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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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 7月1日 ○朔庚申,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王世子問安。

    仁宗大王忌晨。

     ○政院啓曰:「明日納采日,視事不爲,取稟。

    」傳曰:「知道。

    」傳于政院曰:「明日行禮後,三公引見爲之。

    」 ○嘉禮都監啓曰:「翟衣之制,當初未有所考,但據孝敬殿奉安欽賜翟衣制度,取稟製造矣。

    今考諸書及《大明會典》,親王、郡王妃冠服制度,則大衫、霞帔,衫則用大紅,霞帔以深靑爲質,紵絲紗羅隨用。

    四?、襖子,卽褙子,桃紅色,鞠衣,靑色。

    紵絲紗羅,竝各色隨用,惟不用黃。

    大帶,靑線羅爲之,有緣,或用紅羅、玉穀圭、玉革帶、玉花采,結綬玉佩,靑韈舃具備。

    以此見之,前日天朝欽賜翟衣,多有未備之物,而齎來使臣,未及覺察也。

    若備玉革帶、佩綬、襪舃,則必有九翟冠,然後方備其制,而今難卒備。

    《五禮儀》有翟衣加首飾之文。

    首飾旣從國俗磨鍊,翟衣之上,不得已隻用大帶,而行禮乎?制度未備,甚似苟簡,何以爲之?《會典》親王妃禮服條,大帶,從衣色雲。

    今宜依此磨鍊,《大明會典》,付標以啓。

    」傳曰:「不小事,當初詳察事也。

    今者翟衣入內,而無帶。

    豈有禮服而無帶之理乎?下問之後,乃有此言。

    今難卒備。

    某色帶,從速磨鍊。

    」 ○禮曹啓曰:「以納妃儀註。

    傳曰:『近侍執事,爲先四拜雲。

    此依平時例磨鍊矣。

    平時,則思政殿殿坐行禮,而今則乃行宮也。

    無殿坐行禮之所,可以權道,勿爲明日回啓』事,傳敎矣。

    凡幹節目,照例磨鍊,今承下敎,付標以啓。

    」傳曰:「知道。

    」 7月2日 ○辛酉,卯時,上具冕服,禦別殿,命正使左議政金命元、副使戶曹判書韓應寅,行納采禮于別宮。

     ○傳于政院曰:「見鄭仁弘箚子,想已爲發行。

    欲見而送之矣。

    當往在何處?欲還召見而送之,政院回啓。

    」 ○政院回啓曰:「鄭仁弘六月二十九日,使其族人,呈箚子于本院,卽日發程,其日當宿廣州闆橋村雲。

    此去京城五十裡許,發行今三日,計程則似當到竹山之境。

    及今馳召,則猶可及矣。

    」傳曰:「不曰『出晝而王不予追乎?』斯速下書。

    政院措辭,以不可不見予之意,召之。

    」 ○巳時,上禦便殿,引見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金命元、右議政柳永慶、同副承旨權悏、假注書申光立、記事官閔慶基、記事官成俊耉入侍。

