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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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鑑包容,特恕狂妄,敎以相容,臣不勝感激隕越之至。
且見韓顒等避嫌之辭,臣亦以爲或然,承命出仕。
今見正言全慶昌避嫌之辭,有曰:『抉摘文字間數語,指爲欺心,士君子平生信人之道,恐不當如是。
』等語,臣極爲驚怪。
臣之初意以爲,近年朝著之不靖,實由於或多私其所親,不見其非,不斥其失,有相匿非之事,故公論日激,當去其弊。
而今反先取其相助匿非之譏,則此後雖有公論之發,人心不服,反將目之以挾私矣。
然則今日不言諫院之失,適足爲後日不能行公論之資。
故臣之所謂:『何乃掩護其失,以取其相助匿非之譏。
自處如是,則其何以責人非而服人心者。
』正謂此也。
至於鄭汝立之簡,則臣亦未嘗親見之矣。
非但傳播都下,人莫不知,至如士類間,或有親見其手書者矣,亦或有汝立自言親聞其果。
其簡焉者,乃在諫院陳箚之前,則臣安知諫院之獨不聞知乎?此臣之所以直斥而啓達者也。
臣之生平自期者,一心奉公,以直事君,不幹彼此,惟善是取。
今乃反取不平之譏,此由臣之無狀,不能取信乎人,而緻此詆斥,不可靦然在職。
請命罷斥。
」答曰:「卿非浮躁者之比,先計大體。
勿與啁啾者相較,勿辭。
」退待物論。
○司諫韓顒、獻納鄭淑男、正言宋言愼等啓曰:「臣等顯被重斥,忝辱名器,固知強顔出仕之爲不可。
而伏承聖敎以爲:『彼此同然,須與之相容』,聞命感激,罔知攸措。
昨日憲府之啓請出仕,臣等實未曉其意,而更瀆天聽,深有所未安,故冒昧萬死,悶默就職,物情猶以爲非。
而今見正言全慶昌避嫌之辭以爲:『豈有以欺心見斥者,可以爲言官者乎?』此難自道其情,而實斥臣等之罪矣。
臣等何敢唐突直截之意,反爲處置乎?大司諫崔滉再避之辭,則非斥臣等之意,無異前日,勢難相容。
請命臣等之職。
」答曰:「諫院安有欺君之理乎?崔滉之言,亦不過警責時人。
皆無所失,不可以不關言語,至於不相容。
勿辭。
」退待物論。
6月25日 ○甲子,大司憲具鳳齡等啓曰:「正言全慶昌,以大司諫崔滉前日引避之時,本院箚論掩護鄭汝立雲,而指文字間數語以爲欺心,豈有欺心見斥,可以爲言官者乎?以此引嫌而退。
大司諫崔滉,以全慶昌引嫌之辭,有曰:『士君子平生信人之道,恐不當如是。
』緻此詆斥,不可靦然在職。
司諫韓顒、獻納鄭淑男、正言宋言愼,或以:『全慶昌雖自道其情,實斥臣等之罪,何敢唐突反爲處置乎?』或以爲:『冒昧而出,決不可仍據重地,處置他人。
』亦皆引嫌而退。
以此觀之,則全慶昌引嫌之意,與韓顒、宋言愼等略無差殊,崔滉與韓顒等,前旣就職相容,則豈有與全慶昌不可相容之理乎?況韓顒、鄭淑男、宋言愼所以再避,特不過同僚處置之難耳,豈有他意於其間也哉?臺諫遞代,事體極重,豈可以此輕遞言官,以增騷擾之弊乎?請大司諫崔滉以下幷命出仕。
」答曰依啓。
○正言全慶昌、司諫韓顒、正言宋言愼、獻納鄭淑男等三避。
答曰:「勿辭。
」皆退待物論。
6月26日 ○乙醜,大司諫崔滉三避。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大司憲具鳳齡等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風憲重地,適値諫院全數引避之時。
切念當初引嫌之由,不過文字間微瑣不關,故啓請出仕矣。
伏覩司諫韓顒、正言宋言愼等再避之辭,不惟不肯就職,而至以臣等有苟且之失。
