉!」〉 4月20日 ○壬子,王世子問安。

     4月21日 ○癸醜,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江原都事崔光弼,爲人孱劣,取侮列邑,不合佐幕之任,請命遞差。

    濟用奉事樸安立,居官不謹,貢物捧納之際,多有鄙瑣之事,請命罷職。

    〈光弼雖劣可以佐幕,且陳宮闕之弊。

    安立亦稱謹愼,別無汎監之事。

    〉務安縣監李禎慶,到任之後,專事貪虐,加以濫用刑杖,闔境怨罵。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前正郞柳東立,爲賤隷所敺打,其家婢子亦至於傷死,此誠近古所未有之變,凡在見聞,莫不寒心。

    東立家具由呈法司,而不爲接狀,又呈刑曹,則爲該官者,所當刻期嚴捕,以正其罪,而日字已多,置之尋常,使敺辱朝士、打殺人命之罪人,久未就捕,極爲駭愕。

    請刑曹色郞廳罷職。

    」答曰:「允。

    」 ○執義金大來啓曰:「本月初二日,前正郞柳東立妻,代奴呈狀于本府曰:『庶孽李尙忠多率奴子,突入其家,敺打東立及一家之人,掠奪牛馬而去。

    一家之人,因傷幾死者二人。

    』雲。

    大司憲黃暹以東立孽妹作妾之故,引以爲嫌避,不與論。

    臣語同僚曰:『此事大是可愕,所當接狀。

    但本府接狀規例,必須同僚中,有所聞知者,然後乃許。

    此事有所聞見乎?』掌令閔汝任顧謂持平申光立曰:『此事外間皆言,持平親見雲,然否?』光立曰:『其日適於路上,隻聞奪馬相敺之事,其餘不得詳知。

    』雲。

    仍與商議之際,掌令李久澄曰:『狀頭書新呈二字,有違呈法司式例。

    』雲。

    旣違式例,則不可接狀,姑以違格書給矣。

    其後又聞,一番來呈,而臣或以式暇;或以賤病,數日不仕,雖不知某日來呈,因某事不許接狀。

    而其初日不爲接狀之罪,臣實當之。

    今見諫院啓辭,公論激發,臣不可靦然仍冒。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物待退論。

    〉○掌令李久澄啓曰:「本月初二日,前正郞柳東立家奴,以東立被毆事,呈狀于本府,而狀頭有新呈二字。

    臣以本府呈狀,有違規式,則例不接狀,故以此語于司僚,同僚皆以爲然,姑以違格書給矣。

    其後初九日,東立家奴又爲呈狀,而此日則臣以私忌不參焉。

    今見諫院啓辭,初二日不爲接狀之罪,臣實當之。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掌令閔汝任啓曰:「本月初二日,前正郞柳東立妻,代奴呈狀于本府,狀中所雲之事,極爲可駭。

    卽欲接狀,而大司憲黃暹以相避不言。

    執義金大來議於同僚曰:『本府接狀古規,必須僚中有詳其曲折者然後,方始接狀。

    此狀中事,有誰得知者乎?』臣答曰:『似聞持平申光立見知。

    』雲雲則光立以爲:『於路上,隻聞奪馬相毆之事而已。

    其他未得詳知。

    』雲,而且掌令李久澄以爲:『所呈狀頭,書新呈二字,此非呈狀式例,不可接狀。

    』雲。

    故以違格書給矣。

    厥後初九日,更爲呈狀,而此日則臣隻與黃暹、申光立同坐,顧與光立欲爲接狀,則黃暹以爲:『暹與東立,法當相避。

    況有他該司可呈處。

    暹在本府時則雖同僚接狀,必以爲暹所指揮。

    暹遞本職之後,乃可來呈,今則決不可接狀。

    』仍敎東立家代奴,使之出去,臣不敢強執已見,姑爲出給。

    今見諫院啓辭,不爲接狀之罪,臣實當之。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持平申光立啓曰:「臣前月二十八日,以重試初試監試官,罷場復命之後,自闕還家,行到長興庫近處,裡人或坐或立,或婢子數輩,出門哭訴雲:『人將死矣。

