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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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二十年大明萬曆十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寅,院啓曰:「風俗薄惡,連有綱常之變。
《呂氏鄕約》,請收廷議擧行。
」答曰:「不允。
」 ○冬至使進獻方物,螺鈿函內小合四箇見偸,司憲府論啓,使成壽益,書狀官柳永詢,拿鞫徒配于京畿。
1月3日 ○壬辰,諫院連啓:擧行《呂氏鄕約》事,答曰,不允。
1月4日 ○癸巳,諫院連啓:擧行呂氏鄕約事,答曰,不允。
○司憲府啓曰:「丹陽郡守奇薿,人物泛濫,官庫之物,公然輸運,略無忌憚,請命罷職。
迎曙察訪鄭愼,居官多有貪鄙之事,驛卒不堪其苦,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1月10日 ○己亥,白虹貫日。
政院啓曰:「陰虹貫日之變,或月斯生,又當歲首,天之譴告丁寧。
請盡修省之道。
」答曰:「變豈虛生?必有伏憂陰禍,而人不知耳。
政院在樞要之地,宜更加盡心輔予。
」 1月19日 ○戊申,大司諫李潑入京,肅拜後避嫌,啓曰:「趙憲之疏,斥臣以乘馹枉道,見徐仁元于扶餘雲。
乘馹枉道,自有其罪,沿途館夫供給之人,皆所明知。
請就司敗,以正臣罪。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曰:「趙憲之疏,皆出捏造無形,請李潑出仕。
」答曰:「依啓。
」 ○大司諫李潑就職後,箚子入啓。
答曰:「人言甚可畏也,但當自愼而已。
勿辭。
」 1月26日 ○乙卯,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廐內無良馬,請於赴京通事處,給價貿來。
」傳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産。
蓋以生其水土,知其人心也。
晉惠之小駟,乃懼而變將,與人而可以爲鑑矣。
《書》不雲乎?:『犬馬非其土性,不畜。
』前在數年,本司曾有此啓,而所以不許之者,卽古人不寶遠物之遺意也。
昔漢文卻千裡,符堅虜酋,尙能作詩而還之。
下邦述職之貢,則悉以果下駑駘,百鞭動一步者,獻進于旅庭,而反使濫貿上國汗血而來,無乃不可乎?今雖以木綿,給付舌官,舌官之往也,其必貿換禁物,是增一汎濫之奸習也。
揆此揆彼,難以施行。
第路馬,乃人臣所不敢齒,其重如何。
而顧於禦閑,頓乏逸足,或有其由矣。
人之知義理者蓋寡,而唯利是趨者多矣,本司於各日捉封之馬也,其給價也小。
是以人之有良馬者,或故作兇咎,萬計圖脫,或被捉而不得逸馬,則相與蹙頞而弔,如是而能得其駿馬乎?今若增倍其價,使其本主獲得大利,則不三年而千裡馬至矣。
本司更議定之。
」 二月 2月21日 ○庚辰,司僕寺,以馬政虛踈,與兵曹同議,別出監牧官,使之專掌監牧,限三年觀其孶息多少,而黜陟之。