豈可靦然冒處,更爲處置乎?請命竝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玉堂箚子大槪,大司憲以下獻納幷命出仕,大司諫以下幷命遞差事。
答曰,依啓。
○備忘記曰: 宋應漑、許篈,唯玆兩箇奸人,挾其宿憾奮其詐謀,黨比先倡,誣斥賢士,與躁妄者從而和之,遽緻朝野大亂,邦國扤捏,按以九刑,必在罔赦。
故已將兩人,加以流放,使後日之爲人臣而懷私病國者,知有所戒。
孽曰自作,罪不可逭。
第卿言之,予玆屈意從之。
命放釋兩人,俾於外方居生事,言于領相。
八月 8月28日 ○丙寅,弘文館箚子,沈義謙罷斥事入啓,答曰:「所論極是,蔑以加矣。
但予之不從者,非敢以論者爲不是也。
蓋彼雖得罪於國家,予不可以少恩,所以遲回不忍者也。
玉堂幸諒予意。
」校理趙仁後、洪宗祿、裵三益,修撰柳根、李廷立,正字尹暹。
九月 9月1日 ○朔戊辰,兩司合啓曰:「臣等將沈義謙朋奸擅國之罪,論執累日,自上曲施私恩,不卽快從公論,臣等不勝悶鬱焉。
義謙包兇稔惡之狀,自上旣已洞燭,不必更爲陳列,第以十餘年來,是非靡定,人心疑懼,士類奔波,國勢渙散,實由義謙之祟。
若非聖上在上,灼見罪狀,則國家之亂亡,不日而至矣。
今者公論激發,不可沮遏,按之以律,則當伏常刑,而隻請罷職,亦所以將順聖上曲全之意也。
請勿留難,亟賜一兪,以安人心。
」答曰:「依啓。
」 9月2日 ○己巳,大司憲李拭避嫌啓曰:「人臣進言,義當畢達無隱。
故臣之同僚啓請沈義謙無狀之罪,而恭承下諭,俾陳交結之人。
則咫尺嚴威,臣安得有所容護,而不言之以實哉?李珥發身於沈家門下,擧國皆知,而與義謙締結深密之狀,自不能掩矣。
生員李貴,徒知師友之爲可庇,不念君父之不可慢,巧捏辭說,曲爲營救,反以臣等爲欺罔,顯加詆斥。
夫欺罔大罪也,在法難貨,臣何敢強顔而立於朝廷?請亟命罷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傳:「靑陽君沈義謙,以險詖之資,挾城社之勢,立黨朋比,擅弄國柄,外而朝廷政令,內而宮壼擧措,無不指揮,縶君父之手足,箝一世之公論。
方居嚴父之喪,規爲起復,毒殺母弟之妻,冒稱內旨。
吹噓黨比之人,驟躋顯之列,所謂一時名爲士類者,如樸淳、鄭澈、樸漸、金繼輝、樸應男、尹鬥壽、尹根壽、辛應時、李海壽之輩,相與定爲死生之交,表裏相倚,聲勢相校。
張皇氣焰,恣肆胸臆,締結膠固,牢不可破。
政無大小,無不籌畫,邪說充塞,正論消亡。
如洪聖民、具鳳齡之流,當初皆以義謙之親友,因而發身,雖李珥、成渾之爲人,或以親戚之厚,或以交遊之密,亦受其籠絡而莫之恥。
是非顚錯,國勢抗捏,至於十餘年之久,而朝廷之不靖,士論之攜貳,馴緻於不可救。
逮至補外之後,猶不知戒,敢入京師,追逐所親,昏夜相從,論議時事,復爲交亂之計者,無所不至。
如此之人,豈可尙帶封爵,保存祿位,以基他日之禍乎?論其罪惡,則合置重律,而今日之隻罷其職,亦從末滅,以示曲全之意。
」事下吏曹。
○府啓:「大司憲李拭,引嫌以退。
夫李貴詆斥一事,臣等旣因玉堂處置,已爲出仕,則李拭決無獨避之理。
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9月4日 ○辛未,觀象監,以流星出五車下,入天蒼星下,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色赤啓。
9月5日 ○壬申,巳時,日暈,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平安監司書狀: 道內碧潼呈內:「去七月二十七日,天動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鴨卵,小如雞卵,諸穀損傷。
