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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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臣僚公共之論也。

    自上若爲體念,則國家之幸,爲如何哉?」黃璡曰:「小臣庸劣無狀,當此多事時,冒忝禮官,而前《謄錄》不明,無從憑考矣。

    前日政院啓辭:『太平館留詔儀有言,文武百官、儒生,而《五禮儀》迎詔儀隻言,文武百官,而不言儒生。

    』小臣以本曹之議,雖無於《五禮儀》,而據前天使時已行之規,儒生分半往慕華館、太平館事,磨鍊入啓,而宗親則似當與儒生同矣。

    」沈喜壽曰:「儒生分半進參之事,似是分明矣。

    」上曰:「宗親似當入矣,儒生則《五禮儀》中無之,問于大臣處之。

    」黃璡曰:「小臣平時爲迎慰使,則終杯禮有之,而今則不爲終杯,而爲中杯,殊爲未安。

    」沈喜壽曰:「天使坐黑漆交倚;主上坐朱漆交倚,此亦未可曉也。

    」上曰:「五拜三叩頭及儒生立班之事,皆出於龔用卿時事也。

    《五禮儀》,祖宗朝嘗行之事,一朝以天使之言而廢之,極爲未安。

    當遵《五禮儀》而爲之。

    且予屢待天使,禮各不同矣。

    」上曰:「天使若苛察性急,則待之極難,至於貪者則待之甚易。

    又有一言,我國儒生冠服,靑衿以碧色爲之,此乃間色也。

    唐人以我國爲知禮,而若或指笑靑衿,則如之何?」沈喜壽曰:「中朝太學生,亦以碧色,爲靑衿矣。

    」崔天健曰:「尊賢作士,今日筵中最是第一義也。

    自上特爲體念可也。

    《實錄》中『宣詔官以漢語文臣爲之。

    』雲。

    贊禮以能解漢語人爲之何如?」上曰:「宣詔以漢語爲之未穩矣。

    」巳末罷黜。

     ○卯時,日暈,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辰時,日有兩珥。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申時,日暈。

    自夜一更至三更,月暈。

     2月13日 ○壬子,朝,王世子問安。

     ○政院啓曰:「臣等伏見自上所禦冕服,色品不好。

    必是中朝所賜之件,自上仍爲進禦。

    臣等固知自上欽帝賜,而崇儉素之盛心也。

    第念,以大禹之菲衣服,而所緻美者黻冕,誠以法服,實儀容所係。

    以之奉祭祀,而事祖宗;以之受恩詔,而承皇上,固非燕居常服之比也。

    臣等伏聞,平昔盛時,尙方依樣造出,以爲進禦之件雲。

    況今皇詔頒布,華使將臨,擧動之時,萬品鹹覩,似當依前造成,以爲聲容之盛觀,恐不可已。

    但未知尙方今日,果能及期造出否,仍伏惟念,皇上所賜,乃儀章也,非必物事也。

    一受皇賜之後,則依樣更造他件,亦出於預備之意,揆之事理,恐無所妨。

    惶恐敢稟。

    」傳曰:「其冕服,乃天朝所賜,予以爲,吾君之賜,服之無斁。

    品之高下,何必問焉?是以,不敢改之。

    冕服則常在尙方矣。

    昔在壬辰,變出蒼黃,西遷之時,宮中之物悉棄之,惟皇上所賜蟒龍衣,手索提出隨駕,謂人曰:『死時,必着此衣而死。

    』其賜衣,至今在側,時或披見,不覺涕下。

    冕服之不改,卽此意也。

    然,政院之啓,亦是問于尙方可及改造與否。

    」〈史臣曰:「我聖上恪謹候度,終始匪懈。

    雖當顚沛之際,不忘君臣之義、事大之誠,溢於言辭之表,其得皇朝再造之力,不亦宜乎?」〉 2月14日 ○癸醜,王世子問安。

     ○禮曹啓曰:「昨昨日朝講,知事臣黃璡啓曰:『頃日政院啓辭內:「慕華館迎詔儀,則宗親、文武百官雲,而無儒生二字;太平館留詔儀,則文武百官、儒生雲,而無宗親二字。

    」令禮曹體施行事,蒙允。

    小臣之意,自前儒生分半,一半則送于慕華館,一半則送于太平館,行禮者匪今斯今,今亦宗親、儒生,依前例,一樣添入宜當。

    』上曰:『宗親則雖不言,而包在文武百官之中;儒生則議大臣處之。

    』事,傳敎矣。

    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柳永慶、左議政奇自獻以爲:『平時則詔使之來,儒生分半,行禮於慕華館及闕庭,亂後廢而不擧,實是欠禮。

    今則儒生稍集於京城,依平時,竝爲磨鍊,擧行宜當。

    伏惟上裁。

    』右議政沈喜壽以爲:『昨日參聽黃璡榻前啓辭,卽以儒生分半行禮,宜當之意,啓達矣。

    伏惟上裁。

    』大臣之意如此,何以爲之?敢啓。

    」傳曰:「依議。

    」 2月15日 ○甲寅,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上箚曰: 伏以,上帝降臨視聽,有自相與之際,間不容髮。

    歷觀天變之應,必有人事之失,而亦無非仁愛時君,欲使惕厲修省,玉成而全安之。

    其垂象而警動者,不啻諄諄然命之也。

    比年來,天災物變,疊見層出,本月己酉,虹貫于日,衆陽之宗,爲妖氣所侵犯,陰沴之慘,莫之敢指,此正天人離合之機,君臣嚴畏之日,而祗敬之實,未孚於上;戲豫之漸,猶甚於下,疾威方懠,何以答之?;陟降厥土,何以應之?古人謂,一念起處,萬事根源。

    況人主之心,與天合德,而爲出治之本。

    戒愼恐懼,敬天之實,誠於內者也;政事制度,敬天之用,著於外者也。

    聖明旣以貞正堅固之志,能濟于蹇難之初,當此天文示警之時,仄身修德,而益加不息之功,常使淸明在躬,對越無間,則一心之運、萬機之應,自然皆理皆善,私意悉祛,天理流行,足以順天地之心,而絶邪翳之幹。

    若其繕修兵政,以爲自強之本;收拾人物,俾無遺失之才;恢張公論,開廣言路;激揚淸議,杜絶貪風,紀綱之陵夷者振之,風俗之頹廢者整之,由是以挽回世道,迓續景命,斯乃應天之事,而不出正心之中。

    如此而有天怒未解;災變不弭者乎?《詩》曰:「我其夙夜,畏天之威。

    」《傳》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伏願聖明,留神焉。

     上曰:「天變斯酷,方切恐懼,上箚陳戒,讜言正論,良用嘉焉。

    予雖寡昧,豈敢不畏敬?當更加省念。

    」仍傳于諫院曰:「箚中曰:『祗敬之實,未孚於上。

    』此指君上也;『戲豫之漸,猶甚於下。

    』此似指群下也。

    蓋言上不能祗敬;下漸甚戲豫雲矣。

    但其文勢,似竝指君上言,上之戲豫,甚於下之所爲雲矣。

    予固眇未,若曰戲豫則性拙不能。

    雖欲學爲之,而所稟不近,予亦嘗自笑其拙。

    隻恨德不及,而才不逮,矇學蔑識,冒居大位,忝厥祖宗,夙夜祗懼而已。

    如有此等事,願聞其詳。

    敢不極力而改圖?」〈史臣曰:「大禹拜昌,而夏以之興;德宗拒諫,而唐以之衰。

    故,淸明之世,忠讜盈朝;危亂之時,諂侫成風則善觀人國者,不過示言路開閉而已。

    嗚呼!今日之天災極矣。

    仁愛之天,豈無譴告之由乎?宮闈不嚴,而王子侵虐;朝著不靖,而搢紳傾軋,人倫斁而義理晦蝕;刑法頗而冤枉莫伸。

    內而賦役繁重,民生怨叛;外而賊虜方張,軍旅數興,危亡之兆迫在朝夕,則此正進盡忠言,咨諏善道之秋,而今因諫院之箚,反下詰問之敎,則大有乖於虛受之道也。

    訑訑之色拒人於千裡,豈不惜哉?」〉 ○司憲府上箚曰: 伏以,臣等俱以無狀,濫仄風憲,未嘗祛一疵政、革一弊瘼,悠悠泛泛,屍素度日,臣等不職之罪,固已多矣。

    玆者天文示警,變異非常,人心危懼,氣象愁慘,臣等何忍終無一言,重得罪於聖世也?臣等伏覩,殿下自經亂以來,其所以憂勤寅畏,一誠奉天者,靡不至矣,而天篤降災,日食、地震,星隕石移,山崩海赤,熒惑、太白,可駭可愕之災,無歲無之。

    至於白虹貫日之變,已現於甲辰元日,曾未數年,又出於本月上旬。

    夫日者,衆陽之宗,輝光所燭,萬裡同晷。

    故,日之將朝,群陰皆伏,而今此陰邪之氣,敢幹於太陽,誰謂殿下惕厲之時,有如此慘慝之災乎?臣等相顧憂遑,未知厥終之如何也。

    嗚呼!災不虛生,必有所召。

    臣等雖不敢指爲某事之應,而揆之在我,亦豈無一事可言者乎?臣等竊念,綱紀闆蕩、彜倫斁敗、人心澆薄、士習偸靡、貪汚成風,奢侈日滋。

    以至軍政之解弛;民怨之朋興,未有甚於此時,而刑獄或未盡理,人材亦患多滯,則凡此皆足以緻天之怒,而在殿下側修之道,恐有所未至也。

    臣等伏聞,宋臣富弼之言曰:「人君所畏者,天耳。

    」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爲?夫天之出災異,而警懼之者,可見仁愛人君之心也。

    人君苟能反躬自求,應之以實,則轉移之機,捷於影響。

    伏願殿下,深念緻災之由,益軫戒懼之心,施措雲爲之際,務合天理,使在下人事,一無所失,則視聽自我之天,豈無感通之理乎?伏願殿下,留神焉。

     上曰:「災變之作,蓋由時君,或未免過失,有以緻之耳。

    白虹之變,極爲驚駭,兢惕不寧。

    今見讜論,深用嘉焉。

    當更加省念。

    」 2月16日 ○乙卯,大司諫崔天健、獻納尹讓、正言申光立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才識淺陋,雖不及古人,而愛君一念,不下於古人。

    嘗見,堯、舜、湯、武之際,其臣之進戒者,未嘗不激切,豈以堯、舜、湯、武,爲有所未盡而然哉?臣子愛君之誠,當如是也。

    臣等非不欽仰聖上嚴恭祗敬之德,而敢以『未孚』進言者,卽古人進戒其君之心也。

    至於近日,內外諸臣文恬武嬉,不體聖明躬行節儉;宵肝憂勤之盛意,悠泛益甚,故乃以戲豫,策勵群下之失,是豈有指於聖明乎?告君之辭,所當精白開朗,而數行文字間措語未瑩,辭不達意,緻有聖敎,臣等之罪大矣。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然則予誤見矣。