別爲事目入啓,姑於馬匹多在處先試。
勿論文武官及門蔭擇差,罷散人,則付無祿軍職,不緊京職,則仍帶赴任,仁川李誠男,南陽李夢祥,江華閔健,水原張彥年,洪州魯克濟,康翎丁潝,長鬐金景訥,東萊都元亮,巨濟趙銘,晉州安熹,順天李應時,興陽趙思謙,海南趙英珪,羅州崔時望,靈光崔希說,端川李應虎,鐵山康儀鳳。
2月24日 ○癸未,對馬島主,別遣船,護送漂流濟州人物四名。
傳曰:「對馬島主,我國漂流人,厚待護送,其忠順之誠,至爲可嘉。
考前例,各別論賞事,言于該曹。
其漂流人,給馬上送。
」 2月25日 ○甲申,知事盧稙卒。
2月26日 ○乙酉,全羅監司馳啓,賊倭十八艘,犯興陽境,鹿島權管李大源戰沒事入啓。
以右尹申砬爲防禦使,率軍官三十員,卽日出歸。
2月27日 ○丙戌,全羅右水使馳啓,倭賊犯加裡浦伏兵處,兵船四艘被掠。
僉使李?左目中矢,退走事。
○上引見三公及備邊司堂上兵曹堂上,議邊事。
以忠淸道亦與全羅道連境,監司李訒才短,命遞之,代以權徵。
2月28日 ○丁亥,全羅右道防禦使邊協出歸。
○以金命元爲全羅道巡察使。
2月30日 ○己醜,慶尙道防禦使申恪出歸。
三月 3月2日 ○辛卯,慶尙道暗行禦史李廷立入京。
金山郡守金??,豐基郡守金大鳴,不法文書現捉罷職。
開寧縣監樸懋,以貪汚虐民罷職。
傳曰:「對敵應變,當知敵人用兵形勢而應之。
賊旣勝於損竹島,又掠於仙山島,乘其銳氣,直搗邊城,其勢甚易。
而留連外洋,分泊諸島,久不入寇,厥情叵測,參量以啓,言于備邊司。
繼援精兵,禦敵諸具,皆已整齊與否,言于兵曹。
」回啓曰:「今玆倭變,非偶然犯境之比。
多備戰船,大擧而來。
高風孫所傳沙乙火同之所爲,已非虛矣。
一番交鋒,燒船殺將,直搗無難。
而遲回曠日,不進不退,其情雖似叵測,而豈有深遠難知之計乎?分泊設疑,使我聚兵一處,而竊發他境,一也,退伏遠島,待其本處繼援,而一時竝擧也,出沒遠邊,窺覘鎭堡形勢,而乘虛衝突,一也。
臣等之慮,當敵之處,則防禦不甚虛踈,而本道可慮者,加裡浦、珍島、濟州三邑,及法聖、群山兩倉。
而本道方略,自有已定之規,必已措置矣。
精兵,則時在堂上堂下武臣,及錄名人及雜類、公私賤能射人,已爲抄出分運,使之裝束待令,弓矢銃筒亦有。
儲其中不足者鐵甲鐵丸,而方修造矣。
」傳曰:「知道。
」 3月3日 ○壬辰,傳曰:「凡敵之衆寡,不足問。
唯用兵紀律及技勇,最當先知。
左水使沈巖,旣與賊戰,而賊之用兵、形勢、旗麾、金鼓等事,不爲具陳,其迷可知。
監、兵使豈無所聞,而亦不啓之,殊爲未穩。
承旨無乃有所聞乎?可啓之。
」回啓曰:「啓本陪持人處,臣等留意問之,皆以不知答之。
此外無所聞矣。
」 ○傳曰:「賊雖乍退,是誘我也。
切勿懈怠,益修戰具,枕戈以待。
烽燧瞭望等事,日新檢勑。
」 ○諫院啓曰:「東萊府使盧埈,赴任之後,沈酒不察,凡事委諸下輩軍官等。
至於客人,量船給料之際,作弊多端,使留館之倭,多發憤言,不可一日在職。
請命罷職。
」答曰:「不允。
」 3月6日 ○乙未,黃海道救荒敬差官尹承勳書狀:「海州牧使閔濬,不用意救荒,死屍暴露塡壑,群犬聚食,至爲矜慘事。
」傳曰:「拿推。
」 3月7日 ○丙申,前會寧府使李??,以官穀偸竊,詔獄刑訊,幾至百次。