    上曰:「鄭仁弘,爲召而來矣,力爲辭職而去。

    觀其形迹,與衆人不相得,何也?」德馨曰:「臣則孤陋,不知外間事矣,但臣上年往嶺南時,與鄭仁弘一相見接語,則仁弘長在山野,不爲磨籠世事,多有迂踈之事。

    本道之毀譽,亦不同矣。

    及仁弘來朝之後,論議與衆人不同,以此難於久留,人亦疑有過激之事。

    」命元曰:「臣與仁弘,生員同年,其時暫相見,今則不得相接矣。

    但觀其箚子,欺負之徒,恣行胸臆,此言近於妄矣。

    」永慶曰:「臣於仁弘上來之初,方爲銓官。

    臣之用人之事,多以爲非,至於以書相通。

    厥後臣一往見之,自家亦知非矣。

    大槪不爲磨籠,言語過激矣。

    」德馨曰:「鄭仁弘,於辛巳年間,以掌令上來。

    此是臣初出身時,不得相見矣。

    但其時所聞之事,敢達。

    仁弘以安敏學,選於六條具備,李敬中曰:安敏學,乃愚妄之人,不合於此選矣。

    仁弘彈李敬中。

    厥後臣往嶺南,始見仁弘。

    儒者本是迂踈,好惡是非,陷於一偏。

    今者自上以非常,召來方外之人,以爲山林之人,多有期待之事。

    頃見其箚子,多有不平過激之言,指目朝人曰徒黨。

    賊人中有徒黨,朝廷間,安有徒黨之事?」上曰:「大槪仁弘與何人不相得乎?卿等以直言之。

    」德馨曰:「咫尺天威,敢不以直告?時人疑仁弘有過激之事,聞之矣。

    與某人不相得,不能知之。

    」永慶曰:「咫尺天威,何敢欺告?臣頃日往見仁弘,其所見,未免偏僻。

    臣曰:『元是數小人才,若一番人盡卻,則一時人才,何以收拾?』仁弘之意,欲斥南人,盡用大北人矣。

    以此與有不相得之事。

    此外大段事,臣未之聞知矣。

    」上曰:「凡人取大綱而已。

    孰無病痛處?如彼之人,亦不能容於朝廷,若賢於仁弘者,不可言矣。

    」德馨曰:「小臣實不知時事。

    但二十年來,以論議不一之故,累爲飜轉,其弊愈久愈甚。

    若不痛祛此弊,國事將無奈何。

    臣每每陳達者此也。

    凡人之情,發於心者偏,則皆非。

    打破其偏,然後無偏僻之事矣。

    」上曰:「仁弘或過激,或有語病,其人非如他人趨附,則必不爲之。

    其勁節,雖百折不能折。

    旣已召來,則使之爲用可矣。

    何以驅逐乎?」德馨曰:「嶺南,我國文獻之邦,自先王朝,多出士論之地。

    今則嶺南,亦分爲偏黨,有江左江右之說,士論攜貳,未知朝廷運數如此而然,人心不淑而然矣。

    今者,自上快雪枉死處士之冤,又召山野之人,此無前盛擧。

    仁弘入來後,在外之人,皆以爲或學問上事,時政上事,民瘼事,達於聖明,此事不聞矣。

    士論疑貳,往仁弘家者有之,或排斥仁弘者有之。

    以此緻有如此之事。

    」上曰:「大臣不可不休休有容人。

    若有大節,可以取之。

    當今之時,如仁弘者。

    亦難矣。

    仁弘自處之道,少無損,於朝廷體面,有損大矣。

    但仁弘之去,待予一言後去之,可矣,見其箚子,必有人以浮言飛去之者。

    」德馨曰:「聖敎至當。

    」上曰:「朝廷無小人,然後國事可爲。

    若有小人,則今雖討逆,賊必復起矣。

    一小人在,則誤國家有餘裕矣。

    」德馨曰:「竊觀前史,難辨者君子小人。

    朝廷豈欲用小人哉?小人假托君子而行事,所以君子,爲小人所欺。

    君子小人,非外貌現出,及見其行事,然後可以辨君子小人。

    其心公則君子,其心私則小人。

    」上曰:「有易知之小人,見其行事,不可欺。

    使賢人不容於朝者,是謂小人。

    昔王安石、秦檜,其情狀心迹,露現於變法、主和之時。

    言論不直,是小人。

    」上曰:「和愁魁首之言,不可信矣。

    渠雖勇銳,豈爲賊魁?」命元、永慶曰:「自外亦如此思得,而不可指的。

    以此請遣承旨,以按撫百姓,一以詢訪巨魁矣。

    」上曰:「所謂魁首者朱夢龍等五人被囚。

    豈有魁首五人之理乎?」 7月3日 ○壬戌,有政。

    以洪進爲行同知中樞府事,尹泂爲茂城君,〈泂以裕陵守陵官,旣畢三年,至是陞資憲階,拜是職。

    〉鄭仁弘爲工曹參判,〈仁弘旣歸,上有追召之命,故銓曹擬是望。

    〉尹安性爲北道兵使,金大來爲司諫院司諫,鄭?爲議政府舍人,柳穡爲司諫院正言,李民宬爲侍講院司書,蔡衡爲禮曹佐郞,白大珩爲刑曹佐郞,成俊耉爲侍講院說書,尹守謙爲承政院注書,李繼先爲東萊府使,金潤身爲宣川郡守,姜絪爲白川郡守,權鬥文爲杅城郡守,洪汝誠爲襄陽府使,吳大男爲珍島郡守,具棨爲平壤判官,文德敎爲興德縣監,鄭适爲延日縣監。

     7月4日 ○癸亥,卯正,上禦時禦所別殿,行納徵禮。

     ○諫院啓曰:「臨海君珒,杖殺前主簿蘇忠漢於咫尺宮墻之外。

    白晝殺人,略無忌憚,邦憲安在?請令有司,依法撿驗,按律施行。

    國有大昏之禮,爲有司者,所當參究典禮,俾無一事之未盡,而今玆嘉禮時,王妃所禦冠帶襪舃之具,曾不省爲何物,專然不爲磨鍊,及夫自上下問之後,徒以卒備之難,率意回啓。

    當此莫大之禮,雖儀物未備,不得謂之成禮。

    況於法服中所不可闕者乎?有司之官,終始不察,將使一代盛禮,未免苟簡,不職甚矣。

    請嘉禮都監前後提調推考,色郞廳罷職,未備服飾,更議處之。

    」答曰:「竝依啓。

    色郞廳亦推考。

    」 7月5日 ○甲子,憲府啓曰:「大司憲李光庭,引嫌而退。

    光庭以戶曹判書,例兼提調,物件出入之際,欲其參詳勘定而已。

    儀禮章服磨鍊事,自有主者,初不幹涉。

    不當在現告應推之中,有何可避之嫌,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正言柳穡來啓曰:「大司憲李光庭、執義姜籤、掌令洪湜、權縉、持平李好義、大司諫樸弘老、獻納崔忠元、正言柳永謹,竝引嫌而退。

    都監旣有常仕,提調專掌其事,而又以戶禮曹判書,爲之例兼者,蓋以雜物出入之數,戶曹不可不知;儀章講定之事,禮曹不可不知也。

    雖曰同是提調,所掌各異,今此冠帶之具,不爲磨鍊之責,自有所歸,則決非戶曹之所失。

    處置之際,旣知其戶曹之初不幹涉,則啓請出仕,豈有失宜之理乎?論啓之時,不知提調之各有所管,泛然以前後提調,混同請推,以啓騷擾之端,未免率爾之失。

    請大司憲李光庭以下,竝命出仕,大司諫樸弘老以下,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史臣曰:「以事體論之,光庭當遞,而時上方眷注鄭仁弘、光庭若遞,則時議恐仁弘。

    復入爲憲長,而朝著不安也。

    故不得已,而有是苟擧。

    」 7月6日 ○乙醜,有政。

    以李尙毅爲司諫院大司諫,林樞爲內瞻寺,尹??爲司諫院獻納,柳時行爲司諫院正言,崔忠元爲宗廟署令,柳永謹爲成均館典籍,李時彥爲慶州府尹,〈時彥,時任驪州,治聲藉甚,以是移拜。

    〉洪思斅爲平山府使,金弘微爲驪州牧使,洪龜祥爲慈山郡守。

     ○以密旨,諭鹹鏡道觀察使韓孝純、北道節度使李守一曰:「今觀韓孝純狀啓,老土情狀,極爲兇詐。

    前日之乞降,非是革心輸情,但因其率下離散,勢似窮蹙,故以納爲名,而試我處置之狀,已爲昭著。

    若諉以降者勿殺,而陷其術中,則日後跳梁無忌,益甚矣。

    前日開諭老土,使往會寧納降,而其實情如此,則安肯往會寧納降乎?老土受職正憲,慣知邊上事情。

    其欲納於茂山者,以本堡尤甚殘弱,軍兵絶少,倉卒雖欲處置,而無畏怕之勢,故欲必於此納降,其情可以見矣。

    老土旣與諸蕃胡結怨,招誘其黨,使之攜貳而行計,則必有可識之策。

    在此邊將,出奇善處,若老土信其行計之言,而出來納降,則依前日回啓第一款論議,執而數罪處置,其下人則嚴諭還接於舊基,似合恩威幷施之道。

    若茂山無兵,或輕率聚兵,使機事敗洩,則甚爲可虞。

    卿其詳悉此意,臨機善處。

    」〈時因韓孝純狀啓,備邊司如是回啓,故有是聖旨。

    〉 史臣曰:「在昔中廟朝,以蕃胡酋長,反覆作亂也,兵曹判書柳聃年等,欲令他胡,誘緻殺之,乃於上前謀議,廟算旣定,趙光祖以講官,隨後入啓曰:『堂堂聖朝,當以恩信待夷、豈可行盜賊之事,區區以取勝哉?』竟以片言,得寢其議,士論至今韙之。