」至爲可慮。
甑山呈內:「今八月十二日酉時,地震大作。
」有同時月變異非常。
事下禮曹。
9月6日 ○癸酉,觀象監,以午時太白見於未地,啓。
9月9日 ○丙子,慶尙道監司書狀:道內宜寧、鹹安、東萊、三嘉、金海、晉州、知禮、長鬐、陜川、機張、鎭海、善山、興海、延日、靈山、草溪、淸道、高靈、慶州、仁同、大丘、巨濟、昌原、蔚山、漆原、泗川、密陽、昆陽、固城等官,自八月初九日,至十二日大雨急注,菁川、洛東,瀰滿成海,民家多數漂流,又多溺死。
禾穀方爲發穗,逢此水災,永無收食之望事入啓,下戶曹。
○司憲府啓:「江原道敬差官閔忠男,旣以奉命,入其道內,踏驗災實,則未竣事之前,不可遷動,而銓曹忘不緻察,除寧海府使,其政事之顚倒,體貌之虧損,莫此爲甚,請吏曹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答曰:「竝依啓。
」 9月10日 ○丁醜,禮曹判書李友直,肅拜後辭職上疏。
答曰:「勿辭。
」 9月13日 ○庚辰,平安兵使啓本,楸坡萬戶金仁秀,賊路體探事,行到牛古介嶺底,止到時,胡人二十餘名,屯聚炊飯,不意挾擊,胡人等多數逢箭奔北。
我軍追擊,斬頭五級割耳,持箭弓上送。
冒入城底,賊謀難測,防備於事,措備待變,令各鎭堡,各別謹勑事入啓,下備邊司。
9月14日 ○辛巳,觀象監,以流星出五車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五更天中及四方電光,大作雷動,雨雹交下,狀如豆,啓。
○有朝講。
9月15日 ○壬午,政院啓曰:「近來國步艱虞,民生困極,糜爛之勢,非朝則夕。
猶賴聖上憂勞于上,庶幾天心康濟小民。
伏覩近日災咎踏臻之急,方懠王城之內,地震繼作,季秋秋月,雷雹不絶,穡事垂成,而水淹雨雹之無日不至,世朝之臣,孰不憂懼。
至於夜來天變,尤駭天聽,轟轟燁燁,甚於夏月,臣等益復憂悶,莫喩其故也。
伏願反躬自省,對越無間,收任賢才,與共天職,圖惟至治,不勝幸甚。
」答曰:「近日,災變非常,極爲可駭。
」 9月16日 ○癸未,禮曹啓曰:「視膳之擧,出於奉先之至誠,臣等當時將順不暇。
而然陵上至近之地,石物遷動,功役方殷,此非常時。
況且如非不得已之事,則停鼓吹擧動,似有礙於人君警蹕之意。
退行後日,似爲無妨。
」傳曰:「依啓。
」 9月20日 ○丁亥,院啓曰:「寧海爲府,累經非人,凋弊已極,而且今運粟之事,以此邑爲都會,必得剛明勤幹之人,然後可以蘇殘集事。
新府使金希弼,性本迂緩,決難堪任。
請命遞差,各別擇遣。
銓曹政本,政本不淸,何以爲國?判書鄭琢,器冗淺寡,初授本職,已有不稱之譏,久冒非據,益來徇私之誚,請命遞差。
」答曰:「幷依啓。
」 9月22日 ○己醜,府啓曰:「各司參下官,以文官交差者,欲其修擧職事,以防奸濫之弊,而內贍奉事金應龜,屍居其位,茫不知所掌爲何事,請命遞差。
」 9月24日 ○辛卯,觀象監啓曰:「昨日夜一更,有星見於羽林星,似有芒氣,變異非常。
別定成泳、宋言愼、許筬,兼敎官尹皡,本監官員,依前例,輪還直宿,候察何如?」傳曰:「允。
」 9月25日 ○壬辰,夜一更,彗星見於羽林星下,尾指艮方,長尺餘。
至四更,因月光所射,不見。
○府啓曰:「亞卿之官,名位至重,固非人人所可冒據。
戶曹參判尹自新,以鬥筲之器,得過情之譽,曾爲郞官,雖或有綜察之名。
及陞堂上,已貽不稱之譏。
公議之所小者,非但局量而已。
今者超授之命,遽出於人望之外,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改正,以重名器。
」答曰:「未爲不合。
不允。
」 9月29日 ○丙申,觀象監,以今月二十八日乙未,夜一更,彗星見於天蒼星西第一星內,在壁宿七度,去北極一百一度半。