傳曰:「此人罪犯贓汚矣,然猛將也。
古人有臨刑而赦之,得立殊勳者。
當此事變之時,俾於珍島等處定配,立功自效何如?備邊司議啓。
」回啓:「上敎允當。
」命定配于珍島。
○傳曰:「湖南戰亡人,賜祭可也。
喪敗之餘,人心痛慘。
宜遣侍從之臣,諭以朝廷之意,弔死問生,其戰亡之戶,蠲除雜役。
申勑守令,另加護恤。
仍廉問喪敗之由,殺掠之數,賊衆形勢,將士勇怯,悉以上聞,令備邊司議啓。
」回啓曰:「上敎允當。
」命遣典翰趙仁後。
○儒生趙光玹、李貴等草疏,極論其師李珥爲時輩所誣,歷詆朝紳累萬言,而中寢不呈。
珥之姪景震代呈入啓,上招李貴于政院,問曰:「爾疏有曰:『浮躁好進之徒,爭起而附會之。
其時出入義謙之門,曉夕相逐,奴顔婢膝之輩,迎降而鑽入者,不爲不多。
』又曰:『前日趨附義謙之徒,一時納款於東人,倒戈以攻義謙雲雲。
』指何人耶?事君無隱,古之道也。
爾可悉數而對之。
」貴以文字不能詳悉,請面對,傳曰:「倉卒不能書啓,則姑退而書啓。
」李貴書啓:「亡師李珥,平生赤心憂國。
一忤時論,橫謗百出,日新月盛,此人心日激,士論橫潰者也。
是以臣不計利害,徒以暴白珥之本心爲志也。
若使珥之心事,小有發明於聖世,則臣雖萬被誅戮,亦所甘心。
伏見聖批下問之敎,此正臣子盡言不欺之秋也。
臣疏所謂浮躁好進者,白惟讓、盧稙、宋言愼、李好閔、盧稷。
此輩若欲歷達,則豈止於此數輩乎?前日締結義謙,而失勢之後,反攻義謙者,樸謹元、宋應漑、尹毅中也。
此輩則不足道,又有相識義謙,非珥之比,如李山海者矣。
時輩若以識義謙爲珥之罪,則先攻此人可也。
徒以不忤於時論,故不攻此人,而獨罪李珥,此果事君勿欺之道乎?臣之有憾於山海者,珥之不與義謙,締結同事,他人雖不知,山海則必知之,然而山海,以珥平生故舊之人,恝視珥之被誣,不曾一言發明其本心於上前。
此必九原之有憾者也。
山海贈義謙之詩曰:『洛下春來重見劄,山蹊夜黑慣相迎。
』雲雲,此果不識義謙之人乎?此臣疏所謂曉夕相逐者也。
所謂奴顔婢膝者,鄭熙績也。
」 3月8日 ○丁酉,白虹貫日。
○答趙光玹等疏曰:「具悉爾等之意。
」 3月9日 ○戊戌,左相鄭惟吉,右相柳?,以日變辭免,答曰:「勿辭,更加盡心國事。
」 3月10日 ○己亥,備邊司啓曰:「左水使沈岩,當李大源等敗沒之際,觀望不進,以緻陷沒,喪師辱國,右水使元壕,伏兵船五隻槍殺,而不爲追捕。
請竝拿鞫。
」答曰:「依允。
」 3月11日 ○庚子,吏曹判書李山海啓曰:「小臣,壬戌春入玉堂,沈義謙癸亥爲玉堂,甲子春,又爲書堂同番。
自此同直於玉堂書堂者,非不久矣。
而不曾追逐不參論議,故甚被踈忌。
嘗詆臣曰:『李某非玉堂也,乃土堂也。
』此則人所共聞也。
然而義謙待人極厚,凡在同朝之士,無不欲相結。
則心雖忌臣,而豈不欲外示慇懃乎?臣於丙子年丁憂時,義謙爲開城留守,因人緻慰,及爲湖南方伯,求別詩於臣。
且躬到臣家,臣或諱而不見,臣適仕罷暮還,義謙伺候於臣家後洞山路而迎之。
厥後又乘昏來見。
赴湖南後,平書又追索別詩,臣不敢堅拒,竟以一詩答之。
其贈義謙之句,大槪是直述也。
被人醜詆,臣實自取,請賜罷斥。
」答曰:「勿辭。
」 ○大司諫李潑避嫌極論:「前日與李珥書疏往復,論議始同而終異。