    付之一笑可矣。

    宜勿辭。

    」 2月17日 ○丙辰,世宗莊憲大王忌辰。

     2月18日 ○丁巳,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淮陽、鐵原俱在北路往來之衝。

    當此邊鄙多虞之日,備禦等事,亦不可不慮,決難以迂拙蔭官,置此重地。

    請府使嚴仁述、洪耆英竝命遞差,其代以年少有才略武臣,不計職秩高下,十分擇遣。

    侍衛之任,兼、實無異,而武臣兼宣傳官,其數之多,至於六十餘員,冗雜者居半。

    咫尺扈衛,所見極爲可駭,請令該曹,一一澄汰。

    」上曰:「允。

    此守令等似不須遞差,然當議處。

    」 2月19日 ○戊午,以安昶爲尙衣院正,李愖爲侍講院輔德,趙正立爲議政府舍人,李順慶爲侍講院弼善,柳時行爲掌樂院僉正,任兗爲兵曹佐郞,李好信爲侍講院司書。

     2月21日 ○庚申,王世子問安。

     2月22日 ○辛酉,王世子問安。

     2月23日 ○壬戌,司憲府啓曰:「陜川郡守金繼燾,性甚迂拙,差役等事,一委下吏,貽弊多端,闔境怨咨,請命罷職。

    」上曰:「依啓。

    」 ○冬至使李尙信等辭免上疏答曰:「萬裡奉命,使下邦微誠,得達天聰,終蒙異眷,賜以中國禁制軍機秘藥,每歲許貿,皇上之視小邦,不啻如家人父子,感涕自零。

    卿等可謂使乎使乎者也,加資陞秩,豈足以酬之?宜勿辭。

    」 2月24日 ○癸亥,王世子問安。

     ○弘文館上箚曰: 伏以,天有日月星辰,而其行也健,無少休息,以生萬物。

    苟少休息,天之道廢,而萬物不得以生矣。

    君有將相臣庶,而體天之健,無或怠慢,以成庶務。

    苟或怠慢,君之道隳,而庶務不得以成矣。

    行健而無少休息者,天之誠也;體天而無或怠慢者,君之誠也。

    誠無形體,以萬物之得遂觀之,則天之誠,見可也;以庶物之得成觀之,則君之誠,可見也。

    然則九重雖深、方寸雖微,人君之誠與不誠,人皆得而揣知之矣。

    聖資天挺,誠明昭著,四十年于玆矣。

    敬天勤民,不敢遑寧,災異之降,每加修省,凡遇旱澇,祈禱精切,此,可見殿下畏天之誠也。

    然而天怒未弛,虹霓幹日之慘;風水星辰之變,層見疊出,無歲無之。

    求言之旨雖降,而草野之危言不至;兢惕之敎雖切,而朝著之讜論無聞。

    中外大小,以言爲諱,言涉直截,則慮其過當;語近媕阿,則取無圭角,使聖上好問之誠,歸於虛地,此必殿下畏天之誠,或有所未盡也。

    丁卯以來,士氣蔚興,必有緻之之由,而諸老繼亡,俗尙日偸,謾不知學行之爲何事,反加訾詆而怪笑之,殿下好學之誠,漸不如初,可知矣。

    壬辰之寇,雖曰氣數,必有召之之由,而民不怨叛,義兵蜂起,伏節死義者,比比有之,殿下愛民之誠,積之有素,可知矣。

    事天朝以誠,則得天朝救援之力,乃其効也;接天將以誠,則得天將死戰之力,亦其効也。

    中外庶務,無不摠攬,軍機戎政,規度備至,神謀睿算,逈出常情,此可見殿下憂國之誠也。

    然而國勢陵夷、軍兵單弱、人民愁怨、糧財匱竭,未有甚於今日,此必殿下憂國之誠,或有所未盡也。

    銓選公淸之敎,屢下於差除之際;關節肆行之戒,亦懇於籲咈之間,思革貪汚之習;痛抑奢逸之弊,怙勢者抵罪;犯禁者按律,聖旨嚴明,前後丁寧,此可見殿下率下之誠也。

    然而擇官未免於爲人;請托不絶於朝端,以贓被罪者無聞焉;以貪被駁者還用焉。

    行宮尙寓於閭閻;小民猶陷於塗炭,而士大夫家莊、服食,日漸侈忲;宮奴之作弊,無所不至。

    朝官或効之;盜賊或藉之,都民恟駭,八路騷懼,而未聞有按法禁制者。

    禁令隻行於無勢之孱民,而勢家大族則自如也。

    吏胥族屬、商賈者流,則莫敢誰何,況望其不畏強禦,如古人之爲者乎?此必殿下率下之誠,有所未至也。

    嗚呼!有誠必有効,其効之可見者旣如此,則其所未効者,皆由誠之未至也。

    誠苟至焉,一大臣可以謀國;一有司可以奉法;一將帥可以禦敵,保民自強,有何所難?雖然,我國方當積微之餘,大亂之後,百弊俱生,群工玩愒,不有曠世非常之擧措,決不能有爲也。

    勵精必如武丁之反己、楚莊之斷懸;聽諫必如漢祖之於張良、唐宗之於魏徵;任人必如桓公之於管仲、昭烈之於孔明;贓法必如光武之於歐陽歙;軍律必如諸葛之於馬謖;求郞不許必如明帝之於館陶;強項受賞必如董宣之於淮陽然後,乃可也。

    《書》稱:「至誠感神。

    」以格苗爲餘事,況其他乎?在我之誠,可貫金石,則發爲號令,如雷如霆;措諸事爲,雨霈雲行。

    約誓群臣,與之更始;申明法章,示民可信。

    風行草偃,舊俗維新,如轉戶樞、若運之掌,惟意所欲,疇敢越厥?不然而循途守轍,規規於事爲之未,則雖欲保民,而民不被澤,雖欲自強,而國勢益弱矣。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與間也。

    」君心旣誠,則何患無其人而無其政乎?伏願殿下,體天之健,自強不息,日接臣隣,親近儒紳,講劘學問,咨訪治道,常使聖心淸明,對越乎上帝,則可見聖功緝熙,無間於乾元矣。

    而況上天之示異,乃所以仁愛而玉成之,則恐懼修省,益誠其體天之誠,未必不由災異,而緻轉災爲祥,亶在於是矣。

    臣等俱以譾薄,備員經幄,絲毫無補,常切愧恧。

    謹綴瞽說,仰爭睿覽,無以芻蕘之賤,忽其芹曝之誠,不勝幸甚。

    取進止。

     上曰:「天災示警,實由寡昧。

    兢惕不寧,若無所容。

    進言忠讜,愛君憂國,深用嘉焉。

    當更加體念。

    」 2月25日 ○甲子,以李光嶽〈爲人多氣,馭下有威。

    〉爲永興府使,崔東望爲陜川郡守,崔有源爲成均館典籍。

     2月26日 ○乙醜,王世子問安。

     2月27日 ○丙寅,政院啓曰:「備邊司回啓內:『潼關見陷,城中人幾盡死亡。

    其中不無力戰而死者,賜祭緻慰,固不可已。

    令該曹察而擧行。

    』雲。

    『故僉使全伯玉處,令本官略備祭物,以慰其魂;城中亂屍,則男女分葬二處,依厲祭例,設二壇緻祭。

    』雲。

    大槪有旨內:『隻言:「弔死問生,優施恤典。

    」雲則李廷馦之徑自緻祭,似爲未妥。

    待禦史査覈啓聞後,令該曹察而擧行。

    』雲則廷馦狀啓之來,自京別爲賜祭與否,備邊司似當回啓定奪,而其時回啓中,賜祭一款不爲擧論矣。

    」上曰:「此事近偶思之,似不緻祭,故問之。

    今見啓辭,果然矣。

    將士守城戰死,而緻祭闕焉,非所以弔慰精魂;矜恤死事之意。

    令該曹速擧緻祭。

    且昔年具滉戰死,其時有錄用其子之敎。

    更爲相考,速官其子。

    全伯玉之子,一體施行。

    」〈史臣曰:「越有納官之令,而終復會稽之讎;漢有羽林之制,而竟雪平城之恥,則褒忠、錄後者,誠帝王激勸之方也。

    今我聖上特念戰亡之士,旣行緻祭之典,又下錄後之命,其於奬死事、恤遺孤之道,可謂盡矣。

    而握銓柄者,慢不奉行,綺紈乳臭之童,無不膴仕,而爲國死事之後,漠然無聞,則雖日下聖敎,亦不過爲文具而已。

    」〉 2月28日 ○丁卯,王世子問安。

     2月29日 ○戊辰,司憲府啓曰:「迎慰詔使,其任極重,自前必以有詞華、名望宰臣差遣者,其意有在。

    安州迎慰使閔仁伯,請命遞差。

    迎接都監郞廳趙守準,不能檢下,緻有弊端。

    都監重任,不可仍帶,請命遞差。

    」上曰:「允。

    」 三月 3月1日 ○朔己巳,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京畿暗行禦史沈諿啓曰:「利川府使李光吉,處事精詳,愛民以誠,民賴以安,專意東作。

    臣周行道內,若光吉者,未易多得。

    楊根爲郡,在於水上亂峽之中,土地墝瘠,人不堪居,倘微成仁耉之愛養休息,雞犬之聲,幾不得聞於境內矣。

    金浦縣令李幼淸,爲人寬和,諳鍊治民,不務名譽,事皆着實,初來不甚稱道,而漸有月計之益矣。

    龍仁縣令安宗吉,處於畿甸大路之傍;湖嶺發軔之地,日夜焦勞,久而不怠,大小公行,無不敬待,上司號令,一心奉行,使至殘之縣,如殷富之邑,其才能之周遍,可見矣。

    臣纔出官門,號訴虐害之怨者,富平之民也;未入境上,流亡相繼於道者,永平之民也。

    金庭睦汎濫之事,不一而足,率妾多至三人,私客恒留衙舍,以酒肉度日;以侵漁爲事。

    前府使黃緻敬儲峙之穀;招集之民,將不日而散盡矣。

    李韡迷劣之狀,有不足說,酒、餠頻索於衙前,每事裁決於鄕所。

    望臣之來,躬自抱簿而走,觀其擧止,亦可知取侮於民矣。

    安山郡守樸舜元、陽智縣監鄭應星,率其成婚子息於衙中,應星則前月初生已送本家雲。

    水原府使李慶濬,治冠一道;長湍府使金德諴,淸苦自守,吏畏民愛;抱川縣監洪瑞龍,勢家小民,均役均賦;通津縣監柳悅,積年弊政一朝除去。

    此四人者,政聲甚美,而但赴任,皆未久矣。

    楊州之人去思尹義立,至欲聚銅而爲碑;竹州之人追慕李惟弘,今方立石而頌德。

    此則已遞之守,令不必追論,而其流惠遺愛於民間者,有不可沒焉。

    故不容不達矣。

    」 ○卯時有霧氣。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申時日暈,自夜一更至二更,有赤氣。

     3月3日 ○辛未,王世子問安。

     ○以李堉爲內資寺正,李慶樭爲司憲府持平,柳肇生爲靈巖郡守。

     ○江原道暗行禦史樸顔賢啓曰:「平海郡守李希聖,勤幹多能,官事大成,闔境晏然,遠近稱譽。

    三陟府使樸慶新,爲治嚴明;江陵府使崔山立,政尙仁厚,而此兩邑守令,皆到任未久,實績未著。

    春川府使崔鐵堅,不恤民事,專務自奉,流亡相繼,怨讟盈路,臣所經過之地,亦多空家。

    詔使需用之物,徵歛太煩,加以不檢衙屬,至有諺書貼子,內出行下,則居官不簡之狀,據此可知。

    寧越郡守李有訓,流民牛隻,諉以避役,公然宰殺,以爲婚時設辦之資,新婚女子,留在衙中,及臣到境之日,始乃出送。

    扞城郡守李惟直,刑杖暴酷、政令顚倒,且以兼助防將,巡審列邑,抄軍鍊習之時,所帶敎師,一聽其言,操縱作弊,無所不至,非但大失軍民之心,嶺東之人莫不痛惡矣。

    」 3月4日 ○壬申,平安道暗行禦史成俊耉啓曰:「臣於本月二十二日,行過博川地,適逢路上有一武夫,多載蔔物而來。

    臣密令下人,問其所從來,則乃罷還方山萬戶鄭箕壽也。

    臣曾聞邊將侵虐軍卒之弊,常切痛惋,卽爲駐馬,搜探蔔駄之際,渠自知其罪犯贓汚,挺身騎馬而走。

    臣行所率草草,追捕無計,不得已馳入博川郡,鄭箕壽從人張彥祥、李龍孫等二人,着枷囚禁,現捉蔔物,令郡守李忠一,照數點檢。

    大槪,鄭箕壽,身爲邊將,不念國事,隻以剝割肥己爲事,極爲痛憤。

    他物則無識武夫之事,不足深責,至於弓子,戰具也。

    當此朝夕待變之日,一張有關,至於勁弓十四張,公然造來,尤極泛濫,朝廷處置。

    臣帶暗行之名,常規則道內聞見之事,書啓於復命之日,而逢此意外之事,不可膠守前例,敢先馳啓。

    」傳于左副承旨崔濂曰:「鄭箕壽拿來推鞫。

    」 3月5日 ○癸酉,王世子問安。

     ○以徐景雨爲成均館典籍,尹壽民爲春川府使,樸東善爲富平府使。

     3月6日 ○甲戌,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大君誕生,則祖宗朝前例,有陳賀之禮,今亦依前例,擧行何如?大臣之意如此,故敢啓。