    人將死矣。

    』觀其辭色,則相鬪之後,同室驚駭之狀也。

    臣慮其有傷體貌,不敢顧問而去,隻於路上得聞奪馬相毆而已。

    今月初二日,柳東立妻戶奴呈稱:『庶孽李尙忠,多率奴子,毆打東立。

    』雲。

    執義金大來議於同僚曰:『本府接狀之例,必須詳知後乃許。

    此事,同僚中有所聞見乎?』掌令閔汝任顧謂臣曰:」或謂持平親見雲,然乎?』臣答曰:『不得見方鬪之時,鬪罷之後,適經過家前,隻聞奪馬相毆而已。

    』掌令李久澄以:『狀頭書新呈二字,有違格例。

    』雲。

    旣違格例,則不可接狀,姑以違格書給矣。

    其後初九日,更爲呈狀,臣與閔汝任欲爲接狀,而大司憲黃暹以爲:『暹與柳東立,法當相避,有他該司可呈處。

    暹在本府時則雖同僚接狀,必曰暹之所爲,暹遞此職,乃可來呈,今則決不可接狀。

    』仍敎東立奴,使之出去。

    臣不敢強執己見,還爲出給矣。

    今見諫院啓辭,不爲接狀之罪,臣實當之。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持平宋錫祚啓曰:「臣伏見諫院啓辭:『前正郞柳東立爲賤隷所毆打,其家婢子,亦至於傷死。

    呈法司,不爲接狀。

    』雲。

    其呈狀雖在臣除拜本職之前,而旣忝本官之後,同被譏斥,不可靦然在職。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4月22日 ○甲寅,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執義金大來、掌令李久澄、閔汝任、持平申光立、宋碩祚,竝引嫌而退。

    歐辱朝士,變之大者;打殺人命,罪之極也。

    其家旣爲呈訴,則所當接狀,以正其罪。

    兩家違格;些少引嫌,有不可顧也則不無所失。

    事在除職之前,則別無可避之嫌。

    請執義金大來、掌令李久澄、閔汝任、持平申光立遞差;持平宋碩祚出仕。

    」答曰:「依啓。

    」 ○禮曹啓曰:「先王朝《實錄》相考,則別無制度商確之事。

    太祖朝始爲創建太廟,至明廟朝增修間架而已。

    以此更議于大臣,則或以爲:『三代廟制,最爲得禮之正。

    今當重建之時,若盡從古制,則固無可議。

    不然而從降等之禮,有所變改,則旣非古制,亦非遵祖宗遺意。

    寧仍舊制而重修,隻恢柘間架爲當。

    』或以爲:『前殿後殿,不遠於古制,而時王之所已行,藩國之所當仰法者。

    在寢位次,雖不得一如天朝之制,而及其出于前殿,則可以伸其尊太祖、序昭穆之意,無失於禮意;不乖於事理。

    雖不盡如古制,猶爲彼善於此。

    』雲。

    改定廟制,事係重大,而論議如是不同,更爲廣詢廷議,折衷施行何如?」傳曰:「論議旣如是不同,今雖廷議,徒滋紛紜。

    仍舊制重修。

    」 4月23日 ○丁卯,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北道今年軍糧貿用次,木綿百同措置入送事,曾已啓下矣。