尾指艮方,長可一尺,色蒼白。
至五更一點,入西方,濁氣中,不得看候啓。
○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9月30日 ○丁酉,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九月 閏9月1日 ○朔戊戌,府啓:「參判之於一曹事,豈無一才一藝者,所可冒據哉?尹自新之淺少器局,不足以當大任,不但臣等論之,大臣亦言之矣。
自上旣招擢之,寵秩之,公論激發,又不快從,此人心之所以鬱抑者也。
請勿留難,亟下兪音,以重名器。
」答曰:「不允。
」 閏9月2日 ○己亥,府啓曰:「近來災變,疊現層出,君臣上下,所當修省恐懼之不暇。
新及第遊街,雖係勸奬之事,該曹之啓請禁斷,實出遇災警惕之意。
請依該曹公事施行。
二品爲命德之器,參判爲亞卿之官,苟非望實俱隆,決不可僥冒以得之。
況器局淺少,處事瑣屑之尹自新乎?臣等論執累日,兪音久閟,此人情之所以益鬱者也。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以重名器。
」 ○司諫院啓曰:「尹自新之超陞亞卿,大臣諷之,臺諫爭之,左右國人莫不駭怪。
自上膠守獨見,不卽賜允,臣等竊惑焉。
參判宰列也,自新之爲人,其可堪膺乎?如其可合,則何必煩論至此支離乎?器局淺少見識卑下,雖有察察之細能,其於處事之際,反傷於國體者多矣。
如此之人,豈可拔擢,以溷國人之路乎?請勿留難,亟命改正。
」答兩司曰:「可從之事,則不從乎?不須論改。
修省警惕之道,不在於新及第之遊街與否。
自前遊街,其意有在,不可已也。
」 閏9月3日 ○庚子,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5日 ○壬寅,院啓曰:「尹自新事。
答曰,不允。
○府啓曰:「尹自新事。
寧海關防重地,又當運粟,設倉之擧,非衰病之人所可堪任。
新府使李選,身有重病,年且衰邁,幹辦策應之策,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以年少有幹局人,各別擇遣。
洪原爲縣,介於兩營之間,雖在平時,尙且煩劇,況今北鄙多事,將士絡繹。
凡百應務必得其人,然後方可措置。
新縣監柳崇仁,非獨年少未更事,且不識字,決難堪任。
請命遞差。
」答曰:「不允。
新啓,竝依啓。
」 閏9月6日 ○癸卯,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7日 ○甲辰,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8日 ○乙巳,諫院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府啓:「尹自新事。
彌助項,沿海巨鎭,正當賊路要衝之地,必得年少才勇之人,方可控制。
新僉使樸壽衰老殘劣,決難堪任,請命遞差。
宗薄直長趙大男身有重病,累日不仕,苟保官職,其無廉恥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不允。
新啓,依允。
」 閏9月11日 ○戊申,司憲府啓曰:「安東府使兪大脩,用刑殘酷,見斃於杖下者,比比有之,不可一日在官,重貽茶毒於生民,請命罷職。
黃州牧使黃允吉,不治官事,坐衙甚罕,加以暴徵橫斂,怨咨盈路,請命罷職。
」答曰:「竝依啓。
」 閏9月20日 ○丁巳,弘文館上箚,因災異陳弊,答曰:「本以寡昧,年來與病爲隣,而此心已失,更無提掇灑濯處,撫躬自嘆而已。
箚陳讜論,極爲可嘉。