    」傳曰:「勿爲。

    」 ○左副承旨崔濂以禮曹言啓曰:「大君誕生之後,陳賀有前例,故依前例擧行事,稟啓矣。

    所謂前例,往在世宗大王朝,廣平大君、平原大君、永膺大君始生之時,竝有進賀之禮。

    此是前例之明白無疑者,而未蒙允可,非但群情缺然使祖宗朝已行之規,廢而不擧,極爲未安。

    大臣之意如此,故惶恐申稟。

    」傳曰:「如是啓之,當從之。

    」〈大臣乃逆臣柳永慶也。

    〉 3月7日 ○乙亥,朝,王世子問安。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大君誕生陳賀事,已爲蒙允矣。

    常時賀禮命下,則卽爲擧行,而但三日內,闕庭儀物排設,百官班列,似涉騷擾,恐妨於緻謹靜攝,三日後爲之乎?且稽前例,大君之生進賀之時,頒敎一節,不爲記錄。

    今則何以爲之?敢稟。

    」上曰:「勿頒敎。

    」 ○傳于右承旨宋駿曰:「賀禮以權停例爲之。

    」 ○黃海道暗行禦史尹孝先啓曰:「平山府使康復誠,薄於自奉,而力於奉公;嚴明制吏,而恩信臨民。

    有此顯跡,旣蒙褒擢,今不必再論,而隻擧梗槪矣。

    延安府使李巖,〈剛明莅職,顯有治聲,而心術不正,矯情飾詐,薄待族親,有同路人。

    〉爲政剛明,處事精詳,吏無隱情,民皆安業,此人治聲,亦實優於一道矣。

    黃州牧使樸東說,政理勤謹,賦役均平,瓜滿當去,而民有願借之心矣。

    瑞興府使柳澈、新溪縣令尹瑂、松禾縣監柳悌,皆力於政事,而束吏治民,無不有端緖矣。

    至若載寧郡守沈日休,政旣不善,而假托天使之行,濫徵雜物,民怨盈路,加以衙內,所率甚多。

    甕津縣令李守禮,作吏無才,多失民心,人皆荷擔而走,境內蕭然。

    長淵縣監南以興,自以爲有才能,多行泛濫之事,且以天使之行,徵於民者甚煩。

    兎山縣監李允中,人物殘拙,政委下吏,値時多事,尤無可爲。

    所江僉使權省,濫率京妾及妾同生,侵擾軍卒,軍卒不勝其苦矣。

    」 3月8日 ○丙子,王世子問安。

     ○傳于右承旨宋駿曰:「今日陳賀勿爲,第七日爲之事,言于禮曹。

    」 ○名,王世子問安。

     ○以宋錫慶爲通禮院相禮。

     ○忠淸道暗行禦史李克信啓曰:「淸州牧使韓百謙、沃川郡守張世哲、瑞山郡守金順命,治有異績,已蒙褒賞,盡心國事,終始不怠。

    泰安郡守崔輔臣、天安郡守盧大河,至誠奉公,聽斷嚴明,官無弊政,吏畏民愛。

    槐山郡守沈宗道、唐津縣監尹鞏,政務平民,天使支待之物,自官措備,不煩民力。

    公州判官金鼎一、尼山縣監許涵、堤川縣監沈昶、恩津縣監李升亨,撫摩盡誠,民無怨咨。

    韓山郡守元彧,有子悖戾,郡人苦之。

    藍浦縣監趙元祥,始勤終怠,頗失民意。

    保寧縣監李汝賀,幹辦無才,人譏政拙。

    庇仁縣監任忠幹,優於剖決,而短於慈詳。

    以上四人,雖不可謂之善治,而亦無大段失政矣。

    忠州牧使辛慶晉,濫率衙眷,食口之多,幾至四十。

    沔川郡守洪純慤,家屬極多,兩處設衙,交結牟利之徒,諸色貢物,盡付防納之手。

    連山縣監趙俊男,用心巧詐,處事不直,媚悅土豪以要譽;剝割小民以肥己。

    新昌縣監韓應宏,昏不察職,政委下吏,天使時雜物,亦多濫徵。

    水使洪昌世,多率無賴之人,稱以軍官,橫行作弊於各官各驛,罔有紀極。

    上年冬,有一軍官怒其寢房堗冷,歸罪於入防靑陽水軍高永年,達夜縳置於氷雪上,以緻凍斃,而屍親亦怯於威暴,莫敢訟冤。

    水使之事,非如守令,而緣係民怨,不得不啓。

    」 3月9日 ○丁醜,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3月10日 ○戊寅,王世子問安。

     ○下備忘于政院曰:「天使支待之物,廂庫、弓房捧納之際,下人或捧人情。

    如該司,自上已爲嚴敎,如有此等事,次知人當爲拿鞫之意矣,政院,若有所聞,隨卽啓治。

    且側聞,諸該司防納汎濫之弊;下吏姦騙之狀,有不可聞,極爲寒心。

    憲府嚴加摘發治罪,該官亦可重論。

    」〈史臣曰:「嗚呼!今日之民力竭矣。

    奸胥猾吏,乘時射利,刁蹬之弊,剝膚椎髓,以至於邦本日悴;國勢日危,則爲官司者,所當莊以莅下,痛革此弊。

    而近年以來,廉恥道喪,貪風大熾,縉紳之家,躬親防納,與民爭利,而恬不知愧,則彼下吏之姦騙,何足道哉?加以王子効之,遂成巨弊,或拘邑吏,而漁奪於道路;或遣宮奴,而責辦於州縣,倚勢作威,莫敢誰何。

    民怨朋興,冤號徹天,而九重深邃;言路杜絶,生靈疾苦,終不得聞,則當今之事,可爲痛哭。

    」〉○夕,王世子問安。

     ○以禹伏龍爲忠州牧使,洪有義爲安邊府使,柳舜翼爲沔川郡守,柳希發爲載寧郡守,姜克裕〈爲人汎濫。

    〉爲孟山縣監。

     3月11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3月12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前監察具縉,〈爲人悖戾,假稱臨海君宮奴,作弊閭閻,事覺被罪。

    〉爲人悖妄,恣行無理之事,貽辱衣冠,請命削去仕版。

    昨日巡廳一所,監軍受牌之後,不卽進去,使分軍巡綽重事,以緻夜深爲之,駭愕莫甚。

    請命先罷後推。

    忠淸水使洪昌世,多率無賴偏裨,任其橫行侵虐,至使營門軍卒,無辜殞弊,極爲痛愕。

    請命罷職,其軍官,令本道監司,囚禁窮推,依律定罪。

    孟山爲邑,與鹹鏡道接界,隻隔一嶺,脫有緩急,應援把截,決非蔭官所能。

    新縣監姜克裕,請命遞差,其代以有才略,年少武弁,各別擇遣。

    」上曰:「依啓。

    」 ○司諫院啓曰:「忠淸水使洪昌世,爲人庸劣,年且衰耗。

    加以多率無賴之人,橫行列邑,作弊多端。

    至於所帶軍官,侵虐水卒,傷殺無辜之人,使屍親畏其威暴,抱冤莫白,極爲痛惋。

    請命罷職,其作弊軍官,令監司囚禁推覈,依律定罪。

    巡廳監軍,親受禦牌,直進其所,與巡將眼前分軍,乃其例也。

    去夜監官都摠都事趙琦,闕門已閉,夜深之後,始爲進去,所聞駭愕。

    請命先罷後推。

    」上曰:「依啓。

    」 ○夕,王世子問安。

     3月13日 ○辛巳,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忠淸水使宋康,人物凡庸,且無才略,不合閫帥重任,請命遞差。

    」上曰:「依啓。

    」 ○夕,王世子問安。

     ○以宋錫慶爲司諫院司諫,曺倬爲通禮院相禮,柳永謹爲弘文館修撰,鄭廣成爲兵曹佐郞,崔忠元爲成均館典籍,李俔爲侍講院說書。

     3月14日 ○壬午,朝,王世子問安。

     3月15日 ○癸未,朝,王世子問安。

     3月16日 ○甲申,朝,王世子問安。

     3月18日 ○丙戌,朝,王世子問安。

     3月19日 ○丁亥,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自上特遣近侍,使之廉察諸道者,事體極重。

    扞城郡守李惟直,以暗行禦史書啓,旣爲罷職,今此仍任,事涉苟且且不無後弊,請李惟直勿爲仍任。

    頃日迎詔初度習儀,聚會儒生,至捧甘結于各部。

    朝家禮待之意,不當如此,駭愕莫甚。

    請館學當該官,竝命推考。

    禁火、禁盜,自有所管,近日都城中,至於鳴鑼警夜,見聞極駭,請命停罷。

    」上曰:「允。

    」 3月20日 ○戊子,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見書狀,副使先發,上使隨後,宿處亦異雲,此失禮法。

    詔勑至嚴,兩使不同爲陪行,副使豈宜先上使行;上使,亦豈可付絲綸於副價,隨後而行?詔勑在前,是,副使獨爲陪行,上使退宿,是,不宿於詔勑之側,竊以爲未安。

    爲人似可想矣。

    」 3月21日 ○己醜,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鷹師牌頭李夢麟,自壬辰變初,投入賊中,當京畿監司沈岱之彼害也,至於指導賊徒,掘取其葬,事狀極爲兇慘。

    不可自府尋常推問,請命拿鞫,以正其罪。

    及第具宬,當鄭澈搆捏崔永慶之日,自上洞燭其奸狀,卽命放釋。

    而身爲諫官,受其指嗾,至請再鞫,必殺後已,終以殺士之名,歸之於君父,陰謀雖出於奸澈,成獄實由於宬等。

    其黨奸賊賢之罪,萬世難宥,止於削黜,不久放還,使之偃息田裡,公議已極憤鬱。

    而今此給牒之命,遽下於群情所不料之地,大小沮氣,瞻聆俱駭,請亟命還收。

    前行護軍白惟鹹,〈爲人兇險,己醜年間,阿付鄭澈,構陷士類。

    〉以丁應泰接伴使,當其搆捏罔極之時,求見《海東諸國記》,而聞譯官之言,猶不馳啓,及其誣罔上本,播出於通報中,而亦爲掩置,至於尹祺面詰之際,始敢以尋常聞過,欺瞞天聽,其終始容護之狀,極爲兇慘。

