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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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十九年大明萬曆十四年 二月 ○工曹正郞趙穆陳疏,迄退。

    其疏略曰: 父子君臣,其理一也。

    故子有疾痛,必呼於父,而父不得不動於中。

    臣有悶迫,必達於君,而君不得不矜其情。

    此固天下古今人情之所固然也。

     又曰: 今《小學》、四書翻譯,校正廳中,略已畢功,所未訖者,隻繕寫讎校一事而已。

    如臣有無,本不關輕重,況於功役已畢之後乎? 又曰: 臣師臣李滉,一生勤苦,學問功夫,老而益篤,深得濂洛以來諸儒之正傳。

    故其發於詩文論辨者,皆所以淑人心而扶世道,承前聖而啓後蒙也。

    身沒之後,文多散落,其孫安道裒稡未訖,又至夭殞,家無他子弟,可以管此者。

    其文至今湮晦,不得傳於世,臣竊痛悶,謹與鄕中諸生,讐校繕寫,而尙未就緖。

    臣若蒙恩許退,則未死之前,庶遂此事,亦一幸也。

    臣生當聖時,學寡才踈,未得効力於百僚之末,固爲聖朝之罪人矣。

    獨此一事,冀不負師門,而或未必無補於人心世道也。

    故敢倂及之。

     答曰,不允。

     五月 5月3日 ○丁酉,雨水深,布帛尺一寸一分。

     ○全羅道巡按禦史馳啓曰:「臣辭朝時,袛受封書,以此製述,左道南原一百七十七張,右道羅州二百五十三張,依場中收券,監封上送事。

    」 5月4日 ○戊戌,黃海監司馳啓曰:「本道近年以來,連歲兇荒,倉穀之數亦多逋欠,兩麥成熟之期,艱難苦待,入春以後,旱乾太甚,所見慘惻,許多民生連命無路。

    道內倉穀,盡爲分賑,百計無策,嗷嗷待哺之狀,慘不忍見。

    依辛巳年例,各別講究,京倉陳米優數下送,以濟濱死之民事。

    」啓下戶曹。

     ○開城府留守馳啓曰:「今年旱甚,兩麥不實,倉穀罄盡,救活無計。

    依戊申年例,京倉米,令該曹磨鍊題給,以救垂死之民命。

    」事下戶曹。

     5月22日 ○丙辰,平安監司啓本: 平壤地黎,土炭站山崖之地,塵色正黑,似是淫濕之處。

    火燒處土色,雜石之土,俱燒如塵,四邊投置,草木輒生,煙氣起火。

    尋覓火根,則別無火氣,積熱成火,變怪非常,火之始作,未知自何。

    大槪,地中火焚土石累月,極爲駭愕。

     事下禮曹。

     5月23日 ○丁巳,司諫院啓曰:「大司憲鄭彥智,執義黃祐漢,掌令供仁恕,持平申湜、沈岱,幷引嫌而退。

    當初金千年推鞫文案,果多顚錯。

    申湜雖不參於其間,及移文之日,所當詳察處置,而泛然參置,不無其失。

    前日所爲,不可更改,則輸送文案,勢之當然。

    詳加酌量,欲得其宜,則遲以時月,亦不得不爾。

    持平申湜請命遞差,大司憲鄭彥智以下幷命出仕。

    康津縣監柳潡,酗酒妄作,不治官事,性本泛濫,貪汚恣行,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職。

    童蒙訓導金謇,爲人凡劣,素無施敎之資,及授本職,童蒙之授業者,專不樂赴。

    徒費國廩,莫此爲甚,請竝命罷職。

    」答曰:「竝依啓。

    」 5月25日 ○己未,以尹先覺爲弘文應敎,李訒爲承旨,洪麟祥爲持平,李誠中爲大司諫。

     六月 6月1日 ○朔甲子,全羅監司馳啓曰:「道內農事形止,兩麥損傷,或有不得掛鎌之處,農糧頓乏,賑救無策,秋成種麥,極爲可慮。

    早穀成熟前,繼救極難。

    各官富實人私儲穀行移,各年備上救荒橡實有無訪問,以補接濟之用。

    」事下戶曹。

     6月3日 ○丙寅,全羅右水使馳啓曰:「?義縣監金大頤,與賊大船一隻相逢接戰失捕,賊謀叵測。

    窺覘乘虛,不無作賊之患,防備諸事,日新待變,別加申勑。

    」事下備邊司。

    傳曰:「金大頣,別助防將魚得洙,不畏軍法,狃於尋常,不爲捕捉,極爲駭愕。

    竝拿囚。

    」 6月20日 ○癸未,有都目政。

    以黃暹爲執義,洪宗祿爲舍人,申磼爲正言。

     6月26日 ○己醜,以樸應福爲右承旨,洪麟祥爲弘文校理,洪宗祿爲執義,丁允福爲大司成。

     ○玉堂,時弊上疏,入啓。

    答曰:「疏陳十條,具見誠款,良用嘉焉。

    當爲留念。

    」 ○以金宇顒爲刑曹參判,宇顒詣闕謝恩,乞改重加,疏三上,不許。

    因謝病,免歸。

     八月 8月1日 ○朔癸亥,司憲府啓曰:「平安道敬差官宋圻,爲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