今者李貴捃摭往復之書,上疏顯被詆斥,請辭。
」答曰:「俱陳情狀,良用嘉焉。
大抵人臣,不可有反覆之態也。
勿辭察職。
」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曰:「李潑請出仕。
」答曰:「依啓。
」後潑呈病而免。
3月13日 ○壬寅,以館舍焚毀,方物偸失事,陳謝使裵三益發行,傳曰:「書狀官曰:『貢馬中路多死,隻以皮張照物,事體未安。
馬粧三丁,油芚等物,一一受去而理馬承文院諸員等,分用不爲齎去,以緻不耐雨雪而倒損。
且因押馬官輩,不解華語,不能催促馬料,飢渴而死。
』今則越江時,馬粧等物,一一照點,且令解事通事,一同護去,可也。
」 3月22日 ○辛亥,府啓曰:「司果李大海,以質正官過黃州,杖斃洪汝海,雖出於偶然,非關公家之事,不可照以公罪,而刑曹泛然以公罪入啓,請堂上色郞廳推考,李大海改照。
淸安縣監尹唯深,不畏國法,率眷上京,請罷。
」答曰:「依啓。
大海改照。
」〈以杖一百,盡奪告身。
〉 3月26日 ○乙卯,儒生庭試。
賜進士鄭恊《春秋》,其餘十三人,賜紙筆墨。
3月27日 ○丙辰,吏曹判書李山海,被李貴詆斥,呈病不出,至五度。
傳曰:「卿之心事,予知之。
不須與書生辨,速爲出仕。
」 ○義禁府罪人,前水使沈巖拿囚。
3月28日 ○丁巳,沈巖元情入啓,傳曰:「王府,事體至嚴。
罪人推問之後,爲郞官者,所當逐節親問,搦筆起草。
而乃使罪人,預書所對,袖草以供。
至於傳旨之外,枝辭蔓語,縶瀆君聽,駭愕莫甚。
沈巖捧招色郞廳罷職。
」 ○傳曰:「敗軍之將,自有其律。
未聞軍敗而不卽施法,可以爲國者也。
春秋之時,唯楚最強,其所以緻此者,以其軍敗之將,必殺不赦。
雖以子玉之人,有再敗之嫌,知其必不得免,寧爲之自決焉。
若其歷代稍有生氣之時,則率用是道。
今沈巖殘怯之狀,則不足更數。
而遇敵戰敗,喪將士千人,而不獲一倭之頭,更無所問,亦無可爲。
宜械送本道,斬於轅門,徇示列鎭。
謝邊氓厲將士,在此一擧,議啓事,言于備邊司。
」 ○以尹卓然爲刑曹判書,李誠中爲副提學,李潑爲大司成,洪宗祿爲執義。
3月29日 ○戊午,備邊司啓曰:「沈巖之罪,參以監司啓本,誠如上敎。
若在軍中,則梟示列鎭得矣,但已命拿來,不爲取服行刑,有妨政體。
軍有常律,遲速,自難逃死。
要在得體,敢啓。
」答曰:「宜乎!南北憑陵矣。
」 3月30日 ○己未巳時,日暈,申時暈兩珥。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申,吏曹判書李山海辭職箚子入啓。
答曰:「予意已諭。
卿勿爲更辭,安心速爲出仕可矣。
」 ○禁府啓曰:「沈巖、元壕等傳旨內辭緣,不爲承服。
請刑推得情。
」上從之。
4月2日 ○辛酉,府啓曰:「凡官不得相換,其意有在。
雖或相換,隨其便當而處之可也。
司饔直長李大秀,與提調樸應福相避,繕工奉事許潛,與直長徐諿相避。
吏曹啓稟相換之時,若以李大秀與徐諿相避,則禮賓直長李慶曇,司醞奉事李鐵堅,自無遷動之弊。
而乃敢不計政體之紛紜,苟且移易,顯有徇私之迹。
請吏曹堂上色郞廳推考。