    當初止於定配,已爲末減,今又受牒,群情莫不駭憤,請亟命還收。

    兩南都事拿命之下,日字已久,而義禁府置之相忘,不爲糾察,駭愕莫甚。

    請色郞廳罷職;堂上推考。

    近來國綱解弛,百隷怠官,自便成習,極可寒心。

    假注書金時言,當此詔使出來,多事遑遑之時,乃敢托病,偃然出去,政院亦不爲糾檢,唯以請出其代爲急,駭愕莫甚。

    請金時言罷職;色承旨推考。

    」上曰:「允。

    具宬非他人,功臣也。

    經赦給牒爲是,不允。

    」 ○司諫院啓曰:「當鄭澈欲殺崔永慶也,以無形聲彰似之說,搆捏誣陷,自上洞燭其情狀,卽命放釋。

    而及第具宬,身爲諫官,聽其指嗾,首倡再鞫之論,竟緻死獄中,使聖朝,未免有殺處士之名。

    其黨附權奸,賊殺善士之罪,天地神人之所共憤。

    得免首領,已爲失刑,而給牒之命,遽出於物情之所不料,凡在聞見,莫不駭異,請還收成命。

    讒人丁應泰,以罔極之說,搆捏上奏,擧國君臣,如在覆盆之中,凡有血氣,孰不冤痛?而前護軍白惟鹹,時爲接伴使之任,不卽聞見馳啓,至於參本已上,播於通報,他衙門接伴使,亦皆聞啓,而淹置不啓。

    及其臺諫請罪之後,乃敢諉以尋常聞過,欺罔陳疏,其終始容諱之罪,揆諸王法,斷不可貸。

    得免竄殛,偃息田裡,亦雲幸矣,而給牒之命遽下,輿情之憤益激,請還收成命。

    」答曰:「允。

    具宬非他人,功臣也。

    經赦給牒爲是,不允。

    」 ○左副承旨崔濂以兵曹言啓曰:「備邊司啓辭:『闕門把守,倍加嚴重爲當。

    』傳曰:『允。

    』事,傳敎矣。

    闕門把守,依前日加定軍士,十分嚴密爲當。

    但近因迎接都監甘結,守直軍士定送處極多,播送之外,餘軍不足,東西軍營,勢未及加定。

    限逃兵發送間,令訓鍊都監,量數加定砲、殺手,留直何如?」上曰:「允。

    軍營及闕內入直加定,闕門四處,亦爲加定把守。

    而又令譯官,伺彼動靜,登時來告,違則按以軍律。

    若或慢焉,本曹郞廳,自詣司敗。

    」 ○右承旨宋駿以實錄印出廳言啓曰:「《實錄》印出之際,或有濃墨不用之張,其數亦至於六十餘卷,此不可以休紙,閑慢處置。

    《實錄》畢粧結後,依洗草例,處之無妨。

    敢此竝稟。

    」傳曰:「允。

    前聞,洗草時慢不擧行,史草仍在庫中。

    今不可復踵前習,多官聚會,一一焚之可也。

    」 ○以金權爲尙衣院正,安昶〈爲人貪鄙。

    〉爲宗簿寺正,奇孝福爲忠淸水使,鄭曄爲星州牧使,李繼先爲原州牧使,兪昔曾爲兵曹正郞,安旭〈爲人庸劣。

    〉爲司憲府監察,宋克訒爲藝文館待敎,李顯英爲銀溪道察訪。

     3月22日 ○庚寅,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紿牒事。

    〉:「前郡守申景禧,性本兇悖,當初尹世沈之事,元非幹係於國家,而乃欲因此,以售嫁禍之計,至飜諺簡,張皇報牒,脅制方伯,必使轉啓,期於成獄而後已。

    凡兇書所做,亦多觸犯不道之言,其搆捏倖功之狀,極爲叵測。

    揆之王法,自有其律,而止於削黜,已從末減。

    未久蒙放,今又受牒,群情莫不駭憤,請亟命還收。

    前正韓彥忱,性本兇險,造言害人,乃其平生能事。

    當尹世沈之事發也,以得此倖功之機爲幸,歸在載寧郡中,與申景禧合謀,其間種種詭秘之事,無非此人所指嗾也。

    房內入坐之說,顯發於各人之招,至於景禧牒報之時,恨不得聯名於告者之列,原其情迹,極爲陰慘。

    當初削黜,已屈王法,未久放還,旋又受牒,物情莫不憤惋,請亟命還收。

    」上曰:「允。

    具宬,功臣,給牒爲是,不允。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給牒事。

    〉:「司諫宋錫慶雲雲,〈見上。

    〉引嫌而退。

    相知之間,道路所經,與之相見,人情之所不能免。

    而但旣有私入官府之失,則言官勢難在職。

    司諫宋錫慶,請命遞差。

    」上曰:「允。

    具宬,功臣,給牒爲是,不允。

    」 3月23日 ○辛卯,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給牒事,上曰:「功臣無不給牒之理。

    雖有罪,猶當宥,勿煩爲宜。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給牒事,上曰:「事貴得中。

    至於終不給牒,則過矣。

    」 ○以曺倬爲司諫院司諫,宋錫慶爲通禮院相禮。

     3月25日 ○癸巳,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功臣理應受牒,不允。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

    〉:「楊口縣監曺胤祉,年紀衰耗,政令顚倒,加以刑罰過重,闔境怨咨。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上曰:「允。

    具宬事,答府同。

    」 ○左副承旨崔濂以義禁府言啓曰:「李夢麟,壬辰變初投入賊中,京畿監司沈岱之被害也,至於指導賊徒,掘取其葬,事狀極爲兇慘。

    非尋常鞫問,請三省推鞫何如?」傳曰:「允。

    」 ○同副承旨柳澗啓曰:「罪人李夢麟三省交坐事,命下矣。

    委官,何大臣進去乎?」傳曰:「右議政〈沈喜壽。

    〉進去。

    」 ○左副承旨崔濂,自義禁府馳來,以委官言啓曰:「向前李夢麟,自知罪犯深重,諱不直招,所當卽爲刑推。

    而但渠之供辭有曰:『姜允謀奪掌務之任,搆成虛事,姜允妻娚崔彥鶴及同裡居終孫,皆知其曖昧之狀。

    』雲。

    此三人等似當拿鞫參究,俾無未盡之患。

    獄體甚重,敢此仰稟。

    」傳曰:「允。

    」 ○備忘記曰:「大槪此事,未審出於風聞耶?出於沈家之發告耶?緣何而壬辰年事,今始推鞫耶?此意回啓。

    」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大槪此事雲雲。

    』事,傳敎矣。

    憲府初因風聞,捉囚李夢麟,則沈家子弟口訴于憲府曰:『此人果是吾父埋葬處指導掘取者也。

    我等外方下去,今始聞之來告』雲,故卽爲啓辭雲矣。

    」傳曰:「知道。

    」 ○以邊應星〈諂事宰相,無他才能。

    〉爲鹹鏡南道兵使。

     3月26日 ○甲午,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前旣竄謫,已治其罪。

    今宜給牒,可酬其勳。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給牒事。

    〉:「砲、殺手之入直軍營,專爲宿衛而設。

    昨日自內饋酒之時,所持各樣器械,多數不備,將焉用軍士爲哉?都監之慢忽不察;將領之庸劣無能,據此可知。

    請大將、中軍推考;入直哨官罷職。

    」上曰:「允。

    具宬,答府同。

    」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姜允所供如此,專出於怨憤相陷之計。

    當初沈岱之被殺於倭賊也,有人指導,發掘於旣葬之後,懸首鍾樓雲者,謄播於遠近,孰不聞聽?以此言之則今此李夢麟,未必非允杞奸兇之人,而癸巳年賊退後,夢麟與姜允,相見於兎山山谷間,不待詰問,發說自己莫大之惡,似不近情理。

    除夢麟自言之外,他無看證之人雲,則其情亦涉殊常。

    方其相厚之際,多受贈賂,相爲掩護,而及其交疎怨生之日,始爲唱說於十四五年之後,恐是爭占掌務之祟,有以緻之。

    此獄之情,實難的知,姑待崔彥鶴、終孫等拿來後,反覆査究,更議處之何如?」傳曰:「允。

    」 ○晝,王世子問安。

     3月27日 ○乙未,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功臣不可如是,不允。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答府同。

     ○前陽城縣監沈大復上疏曰: 伏以,臣父岱,當亂初,主辱臣死之日,承京畿方伯之命,爲國憤惋,常自誓曰:「不可與賊俱生,死而後已。

    」事與心違,終至罔極。

    幹戈搶攘之中,不得歸葬故山,權窆于朔寧之地。

    其地居人李夢麟者,附賊爲腹心,指導兇賊,至於發葬。

    罔極之中,又遭罔極之變,臣之一家願得此賊,以雪深冤,而臣實無狀,以至今日不孝之罪百死難贖,隻自泣血度晷而已。

    天道有知,兇慝難掩,法府之官摘發斯得。

    臣趨詣法府之庭,悉訴此賊行兇之狀,臣之情事,非獨府官已所洞知,實惟天日亦所監臨。

    今者囚繫王府,方加鞫問,此實微臣復讎之秋,而王法得行之日也。

    伏乞聖明,矜察哀衷,明燭兇狀,卽示典刑,俾伸哀冤,則雖死日,猶生年也。

    臣不勝惶恐痛鬱之至。

     〈史臣曰:「父之讎,不共戴一天者,禮經之大義也。

    當岱之死,爲其子者,不聞枕戈寢苫,誓復其讎,而十五年之後,始因法府風聞,指夢麟爲讎,而至於上疏,則復讎之義,豈如是之迂哉?噫!殺岱者倭也,非夢麟也。

    而大復之擧措,若此輕妄,則其亦禮經之罪人也已。

    」〉○遠接使柳根馳啓:「本月二十四日巳時,兩使過江事,已爲馳啓矣。

    當日兩使乘轎,到本州南門,驟雨忽至,冒雨入龍灣館。

    兩使各就東西上房,臣等將入庭,行迎詔禮,兩使謂通官等曰:『雨勢如此,不可行禮。

    姑待少霽爲之。

    』雲。

    至未時,雨勢停止。

    兩使冠帶,出就大廳,奉安詔書于東邊,上使立其傍;奉安勑書于西邊,副使立其傍,臣等分庭以次入,行迎詔禮。

    禮畢,兩使各還就所館。

    中江宴廳所用銀杯、銀筯、鍮于裡等物,上使下人等,私自奪取以來,副使下人等以爲:『東邊旣取銀器等物,西邊何獨不取乎?』卽令李海龍,速將銀器、銀筯、鍮于裡等物來,催迫甚急。

    其中有李千總者,使氣憑陵,謂表憲曰:『我於門下,最是用事之人。

    爾若善處,則前頭之事,可以無弊周旋。

    』雲。

    通官等卽將東邊頭目所給衾枕、褥席等物二十件,進于東邊,則李千總者,爲勻鐙之計,取衾褥,一一點檢,指褥塑、毛氈曰:『此物將安用之?』棄擲于地,令還持去。

    又取衾枕之物,竝令持去雲。

    通官相與詰難之際,上使微聞其語,卽於紅紙,書禁約下人之意,送于副使,副使亦依上使之意,又書紅紙,俱遣管家,來示于臣,卽將紅帖付于柱上,告示一行。

    副使下人等,初與李海龍等,要索面皮,多般哄脅,此令一出,便爾帖息。

    俄而,副使知管下人督納銀器之事,卽招李海龍,詳問曲折,門下人等相爲推調,歸罪於鎭撫金國重。

    副使卽拿國重,棍打十五筒,含默回遼東,門下官等百般請留,副使良久乃許。

    副使初令頭目等贈給之等,開錄分等以來,臣令觀察使樸東亮,分等書呈,副使看訖,置諸座右。

    至是,兩邊下人等不敢作挐,衾枕、衣褥等物,依例受之。

    大槪上使好靜,且喜看書作詩。

    初到中江謂通官曰:『爾地方沿路一帶,某山某水,可以吟賞之處,一一開錄以示。

    』雲雲事。

    」 3月28日 ○丙申,朝,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

    〉曰:「秉筆之任,左右史外,必有預備者,其意有在。

    目今詔使出來,自上將屢爲擧動,而見存無故之員,隻有上下番,更無他員,其間疾病、事故,未可逆料。

    至於實錄印出廳史冊出納之際,每以兼春秋,更疊句管,先朝秘錄,豈可付之於多官之手乎?事體極爲未安,請令藝文館,速爲薦望塡差。

    」上曰:「允。

    功臣之職牒,安得不給?毋庸煩論。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答府同。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從孫、崔彥鶴等所供如此。