    今者虜果兇狡也,豈肯陷我術中?不然則降者,又可殺耶?謀計之淺、議論之卑,可以觀世變,」籲!「 7月7日 ○丙寅,罪人尹希孝刑問六次,金加知刑問五次,幷不服。

     7月8日 ○丁卯,諫院啓曰:「正言柳時行,引嫌而退。

    言官被推,不可仍在其職。

    請命遞差。

    政廳禦寶出入,色承旨主之,而本月初三日政,宰批未下之前,徑先入寶,遂不得下批。

    其責在於承旨,自上下問之時,當引咎自責之不暇,而乃敢推諉該曹,至引謬例,曲爲回啓,至爲非矣。

    請命遞差。

    下直雖下,宰批未下,則不可謂政畢。

    爲吏曹者,所當留待,而輕自罷黜,以緻顚倒,亦爲未便。

    請吏批堂上推考。

    」答曰:「臺諫依啓。

    承旨堂上推考,色郞豈得獨免乎?色郞亦推考。

    」 7月9日 ○戊辰,有政。

     ○諫院啓曰:「前啓政廳進參同副承旨權悏請遞事。

    」答曰:「不允。

    」 ○以鄭恊爲司僕寺正,柳永謹爲成均館直講,李久澄爲司諫院正言,李善復爲弘文館修撰,閔慶基爲弘文館正字。

     7月10日 ○己巳,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曰:「今此橘智正出來時,慮或有邊民潛商買賣,漏洩軍機之弊,十分嚴密守護,且其所持來物貨,某某物,詳知回報事,左水使李雲龍處分付,則雲龍回報內,智正齎來物貨,則鳥銃十柄、山獺皮十六束、丹木十五斤、烏賊魚七十束,而智正則默無所言,而卒倭所言,則顯有欲賣之狀雲。

    臣慮其齎來物貨,不售而歸,則不無失望之弊,依前冬出來時事,虎豹皮及綿布,下送于水使處,自公家都買,從便處置後,回報事分付矣。

    若必稟旨朝廷後爲之,則智正回還日迫,竊恐勢未及往復,不得已如是分付。

    待其處置後,更爲馳啓事。

    」入啓。

     ○鹹鏡道觀察使韓孝純馳啓曰:「六月二十九日到付,會寧府使李璲牒呈內:『當日申時量,府城底藩胡伐伊大、莫尙介等來言曰:「水上賊胡老土子阿老及如弄巨、王見右等麾下,聚衆騎胡百餘名,當日欲明時,高嶺篤所部落及府境江越邊十五裡許沙伊耳洞藩胡往主部落,合圍攻擊事」,進告卽時,藩胡開諭,賊路要害處,措捕事知委矣,酉時量,還來進告曰:「往主部落,女胡一名殺害,其餘人物,則登山北走,牛五首掠去之際,篤所藩胡及府境藩胡等,合勢追逐,自甫乙下境,至金夫洞,相戰而還」雲。

    』追到付高嶺僉使傳通內:『鎭境藩胡酋長阿乙浦、舍能仇等進告內:「篤所部落相戰時,賊胡非徒如弄巨軍也。

    明看、老土子三人及甫乙下境所同介、子阿陽、金鋤、奉介等,首唱出來,所殺傷甚衆,藩胡毛朗介等男女幷八名,馬一匹、牛一頭,中箭卽斃,男女九名、馬九疋、牛七頭掠去,藩胡等發憤追逐,人物數口,僅得奪還,而藩胡五名,則又被殺傷事。

    」追告』雲矣。

    老土、明看老等,已於茂山堡納降,而不爲自戢,使其麾下,縱恣橫行,至於府境內藩胡部落,數月之間,再三攻擊。

    使藩胡不得安接,兇謀叵測。

    在我防備,日新備完,以待不虞事。

    」入啓。

    〈孝純爲人,勤於國事,有長者器度。

    〉 7月11日 ○庚午,禮曹判書柳根箚曰: 伏以,夫婚禮者,萬世之始也。

    將以爲社稷主,而爲先祖後,可以不緻敬乎?故曰:「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旣婚而未廟見,謂之不成婦。

    」君子之重之也如此。

    我國家典章,用《五禮儀》。

    祖宗朝創建一代之制,蓋取儀禮,而爲之主,又就歷代憲章,而損益之,非不詳且盡也,獨於大婚之禮,親迎、廟見二款,闕而不載。

    及至中廟朝,親迎大禮,斷然行之,我殿下臨禦之後,亦嘗擧繼美之盛儀,雖當兵燹創殘之餘,尙能行歷代帝王所未行之典禮。

    是則千萬世,當爲我朝之家法。

    至於廟見一節,中廟朝講官、言官,固已論之,而終未果行。

    斯豈非有待而然乎?臣竊考《五禮儀》,但有王妃,具翟衣加首飾之文,其於冠帶制度,未曾講究。

    竊聞麗代儒臣鄭夢周,始創冠服。

    是誠用夏變夷之始,而婦人冠服之制,特未遑焉耳。

    我殿下,慨然取法於天朝典章,王妃服飾,悉遵《大明會典》所載而爲之,所少者冠耳。

    今若速令貿來王妃冠制于中朝,廟見大禮,汲汲講而行之,雖未及三日之內,亦可行之於三月之後。

    此豈非正始之急先務,而丕變國俗,一遵華制,亦宜自今日始,此又一大機會也。

    以臣孤陋,適忝禮官,苟有所懷,不敢不達。

    伏願聖明,將臣所議,下詢廟堂而處之。

     答曰:「省箚,具見誠款。

    但未講之禮,輕擧爲難。

    」〈史臣曰:「昏禮之所以重者,重宗廟之統也。

    親迎、廟見,禮之大者,其可闕乎?親迎雖重,親迎而不廟見,則其失禮也尤大,安在其重宗廟之統也?故旣昏而未廟見,古人謂之不成婦。

    其重之也如此。

    今夫士夫,知禮之家,亦能行之。

    況國君乎?祖宗朝典章,特未遑焉耳。

    及至中廟朝丁醜年嘉禮時,時則己卯諸賢,竝列于朝矣。

    親迎之後,廟見之禮,尤不可廢也,故謹按國史,則其時玉堂、兩司,合辭論啓,至於累日之久,言之辨、爭之審,以爲正始之初,急先務也,而終不得行,可勝歎歟?至于今日,尤當預爲講定,使曠世之典,庶幾復行,而禮官僅能臨時啓稟,以塞其責,玉堂兩司,則未嘗言及於此,終使盛禮,未免有闕典,其視丁醜年,又可以觀世變矣。