玄風縣監金忠幹,人物昏庸,不合臨民之官,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時,江原監司鄭士偉,以都事禹俊民不爲受由,任意上京,啓請命罷黜,上命先罷後推。
俊民公諴,以妻病懇請,士偉給由,諭令速爲往來。
且臨行餞別。
故臣到回廣州奉安驛,見罷黜書狀雲雲。
上以士偉所爲,若
《呂氏鄕約》,請收廷議擧行。
」答曰:「不允。
」 ○冬至使進獻方物,螺鈿函內小合四箇見偸,司憲府論啓,使成壽益,書狀官柳永詢,拿鞫徒配于京畿。
1月3日 ○壬辰,諫院連啓:擧行《呂氏鄕約》事,答曰,不允。
1月4日 ○癸巳,諫院連啓:擧行呂氏鄕約事,答曰,不允。
○司憲府啓曰:「丹陽郡守奇薿,人物泛濫,官庫之物,公然輸運,略無忌憚,請命罷職。
迎曙察訪鄭愼,居官多有貪鄙之事,驛卒不堪其苦,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1月10日 ○己亥,白虹貫日。
政院啓曰:「陰虹貫日之變,或月斯生,又當歲首,天之譴告丁寧。
請盡修省之道。
」答曰:「變豈虛生?必有伏憂陰禍,而人不知耳。
政院在樞要之地,宜更加盡心輔予。
」 1月19日 ○戊申,大司諫李潑入京,肅拜後避嫌,啓曰:「趙憲之疏,斥臣以乘馹枉道,見徐仁元于扶餘雲。
乘馹枉道,自有其罪,沿途館夫供給之人,皆所明知。
請就司敗,以正臣罪。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曰:「趙憲之疏,皆出捏造無形,請李潑出仕。
」答曰:「依啓。
」 ○大司諫李潑就職後,箚子入啓。
答曰:「人言甚可畏也,但當自愼而已。
勿辭。
」 1月26日 ○乙卯,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廐內無良馬,請於赴京通事處,給價貿來。
」傳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産。
蓋以生其水土,知其人心也。
晉惠之小駟,乃懼而變將,與人而可以爲鑑矣。
《書》不雲乎?:『犬馬非其土性,不畜。
』前在數年,本司曾有此啓,而所以不許之者,卽古人不寶遠物之遺意也。
昔漢文卻千裡,符堅虜酋,尙能作詩而還之。
下邦述職之貢,則悉以果下駑駘,百鞭動一步者,獻進于旅庭,而反使濫貿上國汗血而來,無乃不可乎?今雖以木綿,給付舌官,舌官之往也,其必貿換禁物,是增一汎濫之奸習也。
揆此揆彼,難以施行。
第路馬,乃人臣所不敢齒,其重如何。
而顧於禦閑,頓乏逸足,或有其由矣。
人之知義理者蓋寡,而唯利是趨者多矣,本司於各日捉封之馬也,其給價也小。
是以人之有良馬者,或故作兇咎,萬計圖脫,或被捉而不得逸馬,則相與蹙頞而弔,如是而能得其駿馬乎?今若增倍其價,使其本主獲得大利,則不三年而千裡馬至矣。
本司更議定之。
」 二月 2月21日 ○庚辰,司僕寺,以馬政虛踈,與兵曹同議,別出監牧官,使之專掌監牧,限三年觀其孶息多少,而黜陟之。
別爲事目入啓,姑於馬匹多在處先試。
勿論文武官及門蔭擇差,罷散人,則付無祿軍職,不緊京職,則仍帶赴任,仁川李誠男,南陽李夢祥,江華閔健,水原張彥年,洪州魯克濟,康翎丁潝,長鬐金景訥,東萊都元亮,巨濟趙銘,晉州安熹,順天李應時,興陽趙思謙,海南趙英珪,羅州崔時望,靈光崔希說,端川李應虎,鐵山康儀鳳。