若夫災異之作,則不辟忝位,其理固然,夙夜兢惕。
若夫朝廷之事,則惟天吏可以伐燕,但當自察職事而已,不必爭辨。
當加留念。
」 閏9月25日 ○壬戌,觀象監,今月二十四日,夜一更,彗星見於胃星下,色蒼白。
十二月 ○以趙穆,除工曹正郞,兼校正廳郞廳,被召命入都。
且見韓顒等避嫌之辭,臣亦以爲或然,承命出仕。
今見正言全慶昌避嫌之辭,有曰:『抉摘文字間數語,指爲欺心,士君子平生信人之道,恐不當如是。
』等語,臣極爲驚怪。
臣之初意以爲,近年朝著之不靖,實由於或多私其所親,不見其非,不斥其失,有相匿非之事,故公論日激,當去其弊。
而今反先取其相助匿非之譏,則此後雖有公論之發,人心不服,反將目之以挾私矣。
然則今日不言諫院之失,適足爲後日不能行公論之資。
故臣之所謂:『何乃掩護其失,以取其相助匿非之譏。
自處如是,則其何以責人非而服人心者。
』正謂此也。
至於鄭汝立之簡,則臣亦未嘗親見之矣。
非但傳播都下,人莫不知,至如士類間,或有親見其手書者矣,亦或有汝立自言親聞其果。
其簡焉者,乃在諫院陳箚之前,則臣安知諫院之獨不聞知乎?此臣之所以直斥而啓達者也。
臣之生平自期者,一心奉公,以直事君,不幹彼此,惟善是取。
今乃反取不平之譏,此由臣之無狀,不能取信乎人,而緻此詆斥,不可靦然在職。
請命罷斥。
」答曰:「卿非浮躁者之比,先計大體。
勿與啁啾者相較,勿辭。
」退待物論。
○司諫韓顒、獻納鄭淑男、正言宋言愼等啓曰:「臣等顯被重斥,忝辱名器,固知強顔出仕之爲不可。
而伏承聖敎以爲:『彼此同然,須與之相容』,聞命感激,罔知攸措。
昨日憲府之啓請出仕,臣等實未曉其意,而更瀆天聽,深有所未安,故冒昧萬死,悶默就職,物情猶以爲非。
而今見正言全慶昌避嫌之辭以爲:『豈有以欺心見斥者,可以爲言官者乎?』此難自道其情,而實斥臣等之罪矣。
臣等何敢唐突直截之意,反爲處置乎?大司諫崔滉再避之辭,則非斥臣等之意,無異前日,勢難相容。
請命臣等之職。
」答曰:「諫院安有欺君之理乎?崔滉之言,亦不過警責時人。
皆無所失,不可以不關言語,至於不相容。
勿辭。
」退待物論。
6月25日 ○甲子,大司憲具鳳齡等啓曰:「正言全慶昌,以大司諫崔滉前日引避之時,本院箚論掩護鄭汝立雲,而指文字間數語以爲欺心,豈有欺心見斥,可以爲言官者乎?以此引嫌而退。
大司諫崔滉,以全慶昌引嫌之辭,有曰:『士君子平生信人之道,恐不當如是。
』緻此詆斥,不可靦然在職。
司諫韓顒、獻納鄭淑男、正言宋言愼,或以:『全慶昌雖自道其情,實斥臣等之罪,何敢唐突反爲處置乎?』或以爲:『冒昧而出,決不可仍據重地,處置他人。
』亦皆引嫌而退。
以此觀之,則全慶昌引嫌之意,與韓顒、宋言愼等略無差殊,崔滉與韓顒等,前旣就職相容,則豈有與全慶昌不可相容之理乎?況韓顒、鄭淑男、宋言愼所以再避,特不過同僚處置之難耳,豈有他意於其間也哉?臺諫遞代,事體極重,豈可以此輕遞言官,以增騷擾之弊乎?請大司諫崔滉以下幷命出仕。
」答曰依啓。
○正言全慶昌、司諫韓顒、正言宋言愼、獻納鄭淑男等三避。
答曰:「勿辭。
」皆退待物論。
6月26日 ○乙醜,大司諫崔滉三避。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大司憲具鳳齡等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風憲重地,適値諫院全數引避之時。
切念當初引嫌之由,不過文字間微瑣不關,故啓請出仕矣。
伏覩司諫韓顒、正言宋言愼等再避之辭,不惟不肯就職,而至以臣等有苟且之失。
豈可靦然冒處,更爲處置乎?請命竝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玉堂箚子大槪,大司憲以下獻納幷命出仕,大司諫以下幷命遞差事。