    」〉 7月12日 ○辛未,以親迎時除道事,都民窟土于大平館之後崖岸之下,爲土崩所厭,死傷者十餘人,中外鹹怪之。

     ○以鄭恊爲議政府舍人,崔忠元爲司憲府持平,李珙爲宗廟令,宋安庭爲忠淸水軍虞候。

     7月13日 ○壬申,卯正,上具遠遊冠、絳紗袍,禦別殿,行冊妃禮。

    正使金命元、副使韓應寅,將命以出。

    其敎命文曰: 人道之大,造端夫婦。

    王敎之行,寔資內助。

    故禮之用,惟婚爲兢。

    予惟是念,不敢遞擧,中壼久虛。

    雖亦有待,詢衆採賢,實難玆命。

    咨爾金氏,柔嘉種德,淳粹稟質。

    含章在中,淑問已彰。

    閱擇無加,法相有屬。

    旣遴良婉,宜秩徽章。

    乃庸冊封爲王妃。

    大典告成,萬福攸原。

    是宜述宣陰化,修成坤範。

    共事宗廟,繄禦家邦。

    宮闈肅雍,詖謁不行。

    言無出閫,恩絶私授。

    撫爰元子,克單歡心。

    禮遇媵嬙,躬先勤儉。

    以延鼎祚,以昌鴻休。

    其敬之哉!於戲!順承天施,俾群品而鹹亨;穆垂母儀,緻九族之交睦。

    庶幾夙夜,毋忝訓辭。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大提學李好閔製進之詞也。

    〉 ○其玉冊文曰: 坤承乾於下,緻覆載之功;後正位乎中,基風化之本。

    歷究古昔之至治,鹹由內外之相成。

    肆在寡躬,益須賢佐。

    咨爾金氏,系出名閥,德協宜家。

    婉睦惠慈,雅應柔則。

    幽閑貞靜,蔚有嘉聲。

    合膺兩極之尊,庸啓萬福之始。

    載蠲吉日,爰擧縟儀。

    玆遣正使左議政金命元,持節備禮,冊命爲王妃。

    於戲!惟孝敬,可以奉宗廟而無虧;惟恭儉,可以處富貴而無失。

    勉宣陰敎,勿替徽音。

    翟茀、魚軒、式瞻母儀之盛;《葛覃》、《樛木》,佇竢國風之休。

    〈藝文館提學申欽製進。

    〉 ○王世子問安于大殿。

     ○正使金命元、副使韓應寅,冊妃後復命。

     ○正使金命元副使韓應寅,奉迎王妃于別宮。

     ○傳于政院曰:「雨勢如此,親迎禮退行。

     ○禮曹判書柳根啓曰:「親迎禮退行事,傳敎矣。

    夏秋之交,陰晴無常。

    以雨之故,命使奉迎之後,退定日期,則似爲未安。

    時刻未過,正、副使方留別宮。

    今日內,仍行禮何如?」傳曰:「凡事隨時爲之。

    非今日可爲之事,必於今日行之乎?更爲議啓。

    」 ○舍人鄭?,以大臣意來啓曰:「今日雨勢不霽。

    若於親迎正時,雨下如注,執事諸臣,霑服失儀,則事屬顚倒。

    如有吉時,可以推移,則預爲講定,臨時稟處爲當,故此意言于禮曹郞廳,而本曹以大臣之意,誤爲啓稟,已定大禮,退行未安。

    敢啓。

    」答曰〈與答禮曹同。

    〉○禮曹判書柳根又來啓曰:「大禮已定,凡幹儀具齊備。

    今日之內吉時,亦可以推移爲之,仍爲行禮似當。

    大臣之意亦然。

    敢稟。

    」傳曰:「依啓。

    」 ○傳于政院曰:「大禮退行爲難。

    雨具爲之,不妨。

    」 ○正使金命元、副使韓應寅,奉迎王妃,至于館所。

    〈百官各司。

    一員扈衛而行。

    〉○午時,上具冕服,親迎王妃于館所。

    〈卽太平館也。

    〉未初,上還自館所。

    申初,中宮入闕。

    酉時,行同牢宴。

    〈時,霖兩不止,上下皆禦雨具,及至館所,雲陰解駁,天日快晴,禮畢還宮。

    〉 7月14日 ○癸酉,辰正,中殿禦正殿,〈卽殿下受朝之正殿也。

    〉受內外命婦及百官賀。

    〈王世子率百官,世子嬪率命婦以賀。

    外命婦,則正二品以上及親功臣、六承旨夫人,進參。

    〉〈史臣曰:「曷爲書禦正殿以受賀乎?書失禮也。

    正始之初,分義尤不可以不審辨也,而小君受賀於殿下聽朝之所,可乎?縱行宮狹隘,豈可無內外別乎?如此而禮官無所啓,臺諫不爲言,異日幹預之漸,未必不啓於此。

    可勝嘆哉?」〉 ○申時,上以權停例,受百官賀〈王世子率百官,行四拜禮於闕庭,進賀箋。

    〉箋,頒赦。

    其赦文曰: 坤闈久曠,常切寤寐之求;壼儀穆臨,式正婚姻之禮。

    宜推渙汗之典,與同臣民之懽。

    顧予眇躬,叨膺丕緖。

    二元合德,蓋乾功難於獨成;三紀守文,而王化資於內助。

    徂玆宗事之無主,載念陰敎之或虧。

    禮難輕行,時亦有待。

    咨惟金氏,系出令門。

    淳粹柔嘉,得之天與,詩書禮法,亦有家承。

    淑問已彰於洽陽,法相允協於漢制。

    碩媛始得,顯冊宜加。

    乃於本年七月十三日壬申,冊爲王妃,冕而親迎于館所。

    玉牒揚休,瑤圖衍慶。

    履端正始,聿啓萬福之原。

    求賢審官,寔基二南之化。

    盍霈雷雨之澤,庸表翟茀之祥。

    自本月十三日昧爽以前,除謀叛大逆、子孫謀殺祖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強、竊盜、雜犯、死罪外,徒、流、付處、安置、充軍,已決正、未決正,已發覺、未發覺,已至配所、未至配所,鹹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星軒動淸明之輝,閭巷無怨曠之嘆。

    勤儉孝敬,申歌於詩。

    宗族子孫,皆化於善。

    於戲?眚災肆赦,率囿竝生之仁;品物昭蘇,罔幹惟新之政。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兵曹正郞許筠製進。

    〉 7月15日 ○甲戌,王世子朝問安。

     ○諫院啓曰:「全羅右水使李應彪,前爲加裡浦僉使,與其時水使李億祺,同赴閑山島,臨戰先遁,使主將敗死。

    至今舟師之人,莫不痛憤,而罪則不加,反蒙擢拔,爲應彪者,所當感激,圖報之不暇,托以措備軍餉,多造船隻,私自放賣,價物盡輸、其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頃日大平館修治時,赴役坊民,因掘土,一時壓死者,多至數十人。

    其父母妻子,怨呼盈路,慘不忍聞。

    當部董役之官,不得辭其責。

    請命罷職。

    」答曰:「李應彪,徐當發落。

    部官員,依啓。

    」 ○弘文館〈副提學李睟光、典翰柳夢寅、副應敎趙正立、校理李愖、李廷馦、副校理樸震元、具義剛、修撰李善復、副修撰李志完、姜籀、正字于好善。

    〉箚曰: 伏以,昏禮者,合二姓之好。

    上承宗廟,故古人以爲:『廟見然後成婦。

    』其禮之重如此。

    今者六禮旣行,儀文備擧,而獨於廟見大禮,闕焉不講,豈非欠典之甚者乎?若以不載於《五禮儀》,爲難輕擧;則親迎之禮,亦《五禮儀》所不載,而中廟朝始行之,遂爲今日之懿範。