    當初此獄,出於法府風聞啓辭,他無可問事幹,而李夢麟專:『稱姜允謀奪鷹師掌務,搆成此事。

    』雲。

    姜允則不容不憑問其虛實,至如援證上番軍士七十五人,則決難一時拿鞫。

    且聞,上番事士若幹人,呈狀伸救於法府,詐術現露而退雲。

    此外元招所引隣居崔彥鶴,則係是姜允妻娚,似無容護夢麟之理,從孫亦是夢麟同裡之人也,故敢請拿鞫矣。

    但許多隣裡人中,必指出此兩人爲證者,其意有在。

    今者爲夢麟分疏,不遺餘力,似此重大事幹,有非平問所能取服。

    先刑從孫、崔彥鶴,以得其情,似爲宜當。

    第念,姜允之指斥夢麟,初不出於疾惡討罪之意,專由於私嫌做陷,必害乃已之計,而至於指正犯爲證佐,他無與知之人雲者,實非常時獄訟之體。

    臣等亦不知所處,敢此竝稟。

    」傳曰:「委官等量爲之。

    」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從孫、崔彥鶴刑訊各一次,忍杖不服,爲夢麟呼冤不已。

    若卽爲加刑,則恐緻無辜殞命,姑爲停刑。

    今雖面質夢麟、姜允,亦未必遽得其情僞,而一處盤詰之際,或不無實狀之呈露。

    如是舒究,而若有現出公反之人,則亦可臨時拿問矣,敢啓。

    」答曰:「允。

    」 3月29日 ○丁酉,左副承旨崔濂以備邊司言啓曰:「傳曰:『天使之來,若賊情、軍兵數、防備諸事問之,則措辭莫辭。

    言于備邊司以啓。

    』事,傳敎矣。

    天使若於接待之際,問及南邊之事,近日賊情,與夫水陸軍兵之數、各處把截形止,從實酬答之辭,預爲講定因爲宜當。

    而舟師隻有八十隻,兩南兵、防禦使,雖分給各營之軍,而手下姑無現在之兵。

    目今防備之齟齬如此,各爲措辭答之,似無所妨,別單開錄以啓。

    北邊之事,亦不無語及之慮,竝錄於末端以啓,更令政院,量加增刪,以備臨時酬應爲當,敢啓。

    」傳曰:「允。

    」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上曰:「宬,功臣也。

    給牒,使不失其錄而已。

    事理當如此,論之太頗。

    從之則卽從,豈留難?不允。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答府同。

     ○以李侃爲全羅左水使,柳希奮爲弘文館典翰,柳塗〈爲人淫狡,行己悖戾。

    〉爲文川郡守。

     3月30日 ○戊戌,貞熹王後忌晨。

     ○問禮官柳希奮,自義州來啓曰:「本月二十六日,詔使到林畔。

    日沒後,副使招臣,立於階下,使其家丁,出給儀註三件曰:『此儀註,與三十年儀註,多有不同處,故或點改,或付籤以書,須依此例,改書以來。

    』臣答曰:『當歸稟國王,講定回來。

    』家丁以其言謂臣曰:『三十年儀註,國王連書,而此儀註,上書中行,老爺深以爲非,不可不連書。

    』臣答曰:『我國二百年來,接待詔使,自有定規,有司依此撰出,故,國王上書中行,其來久矣。

    前後詔使,亦未嘗以此爲非矣。

    三十年儀註,則其時詔使,別有分付,故連書。

    此一款,亦當歸稟講定。

    』卽辭而退矣。

    」傳曰:「下禮曹回啓。

    」 ○遠接使柳根馳啓:「兩使自發行義州之時,房內排設鋪陳器具,必招各官下人,一一査給,然後發行,所鋪行步席,必撤捲而後行,若此之事,不一而足。

    當日自林畔發行,中火于雲興,未末到定州。

    軍牢、轎夫等撤毀大門結綵之際,副使知之,至發官禁斷。

    副使以各站廚房所進之物爲過多,取各官單子,打點而入;正使,廚房慮有猥濫之事,至於親自周視。

    兩使檢束下人日嚴,而下人惹起鬧端,日日添加。

    通事表憲,寧得罪於朝廷,必欲告用事差官于兩使,而顧念事體,猶不敢發。

    迷劣村民,亦欲呈訴于兩使前,其爲難處,蓋可想矣。

    當日迎慰宴,無事設行,承旨黃是辭退之後,門下諸人,要索頭目贈給,不受本州宴享,差官以下,夜半來到臣處,要索贈給,臣不得已,備書七處宴享、三處有贈給之意,猶未釋然,尙不受宴,未知終何處置。

    隨後馳啓計料事。

    」 夏四月 4月1日 ○朔己亥,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

    〉曰:「頃日迎詔二度習儀時,義禁府羅將等,諉以禁止,緻辱於館學列班儒生,無所不至,事體至爲駭愕。

    其日當該郞廳,請命罷職,羅將等竝囚禁治罪。

    都摠府都事李應男,爲人悖戾,今授本職,物情甚駭,請命罷職。

    習儀臨時,則館學掌務官,所當先期受出章標,審定諸生班列之處,使無臨時顚倒之患,而專不緻意,至令儒生,被辱於禁府下卒,終爲闕班,事體未安,請命推考。

    」答曰:「已喩,不允。

    餘依啓。

    」 ○傳于右承旨曰:「副使先行雲,遠接使一人,何以陪行乎?其事殊常,招問禮官,天使事所聞,問之以啓。

    」宋駿回啓曰:「招問禮官問之則『自義州起程日,副使先發,所串中火後,正使先行,其後則正使例爲先發。

    兩行先後,其間道裡,不甚懸遠,有若鱗次而發者,故遠接使隨後陪行,而詔書則正使前陪持;勑書則副使前陪持矣。

    正使性度寬厚,接人恭遜;副使性度剛明,檢下一事,另爲緻念,門下人稍似畏戢,而其徵索之弊,則與正使下人無異矣。

    聽得一行之言,正使管下李千摠稱號者用事;副使管下軍門差官周于才稱名者用事,故,兩使凡有分付除弊之事,此輩必曰:『是皆俺等周旋之力。

    』要索人情雲。

    自林畔先爲馳來,其後事,未能知之。

    』雲矣。

    」傳曰:「知。

    」 ○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

    〉曰:「頃日太平館二度習儀時,館學諸生,使泮宮下人,講問禮貌於外庭,考喧之官,以無標出入,加以杖責,因與之反覆究詰。

    多縱隷卒,挐捕館人,以緻隳突,儒生立班之處,橫恣迫逐,無所不爲,至於鎖項批頰,倒巾裳,敺辱章甫,大駭觀瞻,使之散亂奔避,不得成列。

    此雖出於下卒無知頑濫之緻,而不能終始善處,趁卽禁抑,大失國家崇儒重禮之意。

    請其時次知兵曹、禁府郞廳竝命罷職。

    卒隷之侮辱多士,極爲痛惋,其散亂相失,不成班列,固是事勢之緻。

    然而正錄之官,不爲預講禮貌,受出章標,竟使迎詔習儀莫重之禮,曠缺班行,不成體貌。

    請其時太平館儒生習禮次知官員,罷職。

    」上曰:「已喩,不允。

    餘依啓。

    」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自古及今,凡人罪惡,多起於怨家。

    當觀事理之是非,而參商焉耳,豈可以怨家所發之故,而皆謂之誣罔乎?但此獄,初無幹證、與聞之人,隻據本犯所自言者,而成案,出在夢麟之口,而入在姜允之耳。

    夢麟雖已明白說過於十四年之前,而到今豈有不諱之理也?姜允之於夢麟,私怨赤憎之深,期於必陷,無所不至,則搆虛捏無,亦安保其不忍爲也?今此對辨之際,姜允言辭,種種窮遁,且多前後變辭之狀。

    至如癸巳、甲午兩年先後之分,最是關係重大處,而亦不明言。

    初招指言:『夢麟避居于兔山山谷間。

    』雲,而今則說稱:『雖曰:兔山山谷間,而與夢麟所居楮頓村,隻隔一嶺不遠之地。

    』雲。

    夢麟執稱:『長在官門,勸農立役,足迹未曾至於兔山山谷間。

    』雲雲,而姜允不能攻破其說,但言:『已死之劉廣守,明知夢麟避居之事。

    』雲。

    臣等反覆參究,則姜允之情,極爲兇詐,所當爲先刑推歸一,而但年踰七十歲,無帳籍可考,觀其氣力,則可以受杖矣。

    第念,石乙屎稱名人有無,亦是端緖之可尋者也。

    故,卽日盤問從孫、崔彥鶴以石乙屎有無,則從孫則曰:『石乙屎稱名人,郡地居住,年可六十,亂後得病身死。

    聞,有一子,以京砲手赴防身死。

    』雲。

    崔彥鶴則曰:『官屬石乙屎,邑內居生,年可三十餘歲,亂後身死。

    』雲。

    以此觀之,則石乙屎有老少兩人,而夢麟則終始說稱:『朔寧境內,本無石乙屎稱名人。

    』雲,此則夢麟之違端也。

    未知何以處之,敢爲竝稟。

    」答曰:「允。

    此獄事,不知曲折。

    但初見,卽疑其應出於猜嫌搆捏,初日下問者有以也。

    辨之亦似不難,豈有夢麟自言之理乎?允之言曰:『夢麟逃在山谷中。

    』自言之,他無事幹,其愚可嗤也。

    予見如此而已,委官參量處之可矣。

    至於石乙屎之有無,則彼此納招,皆難盡信。

    」 ○左副承旨崔濂以委官言啓曰:「姜允已服其罪,令義禁府照律施行。

    從孫、彥鶴更無可問之事,爲先放送,何如?」答曰:「允。

    」 ○姜允供稱:「果以爭占掌務之嫌,不勝憾憤之際,同任掌務韓信弘亦以爲:『此人不可使之久爲掌務。

    』常勸設計構陷,而前聞,朔寧有掘取監司屍身之事,故因指以爲夢麟之所爲,而搆虛謀害,做出無形之狀。

    現露辭緣的實事。

    」 4月2日 ○庚子,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

    〉曰:「持平李慶禥、獻納尹讓、大司憲洪湜、執義李好義、掌令閔汝任、持平柳慶宗、掌令李德溫,竝引嫌而退。

    三省推鞫之際,臺諫之參,專爲按獄是非,至於文書封裹之事,則自有主管之人。

    但省鞫事體,至爲嚴重,罪人供招,遺落不封,文書啓下之後,方始覺悟,搜得於案上,疎漏不密,且有後弊,似難免同坐不察之失。

    李夢麟之事,旣有人言,又出於大復兄弟爲父復讎之訴。

    痛惋之情,人所同有,安得逆定其虛實,而不爲囚鞫乎?啓請按問,固爲得體,別無言事之失。

    馬前橫突之人,執捉知家,出於循例,而主人者,憤其知家,歐打法府下人,至於碎頭裂巾,放遣犯路之人,固甚痛惡。

    而實由於下賤輩無知頑悍之緻,臺官無可避之嫌。

    請持平李慶禥、獻納尹讓遞差;大司憲洪湜、執義李好義、掌令李德溫、閔汝任、持平柳慶宗,請命出仕。

    三省罪人推鞫文案,極爲嚴密,所當審察封裹,詳愼出入。

    而姜允所供,遺置不封,文書往來啓下之後,始爲覺悟,搜得追啓,疎漏不密,亦似有後弊,請禁府堂上推考。

    承旨、都事,專委封裹主管出入,而使莫大文書,遺落追封,疎脫如此。

    請色承旨遞差,禁府當該郞官罷職。

    」答曰:「允。

    承旨推考。

    具宬事,不須煩執。

    」 ○鹹鏡監司李時發馳啓:「防禦使兼吉州牧使李守一牒呈內:『今三月十七日,大風振作,本州山城新造大廳及南門,一時顚頹』雲。

    艱造之屋,因風顚仆,極爲可惜。

    改造之事,待臣巡到之後,議處計料事。

    」 4月3日 ○辛醜,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色承旨遞差事,上曰:「具宬不可不給牒;承旨不可遞差。