答曰,依啓。
○備忘記曰: 宋應漑、許篈,唯玆兩箇奸人,挾其宿憾奮其詐謀,黨比先倡,誣斥賢士,與躁妄者從而和之,遽緻朝野大亂,邦國扤捏,按以九刑,必在罔赦。
故已將兩人,加以流放,使後日之爲人臣而懷私病國者,知有所戒。
孽曰自作,罪不可逭。
第卿言之,予玆屈意從之。
命放釋兩人,俾於外方居生事,言于領相。
八月 8月28日 ○丙寅,弘文館箚子,沈義謙罷斥事入啓,答曰:「所論極是,蔑以加矣。
但予之不從者,非敢以論者爲不是也。
蓋彼雖得罪於國家,予不可以少恩,所以遲回不忍者也。
玉堂幸諒予意。
」校理趙仁後、洪宗祿、裵三益,修撰柳根、李廷立,正字尹暹。
九月 9月1日 ○朔戊辰,兩司合啓曰:「臣等將沈義謙朋奸擅國之罪,論執累日,自上曲施私恩,不卽快從公論,臣等不勝悶鬱焉。
義謙包兇稔惡之狀,自上旣已洞燭,不必更爲陳列,第以十餘年來,是非靡定,人心疑懼,士類奔波,國勢渙散,實由義謙之祟。
若非聖上在上,灼見罪狀,則國家之亂亡,不日而至矣。
今者公論激發,不可沮遏,按之以律,則當伏常刑,而隻請罷職,亦所以將順聖上曲全之意也。
請勿留難,亟賜一兪,以安人心。
」答曰:「依啓。
」 9月2日 ○己巳,大司憲李拭避嫌啓曰:「人臣進言,義當畢達無隱。
故臣之同僚啓請沈義謙無狀之罪,而恭承下諭,俾陳交結之人。
則咫尺嚴威,臣安得有所容護,而不言之以實哉?李珥發身於沈家門下,擧國皆知,而與義謙締結深密之狀,自不能掩矣。
生員李貴,徒知師友之爲可庇,不念君父之不可慢,巧捏辭說,曲爲營救,反以臣等爲欺罔,顯加詆斥。
夫欺罔大罪也,在法難貨,臣何敢強顔而立於朝廷?請亟命罷遞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傳:「靑陽君沈義謙,以險詖之資,挾城社之勢,立黨朋比,擅弄國柄,外而朝廷政令,內而宮壼擧措,無不指揮,縶君父之手足,箝一世之公論。
方居嚴父之喪,規爲起復,毒殺母弟之妻,冒稱內旨。
吹噓黨比之人,驟躋顯之列,所謂一時名爲士類者,如樸淳、鄭澈、樸漸、金繼輝、樸應男、尹鬥壽、尹根壽、辛應時、李海壽之輩,相與定爲死生之交,表裏相倚,聲勢相校。
張皇氣焰,恣肆胸臆,締結膠固,牢不可破。
政無大小,無不籌畫,邪說充塞,正論消亡。
如洪聖民、具鳳齡之流,當初皆以義謙之親友,因而發身,雖李珥、成渾之爲人,或以親戚之厚,或以交遊之密,亦受其籠絡而莫之恥。
是非顚錯,國勢抗捏,至於十餘年之久,而朝廷之不靖,士論之攜貳,馴緻於不可救。
逮至補外之後,猶不知戒,敢入京師,追逐所親,昏夜相從,論議時事,復爲交亂之計者,無所不至。
如此之人,豈可尙帶封爵,保存祿位,以基他日之禍乎?論其罪惡,則合置重律,而今日之隻罷其職,亦從末滅,以示曲全之意。
」事下吏曹。
○府啓:「大司憲李拭,引嫌以退。
夫李貴詆斥一事,臣等旣因玉堂處置,已爲出仕,則李拭決無獨避之理。
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9月4日 ○辛未,觀象監,以流星出五車下,入天蒼星下,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色赤啓。
9月5日 ○壬申,巳時,日暈,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平安監司書狀: 道內碧潼呈內:「去七月二十七日,天動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鴨卵,小如雞卵,諸穀損傷。
」至爲可慮。
甑山呈內:「今八月十二日酉時,地震大作。
」有同時月變異非常。
事下禮曹。