    況廟見一節,爲禮尤重?考諸古禮,參以《會典》,歷代帝王,莫不通行。

    豈宜以近代未遑之典,《五禮儀》未備之文爲諉,而不行於今日乎?古者三月廟見,而《朱子家禮》,制爲三日廟見之禮。

    目今事不預講,三日之內,雖未及擧,獨不可依古禮,行之於三月之內乎?因情據禮,斷而行之,則不但於今日盛儀,少無未盡之悔,垂諸後世,亦將爲遵行之定法。

    豈不美哉?況我國士大夫之家,亦多行此禮,而獨爲朝家之闕典,臣等竊以爲未安也。

    伏願聖明,亟令禮官,講定擧行,不勝幸甚。

     傳曰:「此禮似難。

    」 ○禮曹啓曰:「傳曰:『廟見之禮,不須泥古,第未審,天朝行之,載於《會典》否,其儀如何?言于禮曹事,傳敎矣。

    臣等取考《大明會典》皇帝納妃儀,納采、問名,前期擇日,遣官告天地宗廟,發冊奉迎之後,有廟見之儀。

    是日早,內官於奉先殿,陳設牲醴,祝帛畢後,上同皇後至,贊引引就拜位,上在東、皇後在西,行禮如常儀,祭畢還宮雲。

    是儀在於合卺之前,其與《儀禮》所謂三月而廟見,《朱子家禮》所謂三日而廟見雲者,其先後之序不同,此則不可考矣。

    奉先殿,見《會典》廟祀條。

    洪武三年冬,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始於乾淸宮,別建奉先殿,朝夕焚香,朔望瞻拜,時節獻新生,忌緻祭,用常饌,行家人禮。

    永樂定都,建宮殿如南京,嘉靖中,每遇聖節及中元、冬至、歲暮,皆有祭告。

    太常寺題知、光祿寺,辦祭品,至期內殿行禮雲。

    敢啓。

    」傳曰:「奉先殿,非宗廟,似近於我國家之文昭殿。

    在於合巹之前,則又似非廟見之禮矣。

    更爲博考歷代之禮及儀禮禮文以啓。

    」 7月16日 ○乙亥,王世子晝問安。

     7月17日 ○丙子,同知中樞府事鄭仁弘召旨,在家祗受,病重不得就道事,入啓。

     ○備邊司啓曰:「丁酉年,元均進入絶影島時,李應彪以先鋒將,先破賊船十餘隻於多大浦,退屯于七山島時,仍爲捍後。

    其夜各船潰散之事,則舟師之人,無不昭知,而造船私賣,事係極駭。

    但聞李應彪,到任之後,欲措備船上大砲,而物力無出處,擬以退闆,造小船而販賣,至於稟報上司,恐有人言雲,則因此訛傳,或不無是事。

    第臺諫旣已重劾,強爲仍任,恐妨事體事。

    」入啓。

     ○禮曹,以《開元禮》,皇後見皇後廟儀,書入,傳曰:「知道。

    勿爲更考。

    」 史臣曰:「廟見之禮,其見於《春秋》、《詩》、《禮》,傳註及先儒之說者多矣。

    禮官不能博考,乃以不相合之文,引而啓之,宜乎有是答,而勿擧也。

    親迎之禮,三代之後,行之者鮮矣,而猶且行之,以復古禮,則何獨於廟見。

    苟引唐制,而不法古禮乎?非三代之禮,不敢陳於王前,惜乎!臣未見斯人也。

    」 ○禮曹啓曰:「以本曹草記,傳曰:『奉先殿,似近於我國之文昭殿,在於合巹之前,則又似非廟見之禮矣。

    更爲博考歷代之禮及禮文以啓事』傳敎矣。

    臣等査考史官謄來丁醜年大婚時儀軌,則親迎之後,弘文館副提學李耔等啓曰:『婚禮之大者,乃親迎,而古人以爲廟見,然後成婦而定位。

    今正禮已擧,廟見之禮尤重,須擧行之。

    古者三月廟見,朱子制爲三日廟見之禮。

    但三日似急迫,則三月亦古禮,猶可倣而行之也。

    』傳曰:『廟見,斯禮也。

    其考古籍,付標以入,弘文館古籍,書單子以啓。

    』議政府、禮曹同議啓曰:『欲行古禮。

    可謂美矣。

    但我國婦人禮度,不如中國。

    今旣朝見于大妃殿,又請命于天子,則安可謂之不成婦乎?願自上斟酌焉。

    』傳曰:『弘文館付標正禮以啓,故收議耳。

    果如政丞所啓,其依啓。

    臺諫啓請廟見回啓,不允。

    』其時弘文館付標古籍雲者,未知何書,而《儀禮》有廟見之儀。

    自若舅姑旣沒,則婦人三月乃奠菜,止右奠菜,乃廟見之儀也。

    故改付標以入。

    至於歷代之禮,則考諸《杜氏通典》廟見條,北齊納後以朝見後,又擇日謁廟,皇帝使大廚,先以大牢告而後,遍見群廟雲。

    臣等聞見孤陋,又無書籍,此外未有所考。

    敢啓。

    」傳曰:「乍見《儀禮》付標處,則非後妃之禮。

    前日弘文館箚中有曰:『歷代無不行之。

    』雲。

    歷代前例,更爲考啓。

    」 7月18日 ○丁醜,大司諫李尙毅、司諫金大來、獻納尹??、正言李久澄、柳穡,避嫌啓曰:「李應彪,乃李億祺之管下將官也。

    億祺嘗與應彪,約以同死生,及其與賊相搏,諸船奔潰之時,億祺惟以應彪爲可恃,下碇待之,且使軍官,大聲疾呼,應彪偃其旗,促櫓而遁,緻億祺敗死。

    此則親見者,亦有之。

    至於造船販賣,措備糧餉器械,此係邊將之能事,而應彪則藉公營私,多造船隻,來賣京江,價木直輸其家,所聞謄播,人莫不痛憤。

    臣等論之,蓋出於此。

    今見備邊司回啓之辭,一則曰先破賊船,仍爲捍後。

    一則曰稟報上司,因此訛傳。

    以臣等所論,有若失實者然。

    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言不能取信,不可靦然仍冒。

    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 ○憲府啓曰:「大司諫李尙毅、司諫金大來、獻納尹??、正言李久澄、柳穡,竝引嫌而退。

    有聞輒論,乃言官之責也。

    今此李應彪,見賊先遁之狀,販船私取之說,播在人口,莫不痛憤。

    諫院之啓,實出於公共,有何失實之事乎?別無可避之嫌,請李尙毅等出仕。

    」答曰:「依啓。

    」 ○諫院啓曰:「全羅右水使李應彪,前爲加裡浦僉使時,與水使李億祺,同在戰所,約以死生,及億祺與賊鏖戰之時,應彪見其勢孤,促櫓先遁,仍緻億祺之敗死,至今舟師之人,莫不痛憤。