    」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答曰:「具宬不可不給牒。

    」〈具宬,故贊成思孟之子也。

    爲人兇險邪毒,議論頗僻不正。

    己醜年爲諫官,阿陷鄭澈,聽其指嗾,力主再鞫崔永慶之論,終緻瘐死獄中,朝野莫不痛惜之。

    定遠君夫人,宬之妹也。

    以此,頗有內力,得蒙給牒之恩,臺諫抗章論列,而久未允許,物議尤爲憤激。

    〉 ○傳于吏批曰:「前日參下武臣等,箇滿積滯者,隨卽遷轉事,傳敎矣。

    未審如宣傳官、部將、守門將等,皆盡遷轉,無一人耶?與其用蔭官庸劣者,何如用武臣?且武臣,必於年少時除職,試其才而進退之爲可。

    且鹹興判官,非尋常庸才所堪,更爲極擇有名之人。

    」吏批回啓曰:「臣等曾承聖敎非一再,常慮參下武臣積滯之弊,從箇滿次第,隨闕注擬,而六品窠闕無多,各岐推移擬望之際,未免緩不奉行之罪,尋常隕越。

    今則宣傳官箇滿者二人,而其一員則箇滿在前月十二日,部將箇滿者一人,守門將箇滿者六人,而守門將梁繼仁、金天祥,則前政擬望,未受天點。

    仕滿績滯者,如此其多,而不郞注擬,緻勤下敎,臣等不勝驚惶,伏地待罪。

    」傳曰:「勿待罪。

    」 ○弘文館上箚曰: 伏以,人君爲國之道,莫大於定罪酬功,而罪關萬世,功微一時,則其可以一時之微功,貰萬世之大罪乎?及第具宬,黨奸賊賢之罪,自上洞燭其情狀,而前後兩司論之已盡,公議少伸、是非旣定,則是固萬世難貸之罪,而非一時羈靮之勞,所可得以相淹也。

    噫!自古,奸臣當國,恣行胸臆者,非止一二,而至使山林篤行之士,瘐死於冤獄之中者,隻澈一人,而猶不敢自售其計,陰嗾其黨,以濟姦謀。

    宬也,身爲諫官,攘臂自當,首唱再鞫之議,以累我聖上好生愛賢之德,宬之罪,有浮於澈,而實關於萬世者也。

    原情定罪,揆以王法,雖置之極刑,固無所惜。

    得保首領,偃息田裡,則聖上酬功之意,雖已至矣,失刑之譏,尙且難免。

    今者給牒之命,又出於群情所不料之外,兩司之論,已過一旬,而天聽邈然,一兪尙閟,臣等實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況其時附會助成之徒,皆在削黜之中,而罪魁之宬,反保官爵,寧有是理?是非顚倒,莫此爲甚。

    公論日鬱,輿憤益激,臣等區區之論,在所不已。

    伏乞聖明,亟賜兪音,以快朝野之望,不勝幸甚。

    取進止。

    「 上曰:」功臣,不可如是。

    隻使受牒,不失祿爲得體,不得從之。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鄭好仁,更待後日,其餘守令,各賜表裏,李軫等四人竝罷職。

    吳定邦事,定邦乃兵使也。

    我國之將,雖非其人,其職乃三軍之司命也。

    我國。

    待將素輕是以,士卒不畏,號令不行,其所以失體者多矣。

    兵使有罪,則都巡察使乃其元帥,足以擧法。

    若因一使臣之言,而輒爲進退之,則非但體統有妨,恐有後弊,人人皆得以撓之矣。

    是,前日洪昌世不爲命罷;李奎文則其時已罷,故罷職矣。

    且所命者,守令賢否而已,未嘗及於閫帥,而如是書啓,必以定邦爲晉州牧故也。

    潛遣人,伺察閫將之所爲,因而進退,非予本意。

    令備邊司回啓。

    」〈慶尙道暗行禦史樸楗書啓中,極言定邦侵虐軍民之罪,故有此傳敎。

    〉○以權泰一爲弘文館應敎,李必榮爲弘文館校理,任兗爲司憲府持平,柳惺爲司諫院獻納,李志完爲弘文館副校理,尹讓爲侍講院司書,李彥英爲兵曹佐郞,徐景雨爲司憲府監察,金壽賢爲成均館典籍,李好信爲鹹鏡北道評事。

     4月4日 ○壬寅,憲府啓曰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曰:「今日迎詔習儀時,兵曹不謹傳語,至於黃亭入門,猶不爲報,極爲駭愕。

    請色郞廳推考。

    」答曰:「允。

    凡事過則不可,故不爲已甚。

    具宬前已竄黜,足懲其罪,今可給牒,使之不失其祿。

    待功臣,自當如是,何必過論焉?」 ○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職牒還收事,曰:「泰安郡守崔輔臣,在囚已久;盈德縣令鄭仁涵,拿命亦下。

    文移査覈之際,拿緻推問之間,必費多日。

    當此農政方劇,策應稠疊之時,不可久曠守宰。

    請竝命爲先改差,其代各別擇授,及時發遣。

    興德爲縣,蕩敗已甚。

    新縣監李景苾,手生不經事,請命遞差,各別擇遣。

    」上曰:「具宬答府同。

    改差擇遣、遞擇事,允。

    崔輔臣則當議處。

    」 4月5日 ○癸卯,朝,王世子問安。

     ○巳時,上禦別殿,行迎詔習儀禮。

    上謂都承旨尹昉曰:「天使時,勿以爲難而遠伏,須在近地。

    予之氣力,不如前日,如有失禮之事,稟助爲當。

    」尹昉對曰:「小臣適於此時,冒忝此任,黽勉供職,恐有不察之失,每以爲慮。

    」上曰:「他餘事,幾盡修擧乎?」昉對曰:「幾盡修擧矣。

    今將爲習儀,儀註中有更稟之事。

    留詔儀,《五禮儀》無之,故今此儀註,依《五禮儀》磨鍊。

    而受勑後唱禮畢,其後方行留詔禮,習儀時,依此爲之。

    或言:『禮畢一節,當在留詔之後。

    』雲,敢稟。

    」上曰:「詔使前儀註已去,今不可改,姑依儀註爲之。

    」上曰:「迎慰承旨進前。

    」黃是進前俯伏。

    〈是以定州迎慰使,自西路入來。

    〉上曰:「天使何如人乎?」是對曰:「夜半設宴,翌曉出來,雖未詳知其如何,大槪淸簡。

    皆曰:『近來無如此天使』雲。

    宴時行禮,極爲恭遜矣。

    」上曰:「一行頭目,有紛挐之患乎?」是對曰:「天使入定州,行步席使之撤捲而後行。

    又撤寢帳及錦褥等物,皆親授本官人,蓋明日發行之後,慮有家丁挐取之患而然也。

    且聞,兩使在義州,盤饌等物太半減省,而猶恐其侈汰,兩使一時親往廚房,周覽而出,又爲減省矣。

    」上曰:「副使何以先行乎?」是對曰:「遠接使亦未知其所以然也,但以自然先後行,知之矣。

    門樓結綵,家丁等盡爲掠奪,天使遣中軍,拿緻詰問雲矣。

    」尹昉啓曰:「我國侍臣,例爲俯伏。

    此例不可遽改,然,詔使旣以贊禮詭告爲未安,則俯伏亦似未安矣。

    」上曰:「以跪告爲未安者,以詭爲無禮乎?抑以爲,皇上在上,不可跪告於其君乎?」昉曰:「中原人以立爲敬,而有告則必跪,亦敬也。

    詔使之未安雲者,似爲皇上在上,壓尊未安之意也。

    」上曰:「我國禮,與中原異。

    且我國之人,不能久立,立侍似難矣。

    」昉對曰:「立侍與俯伏,隻論禮之當否而已。

    臣下久立之苦,奚足計哉?」上曰:「此亦不可不慮。

    然,自外議處可也。

    」諸執事入殿座前,設行迎詔習儀。

    禮畢,尹昉進曰:「自上暫入大內後,宴禮器具排設何如?」上遂入內。

    宴禮器具排設後,上復禦別殿,臨宴享習儀。

    禮畢,撤宴享器具而出。

     ○司憲府啓曰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不允。

    」 ○司諫院啓曰前啓第及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他人則豈如此?此乃功臣,給牒爲得體。

    不允。

    」 ○以備邊司秘密啓辭,二品以上命招收議。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議:「臣已將此事,略陳於前日獻議之時,今別無異見。