2月24日 ○癸未,對馬島主,別遣船,護送漂流濟州人物四名。
傳曰:「對馬島主,我國漂流人,厚待護送,其忠順之誠,至爲可嘉。
考前例,各別論賞事,言于該曹。
其漂流人,給馬上送。
」 2月25日 ○甲申,知事盧稙卒。
2月26日 ○乙酉,全羅監司馳啓,賊倭十八艘,犯興陽境,鹿島權管李大源戰沒事入啓。
以右尹申砬爲防禦使,率軍官三十員,卽日出歸。
2月27日 ○丙戌,全羅右水使馳啓,倭賊犯加裡浦伏兵處,兵船四艘被掠。
僉使李?左目中矢,退走事。
○上引見三公及備邊司堂上兵曹堂上,議邊事。
以忠淸道亦與全羅道連境,監司李訒才短,命遞之,代以權徵。
2月28日 ○丁亥,全羅右道防禦使邊協出歸。
○以金命元爲全羅道巡察使。
2月30日 ○己醜,慶尙道防禦使申恪出歸。
三月 3月2日 ○辛卯,慶尙道暗行禦史李廷立入京。
金山郡守金??,豐基郡守金大鳴,不法文書現捉罷職。
開寧縣監樸懋,以貪汚虐民罷職。
傳曰:「對敵應變,當知敵人用兵形勢而應之。
賊旣勝於損竹島,又掠於仙山島,乘其銳氣,直搗邊城,其勢甚易。
而留連外洋,分泊諸島,久不入寇,厥情叵測,參量以啓,言于備邊司。
繼援精兵,禦敵諸具,皆已整齊與否,言于兵曹。
」回啓曰:「今玆倭變,非偶然犯境之比。
多備戰船,大擧而來。
高風孫所傳沙乙火同之所爲,已非虛矣。
一番交鋒,燒船殺將,直搗無難。
而遲回曠日,不進不退,其情雖似叵測,而豈有深遠難知之計乎?分泊設疑,使我聚兵一處,而竊發他境,一也,退伏遠島,待其本處繼援,而一時竝擧也,出沒遠邊,窺覘鎭堡形勢,而乘虛衝突,一也。
臣等之慮,當敵之處,則防禦不甚虛踈,而本道可慮者,加裡浦、珍島、濟州三邑,及法聖、群山兩倉。
而本道方略,自有已定之規,必已措置矣。
精兵,則時在堂上堂下武臣,及錄名人及雜類、公私賤能射人,已爲抄出分運,使之裝束待令,弓矢銃筒亦有。
儲其中不足者鐵甲鐵丸,而方修造矣。
」傳曰:「知道。
」 3月3日 ○壬辰,傳曰:「凡敵之衆寡,不足問。
唯用兵紀律及技勇,最當先知。
左水使沈巖,旣與賊戰,而賊之用兵、形勢、旗麾、金鼓等事,不爲具陳,其迷可知。
監、兵使豈無所聞,而亦不啓之,殊爲未穩。
承旨無乃有所聞乎?可啓之。
」回啓曰:「啓本陪持人處,臣等留意問之,皆以不知答之。
此外無所聞矣。
」 ○傳曰:「賊雖乍退,是誘我也。
切勿懈怠,益修戰具,枕戈以待。
烽燧瞭望等事,日新檢勑。
」 ○諫院啓曰:「東萊府使盧埈,赴任之後,沈酒不察,凡事委諸下輩軍官等。
至於客人,量船給料之際,作弊多端,使留館之倭,多發憤言,不可一日在職。
請命罷職。
」答曰:「不允。
」 3月6日 ○乙未,黃海道救荒敬差官尹承勳書狀:「海州牧使閔濬,不用意救荒,死屍暴露塡壑,群犬聚食,至爲矜慘事。
」傳曰:「拿推。
」 3月7日 ○丙申,前會寧府使李??,以官穀偸竊,詔獄刑訊,幾至百次。
傳曰:「此人罪犯贓汚矣,然猛將也。
古人有臨刑而赦之,得立殊勳者。
當此事變之時,俾於珍島等處定配,立功自效何如?備邊司議啓。
」回啓:「上敎允當。
」命定配于珍島。