    論以軍律,合置重典,而罪則不加,反蒙拔擢,爲應彪者,所當感激沫血,思報國恩之萬一,而及赴本鎭,專事剝割,酷用刑杖,多造船隻,私自販賣價物,公然輸入其家,其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7月19日 ○戊寅,以李時言爲平安兵使,金太虛爲慶尙左道兵使,鄭應聖爲全羅右道水使,姜籤爲司僕寺正,洪湜爲司憲府執義,李好義爲司憲府掌令,柳時行〈當大庭試,以曲中時好登第,士林哂之。

    〉爲司憲府持平。

     7月20日 ○己卯,兼慶尙等四道都體察使從事官,以體察使李德馨意,秘密啓曰:「倭使旣稱八九月間,當再來。

    當初全繼信等過海時,約以休靜回報,在於九月間。

    其時似當令惟政往見,而緻其師之語,以解賊謀,但回答之語,必先定主意,然後可以觀勢善辭。

    若早晩許於絶影島開市,則措語之際,微露其意,而待軍門委官出來,再圖議處可也。

    若與關市而終不許,則又當以天朝爲諉,而直告之。

    此事不量後尾,有所輕處,則一許之後,其憂反有甚焉。

    惟當將計取計,以縻此賊,而畢竟相講天朝委官,而托言處之,似爲稍勝。

    統論其利害,則如此矣。

    第以自上年以來,多般費辭,遷退至今。

    當惟政回話之時,狡倭顒望其處置,而辭語無歸宿之處,聽之缺然,則明春必有哄脅之擧。

    此不可不慮也。

    大槪彼賊失望,則促目前之禍,我國輕許,則貽後日之悔。

    兩端處置,極爲重難。

    邊事安危成敗,都係於此機。

    請令備邊司,廣收群議,得其長策,裁度施行。

    上年柳根齎奏往來之後,倭人連續來到,要言嚇語,前後不一。

    具實陳奏,順付於某使臣之行,使天朝洞知此賊情形,亦似便益。

    敢此竝稟。

    」傳曰:「允。

    」 7月21日 ○庚辰,王世子問安。

     ○成均館啓曰:「大成殿畢役奉安事,曾已啓下矣。

    今日已爲奉安,則廟貌重新,庭樹依舊,不勝感幸。

    但東西廡神門,因力綿,未得一時修建。

    前日收拾米布,略有餘資,已燔瓦訥,亦多餘資。

    石役則因舊添新,亦不至多費人力。

    但該入材木絶乏,若及今秋,遣有計慮館員一員,帶同監役官一員,依上年例,派遣江原、黃海、忠淸有材木處,與各道監司,從便相議,量數採辦,令於明年解氷後輸送,則兩廡神門等役,可及今秋完了,瞻觀無欠矣。

    今若停役,後日當爲新局,材力必倍入矣。

    敢啓。

    」傳曰:「允。

    」 7月22日 ○辛巳,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離卦》。

    李德馨曰:「《易傳》,以卦象,推明天下之物理。

    其象雖似難曉,其義則無非眞實之理。

    至於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之句,乃極言天地之化、聖人之聖。

    此與《中庸》首章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等語,相爲表裏。

    天地聖人之功用,雖極廣大,而其道,則至誠之外,更無他道,其工夫,則存養省察。

    喜怒哀樂未發之前,無所偏倚,及其發也,有所相感,則於是有之南之北,爲善爲惡之岐。

    善者約之,歸之於正。

    接物之際,要使泛應曲當,無一不出於正,則相感之道,自然亨通。

    人君欲正朝廷百官,須先正其心,相感之際,不離於正。

    唐、虞之時,群臣和睦,濟濟相讓,亦由於聖人至誠相感之正。

    人君所當體念也。

    若此誠,斯須間斷,則不可謂之誠也。

    」上曰:「領相之言,極其至矣。

    學問之深,可以見矣。

    」成泳曰:「德馨之言,善矣。

    臣何敢更有所陳,而苟能至誠以動之,金石可通,鬼神可格。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誠之效也。

    殿下三十年臨禦以來,推誠禦下,無遊畋聲色之過,而亂生不夷,民未蒙澤。

    自上宜反躬自省,參以古訓,自念以爲,無乃一號一令,有所未盡而然耶,益修格緻誠正之功,勵精圖治,常加兢惕於心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戒謹恐懼,不敢小忽,動靜之間,恒存於心上可也。