    今日物力,他無措備之勢,姑以本司見留三十同,差官爲先入送,而下三道監司留營時,儲備頗優,〈慶尙道自設營之後,割削郡縣,輸入營中。

    李時發、李時彥儲備五六年軍糧、軍器、木綿、火藥等物,充溢營中,他物稱是。

    民瘠而營肥,柳永詢糜費幾盡,剝割尤甚。

    前留庫正木一千五百匹、軍糧白米六百石,用盡無餘。

    又收鐵民間,打造鳥銃,分送各官,勒令貿布,各官則分定民間,收布載送,以充其闕。

    每結別收米五鬥,皆非朝廷令也。

    大建營軒,剪彩爲花,逐日張樂,荒淫不止。

    妓生有受米八十餘石者,木綿不紀其數,梨園生色,而營儲蕩然矣。

    又稱營屯、國屯,勒定州縣,以民結督徵,隨入轉用,所過州縣,如經兵火之後。

    下三道同然,而嶺南尤甚,一道之人,不咎監司,而歸咎朝廷及耳目之官。

    今雲營儲頗優者,乃虛張其數以報者也。

    〉各令除出二十同上送,使之鱗次入送,此外不足之數,則江原道嶺東及慶尙左道各寺奴婢,丁未條身貢各五同,竝令除出,秋成前依前例,輸納鹹鏡道初面官,受到付考準之意,四道觀察使處,行會宜當。

    」傳曰:「允。

    」 ○夕,王世子問安。

     ○以宋言愼爲行大司憲,黃暹爲同知中樞府事,曺倬爲執義,崔有源爲掌令,宋錫慶爲掌令,成俊耉爲副應敎,金大來爲禮賓寺副正,柳希奮爲司藝,崔弘載爲持平,閔汝任爲典籍,李久澄爲典籍,權景中爲務安縣監。

     4月24日 ○丙辰,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全繼信回自馬島,留置京中,擬備不虞調用,〈繼信雖有口才,廟堂以此擬用,誤矣。