○傳曰:「湖南戰亡人,賜祭可也。
喪敗之餘,人心痛慘。
宜遣侍從之臣,諭以朝廷之意,弔死問生,其戰亡之戶,蠲除雜役。
申勑守令,另加護恤。
仍廉問喪敗之由,殺掠之數,賊衆形勢,將士勇怯,悉以上聞,令備邊司議啓。
」回啓曰:「上敎允當。
」命遣典翰趙仁後。
○儒生趙光玹、李貴等草疏,極論其師李珥爲時輩所誣,歷詆朝紳累萬言,而中寢不呈。
珥之姪景震代呈入啓,上招李貴于政院,問曰:「爾疏有曰:『浮躁好進之徒,爭起而附會之。
其時出入義謙之門,曉夕相逐,奴顔婢膝之輩,迎降而鑽入者,不爲不多。
』又曰:『前日趨附義謙之徒,一時納款於東人,倒戈以攻義謙雲雲。
』指何人耶?事君無隱,古之道也。
爾可悉數而對之。
」貴以文字不能詳悉,請面對,傳曰:「倉卒不能書啓,則姑退而書啓。
」李貴書啓:「亡師李珥,平生赤心憂國。
一忤時論,橫謗百出,日新月盛,此人心日激,士論橫潰者也。
是以臣不計利害,徒以暴白珥之本心爲志也。
若使珥之心事,小有發明於聖世,則臣雖萬被誅戮,亦所甘心。
伏見聖批下問之敎,此正臣子盡言不欺之秋也。
臣疏所謂浮躁好進者,白惟讓、盧稙、宋言愼、李好閔、盧稷。
此輩若欲歷達,則豈止於此數輩乎?前日締結義謙,而失勢之後,反攻義謙者,樸謹元、宋應漑、尹毅中也。
此輩則不足道,又有相識義謙,非珥之比,如李山海者矣。
時輩若以識義謙爲珥之罪,則先攻此人可也。
徒以不忤於時論,故不攻此人,而獨罪李珥,此果事君勿欺之道乎?臣之有憾於山海者,珥之不與義謙,締結同事,他人雖不知,山海則必知之,然而山海,以珥平生故舊之人,恝視珥之被誣,不曾一言發明其本心於上前。
此必九原之有憾者也。
山海贈義謙之詩曰:『洛下春來重見劄,山蹊夜黑慣相迎。
』雲雲,此果不識義謙之人乎?此臣疏所謂曉夕相逐者也。
所謂奴顔婢膝者,鄭熙績也。
」 3月8日 ○丁酉,白虹貫日。
○答趙光玹等疏曰:「具悉爾等之意。
」 3月9日 ○戊戌,左相鄭惟吉,右相柳?,以日變辭免,答曰:「勿辭,更加盡心國事。
」 3月10日 ○己亥,備邊司啓曰:「左水使沈岩,當李大源等敗沒之際,觀望不進,以緻陷沒,喪師辱國,右水使元壕,伏兵船五隻槍殺,而不爲追捕。
請竝拿鞫。
」答曰:「依允。
」 3月11日 ○庚子,吏曹判書李山海啓曰:「小臣,壬戌春入玉堂,沈義謙癸亥爲玉堂,甲子春,又爲書堂同番。
自此同直於玉堂書堂者,非不久矣。
而不曾追逐不參論議,故甚被踈忌。
嘗詆臣曰:『李某非玉堂也,乃土堂也。
』此則人所共聞也。
然而義謙待人極厚,凡在同朝之士,無不欲相結。
則心雖忌臣,而豈不欲外示慇懃乎?臣於丙子年丁憂時,義謙爲開城留守,因人緻慰,及爲湖南方伯,求別詩於臣。
且躬到臣家,臣或諱而不見,臣適仕罷暮還,義謙伺候於臣家後洞山路而迎之。
厥後又乘昏來見。
赴湖南後,平書又追索別詩,臣不敢堅拒,竟以一詩答之。
其贈義謙之句,大槪是直述也。
被人醜詆,臣實自取,請賜罷斥。
」答曰:「勿辭。
」 ○大司諫李潑避嫌極論:「前日與李珥書疏往復,論議始同而終異。
今者李貴捃摭往復之書,上疏顯被詆斥,請辭。
」答曰:「俱陳情狀,良用嘉焉。
大抵人臣,不可有反覆之態也。
勿辭察職。
」退待物論。
○司諫院啓曰:「李潑請出仕。
」答曰:「依啓。