    伏見近來,天災時變,疊見層出,非尋常文具,所可救也。

    莫若愼於隱微,察於幽獨,念玆在玆,惟篤誠信,不獨責效於文爲之末節,則朝廷庶可和平,萬民庶可蒙澤矣。

    崇儉節用,在當今急務。

    大亂之後,民心渙散,物力蕩竭,自上雖屢勤傳敎,而下無奉行之臣。

    煩文末節,無所用也。

    」德馨曰:「時事已到十分地頭,而人心翫愒,緻力於末節,侈靡之漸,日益。

    上下惕慮,無忘在莒之日,可也。

    」〈史臣曰:「若李德馨、成泳之啓,可謂隨事進規,深得告君之體矣。

    人君苟能悅而能繹,從而能改,中興之美,不難緻也,而猶有所未盡焉者,惜哉!」〉○以備忘,傳于政院曰:「黃廷彧,年老元勳,放送可矣。

    當賊臣鄭澈,盜竊國命,廣植私黨,脅制朝廷,兇焰滔天,威福生殺,皆在其手,人莫敢出一言。

    洪汝諄,奮不顧身,率諸同僚,伏闕抗章,直斥其罪,幸而姦兇伏辜。

    自是之後,汝諄爲奸黨所讎,構陷者屢矣。

    數年前,因一時紛挐,至於削職,門外黜送,豈不冤哉?可放送,職牒還給。

    」〈史臣曰:「廷彧,屈節讎庭,有覆載難容之罪。

    汝諄,當壬辰變初,身居本兵,敗誤國事,逮己亥、庚子年間,緻朝著壞亂紛擾,士論不與焉。

    二人俱以椒掖姻婭,一朝竝釋,中外駭愕。

    」〉 7月23日 ○壬午,備邊司郞廳,以大臣意啓曰:「前日功臣都監啓辭內,淸難征倭句管磨鍊元勳,令大臣商議,啓稟施行事,允下矣。

    淸難功臣,則上年以洪可臣,句管磨鍊。

    洪可臣,斯速下諭上來,使之磨勘宜當。

    征倭功臣,則權慄、李舜臣等,俱已身死。

    此外主管磨鍊之人,臣等亦未知某人爲可。

    且卻賊復國之功,都在聖上至誠事大,而天朝曲爲救濟耳。

    我國諸臣,雖有些少勤勞,亦是職分內事,有何殊勳可紀?臣等之意,扈從征倭,似不當區別。

    戰陣宣力表表者,聖鑑已爲洞燭,拈出若幹人,通融磨鍊,恐合事宜。

    唯在上裁。

    但征倭參錄者,示扈從諸臣,過爲忽略,則後日將士之心,不無缺然,亦爲可慮。

    敢竝稟。

    」傳曰:「允。

    群議如此,則合錄亦可。

    但今次賊變,前古所未有之變。

    此則眇末之所緻,而天朝發兵驅除,恢復彊土,此又前古所未有之功。

    此則扈從諸臣之忠,豈他人之所爲乎?且力戰將士,雖不可不錄,我國將士,實無卻賊之功。

    其中參酌得宜磨鍊,不可猥濫。

    大槪合錄與否,令元勳更議酌處。

    」 ○以金睟爲刑曹判書,李用淳爲知中樞府事,鄭仁弘爲大司憲,李光庭爲僉知中樞府事,金宇顒爲弘文館副提學,李有中爲工曹參判,禹伏龍爲忠淸監司。

     7月24日 ○癸未,傳于政院曰:「大司憲鄭仁弘上來事,下諭時,以不得不上來之意,政院措辭敦諭。

    」 ○功臣都監,以元勳意啓曰:「臣恒福意.『壬辰之初,職在樞要,義難奔避,隻得棄馬隨行而已,毫無所事,而猥忝元勳,視諸將汗馬之功,心甚愧恧。

    及承錄勳之命,適忝大臣之位,職當定功勘次,深恐諸將之勞,反居臣等之下,故欲別爲磨鍊,使隆相等,今廟議如是。

    自前定功,專在廟堂。

    詢問或及元勳,臣何敢更容他意?臣崑壽意,扈從,是大駕西幸時扈從,諸臣征倭,是征討倭寇將士。

    兩件事,名義自不相同,似不必強合爲一。

    且征倭功勞等第,又非扈從之臣所能詳其輕重虛實。

    若得參詳得中,俾無濫漏之弊,必須別使詳知首末之人,自爲句管,隨所見知,從實講定,恐爲得宜。

    』敢啓。

    」傳曰:「若合錄,則其名號何以爲之?先爲勘定以啓。

    」 7月26日 ○乙酉,有政。

     ○憲府啓曰:「黃廷彧,陷在賊庭之日,背棄君父,甘心屈膝,至爲讎賊,割地要和,偃然通書於本國。

    秀吉則稱以殿下,於殿下,則不書臣字。

    論以王法,罪在罔赦,而竟保首領,得返田廬,聖上待勳舊之意,已爲至矣。

    曾未數年,繼下全釋之命,凡係瞻聆,莫不駭憤。

    請亟收成命,以快輿情。

    」答曰:「臨年勳舊,全釋不妨。

    何必論之?」 ○獻納尹??,來〈大司諫宋諄未肅拜,司諫金大來、正言柳穡、蔡衡,未肅拜。

    〉啓曰:「及第黃廷彧,陷在賊庭,反面屈膝,以關伯稱殿下,於本朝不稱臣,偃然通書,至請割地,背本國、從他國,罪關十惡。

    此八議之所不得應議者,而特以年老元勳之故,旣許放歸,聖上優老待功之意,至矣盡矣。

    雖使之老死田裡亦榮矣。

    豈合全釋其罪,復使偃息於都下哉?放送之命一下,物情莫不痛憤。

    請命還收。

    益山郡守李麒壽,家在恩津,地距本郡一日程。

    官庫之物,駄輸絡繹,聞者莫不駭愕。

    請命罷職。

    通津縣監沈淪,怠棄官事,加以貪饕,使畿甸稍完之邑,日就殘弊。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

    」答曰:「黃廷彧墓木拱矣,元勳之人也。

    放釋未爲不可,餘依啓。

    」 史臣曰:「廷彧,罪通天地。

    縱有元勳,不可赦也。

    兩司之論,出於公共,自上猶不快從,時論歎之。

    」 ○答兵曹佐郞鄭仁涵疏曰:「省疏,嘉爾讜直。

    」〈仁涵,仁弘之從弟,爲人愚劣。

    疏中有曰:「舜擧皐陶,而不仁者遠」,指仁弘也。

    又曰:「頃日備忘,孰不曰大聖人所爲,出於尋常萬萬也?」指放汝諄也。

    有識咍之,然其疏,以嗚呼發端,深陳危急之狀,故以讜直褒之,有以也夫!〉 ○以宋諄爲大司諫,姜籀爲持平,蔡衡爲正言。

    〈諄無氣節,衡愚劣。

    〉 7月27日 ○丙戌,卯正。

    上禦別殿,講《周易鹹卦》。

    領事柳永慶、同知事李好閔、特進官申磼、尹承吉、參贊官柳永詢、司諫金大來、掌令李好義、侍讀官李愖、典經丁好善入侍。

    上讀前所受《鹹》序卦,止感通之理。

    侍讀官李愖進講自象曰山上有澤,止可吝之甚也,音二遍,釋一遍,上讀新所受音釋各一遍。

    李愖曰。

    註言:「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

    」又言:「虛中者,無我也,無我者,無私心之謂也。

    周濂溪通書雲。

    『無慾則虛靜,虛靜則明,明則通。

    』通者通天下之理也。

    程子曰:『有主則虛,無主則實。

    虛以受人,非但學者所當體念。

    』人君以一人之身,聰明才智有限,而萬機至煩,庶務至衆。

    若不虛心而廣受於人,則其何能濟?自上尤宜體念也。

    」好閔曰:「相感之深,無如男女,故以此取譬。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夫婦至親密也,而道行乎其間。

    是以難耳。

    雖不能無感,而要須不失其正也。

    」愖曰:「九三,鹹其股。

    九三,以陽剛之才,居下之上,當以正道自持,以感於陽。

    顧乃應於上六之陰,是不能自守者也。

    爲其上者,亦不能以正道待之。

    反信親近褻禦之言而用之,則是上下俱失其道,私情勝而蔑公義,用舍是非,終不至於顚倒者鮮矣。

    可不戒哉?聖經垂訓之意深矣。

    人君所當惕念處也。

    」 7月28日 ○丁亥,憲府啓曰〈前啓黃廷彧還收事。

    〉答曰:「已諭。

    不允。

    」 ○諫院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臨年勳舊,放送爲可。

    」 7月29日 ○戊子,憲府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累年放黜。

    今其年老臨死,可以釋之矣。

    待勳舊,不可不如是。

    不允。

    」 ○諫院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與答府同。

    〉○大雨。

    〈自月初,恒雨少晴,至是連數日,大雨如注,平陸漲溢,禾穀損傷,民失西成之望。

    〉 7月30日 ○己醜,憲府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己爲參酌放釋,今不可還收。

    」 ○諫院啓曰〈啓前黃廷彧事。

    〉:「閫帥之任,兩界尤重。

    殺人者死,邦有常刑。

    平安兵使李時言,名雖武夫,位列卿宰,敢於白晝廣衆中,拔劍殺人。

    得免刑章,已爲失法,而曾未閱歲,遽膺閫帥重寄,物情駭異。

    請命罷職。

    監司之職,古稱方伯,固非人人所堪冒。

    況是湖西,素號難治之地,屢經逆變,人心洶懼,潰散已甚,安集鎭定之責,視他道尤重。

    新監司禹伏龍,發身門蔭,雖得幹能之名,攬轡澄淸,決難付諸此人之手。

    請命遞差。

    潭陽府使吳定邦,爲人汎濫,赴任之後,縱其家奴,防納本邑貢物,又令子弟,私作衙屯田,發民耕耘,以爲自用之計。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重貽民害。