    〉今者統制使李箕賓啓請,以軍官帶去。

    回答使回還間,仍令留待,勿爲下送宜當。

    且此人纔受本職,未及受祿,因事見罷,遠方之人,糊口極難。

    依前日蔣希春例,令該曹量給朔料亦當。

    敢啓。

    」傳曰:「允。

    」 4月25日 ○丁巳,王世子問安。

     ○掌令崔有源啓曰:「臣本迂踈,不識朝廷體面。

    今月十九日,以禮賓寺副正,將參謁于政府,以體貌間節目,招府吏探問,使之告于都堂,壞損事體,不得行禮而退。

    大臣合坐之所,極爲尊嚴,而緣臣謬妄,顚倒至此,臣實縮恧,無以自處。

    不敢行公,屛伏呈病,今玆新命,又出意外,勢雖偃然承當,重辱風憲。

    請賜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

    」 ○憲府啓曰:「掌令崔有源引嫌而退。

    都堂合坐,體面至嚴,參謁禮貌,自有常規。

    但其節目間事,或招府吏講究,不過質疑之意。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請命出仕。

    」答曰:「允。

    」 ○備邊司啓曰:「前日胡惟忠等漂海事,査報鎭江時:『追趕本國鹽船,情迹亦所難知。

    』一款,自上命刪去,〈胡惟忠等追趕我國鹽船事狀,鎭江査報中載入,而上慮如此則渠等還歸必得罪,故隻報漂海事,不錄追趕鹽船作挐之事。

    故如是入啓雲矣。

    」〉聖意所在,極爲允當。

    但以渠輩所爲觀之,〈作挐闕門之事。

    〉與向來漂海唐人不同。

    若於咨奏中,當初被獲情節,全不擧論,則渠輩回還上國,不無反爲構捏之慮。

    就原狀啓中『充突追逐事狀及船中什物,我國之物居多』等語,略爲點化添入,以爲日後應變之地,而且使渠輩不得恣爲遊辭,似爲宜當。

    敢啓。

    「傳曰:」惟忠等倘是海賊,則船上豈有文書與禮單等物乎?予意,斷然以爲漂流者,而非海賊明矣。

    其曰追趕鹽船,此,邊將要功之說,蓋將擬以爲直捕海浪之賊者然。

    萬一由我數字之非其眞情,使數十人命,因此獲罪,或不免於死,此非仁人之所忍爲也。

    寧人負我,我不可負於人。

    不惟此也。

    凡咨文,上奏之書也。

    萬一失實,是藩臣而欺罔朝廷,罪孰大於此?予爲是懼,報鎭江咨草,一句付標,刪去矣。

    近觀此輩所爲,頗似不雅,恐有赴京之後,構捏之患,予亦爲慮。

    然,不過無知所爲。

    然,群意必有深見,參酌亦可矣。

    「〈史臣曰:」惟忠等雖非海賊,觀其所爲,頗有悖慢之事,該司所慮,亦可謂密矣。

    然,群臣以後患爲慮,而王者以誠信待人,與宋祖不從群臣請留吳越王錢俶之意,同一揆也。

    大哉,王心!推是心也,足以保一國,而有餘矣。

    「〉 4月26日 ○戊午,王世子問安。

     ○濟州牧使啓本:「前大靜縣監李瑞,罷黜歸時,洋中遇風,所騎船漂沒,不知歸處。

    京來禹啓聖,謫來內侍婢禮香、愛環二人通奸、潛商,情狀駭愕。

    堅囚待令,請明示典刑,以警他人。

    」 ○大司憲宋言愼、執義曺倬、持平宋碩祚、崔弘載等上箚曰: 伏以,天子、諸侯之禮,莫大於宗廟;宗廟之禮,莫重於從周。

    更秦以來,帝王建國,多出於戰爭之餘,一時制禮作樂之臣,未必皆通經、達禮之人。

    因襲謬擧,姑息因循,悠悠千載,孰能從正?是以,先儒之論,欲待大亂恢復之後,其意戚矣。

    今者中興改創之時,聖慮及此,命考歷代之制,是必有見於此。

    儒臣博考,取先王之正禮;依先儒之正論,非有參錯私見,隻陳聖人制作,自上使之收議左右者,非不知去就之當,實出於察邇好問,不敢自專之盛意也。

    大臣之論,亦不無一從正禮之意,則爲該曹者,隻當申稟取裁而已。

    先自別出己見,敢擧非所問之事,以亂千載一時之盛事。

    人臣責難於君,當以第一件事,而至不得成,然後猶陳之以彼善於此者,亦出於不得已也。

    況今上有盛擧,欲出於三代之正,而無大端物礙之弊,則何敢據後世之制,以沮大事乎?今之諸臣,講學、明理之功,孰有如聖明;好古、從正之德,孰爲如聖明哉?伏乞聖明,斷自淵衷,更令該曹及都監諸臣,明考成周盛制;參酌先儒至論,量度地勢,開定間架,闡成大禮,用光前烈,而務合聖人之制,以終聖上平生講明義理之正,則克愜於奉先之正理,而萬世有辭矣。

    禮之大綱,旣得其正,則其間雖有儀文、度數、節目之式,不能一一從古,而三代禮樂,亦皆有損益,非大害也。

    豈可以此,廢其大者乎。

    天下之事,出於下焉,而不得行,猶有所憾,況此事發端於聖上,而竟不能將順奉行,終爲有志者,千古之恨,則臣等亦廁於聖朝洪造之中,而有責不言,難逃爲千古之罪人。

    玆敢陳達瞽見,冀備聖採。

    臣等不勝悚息屛營之至。

    取進止。

     答曰:「廟制隨時不同,不必拘泥。

    改制太廟,豈易事?當初亦有論議不同,則不必強爲之敎矣。

    何必無事而做一場煩辨?」 4月27日 ○己未,王世子問安。

     4月28日 ○庚申,朝,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今當兩麥成熟,禾穀付種盛長之時,凄風日吹,旱乾太甚,審理冤獄,掩骼埋胔等事啓下。

    今方知委擧行,而尙無雨徵,民情憫迫。

    初次祈雨祭,三角山、木覔山、漢江、風雲雷雨、山川、雩祀等處,依禮文,災迫則不蔔日,來五月初一日設行,期於得雨,虔誠祈禱何如?」傳曰:「允。

    」 ○禮曹啓曰:「頃因領中樞府事李德馨、右議政韓應寅啓辭,鎭江吳遊擊所生兒,存沒探問事,林懽知委上送事,行移于全羅道矣。

    監司回答內:『林懽則病廢三年,滿身鍼灸,未能運身,不得上京。

    而其奴子所志內:「遊擊巨濟防汛時,果率縣妓蘭生娠有。

    遊擊在甕津時,委送家丁,專探蘭生懷孕與否,及其彌串鎭臨別時流涕,緻囑於懽,如果生男,幸須庇護生長雲,委曲說道,遊擊過江後,厥上典專人探問蘭生産子與否,則果爲生子,未踰年遽爲夭絶。