」後潑呈病而免。
3月13日 ○壬寅,以館舍焚毀,方物偸失事,陳謝使裵三益發行,傳曰:「書狀官曰:『貢馬中路多死,隻以皮張照物,事體未安。
馬粧三丁,油芚等物,一一受去而理馬承文院諸員等,分用不爲齎去,以緻不耐雨雪而倒損。
且因押馬官輩,不解華語,不能催促馬料,飢渴而死。
』今則越江時,馬粧等物,一一照點,且令解事通事,一同護去,可也。
」 3月22日 ○辛亥,府啓曰:「司果李大海,以質正官過黃州,杖斃洪汝海,雖出於偶然,非關公家之事,不可照以公罪,而刑曹泛然以公罪入啓,請堂上色郞廳推考,李大海改照。
淸安縣監尹唯深,不畏國法,率眷上京,請罷。
」答曰:「依啓。
大海改照。
」〈以杖一百,盡奪告身。
〉 3月26日 ○乙卯,儒生庭試。
賜進士鄭恊《春秋》,其餘十三人,賜紙筆墨。
3月27日 ○丙辰,吏曹判書李山海,被李貴詆斥,呈病不出,至五度。
傳曰:「卿之心事,予知之。
不須與書生辨,速爲出仕。
」 ○義禁府罪人,前水使沈巖拿囚。
3月28日 ○丁巳,沈巖元情入啓,傳曰:「王府,事體至嚴。
罪人推問之後,爲郞官者,所當逐節親問,搦筆起草。
而乃使罪人,預書所對,袖草以供。
至於傳旨之外,枝辭蔓語,縶瀆君聽,駭愕莫甚。
沈巖捧招色郞廳罷職。
」 ○傳曰:「敗軍之將,自有其律。
未聞軍敗而不卽施法,可以爲國者也。
春秋之時,唯楚最強,其所以緻此者,以其軍敗之將,必殺不赦。
雖以子玉之人,有再敗之嫌,知其必不得免,寧爲之自決焉。
若其歷代稍有生氣之時,則率用是道。
今沈巖殘怯之狀,則不足更數。
而遇敵戰敗,喪將士千人,而不獲一倭之頭,更無所問,亦無可爲。
宜械送本道,斬於轅門,徇示列鎭。
謝邊氓厲將士,在此一擧,議啓事,言于備邊司。
」 ○以尹卓然爲刑曹判書,李誠中爲副提學,李潑爲大司成,洪宗祿爲執義。
3月29日 ○戊午,備邊司啓曰:「沈巖之罪,參以監司啓本,誠如上敎。
若在軍中,則梟示列鎭得矣,但已命拿來,不爲取服行刑,有妨政體。
軍有常律,遲速,自難逃死。
要在得體,敢啓。
」答曰:「宜乎!南北憑陵矣。
」 3月30日 ○己未巳時,日暈,申時暈兩珥。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申,吏曹判書李山海辭職箚子入啓。
答曰:「予意已諭。
卿勿爲更辭,安心速爲出仕可矣。
」 ○禁府啓曰:「沈巖、元壕等傳旨內辭緣,不爲承服。
請刑推得情。
」上從之。
4月2日 ○辛酉,府啓曰:「凡官不得相換,其意有在。
雖或相換,隨其便當而處之可也。
司饔直長李大秀,與提調樸應福相避,繕工奉事許潛,與直長徐諿相避。
吏曹啓稟相換之時,若以李大秀與徐諿相避,則禮賓直長李慶曇,司醞奉事李鐵堅,自無遷動之弊。
而乃敢不計政體之紛紜,苟且移易,顯有徇私之迹。
請吏曹堂上色郞廳推考。
玄風縣監金忠幹,人物昏庸,不合臨民之官,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時,江原監司鄭士偉,以都事禹俊民不爲受由,任意上京,啓請命罷黜,上命先罷後推。
俊民公諴,以妻病懇請,士偉給由,諭令速爲往來。
且臨行餞別。
故臣到回廣州奉安驛,見罷黜書狀雲雲。
上以士偉所爲,若