    請命罷職。

    」答曰:「黃廷彧事,〈答府同。

    〉李時言事,不可與殺人同論,關西閫寄,非此人不可,何可罷哉?人君用人,安問出身與否,人之才器,亦不係此。

    禹伏龍,不可遞差。

    吳定邦,依啓。

     史臣曰:」廷彧罪通天地。

    臺諫之論,出於公共,而上猶不快從,欲以勳舊姻婭之故而赦之,其何以服人心,而懲罪惡哉?「 八月 8月1日 ○朔庚寅,上在貞陵洞行宮。

     ○憲府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不可還收。

    使之得返舊居,以終其年。

    」 ○諫院啓曰:「前啓黃廷彧事及禹伏龍請遞、李時言請罷事。

    新啓,金溝縣令張經世,爲人昏劣,政委下吏,民受其弊,怨咨日甚。

    本縣乃沿路殘邑,凋弊莫甚,蘇殘起弊之責,決難付諸此人。

    請命罷職,其代十分擇遣。

    」答曰:「黃廷彧,何可還收?使之得返舊居,以終其年。

    李時言、禹伏龍,不可罷遞。

    張經世,依啓。

    」 ○賜嘉禮時正、副使金命元、韓應寅以下,賞給有差。

    傳敎官都承旨南瑾、都廳尹祈、金庭睦,各加一資。

    〈史臣曰:「爵賞,所以懋功德也。

    因喜濫施,古人所戒。

    都廳則有終始奔走之勞,猶之可也,承旨則暫時傳命而已,至陞宰列,不已濫乎?舊例,色承旨傳命,而瑾自代爲之,終得重加,時論以此尤鄙之。

    」〉○以備忘記傳曰:「在前儒生殿講,有規式。

    依舊例取稟可也。

    全經文臣,亦啓下。

    」 8月2日 ○辛卯,卯正,上禦別殿,講《周易》《鹹卦》。

    愖曰:「九四,以爻次言之,當曰感其心,而不然者,此卦專主於感,故不復言心。

    先儒曰:『鹹主無心,若着一心字,則有所着,而感不得也。

    』或又以爲脢、腓股,在外顯著,故取象,心則在內而不見,故不言也。

    大槪道貴虛中,虛中之要,捨主敬,何所着功?」上曰:「貞正自然,則能感應矣。

    若先有心於感,則不能也。

    」愖曰:「極言天地感應之道,乃曰日往月來,寒往暑來之義,末乃言學問之要、功用之極。

    」領事李德馨曰:「能主敬,則淸明在躬,其應無窮。

    」上曰:「吾儒之言,恒曰主敬,欲以敬存諸心。

    是有着於一敬字中,卻不得虛。

    此心不一,如何得所謂虛中也?」〈史臣曰:「上之此言,近於禪學,似欠於直內脩身之義。

    心無存主處,何能得虛中?故先儒曰:『靜時須用敬。

    』又曰:『一敬足以敵千邪。

    』無此,則心且外馳矣。

    若不用主一無適之工夫,而但欲此心之虛,則是虛無而已,寂滅而已。

    又焉能直內而修身,以至感人,而天下平之盛也?侍講之臣,徒務以湛然無着,啓之,而不啓所以湛然者,卽主一之效,惜哉!」〉德馨曰:「能敬,則此心如止水之不動,明鏡之無疵,無所不昭,而其應無窮。

    」愖曰:「感應之道,在人皆然,人君繼天立極,無私黨偏,廓然大公,乃有以感。

    天下若有所偏倚,則所感不過左右私昵,焉能感天下之人才,而無所不通乎?如高宗之帝賚良弼,乃思無邪,至誠感動之效,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德馨曰:「講官之言,甚好。

    先儒曰:『人君當先防其未萠之欲。

    』苟能淸萬化之原,以虛受人,則天下萬善,皆歸於己,若一號令之間,有一毫私意間之,則所施不廣,所感不周矣。

    」 ○成均館進士崔克謙等,上疏以五賢從祀事。

    答曰:「深嘉爾等之意。

    但此重事,難於輕擧。

    所以自前陳疏非一,而未卽行者。

    宜知之。

    」〈史臣曰:「五賢,闡明道學,用夏變夷,其有功於斯文爲大。

    配享文廟,宜也,非僭也。

    至如崔、薛之倫,亦得芬苾之報,而以五賢之盛,久欠從祀之典,士林之所共嘆也。

    況重新聖廟,事類創始,尤當擧行於此際,而上敎以輕擧爲難,館疏至再而遽止,惜也!」〉○諫院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答曰:「已諭。

    不允。

    」 ○憲府啓曰:「前啓黃廷彧事。

    楊州牧使呂??吉,前任公州,唐將刷馬之價,多無置處,及到本州,徵闕太濫,闔境怨咨,使畿甸重地,日就凋弊。

    請命罷職。

    臨事奔走,乃臣子職分之當然。

    今此嘉禮時執事之官,因一時微勞,至膺重加,爵賞之濫,莫此爲甚。

    成命一下,物情俱駭。

    請都監都廳尹祈、金庭睦及傳敎官南瑾等加資,幷命改正。

    」答曰:「黃廷彧,已諭不允。

    尹祈等加資,不可改之。

    呂??吉,依啓。

    」 ○有政。

    以成泳爲忠淸監司,申渫〈察察無局量。

    〉爲黃海監司,盧稷〈有幹局而貪財黷貨。

    〉爲同知中樞府事,鄭恊〈短於幹局。

    〉爲承文院判校,權用中〈爲人泛濫。

    〉爲內資寺正,樸震元爲直講,柳澗爲弘文館副修撰,趙中立爲禮曹佐郞,禹伏龍爲羅州牧使,李世溫爲楊州牧使。

     8月3日 ○壬辰,憲府啓黃廷彧事、嘉禮時加資事。

    答曰:「黃廷彧,今可放矣,不須論執。

    加資事,大禮事體重,加資未爲不可,亦不須論之。

    」 ○諫院啓前啓黃廷彧事,今可放矣,不須論執。

    「 ○備邊司秘密啓曰:「橘倭纔回本島,今此倭人十四名,又率被虜人口二百二十九名而來,要探我國事情,卽刻左水使李雲龍,以撥馬馳送其書啓。

    臣等看得,此賊屢遣被擄人,佯示誠款,而潛爲恐脅之語,以試我國。

    此後亦必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