    」雲雲。

    林懽病之輕重,遠難的知,而其爲曲折,不過如此,以全羅監司粘移本草,示吳貴道,而令遊擊揭帖中諸人,以此意回帖何如?」傳曰:「允。

    」 ○以張晩爲戶曹參判,權憘爲都承旨,李順慶爲掌令,柳希奮爲司成,宋錫慶爲相禮,宋錫祚爲吏曹正郞,鄭岦爲吏曹正郞,南復圭爲持平,柳??爲吏曹佐郞,柳惺爲獻納,崔起南爲兵曹正郞,具寭爲正言,金緻遠爲兵曹佐郞,鄭廣成爲修撰,金聲發爲撿閱,申宗述爲月串僉使,康孝業爲彌串僉使。

     ○夕,王世子問安。

     4月29日 ○辛酉,憲府啓曰:「持平南復圭以都監材木督運事,時在忠淸道,斯速上來事,下諭府書吏。

    依前例,給馬下送何如?」答曰:「允。

    」 4月30日 ○壬戌,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行副護軍洪遵,假參知再度受點,終始不入;行副護軍宋圻,以假參知入直,無緣出去,其厭憚之習不可不懲。

    請幷命罷職。

    凡新來揀擇之事,所當趁卽爲之,而去丙午式年分館,今已經年,且因臺諫所啓,至捧承傳。

    而年少新進之官,不念事體之重,各執己見,遷就度日,掩置不行,極爲駭愕。

    承文院行首掌務官,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三角山祈雨祭獻官謁者啓曰:「祭壇及香廳、典祀廳帳幕,典設司不爲排設。

    當該官員推考,急速排設何如?」〈風雲雷雨祭及漢江祈雨祭三處所啓皆同。

    〉〈史臣曰:「壇墠潔靜,香幣薰精,多文小實,應天爲難。

    況文與實,俱無可觀者乎?」〉○別殿成。

    〈以時禦所狹窄,造別殿于大內之北,自春營之。

    書于此者,首夏之月,民事方殷,廟闕始建,旱乾又極,幷擧妨農,不恤天災也。

    〉○以崔有源爲司藝,宋錫慶爲掌令,成時憲爲禮曹正郞,金終男〈昏庸。

    〉爲工曹佐郞。

     ○崔有源邪侫詐妄,物議不容。

    有源乃趨附於銓長奇自獻,日日投謁,頻呈盛饌。

    納交之後,乃敢請之曰:「願爲三司末職,以扶門戶。

    」自獻知其無狀,而有源哀懇不已,不得已許之,遂通淸顯之路。

    自獻入相後,以其父滉之犀帶送之曰:『延原府院君李光庭令鑑,欲借此帶,亦不之許,今借于大鑑。

    』其獻誠如此也。

    厥後行事愎毒,人以無髯之蛇虺目之。

    金終男,昏庸之人也。

     五月 5月1日 ○朔癸亥,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是月又大旱,八道皆然。

    〈史臣論曰:「民事不可緩也。

    牟麥種於秋,苗於冬、實於春、收於夏;黍菽、稻粱耰於春,長於夏、登於秋。

    春三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兩麥秀而不實;四穀種而不秀,民天喪矣,五月始祈,緩也。

    」〉 5月2日 ○甲子,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前日以海浪島形止訪問事,理山出身樸薰,令平安監司急急上送矣,今者樸薰來現。