    但聞,倭中國事靡定,先差人往探,隨卽處之,亦無所妨。

    」領中樞府事李德馨議:「倭情一事,臣於往年,書契對答時,累次妄度啓達,今無容再議。

    近來對馬島所爲,未知更有何狀。

    但以當初遷就之計觀之則今已過累年矣,而每守虛說,如磨驢之跡,彼狡賊,豈肯帖耳,而終任我之爲謀哉?王者之待夷狄,唯爲安國家、利百姓,而相機以圖善處耳。

    此外又何盡較焉?所可慮者,羈縻定約之時,如不出於十全,則後悔大矣。

    但當預定計策,以思日後之着手,一邊以好言,善諭來倭,使之知而待之,則其遣人早晩,似不必具也。

    且前日,全繼信與同孫文彧過海也,有萬門軍諭賊酋帖文,執此前去,使諸賊,拜受而操縱其辭;惟政之過海也,又以其師之遺言爲任,而往諭焉,俱似有所據矣。

    今無他端而遣人,則未知彼賊看作如何?其勢當有書契然後,可托以前往。

    猝爲此擧於微露哄脅之後,又未知其恰當。

    臣之昏劣,無策可獻,惟在朝廷集衆議,從長善處而已。

    」鰲城府院君李恒福議:「此事非可以意見計度也,必須熟察彼中終始情形,然後定我策應。

    猶醫者察脈緩急,然後乃可下針,故不失腠理,而妙中病處。

    臣於前日,久在南方,且觀邊臣前後馳啓,故粗知賊事。

    今於十年之後,事情大變,且不得以時詳觀邊報,其於賊中消息向背,皆未有的聞。

    今難以樸大根一說,斷定成議。

    」領議政柳永慶議:「臣竊觀,今番書契,實出於平景直等哄脅我國,以爲自己見容於家康之地耳。

    今若遽從其言,遣使於渠之國事靡定之前,非但於義不可,日後必有無窮之悔。

    此,臣所以區區過慮者也。

    然,不以通信爲名,托以某辭,差人入送,一以慰馬島之渴望;一以探日本之事情,其於兵家機權,固無不可。

    但無國書,則彼必不肯,欲爲國書,則未知何以措語,亦未知抵於某人,此甚難處。

    無已則姑令樸大根,將此曲折措辭,詳問於橘倭,觀其所答之如何,更議處之,恐未爲晩。

    」左議政奇自獻議:「遣使通好,終必一有則今焉決之,未爲不可。

    但樸大根幺麿之言,固不可據以爲定,而芻蕘之言,聖人擇焉,雖姑依其言爲之,似未必有患於其前。

    」右議政沈喜壽議:「求成一事,實出於馬島彌縫詿誤之計,初非家康之本意也。

    今此家康促和雲者,必是中間做出之說也。

    但景直欲藉此事,以爲見容於家康之地,則亦不可謂家康之所不願也。

    渠國若有危疑靡定之勢,則其不借我一介之使,以望其助己之力亦明矣。

    六年推托,不爲不久,而彼之刷還擄口,愈往愈多,自以爲向國之誠,則其爲詐諼,亦已甚矣。

    自初至今,無非恐愒悖慢之辭,但今來書契,稍似加毒。

    爾若一向婉辭遷退,以消其決裂之禍,則固爲大善矣。

    若不然,以惡言相加,有甚於今日,則豈無難及之悔也?差人馬島,益知其事情,然後隨宜審處,似是得計,而客遊孤島,細探要領而來,恐未可必矣。

    臣之愚計,姑從其言,示以相厚之意,一番差遣,固無害於帝王待夷狄之道也。

    第念,國書措語及送于某處等事,實所難處。

    此在集衆用長之如何耳。

    」延原府院君李光庭議:「待夷之道,有大要焉,自強是也。

    我勢旣強,則彼安能侮我哉?今也則不然,自壬辰至丙午,十五年之間,我之自強之道,蔑蔑乎無聞。

    以兵以食,愈往愈乏,則我之勢,果如何哉?彼之狡詐有餘,窺覘我虛實,而恐愒於我者,無所不至。

    橘倭之來,今幾番矣,而悖慢之辭,到今益甚,可勝痛哉?此賊乃萬世不可忘之讎,所當斥以大義,而盡其自強之道而已。

    若不能自強,而唯以姑息通好爲事,則雖一一曲從彼言,而彼之淩駕無厭,後日之患,其何以應之乎?此臣前日獻議時,以自強爲第一義者也。

    況惟政等之行纔還,而橘倭又來,惟政則未能得彼之要領,而橘倭要索尤急,此,無非我勢不能自強,以緻彼之無所忌憚也。

    今之大計,不在於遣人,而惟在於自強也。

    然而自強之道,非朝夕可能,而目前之患,亦不可不慮。

    無已則有一說焉,惟政之行,旣送於前,則今日之事有難處者,姑依惟政之行,極擇解事可信之人,隻令送于馬島,一以羈縻景直;一以詷察賊情,或無妨於自強之道也。

    臣愚眷眷,終始不過自強二字。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議:「狡虜之情,我國時未得要領,而遽差人送于日本,而若或秀頼主國,事機又變,則豈不貽辱貽笑?寧姑送人馬島,偵審家康、秀頼果孰當國,而從而處置,恐或無妨。

    」淸平府院君韓應寅議:「與倭通好,利害便否,朝廷講之屢矣,而尙未有結局。

    當初旣不得據理斥絶,則今不可一向遷就,以誤事機也明矣。

    但此事,全是馬島所要,而日本事情,則有不能盡悉者。

    不可因其恐脅之言,遽爲送人於日本,增其兇賊氣勢。

    不若差一伶俐解事之人,偕橘倭送于馬島,設爲某辭,以示相好不絶之意,仍爲詗探彼中情形而來,更爲詳審處之,亦恐未晩。

    」唐興府院君洪進議:「先遣人於馬島,詳知彼中情形而處之,固爲恰好。

    但一番往返,未必得其要領,而遣使之擧,終不得不爲,則將如之何?此當預講而審處。

    到此,恐難又爲推諉,以貽後悔也。

    」平川府院君申磼議:「今此通信之論,雖出於迫不得已,而至於差人入送日本之事,必的知賊中事機,然後更議定奪。

    」延陵府院君李好閔及金睟議:「我國處事,每蹉失機會,殊可恨惜。

    當家康自說:『壬辰之役,我不動一兵。

    』伊時我國,劃然改答曰:『汝能不動一兵,日本,惟汝全二百年舊好。

    我國於汝,何嫌何疑?非徒照舊不替,抑有加焉。

    但凡事,須有執案,方可證心。

    汝果盡去平氏遺孽,糾摘發我先陵者,明白加罪,則非惟二百年睦隣之義,昭布四輿,將軍亦永有芳名矣。

    』如是言之,觀其所爲,則主勢在我;應變在彼,可以探審其情;可以酌量事勢。

    今旣持疑不決,失其事會,乃恐脅侵逼之後,卽發一使,則恐不得爲輕重於圖存之策也。

    但天下之事,一着不及一着,若又失今日而後着,又不如今着,則臣等疎謬,未知作何處置。

    」延興府院君金悌男及尹泂、鄭昌衍、李廷龜、尹承吉等議:「賊之要信使久矣,一向推阻,固不無可虞之機。

    但前後要和,非調信則玄蘇與義智輩耳。

    家康則初無一字相及。

    實若家康盡反秀吉所爲,而眞欲新修隣好,則爲生靈勉從,亦或一道。

    而被脅於反覆調信之餘謀,未詳家康、秀頼之兩勢之如何,徑先送人於日本,恐落於馬島中間恐喝之奸計,而貽後日難處之患也。

    若隻遣伶俐人於馬島,詳探彼中情形,兼以爲羈縻之計,則似無不可。

    」黃璡、許頊、成泳、樸弘老議:「我國之於平賊,有萬世必報之讎,無一天共戴之義,斥之可也;絶之可也。

    至於今日,日本頭面已換,事機頓變,而凡所擧措,盡反秀吉之爲雲爾,則我之所以待彼者,亦豈無變通之道乎?失今不圖,恐無可乘之機。

    但差人入送日本,則非徒彼中情僞,有所難測,雖欲修書契,亦未知着落之所。

    今計以諳委倭情伶俐人差送馬島,言於義智、景直等曰:『家康果欲與我國通好,則如此莫大之事,往復數年之間,何無一字之標,而徒憑爾輩之口舌乎?頃者松雲之對家康也,無一言及此。