9月6日 ○癸酉,觀象監,以午時太白見於未地,啓。
9月9日 ○丙子,慶尙道監司書狀:道內宜寧、鹹安、東萊、三嘉、金海、晉州、知禮、長鬐、陜川、機張、鎭海、善山、興海、延日、靈山、草溪、淸道、高靈、慶州、仁同、大丘、巨濟、昌原、蔚山、漆原、泗川、密陽、昆陽、固城等官,自八月初九日,至十二日大雨急注,菁川、洛東,瀰滿成海,民家多數漂流,又多溺死。
禾穀方爲發穗,逢此水災,永無收食之望事入啓,下戶曹。
○司憲府啓:「江原道敬差官閔忠男,旣以奉命,入其道內,踏驗災實,則未竣事之前,不可遷動,而銓曹忘不緻察,除寧海府使,其政事之顚倒,體貌之虧損,莫此爲甚,請吏曹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答曰:「竝依啓。
」 9月10日 ○丁醜,禮曹判書李友直,肅拜後辭職上疏。
答曰:「勿辭。
」 9月13日 ○庚辰,平安兵使啓本,楸坡萬戶金仁秀,賊路體探事,行到牛古介嶺底,止到時,胡人二十餘名,屯聚炊飯,不意挾擊,胡人等多數逢箭奔北。
我軍追擊,斬頭五級割耳,持箭弓上送。
冒入城底,賊謀難測,防備於事,措備待變,令各鎭堡,各別謹勑事入啓,下備邊司。
9月14日 ○辛巳,觀象監,以流星出五車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五更天中及四方電光,大作雷動,雨雹交下,狀如豆,啓。
○有朝講。
9月15日 ○壬午,政院啓曰:「近來國步艱虞,民生困極,糜爛之勢,非朝則夕。
猶賴聖上憂勞于上,庶幾天心康濟小民。
伏覩近日災咎踏臻之急,方懠王城之內,地震繼作,季秋秋月,雷雹不絶,穡事垂成,而水淹雨雹之無日不至,世朝之臣,孰不憂懼。
至於夜來天變,尤駭天聽,轟轟燁燁,甚於夏月,臣等益復憂悶,莫喩其故也。
伏願反躬自省,對越無間,收任賢才,與共天職,圖惟至治,不勝幸甚。
」答曰:「近日,災變非常,極爲可駭。
」 9月16日 ○癸未,禮曹啓曰:「視膳之擧,出於奉先之至誠,臣等當時將順不暇。
而然陵上至近之地,石物遷動,功役方殷,此非常時。
況且如非不得已之事,則停鼓吹擧動,似有礙於人君警蹕之意。
退行後日,似爲無妨。
」傳曰:「依啓。
」 9月20日 ○丁亥,院啓曰:「寧海爲府,累經非人,凋弊已極,而且今運粟之事,以此邑爲都會,必得剛明勤幹之人,然後可以蘇殘集事。
新府使金希弼,性本迂緩,決難堪任。
請命遞差,各別擇遣。
銓曹政本,政本不淸,何以爲國?判書鄭琢,器冗淺寡,初授本職,已有不稱之譏,久冒非據,益來徇私之誚,請命遞差。
」答曰:「幷依啓。
」 9月22日 ○己醜,府啓曰:「各司參下官,以文官交差者,欲其修擧職事,以防奸濫之弊,而內贍奉事金應龜,屍居其位,茫不知所掌爲何事,請命遞差。
」 9月24日 ○辛卯,觀象監啓曰:「昨日夜一更,有星見於羽林星,似有芒氣,變異非常。
別定成泳、宋言愼、許筬,兼敎官尹皡,本監官員,依前例,輪還直宿,候察何如?」傳曰:「允。
」 9月25日 ○壬辰,夜一更,彗星見於羽林星下,尾指艮方,長尺餘。
至四更,因月光所射,不見。
○府啓曰:「亞卿之官,名位至重,固非人人所可冒據。
戶曹參判尹自新,以鬥筲之器,得過情之譽,曾爲郞官,雖或有綜察之名。
及陞堂上,已貽不稱之譏。
公議之所小者,非但局量而已。
今者超授之命,遽出於人望之外,物情莫不駭愕。
請命改正,以重名器。
」答曰:「未爲不合。
不允。
」 9月29日 ○丙申,觀象監,以今月二十八日乙未,夜一更,彗星見於天蒼星西第一星內,在壁宿七度,去北極一百一度半。
尾指艮方,長可一尺,色蒼白。
至五更一點,入西方,濁氣中,不得看候啓。