    詳細問之則各道海路遠近及人家有無,與頃日內下地圖,大槪相同。

    而所謂海洋島,似是今日之所謂海浪島,而地方不廣,隻有四五人戶,四面皆是石壁,至今船人指以爲:『田霖搜討之地。

    』雲。

    人家不多見之,似非海浪島,而其傍有石城島,稍爲廣闊,人家多在。

    地圖內,海海洋島屬石城雲,今此作孽之輩,必是海洋、石城之人,相聚出沒,攘奪我國人衣糧者也。

    樸薰自旅順口,回向廣梁之時,與唐船二隻偕來,薰之一行,未諳水路,莫知去向,則唐人曰:『第從我而來。

    浮海四日,直抵廣梁。

    』雲,此輩之備知我邊海路,尤可驗矣。

    但事係天朝人物,必有分明可據之事,然後方可處置。

    不然而遽卽移咨,事未妥當。

    此五等前日以爲,末梢或不無難處之患者,慮實及此也。

    若善爲設機,則捕獲一二賊船,甚不難也。

    今宜依前啓辭,嚴飭兩西、兩湖兵、水使,多般規畫,期於必捕,得其實狀然後,處之爲當。

    敢啓。

    」傳曰:「允。

    」 ○義禁府啓曰:「因旱災,審理冤獄事,命下矣。

    此,出於自上遇災恤囚之盛意,固當汲汲遵奉施行,而但本府事體,與他法司不同,臣等惟奉旨推鞫而已,至於各囚前後推問曲折,則天鑑固已洞燭無餘,臣等無容別議。

    請將各囚罪名、被繫日月、受刑次數,開另單上稟,睿裁。

    」傳曰:「允。

    」〈史臣論曰:「禁府之官,案罪輕重,覈其情僞,若有冤枉,則申啓昭雪,職所當爲,豈但奉旨推鞫而已?今因遇災修省之時,審理冤獄之敎,而憚於辨覈,慮有後議,乃曰:『天鑑固已洞燭,臣等無容別議。

    』隻將罪案,請稟上裁,脫有大明遺照,覆盆懷冤,則欲以失刑之名,歸之於何地耶?噫!積歲圜扉之中,豈無楚獄之籲天,而徐徐觀變,略無悶惻之意,德音旣下,猶思巧避之術,設或雷霆震怒,無辜連系,則孰肯秉法執公於訊議之際哉?」〉○戶曹啓曰:「人參一事,貢參之民,因此流散;防納之輩,獲利萬倍。

    今者朝廷,參量變通,新立貿參之規,庶可除前日之弊,而參商防納之輩,一朝失其重利,群怒衆怨,無所不至,百計欲沮毀,其情極爲痛甚。

    平市官員率領參商若幹人,價布已卽受去,而五部官員,則托以參商盡逃,無意率來。

    而中部、西部,則反發慢忽之語,尤極駭愕。

    大槪京外參商,皆藉勢牟利富實之人,豈至於一朝盡爲逃散乎?中部、西部官員,爲先推考,以警其餘。

    何如?」傳曰:「允。

    」〈史臣曰:「設貿參之令,除防納之弊,可謂善矣。

    然,所謂參商防納之輩,皆有所憑藉,非諸宮所屬,則必托於權貴之家,縱有罪犯,走取一小紙便,帖然無事,君令不能行;國法不能禁,有非五部官員所能制也。

    故曰,朝廷之權,歸於市井;市井之利,歸於權門,以利易權;以權易利,利權易位,主勢孤矣。

    」〉 5月3日 ○乙醜,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二月十九日朝講,上曰:『宗廟之祭,以唐禮爲法,執事之臣立以行禮。

    唐人習於立,故雖終日久立,不爲勞矣。

    我國則不然,年老之臣不能久立,至於流汗沾衣。

    非但在下爲然,自上亦不能堪也。

    大槪身安然後,可盡誠敬,決不能堪則何以盡禮?肅敬以跪,似無所妨。

    』本月二十三日,都承旨李尙毅啓曰:『頃日朝講,宗廟制度稟定時,宗廟祭立禮一節,別有傳敎,竝令禮官議啓,敢稟。

    』傳曰:『此乃偶然言之。

    然試問不妨。

    大槪凡參祭上下人,決不能堪之事,此意竝言之。

    』禮曹啓曰:『凡祭以敬爲主,故立而行禮,其來已久。

    但我國之人不習於立,雖非老病,亦不能堪疲困之極,誠敬不專,理勢使然。

    聖念及此,不但體下察物之仁溢於言表,其欲不竭人力,專意緻敬之意,至矣盡矣。

    依聖敎,代立以跪,允合情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