    玄豐口傳之說,蓋未之信,其所通書,亦未知何處爲之乎。

    如許曲折,擬與爾輩,商議停當。

    』雲雲。

    如是措辭問之,則渠輩事情,或可以得實,而他日處置,似無所難。

    」韓孝純、韓浚謙議:「彼賊之與我要和誠僞,雖不可知,旣不能直截揮斥,乃以羈縻爲計,已許馬島互市。

    至於日本則每推諉天朝,不許通好,而然猶責以益修誠懇,俾有後日餘地。

    故彼乃連年刷還俘虜,似若緻其誠懇,而冀我國有以表和好之驗。

    顧在我應之者,長襲舊套,迨無決語。

    惟政往來之後,一向猶夫前日,則彼賊兇狡有餘,且謂操縱在己,而不在我國,其勢必不止任我所爲而已。

    以此言之:『調信雖不死,而事機則似當變矣。

    今者義智、景直等求通信使,敦迫不已,至有恐脅之語。

    欲許則彼中之事情難知也;欲不許則目前之禍患可慮也。

    雖不可遽謂通信,姑欲托以某事,遣人往來,以示相好之意者,其在今日,似不可已也。

    但欲送人至于日本,則誠非有國書,不可行矣。

    臣等愚意,差人偕智正,入送馬島曰:『我國與日本爲隣,素相通好,而平賊無故嫁禍,自貽斥絶。

    玆者家康方秉所命,其所擧措,一反秀吉所爲,要與通好,屢緻誠懇。

    我國之於家康,少無可絶之義,固當上奏天朝,往來無阻,兩國相好如舊日可也。

    第以此事,爾島之請雖勤,而家康迄未有一字。

    兩國交際,是何等事,而隻據中間之言,遽爲通信乎?今若家康先緻一書,則馳一介之使,成兩國之好,誠不難矣。

    』以此措辭探試,觀其所爲而處之,恐合機宜。

    但必先定在我之計然後,乃可如是試之,不然則亦不可輕論。

    」許筬議:「島夷不敢肆蜂蠆之毒則已矣,不然,他日蠢動然後,不得已許和,則難免城下之恥。

    今者渠輩來索,辭不悖逆,事且順理,毋寧乘此機會,快許之爲得乎?前朝末,以我太祖大王威武,到處殲滅,兵勢極其盛矣,而不和則不止,畢竟鄭夢周一行然後,乃息。

    今之事勢以古料之末稍,則亦須一和。

    旣不得不和,則當一着決局,何必再勞行役,徒煩往來,而浮費財力乎?古之王者,豈不知戎狄之可醜,文王之昆夷,漢文之匈奴,皆屈意許和,而不以爲恥者,徒以爲生靈也。

    聖敎隱惻含生,擧皆骨醉仁德。

    隻此一言,可以祈天永命,臣不敢贅。

    」樸承宗議:「橘倭之言,雖出於恐脅,在我似當機權處置。

    昔者張魏公,終身不主和議,而議遣使之際,猶曰:『使事,兵家機權,未可遽絶。

    』況今賊中情形,異於秀吉時,則帝王待夷包荒之道,或可爲生靈,屈一使臣。

    但倭性狡黠異常,今若不持國書,空手而往,無異松雲之行,則是不過一偵探,恐反召賊之怒,而仍促兵端也。

    如或因其恐脅,修書持幣,有同善隣交相通好之爲,則非但大義,有所未安,抑恐有後日難處之悔。

    今宜先遣人,偕橘倭,往見馬島酋,更探賊意誠詐,然後議遣,亦未晩也。

    」姜紳議:「和之一事,出於家康與否,自此的知無從,義智、景直之托於家康,虛僞難辨,朝廷恐陷於其術,不敢輕許者,實出於爲國愼重之意。

    但彼旣屢屢刷俘虜以示其誠,而朝廷遷延不許,終乃有恐喝之語。

    若此不已,後日之禍,豈不可慮?試觀今日之勢,內外無一可恃,不可膠守一轍,以貽後悔。

    仍其請和之時,姑許通信之意,以爲羈縻之計,恐或無妨。

    」李時彥議:「今此講和之事,實出於迫不得已。

    而一聽其譎詐恐動之言,遽送信使,非但增益其氣勢,以利害所存者言之,往日之事,已爲鑑矣,而抑恐後來難處之患,有不可勝言者。

    且此請和,專出於馬島之賊,而彼中情形,實所未詳。

    先擇稍識事理伶俐者一二人,與之偕往,渠之兇謀秘計,固不能得其萬一,而家康與秀頼,勢必相呑,其間離合安危之勢及欲和誠詐,庶得詗知。

    然後審時度力,徐思其可,則不失其所望,而事或宜當。

    」高彥伯、樸名賢、趙儆議:「臣等介冑之士,通信一事,不敢獻議。

    」 4月6日 ○甲辰,同副承旨柳澗啓曰:「今考《謄錄》則顧、崔時,政院當初,一路宴享處、頭目贈給,以物力蕩敗之故,隻義州、平壤兩處磨鍊矣。

    渡江之後,事多難處,遠接使於定州、安州、黃州三處,皆依天親自酌定之數,一一贈給。

    故,開城、碧蹄兩處,則政院,勢不得已又爲啓請,自京備送。

    以此揆之,壬寅年西路七處,竝行贈給無疑矣。

    且入京後,政院啓辭內:『頭目贈給禮物,議諸都監,隻於上下馬宴磨鍊,而近聞經事譯官等語則凡自上宴享,則雖略,不可不給雲。

    亦令該曹、館伴同議,更爲定奪何如?』傳曰:『允。

    自前頭目贈給,每宴例必爲之,今當依前例。

    且回禮之節,曾於天使時所無,而但天將無不爲之。

    恐天使亦或爲之,預爲磨鍊以待。

    』事,有傳敎。

    而三月初九日天使入京,其日行下馬宴於南別宮,初十日行翌日宴於南別宮。

    其後因副使身上不平,十五日太平館請宴,十七日漢江遊觀,十九日南別宮上馬宴,二十日盤松餞宴。

    留館十一日,受宴凡五度而太平館請宴之日,都承旨徐渻啓曰:『若竝頭目而饋之,則無禮單可悶。

    』上曰:『請宴而不饋頭目未安,饋酒而從給禮物。

    』又傳曰:『頭目饋酒事,於政院意如何?』徐渻曰:『饋酒已陳,渠輩已知之,處之甚難矣。

    』上曰:『第告以國王別例饋之雲,禮物隨後給之無妨。

    』觀此《謄錄》及其承旨姜綖私置簿,又參考戶曹文書,則上下馬宴兩度及請宴一度贈給,亦似無疑矣。

    第念,今此詔使,喜遊觀雲,儻久留館裏,則不無屢次請宴之擧。

    然則頭目贈給度數,當在自上隨時斟酌之中矣。

    」傳曰:「知。

    壬寅年,旣西路七處竝爲贈給則何以三處贈給,爲矯誣之說,拒之于頭目,使天朝之人,至於指天誓日,是誰所指揮耶?頭目之所爲,不亦宜乎?我國處事,每每如此。

    設有難支之勢,必以實告之,或可諭以『國事如此,不得不減其數。

    非敢慢也,勢不能也。

    』雲爾則鬼神知之,彼亦不無少悟之理矣。

    豈可對人飾辭,厚誣上國之人,而可以集事乎?予待天將十年,言語之際,未嘗少有飾辭,必以誠信。

    不圖今日,有矯僞之擧,良可歎哉。

    遠接使旣以狀啓,言於頭目,七處贈給,明有前例,今宜一一追補,以贖前過,他不可計也。

    言于戶曹、都監。

    」 ○遠接使柳根馳啓:「本月初三日,兩使到黃州,曲折已爲馳啓矣。

    副使欲爲先向鳳山,上使令通官謂臣曰:『俺有所爲之事,當小留此處,隨後而往。

    遠接使每隨俺後,今可跟隨副使先去。

    』雲雲。

    臣固辭再三,終不許之,不得已依上使分付,隨副使先行,而令臣從事官李志完、許筠,與觀察使沈悅,同留伺候。

    副使由洞仙路,午間到鳳山事。

    」 4月7日 ○乙巳,文定王後忌晨。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王世子接待天使一款,不爲磨鍊矣。

    設若天使請與相會,則其間禮貌冠服與夫相會便否,不可不預講。

    而本曹未敢擅便,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事,傳敎矣。

    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柳永慶、左議政奇自獻、右議政沈喜壽以爲:『天使若請與王世子相會,則不容不相會。

    禮貌冠服,令禮曹預爲磨鍊,啓稟施行爲當。

    大臣之意如此,上裁施行何如?』傳曰:『允。

    』事,傳敎矣。

    頃在丁酉年間,楊經理、陳遊擊皆與王世子相會,而冠服則以烏帽、黑袍接待雲。

    其時國事搶攘,幹戈靡定,亦緣冠服未備,乃烏帽、黑袍出待。

    今則事體與前日頓變,百僚俱備儀章,而獨於王世子,仍用帽袍,與臣僚之服一樣,反覆思之,極爲未安。

    臣等淺見,當以翼善冠、袞龍袍相見,似爲便當。

    敢稟睿裁。

    」傳曰:「天朝不許,時未受封,而擅着翼善冠、袞龍袍,以見華使,恐爲不可。

    」 ○黃海監司沈悅馳啓:「今此詔使所率員役需索面皮之患,甚於顧、崔時頭目雲,而傳聞之言,不以爲信矣。

    數日陪行,目覩所爲,詔使則甚爲寬和,不欲一毫擾害,而下人之徵索,甚於前日,一站用銀之數,少不下四十餘兩。

    黃州宴享時,責捧贈給甚急,以黃州則別無贈給之意,援例開說,而不以爲然,回還時當爲追給雲。

    如或回還時,刻徵作挐,則何以爲之乎?自朝廷定奪指揮事。

    」 ○遠接使柳根馳啓:「本月初六日巳時,兩使到蔥秀山,見董越、龔用卿兩天使所製碑文,問于通官曰:『何破缺如是耶?』對曰:『倭賊之亂,碑閣爲兵火所燹,因緻壞爛。

    』雲則兩使皆嗟歎不已。

    副使曰:『倭奴之禍,至此哉?』上使又見龔用卿翠屛山記題名處破落無存,問曰:『是文誰人所作耶?』對曰:『詔使龔用卿所撰也。

    』上使曰:『曉得。

    』雲雲。

    兩使自帳幕,步過橋上,到玉溜泉下,窺瞰石竇之上,淙滴冷冷,使家丁取杯以來,承懸溜而飮之,又挹石間泉水而嘗之曰:『泉味之冽,不及懸溜。

    』雲雲。

    或踞石而坐;或聯袂而行,玩賞不厭。

    俄而進茶攤飯後,兩使移坐胡床,共對一卓,穩設杯勺。

    聞山頂鼓笛之聲,卽令我國吹手,一倂登山,齊吹太平蕭。

    俄而放鷹獵雉;張網獲獐以呈,則兩使見而喜笑,令授廚房。

    仍令臂鷹隨行曰:『路中若見雉,則當放鷹』雲,大槪兩使見供帳齊整;景緻佳勝,深有歡喜之色。

    午後到平山府,臨夕請行宿所宴,則兩使曰:『俺等今日甚爲疲倦,不能行禮。

    遠接使亦令免見可也,隻排宴廳中,以給下人。

    』雲雲事。

    」 4月8日 ○丙午,朝,王世子問安。

     ○以備忘記傳于右承旨宋駿曰:「聞,三度習儀之日,傾城士女,夾路縱觀,士族之婦,駄轎連亘,或有艶粧冶容,混處無別,可駭可愕。

    婦人之道,晝不遊庭,及日乎閨門之內,豈有出郊外,縱目遊觀之理?雖下賤之婦,豈宜駢坐於道傍,白晝觀光?華人豈知士族、下賤之別哉?必爲所笑。

    予聞,中朝則道無婦人觀光者雲。

    迎詔之日,婦人觀光者,勿論士族、下賤,一切痛禁。

    犯者,士族則家長治罪,言于禮曹、都監。

    」 ○司諫院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具宬事已諭,不須煩執。

    」 ○司憲府啓前啓及第具宬還收職牒事,上曰:「不允。

    」 4月9日 ○丁未,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王世子若與天使接待,則當服翼善冠、袞龍袍以見華使,恐爲不可。

    』事,傳敎矣。

    頃年經理以下諸將官出來時,王世子與之相會者非一,而《謄錄》散失。

    昨日大臣收議回啓時,隻以楊經理、陳遊擊接待時冠服,乃以帽、袍進用,極爲未安,故,以當服翼善冠、袞龍袍爲啓矣。

    今考司天使、劉提督接見時文書,皆用翼善冠,今日之詔使相見,似難異同於其間。

    況翼善冠、袞龍袍,卽是王世子常用之服,而與冕服不同。

    臣等反覆思之,未得其宜,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

    」 ○司諫院啓前啓具宬還收職牒事。

     ○司憲府啓前啓具宬還收職牒事,答兩司曰:「給牒非過矣。

    功臣不可不如是,不允。

    」〈史臣曰:「己醜枉死,豈但永慶而已乎?憑藉逆獄,戕殺無辜,雖是奸澈之指揮,而承望謀事之輩,戴頭偃息,又齒朝班,則無以慰泉下冤死之魂,癉惡之方,掃地盡矣。

    」〉○以備忘記傳于右承旨宋駿曰:「我國該官,固爲不職,而天使亦可知矣。

    奉天子之命,頒恩綸於海邦,是何等事體,而沿路自行自止,頒詔之日隨意進退?酒禮難與爭辨,辨之則必生病,依其所言爲之。

    」 ○右承旨宋駿啓曰:「昨日儀註中酒禮一款,議大臣事命下後,卽招禮曹郞廳,使之急急收議,而初更末,始爲來呈。

    此必郞廳趁不回告之緻,而文字間有誤處,故出給改之。

    郞廳旋卽退去,推呼往復之間,又至經夜,極爲未便。

    請禮曹當該郞廳推考。

    詔使今日當宿馬山,而問禮官尙不發送,事甚急迫,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草記又不得解見,此郞廳必是庸人。

    大槪今此禮曹,頗爲未盡。

    推考,依啓。

    問禮官議定後,發送。

    」 ○右承旨宋駿以成均館言啓曰:「明倫堂之役,幸得粗完,而三字扁額,廣求寫出,則皆未愜意。

    詔使臨到,方爲渴悶之際,側聞,詔使筆法甚妙,途中揮灑,不以爲憚雲。

    故,臣等共議,通書于遠接使,使之觀便稟請,則欣然寫給,卽日持來。

    庶可及期鐫刻,以耀詔使謁聖時觀瞻,而第慮模刻之際,一或失眞,則殊爲未安。

    此非刻手之精妙者,莫能爲也。

    且日期甚迫,本館材料已竭,號令難便。

    送于都監,極擇良手,一依詔使分付模樣,一二日內,刻完懸揭何如?右三字大額及小字二紙,竝爲入啓。

    」傳曰:「允。

    」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臣等伏見,昨日收議大臣傳敎內:『副使飮一酌之後,不爲回盃,尤似未穩。

    』之敎,極爲允當。

    臣等反覆參商,則副使所改酒禮,語意雖或未瑩,而正使前自上先行一盃,又於副使前次行一盃之後,自上旋就正使前,受中盃,仍於正使前行終盃禮,又就副使前自上受中盃之後,當有終盃節次。

    故,副使改撰之辭有曰:『國王執盞,就副使前揖進酒,副使答揖,執盞還進于國王,俱如上儀。

    訖,小退立。

    』雲。

    副使前回盃一節,雖不明錄,而似當包在於俱如上儀之中矣。

    臣等謬見如此,緣係行酒大禮,惶恐敢稟。

    」傳曰:「此曲折,予已解見之矣。

    不爲回盃之言,副使初盃後,卽不爲之之語也。

    」 ○右承旨宋駿以禮曹言啓曰:「『不小儀註改定之事,不爲磨勘,率爾無端付標,豈可如是處之?自前豈無如梁天使者,而未嘗改此酒禮?且初意,中盃禮兩使一時行之,今更見,副使飮一爵之後,不爲回盃,尤似未穩。

    更議于大臣以啓。

    』事,傳敎矣。

    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柳永慶,碧蹄進去,未得獻議,左議政奇自獻、右議政沈喜壽皆以爲:『令禮曹,急速改磨勘爲當。

    伏惟上裁。

    』大臣之意如此,何以爲之?敢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