○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9月30日 ○丁酉,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九月 閏9月1日 ○朔戊戌,府啓:「參判之於一曹事,豈無一才一藝者,所可冒據哉?尹自新之淺少器局,不足以當大任,不但臣等論之,大臣亦言之矣。
自上旣招擢之,寵秩之,公論激發,又不快從,此人心之所以鬱抑者也。
請勿留難,亟下兪音,以重名器。
」答曰:「不允。
」 閏9月2日 ○己亥,府啓曰:「近來災變,疊現層出,君臣上下,所當修省恐懼之不暇。
新及第遊街,雖係勸奬之事,該曹之啓請禁斷,實出遇災警惕之意。
請依該曹公事施行。
二品爲命德之器,參判爲亞卿之官,苟非望實俱隆,決不可僥冒以得之。
況器局淺少,處事瑣屑之尹自新乎?臣等論執累日,兪音久閟,此人情之所以益鬱者也。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以重名器。
」 ○司諫院啓曰:「尹自新之超陞亞卿,大臣諷之,臺諫爭之,左右國人莫不駭怪。
自上膠守獨見,不卽賜允,臣等竊惑焉。
參判宰列也,自新之爲人,其可堪膺乎?如其可合,則何必煩論至此支離乎?器局淺少見識卑下,雖有察察之細能,其於處事之際,反傷於國體者多矣。
如此之人,豈可拔擢,以溷國人之路乎?請勿留難,亟命改正。
」答兩司曰:「可從之事,則不從乎?不須論改。
修省警惕之道,不在於新及第之遊街與否。
自前遊街,其意有在,不可已也。
」 閏9月3日 ○庚子,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5日 ○壬寅,院啓曰:「尹自新事。
答曰,不允。
○府啓曰:「尹自新事。
寧海關防重地,又當運粟,設倉之擧,非衰病之人所可堪任。
新府使李選,身有重病,年且衰邁,幹辦策應之策,不可付諸此人。
請命遞差,以年少有幹局人,各別擇遣。
洪原爲縣,介於兩營之間,雖在平時,尙且煩劇,況今北鄙多事,將士絡繹。
凡百應務必得其人,然後方可措置。
新縣監柳崇仁,非獨年少未更事,且不識字,決難堪任。
請命遞差。
」答曰:「不允。
新啓,竝依啓。
」 閏9月6日 ○癸卯,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7日 ○甲辰,兩司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閏9月8日 ○乙巳,諫院前啓尹自新事,答曰,不允。
○府啓:「尹自新事。
彌助項,沿海巨鎭,正當賊路要衝之地,必得年少才勇之人,方可控制。
新僉使樸壽衰老殘劣,決難堪任,請命遞差。
宗薄直長趙大男身有重病,累日不仕,苟保官職,其無廉恥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不允。
新啓,依允。
」 閏9月11日 ○戊申,司憲府啓曰:「安東府使兪大脩,用刑殘酷,見斃於杖下者,比比有之,不可一日在官,重貽茶毒於生民,請命罷職。
黃州牧使黃允吉,不治官事,坐衙甚罕,加以暴徵橫斂,怨咨盈路,請命罷職。
」答曰:「竝依啓。
」 閏9月20日 ○丁巳,弘文館上箚,因災異陳弊,答曰:「本以寡昧,年來與病爲隣,而此心已失,更無提掇灑濯處,撫躬自嘆而已。
箚陳讜論,極爲可嘉。
若夫災異之作,則不辟忝位,其理固然,夙夜兢惕。
若夫朝廷之事,則惟天吏可以伐燕,但當自察職事而已,不必爭辨。
當加留念。
」 閏9月25日 ○壬戌,觀象監,今月二十四日,夜一更,彗星見於胃星下,色蒼白。
十二月 ○以趙穆,除工曹正郞,兼校正廳郞廳,被召命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